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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范文1
【關鍵詞】污水處理廠;水池結構設計;施工措施
中圖分類號:U664.9+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我國城市工業化的進程中,產生的各種各樣的污水是造成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隨這人類對環境的意識越來越高,也在對處在的環境要求也越來越高,環境污染的問題也引起了社會各個階層和媒體的關注,各種污水處理的技術、法律、法規也相應的出臺,建立污水處理廠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因此在如何設計、安全運用、質量可靠、技術要求、經濟性也是建設污水處理廠的指標之一,為此,針對污水處理廠中水池結構設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簡要的概述及分析,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法及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2 存在的問題
污水處理廠的水池是一個關鍵的建筑物,而水池的建筑結構則是核心,現代城市的污水處理廠水池應具有以下幾點工能:防水性能、防腐蝕性能、抗滲透性能和抗壓性能等。污水處理廠的設計是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在設計過程中設計很多科學和技術,其中任何一個環境設計的不科學、不合理都會給處理廠的運行帶來影響。下面水池結構在設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簡要的概述和分析。
2. 1 防滲透現存問題及分析
污水處理廠中水池結構一般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如在結構設計中片面的強調混凝土結構的抗壓強度和抗滲透等級,則將提高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和增加水泥的用量;水化熱的增加和混凝土收縮變形的增大,必然導致混凝土結構裂縫的產生,破壞水池結構的抗滲性能;在變形縫設計中,不按照相應的規范合理的設置水池結構的變形縫,則當外界條件變化時,混凝土結構就難以適應變形的需要,從而產生裂縫;在對水池結構進行構造配筋設計時,沒有按矩形水池和圓形水池分別進行合理的構造配筋,則將會產生貫穿裂縫;設計過程中最不利荷載組合選取的不當,則當結構受到最不利荷載組合時,結構將產生裂縫甚至破壞;水池結構中預埋件設計的不合理,如構件錨固長度過長、構件布置過密等,使得混凝土難以振搗密實,從而導致預埋構件與混凝土之間產生裂縫;在水池結構設計中忽略了地基對池壁混凝土收縮變形的約束,若水池處于堅硬的基礎上,當外界條件變化,池壁混凝土結構將產生變形,同時堅硬的基礎約束了池壁混凝土結構的變形,當由其產生的應力大于混凝土抗拉強度時,在應力最大的地方就會產生裂縫。
2. 2 抗上浮現存問題及分析
《給水排水工程構筑物結構設計規范》(GB50069-2002)規定:當構筑物基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或地表滯水層內又無排除上層滯水措施時,地表水或地下水對結構作用的浮托力,其標準值應按最高水位確定。如在水池結構設計中沒有合理的控制最低水位線,則當地下水位大于該值時,必然導致水池的上??;在水池設計過程中,除對水池結構進行整體抗浮穩定性驗算外,對中間有柱子的封閉和多格水池中,與柱相連的頂板和底板還應進行局部抗浮穩定性驗算,否則水池也會出現上??;對在基本組合作用下的設計穩定性抗浮力系數取值的不合理,也會導致水池結構的上浮;規劃設計中應合理布置水池的位置,避免水池所處位置低于水池周圍地勢,造成雨水的聚集,使地下水位升高甚至超過最低水位控制線,從而造成水池結構的上??;在設計過程中,對基礎處理的不當,及地基承載取值不當,都會導致池體上浮;在設計時,采用的抗浮措施不合理,也會導致水池的上浮。
3 解決措施
根據不同的影響因素,主要從設計過程和施工過程,對污水處理廠水池結構設計過程中現存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防治措施和解決方法。
3. 1 防滲透控制措施
水池的滲透主要是通過各種變形縫和混凝土結構裂縫進行的,因此控制好水池的各種變形縫和混凝土結構的裂縫也就能有效地防止滲透。水池結構設計過程中控制裂縫的措施:①在設計中應合理的選擇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同時還應嚴格控制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的用量,以減少水化熱溫差,減小收縮變形,能有效地控制裂縫的發展。如使用活性摻合料能降低水泥的用量。②應嚴格按照相關規范設置伸縮縫或沉降縫,以免當外界條件變化時,結構內產生不均勻的應力,當應力達到一定程度時形成裂縫。③在同一方向盡量使用相同或相近直徑的鋼筋,能夠很好的防止裂縫的產生。④在水池結構的設計過程中,對于有穿墻管套的水池設計應充分考慮穿墻管套的數量及位置,以免在施工后開鑿。⑤鋼筋混凝土結構水池還應進行抗裂度驗算和裂縫寬度的驗算。⑥應根據水池的形狀選擇相應的構造配筋,如對溫度荷載和濕度荷載比較敏感的地面式矩形水池池壁,為了避免池壁貫穿裂縫的出現,池壁水平方向每側的構造配筋率以不低于0.15%為宜。對于圓形水池池壁環向最小構造配筋率,外側不低于0.35%,內側不低于0.15%[4]。⑦在水池設計中,應考慮各種荷載組合,找出最不利的荷載組合,利用最不利組合進行設計和分析。施工過程中防止滲漏的措施有:①不宜選擇在高溫季節施工,減小環境溫差產生的溫度變形,防止裂縫的出現。②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控制水灰比和水泥的量,以免水化熱過大,加大結構裂縫出現的概率。③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混凝土的質量、混凝土的塌落度等,同時可以對混凝土進行多次振搗以提高混凝土的密實度。選用合適的養護措施以提高混凝土的抗拉(抗裂)強度,能有效地防止裂縫的發展。④施工中必須對預埋構件表面銹蝕、油污進行清除,以保證混凝土和預埋構件之間的緊密黏結,防止形成縫隙。⑤在對變形縫的施工中,可以采用加強帶替代措施減少裂縫的產生,保證施工的連續性。⑥目前工程建設中變形縫止水帶一般為橡膠止水帶,因此,施工
時必須保證止水帶和混凝土的緊密黏結,以免漏縫的出現。⑦施工過程中應避免施工縫處滲漏,可以通過改進施工面的吹鑿方式、采用不同形式的企口縫、調整施工縫連接處材料的成份等方式來加強接縫處的黏結。
3. 2 抗上浮控制措施
水池的上浮事故主要是地下水產生的浮力造成的。當水池的抗浮力小于地下水產生的浮力時,水池就會出現上浮現象。依據上述的機理,可以通過增加池體的抗浮能力和減小地下水產生的浮力,如增加水池底板的厚度、水池底板外挑、保證回填質量、增加覆蓋土量等增加水池自重的措施來提高水池的抗浮能力在水池設計時,應考慮水池的抗浮設計,尤其是在地下水豐富的地區,應進行整體抗浮穩定驗算。對中間有柱子的封閉和多格水池,與柱相連的頂板和底板還應進行局部抗浮穩定驗算。設計時對基礎的墊層選取應綜合分析池體底部與周圍土層的情況來確定。設計時應綜合考慮各種不利因素,找出最不利荷載組合進行抗浮設計。水池抗浮設計時,應采用合理的抗浮方法或措施,如采用抗浮樁、錨桿等。
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不得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應有完善的排水系統,如管井降水,沿水池四周設置管井進行降水,將地下水位控制在抗浮驗算的最低水位線以下??梢詫|層灌注水泥漿,在水池底板下形成一個不透水的保護層。施工時應保證排水系統的正常運行,積水等能及時的排出,避免雨水在短時間內積聚在水池周圍,使地下水位超過設計抗浮水位線,從而導致水池的上浮。在水池結構施工完成后應及時對水池周圍進行回填并分層夯實。
4 結語
文章中的設計和施工經驗都是筆者從事污水處理廠結構設計的經驗,指出污水處理廠水池結構設計人員應注意的設計問題和施工人員應注意的施工問題,可為結構設計人員參考借鑒。只有在設計中合理的科學的運用這些設計技術,污水處理廠才能更好的運行,更好的為城市做貢獻。
【參考文獻】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范文2
關鍵字:城市污水,污水處理,處理技術
一、城市污水處理技術介紹及分析
目前在水污染治理技術上,只能提供下列技術的工藝參數:傳統活性污泥法技術包括延時法、吸附再生法等各種新型活性污泥工藝和SBR、AB法、UNITANK和氧化溝技術等;A-O法和A2-O技術;多種類型的穩定塘技術;土地處理技術等等。這些工藝在原則上可以滿足大多數城市污水治理的要求,對于傳統活性污泥工藝和其變形工藝(除磷脫氮)這里不做全面的介紹,僅就這幾年在我國較為常用的工藝進行介紹和分析。
1、沉淀和曝氣、間歇和連續相結合實現自動控制的序批式(SBR)反應器
