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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繳納方法范文1
企業要交的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商業公司要交什么稅,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歡迎閱讀!
【1】商業公司要交哪些稅
一、流轉稅
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流轉稅是按企業的營業收入的百分比計征。銷售貨物計征增值稅,稅率包括兩種,一種是一般納稅人按增值額的17%計征;另一種是小規模納稅人,按銷售收入的3%計征。提供營業稅勞務取得的收入計征營業稅,稅率為收入額的5%.營業稅勞務包括交通運輸、建筑、文化體育、娛樂、服務等。根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或營業稅的7%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3%繳納教育費附加。
二、所得稅
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一般按應納稅所得額的25%計征,根據企業具體情況,還可能有15%或20%的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是以公司利潤為基礎,進行必要的納稅調整而得出的。公司投資于其他公司而分回的利潤,一般不再納稅。公司的利潤分配給個人股東時,個人要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其他稅種
包括消費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等,一般企業不涉及,即使涉及,其計征金額很小,對企業影響也很小。
【2】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3】企業應交稅費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2、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后,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車船稅繳納方法范文2
一、行政事業單位應繳哪些稅
行政事業單位在日常業務活動中,按照預算和經費領報關系從財政部門或上級機關收到的各項撥款,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是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的保障,應在取得各類收款憑證時,記入“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等科目,這些收入不需要納稅。此外,行政事業單位有些業務為應稅收入,需要申報納稅,并做出會計處理。如:門面房出租收入;培訓收入;轉讓不動產收入;學校超標準的收費收入以及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收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從對外承包的醫療美容項目取得的出包收入;電視臺的廣告收入、點歌收入;將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出售變賣或抵償債務等等。對于這些收入,行政事業單位往往采取“往來賬抵銷”、“以物抵款”、 “混淆會計科目和收支分類”等方法進行處理,從而忽視了應繳的稅款。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應稅收入涉及的稅費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印花稅等?,F將其歸納如下:
二、常見涉稅業務會計處理
1、取得出租收入的會計處理
房屋對外出租是行政事業單位彌補經費不足、改善職工福利的重要途徑。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由于地處沿街或鬧市,將一樓門面房對外出租;一些單位添置新的辦公用房,將原有的辦公場所對外出租。收取租金時,均應開具稅務發票,繳納營業稅、房產稅等相關稅費。
【例1】某技術研究所系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尚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和收支兩條線制度。2008年3月,該研究所將其一處閑置房屋對外出租給某商貿公司,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租賃期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月租金l0萬元。2008年4月研究所收到房屋租金10萬元(暫不考慮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計算應繳的各項稅費:營業稅5000元(100000×5%)、房產稅12000元(100000×12%)、城市維護建設稅350元(100000×5%×7%)、教育費附加150元(100000×5%×3%)
借:銀行存款 100000
貸:其他收入 100000
借:銷售稅金17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5000
――應交房產稅12000
――應交城建稅350
――應交教育費附加150
2、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對于工資表內的發放項目,行政事業單位基本能夠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做到代扣代繳,但是其他另行發放的各種形式的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實物等應納稅所得,并未與工資表收入合并計算納稅,造成少繳稅款。不少由財政發放工資的事業單位如學校,他們認為財政在發工資的時候已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而對他們自己以加班費、獎金等名義發放的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收入就忽視了,沒有并入工資計交個人所得稅。另一方面,支付外聘人員勞務報酬時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一些事業單位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高薪外聘一些社會知名人士,如專家學者、主持人等,在支付其勞務報酬時,沒有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例2】2008年3月份,某行政單位聘請某名牌大學教授到單位舉辦兩場講座,雙方約定講課費10000元。該單位應于支付講課費10000元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600元。其會計處理為:
(1)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額:10000×(1-20%)×20% = 1600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培訓費10000
