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土地利用的規劃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土地利用的規劃范文1
關鍵詞:土地儲備;城市規劃;良性互動
將土地進行有效的規劃不僅有助于我國的土地資源能夠更加合理的利用,還能促進城市的發展與建設,因此,相關的土地資源部門應該更加嚴格的對土地資源進行審批,充分掌握土地的使用情況,這樣才能為城市的進一步發展做出貢獻。但是當前土地的相關管理部門存在一些問題,影響著土地的合理使用,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在這種情況下,長期發展下去將會對市場經濟的繁榮與穩定產生不利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在第一時間將這些問題加以解決,實現二者之間的良性互動。
1 土地儲備與城市規劃兩者間的互動關系
1.1 研究城市規劃對土地儲備的引導機制
城市的發展離不開對土地的開發,當前城市中如雨后春筍般崛起的高樓大廈都是占用著寶貴的土地資源,只有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才能改善城市的整體環境,實現各種基礎設施的規劃,最終促進城市的繁榮發展,使人們的生活更加美好。在這一過程中,土地資源受到價格波動的影響較大,土地的價格越高并不代表其價值越大,反而過高的價格是一種擾亂市場秩序的表現,在這種情況下,要想有效的改善這一問題,必須要從對土地的合理開發入手,嚴格控制資源的使用,這樣才能避免不利后果的產生。
另外,城市中對于區域的劃分較為明顯,不同的區域所具有的功能也不相同,因此,對于區域中的土地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在對區域進行規劃的過程中,應該充分考慮到這一問題,加強城市空間的布局建設,完善各區域的基本設施的建設,這樣才能有效的控制土地資源的使用,提高土地的儲備效率。隨著時代的發展,城市的發展建設一定會朝著更加美好的方向發展,而土地資源的使用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適當的使用土地資源,才有助于未來的發展建設,以達到理想的效果。
除此之外,在發展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的過程中,土地價格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波動,這一波動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城市的發展建設受到眾多因素的影響,投資者會根據土地的不同價值而進行投資,因此,所獲得的收益也具有一定的差異性,為了為土地資源的合理分配創造更加良性的環境,就應該以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前提,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行投資,這樣才能為城市的發展建設創造更加優惠的條件。
1.2 分析土地儲備對城市規劃的反饋機制
在發展建設的過程中,為了進一步規范土地資源的使用,國家制定了關于土地儲備的相關管理政策,以起到約束性的作用。加強對土地的儲備,可以使城市的發展建設變得更加穩定與和諧。這一過程中,主要包含兩部分。其一是對城市的空間布局進行重新的分配與構造,其二是對于新城市而言,這是一項重要的舉措,能夠提高城市擴張的效率。土地的合理使用不僅能夠達到上述的要求,同時還可以使城市的發展水平朝著更高、更好的方向發展。
當前的城市規劃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城市規劃,而是需要在城市空間的合理利用的基礎上實現對土地資源的配置以及儲備。相信通過對土地資源的大力發展,能夠使城市的整體形象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達到另一個嶄新的層次。在這一發展前提下,市場經濟的發展一定會更加具有可行性。
2 土地儲備和城市規劃互動存在的問題
通常情況下,要對市場經濟進行事先的考察,找出其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因素,主要的問題在于規劃與實施應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前者雖然具有可行性,但是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以及精力,在此種情況下,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應該以市場為主要的向導,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進一步加強對市場的規劃。體制的不完善也是影響城市發展與建設的重要因素之一,這與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極為不想符,一些不屬于土地資源規劃師的工作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造成分工的不明確,以至于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土地資源缺少必要的價值,嚴重阻礙了土地的儲備。
3 構建兩者良性互動機制
3.1 土地儲備計劃
3.1.1 土地和規劃部門互動反饋的直接源頭。土地儲備計劃為兩部門反饋機制的形成,提供了渠道。
3.1.2 促進城市建設資金實現良性循環。土地儲備制度建立后,城市建設逐步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就是經營性用地前期整理開發并出讓的土地儲備過程。前者是政府巨量資金的投入,后者是土地資產變現后政府收益的回籠。政府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必將改善設施延伸區域的環境,帶來土地升值,將這些即將升值的土地預先納入政府儲備,由土地儲備機構制定儲備計劃,進行整理、養地,再適時出讓,是實現城市建設資金良性循環的關鍵。
