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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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的計稅依據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1

除了法律規定的可以免征車船稅的情況,一般汽車都是要交車船稅的。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法律依據】

根據《車船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繳納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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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2

(一)財產課稅體系的比較

廣義地看,世界各國對財產的課稅主要分為三大體系,一是對轉讓財產的交易行為征稅,多以流轉額為計稅依據,一般以營業稅、轉讓稅、登記稅、印花稅或增值稅等形式,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二是對占有、使用財產進行課稅,多以財產評估價值為計稅依據,分為對全部財產征稅(一般財產稅)和對個別財產征稅(如土地稅,房屋稅、房地產稅),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三是對轉讓財產的收益征稅,如土地增值稅,多采用累進稅率。

(二)財產稅比重的比較

據OECD組織資料顯示,發達國家財產稅收入占地方稅收入總額比例較高,美國占80%,加拿大占84.5%,英國占93%,澳大利亞則高達99.6%。由于財產稅征收金額較大、權數較重,從而形成了“多征稅、多提供公共服務、稅源多增加”的良性循環機制,使其在地方經濟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調節作用。發展中國家財產稅占地方稅收入比重較低,但多把財產稅劃歸地方收入。亞洲國家的一些大城市房地產稅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一般在23%~54%之間。由此可見,世界各國財產稅在地方稅中都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地方財力的重要來源。

(三)財產稅制要素的比較

1、課稅主體。轉讓財產交易行為的課稅主體多數以賣方為納稅人;也有以買方為納稅人,主要是設置不動產或房地產購置稅的國家,如韓國、日本等。世界各國對轉讓、占有和使用財產的課稅,納稅人一般是產權所有者或使用者。

2、課稅對象和稅基。對世界上多數國家來說,財產稅最主要的課稅對象是房屋和土地,但在具體征稅對象和稅基上又各有區別。有的國家單獨對房屋、土地課稅,計稅依據是財產的資本市場價值或評估價值或其年租金。各國征收財產稅的房屋范圍不盡一致:如加拿大、印尼、美國、瑞典都將土地和建筑物的資本價值納入稅基;但瑞典只有住宅用地和住宅樓繳納財產稅,剔除了商業財產;英國對包括樓房、平房、公寓、活動房屋和可供居住用的船只等,以其估定價值為計稅依據征稅;有的國家將土地、房屋并入其他財產一起課稅。如日本將原來分開征收的地租稅、房屋稅,船舶稅、鐵路稅等財產稅稅種合并征收固定資產稅。其中對房屋課稅的納稅人是房屋的所有者,課稅對象包括納稅人擁有的一切房屋,計稅基礎是房屋的估定價值;巴西的土地稅分為農村土地稅和城市財產稅,前者的課稅對象是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城鎮土地不在應稅范圍內,計稅標準按土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比率分為三類計征,后者的課稅對象是城市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計稅依據是應稅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評估價值。

3、稅率。比較廣泛使用比例稅率,在對財產轉讓收益和流轉額課稅時也采用累進稅率,僅有個別國家采用定額稅率。稅率可由中央政府法定,也可由地方政府根據受益人的預算需要和預算周期確定。如美國、加拿大,稅率的確定一般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較高一級政府只對其設限制規定。而丹麥、法國和日本,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征收的稅率都規定了固定限額或最高額。

4、起征點和減免稅優惠。一些國家或地區在稅收管轄權內,對財產課稅制定有起征點,如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對低于14萬元的財產價值不征稅,日本對土地占有稅也規定了免征額,確定了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規劃稅的最低起征點。同時各國對農業用地給予不同程度的減免稅。荷蘭、英國、澳大利亞和瑞典農業用地全部不計入稅基。法國對農場建筑實行免稅,其他許多國家都通過特殊估價和征稅措施給農業提供稅收優惠待遇,如日本對城區的農業用地按其估算價值的一半進行征稅;國際上對林地一般都提供免稅待遇。如智利、法國都給林地提供了免稅照顧。

二、我國財產稅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采用的是個別財產稅,主要稅種有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有人也把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包括進去。

我國的財產稅制在以下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一是財產課稅范圍窄、稅種少,收入規模小。據統計,全國財產稅收入約占稅收總收入的2.04%,約占地方稅收入的4.12%。據四川省及成都市“九五”期間的統計,財產各稅占全部地方稅收的比重約5%~6%。由于所占比重過低,導致其職能弱化,難于充分發揮調節功能作用;二是內外兩套財產稅制,既增加了征管難度,又不符合世貿組織要求的統一、公平、公正的原則;三是計稅依據不合理、不規范;四是財產評估制度、財產登記制度和財產稅收政策不健全,稅收征管不嚴,部門協作配合不夠,稅款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五是個別稅種設置重疊,稅基交叉,存在重復征稅之嫌。

三、國際財產稅制借鑒

(一)稅種設置覆蓋面廣、征收范圍寬。目前,各國的財產稅覆蓋了財產的轉讓、占有、使用和收益各環節,體現了稅制調節課稅對象價值運動全過程的客觀要求。征收范圍較寬,不僅僅局限于城鎮房地產,而且也包括農村、農場建筑物和土地。遺產稅和贈與稅廣泛受到各國重視。

(二)各國普遍建立以市場價值(又稱改良資本價值)或評估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以價值為核心能夠準確反映真實的稅基,隨經濟的發展帶動稅基的提高進而穩步提高財產稅收入;同時,也可以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

(三)稅率設計以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居多。對財產轉讓、占有、使用環節多采用比例稅率,對收益和所得環節多采用累進稅率,但這不是絕對的,各國根據各自的經濟、文化背景設計各具特色的稅率制度;各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稅率仍將以超額累進稅率為主,但級次表現出減少趨勢。

(四)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建立了規范而嚴密的財產登記和系統、完整的財產評估制度。這是財產稅課稅的基礎,但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比較有較大的差距。

