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醫療糾紛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醫療糾紛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范文1
第一條為切實維護各醫療單位的正常醫療、工作秩序,保護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患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衛生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維護正常診療秩序的通告》等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重大醫療糾紛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醫患雙方對診療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患方出現故意毆打醫務人員、損壞醫療機構公共財物、占據辦公、診療場所、拒絕將尸體移放太平間、拒不尸檢等影響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的醫療糾紛。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是指因重大醫療糾紛導致醫患矛盾激化,危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患者安全以及擾亂醫療機構工作、醫療秩序的。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全縣各醫療機構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的處理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處理,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負責。成立重大醫療糾紛引發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調度安排應急處置工作,各成員按照分配的工作崗位,各司其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處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衛生部門職責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制定防范、處理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預案,預防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發生,及時處理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并加強與公安、民政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第六條發生重大醫療糾紛后,醫療機構應當立即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重大醫療糾紛處理工作小組,工作組由醫務科、護理部、涉及醫療糾紛科室、保衛科和醫院辦公室等相關科室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有關事宜,做好患者一方的解釋和說服工作,緩解醫患矛盾。如果發生擾亂醫院工作秩序的事件,應該立即報告縣衛生局和公安局,由縣衛生局、公安局向縣政府報告。對一般醫療糾紛事件要以書面形式或電話2小時內報縣衛生局備案。
第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有條件的單位應在接待投訴人時進行實時錄像和同步錄音,并妥善保存錄像錄音資料。
第八條在重大醫療糾紛引發處置時發現患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醫療機構內部保衛部門應立即在職責范圍內處置,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有關情況:
(一)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
(二)故意損壞公共財物的;
(三)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
(四)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五)占據辦公、診療場所、搶奪醫療文書或醫療物品,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
(六)在醫療機構內或大門口設靈堂、堵塞通道及大門,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
(七)其他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當公安機關依法參與處置時,醫療機構要確定專人與公安機關保持聯系,要安排工作人員在現場做宣傳、疏導工作。
第十條接到醫療機構發生重大醫療糾紛報告或患方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重大醫療糾紛處理申請后,由縣衛生局牽頭負責醫療糾紛的調查處理以及對外信息、情況匯報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并負責醫療糾紛調解工作,指派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協調處理工作。
第四章公安機關職責
第十一條公安機關在接到重大醫療糾紛引發報警后,要迅速出警到達現場,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的醫療、工作秩序,保護醫患雙方人身安全。
第十二條公安機關對重大醫療糾紛引發中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應立即制止,對嚴重危害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依法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對重大醫療糾紛引發中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快偵快辦,依法處理,對違反治安管理當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民政部門職責
第十四條民政部門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重大醫療糾紛中貧困人群的救助工作。
第六章鄉鎮人民政府職責
第十五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高效、靈敏的情報信息網絡,加強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大規模的重大醫療糾紛信息,特別是苗頭性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第十六條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醫療糾紛引發報告后,應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領導、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七條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對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主要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了解引發事件的起因和有關情況,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并帶頭與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面對面地做群眾工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沖突,盡快平息事態。
第十八條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所參與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調處工作;認真研究處置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相關法規、政府規章,依法妥善處置事件。
第十九條對平息后的重大醫療糾紛引發的,事發地鄉鎮政府要繼續做好群眾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消除可能導致事件反復的不安定因素,進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強跟蹤調查,防止事件反復。