傳統SBR反應器在運行操作上形成了曝氣和沉淀相結合的特點,這體現了SBR反應器最為本質的特點之一。同時,這要求SBR反應器必須充分利用了現代電子和自動化技術。SBR反應器的發展過程呈現了多樣性,有CASS、CAST、ICEAS、MSBR等多種新型SBR反應器。各種SBR反應器的發展體現了與傳統活性污泥相互融合的趨勢。具體表現為從間歇進水、間歇出水的傳統SBR反應器,發展到連續進水、間歇出水和連續進水、連續出水并帶回流污泥的SBR反應器。以及出現了UNITANK這種融合氧化溝、SBR和活性污泥工藝新型的綜合性工藝。這體現了間歇式的SBR和連續式活性污泥工藝相互融合的特點。
UNITANK從整個系統來看,它已經不屬于SBR,與交替運轉的三溝氧化溝非常相似,更接近于傳統的活性污泥法,這是UNITANK工藝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UNITANK在恒水位下交替運行,總有一個池子作為沉淀池,這是UNITANK第二個特點。對于大型污水處理廠沉淀功能的滿足,是UNTANK工藝的制約因素。標準UNITANK系統三個方形池之間構成級串的形式,彌補了單個反應器完全混合的缺點,這是UNITANK系統第三個特點。
UNITANK最為根本的問題之一是中溝和邊溝地位不一致,邊溝有一段時間兼作沉淀池,而中溝總是曝氣。造成中池污泥濃度過低而邊池污泥濃度過高,池容利用率降低等一系列問題。UNITANK的發明人在離開SEGHERS公司之后,提出一新工藝――LUCAS工藝。LUCAS工藝最為顯著的特點是四個反應器(也可用兩個或三個反應器)作用完全對等,其采用輪換方式作為曝氣池和沉淀池。由于每一個反應器的地位平等,所以LUCAS工藝既保留了UNITANK工藝的優點,又克服了其缺點。
通過對SBR工藝特點和不同研究者的研究結果進行匯總(不考慮由于SBR反應器優點導致的直接結果,如:投資低和運行費用低等),SBR反應器眾多優點可歸納如下:
經典SBR反應器的優點和原因分析
優點 原因
1、沉淀性能好 在沉淀過程沒有進水的擾動屬于理想沉淀狀態;
2、有機物去除效率高 是理想推流式反應器,從單元操作理論其效率明顯的高于完全混合式的反應器
3、提高難降解廢水的處理效率 具有微生物的多樣性,可形成厭氧、缺氧和好氧等多種生態條件,有利于難降解有機物的降解
4、抑制絲狀菌膨脹 利用膨脹理論中的“選擇性準則”防止污泥膨脹
5、除磷脫氮,不需要新增反應器 生態多樣性(出現厭氧、缺氧和好氧狀態多種狀態)
6、不需二沉池和回流,工藝簡單 結構本身特點
SBR反應器充分利用了生物反應過程和單元操作過程的一些基本原理(表4)。不同的SBR反應器由于流態、池型或操作方式的改變可能僅僅具有上述特點的一條或幾條。同時,經典的SBR反應器也存在一定問題,比如:
a) 處理連續進水時,對于單一SBR反應器的應用需要較大的調節池;
b) 對于多個SBR反應器進水和排水的閥門自動切換頻繁;
c) 無法解決大型污水處理項目連續進水、連續出水的處理要求;
d) 設備的閑置率較高和污水提升水頭損失較大等等。
2、氧化溝工藝
氧化溝在歐美各國得到了廣泛的重視,發展速度很快。據統計到1977年為止在西歐有超過2000多座派司維爾型氧化溝投入運行。荷蘭DHV公司發明的卡魯塞爾氧化溝在全世界范圍已有800多座投入運行(1996)。法國OTV-Kurger公司開發的D型氧化溝已占丹麥氧化溝總數的80%。美國Envirex公司開發的Orbal氧化溝,最大處理規模已達90萬m3/d。
從90年代至今是我國氧化溝技術大發展的階段,預計已有上百座氧化溝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氧化溝技術仍然是當前污水處理的熱點。從應用和研究情況來看,我國氧化溝技術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差距很大。究其原因是我國沒有系統地研究過氧化溝技術與設備,目前我國已引進數種氧化溝技術,有條件來分析比較和吸收消化。因此,認真分析和總結這方面的經驗和教訓顯得十分必要。
氧化溝屬于活性污泥工藝的一種變形,但是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形成了其很多獨有的優點和特點:
a) 構造形式具有多樣性
基本型式的氧氣溝的曝氣池呈封閉的溝渠形,溝渠形狀和構造則多種多樣??沙蕡A形和橢圓形等形狀,可為單溝或多溝系統,多溝系統可是一組同心相通的溝渠,也可是互相平行、尺寸相同的多組溝渠。有與二沉池分建,也有合建的氧化溝。多種多樣的構造形式,賦予了氧化溝靈活機動的運行性能,以滿足不同的出水水質要求。例如,結構形式決定氧化溝從整體流態上是完全混合的,但在局部又具有推流特性。這對除磷脫氮工藝也是極其重要的,氧化溝內可以形成缺氧和好氧交替出現的區域。
b) 氧化溝曝氣設備的多樣性
曝氣裝置的作用除供氧外,還要提供溝渠內不小于0.3m/s的流速,以維持循環及活性污泥的懸浮狀態。常用的曝氣裝置有轉刷、轉盤、表面曝氣器和射流曝氣等,不同的曝氣裝置導致了不同的氧化溝型式。氧化溝的曝氣強度可通過出水溢流堰和直接調節曝氣器的轉速調節。
c) 簡化了預處理和污泥處理
氧化溝的水力停留時間和污泥齡長,懸浮狀有機物可以與溶解性有機物一起同時得到較徹底的穩定,所以氧化溝不要求設置初沉池。氧化溝排出的剩余污泥已得到高度穩定,剩余污泥量較少。因此不再需要進行厭氧消化,而只需進行濃縮與脫水。一體式氧化溝還可以不設二次沉淀池。
二、城市污水處理技術問題的思考
1、關于城鎮污水處理主導工藝的思考
對于引進的工藝技術,在與國外咨詢公司合作過程中,大部分較好的實現了預定的目標。但是,往往我們自己設計的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在實施的過程中有會出現各種應用不當的問題。這是因為以往我國污水處理技術研究偏重于工藝開發研究,對一種工藝的了解缺乏足夠的系統性、完整性,也缺乏對整個處理工藝綜合性的比較研究和技術經濟評價體系。這也造成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在技術選擇上搖擺不定、不斷刮風。首先80年代末流行AB工藝、然后在90年代出開始流行三溝氧化溝(其他形式的氧化溝),目前又流行SBR(或UNITANK)工藝的原因所在。缺乏全面和綜合比較能力,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國外的新技術和新產品就不斷沖擊國內市場,成熟技術和國產技術總是無法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這是我國城市污水領域存在的問題之一。
西方國家經過一、二十年的治理工作,一些國家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在這一時期(1960-1970年)在城市污水處理領域出現大量各種形式的污水處理新工藝,如:活性污泥的AO工藝、A2O工藝、卡魯塞爾氧化溝、奧貝爾氧化溝、SBR工藝(IECAS、CASS等等)、純氧(富氧)曝氣、深井曝氣、流化床和厭氧-好氧處理等一系列新的處理工藝。而進入90年代,西方國家城市污水處理市場需求萎縮,一個國家一年僅有一、兩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所以在技術上失去了開發新工藝的動力??蓴档男鹿に嚨陌l展,也是基于這些國家老的污水處理廠超負荷改造的需要(曝氣生物濾池)和水回用的需求(膜生物反應器)。社會需求是技術發展的最好驅動力,而我們國家對污水處理工藝有極大的迫切的需求,我國對污水處理技術開發仍有巨大的動力。
2、從可持續性思考城鎮污水處理工藝技術
目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普遍采用的工藝是國外在水污染控制過程中,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技術。并且是歐美等發達國家所采用的主導技術,我國與歐美等國家與工藝幾乎處在同一水平上,但是我國的國民生產總值遠遠低于上述國家,采用以上技術是否能夠完全適合我國的國情,是我們需要考慮的一個問題。這需要從技術的先進性和是否代表了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兩個方面來考慮。
目前政府往往簡單認為一個城市有污水處理廠,就是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符合了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對可持續發展全面理解應該根據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中對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可持續發展是即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的發展”。從技術層面考慮需要判斷污水處理工藝是否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需要從可持續發展的公平性原則(是否體現資源和環境共享)、持續性(是否滿足資源和環境的永續性利用)和共同性原則(是否有利于解決全球性環境問題)方面來考慮。
