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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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一、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需進出校園時,須持行駛證到學校安保處登記,辦理《幸福街小學車輛出入證》,出入校園時將此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以便查驗。

二、經常開車上下班的教職工可申請長期固定停車位,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區停放,不得隨意停放。

三、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在校園內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四、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摩托車在校內禁止搭人。校內禁鳴喇叭。

五、對違反協議經警告不改的車主,學校將收回《車輛出入證》,拒絕該車入校。

六、教師開車進出校園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教師個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一、加強宣傳,努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教育部門要通過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設置交通安全宣傳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資料片等形式,定期對學生、兒童和接送車輛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切實引導學生家長使用合法營運車輛接送子女上(放)學。

二、定期排查,及時消除學生用車安全隱患

公安部門要定期對區屬學校和幼兒園自備、承租的學生用車及其駕駛人進行拉網式排查,切實查找交通安全隱患。對車況破舊、安全技術狀況不符合要求的學生用車一律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客車以外的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和隱患未消除的車輛一律不準接送學生;對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三年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不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駕駛經歷,以及受過刑事處罰的駕駛人,一律取消學生用車駕駛資格。

三、嚴格路查,不斷規范學生用車運行秩序

交通、建設部門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的建議,及時在學校門口設置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部門要定期對學生用車通行道路進行安全檢查,切實加大對學生用車通行路段和學校周邊道路的管控力度;嚴格查處學生用車超員、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使用報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等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公安、教育、交通和城管等部門要有重點地聯手打擊校園周邊的“黑車”、“摩的”等非法營運車輛。

四、目標管理,切實完善學生乘車管理的責任體系

教育部門要將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評體系,并督促區屬學校和幼兒園及時將自備、承租的學生用車,以及駕駛人等情況報當地政府、交巡警中隊備案。公安部門要及時與學生用車駕駛人及租賃單位逐車逐人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并對學生用車及其駕駛人建立檔案、落實責任民警進行管理。對于乘坐合法營運機動車輛上(放)學的學生,學校要安排值班老師在指定??奎c接(送)學生乘(下)車,并督促學生家長在固定??奎c接送子女乘(下)車;學生上(放)學途中所乘車輛駕駛人及車主,要切實負起營運期間的交通安全責任。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以全面綜治維穩工作會議精神為依

據,圍繞建設“平安長嶺”“法制長嶺”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求實維護學校及校園周邊的安全穩定,為師生的學習生活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目標。

本次專項智力活動的整體目標是: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環境明顯

改觀,師生的安全感明顯增強,建立起維護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秩序的長效機制。

(一)、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秩序明顯改善。影響學校及師生的各類隱患基本消除,不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顯減少。

(二)、妨害學校教學生活秩序,影響師生身心健康的經營場所、活動商販、違章建筑等各類隱患得到徹底清除和整治。

(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責任制成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組織,并成立了校保安隊,新制定了保衛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使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分五個階段進行(5月4日----6月30日)

(一)、組織部署階段(5月5日到5月7日)

學校成立領導小組,召開會議部署工作任務,制定實施方案。

(二)、排查摸底階段(5月8日到5月15日)

對學校周邊的各類安全隱患開展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對排查來的問題,進行梳理歸納總結上報,為下步工作打好基礎。

(三)、集中整治階段(5月16日到5月30日)

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配足配強校園保衛人員,要健全門衛制度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外來人員進校盤查驗證登記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管理器具入校園;要完善校園安防設施,在學校門口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探頭,與110報警系統聯網,確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機關能快速反應;要在上學、放學時間安排當日帶班領導、教師和保安到校門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導、護衛學生進出校門;高峰期間要能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員采取妥當措施處置;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強對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師生、有劣跡學生、不安分學生排查管控;加強舍務管理,建立健全舍務教師工作責任,保衛好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守制度,并重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關的預案,并加強演練,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將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堅決杜絕教師亂辦輔導班現象;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強師生消防知識教育,經常對學生宿舍、食堂等人員集中場所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防止火災。全體教師及領導應行動起來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及時消除各類不安全隱患。

