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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管理措施范文1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宗旨觀念,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多方配合、責任到人”的原則,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根本點和出發點,抓好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實,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確保我鎮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和穩定。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教育先行預防為主
1、學校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內容: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安全教育;用電用氣安全教育;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網絡安全教育;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確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標。(1)幼兒園安全教育應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辦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保護自己。(2)小學安全教育應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車上學。(3)初中安全教育應使學生樹立安全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后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3、學校應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據安全工作實際全面推進安全知識進課堂,落實計劃、教材、課時、師資。
4、學校應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利用活動類課程時間,每月定期對學生進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及各類大型活動中。
5、學校必須根據有關法規和布局狀況,制定各種安全應急預案,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災等部門的指導下,每學期至少組織師生進行一次防火、防洪、防地震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習,提高師生安全防范能力。
6、學校應抓住放假前、開學初、夏季來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時段,充分利用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校會班會、講座等各種宣傳陸地,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盜、防搶、防騙、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害等安全教育,并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7、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完善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評定體系,幫助師生解決心理問題;學校應充分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和家訪等形式,加強家校聯系,取得家長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監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關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8、學校應加強師生法制與道德教育,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學校應與派出所、交警中隊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團隊和少先隊活動、班會、課堂等多種形式,教育學生遵紀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養愛心,互諒互讓,互敬互愛,遇事不沖動,爭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9、學校應加強校園網絡安全管理教育,開展“綠色通道”建設,糾正師生不良的上網習慣,強化教育和嚴密監控有“網癮”的學生,培養健全人格。
10、學校應在每學期開學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知識,觀看安全教育片,對典型事例進行具體分析,從實際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師德水平和道德修養,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強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實
1、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學校內部應層層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要充分發揮學校安全管理處(室)的作用。
2、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制度。學校應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并對校內安全防范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加強管理,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
3、學校安全巡查、檢查制度。對重點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內容要建檔登記,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及時改正的及時改正,一時難以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并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4、學校安全工作議事制度。學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確的安全工作目標、重點和措施,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保障、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使安全管理工作與各項事業的發展相適應。學校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確定階段安全工作重點,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
5、學校安全應急預案制度。學校必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學校根據自身條件和實際情況,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實戰演練,并結合單位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6、學校安全隱患整改制度。對巡查、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盡快整改消除隱患,對不能盡快整改的安全隱患,被檢查單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并寫出整改報告。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關領導、部門、人員的責任。在安全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不出事故。對不能保證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7、學校安全信息反饋制度。堅持學校安全治安隱患排查整治月報制度。每月23日前,各學校將當月開展的日巡查、周檢查及整治情況認真總結、填寫月報表,歸檔并逐級上報。堅持事故事件及時上報制度。學校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告教育局;學校發生師生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及社會安定、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或傳真等將簡要情況報告縣教育局和鎮人民政府,并在2小時內報告事故詳細情況。
