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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標準范文1
法律援助服務大廳和政務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繼續推行開放式服務辦公,進一步規范便民窗口的服務指引、法律咨詢、申請受理、答疑解惑等職責。
1、加大三級宣傳力度。市中心組織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深化“法援蒼生、與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傳和服務活動,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鄉鎮(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開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傳活動,義務為當地群眾宣傳法律知識、提供法律咨詢、轉介4件合符條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開展媒體大宣傳。每季度組織值班律師就來電來訪、法律求助聚焦進行輿情分析、案例剖析,適時進行宣傳,擴大影響力。
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設,科學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機制,確保法律援助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1、科學指派,確保為民辦實事任務順利完成。結合考評工作指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當地轄區內合符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引導執業律師、執業法律工作者對在接待群眾咨詢過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請轉介工作,確保全年為民辦實事任務的順利完成。
2、加大指導監督力度,確保案件質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圍、條件、程序、承辦人姓名、承辦結果、補貼發放等內容在政務公開欄、法治__網上公開;完善聽庭和回訪制度,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確定聽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師庭前準備、案件事實把握及法律運用,案件回訪達到100%;開展案卷質量評查和質量檢查,嚴格落實執行上級統一的法律援助新文書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標準。
1根據轄區實際采取分片召開例會的形式,加強對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員和市直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員的法律援助實務培訓。指導各援助工作站負責對本轄區內村(社區)聯絡員的培訓。
2、對法律援助熱線值班人員進行培訓,從著裝形象、首問責任、崗位職責、窗口工作規范、咨詢接待技巧、群眾滿意服務標準、窗口工作紀律、法律援助條例等內容進行學習和培訓,加強法律援助服務熱線文明用語、窗口首問責任、群眾滿意服務標準等工作制度監督執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規范水平和法律服務業務質量。
1、構建法律援助服務網絡。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設為中心點,在全市鄉鎮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工、青、婦、老、殘聯、看守所等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個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聯系點,組建聯絡員,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標準,擴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繼續加大對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難群眾,實現“能援盡援,應援優援”。
3、推廣“點援制”。積極推廣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名單中選擇承辦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該承辦人的辦案方式。
4、積極推行信息系統建設。通過融合電話、網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標準統一、功能完善、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統,方便群眾網上咨詢和申請,逐步實現網上受理、審批和指派,全力將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為集公眾維權、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于一體的對外便民法律服務平臺。
法律援助的標準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標準化戰略要求,緊緊圍繞“打造人民滿意服務型司法行政機關”總目標,積極融入標準化理念和方法,大力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建設,積極打造群眾滿意的基層法律援助服務平臺。
二、工作目標
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務、業務辦理和日常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三、方案實施
(一)建立辦案程序標準體系。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省法律援助條例》以“八步工作法”為支撐,嚴格工作程序,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標準體系:接待、受理、審查、立案、辦案、監督、結案、回訪,建立訴訟當事人法律援助告知制度,邀請第三方參與法律援助滿意度評估制度,法律援助案結當事人法律風險提示制度,引導援助案件辦理的標準化與規范化。