3.1.3 有效整合了各方面實施計劃。土地儲備計劃是一個系統計劃,它不僅結合了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各區縣和各行業的城建計劃、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市場和城建資金需求等方面的內容,使得計劃促進城市建設和發展,而且為所涉及的每一塊土地制定了詳細征地、拆遷、配套、供應以及資金計劃,為儲備土地由“生地”轉為“熟地”,“毛地”轉為“凈地”,制定詳細步驟,實現儲備土地精細化管理。
3.1.4 有效彌補現有土地出讓計劃的不足。在城市土地管理日益由資源向資產管理轉變的背景下,土地儲備計劃能有效彌補當前土地利用計劃的不足,符合當前城市土地利用管理的特點,并與城市規劃相銜接,為土地精細化管理奠定基礎。
3.2 土地儲備規劃
3.2.1 有利于建立政府土地儲備庫,增強政府的調控土地市場能力。土地儲備規劃從政府專項規劃層面出發,明確了在儲備規劃范圍內的儲備土地全部由土地儲備機構來組織實施土地的前期工作,促進了土地儲備庫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統一儲備的局面,增強了政府調控土地市場的能力。
3.2.2 明確規劃實施主體,促進規劃實施。土地儲備規劃為土地儲備機構明確了儲備土地的范圍、量及其空間分布,創造了城市規劃的反饋渠道條件,是為實施土地儲備而專門制定的總綱,控制了城市的非理性擴張。
結束語
隨著當前經濟和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人類也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如何促進大都市空間的理性成長成為關注城市化問題專家熱議的焦點。政府通過積極有效引導構建土地儲備與城市規劃互動的相關體制,以及合理的利用和實施有關土地使用政策,有助于實現城市建設資金實現良性的循環,促進城市的健康更加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尹繼潔,侯守軍,周麗.城市土地利用與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J].山東交通科技,2010(4).
土地利用的規劃范文2
關鍵詞:地理信息系統 土地利用規劃 應用
土地利用規劃學是一個復雜、龐大的大系統學科,它涉及經濟學、土地學、社會學、生態學及數理統計等科學,通過各個學科之間的協調,在城市內部為省市各類活動安排必要的合理空間。土地利用規劃工作的每一個環節都包含有大量的信息。信息的處理與利用都和現代科技信息處理技術有著緊密的聯系,并根據土地規劃利用的工作階段,對信息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土地利用規劃的整個工作過程,可以概括為數據整理階段和規劃編制階段。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應用主要包括土地信息收集和土地信息處理兩大方面的內容。地理信息系統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應用,極大程度提高了龐大數據的處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一、地理信息系統
1.概念
地理信息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或Geo-Informationsystem)簡稱GIS,有時又稱為“地學信息系統”或“資源與環境信息系統”。GIS是計算機科學、地理學、測量學、地圖學等多門學科綜合的技術,雖然它是一門多學科綜合的邊緣學科,但其核心是計算機科學,基本技術是數據庫、地圖可視化及空間分析。因此,可以這樣定義:GIS是處理地理數據的輸入、輸出、管理、查詢、分析和輔助決策的計算機系統。
2.產生與發展
地理信息系統萌芽于20世紀60年代初,1962年Tomlinson提出利用數字計算機處理和分析大量的土地利用地圖數據,到了1972年,CGIS全面投入運行與使用,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運行型的地理信息系統。它的發展歷程可分為如下四個階段:第一,20世紀60年代的開拓發展階段:從開始用于地圖量算、分析和制作到針對主機和外設開發,但是算法比較粗糙,圖形功能有限。第二,20世紀70年代的鞏固階段:這個時期計算機硬件和軟件都得到了飛速的發展,掃描輸入技術出現,但圖形功能擴展不大,數據管理能力較小。第三,20世紀80年代的突破階段:計算機軟硬件發展并普及,GIS也趨見成熟。第四,20世紀90年代的社會化階段:隨著地理信息產業的建立和數字化信息產品在全世界的普及,GIS深入到各行業乃至家庭,成為人們生產、生活、學習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和幫手。
二、GIS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應用
1.土地利用規劃
土地利用規劃是指在土地利用的過程中,為達到一定的目標,對各類用地的結構和布局進行調整或配置的長期計劃。土地利用規劃的內容主要有:土地利用現狀分析與評價;土地利用潛力分析;土地供給與需求預測;土地供需平衡和土地利用結構化;城鄉居民點用地規劃;交通運輸用地規劃;水利工程用地規劃;農業用地規劃;生態環境建設用地規劃;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論證和規劃實施。
2.GIS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應用
