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實施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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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實施辦法范文1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一、基本鄉情簡介

乍洋鄉地處柘榮縣東部,104國道橫穿中部,與浙江省泰順縣相毗鄰,與福鼎市管陽鎮、潘溪鎮相接壤。全鄉下轄13個行政村,57個自然村,2033戶,8773人;全鄉地域面積81.42平方公里,林業面積100744畝,其中毛竹面積6934畝。2003至今,全鄉共發生13起森林失火案件(其中03年3起、04年8起、05年2起),造成森林受害面積620畝,損失林木蓄積量675立方米,損失林木價值202500元。

二、森林火災成因探究

通過對這13件失火案件的審查分析以及到發案現場調查后發現,森林失火的主要原因是:

森林防火法律意識淡薄。我鄉地處偏遠山區,群眾大多世代為農,經濟較不發達。群眾對農事活動用火根本沒有報批的概念,更不知道野外用火要經過林業部門審批否則違法。我鄉林地多,森林覆蓋率高,根據《福建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第一、二項規定,“凡燒荒、燒灰、積肥、燒牧場、煉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必須經過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或林業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單位批準,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皣澜谏竭吜志墴锊?、燒山皮、燒藤粉……上墳燒紙、迷信用火”。野外用火未經審批,火災隱患不斷。

⑵農民森林防火意識差,生產用火操作不規范。村民思想麻痹又過于自信,往往為了圖省事,將應劈或鋤的雜草等堆積焚燒,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就點火,若遇炎熱干燥、風力較大的天氣,火借風勢很容易從田邊迅速蔓延到山上,致使森林火災頻發。

⑶造成森林失火的客觀原因,主要是林區農業用地多在山林邊緣,林地周圍雜草叢生,枯枝敗葉多,一有持續高溫天氣,植被就會變得干燥易燃;加上我鄉是農業大鄉,開春至冬季,農村農事活動幾乎不斷,生產性用火根本無法遏制;火警發生后,村民們對撲火消極應對,抱著“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態度,且近年來我鄉青壯年勞力外出打工增多,發生火警時召集不到足夠人員撲火,致使火災一旦發生損失都會比較大。

⑷對護林防火宣傳、管理、巡查、督促不到位,措施不夠有力。有些群眾根本沒有防火意識,干農活用火覺得很自然,考慮后果的較少,由于是單人行動,遠離村莊,發生火災時呼應不便,又無撲火的常識,使火勢無法控制造成森林被燒毀。

⑸鄉鎮財政緊張,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各種防火措施上投入不足,缺乏財源設置防火帶,無法有效控制森林火災,遇上大的火災更沒辦法撲救。

三、對策與措施

⑴加強《森林防火條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的學習和宣傳,把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到每個村,宣傳聲勢要大,教育面要廣,要達到護林防火,人人盡責的實效。各村要把森林防火的規定寫進村規民約中去,讓群眾真正認識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管好用火源頭,堅決禁止一切非生產性野外用火。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患未然,以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同時還要加大對違規用火的查處力度,設立森林防火舉報電話,嚴格獎懲制度。特別是要注意搞好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期和重點人的宣傳教育。

⑵充分發揮森林防火隊的作用。組建群眾撲火隊,并加強培訓,不斷提高撲火技能,從撲大火的實戰出發,突出“小火大兵團作戰”的指導原則,修改完善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從春防一開始就要實行對每天及特殊時間段的火險天氣并實行等級待命制度,以實現撲火快速反應。

森林防火實施辦法范文2

一、目標任務

以宣傳預防為主,力爭全鎮無一次森林火災發生。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組織撲救,必須打早、打小、打滅。要確保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指揮機構

三、村兩委職責

1、負責本村的防火宣傳教育,要求開好村組干部、黨員會議、書寫好標語張貼到組到院、立好主要路口警示牌。

2、確定好森林防火信息員,負責報告本村的火災信息。

3、村支部書記為村級森林防火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村要成立森林防火應急隊。人員在10人以上、年齡在18—60歲之間的身體健康的男性,并造具花名冊,記好聯系電話。

4、特別防護期,山區村要有專人輪流巡山,在進山路口檢查,嚴禁攜帶火種進山。

5、發現火情后,必須在20分鐘內向鎮政府報告,并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和有關當事人。

6、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和全體村干部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調集應急隊員和村民撲救森林火災。