(二)建立管理規范標準體系。編印《市法律援助工作手冊》,實施“5+3”工作模式。實施“5+3”工作模式,即工作人員由3名公務員和聘用5名律師(其中1人為律師助理)組成,3名公務員負責管理、監督,5名律師專職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完善《市法律援助接待工作的若干規定》《市實行首問負責的若干規定》,提高日常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三)建立機構、經費、人員保障標準體系。出臺《市法律援助窗口建設和工作規范》規范場所設置,要求辦公場所交通便利,標志明顯,具備方便殘疾人使用的無障礙設施,辦公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備與業務量相適應的辦公設備,窗口公示法律援助條件、范圍、經濟困難標準等政務公開內容;完善《市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辦法》,法律援助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顚S茫礃藴始皶r支付法律援助人員的辦案補貼;完善《市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市實習律師法律援助值班制度》,要求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的執業律師具備兩年以上執業經歷;出臺《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務活動管理辦法》,發展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
(四)建立質量考評標準體系。出臺《市法律援助案件補貼細則》、《市法律援助案件檔案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出臺刑事、民事、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的案件質量考核細則,細化各環節卷宗歸檔要求,從卷宗歸檔、補貼發放等重點環節加強績效管理,實施辦案質量每案必檢制度、卷宗瑕疵保證金制度,辦案質量與律師收入掛鉤,實現季度卷宗歸檔零積壓,網上登記零遲滯。
四、實施效果
加強對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及流程的管理,重大疑難法律援助案件上報市中心備案率達到100%,案件聽庭率不低于3%,法律咨詢服務質量回訪率不低于10%,案件回訪率達到90%以上,辦案率和來訪滿意率均達到100%,確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標準化運行。
五、實施步驟
一是實施準備。
組織動員培訓。通過召開會議、舉辦講座等形式,普及標準化知識,把法律援助工作標準化建設作為標準化試點項目申報。確定人員、時限,擬制標準化實施方案,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
二是組織實施(2017年7月上旬--2018年12月底)。
(一)標準編制(2017年7月上旬--12月底)。1.研究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標準體系框架。2.建立法律援助辦案程序標準體系、法律援助管理規范標準體系、法律援助機構、經費、人員保障標準體系、法律援助質量考評標準體系。3.對建立的標準體系和相關標準進行評估。
(二)標準頒行(2018年1月上旬--12月底)。1.編印標準化工作手冊,開展標準化培訓。2.標準體系試運行。3.對標準化試點工作進行自我評估,進行調整和改進。4.標準正式運行階段。
三是申請驗收(2019年1月--2019年12月底)。
在查漏補缺,整改提高的基礎上,準備組織標準化建設驗收材料,申請驗收。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標準化組織機構,市司法局成立由局長盧延林同志任組長的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法律援助科。具體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協調、指導、推進、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精心組織。要嚴格按照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全面實施。確保做好每一項工作、落實好每一個步驟,完成好每一項任務,保質保量完成法律援助標準化示范點建設工作。
法律援助的標準范文3
一、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更大范圍地為經濟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幫助,實施好法律援助惠民實事項目。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扎實推進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暢通申請渠道,公開刑事法律援助條件、申請程序及聯系方式,設置導引標志及援助范圍等公示,派駐值班律師或確定咨詢電話。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積極組織參加“全省優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師”評選活動。
二、穩步提升法律援助辦案量。(略)
三、扎實推進便民服務窗口標準化建設。結合司法行政辦公樓建設,按照《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指導標準》,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建設任務,在硬件設施、人員配備和功能完善等方面,推進窗口建設達標升級。對窗口實施標準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突出便民服務效果,在有限空間實現無限服務,構筑法律援助品牌服務平臺。
四、構建“12348”法律服務專線平臺。(略)
五、優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辦人員結構。(略)
六、深化法律援助站點規范化建設。認真落實《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辦法(試行)》,充分發揮市級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典型引領作用,全面提升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規范化整體水平,實現法律援助和困難群眾的良性互動。進一步完善律師事務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機制,切實發揮作用。積極開展與婦聯、共青團、殘聯、老齡委、工會等群團組織的協作,依托設立的工作站,形成對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重點聯動機制。圍繞便民利民惠民,落實《市示范村(居)法律援助聯系點創建標準》,開展“示范法律援助聯系點”創建活動。
七、深入推進律師參加法律援助。加大社會律師辦案的指派力度,彰顯行業公益精神。區法律援助中心招募、聘用青年律師專職從事法律援助工作。根據省廳要求,安排申請執業人員到法律援助中心實習,所有申請執業人員均需在法律援助中心進行不少于一個月的實習活動。法律援助實務納入申請職業人員考核內容,在執業起點培養律師的社會公益意識。
八、全面加強信息化應用。(略)
九、加大農民工等困難群體維權力度。重點圍繞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傷賠償、勞動保護等問題開展法律援助,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等不同特點,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加強流動人口的法律援助工作,簡化程序,積極為流動人口提供優質的法律援助服務;完善“便殘助殘”援助措施,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組織專項行動,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營造濃厚氛圍,提高特定群體法律援助的案件質量和社會效果。