GIS是實現土地利用規劃工作信息化、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工作的現代化的主要手段。
(1)基于GIS的土地適宜性評價。土地適宜性評價是評定土地在一定的經營管理水平下對確定利用類型適宜狀況的過程。通過評價土地單元對不同利用類型的適宜程度,可以明確土地對每一種利用類型的適宜程度及適宜程度的數量、質量和結構特征,揭示出影響確定利用類型的限制性因子及其限制程度,從而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依據。借助GIS技術,依據一定的數學模型,充分利用已有的數據資源,對土地適宜性進行單因素評價和多因素綜合評價,實現評價區土地適宜性的分等定級。它具有相關的統計、分析、規劃和管理功能,集數據管理、土地評價、辦公自動化于一體,有力地促進了土地適宜性工作的規范化、系統化和現代化。
(2)空間預測模型。土地利用規劃一項重要內容是預測一段時間內的土地供需狀況??茖W的預測模型和方法是進行成功預測的前提。傳統預測多選用經濟數學模型,如回歸、平滑、曲線擬合、灰色預測四大類近20種。這些模型以行政單元為基本單位,把空間實體看成點狀,計算結果與實際情況有所偏離。基于GIS空間預測模型將所有模型參數空間化,預測針對每一個規劃單元進行,預測結果較符合實際情況。
(3)基于GIS制定規劃方案。GIS支持下的土地規劃方案編制具有模型化、定量化、多元化、動態化等特點,編制出來的規劃方案更科學。規劃方案的確定總是涉及到不同方案的模擬、評價與比較。GIS可以根據已有信息、規劃模型、上輪規劃情況等自動生成不同參數條件下的規劃方案,采用圖形、表格等形式將不同的方案表現出來,并可模擬執行不同方案的結果。土地利用規劃專家和管理、決策部門可以在GIS等技術支持下進行協同規劃。在協同規劃環境下,不僅規劃方案可視化,而且提供研討環境,設置修編規劃方案的操作工具。
(4)編制規劃圖件。GIS具有強大的制圖能力,可按照規劃方案,輸出所需要的圖件。由于GIS的制圖功能在圖形符號、顏色分配等方面與土地利用規劃圖的要求不適應,因此必須按照土地利用規劃圖的有關規程對GIS的制圖模塊進行完善,或將相應的制圖軟件與GIS數據庫相聯接,從GIS中獲取有關的信息進行制圖,輸出要求的各種規劃圖件。GIS提供制這些圖的工具和符號庫,可以方便地編制這些成果。
(5)土地利用規劃管理與監測。GIS和RS結合能更好地輔助檢查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規劃審查、城鎮分批次建設用地規劃審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規劃審查等業務中符合規劃的執行情況,能生成輔助決策方案,輸出相應的文檔及圖件。土地利用動態監測是通過對不同時相的遙感數據的組合、融合以提取出土地利用的變化信息,并利用實地調查與變更詳查數據對監測變化信息進行檢查,采用重點地區逐個圖斑一一對照,一般地區統計比較的檢查方法,對變化信息提取技術和監測結果反復修改,直至滿足精度要求的遙感工作方法。在GIS支持下,將監測結果與土地利用規劃結果疊加,可以提取規劃執行情況。
參考文獻
土地利用的規劃范文3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途徑
中圖分類號: P285.2+3 文獻標識碼: A
實施土地規劃是要保證土地的利用能夠滿足城市發展的需求,促進經濟的增長,土地規劃是依據現有的自然資源、技術水平、人力資源的合理的配置等來實現的,充分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率,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
1 土地利用規劃實施的重要意義
土地使用規劃的整體程序主要是兩個步驟:編制以及執行,兩者之間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假如只注重規劃的設計,沒有按照規劃落實執行,那么也可以說規劃的功能并沒有得到實現。經以往經驗證實,規劃的價值就在于執行。沒有執行,再好的一張規劃圖紙也只是一張廢紙。只有按照規劃進行執行,才能使社會、經濟、生態利益得到完成。
規劃只有被執行了才有意義。為了確保規劃能夠得到執行,一定要對執行階段開展管制。所以,在土地使用規劃的執行階段中,要貫徹落實法律法規、經濟以及技術的措施,經過土地使用規劃編寫、審批建筑工程、劃分耕地用地、審批土地開發項目、土地執法審查、土地使用情況監督等辦法,對規劃執行開展全面管制,才可以實現土地規劃對于土地使用的用途,將規劃落實到實處。
2 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與管理的途徑
2.1 建立健全土地開發整理的規劃審查制度
應及時檢查土地開發整理指標是否得到切實執行,重點審核其規模和布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以保障耕地占補平衡并改善土地生態環境。
2.2 強化土地利用立法和監察管理
增強土地使用過程中能夠依靠的法律規范是貫徹落實土地規劃的依據。應制定詳細具體的土地使用規劃管制條例,同時把它歸屬于法律制裁中。并且,應該創建按時的規劃監視機制,對于違法占用土地的活動要使用法律手段進行制裁,確保土地使用規劃的順暢執行。
2.3 健全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應建立健全基本農田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區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農田嚴格審批與占補平衡制度、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制度和基本農田保護監督檢查制度等。
2.4 加強城市和村鎮規劃審核
應加強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用地布局及近期建設占用耕地面積等方面的審核,切實保證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相銜接。
