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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評估的重要性范文1
本文以《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為指導,介紹了內部審計中風險評估和審計風險的概念,提出降低審計風險的基礎是風險評估,降低審計風險是做好審計工作的保證,通過對上述內容的理解可以更好加深內部審計人員對當今最新審計理論的認識。
【關鍵詞】
風險評估;審計風險關系
風險評估與審計風險是審計理論的兩個重要概念。很多學者對此發表的學術論文更多地是針對注冊會計師相關業務的研究,而內部審計理論文獻相對較少。隨著內部審計理論的發展,國家陸續出臺了內部審計相關的政策和準則,其中2005年年5月1日至今實行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將兩者的概念和應用作了明確的定義和指導。本文立足于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的內容,將兩者的原理作一闡述,以加深內部審計人員對兩者概念及相互關系的理解和掌握。
1 風險評估與審計風險概念理解
1.1 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對企業風險評估過程進行審查與評價,對發生的可能性、風險對組織目標的實現產生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重點關注。
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風險評估審計程序時,要當充分了解企業風險評估的方法,運用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對企業風險評估過程進行評價,在風險難以量化、定量評價所需數據難以獲取時,一般應采用定性方法,并且需要充分考慮相關部門或人員的意見,以提高評估結果的客觀性。
1.2 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差異或缺陷而做出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包括重大差異或缺陷風險和檢查風險的兩方面內容。
2 風險評估是降低審計風險的基礎
審計風險評估是通過對企業風險評估過程的評價,了解企業是否存在重大差異或缺陷風險,可以使審計人員確定重要性標準來評估審計風險。而審計風險評估的要求、程序和方法都是保障降低審計風險的第一步,是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提高效率、保護自我的根本保證。
風險評估是對企業風險管理-風險評估過程的評價。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部分,在企業內部發揮著控制和監督作用,風險評估主要體現在對企業內部控制效果的評價上,內部審計控制效果的好與壞,同樣體現審計人員對企業風險的揭示說明和預測的完整性、前瞻性上,也是審計風險的控制程度。
風險評估工作的重點就是要找到影響目標實現的風險,并分析這些風險影響的大小(發生的可能性和對目標的影響程度),從而為管理層應對風險提供基礎支持。
風險辨識評估工作主要在集團的發展計劃部、資本運營部及財務部三個部門開展,因此在對風險進行分類時,主要考慮了三個部門的管理職責:發展計劃部是戰略和投資的管理部門、資本運營部是投資、資產管理及公司治理的管理部門、財務部是集團的財務及經濟運行的主要管理部門,結合以上管理職責,對風險采用根據風險事件的特性,選擇適當的風險評價維度,對風險事件進行評價。根據發展計劃部、資本運營部及財務部的管理職責,將風險事件分配到不同的部門,形成三個部門的風險評估問卷,問卷信息進行整理計算,得到風險事件排序和二級風險排序。將整理確定的風險事件設計成為風險評估問卷,在三個部門發放,由集團公司部門人員按“發生可能性”、“影響程度”和“管理有效性”三個維度進行評價,得到風險評估初步結果:風險及風險事件的重要性排序多數風險重要性排序符合項目組的研究認識。
■ 個別風險排名較高,包括庫存風險、關聯交易風險及資產管理風險等,需進一步分析論證
■ 同一類風險的排序略有出入。
風險的大小,是基于一套定性標準,業務和管理是視角的差異如何有效地反映到對不同業務和不同風險的判斷中。
3 風險評估和降低審計風險是做好審計工作的保證
審計工作中需要時刻強調審計風險意識,并加強對企業風險評估過程的評價,二者相符相成。一方面控制審計風險需要建立在風評評估的基礎之上,另一方面在加強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在審計風險理念下指導下進行風險評價,只有將兩者很好的相互融合才能提高審計效率、控制風險,最終達到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依法經營從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什么樣的風險評估才能滿足審計要求:
1)緊扣業務:評估工作緊扣經營主線開展,集中識別和分析生產、項目管理過程中的風險;
2)圍繞指標:評估工作密切圍繞業績考核指標。基于業績考核指標辨識風險事件,并依據業績考核指標制定風險評價標準;
3)突出重點:圍繞風險管理項目的整體目標,主要以運營部、市場部、物流部、工廠為重點;
強化企業高層對審計的重視程度和建立積極健康的內審文化。轉變觀念,調整位置,掌握價值高地;貼近業務,掌握業務,發掘價值提升空間??炭嚆@研,提升能力,放大工作效能和效果。培養團隊,集團作戰 ,保持核心競爭力。決策者就是風險管理者,找出他所關注的風險和背后的動因。 分析他解決風險的工作思路,描繪決策者風險地圖和風險戰略。
審計風險評估的重要性范文2
一、重要性的認識
(一)重要性判斷必須立足于被審計單位特定的具體環境重要性取決于在具體環境下對錯報金額和性質的判斷。對于某一項錯報是否是重要的,判斷結果并非恒定不變。這是因為不同的企業所面臨的具體環境不可能相同;同一個企業不同的會計期間,所面臨的具體環境也會發生變化。所以,注冊會計師對重要性判斷一定要在熟悉被審計單位情況的基礎上,立足于被審計單位特定的具體環境,具體錯報具體判斷。一是全面獲悉被審計單位情況。獲取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除此之外,還必須深入到被審計單位的有關部門,涉足企業供應、生產和銷售等各個環節,獲取被審計單位的合同、協議、章程、營業執照,重要會議記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廠房設備及辦公場所,宏觀經濟狀況及行業前景等重要事項的相關資料,以盡可能全面地熟悉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二是加強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促進相互之間的了解,建立誠實互信的良好合作關系,以便及時掌握被審計單位具體環境變化的信息。三是正確理解會計師事務所的慣例及自己的經驗。注冊會計師重要性判斷通常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慣例及自己的經驗進行,其“慣例”應當是指重要性水平確定的一般原則及具體方法的選用符合一貫性的要求,而非雷同的判斷結果;其“經驗”應當是指注冊會計師職業判斷所積累的把握尺度的分寸值得借鑒,而非過去的執業案例。
(二)重要性判斷必須有利于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操作審計重要性水平是重要性的量化指標,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是注冊會計師重要性判斷的具體工作,其應用有利于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操作。
