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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的處理措施范文1
1、全體領導和教師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學校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出發前班主任要集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安排。
3、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4、本次活動的路線地點,學校政教處制定,老師不得隨意更換,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5、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上車要注意車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6、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要隨時注意學生的活動,要經常清點學生的人數。
7、如需分散自由活動,要求學生三五成群,指定好小組長,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8、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班主任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跟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后,才能離開。
二、組織與指揮 :
(一)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李月梅 13853687480
副組長:李如喜 13851233488
組 員:蔣蘇林 13851255321 柳敏杰:13775471508
(二)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
1 、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 、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蛘邔嵤┣缶裙ぷ?
3 、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四)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之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顒拥母髂昙墤敻鶕话l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導。
(五)參與活動的任何老師和學生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所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配班老師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三、活動過程安排:
1、汽車到校 2、教師清點人數 學生上車
3、出發 4、教師清點人數,集合上車返校
四、監測與報告 :
(一)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二)突發事件向外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五、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突發事件的處理措施范文2
l、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2、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本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食物和職業中毒、放射性物質泄漏、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或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3、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建設
4、區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王德第同志任組長,傅保奉同志任副組長,區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設辦公室,宮炳峰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區衛生局。
5、成立技術組: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流行病學組、醫療救護組、消毒技術指導組、檢測檢驗組、后勤保障組、疫情控制及宣傳組,分別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指導和重大疫情的調查處理。
第三章各相關部門、組織的職責
6、政府職責。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負領導責任;
制定和頒布相關政策,調動和管理轄區內的一切資源,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和防治體系;依法對防治工作中的失職和瀆職行為作出處理;組織協調大型應急處理活動。
7、部門職責
7.1衛生部門組織轄區內的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對轄區內的衛生資源進行統一調配;制定和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各項措施;組建專家咨詢組織及應急處理隊伍;建立定點救治機構;組建監測點和監測網絡,及時收集分析有關資料,掌握突發事件發展動態,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組織協調各醫療衛生單位開展應急處置。
7.2經貿部門制定物資保障預案并組織和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處理突發事件用品的生產、采購、供應;做好物資儲備調節和運輸。
7.3財政部門籌集、撥付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資金,制定落實相關補助政策,做好困難地區、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及生活補助工作。
7.4新聞宣傳部門搞好輿論引導,及時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科普知識和有關政策。
7.5公安部門加強社會治安,嚴厲打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期間的違法犯罪活動;承擔疫情重點區域的警戒,維護隔離地區的社會治安秩序;加強外來人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政策和技術措施的落實。
7.6工商部門組織開展處理突發事件用品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把好市場準入關,保證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用品質量可靠和供應及時;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對人民身體健康有害食品及生活用品的違法行為。
7.7交通、鐵路部門在相關地點設立留驗站、衛生檢疫站、救援站;做好交通工具和車站消毒工作;開展衛生檢疫工作;必要時協助疏散人員、運送救災物資。
7.8教育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學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預案;根據上級部署和應急工作需要相應調整教學工作。
7.9農業、科技、教育、建設、計生、勞動保障、人事、監察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民兵組織等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7.10基層組織職責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領導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居)委會協同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第四章突發事件的監測與預警
