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的繳納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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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的繳納方式

車船稅的繳納方式范文1

一、車船稅征管現狀

市自2008年4月以來,地稅機關開始委托各財產保險公司在辦理各機動車輛交強險時代收代繳車船稅,當年共組織車船稅入庫178萬元,其中由財產保險機構代收代繳116萬元,這一數據與2007年該市全年征收車船稅117萬元基本持平;2009年代收代繳車船293萬元,同比增長152.6%;2010年1-5月代收代繳車船稅207萬元,同比增長75%。事實再次說明,車船稅委托財保公司代收代繳,有利于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提高車船稅征管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有利于整合社會資源,方便納稅人;也有利于充分發揮保險機構輔助社會管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功能,促進了車船稅稅收收入的高速增長。但是,調查中各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支構或營銷服務部在具體代收代繳車船稅過程中存在程度不同的問題。

(一)對外地車輛投保代收車船稅不規范。經調查多數保險機構對跨地區的車輛投保交強險代扣車船稅行為不夠規范,主要表現在:屬地物流公司掛靠的異地牌照車輛到本地投保時,有些保險機構保單上只有稅票號碼,無稅票復印件,無法確定是否已代收代繳車船稅;有些財產保險機構在辦理車輛交強險時未及時代收代繳車船稅;有的僅憑車主在掛牌地的完稅證復印件辦理了交強險。

(二)部分財保機構接受稅票把關不嚴。具體表現在:一是用同一張稅票復印后為不同的車輛辦理交強險的情況,如稅票(20082)贛地完00721563被納稅人用復印件分別為二部車輛辦理了交強險,稅票(20082)贛地完00726230被納稅人用復印件分別為三部車輛辦理了交強險;二是用同一稅票在不同保險機構為車輛辦理交強險;三是用涂改稅票或稅票復印件為車輛辦理交強險,如稅票(20071)贛地完00027582、(20061)00471575被涂改、復印后,分別為兩輛車辦理了交強險;四是用非車船稅的稅票辦理交強險,如0027582號稅票交的是營業稅代替車船稅辦理了交強險。

(三)個別公司存在履行扣繳義務不到位。有的財保公司為多拉保險業務,擴大業績,在辦理車輛交強險業務中以稅收“優惠”作誘餌,不按車輛整備質量足額代收,甚至不收車船稅。還有的財保公司在為公安、森林防火、交警等單位使用的非警用車,在其既未出示相關證明,又未扣繳車船稅的情況下就辦理了交強險。

二、產生車船稅管理問題的原因

分析當前車船稅收的征收管理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少數財保機構責任意識不強。部分財產保險機構以營利為目的,在辦理車輛交強險過程中,面對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為留住客戶和爭取更多的車輛來公司投保,在利益驅使下,不顧法律賦予的扣繳義務,人為地放松對車船稅的扣繳工作,甚至幫助納稅人鉆政策空子,違規辦理車輛交強險業務。

2、車船稅政策不一執行難。《車船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而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于2007年6月11日聯合下發了關于轉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第3條又規定我省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確定為車船的登記地,給市外車輛的偷逃車船稅者有機可乘,用稅票復印件偷梁換柱,騙取財保部門的信任辦理車輛交強險。同時,也給市內少數車輛擁有者,為鉆稅收征管上的漏洞,達到偷逃車船稅目的掛外地牌照回當地營運,導致同一地的車輛因牌照不同,而實際稅負不一樣,造成稅負不公。

3、縣級稅務監管財??劾U難。由于縣(市、區)級的財保機構是設區市級財保公司的分支支構或營銷服務部,屬非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實行的大都是報帳制,縣級保險機構辦理車輛交強險的保單備查聯、稅票復印件等相關原始資料都是按月或按周上解到設區市公司,當地只有電腦資料和登記臺賬,縣(市)主管稅務機關對屬地保險機構扣繳車船稅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舉報案件難以核實、取證,造成稅務機關對違規扣繳車船稅的保險機構處理無據,不能有效查處保險機構的違規行為。

三、加強縣級保險機構扣繳車船稅對策

針對當前縣級財產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的問題及成因,現就加強縣級財險機構扣繳車船稅工作提出以下對策:

(一)加強車船稅法規宣傳,提高依法納稅意識。運用各種方式加強車船稅政策法規宣傳,促進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一是要將車船稅法規印刷成宣手冊發放到各納稅服務窗口和財產保險業務窗口,并納入到每年的稅法宣傳月內容,做到常抓不懈。二是要爭取交警、財產保險行業部門的配合,將《車船稅暫行條例》與交通法規、保險法規一并納入普法宣傳內容,做到車船稅政策法規深入人心,人人皆知,提高廣大司機朋友自覺繳納車船稅的意識,依法足額繳納車船稅。

(二)認真執行車船稅法規,加強車船稅代收代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保險機構對本地或異地車輛辦理交強險時都應代扣車船稅,同時在代扣車船稅時把好政策關,嚴格按標準代扣。對異地車輛在保險機構辦理交強險時,如該車已在車輛所在地繳納了車船稅的,應要求提供稅票原件,是稅票復印件的要憑加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印章后才許抵扣,從源頭上杜絕虛假稅票騙取交強險,確保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的順利進行。