目前國內大多采用國外引進的延時曝氣的氧化溝、SBR等工藝。首先這些工藝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開發的工藝,是根據西方,特別歐洲國家排放標準制訂的工藝。例如采用延時曝氣低負荷工藝特別適合北歐國家的氣候條件(冬季低溫),而延時曝氣對污泥是采用好氧穩定的方法,采用耗能的方法進行污泥穩定化處理。適合了這些國家的國情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
事實上,低負荷曝氣池的池容和設備是中、高負荷活性污泥工藝的幾倍,在建筑材料和土地資源上是高消耗,相應的投資要高數倍;其次,延時曝氣系統能耗比中、高負荷活性污泥要高40~50%左右。同時,能耗增加會帶來了直接運行費的增加,能耗增加也會還要增加間接投資。據資料報道目前國內每kW發電能力除塵脫硫需要投資500~1000元,則每萬噸污水增加的脫硫投資需要25~50萬元。按脫硫投資為電站投資10%計,則增加的電廠投資為250~500萬元,是污水處理投資的50%以上。對于我國這樣一個資源不足、能源日益短缺、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是否適合推廣這種低負荷的活性污泥工藝是值得推敲的問題。從可持續發展角度講,采用延時曝氣這種高資源占用和能源消耗的低負荷工藝,并以耗能的方式取得污泥的穩定工藝是不適合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的,也是不適合中國國情的。我們應該開發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反應器。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范文3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城市排水戶是指直接或間接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產業污(廢)水、生活污水的單位、個體經營者和居民住宅小區(以下簡稱排水戶)
第三條市建設局作為市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
委托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各鎮建設主管部門作為本轄區的城市排水管理機構,負責主管轄區內城市排水許可日常管理。
為加強城區排水統一管理,打破行政區域界限,城區(特指運河西部分)納入城北、城南兩污水廠的污水收集范圍內的區域統一委托市市政建設管理處作為城市排水管理機構進行城市排水許可日常管理。
第四條為積極推進城市排水許可工作,排水許可證作為環保驗收和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的必備條件。
城管、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細則。
第五條城市排水管理機構行使具體管理職能為:
(一)負責制定管理區域內的排水工作年度計劃;
(二)受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負責管理轄區內的排水許可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城市排水主管部門監督;
(三)參與對城市排水設施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紙的會審和竣工驗收監管,接受城市排水主管部門的核查考核;
(四)建立健全本區域范圍內排水檔案資料,并報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五)對排入城市排水設施的水量和水質進行監測;
(六)參與城市排水事故的調查,并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七)負責對污水廠(或管網公司)養護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比,接受排水主管部門監督。
(八)執行城市排水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六條為便于對排水戶的日常管理,根據排水戶的排水水質情況不同,把排水戶分成以下五類。
第一類是排放生活污水的機關事業單位、居民住宅小區、學校、商場、浴室等排水戶;
第二類是排放含油餐飲污水的賓館、酒店和各類飲食店等排水戶;
第三類是排放污水濃度較高、含雜物較多的公共廁所、垃圾中轉站、糞便處理場和農貿市場等排水戶;
第四類是排放含有沉淀物的從事機動車清洗、建設工程施工排水的排水戶;
第五類是排放醫用污水的各類醫療機構和排放產業廢水的廠礦企業等排水戶。
第七條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涉及排水的排水設施必須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建設、同時投入運行使用。排水設施的設計、施工,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水設計、施工的技術規范,并作為土建附屬工程納入土建工程報建手續。
經驗收合格,排水設施工程竣工。方可交付使用;對于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主體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條排水設施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排水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年。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第九條排水戶內部排水設施必須按雨、污分流要求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和地方規范。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到達區域,應當將污水排入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不得任意排放;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尚未到達的區域,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規范的要求,自建雨污分流排水設施的基礎上,所排放的污水須經處理后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并按照規定排入指定區域。待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到達該區域時再按要求將污水接入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第十條已建的排水設施未實行雨、污分流的應當進行雨、污分流改造,并按要求接入城市排水設施。
第一類排水戶中已建住宅小區的排水設施,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排水規劃要求,有計劃地對尚未進行雨、污分流的或尚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網進行改造。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到區域的其他排水戶必須根據城市排水的規范要求,自行進行內部雨、污分流改造,并按要求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設施。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尚未到達區域的排水戶,該地區進行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的同時,應當配合做好內部雨、污分流改造,按要求接入城市排水設施。
第十一條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按照不同的類別設置污水處理設施。
第一類排水戶在內部雨、污分流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其中內部設有餐飲的學校、商場等排水戶的污水處理設施,必須按照第二類排水戶的要求設置,設有集中式公廁的必須按照第三類排水戶的要求設置。
第二類排水戶必須配置隔油池、格柵井、殘渣過濾池等預處理設施,隔油池的大小應與污水排放量相匹配,其污水原則上不得排入城市集中住宅小區內部污水管道(有規劃設計要求的除外)
第三類排水戶必須按規定配置格柵井、沉淀池或化糞池等預處理設施,其污水原則上不得排入城市集中住宅小區內部污水管道(有規劃設計要求的除外)
第四類排水戶必須按規定設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應與污水排放量相匹配。