8、建立突發事件監測系統.建立以疾控中心為中心、輻射各醫院、鎮(辦事處)防保站、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形成結構嚴密、功能完善的監測網絡,轄區內共設公共衛生綜合監測點42處,實施區域內突發事件的監測、信息收集、疫情分析。
9、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舉報、預警通報制度.按《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條例》的規定,對各類傳染病疫情和其它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報告、匯總分析、預測預報,必要時發出預警通報。突發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有重大突發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衛生局報告;接到報告區衛生局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第五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技術監測機構及其任務
10、流行病學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由業務水平高、具有實際工作經驗特別是應對突發事件經驗的流行病、衛生管理、實驗室監測和消毒等專業人員組成。負責全區突發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根據確定的流行病學調查線索及來源,對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可疑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對接觸者受到感染的危險性進行分析和判斷并采取相應措施。
11、消毒指導組:負責指導全區預防性消毒和疫點疫區消毒。
12、醫療救治組: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對突發事件中病人的救護與治療,對有關醫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13、后勤保障組:負責防治藥品、消毒藥品的儲備與供應;負責組織全系統有關物資的調運;負責統一調度衛生人力、醫療器械、藥品、救護車輛等相關物資。
第六章應急處理措施
14、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的類型、級別,提出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15、區衛生局或者有關部門指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負責突發事件技術調查、確證、處置、控制和評價工作。
16、應急預案啟動后,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相互配合、協作,采取有關的控制措施,集中力量開展工作。
17、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生產、供應。鐵路、交通等部門應當保證及時、優先運送。
18、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19、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可以依法對發生地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20、區衛生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采取控制措施,對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群體防護等措施。
21、區人民政府在必要時可以依法作出停工、停業、停課,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動及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的決定。
22、區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依法對進入行政區域的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
23、區衛生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有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采樣、檢驗、技術分析和監督監測,對當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24、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并做好隔離防護和會診;對需要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的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專用車輛運送,并將病人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受的醫療機構。
第七章保障措施
25、區衛生局應當定期對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應急演練。推廣新知識和新技術。
26、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人力資源考評體系,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隊伍和預備隊伍知識掌握、技能熟練程度、實戰應對能力、防護意識及責任心等方面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調整管理策略,優化人員結構。
27、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規劃儲備應急處理預備人員,從醫療部門或醫學院校劃定相近專業醫務人員或學生,平時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突發事件的處理措施范文3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本鄉境內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比較嚴重的事故;重點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事故,洪災、森林火災,礦山、工程建設、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鍋爐、管道和特種設備、緊急中毒事故。
二、組織機構。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統一領導,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由鄉鎮黨委書記擔任,副總指揮由鄉長擔任。指揮中心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五個小分隊。
1、辦公室。主任由鄉長擔任,副主任由“心連橋民情熱線”值班指揮擔任,成員由黨政辦成員、“心連橋民情熱線”指揮中心值班人員組成。負責全鄉突發事件應急救災的組織、協調、指揮工作,處理日常事物。
2、現場處理小分隊。隊長由黨委分管綜治副書記擔任,副隊長由人武部長擔任,成員由機關干部10人、民兵應急分隊10人組成。負責事件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
3、現場保衛小分隊。隊長由派出所長擔任,副組長由派出所指導員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全體干警組成。負責做好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衛,疏導交通,維護治安,并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實施監控。
4、醫療救護小分隊。隊長由分管醫療衛生的領導擔任,副隊長由衛生院長擔任,成員由分管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和鄉計生辦服務人員組成。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搶救、轉移。
5、物資供應小分隊。隊長由分管財政的領導擔任,副組長由財政所長擔任,成員由財政所全體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所需物資供應。
