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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資平臺融資方式范文1
第一,準公益性項目屬于地方政府的投資事權范圍,平臺公司作為地方政府特設機構(SPV)和授權投資主體,籌資、投資建設和運營這類項目無疑“責無旁貸”。而社會資本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主要目標,完全沒有代替政府投資建設和運營這類項目的責任和義務。這類項目主要交由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盡管愿望和出發點是好的,也符合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精神和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相關文件中關于“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的要求,但受不同程度的政府規制和項目收費/價格形成機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約,其利用社會投資的效果不一定理想。或者說,即使社會資本通過PPP等方式投資、運營這類項目,其往往要求政府給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包括投資補助或財政補貼等。這對地方政府而言,未必“物有所值”。
第二,可有效減輕地方政府自身投資、融資壓力,使得有限的政府財政性投資資金能更集中地投向于更加依賴政府投資的純公益性項目,從而有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相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責。此外,平臺公司投資建設和運營準公益性項目,盡管也可能需要地方政府相關政策甚至資金支持,但其債務并不必然構成、更不等同于地方政府自身債務,這無疑有利于減輕地方政府債務壓力,從而降低地方政府財政風險。
第三,平臺公司作為獨立于地方政府的經濟實體,盡管由地方政府授權履行相關投資職責,但本質上屬于企業性質,因而具有地方政府自身難以比擬的靈活多樣的市場化融資機制,其潛在的融資渠道和可用的融資方式大大超過地方政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實踐證明,平臺公司依托政府注入的各類資源、資產、資本和資金,籌措資金的能力大大超過地方政府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因而,由平臺公司籌資、投資準公益性項目從總體上有利于加快其發展進程。
平臺公司作為地方政府特設的投資主體,“天然”不具有(或不應該有)追求自身財務效益最大化的動機,這十分契合準公益性項目財務效益相對較差、投資風險較大的特點。由于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這類平臺公司可以長期“忍受”因項目收費/價格形成機制不完善、政府補貼資金不足額等原因導致的財務效益差甚至虧損的狀況,而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社會資本顯然難以長期“忍受”。實踐中,這類準公益性項目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不足,看起來是“玻璃門”、“彈簧門”的影響,最根本的原因還在于項目本身財務效益較差、投資風險較大,社會投資者不愿、不敢投資這類項目。反過來說,這類項目本來就不應該成為社會資本的投資重點。
地方融資平臺融資方式范文2
【關鍵詞】地方投融資平臺;市場化
一、成立背景及現狀
所謂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2008年底,國際金融危機波及中國,200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北坏胤秸暈閷ν度谫Y平臺的肯定,如雨后春筍般的地方投融資平臺遍地開花,從省級到市級再到縣級。就在大部分投融資平臺剛開始運營之時,2010年2月,國家有關部委因考慮舉債風險問題開始實行限制性措施。
二、存在問題
目標定位混亂。地方投融資平臺實際上是承擔著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任務,而這些項目往往都是資產收益率低的,甚至有些是以政府職能為目的的公益性項目。地方投融資平臺的資金來源多為兩種:第一,地方政府注資,而這部分相當多的部分是土地或者資產,變現能力隨著市場的波動而存在不穩定性。第二,銀行貸款融資,國有獨資的地方投融資平臺沒有經營性收入,所以以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或者信用作為擔保甚至土地抵押。地方投融資平臺還存在自身負債率過高,這與其融資偏好有關,因融資渠道只能單一地依賴銀行貸款融資,導致很多的地方投融資平臺的負債率超過80%甚至更高。還款機制不健全,負債風險很容易轉嫁給銀行。
三、市場化導向是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發展的必然選擇