車船稅的繳納方式范文2

關鍵詞:家用車輛購置、稅收

在經濟生活中,汽車銷售方通常會直接將車輛的總價告知消費者,消費者對自己實際繳納款項中包括的具體支出項目及買車中繳納的相關稅收認識很模糊。本文將從消費者負擔的稅收和支付的稅收兩個方面,清楚的闡釋購車活動中涉及的各種稅收,以使消費者對其納稅有更加清楚的認識,同時也為其進行合理節稅提供基礎。

一、車輛價格中負擔的稅收項目

1、增值稅:

車輛銷售是一種動產銷售行為,需要繳納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7%,征收對象為銷售方,因此表面上看,車輛的購買者不需要承擔增值稅稅款。但實際上,為了彌補成本,銷售方往往會通過提高價格的方式將其支付的增值稅稅款體現在車價中,從而轉嫁給消費者承擔。因此,作為購車方的消費者也是增值稅的負擔者。在實際中,若一個汽車生產廠先將車輛銷售至某汽車銷售店,再由汽車銷售店向購買者銷售,則每次銷售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其稅款也會增加。

2、消費稅:

小汽車是消費稅稅目中征稅商品的一種。其中,汽車是指由動力驅動,具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日常的家用車輛是納入在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之內的。消費稅通常在生產或進口環節征收,因此直觀上講都是由汽車生產廠家或汽車銷售店支付的,但與增值稅一樣,其稅款最終也會體現在車價中,由購車方承擔。

2、中輕型商務客車 5%

需要注意的是:車身長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車,不屬于中輕型商務客車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3、關稅:

對于進口的車輛,需對其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在進口環節征收。各排量的主要用于載人的機動車輛(除包括駕駛座10座及以上的客運機動車輛)包括旅行小客車及賽車,稅率都為25%。進口車輛在我國的車價往往比其在生產國的車價高很多,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進口環節需要繳納高昂的關稅。

二、購車方需另行支付的稅收項目

1、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是購車中最被普遍了解的稅種。它于2001年1月1 日在我國開征,是在原交通部門收取的車輛購置附加費的基礎上,通過“費改稅”方式改革而來的。車輛購置稅在消費者買車時一次性課征,由購車方支付,它以價格為計稅標準,稅率為10%。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對其計稅依據的確定,分為兩種情況:

購買自用應稅車輛 進口自用應稅車輛

計稅依據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價外費用是指: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違約金、包裝費、運輸費、保管費、代墊款項、代收款項和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通常,車輛銷售單位開給購買者的各種發票金額中包含增值稅稅款,因此,計算車輛購置稅時,應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的計稅價格。

2、車船稅法:

車船稅是以車船為征稅對象,向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車船稅采用定額稅率,載客汽車每輛每年稅額為60~660元。

載客汽車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

車輛類別 劃分標準 每年稅額幅度(元)

大型客車 核定載客人數大于或者等于20人 480~660

中型客車 核定載客人數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420~660

小型客車 核定載客人數小于或者等于9人 360~660

微型客車 發動機汽缸總排氣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 60~480

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3、印花稅:

印花稅是以書立、領受應稅憑證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購銷合同就是其征收稅目中的一項。在買車中需要簽訂購銷合同,因此也就需要繳納印花稅?!百忎N合同”適用稅率為萬分之三,計稅依據為合同記載的購銷金額。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三、相關稅收計算實例

以一輛排量為1.6升、出廠成本價14萬元的小型客車為例。假設該車輛產自德國,中國某汽車銷售店進口該車輛,設貨物運達入境海關地的運費為1萬元。

則在進口環節:

需繳納的關稅稅額=1*(14+1)*25%=3.75萬元

(關稅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稅率,完稅價格=貨物的貨價+運費+保險)

需繳納的消費稅=(14+1+3.75)÷(1-5%)*5%=0.987萬元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需繳納的增值稅稅額=(14+1+3.75+0.987)*17%=3.355萬元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當車輛在國內進行銷售時,又需繳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23.092(14+1+3.75+0.987+3.355)*17%=3.926萬元,此時可以抵扣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為3.355萬元,因此增值稅的應納稅額為3.926-3.355=0.571萬元。

若國內的汽車銷售方將這些成本全部計算并體現為車價,則此時車輛的價格將會是23.663萬元。

對于此時購買車輛的消費者而言,車輛標價為23.663萬元,除此之外,他還須額外支付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以及上牌費、保險費等額外費用。在此只介紹車輛購置稅和印花稅:

需繳納車輛購置稅額=23.663÷(1+17%)*10%=2.022萬元,需繳納印花稅額=23.663*萬分之三=70.989元,而車船稅根據各地的標準,在每年360~660的額度中繳納。

至此,當車輛實際到達購買者手中時,一輛成本為14萬元的國外產車輛,在通過各項環節征稅后,其全部所交稅款已達11.7萬元左右,達其成本的83.57%。

參考文獻:

車船稅的繳納方式范文3

關鍵詞:房產稅;征管路徑;代扣代繳

對居民個人房產征收房產稅一直是近幾年社會熱議話題,其中主要爭論焦點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法理,(2)計稅基礎(房產價值評估),(3)統一房產信息系統,(4)稅收優惠,(5)平抑房價效果,(6)對地方財政體系建設的意義,但是很少有人對征管環節進行討論。本人作為一名基層稅務工作者,想從征管方面對居民個人房產征收房產稅談一些看法。

一、現行房產稅征收情況

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精神我國目前的房產稅只對盈利性企業的房產和出租的房產征稅,對居民自有住房和非盈利性組織的房產免稅征房產稅,房產稅計稅基礎是經營管理單位的房產原值或房產的租金收入,不是房產評估價值。改革現行房產稅,對居民個人自有住房征收房產稅,使房產稅逐漸向財產稅靠攏,對抑制房地產市場投機,改善社會財富分配機制,構建地方財政體系等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二、房產稅改革試點情況

2011年1月,上海、重慶兩地宣布開始房產稅征收改革試點。從稅收屬性與征收目的不難發現,前者面向新購住房,完全針對“增量”征稅;后者雖對“存增量”和“存量”同時征稅,但“增量”的規定較多,所以限制新購住房的意圖十分明顯。以商品房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對商品房銷售環節進行征稅,更多地體現了商品稅而非財產稅的特征,這與傳統意義上財產稅屬性的房產稅有著本質區別。兩市房產稅試點到今天已經有一段時間。改革效果似乎并不明顯,下一步如何深化和擴大再次引發廣泛議論。那么為什么兩地不約而同地選擇在流通環節征稅?(重慶的存量獨棟住宅為三千至四千棟且變化不大因此稅基很?。┳鳛橐幻鶎佣悇杖藛T認為主要和稅收征管路徑有關,其關鍵在于目前還沒有建立起直接稅的征管體系,“代征”仍然是征管的主要手段。

三、稅收法規對征收路徑的描述

我國征收的稅種按大類分一般可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行為稅、資源稅、財產稅五種。下面對五種稅的征收路徑進行梳理。

1.流轉稅

流轉稅通常是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第二十條 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第十三條營業稅由稅務機關征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第十二條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六條 海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履行關稅征管職責,維護國家利益,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依法接受監督。

流轉稅專業上又被稱為間接稅,即向生產、經營、銷售、提供服務的單位征收,稅負的實際承擔者為最終消費者,流轉稅征收對象主要是單位,一定意義上講是一種“代征”,直接面對個人征收的比例很小。

2.所得稅

所得稅通常是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對象是企業,這里不再贅述。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所以個人所得稅征收對象主要是代扣單位。

3.財產稅、行為稅、資源稅

財產稅、行為稅主要包括印花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這些稅的征收對象主要還是單位。這里特別強調兩個稅種,證券交易印花稅和車船使用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證券交易印花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凡是在上海、深圳證券登記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其證券交易印花稅統一由上海、深圳證券登記公司代扣代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六條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出具代收稅款憑證。資源稅的征收對象同樣也是單位。

從以上稅收法規條文梳理可以看出稅款的征收對象主要是單位,稅務機關通過監視單位現金流即所謂“以票管稅”來達到稅源管控目標。理論上講這種方式比較簡單,高效,成本低,納稅人“稅痛”小,納稅遵從度高。我國的稅收征管體系基本圍繞這一特征建設,包括金稅工程、稅務機關部門設置、稅收管理員制度等等。

四、稅務機關對稅款征收的路徑依賴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國家財政一直花巨資打造“金稅工程”,目前基本建成稅務登記、發票管理、遠程申報、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全員全額個稅代扣代繳、車船稅代扣代繳等網絡信息系統。這些信息系統都是針對單位用戶開發,而且已經使稅款征收變得更加容易無論直接征收還是代扣代繳。一定意義上說,系統建設加劇了稅務機關對單位代征稅款的路徑依賴。盡管如此,作為一名基層稅務人員清醒地看到類似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等直接稅屬性的稅種仍是偷逃稅行為發生的重要領域。擺脫現有路徑,為征收財產稅性質的居民個人房產稅而建立新的征收方式,并不像一些學者想的那么簡單。引述一段《財經》雜志2013年第19期鄭猛的文章《重慶房產稅試點得失》可以充分說明問題,文章說“有重慶地稅部門知情人士向《財經》雜志記者表示在交易環節,對于新購和二手房交易中的高檔住宅征稅,稅務機關可以與國土、房管部門攜手在領取房屋產權證的環節進行監控,通過將繳納稅款與辦理產權證書形成統一鏈條的方式進行控管。不繳稅,拿不到房產證。相比之下,對存量獨棟別墅征稅的難度更大,別墅又是房產稅的征收主體,征收成本相當高。獨棟別墅的房產稅征期是每年10月,繳稅方式分為兩種,一是別墅主人到納稅服務廳繳稅,二是稅務部門將流動服務車開到別墅區附近現場繳稅。由于一些業主根本不在重慶,又不能網上繳稅,繳納稅款很不方便。據了解,為爭取納稅人繳稅,一位稅務所所長曾專門到機場接機。按照重慶市地稅局的要求,10月征期內每天都要延長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有專人負責征收工作。對部分長期生活在國外專程回國辦理個人住房房產稅事宜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安排車輛接送并指定專人陪同辦理。此前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曾組織到重慶進行調研,調研人員發現,2011年全市未繳納房產稅稅款的21戶中,9戶是因為無法取得聯系;2012年重慶北部新區未繳稅款的40戶中,三分之一的戶數是由于聯系不上”。為此新聞媒體批評上海、重慶兩市試點在流通環節征收,不符合財產稅在保有環節征收的缺憾,實屬不了解稅收征管情況的誤解。那些在沒有指明征管路徑前提下,空談居民個人房產稅改革的論述,不但對改革毫無意義,甚至還會擾亂市場逾期,阻礙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當社會各界就房產稅改革趨勢達成共識的時候,探討科學合理的代扣代繳路徑,明確代扣代繳人權利義務,完善獎勵、監督、處罰機制,利用現有路徑使改革方案平穩落地,確保房產稅改革收到預期成效,更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五、居民個人房產稅代征問題的思考