6、善后處理小分隊。隊長由分管民政的領導擔任,副隊長由民政所長擔任,成員由民政所及司法所全體人員組成。負責事件處理過程中及結束后社會穩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織實施應急預防,開展好事故災害的求援工作,應急小分隊人員應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
2、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小分隊在組織應急搶救的同時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突發事件情況如實報告鄉指揮中心。突發事件報告以下內容:①突發事件單位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②突發事件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格;③突發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④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⑤突發事件的搶救處理情況及采取的措施、事件災區控制情況;⑥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商,突發事件及處理的有關事宜;⑦突發事件的報告單位和報告時間。
3、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地有關單位及各小分隊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并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現場重大痕跡、物件等。
4、交通、供水、供電等部門應當盡快恢復被損道路,水電,通訊有關設施,確保救災現場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5、保衛小分隊應加強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疏通工作預防和防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醫療救護小分隊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并提供救護所需藥品。
突發事件的處理措施范文4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則必勝,保障公共突發事件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成立縣城市綜合管理局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二、總體要求
公共突發事件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局上下必須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僥幸心理,切實做好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的充分準備。
(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對隱患及時整改,對不可預見的公共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具有快捷靈敏的應急機制和應急措施,確保能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
(二)嚴格加強值班工作,局值班電話:,局屬各單位也要明確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不得擅離職守。
(三)值班人員必須保持每日24小時手機開通,隨時保持聯系,確保上通下達。一旦接到公共突發安全事件緊急通知,必須在10分鐘內趕到指定位置。
(四)公共突發事件發生時,各搶險隊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迅速到位,進入應戰狀態,無條件服從“縣政府”和“局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調配。
(五)對有令不行、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工作不利、影響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順利實施的隊所(股室)或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三、應急措施
1、成立“綜合保障分隊”,由辦公室、綜合股、法規股、政務服務中心和大隊辦公室組成,在公共突發事件發生時,按照統一要求,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協調、情況綜合及宣傳報道工作;隨時為應急隊伍提供各種保障。
2、成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一分隊”,由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各中隊組成,人員30人,主要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和事件發生地秩序的維護。
突發事件的處理措施范文5
第一條:為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各類突發性事件,正確應對突然發生對正常電力供應或辦公秩序構成嚴重影響的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縣供電局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全局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范圍:一是因群體性上訪、靜坐等情況激化而導致的沖擊本局重要場所的事件;二是意外傷亡事故及鬧事等突發事件;三是較大的治安、刑事案件;四是危害調度、變電所、物資倉庫、財務等重要場所的事件;五是危及來局考察的首長、知名人士安全等政治影響較大的事件。
群體性上訪按《縣供電局群體性上訪事件處置預案》執行。
第三條:處置突發事件的基本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重點保障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人身、設備和財產安全。同時要及時掌握有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各類情況,避免由于工作疏忽和失誤誘發突發事件。
2、堅持依法處置原則。依法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和不必要的沖突。
3、堅持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原則。在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局屬各單位(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
4、堅持快速反應原則。在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時,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
5、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后,由主管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理、善后等工作。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在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成員由生產副局長、經營副局長、工會主席、辦公室主任、營銷科科長、安全監察科科長、生技科科長、財務科科長、政工科主任、人力資源科科長、調度室主任、行政科科長組成。
第五條: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臨時工作機構,主任由具體突發事件涉及的分管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具體突發事件涉及的主管部門、局辦公室主任、安全監察科科長、行政科科長、事發單位主要負責人等組成。
第六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各專業應急工作組。
1、安全保衛專業組。組長由安全監察科科長擔任,成員由各相關專業人員組成。
2、法律協調專業組。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各相關專業人員組成。
3、后勤保障專業組。組長由行政科科長擔任,成員由后勤保障等相關人員組成。