(四)、檢查驗收階段(5月31日到6月10日)

迎接縣綜治委、縣委、縣政府、教育局對專項智力活動開展情況的驗收工作,納入年終綜治考評。

(五)、鞏固提高階段(6月11日到6月30日)

對前四個階段的工作進行“回頭看”力爭各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要進一步總結完善維護校園安全的領導機制,工作機制,監督機制,考核評估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校園及周邊長治久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

這次專項治理行動作為維護人民群眾切實利益的大事抓緊抓

好,真正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起來,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全力維護學校安全穩定。

(二)、真抓實干

對影響學校及其周邊安全的突出問題要采取超常規措施,一次性解決到位。對師生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掛牌督辦,限期解決,務求實效,讓廣大師生和人民群眾切實滿意。

(三)、齊抓共管

根據各自職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構筑社會、家庭、部門聯動格局,實現統一行動、聯合整治。

(四)、落實責任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一、指導思想

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為抓手,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工作思路,進一步鞏固“政府統一領導,公安、交通部門主抓,安監部門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預防綜合機制,進一步認真開展有針對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系統、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最大限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努力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現根據《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紀要》(〔〕89號)要求,今年下半年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要突出六個重點: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點區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標準化建設步伐,全面落實交通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三要突出重點車輛(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的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六要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通過綜合整治,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并比去年明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重有所下降,嚴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惡通事故,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本轄區本單位實際及工作職責,深入研判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剖析當前影響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問題,主動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和對策措施,明確整治目標,細化實施方案,落實措施要求,確保整治工作落實。

(二)組織實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重點區域、行業(領域)監管,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分類函告、限時申報階段和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嚴格落實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進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綜合機制,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三)考核驗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會組織市直有關單位對我縣開展綜合整治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全面總結,分析存在問題,明確改進措施,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分工

各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應急救援裝備、事故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有關部門要定期對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隱患,必要時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有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和鄉鎮交通安全委員會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對各級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辦給予必要的人員和經費保障。

安監部門要指導、協調和檢查、督促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督促相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協調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門要針對省道、縣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特點,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積極聯合司法、教育、新聞主管等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車管、駕管、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等窗口開展陣地宣傳教育工作,強化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守法意識,消除交通事故隱患。嚴把車輛報牌關、機動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加強車、駕管業務工作的管理,監督機動車檢測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組織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議上報政府并配合開展隱患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營運車輛違法違規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客運企業公布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嚴重違法的運輸企業和客運車輛名單。

交通運輸、公路部門要加大對有關道路交通客、貨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嚴格審查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條件、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加大對公路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設項目業主和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公路建設項目概算,落實公路建設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按照職責開展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的隱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農村公路安全防護設施;組織有關部門查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無牌、無證、報廢等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為;加強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按規定實施培訓,負責汽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工作,嚴把營運駕駛員準入關。

住建部門要加強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管理,確保施工運輸生產安全。要督促城區道路交通建設項目業主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城區道路建設項目概算,按照“三同時”要求有效落實城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城區道路建設、養護工作,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組織職責范圍內城區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整治。

住建部門要加強公共交通運輸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運輸企業落實公交汽車安全設施配備。督促公共交通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鼓勵、引導公共交通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衛星定位系統。

教育部門要監督指導各類學校落實校區道路、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相關安全防范措施;指導督促各類學校校區內的道路交通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師生員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安全出行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車檔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監督管理,打擊各類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非法、違法行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和檢驗資格許可,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校準,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所需的檢測設備依法實施計量檢定。

財政部門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監管必需的工作經費。

司法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

新聞主管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實效,縣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適時對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對整治期間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安監局、公安局、交運局、住建局、教育局、財政局、司法局、廣電局、旅游局、衛生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公路分局、農機站、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技術監督局等單位為成員,專項工作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日常事務。綜合整治工作由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具體實施。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進一步細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突出重點區域的整治,明確整治方向??h政府決定對今年來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發生比例較大的鄉鎮及路段進行重點整治;對問題較多、監管較為薄弱的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實行重點整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超常規的辦法、創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死亡率降下來。