對居民個人存量房產征收房產稅是真正意義上的直接稅征收,由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目前條件還不成熟,如何選擇合理的代征方式值得思考。本人根據其他稅種的征收方式提出幾點建議。

1.參照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方式,建立稅務、房產管理、業主工作單位聯網信息系統,由業主工作單位代扣代繳。

2.參照車船稅商業保險公司代扣代繳方式,建立稅務、房產管理、社會第三方機構聯網信息系統,由社會第三方機構代扣代繳。商業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是有機動車強制保險和機動車年檢法律規定為前提條件。因此社會機構代收房產稅也必須建立類似的房產年檢制度。社會第三方機構可以考慮:物業公司、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燃氣公司、有線電視網、提供住房按揭貸款的商業銀行等已直接向業主收取有關費用的單位。

3.參照關稅、證券交易印花稅代扣代繳方式,由房產管理部門、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代征。

針對我國以間接稅為主、直接稅為輔的征管方式,由稅務機關單獨征收居民個人房產稅只能在流通環節進行,而改革稅制遠比征收居民個人房產稅復雜、耗時。將研究重點轉向建立第三方代扣代繳方法上,充分利用現有的征管路徑,對推進房產稅改革意義更大。伴隨商業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的實踐不斷完善,有理由相信可以找到科學合理的居民個人房產稅代征模式。

參考文獻:

[1]潘明星 王杰茹: 《財產稅屬性下房產稅改革的思考》《財政研究》2011年08期.

車船稅的繳納方式范文4

一、針對稅種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宣傳方案,有的放矢,提高自覺納稅遵從度是基礎。堅持不懈地做好稅法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公民的自覺納稅意識,是做好“兩稅”征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特別是針對稅種的不同,制定針對性和實效性強的稅法宣傳辦法,有效地提高納稅人履行其納稅義務的自覺性,才能為“兩稅”的有效征管奠定良好的基礎。為此,南昌市地方稅務局針對“兩稅”稅種的特點,專門制定了“兩稅”宣傳方案。如對車船使用稅,采取的是“套餐”方式,即一是廣而告之。通過新聞媒體、地稅網站、電子顯示屏等著重宣傳車船使用稅征收的重大意義、征稅范圍、繳納方式、計稅標準和適用稅額,使納稅人及時了解車船使用稅有關政策及文件規定,提高對主動申報繳納車船使用稅的認識,以減少征收工作中的阻力。二是零距離溝通。通過設立咨詢臺、舉辦培訓班、散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與納稅人零距離交流,用通俗易懂的方法進行政策宣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贏得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保證該稅征收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警示教育。對過期未繳納車船使用稅者嚴格按規定進行催繳,對經催繳仍不繳稅者,加大查處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通過適當方式予以曝光,從而維護了稅法的剛性。對印花稅,則采取的是除通過設立政策咨詢臺、散發宣傳單等多種多樣的宣傳方式,積極向納稅人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外,對合同簽訂頻繁、業務量較大的單位,還采取主動上門溝通的方式,面對面地進行稅收輔導,有效地提高納稅人對政策的理解,增強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意識,提高納稅人對稅收的遵從度。

二、抓隊伍人員思想,更新“小稅種大責任”征管理念是前提。由于“兩稅”稅源零星分散,難于管理,且占稅收收入總量比重小,征收難度大、成本高,稅務部門往往疏于管理。為此,南昌市地方稅務局領導,首先更新思想觀念,明確指出,要在抓好主稅種征管的同時,摒棄過去重大稅、輕小稅的片面認識,充分認識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小稅種在新形勢下的地位與作用,把它們納入征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來抓,深挖增收潛力,全面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征管質量和水平。并強調:一個地區對零散稅收征管重視程度如何,不僅是對該地區征管水平的衡量,更是對能否堅決貫徹總局依法治稅指導思想的檢驗,是依法治稅的迫切需要。隊伍人員的思想素質提高了,才能在全局上下牢固樹立“抓大不放小”的征管理念,才能善于“撿”“兩稅”這樣的“小芝麻”,積液成裘,在“兩稅”這個“小稅種”中實現大作為。