貸:現金 8400
暫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600
(2)上繳該項稅金時
借:暫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600
貸:銀行存款 1600
3、處置不動產的會計處理
行政事業單位因各種原因對不需用的不動產進行處置時,除按規定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外,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例3】在機構改革中,某行政單位將其撤銷的下屬事業單位的一幢樓房轉讓,該樓房建于1995年,當時造價100萬元,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如果按現行市場價的材料、人工費計算,建造同樣的房子需要600萬,該房子為7成新,已按500萬元出售,并支付了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27.5萬元。就土地增值稅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計算土地增值稅:(1)評估價格=600×70%=420萬元;(2)允許扣除的稅金27.5萬元;(3)扣除項目金額合計=420+27.5=447.5萬元;(4)增值額=500-447.5=52.5萬元;(5)增值率=52.5÷447.5×100%=11.73%;(6)應納稅額=52.5×30%-447.5×0=15.75萬元。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57500
貸:現金 157500
4、將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抵債、發生增值的會計處理
根據財稅[2002]29號文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游艇,售價超過原值的,不論其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均應當一律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例4】2008年3月10日,經財政部門批準,某行政單位用一輛九成新的小汽車償還與其下屬培訓中心22.5萬元的債務,該車賬面價值20萬元,評估價值為22萬元,其余5000元用銀行存款支付。會計處理如下:
(1)沖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借:固定基金 200000
貸:固定資產――小汽車 200000
(2)沖銷債務
借:暫存款――培訓中心 225000
貸:其他收入 220000
銀行存款 5000
(3)計算相關稅費,其中:增值稅(220000-200000)×4%÷2 = 4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暫不考慮。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400
貸:現金 400
5、簽訂合同繳納印花稅的會計處理
行政事業單位因工程施工、銀行貸款、大宗物品采購等情況簽訂合同時,或與其他單位、個人簽訂各類租賃、承包、服務、培訓合同時,均應按合同所載金額及相關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此外,行政事業單位的“其他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均按5元/件貼花計稅,計入相關支出科目。
【例5】甲研究院(以下簡稱甲單位)為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制度的事業單位。除完成國家規定的科研任務外,甲單位還從事技術轉讓、咨詢與培訓等經營性業務,并對經營性的會計處理采用權責發生制。2008年4月2日,甲單位與A公司簽訂技術轉讓與培訓合同。合同約定:甲單位將X專利技術轉讓給A公司并于4月5日至20日向A公司提供技術培訓服務;A公司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向甲單位預付50萬元技術轉讓與培訓服務費;在4月20日完成技術培訓服務后,A公司向甲單位再支付150萬元的技術轉讓與培訓服務費。4月3日,甲單位收到A公司預付的50萬元,已存入銀行。4月20日,甲單位完成A公司的技術培訓服務,收到A公司支付的款項150萬元(甲單位經營收入適用營業稅稅率5%,技術合同印花稅稅率0.3‰,不考慮其他稅費)。甲單位的會計處理:
(1)4月3日,收到預付款50萬元
借:銀行存款500000
貸:預收賬款500000
計算合同印花稅:2000000×0.3‰ = 600
借:經營支出 6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印花稅 600
(2)4月20日,收到款項150萬元,確認營業收入
借:銀行存款 1500000
預收賬款500000
貸:經營收入 2000000
計算營業稅:2000000×5% = 100000
借:銷售稅金1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100000
6、公車繳納車船稅的會計處理
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取消了原有公車免稅條款,在新條例中,除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和警用車船以外,其他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使用的公車,都要按規定繳納車船稅。
【例6】某行政單位已經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2008年3月份在辦理5輛小轎車交通強制保險過程中,收到了保險機構開具的車船稅代扣代繳憑證,憑證上注明金額為1200元,則會計處理為:
借:現金 12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1200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辦公費 1200
貸:現金 1200
7、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行政單位不存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普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未按稅法規定作相應的納稅調整。由于《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中有關事業支出與納稅扣除的界定存在著較大差異,而不少財務人員不知道會計核算與稅收規定存在差異時要按稅法進行納稅調整這一規定,從而導致上述問題出現。
【例7】2007年某事業單位(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當年實現事業結余20萬元、經營結余30萬元。該單位經營結余已按33%的稅率預繳了所得稅9.9萬元。2008年3月份,該單位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稅法規定,調整增加了應納稅所得額1萬元,應補繳所得稅3300元。會計處理為:
借:結余分配――應交所得稅33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00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300
車船稅繳納方法范文3
針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無牌無證車輛上路、機動車輛懸掛假號牌、挪用、套用其它車輛號牌、故意遮擋號牌、故意污損號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持假行駛證、假駕駛證,公、檢、法、司機關單位警用車輛和晉“0”公安專用號段牌照管理使用混亂的問題,經研究決定,從5月1日開始在全市深入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治理?,F制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如下:
一、專項治理的目標
在全市范圍內通過繼續深入開展對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違法車輛專項治理,使城鄉道路上駕駛無牌無證行為和駕駛假牌假證、挪用號牌、遮擋號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懸掛單面號牌等違法行為基本消除;違規車輛偷逃稅費的追繳到位;全市警用車輛和晉“0”號牌車輛的管理使用基本規范;駕駛員遵章守法的自覺性明顯增強,為全市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創造更加優良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專項治理的內容
(一)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車輛;
(二)挪用、套用其它號牌車輛;
(三)私自涂改、遮擋號牌車輛;
(四)不按規定安裝號牌車輛;
(五)偷稅逃稅車輛;
(六)警用和晉“0”號牌車輛違規行為。
三、有關政策規定
國稅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輛購置稅的通知》,對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暫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地稅部門:根據《山西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實施辦法》,微型客車(排氣量小于或等于1升)每輛180元/年;小型客車(載客人數小于或等于9人)每輛360元/年;中型客車(載客人數大于9人且小于20人)每輛420元/年;大型客車(載客人數大于20人)每輛480元/年;載貨汽車按自重每噸80元/年。此辦法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補繳方法:需要“交強險”的,“交強險”時車船稅由保險機構按規定代收代繳;不需要“交強險”的,到車籍地地稅機關補繳稅款。
交警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四、專項治理的方法步驟
此次專項治理,由市紀委監察局、市糾風辦牽頭,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隊、市國稅局、市地稅局配合開展。
1、聯合行動,嚴格執法。公安督察、交警查扣違法車輛后,向有關部門互通情況,由公安交警、國稅部門、地稅部門按政策規定分別對查扣的違法車輛處理處罰到位,再行放車。對違規警用車輛嚴格按《警用車輛規定》處罰。
2、對2009年前查處的違規車輛進行追訴,對公安交警處罰后已及時補齊手續的,不再追究;對交警處罰后沒有補齊手續,現在繼續上路被查處的按高限處罰。要關注民生,對農村五小車輛的違規行為低限處理;突出重點,這次行動主要針對市鎮兩級黨政機關及民用違規車輛。
3、對城建系統的環衛、灑水、城市監察及大型水泥灌車、各種工程車輛等違法車輛,與其它車輛一樣,一視同仁,從嚴查處。
五、專項治理的要求
1、要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部署。各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整治工作,迅速行動,精心組織,成立工作協調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調配得力人員,明確各自職責,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
2、要加強管理,做到文明執法。各單位執法人員要按照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的要求,執證上崗,亮證執法,既要嚴格執法,也要人性化執法,使此次整治活動既能教育群眾,又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3、要加強督查,嚴格責任追究。各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專項治理行動加強監督檢查,市紀委監察局、糾風辦對因工作扯皮,效率不高,不依法處理處罰違法車輛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車船稅繳納方法范文4
一、世界各國的財產稅制比較
(一)財產課稅體系的比較
廣義地看,世界各國對財產的課稅主要分為三大體系,一是對轉讓財產的交易行為征稅,多以流轉額為計稅依據,一般以營業稅、轉讓稅、登記稅、印花稅或增值稅等形式,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二是對占有、使用財產進行課稅,多以財產評估價值為計稅依據,分為對全部財產征稅(一般財產稅)和對個別財產征稅(如土地稅,房屋稅、房地產稅),征收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三是對轉讓財產的收益征稅,如土地增值稅,多采用累進稅率。
(二)財產稅比重的比較
據OECD組織資料顯示,發達國家財產稅收入占地方稅收入總額比例較高,美國占80%,加拿大占84.5%,英國占93%,澳大利亞則高達99.6%。由于財產稅征收金額較大、權數較重,從而形成了“多征稅、多提供公共服務、稅源多增加”的良性循環機制,使其在地方經濟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調節作用。發展中國家財產稅占地方稅收入比重較低,但多把財產稅劃歸地方收入。亞洲國家的一些大城市房地產稅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一般在23%~54%之間。由此可見,世界各國財產稅在地方稅中都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地方財力的重要來源。
(三)財產稅制要素的比較
1、課稅主體。轉讓財產交易行為的課稅主體多數以賣方為納稅人;也有以買方為納稅人,主要是設置不動產或房地產購置稅的國家,如韓國、日本等。世界各國對轉讓、占有和使用財產的課稅,納稅人一般是產權所有者或使用者。