8、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學校安全管理處負責。
9、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制度。學校應將安全工作納入年終考核、評比內容,對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獎勵、表彰。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或違反單位安全制度,造成責任事故的,依照上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0、門衛值班管理制度。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逐步實行專業保安負責制,暫時無力聘用專業保安的要選用50歲以下身強力壯的男同志擔任門衛。學校要加強門衛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業務能力培訓,配備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盜,并具備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門衛對出入人員要嚴格詢問和登記,上課期間學生無正當理由不準出校。非本校(園)學生和工作人員必須有完備的登記手續和正當的理由,且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對不能說明情況的、行跡可疑的人員嚴禁入校、入園。門衛對進入學校(園)的車輛要嚴格審查登記,一般情況下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門衛要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幼兒園應建立嚴格的交接班制度,推行持證接送幼兒制度,加強幼兒接送管理。不得將幼兒交給素不相識的人,不得將晚離園幼兒交傳達室人員代管。
11、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宿舍是人員密集場所,屬于重點要害部位,中小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學校不準將危房用作學生宿舍,不準隨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鎖死門窗。學生宿舍必須要由專人負責,必須設值班室,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出入登記制度;嚴禁統一拉閘斷電。各宿舍要設立安全員負責監督宿舍的安全情況。學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齊消防器材,保持通道暢通。宿舍內不準私接電線及使用電器、燃油爐、煤氣罐、蠟燭等明火,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學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準將學生與社會閑雜人員混居,尤其對女生宿舍要嚴格管理。堅決取締煤爐取暖,防止發生煤氣中毒事故。學生宿舍每間要嚴格控制在8人以內。因條件限制,對宿舍超員不能及時整改的學校,要嚴防死守,加強管理,制定并落實各種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學校應按規定在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并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學校應在師生密集場所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集中在樓房教學或上晚自習的中小學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學生疏散順序和時間并教育學生有秩序疏散,學生下課疏散時要有老師值守,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能安全撤離和疏散,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學校應加強電源、電器、電網及散熱器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13、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學校要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學生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并經有關衛生部門培訓合格。食堂管理或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傳染性疾病癥狀或外傷性感染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對從業人員實行全方位管理,對有不良行為及思想傾向、精神異?,F象的,要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學校食堂要由專人負責飲食物資采購工作,堅持從正規單位、正當渠道、以正常價格采購,并落實索證制度。學生食堂實行承包經營的,必須實行嚴格的公開招標制度,學校食堂要按照要求實行經營準入制度。要加強對承包經營者的管理,杜絕惡性競爭事件發生。學校要積極配合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和教育局定期、不定期對學校炊事人員身體狀況和食品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學校的食品、飲用水及提供給學生的教學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學校應嚴格按衛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國家統一要求,組織學生使用預防藥品。學校要建立食品衛生校長負責制,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學校要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態擴大;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并保留現場。
1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師生用車管理,司機、車輛必須證照規范、齊全。接送師生的車輛必須由專人負責,并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任何學校和幼兒園不得使用超期報廢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組織學生外出考試、比賽、匯演等乘坐的車輛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許可,并按規定運行。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學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勞動安全教育等,并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應辦理相關保險手續,保證外出活動安全順利。嚴禁學校租用農用車、拐的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積極配合公安交管部門,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交通警示標志、斑馬線、上下學時段有交警疏導交通、建立臨時停車位等。
15、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要向教育局、鎮政府、派出所申報,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責令其緩辦、停辦,并及時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主辦單位應確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事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活動的場地、設施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制定應急疏散預案,活動期間要有足夠的安全保衛人員維護秩序,防止事故發生。學校校長有義務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
