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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范文1
昨天審議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草案)》涉及最引人關注的公積金提取問題。目前,本市住房公積金余額提取僅僅限于住房消費,當職工發生殘疾、大病等特殊困難時,無法動用。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洪浩在昨天的會議上介紹說,住房公積金作為長期住房儲金,其用途主要是保障職工的住房消費。但從本市實際情況來看,一些生活特殊困難的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需求遠次于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按照以人為本的思想,應當允許這部分職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條例》實施以來,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參加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有5.39萬戶,職工314萬人,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額816億元,累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662億元。
據了解,昨天審議的《規定(草案)》還在上位法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明確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基礎上,實行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的同等浮動,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差別浮動,以及不同年齡階段職工繳存比例的浮動。目前,本市實行統一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各按職工工資基數的7%繳存住房公積金。
在上位法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規定的內容還有,繳存主體除了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職工及其所在單位,必須繳存住房公積金外,本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可以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屬于引進人才的外省市來滬職工,也可以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為了盡可能體現住房公積金專項用于住房消費的功能特征,上海的《規定(草案)》規定,對后兩種提取住房公積金情形,明確其用途限于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服務費。
上海《規定(草案)》新增四種提取條件
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職工本人、配偶或者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生活困難的職工
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范文2
一、全縣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我縣自1997年參加住房公積金以來,截止20__年月6月30日止,全縣共有184個單位,8209人參加繳存住房公積金,共歸集住房公積金:5087萬元,其中,累計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261萬元,定期存款:2450萬元,活期存款:523萬元,貸款余額:853萬元,(自參加住房公積金以來,發放貸款348筆共1185萬元),現有住房公積金:3826萬元,歷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72萬元。繳存比例:①縣財政供養人員:按工資收入的5%繳交;②企業繳存比例皆超過5%,個別甚至達到20%。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從1997年開始逐年增加,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也逐年上升。
二、管理運作情況
10年來,縣房產管理部門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從總體上來看還是好的。一是能夠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350號令精神,遵循“住房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建立了公積金貸款會議審批制,為貸款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在住房公積金提取和使用方面,也能按照全省統一的操作流程實施管理,對歷年公積金增值收益的72萬元的使用,除提取20萬元作為貸款風險準備金外,其余用于管理費和建設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至今沒有發現違規管理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問題??偠灾铱h在機構設置、繳存、提取和使用、接受監督等方面的工作都日趨完善,特別是在縣房產管理局的不懈努力下,參繳住房公積金人員的住房環境得到了不斷改善,全縣住房公積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并且走在了全省各縣市的前列,受到了省主管部門的表揚。
三、存在問題
(一)沒有給部分繳存戶發放實名制儲蓄卡,個人知情權得不到充分體現。我縣的住房公積金在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支行開設了專戶,工商銀行已給其負責的鄉鎮和教育醫療及企業單位繳存個人發放了儲蓄卡,繳存戶隨時可以查詢繳存情況。但建設銀行××支行至今尚未發放個人儲蓄卡,造成其負責的機關事業單位繳存戶無法曉知個人繳存數額和財政配套數額的詳情,繳存戶要求建設銀行盡快發放個人儲蓄卡。
(二)房改收入資金使用不夠透明。全縣收入的房改資金有多少,用于建設文明小區的資金有多少,現在還剩余多少,這些情況審計、紀檢、公安、檢察等部門都已審核過,但沒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三)規章制度和辦事程序沒有及時上墻,給服務對象帶來不便??h房產局雖然建起了新的營業大廳,改善了服務環境,但是沒有及時把住房公積金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有關事項的辦理程序張貼在墻上,不利于繳存戶辦理有關公積金的各項事宜。
四、幾點建議
(一)縣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銀行盡快發放實名制儲蓄卡,還住房公積金繳存戶的知情權。據了解建設銀行已計劃發卡,希望抓緊做好此項工作,因為現在計算機網絡技術十分發達,發卡并非難事,如果再拖是沒有理由的。
(二)要建立和實施好基礎性工作制度。一是各繳存單位要認真審核上報“住房公積金繳存名冊”;二是縣房產管理局要向繳存單位發放《住房公積金手冊》,由單位發放到繳存戶個人手中;三是年終各單位要將“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情況核對表”公布,讓單位的繳存人員核對《住房公積金手冊》的繳存情況,看是否相符。
(三)縣房產管理局每年應該向社會公布全縣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和使用情況。公開的內容包括:按規定提取的貸款風險準備金,提取的管理費和用于廉租房的補充資金等,以便繳存戶監督。
