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

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文1

進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體系,加快推進管理辦法的修改完善,強化法律支撐。拓寬條件限制,放寬72小時內、機動車肇事、未結清的搶救費等限制。建議提高喪葬費墊付標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睂⒑幽鲜试豳M由目前平均1200元的標準提高到2.1萬元。擴大救助范圍,將暫時無法判明的逃逸交通事故、超標電動車等符合機動車定義的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等納入救助范圍。明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管、財政部門資金監管、其他部門參與的救助基金主管部門。規范相關術語規定,“受害人”應包含機動車本車人員;明確“機動車”的定義,報廢、拼裝機動車、超標電動車無法投保交強險應適用“機動車”未購買交強險的情形。

二、擴大資金來源,拓寬增值渠道

提升交強險投保率,推行車輛保險電子保單制度,共享公安交管部門和保險單位數據信息,在車輛辦理審驗登記等環節加強檢查,對未投保交強險車輛一律不予通過審驗。對于交通事故中無法確認身份的死者,由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向賠償義務人索賠,并代為保管賠償款。能查明死者身份的,移交賠償款;無法查明的,限期納入救助基金。

三、破解救助程序難題,提高審批效率

細化事故處理民警履行告知義務的規定,嚴格規定事故處理民警對所有受傷事故受害人履行告知義務。參考河北省管理模式,允許非欠費狀態墊付資金,即受害人已先行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可直接劃撥至受害人個人賬戶。放寬搶救用藥目錄限制,搶救期間,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對搶救生命切實有利的,放寬對超標準藥品限制條件。

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文2

1)車輛準入門檻低,流動性大,形成前期事故高發期。水電工程建設設備主要以大型工程挖掘、裝載、運輸設備組成,其中,工程運輸車所占比例近70%。由于中標單位自身無法組織眾多的工程運輸車輛,臨時招募社會車輛參與施工是常用的方式。這些車輛除具備裝載能力外,各項安全技術性能、車輛來歷、保險等條件均無法深究。進入施工后,多者干上幾年,少則1~2周就離開,來來往往,完全受營運盈虧調節,流動性大,管理難度大。如向家壩水電站在正式開工的前期準備階段,施工區有近90%以上的車輛、機械屬于無牌無證,安全技術性能根本無法保證,形成事故高發期。

2)道路通行條件差,車輛行駛困難,碰撞、掛擦、翻車3種形態事故多。尤其是工程前期的“四通一平”準備階段,也是車輛進入施工區的高峰期,工地四處開挖,無明確的通行道路與工程工作面之分。道路的形成,靠的是多臺車輛不斷碾壓留下的痕跡;今天的道路,明天就可能是工作面,變成斷頭路、無頭路。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需要不停地觀察、判斷道路的走向和方位,猶如大海行舟。事故形態多數為兩車碰撞、掛擦或者翻車事故。從2006年受理的133起交通事故中統計,三種形態事故占全年事故的67%。

3)駕駛員素質參差不齊,安全意識淡薄,人為因素造成事故后果嚴重。來自五湖四海的駕駛員,有豐富經驗的老師傅,也有剛走出駕校校門的新手;有多年安全行車的單位駕駛員標兵,也有經常出事的“馬路殺手”。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以經濟為中心,以盈利為目的”。對他們而言,所謂安全可以講、可以說,但那是老板的事情,每天能跑多少車,才是他們駕駛員關心的事。2007年度,向家壩施工區曾經連續發生多起利用貨車貨廂載人,致人重傷的交通事故。事故調查中發現,把貨廂載人視為正常行為的駕駛員不在少數,而車主和工程負責人也認為在建設工地此種行為是正?,F象,不足為奇,可見他們安全意識的淡薄。

4)單位重視不夠,管理空缺,造成事故處理難度大。安全工作向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制,然而在實際情況中,工程建設單位卻不夠重視。究其原因:①車輛多,非本單位的車輛,車主多為個體老板;②交通安全同工程建設安全相比,顯得不是很重要,交通安全方面出了問題,由交警部門處理;而工程建設方面出了事,則涉及施工單位的安全考核,將直接與經濟利益掛鉤,年終考核甚至要扣發經費;③建設者在安全管理方面,沒有將交通安全納入大安全的管理防范體系,造成交通安全在管理上的缺失。特別是部分車輛因脫保、漏報后造成事故,車主無力賠償或有意拒賠,而建設單位因管理缺失,又無法追溯到施工單位,受交通事故處理職權的局限性,受害人的損害賠償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5)安全隱患多,整改周期長,事故頻發。工程建設中的交通安全隱患包括:車輛安全隱患、道路安全隱患、管理缺失隱患、環境安全隱患,等等。安全隱患的整改在重點工程建設中往往要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例如,向家壩的3號路和9號路,在一期開挖時,是工程棄土運輸通行的唯一通道;重車裝載上行爬坡,空車返回連續下坡,道路全長1.3km,彎道4處,坡度較大,兩路北端與五號路相連呈十字交叉至新田灣料場,南端與進廠路相連呈Y形交叉至圍堰基坑。該路段在2007年6-7月發生交通事故9起,直接經濟損失4萬多元。