16、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內各安全重點部位,應結合本單位情況,單獨制定巡查、檢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崗位安全員,并報保衛部門備案。重點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實常規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時必須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檢查、安全設施和器材必須在位完好、檔案詳細、有細致可操作的應急預案。對要害部門和重點部位,學校要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發生失火、失竊、中毒等事故。
17、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學、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區不準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教學用危險品要有專用倉庫或櫥柜儲存,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并配備相應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專人負責,完備出入庫手續。教學用危險品的領用,必須有兩人以上,由領用人填寫領用申請表,經單位第一責任人批準后方可領用,當天領用當天使用,并有詳細的實驗用量記錄,由實驗室主任簽字備查。
18、教學場地、設施、器材及體育運動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要對教室、運動場地、體育教學設施器材、教學實驗用器材及教學場地和公共場地的桌椅、門窗、護欄、宣傳櫥窗、照明設施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或隱情,果斷采取應緊措施,嚴防發生事故。凡經縣以上教育、建設部門鑒定的危房(d級),學校應立即停止使用,對d級以下危房應制定修繕和加固計劃和方案報有關部門,盡快修繕或加固、翻新。凡未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的新校(園)舍一律不得使用。幼兒園(所)樓上活動平臺、二層及以上樓房窗戶應加護欄、警示牌,加強對懸掛物、高處堆放物的管理。體育器械、設備要牢固安全,危險的運動場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標志、要有防護設施。體育運動教學、比賽必須向學生進行運動安全常識教育并加強安全保護,嚴防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學校要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告知并予以勸阻。對于殘疾、體弱學生,學校應予以關照,根據女學生生理特點,在體力活動、室外活動時,視具體情況應予以關照,以防發生意外。
19、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學校要積極主動配合鎮綜治辦搞好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1)清理校(園)周邊非法商業網點。取締中小學周邊200米以內所有網吧和經營性娛樂場所;取締校(園)門前50米內的流動商販;對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書刊店進行限期整改或查封。(2)嚴厲打擊校(園)及周邊違法犯罪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加大校(園)及周邊刑事、治安案件偵破和查處力度,堅決鏟除校園周邊的黑惡勢力。
三、加強領導,健全組織,落實責任
1、分管教育工作的領導為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我鎮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中小學校長、幼兒園負責人為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人。
2、中學、中心小學明確1名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成立學校安全管理處,設主任1名,配備工作人員1-2名。
3、農村小學、幼兒園明確1名班子成員主抓學校(園)安全工作,配備一名安全管理人員。
學校安全管理措施范文2
一、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現狀
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而一些學校只知道抓教學工作,對安全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日常的管理也不規范。特別是那種邊遠地區的中小學校,學校本身的安全硬件條件就比較差,加上管理制度不健全,職責劃分不明確,學校日常的安全管理很松散,發生安全事故時也沒有有效的應對措施和方案。有的學校雖然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沒有很好的實施執行,存在不少的安全隱患,威脅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如學校危房倒塌、食堂飯菜不衛生等安全事故都給師生帶來了不小的傷害。
二、加強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措施
學生是明天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學校是學生學習的地方,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不僅給學生帶來傷害,也給學生家庭、社會都會帶來不良影響,加強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勢在必行。1.轉變觀念、端正安全管理態度要加強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改變中小學校安全管理的現狀,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首要的就是轉變安全管理觀念,增強安全管理意識,端正安全管理態度。只有從思想上認識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才能在安全管理工作的道路上有所作為,實現安全管理的目標。要樹立正確的安全管理理念,作為學校管理者,要正確處理學校管理和安全管理之間的關系,做到不顧此失彼,而是兩手兼顧。在實際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繃緊安全管理的弦,做到警鐘長鳴,做好安全管理的預防工作。找出學校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安全隱患,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采取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的措施與安全事故發生之后再采取補救措施一樣重要,要重視學校日常的安全管理,而不是走過場、走形式,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切實保證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日常教學和秩序。2.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首先是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使中小學校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發生安全事故時有認責明確。要實行科學的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真正發揮作用。特別是對中小學校危房、食物安全、活動安全、消防安全等的管理,不僅要找出管理的薄弱環節,采取措施強化管理、常抓不放,還要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前的預防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其次要完善目前的安全措施,更新安全設備,很多中小學校因為經費短缺、管理不重視等原因,安全措施不完善,設備落后,根本無法滿足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對的需要。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加大對安全設備、器械的投入,確保在事故發生以后可以滿足救災的需求。最后,學校要加強組織和領導,形成一個完善的安全管理網絡系統,在應對日常的安全管理、安全隱患、安全事故時可以有效的開展工作,把傷害減到最小,把損失降到最低。3.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教育活動要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以正確的應對就要加強安全宣傳和安全教育,使中小學校的師生認識到安全教育本身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法制知識、應對安全事故的知識、自救知識。中小學??梢越Y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把安全宣傳和安全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學活動中,營造濃烈的安全氛圍,通過潛移默化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學校要定期的舉行消防演練,讓學生在實際的演練中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和自救技能。在開展安全宣傳和安全教育活動的時候要結合學生的特點,采取舉辦主題活動、知識搶答賽等多樣化的形式,這樣才能取得比較好的效果。學校安全關系師生、家庭和整個社會,牽連著全國人民的心。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中小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學校、學生的安全需要整個社會的努力。安全管理要常抓不懈,要防患于未然,要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只有這樣才能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的校園環境,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