2.5 強化現代高新技術的應用
實時、確切的了解土地使用活動行為,特別是監督城郊地區的農田用地的更改以及建筑用地的擴張行為,進而使規劃的執行以及管制供應措施保證。應該充分使用規劃階段中以及活動行為中檢測到的屬性和空間數據,創建土地使用規劃管制資料體系,按時檢測、解析規劃執行動態,提升規劃管制的工作效率。
2.6 制定有利于規劃實施的經濟政策
為了能夠盡早的把規劃付諸于行動,還應該擬定相關的有助于執行規劃的經濟對策,例如土地整治、開發以及復墾都進行優待,對開發者在擁有權、融資、建造材料這些方面開展協助,抑或是制定相關的相應時間內減免稅措施。這些措施由相關政府帶領相關機構一起進行探討,成立政府規章。全面推廣土地有償運用機制,在土地使用中充分利用經濟手段,調整土地在供應以及需求方面的矛盾。并且,針對損壞土地、損壞生態平衡、造成水土流失以及污染的企業以及個人,要根據國家頒發的相關文件進行責罰。
3 土地利用計劃編制的步驟
土地使用規劃就是國家對土地如何使用制定了相關的計劃。它是土地使用整體規劃的詳細執行規劃。編制土地使用規劃的根本,是按照土地使用整體規劃所擬定的各個級別的政府對土地使用宏觀掌控目標機制。
3.1 上報計劃建議數
首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統一部署和計劃控制指標,根據本行政區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參考基期(本年度)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本行政區域計劃期(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計劃建議數(預報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查后,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3.2 下達計劃指標
國土資源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建設用地利用的實際情況,在各地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建議的基礎上,綜合平衡,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報國務院批準。
3.3 上報計劃修正數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上級下達的計劃指標后,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進行研究,組織所屬基層土地管理部門和計劃部門對原上報建議進行修正,將上級下達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耕地保有量計劃指標和土地開發整理計劃指標逐級分解,擬訂實施方案。各地在擬訂實施方案時,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增加若干控制指標。實施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下達。
4 土地利用計劃的實施和管理措施
4.1 建立嚴格的用地審批制度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要完善土地審批程序,嚴格土地審批手續。在建設項目立項時,要充分考慮土地的供應量,在用地選址時,考慮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在審批用地項目時,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凈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
4.2 完善土地開發整理政策措施
為了能夠順利的對土地使用進行規劃以及執行,應該成立專門的土地使用資金。土地開發整治工程,盡量做到用最少的錢,達到最佳的狀態。并且創建服務機制,對土地開發整治供應資本、物料、工藝等,確保土地開發整治活動能夠根據規劃順利開展。
4.3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需嚴格按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有使用費用。這樣一方面用地單位會從實際經濟效益出發,主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另一方面,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又可為土地開發整理提供經費來源,從而有效保證了用地計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計劃的實施。
4.4 土地利用計劃檢查
土地使用規劃下發之后,還一定要對土地規劃實施情況開展常理性、整體性的審核。第一,要監測其規劃執行狀況。規劃實施企業是不是將土地使用規劃制定的宗旨以及工作當做自身將要完成的宗旨,是不是擬定了實施規劃的有關方法,確保規劃能夠完成。第二,審核規劃執行狀況,在最早的時間內察覺規劃實施過程中具有的問題,進而運用方法增加管制,并且還要發現以及整理實施規劃的經驗,并進行普及,推動規劃的實現。第三,增加對規劃的監管,但凡發現違法用地違法征地的行為,要立即進行改正以及阻止,情況嚴重的要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置,確保土地使用規劃的順利開展。
5 結束語
執行土地規劃最終目標就是為了能夠確保土地的開發使用能夠滿足廣大民眾的需要。規劃是按照現在所擁有的自然、措施、人力資源的散布以及配置情況,充分的使用每一寸土地,不會因為人為原因對土地使用形成浪費現象。
參考文獻
[1]姜志法,劉雙良.構建土地規劃實施保障措施體系的思考[J].中國房地產,2009(10).
