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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的控制方法范文1
(一)審計風險的含義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存有重大錯報和漏報的財務報表,審計后卻認為該重大錯報和漏報并不存在從而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審計意見的風險。
(二)審計風險的特征
1 審計風險的客觀性。審計風險的客觀性是由審計工作的判斷性質決定的。審計風險與其他風險一樣,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審計風險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經過審計人員的努力,審計風險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但不可能完全消除。
2 審計風險的潛在性。審計風險的潛在性是指審計風險的可能性和不確定性,審計風險潛伏于審計過程之中。它是不明顯的,并且它的顯現是不確定的。審計風險涉及面廣、影響大,往往此處發生,帶動別處發生,產生互為聯動的效應。
3 審計風險形成全過程的多因素性。審計風險存在于審計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如:注冊會計師選擇客戶時存在聘約風險、制定審計計劃時有計劃不充分的風險等等。
4 審計風險的可控性。注冊會計師要為其審計意見的正確性承擔責任的風險,然而現代審計的指導思想,從制度基礎審計發展到風險基礎審計表明,注冊會計師職業界并未被越來越多的審計風險所嚇倒,而是逐步向主動控制審計風險的方向發展。
二、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一)審計風險形成的主觀原因
1 審計方法對審計風險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審計方法模式滯后,審計方法仍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階段;統計抽樣的局限性。審計樣本難以代表總體的特征、判斷抽樣法自身風險等:審計操作不規范。審計時不按操作規程做,審計報告辭不達意,嚴重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對審計的權威、信譽帶來一定的風險。
2 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審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的有限性、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力和執業水平、利益驅動影響等等帶來一定的審計風險。
(二)審計風險形成的客觀原因
1 客觀經濟活動的復雜性。主要表現在現代審計的對象十分復雜,金融衍生工具在企業的廣泛應用,導致企業會計信息系統也更加復雜失察的可能性也隨著增大;審計內容增加,現代審計不僅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計,也包括對一些投資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成果進行評價,又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與運作效果進行評價,這些都會增加注冊會計師做出正確的審計結論的難度:會計核算業務已經遠遠超出傳統的財務會計的內容,諸如所得稅會計、租賃會計、破產會計等新內容不斷出現,要比傳統的財務會計更具挑戰性,為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
2 法律環境對審計風險形成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我國當前的審計法規體系還不夠健全,現行法律、法規的相對滯后,使審計人員面對審計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無法可依。也形成了審計風險。我國相關法律對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特別是追究民事責任的相關條款太籠統,缺乏相應的司法解釋,加大了審計風險。
3 社會環境對審計風險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行不力,而審計人員又不能覺察所造成的風險。即使審計人員確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合理或在關鍵環節上失控,其提出的修正建議是否能夠真正適合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也會形成一種修正風險。
三、審計風險的控制
(一)審計風險的宏觀控制
加強會計審計法規制度建設。切實貫徹會計法、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盡快以審計法為基礎,制定國家審計準則和實施細則。把風險控制作為審計準則的重要內容,使審計工作有章可循,保證審計工作質量。
(二)審計風險的微觀控制
1 引入風險管理的模式。首先,事前審計風險的評估。其次,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再次,事后審計風險的評價。
2 加強內部控制。就是從治理控制方面,企業領導應制定完善的組織結構、生產計劃、預算制度、生產控制制度、產品開發計劃、質量控制制度、人事控制、報告制度等等控制制度的程序和方法;從會計控制來說,加強各種授權控制、文件記錄控制,會計記錄方法及其憑證傳遞程序,以及獨立的審查核對,不相容職務的分離等的程序和方法。
3 制訂周密的審計計劃。審計計劃包括組建審計小組、審計事前的了解與測試、審計范圍的確定、程序的確定、方法的確定。
4 審計取證的控制。審計證據要具有相關、重要、勝任、充分的特性,不但要求認真、謹慎依法地取證,以科學的方法認真分析證據、鑒別證據。而且必須取得審計方、被審方、報告使用方(有時是委托方)三方認可。實際工作中,審計的重要取證材料,須由被審單位主管簽字、蓋章、并留底保存,這種方法十分必要,雙方對一些重要證據當場簽證,可避免事后的許多糾紛。
(三)審計風險綜合控制
1 方法、手段綜合化。審計風險的因素是多樣的,不可能靠單一的方法解決,逐步采用新的經濟技術論證方法,如價值工程法,凈現值法、量本利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線性規劃法、網絡計劃法等方法廣泛運用于各審計部門,對審計風險起到抑制作用。
2 審計取證渠道綜合化。審計取證過程往往十分復雜,尤其是在搞事前審計時,除了對被審單位本身的資料進行取證外,還要通過對被審單位的一些行業治理部門(如銀行、工商、財政、稅收等)進行取證,也要從與被審單位有業務聯系的各單位取證。這就體現了取證渠道的綜合化。
3 審計環境治理的綜合化。審計環境包括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環境,如國家政治、法規政策、行業法規、被審單位的機構設置、制度規定等,這些方面都是引起審計風險的因素。審計部門應與各行業、各主管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幫助,綜合治理,與這些國民經濟的各職能部門、如財政、稅收、銀行、工商等充分合作。才能發揮審計的宏觀調控作用,避免不熟悉各專業部門業務而帶來的風險,將由于國民經濟環境變動而引起的審計風險壓縮到最低限度。
審計風險的控制方法范文2
Abstract:The problem of auditing risk which has been concerned by the westerners widely has been on the front of our auditing world.Thoughanalysing and distingusing the reason of the auditing risk,we put forward how to control and escape the auditing risk.So that we can improve the auditingquantity,remould the fair social image of the CPAs.