(四)要提高我縣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按政策規定,財政供養人員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能超過12%。據了解,省直機關的繳存比例已提高到8%。××市去年7月份起也按8%的標準繳存,而我縣的繳存比例仍處在最低的底線。因此希望縣委、縣政府能夠把我縣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提高到8%。根據地方財政收入狀況,逐年提高繳交比例,讓廣大干部職工享受到更高更好的住房公積金待遇。
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范文3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制度 缺陷對策
一、引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自我國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經過多年的運行實踐,已初步形成“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監督”的管理框架。實踐證明,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有效地解決了廣大職工的住房問題。然而目前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規范和解決的問題,應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二、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公積金發展不平衡
1、公積金覆蓋面少,受惠人數不多。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它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都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目前個人公積金的設置、存儲都依賴于單位組織。一般情況下,必須具有單位正式在職職工的身份,才有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單位組織是分配住房公積金的場所,城鎮個體職業者、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從業人員被排除在外,眾多在城鎮企業務工的農民工被排除在外。
2、繳存比例不規范,導致分配不公。不同繳存單位存在著繳存比例、計繳工資基數差距大,繳存額懸殊大等情況:在繳存比例上,壟斷行業、垂直部門普遍高于地方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單位最高為30%,最低為10%;在計繳工資基數上,壟斷行業、垂直部門因效益好、經費多有意將一些補貼、津貼等應稅福利打入計繳工資基數,而地方機關、企事業單位則普遍以其基本工資作為計繳基數,企業繳存則更少,低收入群體很難享受這一住房保障制度帶來的好處。
(二)公積金的內控制度、風險防范機制不夠健全
1、內控制度不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未能真正作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運行。個別地方資金管理分散,有過分追求自身利益的現象;公積金管理中心缺乏嚴格的內控制度,通過內部調賬、補簽合同、修改合同等方式違規使用資金的情況比比皆是。
2、公積金的運行隱含較大風險。據調查,我國有些城市的違規使用如截留、挪用、違規放貸等比率達60%-80%,從而使公積金制度的運行隱含著巨大的風險。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司曾指出,在全國住房公積金歸集情況統計檢查發現,各種違規項目和貸款高達7O多億元。
三、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對策
(一)促進住房公積金發展的廣泛性
1、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公積金制度應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突出重點,全面推進歸集及擴大應用面工作,并體現公平、互助原則,堅決清理、糾正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繳存政策,制止壟斷部門高收入群體的公積金福利化傾向。逐步取消現行繳存政策中對戶籍、身份的限制,無論是城鎮何種形式的就業群體,均應納入繳交范圍。嚴格執法和監督,采取多種措施,努力提高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率,督促有關單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凡用人單位招聘職工,單位和職工個人都須承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建立住房公積金靈活繳存比例的調控機制。對于繳存比例過高的單位,應限制繳存額度,限制單位自行提高住房公積金標準;對于一般單位,可以學習運用新加坡靈活的繳存比例調控機制,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各自浮動,包括單位和個人繳交比例整體浮動、單位和個人繳交比例各自浮動以及個人繳交比例隨年齡階段不同浮動。
3、取消繳納住房公積金免交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應在稅后列支,職工個人繳納的公積金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積金實為職工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堵住利用公積金避稅的漏洞,有利于公平分配和公平稅負,縮小貧富差距。
(二)強化管理中心監督機制,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體系
住房公積金中心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內控制度,進一步加強管理監管和內部審計,提高工作效能,防范資金放貸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和增值;對已被擠占挪用的公積金,要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清理予以追回,并追查有關人員責任。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要加強經常性審計監督,住房基金中,要主動接受和配合財政、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共筑資金安全的防火墻。
一是建立嚴密的內審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對管理中心的職責履行、權力運用、行為規范等方面進行動態持續監督,對信貸、會計、財務等重要崗位人員合理分工、輪換檢查,明確獎懲制度,防止亂用職權。
二是建立恰當的責任分離制度、完善的崗位責任制度和規范的崗位管理措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全面推行內部工作目標管理,按照不同的崗位,明確工作任務,制定出完善的崗位責任制度、嚴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考核標準。
(三)提高服務質量,擴大公積金用途和提高公積金利用率
現階段為確保儲戶利益,減少資金沉淀,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應放寬或取消公積金使用和提取限制。加大對中低收入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增強服務意識,積極穩妥的擴大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降低貸款門檻,豐富貸款品種,簡化貸款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最大限度的發揮公積金的保障和互助功能。新加坡的公積金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多樣化的社會保障。相比而言,我國的公積金制度顯得單一、作用有限,應積極拓寬公積金的使用范圍,使公積金的功能進一步完善和多元化,不僅用于購房貸款,還可用于還貸、醫療、養老、補充失業金等方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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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歸集力度,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受益人群