2交通事故多發的原因

1)建設單位普遍存在重生產建設,輕視安全工作的思想。作為建設者,完成工程建設量、保證工程進度是第一要務。施工中,各項工作都緊緊圍繞工程建設開展,各個部門圍繞工程建設提供有效服務和保障。當安全管理工作與工程建設發生沖突的時候,絕大多數時候是安全管理措施讓路,或者管理措施推后,從而忽視安全工作預防的重要性,為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2007年初,交警部門對向家壩某施工局的5臺“三無”車輛實施暫扣時,當即就引起施工單位的強烈異議以及項目部的說情,其理由就是“影響工程建設”。

2)整改措施無法及時到位。工程建設中,涉及安全隱患的整改本應該由職能部門提出,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但當建設單位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情況下,這項整改的監督可以說無法進行,也不知由誰來監督。

3)管理工作存在畏難情緒。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四處碰壁的情況時有發生,正常的履職往往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干擾,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辦法也會因為種種原因被否決,久而久之,作為安全管理者也就會對一些看似嚴重的違法行為習以為常了。

4)無完整的事故預防體系。造成交通事故的四大要素是:人、車、路,環境也是交通事故預防的對象,四者缺一不可。這就要求自工程開工建設伊始,就需要建立對諸要素的管理制度以及日常防范措施,用長效機制來預防交通事故。

3交通事故預防工作

1)將建章立制、規范化管理作為道路交通安全的目標。針對施工區特點,向家壩工程建設部先后出臺了《向家壩水電站施工區路政管理規定》、《向家壩水電站施工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向家壩水電站施工區大件運輸管理規定》等十多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在指導和規范壩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使壩區交通管理者和參與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夯實事故防范基礎。面對施工區車輛類型復雜、車輛安全性能參差不齊的狀況,壩區管理部把車輛安全隱患排查作為首要工作,不定期組織車輛臨時性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參建單位必須立即整改,對嚴重危及行車安全的車輛,責成單位停止使用。通過對車輛開展臨時檢查,進一步掌握了施工區9個單位的51臺通勤車的安全狀況,為預防客車引發群死群傷的事故打好基礎。

3)用上門服務的方式,建立詳實可靠的車輛、駕駛員信息臺賬。參與水電工程建設的施工單位多而混雜,單位基本情況依靠上報資料根本無法掌握。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打著“上門服務”的旗號,深入單位駐地,了解由誰負責交通安全工作?單位有多少車輛?以及具體的車型、用途、保險、維修、駕駛員的情況。通過逐一走訪建立的車輛、駕駛員信息臺賬是最詳實可靠的,切實做到心中有數,以便今后“對癥下藥”。如果還需要進一步掌握相關情況,可將車輛、駕駛員進行網上比對,查違法記錄和肇事記錄,為今后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教育和專項整治打下基礎。

4)從整治車輛入手,掌控車輛進出關。大量無牌車輛在工程建設區域行駛,有損工程建設的整體形象,同時在管理上有三項弊病:①車型相似、外觀相近,無法準確辨認,管理困難;②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查緝難度大;③車輛來歷不明,車輛保險不齊,施工場地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黑車”聚集地。因此,減少無牌車輛上路就從根本上抓住了肇事車輛這個源頭。向家壩施工區從2006年底開始進行無牌車輛的整治和規范上牌,制定了《向家壩施工區車輛標志牌管理辦法》、《施工區車輛退場申報程序》等制度和規定,將施工區車輛的申請進場、號牌申領、資料審核、車輛檢驗、保險限額、退場申報等納入規范管理。通過半年的持續整治,到2007年6月底施工車輛申報標志牌達到280多臺,大大地減少了無牌車輛上路行駛,施工區整體形象也大大提升。

5)以教育培訓的辦法,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易懂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以及用典型案例、宣傳掛圖、警示光碟開展宣傳教育,是提高廣大駕駛員遵章、增強安全意識的有效辦法,也是事故預防工作的重點。從2007年開始,向家壩工程建設部壩區管理部、交警部門每年對施工區的所有參建單位駕駛員進行廣泛地宣傳教育和培訓,主要內容除涉及法律法規外,重點是施工區有關交通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每年培訓、講座達到10多場次,受訓駕駛員1500人次,培訓面達到90%。期間,還定期開展宣傳咨詢活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在廣大駕駛員中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識氛圍。

6)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專項治理,壓制事故苗頭。隨著向家壩對外專用公路的開通,施工區交通事故由施工車輛肇事多,逐步轉為專用公路和借道通行車輛事故多,肇事主要原因集中在車輛超速和摩托車事故上。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上升勢頭,向家壩工程建設部壩區管理部組織交警部門會同交通武警等單位,定期在專用公路、進場公路等車流量大的路段進行超速檢查,僅2011年就查獲超速車輛585臺次,進入施工區車輛速度明顯下降。施工區周邊移民生活水平提高后,購買摩托車作為代步工具的人大大增加,摩托車不按規定時間上路、無證駕駛、車輛無牌現象較普遍,摩托車事故也大幅度上升。為此,交警部門通過與各武警崗亭配合,長期嚴控摩托車進入施工區,摩托車事故大幅下降,事故防控取得明顯效果。