(1)內部機制以市場化為導向。首先,以公共物品理論為基礎,項目經營理論將項目劃分為經營性項目與非經營性項目,并根據項目的屬性決定項目的投資主體、運作模式、資金來源渠道及權益歸屬等。其次,國有獨資的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和股權多元化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并存的方式,兩者之間目標定位區別。最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因分管部門不同普遍存在職能重復或交叉的現象,各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不強。按市場最優化配置,合并和整合資源,增強融資能力。(2)外部尋求支持。首先,國家相關政策支持。如《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明確引入特許經營機制,要求政府通過合同協議或其他方式明確政府與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鼓勵社會資金、外國資本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方式,參與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形成多元化的投資結構,對于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經營性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應公開向社會招標選擇投資主體。其次,創新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渠道。(3)國內外經驗借鑒。在市場機制比較發達的美國和英國,經營性公共服務項目來自民間資金,政府不干預,投資者通過經營性收費收回投資;對于公益性項目,無收費機制,必須由政府干預。而美國和英國政府通過購買產品或服務模式間接干預。政府債券一般不是地方政府直接發行,而是通過承銷地方政府債券的專業投資銀行來進行的,根據項目的不同政府債券還分為一般責任債券和收益債券。一般責任債券不與特定項目聯系,是以政府信用擔保和稅收來支付的,傾向于公益性項目;收益債券是與特定的項目聯系的,而且未來是有收益的,通過收益來償還債券的利息和本金的,傾向于經營性項目。這種西方國家的做法,現在也逐漸被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圍內得到借鑒。上海的融資模式涉及到兩方面:第一,通過上海城市建設投資總公司發行城市建設債券。第二,大力發展項目融資,和私人部門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利用公開招標方式吸引民間投資者,以未來公共設施項目的收益和補貼形式,保障民間投資者收回投資。
地方政府作為城市的經營者,通過建立有效的發揮其市場機制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建設公共基礎設施,推動地方經濟繁榮的發展。
參 考 文 獻
[1]劉永杰.地方投融資平臺之我見[J].中國商界.2010(6):27
[2]李文玉.淺析國有獨資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問題與對策[J].人民論壇.2012(4):51
[3]鄒宇.加快政府投融資平臺轉型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地方融資平臺融資方式范文3
【關鍵詞】地方政府債務 融資平臺 國發43號
一、研究的背景
上世紀八十年代,全國第一家政府投融資平臺――上海久事公司在上海成立,經過三十幾年的發展,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為地方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數量成爆炸式增長,債務規模及風險也隨之加大,基于此,國家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舉措來加以整頓。
新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只能在國務院下達的限額內舉借的債務,采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籌措,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規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真正體現了地方政府舉債“開前門”、“關后門”的原則。緊接著,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43號),明確規定了政府不得通過企業(融資平臺公司)舉債,企業(融資平臺)的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