關鍵詞:審計風險;成因;識別;控制。
Key words:auditing risk;reason;identify;control.
0引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曾經被西方國家廣泛關注的審計風險問題,已經提上了我國的議程,審計風險問題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審計問題如果做不好,很容易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審計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隨著大家法律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人也開始關注審計問題,審計風險往往導致審計失敗,而審計失敗又會帶來不利結果,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這一問題,我們應對審計風險的成因做出客觀的分析,科學合理地解決這一問題。
1審計風險控制的意義。
審計風險存在普遍性:審計風險可謂是無處不在,它存在于審計過程的每一個步驟,任何一個環節工作的失誤都可以引起審計風險,例如美國一公司欺騙會計事務所10年,其方法是在中午吃飯時將審計人員領到很遠的地方,然后派人偷看審計計劃、審計底稿,下午準備審計所需要的資料都將要審計的問題給回避了。盤存實物吃午飯時要加封條,防止被審單位弄虛作假。審計糧食系統時在檢查糧庫過程中,糧庫虧空是在審計人員玩耍時無意中發現糧庫內部是空的,由此牽連出一系列的案件。
2審計風險的成因。
2.1審計風險的概述內部審計風險是指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對單位的經濟活動、財務報告、專項經濟等業務審計后,對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審計報告結論不當或不全面而導致存在的審計風險。
2.2形成審計風險的主要原因。
2.2.1內部審計傳統工作形式的影響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往往僅僅定位于查錯和發現問題方面,內審方法的工作形式仍以財務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主要是既成事實的事后審計,缺失了在經營過程方面的事前、事中審計,很難避免經營風險和舞弊漏洞所造成的損失。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內部審計的工作目標、控制風險、控制程序等均隨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改變,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各種業務趨于隱性化和數字化,導致舞弊行為更易發生;傳統的企業內部審計職能的單一性、滯后性影響了工作創新的積極性,內審人員風險觀念淡薄,特別是經營方面過程控制的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審計職能單一,審計技術落后,不能跟上形勢變化,極易形成審計風險。
2.2.2內部審計機構缺乏應有的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它在加強組織內部控制、防范經營風險、防止重大舞弊、提高企業效益、實現企業的共同目標等方面,具有外部審計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現實企業運行管理中,內部審計部門往往缺乏應有的獨立企業地位,僅作為企業擺設或應付上級檢查的部門,以致出現內部人控制的現實非常普及,不能確保審計范圍的廣泛性,審計行為受到限制,即使提出了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也難以得到落實,以及審計建議的適當采納。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許多審計事項不可避免地涉及企業管理者和決策者,也有可能會引起這部分掌握企業實權人的抵觸情緒,在這種環境下,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甚至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從而帶來巨大審計風險的隱患,這無疑會給企業的財務和經營帶來損失。
2.2.3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的影響傳統審計基本是以財務審計為主,而對單位的經營管理、工程預決算、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綜合性管理知識缺乏必要的了解和鉆研,特別是在當今互聯網絡經濟盛行,電子信息經濟的應用技術對審計人員的工作業務能力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如果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知識結構單一,往往面臨來自審計人員自身的職業判斷水平低下的審計風險。
2.2.4審計工作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許多企業由于沒有制定內部審計的質量控制制度,審計質量的好壞無從考核,缺少與之配套的獎懲和激勵機制制度,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往往不高,不能主動參與到企業的管理過程中,對審計任務敷衍了事,審計報告不嚴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僅在報告中進行表象描述,而沒有進一步提升存在問題的實質,輕易得出結論。由于沒有制定審計人員應承擔與檢查、評價和建議相關的審計風險責任制度,缺乏必要的質量控制措施,內部審計人員并沒有真正樹立起必要的審計風險意識。
3審計風險的識別審計風險識別是指審計業務面臨和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對風險性質進行簽定的過程。一般來說,對于常見的和歷史上發生的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憑借過去的經驗和簡單的風險知識便可識別。
①避開詳細的程序式的檢查,而把審計判斷集中于披露問題和會計政策選擇的連續性。
②費用破產或兼并預測模型來預測高風險的業務。
③避開高風險的行業,或對高風險行業提高審計費用。
④堅持穩健主義。
4審計風險的防范。
4.1社會環境方面。
4.1.1分清被審單位的會計責任與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4.1.2確保會計資料的可信度。在資料的安全性方面我們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確保提供給會計的資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使注冊會計師能夠在一種真實的環境中進行審計工作,這也是降低審計風險的首要前提,它對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具有積極的意義。
另外,企業內部應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實行崗位分工,將具體責任細分到個人,使每個人的職位不相容,提高工作和辦事的效率;實行崗位輪換制度,實行各崗位之間的互相監督的職能,發揮互相監管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舞弊行為的發生,為注冊會計師審計提供一個公正、合理的工作環境,以保證降低審計工作的風險。
4.1.3最大限度地保持注冊會計師的超然獨立。
4.2會計事務所方面。
4.2.1引入風險管理模式事前審計風險的評估。為保證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中,應對客戶所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判斷、評估,并以此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審計計劃,使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主要指選擇減輕風險的技術和方法,建立減輕風險的程序以規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風險。