1.加快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要依法加快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重點幫助非公有制企業職工、新就業大學生和引進人才、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等中低收入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積極創造條件,幫助有條件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上市企業、明星企業、重點骨干企業要率先全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幫助更多中低收入職工落實最基本的住房保障。
2.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要穩步提高非公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按照低門檻標準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非公企業,在三年內要逐步達到依照規范的繳存基數和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必須達到最低繳存標準,個人繳存部分在過渡階段可暫緩提高,增強非公企業職工的住房消費能力。
3.依法維護中低收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人大常委會《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的宣傳貫徹,依法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和行政執法工作,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拓寬使用途徑,加大對中低收入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支持力度
4.適當上浮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中低收入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款額度計算后低于10萬元的,可貸款額度可上浮30%,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5.穩步推進低收入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貼息。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面積,家庭成員為三口及以下家庭低于60平方米,四口及以上家庭低于80平方米,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低收入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經審核公示后每年給予當年利息支出30%至全部的利息補貼。
6.放寬購買經濟適用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可提取本人和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外,也可以提取其經濟適用房申購家庭成員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7.簡化低收入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手續。市公積金中心要積極簡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手續,鼓勵低收入職工家庭以租賃的形式解決住房困難。租賃廉租房、農民工公寓、人才公寓的租房職工或在本市工作所在地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非公企業租房職工,可每半年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8.優先安排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當前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較為緊張的情況下,購買經濟適用房或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優先安排貸款資金。
9.拓寬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積金使用渠道。職工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或屬特殊困難的,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費用。
10.積極支持新就業大學生和引進人才解決住房。新就業大學生和引進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適當降低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可貸款額度可上浮30%,購買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可下調10%。
11.暢通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渠道。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協調解決職工難以先行籌款歸還商業貸款的困難,暢通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渠道,方便中低收入職工將商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減輕還貸壓力。
三、提高管理、服務水平,確保住房公積金運作安全高效
12.提高資金運作水平。要不斷提高住房公積金運作水平,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努力提供更多的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用于解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13.建立資金風險分散化解機制。為更好地促進住房公積金使用向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傾斜,市公積金中心要積極探索建立貸款擔保新方式,努力形成住房公積金風險分散化解機制。
14.完善置換性貸款操作辦法。在當前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較為緊張的情況下,市公積金中心要堅持借款人、開發企業、受托銀行自愿的原則,完善置換性貸款操作辦法,積極幫助借款人及時緩解貸款資金困難。
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范文5
因為每個地區不一樣,樓盤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關系不一樣,所以貸款首付是不一樣的。個人公積金貸款買房最低首付比例為30%。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并且貸款時還在連續繳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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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范文6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年度工資總額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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