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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醫療應急預案范文1
【關鍵詞】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
黨的十八四中全會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決定,憲法規定國家對于人民負有基本保護的義務,即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應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維護社會生態環境,保護老百姓的國計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類正處于隨時可能因為氣候極端異常而爆發大災難的風險社會當中,氣候極端已經不再只是自然科學研究的范疇,已經成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議題。浙江省地處我國東南沿海,江南山地與長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處,山地眾多的地理位置、亞熱帶季風氣候和全球環境異常等原因的綜合作用導致自然災害活動日益頻繁,一年四季均有發生,其風、暴雨、洪澇干旱、山體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災的重點。面對災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著一貫的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建設平安浙江、和諧浙江為目標,高度重視浙江的救災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與規章,如《全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等,對災害醫療救援給予全面性的法律規范的指導,以實現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災害醫療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紹
抗擊災害,拯救生命,不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國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就全球范圍而言,也是每個國家需要解決的主要任務.其中美國、日本為代表的發達國家設置了比較先進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統的災害醫療救援體系,其中的經驗可以為我們所了解及借鑒。
(一)美國
1.法律法規。美國《國家應急預案》是有關處置災害的綜合性法法律,將國土安全、緊急事件管理、法律實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衛生、應急救助人員的健康和安全、應急醫療服務以及私人部門等統一為一個整體結構,對聯邦政府、州長、地方行政首腦和民族行政首腦在應急事件時期的職責作了詳細的規定,成為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緊急事件期間互相協調的基礎?!睹绹话l公共衛生實際應急反應指南―針對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管理者》旨在幫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區的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在突發事件或災難發生后24小時內,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衛生應急反應行動。這是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此外,還有《減災和緊急救助法》、《聯邦緊急相應計劃》、《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國家地震災害減輕地震災害法》等。
2.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體系。美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三級應對體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聯邦疾病控制與預防系統)一HRSA(地區/州醫院應急準備系統)一MMRS(地方城市醫療應急系統)二個子系統胡。當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指揮系統由CDC提升到聯邦應急計劃,總統有權根據危機事態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并啟動聯邦應急計劃;HRSA主要通過提高醫院、門診中心和其它衛生保健合作部門的應急能力,來發展區域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負責藥物獲得、急救、運輸、信息傳遞、隔離檢疫、醫務人員培訓以及醫院系統協調;MMRS通過地方的各個執行部門,如:消防、自然災害處理部門、醫院等部門,現場救援人員協作,確保城市在一起公共衛生危機中最初48小時的有效應對。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美國十分重視自愿者和自愿組織在災害醫療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國抗災志愿者組織,該組織的主席是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顧問委員會的委員,在《聯邦緊急事態應對預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擔緊急救援和為災民提供后勤服務方面,被公認為是第一應對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還有1881年成立的美國紅十字會,履行包括國內和國際災難救援在內的某些美國政府的責任,具有“聯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國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幾乎完全納入了美國緊急事態管理的工作體系,承擔著美國聯邦緊急事態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美國在聯邦 C D C 中專門設有負責與媒體溝通的通訊辦公室,負責向公眾和醫療救援人員及時告之災害事態信息,幫助相關人員正確判斷災害發展狀態。此外,美國聯邦應急管理署主持全球應急管理系統,以災害信息服務、災害應急事務處理為目標,主要業務包括同國際系統連接,進行災害管理、減災、風險管理、救助搜索、災害科研等。
美國對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有相關的法律進行規范,體現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項專門的減災法之中,并且還有針對災害醫療應急救援的專項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并且該職責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災害發生后的“臨危受命”;把衛生系統與其他系統串聯起來,使得公共衛生、災害事件管理、執法、醫療服務等領域內的人員可以綜合有效的協作;重視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力量,并將其納入政府的管理體系,發揮其優勢作用;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應對體系及具體程序和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二)日本
1.法律法規。 1 9 6 1 年頒布實施的《災害對策基本法》是日本預防災害、對應災害和災后重建等事業方面的根本大法,對其他相關法律起著指導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關法律的立法依據。該法就防災救災中政府的責任、地方團體的責任以及市町村的責任等作了明確的規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災害救助法》是關于災害應急救助問題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發生災害時,國家要在地方公共團體、日本紅十字會、其他團體及國民的協助下,進行應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來保護受災者和維護社會秩序。此外,針對多發行地震災害,還制定了詳盡的地震災害對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等。