針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新規定,對于融資平臺的債務在2013年6月30日經審計認定、2014年清理納入地方政府的存量債務這部分可以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化解,而大量的沒有納入地方政府債務得這部分債務以及融資平臺在2014年清理后新增債務又該如何化解?融資平臺原有的運作模式已經很難再有發展空間,迫切需要轉型,如何轉型?轉向何方?該熱點話題是一個全新的問題,值得學術各界深入研究。
二、云南省曲靖市融資平臺的發展現狀
(一)融資平臺數量多,債務規模大,隱藏著巨大的債務風險
曲靖市根據《關于調查統計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等有關數據的通知》(云財發電〔2016〕18號),經過認真清理,由于數據不方便對外公布,但是從數據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特點:(1)融資平臺數量眾多,債務規模大,不僅融資平臺還有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都存在巨大的債務;(2)融資平臺的債務只有一小部分反映在地方政府債務系統,大量的債務需要政府償還,但又不在2013年審計認定、2014年政府債務清理鎖定范圍內,眾多的融資平臺盈利能力不強,政府也無力償還這些巨大的債務;(3)相比顯性債務,通過發行地方性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可以緩解地方政府的還貸壓力,可是隱性債務特別是融資平臺的債務才是當前面臨的最大的中長期風險。融資平臺的大部分債務并未納入政府的一般公共預算收支,但它們卻是一種隱性的預算外開支或責任,無形中增加了政府的債務風險。由于償債職責不清、事權界限不明,一旦累計的債務風險超過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勢必逐級向上轉嫁償債風險,直接危及中央財政安全。
(二)融資平臺管理不規范,行政色彩濃厚
融資平臺的高管(管理層)都是由地方政府直接任命,或由地方政府官員兼任,不屬于實際意義上的企業。不僅如此,更有甚者給予融資平臺相應的行政級別,有的地區還將其作為事業單位來管理,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融資平臺的管理者大多數都是行政領導出生,對企業的管理缺乏相應的經驗和知識積累。
融資平臺的管理層(高管)更多關心的是自身短期政績,而非企業利益最大化,當融資平臺投資決策失敗,都是由政府最終來買單,對高管缺乏責任追究或約束力。有些為了融資需要,同時設立多個融資平臺,一個政府官員身兼數職,幾個融資平臺債務資金通盤運作,無形中增加了政府債務的風險。
特別是國發43號和新《預算法》出臺后,融資平臺當初設立的目的就是為政府融資,發展地方經濟,為地方經濟建設也確實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融資平臺現有的發展模式已完全不能適應當前新形勢,迫切需要轉型。
(三)融資平臺能力有限,無法償還巨大的債務
融資平臺承擔了很多政府的職能,例如:城市道路建設、廣場、公園民生工程等公益性的項目,這些項目沒有現金流或只有少部分現金流,資金來源也主要是通過借款,償債也是主要依靠政府土地劃撥、政府預算安排或借新債還舊債,更有甚者通過空轉資金為融資平臺創造現金流。融資平臺缺乏創造新鮮血液功能,自身償債能力明顯不足。(1)受國家宏觀調控影響,土地出讓金收益減小。2016年1~11月,曲靖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較去年同期減51.4%,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幅較大(數據來源于曲靖市財政局官網)。隨著地上附著物清理成本的提高,隨之也加大了拆遷成本,土地出讓的凈收入所占比例減少,更加大了依靠土地出讓收入償債的融資平臺的債務風險。(2)受經濟下行的影響,2016年1~11月,曲靖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較去年同期增9.4%,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較去年同期增16.2%,財政收支矛盾突出(數據來源于曲靖市財政局官網)。若僅靠財政預算安排或財政劃撥的方式解決融資平臺自身債務問題,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債務問題,應從源頭上增強融資平臺盈利能力。
三、融資平臺轉型發展的思路和建議
(一)加強制度建設,規范管理地方政府債務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文件精神,各地應著力加強地方債務管理,建立政府債務管理機制,明確政府債務管理機構的職責權限,細化舉債審批程序,規范政府債務審批權限,建立政府債務監督檢查機制,加強投資監督管理,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權力制衡機制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債務風險透明度。