土地利用的規劃范文4
關鍵詞: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發展建議
中圖分類號:Tu文獻標識碼:A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發展與推進,我國城市土地規劃也根據《城市規劃法》等相關內容做出了極大的調整,在進行城市土地利用規劃時,更加貼近城市發展的實際情況,但我國城市土地規劃發展還不夠完善,尚處于初步發展階段,受傳統發展理念以及規劃思想的影響,我國城市規劃在土里利用與發展當中還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需要不斷地加以調整和改進。為此本文針對如何有效促進我國城市土地利用與發展的相關問題進行分析。
1發達國家城市土地規劃發展的基本情況
通過對發達國家的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的與發展的繼承來看,發達國家城市化的發展進程先后經歷了兩個不同的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為“單向型城鎮化”,在城市規劃發展過程中農業與畜牧業做出了極大的犧牲。在這一發展階段,土地利用主要以集聚為主。當城市規劃發展到一定的程度,發達國家的城市規劃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即逆城市化階段,城市化發展逐步向農村進行擴散與推移。此時城市土地發展規劃主要傾向于擴散政策,在這一發展階段城市土地城市更進一步的促進了城市與農村的和諧發展,實現了城市土地規劃利用的科學化與合理化發展。
從國外發達國家的城市化發展進程來看,城市化發展與工業化發展時同步進行的,在城市工業化發展的過程中,加大的推進了城市化發展的進程。在城市化發展進程當中,通過科學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城鄉發展的二元結構逐漸被打破,城市的工業文明也極大地帶動了鄉村的發展,城鄉發展間的差距被進一步縮小,最終促進了發達過程經濟發展總體水平的全面提高。
我外發達國家已經伴隨著工業化與信息化的發展進程,實現了國家的城市化,而城市化發展水平高的國家,其農業發展水平也非常高,由此可見發達國家在進行城市化發展過程中充分的體現了城市與農村的協調發展,城市土地的利用與發展充分的考慮了對農業發展的影響,發達國家的城市化道路逐步實現了農村、城市之間的復合型發展,土地的利用與發展也實現了集聚與擴散的協調發展。
2西方發達國家土地規劃對我國城市土地利用與發展的啟示
西方發達國家城市化發展過程中的成功經驗沖的體現了城市化進程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巨大的促進作用,通過城市化進程的合理發展預計城市規劃中對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極大地促進了城鄉的和諧統一發展,我國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與發展過程中要不斷地吸收國外的成功經驗,并充分的結合我國城市規劃發展的實際情況,促進我國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的合理化發展。
2.1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與發展要強調區域觀念
城市土地利用與發展要具有長遠眼光,并立足于我國城市發展的整體考慮,在城市規劃發展過程中城市土地利用與發展不能僅從促進城市這一單一的主體進行考慮,需要從促進城市區域間的協調發展以及城鄉不同區域之間的相互協調發展的角度進行考慮,促進城市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利用。在城市發展過程中需要編制城市發展規劃,通常情況下城市發展規劃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基本內容:立足于城市區域發展特點,結合國家城市土地利用發展的相關政策,確定土地利用開發的規模、發展方向以及城市區域發展各種建設用地布局情況;對城市各個區域發展建設所具有的相對發展優勢以及個各種制約性因素進行分析,對城市內部各個區域之間的優勢條件進行組合,提高城市發展的整體實力;根據城市發展的實際情況與未來發展的具體目標提出相應的土地利用空間結構重整策略。
2.2土地利用與發展要與社會、政治、經濟的緊密結合
城市發展的內在動力是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必須進行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研究,才能保證其科學性。我國城市發展建設要緊密結合宏觀區域經濟競爭的要求,對城市經濟發展與城市發展戰略選擇關系的歷史、現狀與未來進行分析和展望,從社會、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對城市的土地利用進行分析,提出構造適應知識經濟的未來發展的土地利用規劃新理念,以求在區域合作、中心城市建設、居住適宜性、歷史傳統保護等方面及相應的土地利用空間重整策略的編制上注重與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緊密結合。
2.3生態優先的發展策略
針對城市生態環境質量不斷下降的狀況,應進行城市的合理容量和城鎮建設的生態適宜性研究,在建設和保護的地區之間,建立起土地要素合理流動的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機制,從而達到控制環境容量小的城市,發展環境容量大的城市的戰略目的;同時應將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區范圍內的用地劃分為城市化發展促進地區、城市化發展控制地區及非城市化發展地區,通過生態限制因素的分析,確定不可建設區及控制發展區的范圍。在編制土地利用規劃中,必須分析各種土地利用結構對環境影響,并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以求將土地利用對環境的破環減少到最低限度。
2.4城市規劃中的土地利用要重視實施策略的研究
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應對其實施策略進行研究。針對城市的發展和區域大型基礎設施的調整,根據現行的一系列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間發展、相關組織機構、資金籌措等的政策,將以往孤立的部門計劃,整合為一個相互配套互為前提的戰略組合,分別從空間結構、產業發展、交通系統調整等方面提出相應的土地利用政策措施,增加了城市土地利用規劃的可操作性。
2.5把握發展機遇
在對我國城市發展情況進行規劃時,雖然對城市土地規劃利用不進行時間限制,但無論是城市化發展建設還是土地利用與發展都不能忽視各自的時間效率。城市土地資源利用與發展建設仍然需要把握住發展契機,只有抓住發展機會,才能提高城市土地利用與發展建設的速度,提高城市土地利用與規劃發展建設的質量,對土地資源的利用作出適合城市土地發展利用的合理化安排。
3結束語
我國城市土地利用與發展要充分的吸收借鑒國外城市土地利用發展的成功經驗,同時還要對我國城市發展建設的總體進行進行充分的了解與掌握,在城市土地利用與發展過程中編制出適合我國城市規劃發展的正確方案,通過科學合理的發展規劃方案,對城市土地利用進行科學的指導,在發展過程中還要把握住我國城市化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的有利契機,樹立長遠的發展眼光,提高城市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與發展能力,提高我國城市規劃發展建設的全面性、系統性與優越性,使我國城市發展戰略的選擇更具理性與說服力。
參考文獻:
[1] 孫田,陳龍乾.淺談城市規劃與土地規劃的銜接[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1,(01).