法律援助的標準范文4
法律援助案件辦理穩步增長。法律援助辦案總量連續多年保持全國第一,其中2010年辦案近7萬件,是2001年的7.4倍,平均年增長24.9%。10年來,全省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接待解答群眾來訪來電咨詢近240萬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4萬余件,惠及24萬多名困難群眾。辦理案件范圍涉及農民工討薪、勞動爭議、工傷賠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贍養糾紛等多種類型,其中有不少案件被評為全國法律援助“百優”案例,辦案質量在全國名列前茅,受援人滿意度在99%以上。
便民服務窗口建設切實加強。全省共建立省、市、縣(市、區)三級法律援助機構120家,各級法律援助中心統一了法律援助視覺識別標志,合理規劃和科學設置接待功能區域,設立了專門的等候區、咨詢區、案件受理區、12348服務平臺等。各地大力加強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建設,在鄉鎮(街道)司法所和工、青、婦、殘、老等群團組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63個,形成了法律援助農村一小時、城市半小時服務圈。
管理與服務方式不斷創新。各地積極探索法律援助新的發展模式,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努力使管理與服務實現新突破,多項工作全國首創?!莿撔路漳J?。堅持從實際出發,優化法律援助資金、法律服務人員等資源配置,形成了法律援助中心專職律師辦案、指派社會執業律師辦案和兩者結合的三種服務模式。二是創新管理手段。將信息化作為法律援助工作創新的抓手,建成了全省聯網運行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統,形成了網上服務、數據收集、質量監管、業績考核一體化管理的信息化平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設走在全國前列。三是創新評價機制。全省建立了法律援助受援人滿意度服務評價制度,制發了統一的服務質量測評表,讓受援人對來訪接待、受理審查、案件辦理等環節進行評價。
經費保障體系逐步建立。我省建立了以同級財政撥款為主、省財政專項支持為輔、法律援助基金會資助為補充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有力地保證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2007年,省財政建立了法律援助轉移支付制度,每年撥出500萬元補助經濟困難地區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工作。2009年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增加到每年1000萬元,獲得補助的縣(市、區)也由43個增加到61個。10年來,全省各級財政累計投入法律援助資金2.6億元。全省先后建立了省、蘇州、南通、南京四個法律援助基金會,是全國建立基金會最多的省份。省法律援助基金會2007年成立后與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密切配合,實施了法律援助宣傳、重大案件辦理、工作站服務等一大批法援活動和資助項目,直接資助辦理案件就達53l件,資助金額超過400萬元,惠及受援群眾16500多人,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10年的實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須堅持做到三個“導”:一是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公平正義的價值觀為主導;二是倡導現代公益理念和大愛精神;三是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愛弱勢群體、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當前,隨著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我們既處于重要的戰略機遇期也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各類社會矛盾多發頻發,法律援助作為化解紛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重要手段,承擔的任務更為繁重;隨著改革的深化和社會的進步,人們思想觀念發生深刻變化,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充滿了新的期待,法律援助作為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法律制度,發揮的作用更為重要。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積極創新思路方法,扎實有效推進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在新的起點上開創我省法律援助事業新局面。具體來說,就是要做到應援當援、應援盡援、應援優援、應援共援。
應援當援,就是要進一步增強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責任感。保障困難群眾獲得必要的免費法律服務,是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各級政府的應盡責任。應援當援的“當”,是當然的“當”,是擔當的“當”。要切實擔當這份責任,關鍵在于深化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認識。一要充分認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貫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要求。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困難群眾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幫助他們依法維護和實現自身合法權益,使他們能夠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對于溫暖和凝聚民心、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具有重要意義。二要充分認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實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愿望。法律援助通過依法履行辯護和職責,幫助困難群眾平等參加訴訟活動,促進案件公正審理,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和法治理念。三要充分認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要求。法律援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通過實施法律援助,既可以切實解決矛盾糾紛,減少不和諧因素,又可以增強群眾法治觀念,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增加和諧因素。我們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意識使命意識,主動作為,充分作為,努力保障每位困難群眾都能得到必要的幫助。