(五)建立內外統一的財產稅制。

四、改革財產稅制的建議

(一)合理設置稅種,增加稅種覆蓋面

1、合并、統一房地產稅制,設立房地產稅。合并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三個稅種,設立統一的房地產稅。一方面體現了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另一方面符合簡化稅制、便于征管和降低征收成本的國際通行做法。而且城鎮土地使用稅本身屬于財產稅而非資源稅,“房依地存、地隨房走”,房屋和土地的規劃、評估緊密相連,城鎮土地的國家所有不影響三稅的合并和統一;且房價的上漲多半緣于地價的上漲,三稅統一有可行的理論基礎。

2、合并內外兩套車船稅稅制。對凡在我國境內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不論車船是否被使用以及使用的頻率如何,均應繳納車船稅。

3、適時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在遺產稅和贈與稅的開征上,一是要科學地選擇稅制模式。基于我國遺產繼承人可自行分割交接財產,公民的納稅意識不強等實際情況,宜選擇美國等實行的總遺產稅制和總贈與稅制。即對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征收遺產稅,對贈與人的財產征收贈與稅。二是科學確定征稅對象、范圍及征管程序。參照國際慣例,課稅對象范圍應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以超額累進稅率并規定適當的起征點,合理確定扣除項目,如設喪葬費用扣除,遺產管理費用扣除、債務扣除、捐贈扣除、合理負擔費用扣除等。最后,制定有關部門相互協調配合的征管措施。

(二)擴大財產稅征收范圍

1、擴大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一是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應該擴大到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及房屋。與此同時,相應調整降低農業產出稅負。二是對城鎮居民擁有的房屋征收房地產稅。隨著我國住宅商品化的發展和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擁有的房產不斷增加,已經具備了對私有房產課稅的條件。同時,房屋的折算價值分配逐步向高收入個人傾斜,因而對城鎮居民自用住房課征(比例稅率)財產稅在整體上將產生“累進”效應。在具體征收時,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對人均居住面積設置起征點,對城鎮居民自用房課征比例稅,使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涵蓋全部城鎮土地和房屋的所有人。

2、合理設置房地產稅的稅目。我國房地產稅可下設農村土地使用稅和城鎮房地產稅,前者對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田、地、山、蕩占地課征,后者主要對城鎮企業和個人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物課征。城郊結合部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的處理可借鑒巴西的做法,即確定土地是否屬于城市房地產稅的課稅范圍,一是看其是否作為農用,二是在土地的1.5英里范圍內至少有以下設施中的兩項:人行道、自來水主線、排污設施、街燈、公共學校。如土地不作為農用,又符合第二項要求,就應該視為城市土地。

(三)建立以市場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科學確定財產稅的計稅依據

1、調整房地產稅計稅依據。從國際上看,財產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年度租金價值,改良資本價值(市場評估價值)、未改良資本價值和占用面積。改良資本價值制度的計稅依據是土地和房產的完全市場價值,更符合“量能納稅”原則。此外,該計稅依據具有“交易證據多、便于誠信納稅,收入富有彈性”的特點,是各國的房地產稅趨于采用該計稅依據的重要因素。當然,這需要相應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房地產評價方法體系和房地產評估制度。

2、調整車船稅計稅依據。作為世界通行的財產稅的計稅依據主要有兩種:一是依車船原值作一定比例的扣除;二是依車船的市場價值,即評估值。從理論上講,后者更科學,但是考慮到市場和評估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工作量和征收成本,現階段可采用前者作為計稅依據。至于扣除比例中央可規定一個幅度范圍,各地方政府視本地實際情況在此范圍內確定具體的扣除比例。另外,對單位價值低于一定標準的車船給予免征照顧。

(四)合理確定各財產稅的稅率

1、合理確定房地產稅的稅率。參照美國、加拿大的做法,在確定稅率的形式和大小時可以賦予地方政府一定幅度范圍(如0.5%~3%)內的自。稅率的確定應反映“寬稅基、低稅率”的稅制改革趨勢。

2、合理確定車船稅稅率。在以車船價值為計稅依據的情況下,改過去的固定稅額為比例稅率,以公平稅賦,比例稅率的大小應該與目前對車船的收費及環保問題統籌考慮。

(五)建立以財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征管運作體系

1、建立以房地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財產評稅制度體系。應建立完善的財產稅評估制度,制定評稅法規和操作規程,設置專門的財產評稅機構,是未來財產稅制發展的基本趨勢。

2、建立與財產登記、評估、稅收征管有關的信息數據庫,運用計算機技術對信息進行搜集、處理、存儲和管理,以獲取有效的財產信息和征管資料。

(六)財產稅的稅收優惠問題

1、取消城鎮居民住房的財產稅優惠。避免對出租住房的歧視,有利于加強對個人私房出租的稅收征管??蓪乙幎藴蕛鹊木用褡》坎扇∑鹫鼽c的辦法予以免稅優惠。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3

海南省車船使用稅施行細則最新版第一條 為了加強車船使用稅的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擁有并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個人),均為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納稅人應當依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繳納車船使用稅。

第三條 車船的適用稅額,依照本細則所附的《海南省機動車輛稅額表》和《海南省船舶稅額表》計算。

第四條 下列車船免納車船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車船(軍隊懸掛地方牌號的車、船按規定征收車船使用稅);

(二)學校、圖書館(室)、文化館(室)、體育館(場)、醫院、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光榮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等由國家財政部門撥給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車船(經費實行自收自支的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車船按規定征收車船使用稅);

(三)農業生產專用的各類拖拉機和其他農用車船;

(四)按有關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船只;

(五)只在本單位范圍內使用,不行駛公共道路、航道和公安或者航政管理部門不頒發行駛證照的車船;

(六)專供上下客貨及存貨用的躉船、浮橋用船;