2、課稅對象和稅基。對世界上多數國家來說,財產稅最主要的課稅對象是房屋和土地,但在具體征稅對象和稅基上又各有區別。有的國家單獨對房屋、土地課稅,計稅依據是財產的資本市場價值或評估價值或其年租金。各國征收財產稅的房屋范圍不盡一致:如加拿大、印尼、美國、瑞典都將土地和建筑物的資本價值納入稅基;但瑞典只有住宅用地和住宅樓繳納財產稅,剔除了商業財產;英國對包括樓房、平房、公寓、活動房屋和可供居住用的船只等,以其估定價值為計稅依據征稅;有的國家將土地、房屋并入其他財產一起課稅。如日本將原來分開征收的地租稅、房屋稅,船舶稅、鐵路稅等財產稅稅種合并征收固定資產稅。其中對房屋課稅的納稅人是房屋的所有者,課稅對象包括納稅人擁有的一切房屋,計稅基礎是房屋的估定價值;巴西的土地稅分為農村土地稅和城市財產稅,前者的課稅對象是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城鎮土地不在應稅范圍內,計稅標準按土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比率分為三類計征,后者的課稅對象是城市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計稅依據是應稅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評估價值。
3、稅率。比較廣泛使用比例稅率,在對財產轉讓收益和流轉額課稅時也采用累進稅率,僅有個別國家采用定額稅率。稅率可由中央政府法定,也可由地方政府根據受益人的預算需要和預算周期確定。如美國、加拿大,稅率的確定一般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較高一級政府只對其設限制規定。而丹麥、法國和日本,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征收的稅率都規定了固定限額或最高額。
4、起征點和減免稅優惠。一些國家或地區在稅收管轄權內,對財產課稅制定有起征點,如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對低于14萬元的財產價值不征稅,日本對土地占有稅也規定了免征額,確定了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規劃稅的最低起征點。同時各國對農業用地給予不同程度的減免稅。荷蘭、英國、澳大利亞和瑞典農業用地全部不計入稅基。法國對農場建筑實行免稅,其他許多國家都通過特殊估價和征稅措施給農業提供稅收優惠待遇,如日本對城區的農業用地按其估算價值的一半進行征稅;國際上對林地一般都提供免稅待遇。如智利、法國都給林地提供了免稅照顧。
二、我國財產稅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采用的是個別財產稅,主要稅種有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有人也把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包括進去。
我國的財產稅制在以下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一是財產課稅范圍窄、稅種少,收入規模小。據統計,全國財產稅收入約占稅收總收入的2.04%,約占地方稅收入的4.12%。據四川省及成都市“九五”期間的統計,財產各稅占全部地方稅收的比重約5%~6%。由于所占比重過低,導致其職能弱化,難于充分發揮調節功能作用;二是內外兩套財產稅制,既增加了征管難度,又不符合世貿組織要求的統一、公平、公正的原則;三是計稅依據不合理、不規范;四是財產評估制度、財產登記制度和財產稅收政策不健全,稅收征管不嚴,部門協作配合不夠,稅款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五是個別稅種設置重疊,稅基交叉,存在重復征稅之嫌。
三、國際財產稅制借鑒
(一)稅種設置覆蓋面廣、征收范圍寬。目前,各國的財產稅覆蓋了財產的轉讓、占有、使用和收益各環節,體現了稅制調節課稅對象價值運動全過程的客觀要求。征收范圍較寬,不僅僅局限于城鎮房地產,而且也包括農村、農場建筑物和土地。遺產稅和贈與稅廣泛受到各國重視。
(二)各國普遍建立以市場價值(又稱改良資本價值)或評估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以價值為核心能夠準確反映真實的稅基,隨經濟的發展帶動稅基的提高進而穩步提高財產稅收入;同時,也可以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
(三)稅率設計以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居多。對財產轉讓、占有、使用環節多采用比例稅率,對收益和所得環節多采用累進稅率,但這不是絕對的,各國根據各自的經濟、文化背景設計各具特色的稅率制度;各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稅率仍將以超額累進稅率為主,但級次表現出減少趨勢。
(四)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建立了規范而嚴密的財產登記和系統、完整的財產評估制度。這是財產稅課稅的基礎,但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比較有較大的差距。
(五)建立內外統一的財產稅制。
四、改革財產稅制的建議
(一)合理設置稅種,增加稅種覆蓋面
1、合并、統一房地產稅制,設立房地產稅。合并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三個稅種,設立統一的房地產稅。一方面體現了世貿組織的國民待遇原則,另一方面符合簡化稅制、便于征管和降低征收成本的國際通行做法。而且城鎮土地使用稅本身屬于財產稅而非資源稅,“房依地存、地隨房走”,房屋和土地的規劃、評估緊密相連,城鎮土地的國家所有不影響三稅的合并和統一;且房價的上漲多半緣于地價的上漲,三稅統一有可行的理論基礎。
2、合并內外兩套車船稅稅制。對凡在我國境內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不論車船是否被使用以及使用的頻率如何,均應繳納車船稅。
3、適時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在遺產稅和贈與稅的開征上,一是要科學地選擇稅制模式?;谖覈z產繼承人可自行分割交接財產,公民的納稅意識不強等實際情況,宜選擇美國等實行的總遺產稅制和總贈與稅制。即對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征收遺產稅,對贈與人的財產征收贈與稅。二是科學確定征稅對象、范圍及征管程序。參照國際慣例,課稅對象范圍應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以超額累進稅率并規定適當的起征點,合理確定扣除項目,如設喪葬費用扣除,遺產管理費用扣除、債務扣除、捐贈扣除、合理負擔費用扣除等。最后,制定有關部門相互協調配合的征管措施。
(二)擴大財產稅征收范圍
1、擴大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一是房地產稅的征稅范圍應該擴大到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土地及房屋。與此同時,相應調整降低農業產出稅負。二是對城鎮居民擁有的房屋征收房地產稅。隨著我國住宅商品化的發展和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擁有的房產不斷增加,已經具備了對私有房產課稅的條件。同時,房屋的折算價值分配逐步向高收入個人傾斜,因而對城鎮居民自用住房課征(比例稅率)財產稅在整體上將產生“累進”效應。在具體征收時,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對人均居住面積設置起征點,對城鎮居民自用房課征比例稅,使城市房地產稅的納稅人涵蓋全部城鎮土地和房屋的所有人。