7、落實好本村癡呆、弱智、神經病人及兒童的管理監護人;組織好村民在墳山周圍,開設森林防火帶;教育好村民在林內不得從事燒山、燒土坎、燒田坎、堆漚火土灰等野外活動。

四、獎懲機制

1、凡發生火災,堅決處罰到位

(1)火源發生在本鎮的

火源發生在本村,村干部要迅速組織人員上山撲火,且縣森林防火辦不知情的,鎮政府不追究責任,滅火費用由村負擔?;鹪窗l生在本村,因火勢大無法控制或撲滅,需要調集外村撲火隊的,外援的費用由火源發生村負責?;鹪窗l生地不在本村的,發現火情后,村干部要迅速組織人員撲滅,撲滅費用從火源發生村轉移支付中扣除。不管發生任何森林火災,只要縣森林防火辦知道,每次處罰火源發生村2000元,從轉移支付中扣除。

(2)火源發生在本鎮以外的

發現火情后,村干部要迅速組織人員上山滅火,本村的滅火費用由鎮政府和村里各負責一半;外援費用由鎮政府全額負責。撲火人員誤工待遇:每天100元,上午50元,下午50元。

2、森林防火工作是對村級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占考核分7分

鎮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將按照宣傳預防、制度落實、出勤情況、火情處置、安全滅火等進行考核。

森林防火實施辦法范文3

二六年森林防火的工作目標,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為契機,以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為目標,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為重點,以森林防火綜合治理為基礎,以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廣泛地宣傳《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全力以赴,做好防大火、撲大火的準備工作,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避免人員傷亡事故,力爭消滅森林火災。其具體控制指標是:全年森林火警火災次數不超過15次,受害森林面積不超過77公頃,營造生物防火林帶50公里。為實現以上目標,要著力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以森林防火責任制為核心,全面落實“五條標準”。按照總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五條標準”要求,全面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領導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確保防火責任無盲區。

二、以宣傳教育為導向,提高全民防火意識。一是加強新聞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新聞媒體要把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精心部署,通過開辟專欄、專題等形式進行宣傳。各新聞單位要深入基層,集中報道森林防火中的正反兩方面典型,鞭策后進,激勵先進,大造森防輿論聲勢。二是做好社會宣傳。要在林區要道及主、干線公路、風景旅游區全面實施森林防火標牌工程;通過印發《森林防火令》《森林警察防火提示》,插警示小旗,出動宣傳車,中小學?!八膫€一”及社區活動等形式,把防火滅火的知識送到千家萬戶。

三、森林防火綜合治理為重點,大力提升綜合控制能力。一是要加大綜合治理力度。進一步爭取省廳重視,力爭盡快將我縣納入國家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縣;二是要加快以生物防火隔離帶為主體的綠色防火工程建設,并與造林、公益林建設結合起來,變治標為治本;三是要在重點火險區積極開展以計劃燒除;四是要走以專業、半專業隊為主的路子;五是以科學化、體系化建設為突破口,努力加快森林防火現代化步伐。要加快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設步伐,建立可靠的林火預測預報體系,變被動預防為主動預防,變靠經驗打火為科學撲火。

四、以火源管理為中心,不斷增強防范措施。一是督促鄉鎮、村級行政組織、林業站切實按林區野外用火管理規定,制定和完善鄉鎮、村、農戶三級野外用火管理責任制。二是建立野外用火“兩把筆”審批制度,一把筆是林事用火,由林業站審批;二把筆是農事用火委托村委會審批,經審批領取用火證后,方可用火。三是防火期內,農事用火經村委會審批后,以自然村為單位,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管理,統一用火。四是防火期內,在大山入山口,設關立卡,進行巡山。五是加強對入山人員和神智不清人員的管護工作。六是進一步落實防火責任區,對森林防火責任區不明確,不落實的,要逐一落實責任,不留空白。七是與縣氣象部門密切合作,認真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監測預報工作,特別是做好高火險天氣預報。八是重點抓好自然保護區、林業科研單位、若水“三八”林場、連山大坪林場等十個森林防火重點單位的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

五、全力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針對今年春防的嚴峻形勢,把發生森林火災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考慮周全,制定和完善撲火預案,全面落實撲火的組織指揮、人員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工作。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撲火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高度重視撲火安全工作,強化火災撲救的科學指揮和調度,加強撲火人員安全教育,提高撲火隊員撲火和安全避火技能。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兒童、老人和身殘體弱人員參加撲火,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積極創造條件,組建專業、半專業撲火隊,圍繞打早、打小、打了抓落實。

六、大膽探索有效的森防控制系統。如何使《森林防火條例》和“四網兩化”目標,在林區基層得以全面實施和落實,做到持續、有效、穩定地控制森林火災,在集體林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森林防火體系的路子,有許多問題亟待探討解決。一是進一步探討建立和完善縣、鄉、村有效運行的森林防火指揮、管理機制;二是進一步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采取行政、經濟、法規和群眾自我約束機制配套的手段管理火源;三是進一步探索人工林采用生物措施為主,建立防火隔離網的實施途徑;四是進一步探索建立一支既不脫產又有一定戰斗力的作為常備力量的消防隊伍;五是進一步探索建立一個合理正常的森林防火投入機制,包括資金來源渠道,使用管理辦法,投入效益考核,有關政策規定等,尋找集體林區森林防火資金的解決途徑,使防火基礎設施有一定的專項資金保證。