(1)提高審計效率。提高審計效率是注冊會計師重要性判斷的最直接動因。隨著企業數量的迅速增加以及企業規模的逐步擴大、組織結構的日趨復雜,對被審計單位實施詳細審計正變得越來越不可能,取而代之的是抽樣審計的廣泛運用。業內人士知道,詳查法是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所有憑證、賬簿和報表等全部會計資料進行詳細審查的一種技術方法;抽查法是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程序時,從審計對象總體中選取一定數量的樣本進行測試,并根據測試結果推斷總體特征的一種技術方法。比較而言,詳查法工作量大,耗費人力和時間多,審計成本高;抽查法工作量減少,節約人力和時間,審計成本降低。但是抽查法存在著抽樣風險。抽樣風險是注冊會計師依據抽樣結果得出的結論,與審計對象總體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抽樣風險與樣本量成反比,樣本量越大,抽樣風險越低。因此,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有助于注冊會計師合理要求抽樣結果的可信賴程度,選取適當的樣本量,在有效控制抽樣風險的同時提高審計效率。
(2)審慎發表審計意見。確定了審計重要性水平就是確定了可容忍誤差??扇萑陶`差是注冊會計師認為抽樣結果可以達到審計目的所愿意接受的審計對象總體的最大誤差。在評價錯報的影響時,可容忍誤差能為注冊會計師決定是否給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發表合法、公允、一貫的審計意見提供比較基礎。如果已識別但尚未更正錯報的匯總數接近重要性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該匯總數連同尚未發現的錯報是否可能超過重要性水平,并考慮通過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或要求被審計單位調整財務報表。如果認為尚未更正錯報的匯總數可能是重大的,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通過擴大審計程序的范圍或要求被審計單位調整財務報表。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財務報表,并且擴大審計程序范圍的結果不能使注冊會計師認為尚未更正錯報的匯總數不重大,注冊會計師就應當考慮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所以,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有利于注冊會計師審慎發表審計意見。
(3)規避企業失敗責任。依賴和利用被審計單位編制的會計報表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進行決策,已被包括投資人、債權人、雇員、顧客等在內的財務報表使用者廣泛認同。與此相關,由企業失敗而引起的會計師事務所訴訟案件也明顯增多。究其原因,有的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有的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還有的是財務報表使用者的誤會或出于彌補損失的無奈。注冊會計師當然要承擔審計責任,但是卻不應該承擔會計責任,還要從財務報表使用者的誤會中解脫出來。為此,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注冊會計師就可以借助于專業標準為自己主張權利或者申辯。因為只有實際錯報超出了重要性水平,并由此造成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失誤,注冊會計師才應該為其發表的錯誤意見承擔審計責任。
(三)重要性判斷必須有益于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重要性是針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而言的,注冊會計師判斷財務報表某一錯報是否重大,一定要看這一項錯報對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的影響程度如何。如果一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改變或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決策,那么,這項錯報就是重大的,否則就不是重大的。重要性判斷的主體是注冊會計師,而重要性的感受者則是財務報表使用者,注冊會計師重要性判斷一定要力求貼合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重要性感受。因此,注冊會計師重要性判斷,惟有學會換位思考,將自己置身于財務報表使用者地位,設身處地為利益相關者著想,才能夠真正為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服務。
二、審計風險的理解及其成因分析
(一)審計風險的理解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一般而言,注冊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審計后發表審計意見,其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存在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了無保留意見;二是不存在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了非無保留意見。發表上述兩種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都是風險,但只有第一種情況被界定為審計風險。筆者認為審計風險是單向的,只是當審計未能發現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發表的不恰當審計意見可能給財務報表使用者造成經濟損失。并可能判決會計師事務所賠償時才構成審計風險。因此,審計風險實質上是會計師事務所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二)審計風險的成因分析由于注冊會計師涉訟事件的增多,新審計準則體系全面貫徹了風險導向審計理念。為此。新的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應運而生。并已得到注冊會計師的廣泛認可。根據這一新的審計風險模型。筆者認為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
(1)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失誤?!吨袊詴嫀煂徲嫓蕜t第1211號一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對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作出了具體要求。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失誤的原因具體可以分解為:注冊會計師未按審計程序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層次以及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注冊會計師未能運用職業判斷,確定識別的風險哪些是需要特別考慮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明知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無法將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卻心存僥幸,不去評價被審計單位對這些風險設計的控制,并確定其執行情況。注冊會計師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雖以獲取的審計證據為基礎,但卻未能隨著審計證據的不斷累加而作出相應的調整。