2、合理設置房地產稅的稅目。我國房地產稅可下設農村土地使用稅和城鎮房地產稅,前者對農村用于種植、放牧和其他農業性活動的田、地、山、蕩占地課征,后者主要對城鎮企業和個人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物課征。城郊結合部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的處理可借鑒巴西的做法,即確定土地是否屬于城市房地產稅的課稅范圍,一是看其是否作為農用,二是在土地的1.5英里范圍內至少有以下設施中的兩項:人行道、自來水主線、排污設施、街燈、公共學校。如土地不作為農用,又符合第二項要求,就應該視為城市土地。
(三)建立以市場價值為核心的稅基體系,科學確定財產稅的計稅依據
1、調整房地產稅計稅依據。從國際上看,財產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年度租金價值,改良資本價值(市場評估價值)、未改良資本價值和占用面積。改良資本價值制度的計稅依據是土地和房產的完全市場價值,更符合“量能納稅”原則。此外,該計稅依據具有“交易證據多、便于誠信納稅,收入富有彈性”的特點,是各國的房地產稅趨于采用該計稅依據的重要因素。當然,這需要相應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房地產評價方法體系和房地產評估制度。
2、調整車船稅計稅依據。作為世界通行的財產稅的計稅依據主要有兩種:一是依車船原值作一定比例的扣除;二是依車船的市場價值,即評估值。從理論上講,后者更科學,但是考慮到市場和評估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工作量和征收成本,現階段可采用前者作為計稅依據。至于扣除比例中央可規定一個幅度范圍,各地方政府視本地實際情況在此范圍內確定具體的扣除比例。另外,對單位價值低于一定標準的車船給予免征照顧。
(四)合理確定各財產稅的稅率
1、合理確定房地產稅的稅率。參照美國、加拿大的做法,在確定稅率的形式和大小時可以賦予地方政府一定幅度范圍(如0.5%~3%)內的自。稅率的確定應反映“寬稅基、低稅率”的稅制改革趨勢。
2、合理確定車船稅稅率。在以車船價值為計稅依據的情況下,改過去的固定稅額為比例稅率,以公平稅賦,比例稅率的大小應該與目前對車船的收費及環保問題統籌考慮。
(五)建立以財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征管運作體系
1、建立以房地產評稅制度為核心的財產評稅制度體系。應建立完善的財產稅評估制度,制定評稅法規和操作規程,設置專門的財產評稅機構,是未來財產稅制發展的基本趨勢。
2、建立與財產登記、評估、稅收征管有關的信息數據庫,運用計算機技術對信息進行搜集、處理、存儲和管理,以獲取有效的財產信息和征管資料。
(六)財產稅的稅收優惠問題
1、取消城鎮居民住房的財產稅優惠。避免對出租住房的歧視,有利于加強對個人私房出租的稅收征管??蓪乙幎藴蕛鹊木用褡》坎扇∑鹫鼽c的辦法予以免稅優惠。
車船稅繳納方法范文5
關鍵詞:消費稅、比例稅率、定額稅率、禁摩令、稅目改革
消費稅分貨物稅和特別消費稅,我國開征的消費稅屬于特別消費稅,即其征收范圍具有選擇性,按照《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14個稅目包括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小汽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車輪胎、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消費稅稅率采取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相結合的征收方法,對不同種類、檔次的消費品,依據市場供求情況、消費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的稅率、稅額。從這些稅目來看,我歸類主要分為對身體健康有影響消費品、奢侈品、高檔產品、危險和資源消耗品。剩下一個稅目摩托車好像每種都有一點,但細細想來,又什么都不算。
摩托車的消費需求和上路困境
《暫行條例》規定,稅目當中的摩托車分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兩種。對于最大設計車速不超過50km/h、發動機氣缸總工作量不超過50ml的三輪摩托車不征收消費稅。摩托車適用比例稅率,氣缸容量在250毫升(含250ml)以下的適用3%的稅率征收,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適用10%的稅率征收。2008年,我國摩托車產銷已達2750萬輛,出口980萬輛,從業人員150萬人,成為全球最大的摩托車產銷出口大國,為國家做出了巨大貢獻。從這里可以看出,現行的中國市場對摩托車的需求還是比較大的,主要是面向縣級城市,農村方向。
目前在全國范圍內,以北京為首的很多一線城市都實行“禁摩令”。但小排量得摩托車是獲得國家的生產許可及符合國家所制定的各項產品質量和環保國家標準的,這些城市的“禁牌”、“禁行”地方政策嚴重影響了摩托車的分布情況。污染、擁擠、事故是這些地方政府給出的看似不錯的理由,但比較看來,這只是欲加之罪罷了。不能否認摩托車會帶來空氣污染,但汽車的尾氣污染肯定比其更為嚴重;同樣擁擠絕不是小巧靈活的摩托車帶來的,汽車的尾大不掉和城市道路的規劃和交通管理問題更是主要原因;至于事故,據交通部門自己的統計數據,與摩托車有關的交通事故大大低于與汽車有關的交通事故,甚至大大低于與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究其原因,還是政府保護本地公交、出租車業、取得更多的收入,才產生了具“具中國特色”的規定,試問比中國很多大城市更為優秀的巴黎、新加坡、洛杉磯怎么沒有所謂的“禁摩令”。
“委屈”的摩托車消費稅
相比起消費稅稅目中的游艇、高檔首飾等奢侈品,摩托車在中國平均賣價水平一般在3000-5000元左右,若按10%征稅,買一輛摩托車要繳納300-500左右的消費稅。而目前的摩托車適用范圍來說,主要是在三線城市、縣級市、鄉居多,也就是一般都是普通老百姓在使用摩托車,多征的300-500元消費稅稅對于老百姓來說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再加上還沒購置稅、燃油稅,牌照費,公路維修費,這筆消費稅等于是雪上加霜。
站在高一點的角度來看,國家征收消費稅的目的是什么?是為了調整消費結構,引導正確的消費方向!如果說上世紀90年代摩托車還能算得上是高檔消費品,目前摩托車已經和其他家用電器一樣成為大眾消費品,摩托車的普及率已經越來越廣。這樣變動遲緩的稅法法規,高稅負和稅率10%的“一刀切”,使得《條例》所謂的科學性、合理性都隨之丟失,同時反而會制約這摩托車行業的發展,阻礙經濟的增長。摩托車征收消費稅已經不適合我國現階段的消費水平了,它是一種生產和交通,不是奢侈品。
取消摩托車消費稅的呼聲以及政府反映
取消摩托車消費稅,此前不少摩托車企業一直在呼吁。一家總部在浙江的摩托車企業老總告訴記者:只有摩托車消費稅和購置稅減免之后,摩托車下鄉才能擺脫尷尬的地步,農村消費者購買摩托車之后上牌申報補貼的積極性不高。再加上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沖擊,對我過摩托車出口帶來了嚴重的挑戰。
對于這些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官員表示:中國下一步稅務該改革的核心就是完善消費稅!將普通消費品從稅目中剔除,將一些高檔的消費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擴大稅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有關負責人表稱:將對制約摩托車發展的消費稅進行調研,其結果將成為國家調整消費稅的重要依據。從中可以看出,摩托車消費稅億嚴重制約了我國摩托車行業近幾年的發展,稅務調整變革的“慢半拍”是導致這一結果的重要原因。