第五類排水戶必須根據排水量的大小和水質情況采用相應的污水處理工藝,并在排放口安裝水質、水量在線檢測儀。其中醫療機構必須做到醫用(實驗、門診、住院部)污水與一般生活污水(食堂、醫務人員宿舍)雨水分流,醫用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前必須通過預處理,其中傳染病醫院(含帶傳染病房綜合醫院)和擁有500床位以上的綜合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其它醫療機構采用一級強化處理。
第十二條因工程施工或其他原因臨時圈占城市污水管道及附屬設施的必須與污水廠(或管網公司)簽訂排水設施保護協議,并確保污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臨時圈占工程解除后,圈占單位應恢復污水管道及附屬設施的原狀。
第十三條排水設施的養護按照“誰擁有、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原則,由排水設施的產權人負責管理。
城市污水主管網管理鼓勵采取管廠一體化管理模式。城區的范圍對于并入城北污水處理廠的管網收集系統,由城北廠統一養護管理;并入城南污水處理廠管網收集系統的由城南廠統一養護管理。
其它區域的主管網養護由各轄區內的城市排水管理機構委托確定。城市排水管理機構每季度對所在轄區的主管網養護進行考核。
企事業單位內部排水設施由單位自行養護管理,居民區內部排水設施由業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養護管理,對于暫無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內部排水設施養護管理暫由主管網養護單位負責,待明確管養單位后,再移交管養單位負責。
第十四條排水設施養護責任單位應當按照以下要求進行養護作業。
第一類排水戶內部管道應當定期疏通、清淤,管道、窨井內積泥不超標,窨井蓋丟失、損失要及時補缺、更換;
第二類排水戶應該落實油污清撈責任人,做好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清撈,防止油污大量堆積,確保管網暢通,并做好臺帳,保存連續六個月的清撈記錄資料。
第三類、第四類排水戶應該負責定期清理各類污水處理設施,防止城市排水設施的淤塞,確保排水設施正常進行。經處理產生的污泥、垃圾應落實消納場所,妥善處理,不準亂堆亂放,禁止將污泥投入城市排水設施。
第五類排水戶要確保污水處理裝置的正常運行,加強對水質、水量在線檢測儀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嚴禁擅自關停或長期閑置污水處理設施。如遇突發事件,必須暫停污水處理設施的應當及時通報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并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方案。
第十五條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本細則實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符合條件后,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第十六條辦理排水許可應遞交的材料
(一)新、擴、改建項目工地申請臨時排水許可:
1城市臨時排水許可申請表;一式兩份)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3場地施工期間臨時排水平面布置及系統圖(應標明排水方向、水處理設施規格及位置)
4建設項目總平面施工圖
5建設項目室外管線綜合施工圖
6環境評價報告(僅限于產業類如賓館、餐飲、工業、醫療等項目)
(二)申請城市排水許可證需要遞交的資料:
1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一式兩份)
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3建設項目總平面圖竣工圖
4建設項目室外雨水、污水管網竣工圖
5建設項目各單體底層(出戶管)標準層排水平面竣工圖
6建設項目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及平面布置竣工圖
7有關設計說明(總說明、概況、給排水章節)資料、附件
8環保部門與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排水專項驗收證明;
9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10按規定應提交的其它有關材料;
第十七條符合以下條件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一)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市排水規劃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等有關標準和規定。
(三)已按規定建設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
(四)已在排放口設置專用檢測井;
(五)已通過環保部門和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專項驗收;
(六)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線檢測裝置;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具備對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進行檢測的能力和相應的水量、水質檢測制度;
(七)對各類施工作業臨時排水中有沉淀物。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標準。
(八)按規定應提交的其它有關材料。
第十八條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如果內部排水設施未按雨污分流及本細則第十條要求實施的一律不予核發排水許可證。
第十九條排水許可證有效期內。排水者必須提前十五天向城市排水管理機構辦理排水變更登記手續:
(一)日排水量增加20%以上;
(二)排水方向、方式。
(三)主要污染物種類變化或濃度增高、排水水質發生變化。
第二十條排水許可證審批不收費用。排水戶應根據不同情況辦理《排水許可證》
第四類排水戶中的建設工程施工排水,其排水前應及時辦理《臨時排水許可證(施工)
其他排水戶在其排水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證》
排水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期滿后需要繼續排水的排水戶應當提前三個月提出換證申請。
臨時排水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兩年。排水戶應當在有效期限內治理達到污水接納標準,逾期仍達不到污水接納標準的禁止排水。
需要延長《臨時排水許可證》期限的應當提前一個月提出換證申請。
第二十一條建有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水戶,應當保證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于每季度末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排水水質化驗資料報送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因特殊情況不能正常運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城市排水主管部門,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正常運行。其中醫療機構必須自辦證后的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的醫院污水質量檢測報告”
第二十二條排入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污水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水接納標準,城市排水管理機構委托專業排水監測站根據排水戶的不同類別對排水戶進行檢測。
第二十三條排水戶自建排水設施與公共排水設施銜接前應設置專用檢測井,檢測井位置應便于城市排水管理機構日常監測。
第二十四條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按規定交納污水處理費。
使用自備水源的有水表計量的其水量按水資源管理部門抄表數計算,無表計量的按水泵銘牌流量和工作時間計算水量。對逾期未繳納的由市排水管理機構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范文4
1.1 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情況