(2)檢查風險失控。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而未能被實質性程序發現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審計程序的有效性和注冊會計師運用審計程序的有效性函數。所以,檢查風險失控的原因具體可以分解為:一是注冊會計師實施的常規審計程序無法達到審計目標時,未能追加補充審計程序,或未能采用替代審計程序;二是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序要借助于審計技術方法,這些技術方法的本身可能帶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觀察方法存在以點代面的可能性、抽樣檢查方法存在抽樣風險等。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常常導致注冊會計師運用審計程序有效性的下降。此外,注冊會計師對審計成本的考慮,還會影響審計技術方法的應用。以至降低審計程序的有效性;三是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的瑕疵。就會計師事務所而言,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不夠健全或流于形式,以至在審計工作底稿復核過程中質量問題被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和主任會計師漏過。就注冊會計師而言,注冊會計師個人的知識結構、業務能力和經驗未能達到應有的水平,就可能發現不了錯報。至于缺乏起碼的職業道德,故意放過錯報的問題,不屬于檢查風險之列,應該另當別論。
三、三位一體重要性判斷審計風險控制
(一)理解重要性與審計風險的內在關系若注冊會計師將某賬戶余額的重要性水平確定為5000元。就意味著5000元以下的錯報不至于影響到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或雖影響到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但專業標準允許這一誤差,注冊會計師能夠主張自己的權利;若注冊會計師將某賬戶余額的重要性水平確定為2000元,則意味著2000元以上的錯報就是重大錯報,未被檢查發現就可能判決注冊會計師承擔審計責任。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高;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反向關系。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學會巧用重要性水平。實現審計風險的有效控制。
(二)以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基礎確定重要性水平,將審計風險考慮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在編制審計計劃之前,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大小。從審計實踐來看,5%或許是大多數注冊會計師所愿意接受的審計風險。若要將審計風險控制在5%的范圍內,注冊會計師就應當根據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值大小,來調節檢查風險的大小。如某交易、賬戶余額或列報的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值為70%,則該交易、賬戶余額或列報的檢查風險就必須控制在7.14%以內;某交易、賬戶余額或列報的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值為75%,則該交易、賬戶余額或列報的檢查風險就必須控制在6.66%以內。所以,注冊會計師確定重要性水平,必須首先評估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風險,只有恰當地評估了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風險,才能夠恰當地確定重要性水平,并通過檢查風險的調節,把審計風險考慮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審計風險評估的重要性范文3
1、重大錯報風險?!秾徲嫓蕜t第1101號――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指出: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解讀上述定義:(1)重大錯報風險是財務報表審計前其報表本身固有的風險;(2)錯報(包括漏報,下同)的金額或性質應該是重大的,是其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一起足以影響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的錯報,否則,則屬于非重大錯報;(3)重大錯報的存在僅僅是一種可能,并不是已經肯定其存在;(4)錯報,應包括財務報表金額的錯誤或舞弊,以及報表附注披露內容的錯誤或舞弊。
重大錯報風險又分為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兩類重大錯報風險:(1)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通常與控制環境有關,并與財務報表整體存在廣泛聯系,但以被難界定于某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的具體認定;(2)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是指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包括披露)構成的重大錯報風險,換上會計術語,即因對會計要素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構成的重大錯報風險。
2、審計風險。1101號審計準則指出: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了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解讀以上定義,“審計風險”至少包括三層涵義:(1)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如果不存在錯報,或者存在非重大錯報,審計風險就不存在;(2)審計人員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如果審計人員發表了恰當的審計意見,或者不發表審計意見,審計風險就不存在;(3)是一種可能性。即因此導致審計失誤是可能的,而不是現時的、肯定的。