2. 確立包括災害醫療救援在內的三級政府負責管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縣) 一市( 町、村 )三級,由主管衛生和福利的厚生勞動省負責建立,并以之為中心,納入整個國家危機管理體系。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日本政府會向國民及有關機構發出緊急通報,通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同召開了干事會,研討對策。中央主管機構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最主要職責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實施應急對策。在日本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理系統中,消防(急救):警察、醫師會、醫療機構協會、通信、鐵道、電力、煤氣、供水等部門,也按照各自的危機管理實施要領和平時的約定相互配合。平時,在災害疾病的預防工作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全國各都道府縣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機構依法成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主體。2007年修訂的《災害基本對策法》把紅十字會在內的61個非政府機構制定為全國性公共事業,要求其無條件配合災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應的災害救援機制。建立災害發生后24小時內的醫療救援程序,并根據不同時間段設立了應急措施:災后6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醫療隊救助傷??;災后12-24小時內,主要救援工作是轉移傷病。
5.建立應急信息管理網絡,可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災害通訊網絡體系,包括:以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主的“中央防災無線網”;以全國消防機構為主的“消防防災無線網”;以自治體防災機構和當地居民為主的都道縣府、市町村的“防災行政無線網”;以及在應急過程中實現互聯互通的防災相互通訊用無線網等。此外,還建立了包括緊急聯絡通訊網在內的各種專業類型的通訊網。另外,還正式設立內閣信息中心,以24小時全天候編制,負責迅速搜集與傳達災害相關的信息,并把有關災害通訊網絡的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日本同樣也制定了詳盡的災害應對法律法規,使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職能部門在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職責,同樣的該各行政部門是承擔該職責的常設機構;把非政府部門規定為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定主體,調動了政府和民間的各方面積極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協作;依法確立了災害醫療救援的政府負責日常應急體系及具體24小時應急救援程序,并重視對災害醫療救援的日常預防工作;將來完善的專門的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綜上所述,一項切實有效地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
1.災害醫療救援法律淵源多元。災害醫療救援屬于突發公共事件,在突發公共事件、災害防治等領域的行政法律法規、衛生法規等不同的部門法中都應重視設置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也可制定單項災害醫療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災害醫療救援日常應急體系,有備無患。在該系統中,應依法確立非衛生行政機構與公共衛生部門的各自職責和工作程序,部門之間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災害醫療救援體系成為一個和諧統一的整體;
3.依法確認非政府組織的災害醫療救援主體地位,將其工作與政府相關部門工作給予有效地配合和協調,發揮非政府組織分布廣泛,在后反應快速,醫療救援力量專業化的優勢;
4. 設立專門的災害信息管理系統,服務與災害醫療救援工作,同時也是政府部門對公眾知情權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現狀介紹
自然災害具有的突發性及危害性特點,使其被定義為突發事件的范疇[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因此相關的突發事件處置的法律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衛生法規都包括對災害醫療救援的適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國家性的法律法規以及衛生部門繼而制定的預案與辦法等主要是,《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防震減災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災區重點傳染病疫情霍亂等應急預案》、《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職責》、《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衛生部《2006-2010年全國衛生應急工作培訓規劃》、《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范(試行)》、《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質的規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浙江省救災防病預案》、《浙江省干旱衛生應急專項預案》、《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等。
雖然浙江的災害救援已經具備了預防和抵抗災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災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還需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緣由如下:
(1)完善社會立法,構建成熟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為浙江省抗災救險工作貢獻微薄之力,促建和諧社會。國內外的經驗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較為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對如地震、風災等災害事件的防治和應對就較為得力。如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的《應急法服務法》,它規定州長可以根據《健康和安全法》對災害事故中的救助問題給予豁免;日本有比較完善的國民健康計劃。與之對比的是,《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助有明確的規定之外,有關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規之中,且對于醫療救援方面的規定也是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缺乏針對災害醫療救援的系統性的完善立法,這會導致災害醫療救援不利,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具體權利,導致社會矛盾出現,不利社會的和諧與發展;
(2)居安思危,有備無患。汶川地震不僅給我國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而且對中國現有的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進行了有力的沖擊。在抗險救災中出現了許多有關災害醫療救援方面新的法律問題需去研究,如在災害救援中的醫生為拯救生命對遇險者進行截肢的緊急處置的權利與遇險者知情同意權的對抗;災害國際救援隊伍和民間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問題;在災害醫療救援中遇害者的尸體應急處置的法與情的沖突;災害醫療救援中出現的專業救援人員缺乏和藥物等重要救援物資調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問題。汶川地震出現的這些問題不會是偶然現象,今后也必然會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災害醫療救援中有所表現?!蹲髠鳌酚醒裕骸熬影菜嘉#紕t有備,備則無患?!蔽覀儜糟氪ǖ卣鸬臑暮︶t療救援行動為研究的對象,結合浙江省的現狀,對浙江省的災害醫療救援給予深層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補浙江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法學研究的空白領域。如前所述,災害醫療救援制度涉及到諸多的法律問題特別是醫事法律問題,法學界對醫事法律研究的相對陌生和不重視,導致該研究領域出現研究的空白點,而本課題組成員立足于溫州醫學院,具有法學研究背景,長期從事醫事法學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從法學特別是醫事法學的角度,對我省災害醫療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樹。
