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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內容范文1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監管目標
一、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概述
社會保險基金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基金的產生較為復雜,來源于社會各單位,使用前要經過嚴格的審查程序,出現違規使用會影響到公共資金安全。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已經十分完善,但收入與支出都有制度保障,同樣對這部分資金的監管也十分嚴格,要求管理人員嚴格要求自己,避免因個人原因造成資金的漏洞。監管體系運行過程中,還要考慮金融危機等市場因素帶來的影響。由此可見基金監管是一項制度嚴謹且難度大的工作任務,要遵從統一的管理制度,同時還要不斷的探索研究,爭取在制度體系上做出創新。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面臨的問題
第一,沒有建立專門的監督機構。
對于基金的監管,多數是由所在單位代替進行的,上級管理部門也會定期審核,到目前并沒有形成合適的監管機構,這一現狀造成資金管理形式難以規范,監管風險也在逐漸的增大。資金的監管并不是絕對安全,現有管理模式中監管任務開展過于分散,由各個單位的部門系統來完成,容易出現現象。上級部門在對資金動態進行了解時,也只是通過數據分析來完成,這部分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如果得不到保障那么監管工作便失去了意義。雖然社會保險基金組成正在不斷的進步完善,受到監管形式的限制,資金利用效率并沒有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二,基金保值增值壓力巨大。
社會保險收取形式是固定的,但在保險體系運行期間,市場經濟卻是在不斷變化的,增大了資金收益的動態性。在運行過程中,基金所帶來的收益很容易出現負增長情況,造成社會保險行業的虧損,預期支付也為基金管理帶來了巨大的壓力?;鸬脑鲋蹬c貶值都與當時的匯率相關,因此很難通過制度對其做出約束。同時監管形式也存在不科學的情況,尤其是制度落實到基層單位中,監管體系雖然存在,但工作人員并沒有嚴格執行,仍然按照工作經驗來完成任務,增大了基金監管期間增值的難度。
(二)主要原因:監管法律體系的缺陷
第一,立法層次低且過于分散。
上問中提到,社保資金的使用要嚴格執行監管體系,違規操作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一特征已經得到了工作人員的認可,但開展期間,法律威嚴性并沒有得到保障,如果資金的核算出現問題,也只是在單位內部解決,并沒有向上級部門匯報,因此起不到警示的作用,違規現象仍然時有發生。與社?;鸨O管標準相關的法律制度也極其不完善,現有法律法規中標注的也只是監管原則,缺乏詳細的約束內容,立法層次達不到使用標準,但同時約束的內容也十分廣泛,因此很難保障落實的程度。一部分法規在應用期間并不能發揮作用,基層工作中仍然存在形式混亂的情況。
第二,未能建立保障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法律體系。
社保資金在監管期間增值得不到保障,有關于此方面的法規并沒有及時完善。養老保險貶值是現存主要問題。在資金監管期間,由于尚未形成此方面的法律體系,保險基金受市場經濟體系變化影響嚴重,這樣使用階段很難達到預期的目標,甚至造成社保資金負增長的情況,所收入的金額不能滿足支出需求。雖然這一問題已經得到了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但法規完善需要嚴謹的流程,在短時間內很難完成,需要管理人員與基層工作者溝通配合,明確體系中存在的不完善內容。
三、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體系的構想
(一)提高立法層次
第一,借鑒金融業法律體系構建模式。
針對立法層次偏低的情況,社?;鸨O管期間可以參照金融行業的管理方式,對現有制度體系進行完善。金融行業的法律法規已經足夠完善,能夠滿足體系運營階段需求。在開展基金監管工作期間,如果發現了違規操作行為,也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采用責任追究制度來進行。原有的基金監管形式很難在短時間內改變,通過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交流,能夠形成一個嚴謹的監管體系,基層出現的問題可以得到快速解決,最新的制度體系也能夠在基層得到落實。通過這種方法,法律法規的完善更具有現實依據,工作任務完成質量也有明顯提升。社?;鸨O管是一項長期工作任務,需要協調好收入與支出之間的關系,將市場經濟變化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體系完善期間還要考慮是否具有可行性,隨著落實過程中發生的沖突問題,對體系做出整改完善。