事后審計風險的評價。即對上述所做工作的有效性進行分析、檢查、修正和評估,以最大限度降低審計風險。
4.2.2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
4.2.3強化審計過程的督導。
4.2.4建立保障制度,增強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承受能力。
5審計風險具體控制措施。
5.1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審計人員是審計的主體,其素質的高低與審計風險的大小直接相關。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審計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在審計活動中始終保持獨立性,規范自身行為,嚴格履行職責和權力;審計人員還應及時了解國家政策法規,避免對現行政策不理解而作出不適當審計結論,構成審計風險;在業務素質方面,審計人員需要不斷提高對會計、審計等專業理論水平,熟悉貫徹新會計準則、審計準則;同時,審計人員還應該定期接受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從自身素質的提高上來防范審計風險。
5.2加強內部控制測評由于審計客體中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可信賴度把握不準就會產生審計風險。因此,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該加強內部控制的測試和評價工作,以檢測制度的嚴密性和有效性。
審計人員應該加強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了解,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功能性進行評測,通過這三個環節的測評,可以發現和確定內部控制的優劣,為有效地控制審計風險創造條件。
5.3運用科學有效的審計方法目前,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采用的審計方法離有效控制審計風險還有相當的距離,所以審計人員要根據經濟環境發展要求掌握先進的審計技術與審計方法。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就是一種,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致力于這種新的審計方法的研究、學習、培訓,爭取盡快掌握和運用這種有效降低審計風險的新審計方法。
由于任何一種審計方法的運用都不可能保證審計信息絕對準確無誤。因此,在審計活動中應該交叉使用各種審計方法,降低因審計方法的選擇單一而誘發的審計風險。交叉使用審計方法所獲取的審計證據無論從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顯得更充分,從對審計風險的控制來看,交叉使用多種審計方法無疑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
5.4健全各項法律制度,完善審計準則法律法規、審計準則是審計人員判斷是非的標準和適度。法律法律的健全程度直接影響審計風險的大小。隨著經濟的發展,舊的法律法規、審計準則已經不能符合時代的要求,為了避免審計風險,應盡快制定出臺《審計法》、《審計準則》,并健全與之相配套的其他方面的法律條文,填補某些領域法律、準則方面的空白。與此同時,審計人員應盡快熟悉運用新的審計準則,以減少審計風險。
5.5提高審計監督對審計環境的適應性審計人員應該了解被審單位的審計環境,提高審計對環境的適應性,即不斷地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提高審計對所監督的內容間接反映的準確程度??傊?,審計人員只有提高自身對審計環境的適應性,才能降低因此誘發的審計風險。
6結語。
在當前經濟高速發展,信息經濟的環境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內部審計的工作挑戰和困難在加大,重視內部審計的風險防范和應對措施,與時俱進適應新形勢變化,內部審計工作大有可為,必將為企業實現管理現代化、科學化,提高經營效益和管理水平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審計風險的控制方法范文3
【關鍵詞】:高級會計師;審計風險;預防
【引言】:高級會計師審計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產物,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提出意見,并承擔相應的審計責任。自從1981年我國恢復注冊會計師制度以來,民間審計已經歷了30年的發展歷程。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社會公眾對審計的期望越來越高,使得審計責任和審計風險越來越大。
1.高級會計師審計風險及其成因
1.1審計風險的定義。
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
將審計風險定義為:會計報表中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而審計風險又由兩方面風險構成:一方面是審計人員認為會計報表公允可以接受,但實際上會計報表卻存在重大錯報的風險;另一方面是審計人員認為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不能接受,但實際上是公允的風險【1】。
1.2審計風險的成因。
1.2.1審計風險形成的外部原因。
1.2.1.1經濟環境對審計風險的影響。市場經濟成份的多元化,被審單位行為的不穩定性,如企業改組、兼并、重組等,使審計人員對企業的情況難以全面地反映和評價,獲得正確結論的難度加大,從而增加了審計風險。
1.2.1.2社會環境對審計風險的影響。由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行不力,但審計人員又不能覺察所造成的風險。即使審計人員確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合理或在關鍵環節上失控,其提出的修正建議是否能夠真正適合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也會形成一種修正風險。
1.2.1.3法律環境的影響。法律是審計工作的依據,如果法律體系不完備或不衍接,審計人員就會失去統一標準,增加風險機會。近年來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中,因種種原因而引發的訴訟事件不斷出現,審計準則中從業人員“應有的職業謹嗔”和“適當的職業關注”已成為法律界關注的焦點。今后隨著市場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和法律建設的進一步推進,審計工作人員面臨的風險將日趨增大。
1.2.1.4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廣泛使用。
在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下,被審單位經濟活動記錄都已變成由計算機按程序指令自動完成,然而儲存在電腦中的會計信息很容易被修改、刪除或轉移,而且并無明顯的痕跡,從而也就加大了審計風險。
1.2.2審計風險形成的內部原因。
1.2.2.1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素質不高。審計工作是一種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職業,因此對人的要求就相應較高。如果審計人員的責任心不夠強,職業道德水平較差,那么審計質量也會受到影響,則就會造成很大的工作失誤,而形成審計風險。
1.2.2.2審計人員所采用的審計技術方法落后?,F代審計方法強調審計成本和審計風險的均衡,所采用的審計程序以允許存在一定審計風險為必要前提。審計人員就必須追求審計效率和效果的平衡。他們把審計的重點放在各個重要組成項目上,抽取全部業務的一部分來進行審查,而抽取的樣本及其代表的整體主觀結論和客觀事實之間的可能存在一定偏離,從而形成一定審計風險。
1.2.2.3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機制薄弱。內部控制與審計之間存在的是一種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內在聯系。當前,我國有許多的被審計單位沒有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影響對其經濟活動記錄的會計報表真實性、合法性,進而加大了審計風險【2】。