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文3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高速公路養護工作的特殊性,為加強對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強化用工人員安全生產意識,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制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在高速公路進行養護、維修等作業時,應當按照《_____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實行作業交通安全控制?,F場應當按有關規定設置施工標志,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作業人員應當穿反光服;作業車輛應當設置明顯的作業標志;車輛在行駛時應當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不得隨意調頭、逆行、帶人、違章停車等危及交通安全的行為;乙方不得隨意請人頂班。若乙方不按規定作業,造成了人身傷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方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工作,組織乙方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提供必要的安全標志服、養護標志牌等安全生產設施。乙方在按規范作業中所發生的交通傷亡事故,甲方負責協助乙方,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追究肇事者責任。

三、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總額中含用人單位應繳納的人身意外傷害險部分,乙方委托甲方依法代繳,甲方將為乙方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公司辦理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因此,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生產期間發生傷亡事故,依法向__________保險公司索賠。

四、本合同在用工期間內有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文4

一、第四條修改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渡口安全管理工作。渡口安全管理任務繁重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渡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以下簡稱渡口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渡船和渡船船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船舶檢驗機構負責渡船的檢驗、發證工作?!?/p>

二、第八條第一、二款修改為:“設置、遷移、撤銷渡口,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或村鎮規劃,并經渡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審批??h級人民政府在審批前應當征求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

跨行政區域的渡口,須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并報雙方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p>

三、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一條:“渡口必須設置牢固的系纜樁、跳板以及其他方便旅客上下和渡船靠泊的安全設備、候船設備或設施,并保持各項設備和設施的完好。”

四、刪去第十二條。

五、第三章和第四章合并,標題修改為:“第三章渡船和渡工”。

六、第二十一條修改為:“渡船應當按照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線渡運,橫渡時嚴禁搶越沿流行駛中的他船船頭?!?/p>

七、第二十二條修改為:“需要渡運裝運危險品的車輛和超高、超寬、超長、超重的車輛的,須出示有關部門出具的準運準渡證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渡運。禁止裝運危險品的車輛和營運客車同渡?!?/p>

八、第二十六條中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渡口安全管理職責”修改為:“渡口安全主管部門履行下列渡口安全管理職責”;增加兩項,分別作為第(五)項和第(六)項:“(五)對渡口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頒發合格證書;(六)對渡口和渡運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七條:“鄉(鎮)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渡口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渡口所在行政村和渡口經營者的渡口安全責任制;

(二)落實專兼職渡口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渡口安全設施養護、使用情況的檢查;

(三)督促渡口經營者和渡工遵守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p>

十、第二十七條改為第二十八條,修改為:“海事管理機構、船舶檢驗機構履行下列渡口安全管理職責:

(一)依法辦理渡船檢驗、登記,核發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和航行簽證簿或渡船證;

(二)負責渡工的技術考核,核發渡工證或船員適任證書;

(三)開展對渡船適航和渡船船員適任情況的檢查;

(四)調查處理渡船交通事故。”

十一、第二十八條改為第二十九條,其中的“渡口主管部門和經營者的安全管理職責”修改為:“渡口經營者承擔下列安全管理責任”;增加一項,作為第(八)項:“(八)渡船發生事故時,應當及時采取救援措施,并向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和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十二、第二十九條改為第三十條,修改為:“渡工承擔下列安全管理責任:

(一)堅守崗位,遵守航行規則;

(二)不得超載航行、酒后駕駛、無證駕駛,不得在大風、濃霧、洪水、急流等危險情況下航行;

(三)宣傳《渡口守則》,維護渡運秩序;

(四)檢查渡船是否適航,發現渡船不適航時,及時向經營者報告;

(五)渡船發生事故時,應當及時采取救援措施,進行現場搶救,并向渡口經營者和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六)渡口經營者交辦的其他安全事項?!?/p>

十三、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五條,修改為:“渡船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地人民政府、渡口安全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處理善后工作,并將處理結果報告上級人民政府?!?/p>

十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p>

十五、第三十六條改為第三十八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三款規定的,由渡口安全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強制撤除或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分別由設置人、遷移人、撤銷人承擔?!?/p>

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由渡口安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p>

十七、刪去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

十八、第四十七條改為第四十四條,修改為:“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造成渡船交通事故的,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十九、有關條文中的“渡口(的)主管部門”均修改為“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港航(港務)監督機構”均修改為“海事管理機構”。

此外,對有關條文的順序作相應的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渡口安全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省渡口安全管理辦法

(1997年9月4日*省人民政府令第88號根據2005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省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渡口安全管理,保障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所有渡口及與渡口安全管理活動有關的單位、個人。