森林防火實施辦法范文4

我縣森林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近幾年有較大幅度提高,森林防火任務非常繁重。為加快建立建全森林防火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的能力,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森林火災預防,提高森林火災防控能力

1、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各鎮(鄉、街道)要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普及用火安全知識,強化依法用火責任,提高全社會的森林防火意識。在持續干旱等高火險天氣和元旦、春節、清明、霜降、冬至等重要時段,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車、標語、通訊工具等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及時火險預報,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鎮(鄉、街道)要在重點林區、重點地段設立森林防火固定宣傳牌,在森林火災發生的附近村莊或道路旁,立森林火災警示牌,標明火災易發的具體時間、地點、損失、肇事者及處理結果。各村(居、場)、村民小組要安排人員鳴鑼警示,提醒農民注意森林防火,做到防火宣傳不留死角盲區。全縣各中小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林區中小學森林防火知識教育要經?;?/p>

2、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重點期,嚴格控制燒荒、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禁在林區和林緣地帶開展生產性用火,制定切實有效的野外火源管理辦法。要及時查處火災隱患,組織護林員、巡邏隊堅守在重點地段、要道、墳場墓區巡護,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建立護林員包片巡山護林責任制,實行定人、定點、定山頭,查禁違章用火,杜絕火源、火種進山入林,謹防火災發生。

3、建立村級護林聯防制度。以村(居、場)為單位,由村(居、場)干部牽頭,成立林業“三防(防火、防盜、防病蟲害)”協會,協會會員由年齡在18—50周歲、思想覺悟高、身體狀況好、能熟練駕駛摩托車和具有豐富撲火經驗的青壯年組成,以自然村為單位組成多個護林小分隊,在高火險天氣開展野外用火巡查。

4、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督查制度。重點防火期高火險時段,采取“五督查一暗訪”制度:一是縣四套班子領導每2—3天深入到掛鉤鎮(鄉、街道)的村組督查森林防火工作;二是縣紀檢監察部門、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組成三個督查組分片督查鎮(鄉、街道)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精神、野外火源管理責任、措施落實等情況;三是掛鉤成員單位督查。幫助鎮(鄉、街道)巡查野外用火,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四是鎮(鄉、街道)巡回督查。每個鎮(鄉、街道)安排1—2輛巡邏車和不少于20人的巡邏隊,對轄區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流動巡查;五是村級拉網式督查。每個行政村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安排一支野外火源巡查隊,對照村規民約,從源頭上處理野外違章用火;六是縣防火辦分南北鄉2個督查組,深入各鎮(鄉、街道)對野外用火進行明查暗訪,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并對鎮(鄉、街道)按每起1000元進行經濟處罰。對野外用火屢禁不止的鎮(鄉、街道),縣電視臺將予以曝光。

5、做好森林火險監測和預報工作。充分利用高山暸望、地面巡邏等手段,對森林火險進行全方位監控,做到火情早發現、早處置。加強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及時向社會森林火險氣象等級。

6、推進林火阻隔網建設。要對全縣的生物防火林帶、防火線建設進行科學規劃,努力提高控制重大森林火災發生的能力??h、鎮(鄉、街道)際邊界、居民點、易燃易爆品倉庫等相關工程設施周圍,靈山景區周邊以及農田、道路等林緣地帶,要營造生物防火林帶或開設防火線,形成比較完備的林火阻隔體系。新造林要按標準建設生物防火林帶,造林規劃及林區各類工程設施建設,須征求森林防火部門的意見。具體做法:一是對采伐跡地、火燒跡地和荒山,做到生物防火林帶建設與更新造林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二是對尚未建設生物防火林帶的或生物防火林帶建設不達標的林分,結合撫肓間伐工作,重新規劃,在現有林分中改造補植生物防火林帶;三是防火路的開設與維護。采取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鎮(鄉、街道)政府統一規劃后,每年將房前屋后、山邊、田邊防火路開設與維護任務分解到村、到戶,逐年實施,逐步完善。

7、培育造林專業隊伍。采取政府扶持、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加快建設造林專業隊伍,為山林承包者提供專業化服務。有條件的造林專業隊伍要購置植樹機械,爭取納入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范圍。