三、浙江災害醫療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災害醫療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調整災害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二是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相關國家和省級的預案或者辦法等,如《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前者是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工作所依據的強制性法律法規,并有追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而后者是落實災害醫療救援工作所依據的具體操作性政府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內部指導性文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要參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顯低于前者法律法規,導致其執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綜合性規范或者專類性規范有關災害醫療救援的內容過于簡單,缺乏針對自然災害醫療救援的單獨規范。
綜合性規范主要指的是針對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綜合性法律規范,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專類性規范是對具體某一類型的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的等的一部單獨性法律規范,如《防震減災法》、《浙江省衛生系統防臺風專項應急預案》等。在綜合性和專類性規范中,災害醫療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項內容而已,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簡單和過于原則性,不利于實際的操作執行。雖然后面制定的醫療應急救援預案有具體救援措施的落實,但是也是針對整體突發事件的衛生應急救援預案,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援助應急預案》和《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所有的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援規定簡單統一,對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實施缺乏針對性,對于自然災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務,但如果是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事態控制比醫療救援而言更為重要,因此雖二者同屬突發事件,對醫療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當今社會地球環境惡化,自然災害頻頻發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特別重視自然災害的醫療救援的法律規范也是形勢所逼。
(三)災害醫療救援中的衛生防疫環節的法律建設優于災害疾病急救環節的法律建設,立法層次上存在漏洞環節。
國家經過非典事件以后,衛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經比較完善,主要有《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尸體解剖檢查規定》,其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突發事件應對法》對疫情的預防、應急處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會該如何行動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對災害疾病急救僅是簡單片語而已,如《突發事件應對法》對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規定簡單的一筆帶過,即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醫療救助、衛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減災法》里面也只有一條,地震災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衛生、醫藥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相應的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災害醫療救援立法體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規定必然影響浙江省在制定災害醫療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規時,重疾病防疫,輕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醫療救援組織的法律地位。
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災害醫療救援的主體主要是政府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對于上述主體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都在法律法規中有詳盡的規定。但對于非政府的醫療救援組織,如紅十字會組織、自愿者等僅是簡單規定了其可以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協助做好相關工作,進行人道主義援助。但對其開展醫療救援工作的職責、權利范圍及政府醫療救援機構的配合和沖突協調等實際會發生的問題都沒有涉及。事實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經驗告訴我們的,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對實施災害醫療救援的積極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醫療救援工作上的專業性也是得到認同的。隨著非政府的醫療救援力量日益參加到各類災害醫療的救援工作中,重視其醫療救援法律主體地位,依法規范其醫療救援工作是勢在必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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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7]《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條規定,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適用本法。
[8]《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
突發事件醫療應急預案范文2
【關鍵詞】體育賽事 應急預案 編制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了保證能夠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事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對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進行辯識和評估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設施(備)、裝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應當明確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結束之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以及相應的資源準備和策略等。
一、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
應急預案的制定是為了可以減少突發事件管理中出現的缺乏全局觀念的行為和不合理的行為,使突發事件的應對與管理更加合理化、科學化。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明確行動的具體目標,以及為實現這些目標所做的各項工作安排。這就要求制定者不僅能夠預見事發現場的各種可能情況,而且能夠針對各種可能情況制定出具體可行的應對措施,達到預定的目標。
(一)完善制度原則
所謂完善制度原則是通過制度的形式來確定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的重要性和強制性,即:將大型體育賽事的應急預案制度化。這也是應急預案的系統性、長期性、戰略性、強制性的內在要求。
(二)系統協同原則
系統協同原則是指為了保證應急反應系統的高效協同與快速反應,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應對系統與指揮中心,以統一指揮應急管理的全過程。
在應對突發事件的過程中,如何處理資源需求與資源匱乏之間的矛盾是應急決策是應急決策必須面對的一個主要問題。這就要求按照統一指揮的原則,統一資源的規劃調配,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避免不同部門或局部之間因爭奪資源而產生沖突,從而改變因過激反應造成資源使用浪費的現象。
要從全局出發,抓住關鍵環節、分清輕重緩急、避免分散指揮造成以各自為中心、只見局部不顧全局的局面。同時,要集中優勢資源解決最緊急的問題。應急狀態下必須要有一個強有力的統一指揮的組織機構來協調和決策。
對突發事件來說,統一的指揮系統針具有全權決策的權力。明確劃分權利與責任,規定不同組織層次和部門、崗位其相應的工作與職責,不僅有利于明確分工、責權到位,還有利于事件的處理流程順暢,環環相扣,同時也可避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諉,逃避責任。