本辦法所稱渡口,是指設于河流、湖泊、水庫、沿海鄰近島嶼間專供渡運人、貨、車的場所及設施,包括渡運所需的場地、道路、水域、碼頭、渡船及為渡運服務的其他設施。

第三條渡口分為三類:

(一)設于市鎮港埠、渡運量較大的渡口為交通渡;

(二)設于鄉村或集鎮的渡口為鄉鎮渡;

(三)設于企事業單位專用場所或旅游風景點的渡口為專用渡。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渡口安全管理工作。渡口安全管理任務繁重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渡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以下簡稱渡口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渡船和渡船船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船舶檢驗機構負責渡船的檢驗、發證工作。

第五條渡口安全管理實行“誰經營、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渡口經營者對渡口安全負全面責任,渡口安全主管部門和鄉鎮渡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對渡口安全負領導責任。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當地非經營性義渡的安全管理。

第六條渡口經營實行“以渡養渡”的原則。

渡運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核定。鄉鎮渡收費不足以維持正常開支的,當地人民政府應予解決。

第七條對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和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渡口的設置、遷移、撤銷

第八條設置、遷移、撤銷渡口,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或村鎮規劃,并經渡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審批??h級人民政府在審批前應當征求當地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

跨行政區域的渡口,須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并報雙方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設置、遷移、撤銷渡口。

第九條渡口應當設置在岸平水緩、視線良好、旅客上下方便的地段。渡口不得設置在狹窄、彎曲、流急波漩或靠近易爆易燃生產場所、倉庫等地段,不得妨礙航道暢通和排洪泄洪。

設置渡運機動車輛的渡口,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公路渡口管理的規定。

禁止在通航水域設置纜渡。

第十條渡口兩岸必須修建合適的碼頭或埠頭,設置明顯的《渡口守則》標牌和警戒水位停渡標志。

第十一條渡口必須設置牢固的系纜樁、跳板以及其他方便旅客上下和渡船靠泊的安全設備、候船設備或設施,并保持各項設備和設施的完好。

第十二條設置營業性渡口,經營者應當依法向當地工商、稅務等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遷移或撤銷渡口的,應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手續。

第三章渡船和渡工

第十三條渡船(包括機動船和非機動船,下同)須經船舶檢驗機構檢驗、海事管理機構登記,依法取得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和航行簽證簿或渡船證。未經檢驗、登記發證的渡船,不得投入渡運。

渡船應當按規定辦理簽證和年度檢驗。

第十四條渡口經營者應當確保渡船適航。嚴禁水泥船作渡船使用。

第十五條渡船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救生等安全設施和設備。

第十六條渡船兩舷應當設置安全欄桿,渡運機動車輛的渡船應當在甲板兩端設置防滑裝置。

第十七條渡船應當標明:船名、核定乘客定額、載重水線和抗風等級。渡船應按船舶檢驗部門核定的部位載客運貨。

第十八條渡船經營者應當按規定配備渡工(船員,下同),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九條渡工應當由責任心強、技術好、熟悉航道、身體健康,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渡工證或船員適任證書的人員擔任。嚴禁無證人員擔任渡工。

第二十條渡工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水上安全操作制度。

第四章渡運

第二十一條渡船應當按照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線渡運,橫渡時嚴禁搶越沿流行駛中的他船船頭。

第二十二條需要渡運裝運危險品的車輛和超高、超寬、超長、超重的車輛的,須出示有關部門出具的準運準渡證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渡運。

禁止裝運危險品的車輛和營運客車同渡。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渡運:

(一)超員或超載的;

(二)裝載不當,影響安全渡運的;

(三)天氣惡劣或發現其他危險情況的;

(四)船員配備不足或渡船不適航的;

(五)其他危及渡運安全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渡口經營者對中小學生、殘疾人、老年人、孕婦等旅客過渡,應當予以照顧。

第五章渡口安全管理職責

第二十五條渡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

鄉鎮渡設置后,縣(市、區)人民政府與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與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與渡工應當簽訂渡口安全管理責任書。

交通渡、專用渡設置后,其主管部門與經營者、經營者與渡船負責人、渡船負責人與渡工應當簽訂渡口安全管理責任書。

第二十六條渡口安全主管部門履行下列渡口安全管理職責:

(一)宣傳貫徹有關渡口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監督檢查渡口經營者落實渡運安全責任制的情況;

(三)制定渡口安全管理制度,及時調處渡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四)統一規劃渡口的更新改造;

(五)對渡口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頒發合格證書;

(六)對渡口和渡運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七)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鄉(鎮)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渡口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渡口所在行政村和渡口經營者的渡口安全責任制;

(二)落實專兼職渡口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渡口安全設施養護、使用情況的檢查;

(三)督促渡口經營者和渡工遵守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八條海事管理機構、船舶檢驗機構履行下列渡口安全管理職責:

(一)依法辦理渡船檢驗、登記,核發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和航行簽證簿或渡船證;