二、加強應急體系建設,提高撲火搶險救災能力

8、建立森林防火應急平臺。依托公共信息網,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將逐步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統為基礎,集信息管理、遠程辦公、視頻監控、指揮調度為一體的全縣森林防火應急平臺。

9、完善森林防火無線電通信網。完成靈山景區無線電臺站的裝備建設,基本形成無線電通信網絡。

10、加強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按照“以縣建隊,集中使用”原則,縣專業森林消防隊按照省、市標準化建設要求,建立優勝劣汰的隊員選拔機制,加強訓練,不斷提高撲火能力。同時,為加強重點區域和跨區域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縣城管局、交通局、民政局、糧食局、教育局、衛生局、水利局、國土局等8個單位各組建30人的應急隊伍,各鎮(鄉、街道)組建40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村(居、場)組建30人的森林撲火應急隊,鎮(鄉、街道)要配備風力滅火機等撲火機具,村(居、場)也要配備撲火拖把、柴刀等撲火工具。

11、發揮人工增雨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降低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努力預防和撲滅火災。

12、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制度。各鎮(鄉、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經費,用于購置必備的森林防火物資,確保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三、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

13、全面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各鎮(鄉、街道)、村(居、場)對本轄區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負責,政府主要領導和村(居、場)委會主任為第一責任人,鎮(鄉、街道)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縣、鎮(鄉、街道)、村(居、場)、村民小組、農戶逐級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落實好癡、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60歲以上老人監護責任人,簽定好監護責任狀。實行縣領導、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包鎮(鄉、街道),鎮(鄉、街道)干部包村,村(居、場)干部包組的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干責任制,劃分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區。堅持政府工作與森林防火工作相掛鉤,嚴格森林防火責任狀考核制度,真正把森林防火的責任落實到鎮(鄉、街道)、村(居、場)、村民小組和農戶,落實到山頭、地塊,并登記造冊,明確責任人。縣、鎮(鄉、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堅持24小時值守,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縣、鎮(鄉、街道)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工作。

14、進一步完善森林火災報告制度?;馂陌l生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形成縣、鄉聯動的快速反應機制。一般區域發生火災,鎮(鄉、街道)必須立即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明火2小時尚未撲滅的,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及時向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敏感區域以及造成人員傷亡的火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立即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15、進一步完善森林火災撲救制度。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隊、半專業隊和應急隊為主。遇有較大森林火災時,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各派一名副職協助縣森林防火指揮長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確保在緊急狀態下干部服從命令,并隨時掌握行動情況,考察了解干部執行力。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堅決執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令,各鎮(鄉、街道)和成員單位的撲火隊堅決服從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遣。明火撲滅后,各鎮(鄉、街道)必須留足看守火場人員,明確責任,徹底消除隱患,嚴防死灰復燃。各鎮(鄉、街道)必須在火災發生后的第二天向縣政府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提交火災報告。

16、進一步完善森林火災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火災的鎮(鄉、街道),要依照《江西省森林防火領導責任制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各鎮(鄉、街道)凡一天當中發生2起森林火警、火災,在對該鎮(鄉、街道)給予全縣通報批評的同時,鎮(鄉、街道)指揮長必須向縣委、縣政府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凡出現人員傷亡、燒毀民房或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森林火災,除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鎮(鄉、街道)指揮長必須以個人名義向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17、積極開展森林火災案件調查。森林*機關在接到火災報告時,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調查,偵破火災案件,依法查處火災肇事者,嚴禁以罰代刑。

18、建立森林防火指揮長任職培訓制度。各鎮(鄉、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長必須接受森林防火業務培訓,熟悉掌握科學指揮和安全避險等基本知識。鎮(鄉、街道)分管領導、撲火隊長、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撲火隊長、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員、村兩委負責人由縣組織培訓,指揮部成員單位和鎮(鄉、街道)撲火隊員由本單位組織培訓。

19、完善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各鎮(鄉、街道)、國有林場要根據當地實際并結合《*縣撲救森林火災預案》完善本單位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各鎮(鄉、街道)要依據森林防火法規指導村(居、場)制定村規民約,嚴厲打擊野外違規用火行為。

森林防火實施辦法范文5

(一)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森林防火“預防為主,積極消滅”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確保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反應迅速、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適用本預案。

1.全省持續出現高火險天氣,且森林火災不斷發生,有可能大范圍蔓延的;

2.24小時內本省發生30起以上,或某設區市發生10起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發生5起以上且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3.森林火災延燒時間較長,且撲救困難或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4.森林火災危及重點林區或電力、通信等設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以及居民居住區的;

5.火場跨越省級行政界限,火勢危險性較大的;

6.火場面積較大,且有不斷蔓延危險,需要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撲救的。

(四)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負責、分級響應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部門配合。各級各部門應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焖俜磻?,處置得當。