(三)事件分級原則
事件分級原則是指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型與影響程度的差別,采取不同方式的處置辦法和反應力度,同時在應急預案中明確界定不同層次、類型的指揮機構的動員權限。事件分級原則要求在應急管理預案制定的過程中,通過對突發事件的類型、影響范圍、危害程度以及表現形式等因素的分析,確定應急指揮機構的不同級別層次和專業性能,并規定直接參與處理突發事件的人員隊伍和需要動員的范圍,制定應采取的技術手段和處理原則。
在應急管理預案中,把突發事件分級需要做兩方面的預先評估:一是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潛在的突發事件的特征、影響范圍與危害做出評估,并劃分出相應的分類;二是客觀分析各部門以及相應公共組織擁有的技術條件、資源與應急管理能力,然后對應對突發事件主體的能力與資格做出評估。
2004年12月14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救援預案》,該預案中將北京市所面對的突發公共事件劃分以下四個不同的等級:一般突發公共事件(IV級);較大突發公共事件(III級);重大突發公共事件(II級);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I級),并分別針對不同等級的突發事件制定了不同的處置預案。
(四)信息公開原則
信息公開原則是指賽事舉辦方應該向體育賽事的參與者提供可靠、真實的公共信息,這是其最基本的社會責任之一。當處理突發事件時,實事求是也是應該成為體育賽事組織者公布事實的態度。
著名突發事件管理專家帕金森認為,突發事件發生后,信息的失誤傳播會造成真空,導致黑白顛倒、不真實的流言橫行,而此時“無可奉告”的答案更加助長了此類問題的產生。失實的消息不僅會引起公眾的猜疑,還會導致不正確的報道,使公眾認為社會組織采取了掩蓋手段阻止信息傳播,從而對社會產生抵抗情緒。由此可見,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基礎是對傳播進行有效的管理。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公開與如實公布既有利于賽事組織管理者公信力的建立,又有助于消除賽事參與主體的從眾效應和恐慌情緒,在尊重民眾知情權的同時,也便捷了突發事件的處理。
二、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基本內容
應急預案在深入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人員所需要的應急準備和所需要采取的應急行動的基礎上,根據研究內容制定出的一種指導性文件,其核心內容主要包括七個方面的內容:
(1)預測、辨識、評價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
(2)應急各方的職責分配;
(3)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調;
(4)應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援助和外部援助資源等;
(5)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的措施;
(6)現場恢復;
(7)其他,如:應急培訓和演習的規定、法律法規的要求、預案的管理等。
(一)基本預案范式
(1)預案令
領導應根據國家、省(市)相應法律和規章的授權規定,簽署預案令,并宣布應急預案生效。這主要是為了明確實施應急預案的合法性,保證應急預案的權威性。賽事領導在預案令中不僅要表明對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支持,還應督促各應急機構制定標準操作程序、完善內部應急響應機制、積極參與應急預案的編制與更新以及預案的培訓、演習等。
(2)方針與原則
3.應采用統一格式編制各項應急功能的標準操作程序;
4.應按照應急準備、初期響應、擴大應急和應急恢復四階段描述程序中規定的各項任務;
5.應與應急功能設置中有關各部門職責和任務的內容一致;
6.應規定相關部門執行程序時應保存的記錄,包括保存樣式和期限。
標準操作程序的描述應簡單明了,一般包括目的與適用范圍、職責、具體任務說明或步驟,負責人有關附件(檢查表、附圖表等)等,標準操作程序本身也應盡量采用檢查表的形式,對每一步留有記錄區逐項檢查核對時做標記使用。
(四)支持附件
應急預案支持附件中應包括:
1.危險分析附件
危險分析附件由下列內容組成:突發事件災害影響范圍預測;突發事件危險面登記表與分布;重要防護目標一覽表與分布;事故后果預測與評估模型;其他危險分析資料等。
2.通訊聯絡附件
通訊聯絡附件由下列內容組成:賽事組織內部所有應急機構、應急組織、應急設施聯絡方式;外部可利用應急機構的通訊聯絡方式和備用聯絡方式。
3.法律法規附件
法律法規附件應由下列內容組成:我國有關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應急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技術規范和指南性材料;國際上有關體育賽事突發事件應急的公約、建議書和技術指南等。
4.教育、培訓、訓練和演習附件
教育、培訓、訓練和演習附件應由下列內容組成;教育、培訓、訓練和演習計劃;應急人員培訓考核大綱;其他有關突發事件應急教育、培訓、訓練和演習的工作安排。
三、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
(一)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
大型體育賽事管理部門可以直接委派負責籌建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成員在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或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而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應精心挑選。編制小組的規模取決于賽事的規模以及資源情況。小組通常由各部門、各層次人員代表構成,目的在于鼓勵參與,能讓更多的人參與到這個過程中來,增加了參與者所能提供的總的時間與精力,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過程的透明度,也易于加快進度,為預案的編制過程集思廣益,從某種意義上加強了應急管理中的預防工作。
把應急預案指派給具體部門或專家,對大型體育賽事組織內部其他成員的影響就是導致他們共同推卸責任的現象,從而大大降低了應急預案編制的意義。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賽事組織管理者需要來自各部門的消息,并在組織安排上應接近高級管理層。
小組成員的任命應由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任命,并且明確小組中的正副領導者。任命書向所有員工公示,這樣做便于預案編制工作的展開及信息交流。應急預案編制小組成員必須直接參與預案編制過程的各個階段,應定期開會評價預案的進展情況。特別強調,應急預案小組的成員應該密切聯系,精誠合作,眾志成城。
(二)應對突發事件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
1.相關信息的收集
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之后,首先小組應著手分析體育賽事可能面臨的危險以及賽事應急實施能力。其次就是收集有關信息,如:大型體育賽事的有關計劃與政策、已建立的應急預案及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然后分析風險,從而確定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這是編寫應急預案的關鍵環節,也是應急管理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2.熟悉賽事有關計劃和政策
熟悉場地設施,了解賽事有關的方針與政策是分析應對突發事件實施能力的第一環節。因此,應急預案編制小組在進行應急管理和編寫應急預案之前,應該閱讀和參考以下文件:體育場地設施平面圖,疏散撤離計劃,防火方案,治安程序,安全與衛生方案等文件。
3.符合外部組織要求
預案編制小組應加強與政府機構、公用事業機構和團體組織等部門聯絡與溝通,不僅要向他們了解在不同的情況下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還應該掌握編制應急預案可利用的資源。在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過程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小組要同以下機構保持聯絡:行政主管部門,地方體育局,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緊急醫療服務機關,電力機構等,并從以上機構獲取有關的信息。
4.應急預案的評審
在進行修改或制定新的預案之前,應急預案編制小組應該對已有的預案進行評審。相關預案評審的范圍涉及已有的預案,以及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等。
對突發事件相關預案的評審可以深刻理解過去處理突發事件管理的方法及思路。相關內容包括評價報告,自然災害、防火預案、球場暴力、恐怖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所涉及的應急停車等類似活動的操作規程。對上述內容的評審和檢查可以保證應急預案的連續性。預案編制小組在檢查這些預案時,應特別注意應急預案的時效性。