(七)各種消防車船、灑水車、囚車、警車、防疫車、殯儀車、救護車船、港作車船、垃圾車船、糞車船、義渡船、工程船以及殘疾人員專用的特制車;

(八)五噸以下的非機動貨船;

(九)非機動漁船和載重量十噸以下的機動漁船;

(十)經國家或者本省稅務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免稅的其他車船。

以上免稅車船,如用于出租或者營運,應按規定征收車船使用稅。

第五條 非機動車輛暫緩征收車船使用稅。

第六條 車船使用稅按年征收,一次繳納。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為征收期限。

對逾期未申報納稅的車船,除按稅額補稅外,一律給予納稅人應納稅額一至五倍的罰款;對外市、縣逾期未納稅車船,除給予納稅人應納稅額一至五倍的罰款外,并責令其在五天內回到所在地稅務機關補交稅款和領取車船使用已(免)稅標志。

第七條 納稅人已使用的車船尚未申報登記的,應于本細則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內,據實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登記。

納稅人變更地址、新增加車船、車船產權轉移、增加或者減少車船載重(客)量、變更車船用途,應于上述事項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對新增加車船,當年內按使用月數計算征稅。省外車船在本省各地營運(使用)一年以上未納稅的,按本細則規定繳納車船使用稅。

第八條 汽車、大中型拖拉機的已(免)稅標志一律貼在駕駛室擋風玻璃內的右上角;摩托車的已(免)稅標志貼在油箱的右側;手扶拖拉機已(免)稅標志貼在駕駛室座位的右側。駕駛車船時,應攜帶納稅手冊,以便檢查。

第九條 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經市、縣稅務局批準,酌情給予定期減稅或者免稅。

第十條 車船使用稅的征收管理,除本細則已有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車船使用稅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

第十二條 本細則由省稅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細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車船使用稅的作用是什么1.為地方政府籌集財政資金

開征車船稅能夠將分散在車船人手中的部分資金集中起來,增加地方財源,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

2.有利于車船管理與合理配置

隨著經濟發展,社會擁有車船的數量急劇增加,開征車船稅后購置、使用車船越多應繳納的車船稅越多,促使納稅人加強對自己擁有的車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資源配置合理使用車船。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4

在社會組織結構中,企業是創造經濟財富的基本單位。有效的企業管理能夠保證并促進企業創造更多更好的經濟財富。在企業管理實踐中,納稅是一項重要的事項,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對企業創造的財富的強制分配,將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失。按照經濟人假設的觀點,理性的納稅人都會選擇在合法的前提下盡量少納稅,爭取適用免稅政策是納稅人普遍追求的目標。

長期以來,免稅在我國作為一項減輕納稅人經濟負擔的稅收優惠措施被廣泛運用,也被包括企業在內的納稅人普遍認可。但是,免稅一定是稅收優惠措施嗎?免稅一定能如預期的那樣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嗎?對此,需要進行深入且全面的分析和認識,這對于免稅政策的有效實施和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利益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對免稅的普遍認識

綜觀我國學術界和實務界的普遍共識,免稅一向被當作是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29號)中指出,減免稅是指依據稅收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給予納稅人減稅、免稅;免稅是指免征某一稅種、某一項目的稅款。自2015年8月1日起取代上述國稅發[2005]129號文的《稅收減免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3號)指出,減免稅是指國家對特定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包括稅基式減免、稅率式減免和稅額式減免三類。

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編著的歷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稅法》都把免稅作為各個稅種的優惠措施之一。例如2015年度的教材在企業所得稅法的稅收優惠一節中寫到:稅收優惠是指國家對某一部分特定企業和課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措施。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姜竹、李友元、馬乃云、楊瓊等(2007)認為,稅收優惠通常是作為政府對某些納稅人或某些經濟行為進行支持、鼓勵或照顧的一種手段或措施。減稅和免稅是最常見、最直接的稅收優惠措施,是對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的直接減少;減稅是指對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少征一部分;免稅是指對應納稅額全部免征。林江和溫海瀅(2009)認為,稅收優惠是指國家在稅收方面給予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各種優待的總稱。稅收減免是稅法規定的對某些特殊情況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或特殊調節手段;其中,免稅是全部免除稅收負擔。王瑋(2010)認為,稅收優惠是稅法中對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象給予免除或減輕稅收負擔的待遇。免稅是稅收優惠的形式之一,是指在一定期間內對納稅人的某些應納稅項目或應稅收入應當繳納的稅款給予免除其稅收負擔的待遇。楊志勇(2011)認為,免稅是對應納稅額全部免征,屬于稅收優惠措施之一,是稅法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鼓勵或照顧的規定。鐵衛和李愛鴿(2013)認為,稅收優惠是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優惠規定。稅收優惠的具體形式主要有稅基式減免、稅率式減免和稅額式減免(包括減稅和免稅)。稅收負擔是納稅人因履行納稅義務而承受的經濟負擔。葉韌(2015)指出,稅收優惠是國家在稅收方面給予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各種優待的總稱。稅收優惠的方式之一是減免稅;減免稅是對特定的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從應納稅額中減征部分稅額或免除全部應納稅額的政策。

綜上,我國對于免稅普遍具有以下認識:免稅的直接后果是免除特定的納稅人在某一稅種、某一項目或某一課稅對象等方面的稅額,從而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所以,免稅是稅收優惠的形式之一,是政府的支持、鼓勵或照顧性措施。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三、免稅的經濟后果分析

本文認為,就我國現行的稅收實體法體系而言,免稅的經濟后果有三種:加重納稅人的經濟負擔,既不加重也不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

(一)免稅加重納稅人的經濟負擔。就我國現行的稅收實體法體系來講,免稅會加重納稅人的經濟負擔這一情況只出現在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征增值稅的情況下。