(二)負責渡工的技術考核,核發渡工證或船員適任證書;

(三)開展對渡船適航和渡船船員適任情況的檢查;

(四)調查處理渡船交通事故。

第二十九條渡口經營者承擔下列安全管理責任:

(一)配備專職渡口安全管理人員;

(二)按規定配備渡工;

(三)負責渡口安全教育;

(四)確保渡船適航和渡口設施的完好有效;

(五)維護渡口的安全秩序,制止超載搶渡,渡運高峰期應增加渡船班次;

(六)組織實施安全管理責任制;

(七)及時消除渡口安全隱患;

(八)渡船發生事故時,應當及時采取救援措施,并向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和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九)其他有關渡口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三十條渡工承擔下列安全管理責任:

(一)堅守崗位,遵守航行規則;

(二)不得超載航行、酒后駕駛、無證駕駛,不得在大風、濃霧、洪水、急流等危險情況下航行;

(三)宣傳《渡口守則》,維護渡運秩序;

(四)檢查渡船是否適航,發現渡船不適航時,及時向經營者報告;

(五)渡船發生事故時,應當及時采取救援措施,進行現場搶救,并向渡口經營者和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六)渡口經營者交辦的其他安全事項。

第三十一條渡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負責維護渡口的治安秩序。

第三十二條渡口所在地的學校應當加強對學生的渡口安全教育,協助維持學生渡運秩序。

第三十三條過渡旅客應遵守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渡口安全管理人員或渡工的指揮。禁止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攜帶上船。

第六章渡船交通事故處理

第三十四條渡船發生交通事故,由海事管理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調查處理。渡口經營者及其主管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協助。

第三十五條渡船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地人民政府、渡口安全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當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處理善后工作,并將處理結果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第三十六條因渡船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申請海事管理機構調解;不申請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三款規定的,由渡口安全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強制撤除或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分別由設置人、遷移人、撤銷人承擔。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由渡口安全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稅務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由渡口安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航。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建立渡運安全責任制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渡口安全主管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罰款的收繳和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渡口安全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造成渡船交通事故的,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文5

一、管好自家人和車是多元服務交通秩序管理的必要環節

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實踐多元參與部門聯動管理交通,履行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法定義務。建立長效機制,管好本單位的人和車,從源頭上遏制本單位人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發生,也體現了單位對員工的關愛。例如:尤溪縣電力企業將交通安全教育與企業文化有機結合、交通違法行為與企業績效考評掛鉤,積極配合整治“酒駕”和“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顯見通違法行為的做法,有很好的借鑒意義。上下班期間,該企業老總主動帶領部門領導,利用企業視頻監控,在本單位門口查處職工顯見通違法行為,并形成長效機制,從根源上杜絕本單位干部、職工顯見通違法行為。多年來,該公司職工沒有發生過一起交通事故。為此,尤溪縣政府在全縣范圍推廣該經驗和做法,由政府機關效能、新聞媒體、公安交警、文明辦等部門組成督查組在上下班高峰期深入單位門口進行交通違法專項督查,督查結果與單位及個人考評掛鉤,政府主要領導親自約談問題單位的負責人,該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抓實交通安全宣傳,提升群眾安全意識

(一)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一是交通安全警示“5分鐘”。如,尤溪縣農村電影“2131”放映平臺年放映約3000場次,公安機關可充分利用這一資源優勢,協調在每場電影放映前播放5分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警示片,提高農村群眾的安全意識。二是交通事故“聽證會”進農村。選擇典型案例,以案說法,讓群眾參與事故討論,宣傳交通法規。此舉還可在宣傳的同時闡明事理,提高辦案透明度,消化農村社會矛盾,減少誤解與案件,促進事故和諧處置。三是事故典型案例展板巡回展。統一制作17套事故典型案例展板,由大隊、鄉鎮派出所在深入農村“圩日”、中小學校、各村(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起到很好的效果。四是開播交通安全宣傳欄目。在尤溪縣電視臺設置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專欄,集中播放文明交通宣傳專題片、警示片、公益廣告,致力提升廣大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五是平安“紅包”進萬家。結合尤溪縣農村年末酒席多的特點以及群眾過春節、辦喜事送“紅包”習俗,印制40萬個印有交通安全警示語的紅包袋,春節前后免費派送至車站、工業園區、村鎮群眾活動中心等人流密集場所,并通過村(居)兼職交通安全員送到千家萬戶。