我國水體污染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超標排放工業廢水,二是城市化不斷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大量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進入水體造成水體污染。以往人們對工業廢水污染關注較多,所以工業廢水經過治理近年來有所減少,但城市生活污水卻逐年遞增,1999年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到全國污水排放總量的52.9%,首次超過工業污水排放量,成為環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表1為1999年~2010年12年的全國廢水排放情況年際對比。
由表1可以看出,近年來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8%的速度遞增,生活污水COD排放量和氨氮排放量都在逐年遞增,城市生活污水大多未經處理直接進入江河湖海,造成越來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
1.2 城市生活污水的特點
城市生活污水與工業廢水成分組成不同,主要是日常生活中含氮、磷、硫高的各種洗滌污水,其中的有機成分主要有糖類、纖維,淀粉、蛋白質、脂肪和尿素等,厭氧菌作用于這些物質易產生惡臭物質,一旦排放到其他水體,易導致受納水體富營養化,水質變劣,影響水體功能;同時生活污水中含有多種病原菌和微生物,易傳播病菌,影響人體健康[1]。
當前,我國城市住宅建設趨向集中,形成了一系列房屋緊湊、人口密集的生活小區。一般小區內排出的污水量可達3000~5000 m3/d, BOD達800 kg/d [2]。而且不少城市生活區、商業區、辦公區混雜,餐飲洗浴業遍布,住宅樓、酒店賓館等生活污水預處理以小片為單位,沒有統籌規劃。因此,我國城市生活污水具有源多、面廣、量大,雜、散、亂的特點,城市生活污水防治困難,污染嚴重。
同時,很多城市排水系統設施落后,管網不足,僅有44.5% 排水系統實行雨、污分流制[3],大量生活污水不能夠匯入污水處理廠,而直接進入河道;生活小區沒有建設統一的糞便處理設施,僅簡單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直接排入溝渠,進入江河湖泊,使水質不斷惡化,水體自凈功能喪失。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城市生活污水已經成為我國水污染的第一大戶,其防治直接關系到我國水污染治理成效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1.3 城市生活污水的防治
對于城市生活污水防治,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另外要大力推進城市生活污水的資源化,積極開展污水深度處理,提高污水回用率與資源化水平。
我國城市污水的防治越來越引起重視,“十一五”期間,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截至2010年年底,全國已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832座,處理能力1.25億立方米/日, 90%以上的設市城市和60%以上的縣城建成投運了污水處理廠,1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實現了縣縣建有污水處理廠,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7.4%,污水處理能力超額完成“十一五”規劃確定的1.05億立方米/日的目標。
但是全國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回用率都偏低, 2010年,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率僅達到8.5%,國家確定的近期目標到2015年要達到10%,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
2 集中式污水處理模式存在的問題
現在城市污水處理大多是把工業廢污水與生活污水混合后收集起來,通過大規模的管網,輸送到遙遠郊外的污水處理廠處理,即排水管網終端集中處理的模式。這種處理模式優勢在于不但能處理工業廢水、還處理生活污水與城市徑流污水,而且處理能力高、容量大。但是需要的建設投入大,輸水距離長,運營費用高,能耗大,而且面臨技術和配套管網投資的困難。
長期以來我國關注企業排污點源治理,對生活污水集中處理重視不夠,所以城市污水處理在設施建設、運營機制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例如污水處理成本高,配套的管網建設滯后,在建工程資金不到位,缺少適當的投融資機制。根據已建、在建污水處理廠實際情況,處理1噸污水需1000~1500元,運行費在0.8~1.0元之間。因此,據保守估計,建成一座日處理10萬噸的城市污水廠,一次性投資費就需要1.0~1.5億元,年運行費用需3000~5000萬元;據此測算,要達到近期規劃目標污水處理廠建設費就需要投入1000~1500億元左右,如果再加上市政管網建設,投資將會超過4000億元[4]。如此龐大的投資建設、運行費用,將耗費大量的資金。
此外,污水處理費收繳制度與污水處理設施有償使用制度不健全;有些地方雖然建起了污水處理廠,但是集中處理設施不能滿負荷運行,部分閑置,影響運營效果;某些開展污水深度處理回用的污水處理長把從很遠的市區輸送來污水處理后再送回市區回用,造成了不合理的重復投資和運行能量的損耗。因此,應該從降低污水處理建設投資及運行成本的角度,尋求一種更好的城市污水處理模式。
3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的可行模式
3.1 城市生活污水的原位凈化再用模式
針對集中式污水處理的弊端,我們應當轉變觀念從終端治理走向起始控制,從集中走向分散,從政府出資主導到企業、小區一起參與建設,實行城市生活污水的原位凈化再用模式。
原位凈化再用,即在生活污水排放的原地進行污水的凈化再生處理并回用。原位凈化再用處理以分散處理為主,以有相對獨立管轄范圍和責任主體的城市功能區為單位,如居民小區、企事業單位、學校、酒店賓館、旅游區等,在單位內部進行污水凈化再生處理,并在原地和附近進行重復再利用。
污水原位凈化再用處理是以回用為目的,所以其出水水質上遠好于以排放目的的污水集中處理模式。再生水可回用于小區綠化,從而通過滲濾和蒸騰過程進入大氣和地下;多余水量可儲存起來備用或直接排入城市河道,不用再收集輸送到郊外的污水廠集中處理,從而減輕了污水集中處理的負擔并節省了污水收集管網的建設費用。通過研究[5],城市生活污水在小區進行原位凈化再用是完全可行的,甚至可以省去主干道上的污水收集管,而只保留雨水管道,從而實現小區污水 “零排放”[6]。
生活污水經原位凈化再用處理后可以直接回用于小區的景觀用水、綠化、洗車等用水大戶,克服了以往城市建設“先污染后治理”的弊病,做到了城市開發一片,同時凈化一片。同時,它具有投資少、融資容易、占地少、運行費用低、能耗低、見效快等優點。它既減少了生活小區的污水排放量,減輕了供排水系統壓力和集中處理的負擔,又可以用低于自來水水費的價格為小區提供水源,降低水費支出,緩解用水供需矛盾,改善水環境,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是不言而喻的。
城市生活污水的原位凈化再用模式改變了原有的給排水方式,做到了生活小區污水的自凈和自用的良性循環,能全方位節約用水,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是對居民小區用水及排水進行根本性的變革,如圖1所示。
圖1 小區生活污水凈化再用示意圖
3.2 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方式的靈活性
因我國現階段注重建設大型污水處理廠,而缺乏城市對生活污水的分散處理及凈化再用方面經驗與管理。所以在城市生活污水的防治中,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按照集中與分散結合的原則,盡量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資源化利用水平,多目標多層次開發利用城市污水資源,最大限度的提高經濟與社會效益,使城市用水做到良性循環,實現人水和諧,如圖2所示。這對于改善城市環境質量與居民生存環境,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圖2 城市用水良性循環示意圖
⑴ 集中型污水處理廠的周邊地區宜采用集中型的污水再生利用的方式;同時應加強污水處理廠的深度處理,對于大面積的生態景觀用水和某些工業用水,可優先考慮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的再生水。對于城市污水處理管網尚未覆蓋或距離集中型污水處理廠較遠的區域,宜采用分散式污水凈化再生利用的方式。對新規劃的居民小區,可以采用就地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系統。
