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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1
規劃項目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對主城區200多個危舊房改造片區進行了拉網式調查,共登錄了191處地面不可移動文物,其中渝中區數量最多共96處,江北區23處,南岸區15處,沙坪壩區21處,九龍坡區4處,大渡口區2處,巴南區10處,北部新區4處,渝北區1處,北碚區15處。按文物保護單位級別統計,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重慶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8處,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三普文物點152處①。按文物類別統計,包括古建筑43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142處,石窟寺及石刻5處,其他1處。上述191處文物,列入抗戰遺址名錄的35處,革命遺址2處,優秀近現代建筑11處。除單體文物外,危舊房改造片區還涉及到18個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風貌區,包括市級歷史文化街區3個,即磁器口傳統街區、湖廣會館-東水門傳統街區、金剛碑老街傳統風貌街區,以及《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2007-2020年)》(2011年修訂)中列入的歷史文化風貌區3個,即上清寺歷史文化保護片區、七星崗歷史文化保護片區、解放東路歷史文化片區。
2文物保護規劃編制情況
2.1規劃思路和原則
(1)主要思路重慶市主城區危舊房改造工程文物保護規劃是配合大型城市建設項目的實施而編制的文物保護規劃,其規劃內容、規劃范圍以及規劃措施都有很強的針對性,既要符合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又要考慮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主城區是城市文明的發源地,尤其渝中半島作為重慶母城,留存了豐富的文化遺產資源,積淀了厚重的城市歷史文脈,承載了巴渝兒女共同的城市歷史記憶,大量的歷史建筑就是其物質載體和歷史明證。主城區危舊房改造使多數老建筑面臨被拆除的威脅,對老建筑進行調查、甄別,實施搶救性保護成為當務之急。在長期的實踐中,文化遺產保護理念也在隨認識的不斷深入而更新,越來越強調文化遺產本體與歷史環境并重,文化遺產本體和文物所處自然、歷史環境的保護與整治是文物保護規劃的第一要義。只有在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才能談如何發掘文化遺產的歷史文化內涵,使文化遺產得到合理利用和展示。本次規劃秉承先進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以廣泛的實地調查為基礎,對文物價值進行綜合評估,充分考慮、統籌安排,力求規劃的高指導性和強可操作性。(2)規劃原則本規劃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地方相關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國際(文件)的基礎上,提出了嚴格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堅持原地保護優先,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既有利于文物保護,又有利于經濟建設,重點保護、重點發掘,結合科研,將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發展有機統一起來的規劃原則。我們充分地認識到,文化遺產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必須最大限度地加以保護,對有較高歷史、科學、藝術和社會價值的文物,要盡量調動有關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予以保護。文物是人類的祖先留下來的珍貴遺產,我們每一代人有責任也有義務將它們保護好,并傳承給我們的后代子孫,以實現文化遺產的代際平衡。保護文化遺產,既要保護其真實性,又要保護其完整性。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是衡量文化遺產的表現形式和文化意義的內在統一程度的標尺。文化遺產保護是要保護真實的文化遺產,而保護的目的是要真實、全面地保存并延續其歷史信息及全部價值。文化遺產的完整性既依附于其真實性,亦體現其真實性,完整性的內涵既包括有形范圍上的完整,即文化遺產本體組成部分和結構的完整,也包括其所處環境風貌的完整。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要處理好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關系,采取統籌規劃、分類保護、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方式,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和經濟建設之間的關系,著眼于長遠利益,達到雙贏的局面。
2.2規劃需處理好的幾對關系
(1)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也將一直伴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之中。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和遺跡,它們只是人類活動產物的千萬分之一,因而文化遺產最大的特點就是歷史性、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當代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就是要保護好文物,并將它們以最好的狀態傳給子孫后代。因此,保護必須是首位的,要以長遠利益為重,考慮代際平衡。同時,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準公共產品,具有一定的公共屬性,這一屬性要求對其加以合理利用。多年的實踐證明,保護和利用是文物工作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離開利用的保護將會出現僵死的局面,而不談保護的利用必將是竭澤而漁。文化遺產的利用重在合理,首先是利用目的的合理性,要能夠促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優秀文化的傳承;其次是利用方式的合理性,應該要能充分體現文化遺產的公共性,使更多人享受到保護成果;最后是利用程度的合理性,任何形式的利用以不威脅文物安全為限。(2)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關系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的、浩大的工程,它著眼于長遠利益、綜合效益。它與城市建設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但這些矛盾并非不可調和。文化遺產是一種集有形和無形為一體的寶貴資源,如果保護得好、利用恰當,它可以成為城市競爭的軟實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為宣傳城市、打造城市添加厚重的籌碼,無形之中為城市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環境。從某種程度上說,城市建設是在創造未來文化遺產,這種“創造”不是無本之木,所“本”就是祖先遺留下來的這份珍貴遺產。因此,不能一味要求文化遺產保護向城市建設妥協,文化遺產不應該是城市建設的絆腳石,只要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化遺產,將能夠達到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雙贏。(3)文化遺產保護與社會民生的關系文化遺產保護尤其是舊城區的文化遺產保護與社會民生問題關系十分密切。多數舊城區的建筑破敗,生活設施和基礎設施不完善,環境臟亂差,宜居程度較低。舊城區的歷史建筑,尤其是未定級的文物建筑,居住者通常都是城市較低收入人群。文化遺產保護一方面要保護遺產本體,另一方面也要保護和整治周邊環境風貌,改善舊城區基礎設施和生活設施,為居住在其中的居民創造宜居的生活環境。(4)文化遺產本體與周邊環境風貌的關系隨著文化遺產保護理念的不斷更新,我們越來越認識文化遺產依存的歷史環境是文化遺產完整性的構成部分,同樣體現了文物的真實性,脫離了特定的歷史環境,文化遺產的價值將大打折扣。與遺產本體一樣,遺產所處歷史環境同樣是不可再生的,且更脆弱易損。因此,文化遺產歷史環境的保護與遺產本體的保護同等重要。依托文化遺產蘊含的歷史文化內涵對其周邊環境風貌(歷史環境、自然環境)進行整治,使之與遺產本體之間能夠協調統一。
2.3規劃主要技術手段
(1)危改片區內的拉網式實地調查根據《重慶市主城區危舊房改造規劃》(2008年)中2008年至2010年全部危舊房改造片區分布圖(地形圖),我們組成若干工作小組,對所有危舊房改造片區范圍進行拉網式全覆蓋實地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對每一處發現登錄的文物點都按照設計好的調查表格內容,進行GPS定位、攝影照相、文字記錄、現狀測繪,并將它們逐一標注在片區分布圖上。除此之外,我們還對周圍原著居民進行走訪,獲得文物歷史沿革、變遷以及有關歷史背景資料。(2)實地調查基礎上的文物綜合評估規劃中,在對危舊房改造片區進行拉網式實地調查基礎上,對所涉及到的文物進行整體的價值分析后,我們建立了針對每處文物點的綜合評估體系。(3)依據綜合評估評級制定合理的保護措施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包括原地保護、就地遷建、異地遷建和留取資料等四種文物保護措施,并堅持原地保護優先原則。對于單體建筑而言,綜合評估評級為“”的多采取留取資料,“”以上的未定級文物保護單位則結合所在片區用地性質采取原地保護,或就地遷建、異地遷建,文物保護單位原則上均采取原地保護的措施。對于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風貌區內的文物,尤其是市級歷史文化街區和列入《總規》中的歷史文化風貌區,一般均采取原地保護措施,結合片區功能定位整體保護。(4)利用衛星地圖進一步明確文物現狀在第二階段的文物保護規劃中,我們將每個危舊房改造片區紅線和片區內的文物點分布情況,全部準確標注在最近更新的衛星地圖上。這樣一來,危改片區及文物點的位置、文物周邊環境等信息均一目了然,對危舊房片區拆遷、文物保護都是一種很好的指引。
2.4主要保護措施及實施情況
主城區危舊房改造工程涉及的191處地面不可移動文物,原地保護、就地遷建、異地遷建和留取資料的文物點數量分別為114處、18處、12處、47處,分別占總量的59.69%、9.42%、6.28%、24.61%。原地保護是指不改變文物點原有的周邊環境、風貌、基礎和位置,待條件成熟時經現狀勘察后針對具體病害施行加固、維修等保護手段。實施原地保護要求盡力保留文物原狀和盡可能多的歷史信息,維護并改善文物周邊環境風貌,保證文物遺存本體及其載體環境的安全。在對本體實施保護時,須堅持最小干預的原則,采用原材料、原工藝,按照原形制、原結構進行保護,新技術的使用須采取謹慎的態度,體現可逆性和可識別性。由于本規劃堅持原地保護優先原則,尤其是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原則上不得就地遷建或異地遷建,評級較高的未定級文物保護單位也以原地保護為主,如川康平民銀行、望龍門客運纜車遺址、人和門城墻遺址、重慶海關總署舊址、汪全泰號、白象街151號歷史建筑、海關辦公樓舊址、大溪溝電廠蘇聯專家樓、文昌宮、周家灣別墅、文星閣、重慶特鋼廠倉庫等。上述文物點后來大多陸續進行加固、維修,并被公布為國家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而規劃中建議原地整體保護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內文物,基本都得到了有效保護。就地遷建是指在不改變原狀、不破壞原有文物周邊環境風貌的前提下,對文物進行就近整體移位遷建保護。本規劃對就地遷建文物的規劃選址提出建議,即結合危改片區的社區功能考慮,盡量選擇片區規劃綠地,不占建筑容積率。在工作中應按照“原材料、原結構、原工藝、原形制”四方面要求,做好解體前的測繪和修復設計工作,解體和遷建過程中要做好相關記錄。本規劃對陳誠公館、徐遠舉公館、交通銀行舊址群等建議實施就地遷建,即便作出此建議,我們仍強調優先考慮原地保護。異地遷建是針對原地原址無法保護或已無原生文物環境風貌,但具有較高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地面文物,進行異地搬遷集中保護,并提取相關資料。異地遷建較典型的案例包括李子壩抗戰遺址公園里的幾棟建筑,多是原李子壩片區和牛滴路環沿線危改片區內的抗戰文物集中遷建至此,集中展示重慶抗戰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多方面的歷史風貌。除上述比較成功貫徹執行規劃措施的案例外,還有一部分未得到執行的。例如有的片區部分文物點原定保護方式為原地保護或就地(異地)遷建,但在拆遷過程中予以拆除。
3加強城市建設中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建議
近年來,隨著對過去若干年城市化進程的反思思潮的出現,各級政府對城市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越來越重視,通過對危舊房改造工程文物保護規劃編制情況的回顧和實施情況的初步追蹤,我們對加強城市建設中文物保護工作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3.1堅持文物保護優先、原址保護優先原則
文物保護優先、原址保護優先原則是文物保護法的規定,這也是文物所具有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的內在要求。不可移動文物不同于可移動文物,除本體外,所依存的周邊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同樣包含了豐富的歷史信息,是文物歷史內涵的重要構成。搬遷復建將流失掉寶貴的歷史信息,尤其是關于重要的歷史時空信息,搬去的只是文物的“殼”,也必將失去文物的“魂”。
3.2調整城市建設規劃程序,強化文物保護前置審批
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的矛盾長期存在,但并非不可調和。要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現狀,應該調整城市建設規劃程序,將文物保護列入規劃和建設審批前置條件。從技術上可以通過在文化遺產保護管理中引入地理信息系統,完成文物部門和城鄉規劃部門信息共享來實現,這樣一來規劃部門能夠及時準確對涉及文物用地的土地性質、權屬等作出統一、明確、合理的認定,在規劃階段實現城市建設對文物本體及其保護范圍的避讓。
3.3通過一定的政策優惠,吸引社會力量進入文化遺產保護
政府是文化遺產保護的主導力量,但單靠政府無法滿足文化遺產保護的需求,這需要通過土地、稅收等方面的政策優惠,吸引社會資金注入遺產保護。例如(1)通過減免稅收的政策來鼓勵歷史建筑、街區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對歷史建筑、環境進行符合文物保護要求的維護;(2)通過優先開發城市中其他地塊的權利來吸引開發商投資歷史建筑、街區的保護項目;(3)通過優先古鎮、歷史街區內及其周邊配套服務設施的經營權,吸引開發商投資古鎮、歷史街區的保護等。主城區危舊房改造中,有的地段和片區的文物保護通過引進社會力量投資,達到保護與利用共贏。
4結語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2
[關鍵詞]公民社會,英國立法,文物古跡保護,文化生態環境
[中圖分類號]K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0457-6241(2013)06-0058-06
英格蘭人對其文物古跡的探索可以追溯至都鐸王朝時期(The Tudor dynasty);并由此激發了知識群體對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興趣與責任感。1545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六世的宮廷史官、文物收藏家利蘭(John Leland)寫道:“珍藏一定數量的優秀歷史文物就是為了讓世界知道英格蘭有如此鮮明的高雅與美德?!雹偃欢怨I革命以來,英國的文化遺跡與歷史建筑屢遭損壞,故曾使其社會文化及生態環境面臨著威脅。這一時期的英國民眾尤其是知識群體,積極推動了對文化遺產及環境的保護。英國環境史學者克拉普(B. W. Clapp)在其《英國環境史》一書中指出:“英國公民社會不僅推動了全國范圍的歷史文物保護運動,特別是在完善英國文物遺產保護的發展規劃方面尤為突出?!雹谀敲?,英國公民社會又是如何保護其歷史文化遺產呢?