(二)把握宣傳重點

一是突出宣傳陣地建設。在每個鄉鎮重要路口設立一塊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牌;在每個行政村刷一條固定交通安全標語;在移動、電信廣告牌進農村時,協調加入交通安全溫馨提示標語,如“頭盔是個寶,戴上安全跑”等,起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同時,運用好縣城交通安全信息臺,不定期向各類駕駛人發送交通安全信息,進行有針對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告知服務。利用尤溪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開設的官方微博有6萬多聽眾的資源優勢,不定期公安交通管理公告和交通安全溫馨提示信息。二是突出學生這一特殊群體教育。組織民警在中小學校開展文明交通巡回宣講、小交警培訓、交通安全知識競賽、主題征文等文明交通宣傳教育活動,同時,發揮尤溪縣中小學生教育實踐基地的作用,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三是突出重點路段流動宣傳。針對尤溪縣省道304線高速路口至西城紅土地工業園區路段車流量大、事故多發的實際,裝配兩輛LED巡邏宣傳車,安排6名交通協管員,每天分三個班次,由民警帶隊在該路段開展流動巡邏宣傳。同時,協調城區、鄉鎮50多家有LED屏的單位,插播交通安全宣傳標語,營造宣傳氛圍。

三、夯實交通基礎條件,消除安全隱患

(一)抓好專業道路養護,提升道路通行條件

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長效機制,實行“鄉道鄉管、縣道委托鄉養、村道提升鄉管”管理辦法,每年由縣政府下達農村公路管護責任書進行考核,縣交通局具體負責農村公路管護的日常工作,對全縣15個鄉鎮的公路管理站和325名養路工人進行考核,要定期對公路養護相關部門進行監督考評。落實路段責任人,采取季度、半年、年終檢查評比方式落實管護責任。同時,確保養護資金投入,從2009年起,縣財政每年劃撥配套養護資金208萬元,每年每公里縣道補助4800元、鄉道補助1600元、村道補助810元,均超出市規定的標準,目的是確保農村公路建好一條、養好一條、造福一方,保障農村群眾出行安全。同時,明確全省公路養護部門的養護職責,強調及時清除各路口、便道口和彎道影響行車視距的雜草植物、違法搭建物,設置便道口與干線公路的排水明溝,以有效形成支、干讓行交通行為。

(二)抓好基層組織參與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針對農村道路彎道多、便道口多,且普遍受植物、雜草、違章建筑物等影響易引發事故的特點,縣政府在全縣各行政村設立兼職交通安全主干,對全縣262個行政村及居委會交通安全主干按100元/人/月進行補助,由縣、鄉道路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道安辦”)抓落實和考評,分解責任到縣、鄉包村干部。根據此類“劈兩刀”可簡易處理的隱患點,由村交通安全主干發動群眾自排、自查、自治,要求每個行政村每月治理易清理的隱患點不少于一處(即負責清除影響行車視距的雜草或違章搭蓋物、堆放物),拓展彎道、路口行車視距,并收集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對比照上報鄉“道安辦”備案,考評與績效掛鉤,有力推動此項工作的有效開展。推動此項工作以來,縣農村基層組織、廣大群眾年可治理隱患點3500~4000處,事故明顯得到遏制。

四、部門聯動服務事故處理,提高辦事效率

(一)部門聯動認定前作用

尤溪縣多元化調解銜接工作領導小組,在尤溪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辦公地點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多元調處中心,該中心設立道路交通事故預付款押金專戶,主要是用于應當事人申請或辦案機關的協調,對當事人的預付款給予保管、依法支付和調解支付。中心下設人民調解工作室、行政調解工作室、交通法庭或巡回審判點、法律援助點、交通事故理賠服務等部門,作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接待等方便群眾的“聯動一站式服務平臺”,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多元調處工作介入事故認定前階段,人民調解工作室分組與交警辦案組對接作為接待群眾的窗口、法律咨詢的窗口、搶救費預付的窗口(加強事故認定前搶救費當事人預付比例的調解)、事故處理回訪的窗口。此舉有效為當事人維權,有利于調和警民關系、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同時有利于案件的跟蹤調解,為事后民事調解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

(二)部門聯動事故調解

多元化調解領導小組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多元調處中心,集中辦公,簡化程序,方便群眾。中心下設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室、行政調解工作室、交通法庭或巡回審判點、法律援助、保險服務點等,作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一站式”服務的工作平臺,調處中心負責行政調解,人民法庭或巡回辦案點、人民調解以及分流交通事故案件由各鄉鎮人民調解處理,并協調道路交通事故醫療救助、救助基金、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保險等部門的工作聯動。在事故認定階段,在人民調解跟蹤、接待的基礎上,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事故由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主動預約當事人直接進入調解。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生效后,公安機關或人民調解主動召集當事人就民事損害賠償在調處中心自主選擇調解部門,既可以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政調解,也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直接調解,或申請司法調解。調解過程中,多部門共同參與調解工作,最后由一個調解部門出具調解文書。中心設立道路交通事故預付款押金專戶,主要用于應當事人申請或辦案機關的協調,對當事人的預付款給予保管、依法支付和調解支付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探索工作新機制,有效化解群眾矛盾

(一)加強隊伍力量和民警自身的教育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構建多元參與交通管理工作機制是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強隊伍力量,規范工作制度,積極主動融入、扎實運作多元參與交通管理工作機制,推進多元參與道路交通管理納入綜治領導責任制考評的重要內容,形成整體工作合力,共同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格局。在辦案民警中開展換位教育,促進民警學會理解、包容,耐心聽取群眾意見,扎實做好矛盾焦點工作,克服簡單執法,提高辦案質量,建立溝通橋梁,有利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矛盾以及警民之間的矛盾。