土地利用的規劃范文5
【關鍵詞】土地利用;城市規劃;關系
土地利用與城市規劃之間的協調關系,成為我國規劃和建筑行業普遍關注的問題。當前,兩者之間在法律法規、技術體系和方法等各個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造成一些銜接問題,限制了我國城市建設的發展。在當前形勢下,對此問題進行討論,具有重要實踐指導意義。
一、土地利用與城市規劃之間的關系
1、土地規劃概述
土地規劃是指以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為目標的,采取經濟、技術、工程管理等各種措施。通過長期的土地資源布局的配置和組織,對土地資源的利用進行管理。我國的土地規劃主要由各級政府進行編制,主要包含有總體規劃和各級專項規劃兩類。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是指國家政府從長遠利益出發,對耕地、城市建設用地等土地利用進行協調和布局,安排各類土地利用的規模,最終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校、合理開發和利用,保證耕地和城市建設等各個方面的可持續發展。
2、城市規劃概述
城市規劃,是指城市管理者為了實現城市的發展目標,根據城市發展的規模、方向和開發性質等,對城市土地進行合理的規劃和布局,協調城市內部各類土地利用需求之間的關系。我國當前處于城市建筑的快速發展時期,城市發展對土地資源的需求很大,是主要的土地利用形式之一。城市規劃的根本目的是通過對城市規劃建設時期各種商業、居住等城市功能和合理劃分和計劃,實現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城市各行業的健康發展,最終促進城市的健康發展。城市規劃的主要內容包含有:根據國家對本地區或者城市的整體規劃目的和發展方向,對城市的發展進行規劃;根據本區域經濟和技術發展情況,對城市的發展方向進行規劃;根據城市的自然條件、人口結構、歷史基礎和發展現狀等確定城市的分布體系;根據城市性質和布局等,對城市各功能區域進行規劃和布局,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對城市內部經濟、文化、基礎設施等各個建設項目的規模和布局進行合理的劃分,促進城市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各個方面的發展。
3、兩者之間的關系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是面與點,全局與局部的關系。城市規劃是土地利用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城市發展和城鎮化建設的不斷發展,城市建設規劃對土地資源的需求也越來越大,成為土地利用規劃之中的重點。土地規劃包含城市規劃,需要協調城市用地與耕地用地等土地利用之間的全局關系,保證整體土地的利用效率。兩者相互關聯,需要做好協調發展。
二、土地利用與城市規劃之間存在的主要問題
1、規劃思路不同
土地利用規劃一般是由上級管理部門下達的,具有一定的剛性要求的,對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設用地面積、耕地基本保護面積、新增建設暫用耕地面積的控制指標等各個方面進行規劃,只要解決耕地需求和城市建設需求兩者之間的協調和控制問題,重點在于對土地基本指標的控制。城市規劃編制,沒有自上而下的控制指標,是從城市的實際需求和綜合城市歷史和發展現狀和發展規劃等各種因素,按照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對城市進行規劃,以城市發展為主要目標,對耕地沒有保護措施。在我國城市建設的熱潮中,城市管理者好大喜功,城市規劃部門迎合政府意圖,將城市規劃過多的占用城市周邊耕地資源,導致耕地減少。兩者之間一個屬于控制規劃,一個屬于無控制規劃,存在著必然的銜接問題。
2、土地總體規劃滯后于城市總體規劃
我國的土地總體規劃工作開始與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展較晚,在規劃的理論和方法方面存在著不足,規劃的可操作性差,實踐指導意義較低,總體規劃水平有待提高。土地總體規劃以協調城市發展和耕地資源的關系為主要任務,且特別注重對耕地資源的保護和城市占用耕地資源的控制。土地利用編制是自上而下進行的,用地指標的分解也是自上而下,存在著對城市建設用地過于保守,沒有滿足實際的城市規劃土地需求等,造成對城市規劃的限制,與城市規劃不統一。
3、規劃編制的行政主管部門不同
在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建設由建設部門負責。國土部和建設部屬于同級的部門,在實際的工作中存在著很多業務和職能的交叉,兩個部門為了實現各自部門的利益和任務,在用地規模、土地功能布局等基礎性的原則問題上就會產生差異,缺乏交流和互相理解。這就導致了城市簡述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之間的不協調甚至是直接的沖突,兩個規劃的實施都受到對方的限制,職能劃分不明確對實際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4、規劃用地指標和分類的不同
我國當前的城市規劃是按照《城市用地分類和規劃建設用地標準》進行的,把人均建設用地的規劃分為四個等級,根據當前城市人均建設面積的現狀,在標準允許的調整幅度和規劃指標內進行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的制定。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則是按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的要求進行,在保證人均耕地指標的前提下進行。