3、檢查風險。1101號審計準則指出: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認定存在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但審計人員未能發現這種錯報的可能性。
解讀以上規范:(1)檢查風險與審計風險不同,審計風險界定的重大錯報只是可能的,而檢查風險界定的重大錯報是實際存在的;(2)審計人員未能發現存在的重大錯報。也只是一種可能性,通過實施審計程序,審計人員也可能發現存在的重大錯報,也可能未能發現存在的重大錯報。
4、重要性。新的審計準則和指南未見有直接對重要性所作的定義?!秾徲嫓蕜t第1221號――重要性》以另一種形式界定了重要性的含義,指出:重要性取決于具體環境下對錯報金額和性質的判斷,如果一項錯報單獨或者連同其他錯報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該項錯報是重大的。解讀以上規范:
1、重要性由金額(數量)和性質兩方面構成。當然,從金額上講,同一項目錯報金額大的比錯報金額小的更重要;某些錯報,從金額上看并不重要。但從性質即其對報表使用者的影響分析,則可能是重要的,對于某些錯報,難以從金額上判斷其是否重要時,應從其性質上考慮其是否重要。
2、重要性的認定取決于具體環境。這一具體環境又分為被審計單位的不同環境和報表使用者不同需求兩個方面。比如對于上市公司,收入項目錯報10萬元也許不屬于重要的,但對于一個小企業而言,收入項目錯報10萬元則可能是重要的,因此,兩者重要性水平不同;再者,重要性概念是針對不同的報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言的,同樣一項錯報,對一部分報表使用者說來是重要的,因為該項目錯報足以影響這部分報表使用者的相關決策,但對另一部分報表使用者而言是不重要的,因為該項錯報并不涉及這部分報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因此盡管其使用了這一財務報表,但其中的錯報不會影響他們的相關決策。
3、確定重要性水平時,不但應考慮某項錯報單獨對報表使用者的影響,還應當考慮該項錯報連同其他錯報一并對報表使用者的影響,以確定其是否屬重大錯報。
4、確定重要性水平時應運用職業判斷。重要性水平是一個經驗值,因此,確定重要性水平時,應更多地運用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
二、重大錯報風險、審計風險、檢查風險與重要性的關系
(一)重大錯報風險與重要性
1、兩者關系:(1)審計程序實施時檢查發現的錯報,是否屬于重要錯報,或者是該項錯報連同其他錯報一起,是否構成重大錯報,則應由重要性水平來界定。因此,按照1221號審計準則指南偽意見,從數量角度考慮,重要性水平是門檻或臨界點,在該門檻或臨界點以上的錯報就重要的,是重大錯報;反之,該錯報則不重要,不屬重大錯報;(2)重大錯報風險與重要性之間成反向關系,重大錯報風險越高,應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越低;重大錯報風險越低,應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
2、重要性水平的認定。審計人員應當從金額(數量)和性質兩方面,綜合考慮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并憑以識別和認定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以減輕或排除審計風險:(1)審計人員應當根據被審計單位具體情況,運用職業判斷,考慮是否能夠合理預計有關項目的錯報將影響報表使用者的決策,進而依據這些判斷確定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2)在認定層次,其重要性水平又稱為“可容忍錯報”??扇萑体e報的確定,應以對報表層次重要水平的初步評估為基礎,分析認定層次錯報的可能性和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與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關系,合理確定可容忍錯報;對于超過可容忍錯報水平的,即認定為重大錯報。
3、審計過程中重要性水平的修正。
財務報表審計,是一個累積和反復的過程,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時尤為突出,而合理保證財務報表在整體上不存在重大錯報,意味著審計過程中審計風險始終存在。隨著審計程序的實施。如果按原確定的重要性水平獲取的信息與風險評估時依據的信息有重大差異,審計人員應重新確認風險評估結果,并據以修正原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和重新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二)重大錯報風險、審計風險、檢查風險
1101號審計準則及其指南指出:(1)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三者之間關系用數學模型表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2)在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下,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與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成反向關系。解讀以上規范:
1、所謂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就是說,如果不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當然也不存在審計風險和檢查風險,即審計風險=0×檢查風險=0;如果盡管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包括該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要的,下同),審計檢查時均已發現并按審計準則作了適當處理,當然也就排除了審計風險,這時檢查風險為0,代人模型即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0=0。
2、審計失敗是重大錯報風險與檢查風險共同作用的結果,只有在財務報表整體上存在重大錯報,而審計人員未發現或者雖已發現但未按規定作適當處理,才可能導致由審計風險轉化為審計失敗。這時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都是正數(存在),代入模型:審計風險=正數×正數=正數。
3、檢查風險水平與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
果成反向關系,是指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報表錯報的可能性則越大,確定的檢查風險水平就越低;反之,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低。報表錯報的可能性則越小,確定的檢查風險水平應越高。比如對一個內部控制規范不存在或不完善、或者內控制度沒有有效執行,且會計核算很不規范的A企業而言,其重大錯報風險很高,因此其可接收的檢查風險應很低,其他同類企業某項目可接收檢查風險水平的絕對數假定為10萬元,A企業該項目的可接收檢查風險水平則應確定為5萬元,甚至3萬元、1萬元;相反,如果經測試A企業控制規范完善,足以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重大錯報,且該控制規范已得到有效執行,會計核算規范程度也較高,這時A企業的重大錯報風險則低,可接收檢查風險水平應適當提高,比如一般同類企業該項目可接受的檢查風險確定為10萬元,該企業則可適當提高到15萬元或20萬元。