本文從公民社會的視角探究英國對歷史文物的保護與立法管理過程。擬將以工業革命對英國社會、尤其是對環境的影響為背景,論述在拯救瀕危的歷史文化遺產中,公民社會作出的巨大努力遠比單純使用經濟手段有效得多。為此,文章首先對公民社會的含義進行理論梳理,繼而討論了它在保護英國歷史文化遺產中所起的作用。毫無疑問,英國的經驗與教訓不只屬其獨有,它是整個國際社會在致力改善全球文化生態環境和保護人類歷史遺產探索中的有益鏡鑒。本著這一宗旨,文章在結語中歸納出,英國的經驗與治理能否被稱為英國模式并非重要,關鍵是,作為工業革命先行者英國所進行的探索,對今天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將帶來何種啟迪。
一
學術界對“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產生與作用一直存有不同的解釋。究其理念根源,當然可追述至希臘、羅馬時期的古典思想家的論述。但就其理論體系而言,只有在西歐資本主義發展的前提下,“特別是在法律與社會制度上保障了工商業活動的自由發展和私人領域的獨立存在的條件下,才能夠促進公民社會的實質性發展”。③近代英國不僅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同時也較早地提出了公民社會的思想學說。17世紀英國政治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提出的“契約”論,成為現代公民社會的理論基石之一。雖然洛克沒有明確界定公民社會這一概念,但他關于“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公民權利(rights of citizen)的學說則是后來公民社會的核心理念。①此外,有中國學者認為,公民社會出現在17世紀的英國是因為“英國文藝復興的突出特征,在于人文主義觀念最早落實到法律制度建設過程中,而社會整合在法律制度建設和宗教改革的雙重作用下自然而漸進地走向深入,由此奠定了法治社會的基礎”。②當時英國的社會等級依然森嚴,知識群體與市民之間常有摩擦、甚至沖突;但是,他們對社會問題的關注與參與,以及他們與王室和議會的關系逐漸]變為后來公民社會的特征:即服務于社會、自由平等的理念以及公正和法治精神。③結果是英國國家權力在法治社會形成的過程中確立起來,并經常受到各種社會力量的制約與改良。近代英國社會改良主義堅持對現實社會的批判以及對未來社會的設想,從而促進了英國民族精神的重塑和公民理性的建設。最終為英國公民社會的形成起到了建設性作用。④無疑,近代公民社會為日后文化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體制支撐。
嚴格地講,現代公民社會的理論體系則是由20世紀30年代的意大利學者安東尼奧·葛蘭西(Antonio Gramsci)與后來的德國學者尤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為代表而進一步發展起來的。他們在強調意識形態與文化領域重要性的同時,傾向于公民社會為一種獨立于國家的“公共領域”;即由追求自由與理性的各社會階層渴望參與公共領域的管理,并以謀求公眾利益為基點。⑤
具體地講,首先,公民社會能夠提供一種組織化的利益表述與合法的維護權利的渠道。通過參加立法或行政決策聽證會、向決策當局提供較為可靠的咨詢信息等,以推動決策者的決策行為合法性。其次,公民社會在擴大公民政治參與以及社會與政府之間的聯系中,促使政府盡可能公開政務信息以提高政治的透明度。再則,公民社會為了促進善治的目的,其核心理念要求政府與社會合作以實現對公共事務的有效治理。簡言之,公民社會的宗旨就是維護公共利益、投身公益事業,并在一些重大問題上依靠道義力量來整合社會資源,從而能夠有效地緩解社會矛盾、改善公民與政府間的關系。⑥有鑒于此,近代英國的公民社會可以說是容許或鼓勵其民眾對時政的批判以及對社會弊端的改革訴求。
18—19世紀之際,英國率先在世界上開展工業革命。之后縱觀其百余年的工業化歷程,英倫三島不僅實現了雄踞世界霸主地位的強國之夢,同時亦深陷“要環境還是要發展”的兩難抉擇。在工業化進行的初中期,工業發展嚴重地威脅著英國的生態環境、并對其歷史文化遺產造成了難以估量的破壞。面對這一威脅,英國民眾主動而緩進地推動了整個社會環境的保護。他們表現出來的社會責任,或者說“社會意識”尤為值得當今人們探究。⑦顯然,歷史責任感并不是激勵英國人保護歷史文物與文化遺產的唯一原因,同樣也是出于對自然環境的關注以及對其彌足珍貴的人文歷史的認同及歸屬感。1862年,英國工藝美術家莫利斯(William Morris)寫道:“那些歷史文化遺產應該成為鑄造一個民族進步與希望的神圣紀念碑。”⑧當時推動歷史文物保護的人士中還包括學者及社會活動家,如狄更斯、麥考萊、貝克特(Edmund Beckett)等。顯然,英國民眾正是在這種文化背景下養成了一種社會意識,即人類不僅被賦予對大自然的使用權利,同時也負有保護自然環境與文化遺產的歷史責任。⑨實際上,人類生存的真正意義最終還得體現在其對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雙重追求之上。
二
誠然,與其他歐陸國家如古典文明發源地希臘、羅馬相比,直至15世紀,英格蘭編年史的成就依然乏善可陳。在此之前,英格蘭尚未確立對文物古跡的系統研究、甚至沒有做過規范的整理工作。①雖然有過一些早期歷史愛好者或文物收藏家的文物整理,不過,在那些留傳下來的研究成果中或是支離片碎;或是充滿著荒謬之說。只是到了16世紀,英格蘭歷史學家及其史學編撰才進入一個初具規范的發展時期。②追求客觀的史學編纂,并非推動英格蘭史學發展的唯一動力。1545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的宮廷史官和文物收藏家利蘭開始了其英格蘭與威爾士之游;他計劃要為國王收藏征集到更多、更廣的圖書資料,并記錄了旅途中的所見所聞的人文資源。③到了1525年,歷史文物(ancient monuments)這一概念才出現,雖然當時所指的范圍并不明確。但正是這些構成了一個民族文明的歷史傳承與內涵。
與歷經宗教改革、政治紛爭與經濟動蕩的歐洲大陸相比,中世紀近代之交的英國也絕非文雅之地。其民眾拆除教堂之風一度盛行,并造成全國許多珍貴的建筑群的損失。當這些破壞行為還沒有被制止時,狂熱的新教徒又繼續破壞其他古老宗教文物。例如,廷騰修道院(Tintern Abbey)、格拉斯頓伯瑞修道院(Glastonbury Abbey)和方騰(Fountains Abbey)等地的遺跡都讓人聯想到那些被毀壞教堂的昔日輝煌。④不可否認的是,伊麗莎白女王(1533—1603年)和她的國務大臣塞西爾(William Cecil)意欲阻止進一步的浩劫。但是由于他們的鐵腕治理不久隨其相繼去世而告終結,因而他們的成就并不顯赫。⑤直至18世紀末,英國仍在發生這類對宗教及歷史文物損壞的事件。最早發起社會民間組織來推動英國保護歷史文物古跡的代表人物是上文提及的莫利斯,此時他已成為一名反對資本主義制度的激進的改革者。在文物古跡保護問題上,他更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環境保護主義分子。1877年,他寫信給“藝術之家”(The Athenaeum)抗議修繕文物古跡中的一些錯誤做法并倡議成立一個民間性質的文物保護機構。他寫道:
我希望的就是建立一個民間文物保護組織去關注那些歷史文化遺產,反對任何形式的人為“修復”,因為“修復”不僅是修補其風化和腐蝕,而是竭盡全力去喚醒一種激情,那就是我們的古老建筑不能落俗于教會擺弄的東西,更應該是一個民族進步與希望的神圣紀念碑。⑥
恰在同年(1877年),當溫布爾敦廣場附近的建于愷撒時期的羅馬軍營遺址遭到破壞時,文物古跡愛好者和周圍的民眾表現出強烈的憤怒。不久前,他們曾抵制了當地政府計劃在16世紀英格蘭內戰的戰場——納斯比戰役(Naseby)遺址旁修建一條公路。此外,當時的植物學家柯瑞克衫科(William Cruickshank)只身保護倫敦郊外的一片森林以及當地的稀有野生植被。這些行動反映出英國知識群體帶有的歷史責任感以及科學工作者的職業精神。他們呼吁保護的那些歷史遺留的人文與自然資源的確具有普世價值。
莫利斯等人的執著最終催生了第一個英國古建筑保護學會的出現,俗稱“反對毀壞古建筑組織”(anti-scrape)。這是一個早期的英國民間組織,其首要任務是盡可能地保護歷史文物古跡的原貌。為此,他們主張在修復中注意做到“修舊如舊”,即保護故有建筑的“原創性和悲壯的感染力”兩種古典風范與特質。何謂建筑的“原創性和悲壯的感染力”的古典風范與特質?其一,蓋因建筑本身反映著某種文化的傳承和風格;其二,雖然某些建筑遭受了破壞,但仍然表現出一種悲壯的感染力。莫利斯反對任何把修復工作看做是為了清潔或者表面裝飾為目的。他認為這種修復工作實際上是虛假的,因為它用現代的手法扭曲了古典藝術的神韻。由此,他擔心由于現代建筑工人對中世紀工匠的技藝與理念缺乏把握,他們的修復工作往往是呆板的模式化。實際上,藝術需要真實,但不應該夾雜人為的修復與變動。值得慶幸的是,維多利亞時期(1837—1901年)的英國不僅擁有強盛的國力,而且具備修復古建筑所需要的技術與財力。特別是對廣大民眾而言,保護歷史文物古跡已被視為英國公民的社會責任。⑦這正是本文意在強調我們當代人應該汲取的價值。
由此可見,公民大眾對歷史文物古跡的關心促進了整個社會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在古建筑保護學會成立的第一年(1877年),只注冊了40余座受到破壞的古建筑;但50年后,在英國登記的瀕危建筑增加至10倍。這并不能完全歸因于是多數的建筑處于瀕危,而更反映的是英國社會對歷史文物古跡的關心與保護意識。諸如此類的現象也可見于此后其他自然資源保護組織的興起。1894年建立了全國信托組織、1937年成立了保護喬治時期建筑組織、1957年成立的民用信托和轉年組建的保護維多利亞時期的建筑學會。這些民間團體與學術組織的成立,推動了英國自工業革命以來對歷史文物的保護與研究,包括把傳統的風力和水磨機械列入保護項目。二戰后的英國民間組織進一步興起。它們與其他古建筑保護協會和全國性文物古跡保護組織一起,在保護古建筑文物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從1947年開始,由于政府的直接支持和社會上的積極參與,古建筑保護學會等社會民間機構擁有了更具體的職權。其中包括可能會被損害的歷史文物、古建筑的“道路拓展規劃”,并制定了具體保護自然資源等措施。這說明在拯救瀕危的英國歷史文物古跡的活動中,具有公民意識與職業精神的本國知識群體實際上是歷史文物古跡保護的中堅力量。①
三