三、加強稅種管理,強化稅源控管是關鍵。稅源管理是稅收征管的基礎和核心工作,而“兩稅”又存在點多、面廣,既有“西瓜”可抱,又有“芝麻”可撿的特點,顧此失彼就必然會造成“兩稅”的稅收管理盲區。因此,建立源泉控稅機制,抓好“兩稅”控管和對重點稅源戶的監管,分析和研究稅源,實現“兩稅”申報與征收的最大化,是加強“兩稅”征管、有效防止稅款流失的基礎。南昌市地方稅務局為切實做好“兩稅”征管工作,認真開展了對“兩稅”稅源、征管現狀的摸底調查,并及時按稅種建立了基礎資料數據庫。以印花稅為例,依托信息化數據集中和“一戶式”信息管理等有利條件,充分利用征收、管理、稅政、稽查等部門提供的信息,分析納稅人的申報納稅資料和財務會計相關信息數據,以及與其銷售收入等指標的對應關系,進行分析對比,強化印花稅的稅源管理。在實際工作中,針對印花稅在各行各業的不同特點,一是加大對建筑安裝行業、外來基建等重點行業和重點稅源戶的監管力度,對建筑安裝項目開工進行立項登記,完善對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在建筑安裝企業、外來基建單位到稅務部門開具門臨發票時,按開票金額及時足額附征印花稅,并分戶建立扣繳臺賬;二是加大對批發零售業、金融業、房地產業印花稅征管,特別是對批發零售業大型企業的銷售合同類印花稅管理,對合同金額較大,銷售收入明顯偏低的企業進行重點調查分析清理,僅2006年全年批發零售行業這一項就入庫印花稅1 43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65萬元,增幅達47.8%。

四、建立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創新稅收管理是手段。隨著時間的推移、形勢的變化、政策的改變,稅收管理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只有在工作中不斷查找問題、積累經驗、鞏固成果、完善模式,尋求政府支持,部門配合,建立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才能不斷適應新形勢下“兩稅”的征管與服務水平。以車船使用稅為例,其管理難點就在于戶籍管理難以到位,尤其是地稅部門對車輛無檢查和留置權,造成車船使用稅稅款的大量流失。因此,南昌市地方稅務局針對這種情況,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認真分析當前車船使用稅管理的形勢后,清楚地意識到,車船使用稅能否及時足額征繳,關鍵在于能否得到地方黨政的大力支持,能否將各部門的職能優勢進行有效整合,形成一張強有力的護稅協稅網絡,只有這樣,才能改變部門各自為政、零打碎敲的管理辦法,形成集中征收,多環節控管的管理模式。于是大膽地提出了強化部門協作、優化稅收管理的新舉措,即在地方政府的支持與協調下,對全市的在籍機動車采取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信息共享、集中辦理、稅檢同步、一站式服務”的征收管理方式,在各縣區及城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各機動車檢測站設立機動車車船使用稅征收窗口,集中辦理車船使用稅繳納事項,對需要辦理免稅手續的納稅人,到其主管的地稅機關辦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則在核發新購機動車輛牌證、辦理車輛定期檢驗、轉移、變更登記時,先查驗完稅情況,對沒有繳納車船使用稅或沒有辦理免稅審批手續的,通知其到車船使用稅征收窗口繳納稅款或主管的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后,再辦理有關車輛業務手續。從2006年9月正式運行這種新的征管模式以來,有效地實現了車船使用稅的源泉控管、信息共享與工作互動,僅四個月,就共受理了4萬余輛車車船使用稅的征免等涉稅事宜,征得稅款440余萬元,甚至還出現了單日征收稅款突破10萬元的記錄,取得了良好的開局。2006年全年實現車船使用稅1 026萬元,首次突破千萬元大關,比上年同期增長516萬元,增幅高達101.18%。隨著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的出臺和該條例在2007年起的正式實施,車船使用稅(現更名為車船稅)的征收和管理必將進一步實現新的飛躍。

車船稅的繳納方式范文5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環境稅收制度;排污收費制度;環境保護稅

本文為2008年河北省社科聯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成果(編號:200803020)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識碼:A

要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改變傳統經濟增長方式,徹底改變先發展后治理的觀念,將環境保護放在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實現這一戰略目標,環境稅收體系將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現行環境稅收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資源稅?,F行資源稅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定位不合理。對自然資源征稅,可分為一般資源稅和級差資源稅兩種。我國資源稅定位于調節級差為主,這樣的定位不利于將資源開采的外部成本內在化,與環境保護無關,達不到遏制資源浪費的目的;(2)征收范圍小。資源稅的征收范圍只限于礦產品和鹽,而具有重大生態環境價值的大部分非礦產資源――水、森林、草原、灘涂等卻長期處于稅收調節之外。這不僅導致了過度消耗和嚴重浪費,而且使后續產品的比價極不合理;(3)單位稅額設計不合理。過低的資源稅單位稅額既違背了價值規律,又造成了資源的盲目過度開采;而且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取決于資源的開采條件,與開采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無關;(4)計稅依據不合理?,F行資源稅對資源的銷售數量或使用數量征稅,而對已經開采而未銷售或使用的不征稅,直接導致了資源的無序開采,造成大量資源的積壓和浪費。