4、事件涉及部門專業組。組長由具體事件所涉及的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相關專業人員組成。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啟動、結束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研究決定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急工作措施。
第八條: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根據領導小組的決定,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急工作,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2、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和控制情況,并負責與地方政府、市局等上級應急處理管理部門聯系,取得指導與支持。
3、協調各專業工作組之間的工作。
4、負責突發事件和上報相關信息、數據的審核,并向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市局提交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的報告。
第九條:安全保衛專業組主要職責。
1、密切關注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事態發展情況。
2、及時會同基層單位配合公安部門趕赴現場提取證據,搜集資料。
3、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加強局各重點要害部位的門衛保安力量,必要時關閉大門,組織民兵應急小分隊到崗到位,并向公安部門請求援助。
4、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突發事件發生場所的秩序,確保電力大樓及其他各重點要害部位不被闖入。
第十條:法律協調專業組主要職責。
1、及時了解事件情況,分析突發事件原因,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2、加強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爭取政府及社會輿論的支持、理解。
3、負責突發事件的統一宣傳解釋工作,消除疑慮,穩定情緒,增強凝聚力。
第十一條:后勤保障專業組主要職責。
1、接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揮,負責應急設備、物資的準備和供應。
2、配合安全保衛專業組,做好局房屋、辦公用品等物業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二條:事件涉及部門專業組主要職責。
1、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及時了解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確定事發原因及我局是否存在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2、配合其他專業組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對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管理責任等進行分析匯總,并提出改進措施及意見,書面上報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四章處置程序
第十三條:初期處理
主要目標:力爭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1、當矛盾初顯時,事發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認真負責,組織力量主動深入地了解、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爭取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經反復做工作仍無明顯效果,并發現有轉化為突發事件跡象時,事發單位主要領導應密切關注動向,分析情況,確定工作重點,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力爭就地解決。不得將本級應該解決的矛盾推給上一級。
3、當經過艱苦細致的工作,矛盾仍無法解決,突發事件不可避免時,事發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發出預警報告,將事件的主要問題、人數、組織者等詳細情況報告給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同時,分管領導及有關方面負責人應迅速趕赴事發地點協助工作。
第十四條中期處理
主要目標:控制事態,平息情緒,化解矛盾。
1、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事發單位的預警報告后,應根據事件的性質,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局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決定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后,迅速組成臨時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專業組根據職責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3、事發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負責與參與突發事件的人員代表交談,開展解釋、疏導與化解工作。要善于觀察形勢,做好群體的分化瓦解工作。要加強對組織者的政策攻心,說服他并通過他做好其他人的工作,促進事件向有利的方向轉變,直至事件平息。
第十五條:善后處理
主要目標:事件平息后,做好后期處理,防止其反復。
1、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由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解除應急預案。
2、突發事件平息后,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急工作進行分析和總結,并上報領導小組和上級相關部門。
3、事發單位要對該次突發事件進行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并將處理結果和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給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章附則
突發事件的處理措施范文6
【關鍵詞】政府 預防和應對 突發事件 能力建設
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并著重強調:“社會穩定是人民群眾的共同心愿,是改革發展的重要前提?!瓐猿职踩l展,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深刻領會和正確把握這一重要論斷對于我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社會結構日趨復雜,各種矛盾逐漸顯露,在社會總體上趨于和諧穩定的同時,一些始料未及的突發事件也隨之增加,這就對各級政府執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大挑戰。各級政府必須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堅持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在迎接挑戰和應對挑戰中努力加強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建設。
一、加強政府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建設的緊迫性和必然性
1、現實緊迫性
我國目前正處于突發公共事件的高發時期。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都將面臨突發事件所帶來的嚴峻考驗。近年來,我國突發事件日益增多,造成的損失十分驚人。從自然角度分析,我國地貌復雜,是世界上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據統計,我國每年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超過上千億元。從社會角度分析,我國目前正進入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階段,既是關鍵發展期,又是矛盾凸顯期。人民內部矛盾出現了一些值得重視的新問題和新動向,如果處置失當,極有可能引發社會危機。