(二)做好事故息訪工作

苗頭前的息訪是解決問題的工作重點,應認真搜集矛盾焦點問題、綜合研判,發揮部門聯動作用,積極探索工作新機制、新模式。交警部門在工作中應主動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門、鄉鎮、村干部以及當事人信任的人溝通。積極探索實踐四川鄰水縣的“五法息訪”工作機制[1]:

(1)聽證息訪。對疑難復雜、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根據個案具體情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察、相關學者專家、新聞記者、法律工作者、鎮村干部等公開聽證,公開認定或下鄉聽證。

(2)聯動息訪。對人反映的涉及面寬、涉及人員眾多、情況復雜的問題由縣局牽頭,相關鄉鎮和部門共同參與化解矛盾。

(3)借力息訪。對認識偏激、失去信任的當事人,邀請其信賴的親人、朋友、當地干部參與處訪工作。

(4)救助息訪。對生活困難的當事人實施困難救助。

(5)包案息訪。對上級交、督辦或社會普遍關注的案件,明確領導牽頭跟蹤辦結的“部門聯動息訪”工作制,有利于提高警隊服務形象,有效促進疑難案件問題的化解,切實有效地讓息訪工作“走”在前,帶動和群眾工作整體推進,有效化解群眾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三)強化組織保障與案件回訪,體現以人為本

交通事故處理管理辦法范文6

一、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正視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形勢

(一)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防控壓力凸顯截至2015年底,安徽省公路通車里程達17.4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246公里,機動車保有量和駕駛人數量雙雙突破1100萬。人、車、路等要素井噴式增長,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量大面廣,公安交管工作風險增大。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總量仍在高位運行,防范較大以上事故的形勢依然嚴峻。尤其是沒有發生較大事故的地方,風險意識不強,思想麻痹松懈,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監管不到位,解決問題決心不大、措施不實、效果不佳。少數省際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未落實24小時勤務制度,一些公路點、段勤務安排不合理,夜間聯勤制度未能得到真正落實,路面管控力度不夠大。一些地方交通安全宣傳存有死角,新興媒體利用效率不高,宣傳手段單一、內容陳舊,宣傳教育聲勢不夠強。各類公安交通管理數據資源雖然豐富,但深度整合、有效挖掘、成熟應用水平不高,特別是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進展不平衡,科技信息化應用水平有待提高?!笆濉逼陂g,機動車保有量和駕駛人數量增幅分別達到15%和60%,而全省公安交管部門警力增幅只有3%,有的地方還出現負增長,交警警力嚴重不足。

(二)客、貨運車輛監管“棚架”問題突出運輸企業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機制還不夠健全,相當一部分客、貨運輸企業只注重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管理,在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完善管理制度方面不積極、不主動,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兜缆愤\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實施效果不理想,運輸企業車輛監控系統與安監、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聯網工作難落實,動態監管數據共享機制未建立。部分交警責任心不強、主動性不夠,監管不到位。

(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硬傷”當前,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日益嚴重,且呈現由大城市逐漸向中小城市蔓延的趨勢,城市交通管理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大。部分城市政府牽頭、部門合作的綜合協調機制未建立或未發揮實際作用,道路建設、管理與交通安全規劃脫節,交通影響評價、“規建管”一體化和“四同步”等制度未落實,交通管理精細化程度不高,利用價格杠桿調節停車需求仍未取得實效,交警缺乏話語權。

(四)交警隊伍正規化建設存在“短板”全省公安交管部門仍存在工作作風不實的問題,例如機關民警深入調研不足,對基層情況了解不深不透,工作部署多,跟蹤問效少。“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廉政教育流于形式,監管不嚴存在漏洞,少數基層單位對執勤安全防護工作重視不夠。車管所、事故處理崗位等窗口服務態度差,“四難”現象依然存在。協管員隊伍管理不到位,影響隊伍整體戰斗力。

二、聚焦風險防控、服務發展,開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

2016年,安徽公安交管部門要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引,按照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廳的部署要求,聚焦防控風險、服務發展,牢固樹立“人命關天、責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為,有責必盡、執法必嚴”的理念,以深化公安改革為牽引,以推進“四項建設”為抓手,下大力氣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全面提升執法、管理、服務效能,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和公安交警隊伍穩定。