不言而喻,只有當社會對歷史文物古跡保護的關注形成一定的規模時才能]變成必要的政治議題。英國也不例外。英國的保護歷史文物古跡的志愿者協會做了很多事情,但是他們意識到最有效的工作還是去游說議會立法,并通過立法來保護那些受到侵蝕或是受“發展至上”理念所威脅的歷史文物,特別是無人居住的非宗教建筑和教堂遺址。公民社會的作用之一就是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1876年,魯勃克(John Lubbock)起草了第一個古代歷史文物法案(Ancient Monuments Bill);但是直到1882年,才正式出現了歷史文物保護法令(Ancient Monuments Protection Act)。根據這一法令,英國政府的相關部門,如國家資產服務管理局被賦予古建筑或歷史文物的法人資格,并可使用國家資金修繕受損的文物。這一法令同時包括鑒定、收購歷史文物的有關規定。最初,擁有歷史文物的私人沒有義務將其財產必須轉賣給國家或同意由國家監護,而他們自己也沒有責任一定要保管好這些古建筑與歷史文化遺產。然而,1900年城鎮地方政府被授予了相關的職權,其中包括規定由政府監管的歷史文物古跡隨時對社會公眾開放。僅兩年的時間,就有30多處重點保護的歷史文物古跡、其中包括著名的倫敦塔與愛丁堡城堡開始向社會開放。②
1913年,英國議會通過了一個新法令。它規定政府部門有權制定相關的保護條令,以保護那些已受危害的歷史文物古跡。為了有效保護國家文化遺產,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對他們的確定與分類。因此,要求專業人員對古文物管理署的各類文物古跡進行整理并列入清單。1931年通過的修正案進一步要求任何被列入文物清單的業主,不得改動或拆除這些遺產,除非他們已經提前三個月就通知了政府相關部門。③除了立法外,20世紀初的英國還建立了一個常設的歷史文物管理委員會,目的就是整理記錄1700年之前的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以及建筑物。隨著這一時間期限被取消,歷史文物的定義也變得寬松多了。但它們必須與當時的英國文化、文明以及人民的生活狀況有聯系或者能夠說明其聯系。即使沒有專門機構負責文物保護,也有必要鑒定哪些文物最具保留價值,以區分他們為“特殊”還是“一般”的保存等級。1941年,面臨戰爭的英國國家建筑注冊署仍堅持如期開始編輯一部綜合的古建筑圖片總集,以防備它們可能被戰火毀掉。這項浩繁但系統的計劃就是把全國有價值的建筑都詳細地記錄下來。
二戰后,英國在此基礎上整合了1947年的城鎮發展計劃法案,它把主要建筑列入一級;其他的則被分為二級和三級。1950年,該委員會再度編輯了一部多達40卷的英國地方概覽,其中調查了9個英格蘭城鎮,13個蘇格蘭城鎮和8個威爾士城鎮。雖然內容有些枯燥,但是記錄較為準確翔實,整部書無異于是對當地建筑構造、城市布局的全面整理。不足之處則是論述呆板。例如,翻閱有關南白金漢郡的阿莫沙姆(Amersham)等68座建筑被記載入冊,但卻沒人注明它是整個英格蘭保護得最好和最吸引人的歷史文化小鎮之一。④幸運的是,不久一部更為人知的英格蘭歷史建筑概覽問世,這就是歷史學家佩夫斯納(Nikolaus Pevsner)編纂的46卷《英格蘭建筑史話》。自二戰以來,他曾出版了多卷本并受大眾讀者所喜愛。雖然佩夫斯納與上院文物委員會的工作風格和理念迥然不同,但他們卻從不同的側面證實了英國社會對歷史建筑與文化遺產的關注。①
當然,英國的文物保護工作也非一帆風順。最初被列入分類保護只是以1840年為界,或更早的一些建筑。例如,工業革命時期的工業建筑以及能夠反映當時建筑技術特色的建筑。隨著時間的推移,后來建造的著名建筑也被列入。目前已被列入保護名錄的著名建筑數量龐大,僅1990年就超過了40余萬棟。顯然,無論是哪里,僅憑幾棟特別有價值的建筑是難以成氣候的。它通常要求保護綜合的社會環境與文化元素,這包括布局簡樸、整體性強或是濃厚的建筑風格。他們具備更強的吸引力以及保存價值。在英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巴斯古城。該城市區存在的喬治時期留下的歷史文物。40年代中期,由于多年的大氣污染和管理上的問題,其中一些建筑亟待修繕。令人憤慨的是在70年代,許多喬治時期的建筑因市政重建計劃被列為拆除對象。幾經周折,多數的歷史建筑還是保留原貌。正因為保留了不少古代的建筑群能夠讓今天的巴斯仍不失為最具喬治時代建筑特點的城市——既有歷史的輝煌也不乏現代之繁榮。②巴斯是一個保護歷史文物成功的案例,因為在修復工作中實用與審美相得益彰。巴斯成功的案例讓后來的其他歷史城市紛紛仿效巴斯模式,其中尤以約克、徹克騰漢姆、斯坦福德為典型代表。截至1972年,共起草了31個保護歷史名城的計劃,而同年批準的修正案對上述修繕工作撥了專款。這些實例表明,在英國對歷史文物的保護一直有著公民社會的鼎力支持。③
1977年以來,英國文物管理工作繼續向著系統化、正規化的目標邁進,而1982年成立了英國文化遺產機構(English Heritage)。這個從事文物保護的政府職能部門是一個官方批準、民眾熟知的組織,其正式名稱為英格蘭歷史建筑與名勝古跡管理委員會(Historic Buildings and Monuments Commission for England)。它是把從前三個不同的工作——鑒定歷史文化名勝古跡、預算具體項目的撥款、實施對歷史文物的監督保護——集于一個更加商業文化運作的管理體系。在其運行的5年里,歷史建筑學會共撥了400多項專款來修繕英國的著名建筑。在英國歷史上,900萬英鎊的??顡芙o教會修繕之事并不為奇,但它反映的并非完全是媒體披露的所謂“保守派的陰謀”,它實質是對英國教堂建筑修繕的一次大規模捐贈。上述例證說明,縱觀英國文物保護的歷史,公民社會與立法積極、有效地推動了英國民眾強烈的歸屬感。④
今天,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反思過去。為此,它首先需要回答“發展是什么”和“發展到底是為什么”。整個社會應達成這樣的共識,即經濟發展不能以GDP為本;當然,發展也不是一味好大喜功,以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為歸宿;更不能變為生態、摧殘歷史文物遺產的理由。為此,歷史責任感不僅是積極保護歷史文物的唯一動因。追求個人審美層面的心理訴求也是明顯的動機,就像英國歷史上民眾保護歷史文物古跡的態度一樣。在公民社會的語境下,那些試圖保護歷史文物乃至古建筑的人們一直努力并且通過融入美好的主流文化來推動公眾事業。因此,公民社會不僅給民眾提供了一種組織化的利益表達方式和維權意識,而且公民有組織化、團體化的表達利益勢必對政府產生更大的責任感,令其做出更加迅速、公正的回應,從而減少了公民采取暴力等非制度化參與方式的可能性。追溯英國對歷史文物保護的進程,不難發現其特有的“英國模式”,換言之,即構建公民社會的必要性。這一工作的基礎則來自全體國民的素質教育和公益精神培育。文明的社會風氣是由公眾參與、公正法規造就的。公民社會理應樹立一個長遠的目標:即尊重歷史與自然的。倘若我們具備這樣的社會文化環境,積極在全體民眾中培育公民意識,曾畢生獻身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梁思成與林徽因先生的北京故居也許會免于被毀壞的厄運。⑤
【作者簡介】李岡原,女,1961年生,浙江杭州人,杭州師范大學歷史系教授,主要從事英國史研究。
王黎,男,1957年生,河北保定人,南開大學世界近現代史研究中心、世界史學系副教授,主要從事歐美近代史研究
British Civil Society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Legacies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3
【關鍵詞】拙政園;留園;現代景觀設計;影響
1.拙政園
拙政園與北京頤和園、承德避暑山莊、蘇州留園并稱我國四大古典名園。初為唐代詩人陸龜蒙的住宅,后為明代監察御史王獻臣歸隱之居,取古人筑室種樹,灌園鬻蔬,此亦“拙者之為政”的語意而名,曾為忠王府的一部分,現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拙政園全園分東、中、西、住宅四部份。住宅是典型的蘇州民居,現布置為園林博物館展廳。東部明快開朗,以平岡遠山、松林草坪、竹塢曲水為主。主要景點有:蘭雪堂、綴云峰、芙蓉榭、天泉亭、秫香館等。中部為拙政園精華所在,池水面積占三分之一,以水為主,池廣樹茂,景色自然,臨水布置了形體不一、高低錯落的建筑,主次分明。主要景點有:遠香堂、香洲、荷風四面亭、見山樓、小飛虹、枇杷園等。西部主體建筑為靠近住宅一側的卅六鴛鴦館,水池呈曲尺形,其特點為臺館分峙、回廊起伏,水波倒影,別有情趣,裝飾華麗精美。主要景點有:卅六鴛鴦館、倒影樓、與誰同坐軒、水廊等。
2.留園
留園在蘇州閶門外,留園是明萬歷年間太仆徐泰時建園,時稱東園,清嘉慶時歸觀察劉恕,名寒碧莊,俗稱劉園。同治年間盛旭人購得,重加擴建,修茸一新,取留與劉的諧音改名留園??婆e考試的最后一個狀元俞樾作《留園記》稱其為“吳下名園之冠”。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與拙政園、北京頤和園、承德避暑山莊齊名,為全國“四大名園”。1961年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7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留園占地30余畝,集住宅、祠堂、家庵、園林于一身,該園綜合了江南造園藝術,并以建筑結構見長,善于運用大小、曲直、明暗、高低、收放等文化,吸取四周景色,形成一組組層次豐富,錯落相連的,有節奏、有色彩、有對比的空間體系。全園用建筑來劃分空間,可分中、東、西、北四個景區:中部以山水見長,池水明潔清幽,峰巒環抱,古木參天;東部以建筑為主,重檐迭樓,曲院回廊,疏密相宜,奇峰秀石,引人入勝;西部環境僻靜,富有山林野趣;北部竹籬小屋,頗有鄉村田園風味。
全園曲廊貫穿,依勢曲折,通幽渡壑,長達六七百米,廊壁嵌有歷代著名書法石刻三百多方,其中有名的是董刻二王帖,為明代嘉靖年間吳江松陵人董漢策所刻,歷時二十五年,至萬歷十三年方始刻成。
留園三絕是:冠云峰、楠木殿、魚化石。
3.寫意的山水藝術思想
中國的造園藝術與中國的文學和繪畫藝術具有深遠的歷史淵源,特別受到唐宋文人寫意山水畫的影響,是文人寫意山水模擬的典范。蘇州園林以小巧、自由、精致、淡雅、寫意見長,這些在拙政和留園中都得到了最好的體現。發展到晚期的皇家園林,在意境、創作思想、建筑技巧、人文內容上,也大量地汲取了私家花園的“寫意”手法,受到了它深刻的影響。
4.豐富的社會文化內涵
蘇州古典園林的重要特色之一,是它不僅是歷史文化的產物,同時也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載體。表現在園林廳堂的命名、匾額、楹取、書條石、雕刻、裝飾,以及花木寓意、疊石寄情等,不僅是點綴園林的精美藝術品,同時儲存了大量的歷史、文化、思想和科學信息、物質內容和精神內容都極其深廣。其中有反映和傳播儒、釋、道等各家哲學觀念、思想流派的;有宣揚人生哲理,陶冶高尚情操的;還有借助古典詩詞文學,對園景進行點綴、生發、渲染,使人于棲息游賞中,化景物為情思,產生意境美,獲得精神滿足的。而園中匯集保存完好的中國歷代書法名家手跡,又是珍貴的藝術品,具有極高的文物價值。另外,蘇州古典園林作為宅園合一的第宅園林,其建筑規制又反映了中國古代江南民間起居休親的生活方式和禮儀習俗,是了解和研究古代中國江南民俗的實物資料。這些從拙政園和留園的很多細節上都也有著很典型的例子,在此不一一列舉。