(三)審計風險與重要性
1221審計準則指出,審計風險與重要性之間成反向關系,審計風險越高,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低,則重要性水平越高。這里所述的重要性水平高低,與以上所述檢查風險水平高低涵義一致,指的都是金額的大小。重要性水平是審計人員從報表使用者的角度進行判斷的結果,如果重要性水平是1萬元,則意味著審計人員判斷認為低于1萬元的錯報不會影響報表使用者的決策,此時應致力通過適當程序發現高于(或等于)1萬元的錯報。
應該說明,審計人員不可能通過人為調高重要性水平而降低審計風險。因為重要性水平是由客觀存在的審計風險確定的,企望以人為調高重要性水平來降低審計風險,其結果一定會與其企望相反,審計風險會不降反升。
(四)審計風險與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與檢查風險之間也成反向關系,審計風險越高,說明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越大,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也越低;審計風險越低,說明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越小,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則適當提高。
另外,審計風險與檢查風險之間,還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即只要檢查風險排除,審計風險也就不復存在;如果檢查風險不排除,除非不存在重大錯報,否則審計風險就無法排除。
三、結論
1、審計準則所述各種風險,包括本文所述的重大錯報風險、審計風險、檢查風險,都只是一種可能性。它們既可能存在或發生,也可能不存在或不發生。
審計風險評估的重要性范文4
風險導向審計是指以被審計單位的風險評估為基礎,綜合分析影響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各種風險因素,并根據量化的風險水平確定實施審計的范圍、重點,進而進行實質性審查的一種審計方法。這種方法最顯著的一個訴求就是降低審計風險,降低審計風險是對注冊會計師的最起碼要求。在接受委托之前,注冊會計師會對項目的審計風險進行確認,若是認為其風險多大,便不會答應聘請要求;若是確認之后,風險能?虺惺埽?注冊會計師便會簽訂審計聘約,占領風險“高地”,降低訴訟風險。
風險導向審計有兩個特點:一個就在于其強調審計的全過程風險性,另一個就是評估固有風險。明確了固有的風險,科學評估,能夠幫助注冊會計師確定財務報表發生錯弊的可能性,以便注冊會計師分配審計資源,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提高審計效率。
2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現狀
跨國企業的獨立審計建立在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的基礎上,傳統審計風險主要包括四個組成部分,其中不但包括審計風險、控制風險,還包括檢查風險、固有風險?;谶@個模型的獨立審計有很大的局限,那就是注冊會計師是否實施審計程序以及在多大范圍內實施,完全取決于對檢查風險的評估,而評估檢查風險又依賴于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
在實踐中,關于固定風險的研究雖然不少,但要對其進行準確評估卻并不簡單,在這樣的情況下進行風險評估,主要的精力需要集中在控制風險評估上。若是將控制風險控制得較低,實質性測試工作就可以減少許多,但這種做法顯然存在隱患。之所以會出現隱患是因為存在內部操縱的可能,一旦出現了員工、管理層操縱,之前所做的工作將失效,勢必對后續的審計工作產生消極影響,提高審計風險。此外,我們還需要看到,企業使社會經濟生活的一部分,企業的會計報表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其中不但包括行業狀況、企業性質、經營風險,還包括監管環境、經營及發展戰略等。在復雜的經濟活動中,若是出現了重大舞弊,且通過企業的內部控制難以有效對其進行控制,內部控制就會失效。對注冊會計師來說,在進行審計的時候,若是局限于內部控制,不能拓展審計視角,遭到蒙蔽、欺騙是在所難免的。
3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轉變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和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的本質區別于審計理念和審計技術方法的不同。傳統風險導向風險審計存在審計隱患,風險評估體系不夠完善,很難對高風險審計領域進行有效的識別,出現了審計過量或不足的情況,對后續的審計程序、結果產生了不利影響。相較于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有如下幾點轉變。
31審計重心轉變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與以往的審計有了諸多的變化,其中最為明顯的要屬審計重心的轉變,在引入“重大錯報風險”概念之后,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優化、調整了自身的審計風險模型。在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中,測試是整個審計的重心,風險評估效力偏弱;而調整之后,風險評估重新作為整個審計的重心。這個轉變并非形式上的改變,而是植根于風險導向理念的改變。在新的風險導向理念下,審計更注重對風險源的評估,將一切審計歸于本質,有效地避免了假象的迷惑,對做出正確的判斷和審計結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真正實現了“主動審計”。
32風險評估重心轉變
在以往的風險導向審計中,控制風險評估是整個審計的重心,而調整之后的“現代審計”則確立了以重大錯報風險為重心的綜合分析評估方法。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若是出現了舞弊的情況,其中絕大部分要歸咎于管理層,因為制度的完善使員工舞弊的可能性無限降低,而管理層的舞弊“敞口”要大得多。企業出現的重大錯報風險,和企業管理舞弊關系緊密。之所以對風險評估的重心進行調整,就是為了更好地消除、應對重大錯報風險,積極應對、發現、整治企業的管理舞弊現象?,F代風險導向審計將審計作為一個大系統,十分注重于管理當局、治理當局的溝通,對企業的管理舞弊出示了“警示牌”。
33風險評估結構轉變
傳統的風險導向審計風險評估比較零散,而調整之后的現代導向審計更為結構化。結構化的改變讓審計業務流程得到了優化,使審計能夠更好地貫徹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在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體系中,源于審計對象的關鍵風險被分割,形成了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分別對兩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雖然看似更為明確,但是審計的整體性卻大為下降。為了更好地體現出審計的整體性,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將其合并為重大錯報風險,在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綜合評估分析。在這種新的評估分析結構中,更多的風險因素被引入,對宏觀、整體地評估、分析審計風險有重要意義。