地方政府債務舉借情況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允許存在超限額舉借、違法違規舉借情況等;地方政府債務使用符合規定,債務資金投向符合規定,債務資金收支全口徑納入預算管理;地方政府到期債務按時如數償還,使用置換債券償還政府債務符合規定;建立了政府債務監督檢查機制,加強投資監督管理,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權力制衡機制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債務風險透明度。擴寬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渠道,提高其盈利水平,增強防范與化解債務風險的能力。
(二)厘清地方政府與融資平臺的關系
以往的融資平臺設立以政府為主導,負責開發建設,政府指揮融資平臺承擔各種職責職能,兩者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擔保、相互兜底。新預算法及國發43號都要求厘清地方政府與融資平臺債務關系,明確各自職責,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1)對于融資平臺自身的債務,由融資平臺償還。(2)對于政府債務,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化解,并納入預算管理;沒有納入政府債務又確實屬于政府需要償還的部分,應通過預算管理,納入政府應償還的還本付息。(3)今后,地方政府不得通過融資平臺舉債,對融資平臺的債務也不得提供擔保。(4)融資平臺應加快轉型,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高盈利能力,加強償債能力。
(三)融資平臺應該從單純的融資工具向市場經營主體轉變
按照債務新規定,融資平臺作為融資工具的使命將逐步消失,應向市場主體轉變,實現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1)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政企分開,企業管理層應應高薪聘請專業的管理團隊,打破原有的行政任命形式。(2)通過多種途徑,提高融資平臺的企業管理、運作資本、資源整合、集團管理、風險管控等能力,切實提高經營水平。(3)加強資本運作,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的優勢,通過多種方式,不斷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本運營效率和盈利水平,實現國有資本增值。
(四)明確平臺公司的退出機制,逐步實現完全市場化的運營模式
地方融資平臺融資方式范文4
融資平臺公司的雛形始于1998年的財政刺激,其中又以重慶摸索出的國有投資模式最為知名。2002年底,重慶市設立了投資平臺公司,通過國債注入、規費注入、土地收益權注入、存量資產注入和稅收返還等五大方式向八個投資集團注入700多億元的資本金,以此為平臺,先后獲得銀行2500多億元授信額度和1000多億元的實際貸款,主要用于重慶的道路、橋梁、供水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占重慶近年來全部基礎設施總投資額的75%,在比較短的時間內解決了重慶發展面臨的資金瓶頸問題,這種模式被世界銀行稱為“重慶國有投資集團模式”。
在重慶模式的引領和示范下,各地紛紛設立自己的各類融資平臺公司,積極從事融資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陀^地說,截止到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之前,平臺公司的融資規模尚屬可控,相關的政府負債也還沒有引起各方面的重視。有一個數據表明,在2008年初,全國各級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公司的負債總計1萬多億元。融資平臺真正遍地開花,從省會城市復制到地級市甚至區縣一級,融資金額呈幾何級數增加則是2009年以后的事。2009年一年,為了應對全球范圍內的經濟危機,我國實行了擴張型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項目審批和融資條件同時放松。就平臺公司而言,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監會在2009年初聯合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受此激勵,外加各大銀行事實上放松銀根和貸款條件,全國范圍內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陡增到3000多家(一說是8000多家),其中70%以上為縣區級平臺公司,負債余額則從1萬多億元增加到6萬億元(也有人說是5萬多億元,還有人估計是11萬億元),其中絕大部分來自于銀行貸款。
地方政府緣何如此負債