作者:解涌 單位:長慶油田教育處
學校安全管理措施范文3
關鍵詞:校園安全;管理現狀;預防
一、校園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校園安全管理,不僅包括保障教師和學生的人身安全,還包括保障學校公共設施、師生財產安全。校園安全管理在開展學校管理工作的整個過程中極為重要,目前,不少學校在校園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普遍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師生安全防范意識缺乏。師生安全防范意識缺乏是大多數學校存在的一個現象。從近幾年發生的校園安全事故當中,可以發現許多事故原本都是可以有效避免的,但往往由于師生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應的安全防范意識,未能及時感知到事故的發生,錯過了杜絕事故發生的絕佳時機。安全防范意識的缺乏,降低了教師以及學生對危險的感知度,對于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有著嚴重的阻礙作用。安全意識的缺乏,一方面,體現在師生在保護自身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方面,缺乏相應的防范意識,比如,在人流量大的食堂打飯時,將錢包放在顯眼處,容易引起小偷的注意,而且方便小偷得手;另一方面,由于教師自身安全防范意識的缺乏,導致班級安全防范措施的知識講解較少,學生本身對于安全事故的了解不足,在生活中容易引發安全事故,比如,和同學在樓梯間打鬧,這就是安全知R缺乏的表現。
2.學校重視度不夠。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不少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缺乏足夠的重視。學校重視度不夠,對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極為不利。一方面,在建設學校設施的過程中,學校不注重其安全性,部分存在危險的設施仍舊放置于校園當中,對學生的人身安全產生一定的隱患;另一方面,重視度不夠,在開展教學活動中,不注重安全防范知識的教育,導致教師與學生缺乏相應的安全防范意識與知識,在日常生活中缺乏足夠的安全防范意識。
3.缺乏建立健全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一項工作得以順利實施,需要一套良好的制度進行相應的指導?,F階段,不少學校并未建立健全相應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較為隨意,沒有形成較好的體系,導致學校在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沒有重視該重視的地方,工作重心沒有放到位。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是開展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應制度的存在是指導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所在。
4.缺乏相應的安保設施及人員。在開展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安保設施及安保人員的存在是極為重要的。目前,大部分學校缺乏足夠的安保設施,在學校內部及周圍,未安裝足夠的監控設施,不能及時做到有效監控校園環境;同時,在校園內部,滅火器等常規的滅火裝置未能得到及時的檢修,許多裝置成為擺設。校園內安保人員的存在是保障校園安全的關鍵因素,一個有紀律有組織的安保隊伍能夠極其有效的對學校環境進行監督,及時排除危險因素,保障校園環境安全。
二、如何做好相應的預防工作
時代的發展,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在知識和技術的支持下,有了極大的進步,校園安全事故雖很難杜絕其發生,但是在采取足夠的防范措施之后,就能及時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率,切實保障校園環境安全,保障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為了更好的開展相應的防范工作,應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應大力開展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為了更好的開展安全防范工作,學校應大力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加強全校師生的安全防范知識,同時,營造一種良好的校園氛圍,促進師生安全防范意識的提高。學校不僅需要重視加強師生的安全知識教育,還要將具體的實施措施落實到位,制定相應的教學目標,盡力促進目標的達成。不管是教師還是學生自身,應明確安全防范意識的重要性,將所學知識靈活加以運用,在日常生活中具備足夠的防范心理,尤其是當自己處于一個人流量較大或者校園內較為偏僻的地方時,應具備足夠的警惕心理。同時,學生自身在和同學交流相處的過程中,應該具備一顆寬容的心態,不要因為一點小事就和同學打架,沒有什么事情是解決不了的,同學之間的情誼難能可貴,在和同學、老師相處的過程中,應時常懷有一顆感恩之心。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在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學校管理層應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學習相應的管理知識,同時,借鑒其他學校的管理制度,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適合學校發展、科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存在,主要為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了一套相應的規范,規范的存在能夠及時有效的指導工作的開展方向,同時,及時反饋工作效果,便于管理層及時了解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開展的狀態,為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另一層保障。
3.建立一支強大的安保隊伍。安保隊伍是保障學校安全的中堅力量。學校應竭盡全力建立一支強大的安保隊伍,在招聘、培訓、管理等環節下足功夫,努力提升安保隊伍的整體洞察能力以及面對突發事故的靈活應變能力。一支強大的安保隊伍不僅講究戰斗力的大小,而且極為注重團隊的凝聚力,因此,學校在管理安保隊伍的過程中,應注重其凝聚力的培養,同時,給予安保隊伍足夠的物質和人身保障,為安保人員的工作提供足夠的物質和精神保障。
三、結語
綜上所述,校園內學生之間的打架、公物遭到損壞等都是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沒有做到位的表現,一直以來,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是校園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文章主要分析現階段學校在開展安全管理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的存在,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以期能夠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切實保障校園環境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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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世剛.基于B/S結構開發的校園安全管理系統[D].重慶大學,2007:21-23.