第二,法律制定與下位法清理同步推進。
這種狀況也導致了現行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法律體系內,各子系統之間散亂無序、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沖突。下位法混亂的根本原因在于上位法缺乏細致規則,可操作性差,從立法的權威性和穩定性要求來說,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內容再具體,也無法實現法律的功能,幾乎每一部都厚如學術專著,直接可以作為行為指南,而我國的法律制定則顯得過于粗放。因此,應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法》制定的同時,大刀闊斧地清理各類冗余的法律性文件,將執行依據統一到法律法規層面,賦予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和監督主體有力的法律地位。
(二)轉變立法思路
第一,實現基金監督與管理分離。
社保資金的監督與管理如果在同一部門進行,會造成相互舞弊的現象。因此在整改過程中,對監管任務的劃分要明確這一特征,基金監督工作也要得到足夠的重視,尤其是在使用階段,由管理人員與監督人員共同完成審核任務,這樣安全性得到了保障。監督單位應當由行政執法部門來進行,這樣制度在落實期間更有威嚴性,能夠得到基層工作人員的支持。社保資金每次支出都要有詳細的審批流程,并對相關資料進行保存,確保工作任務能夠高效完成。
第二,重視以人為本的立法精神。
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時,要考慮基層工作人員實際情況,只有滿足了人員需求,工作任務才能夠高效完成。因此要在制度一席中對工作開展形式進行規范。以人為本理念的落實,可以提升員工工作積極性,在崗位中善于發現問題,并通過探討分析得出解決方案,這樣管理體系才更具有實際意義,不會影響到社?;鸬氖褂冒踩1O管人員的福利待遇也要得到落實,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資金管理期間也可以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有效的方法,實現整體控制與內部管理共同進行。人本理念下開展的立法精神,更具有真實意義,能夠在企業以及事業單位中得到落實。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應得到相關獎勵,這樣才能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社保繳納要將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制度中也要體現出對群眾利益的保護。制度與法規得到完善后,社?;鸨O管形式也更具有可行性。任務開展期間常見的隱患是資金貶值問題,通過人本理念落實,風險發生幾率也能夠減少。
(三)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的監管制度設計
統籌層級太低是一個突出問題,目前全國各地方多數只能統籌到地市一級,甚至仍在縣一級,基金管理碎片化趨勢比較嚴重。全國統籌是最終目標,改革的最大阻力不是技術層面,而是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地區的利益分配難以平衡。而將資金集中起來投資經營,就可順利將投資收益合理調配使用,為全國統籌建立實質基礎,逐步拉近地區差異。
四、結束語
除購買國債以外,應存入指定的國有銀行并給予其特殊的活期存款利率,既要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性,又要盡量減少通貨膨脹造成的貶值損失。在《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基礎上,依法建立“第二支柱”資金投資運營監管機制。確立能夠靈活適應經濟形勢變化的投資組合。
參考文獻
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內容范文2
【PE中國夢之一】
地方政府希望爭取融資平臺,國有投資者擔心風險,基金管理人由于缺乏市場化信用,也期望通過政府審批的方式獲得管理資金,這一切正在把PE的發展方向推向行政邏輯。產業基金面臨的不僅是兩難選擇,而是多難選擇
“渤海產業投資基金試點之后造成的示范效應,我們并不是很滿意?!痹趪野l改委大樓五層略顯狹窄的辦公室里,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字斟句酌地說。
渤?;鹗谴饲鞍l改委審批的惟一一家產業投資基金,由天津濱海新區于去年底申請設立。
今年5月底,國家發改委又啟動了產業基金的第二批試點,包括廣東核電基金、山西能源基金、上海金融基金和四川綿陽高科基金在內的四家產業基金申報方案被遞交到國務院。