4對完善跨國企業審計技術方法啟示
41調整跨國企業審計理念
相較于民間審計,跨國企業審計的職責具有很強的公共性,審計的范圍雖然也是經濟領域,但是審計的內容卻涉及跨國企業和民眾利益,跨國企業審計機構需要做的就是對涉及這些內容的權力運行過程進行監督。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跨國企業審計涉及四個重點,其中不但包括財政資金審計監督、金融資產審計監督,還包括國有資產審計監督、社保資金審計監督。這四個方面對跨國企業經濟領域影響重大,財政資金與經濟政策制定息息相關;金融資產關系直接關系到金融風險水平;社保關系則影響到社會福利制度建設和社會穩定;國有資產對跨國企業經濟基礎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如上幾個方面的內容都是跨國企業審計的重點,一旦與腐敗相連,勢必會對經濟領域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為此,我們需要對重點內容加大審計力度。
審計監督的重點在于資金的審查,在審計的過程中,不但要了解審計資金的分配、支出情況,還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合規性等進行審查。一旦發現其中不符合規定程序的操作,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只有如此,才能規避暗箱操作,起到抑制腐敗的作用??鐕髽I已經進入市場經濟改革深水區,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存在根本的區別,固有的經濟問題也不盡相同。在市場經濟轉軌時期,跨國企業出現了很多比較特殊的經濟現象,一些部分、單位,在利益的驅使下鉆了改革的“空子”,給跨國企業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此外,部分權力制約失效問題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在權力未得到有效制約的情況下,難免會出現錢權交易的情況??偠灾?,在市場經濟轉型的特殊背景下,跨國企業出現的腐敗問題是復雜的、多樣的、頑固的,若不開展前瞻性、全面性、系統性的審計,勢必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42前移跨國企業審計重心
目前,跨國企業審計機構主要使用兩種審計模式,一種是制度基礎審計模式,另一種是賬戶基礎審計模式。這兩種模式側重的是對錯差風險的審計,對其他風險的關注較少,審計的局部性比較強,在財務報表整體審計及把握上存在很大的局限,只能由局部到整體。在這種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對風險的認識會混亂,不能對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人事,實施有力、有效的控制,勢必會影響審計效果。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則確立了新的審計模式,從風險源分析入手,以風險源為導向,結合被審計對象所處的環境進行分析并進行嚴密的邏輯推理,進而一步一步地推導和落實審計的范圍和重點,確定相關的審計目標和審計程序,給審計人員把握、控制審計風險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在這種審計模式下,??計人員的審計可以從整體到局部,因為準確抓住了風險源,審計人員的思路更加清晰,對審計風險的認識、判斷更為清晰、準確,只要在接下來的審計程序中完成好取證、調查工作,就可以高質量、高效率完成審計工作??偟膩碚f,跨國企業審計工作重心必須前移,只有樹立整體、系統觀點,確立以風險為導的審計模式,實施由整體到局部再由局部到整體的審計戰略,才能更好地促進跨國企業審計的發展。
43完善跨國企業審計程序機制
在新準則中,審計程序被重新確定,包括風險評估、控制測試、實質性測試三個方面,以下分別對這三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一,風險評估程序。這個程序主要是對審計單位及其環境進行全面、翔實的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也包含其中。之所以確定這個程序,目的有兩點:一點是評估財務報表層次,另一點是確定重大錯報風險的等級。其二,控制測試程序。完成了風險評估程序后需要需要開展控制測試,所謂的控制測試就是對內部控制(目的是為了測試內部控制在防止、發現和糾正認定層次重大錯報方面的有效性,并據此一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三是實質性測試程序。完成了如上兩個程序,就需要進行實質性測試環程序,改程序是為了對前面認定的重大錯報風險進行檢查,并確定相應的審計程序。
傳統的審計建立在審計測試的基礎上,隨著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建立和應用,傳統審計暴露出很多的問題,風險評估為中心的審計模式體現出更大的優越性。該模式建立、應用之后,加強了風險評估程序,貫徹、執行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在跨國企業審計技術方法完善的過程中,可以借鑒民間審計的程序。上文已經提到,管理舞弊也是跨國企業審計的高風險區,在實際的審計程序確立過程中,跨國企業審計機構還是應該將管理舞弊風險評價作為切入點,開展全面的風險評估,并且對管理層的誠信度進行評價。完成評估評價流程的基礎上,要根據結果,判斷被審計單位內控風險、管理舞弊風險的層次和等級;依據確定的層次和等級,制訂審計計劃,審計計劃的制訂除了依據層次、等級認定,還需要考慮到管理層誠信度、內控效度,致力于實現審計資源配置利用最大化。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管理舞弊風險屬于固有風險,在審計過程中,通過直接評估很難有所發現,所以應該將重點放在賬外,輔以必要的間接評估手段,只有如此,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審計風險評估的重要性范文5
一、審計風險的概況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風險導向的審計已成為主要的審計模式。風險導向的分析主要針對系統分析以及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以此為基礎,來制定多種審計計劃以及實施針對性較強的審計對策。風險導向模式的指導思想就是將審計視野擴大到被審計單位所在的經營環境,以進一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為出發點,通過采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審計思路,對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領域進行評估,并根據其評估結果對審計資源進行有針對性的分配,使審計質量及其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并確保審計質量的穩定性。