高速城鎮化進程中,地方政府面臨嚴峻的發展壓力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城鎮化率從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8年的45.7%,30年提高了27.8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0.93個百分點,特別是1996年~2008年,城市化率從30.5%提高到45.7%,提高了15.2個百分點,年均提高1.27個百分點。數以億計的農村人口以各種方式涌入城市,形成了對各類城市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巨大需求,地方政府必須對此作出回應。前幾年甚囂塵上的地方政府“經營城市”,其實即為一例。
現行財政與債務管理體制約束下,地方政府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面對前所未有的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幾乎每個地方政府都面臨著嚴重的資金約束。正常情況下,地方政府的主要來源是稅收,在我國的特殊背景下,以基金、各類收費組成的非稅收入也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即使如此,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政府能依賴常規性的收入來支撐巨量的基礎設施建設任務,我國也不例外。這種情況下,理性的選擇自然是對外借債。但與此同時,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發行債券,這必然從體制上迫使地方政府另尋出路。
因此,從這兩個意義上講,地方政府通過籌建融資平臺公司以達到融資和市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目的,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也可以說是地方政府在現行體制條件下一種天才性的創造。
事實上,融資平臺成立之初,有較好的風險防范機制(如重慶模式下的“三不原則”、“三大平衡”和“三大方式”),加上銀行本身的風險防控體系,平臺公司運轉正常、宏觀經濟背景向好、資金鏈不突然中斷等的一系列假設條件下,涉及平臺公司、地方財政、金融部門以致于普通儲戶的連環性金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但尚在可控的范圍之內。但導致融資平臺公司從風險可控到風險顯著增加的“質變”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2008下半年出臺的一系列經濟刺激計劃以及放松了的項目審查、貸款審查是平臺公司貸款急速增加的背景條件這一年,國家出臺了4萬億元的政府投資計劃,其中中央政府僅拿出1.8萬億元,另外的3.2萬億元要由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方式融入(當時,地方政府甚至響亮地喊出了18萬億元的投資盤子),地方政府的項目建設壓力和速度陡然提高,貸款欲望倍增。與此同時,整個銀行體系也放松銀根和貸款條件,平臺公司獲得貸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同時成倍放大。
地方政府的深度介入眾所周知,各類融資平臺公司的背后是地方政府,平臺公司的負債就是政府負債。事實上,各類平臺公司從一開始就是地方政府借以融資的工具和載體。一方面,平臺公司本身是在政府的支持下設立的,資本金主要由政府注入,運營范圍由政府指定;另一方面,平臺公司的貸款、還款均是在政府擔保下進行,貸款資金的流向、相關項目建設等等,都是由政府決定,甚至當某些融資平臺得不到大銀行貸款支持時,地方政府就轉向自己可以控制的城市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合作社等抽取貸款資源。
銀行自身逐利動機下的風險防控松懈以及近期對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漸失信心多年以來,各大銀行一直將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公司視為“肥肉”,相互之間競爭激烈,最初要求地方政府提供土地、某項收費權等作為貸款抵押,但后來就有所放松,普遍接受由地方人大、政府出具的所謂“擔保函”。同時,對地方政府授意下的平臺公司套取信貸資金、改變貸款用途、不提供詳細清楚的財務信息等問題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所有這一切,都是建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持續增長的預期之上(又特別基于高房價后的高地價以及地方政府的高收入預期)。但去年以來房價一再攀高、社會各界呼吁中央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聲浪提高,在此背景下,銀行對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信心發生動搖。