在徐林看來,渤?;鹉J接袃蓚€不足,一是多數地方政府將之視為發展本地經濟的融資工具,紛紛以政府名義向發改委上報申請;二是渤?;鸬耐顿Y范圍被限定(80%投資于濱海新區和環渤海地區),被賦予了地方色彩。在徐林看來,產業投資基金實質上就是私人股權投資基金,是一個高度市場化的產品,政府的過多干涉,并不是一個好兆頭。
7月初《財經》獲知,第二批試點并未如期獲得國務院的首肯,而是需要進一步征求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的意見。
據了解,第二批的申報方案只是一個粗略的計劃,主要包括基金的投資規模和投資方向,沒有涉及基金管理人的選擇,也沒有規定基金運作的具體形式。
先推試點再出管理辦法,先報投資規模再確定管理形式,這種摸著石頭過河的方式反映了官方推動下的PE的尷尬處境。事實上在試點階段,各方的利益訴求,已使這一基金的發展方向出現了失控跡象。
據有關人士透露,由于對一些核心問題仍有爭議,醞釀已久的《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仍難以出臺,對于這些動輒募集上百億資金的大型基金如何組織、如何監管,當局還未形成統一意見;對于私人股權基金內在特性的理解,各方也仍然有模糊的地方。事實上第二批試點出現的反復,恰恰為深入反思當前的試點模式提供了契機。
在國際金融專家看來,PE的本質在于,有市場信用的基金管理人向合格的投資者募集并管理資金,雙方通過完備的法律安排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在這個過程中,幾乎不需要監管者。
徐林非常認同這一看法,“通過試點我們希望能形成合理的產品發展模式、制度基礎,如果能夠達到這個目標,屆時發改委起什么作用就不再重要,也可以完全退出”,因此,“如果這個產品可以簡單地進行標準化核準,就絕不搞審批;如果能備案,決不搞核準?!卑l改委一度傾向于在幾批試點之后,出臺一個“指導意見”,以一種約束力較弱的形式引導這一新產品的發展,“把可能出現的干擾性的、非市場化的因素排除掉”。
然而,在推動國有PE的發展中,包括地方政府、投資者、基金管理人,以及監管者在內的利益相關方都難說非常成熟,因此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不愿承擔相應風險。這反映在對產業基金的態度上,就會習慣性地向舊機制靠攏:一方面,力圖能夠在基金管理公司上擁有更多的發言權,另一方面則希望有權威機構來為自己的風險行為背書。
“發改委對于推動國產PE的誕生有積極作用,關鍵是如何確保這一產品沿著市場化的路徑走下去,而不被各種行政力量所扭曲,”一位市場專家表示,“在這個意義上,第二批試點的暫緩未嘗不是幸事,應當在此基礎上建立各部門間的聯席協調機制進一步探討其發展模式?!?/p>
渤海基金效應
包括廣東核電基金、山西能源基金、上海金融基金和四川綿陽高科基金在內的四家產業基金申報方案被遞交到國務院,但未獲進展
經過了一年的籌備與爭執后,2006年最后一天,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倉促掛牌。
渤海產業基金在天津市政府的推動下成為首個試點,基金總規模200億元,首期金額60.8億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國家開發銀行、國家郵政儲匯局、天津市津能投資公司、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紛紛出資。
渤海產業基金將主要圍繞實現國務院對天津濱海新區功能定位進行投資,在濱海新區、環渤海地區以及國內其他地區的投資比例為5∶3∶2。
不過,渤海產業基金成立以來,還沒有投資一個項目。今年4月4日,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才選定高管人員和投資委員會成員。投資委員會由五名專業人士組成,沒有股東代表參加,以此來使董事會和投資決策分開。從現在來看,基金運轉良好,但未來地方政府、股東是否會干預,管理人的決策權如何實現,仍然存疑。
在渤海產業基金獲批之后,有20多個產業基金上報到發改委,多以地方政府主導。當然,很多省份可以在產業基金中突出本省經濟特色,如山西要發展“煤炭產業基金”,山東提出“海洋產業基金”。據悉,第二批上報國務院的試點基金中,除了綿陽高科基金的規模為60億元,其他三只基金規模均為上百億元。
綿陽高科技產業基金成為試點的主要原因,是2005年國務院批復了四川綿陽科技城的五年發展規劃,其中包含成立高科技產業基金;又因地處西部,具有象征意義。該基金原來的投資人都是當地企業,后被要求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尋找投資人。
廣東核電基金、山西能源基金則帶有比較強的行業和地域色彩。據悉,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早在兩三年前就準備發起設立廣東核電基金。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我們認為清潔能源的發展勢頭會走好,國家對核電的規劃還會突破。因此基金投資的方向就是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蹦壳?,該基金的申請規模是100億元,公司準備采取契約型。
山西發展能源基金因為在煤炭行業有地域優勢,也不乏項目儲備,準備的時間近乎三年,將來亦有可能投資到內蒙古等地。