3.以人為本。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

4.健全機制。建立健全處置突發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認真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適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各項預防、撲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實。

(五)預案啟動

當省內出現需啟動本預案之情形時,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防火辦)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或指揮報告,經批準后,即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本預案啟動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應急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部門應快速響應,按照職責任務,積極配合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一)省森林防火指揮部

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省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滅工作。具體工作任務在本預案分級響應中另行規定。

(二)省防火辦

負責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森林火災后,負責有關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撲火力量、撲火物資調配、通信聯系、火場監測及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工作。省防火辦辦公地點設在省林業廳。

(三)市、縣(區)人民政府

要按照本預案制定本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進一步細化職責與任務,明確火場的組織指揮、撲火力量組織、撲火物資調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三、預防、預警、監測、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加強經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野外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火災隱患的檢查監督,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有計劃、有防范地組織開展的農田林緣可燃物燒除,大力營造生物防火林帶和開設防火隔離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和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森林火險預測預報

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會同省氣象局加強全省森林火險預測預報體系建設。組織各地按照《福建省森林火險預警響應狀態暫行規定》的要求,開展森林火險預測預警工作。當黃色以上森林火險預警信號時,設區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與氣象部門合作,在電視臺的天氣預報欄目中向轄區播放高森林火險天氣警報;當紅色森林火險預警信號時,省電視臺應在有關欄目中用字幕滾動播放,向全省播發預警信息;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應加強火場天氣的監測,適時提供火場氣象信息。

(三)森林火災監測

省防火辦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全天候監測掌握省內林火發生及動態變化,及時制作衛星林火監測圖像和監測報告,并通過省森林防火網絡系統發送到基層?;馂陌l生地防火辦要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并及時報告。

(四)人工影響天氣

氣象部門要根據天氣趨勢,針對重點火場情況制訂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為盡快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有利條件。

(五)森林火災報告

1.當發生森林火災時,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應將火情向本級人民政府、設區市防火辦報告,并及時向省防火辦報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旅游區及國家級森林公園發生森林火災,除按以上時限向上述單位報告外,應同時電話報告省防火辦。

2.當火災撲救中發生人員重傷或死亡時,市、縣(區)森林防火部門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旅游區及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部門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應書面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省防火辦報告,同時迅速組織人員進一步核實情況。

四、應急處置

(一)分級響應

Ⅲ級響應

1.24小時內全省發生3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未撲滅的;

2.24小時內某設區市發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未撲滅的;

3.24小時內某縣級行政區域發生5起以上森林火災且未撲滅的;

4.明火延燒時間累計超過24小時未滅且撲救困難的;

5.火場邊緣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5公里以內且未撲滅的;

6.火災中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且火災尚未撲滅的。

出現上述情況之一的應急處置:

1.省森林防火指揮部

(1)立即開通與森林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通信聯絡,指導事發地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部采取有效措施展開撲救工作。

(2)必要時發出通知,部署全省森林火災防范工作和全省森林防火令。

2.省防火辦

(1)實時掌握全省火情、火場天氣和撲救情況。及時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2)召集有關專家會商火情,分析火情發展趨勢,研究防范與撲救措施,提出火災撲救指揮的意見建議。

(3)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的指令,檢查督促各地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3.省氣象局

及時掌握火場天氣變化情況,分析全省森林火險發展趨勢,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4.省廣播電視局

播發省政府或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火情通報和有關森林火災撲救的部署。宣傳報道各地重要撲火動態。

5.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

森林火災發生后,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撲救。明火8小時后未滅的森林火災,縣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在火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和包片掛點領導應到場指揮撲救;明火12小時后未撲滅的森林火災,縣(市、區)主要領導應到場指揮撲救。明火24小時未滅的森林火災,設區市撲火前線指揮部要組建到位,設區市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和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領導應到場協助指揮撲救。

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死難者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Ⅱ級響應

1.24小時內全省發生6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分未撲滅的;

2.24小時內某設區市發生2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分未撲滅的;

3.明火延燒時間累計達48小時后尚未撲滅的或受害森林面積達100公頃以上300公頃以下森林火災;

4.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內發生的森林火災,5小時后未撲滅的;

5.火場面積較大、有繼續蔓延趨勢且危及重點林區或電力、通信等設施的;

6.火災中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以及重大財產損失的且尚未撲滅的;

7.發生在省際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出現上述情況之一的,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第(一)款所述各項工作外,還應當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揮部

(1)召開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全省森林防火令,研究部署應急撲救工作。

(2)對重點地區或重大火災撲救工作作出決策,撲火救災的各項命令,視情指派專人前往重點地區或火場協助指揮撲救。

(3)對48小時后火勢沒有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區支援撲救的火場,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率有關人員趕赴火場,建立省級撲火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指揮。