作者簡介:
學校安全管理措施范文4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安全發展的觀念,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緊緊圍繞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的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學安全、消防安全等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全體師生創設良好的校園安全環境,努力保障學校教育事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工作
1、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各教學班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經常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讓“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們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為是安全的,哪些行為是不安全的,達到他們行為的規范化。任課教師,不管是什么課(包括室內室外課),都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要堅守崗位,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實驗,教師實驗要規范,把安全問題考慮周全。
經常利用集中學習時間,認真組織全體教師、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學習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常見事故的預防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及用水、用火、用電等安全等安全知識。要加強對職工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崗位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和保護能力。每學期要組織全體學生開展一次緊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練,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不斷完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安排后勤人員和督促相關人員排除。
牢固確立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的意識。把學校安全管理列入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議題,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及時處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逐級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不斷完善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部門、教職員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實獎懲措施。制定和完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及時上報并協助查處各類事故,認真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過”事
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要求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措施范文5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⒐ず?,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 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 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費使用堅持??顚S谩⒔y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學校安全管理措施范文6
一、農村小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1.安全意識較為淡薄
貴州農村地區的外出務工人口逐漸增多,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成為農村人口的主體。由于老人的觀念相對落后,而孩子的意識也相對薄弱,二者在安全意識上較為欠缺,不具備足夠的安全知識應對意外事故,不利于農村小學生的安全成長。農村小學60%以上的學生都是留守兒童。父母不在身邊,照管學生的親戚相對溺愛孩子,孩子有不安全行為或進行危險游戲的時候,沒有進行正確的安全教育和引導;很多農民安全意識相對淡漠,安全知識缺乏,認識不到不安全行為帶來的損失和傷害,學生受家長和監護人潛移默化的作用和影響,安全意識也就減弱。而整個社會亦沒有形成關注學校安全、關注未成年人安全的良好氛圍。農村小學一般都在鄉村公路邊上,機動車輛的行駛對學生構成安全威脅,而多數學校門口的公路都沒有斑馬線和減速帶,接送學生的車輛也多是兩輪和三輪;2010年初的一系列針對兒童、教師的惡性傷害事件更是血的教訓。
2.缺乏安全管理機制
貴州農村地區的小學在師資、教學軟硬件條件上明顯遜于主要城市。大多數農村小學缺乏安全管理機制,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大多身兼數職,兼顧著學科教學工作。同時,在安全教育方面的經費投入較少,沒有科學的管理制度作為支撐,導致小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明顯的漏洞。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學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因而需要全校每一個師生員工的共同參與,但由于學校的主要工作是教育教學工作,且由于農村學校普遍師資緊缺,教學任務繁重,一部分領導和教師因此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有的職責不明,出現問題時互相推諉責任;有的有責任,無落實;有的存有僥幸心理、厭倦情緒甚至出現疏忽的現象,因此時有或大或小的安全事故發生,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
3.安全教育缺乏創新