我國現行的增值稅采用稅款抵扣機制,層層抵扣、環環征稅,并以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款抵扣憑證作為維持該機制運行的載體。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計稅方法有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兩種,其中,一般計稅方法的計算公式是: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時,如果在某一環節免稅,增值稅抵扣鏈條就中斷了,納稅人在該環節上就失去了抵扣權,必須負擔此前所有的流轉環節已由國家征收的增值稅款,并且在該免稅環節上不能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導致下一環節的納稅人喪失抵扣進項稅額的權利。所以,增值稅免稅對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來說不一定是稅收優惠,有時反而會加重其稅收負擔。

例1:目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我國最大的產棉基地,棉花加工企業眾多。位于新疆產棉區內的甲企業充分運用這一區位優勢,自2010年成立以來一直從事從當地棉花加工企業購入原料加工成棉籽粕對外銷售。甲企業生產的棉籽粕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1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該企業生產的棉籽粕既銷售給從事養殖業的農戶個人,也銷售給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養殖公司、飼料批發企業等客戶。甲企業生產棉籽粕所用的原材料和電力等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入并能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原材料投入生產到產出產成品的時間為24小時。甲企業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

自2015年以來,購買方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數量呈現遞增的趨勢,這些客戶基本上都要求甲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導致甲企業失去了許多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客戶。這一現實促使甲企業于2016年末召開管理層會議討論是否放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在會議討論過程中,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提供了如下的經營方案要點:(1)在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的情況下,2016年甲企業對外銷售棉籽粕的價格為2 900元/噸,相應的生產成本為2 030元/噸。這2 030元中包含下列內容:因為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而導致的、購進的原材料和電力等所對應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280元。2017年這些數據將保持不變。(2)為了能夠得到最直接的來自消費終端的信息反饋,從而有利于本企業的產品以最快的速度適應市場需求,本企業有必要繼續保持在從事養殖業的農戶個人市場上的地位。所以,假如放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甲企業應當繼續向從事養殖業的農戶個人銷售棉籽粕;并且為了不影響銷售量,銷售給從事養殖業的農戶個人時,棉籽粕的含稅價格仍應當保持在2 900元/噸。(3)由于放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后,甲企業可以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方就可以抵扣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所以甲企業應當把銷售給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者的棉籽粕價格提高為不含稅價2 900元/噸。(4)預計2017年甲企業生產并銷售棉籽粕的數量仍維持在往年的120萬噸。

如果以上述經營預算方案為依據,那么甲企業在2017年是否應當放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分析與測算如下:

美國著名會計學家漢弗萊H納什指出:公司的目標是在稅務會計的限度內實現稅負最小化及稅后利潤的最大化。蓋地指出:減輕稅負必須是在納稅人的整體收益增長的前提下才有實際意義。據此,本文的分析與測算以銷售產生的稅后利潤為考核指標。

設銷售給從事養殖業的農戶個人的棉籽粕數量為x萬噸,則銷售給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者的數量為(120-x)萬噸。不考慮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外的其他稅費。

1.繼續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在這種情況下,甲企業不需要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也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銷售產生的毛利潤R1=銷售收入-銷售成本=[x+(120-x)]2 900-[x+(120-x)]2 030=104 400(萬元)

銷售產生的稅后利潤P1=R1(1-25%)=104 400(1-25%)=78 300(萬元)

2.放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在這種情況下,甲企業應當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并且可以抵扣因生產活動而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銷售產生的毛利潤R2=銷售收入-銷售成本=[2 900(1+13%)x+2 900(120-x)]-1 750[x+(120-x)]=138 000-333.63x

銷售產生的稅后利潤P2=R2(1-25%)=(138 000-333.63x)(1-25%)

3.當P1P2時,繼續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對甲企業有利,因為銷售產生的稅后利潤相對較多。此時,78 300(138 000-333.63x)(1-25%),解得100.71120。 br=""所以,如果采用銷售產生的稅后利潤作為決策指標,并且2017年甲企業生產并銷售棉籽粕的數量為120萬噸,則當甲企業銷售棉籽粕給從事養殖業的農戶個人的數量超過100.71萬噸時,繼續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對甲企業有利;反之,放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對甲企業有利。應當強調的是:此處的負擔加重是指導致納稅人(例如本例中的甲企業)的稅后利潤減少,而不僅僅指納稅人的應納稅款增加。

由上述案例可見,在一定的條件下,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會加重納稅人的經濟負擔。

(二)免稅既不加重也不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這種情況是上一種情況的延續或特例。承例1,假如銷售給從事養殖業的農戶個人的棉籽粕數量為x噸,銷售給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者的數量為y噸,總銷售量不一定是120萬噸,則在多重因素(例如銷售總量、銷售量x與y的比例結構、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的對比關系等)的作用下,有可能導致P1=P2,此時免稅既不加重也不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

(三)免稅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免稅都會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這是免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導致的經濟后果。下面選擇幾個稅種來舉例說明。

例2:位于山東省海域某油田的原油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每噸6 000元,天然氣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元。2016年12月該油田開采原油250 000噸,其中,當月銷售200 000噸,加熱和修井用20 000噸,贈送給協作單位30 000噸。當月開采天然氣7 000 000立方米,其中,當月銷售6 000 000立方米,待售1 000 000立方米。已知原油和天然氣的資源稅稅率均為6%,計算該油田2016年12月應繳納的資源稅額。

《資源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和修井的原油免征資源稅。所以,該油田2016年12月應納資源稅額=(250 000-20 000)6 0006%+6 000 00026%=83 520 000(元)。

例3:位于廣西北海市的某鹽場2016年度占地200 000平方米,其中辦公樓占地20 000平方米,鹽場內部綠化占地50 000平方米,鹽場附屬幼兒園占地10 000平方米,鹽灘占地120 000平方米。鹽場所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年應納稅額為每平方米0.7元。計算該鹽場2016年度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額。