5.現代景觀設計中的“影子”
在眾多形式和風格殊異的園林設計中,中國的園林以善于表現情景交融的自然景色在世界園林中獨辟蹊徑。從十七世紀末期開始,歐洲對中國園林的活潑而自然的處理手法頗感興趣;到十八世紀,英國仿東方風景園林達到全盛時期;不久法國又受到影響,出現了中國式景園。中國的園林設計能如此影響世界,并從十七世紀直至今日,有增無減,大概是因為歐美之園林,以剛制柔,以建筑物為中心,園林陪襯。其布局亦受阿拉伯對稱和硬直邊的影響,使有機之體略顯僵化。建筑物仍作園林之主,石木次之;日本園林以禪為主干,發展至今,滲入宗教哲學色彩甚濃,園用以助靜思,多以靜觀,少為生活之用;獨中國園林可思可用,可觀可游,既可脫凡俗,又能使游人置身其中而不損園林之神貌。故能遠播海外,為世界各國人士所好。
其實還有一些很具體的例子,例如拙政園中最具特色的云墻現在就無處不在的出現在我們的現代的園子里。而一些借景、框景、漏景、添景的經典案例更是被無數設計借鑒拷貝。
從觀賞性質上來講,拙政園屬于典型的動觀園林,正所謂“步移景易”。而留園則是典型的靜觀園林。雖然空間不大但是在空間利用的技巧上卻是很有獨到之處。這些都在現代的景觀設計中得到了或多或少的借鑒。
當然,隨著現代工業社會有點超速的發展,一些功利不科學的東西破壞了古典園林的原貌也限制了現代景觀設計的發展。例如濟南著名景觀——佛山倒影,就因為高層建筑構筑物的沒有前因、不故后果的建設而毀滅殆盡。先撇開這些不科學的建設對古人留下的好東西的破壞不說。就他們本身而言,又有多少可取性?至少沒有人因為這些“半高”的高層建筑看出濟南是一個多么有現代氣息,多么時尚的城市。而濟南的標志之一——泉城廣場……生搬硬套了“現代”廣場規劃主題雕塑加水景噴泉的老套模式,沒有新意、特色、生氣,無怪曾經有位山東園林屆頗有威望的老專家就曾經說中國的景觀規劃落后西方過30年。
我個人認為,近年業界較成功的“土人”對現代景觀設計理念吃得比較準。在他們的案子里其實是不難看到中國古典造園手法和思想的影子。例如在水體周案的處理上講究以軟的有彈性的邊界代替生硬的硬質堤岸。在綠化植物的配置上講究均衡和韻律而不是一味的行植。這些都是中國古典造園的思想。這些在浙江大學新校區的景觀規劃中有著很典型的體現。
其實在現在這個文化高度融合、信息高速流通的時代,再也沒有什么典型的西方古典園林或者說中國古典園林了,只有兼容并同、揚長避短。我認為,我們應該用極度珍惜的態度去保護繼承中國自己的東西,用謙虛學習的態度去融會外國造園手法的優點。這樣我們的才能不妄民族千百年來傲立世界的獨特造園工藝,才能再造拙政園、留園、頤和園、圓明園的神話。
【參考文獻】
[1]彭一剛.中國古典園林分析[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2.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4
關鍵詞:城市歷史軸線、整體保護、系統展示、城市發展、和諧共生
引言
意大利建筑師Aldo Rossi認為:城市的組織構造Fabric是由兩種元素構成的,其中一是由建筑物形成的街道和廣場而組成的城市結構Texture,其二是紀念物Monuments,即大尺度建筑,兩者帶給每個城市獨特的個性,體現城市的記憶(The Memory of the City)。并且,“對于城市規劃,把城市一部分一部分有效地銜接起來,并不一定能使城市結構更有效地發揮作用,而將城市各個部分加以保護,常常能使城市結構更加有效?!?/p>
隋唐長安城始建于隋文帝開皇二年(582)毀于唐末戰爭,其在西安3000多年歷史中是在西安建都的13個朝代中規模最大的都城。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是該都城已探明的城市形態中的城市中軸線。
隋唐長安城作為1996年國務院公布的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保護范圍最大的一處重要遺址。80年代初編制的《西安市1980一一2000年城市總體規劃》以“保護明城完整的格局,顯示唐城的宏大規模,保護周、秦、漢、唐的重大遺址”作為西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核心思想。但在近一二十年的社會經濟映速發展過程中,西安的城市建設空前增長,大規模的開發與建設使一些傳統城市空間和肌理發生了重大改變,同時隨著城市的快速擴張,今天的西安城市規模己經遠遠超過了歷史上最大的都城――隋唐長安城,并且有進一步擴張的趨勢。雖然隋唐長安城絕大部分遺跡已被疊壓在西安現代城市之下,但西安在隋唐長安城重點文物建筑的保護上卓有成效,可是作為歷史城市歷史遺存主體內容的城市形態與格局遭受的破壞卻日益嚴重,作為隋唐長安城規劃與營建重點的朱雀大街的歷史特征已消失殆盡。
如何在妥善保護的基礎上實現隋唐長安城組織結構與現代城市功能的融合,從而延續歷史文化名城西安的文化脈絡,體現城市的記憶(The Memory of the City),豐富現代城西安市居民的社會生活,這不僅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要求,也是城市發展的迫切需要。
1 研究背景及研究價值
1.1 研究背景
2007年的絲綢之路申遺,使隋唐長安城成為潛在的世界遺產項目,進一步擴大了隋唐長安城的影響,并對保護工作提出了進一步的深化要求。本論文題目是“‘城市建成區中的的城市歷史軸線保護策略研究初探――以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保護為例”,是筆者所在的西安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研究中心所承接的“隋唐長安城保護總體規劃”研究工作中的重要子課題。
1.2 研究價值
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保護意義在于:其一朱雀大街(中軸線)及其保護研究是隋大興城唐長安城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重要保護內容的補充 ;其二,朱雀大街(中軸線)及其保護研究是隋唐長安城作為潛在世界遺產項目的進一步保護及展示工作的拓展 ;其三,朱雀大街(中軸線)及其保護研究是西安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的重要一環;其四,朱雀大街(中軸線)作為隋唐長安城形態中比較典型深層的物質內容,是城市歷史記憶的一種方式。借助于中軸線的存續與保護有可能將新的建設與它的歷史相聯系起來,從而使城市在發展的同時能延續其城市的歷史特征。其五,對于隋唐長安城遺址這類承載了巨大的歷史信息、規模形制重于具體建筑形式、地下多于地上、歷史遺跡與現代城市大范圍疊壓的史跡,探討其保護的載體與方式,并最終通過規劃與設計手法幫助人們形成對城市的記憶和傳承的研究方法,對我國大多數歷史城市在其規劃建設時具有借鑒意義。
2 歷史概況
隋唐長安城建于隋文帝開皇二年(582)。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作為全城的中軸線和主干道,全長5316米寬150――155米,南起隋唐長安城正南門明德門,中經唐長安城皇城正南門朱雀門,北止太極宮正門承天門,途中連接玄都觀、大興善寺、小雁塔、里坊群、東西向街道等重要城市節點及建筑群落。
根據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的相關內容,我們把朱雀大街的構成分為與朱雀大街有直接聯系的建設內容和與朱雀大街有相關聯系的建設內容。
直接建設內容:街道――朱雀大街;門――明德門、朱雀門、承天門。
相關建設內容:里坊(朱雀大街兩側各有九坊,取《周禮》王城九逵之制);天壇(初建于隋,唐代沿用近三百年,是皇帝進行祭天活動的禮儀建筑);寺觀( 薦福寺――小雁塔,玄都觀與大興善寺――“初宇文愷置都,以朱雀街南北盡郭,有六道高坡,象乾卦。故于九二置宮殿,以當帝王之居;九三立百司,以應君子之數;九五貴位,不欲常人居之,故置玄都觀及興善寺,以鎮之?!保?/p>
3 現狀與問題
3.1 現狀
隨著近年來的西安城市快速擴張,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絕大部分遺跡已被疊壓在西安現代城市之下,大部分隋唐都城的歷史記憶已很難為人所知。
3.1.1 朱雀大街
據考古實測,朱雀路路面中部略高,兩側略低,斷面呈孤形,兩側有水溝。南部街寬155米、北部在朱雀門以南約200米處寬為150米。,兩側水溝寬約3米。如今西安的朱雀路修建于上世紀80年代,路寬50米,疊壓于隋唐朱雀大街之上,只是隋唐朱雀大街延伸至今朱雀路東120――130m處。
3.1.2 門址
承天門:
門址位于太極宮南墻的中部,遺址在今西安市蓮湖公園內蓮湖池南岸(偏西),現存基址東西殘長41.7米,僅存3個門道(中間門道寬8.5米,西側6.2米,東側6.4米),門道進深19米。門道距現地表深0.9米許。門的基址大部分因修建公園時挖土去掉,門址東側被破壞,向東是否還有門道,已不得知,從殘存情況看,承天門至少有三個門道。
朱雀門:
朱雀門為皇城正門,與宮城的承天門,與郭城的明德門在同一中軸線上,東距皇城東南角1480米,西距皇城西南角1350.6米,朱雀門遺址已于1983年重修西安城墻時發現,位于大保吉巷南口偏東的城墻下,在今城墻南側已出土帶文字長磚,石條等遺物,5個門洞及門洞之間的隔墻都很清楚。
明德門:
明德門遺址在金西安市南郊楊家村的村南。門址所在的地勢較高,因此,門址的上部受到了破壞。明德門共有5個門道,平面呈長方形?,F明德門遺址覆土回填保護,并圍和了約200平方米的空地作為目前的保護范圍。
3.1.3里坊
位于皇城正南朱雀街東西兩側的十八坊,考古實測數為南北長500至590米,東西寬558米(街西)至562(街東)。坊里面積在0.28至0.33 km2之間?,F今完全被現代城市建設疊壓。
3.1.4 天壇
初建于隋,唐代沿用近三百年,是皇帝進行祭天活動的禮儀建筑。唐天壇遺址位于今西安市市區南部的陜西師范大學南區校園內,是以黃土夯筑而成的圓形高臺式壇體建筑,遺址高出現代地面近8米,其基本形制為一四層圓壇。與天壇遺址臨近的瓦胡同村近年來已完全成為城中村,對遺址區環境風貌造成了較大影響。
3.1.5 寺觀
玄都觀:寺址在今建院西村西南。未進行考古發掘。
大興善寺:大興善寺位于現西安雁塔區防洪渠以南,興善寺西街以北,朱雀大街以東,長安中路以西的范圍內?,F存寺院為明清建筑,在唐大興善寺遺址之上,遺址的其余部分為周圍的現代建筑疊壓。大興善寺現為陜西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3.2 問題
現狀問題1――隋唐長安城中軸線格局的消失;
現狀問題2――遺址點被淹沒在城市建設之中;