對摩托車消費稅改革或取消的看法
在中國經濟不斷增長,需求不斷的大環境下,各個行業對國家綜合能力水平的提高的貢獻都應給予合理的評判。在我看來,不須急于一時把摩托車消費稅取消,應先調整摩托車稅率和征收標準,然后再慢慢取消對其所征消費稅,這樣更有利于發展的穩定性,避免投機行為的發生。具體做法可以是:
(1)區分高檔摩托車和普通摩托車,由于有些摩托車也屬于高檔消費品,甚至是奢侈品,同時在稅率方面減負,對于高檔摩托車稅率相對高,對于普通的摩托車可以考慮低稅率或免稅。還可依據摩托車的排放量來征收,對于排量大的多征,排量小的少征。使稅負達到合理的狀態,當然這是在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經濟穩定的情況下,因為稅收收入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2)在取消摩托車消費稅的階段,可以在摩托車燃油稅等方面做出改變,適當提高在這方面的稅負,一來可以緩沖或避免減免摩托車消費稅所帶來的瘋買摩托車現象,也可以沖抵減免摩托車消費稅所帶來的財政收入的建少。雖然這個方法看起來很難實施,但依據摩托車排量和耗油量來多征收其消費稅還是可能的。
(3)對于摩托車購置稅,我覺得也應該減免或取消,由于我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車確實已經成為了每家每戶的普通消費品,所以取消摩托車消費稅而繼續征收購置稅也相當于改革的虎頭蛇尾。對比與對汽車所征收的車船稅,目前看來也出現不少問題,2011年2月25日人大通過的車船稅7級稅額提案,也有其局限性,因為能買幾百萬豪車的車主對于增加的幾千元車船稅來說就是九牛一毛,二真正傷害的的還是那些小排量的汽車,這些車主是受價格影響最大的,稍微的變動就能影響其偏好。這并不是說車船稅一無是處,只不過還是有局限性,所以,摩托車消費稅的改革也應以此為戒,爭取向一種多贏的方向發展。
在稅目的不合理,全國消費水平的提高,和取消摩托車消費稅多年呼吁聲多方面因素的促成下,相信在稅務改革“慢半拍”所帶來的一系列教訓之后,國家稅務總局反復調研過后,分步逐步改革消費稅最終取消摩托車消費稅是一種必然的趨勢,《消費稅暫行條例》也將趨于合理。
參考文獻:
[1]陳榮:《中國稅制》,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車船稅繳納方法范文6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掌控全區地稅稅源的相關信息,摸清稅源底數,促進稅收征管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地稅稅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淄政辦發〔*〕3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次以規范納稅基礎信息為重點的地稅稅源普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地稅稅源普查的必要性
近年來,全區地稅收入保持了連年高速增長,地方稅收調節經濟和分配的作用不斷增強,為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全面建設殷實小康、構建和諧*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是,由于地方稅稅種多、稅源分散、流動性大、隱蔽性強,給稅收征管帶來很大困難。為強化稅源管理,夯實稅收征管基礎,防止稅款流失,按照省、市政府統一部署,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地稅稅源普查。這次稅源普查目的是按照稅法規定,將分布于社會各經濟部門、各類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通過一系列方法、手段進行收集和分析,實現對全區地稅稅源的全面掌控,進一步強化稅源管理、夯實征管基礎、防止稅款流失,更好地促進全區稅收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普查的范圍、對象和時限
這次地稅稅源普查的范圍為:全區應當繳納地方稅收的所有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具體對象包括:企業(含外資)、事業單位、黨政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事業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外國企業(含*、*、*)在我區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個體工商戶等。稅源普查時限:戶源普查截止日期為*年3月31日;房產、土地、車船信息以及重點行業營業稅的普查期限為*年度;企業所得稅和涉外企業稅收管理的普查時限為*年至*年底。
三、普查的主要內容
稅源普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納稅戶稅務登記情況,稅種登記情況,應稅房產、土地、車船的信息登記情況,企業所得稅管轄情況,涉外企業外商實際投資情況,集貿市場稅收管理情況,客運線路車運營、個體醫療服務、停(看)車服務、飲食、娛樂、建材等重點行業稅收管理情況。
(一)戶源普查
在*年稅務登記換證的基礎上,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戶。具體包括應辦未辦稅務登記證業戶,應換未換稅務登記證業戶,不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福利企業,不符合涉外稅收優惠的涉外企業,假注銷、假停業、假證件失效以及走逃失蹤戶等;核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醫療機構等取得應稅規費收入、從事應稅勞務、房產出租、內設三產等的稅務登記和履行納稅義務情況;代扣代繳單位稅務登記及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情況;未辦工商執照等經營證件的無證戶稅務管理情況;從事停(看)車、客運線路車經營的稅務管理情況;個體醫療機構和各大醫院設立的社區服務站的稅務登記及履行納稅義務情況等。
(二)稅種登記普查
結合稅務登記和戶源普查的戶籍資料,全面準確地核定納稅人應納稅種,為申報征收提供可靠依據。包括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的稅種登記情況的全面核查;對已納入正常管理的無稅務登記證納稅人的稅種重新核定;對清查出的尚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進行準確稅種登記;對經營范圍和應稅財產變化應進行的稅種登記的調整;企業內部二、三產業并存,但行業類別、經營收入混淆應進行的稅種、稅目登記的變更調整等,對于企業沒有分別核算的,應當通知納稅人完善財務會計制度,分別核算計稅,確保應按地方稅收入庫的稅種登記準確。
(三)營業稅普查
營業稅重點普查飲食業、娛樂業及客運線路車運營、個體醫療服務和停(看)車服務的基本信息。
飲食業主要是面向轄區內從事餐飲服務的納稅人,對其職工人數(分別統計服務員和廚師人數)、經營規模、年度經營情況、占用土地面積、設計營業能力(包括房間數、餐桌數、用電量、用水量、房屋租金等情況)、稅收實現及繳納情況等進行普查。