在風險導向審計的流程中,風險評估程序的執行是其關鍵環節之一,這一環節的實施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進一步了解,同時還有助于注冊會計師對錯報的審計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所以,風險評估程序在審計工作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對于獲取的信息而言,如果其信息充分可靠,注冊會計師就可以對審計程序進行進一步的設計并實施;但如果其信息不能為注冊會計師對錯報的審計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這時注冊會計師則需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情況進一步了解。另外,注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風險評估之后,對可能存在的錯報審計風險實施合理有效的對策,同時也應適當關注不存在錯報審計風險的領域。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形成的因素有很多種,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政府以及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期望值越來越高,在加大審計責任的同時,也增加了審計風險;二是執業環境還沒有得到進一步完善,不夠健全,審計工作所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大;三是審計對象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加上審計范圍也隨之越來越大,導致審計的壓力有所增加,同時也增加了審計風險;四是部分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不足,以及職業經驗也比較少,容易導致審計風險。
二、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影響因素
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影響因素主要體現在審計主體影響因素和審計客體影響因素兩個方面。其中審計主體影響因素是由于審計主體本身的過失而影響審計風險。審計主體的影響因素主要為以下兩點:
(1)激烈的市場競爭與利益的誘惑
我國目前正處在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有些法律制度還不夠健全,而相對于注冊會計師來講,其行業具有自律性,市場環境的好壞對其影響較大,站在利益和職業道德面前,審計主體很可能選擇利益而忽略職業道德。所以說,市場環境對審計主體有著一定的影響,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
(2)風險偏好
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人員在抉擇時很容易受風險偏好的影響。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作為最后的風險把關者,其意見直接影響著審計報告的簽況,所以風險偏好是審計主體中關鍵的影響因素。審計客體的影響因素主要有以下三點:
(1)審計客體的結構組織
結構組織的設置合理與否,對審計客體的發展以及生存情況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合理的設置,可以確保組織的明確分工,明確崗位職責,減少不必要的摩擦,同時也使審計的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2)審計客體的行為目的
其行為目的對審計客體是否形成審計風險有著重要的影響,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規章制度也會隨著組織的行為目的而發生變化。
(3)審計客體的規章制度
它是現代化企業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規范和指引管理工作的需要;將規章制度進行完善,可以有效彌補漏洞,使企業的審計風險有效降低和控制,財務規章制度是企業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目前據有關資料統計,發生違法犯罪行為事件大多與資金相關,因此,規章制度對審計客體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防范對策
通過對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為使其審計風險得到有效降低和控制,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制定了以下幾點防范對策:
1.加強審計工作監管力度。
政府部門應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體系進一步的完善,加強制度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健全會計師事務所的職業標準、專業素質、業務檢查、注冊會計師年檢、質量控制和業務收費以及報備等相關規章制度,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流程進行完善和規范。
2.營造良好的職業環境。
在相關工作中首先需要營造一個良好的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由于在審計工作中頻繁發生一些不良事件,因此導致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行業的期望值開始逐步下降,存在著嚴重的“誠信危機”的問題,并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之下,對于注冊會計師行業而言,政府部門需要為其營造一個良好的執業環境,在經濟建設發展的過程中促使注冊會計師行業能夠充分地擔負起應有的監督職責。
3.建全和完善審計控制制度。
健全和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控制制度,可以有效減少的現象,同時還可以對審計風險進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審計質量在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工作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這也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對社會公眾的利益進行維護的道德基礎,同時也是其應盡的現實義務。然而其審計控制制度建設的重要性以及其完善程度直接影響著審計質量好壞,所以,會計師事務所應高度重視審計控制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及完善程度。會計事務所應當合理制定審計質量的控制制度,并對其進行科學、合理、嚴謹地實施,并且能夠使注冊會計師充分認識到審計業務質量控制制度在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中的重要價值,這樣不僅可以有效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還可以樹立正確的行業形象,從而使政府以及社會公眾對其期望值進一步提升。另外還需注冊會計師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職業懷疑態度就是注冊會計師對所獲得的審計證據以質疑的思維方式進行評價,對被審單位管理層提供信息的可靠性產生懷疑的審計證據,應對其保持一定的警覺性。在審計工作中,項目負責人應當提醒審計人員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以有效降低財務報表的審計風險,使審計工作的效率得以提高,避免不必要的審計風險的發生。