同時,賽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還應清楚掌握以下幾項內容,包括有政府和社團組織社會應急網絡的運轉,政府應急預案,從而使賽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能充分了解政府機構或社團是如何準備、應急和從突發事件中恢復的,這對及時、有效的處理突發事件有很大的幫助。
內部潛在風險的分析:內部潛在風險分析是評估事故或災害發生時對賽事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通常可能會選擇對最壞的情況進行分析。風險分析可以提供下列信息:發生事故或同時發生多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對人造成的傷害類型(急性、延時或慢性的)和相關的高危人群;對財產造成的破壞類型(暫時、可修復或永久的)。
目前來說,準確判斷事故或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是不現實的。因此,不需要將精力集中于精確的定量分析事故或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在描述發生事故或災害的可能性時,可以用相對性的詞匯(例如,低、中、高),但關鍵是要在現有資料和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評估。
應急能力評估:通過風險分析可以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從而清楚了解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對應急行動的快速性和有效性具有直接影響。制定預案時應當在在現有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有效現實的應急策略。
賽事的應急資源主要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備、應急組織對策及應急后援;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
應急人員主要包括應急管理小組、公共信息管理人員、疏散小組、消防人員和保安。應急設備主要包括個人防護裝置、營救設備、滅火裝置、通訊設備、醫療設備等。預案制定者通過對事故發生可能性及危險性分析的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所需的設備清單,進行具體的工作部署。
救援設備是應急救援工作重要的基礎條件,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小組應制定救援裝備的配備標準。裝備的日常保管工作十分重要,只有裝備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才能在事故發生時就能立即投入使用。應急人員應根據各自承擔的救援任務和救援要求選配救援裝備。在選擇裝備時,要特別注意裝備的實用性、功能性、耐用性和安全性。救援部門要制定應急救援裝備的保管、使用制度和規定,并指定專人負責,定時進行檢查。同時,要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的調度使用工作,保證事故發生時應急救援的緊急調用。
(三)應急預案的編制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建立在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的分析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現狀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的基礎上。此外,在編制預案的準備期間,應充分收集和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避免應急預案的交叉重復,并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保持協調一致。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編制的格式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幾點:
1.合理性。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便于讀者能快速地找到所需要的信息。
2.邏輯性。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上的相互銜接。
3.一致性。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都采用相似的行文結構。
4.兼容性。應急預案應盡量采取與上級機構一致的格式,以便各級應級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對應。
(四)應急預案的評審與
應急預案的評審:為確保應急預案的合理性、科學性以及在實際情況中的適用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組織開展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的評審可以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兩類。
1.內部評審
內部評審是指在編制小組成員內部實施的評審。在預案初稿編寫工作完成后,預案編制單位應內部組織編寫成員對其進行評審,以保證預案內容完整、語言簡潔流暢。
2.外部評審
外部評審是由上級機構、賽事同級機構實施的評審。確保預案被各階層接受是外部評審的主要作用。根據評審人員的不同,又可分為上級評審和同級評審。
應急預案的:大型體育賽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經過各級評審并通過后,應由賽事組織領導簽署,同時并報送上級有關部門和應急機構備案。
四、建議
(一)本文是根據大型體育賽事應急預案的一般編制而言,各地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改變。
(二)由于篇幅問題,本文的應急預案編制沒有具體到應急事件分類中的某一類,如火災、恐怖襲擊等,各地可分開制訂應急預案。
參考文獻:
突發事件醫療應急預案范文3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通信安全,保證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需要,確保通信網絡安全暢通。
(二)編制依據
制訂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電信運營企業(單位)應急預案制定框架指南》、《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市通訊應急保障預案》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及相關法規、條例。
(三)應急分級
ⅲ級:因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等事件引發的,有可能造成一個全縣通信故障的情況;通信網絡故障造成全縣通信故障的情況。
ⅳ級:因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等事件引發的,有可能造成本縣50%以上通信網點通信故障的情況;通信網絡故障造成本縣50%以上通信網點通信阻斷的情況。
(四)適用范圍
主要用于通信事故、自然災害(洪水、地震、冰雪災害、臺風、泥石流等)、反恐事件、公共突發事件、重要通信保障任務、涉及國家安全等應急通信保障。同時適用于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所屬通信網絡、通信設施在自然災害及其它突發事件中遭到破壞情況下的處置和通信恢復。
(五)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在縣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縣經商科技局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協同指導下,根據本應急預案,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整體效能。
2.實時監控,加強防范。
各分公司特別是各分公司網絡監控中心要加強對關鍵網絡設施實時監控和防范,一方面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傳播有害信息,另一方面針對一些敵對組織可能會對網絡發起的大規模攻擊和破壞活動,及早發現苗頭、動態,提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控制事態。在發生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各單位可以根據預案總原則,在迅速上報的同時,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蔓延,將損失和危害降到最小。
4.全程記錄,追查根源。
各單位在發生網絡信息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做好事故情況記錄,以便與有關部門緊密配合,追查事故的根源,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5.出現ⅳ級以上(包括ⅳ級)異常狀態,及時上報縣委政府,要求各相關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通信搶修和迂回調度,在半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縣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和各單位市級公司通信值班室或應急調度中心。
二、組織體系