《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國稅地字[1988]第015號)和《關于對鹽場、鹽礦征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1989]第141號)規定:企業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的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鹽場的鹽灘占地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所以,該鹽場2016年度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額=(200 000-10 000-120 000)0.7= 49 000(元)。

例4:位于廣西防城港市的某漁業公司2016年擁有捕撈漁船5艘,每艘的凈噸位為21噸;非機動駁船2艘,每艘的凈噸位為10噸;機動補給船1艘,凈噸位為15噸;機動運輸船10艘,每艘的凈噸位為7噸。機動船舶的凈噸位小于等于200噸的,車船稅適用的年應納稅額為每噸3元。計算該公司當年應繳納的車船稅額。

《車船稅法》第三條和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捕撈、養殖漁船免征車船稅,機動補給船和機動運輸船繳納車船稅,非機動駁船按機動船舶的稅額的50%計算車船稅。所以,該公司當年應繳納的車船稅額=0+(10350%)2+(153)1+(73)10=285(元)。

四、結束語

由上述分析可見,在企業管理中,免稅并不一定必然減輕作為納稅人的企業的經濟負擔。原因何在?

認為:任何事物只能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產生、存在、發展和滅亡;條件是指與某一事物、現象、過程相聯系并對它的存在和發展發生作用的諸要素的總和;離開條件,一切都無法存在,也無法理解。所以,免稅能否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取決于實施免稅措施的前提條件。目前,我國對于不同的稅種設計的稅款計征方法不同,增值稅實行多環節征收、稅款抵扣制度,當增值稅采用一般計稅方法時稅負可以多環節轉嫁;而其他稅種和采用簡易征收辦法計征時的增值稅都采用單一環節征收,稅負難以多環節轉嫁。這些不同的條件導致了免稅不一定必然減輕納稅人的經濟負擔。按照的要求,只有運用聯系的觀點和全面的觀點去觀察事物,才能揭示事物的內在聯系、本質和規律,從而得出真理性的認識。所以,我們應當全面地認識免稅的經濟后果,不能盲目地認為免稅就是稅收優惠。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5

一、加強貨物勞務稅征管

(一)增值稅

1.加強農產品抵扣增值稅管理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農產品抵扣增值稅管理,嚴厲打擊利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和銷售發票偷騙稅違法犯罪活動。及時了解農產品收購加工企業的生產經營規律,摸清生產環節農產品消耗率、業務成本構成、投入產出比等情況。對于以農產品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業要定期進行納稅評估,結合企業申報資料深入檢查農產品進項稅額是否屬實,凡以現金支付農產品收購款且數額較大的,應重點評估,認真審核。對于管理中發現的涉嫌偷騙稅問題,要及時移交稽查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2.加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管理

與海關部門共同推行海關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由海關向稅務機關傳遞專用繳款書電子信息,將“先抵扣、后比對”調整為“先比對、后抵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專用繳款書,必須經稽核比對相符后方可申報抵扣稅款,從根本上解決利用偽造海關專用繳款書騙抵稅款問題。自2009年4月起,海關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的管理辦法已在部分地區試行,待條件成熟時在全國范圍內實行。

稅務總局于2009年4月至7月,統一部署各地對20*年下半年稽核異常的海關專用繳款書進行清查,以打擊偷騙稅犯罪,減少稅收流失。各級國稅機關貨物勞務稅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基層稅源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清查,信息中心負責技術支持,稽查部門負責對稅源管理部門移交案件的查處。

(二)消費稅

加強白酒消費稅稅基管理。稅務總局制定《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核定大酒廠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保全稅基,增收消費稅。各地要加強小酒廠白酒消費稅的征管,對賬證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要開展免稅石腦油的消費稅專項納稅評估,堵漏增收。

(三)營業稅

繼續做好公路、內河貨運發票“票表比對”工作。各級國地稅機關要充分利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費發票數據,認真進行“票表比對”,加強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管理。

積極落實建筑和房地產業項目管理辦法。各地在落實辦法時,應盡可能獲取第三方信息,與企業申報信息進行比對,切實抓好建筑和房地產業營業稅等各稅種管理。

(四)出口退稅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出口應征稅貨物的管理,及時將出口應征稅貨物稅款入庫。稅務總局對20*年出口應征稅貨物進行統計并清分各地,各地應對20*年、2009年一季度出口應征稅貨物進行清查,及時追繳未納稅貨物稅款。

二、加強所得稅征管

(一)企業所得稅

1.全面加強企業所得稅預繳管理

要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預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34號),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預繳管理。依法調整預繳方法。對納入當地重點稅源管理的企業,原則上按實際利潤額預繳方法進行預繳;對未按要求調整的,要堅決糾正。著力提高預繳稅款比例。確保年度預繳稅款占當年企業所得稅入庫稅款不少于70%,防止稅款入庫滯后。開展分地區預繳工作檢查。各地應按照有關要求開展預繳管理自查,稅務總局組織督查,確保預繳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2.進一步加強匯算清繳工作

各地要切實做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審核工作,提高年度申報質量,及時結清稅款。匯算清繳結束后,要認真開展納稅評估。對連續三年以上虧損、長期微利微虧、跳躍性盈虧、減免稅期滿后由盈轉虧或應納稅所得額異常變動等情況的企業,要作為評估的重點。要針對匯算清繳發現的問題和稅源變化,加強日常監控和檢查,堵塞征管漏洞。

3.加強匯總納稅企業征管

各地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廣應用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41號)的要求,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2009年7月1日在全國推行。要積極應用該系統提供的信息,加強匯總納稅企業的監管。要研究明確二級分支機構的判定標準,加強對掛靠性質非法人分支機構的管理。研究完善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對分支機構的監管措施,充分發揮主管稅務機關的監管作用。要按照規定做好匯總納稅企業稅款分配、財產損失列支等監督管理工作,稅務總局下半年將組織開展匯總納稅企業的交叉檢查,防止匯總納稅企業稅款應分未分、少分以及漏征漏管等問題發生。要研究完善企業所得稅收入全部歸中央的匯總納稅企業的管理辦法,重新審核確認上述企業的二級分支機構。