(4)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火災撲救情況。

2.省防火辦

了解各地火災撲救動態,督促各地做好重點火災撲救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防火辦公室報告情況。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通報火情、災情。

3.省氣象局

分析預報森林火災發生區域未來24小時和48小時天氣和火險等級發展趨勢,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參加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會議研究火災撲救方案。

4.駐閩軍警部隊

根據重大火情、險情通報,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部隊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投入滅火搶險工作,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通報準備和投入撲火力量及進展情況。

5.省電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及時報告森林火災危及重要電力、通信設施的有關情況,并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做好滅火搶險工作。督促當地電力、通信部門保障火場指揮的電力供應,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6.省林業廳

組織協調本系統直管的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和國有林場、采育場等單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組織森林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加強森林火災案件偵破,維護火場周邊地區治安秩序。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準備,隨時參加撲火前線指揮部工作。

7.省衛生廳

做好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等各項準備,組織指導當地醫療部門對傷員進行救治,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救治。

8.省民政廳

負責協調因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緊急轉移的臨時安置,及時下拔救災物資,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組織做好傷亡人員善后工作。

Ⅰ級響應

1.24小時內全省發生10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分未撲滅的;

2.24小時內某設區市發生40起以上森林火災且大部分未撲滅的;

3.明火延燒時間累計達72小時后尚未撲滅且火勢有進一步擴大危險的,或受害森林面積達300公頃以上,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4.火災中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傷且尚未撲滅的;

5.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區內發生的森林火災,20小時后未撲滅且有繼續蔓延危險的;

6.森林火災嚴重威脅或燒毀重點林區、林區城鎮、居民點以及電力、通信等設施,已造成重大損失的;

7.受害森林面積特大,且有繼續蔓延危險,需要中央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出現上述情況之一的,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各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第(二)款的各項工作外,還應當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揮部

(1)召開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

(2)對72小時火場還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地區支援撲救的,由指揮或副指揮率有關人員赴火場,建立省級撲火前線指揮部,進行規范化調度和科學的組織指揮。

2.省政府辦公廳

(1)匯總各地撲火動態與災情。

(2)向有關部門請求給予撲火力量、滅火物資器材、大型撲火設備以及資金等方面的支援。

3.省防火辦

(1)迅速聯系溝通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時了解和通報火情。分析提出是否宣布進入森林防火緊急狀態的意見。

(2)督查、反饋國家和省政府各項決定和命令的落實情況。

(3)實時掌握重、特大火場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火情發展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提出遭受森林火災危及的林區居民地、電力、通信等設施以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應急防御建議。

(5)向省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4.省氣象局

加強對天氣的監測和預報,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到重點火場開展氣象現場監測預報,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省林業廳

組織動員本系統的干部職工積極投入森林火災撲救。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派員參加前線撲火指揮部工作。

6.省級其它有關部門

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應堅決執行省委、省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的決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職責,全力支援撲火工作。

(二)撲救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在撲火中,各級領導要靠前指揮,隨著火情趨重,撲火前線指揮機構的級別隨之提高,應堅持由上至下的逐級指揮體系。

(三)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其它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撲火安全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森林火災撲救安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指揮、安全高效”的撲火原則。撲火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掌握火場地理環境和火情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開設阻火隔離帶和實施撲火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預先采取防范措施,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在撲火中要做到“三不三應”,即:進入夜間,對情況復雜的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應組織人員開設火路,待凌晨氣溫低、濕度大的有利時機組織力量突擊撲打;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復雜危險的地形條件和火情下,原則上不動用大兵團作戰,應組織精干的專業隊實施突擊,嚴防發生事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在林區居民居住地周圍,營造生物防火林帶或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訂人員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果斷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五)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森林消防隊、駐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專業(半專業)撲火力量為主,組織動員當地林業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根據設區市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的申請,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省內撲火隊伍實施跨區域支援撲火??鐓^撲火原則上以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就近增援,也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

(六)信息

1.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中規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災及撲火動態等信息由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其余的森林火災及撲火動態等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或授權設區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2.森林火災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權、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會等。

(七)應急結束

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中規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災被有效控制后,應急處置工作是否結束,按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意見辦理。其余火情在全部撲滅后,應急處置工作是否結束,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決定。

五、后期處置

(一)火案查處

查處重大以上火案,省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應成立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對火災肇事者和瀆職人員依法依紀做出處理,查處結果要及時報告省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災后恢復

森林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要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房、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電力、通信等部門應及時組織力量,對因災受損的電力、通信等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設施,迅速組織搶修。林業部門要及時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等相關工作。