第七章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第二十條凡發生醫療事故或可能是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事件,當事的醫務人員應立即向本科室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報告,單位領導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對出現本預案第八條所列情況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報告?;颊呒捌浼覍倏上蜥t療機構或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查處要求。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接到醫療糾紛的報告后,應立即由本單位的醫務科負責調查、處理或確定專人調查處理。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醫療糾紛案件的報告后,應督促醫療單位作好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后,醫患雙方可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進行協商處理,如達成和解協議,處理即告終止。對投訴到衛生行政部門的醫療糾紛,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作好接待和說服工作,并與事發醫療機構聯系,進行協調處理。對衛生行政部門已參與,經多次調解仍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患者或家屬應按法定程序進行醫療鑒定。
第二十三條為查明醫療糾紛案件的原因,醫療機構和死者家屬可以提出尸體檢驗的要求。如因拒絕或拖延尸體檢驗而影響對死因的判定,由拒絕或拖延一方負責。尸體檢驗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死者家屬應將檢查后的尸體及時進行火化或安葬。
第二十四條收到尸體檢驗鑒定結果后,醫患雙方應當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清責任,劃分責任大小,確定醫方存在責任的,醫患雙方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理》的規定,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訴訟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等方式,妥善解決醫療糾紛。
第二十五條因醫療過失或醫療并發癥致殘但不需繼續治療的住院患者,其家屬應及辦理出院手續。對于無理糾纏,拒絕出院的,經勸說無效,醫療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對以醫療事故為借口要挾、損壞公物,毆打辱罵醫務人員,聚眾鬧事,以及其他行為擾亂醫療單位工作秩序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糾紛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范文2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平安”建設精神、全省深化預防和處置醫患糾紛“五位一體”機制暨加強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緊密圍繞建設平安的要求,緊緊抓住影響醫療秩序和醫患關系的突出問題,以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為載體,通過開展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為廣大患者和醫務人員營造良好的醫療環境,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嚴厲懲治侵害醫患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違法犯罪活動
1.依法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和患者的違法犯罪活動。各鎮派出所要加強對所在地醫療機構安全指導檢查及周邊的巡邏防控,對實施傷害醫務人員和患者人身安全及在醫療機構打砸鬧事的違法犯罪分子,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斷制服,依法嚴懲。對在醫療機構內發生的各類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機關要快偵、快破,檢察院、法院要依法及時批捕、審判。重大案件報上級機關掛牌督辦,堅決打掉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2.依法處理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等行為。按照原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要求,對在醫療機構拉橫幅、擺設花圈、設靈堂、違規停尸,驅趕其他就醫人員等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或者聚眾打砸和圍堵醫療機構,侮辱、威脅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人身自由等,致使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無法進行、侵害人民群眾合法就醫權益的,各鎮派出所接報警后應當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及時控制現場并配合醫療機構做好勸解工作,引導群眾理性合理表達訴求,引導到第三方調解中心,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對不聽勸導、不肯停止過激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嚴厲打擊職業“醫鬧”、“醫托”及“號販子”。對專門捏造、尋找、介入他人醫患矛盾,故意擴大事態,尋釁滋事,向醫務人員、醫療機構敲詐勒索的職業“醫鬧”分子,要嚴厲打擊,堅決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要加強醫療機構周邊秩序維護和亂點整治,重點打擊、依法查處“醫托”、“號販子”,為患者創造良好的醫療環境。
(二)切實提高醫療機構安全防范能力
1.落實醫療機構內部治安保衛責任。各醫療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負責。醫療單位應當健全安全防范系統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對發生的各類案件要認真做好登記,并及時向所在地派出所報案,積極協助派出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2.強化醫療機構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按照原省衛生廳、省公安廳《關于印發〈省醫療機構安全技術防范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閩衛醫〔2012〕36號)和《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轉發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各醫療單位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醫療機構安防系統建設,設立專職保衛機構,配備專職保衛人員,專職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保衛人員、保安員的配備情況要向當地派出所備案,并加強保安人員培訓,提升安防設施建設水平,確保重點區域、重點部門視頻監控覆蓋率達到100%。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的安防監控中心應當建設應急報警裝置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加強值守、管理,充分發揮作用??h衛生局加強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做好醫療機構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導、檢查與考核。