娛樂業主要是面向轄區內從事娛樂業項目的納稅人,尤其是對各類歌舞廳、網吧的從業人數、設備、房間、收入、實現利潤及稅收的實現和繳納情況等,確保其營業收入、申報稅款的真實性。
客運線路車運營以交通管理部門審批登記的基礎數據為普點,主要普查線路車運營線路、票價、稅款入庫等。
個體醫療服務以衛生部門審批登記的基礎信息數據為普點,主要普查從事個體醫療包括各大醫院設立的社區醫療點的從業人員、營業范圍、稅款入庫等。
停(看)車服務以公安交警部門和物價部門審批登記的基礎信息為普點,主要普查審批部門、收費標準、收費金額、票據使用、稅務登記、稅款入庫等情況。
(四)應稅房產、土地、車船信息的普查
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全面核實納稅人房產和土地的面積、使用狀況,車船的種類、數量等基本情況。
對有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單位及個人,要逐一核對其全部證書記載的房產和土地面積、價值,查驗是否準確、真實;對沒有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但實際占用或使用的單位和個人,要逐一評估或丈量其實際占用或使用的房產和土地的面積、價值,查驗是否準確、真實;對車船信息,要及時從公安車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取得車船登記信息,與納稅人自行申報的信息進行比對,特別是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涉外企業、個人擁有的車輛,要逐車逐戶進行排查,徹底摸清車輛稅源底數,并及時修改、調整或補充稅源數據庫信息,完善征管系統中納稅人的基本資料。
(五)所得稅普查
重點審核自*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在工商部門新注冊的各類企業。一是審查新注冊企業是否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的新辦企業標準;二是審查確定新注冊企業所得稅稅務征管機關。地稅部門應根據工商部門提供的戶源登記信息,及時與國稅部門進行核實,對清查出的不符合新辦企業標準的,按政策規定進行調整。
(六)涉外企業普查
重點核查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金的構成,對無實際外資注入或外資注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假合資”企業,按規定進行處理。
核查外商投資企業所占的土地面積、坐落位置,核定相應的土地等次,摸清外商投資企業車輛數、座位數以及載重汽車的噸位等,補充完善企業基本資料,及時錄入企業信息系統。
(七)集貿市場普查
一是核查轄區內集貿市場的數量;二是核查集貿市場內的個體業戶及稅負核定情況;三是核查集貿市場內的產權單位、收取租賃費及所占土地面積的情況。
(八)建材企業普查
重點核查全區的水泥、建陶和耐火企業的基本生產要素,包括設計產量、生產線情況、用電量、職工人數及原材料的構成情況。
四、普查的步驟和時間
全區地稅稅源普查工作從*年5月1日到*年8月31日,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準備階段(5月8日—5月13日)
各鄉鎮、街道辦、開發區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稅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地稅征收分局。主要負責研究制定稅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地稅稅源普查工作會議,對轄區內地稅稅源普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發放各類稅源普查表格;舉辦各級稅源普查業務和普查軟件應用培訓班;利用多種媒體廣泛開展稅源普查宣傳等。
(二)全面普查階段(5月14日—7月31日)
1、以鄉鎮、辦事處、開發區為基本普查單位,將基層普查人員劃分若干小組,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組到人的辦法,輔導業戶據實填報普查表,按照普查內容全面搞好數據采集工作。
2、以街道、市場、商場、樓宇、賓館為重點,將漏征漏管戶的清理,重點行業的核查,應稅土地、房產、車船信息的清查核實和稅種登記核查與所得稅管理的認定審核結合起來,集中時間和人力,組織一次全面排查。同時按照“邊清查、邊整改”的原則,區別不同問題和性質,按政策規定進行及時處理和糾正。
3、各鄉鎮、街道辦、開發區地稅稅源普查辦公室組織專門人員,對納稅人填制的普查表,進行實地排查核實,保證數據審核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并在規定期限內將數據全部錄入到普查軟件。
4、區地稅稅源普查辦公室按照統一格式對各項普查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同時與相關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分析,對差異較大的問題進一步組織調查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8月1日—8月31日)
區地稅稅源普查領導小組組織稅源普查督查指導組,對各鄉鎮、街道辦、開發區稅源普查的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各級地稅稅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對稅源普查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的基礎上,形成客觀、真實的稅源普查總結報告,逐級上報。同時,對普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稅源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此次地稅稅源普查核實內容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必須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作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地稅部門負責稅源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
(二)財政部門負責提供以前年度稅源普查的信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房屋出租收入信息等;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全部工商登記的基本信息等;
(四)質監部門負責提供全部組織機構代碼的基本信息等;
(五)民政部門負責提供全部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登記的基本信息等;
(六)衛生部門負責提供全部醫療衛生機構審批、登記的基本信息等;
(七)公安部門負責配合查處稅源普查中出現的暴力抗稅案件,維護正常稅收秩序,保障普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提供全部機動車輛登記的基本信息等;
(九)交通部門負責提供各類客運線路車的運營信息和機動船舶登記的基本信息等;
(十)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提供全部土地使用證、采礦許可證、土地轉(出)讓審批等基本信息等;