各類融資平臺公司良莠不齊,管理水平高低不一,各類違規操作時有所聞早期設立的各類城司,運作較為規范。但近年來,各地、各類平臺公司如雨后春筍一樣冒出,其中相當部分缺乏足夠的資本金,資產負債率過高(60%-80%之間),管理人才不足,有時連項目也是臨時拼湊而成,自然蘊藏巨大風險。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巨額負債可能產生的危害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當前萬眾關注的政府融資平臺巨額負債問題,有其深刻的原因,既是多主體(政府、銀行、企業)聯手運作、共同參與的結果,也與當前的宏觀經濟背景有著莫大的關系。
必須明確,從整體上講,當前巨大的政府融資平臺負債要轉化成現實的風險,還有一個過程和一系列復雜的條件。但無論如何,一旦地方政府的資金鏈出現問題,巨額負債就會轉化成巨大風險并波及金融體系和財政體系。據媒體報道,目前各類融資平臺公司高達6萬億元的負債中80%為銀行貸款,一旦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吃緊,平臺公司不能如期償還貸款,其中的相當部分就會轉化為銀行的呆壞賬,進而影響到整體銀行體系的盈利與健康狀況。反過來,一旦銀行嗅到風險或迫于上級要求,開始收緊新增貸款,催還到期貸款等一系列措施,地方政府馬上會就面臨嚴峻的還款壓力。對于那些有所積蓄、財力豐沛、經濟增長預期尚可的地方政府,還可以通過還款、展期、續約等一系列方式渡過還款高峰,但對于那些本身并無多大增長實力、財政困難的地方政府,一旦宏觀政策收緊、銀行收縮貸款,就會馬上面臨還款壓力,地方財政將全面吃緊。
更重要的是,在我國現行體制下,所有地方政府的問題事實上也是中央政府的問題,所有地方政府的負債最后都是中央政府的負債,中央財政承擔著“兜底”責任。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最大的風險在于道德風險,即銀行、地方政府“倒逼”中央財政為地方政府不加約束的融資,為銀行放松監管、一心逐利承擔最后的責任。
進一步地,在這一過程中,還可能出現地方政府已啟動的項目因資金跟不上停工而造成的欠薪、失業以及由此而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傊?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債務問題涉及到地方政府、銀行、中央政府和以及與之相關的全部利益相關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確需要在還沒有變得不可收拾之前,提前采取措施,化解問題,消彌危機于無形之中。
幾點應對思路
對于當前萬眾矚目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問題,我認為一方面要充分估計其可能帶來的風險與損失;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必須理性處置、審慎決策,切莫“墻倒眾人推”,人為地將那些潛在、隱性的、或有的風險變成了即期的、確定的風險,以致傷及整個經濟體的健康。具體如下:
當務之急是由金融部門啟動,摸清貸款平臺公司的家底、資產負債、項目運行管理情況等,以利分類處理近期央行這方面已有所動作,政府融資平臺的清查工作已被列為地方銀監局今年的首要工作任務,各大銀行也正在緊急清查相關的貸款狀況。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對融資平臺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對那些項目經營正常、有明確償還能力的貸款,勿須太大擔憂,宜將主要關注點集中于兩類:一類是以土地為抵押的借款,另一類是項目本身不具備充分的還款能力而由地方政府以信用、擔保函、未有具體名目的未來財政收入為空頭擔保的貸款,對于這兩類,銀行應當嚴密監控,敦促地方政府明確還款來源,及時提供財務信息,同時內部要足額計提壞賬準備金。
迅速啟動地方政府的債務整理工作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全面清理現有融資平臺的債務狀況并按項目進行分級,將重點放在那些項目不盡真實,償還有問題的項目上,從地方財政綜合統籌的角度,提出合適的債務整理方案,力爭以盈補虧,化解風險。據我們了解,部分城市政府還是做了一些未雨綢繆的工作,通過各種方式保有著近年的財政盈余,以備包括償債在內的不時之需?,F在需要做的是將這部分隱形償債資金亮明身份,正式、公開地建立專門的“償債基金”,并向社會公告以強化各方面的信心。在此基礎上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中止某些可以適當收縮的支出項目,調入部分預算調劑金、長期國債資金、本級財政盈余等注入償債基金,爭取滾動幾年,逐漸積累還債能力。另一方面,要嚴肅查處融資平臺設立、運行中出現的一些違規、違法行為,對那些臨時拼湊起來的平臺公司、無項目貸款、挪用信貸資金等情況要嚴肅查處,切實控制新增債務(據悉,國家審計署已將政府債務的清查情況列為了今年的工作重點)。
地方融資平臺融資方式范文5
關鍵詞: 地方政府;融資模式;融資環境
1引言
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以來,逐步實現了稅種、稅權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劃分,但由于改革后財權向中央集中,而事權向地方轉移,使得地方財政資金出現收支不平衡現象。而我國當前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加速階段,對資金需求量卻逐年加大。目前,依靠本級財政收入和有限的上級財政補助,無法滿足地方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地方政府應主動尋求有效的融資途徑,來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