山西能源基金由山西的焦煤、煤礦集團等作為牽頭人發起設立,首期募集規模100億元,其中20%―30%資金來自山西省內。大部分資金將投向山西的煤層氣開發利用、煤炭產業規?;c產業整合、焦化產業整合、煤化工、煤電和煤鋁、能源國企改革以及交通物流等七大領域。
上海市原來申報的名稱是長江產業基金,對投資范圍沒有限定;后來針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定位,改為金融產業基金。分析人士稱,這一方面符合上海的發展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做全國性的兼并收購。
在申報過程中,發改委一再強調基金投資不應局限于本地,但市場人士指出,地方政府的沖動在于支持本省的經濟發展,而并非讓基金管理公司賺錢,這與基金管理人追求的經濟利益是沖突的?!皬氖袌鼋嵌葋砜?,產業基金不應由地方政府申報,而是由管理公司來申報,這樣資金就會自動流向地方政府管理透明、高效的地區?!痹撊耸糠Q。
事實上,PE最為理想化的結構是,由基金管理人以其自身信用募集市場資金,無需向任何政府機構申請。但問題在于,沒有發改委的批準,國有資金不敢投資于基金管理人;而向發改委申請,只能由政府部門對口接洽。這是當前體制中難以擺脫的死結,并對基金試點與運行中產生了“剪不斷理還亂”的影響。
“政府申報拿到牌照,當然會約束基金的資金投向,甚至會指定基金管理人,把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上?!鼻笆鍪袌鋈耸糠Q,“地方政府在現實中可以起到負面作用,比如干預投資;也可能起到正面作用,比如推動并購。但最好的情況是不發揮作用?!?/p>
“混合型投資基金”
以契約型為主要組織方式的渤海產業基金有著強烈的實驗和折衷色彩,兼有公司、契約和合伙制特征。雖結構尚未明朗,但已可看到市場概念更為缺乏
在結構設計上,PE一般涉及兩層實體,一層是作為管理人的基金管理公司,一層則是基金本身,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人之間可以通過公司制、契約(信托)制或合伙制確立權利義務關系,由前者負責管理資金。
從PE在國外發展幾十年的歷史來看,最終被普遍采用的是有限合伙制。這是因為這一結構對基金管理人可以起到有效的激勵約束作用?;鹜顿Y者作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只承擔有限責任,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作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GP)掌握管理和投資等各項決策權,承擔無限責任。GP通常只出總認繳資本的1%-2%;其盈利來源主要是基金管理費(2%左右)和高達20%的利潤分紅。當然這也要求GP有很強的投資管理能力,并承擔了巨大的管理風險,因此只有在市場上極具口碑的管理人才能獲得資金。
在有限合伙制中,為給管理人更大的自,投資者并不參與投資決策,所以LP和GP的責任是非常明確的。相形之下,公司制安排就很難充分發揮管理人的自和調動其積極性,責任也難以分清。
然而,理想的有限合伙制在國內很難實現。一方面,修訂后的《合伙企業法》今年6月1日剛開始實施,對于剛剛增添的有限合伙內容,人們認知程度并不高;更重要的是,作為管理公司的GP,只出資很少比例,卻可獲得高額回報,投資人特別是國有投資人不愿接受,亦不敢承擔由此帶來的潛在風險。
正是出于這一考慮,渤海產業基金最初設計成了類似證券投資基金的契約型架構,即基金投資人把資金信托給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然而投資人從風險角度考慮,又有參與基金管理的意愿。因此,渤海產業基金在管理層面上又引入了公司模式,作為基金管理人的中銀國際以大股東身份組建渤海產業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幾家投資機構也各自以5%的小比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如此,各家出資人都成為了基金管理人的股東。然而,投資人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做法,并不利于投資人向基金管理人問責。
對比國際做法,以契約型為主要組織方式的渤海產業基金有著強烈的實驗和折衷色彩,兼有公司、契約和合伙制特征。因而有業內人士指出,渤海產業基金是一個“混合類型的投資基金”,實則與主流發生了偏離;雖然問題尚未顯露出來,但在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結構方面也開了一個并非理想的先例。
更重要的是,渤?;鸾Y構中存在的問題并沒有被后來者們仔細參詳,事實上新報上來的方案更缺乏市場概念。
據悉,廣東核電集團認為自身在核電投資方面有專業性,打算讓旗下的財務公司成為管理人之一,同時再找一家有公信力、專業性較強的公司來做,這樣可以節省人力成本,因為這個基金是穩定和獲得長期收益類型的,不是高收益類型的基金。此外,海通證券提出擔當上海金融產業基金的管理人,但上海市政府還在考慮更合適的人選。
監管?無需監管?