⑵ 對于符合強制使用再生水的部門或小區,污水再生利用管理部門可以只規定其再生水使用量,而至于是興建分散型污水再生利用設施還是使用集中型污水再生利用企業的再生水,則應當由使用者根據再生水的成本和技術可行性自行決定。
⑶ 鼓勵建筑集中區或生活小區聯合興建污水凈化再生利用設施,以解決水量不足和規模經濟的問題。除此之外,也應當嘗試介于集中型回用和分散型回用相結合的模式,即由集中型污水再生利用企業提供一定水質標準的再生水,而末端用戶則根據不同的水質需求自行進行處理,這種污水再生利用方式具有很好的靈活性。
4 結語
在水的社會循環中,污水的再生與回用是關鍵的環節。將大部分的廢水經過再生處理后回用,一方面可以緩解水資源短缺的局面,高效地利用有限的淡水資源,同時又減少了排放至自然水體的污染物總量,具有多方面的功效。以小區為單元的城市生活污水的原位凈化再用處理方式由集中走向分散,使水體的管理系統由開放系統轉化為閉合系統,而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可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的靈活性。總之,這使得水污染控制轉為水環境可持續發展,是解決城市缺水及城市水環境問題的一種有效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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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楊文海,路志強,劉濤,城市污水回用的可行性分析 [J]. 水資源與水工程學報,2008,19,(1):92~95.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范文5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
(一)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充分認識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工作的重要性。長期以來,在我國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由于對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大量垃圾在城市邊緣露天堆放或簡易填埋,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水系及相關流域,造成江河湖泊水質惡化和地下水污染,城市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如不盡快解決,將嚴重威脅城鄉居民的生存環境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為解決城市環境保護問題,"*"期間,要將環境保護作為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方面,使其成為擴大內需的投資重點。各級政府要統一認識、明確任務,加強以污水、垃圾處理為重點的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堅決糾正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發展經濟的行為,堅持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發展,著力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力爭"*"期間,城市環境污染惡化的趨勢總體上得到控制,使部分城市和區域的環境質量有較大改善。
(二)建立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新機制。根據"*"計劃綱要和《"*"城鎮化發展重點專項規劃》,"*"期間要新增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2600萬立方米,垃圾無害化日處理能力15萬噸,*年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5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達到60%以上。實現上述目標,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僅靠各級政府財力遠遠不夠。各地區要轉變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只能由政府投資、國有單位負責運營管理的觀念,解放思想,采取有利于加快建設、加快發展的措施,切實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運營的市場化改革。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的方向是,改革價格機制和管理體制,鼓勵各類所有制經濟積極參與投資和經營,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投融資及運營管理體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形成開放式、競爭性的建設運營格局。
二、改革體制,創新機制,為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創造基礎條件
(一)已建有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城市都要立即開征污水和垃圾處理費,其他城市應在*年底以前開征。要加快推進價格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為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產業化發展創造必要的條件。征收的污水處理費要能夠補償城市污水處理廠運營成本和合理的投資回報,有條件的城市,可適當考慮污水管網的建設費用。全面實行城市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保證垃圾處理企業的運營費用和建設投資的回收,實現垃圾收運、處理和再生利用的市場化運作。
(二)污水和垃圾處理費的征收標準可按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則核定。在城市范圍內排放污水、產生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使用自備水源的),均應繳納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
(三)征收的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費應專項用于城市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維護和項目建設。尚未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城市所征收的污水、垃圾處理費,可用于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和相關配套項目的投入,但在三年內必須建成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并投入運行。
(四)改革管理體制,逐步實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特許經營?,F有從事城市污水、垃圾處理運營的事業單位,要在清產核資、明晰產權的基礎上,按《公司法》改制成獨立的企業法人。暫不具備改制條件的,可采取目標管理的方式,與政府部門簽定委托經營合同,提供污水、垃圾處理的經營服務。鼓勵企業通過招投標方式獨資、合資或租賃承包現有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運營管理。鼓勵將現有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通過招標實現經營權轉讓、盤活存量資產。盤活的資金要用于城市污水管網和垃圾收運系統的建設。
各級政府要認真做好組織領導工作,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積極推進轉企改制工作穩妥有序地進行。
(五)各級政府要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污水收集系統建設,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范圍,確保管網配套。鼓勵實行城市供水和排水一體化管理。
(六)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鼓勵建設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資源化設施。要建立有利于鼓勵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以及垃圾資源化的成本補償與價格激勵機制,推動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和垃圾的資源化。