(二)流轉稅?,F行增值稅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低稅率問題。為了增值稅的稅收優惠而對煤氣、石油液化氣、農膜、農藥等產品實行的低稅率,不利于環境的保護;(2)稅負問題。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原材料成本低,增值部分所占比重較高,稅負較重;且從民間和小規模納稅人收購的廢舊物資,進項稅額均不能抵扣,加重了企業的稅收負擔;(3)優惠政策不到位。當前增值稅即征即退、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只集中在生產電力、水泥、新型墻體材料方面,還有很多循環經濟的鏈條及相應產品沒有涉及。

現行消費稅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征稅范圍太窄。一些容易給環境帶來污染或者導致環境資源嚴重浪費的消費品仍沒有列入征稅范圍,如電池、氟利昂、化肥、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盒以及煤炭等;(2)有些稅率太低。過低的稅率只能對市場發出要限制使用的信號,而不能起到規范引導消費行為的作用;(3)優惠政策不到位。消費稅中對使用新型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的車輛的優惠政策不到位,難以達到激勵使用新型能源的目的。

(三)其他稅

1、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依附于“三稅”,稅基極不穩定,收入規模占稅收總量比例較低,難以籌集城建維護所需的資金。另外,城建稅只對繳納“三稅”的內資企業和個人征收,造成內外資企業的稅負不公,同時也造成一些污染產業在我國的集聚。

2、車船稅。車船稅的設計本身不具有循環經濟方面的意義。機動車船按輛或載重噸位征收,對由于性能、油耗和尾氣排放量的不同對環境損害程度的差異等因素不予考慮,對能源的消耗量和廢氣的排放量關聯程度較低,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與車輛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沒有關系。

3、土地稅。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僅限于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而且稅率較低。由于農村土地不征稅,不少城內企業紛紛遷往農村,大量占用農用地,特別是耕地。耕地占用稅的征收范圍也較窄,稅率也較低。

(四)排污收費制度。我國目前還沒有開征環保稅,實施了二十多年的排污收費制度雖然提高了治理污染的能力,加強了環保系統的能力建設,但還存在很多的缺陷。

1、立法層次低,征管不到位。排污收費沒有被納入稅法體系中,立法層次低,權威性差,在實施過程中遇到較多困難,征收乏力,隨意性很大。另外,排污收費缺乏有效地監督,收費用途不明確。

2、征收范圍小。排污收費主要針對污水、廢氣、固廢、噪聲和放射性廢物等五大類。像生活垃圾、污水、工業廢棄物等沒有納入征收范圍。而且主要針對部分企事業單位,第三產業和鄉鎮企業只部分實行,居民生活污染物排放基本未實行。

3、征收標準低。從理論上講,收費標準不能低于治理污染的成本,否則,污染單位寧肯交排污費也不愿花資金治理污染。而我國目前的排污收費標準,遠遠低于排污單位污染排放治理設施的運行成本。此外,由于費率的調整很少或多年才調整一次,通貨膨脹降低了排污費的真實水平。

4、收費依據不合理。排污收費制度主要根據污染物排放濃度超標收費,沒有考慮污染物的排放量,且僅對污染體濃度最高的一種污染物收費。這種收費減弱了企業在標準下進行污染削減和污染控制技術創新的動力,也導致了對污染排放濃度稀釋或污染物替代,結果環境污染更嚴重。

二、改革現行環境稅收制度

(一)資源稅。在合理定位資源稅普遍征收性質的同時,做到以下幾點:(1)擴大征稅范圍?;谖覈匀毁Y源短缺、利用率低等現象,資源稅應起到全面保護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因而,應將資源稅的征稅對象擴大到土地、海洋、森林、草原、灘涂、淡水和地熱等資源;(2)調整計稅依據。資源稅的計稅依據可由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調整為開采數量或生產數量,這樣可以防止資源的無效開采和使用浪費;(3)適當提高單位稅額。尤其對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和稀缺的資源應該課以重稅,適當拉大級距;(4)改變計征方法。根據資源的不同特點,可以考慮實行從量定額、從價定率和復合計稅三種計征方法。如對鐵、煤、石油等非再生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實行復合計稅辦法,即先在開采或生產環節從量計征,以后在銷售環節再從價計征。

(二)流轉稅

1、增值稅。首先,對農藥、煤氣、農膜等對環境危害較大的產品按17%的基本稅率征稅。為了保證農民的利益,可以運用財政補貼等手段;其次,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凡列入《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產品都實行13%的低稅率,并按照資源循環利用的程度給予一定時期的減免稅優惠。同時,放寬廢舊物資進項稅額抵扣條件,以實現循環經濟的稅收優勢。