四、結語
審計風險評估的重要性范文6
一、重要性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系
重要性是審計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對重要性的定義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笨梢?,重要性實質上強調的是錯報與漏報的“程度”,而且這一“程度”是從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角度來考慮的。如果會計報表中存在的錯報或漏報能夠使會計報表使用者改變其原有的決策,則這種錯報或漏報就是重要的;反之,則是不重要的。實際上,重要性可以解釋為可容忍錯報或漏報的最高界限,超過這個界限的錯、漏報是不能容忍的,而低于這一界限的錯、漏報是可以接受的。
審計過程中必須運用重要性原則,其運用的情形有二:一是在編制審計計劃時對重要性的水平做出初步評估,以確定擬執行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借以提高審計效率;二是在評價審計結果時,對重要性進行判斷,以確定已執行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借以保證審計質量。就第一種情形來看,審計人員之所以要對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斷,其目的就是要確定審計證據的數量,因為重要性是影響審計證據充分性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由于重要性是一種可容忍錯報或漏報的最高界限,因此,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低,說明可容忍的錯報或漏報程度越小,就要求執行越充分的審計程序,從而獲取越多的審計證據;反之,如果重要性水平定得越高,說明可容忍的錯報或漏報程度越大,則可執行有限的審計程序,從而所需要的審計證據就可以少些。
例如,為合理保證應收賬款賬戶的錯報或漏報不超過l萬元所需收集的審計證據,比為了合理保證該賬戶錯報或漏報不超過2萬元所需收集的審計證據要多。由此可見,重要性與審計證據之間成反向關系。
二、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
《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梢姡瑢徲嬶L險實質上強調的是會計報表中未被查出的重大錯報或漏報對審計意見的影響,由于審計測試和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審計人員不可能將所審計報表中所有的錯報或漏報都審查出來,所以審計風險始終存在,但審計人員在審計測試過程中,又總是希望通過執行合理必要的審計程序,盡可能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同時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這就需要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二者之間的關系。
在審計中,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成相互作用的反向關系。首先,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就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就越高。重要性是決定審計風險水平高低的關鍵因素,審計人員對重要性水平的判斷直接影響審計風險水平的確定。如果審計人員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較低,則審計風險就會增加;所以審計人員必須通過執行有關審計程序來降低審計風險。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額的大小,而且是從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角度來判斷的。比如,一般來說4萬元的重要性水平比2萬元的重要性水平高,如果重要性水平是4萬元,則意味著低于4萬元的錯報與漏報不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與決策,審計人員僅僅需要通過執行有關審計程序查出高于4萬元的錯報或漏報。如果重要性水平是2萬元,則意味著金額在2萬元到4萬元之間的錯報或漏報仍然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與判斷,審計人員不僅需要執行有關審計程序查出金額在4萬元以上的錯報或漏報,而且還要通過執行有關審計程序查出金額在2萬元至4萬元之間的錯報或漏報??梢?,重要性水平是4萬元的審計風險比重要性水平是2萬元的審計風險低。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審計風險水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審計人員在對重要性水平進行初步判斷時,應當考慮審計風險這一因素?!丢毩徲嫓蕜t第10號——審計重要性》第ll條就指出了審計人員對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斷時,應當綜合考慮的重要因素,其中第3款就是考慮“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評估的結果”,如果內部控制越差,評估的審計風險越高,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就應越低;反之,如果內部控制行之有效,審計風險綜合評估水平較低,則重要性水平可以確定得高一些。
由于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相互作用的反向關系,所以重要性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審計人員對其將要執行的審計程序的確定,進而影響審計工作效率和所面臨的審計風險。如前例,如果原本是4萬元的錯報或漏報才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而審計人員將重要性水平評估為2萬元,顯然,重要性水平偏低,這樣會使審計人員誤認為審計風險較高,為了降低較高的審計風險,就會擴大審計程序的范圍或追加審計程序,而實際上沒有必要,只能是浪費時間和人力,降低了審計效率。相反,如果原本2萬元的錯報或漏報就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而審計人員卻將重要性水平確定為4萬元,重要性水平偏高,這樣會使審計人員誤認為審計風險較低,所執行的審計程序要比原本應當執行的審計程序少,審計范圍小,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必然導致錯誤的審計結論,其結果是審計人員承受的審計風險增加。由此可見,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之間成反向關系,這種關系對審計人員將要執行的審計程序的時間、性質、范圍有著直接影響,審計人員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
三、審計風險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