4.加強企業所得稅行業管理

各地要認真按照銀行、房地產、餐飲、鋼鐵、煙草、電力、建筑業等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的要求,做好分行業信息采集、預繳分析、納稅評估和日常核查等工作。要著力研究制定建筑業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推進專業化管理。

5.加強企業所得稅優惠審核

稅務總局將進一步研究明確企業所得稅優惠審核審批備案管理問題。各地要加強對享受稅收優惠企業的審核認定,做好動態管理;對不再符合條件的,一律停止其享受稅收優惠。

(二)個人所得稅

1.推進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

各地要加快推廣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進一步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7]97號),力爭在2009年底前將所有扣繳單位納入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管理。凡是20*年度扣繳稅款在10萬元以上的扣繳單位,從2009年6月份開始必須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扣繳單位在辦理扣繳申報時,必須按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要求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進行匯總申報的,稅務機關不予受理。稅務總局將在2009年第四季度組織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執法檢查,發現應實行未實行的,將通報批評。

2.規范高等院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各地要大力推進高校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加強高校教師除工資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職、來訪講學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征管。要選擇部分扣繳稅款可能不實、人均納稅額較低的高校進行分析、評估和檢查,發現應扣未扣稅款行為,要依法處理。

3.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管和自行納稅申報的后續管理工作

各地要主動加強與工商部門的協作,獲取個人股權轉讓信息;進一步規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管流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對形式上采取平價、低價轉讓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可對其計稅依據進行核定。各地要做好20*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應補稅款的入庫和后續管理工作。

4.加強企業工資薪金支出總額和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總額的比對

國稅局、地稅局要加強協作,對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工資薪金支出總額和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總額進行比對。對二者差異較大的,地稅局要進行實地核查或檢查,對應扣未扣稅款的,應依法處理。2009年度比對范圍不得低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總戶數的10%。

5.加強對外籍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管理

各地要加強與外部門的配合、協作。要與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配合,著重掌握外籍人員出入境時間及各種資料,為實施稅收管理和離境清稅等提供依據;與銀行及外匯管理部門配合,加強售付匯管理,把住資金轉移關口。要加強國稅、地稅以及內、外稅管理部門之間的配合,以企業為單位,建立外籍個人管理檔案。各地應根據外籍個人對中國稅法的遵從程度,有針對性的進行宣傳輔導、政策講解或約談,促使其據實申報。各地對外籍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及其他所得需要核查的,應按稅務總局規定提出國際情報交換請求;得到對方國家情報后,應認真核查、確認個人所得;并摸索規律,逐步掌握不同國家外派人員的薪酬標準,重點加強來源于中國境內、由境外機構支付所得的管理。

三、加強財產行為稅征管

各地要加大推廣應用財產行為稅稅源監控管理平臺力度,2009年6月底前全國基本安裝到位。要建立各地監控平臺與稅務總局監控平臺的連接,2009年底前建立起統一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稅源數據庫,并逐步建立其他稅種稅源數據庫。要運用監控平臺功能,采集征管和第三方信息,開展信息比對,促進納稅評估和稅源監控,加強稅收收入預測、政策執行評估,提升財產行為稅管理水平。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各地要做好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清查的后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分級稅源數據庫,并做好數據庫的更新和維護工作,實現稅源數據的動態管理。要分析本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的規模、結構和分布等情況,及時發現征管中的漏洞,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要繼續推廣利用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等技術核實納稅人占地面積,抓好城鄉結合部、工業園區應稅土地的清查,對大型廠礦、倉儲和房地產開發等占地面積大的企業,外資企業以及使用集體土地進行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也要加強稅源監控工作。各地要加強對土地等級調整工作的管理,以經濟繁榮程度、城市發展和地價水平等因素為依據,參考國土部門的基準地價確定辦法,科學合理劃分土地等級,使城鎮土地使用稅稅負更加合理并調節土地級差收入。

各地要做好房產稅征管工作。摸清房產稅稅源,重點加強出租房屋和房產稅零申報戶的征管。要通過多種方式核實稅基,重點檢查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以及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納稅情況。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各地要著力抓好增值稅、消費稅兩稅信息比對軟件的安裝和信息比對。正在安裝、調試的地區,有關部門應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對個別安裝調試有困難的地區,稅務總局信息中心將赴現場指導;部分先試點后推廣的地區,要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爭取2009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因設備購置和省級征管數據大集中而影響軟件安裝的地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抓緊做好軟件安裝前的準備工作。各地要將比對核查2006、2007、20*年度兩稅信息的詳細情況及征收入庫結果,按照《關于報送兩稅信息比對工作成果的通知》(財行便函[2009]23號)要求,分別于2009年5月底和9月底前報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目前軟件安裝和應用有困難的省市,要開展手工比對工作。各地要認真總結兩稅信息比對經驗,促進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堵漏增收。

(三)土地增值稅

各地要認真貫徹《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加強和規范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為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318號)要求,稅務總局將于近期開展督導檢查,各地也要層層開展自查,切實提高土地增值稅管理水平。

(四)車船稅

各地要積極加強與車船稅扣繳義務人的信息溝通工作,全面取得車船稅代收代繳信息和車輛信息,建立車船稅稅源數據庫,并利用稅源信息比對強化對代收代繳工作的監管力度。各地要積極與財政、公安和保監部門溝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將購買“交強險”作為機動車登記、檢驗的前提條件,同時,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74號)的規定,完善“以檢控(保)費,以(保)費控稅”的征管模式,強化內控機制,促進車船稅征管。