(十一)人民銀行負責提供全部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金匯入情況基本信息及外匯政策信息等;
(十二)外貿部門負責對不符合涉外企業條件和標準的“假外資”企業的調整、處理工作;
(十三)房管部門負責提供全部房產的登記和交易信息等;
(十四)物價部門負責提供全部審批的收費許可單位名稱、收費許可項目、收費許可標準等涉稅基本信息等;
(十五)人事部門負責提供全部事業單位的登記信息和其他涉稅信息等;
(*)教育部門負責提供審批的準予收取“擇校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信息等;
(十七)國稅部門負責與地稅部門核對新辦企業信息;
(十八)監察部門協助做好地稅稅源普查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查處;
(十九)集貿市場管理機構負責提供集貿市場內的產權單位、收取租賃費及所占土地面積的信息。
地稅部門要在搞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依法辦事,注重實效,主動協調,抓好調度,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這次地稅稅源普查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服從大局,積極配合,按照地稅部門確定的提供信息的內容、形式、時限要求,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提供相關信息,提供信息方式一律采用電子數據形式。各鄉鎮、街道辦、開發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組織成立由地稅、財政、審計、城建、村(居)等人員組成的稅源普查小組,對稅源普查的有關內容和項目進行實地核查。
六、整改處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1、對檢查出的漏征漏管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責令限期辦理稅務登記并追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
2、對檢查出的新增房產、土地、車船應稅信息,經地稅機關核實后,要及時追繳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稅款和滯納金。各部門的應稅規費收入一律按稅法的規定先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后,再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處理。
3、對檢查出的“假合資”企業,地稅部門要及時向外經貿部門進行反饋,外經貿部門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對檢查出的其他涉稅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七、稅源普查的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部門配合。區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區地稅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地稅稅源普查的動員、組織、協調。區地稅稅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地稅局,具體負責稅源普查工作的實施。各級地稅稅源普查領導小組,要定期研究相關工作,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確保此次稅源普查工作圓滿完成。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服從各級稅源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工作安排,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稅的作用,服從大局,積極配合,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提供其管轄范圍內各種登記、審批及資格認定等相關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和拒絕。對稅源普查中出現的暴力抗稅等惡性事件,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地稅部門進行查處,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和治稅環境。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要及時匯報,認真研究解決。
(二)精心組織實施,保證普查效果。一是要加強宣傳。廣泛張貼普查公告,普及稅法知識,為稅源普查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要加強檢查督導,確保普查質量。各級稅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轄區內稅源普查數據的質量負責,不得人為調整和估算普查數據,對上報數據和材料要認真把關,以保證普查基礎數據的準確和真實。各級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嚴格審核把關,對弄虛作假、編報虛假材料或拒絕、阻撓普查,嚴重影響普查工作正常進行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對授意、指使偽造失真稅收和財務會計資料等違法違紀的普查人員,要嚴格追究責任。對地稅稅源普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嚴肅查處。各級地稅稅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階段普查工作情況進行抽查調度,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確保此次地稅稅源普查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真正反映實情,真正抓出實效。三是堅持查改并舉。各級地稅稅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本著“邊普查、邊整改”的原則,切實摸清底數。對普查出的漏征漏管戶及時將稅金追繳入庫,限期辦理稅務登記;對核查出的稅務登記信息、稅種登記信息和房產、土地、車船登記信息,要及時修正補錄。各級要以此次稅源普查為契機,認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整改意見和措施,確保達到查促結合、以查促管的目的。
(三)加強督察指導。為切實加強對稅源普查工作的督察指導,成立由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地稅局、區物價局等部門聯合組成的區地稅稅源督察指導組,不定期對稅源普查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等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