(三)火災評估

火災損失情況,由事發地設區市林業部門負責組織技術人員進行調查測量和統計,并及時上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

(四)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認真總結和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省政府上報重、特大森林火災突發事件的工作總結。

六、綜合保障

(一)物資儲備保障

省、市、縣(區)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根據各自的行政區域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重點林區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基數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以保證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的補給。

(二)應急資金保障

各級處置森林火災所需的經費,按《福建省財政廳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三)后備力量保障

加強各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各縣、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在重點裝備30-50人的骨干撲火隊伍的同時,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應對重、特大森林火情。各種撲火隊伍要在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四)預案演練培訓

為保證本預案的實施,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有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練。各地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有計劃地組織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開展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七、附則

(一)說明

1.《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中所規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災”是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災:燃燒蔓延超過72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超過300公頃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火災;威脅或燒毀林區居民地及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2.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省政府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及時修訂報省政府批準。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依據《森林防火條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對在撲火中犧牲的人員撫恤和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地方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辦理;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當地司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四)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森林防火實施辦法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文件精神,做到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管理、協調配合,快速反應,以人為本,依靠科學,注重實效,減少山火發生,保護森林資源。

二、組織體系

(一)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

根據本街道森林資源狀況,成立相應的護林防火指揮部,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區森林防火工和的方針政策,本轄區山林防火日常事務工作,提出工作要領,監督檢查各社區的工作,制訂應急和處置預案等事務工作,指揮部的組成部門和成員:

成員:

街道黨政辦主任丁晨街道人武部部長秦宇宏街道財政所所長陳衛國街道安監辦副主任任福原街道司法所所長張明紅街道城管辦主任黃旭桃源社區書記榮明興龍山社區書記陸棟榮巷社區書記錢建法梅園社區書記陸景安青龍山社區書記鄭志勇勤新社區書記榮明齊新峰社區書記張國平榮巷派出所所長周鋒梅園派出所所長

(二)各社區護林防火工作體系

各社區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同時明確有一名付主任主管和一名專管員。各社區根據山林地的多少和分布情況配有專職護林員,每一位護林員負責各自的范圍,做到定點、定崗。現在全街道有專職護林員47名,分別是:桃源社區8人,龍山社區10人、榮巷社區2人,梅園社區2人,青龍山社區9人,勤新社區11人,新峰社區5人。在清明節前后的掃墓時期按1:1-3增加看護人員,即按47名專職護林員,增加50—150名臨時護林員,做到嚴防死守。

三、撲救隊伍建設

(一)街道組建兩支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分別是龍山半專業消防中隊和勤新專業消防中隊,每隊有15—20名隊員組成,街道防火指揮部成員唐國平任兩支半專業消防中隊指導員。勤新專業消防中隊設中隊長1名,由丁錫明主任擔任。龍山半專業消防中隊長由榮明發擔任。

(二)每個社區成立義務撲救隊。1000畝山林面積以下的社區配20人,1000畝山林面積以上的社區配30人。

(三)成立后備撲救隊。街道由部隊、執法隊和基干民兵50人組成后備隊,各社區與當地部隊或企業掛鉤,成立30—50人的后備隊伍。

四、物資儲備及專用倉庫

根據上級考核要求作如下配備:每100畝山林配滅火彈10只,水槍1支,水桶5只,一定數量的鐵鏟等其他滅火工具,每個護林員配對講機1臺,保證信息隨時暢通。街道現有森林專用消防車3輛,無線電臺機3臺,手持對講機48臺,喊話器30只。街道指揮部設有專門消防物資倉庫1間,備有滅火彈400只,水槍10支、水桶50只,鐵鏟20把。各社區配備配足各種消防物資,建立專門倉庫,有專人負責管理。

五、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一)在沿山主要道口、林間小道設立永久性的,醒目固定牌、大幅標語、橫幅以及木牌標語,插防火宣傳彩旗,在林區營造防火氛圍。

(二)每位護林員上崗必須攜帶、防火宣傳單,喊話器,不斷向上山人員宣傳和登記,提醒上山注意防火。

(三)向附近居民、學校、企業、部隊發放護林防火公開信,每年發放5000多份。在清明掃墓時期發放上山掃墓人員的公開信,提高防火意識,逐步做到不在山上點燭焚紙、燒香,做到文明祭掃。

(五)各社區利用墻報,黑板報,通訊等多種形成進行護林防火宣傳。

六、建立值班巡查制度

(一)街道、社區在雙休、節假日都必須建立值班制度,按排人員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街道實行24小時防火值班。值班室電話:85511314、85512731夜間:85516857