為保證網絡通信安全,以便在通信網絡出現阻斷、遭到破壞時,能夠迅速組織力量采取有效保障、處置措施,成立縣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通信分公司也要按此要求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
(一)通信保障應急領導機構
1.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局黨委書記、局長
成員:局黨委、班子分管領導
信息股全體人員及熟悉信息工作相關人員
電信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移動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聯通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縣辦事處總經理
2.通信保障應急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通信保障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局黨委、班子分管領導兼任,由以下成員組成:
成員:縣交通局分管領導
縣公安局分管局長
縣電力公司副經理
電信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移動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聯通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縣辦事處相關負責人
3.通信應急搶險隊伍
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隊,由各通信分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組成,搶險隊伍具體由網絡部技術人員和維護人員組成,負責具體的搶險實施工作。一旦啟動應急預案,各公司應急搶險隊伍必須服從縣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4.通信網絡維護工作
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隊,由各通信分公司網絡維護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具體的搶險實施工作。一旦啟動應急預案,各公司應急搶險隊伍必須服從縣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二)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應對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通信恢復應急工作的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國家信息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落實國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相關政策及規定。
(2)貫徹落實縣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
(3)遇重大突發事件,啟動本預案,并下達通信保障應急任務。
(4)在緊急情況下,調用各通信公司各種資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組織、協調工作。
(5)結合重大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決策實施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市通信管理部門匯報情況。
(6)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應急保障任務。
2.辦公室職責
(1)承擔縣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通信保障的日常事務。
(2)管理、指揮、調度所轄區域內的應急資源,并跟蹤、監控管理區域內突發事件狀況,匯總信息,及時上報。
(3)開展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4)組織各專業應急搶險隊搶通、搶修損毀的通信設施。
三、運行機制
(一)預警機制
1.網絡分析評估
各通信分公司,根據通信網絡運行情況和網絡結構變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網絡運行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報告,修訂應急預案,必要時提出網絡改造方案并組織實施。
2.網絡薄弱點級別、預警
各分公司相關技術部門、人員對通信網絡進行評估,重點針對網絡的薄弱環節,并根據程度不同,提出預警。同時,當出現雷雨、冰雪、大面積停電和大型活動時,應及時提出預警。
(二)應急處置
1.故障信息報告
根據《電信通信故障上報制度》等相關規定,及時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通信管理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戶,包括防汛、地震、反恐、醫療救護、民航、銀行、鐵路、稅務、電力等通報相關信息。
2.應急啟動與響應
當ⅳ級通信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將情況上報縣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嚴重性,及時向縣通信保障領導小組上報并提出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并啟動應急預案。需要上級信息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協調的,應立即上報。啟動本預案時,相應的分公司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應提前或同時啟動下級預案。同時,各通信分公司應急搶險隊伍在接到保障通知后5分鐘響應,盡最快速度到達指定地點,實施或者準備實施搶險。
3.業務恢復原則
業務恢復的原則是先重點、后一般。
電路調度順序為:
(1)縣委、縣政府首長專線。
(2)搶險救災指揮部通信聯絡電路。
(3)黨政專網電路。
(4)保密、機要、安全、公安、武警、等重要客戶的出租電路。
(5)地震、防火、防汛、氣象、醫療急救等部門租用的與防震、防火、防汛、氣象信息、醫療急救等有關的電路。
(6)金融、稅務、電力等與國民經濟密切相關部門租用的電路。
(7)其他通信電路。
4.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1)應急通信系統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所有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待命。
(2)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3)相關電信運營企業在執行通信保障任務和通信恢復過程中,應顧全大局,積極搞好企業間的協作配合,必要時由縣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進行統一協調。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網絡復原后處理
網絡通信一旦復原后,需立即對網絡進行相關測試驗證,并由技術維護人員及時出具故障報告,分析故障原因,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三)應急處理后評估
1.網絡維護與建設工作改進
根據故障發生的原因,結合網絡結構和應急處理的過程,總結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包括網絡建設、網絡維護、物資儲備和人才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的改進措施。
2.應急預案改進
通過應急預案的演練或實戰,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實際進行修訂,使之更加完善。
(四)信息
每次通信保障應急處理后,結合處理過程和總結分析,及時相關信息。信息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統一信息口徑;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必要時可報請上級信息行業主管部門審批。
四、優化應急工作機制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后,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公眾電信網絡設施損失情況的統計、匯總,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事件,查找問題,研究整改措施,不斷改進優化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各通信分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技術支撐對網絡建設維護培訓、學習,熟悉網絡結構、熟悉應急預案,提高技術支撐的綜合素質。
(二)備件保障
加強備品備件的管理工作,定期檢查預案中相關備品備件準備管理工作,確保相關備件隨時均能及時提供。
(三)機動通信與物資保障。
加強與上級通信管理部門和物資采購中心的溝通配合工作,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一旦發生通信保障需求,及時請求設備、物資支援。
(四)交通運輸保障
為了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應急車輛及通信物資能夠迅速抵達事發地點,縣交通部門負責為應急通信物資的調配提供必要的交通運輸工具支持,以保證應急物資迅速到達。