現狀問題3――內涵不明的遺址點展示不足中。
4 國內外保護案例研究
4.1 北京中軸線
2004年,伴隨著北京申奧的成功,伴隨著“新北京新奧運”的口號聲,北京市新一輪的規劃與建設全面展開,其中最為引人矚目莫過于北京古老中軸線將從原有的7.8公里延長至25公里的規劃方案的研究與征集工作。最終提出的新中軸概念是“以傳統中軸線為依托,雙向延至南北五環的25公里首都南北干道。其沿線貫接奧林匹克公園、鐘鼓樓、地安門、前門、天橋和永定門等北京重要地標。以中軸道路中心為基準,距道路兩側各500米為控制邊界,形成約1000米寬的范圍作為中軸線的保護和控制區域,將成為雄偉的城市景觀。”北京中軸線的研究與規劃建設實踐,為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的保護提供了借鑒。
4.2 日本平城京朱雀大路
平城京是日本奈良朝70余年間的都城。元明天皇和銅三年(710年)遷都至此。位于大和平原北端,即現奈良市西郊。仿中國唐朝都城長安而建。
與中國同屬東方文化的日本,對保護與隋唐長安城有著很深淵源的平城京采取遺址公園的方法,“與傳統的考古遺址博物館不同,考古遺址公園將遺址本身及周圍的自然環境妥善保存起來并有效展示。”而其中對平城京保護和展示朱雀大路的方法,值得我們進行對比研究。
4.3 英國約維克維京中心
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如何通過城市規劃、建筑設計與景觀設計方法成為城市發展的積極因素,并能很好的介入現代化的城市社會生活組織是本論文的研究目的之一,而英國的JORVIK Viking Centre的考古、保護、復原、建設、經營模式,為本研究課題提出了實際項目的比較借鑒。
三十年前,約克考古基金會(York Archaeological Trust)的專家們發現了維京時代的Jorvik市的房屋、作坊和庭院,這些早在一千年前就存在。在清理了8噸的瓦礫后,發掘出超過4萬件的古代文物。約克考古基金會隨后在挖掘現場修建了JORVIK Viking Centre,營造了全新的參觀經歷,完全改變了博物館的外貌。他們決心將維京時期的城市盡可能的重現,從房屋的擺設、勞動中的工匠、閑聊的鄰居到烹飪的氣息和臭水溝等都無一不模仿當年的情景。英國的約維克維京中心在展示手法上,沖破傳統的藩籬,做出了讓人驚嘆的大膽嘗試。其展示重點是公元9-10世紀的一條街道遺跡。它采取了在原址上整體復原的方法,其展示手段如下:1、虛實結合?!皩崱?,指展示是在遺址現場進行的,“虛”,指在遺跡上進行了大量細致的場景復原,從而將街道的面貌活靈活現地展示出來。隨著參觀的進行,修復部分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少,最后,修復的痕跡全部消失,觀眾的注意力被帶到20世紀考古科學所揭開的遺址。2、多媒體的運用。除了現在常說的“聲、光、電”等視覺效果的運用外,還通過聲音、味道調動起觀眾的聽覺和嗅覺。 3、著重渲染氣氛?!皶r間機器”的運用給觀眾帶來從未體驗的新鮮感,大大增添了遺址的神秘氣氛。再通過大膽運用各種嶄新的展示手段,帶給觀眾視覺、聽覺甚至嗅覺上的感官刺激,整個參觀過程如同探險,讓觀眾體驗了一次“時光倒流”的旅程。 這一破天荒的嘗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從1984年到2001年的17年間,約維克維京中心共接待觀眾超過1200萬人 。
5 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保護策略研究
5.1 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保護原則與指導思想
保護原則:
1)保護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保持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歷史及考古研究的持續性。
3)堅持文物保護措施與手段的可還原性。
4)顯現隋唐長安城的宏大格局。
5)處理好文物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關系。
指導思想:
1)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確定的“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切實保護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
2)遵循《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公約》等相關國際文件所確定的文物保護和利用原則,保護隋唐長安城外朱雀大街(中軸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3)尊重科學,切實考慮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的歷史環境,考古工作的現狀,以及西安市城市建設現狀,為遺址的永續存在、研究和利用提供保證;
4)體現以人為本,綜合平衡文物保護、管理、整治、利用的相互關系,提升城市綜合環境品質,賦予歷史遺跡以新的生命力。
5.2 保護策略
建立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保護與展示系統組織結構涉及的城市實體要素包括:城市自然環境;城市空間結構及形態,包括城市格局、城市軸線、天際線;城市街區、街巷;城市空間節點及公共空間;具有城市地標意義的建筑物及構筑物;隋唐時期的建筑技術,包括結構形式、營造方式與裝飾藝術等。
具體來說,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中軸線)保護與展示系統組織結構包括宏觀層面、中觀層面和微觀層面三個部分。
5.2.1宏觀層面――城市
《2004一2020年西安市城市總體規劃》提出了“城市復興”這一發展目標,規劃的兩個核心內容是:城市向現代化發展;復興古城西安的傳統文化。規劃中確定未來中心城市發展模式為“九宮格局,棋盤路網,軸線突出,一城多心”的空間布局模式。從承天門到明德門這條隋唐長安城的中軸線,那么,如何對朱雀大街所在軸線地段進行規劃設計,使其在城市歷史景觀軸線上重要節點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將成為提示和增強城市特色,提升這條歷史景觀軸線在歷史文化名城中作用的重要一環。
通過對城市現狀調研與上位規劃的解讀,細化《隋唐長安城保護規劃》中關于朱雀大街這一核心內容,調整地段局部規劃,控制地段內不適宜的建設內容,并對未來該區域的城市規劃與建設作出指導,這在宏觀層面上能顯現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的重要性,并凸顯隋唐長安城的宏大格局。
5.2.2中觀層面――地段
要從根本上解決既能保護遺址亦能改善朱雀大街遺址區乃至整個周邊里坊潛在埋藏地域的社會環境的出路,解決遺址保護與城市發展的矛盾,不僅需要政策方面的支持,更需要改變過去被動保護為主動保護遺址的方法,盡快將遺址真正保護利用起來。大遺址保護帶來的效益應該是綜合的,文化遺產保護完全可以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推動力,它將會帶來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城市面貌的改善。
通過對朱雀大街地段的詳細調研,標識出可能的潛在考古區域,為未來的考古工作時序及考古可能性提供參考。通過對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這一線性軸線進行標識,挖掘并顯現出淹沒在現代都市中的隋唐長安城歷史格局。
5.2.3微觀層面――遺址
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相關遺址是城市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物質實體,它是一種顯性因素,我們首先要對這一物質實體加以保護;另一方面,我們還應注重保護遺址所具有的隱性因素,即遺址所反映出來的社會、科學、文化、藝術價值和遺址所攜帶的歷史信息。因為對于這些遺址來說,切實保護遺址本體是基礎,但僅有此是絕對不夠的,如果沒有對遺址內涵的彰顯,即使我們依照文物保護常規方法對遺址加以保護,也只能充其量使遺址成為城市中的一種點綴,使這種保護失去意義。
遺址保護不僅僅是行業專業的行為,而且應該是社會、政府和當地群眾的共同事業,要在遺址保護過程中實現文物保護與群眾利益雙贏的局面。朱雀大街相關遺址將發揮其重要的文化輻射作用,促進和保障整個隋唐長安城遺址保護工作的開展,形成遺址保護與城市發展的良性互動,最終帶動當地走上文物保護的良性發展之路。
5.3 系統展示方法
在對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歷史與現狀深入研究后,進一步落實具體的隋唐長安城朱雀大街重點遺存,根據保護對象本體價值、周圍環境和未來發展潛力的差異,制定具有針對性的系統展示方法:
朱雀大街――將朱雀大街的寬度作為載體,并在現代人流聚集點設置對朱雀大街歷史及其特有剖面有具體說明的標識系統。
明德門――綜合運用保護工程、標識、綠化、鋪裝、小品、燈光等不同手段,標識其門址、城墻、城壕等內容,展示其蘊含的隋唐長安城“街”、“城”、“郊”的意向。
朱雀門――標識內容可以以朱雀門為中心,向南北兩方向各擴展出一定的范圍進行標識設計,再現唐長安城的歷史場景,成為中國傳統城市規劃理念――皇城與外郭城的分置的特有標志門址呈現在世人面前。
承天門――結合公園及遺址現狀進行標識設計,重點突出承天門在唐代都城的重要性。也可以通過高科技或者人工演藝方式再現唐代的事件發生。
天壇――通過標識設計手法展現隋唐皇帝祭天活動中與天對話的環境氛圍。
玄都觀與大興善寺――對現存遺跡進行標識,同時展現隋唐長安城尊法于自然形勝規劃設計理念。
6 小結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5
Key words:Hong Kong ; historic building ; conservation ; activation ; with text
中圖分類號: TU25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4144(2016)-04-90(7)
1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體系