(一)多方協作補短板,推進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眾安全出行是公安交管部門的首要任務,我們守土有責、責無旁貸。應當用好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這個平臺,完善制度、明確職責、整合資源,加強風險評估和研判預警,持續提升重特大交通事故預防能力。健全交通事故深度調查機制和追責情況通報制度,與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和道路經營單位共享有關數據,進行事故分析,加大跟蹤督辦力度,倒逼深層次問題解決。要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設年”活動。提請當地政府完善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建立“主體在縣、管理在鄉、延伸到村、觸角到組”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制。在國省道沿線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村”建設,將“交通安全村”建設和公安機關“一村一警”包村聯系制度結合起來,做到村村有警包聯、月月見警進村,切實提高見警率和管事率。要持續滾動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繼續實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點地區、重點企業掛牌督辦和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省、市、縣三級督辦治理制度。會同公路部門,對全省公路隱患和交通事故多發點段進行排查。大力推進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立隱患路段曝光制度,強化社會輿論監督,確保公路隱患治理計劃落到實處。要強化重點運輸企業、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監管,切實做到對重點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經營安全,對重點車輛的安全性能、運行狀態和檢驗、報廢情況,對重點車輛駕駛人的日常教育和審驗、違法記分情況,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管。會同相關部門,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繼續做好“兩客一?!避囕v的聯網監控工作。要提高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水平,會同高速公路路政和經營管理部門完善“一路三方”“1+1+1”聯勤聯動工作機制,推動落實收費道口擁堵1000米免費放行措施,加強對團霧多發路段的排查治理,繼續嚴格落實客運車輛、?;愤\輸車輛高速公路凌晨禁止通行措施。要積極構建文明交通多維宣教網絡,抓好示范點建設,建立公益性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持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七進”工作,打好122“全國交通安全日”這張牌,積極實施“重點駕駛人素質教育工程”,真正形成“典型宣傳有能量、曝光宣傳有分量、輿情引導有質量、警媒協作有力量”的良好局面。

(二)改革創新破難題,推進秩序管理創新升級推動交警勤務改革是今年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推動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對提升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軟實力具有重要意義。公安交管部門應當立足于服務實戰、保障實戰,優化警力資源配置,完善合成作戰機制,切實做到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傾。要深入推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繼續把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作為公路交通管理的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工程,進一步加大力度,扎實推進。強化緝查布控系統應用,加快推進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和卡口設備聯網接入。科學改革勤務模式,實現路面巡邏與監控巡邏相結合,逐步形成以視頻監控巡邏為主、警力定點守候、就近快速出警的新型勤務模式。要加強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常態化治理,建立常態機制,設立違法和秩序預警“紅線”,對交通違法多、通行秩序亂的區域和路段開展集中整治,突出加強“五類重點車輛+電瓶車”管理,適時開展交通秩序專項行動,重拳整治重點違法行為。要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積極參與城市交通規劃、重大建設工程交通影響評價和驗收工作,構建“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城市交通發展體系。實施城市交通治亂疏堵行動計劃,全面排查城市交通擁堵點段,集中整治突出問題。要抓住省政府已將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納入對各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契機,借力推動提升全省城鎮交通管理水平。要全面開展“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建設、推廣和應用工作,努力打造“交通管理研判分析平臺”,建立大數據平臺庫,為交通管理工作提供研判保障。

(三)科技支撐強服務,推進民生警務提速增效今年是公安交管部門深化改革的攻堅年,按照部交管局的部署,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要全面推廣應用,車駕管改革要全面鋪開,公安交管部門承擔的任務重、承受的壓力大、面臨的困難多。各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高度重視科技手段應用,通過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推動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進一步提升群眾對公安交管工作的滿意度。要創新“互聯網+交管”服務模式,深入推進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交通違法跨省異地罰繳工作機制。全面推廣建立“網上交警隊”“掌上車管所”“流動車管所”,為群眾提供車駕管信息查詢、交通違法信息查詢和處理以及交通安全提示等服務。要持續推出車駕管便民舉措,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深化實施全省“駕考改革八項措施”,鞏固已有成果,不斷拓展服務空間。要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建立農村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一站式”服務機制,進一步擴大全省推行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理賠的區域。

(四)管教結合防風險,推進交警隊伍健康發展隊伍建設是根本,也是保障。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圍繞中心,聚焦主業,堅持政治建警、素質強警、從嚴治警、從優待警,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和服務保障水平,努力打造素質過硬、公正清廉、作風優良的交警隊伍。要大力加強隊伍思想政治教育,鞏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努力增強黨員民警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完善戰時思想政治工作機制,確保思想政治工作為警服務、隨警作戰、深入警心。堅持“用制度管人、用規章管事”,進一步規范民警行為。繼續深化“一跟三深三不三提升”“跟班作業”活動,切實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要建立隊伍風險預警防范機制,加強對重點崗、重點人、重點事的監督管理,全力預防違紀違法現象發生。要實施好“執法全過程記錄提升年”建設,深入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建設,深化規范執法監督服務,深入開展執法風險評估和規范執法提示,經常性深入基層開展“面對面”執法服務,開展典型案件評析,繼續評選“安徽交警優秀工作法”和“精品案卷”。要加強業務教育培訓工作,遵循“實戰、實用、實效”的原則,加強對培訓工作的科學統籌和跟蹤指導,以秩序管理、事故處理、車輛及駕駛人管理等崗位為重點,分層級、分崗位組織全警業務大培訓活動。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