尋找有效的地方政府融資途徑,緩解財政壓力并構建合理的地方融資模式,也是應對經濟環境劇烈波動的有效方法。面臨金融危機帶來的需求不振,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積極的財政政策,但為了避免連續的積極財政政策造成經濟增長對中央政府投資的依賴,中央對地方的投入資金會進一步減少,而地方政府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自己籌措資金,找到適合各地自身發展的融資渠道?;诖耍覀冇斜匾獙Ω鞣N融資模式進行分析總結,以期地方政府找出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融資模式提供參考。
2文獻回顧
融資方式的尋找對于地方政府擴大資金來源至關重要。丹尼斯Dennis ARondinelli,2007)認為隨著發展中國家城市化進程的推進,通過多種渠道融資以提供城市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有利于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1]。在地方政府融資模式的研究中,王鐵軍2006)將地方政府融資細化為 22 種方式,共歸結為4種類型,即為債權融資,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和資源融資方式[2]。馬特斯-安德森等人MatsAnderson,2001)則認為,城市基礎設施融資主要包括銀行借貸、市政債券、向用戶收費、征收財產稅、租金以及政府間轉移支付五種方式,同時提出可以逐漸擴大地方融資的含義范圍,不斷加入新的融資方式[3]。丁勇,楊加鷗2007)將當前各地方政府籌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概括為直接融資、間接融資、BOT融資、土地出讓收入等幾種形式[4]。
經過對國內外政府融資相關文獻的梳理,發現國外對地方融資的基本理論和機制的研究較為系統和深入,而國內對于該方面的研究尚有欠缺,國內主要針對國內地方政府融資的難題提出了具體的融資思路和方式方法,比較側重于實踐研究,以解決具體問題。從整體看,對于地方政府融資問題的研究已經比較全面和深入,但是對具體融資方式的利弊缺乏深入研究。
3我國地方政府融資模式比較分析
我國地方政府根據自身實際融資環境,不斷創新融資方式,逐步建立了適合當地的融資模式。如上海市的市場化多元融資模式、重慶市的“投”融資模式、北京市的政府補貼融資模式等。這些模式的建立都不同程度的解決了當地財政資金緊張的問題,為當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現將各地方融資模式進行對比,具體內容見表1。
西安市政府發展融資平臺有自身的優勢,如西安市國際港務區的建立,帶動了西安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吸引了不少社會資本。但是與國內其他城市相比,西安市政府在融資模式發展方面還有很多不足之處。
1)融資結構不合理。目前,西安各融資平臺把資金主要集中在無直接現金流入的城市路橋和效益較低的污水處理、環保項目上,自身的資本運營受到限制。長期造血能力不足導致權益資本和負債增長不匹配,增大了融資平臺融資風險,也不利于公司進行再融資。
(2)融資方式單一。西安市政府目前的主要融資渠道還是銀行貸款,資金來源方式單一,流量狹窄。單一的銀行融資方式存在如下問題:首先,容易受到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如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中央加強宏觀調控,銀行收縮信貸規模,西安市政府融資平臺必然受到影響。其次,融資規模受到限制。銀行對貸款企業都有資產負債率的考量和信用評級的打分,因此貸款規模不可能無限制的擴大。
地方融資平臺融資方式范文6
關鍵詞:淺談 BT項目 融資 模式
BT(Build Transfer)即建設移交,是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領域中采用的一種投資建設模式,是指根據項目發起人通過與投資者簽訂合同,由投資者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并在規定時限內將竣工后的項目移交項目發起人,項目發起人根據事先簽訂的回購協議分期向投資者支付項目總投資及確定的回報。大部分BT項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國企合作的項目。
資金的籌措和使用,是BT項目實施的關鍵所在,除了BT項目公司自身強有力的現金流外,BT項目公司還應多方融資。巧妙利用好BT合同,盡可能的實現在建工程權益最大化,直至可以根據BT合同抵押貸款。如果BT合同有實物返還,如房產或土地,應及早將實物進行產權劃撥和確認,以便早日盤活這部分資產,作為現金流的補充和應急。