2000年成立的文化委員會,是香港文物建筑保護體制中級別較高的組織,負責向政府提供有關文物保護的意見及進行文物建筑保護活化過程的推進。與此同時,民政事務局也就文物建筑保育活化的意見進行推敲及改進。而古物咨詢委員會則是文化委員會的下屬組織,主要負責向民政事務局提供古物保護環節相關建議,其建議范圍從是否將某建筑作為古物建筑開始,延伸到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如每年的修繕計劃、勘察隊伍的監督等等,一直到文物建筑保護意識的推廣。古物古跡辦事處則是專門負責古物建筑的活化再利用,其通過與具體相關部門的合作最終達到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過程。這時,香港旅游發展局,市區重建局,華人廟宇委員會及教務署等組織則作為執行者或促進者,帶動整個活化項目的進行。[1]
2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體系中的以人為本
2.1 公眾參與
對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其根本目的是發揮其既有功能,繼續為社會所用,為公眾所用。對于這樣特殊的公共社會資源來說,其服務群體――民眾的意見就顯得尤為重要。民眾的公共記憶與城市情感的保護與尊重,以及其城市生活的便捷舒適性的改善與維持,是保育活化工作的中心意義所在。而民眾的參與的方式即以居民意愿做改變,尊重其情感,滿足其需求,從而最大化的提高了保育活化工作的效率。建于上世紀五十年代的永利街,古物古跡辦事處并沒有將其列入古建筑保育的范圍之內,但是市民主動呼吁原址保留永利街的建筑,為了回應公眾對于歷史建筑保護的訴求,在2011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將永利街擬改建為“綜合發展區”,予永利街保護活化工作以足夠的精力及重視。
對于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工作,政府則以資訊平臺的方式為民眾提供民眾提供意見提出訴求的平臺,為政府與人民起到搭接作用,使保育活化成果更接近民眾需求。香港政府組織民間社會各界成員組成的古物咨詢委員會,專門向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見。并且組織公眾論壇,向公眾介紹其建筑保護政策及措施,鼓勵公民對政府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見,并將公眾意見的精華納入文物建筑保護政策中予以實施。
在建筑保育活化過程中,公眾參與同樣不可或缺。在美荷樓的活化過程中,改建者廣泛收集了許多民眾的意愿,在保護過程中運用敘事手法,以其個人口述史及歷史生活物品為主線,意愿為主體,從人的角度出發,以生活歷史記憶為散點進行串聯保護,最后實現區域歷史活化后的生活與人文精神與歷史脈絡的再現,及現代與歷史的對話關系。這無論是對個人,還是集體利益來講都是意義重大的。體驗式的歷史再現使得活化后的美荷樓極高的展現了人文精神的精華價值。公眾參與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即在此得以完整地體現。
2.2 “人性”法律法規
在對歷史建筑保育活化的過程中,法律制約無疑是其最重要的環節。然而法律本身是生硬的,關于歷史建筑的保育規章則一定是以建筑為重心的規章制定,這時若將法律執行的出發點在一定程度上放在人的身上,這無疑是政府文物保育活化中最人性化的體現。除了對受到懲罰的古物破壞者仍然予以其上訴機會這種制定法律通常的人性化手段外,《古物與古跡條例》中還對其合法擁有人乃至公眾有著諸多法規方面執行的尊重。
2.2.1 補償與限制
對于補償,不僅對于保育歷史建筑中提出有效意見的人,給予一定的修繕撥款,并且對于古跡或者古物的擁有人或是合法占有人,若是其因為保護古跡古物而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主管當局或是區域法院也應對其有一定的補償。
在《古物與古跡條例》于2000年底59號第三條的修訂即有著這樣詳細的規定。而對于市區重建的歷史建筑活化項目,政府則可以提供連續十年的維修基金,并且使居民自行購買維修保險,為建筑長期保留作保障,還可以為進行維修的居住者提供免費的貸款。
在另一些保育活化的項目中,政府則與建筑使用申請者形成伙伴關系,政府提供一定的補償與使用權,申請商家在容許運營的基礎上被《歷史建筑保護策略》限制于歷史建筑保護的種種制度,從而達到真正保護歷史建筑的目的。
在雷春生的活化方案中,通過經營者與政府部門建立伙伴關系,政府提供使用權,商家負責主要方案建設成本支出,此舉將政府支出的古建保育建設成本以十倍下降。這既使商家活動了盈利,又減輕了政府的財政壓力。同時政府制定《歷史建筑保護策略》對歷史建筑的保護做導向與限制,指引申請者更好地保護歷史建筑免遭破壞。
2.2.2 權限
對于政策人性化最真切的表現莫過于對于相對弱勢的保護與個人權力的給予。即使是主管當局或是具有相關權利的制定人士在進入合法占有人住用處所時,仍然需要在48小時之前向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的通知,或是獲得合法占有人的書面同意。并且在文物建筑保育過程中,若是其合法擁有人對政府方面的宣布有任何異議需要提出反對,都可以向其相關行政長官提出呈請。
對于私人產權的相當的尊重與保護同時也體現在另一個方面。即若歷史建筑其資產擁有權歸私人所屬,那么歷史建筑的拆,留意愿則完全尊重私人意愿,這便是私人權限的絕對尊重。當歷史建筑與私人意愿產生沖突時,政府則通過補償政策來進行平衡。如2007年的景賢里事件,屬于私人產權的景賢里面臨著被拆除的風險,此時當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私人產權產生沖突時,香港政府及時以“以地換地”的補償方法同時保護私人產權及歷史建筑,實現了私人權利與歷史建筑雙贏的局面。最后,景賢里得以保存并且政府將其開放于公眾進行參觀。
2.2.3 文本資料的參閱
在《古物與古跡條例》的規定中,對于古物古跡的相關資料,以及其相關的圖則,不僅要求在第一時間送達其私人土地的合法占有人,而且要求其每份圖則的副本都可以供公眾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讀。
2.3 社會弱勢階層的保護
2.3.1 每個人均擁有均等的權利
“保障弱勢人群的權利,為有特別需要的人士,例如長者和弱能人士,及收入微薄者提供特別設計的房屋。若是本身為其居住著,則一定要維護其居住權?!边@是來自于“文物保護政策”中對于保障弱勢群體權利的描述,其充分的體現了香港政府對于社會階層的保護。為了避免歷史建筑只為資產運作所用而剝奪了大多數公民的擁有權的這種行為,政府方面也做出了許多努力。香港政府在與“文化葫蘆”這個非牟利文化機構曾經在一起合作退出過“家家游樂”系列導賞團,供香港公民免費參觀經過保育活化的歷史文物建筑,使各個階層,包括低收入家庭也可感受到歷史建筑的風貌。社會階層的保護并沒有停止在這一層面,港政府還進一步推出了無障礙歷史建筑導賞團,保障了殘障人士觀賞體驗歷史文物建筑的權利。[2]
2.3.2 改建項目形式的傾向性
對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將改建項目類型面向廣大的民眾而非僅為資產運作做犧牲。長此以往,對于城市特色的保護與城市文化的延續將是極為有利的。因為,一個城市的特色往往是由其最普通的大眾文化構成的。對于社會各平民階層的保護,其根本是保護了香港區域化的民俗文化,其對城市特色的形成于文化的繼承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香港對于認定歷史建筑的保育與活化的方向,得先通過古物古跡辦事處等有著專業素養人士的綜合評估,以判定其適宜的再利用方式。許多再利用方式都以提供更多休憩用地和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為主。例如將?紊降木?署建筑改為文物陳列館,將原某太古洋行行大班私宅改為生物多樣性自然教育中心、清代炮臺遺址九龍寨城改建為江南式園林、舊三軍司令官邸活化為茶具文化館等文物建筑保育活化為公共服務設施的案例,則充分體現了改建項目形式對于公眾參與的重視,對于“以人為本”的在歷史建筑保護工作中的滲透。最具典型意義的當屬在“雷春生”活化項目。項目以競標形式進行確定,在其過程中淘汰公眾服務性不強的項目,如酒吧、旅館等。最后保留了原來建筑醫療特色的保育項目---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診室最終獲得了項目權。在功能空間上,該項目將底層開放為社區中心,在沿街開放展覽館介紹雷春生及香港的歷史,并且開設首賣涼茶及中藥的點鋪,以及其中醫藥保健服務,中醫藥門診服務,等服務空間能為社區提供多種服務,創造就業機會。在建筑保護上,設計在不影響歷史建筑舊立面的基礎上,在外圍安裝玻璃窗,以解決建筑因處交通要道而帶來的噪音問題,并且在建筑內部及后援分別加設電梯,防火樓梯等適應現代生活的公共設施,使得保育活化工作以建筑更好的為人所服務為出發點。這些都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文物古跡署在項目確定上對于公眾服務型即可以為大多數人所服務的改建項目的傾向性。[3]
2.4 社會生活的保護與調適
“真正的保護不在于重拾過去的風貌,而是要保留現存的事物并指出未來可能的改變方向。保護的目標常常是要保持當地居民和社區結構的穩定性,防止社會生活頻繁、過度的變化。”[4]歷史建筑的風格風貌的的延續是維持街巷文化特色的重要構成,由其構成的社區結構與居住環境又是居民城市意象與情感的基礎,是歷史建筑人文價值高層次的人文意義。保護居住結構與社會生活的穩定性,在某種程度上是歷史建筑保育活化工作的重點工作之一。在2009年“藍屋”的保護活化案例中,就保留了“藍屋”以茶及醫療為主的社會企業模式,不僅體現其街巷特色及文化,且延續了其商鋪服務類型,增加了公共服務綠地。這樣的保育方式維持了本身的社區結構,在這基礎上,“留屋留人”的保育活化方式進一步穩固了先前的社區網絡,進而維持了區域內人們的生活穩定性。負責運營的圣雅各福群會還設立了“香港故事館”向民眾展示早期香港的區域生活環境與社會交往文化。
2.4.1 保護城市特色與文化
歷史建筑的保護,應該不僅僅是一所建筑的保護,其傳達的保護概念應該是具有區域性的?!俺鞘兄猿蔀橐环N藝術,最大的特點在于‘參與性’――它需要人們在其中穿梭活動”。[5]而區域的文化特色必須是由人的生活痕跡構成的,此時保護居民的社會生活,則成為保護歷史建筑更上一層的意義,成為城市特色的保護,及其歷史文化的傳承。如1950年建成的位于灣仔景星街8號單數門牌的“橙屋”這種一梯一伙的牙簽式建筑,無論是其重功能的平面形制,還是其具有中國特色的唐樓立面風格,或是這種見縫插針式建造方式,都無疑成為過去港人努力,掙扎求生存的歷史及文化代表。塑造出多元文化社會中不可割舍的生活依存空間。[6]
2.4.2 維持居民生活穩定性與舒適性