(七)新建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應創造條件,積極推向市場,引入競爭機制,通過招標選擇投資者。鼓勵社會投資主體采用BOT等特許經營方式投資或與政府授權的企業合資建設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
(八)要將城市垃圾處理經營權(包括垃圾的收集、分揀、儲運、處理、利用和經營等)進行公開招標。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參與垃圾處理權的公平競爭。進一步推進垃圾分類收集,提高垃圾收集轉運系統的配套程度。支持人口密集、相鄰中小城市(城鎮)聯合建設污水、垃圾處理設施。
三、市場引導,政策扶持,加快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進程
(一)對社會資本投資的城市污水;垃圾處理項目,當地政府或所委托的機構可參照同期銀行長期貸款利率的標準,設定投資回報參考標準,并根據其它具體條件計算項目的運行成本,合理確定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價格,以此作為對投資者招標的標底上限,通過招標選擇最優化的.方案及項目的投資、運營企業。政府或其指定人收取的污水、垃圾處理費,須按合同約定支甘給通過招標取得投資和運營資格的企業。政府或其指定人與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應體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不得為投資者提供無風險的投資回報保證或者擔保。
(二)投資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項目資本金應不低于總投資的20%,經營期限不超過30年。
(三)承擔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特許經營的企業,必須具有相應的從業資質,擁有相應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其注冊資本不低于承包設施年運行總成本的50%,特許承包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8年,特許經營期或承包運營期滿后重新進行招標。
(四)政府對城市污水、垃圾處理企業以及項目建設給予必要的配套政策扶持,包括:
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生產用電按優惠用電價格執行;
對新建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可采取行政劃撥方式提供項目建設用地。投資、運營企業在合同期限內擁有劃撥土地規定用途的使用權。
(五)鼓勵城市政府用污水、垃圾處理費收費質押貸款,籌集部分城市污水管網和垃圾收運設施的建設、改造資金。積極嘗試以各種方式拓寬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融資渠道。
(六)各級政府要從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國有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污水收集系統、垃圾收運設施的建設,或用于污水、垃圾處理收費不到位時的運營成本補償。
(七)實行產業化方式新建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時,各級政府應在明確政府投資權益的前提下,適當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用于支持其產業化發展。國家支持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工程的項目法人利用外資包括申請國外優惠貸款,并對產業化項目給予適當補助。今后,凡是未按產業化要求進行建設和經營的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國家不再予以政策、資金上的扶持。
四、加強監管,保障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健康有序地發展
(一)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工作的領導,把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重點發展領域,統籌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協調解決實施產業化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要加快制定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拍賣、抵押、資產重組、資金補助、收費管理、市場準入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積極推進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產業化規范有序地發展。
(二)地方政府要切實抓緊進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行業的事業單位轉企業以及相關的改制工作,在社會保障、轉崗再就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
(三)要按照國家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要求,積極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做好項目儲備。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和建設計劃,處理設施布局要合理,規模要切合實際。清理行政性壁壘和地區分割障礙,為國內外投資者投資、經營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
(四)要加強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使用的管理和監督,確保污水、垃圾處理費全額用于規定事項。減免污水、垃圾處理費,應由減免決策單位等額補償。鼓勵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統-收費和代扣代繳等方式,確保污水和垃圾處理費的足額征收。
(五)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實行產業化后,各級政府要轉變傳統的管理模式,加強對市場秩序的監督和管理、依法行政;要制定明確的污水、垃圾處理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明確運營企業的責任和權益。要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垃圾處理設施的處置質量的監督,確保達標排放,避免二次污染。
對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企業,當地政府應委派監督員,依法對企業運行過程進行監督。
五、其他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范文6
關鍵詞:城市排水;規劃設計;主要問題;解決對策
Abstract: The city drainag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infrastructure of modern city is indispensable, city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nd the city flood control water logging, the backbone of the project. City drainage pipe network planning is an indispensable important link of modern city and industrial enterprise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ity and industrial infrastructure, but also the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the important measures to improve and protect environment.