(三)突出主體責任,落實整治任務??瓦\、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狠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面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加強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考評細則》、函告單、達標時限等文件送達每一家道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務必做到一家不漏;要嚴格督促客運、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認真做好“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交通運輸、交警、安監部門要全面排查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以及駕駛人從業資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跟蹤督促落實整改。要對2010年以來發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道路運輸企業,實行掛牌督辦,要堅決采取限期整頓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應的經營范圍等處罰措施;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安全管理混亂的,責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點車輛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動的謀劃和組織實施,集中整治重點車輛(私家車、摩托車、校車、土方車)安全隱患和各類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繼續抓好道路客運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切實加強客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嚴厲打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區域性統一行動。堅持依法嚴管,集中力量加強客運班線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查超員超速、酒駕醉駕、無牌無證、疲勞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教育等部門強化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適時組織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從嚴查處校園周邊機動車輛亂停放、亂調頭、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亂鳴喇叭、人行過街橫道不讓行人、“黑校車”接送學生、攤點占道經營以及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超員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教育部門要嚴查“黑校車”,加強對校車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車交通事故。特別是要大力開展對農村及山區接送學生的非法校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p>

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有針對性地從嚴整治二輪摩托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超載、超速行駛、闖紅燈、酒后駕車、不按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或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二輪摩托車(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蓬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有效扭轉摩托車交通事故多發態勢。

公安交警、行政執法、住建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建筑廢土管理規定的通知》(政文〔〕131號),由住建局牽頭,各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運載沙、土、石及建設渣土、垃圾的車輛和攪拌工程車輛的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從嚴查處報廢車輛等不合格車輛上路、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行為,依法查處遺灑、飄散載運物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嚴查、嚴管、嚴懲、嚴治的方針,著力打擊整治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整治期間,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要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即依法應當拘留的一律拘留,應當吊銷的一律吊銷,應當暫扣證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暫扣,應當扣留車輛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對省、市兩級確定的8處事故隱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隱患,各有關單位務必從關心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關愛生命的角度出發,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在財政上要確保資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務必在年底前保質保量全部整改完畢。對今后排查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都要分級掛牌督辦,并形成機制。要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嚴格落實道路工程建設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督促建設單位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費用納入道路建設項目概算,并作為道路工程驗收的必備條件,未經驗收不得交付使用;對已通車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及監控設施的道路,要健全該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并盡快明確和實施安全及監控設施的建設計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號)和公路隱患路段排查有關督辦標準要求,對本轄區內的隱患路段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路段,要按部門分類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落實資金來源,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實施單位和驗收單位責任,并逐一建立檔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路段要納入地方政府掛牌督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對道路的安全防護,將“安保工程”延伸至農村的縣、鄉、村公路,加快對急彎、陡坡、臨水、臨崖及長下坡等路段安防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墻等相關安全防護設施的工程建設。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和安全監控,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導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設施養護或管理部門設置標志;要進一步對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線進行排查與完善,清理整治不規范的標志標線,推動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交運局要把整治駕校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制定一套嚴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嚴格組織考評,嚴格實行末位淘汰制,逐年減少駕校數量,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

(七)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對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駛要求的車輛要堅決卡在關口外,從本月起,每個路口由高速交警與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分別派人進行聯防聯動,24小時值守,嚴把車輛上路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強化路面勤務管理,嚴查高速公路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技術手段的作用,實行全方位實時監控,即時糾正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震懾超速等違法行為。

(八)突出宣傳造勢,營造整治氛圍。一要充分發揮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綜合整治動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樹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氛圍。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車站、學校、景區景點、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各單位醒目位置懸掛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利用LED顯示屏、公交車車內廣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規知識。三要建立健全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與“文明單位”評選掛鉤機制以及公務用車、公職人員嚴重道路交通違法抄告制度,震懾違法行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教育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教育計劃;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開辟專題專欄宣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運輸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農機部門要認真開展“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公安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化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逐步引向深入。