在土地分類方面,城市規劃是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進行分類的,將城市建設用地分為10大類、46中類和73小類。而土地利用規劃在對土地進行中類劃分時,是按照《關于印發試行土地分類的通知》進行的,將土地分為3個一級類、15個二級和71個三級。兩個分類體系在城鎮用地、特殊工地和工礦用地等部分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導致兩者統計數據的不統一和缺乏可比性。土地利用和城市規劃在土地用地指標和分類標準執行的不統一,直接導致兩者之間的矛盾關系。
三、加強兩者之間協調的的幾點建議
1、以可持續發展的理論指導規劃編制
既要保證環境和資源的利用和保護,又要實現城市發展的目標,在城市規劃的同時加強對環境和耕地保護的重視,以可持續的眼光對城市發展與潛在的土地資源承載力之間的關系進行考慮,在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下拓寬城市規劃的新思路,實現與土地總體規劃控制思想的矛盾緩和。
2、建立完善的規劃體系
土地利用的規劃,應該加強對區域經濟和城市建設需求和現狀的考慮,在進行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時加強對區域內土地資源利用的規劃,為城市建設規劃進行有效的指導,和解決其實際的用地需求。加強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之間的協調作用,,在區域層次上加強兩者之間的協調,實現土地利用與城市建設用地、工業用地等之間的協調關系,實現土地利用和經濟的同步發展。
3、統一用地分類標準和統計參數
工作方法的不同是導致兩者之間存在差異的重要因素??梢栽诔鞘幸巹潊^采取城市用地標準分類,在城市規劃區為按照全國土地利用標準進行分類,減少兩者之間的重合和沖突。對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的統計標準進行統一,以城鎮戶籍調查數據為準,對城市土地進行定級,在城市規劃編制時考慮用地分類和建筑密度等因素。
總結:
我國當前的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由于在工作目標、工作方法和職能劃分等方面的問題,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和沖突。隨著城市建設對土地資源的需求越來越大,這種矛盾越發突出,成為制約我國土地和城市規劃的重要問題。本文對兩者之間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議,以期促進兩者之間的有效協調,實現城市經濟發展和土地資源利用和保護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土地利用的規劃范文6
關鍵詞: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 實施評價 建議
中圖分類號:F301.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
土地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長期以來,許多地方不重視土地資源的合理劃分和利用,缺乏長遠眼光,導致各種用地堆積,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口的增加,用地緊張,在不同地區,呈現出不同景象,為此,需要我們加強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評估,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科學性,提高經濟效益。影響土地利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規劃自身不合理、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以及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導致。我國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的發展還不是比較成熟,時間比較短,自上世紀中葉,隨著經濟學、系統論的興起和發展,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評估提供了有力工具。
評價的標準和方法概述
現在集中需要討論的問題是,如何選擇一套完整系統的評價手段和評價指標,科學的進行評估土地利用。筆者結合了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和經驗認為,應當可以采用經濟學中的分析方法和系統論的思想,加強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評價。對于指標權重的劃分,需要根據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比如就城市規劃來講,城市的類型決定城市土地規劃的重點,因此也決定著評價指標的重點,應結合結果、效益和效力三個方面的指標綜合考量。將土地規劃影響因子量化評估,嚴格法紀,加強3S等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監測和評估,并用科學的方法,建立評估模型,對未來用地狀況進行前期預測等。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考慮
4.1土地利用結構
土地利用和規劃應優先安排國家以及省部級的重點建設項目,對居民點和工業用地以及新增的建設用地應嚴格按照規劃確定的布局和指標進行審批;對于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應采取定量和定序的方法進行確定;針對于不同的城市類型,應遵循優先安排主要用地,統籌安排其他各項用地的原則,比如工業程度高的城市,應重點安排工業用地;對于農業性質城市,應優先安排農田用地。除此之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評估還要考慮其自身的整體性、協調性、導向性和動態性的特點。即規劃的目的就是對用地使用起到導向作用,是對未來不確定因素的一個整體把握;總體規劃又是動態協調的,因為城市或地區是不斷變化和發展的,因此需要有一定的靈活性。