歷史建筑保育的根本目的是通過保育活化繼續為民眾所用,并且保護區域原有的社區結構與人們的社會生活,維持其居民生活穩定性與舒適性,使得歷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與周圍環境有著更好的兼容性。從另一方面來講又從人文景觀的保護與延續過程中起到傳承城市文化與城市歷史,以及保護人們城市意象與城市情感的的作用。在雷春生的案例中,其改建項目與先前建筑功能相符,這可以使文物建筑區域內的居民得到相同的公共設施服務,不改變其原本的社會生活方式,維護了其社會結構的穩定性。
2.4.3 調適居民生活活動
增加區域居民的活動,如合適的的改建及加建項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給活化建筑注入新的活力,以平民化的公共服務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的服務,使得居民生活舒適性得到提升,令社區生活更加活躍,并且使文物建筑在未來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
1.在“藍屋”的保育活化項目中,經營者增加了沿街的小店鋪,如素食店和甜品店、露天的公共服務綠地等,增加了區域內人們的交流機會,降低了交流尺度,從而加強了居民社會活動的頻繁性,使文物建筑改建更好的為區域及城市結構做貢獻。
2.在“綠屋”的保育活化方案中,將巴士路街全半部分保留,后半部分拆除增加了了一個約300M2的的公共空間,彌補其城市規劃方案在公共服務綠地功能方面的缺失,增強了其社區結構完整性及合理性。作為通過歷史建筑保育活化中積極調適居民生活的成功案例,體現了其香港政府在文物建筑保育活化中以人為本的核心思想。
3.在永利街的項目活化中,則利用其特殊的建筑形式“臺”,以免租等方式鼓勵各方在此舉行各種公眾活動,不僅使得永利街“臺”的社區文化得以保留和發揚,并再次基礎上發展了新的活動,如盆菜宴,青少年文化香港文化學習交流等,增強了社區活動,提升了社區生活的豐富性與趣味性。
而貫穿這兩個活化項目的調適方法,還是通過對居住環境的適應性調適,歷史建筑因為其年代久遠大都已經不能適應現代人的生活習慣以及新的建筑規范,為了提高建筑舒適性,對處在現代背景下的建筑功能進行了加建及改變。如其加建了洗手間、電梯,更新了消防設施等更加現代化的設施和更加合理的建筑設計規范以適應時代的變化,通過改建對居民生活舒適性進行積極調適。
2.5 保護居住者
保護原來的居住者是維護原有歷史建筑區域社會生活架構的基礎之一,通過居住者的文化特色的維持與保留來保護歷史區域文化特色。保護居住者也是避免社會生活頻繁、過度的變遷,這是對居民情感的充分尊重,及其對城市環境權與舒適權的一定保障。在“藍屋”保育活化再利用為民間生活館的案例中,就首次使原本居民繼續留住。并且在保育活化過程中增加了現代的服務設施,如無障礙設施,電、水等基本設施,令“舊建筑”能適應新時代人們生活需求,使居住者能有良好而科學的建筑環境。
2.5.1 保持社區與鄰里關系
在2007年的市區重建策略中明確地提出,文物建筑的保護與區域規劃將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保存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边@一策略則充分體現了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對于居住著的保護。這將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與城市文化的形成與傳承,對城市總體的發展將是極為有利的。使原本居民繼續留住,對社區的鄰里關系也是一種保護與維持,這對維護居民的社區情感與固有的社區結構是非常有效的。以此固化與發展城市特色與文化。在永利街的保育活化項目中,為了突出永利街“臺”這種獨特的小區氣氛,其改建過程沿用了現有建筑物的高度與臺寬度的比例?!芭_”的設計為附近的居民提供了一個公共休憩空間,供大家集合及進行不同的公眾活動。市建局還通過申請成功得到將本來的住宅用途改變為非住宅用途,以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間供一個供小區人們交流活動的地方,保留且增加區域內人們生活及交往空間,使其繼續為人們聚會及舉行公眾社區活動提供場所,這對保持社區及鄰里關系具有積極的意義。[7]
2.5.2 對城市生活的一種保護和繼承,城市區域文化的一種傳承
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對于居住著的保護,即是對居民城市生活穩定性的一種保護,其不僅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香港文物建筑保育活化工作對于居民環境權與居住權的尊重與保護,而且維持了居民的城市情感,避免了其社會生活的過度變化,并且將在將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與城市文化的形成與傳承,這對城市總體的發展將是極為有利的。保護了居住著,即保護了其城市生活,在升華意義上即保護了其區域文化與特色。在美荷樓的保育活化中,香港青年旅社協會就專門聚集了來自美荷樓,石峽尾?及深水涉區的舊居民,搜集了他們具有很高人文精神價值的生活故事,將這些充滿人情的故事與過去的生活痕跡重新通過建筑的方式進行展現。美荷樓生活博物館展示了19世紀50及70年代的共兩層的公屋單位,除了將4個原有住宅的建筑形式既結構保留外,還重建了部分公共多格廁所、浴室及走廊內的公共廚房,展現居民在狹隘的走廊煮食的生活情境。博物館還在在其中展出了1200多件歷史生活物品,包括舊家具、舊照片等,與美荷樓舊居民口述的40多個鄰里間的生活故事等記憶散點組合串聯形成主線再現歷史脈絡與場景。除此之外,生活館還有美荷樓的前居民擔任導游,向游客生動的講述與再現昔日的守望相助的蝸居生活。[8]
美荷樓的活化不僅保留了歷史建筑的建筑價值,以及其為眾人所感性的城市意象,更體現了香港政府文物建筑活化中對于人文精神甚至于個人情感的尊重與保護,對于人情與本土文化的延續與傳承其重要性的足夠認識。
2.6 經濟及稅收的優惠政策
在香港文物保護經濟政策的制定中,首要考慮的是公眾的利益,其次是私人的利益,再其次才是政府的承擔狀態。香港政府對于歷史建筑保育工作中的經濟政策的制定,充分的尊重和保護了大多數公民與私人的權利,體現了對人權的尊重。其政策制定中成功的案例之一“伙伴計劃”,是其政府與社會輔助保育歷史建筑的成功案例
2.6.1 尊重私人產權
當保護對象為私人業主時,政府會通過上限100萬港元的的資助額來鼓勵其對歷史文物建筑做保育活化工作。不過得到資助的前提必須是私人業主必須接受協議的一些要求,比如在協議期間內不得對歷史建筑進行拆卸、損壞及轉讓。中華電力總辦事處的鐘樓就通過以放寬建筑高度與容積率的要求為條件,鼓勵私人業主對建筑物鐘樓部分的保護。通過協商,業主將經過保育活化的歷史建筑開放為兩個博物館供民眾游覽觀光,其分別是中華電力企業有關的電力博物館和以展示香港歷史為主的博物館。
2.6.2 困難幫助
在“文物保護政策中”明確指出因進行重建項目而物業被收購或回收的業主必須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并且受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租戶必須獲得妥善的安置。
由非盈利機構以社會企業模式“活化”
在文物建筑保育工作中對于經濟與稅收最為成功的雙贏案例,當為“活化歷史建筑伙伴計劃”。其不單純依賴某一方而是政府與社會機構相輔相成,共同保育活化文物建筑的“伙伴”形態,已經在政策實踐中取得了勝利?!八{屋”就是非常成功的案例。政府在保證了圣雅各福群會具有保育功能,能自負盈虧以及具有服務更多社群的能力后,將開發使用權交予,使其對文物建筑進行活化保育,實現雙贏的局面。
2.6.3 開發權轉移
對于在區域內開發的保護限制的情況,為了維護開發商的合理權益,又同時保護歷史建筑的風貌,施行開發權轉移這一經典措施。通過把開發的容積率作為一種權利,轉移到更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一些開發地區去,從而實現歷史建筑保護與維護開發商權益的雙贏狀態。這一獎勵政策在運用時具有很強的適應性,亦可以同時保護歷史建筑與開發商的權益,因而已被許多城市所采納。在潘屋的保護項目中,歷史建筑的保護與開發商權益沖突,政府則通過將其因為保護潘屋而損失的地積比例轉移到另一處,同時維護了歷史建筑與開發商的權益。
2.6.4 補償機制
補償機制是用于補償因為相關原因使暫定古跡擁有人或合法占有人而蒙受或相當可能蒙受的經濟損失。以維護暫定古跡擁有人或合法占有人的合法權益。并且在補償過程中,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進行多次撥款。在“魯班師先廟”的保育活化項目中,香港政府就曾先后批出71萬元用于其建筑構件的修茸。
2.7 后期使用評估及調控
在結束了歷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后,為了驗證該項目是否實施成功,香港政府通常會組織社會影響評估,對項目范圍的人口特點,經濟特點,居住環境,社會經濟活動特點,人口緊迫程度,福利設施等進行評估,判斷其居民環境是否但得到了改善。并且對于受項目影響的居民另做第二階段社會影響評估,了解其受影響業主和租戶的住屋意愿,就業狀況,安置需要,社區網絡等方面,以制定相關計劃對受影響的方面采取相關措施做積極的改善。
3 特性解析及啟示
3.1 保護公眾記憶
與民共商,以人為本立足于城市的長遠發展。從狹義上來講,以人文本體現了對人權的尊重,保護且發揮了每個公民應有的對城市美好希冀的權利,是現代社會執政者先進的突破性改革。從廣義來說,從一方面來講,與民共商是有前瞻性的執政方式,尤其對于城市規劃而言。對于城市歷史建筑的保護,遵循居民的意愿,不僅是對公眾城市情感的一種尊重,對居民城市意象的一種保護,對居民城市生活的一種改良,保育城市傳統交往空間,回應人在城市記憶及情感方面的需求,延續且保護其交往方式,在人文角度上豐富了鄰里間的情感交流。而且可以激發公民對城市政策實施的積極性,這對城市以及社會的長遠發展都是極為有利的。從另一方面來講,通過對居民意愿的理解,區域文化與特色的尊重與保護,令城市特色得以保護及加強,從而增加城市的魅力。
3.2 維護社會穩定
香港以人為本的文物建筑保護概念維系和保護了每個居民的應有權利,對人權充分的尊重保護了每個居民的城市情感,保護每個香港居民彼此間的集體記憶與城市意象,其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了香港公眾對于保護工作的積極性與配合性,增強了其公眾的歸屬感。香港政府通過對以人為本概念的完整解讀與有效實施,通過維系居民生活的穩定性與權力,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穩定性。而從另一個角度上講,熟悉的環境能帶給人心理上極大地安慰感與安全感,通過歷史場所的保育活化,使歷史環境環境發揮其城市的人文關懷,舒緩現代社會帶給人們過多的壓力及負面情緒,盡量消除種種不穩定的心理因素,維系社會的穩定與和平。