(九)進一步強化客運車輛駕駛人的日常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監管行業從事道路交通運輸客運駕駛人的管理和監督,督促相關企業進一步完善對客運車輛駕駛人的聘用、體檢、學習、培訓、離崗、獎懲、解聘等管理辦法。公安交警部門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尤其是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車駕駛證的,要嚴把考試關、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把關不嚴、違規辦理駕駛證等行為。要建立數據平臺、提供便捷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客貨運輸企業及機動車、駕駛人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檔案,利用手機信息平臺,為客貨運駕駛人提供臨時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況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況通報等相關信息服務,增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遵章守法意識。交通運輸、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駕駛人(含農機駕駛人)、教練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資質和培訓質量的監管,嚴把機動車教練員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發證關,規范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經營行為,嚴厲查處無培訓許可證件經營、租賃經營、掛靠經營等非法經營行為,促進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嚴重違法的客運駕駛人,對存在超員20%以上、超速5O%以上、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酒后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客運駕駛人,公安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直至吊銷其駕駛證,并抄告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及時注銷其從業資格,通報并責令相關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予以解聘或調整崗位等處理。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人員“不適崗名單”公布制度》、《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管理制度》、《市道路運輸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考核辦法》要求,從源頭上把好運輸安全生產關,從機制上建立營運駕駛員進入和退出機制,健全從業人員的動態管理。凡新招聘的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都應進行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含應急操作技能)考核,經檢測考核合格后企業要再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同時,客運、公交企業要根據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報告提示駕駛人員的注意事項和技術考核的綜合評定意見,對駕駛人員操作技能和應變能力差異進行分類,根據駕駛人員的差異分門別類建立檔案,按照駕駛人的安全、技術、應變能力差異,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提高駕駛人員的整體素質。

(十)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站場整治。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把道路運輸企業和客運站經營資質關,對所有客運企業、貨運企業、危貨企業、客運場站經營資質條件進行全面審查,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按規定投保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的,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許可機關按照相關規定責令停業或吊銷其相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嚴格實行掛牌督辦制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客運站安全源頭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臺帳,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規定配置安檢儀,由專人負責并做好檢查臺帳記錄。嚴格“兩部一局”規定,對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三級及以下的公路,嚴禁班車夜間發車。堅決做到道路路況不明的、車輛狀況不好及已出現及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不發班。站場合理設置消防栓和適用于撲滅汽油、柴油、燃氣等易燃物質燃燒的消防設施。安全出口要設置通用標志及照明設施,安排專人現場調度指揮,疏導營運客車進出站場停車、發車,保障旅客上下車通道安全暢通。公安、交運、安監、質監部門要對客運車輛的定期檢查情況、安全技術狀況、GPS系統安裝使用情況和安全設施配備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凡逾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交強險過期,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非法改裝、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關鍵詞:幼兒 戶外活動 安全 預防措施

幼兒是祖國的花朵,是國家未來發展的中流砥柱,其安全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所以作為幼兒生活學習的集中場所,幼兒園應該加強幼兒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并采取相應措施。[1]

一、幼兒安全教育的內容

對于三歲前的幼兒應該照顧到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特征,根據心理學家皮亞杰的兒童認知發展階段理論,這一階段的兒童正處于感知運動階段或剛剛完成這一階段正向下一階段過度的時期,自我意識還不夠強烈。針對這一特征,其安全教育內容通常有避免單獨行動、遇到緊急情況應該求救、不在獨處時和陌生人說話、不將硬幣、螺絲等放入口中。

三歲后到學前階段的兒童處于教育心理學中的前運算階段,其特征是主要靠表面現象進行思維,沒有邏輯推導能力。針對這一特征,教師可以示范某些自救動作或逃生措施,讓學生模仿,或者讓其熟記家長姓名、聯系方式、家庭住址,并教會其“120”、“119”、“110”等報警方式,或者簡單的燙傷、燒傷、出血等正確的處理方式。對于較大的兒童,教師可以指導其簡單的應急避險常識,如下雨天不能放風箏、打雷閃電時不能接打電話、正確識別安全出口標志等。[2]