(五)耕地占用稅、契稅

各地要嚴格執行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直接征收等征管規定。進行耕地占用稅、契稅職能劃轉的地區,要統籌職能、人員、工作安排,防止征管質量因職能劃轉而下滑;要整合耕地占用稅、契稅的稅源、征管信息及房地產業其他稅種的信息,進一步推動房地產稅收一體化工作;要將耕地占用稅、契稅納入統一的稅收征管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征管質量監督和評價機制。

四、加強國際稅收征管

(一)反避稅

深入開展反避稅調查。要加強對關聯申報信息的審核、分析,強化全國、區域和行業聯查工作,繼續做好制衣制鞋、電子和通訊設備制造、電腦代工等行業的調查結案工作;力求在快餐、大型零售、飲料生產、電梯、汽車等行業的調查中取得突破;重點做好對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融資、輪胎制造、制藥、飯店連鎖等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小行業的轉讓定價調查工作,加大調整補稅力度,以提高行業整體利潤水平。

加強對“走出去”企業的管理,重點關注在國外設立子公司的中國企業,是否足額收取特許權使用費或勞務費,或將利潤留滯避稅港,以延遲或逃避我國稅收的情況。

加強對反避稅調查調整企業的跟蹤管理,鞏固和擴大反避稅工作成果。注重對以前年度調整企業的投資、經營、關聯交易、納稅申報等指標進行跟蹤監控,采取與企業約談、立案調查等方式,防止避稅行為反彈。

穩步開展雙邊磋商工作。要針對跨國公司提出的預約定價和轉讓定價對應調整的雙邊磋商申請,穩步開展雙邊磋商工作,著重研究成本節約、無形資產定價、成本構成等難點問題,全面反映我國企業對跨國公司集團的利潤貢獻,維護我國的稅收權益。

(二)非居民稅收

1.做好20*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及匯算清繳工作

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80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9〕11號)要求,做好日常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進一步提高稅款預繳率,嚴格審核稅前扣除項目,防范欠稅,確保收入及時足額入庫。

2.加強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

要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稅務總局令第19號),結合本地實際,突出重點建設項目,抓好非居民稅務登記、申報征收以及相關境內機構和個人資料報告工作。

3.加強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工作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規定,落實扣繳登記和合同備案制度,輔導扣繳義務人及時準確扣繳應納稅款,建立管理臺賬和檔案;特別是對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行為,應著力監控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以稅務變更登記環節為重點做好稅收風險防范和控制。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范文6

有時候成功與失敗的距離只在咫尺,面對失敗,我們只有懊悔痛哭,那和何不必趁著此刻,好好復習,多做真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稅務考試真題以及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喜歡可以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喔!

稅務考試真題單選題:

1.居民納稅人方某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按現行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其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元。

A.10000

B.11200

C.16000

D.20000

2.2019年某保險營銷員取得不含稅傭金收入37.5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附加稅費、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2019年該營銷員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元。

A.9480

B.16080

C.19080

D.28080080

3.依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下列所得按轉讓貨物或資產的企業所在地確定所得來源地的是()。

A.轉讓動產所得

B.銷售貨物所得

C.轉讓不動產所得

D.轉讓權益性投資資產所得

4.2018年1月甲企業以1000萬元直接投資乙企業,取得其40%的股權。

2019年10月甲企業將改股權全部轉讓,取得收入1200萬元。股權轉讓時,乙企業累積的未分配利潤200萬元。甲企業該項投資業務的稅務處理,正確的是()。

A.甲企業該項投資業務的股息所得80萬元

B.甲企業該項投資資產的轉讓所得120萬元

C.甲企業轉讓該項股權應繳納企業所得稅50萬元

D.甲企業投資成本1000萬元在持股期間均攤扣除

5.下列與境外所得稅相關的支出,能作為“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的是()

A.企業錯誤使用境外所得稅法不應繳納而實際繳納的稅額

B.已經免征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境外所得負擔的境外所得稅

C.因少繳或遲繳境外所得稅而追加的利息、滯納金或罰款

D.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境外稅收法規計算而繳納稅額

6.依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下列關于收入確認的時間,正確的是()。

A.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捐贈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B.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以實際取得收入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C.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業分得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D.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被投資方實際分紅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7.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征收管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依據綜合所得稅率表,按月代扣代繳稅款

B.由扣繳義務人按月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C.扣繳義務人可將同期的工資薪金和股息紅利所得合并代扣代繳稅款

D.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可按扣除專項附加后的余額代扣稅款

8.下列關于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說法,錯誤的是

A.營業賬薄在啟用時貼花

B.房屋產權證在領受時貼花

C.購銷合同在國外簽訂時貼花

D.產權轉移書據在國內立據時貼花

9.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相關資產計稅成本的確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企業搬遷過程中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計稅成本

B.企業搬遷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換的,以換入土地的評估價值作為計稅成本

C.企業簡單安裝即可繼續使用的搬遷資產,以該項資產凈值與安裝費用合計數作為計稅成本

D.企業需要大修理才能重新使用的搬遷資產,以該資產凈值與大修理支出合計數作為計稅成本

10.2015年甲公司出資4000萬元投資M公司,取得其40%的投權。

2019年甲公司從M公司撤資,取得收入9000萬元,撤資時M公司未分配利潤為3000萬元。甲撤資應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萬元。

A.3000

B.3800

C.5000

D.6000

11.2016年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甲公司將所持丙公司30%的股權轉讓給乙公司。

2017年丙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轉讓協議;2018年完成股權變更手續:2019年乙公司付訖股權轉讓價款。甲公司該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的年度是()。

A.2016年

B.2017年

C.2018年

D.2019年

12.關于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財產保險合同以所保財產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B.融資租賃合同以合同所載租金總額為計稅依據

C.易貨合同以合同所載的換出貨物價值為計稅依據

D.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以總承包合同金額扣除分包合同金額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