1.2.2.4被審計對象的復雜化?,F代市場經濟的日益復雜,企業為了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謀求發展,所進行的交易也就日趨復雜化,這就使得會計核算中記錄不恰當業務的可能性就隨之增大了,從而審計風險,審計結論與實際情況發生偏離的可能性也就更高。
2.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2.1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
審計風險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都取決于審計人員個人素質的高低,因此審計人員應當強化風險意識,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樹立嚴謹踏實的工作作風,認真負責的對待每一項審計業務,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進行審計,以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2.2優化審計方法。
在方法上,可以引進目前最先進的以風險為導向的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以保證質量為前提,統籌運用各種方法。如審閱法是指審計人員通過對有關書面資料的仔細觀察和閱讀,來查明有關資料及其所反映的經濟活動是否合理、合法和有效,適用于各種書面資料的檢查。它是最基本的技術方法之一,但審閱法不是一種獨立的審計方法,運用審閱法常常只是提供審計線索,為了更好地收集審計證據,必須將審閱法與其他審計方法結合起來使用。交叉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來獲取審計證據,這樣所獲得審計證據不論從數量上還要從質量上都顯得更為充分,達到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3】。
2.3加強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
由于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被審計單位應從加強經濟業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激勵制度相結合、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評價體系三個方面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其經濟活動經濟資料合法性合理性。
2.4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
法律法規和法律準則是審計人員判斷是非的標準,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環境的變遷,隨時都會出現新的情況新的問題,需要對我國現行的有關審計的法規應除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方面的管理等方面進行完善。
結束語
高級會計師審計風險主要由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審計過程中所采用的審計方法、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事務所質量管理和法律環境等因素產生。為了對審計風險進行防范,會計師事務所要審慎選擇被審計單位,引入計算機輔助審計手段和復合型人才,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改進事務所質量管理,并且需要相關部門完善審計法律法規,使得審計風險能夠得到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參考文獻】:
[1]薛相.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避免與控制[J] 經濟研究導刊,2010;12
[2]劉全林。淺談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與防范措施[J].價值工程,2010(07)
審計風險的控制方法范文4
【關鍵詞】 中美兩國; 審計風險; 比較
一、中美兩國對審計風險的認識比較
(一)對審計風險的認識過程
1.對審計風險的認識,西方國家經歷了三個階段:
一是對審計風險認識的萌芽階段(1748年―20世紀30年代)。
二是對審計風險的初步認識階段(20世紀30年代―50年代)。麥克森?羅賓斯公司案件加速了人們對審計風險的認識。該公司年報總資產8 700萬美元中,有1 907萬美元是虛構的資產,其中存貨1 000萬美元、銷售收入900萬美元、貨幣資金7萬美元。而擔任該公司十幾年審計的普賴斯?沃特豪斯會計師事務所未對應收賬款進行詢證,也沒有對存貨進行實際盤點,就出具了“正確適當”的審計結論。該事件使審計人員開始認識到了審計風險的危害性。
三是對審計風險認識的逐步深化階段(20世紀50年代至今)。這一階段,審計訴訟案件大增,賠償數額越來越大。如1993年美國某州的一個法院作出決定要求“六大”之一的普華會計師事務所賠償渣打銀行3.38億美元的損失。前些年發生的震驚中外的安然事件和現如今的美國次貸危機下的房地產企業等都對審計風險敲響了警鐘。
2.對審計風險的認識,我國大體上有兩個階段:
一是對審計風險認識的萌芽階段(1980年至1992年)。
二是對審計風險的初步認識階段(1992年至今)。1992年至1995年期間,我國發生了震驚全社會的深圳原野、長城機電、海南新華三大審計案件。有關審計人員都無視執業風險而犯下了嚴重的工作過失,從而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行政處罰,有的還追究了刑事責任。
還有陸續發生的藍田事件、銀廣廈事件、猴王事件、黎明股份與湖北立華事件等。
(二)審計風險的概念比較
1.《美國審計準則說明》第47號中指出:審計風險是審計師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財務報表沒有適當修正意見的風險。中國《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第三條指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審計人員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筆者理解審計風險是一個含義十分廣泛的概念,可將其理解為審計主體遭受損失或不利的可能性。中美兩國對此的表述差異不大。
2.美國建立了審計風險模型。1981年美國審計協會的《審計標準說明》第39號建立了一個風險模型:
最終審計風險=固有控制風險x分析性檢查風險x賬項余額測試風險
1983年,該協會在其的《審計標準說明》第47號中又提出了一個新的審計風險模型: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x控制風險x檢查風險
到目前為止,我國審計界仍然采用美國提出的審計模型。
(三)審計風險的特征和成因
1.審計風險的特征一般包括審計風險存在的客觀性、審計風險的潛在性、審計風險損失的嚴重性、審計風險形成的全過程、多因素性、審計風險的可控性五個方面。這一點中美兩國審計同行基本認可。
2.審計風險的產生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一般可分為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其中: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客觀原因主要有審計所處的外部環境以及審計方法的局限性,如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審計對象的日益復雜化和審計內容的日益廣泛化,對審計依賴程度的提高和審計影響意見的擴大,審計方法本身的原因等。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主觀原因主要指審計人員的素質問題,如審計人員的經驗和能力的差異,審計人員對風險的重視程度等。
在審計風險的特征和成因方面兩國審計人員的認識基本一致。
二、對美國安然公司審計失敗事件的思考