怎樣尋找更加合理、有效的融資模式,既能解決發展所需的資金要求,又能有效調節資產負債結構,是現階段融資工作中需要認真思考和研究的重要問題。
一、融資方式具體分類及特點研究
(一)債務性融資
債務性融資是指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入資金。債務性融資需支付本金和利息,能夠帶來杠桿收益,但是會不斷提高企業的負債率,對企業的長期發展可能有一定的影響。下面總結一下幾種常見債務性融資特點。
常規性債務性融資模式特點分析表1
(二)權益性融資
權益性融資是指通過擴大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如吸引新的投資者發行新股,追加投資等來籌集資金。它不是出讓所有權益或出賣股票,權益融資的后果是稀釋了原有投資者對企業的控制權,可在一定程度上優化公司資產結構,有利于公司整體發展。
權益性融資模式特點分析表2
(三)其他融資創新工具
其他融資創新工具是指金融機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在遵循安全性、流動性和營利性原則的前提下,靈活運用和重新組合原有金融工具的價格、利率、期限、償還方式、交易方式和風險系數等條件,創造新的金融工具,滿足不同層次和不同目的的投(融)資者的需求。
其他融資模式特點分析表3
二、BT項目融資存在的問題分析
鑒于 BT項目特殊的經營模式,金融機構往往對BT項目的融資審核較為嚴格,需提供的融資擔保較為苛刻,以BT項目應收賬款質押獲得融資基本無法實現,導致項目投資主體融資能力“先天不足”。尤其是最近地方政府債務規模不斷清晰以來,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要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融資機構對地方政府債務關注程度越來越高,風險防范意識進一步加強,融資機構多數要求投資人上級單位進行擔保融資。且大部分貸款都需要投資公司上級單位提供擔保,同時BT項目還存在以下融資問題:
(一)融資模式較為單一,抗風險能力較弱
目前絕大多數BT項目采用的融資模式仍為常規的債務性融資,主要有固定資金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等。一是在項目融資初期,金融機構對項目的成熟度要求較高。二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金融機構對項目的放寬條件要求較高,對工作整體資金安排有一定的影響。三是在項目回購期間,一旦政府回購出現延遲,資金周轉將出現問題,影響整個資金鏈條的安全性。
(二)投資主體上級單位擔保規模不斷擴大,影響整體信用額度
當前BT項目在獲取債務性融資時,投資主體上級單位被要求提供融資擔保,要求其與金融機構簽訂《融資擔保合同》。若上級單位為上市公司,需將對外提供擔保事項對外進行信息披露,影響上市公司信譽。另外,一般上級單位對對外提供擔保在規模上會有一定的控制,債務性融資規模局限性較強。
(三)融資機構參與時間較晚,影響項目融資整體推進
在過去的BT項目操作過程中,BT項目跟蹤前期很少有金融機構參與推進,往往都是項目投資方在完成項目前期審批手續后銀行機構才參與融資洽談,參與時間較晚,融資推進較項目實際投入存在一定的滯后。金融機構在項目前期審批過程中無法起到項目間接評估的作用,往往會造成融資機構偏重于對投資者的信用要求,對項目后期回購不能發揮實際作用。
因此,項目公司應盡可能尋求權益性融資及其他非債務性融資途徑解決資金籌集問題。通過對比各融資模式的操作方法和優、缺點,同時考慮該融資模式是否適合國有企業及項目建設實際情況等,選擇更適合于項目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及特點的融資方式。
三、BT項目類型分析及所適用融資方式探討
(一)與地方政府共同投資的BT項目
與地方政府共同投資的BT項目,一般由地方政府授權下屬平臺公司與投資方共同投資實施,地方政府下屬平臺公司占有一定的股份,可分擔一定的項目融資壓力。此情況出現的原因主要有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資金實力及融資能力,項目本身商務條件較好等,該類項目一般融資壓力較小,采用常規性債務性融資解決項目融資問題就是一種比較好的選擇。因為該類項目金融機構會比較認可,項目融資規模較為適中,整體融資難度較小。
(二)與外部企業共同投資的BT項目
與外部企業合作的情況主要有與地方國有企業合作、與地方民企合作等,此類項目一般是參與各方各自發揮優勢,共同實施。地方企業一般資金實力相對較弱,獨立融資能力欠缺,但地方資源較有優勢。該類項目比較適合運用基金融資、股權融資等融資方式,因為在基金融資方式中可按各方所占股比分擔融資任務,避免相互間產生連帶責任,影響給對方融資負擔及因此產生的連帶責任。
(三)國有企業獨自投資的BT項目
國有企業獨自投資的BT項目股權較為單一,融資報批流程也較為簡單,比較適合采用股權融資方式解決融資問題。主要原因有:一是國家政策支持,有利于項目融資模式創新,促進資本多元化。二是股權結構調整審批手續簡單。三是可通過股權融資方式優化公司資產結構。四是引入金融機構作為股東方協調、管理較為容易。五是股權回購可與后期地方政府進行對應,可適當將降低自己成本。六是引入金融機,構作為股東,可為促進地方政府按期回購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