應援盡援,就是要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適應困難群眾的現實需要,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提高法律援助知曉率,使更多的困難群眾能夠得到法律援助。一是進一步擴大援助對象。將法律援助的對象從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低保人員、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逐步拓展到老、弱、病、殘、幼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弱勢群體,不斷擴大法律援助對象的覆蓋面。二是進一步拓展援助事項。在落實條例規定的9類事項、省委省政府擴大的6類事項的基礎上,將涉及民生、困難群眾迫切需要幫助的其他事項逐步納入法律援助的保
障范圍。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法為符合援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供偵查、、審判各個環節法律援助。三是進一步放寬援助條件。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綜合考慮公民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服務市場價格、法律援助資源狀況等因素,適度放寬適用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使遭遇侵權的公民不因經濟困難而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
法律援助的標準范文5
關鍵詞:法律援助;廣州市;研究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31-0192-03
一、廣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1.廣州市法律援助能力大為提升。廣州市法律援助開展以來取得巨大成就,援助能力不斷提高。
從圖1來看,廣州市從2010年以來,法律援助承辦案件呈現增長趨勢,增長速度較快。全市法律援助承辦案件從2010年的5 556件增長到了2013年的11 668件,2013年比2009年增長了6 000多件,增長率達到了110%,實現的翻番。市法律援助處承辦案件從2010年的700件增長到了2013年的1 866件,增長了1 166件,增長率達到167%,翻了1.5倍多。
2.市、區、街鎮、社區四級法律援助網絡基本形成。廣州市現有13家法律援助機構,其中市屬1家、區屬12家。市各區(縣級市)司法行政機關成立區級法律援助機構,各街(鎮)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聯系點,同時依托社團、軍隊、高校、企業、人力資源市場等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點)。所有工作站、點提供法援咨詢、案件初審,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組織網絡,打造了“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讓群眾在身邊就能找到法律援助。全市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316個,法律援助聯絡點1 874個,市、區、街鎮、社區四級法律援助網絡基本形成,機構建設日益完善,打造了“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
3.專項經費不斷提高。全市各級法援經費逐年大幅增長,并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特別是2002年后,全市法援專項經費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趨勢;2008年已達547萬元;2009年起實行“據實支付”;在廣州市政府高度重視下,市法律援助處的法援經費,2013年達700萬元。白云、從化、天河、番禺等區大幅度增加了業務經費;蘿崗、白云、荔灣等區的人均法律援助經費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人均0.94元),較好地保障了工作需要。
4.援助政策越來越完善。2011年6月推動出臺了《廣州市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實行城鄉統一標準,以廣州市2010年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線的2.5倍確定,將廣州市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由原來的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農村居民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調整為按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計算,越秀等9個區1 025元以下,花都區、增城市925元以下,從化市888元以下,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面,讓更多的老百姓可以獲得法律援助,覆蓋面超過廣州市常住人口20%,惠及254萬人以上。
5.援助措施更為靈活多樣。為確保法援案件質量,廣州市法援處在全市律師中“好中選優、優中選精”建立了法援志愿律師庫,受援群眾可在其中“點名選擇”律師為其承辦案件。加大對法援志愿律師選拔、培訓、警示教育管理力度,定期表彰“愛心法援律師”。探索推行“法律專家門診”,廣州市法援處在法律援助接待大廳開設“法律專家門診”窗口,聘請24名資深律師組成法律援助專家團,每月安排兩個半天,為群眾提供刑事、物權、勞動爭議等八個方面的免費咨詢服務;打造辦理涉外法律援助案件“廣州模式”。率先聘請“小語種”翻譯員陪同律師會見外籍受援人,有效維護了在穗外籍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司法部領導的高度肯定并予總結推廣。至今共承辦560多件外國人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國首創并推行“點援制”,通過招募點援律師,讓受援人自己選擇辦案律師,有效提高了法援案件質量;自主開發了“廣州市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統”,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的規范化、信息化。