(五)電力保障
突發事件發生時,電力部門優先保證通信設施的供電需求。
(六)治安保障
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后,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維護社會治安,確保社會穩定。因人為破壞引發通信突發事件時,公安部門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收集現場資料,迅速開展事故調查,并維護現場秩序。
(七)經費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處置費用,由各級通信保障單位承擔;處置突發事件產生的通信保障費用,按照國家信息主管部門要求并參照《國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八)信息保障
通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應急保障通信溝通協調機制,各通信公司在執行通信保障應急任務過程中,應加強與上級通信部門和縣通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信息溝通協調,及時反映通信應急保障搶險救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研究解決通信保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完成通信保障應急任務。
六、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專業搶修及維護隊伍,要按照運行維護體系的組織管理,對所負責的搶修及維護對象(專業項目)進行系統的搶通、恢復、迂回、替代方面的預案擬定,運作及流程設計,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模擬訓練。
(二)宣傳和培訓
加強對通信網絡安全和通信保障應急的宣傳教育工作,各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公司通信應急指揮機構人員和應急救險隊伍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通信保障應急的能力。
突發事件醫療應急預案范文4
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并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報請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并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并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于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于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群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后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審核、。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后,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了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系電話。為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并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為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置并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復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盡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并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癥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筑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正面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發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范的有關科學知識。
突發事件醫療應急預案范文5
關鍵詞:高校;協同治理;突發事件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社會進入了轉型期,各類社會矛盾日益凸顯,突發事件頻發。而高校作為社會系統的子系統,與社會危機發生具有伴生性,并且日漸成為安全事故、心理問題、信息安全、宗教沖突等方面突發事件的高發地和集中地。本文將協同治理理論與高校的實際情況相結合,通過研究當前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現狀,探討如何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對策。
一、高校突發事件的基本內涵及協同治理理論
高校突發事件是在高校內部由自然的、人為的或社會政治的原因引發的對學校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沖擊或危害的事件。高校是進行高等教育的場所,是大學生群體聚集的特殊公共場所。這使得高校突發事件具有一般公共突發事件的共有的突發性、緊迫性、不確定性和危害性等特征,同時又具有主體特殊性、社會敏感性和范圍廣泛性。高校突發事件往往是日常矛盾沖突因長期不能得到有效解決,在突破一定的臨界點后突然爆發;同時,一種類型的突發事件可能相繼引發多種類型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進而滲透到校園生活的各個方面上,甚至于引起突發事件的放大或輻射的連鎖反應,極易引發社會敏感性。為了預防、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及加快恢復其產生的負面影響,高校應該建立包含事前預警機制、事中應對機制、事后恢復機制的科學管理系統,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前、之中和之后,采用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的具體行動和應對措施。而協同治理理論強調治理過程中多元主體之間的協同,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在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協同治理理念的引入使我們改變了以往單純依靠高校力量處置突發事件的管理模式,逐步強調政府、高校、媒體、學生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高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增強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內外聯動協調能力,構建高校突發事件協同治理模式。
二、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當前,大多數高校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缺乏一個正確的認知,將應急處理等同于應急管理,在校園突發事件產生后一味的重視化解緊急情況,卻沒有意識到應急處理僅僅是應急管理的一部分,忽視了事前預防環節的重要性。在日常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對突發事件相關法制及應急預案建設薄弱,同時,還存在安全教育頻率低且形式單一落后的缺點,部分高校僅依靠單一的安全教育講座,學生缺乏危機意識和相應應急技能。此外,高校在應急管理過程中,缺少專業的應急管理隊伍,所以,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和事中信息溝通協調方面存在著較為突出的問題,具體表現在臨時應急小組權責不明,缺少協同管理意識,結構松散、效率低下。另外,高校學生數量逐年增加,學生整體素質下降,網絡新媒體的日益豐富,部分學生心理疾病凸顯,都給當前突發事件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輔導加大了難度,從而導致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對于學生危機意識教育和心理干預的工作難度不斷加大。
三、完善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對策
1.加強重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項法律與應急預案的建設。首先,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需要有法律保障和制度的規范,政府要對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進行有效的指導和規范,明確規定應急預案的制定程序和高校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的地位和職責,以及社會媒體、社區、社會大眾在高校突發事件應急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其次,高校自身要加快完善應急管理預案規章制度,在應急預案建設方面應加強細化和分類,在充分調研校內實情,合理評估風險后,將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獨立起來,形成一個操作性強,合理科學的應急預案體系。