國有資金要獲準進入PE,需要尋求一個政府權威機構的背書,方覺名正言順,因此由發改委審批基金設立就勢所難免
關于PE的監管內容和監管形式,更是一個頗富爭議的話題。
原國家計委財金司從1995年就開始推動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并研究、制定有關管理辦法,但《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至今難以出臺的關鍵原因在于,沒有充足的理由證明這一行業需要監管。
今年,發改委部分相關官員在考察了澳大利亞、英國、美國,拜訪了外資PE、投資銀行等機構后,得到的一致答案就是,對于PE沒有必要單獨監管。
整個歐洲除英國金融服務署(FSA)外,沒有一個國家對于PE設立了監管部門。這是因為PE是成熟老練的管理人和富裕人士私下進行的資金安排,雙方均能做出理性決定,政府無需越俎代庖地進行干預并承擔責任。
在美國,惟一接受監管的對象是部分特定的投資人。比如養老基金如將部分資金放入PE,就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披露;如果PE的募集資金來自養老基金,需要到美國證監會備案注冊,但并不需要審批。
新《合伙企業法》6月實施后,中國對于非公開募集私人資金進行股權投資的合伙制公司,已沒有任何特別的約束,“從法律上講,你現在可以到工商登記注冊一個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管理人通過成立合伙企業管理其他人的資金?!贝蟪陕蓭熓聞账呒壓匣锶宋壕t說。
因此,發改委實施監管的真正動因在于,國有資金要獲準進入PE,但在目前的制度條件下又不愿承擔與這類決定有關的風險。目前發改委管理四類機構參與設立大型產業基金設定審批程序,這四類機構分別是國有企業、社?;?、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以及由財政部撥款的機構和單位。顯然,這部分資金也正是多數基金管理人覬覦的目標,因此尋求一個政府權威機構的背書就勢所難免。
目前發改委上報的幾家試點,均是由地方政府以基金為主體向上申報,事實上對于PE而言,關鍵在于基金管理人的資質。國家發改委關于“國外產業基金的運作制度和機制”研究課題小組負責人、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主任何小鋒對《財經》記者表示,渤?;鹉J讲粦摮蔀槲磥碇袊a業基金發展的主流模式?!爱a業基金投資者看重的,是基金管理人的能力和業績。因此,不應該先成立基金后再來找基金管理人?!?/p>
“未來基金的監管,可以通過指導意見約束政府行為,當然不是由我們來指定基金管理人,而是引導它建立合理的治理機構,使其更加市場化。”徐林說,“比如規定地方政府不能做的事情,基金申請設立需要什么程序,不能讓產業基金淪為地方政府的融資工具?!痹诎l展初期,基金的公司治理結構確乎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監管。
監管產業基金的另一訴求在于產業政策導向。對于發改委來說,基金投資最好與產業政策相兼容,“既是商業化投資,又能與國家產業政策相結合是最好的,如果做不到的話,市場化還是第一位的,”徐林說,“同時我們希望針對試點中意見不同的內容,由各個相關部門形成聯合協調機制,共同討論解決產品發展中的認識、理念問題?!?/p>
尋找管理人
應該讓市場來選擇管理人,而不是由政府審批管理人資格
地方政府希望爭取融資平臺,國有投資者擔心投資風險,而對于目前的基金管理人來說,由于缺乏市場化信用,也不無期望通過政府審批的方式獲得管理資金。這一切正在把PE的發展方向推向行政邏輯?!爱a業基金如何合理、健康、穩妥地發展,面臨的不僅是兩難選擇,而是多難選擇?!毙炝终f。
國際上,由券商管理的PE占相當比例,還有一部分是由黑石(Blackstone)及KKR等獨立管理人來管理。但在中國,無論是券商還是信托管理紀錄均不佳,而且自身體制問題亦未解決,這也是銀監會和證監會雖有動力但并不積極的緣由。
在一些市場人士看來,管理人應當從市場中誕生,可以是券商、信托,也可以是獨立的管理人,甚至允許有聲譽的個人擔當管理人。而在投資人監管一端,則應由各監管主體放開投資渠道,比如允許養老金、保險資金投資PE,可以成立聯席會議或政府來審查,最終應該讓市場來選擇,而不是由政府審批管理人資格。
然而,市場化的管理人募集資金談何容易。中金公司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在中國要做資產管理業務不保底都非常困難,而現在要國有企業出2%的管理費、20%分紅給GP,還不保證回報,是非常困難的。當初渤海產業基金的融資也并不順利。
目前已有不少中國人在國外頂尖PE任職,并有良好的業績記錄,但外資公司的架構和激勵機制要遠為完善,其中的一流人才到國內的PE中來還存在一定顧慮?!巴顿Y要靠團隊,一個辦法是讓外國公司現有的團隊來管理,發行人民幣基金?!泵绹A平投資集團董事總經理孫強稱。
盡管存在著整體環境的約束,徐林對于PE的未來發展方向仍保持樂觀。在他看來,不必過分擔憂產業基金試點過分行政化。因為地方政府與出資人間自然會產生制衡,雙方在選擇基金管理人和形成公司治理方面會逐漸向合理化方向發展?!暗胤秸鲗蠄蟛⒉灰馕吨鲗н\營,基金的組建是市場化的,談判過程也是市場化的,在渤海基金的試點中,中銀國際和出資人就談了一年。大家都明白,因為沒有好的管理人,將來投資也會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