在考察期間,對于美國出現的諸如安然公司審計失敗的事件,筆者進行了深刻的思考:
思考一:既不應夸大獨立審計在監管中的作用,也不應將企業因舞弊倒閉的全部責任歸咎于審計人員。無限地拔高獨立審計在監管中的作用,只會將審計人員置于萬劫不復之地。同樣,將企業因舞弊而倒閉的全部責任歸咎于審計人員,既不公平,也無助于我們冷靜地剖析原因并從中吸取教訓。
思考二:不要過分崇拜市場的力量,民間自律不見得是最佳選擇。安然事件表明,“看不見之手”總有失靈的時候,完全依賴市場力量和民間自律進行會計審計規范是不切合實際的。從審計規范的角度看,審計人員行業協會要同時扮演“守護神”和“監管者”的角色,本身就存在著利害沖突。
思考三:既不要迷信美國的公司治理模式,也不可神化獨立董事制度。美國式的公司治理歷來是倍受推崇的,也是我國的重點借鑒對象。美國式的公司治理十分注重引入獨立董事制度。這種強調獨立董事功能的公司治理模式,當然有其合理的成分,但安然事件表明,獨立董事并非萬能。
思考四:不能只重視制度安排,而忽視全方位的誠信教育。安然事件表明,誠信教育應當是全方位的。審計人員需要誠信教育,律師、銀行、中小投資者等市場的參與者,以及政府官員、監管機構等也需要誠信教育。
思考五:不要迷信“五大”會計行,“五大”的審計質量不總是值得信賴。安然事件后,許多新聞報道的資料顯示,“五大”的審計質量令人擔憂。20世紀90年代美國加州奧然治縣破產案、巴林銀行理森舞弊案也把畢馬威、德勤、永道卷入了代價高昂的訴訟。類似案件不勝枚舉,表明“五大”的審計不總是值得信賴。
三、內部審計領域中審計風險問題的深入分析
(一)內部審計領域風險的判斷
非常有意義的是,筆者發現這樣的一個規律:在眾多發生重大風險和危機的企業事件中內部審計往往可以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內部審計是組織內部審核經營業務的獨立評價活動,它是一種管理控制,其作用是衡量和評價其他控制的有效性。內部審計存在的價值在于能為組織實現其經營目標提供幫助,如果不能提供這種幫助,或者說不能盡其“幫助”的職責,那么內部審計的存在和發展就失去了意義。
在考察過程中,筆者了解到美國不少企業、機構的內部審計外包的比較多,從專業的角度看,外包審計確實可以解決企業、機構內部的用工負擔,且外包審計可以提供更加專業的服務。但如果企業、機構的管理層不能很好地發揮外包審計的作用,或者因為企業、機構必要的商業秘密需要,對外包審計需要一定程度的限制措施,所以外包審計的效果和風險防范需要正確的認識。
近幾年來,在我國由于社會審計擴展服務領域,向企業提供內部審計服務,企業為節省成本和開支,削減內部審計機構或部門,不斷將內部審計部分或全部地對外承包給社會審計,使內部審計的發展壯大變得愈發艱難。可以說,內部審計生存危機問題是當前內部審計職業界面臨的最大風險。內部審計職業界當前應該著重解決的問題是如何使內部審計更好地為組織服務,從而確立自己的地位。
(二)內部審計避免生存危機的途徑
1.美國的主要做法。在國外,內部審計部門要每年進行一次可供審計事項的風險評估,它包括確定可供審計的事項,確定風險因素,評估風險因素等三方面的工作。
――確定可供審計事項。主要包括:相關的政策,程序和業務活動,某一賬戶余額或財務報表中的某一個項目,主要合同和方案,某基層和職能部門,各業務系統、財務報表等。這些事項可以單獨成為一個審計項目,也可由其中幾項或全部構成一個審計項目。
――風險因素。為保證對所確定的風險因素進行評估的結果能夠較全面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總體風險水平,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根據可能造成不利影響事項的重要性來確定風險因素。如為實現組織目標,管理者所面臨的道德環境和壓力;職員的知識和技能,職員的數量及其變動情況;競爭條件;與顧客、供應商和政府條例的沖突情況;管理決策和會計預算等。
――評估風險因素。目前許多國外組織的內部審計紛紛建立風險評估模型來達到風險評估的目的,如美國阿莫科公司的“風險評估矩陣”就是一個很好的風險評估案例。
2.拓展服務領域。根據企業經營中面臨的重大問題開展審計,是內部審計渡過其價值危機的有效方法。國外的內部審計界很早就開始了這方面的探索,目前美國等西方國家內部審計組織紛紛開展質量審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積極開展自我風險評估控制。內部審計人員要對各級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培養他們的風險意識??刂骑L險評估(CSA)也是當今內部審計為組織提供服務的有效方式,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技術或審計類型,近年來在美國等國家得到廣泛采用,并開始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間傳播和借鑒??刂谱晕以u估方法包括計劃預備工作、單獨的研討會、系列的聯席會議、報告和行為方案的實施等一系列過程。
四、內部審計防范風險的最佳對策――審計方法的正確選擇
當前內部審計防范風險應著眼于改進審計方法,內部審計采取的方法是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方法,這種方法已經不完全適應當今復雜的經營環境,必須盡快改用風險基礎審計方法代替制度基礎審計方法,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提高審計質量。
(一)內部審計風險基礎審計的特征
在內部審計領域,內部審計人員更多的將風險基礎審計中的“風險”擴大為企業或組織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不能夠實現其目標的各種風險,并將其作為審計項目及其審計范圍、重點的依據。
一是在應用上存在較大差別。內部審計人員對風險評估不僅用于確定單個審計項目中的審計重點,而且用風險標準來確定審計項目。內部審計人員在風險環境中觀察業務過程,從而給組織增加更多的價值。
二是改變了過去那種內部審計人員根據檢查歷史業務記錄和內控系統的歷史運營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做法,更注重風險和組織的未來。
三是在內部審計領域,風險基礎審計中的“風險”一詞更多的是指組織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審計人員關注風險也就是關注組織現存的各種經營風險及組織為降低經營風險所進行的各項管理活動。
四是與制度基礎審計比較,運用風險基礎審計的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項目中,不是確認和測試控制,而是確認和測試管理部門為降低經營風險而采用的方法和方式。
五是采用風險基礎審計,其內部審計報告更容易被接受,管理部門也更理解內部審計存在的價值。風險基礎審計,內部審計部門關注組織的風險,可幫助組織更加安全有效地經營,不斷有效地增加組織的價值。
(二)風險基礎審計的基本程序
一是評估固有風險,確定重要領域。
二是了解內部控制結構,進行控制測試,評估控制風險。
三是根據估計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水平,確定檢查風險,從而選擇審計方法,制定實施性審計方案。
四是實施實施性審計方案,收集審計證據。
五是提出審計意見和結論。
(三)審計風險計量公式
風險基礎審計立足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不僅要對控制風險進行評價,而且要對各個環節的各種風險進行評價,并在評價的基礎上運用相應的控制方法進行實質性測試。風險基礎審計運用的審計風險計量公式是: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固有風險是在不考慮內部控制的條件下,財務報表出現錯誤的可能性。審計人員在編制具體審計實施方案時,應當考查固有風險對各重要賬戶或經濟業務所產生的影響,或直接認定固有風險很高。確定固有風險通常應考慮的因素有:管理人員的品行和能力;管理人員特別是財會人員的變動情況;管理人員遭受異常壓力的情況;經濟業務的性質;影響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的環境因素;容易產生錯誤的報表項目;需要利用專家工作結果的重要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復雜程度;確定賬戶余額時需要運用估計和判斷的程度;容易遭受損失或被挪用的資產;會計期間尤其是臨近期末發生的異常及復雜交易;在正常的會計處理程序中容易被漏記的交易和事項等。審計工作開始時,并沒有什么辦法可以用來改變固有風險,然而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評價來確定風險水平,并根據評價結果,修正審計方案。固有風險與檢查風險成反比,與證據的數量成正比。