2.豐富提高安全教育形式與頻率,加強建設應急管理心理支持系統。高校要針對青年學生的心理和行為特點,可以釆用典型案例教育、媒體宣傳、模擬演練等教育方法,提高安全教育頻率,開展專題講座、報告會、主題班會、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充分認識各類校園突發事件危害性,并且掌握基本的應急技能。同時,高校要重視對在校師生的心理干預,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機構,增設心理學選修課程,將心理干預工作納入日常學生管理工作中去,建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和重點關注學生庫,對心理高危學生加強關注和單獨的心理輔導。
3.建設分工明確的應急管理職能機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內外聯動機制。高校要建立以學校黨委全面領導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組織,落實校園突發事件事后責任追究制度,將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融入日常校園管理當中去。同時還應建立內外聯動機制,整合社會資源,增強綜合溝通協調能力,加強與其他高校分享交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經驗,提升自身的應急管理能力。增強與所在地區的公安部門、社區、醫療衛生部門的溝通,掌握學校難以控制的外部環境狀況。另外,還要與媒體形成良性互動,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高校應及時以媒體溝通,堅持正確的輿論引導方向。綜上所述,從協同治理的視角,高校在制度建設、組織體系構建、事前預防、事中處理、事后恢復等多角度入手,建立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可以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減少突發事件的不良影響,有力的補充了當前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不足,為其提供了參考性意見,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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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醫療應急預案范文6
各科室:
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是指突然發生車禍、爆炸、倒塌、踩踏、火災、臺風、泥石流、工礦事故、航空事故、戰爭等致多人受傷,總傷員人數達到10人以上或總傷員人數未達到10人而危急重傷員(如休克、嚴重多發傷、生命征不穩定者)達3人以上時;突發集體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上或集體中毒人數未達10人而危重病人(深昏迷、休克、呼吸衰竭及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等)達4人以上時,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件,為了做好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發生時的救治工作,為了更有效地組織搶救力量,做到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按搶救程序實施救治,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減少因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造成的損失,我院特制定了本預案。
⒈目標與任務:是為了做好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時的救治工作,為了更有效地組織搶救力量,做到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按搶救程序實施救治,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為了保障和維護正常的醫院醫療秩序和社會穩定。
⒉領導機構:醫院設立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醫院有關部門領導組成(小組名單見“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急救小組成員名單”),負責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應急救援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醫院院長、書記擔任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執行小組,具體負責協調安排醫院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各項工作,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
⒊應急準備: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醫務科、護理部定期對醫院有關部門和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總務科、藥劑科、設備科相應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工作。
⒋信息報告制度: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時,“120”院前醫生在現場應用救護車載無線手機(號碼:13960563763)立即向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急診科負責接診工作的急診內、外科醫生和值班護士發現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時應用“120”專線電話(0598-8333666,8325484)向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按事態發展逐級上報,總值班應當在接到報告的同時迅速向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報告,經有關領導核查無誤后由醫務科長及相關領導在小時內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⒌啟動條件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執行小組應當組織醫院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級別,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執行小組可緊急啟動醫院應急系統。應急預案啟動后,醫院有關科室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執行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有關的控制措施,實施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搶救措施。應急處理預案啟動時,被通知醫生、護士及相關人員應以最快的速度趕到急診科,向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搶救領導小組報到,服從院搶救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和接受搶救任務。院前急救小組隨救護車出診現場,實施院前搶救。院內搶救小組做好院內搶救的準備和接診工作,隨時投入急診搶救室的搶救工作。院前搶救小組應按傷員和中毒人員的病情輕重劃分搶救功能區,并于患者右足踝或右手腕處掛國際受害標志,填寫急救識別卡(紅色——傷情最重,需立即搶救;黃色——重傷,但病情穩定;綠色——輕傷,可現場處理;黑色——已死亡,可留尸體隊處理)。院內搶救小組實施安全運輸回院病人的繼續救治工作。醫院開通急救綠色通道,實行一條龍全程跟蹤負責制,由一名醫生、一名護士和一名擔架員(工友、護理員或實習生)全程負責一名傷員,病情變化及檢查結果應向上級醫生和搶救小組成員報告,專科醫生及上級醫生負責搶救工作的統籌和指導,各施其責,保證搶救工作的快速、有效開展,共同完成搶救任務。醫院收費處、藥房、化驗室、ct室、光室、b超室、相關病房也要同時開通急救綠色通道,使應急預案得以順利實施。
6.擬擴充床位以收治成批傷病員的方案:擬增加的床位用屏風隔離,設在院病房大樓一樓寬敞的大廳、各科室的教學間、走廊。床架、床板及床上用品由總務科負責準備。擬增加的床位數如下:內科一區:5張,內科二區:5張,內科三區:5張,傳染科:5張,外科一區:5張,外科二區:5張,外科三區:5張,外科四區:5張,一樓大廳 用屏風隔離可加設床位30-50張,輸液位50-100個。如不夠,可設在中西醫結合醫院的鄰居市財經學校的教室,兩張桌子合并就成為一張簡易床,大約可設300-500張。藥品由藥劑科負責準備,醫療設備由設備科準備,耗材和一次性用品由供應室準備,人員由醫務科、護理部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