2、消費稅。首先,擴大征收范圍。對資源消耗量大且無法再回收利用的和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納入征收范圍,如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紙尿布、高檔建筑裝飾材料、煤炭、電池等;其次,適當提高一些應稅消費品的稅率,達到減少消費的目的;再次,對符合一定節能標準的產品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征優惠,以鼓勵消費。

此外,通過調整部分進出口稅收政策,對國內資源的出口和嚴重污染環境或預期污染環境又難以治理的產品進口進行有效的防治,充分發揮綠色關稅的壁壘作用。

(三)其他稅

1、城市維護建設稅。開征獨立的城建稅,改變其附加稅的性質,并適度提高市區以外地方的稅率。另外,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及個人也征收城建稅。

2、車船稅。車船稅應加入保護環境的因素。對不同能源消耗量或排氣量的機動車船規定不同的征稅額度,實行差別征收。并對使用新型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車船給予稅收優惠。

3、土地稅。擴大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到農村,并大幅度提高相應稅率,以充分體現土地資源的稀缺性。擴大耕地占用稅征收范圍,把占用濕地的行為納入征稅范圍,并適當提高稅率。

三、適時開征環境保護稅

排污收費制度無論是從立法層面、執行層面,還是作用效果都存在一定的問題。我們應該借鑒國際經驗,適時開征環境保護稅?;舅悸啡缦?

(一)課稅對象。課稅對象的選擇應該具有普遍性,凡是現在或預期對環境造成污染的行為或產品都應該納入其中。具體可以借鑒國際經驗,分階段、分步驟地對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征稅。廢氣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稅和碳稅,廢水主要包括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農業廢水及其他有害液體排放物,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工業廢棄物、農業廢棄物和生活廢棄物。

(二)納稅人。根據國際慣例,凡是對環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繳納環保稅的義務。但是在稅收實踐中,考慮征收效率、控制稅源等因素,納稅人可定為從事應稅排污行為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對行政事業單位和居民個人可暫不征收。

(三)稅基。稅基可以選擇污染物的實際排放量,在排放量難以確定時,可以根據生產能力及實際產量等指標測算出排放量。這樣主要考慮與排污收費制度銜接,有利于平穩過渡。另外,體現了“誰污染、誰付費”原則,有利于企業自主選擇合適的治污方式,引進治污設備。

(四)稅率。稅率是稅制設計的關鍵。首先,稅率不能太低,應該高于現行排污收費的水平;其次,稅率要有彈性,區分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企業和不同污染程度;最后,考慮到廢棄物排放的特點以及稅制的簡化和便利,應實行定額稅率。

(五)征收管理。首先,按屬地原則確定稅收管轄權,并確定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其次,在征管模式上,明確稅務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協調配合;最后,在征收方法上,可選用自行申報法、源泉扣繳法和定額征收法等方法。

車船稅的繳納方式范文6

一、微課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一)微課資源是保證課程內容時效性和實用性的重要手段 

借助微課的“短小精”和“資源共享”,教師利用微課程即時上傳、更新最新的稅法和會計相關政策,培養學生泛在學習能力,提高學生學習內容的時效性和實用性。 

(二)將微課融入高職“稅務會計”課程標準指導教師教學,是提升課程教學效果的有效路徑 

微課內容、形式多樣,可以根據“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內容,即各大稅種的計算、核算和納稅申報,設計制作不同形式的微課,并將其合理地應用于課前、課中和課后,以代替單一的多媒體授課模式,構建網絡教學和傳統教學有機融合的新型的“稅務會計”課程教學模式。這將有利于調動專職教師的教學熱情和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改變教、學方式,提升課程教學效果。 

二、基于微課的高職“稅務會計”課程內容框架設計 

基于微課的高職“稅務會計”課程,應依照“互聯網+職業人”的理念,以“精簡理論,突出技能”為宗旨,“以學生為主體,以就業為導向”的原則確定課程內容,開展微課設計,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養和職業能力。[1]基于微課的高職“稅務會計”課程內容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稅務會計崗位認知;第二部分是各大稅種的實務操作。具體的微課內容框架設計如下。 

(一)稅務會計崗位認知 

本部分可制作“征稅和納稅”“稅制構成基本要素”“如何辦理稅務登記”“如何領取發票”和“配套習題”5個微課視頻,使學生具備必要的稅收知識和會計知識,能根據企業辦稅崗位職責熟悉辦稅工作流程。 

(二)各大稅種的實務 

該部分可分為“企業增值稅實務” “ 企業消費稅實務” “ 企業關稅實務” “ 企業所得稅實務” “個人所得稅實務”和“ 企業其他稅種實務”6個模塊。 

1.“企業增值稅實務”部分可制作“增值稅的基本要素(理論)”“增值稅的基本要素(習題)”“一般納稅人稅率、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銷項稅額的計算(理論)(分行業)”“銷項稅額的計算(案例)”“進項稅額的計算(理論)(分行業)”“進項稅額的計算(案例)”“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案例)”“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核算(理論)”“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核算(案例)”“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理論)”“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核算(案例)”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微課視頻。 

使學生通過微課學習,能夠掌握不同行業會計主體的涉稅業務資料,計算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業務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的填寫,并能進行網上申報。 