3.3 堅定持續發展
從人類基本生存權的角度上來講,每個人都應該擁有同等的環境權,當然,這包括了擁有欣賞歷史建筑風格風貌的權利。香港對于歷史建筑中每一個人權利的尊重,體現了現代環境立法的真正目的――“保護人類的環境權與生態世界的自然權利”。其通過對歷史建筑的保護,對代際間的集體利益進行了有效平衡,在某種意義上實現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以人為本的歷史建筑保育活化,予給歷史場所注入新的生命力,增強了空間是用效率,使其適應人們新時代的生活需求,其將人行為作為重點考慮的活化項目,可以在極大范圍內增強了歷史場所的空間使用效率。其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長期的環境效益,資源效益及經濟效益,實現社會效益的可持續發展。
3.4 傳承社會文化
保護歷史文物建筑,香港政府將以人為本的概念滲透進保育工作,使歷史建筑除了延續其建筑的歷史性,風格風貌與技術性,還保護了歷史建筑區域內的人文景觀。以人為本,充分保護居民的社區架構以及生活模式,也使得香港維系區域內的民俗文化,強調了其鮮明的城市特色與社會文化,使其社會文化得到了極大的傳承。
文物保護典型案例范文6
一、老街坊的概念及成因
蘇州古城是依托水鄉特色,采用棋盤式布局的古代區域性都城的典范,兩千五百年來城址未變,格局尚存,堪稱中國古代城垣活的標本之一。
老街坊是一種典型的傳統街巷,一般位于城市中心,是具有一定的歷史年代且歷史風貌保存較為完整的居民聚集區。學術界對老街坊還未做出明確的定義,本文暫且將老街坊作三個特征性描述:(1)位于城市或鎮區中心(2)具有一定的歷史年代(3)歷史風貌保存較為完整。具備以上三個特征的統稱為老街坊。
論文以這54個老街坊的2號老街坊為例,分析研究其改造實踐案例,并進行總結歸納,探討新的可持續調諧發展的改造模式。
二、2號老街坊存在的現實問題
蘇州自確定了歷史文化名城之后,市政府便開始著手對蘇州歷史文化地段進行全面保護和改造整治。曾經歷史上輝煌的繁華老街坊,商宦的聚集地,如今已是斑駁淋漓,破舊不堪,遠遠不能滿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多數文物古跡和歷史建筑年遠失修,與歷史風貌有沖突的一般建筑或障礙建筑不斷出現,破壞了街區的整體格局和歷史風貌。
2號老街坊桃花塢街道地區位于古城西北角,此次所確定的范圍東與觀前相望,西與石路接壤,南至干將路,北至外城河,用地面積2.65平方公里。
2號老街坊是蘇州古城內迄今保存較為完整的一個區域,桃花塢街道地區文化底蘊深厚,古城氛圍濃重。由于種種歷史原因,2號街坊雖然在古城中是歷史格局風貌較完整的街坊,但由于長期無人關注,也面臨著衰敗的跡象。
1.土地利用混雜
桃花塢街道地區的老街坊中以居住用地為主,由大營弄、韓衙莊、廖家巷、西大營門組成,是政治、文化、經濟較為集中的地區之一。由于歷史的原因,街坊內分布有幾處特殊用地,原蘇州鐵道師范學院的舊址、蘇州昆劇院、蘇州刺繡研究所和歷史悠久的民族樂器、戲劇服裝等工藝美術生產企業;軍事單位蘇州軍分區的駐扎地。逐漸形成了五金水暖、電器、服飾、劇裝樂器、餐飲、房屋裝飾、花卉等特色街區。全市首家街道辦養老機構――金門老年公寓等3家老年公寓、工療站2個、社區衛生站2個;設了修補、家政、白事禮儀、醫療保健等便民利民項目。坊內一些工廠等非居住用地,有的體量龐大,對街區環境造成破壞,有的占用文物古跡,對古建筑保護不利,有的則加大了對街區交通的壓力。
2.道路破損嚴重
老街坊內道路系統以小尺度傳統街巷為主,寬度較窄,且線型曲折,破損較為嚴重,且隨著私家車數量的急劇增加,現存的道路已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沿路隨意停車現象嚴重,使本來寬度不夠的道路更加擁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保護傳統街巷空間與滿足現代交通需求的矛盾。
3.公共配套及市政基礎設施不完善
老街坊內部商業建筑較少,基本零星分布在桃花塢大街主要通道兩側,大營弄上亦有許多為居民日常生活服務的流動攤販,但由此產生的垃圾與交通擁堵也對街道環境產生一定影響。老街坊周邊商業建筑主要沿石路、干將路一側,其中大營弄、韓衙莊上流動攤販給坊內的交通帶來了較大的壓力,雜亂現象對整個街區風貌產生不利影響。
另外,供水、排水、供電等設施均不完善,尤其是供電以明線為主,蜘蛛網式的線網既影響環境風貌又影響用電安全。垃圾箱、公共廁所、垃圾中轉站等布點多集中在路口河邊,對環境和風貌影響很大。電力線普遍老化,布線既不安全,也破壞歷史風貌。
4.公共環境雜亂
老街坊內河道縱橫,但是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中,由于水閘阻隔,河水很難流動產生自凈效果。老街坊內沿街臨時商業顯得很不衛生,公共廁所、垃圾箱多沿河設置,且氣味難聞,對環境產生影響較大。同時,老街坊內插建了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建設的多層住宅,與街區風貌有較大沖突。老街坊內公共園林樸園,共占地1萬平方米,但屬于歷史文化遺產,基本隔離,不便接近。綠化分布以庭院為主,并無集中街坊公共綠地,只沿河街分布零星綠化帶。
5.文物古跡亟待整修
老街坊內有兩處蘇州控制性保護建筑――控保001錢大鈞故居和控保202蘇州昆曲傳習所舊址;一處文物保護單位――唐寅故居;還有內需保護的文物古跡有唐寅祠堂、樸園、唐寅故居遺址、費仲琛故居,但現狀其余文物保護單位和控制保護建筑多數為民居或工廠學校所使用,其產權關系復雜,建筑年久失修,庭院荒廢雜亂,格局不盡完整,急待進行全面的建筑修繕和環境整治。需改善的歷史建筑更是占到50%左右,保護工作面廣量大。建筑物普遍缺乏維護,缺乏專項管理和維護資金。由于歷史原因,產權歸屬分散,不利于合理的保護與利用。
三、2號老街坊改造實踐探索
1.用地功能調整
從適應居民生活發展需求和發展趨勢出發,在遵循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前提下,調整用地功能,在現有用地基礎上,根據諧調改造老街坊策略對桃花塢街道內用地功能進行調整。
(1)為了展示城市歷史文化,將傳統文化各種形態(物質或非物質)的逐步修復中找到傳承的空間環境。在老街坊內控制保護建筑、文物保護單位(唐寅祠堂、準提庵、樸園、唐寅故居等)及名人故居(費仲琛故居、錢大鈞故居等)設立標志牌,將這些建筑有計劃的修復,并古為今用,一些繼續延續原來的使用功能,另一些改變其原來的用途,開辟多種具有蘇州特色的中小型博物館或其他公益性用途,如唐寅故居遺址繼續作為民居使用;唐寅祠堂曾為蘇州絲綢博物館,現由蘇州版畫院使用等。
(2)拆除居民自行搭建的住宅、市場、廠房、車庫、小賣店、報刊亭等違章建筑和影響古城傳統街巷風貌的過期臨時建筑及占用道路紅線的建構筑物;對于街坊內一些結構嚴重老化老民居,但已經不具備使用功能,根據整治要求需要拆除的,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償,令其搬遷別處定居;拆除后改造為綠地、停車場或按規劃要求新建。
2.建筑風貌整治
對建筑風貌整治以重點保護文物古跡、普遍改善基礎設施及質量較好的舊建筑、局部改造危舊房、搬遷后的工廠車間、合理保留對古城風貌沒有太大影響的新建建筑為指導。
(1)保留街坊的基本格局,在原來的基礎上對道路進行整合,整理散亂的建筑,整治沿河景觀,補充宅間綠化,使街坊有序的組合。
(2)對建筑質量較好且目前使用情況較好,主要針對其外觀進行局部調整,修整其外部破損的部分。近期多層建筑改造的重點是“平改坡”,在原有結構基礎上加一層輕型構架,并做保溫防水層處理;對外立面進行粉刷,根據需要適當增加陽臺欄、桿空調機架、玻璃窗等處理。對現狀結構較差建筑拆除重建;住宅建筑應加固其結構,根據實際條件改善內部環境。
(3)所有需粉刷的建筑墻面,應結合傳統街巷建筑色彩進行規劃,基本采用涂料,以原有的色調為主。街坊內公共建筑的形式和色彩需要考慮人的尺度和感受,并與坊內部其他建筑和總體環境相協調。
3.道路停車改善
為了保障桃花塢內部交通的可達性和通暢性,以及居民出行的便利性,道路系統改造在于保證車輛能在坊內通順行駛,步行街巷要保證停車場通到自己家的距離在舒適步行范圍內。
(1)在原有道路系統上,結合現狀道路寬度明確坊內道路等級,劃分為坊內主要道路、坊內次要道路、小巷級道路三個等級。主要車行道兩側綠化道結合步行道進行設計,力求空間層析豐富,色彩形式多樣化,每隔一定的距離設置緩沖休息停留空間。結合河道布置道路其中坊內級道路按原來的統一翻新;在街巷道路上結合河道碼頭節點設置小型停車場,或結合沿河綠化設置停車位,在必要地段設置無障礙通道。
(2)坊內停車主要還是依靠沿路停放為主,并結合用地調整,改造部分集中停車。通過改造,將機動車停車位增加到1000多個。將沿桃花塢大街的入口處閑置空地進行改造,設置集中停車場,結合綠化在不影響道路行車通暢的前提下布置帶狀停車,將家具廠遷出,并拆除利用部分廢舊倉庫,將其改造為街坊內部主要的公共集中停車場。充分利用坊內開闊的閑置空地道路,在不影響交通和環境的基礎上,整合宅間道路綠化,增設2.5米寬的間隔式植草磚型停車帶進行統一管理。
4.配套設施完善
老街坊由于存在的時間較長,小型的配套設施較齊全,但規模不夠,且未經統一規劃,布局較凌亂,一般分布在主要街巷的兩側,有些為商鋪,有些為臨時建筑,規劃將統一布置公共配套設施,盡量不改變原樣,在原來的商業中心集中修建便利中心,作為便民服務設施,零售商店、理發店、家電維修中心、餐飲服務等,并拆除些臨時建筑,將其改造為公共活動場地。
將廢棄廠房整理維修,利用原有建筑修繕改造成街坊內的社區活動中心,為社區委員會辦公、老年人健身娛樂、科普展覽、家庭保健教育等活動提供場所?;蛘邔S房改造為大型農貿市場,改善馬路菜場的現狀,解決居民生活問題,也緩解街巷交通壓力。
結合城市總體標準,設置消防設施;對坊內天然氣管道還未入戶的民居進行管道入戶的改造;坊內電線全部入地。
5.公共環境優化
老街坊中建筑、街巷及河道自成一道獨特的城市景觀,街巷與建筑、河道的合適尺度,院落式廣場的布置,使得坊內的空間精致又不失開敞,錯落有序。結合坊內綠化的陪襯,小品的點綴,老街坊在歷史環境中找到了傳承的空間環境。
為構筑良好的生態環境和景觀環境,老街坊內結合歷史文化遺產布置獨特的環境特色,在此基礎上完善街坊內部公共綠地、河道節點綠地、道路綠地和防護綠地系統,形成點、線、面結合的綠化系統。中心綠地位于老街坊唐寅故居處,結合雙荷花池街頭公園外部場地,布置適宜的綠化景觀,成為整個街坊居民日常生活及休閑、娛樂、健身的主要場所。
在街坊的主要入口處或重要建筑節點處設置牌坊,結合街坊的寬度,起到醒目裝飾作用。并結合景觀節點,在中心綠地、組團綠地及行人駐留帶成組設置休息座椅。在街坊主要出入口和公共建筑附近設置書報亭、社區宣傳信息欄、垃圾箱、公共廁所等。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