(二)建立巡查制度,街道專管員,檢查社區整個護林防火工作,和護林員到崗情況,并進行記錄,作為考核依據,必要時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社區專管員經常甚至每天檢查護林員的到崗情況,全面執行“嚴防死守”要求,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對護林員的考核獎懲依據。

七、加強野外火源管理

禁止上山人員動火野餐,嚴禁在山上吸煙,特別是清明掃墓嚴禁在山上燒香焚紙,加強宣傳,說服、增加看守力度,同時在上山口設立一定數量的焚燒池,供掃墓人員焚燒紙物,杜絕火種上山減少山火發生。

八、建立火情報告及調查處理制度

當發生火警后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如實向上級報告火情情況,查清發生原因、提出處理意見,情節嚴重的要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九、森林火災撲救實施預案

(一)每年從10月1日起,到來年5月10日至為山林防火期,街道和各沿山社區,進入森林防火期,進行動員、步驟,從組織、人員、物資等各方面全面進入待命狀態。護林員上崗到位,嚴格執行“八帶”制度,即配帶護林員標志背心、袖章、帽子、滅火彈、鐮刀、宣傳單、上山人員登記卡、對講機、宣傳彩旗、喊話器。

(二)當森林火險等級在3級以上時,街道、社區護林防火指揮人員必須對林區進行實地督查,將督查情況作好記錄,對講機、喊話器必須充足電,保持優良工作狀態,專用消防車不得外借,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處于高度備狀態,時刻待命。

(三)當森林火險最高等級5級,連續5天以上時,指揮部高危火險警報,同時進入應急準備狀態,各森林管理人員在崗待命,通訊聯絡始終保持暢通,手機24小時開通,指揮部臺機每天至少二次與各社區及主要道口勾通,同時加強巡查督促,各護林員從早8:00—晚17:30不離崗,中午帶飯或送飯,半專業消防隊處于時刻待命,義務撲救隊員,作好動員,隨時作好上山滅火的準備,同時對后備撲救隊伍的聯系,對滅火物資器械全面清查,保養,時刻待用。

(四)山火現場處置。當發現森林火情后,街道防火指揮部立即向上級指揮部報告,安排專人胡小敏留守辦公室,首先通知火情所屬社區、兩支專業隊伍和唐國平副主任,然后通知物資調運組許鋒、交通通訊組雷新達、后勤保障組薛霞,并做到時刻與上級和現場保持聯系,密切關注火場動態,副主任唐國平及時通知龍藝和街道李兵副主任,并在通訊組的引導下趕赴現場。一般情況下,在發現火情20分鐘內,受害面積在20—30㎡,火勢能有效控制的情況下,以本社區力量自滅為主,在明火撲滅后,迅速組織暫守人員,清理現場防止死灰復燃。如果發現受害面積超過20㎡,并有發展趨勢的情況下,指揮部負責人應立即調動,街道專業消防隊及半專業消防隊實施撲救,另外,通知指揮部主要負責人。如火情發生在山高地險,林木茂密地段,加上天氣惡劣,有利火勢發展,蔓延,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畝時,報告街道主要領導,經同意后,啟動本應急預案。

1.在火場設立現場撲火指揮部,人員由街道主要負責人及勤新專業消防隊和龍山半專業消防隊伍負責人丁錫明和榮明發為組員。協調組織一切力量,全力撲滅,同時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通報火災情況,以得到上級部門的支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

2.現場撲火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火場指揮組、物資調運組、交通通訊組、后勤保障組。

火場指揮組:在火場第一線的指揮員,全面掌握火災現場地形,地勢,風力、風向及火情動態,隨進提出作戰方案,建議調集撲救人員和物資,并組織指揮現場撲救。

物資調運組:主要由所屬社區為主,街道協調聯系人為許鋒、過正洲,主要負責撲火工具,滅火彈、水槍、水、裝備等物資的調運保障,特別保障滅火用水供應。

交通通訊組:組長為雷新達,組員由所屬社區和護林員擔任,主要負責在交通沿線設置火警指示標記,為相關人員到達火場提供正確交通線路,并做好到場車輛的疏導工作。

后勤保障組:主要以所屬社區為主,街道協調負責人薛霞。主要工作是為撲火人員提供必要的飲水和食品,做好圍觀群眾的教育管理等,對在撲救火災中的好人好事及時收集報道,如有受傷人員就地急救和護送。

3.火場留守人員的安排

通過各方面力量將明火撲滅后,現場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對火場全面檢查,消除余火防止死灰復燃,安排足夠人員堅守火場,直至確保再無復燃可能的情況下批準撤離,應急狀態,宣告結束。

5、火災報告評估

在應急狀態終止后,對現場進行實地勘察,統計過火面積受損樹木的統計,對起火原因分析,寫出書面報送區護林防火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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