因此,新的形勢和新的挑戰給我們各級政府在執政能力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級政府必須加強應急管理,努力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這是關系到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
2、客觀必然性
對于許多突發事件而言,雖然私人或者社會組織在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中發揮不可小視的作用,有關法律條文也賦予公民與社會組織以法定的自救與救他的權利與義務。但是,無論如何,來自私人與社會組織的松散、脆弱、十分有限的預防和應對措施,對于有效應對和快速處置突發事件而言通常只能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
政府在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突發事件領域具有十分鮮明獨特的行政功能與法定職能。結構決定功能,機制設計服從于功能定位。相對于社會組織而言,政府運作機制更能體現政治權威、更具有強制性、更加重視宏觀性與系統性、領域更加廣泛等等。政府的行政管理運作機制最突出的特點是“理性官僚制”:層級設置,等級森嚴,上下級之間是命令與服從關系,信息傳導網絡發達。正是由于這些特點才使政府在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方面具有其他社會組織與個人所不具備的優勢。
從實踐上看,由于政府信譽、政府能力、政府作為公益代表的身份以及政府本身所受到的各種法律監督與社會監督,因此通過政府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其風險成本相對而言也要小得多,因此,必須主要依靠政府,而非其他國家機關、社會與組織與個人來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二、政府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運作模式和行為內涵
1、理想運作模式
政府要想在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發揮最大功效,就必須遵循科學的運作模式,即由常規行政來主導突發事件的防范,由緊急行政來主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所謂緊急行政,專指當突發事件既成事實時,政府依法采取專門性的應急性處理措施加以防治,從突發事件出現到宣告其終結為止這段區間內政府專門用來防治突發事件的行政。相對應地,在突發事件出現之前的預防措施以及結束之后的善后處理措施,以及在應急處理過程中可能動用的其他非應急專用的行政措施,都只是一種常規性行政。突發事件出現之后,雖然常規行政也會以各種方式對其防治做出貢獻,但無論如何,主要被設計用以解決一般普通行政管理事件的常規行政,在突發事件面前,由于運行機制、管理權限、可供采取的措施、處理期限、責任追究等各方面的法律授權不足,因此難免會顯得行動遲緩,缺乏足夠的行為能力去有效制止事態的擴展。正因為如此,政府就需要及時啟動立法專門授予其用來解決突發事件的緊急行政權,以便最大限度地拯救公共利益與私人權益。
2、理性作為
現實生活中,突發事件形態各異、變化詭譎,大都具有起因復雜、爆發突然、蔓延迅速、危害嚴重等特點,而且它們之間相互交織,處置不當便會產生連鎖反應。因此,政府在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一定要遵循正確的步驟,采取理性和科學的方法。
(1)建立科學有效的監測和預警機制。對突發事件的預警應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一旦發現苗頭,應立即由國家職能部門分不同等級發出警報。例如,美國在對SARS的戰役中創造了零死亡記錄。這主要歸功于其早發現、早治療和早隔離檢疫的監測預警機制。
(2)嚴格落實完全的信息披露機制。信息管理系統對突發事件的處理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則為決策者提供及時和準確的信息;二則為民眾傳遞適當的信息,避免民眾情緒失控,促進民眾溝通,主動引導輿論,維護社會穩定。信息的公開,特別是對那些涉及到重大公益的災難性信息,就應該及時準確地提供給公眾。
(3)整合與完善社會力量的動員參與和應急機制。社會公眾既是突發事件的承受者,也是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參與者。突發事件可能會與每個人都有關聯,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懂得自救互救、防災避險的應急知識,就可能在突發事件中大大減少傷亡。因此,政府要面向公眾,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知識,提高社會公眾有效處置和積極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
(4)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體系。突發事件經常給公眾帶來兩種意義上的權益損害:一種是直接來自突發事件本身。另一種是來自政府在防治突發事件過程中的處理失當,尤其是緊急行政權的非理性運作,也使得公眾經常飽受緊急行政減損或限制合法權益之苦。因此,通過制定完善的法律來加強對應急工作和政府行為的管控顯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三、加強政府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建設的幾個問題
1、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
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建設并非某一個具體部門的事情,也不是一個單純的投入問題,而是由政府應急職能、應急體制、應急投入等構成的一個系統,并且其基本的統籌次序應該是“確定應急職能范圍構成應急體制框架安排應急投入資源”,只有這樣才能使整體應急處置能力達到最大化。
2、應對突發事件的職能應該清晰和明確
政府應急職能的界定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危機管理的劃分和主要內容應該是準確的;二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各個部門在體系中的職能分工應是相對獨立、相互信任、相互協調的;三是服務于職能發揮的基本的資源儲備、信息體系建設應是配套的。
3、應對突發事件的體制應該完整和連續
政府應對突發事件體制的構建主要包括三個部分:(1)危機爆發前的預警。危機管理的知識系統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和危機管理的計劃系統建設,在此基礎上建立危機管理的預警系統,提高對危機的預見能力;(2)危機爆發后的應對。要建立危機管理的指揮系統,專門的反危機基金儲備,危機管理的監測系統;(3)危機結束后的考評。需要建立危機評估系統、危機復原系統和危機管理學習、創新系統。由這樣幾個部分組成的應急機制才能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突發事件。
4、應對突發事件的投入應該是事前和量力而行的
危機爆發后的治理成本,要遠遠高于事前投入,更為重要的是,在應對突發事件進行提前投入中所體現出的體制優越性、政府信任度、國際影響力等都將是無法用數字計算的。
5、應對突發事件的資源配置應力求最優化
當政府在確定如何在各領域配置防范資源以便最優防范突發事件時,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一是要處理好點與面之間的關系,既不平分筆墨,做到重點突出,又要防止掛一漏萬、顧此失彼;二是要處理好社會敏感與實際危害之間的關系,雖然社會敏感性與危害性之間經常具有一定的相關性,但社會敏感的突發事件未必就是危害性重大的;三是處理好高風險與高危險之間的關系,有些突發事件發生概率很高,但危險性卻未必很高;而有些突發事件的危險性很大,但未必風險很大,風險概率與危害程度之間缺乏必然的聯系。
6、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建設將是一個長期過程
美國建設這一應急機制經歷了近30年的時間,發展中國家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和發展過程。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建設是與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與公共事務管理水平的提高相適應的。因此,應急機制的建設盡管十分必要,但建設的速度和程度必須適當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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