以城市用地總體布局為例,城市的整體布局應遵循城鄉結合,統籌安排的原則;功能協調,結構清晰的原則;依托舊城,緊湊發展的原則;分期建設,留有余地的原則等。城市用地一般包括城市工業區的建設、居民區的建設、城市綠化用地、城市交通用地等,除此之外,城市總體布局應滿足一定的藝術性,這是城市用地規劃的最高要求。因此,在評估時,可以按照城市用地的幾個公用區進行逐一評價,綜合考慮多方因素。
4.2用地適用性評價
用地的適用性評價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內容是在調查研究各項自然環境條件的基礎上,按照規劃與建設要求,對用地在工程技術與經濟合理性方面進行綜合質量評價,確定用地的適用性程度。對于城市用地的評定,一般應分為三大類,即適宜修建用地;基本適用用地;不宜修建用地。對于城市的適用性評價要抓住對用地影響突出的環境要素,重點分析和評價。應結合地區的具體實際情況,逐漸形成用地評定體系。
4.3用地平衡表的編制
應當充分使用3S技術實現對土地資源的動態管理和監控,利用3S技術對土地歷年使用情況進行計算機分析和預測,為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提供客觀依據。根據城市目前用地的整體情況和政策布局,一般來講,城市用地平衡表的內容包括總體規劃用地,城市建設用地和水域其他用地匯總,在城市建設用地平衡表中又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交通用地、綠化用地等。
評估指標
5.1環境容量
環境容量是指環境對于土地以及人類活動提出的限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評價體系中必須考慮到環境容量這一指標,近年來,我國城市污染情況嚴重,部分城市為了提高所謂GDP過分投入建筑用地和工業用地,導致城市擁擠,污染嚴重,因此環境容量的指標必須考慮在用地評價體系之內。具體包括:地區人口容量、地區大氣環境容量、地區水環境容量三個方面。要將環境容量在評價權重相應的提高,具體的流程和具體權重比,應由多部門協調商定。
5.2城市規模
城市規模是城市用地限制的重要指標。城市用地規模=城市人口規模×人均城市建設用地,根據該公式,我國早在《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中對不同的城市人均用地規模進行了等級劃分,具體可參見國家標準。其中對人均單項建設用地指標中明確規定,其中居住用地為18~28平方米每人;工業用地為10~25平方米每人;綠化用地為大于九平方米每人。在建設用地結構上,規劃建設用地結構,國家給出的標準時居住用地控制在20~32%,工業用地控制在15~25,綠地控制在8~15%。對于不同城市的實際情況,標準可以適當調整。因此,城市規模的定位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價的一項硬性指標。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建立在此基礎上進行。
大致評價體系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評價指標主要課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效果指標,另一類是執行指標。前者是指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將產生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后者是對實施過程中的落實完成情況,以及違規事件的頻率等。效果指標主要從投入產出率、社會公眾認知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執行標準按照完成性指標中土地開發、整理、退耕還林等面積指標;限制性指標則包括上限指標,如建設用地使用面積、城鎮擴展規模等,下限是基本農田保護率、面積等。
七、總結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對土地資源科學利用具有重要意義,本文重點介紹了環境容量、城市規模、土地利用結構的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影響,強調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強調3S技術在土地資源管理中的應用,強調評價指標的權重設定和量化,對于如何量化、如何確定權重比等問題,建議引入經濟學中的因素分析和評估方法,運用系統工程的思想完善評價過程等。 參考文獻:
[1]趙小敏,郭熙.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J]. 中國土地科學,2003,(05):35-40.
[2]劉明皓,邱道持.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方法探討[J]. 中國農學通報,2006,(11):391-395.
[3]華波. 江蘇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評價與分析研究[D].南京師范大學,2007.
[4]陳光建.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研究[D].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成都生物研究所),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