Key words: city drainage; planning and desig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99 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
前言
隨著我國的城市基礎建設的迅速發展,城市排水系統在快速建立和完善,而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可靠、完善是城市經濟發展的有力保證。城市排水系統的規劃設計是否合理將直接影響和制約城市的發展,關系到城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實中由于某些城市缺乏排水系統的整體規劃和設計,從而嚴重威脅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這要求我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好城市排水規劃設計,認真思考與解決現實中存在的有關問題。
1、城市污水系統設計問題及解決對策
1.1 現階段城市污水系統存在的問題
①現階段我國新建城市或城區基本上采用雨污分流制,但老城市或老城區大多仍然是雨污合流的排水體制,這種排水方式嚴重污染了城市內河水系統,大量的雨污合流排水管道中污水直接被排放到城市周邊的自然河流內,造成嚴重的水體和環境污染。而將舊合流制改為分流制,受現狀條件限制大,許多老城區建成年代較長,地下管線基本成型,地面建筑擁擠,路面狹窄,舊合流制改分流制難度較大。合流污水的一大特點是旱季和雨季的水質、水量變化大,雨季污水BOD濃度低,不利于生化處理。生物處理對水質、水量的抗沖擊能力較差,對進水的穩定性要求較高,而在我國,特別是中小城市對污水排放的監管不到位,一些企業的環保意識不強,有毒有害的生產廢水不經處理就直接排入污水管網,由于此類原因,污水廠生物處理工藝往往不能達到預期效果。
②城市污水管網是城市污水收集和處理的關鍵。但是受到城市建設、管理方式等因素的影響,我國城市污水管網的建設和管理發展滯后,并且存在很多問題,集中表現在城市污水管網與污水處理廠不能緊密配合、雨水污水分流不徹底、排污來源不清楚及養護不到位等。污水處理廠建設相對較簡單,它集中,牽涉面小,建設周期短,而污水管網建設相對較復雜,牽涉面廣,建設周期長。本應污水管網建設到一定程度,再建污水處理廠,而目前出現相反現象,造成污水處理廠“無米之炊”,污水處理廠形同虛設。也有一些地區管網系統建設不合理,導致管網建成后卻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總的來說,污水管網投入太少,造成配套的污水管道系統不足與落后,不能有效的全面收集城區污水。
③城市污水集中處理,便于管理、運行成本低,但是所鋪設的污水管道距離長、埋深大、加大了設置污水提升泵站的概率,增加投資,在污水廠建成后幾年內,由于收水量不足,造成設備閑置浪費,且經深度處理,中水回用時,所鋪設中水管線線路長、投入大,不便于推廣利用中水。
1.2 解決城市污水系統規劃設計問題的對策
①加強部門管理,在新區建設時,相關部門要把好關,做好管網規劃,使之達到標準要求。在進行老城區改造和改造小街小巷時,同時重視對地下管線進行重新規劃、改造,以求使其達到相關要求。環保部門要加強監管力度,對廠礦、企業排入污水管網的污水水質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檢,重視環境保護?,F行的法律法規未能就污染問題進行嚴格的企業懲處,必須制定相關工業污水的排放法規,明確規定相關單位不得將工業污水在沒有經過良好的處理之前就直接排放到自然河道或城市污水管網之中。尤其是對于醫院的廢水和化工企業等單位的污水,由于其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必須規定其做好進一步的消毒除害處理才能排放。
②做好排水管網規劃,加強管理,完善排水管網的建設。城市排水管網是市政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由于制約條件諸多,排水管網的規劃設計、實施都需要將其作為一個系統來充分考慮,任何不利因素都會制約排水管網功能的發揮。根據城鎮及工業企業的規劃、環境保護的要求、污水利用情況、原有排水設施、水質、水量、地形、氣候和水體等條件,從全局出發,在滿足環境保護的前提下,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綜合考慮確定。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統已經不能適應城市的發展需求而且破壞環境,結合城市的發展現狀,逐步對舊城區的雨水污水合流系統進行合理改造。
③應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建設污水處理廠。在居住區集中或有集中工業大用戶時,為便于中水利用,可適當建設分散式小規模污水處理廠。也可根據不同局域、地段污水性質的差異,有針對性的選擇合理的污水處理方式, 因地制宜的建造分散式污水處理廠。
2、城市雨水系統設計問題及解決對策
2.1 現階段城市雨水系統存在的問題
①城市排水工程規劃滯后,在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設計過程中,給排水工種往往處于配合地位,得不到極大的重視,影響了城市排水規劃的科學化發展。往往出現道路要求快速建設,造成了排水工程規劃沒有編制,因此在道路設計時地下雨水管道設計沒有規劃依據,雨水管徑的取值往往不能與總體規劃的實際要求相適應,造成后期各條道路雨水管道銜接中標高混亂、甚至出現下游管徑小于上游管徑的現象。
②對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城市建設存在重地上輕地下的傾向。部分城市雨水管道系統不完善,無雨水管道或雨水管道下游無出路,造成雨水排除不暢,地面積水嚴重。
③城市排水設施維護管理水平偏低。排水設施長期得不到及時的養護和維修,造成降雨時排水設施無法正常發揮作用或設備處于停滯狀態。有的城市道路立交雨水泵站供電保障率低,遇雷雨天氣造成供電中斷,泵站無法正常運行等。
2.2 解決城市雨水系統規劃設計問題的對策
①完善排水設施的整體規劃,在道路規劃的同時加強雨水管網整體規劃,特別是在舊城、鄉鎮道路改造中,建設管理單位應提前委托規劃部門做好與路網規劃相配套的雨水管網規劃。城市排水設施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從地面匯流到雨水口,從雨水管道到河湖水域,中間還有水量調節設施和雨水提升泵站。在排水設施的規劃中要保證系統的完整和順暢,協調好各設施之間在標準、規模等方面的關系。特別要注意雨水管道出口處河道的排水能力與雨水管道的匹配,避免因河道排水能力不足造成對雨水管道頂托。應該根據城市的地形、地貌等情況,梳理城市現狀排水系統,在梳理和分析的基礎上,合理編制雨水排除系統規劃,確定城市排水河道、城市雨水管網和城市排水泵站等排水設施的布局、規模,并且在流量和高程等方面銜接好各個設施之間的關系。
②重視排水設施的建設,加大投資力度,逐步提高雨水系統規劃設計標準。目前我國城市雨水管道設計重現期一般采用1-3年,大部分城市普遍采用1年一遇重現期。如北京市目前采用的雨水管道設計重現期為一般地區1年一遇,重要地區采用3年一遇,奧林匹克公園中心區采用5年一遇重現期。近年來,許多城市在暴雨季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積水現象,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排水設施的設計標準也是必然趨勢。
③建立完善的排水制度,加強對排水設施的維護管理,充分了解管網現狀,把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使管網的效能得到有效發揮。市政管理單位應當組織工作人員對轄區所有道路、大街小巷的排水管道、提升泵站、雨水排出口等設施進行仔細巡查、做好管道清淤、設備維修等有關問題。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市排水系統作為城市建設中至關重要的基礎設施,受到城市的經濟條件、城市建設水平以及管理方式的影響?,F階段,我國城市排水管網的建設和管理相對落后,城市排水系統的合理規劃設計不僅是排水工程規劃與設計的自身需要,而且是城市健康與可持續發展的有力保障。因此,加強城市排水系統的建設,也是城市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
參考文獻:
[1] 于衛紅,城市排水規劃的熱點問題探討[J] 中國給水排水,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