控制風險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不能避免或發現某經濟業務或會計賬戶內發生重要錯弊的風險。當一個單位內部控制系統不完善時,這種風險就會很高。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有關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來確定控制風險水平的高低。一般說來,內部控制越有效,控制風險越低。與固有風險一樣,控制風險與檢查風險成反比,與證據的數量成正比。
檢查風險是審計人員在內部控制未能發覺并糾正財務報表的重要錯誤,運用審計程序和方法也未能發現這些錯誤所承擔的風險。分析性檢查風險水平取決于所選用的分析技術,所依據的分析模式,分析中所使用的數據以及判斷差異情況的根據等因素。實質性檢查風險水平受到抽查的數量和方式,使用的檢查程序和手段,抽查過程中審計人員行為等因素的影響。檢查風險決定審計人員計劃收集證據的數量。當檢查風險確定得較低時,審計人員必須收集大量的審計證據。相反,當審計人員愿意承擔較高的檢查風險時,所需收集的審計證據就少些。
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對檢查風險有直接影響,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水平越高,審計人員就應當將檢查風險確定得越低。此時,審計人員收集的審計證據數量就越多。
風險基礎審計大量運用了風險分析方法,這種風險分析方法貫穿于審計的全過程,使審計過程成為一個不斷克服和降低審計風險的過程。只有審計人員認為審計風險已經控制在可容忍水平范圍之內,才能就審計事項表達審計意見。
【參考文獻】
[1] 胡春元.風險基礎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4).
審計風險的控制方法范文5
對審計風險要有一個全面深刻的認識
對審計風險的正確認識是有效地防范化解審計風險的前提。這方面有效的辦法:一是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理論研究,構建審計風險理論體系,用系統的理論進行宣傳、教育、培訓,使人們比較深刻系統地認識了解審計風險;二是把強化審計風險教育擺上突出位置,對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進行全員審計風險教育,使審計風險防范意識深入人心,并使其體現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之中。深化了審計風險的認識,強化了防范審計風險的意識,才會主動地采取措施,加強管理,控制和糾正審計中出現的問題,營造良好和諧的外部審計環境,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審計風險。
改善執業環境,加強審計風險的控制
審計風險的控制不僅需要審計人員在整個執業過程中花費巨大的努力去實現,而且還有賴于良好的審計環境。因此,營造一個良好的審計環境,還存在許多對審計風險控制不利的環境因素。
1.注冊會計師提供的審計中介服務市場是市場體系的一個方面,培養和規范市場體系,必然帶動審計中介市場的發展與規范。規范市場秩序包括制定與完善市場規則,規范市場運作秩序,制止不正當競爭與市場壟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促進審計中介市場秩序的規范化,使審計職業競爭、審計責任與審計風險的承擔規范化。
2.改善法律環境,制定與完善規范市場主體與市場行為的法律,制定維護市場秩序與承擔市場風險的法律,制定規范執法與執法檢查的法律等。給社會審計一個合理的法律環境,確保審計風險承擔的合理性。
3.政府把具體的經濟管理職能全部轉移到企業、市場與社會中介組織,賦予社會中介組織更多的自主職能,保證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減少行政干預風險。
4.由于注冊會計師要考慮因訴訟可能引起的各種損失,因此,建立審計保險制度是必要的。我國保險體系中還沒有形成這樣的風險責任保險制度。雖然,我國目前對事務所已建立了審計風險基金制度,這是事務所自身的風險管理機制。但是,風險基金因各個事務所的積累不同,可能會出現無法承擔與實際情況相當的賠償額情況。因此,建立審計風險保險制度,不僅是承擔審計風險的需要,也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
5.建立事務所的質量監督體系,不僅包括加強注冊會計師協會在行業的執業監督的作用,還包括加強事務所的內部質量管理。在事務所內建立一套嚴密科學的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制度,并得到切實的執行,以保證審計人員按照規定的專業標準執業,達到質量控制要求,從各環節上控制審計風險。
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審計是一種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職業,且是一種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其工作不但需要一套系統的職業標準指導、約束和規范,同時,還要注意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水平,造就一批同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具有一定思想素質、業務技能和文化水平的審計人員,從而達到主動控制風險的目的。
1.審計人員應具有一種客觀辯證的哲學思想,并把這種思想具體地融于審計活動中,用正確、科學的知識論和方法論提高審計人員客觀準確分析問題、觀察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正確地處理好審計活動中的各種問題與矛盾,做好審計工作。
2.審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掌握法規,熟悉準確地運用法規,防止和杜絕法規運用失誤而引發的審計風險。審計工作專業性很強,涉及面又廣,因而審計人員要有全面、扎實的業務功底。審計人員的知識,不僅僅是財會知識,而且還要包括經濟管理、法律、工程技術、電子計算機知識等。
3.審計人員要有廉潔奉公、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和甘于奉獻的精神。這樣,審計人員才會齊心協力地做好工作,產生好的效果,審計風險也得以防范和控制。另外,要優化配置使用審計人力資源,以提高審計人員整體素質,在更高層次更大范圍上防范審計風險。
在對審計方法的改革與創新中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
從本質上說,審計作為兩權分離的產物,是所有權對經營權的一種監督,審計方法是由審計目的和對象決定的。在審計方法改革與創新上,主要應從兩方面進行:
一是以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方法為核心,兼容抽樣與詳細審計法的審計方法體系。在過去,詳細審計法和抽樣審計法是長期占據主導地位的基本方法,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組織業務的復雜化和內部管理的科學化,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法也隨之發展。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法就是通過確定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進而判明財產保全和會計記錄真實性上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對此進行的詳細考證、分析,以查明錯弊。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法基礎上,確定審計重點,對審計重點采取詳細審計,增加審計證據數量,以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其審計結論,減少判斷失誤;對非審計重點采取抽樣審計,并根據情況確定樣本量,一般來說,樣本量與抽樣風險成反比。以客觀存在的內部控制制度作出客觀判斷,推動被審計單位健全內控制度,使審計主、客體之間良性互動,達到既提高審計效率又防范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二是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進審計方法和手段。當前電子計算機已同現代管理方法相融合,廣泛地應用到各個領域,明顯地強化了工作手段,審計也是如此。審計必須跟上時展的要求,運用計算機技術進行審計。首先要普及,并逐步的提高審計人員的計算機知識;其次,要開發設計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并在一些項目審計中進行試點,再經修改完善,提出需求,再推廣使用。以審計方法的高科技含量達到提高審計質量,加強審計風險管理,防范與控制審計風險的目的。