二、當前廣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需要進一步厘清援助的職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它不僅是司法行政管理一個部門的責任,也是法律援助涉及到的所有部門的共同責任。但是從近年來法律援助實踐看,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配合的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在一些部門看來,法律援助仍然被認為只是律師的x務,與己無關,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法律援助,未必就必須得到本部門的救助。各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配合是當前法律援助工作亟須解決的問題之一。一些疑案、難案動不動就被公安、法院、等部門把當事人勸到了法律援助,而不管這些案件是否屬于法律援助范圍。
對律師的調查問卷分析中,有15.6%的律師感覺到在與公安、法院、檢察院以及其他行政機關溝通時會存在困難,主要是找人簽收材料上的困難,特別是偵查階段的在與公安機關溝通合作時的困難。
2.經費有待進一步增加。廣州市現在法律援助經費主要來自財政經費,市援助經費由市財政支出,區法律援助由區財政負責。現在市、區財政對法律援助經費普遍不多,表現為律師法律援助案件補貼不高,與市場化律師辦案相差太遠,律師參與法律援助的積極性沒有充分調動起來,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很大程度上在于其社會責任意識。另一方面的經費不足還表現在政府財政用于法律援助總的經費有限,現在廣州市、區兩級法律援助覆蓋面還有待擴大,現在市能享受法律援助的門檻是人均月收入1 000元多一點,收入點相對較低,覆蓋面相對較小。
3.人員需要進一步補充。廣州市法律援助機構人員主要表現在援助機構工作人員不多。目前廣州市、區兩級法律援助機構總編制數64人,其中廣州市法律援助處編制34人,占了一半多,區法律援助機構編制才30人,平均每個區人數不到3人,甚至有的區僅有0.5個編制人員。這些人員每年應對10 000多件援助案件及50 000多個義務法律咨詢,工作壓力較大,遠遠滿足不了需求。
4.法律援助的覆蓋面還不夠大。法律援助工作應當明確一個主導思想,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一切資源,盡可能使更多的困難群眾能夠獲得法律援助。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的程度高低,受制于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特別是與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關系較大。雖然廣州市近些年通過增加投入來降低法律援助的范圍,擴大法律援助范圍,科學地制定經濟困難標準,盡可能地降低門檻,使更多的公民成櫸律援助對象,并做到凡是符合規定條件的困難公民,都能獲得法律援助。但目前由于人員和經費的相對不足,受援助范圍還比較小,享受的人群還不太廣。目前廣州市法律援助的“門檻”是人均月收入1 000多元,一家三口年收入也就4萬元左右,年收入4萬元的家庭打不了多大的官司,甚至根本打不了官司。
三、廣州發揮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開展的制度環境。建立各部門的協調機制。針對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過程中,普遍存在各部門協調不足的情況,建議建立由市政府牽頭,各部門法律援助協作機構。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牽頭,各部門協作,社會各界參與的法律援助事業新格局,完善由政府分管負責人組成的法律援助工作領導機構,建立政府、法院、檢察院、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司法局、婦聯、殘聯、老齡辦、團委等各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特別是建立訴訟活動中公檢法司的協作機制,實現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互免審查。
2.完善現有法律援助經費來源渠道。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泛募集社會捐助。成立法律援助基金會,接受國內外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捐贈;基金會也可以通過合法的投資運作,獲得增值,包括將基金存入金融機構或購買債券和企業股票等有價證券獲得的收益,都可用于法律援助的業務開支。加大對法律援助的宣傳,借助新聞輿論強大的感召力與社會各界溝通,為法律援助造勢,提升法律援助的知名度,激發公眾的公益精神,從而呼吁更多的個人和企事業單位伸出援助之手。比如可以不定期舉行義演、義賣等公益活動,充分利用名人效應,引導更多的目光聚焦法律援助,通過各種慈善演出的形式籌得更多的經費。
3.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鼓勵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發揮自身優勢開展法律援助。以工會、團委、婦聯、殘聯、老齡委等社會團體維權部門為依托,進一步廣泛建立與其職能相對應的法律援助服務網絡,引導他們為本團體的工作對象如困難職工、農民工、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法律咨詢、代書、非訴訟調解等維權服務,并自行辦理或與同級法律援助機構合作辦理部分援助案件。引導、規范和幫助熱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如政法系統離退休干部、退休法律工作者、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社會人士組建非營利性的民間法律援助組織,重點開展法律援助制度宣傳、咨詢等輔工作,并為具有法律需求的部分經濟困難人群提供無償法律服務。
4.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拓寬法律援助申請渠道。一是在重點部門設立值班律師制度。在公安局、法院、檢察院設立值班律師制度,讓法律援助的申請渠道順暢。例如,將律師值班室在在公安、檢察機關和法院等這些部門中設立起來,可隨時幫助解決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出的一些問題,對法律援助申請進行受理,及時提供法律援助給與法律援助條件相符的申請者。二是積極推廣法律援助制度。對于與法律援助條件相符的當事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或律師可直接作為當事人的人,幫助其申請法律援助,或者在得到法律援助機構許可的情況下,按照當事人的意愿并獲得相關法律工作者的同意,指派該法律工作者作為當事人的。通過對這種制度的推廣,基層法律工作者或律師可及時引導經濟困難的群體獲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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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標準范文6
一、以建立健全機構為出發點,全力構建法律援助工作網絡