二、幼兒戶外活動中發生安全問題的原因

1.基礎設施和管理不合理

部分幼兒園的基礎設施陳舊、落后,房屋建筑不合理,物品放置不規范,安全防護措施還不成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例如幼兒園戶外活動的場地較小,容易引起推擠現象,樓梯較窄,易發生踩踏事件,滑滑梯、秋千等戶外活動設施放置的地面較硬等。另外,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不夠強烈,沒有很好地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例如門衛處管理混亂,校內和校外人員隨意進出,門口“來客請登記”字樣無人執行;校園接送制度不合理,部分教師在沒有核實接人者信息的情況下,僅憑一面之詞就讓其領走幼兒;學生餐廳衛生管理制度不嚴格,對于過期食物的排查力度不夠,容易引起師生腹瀉、食物中毒等不良后果。

2.兒童的年齡特點

由于幼兒處于身心發展的關鍵時期,這一階段的幼兒特征是各方面發展還不成熟,動作協調性不好,好奇心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夠,事情預見性較差,所以很容易出現安全事故。例如經常在公眾場合看見幼兒在家長能力范圍外奔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理會旁邊的人或機動車;部分兒童由于好奇心驅使,會對發光發熱的事物感興趣,導致隨意觸摸燈光、電源、熱水等危險物品;部分兒童出現吞食硬幣、紐扣等現象,原因是只想試試有什么后果。針對以上種種現象,教師應該抓住兒童的年齡特點,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教育。

三、幼兒戶外活動中發生安全問題的預防措施

1.創造安全的戶外環境

對于幼兒戶外活動場所、基礎設施等多加考量,只有確保足夠的安全性后才能投入幼兒的使用。對于某些事故高發場地或設施,盡量遠離,或者在教師指導下接觸,必要時還應該提醒幼兒注意事項。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針對某些事故多發的學校,校方應該及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完善管理工作,并貫穿于培訓、檢查、整改、總結等各個環節。除此之外,將制定的每項制度都落實到具體個人和崗位,只有每個人都樹立主人翁意識時,才能將幼兒的安全管理工作視為己任,現有的管理制度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另外,還可以加大監督力度,采取不定時抽查和暗訪的措施進行監督,對每一位相關人員建立安全檢查檔案,記錄并總結其工作進展和建議意見,從各個層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促進其系統化、規范化、科學化發展。

3.適時進行安全教育

對于幼兒來講,教師的再三強調往往不及一個游戲更能使其印象深刻,所以根據這一點,教師應該將安全教育與游戲結合起來,潛移默化地加強兒童的安全意識。例如可以通過經典游戲“你來比劃我來猜”進行簡單安全標語的記憶,通過“老鷹捉小雞”游戲中部分同學的不正確姿勢或有安全隱患的動作來提醒并及時指導其正確做法等。除此之外,可以適時組織幼兒觀看消防人員或交警的實地演練視頻,增強其模仿力和安全意識。

四、結語

綜上所述,幼兒戶外活動中出現安全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基礎設施和管理不合理以及兒童的年齡特點所致,針對這種現象,其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創造安全的戶外環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適時進行安全教育這三方面,只有這樣才能照顧到兒童的人身安全,促進其更加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多樣化;每班每周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如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會操、軍訓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并與協辦部門負責人共同商定。

5、對軍訓的場地應事先考察,確保學生軍訓安全進行。

6、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7、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軍訓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均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外出活動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湖,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室、微機室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七)護校隊安全管理制度

1、護校隊在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防范、巡查、守護等工作和案件、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護工作。

2、平時負責對校內的日、夜巡邏,節假日搞好護校工作。

3、不定期的對校內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4、注意發現隱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議,協助校長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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