2.“企業消費稅實務”部分可制作“消費稅的基本要素(理論)”“消費稅的基本要素(習題)”“消費稅的計算流程”“直接對外銷售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可抵扣消費稅稅額的確定”“消費稅的核算(理論)”“消費稅的核算(案例)”和“消費稅的納稅申報”的微課視頻。 

使學生通過微課學習,能夠正確計算銷售、自產自用、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能夠對消費稅的涉稅業務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能熟練完成消費稅的納稅申報工作。 

3.“企業關稅實務”部分可制作“關稅的基本要素(理論)”“關稅的基本要素(習題)”“進口關稅的計算(理論)”“進口關稅的計算(案例)”“出口關稅的計算(理論)”“進口關稅的計算(案例)”“關稅稅額的核算”和“關稅的申報繳納”微課視頻。 

使學生通過微課學習,能夠正確計算進出口商品應納的關稅稅額;能夠填制海關進出口關稅專用繳款書;能夠根據進出口業務進行關稅的賬務處理。 

4.“企業所得稅實務”部分可制作“企業所得稅的基本要素(理論)”“企業所得稅的基本要素(習題)”“直接法下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案例)”“ 間接法下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案例)”“境內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案例)”“境內外實際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案例)”“本年應退補應納所得額的計算(案例)”“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綜合案例)”“企業所得稅核算的程序(理論)”“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案例)”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 微課視頻。 

使學生通過微課學習,能夠正確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額;能夠采用資產負債表對企業所得稅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能正確規范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熟練進行納稅申報。

    5.“個人所得稅實務” 部分可制作“個人所得稅的基本要素(理論)”“個人所得稅的基本要素(習題)”“平時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稿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其他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綜合案例)”“個人所得稅的核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稅額的計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額的計算”“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會計核算”和“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申報”微課視頻。 

使學生通過微課學習,能夠正確計算代扣代繳、個體工商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能夠對個人所得稅涉稅業務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能夠正確規范填寫個人所得稅扣繳報告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能熟練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 

6.“企業其他稅實務”制作“城建稅實務(理論)”“城建稅實務(案例)”“房產稅實務(理論)”“房產稅實務(案例)”“城鎮土地使用稅實務(理論)”“城鎮土地使用稅實務(案例)”“土地增值稅實務(理論)”“土地增值稅實務(案例)”“車船稅實務(理論)”“車船稅實務(案例)”“印花稅實務(理論)”和“印花稅實務(案例)”微課視頻。 

使學生通過微課學習,能夠正確計算城建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和印花稅的應納稅額;能夠根據相關涉稅業務對城建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和印花稅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能夠準確填制城建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和印花稅申報表,并能夠熟練進行納稅申報工作。 

三、基于微課的高職“稅務會計”課程教學實施建議 

(一)應選擇具有豐富稅務會計實踐經驗的雙師型專業教師為學生授課 

“稅務會計”是一門需緊跟現行財稅政策,實踐操作性很強的課程,具有實際納稅經驗的教師可以更好地將理論和實際結合,并且傳授課本未能提及的納稅經驗,從而拓寬學生的思維,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2] 

(二)將課程內容碎片化 

通過上述內容框架可以看出,利用微課可以將每個項目任務的內容根據知識點或技能點進行合理拆分,精細化處理,并配上準確題目,以5-10分鐘的短小視頻方式呈現。從而降低學生的認知負荷,方便學生隨時查閱學習中出現的難點和疑點,幫助學生自主學習和深度學習。 

(三)靈活運用微課資源 

微課內容的展現形式多樣,可以根據“稅務會計”課程的教學內容設計制作不同形式的微課,比如:對于理論型的微課,教師應注重講解的深入淺出、引人入勝,爭取實現在很短的時間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完美體現教師的教學水平;對于案例解析型的微課,教師應注重案例的選擇,應由易到難,注重學生知識能力的遞進培養,以滿足不同學生的個性化學習需求;對于納稅申報流程的微課制作,教師應借助動畫效果的視頻幫助學生理解、記憶和掌握。[3]通過精心的教學設計,教師可以合理地將微課應用于每次課的課前、課中或課后,并鼓勵學生學會有效利用信息資源泛在學習。 

(四)課程教學多采用啟發式教學和案例教學 

對于“稅務會計”課程的學習,學生只有在熟悉和理解相關的稅法條例基礎上,才能正確計算各稅種的應納稅額。而稅法條例的繁瑣和冗長,往往讓學生感到枯燥,望而卻步。因此,教師應結合合適的案例,采用啟發式的引導,借助微課的碎片化、易查疑的優勢,幫助學生理解、掌握和運用相關的稅收政策,準確計算應納稅額;并根據《會計準則》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完成納稅申報任務。在高職“稅務會計”課程教學中,啟發式教學和案例教學法是非常重要且有效的教學方法,它可以充分調動學生課堂學習的參與性和主動性,開闊學生的思維,幫助學生記憶,培養其創新意識和職業能力。 

參考文獻: 

[1] 蘇強.基于多元立體化理念的“稅法”與“稅務會計”教學模式設計[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7):12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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