法律援助工作科自從設置以來,加強了區法律援助中心、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會法律援助機構的組建、完善工作,多次擬定實施意見,到總工會、老齡委、團委等相關部門協調,相繼建立了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區擁有法律援助中心x個,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x個,社會法律援助機構x個,法律援助志愿者達x人,形成了以區法律援助中心為主導,以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為基礎,以社會法律援助機構為補充的三級法律援助網絡,建立了上下貫通,橫向聯動的一體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二、認真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條例》,確保人員、經費、制度落實
自《法律援助條例》實施后,該法律援助工作科在抓好自身學習的基礎上,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學習宣傳《條例》,確?!叭齻€到位”:
1、領導支持到位。為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在《條例》頒布之時,該工作科及時將《條例》送至法院、婦聯、共青團、總工會、老齡委及區領導,主動匯報法律援助工作情況。20*年,省法律援助中心到xx區開展了法律援助調研活動,市政府目標辦專門到區法律援助中心聽取工作情況匯報。通過強化宣傳、促進了《條例》在全區的貫徹、落實,營造了各級領導關心、重視、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局面。
2、人員到位。確保人員落實到位,是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必備條件。通過該工作科積極協調和努力爭取,20*年,區法律援助中心充實了x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目前,中心有法律援助專職律師x名,管理人員x名,工作人員x名,基層援助工作站均設有專兼職工作人員,全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達xx人。
3、經費保障到位。該工作科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協商,爭取領導重視支持,爭取財力保障。20*年,爭取到x萬元援助經費,并且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為法律援助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支撐。
三、加強軟硬件建設,積極創建規范化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江蘇省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的標準,積極開展了規范化創建活動,一是狠抓硬件建設。重新制作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和法律援助公示欄,并擺放在顯著位置。法律援助中心辦公用房增至四間,設有專門的接待室、檔案資料室等,使用面積達xx平米以上。同時還添置了空調、電腦、打印機、數碼相機、電話、傳真機、文件柜、辦公桌等,建立了法律法規數據庫,使中心的硬件達到了較高水平,為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創造了較好的條件。二是狠抓軟件建設。結合本區實際,建立健全了各項工作制度,上墻公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程序、工作紀律等,完善法律援助各類工作臺帳,實行電腦化管理,制作和印發了100000張法律援助聯系卡,發放到全區家庭,向xx戶困難家庭發送了法律援助溫情卡;公開五項承諾,為體弱多病且失去行動能力的殘疾人、老年人開辟綠色服務通道,利用律師參與政府接待,為困難群眾現場提供咨詢、代書等法律援助服務。建立了每日值班接待制度,實行窗口文明用語,規范服務,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通過一張笑臉、一杯茶、一張椅子、一席話,使來訪群眾感到舒心、放心,使他們抱著希望來,帶著滿意走,法律援助工作實現了零投訴。
四、積極健全和落實規章制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
該工作科重新制訂和完善了一系列內部管理制度,先后制訂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法律援助工作職責”、“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規定”、“法律援助首問首辦責任制度”、“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機構案卷歸檔管理規定”、“法律援助投訴查處制度”、“法律援助辦案質量監督和檢查制度”等10多項規章制度,并匯編成冊,統一發放至各基層工作站。專門印制了宣傳資料,將法律援助的相關內容在醒目位置公示上墻,讓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內容和條件。同時還積極組織開展了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年活動:一是加強法律援助辦案流程監督,從程序和實體上規范法律援助的申請、受理、指派、結案、歸檔等環節,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結案率;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即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類別要以困難群眾的民事案件為主,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形式要以訴訟為主,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人要以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為主,其中民事案件占x%,訴訟案件占x%,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的案件占x%;三是加大法律援助質量檢查。專門組織人員對鄉鎮、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進行了檢查、指導,從臺帳登記、報表統計、案卷歸檔、建立公示欄等方面進一步規范基層法律援助工作,力爭達到“接待咨詢規范化,操作流程規范化,結案歸檔規范化”。
為保證辦案質量,該工作科積極探索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和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的指導和監督機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保證法律援助服務的質量。近年來,共組織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專項檢查x次,開展業務培訓x次,在工作指導中始終貫徹堅持兩個原則:1、不能假借法律援助名義從事有償服務,《條例》實施后的援助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2、要保證法律援助服務質量,不能因為是自愿行為或者義務活動而不顧服務質量、損害當事人的利益。經上門征求法院意見以及當事人反饋情況,兩年來xx區法律援助案件的滿意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