引入風險管理的模式
會計師事務所的脫鉤改制,強化了其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在新的利益機制推動下,會計師事務所務必使自己的工作既保證質量又保證效率,而風險管理兼顧了二者的統一。
1.事前審計風險的評估
為保證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中,應對客戶所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判斷、評估,并以此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與被審計單位情況相適應的審計計劃,使審計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審計風險的預測是審計風險事前控制的前提,審計風險形成因素的分析是審計風險事前控制的關鍵,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是審計風險事前控制的重心。
2.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
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主要是對審計工作的質量進行控制。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直接決定著審計風險的大小。因此,必須加強審計質量控制,認真執行審計質量的檢查與考核,形成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3.事后審計風險的評價
審計風險的控制方法范文6
關鍵詞:審計風險;特征;構成要素
中圖分類號:F239.1 文獻標識碼:A
一、審計風險的涵義
現代審計是建立在內部控制制度評審的基礎上,運用審計抽樣的理論和方法來解決大量的審計實務問題。風險,在一般意義上是指未來事項發生的不確定性,尤其是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從最終意義上講,是針對注冊會計師所發表的不正確的審計意見而言的。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正確的審計意見可分為兩種情況:其一是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不存在重大的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了有保留的或否定的審計意見,這種情況所帶來的風險稱為誤拒風險;其二是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的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了無保留的審計意見,這種情況所帶來的風險稱為誤受風險。在第一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為避免錯誤地否定事實上公允的財務報表,一般會擴大審計測試范圍及相應的審計程序,增加審計證據的數量,提高審計證據的質量,從而能獲得正確的審計意見,這種做法帶來的無非是審計成本的提高和審計效率的降低,但不會影響審計質量。在第二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對非公允的財務報表發表肯定的審計意見,從而會誤導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引發嚴重的經濟后果,審計職業界和社會公眾對審計風險的關注主要就是指這種誤受風險。因此,美國AICPA將審計風檢定義為:“對存在重要錯報的財務報告,審計人員可能無意識地沒能對他們的審計意見做出適當調整的風險?!蔽覈骂C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對審計風險也給出了一個類似的定義:“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從以上的定義可以看出,審計風險是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的錯報密切相關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中指出:財務報表中錯報(misstatement)可能由錯誤(error)造成,也有可能由舞弊(fraud)造成。
二、審計風險的特征
審計風險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一)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
從審計發展的歷史看,審計風險是審計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與特定的經濟條件相聯系。審計風險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獨立于注冊會計師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對于審計風險,人們只能認識它和控制它,只能在有限的空間和時間內改變審計風險存在和發生的條件,降低其發生的概率,而不可能完全消除它。
(二)審計風險貫穿于審計過程的始終
盡管審計風險是通過最終的審計結論與預期的偏差表現出來的,但這種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審計程序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因此,不同的審計計劃和審計程序會產生與之相應的審計風險,并會影響最終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的非故意行為引起的
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無意識造成的,并非故意行為。注冊會計師的舞弊行為不屬于審計風險,而是須負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認識到審計風險的無意性,對研究與控制審計風險是非常重要的。
(四)審計風險是可以控制的
雖然審計風險的產生及其后果是難以預料的,但人們仍然可以通過主觀努力對其進行適當的控制,將其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當然,這里所講的審計風險是指其構成要素中的檢查風險,注冊會計師不必對其產生懼怕心理,在審計過程中可以通過識別風險領域,采取相應的措施,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綜上所述,審計風險是一種不可完全避免的客觀存在,是由注冊會計師的非故意行為引起的,存在于審計過程的各個階段,但它又是可以適當控制的。注冊會計師只有了解審計風險的這些特征,才能更好地運用審計風險模型指導審計實務,以提高審計工作效果與效率。
三、審計風險的構成要素及其相互關系
(一)審計風險的構成要素
審計風險可進一步分解為兩個基本的構成要素:重大錯報風險(risk of material misstatement,MMR)和檢查風險(detection risk,DR)?!吨袊詴嫀煂徲嫓蕜t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的第十七條定義了審計風險的這兩個構成要素。
1、重大錯報風險