現階段,在貴州農村地區,大多數小學的安全教育工作仍然停留在單一說教上,教學內容空洞,教學活動缺乏實效性,教學形式單一,難以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教育效果不夠理想。在開展安全教育工作中,學校忽視對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的培養,致使農村小學生意外事故的發生率持續升高,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同時,在自我保護方面,學校疏于教育和引導,致使一些離家出走、被拐賣等情況時有發生。此外,在安全教育方面,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難以很好的契合,導致安全教育網絡存在漏洞,發生“斷鏈”現象。
二、解決農村小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問題的有效措施
1.加強宣傳推廣,提高安全意識
在農村小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中,需要W校、家庭與社會的共同努力,進而形成一個系統、全面的安全管理網絡。學??梢噪A段性的組織開展家長會,積極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交流,提高學生家長的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在校教職工參與安全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其對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實際問題解決能力。同時,學校還需要充分利用環境的營造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發揮出環境育人的優勢和作用。例如,學??梢栽谛iT口設置安全標語,提醒小學生注意道路安全,也可以在樓道墻壁上張貼安全宣傳圖片,通過生動、鮮明的校園板報營造安全文化氛圍,利用廣播、橫幅等宣傳安全教育。召開班主任工作會,布署落實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安排,針對不同年齡的兒童,有針對性地安排各類活動。使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培養兒童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事故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和校園財產安全。每班開展有關安全知識的主題活動,每位老師精心準備,有防火、防震,又有外出的交通安全,內容涉及安全教育的方方面面,并過生動的活動設計、情景表演和觀看安全教育視頻等一些手段,讓孩子們懂得如何來保護預防自身的安全。使孩子們的安全知識得到極大的提高。組織一次安全演練。進一步加強了教師和兒童對突發安全事故的應變能力,有效增強了安全防范意識,提高了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并組織全體師生開展了疏散演練活動。
2.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加強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安全管理是保證農村小學生安全成長的重要措施,學校可以建立意外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防控和應對措施。同時,確定安全事故報告要求,促使上級安全報告制度得到優化和完善。通過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促使安全管理工作由過去的“人治”變為“法治”,發揮出制度規范的約束作用,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發生。
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首先是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使中小學校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發生安全事故時有認責明確。要實行科學的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真正發揮作用。特別是對中小學校危房、食物安全、活動安全、消防安全等的管理,不僅要找出管理的薄弱環節,采取措施強化管理、常抓不放,還要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前的預防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其次要完善目前的安全措施,更新安全設備,很多中小學校因為經費短缺、管理不重視等原因,安全措施不完善,設備落后,根本無法滿足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對的需要。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加大對安全設備、器械的投入,確保在事故發生以后可以滿足救災的需求。最后,學校要加強組織和領導,形成一個完善的安全管理W絡系統,在應對日常的安全管理、安全隱患、安全事故時可以有效的開展工作,把傷害減到最小,把損失降到最低。
3.創新安全教育,促使全員參加
農村小學應當在安全教育方面加大力度,在時間、形式等方面提供充分保障,保證安全教育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組織開展專門的安全教育活動,促使學生掌握常規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例如,貴州某小學利用每周三下午的自習課時間組織開展安全知識與技能課程,通過專門的課程教學使小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了解各類交通安全標識,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識,使學生形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學校還可以在課程教學中增加一些日常行為規范的內容,培養學生的秩序意識、規則意識、安全意識等,在生活中不要輕信陌生人,通過安全知識講座和競賽活動促使全員參加。
綜上所述,對貴州農村地區小學生安全管理問題進行分析可知,貴州農村地區小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中較為明顯的問題是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安全管理機制、安全教育缺乏創新,對此,為了保證貴州農村地區小學生能夠安全健康的成長,就應當以制度機制為保障,以教育宣傳為載體,加強貴州農村地區群眾的安全意識,打造多層次、全覆蓋的小學生安全管理網絡體系。
參考文獻:
[1]葉代剛.小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途徑分析[J].新課程?上旬,2016(02):19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