13.甲企業以本公司價值1350萬元的股權和150萬元貨幣資金為對價,收購乙企業80%的經營性資產,該資產計稅基礎為1000萬元。

假設各方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不考慮其他稅費),則乙企業應確認的資產轉讓所得是()萬元。

A.0

B.50

C.400

D.500

14.依據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非金融機構屬于消極非金融機構的是()o

A.非營利組織

B.上市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C.正處于重組過程中的企業

D.上一公歷年度內取得股息收入占其總收入50%以上的機構

15.依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下列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的是()。

A.閑置未用的倉庫和辦公樓

B.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生產設備

C.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D.己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運輸工具

16.2019年10月甲企業吸收合并乙企業,該業務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相關條件。

合并日乙企業凈資產賬面價值1000萬元、公允價值1200萬元,五年內尚未彌補的虧損為60萬元。假設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國債利率為4.5%,則甲企業可彌補的乙企業虧損限額是()萬元。

A.0

B.45

C.54

D.60

17.下列用地行為,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是()。

A.宗教寺廟自用土地

B.市政休閑廣場用地

C.農副產品加工廠用地

D.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

18.計算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的是()

A.個人購買的互助型醫療保險支出

B.個人購買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支出

C.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支出

D.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支出

19.下列工資、薪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是(>a

A.年終加薪

B.勞動分紅

C.退休人員再任職收入

D.外籍人員取得任職單位的非現金住房補貼

20.國際公認的常設機構利潤范圍的確定方法是()。

A.歸屬法

B.分配法

C.核定法

D.控股法

21.個人下列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為限額扣除的是()

A.通過縣政府對貧困地區的捐贈

B.對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捐贈

C.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捐贈

D.對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的捐贈

22.個人領取年金的下列方式,適用稅率錯誤的是()

A.年金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

B.年金按季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

C.年金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D.因出國定居一次性領取年金的,適用月度稅率表

23.依據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所得的主管稅務機關是()。

A.交易行為發生地稅務機關

B.新股東戶籍所在地稅務機關

C.原股東經常居住地稅務機關

D.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

24.下列關于房產稅房產原值的說法,正確的是()。

A.計征房產稅的房產原值不包括電梯、升降梯

B.計征房產稅的房產原值包括電力、電訊、電纜導線

C.改建原有房屋的支出不影響計征房產稅的房產原值

D.計征房產稅的房產原值不包括會計上單獨核算的中央空調

25.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管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B.納稅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須于批準新征用之日起15日內申報登記

C.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市級人民政府確定

D.在同一省范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土地的,由省級稅務局確定納稅地點

26.關于契稅征收管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契稅在納稅人所在地的征收機關繳納

B.辦理契稅納稅申報時,必須提供銷售不動產發票

C.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當天

D.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7.農村居民張某2019年1月經批準,在戶口所在地占用耕地2500平方米,其中2000平方米用于種植中藥材,500平方米用于新建住宅。

該地區耕地占用稅稅額為每平方米30元。張某應繳納耕地占用稅()元。

A.7500

B.15000

C.37500

D.75000

28.跨國從事表演的藝術家,其所得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判定標準是()。

A.停留時間標準

B.固定基地標準

C.所得支付者標準

D.演出活動所在地標準

29.下列車輛中,可免征車船稅的是()。

A.電車

B.客貨兩用車

C.半掛牽引車

D.純電動商用車

30.關于預約定價安排的管理和監控,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預約定價安排采取五分位法確定價格或者利潤水平

B.預約定價安排簽署前,稅務機關和企業均可暫停、終止預約定價安排程序

C.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間,主管稅務機關與企業發生分歧,應呈報國家稅務總局協調

D.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間,企業發生影響預約定價安排的實質性變化,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60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3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等股權激勵的個人所得稅處理正確的是()。

A.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B.不作為應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C.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計算納稅

D.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按月份數分攤計算納稅

32.居民個人的下列所得,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的是()。

A.稿酬所得

B.勞務報酬所得

C.財產租賃所得

D.工資薪金所得

33.企業發生的廣告費,下列所得稅處理正確的是()

A.酒類制造企業的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B.醫藥銷售企業的廣告費,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30%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C.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籌辦費,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D.簽訂廣告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計算稅前可扣除的廣告費,只能在關聯企業之間平均扣除

34.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是()。

A.自清算完成之日起30天內

B.自注銷營業執照之前30日內

C.自終止實際經營之日起60日內

D.自人民法院宣告破產之日起15日內

35.依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當企業分立事項采取一般性稅務處理方法時,分立企業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是()。

A.被分立資產的公允價值

B.被分立資產的賬面凈值

C.被分立資產的賬面原值

D.被分立資產的評估價值

36.依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組織取得的下列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是()。

A.接受社會捐贈的收入

B.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C.按照省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

D.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單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37.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稅車輛,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的地點是()。

A.車輛登記地

B.車輛購置地

C.單位的機構所在地

D.個人的經常居住地

38.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員工獲得本公司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等獎勵,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

A.減稅政策

B.免稅政策

C.遞延納稅政策

D.先征后退政策

39.2019年8月,某房地產公司采取基價并實行超基價分成方式委托銷售開發產品,假設截止當年12月31日,房地產公司、中介公司與購買方三方共簽銷售合同的成交額為5000萬元,其中房地產公司獲得基價、超基價分成額分別為4200萬元和500萬元。

房地產公司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是()萬元。

A.4200

B.4500

C.4700

D.5000

稅務考試真題答案1.B

2.B

3.A

4.C

5.D

6.C

7.B

8.C

9.D

10.B

11.C

12.B

13.B

14.D

15.A

16.C

17.C

18.A

19.D

20.A

21.A

22.D

23.D

24.B

25.D

26.D

27.A

28.D

29.D

30.B

31.C

32.C

33.C

34.C

35.A

36.B

3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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