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重大錯報風險包括兩個層次:財務報表層次和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與披露層次。其中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通常與控制環境有關,并與財務報表整體存在廣泛聯系,可能影響多項認定,但難以限于某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與披露的具體認定。它很可能是源于薄弱的控制環境。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由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構成,但注冊會計師基于技術或方法偏好和實務考慮,可以單獨或合并評估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因此,重大錯報風險由固有風險(inherent risk,IR)和控制風險(control risk,CR)構成,但它并不是兩者的簡單合并,會計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并非一定要從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兩方面評估。
2、檢查風險
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認定存在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但注冊會計師沒有發現這種錯報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由于現代審計方法本身的局限性造成的,同時也受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的影響,取決于審計程序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比如,詳查檢查法比抽查法更能減少檢查風險,但是由于成本效益原則的限制,檢查風險并非越低越好,注冊會計師必須通過審計程序的合理安排將檢查風險調整到適當的水平。
(二)審計風險構成要素的相互關系
在審計風險的兩個構成要素中,重大錯報風險為“客戶風險”,它與被審計單位有關,直接受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等情況的影響,注冊會計師對此無能為力。但是,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加深對被審計單位的了解,對其重大錯報風險的高低做出合理評估,并在此基礎上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以便將重大錯報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兩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可以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加以考察。
從定性的角度看,審計風險的兩個構成要素之間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主要體現在:(1)審計風險各要素是相互獨立的,是審計風險形成的兩個不同的環節;(2)審計風險各要素的排列是有序的,其發生的順序依次是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3)審計風險各要素只有同時發生才會構成審計風險,審計風險是各要素共同
作用的結果,假如其中的一個要素不存在,審計風險也就不存在;(4)審計風險各要素與注冊會計師的關系不同,注冊會計師對于重大錯報風險只能評估而不能控制,注冊會計師只能根據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水平來控制檢查風險。(5)審計風險各要素之間存在如表1所示的變動關系,即在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下,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與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包括固有風險的評估和控制風險的評估)成反向關系。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低;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低,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越高。
從定量的角度看,根據概率論原理,總體審計風險可以看成是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的聯合概率,如下式所示:
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或 AR=MMR×DR
由于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由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構成,所以審計風險模型可進一步表示為:
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或 AR=MMR×DR=IR×CR xDR
總體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認為可以承受的風險水平,即按照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就財務報表發表意見來說是適當的水平,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將審計風險限定在低水平。例如,如果注冊會計師將總體審計風險設定為5%,則注冊會計師發表的無保留意見的真實含義可被表述為:他有95%的把握認為財務報表不存在重要的錯報或漏報。經驗表明,將總體審計風險設為小于等于10%比較合適。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則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為基礎。值得注意的是,注冊會計師雖然可以通過分析、研究被審計單位經營環境和評價其內部控制等程序,降低注冊會計師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水平,但這并不能改變實際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換句話說,注冊會計師無法改變實際的重大錯報風險,因此它對注冊會計師來說是不可控的。所以,為謹慎起見,注冊會計師在進行編制審計計劃時,除非有充分的證據表明重大錯報風險不高,否則,注冊會計師不應該將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
在上述等式中,檢查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的可控變量,它是重大錯報風險的函數。一方面,注冊會計師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以及注冊會計師可接受的總體審計風險水平共同決定了檢查風險水平。另一方面,實際檢查風險水平又和特定環境下實施實質性審計測試的范圍相關,即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增加實質性測試來降低檢查風險,以使得它與重大錯報風險的聯合概率能夠達到預期的、注冊會計師可接受的總體審計風險。根據上述等式,檢查風險的計算如下式所示:
檢查風險=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
或DR=AR÷MMR=AR÷(IR×CR)
上式中算出的DR是注冊會計師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它不同于實際的檢查風險。注冊會計師將依據其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實施實質性測試。假設注冊會計師已確定如下風險水平:AR=10%(設為低水平,因為它是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MMR:30%(以了解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為基礎,包括內部控制),則有DR=0.1/0.3=33%。如果對內部控制的研究和評價表明內部控制比上述的要弱,MMR應評估為60%而非30%,此時檢查風險將降為16.66%,要求注冊會計師大幅度增加實質性測試程序,以彌補較弱的內部控制,使總體審計風險水平維持在設定的10%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