3.加強醫療機構內部巡查守護。各醫療單位對重點區域、要害部位、夜間值班科室等關鍵部門要安排專人值守,及時發現可疑情況,先期處置。要加強醫療機構安全防范動態管理,組織保衛人員、保安員定時和隨時巡查。發生案事件后,要立即報警,保衛人員和保安員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控制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做好現場保護措施,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相關工作。各醫療單位要為保衛人員配備必要的通訊和防護器械,特別是對講機為必配設備。由縣衛生局會同公安機關對各醫療單位內部巡查守護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4.完善警醫聯動機制。各鎮派出所要與所在地醫療單位加強協作配合,醫療單位要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與公安機關對接。有條件的地方,可在二級以上醫院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警務室,或在周邊設立治安崗亭,醫院門衛室、各科室、重點要害部位要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并與醫院安全監控中心聯網;不具備條件的地方,要對各醫療單位逐一明確責任民警,加強日常指導聯系,及時受理涉醫報警求助,加強動態管控,積極配合做好維護醫院秩序的各項工作。各醫療單位應會同所在地派出所建立醫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健全警醫聯動、聯防聯控機制,提高應急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置能力。
(三)切實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1.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各鎮、各單位應進一步推進全民醫保體系建設,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做好生活困難人群的醫療救助,幫助群眾減輕看病負擔。醫療單位應進一步健全醫療質量控制與持續改進體系,加大醫療服務信息公開力度,改善人民群眾就醫感受。
2.完善醫患溝通制度。各醫療單位要設立醫患關系辦公室,開設接待窗口,在第一時間受理患者投訴。加強醫務人員人文教育、醫患溝通培訓,提高醫患溝通效果;會同社會媒體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衛生科普及法律知識宣傳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醫療風險和醫療服務特殊性的認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引導患者合法維權;落實《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全縣二級以上醫院都要建立投訴調解室,并有專人負責,暢通投訴渠道,實行“首訴負責制”,規范接待流程,疏導理順當事人情緒。
3.改善服務,提高質量。各醫療單位要以深入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為契機,加強醫療機構能力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技術水平,改善服務態度,優化服務流程,增加便民惠民措施,開展優質服務,加強行風建設。要熱情關心醫務人員,改善醫務人員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四)做好醫療糾紛化解工作
1.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由縣司法行政機關會同衛生等部門,積極拓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強化調解員規范化培訓,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員素質和調解水平,保證調解質量。全縣內所有的調解員和專家要全部向群眾公開,逐步建立市縣專家咨詢視頻網絡系統,增加群眾的選擇權,體現公正性。
2.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運行機制。縣司法行政機關要依法指導、規范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并協調律師、公證、法援等職能部門為有需求的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調解中心要建立運作流程和工作臺帳,健全相關制度,堅持依法、公正和便民的原則,規范運作,不斷提升第三方調解的能力,提高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成功率和滿意度。發生醫患糾紛時,調解中心要主動介入,及時組織調解員深入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和醫院引導患方到院外進行調解。
3.健全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大力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在全縣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村衛生所和民營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力爭覆蓋全縣所有醫療機構。全縣鄉鎮衛生院以上醫院的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納入平安醫院考評。鼓勵開展醫療意外險,提高風險分擔的覆蓋面。建立醫療責任保險考核評價機制,指導保險公司積極主動為投保對象提供優質保險服務。
(五)開展涉醫矛盾隱患大排查
1.開展醫患矛盾與醫療糾紛排查化解。認真貫徹中央綜治辦《關于進一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月報制度的通知》(中綜辦〔2013〕16號)、《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轉發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泉衛函〔2013〕399號)及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活動的通知》(閩綜治委〔2013〕22號)精神,進一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月報制度,各鎮、各單位要將醫療糾紛風險隱患排查納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醫療機構及周邊社區、村鎮開展廣泛深入的調查摸排,及時發現矛盾糾紛,指定專人開展化解工作。針對排查出的醫療糾紛,適宜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的,應當引導到當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解決;對有暴力傾向的糾紛,或調解過程中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通報,防止矛盾激化。要充分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機制,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醫療糾紛預防化解工作。
2.嚴格控制重點人員。一是嚴格排查化解幫扶責任,部署落實相關人員的管控措施。同時,對醫療機構周邊其他各類重點人,特別是對社會不滿、有可能鋌而走險報復社會的,有關單位、社區、家庭要實時掌握其動態信息,落實穩控措施。二是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各鎮、各單位要重點發現肇事肇禍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對精神障礙患者在醫療機構及其周邊滋事、擾亂秩序的,屬地派出所要迅速出警處置,嚴防發生惡性案件。
三、實施步驟
(一)工作部署階段(2014年5月底前)。各鎮、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內容和要求,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各類涉穩基礎臺賬,部署具體工作。各醫療單位要組織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于2014年5月30日前報縣衛生局。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6月—9月)。
1.梳理摸排,確定工作目標。認真梳理摸排職業“醫鬧”等線索信息,組織專門力量,收集固定證據,組織開展破案打擊;開展醫療機構安全防范系統、醫療糾紛預防化解以及醫療責任險等方面的檢查,認真查找不足,明確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分析2010年以來發生的醫患糾紛,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措施,并形成醫患糾紛分析及整改情況專項報告于6月底前上報縣衛生局。
2.打防并舉,維護醫療秩序。各鎮派出所要組織開展整治醫療機構突出治安問題和周邊治安秩序,組織深度打擊整治,嚴厲打擊暴力傷醫、傷患的違法犯罪活動,查辦一批擾亂醫療秩序的案件。同時,進一步固化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醫院安全防范,醫患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
3.督導檢查,鞏固工作成效。由縣相關部門組織聯合督導檢查,開展明察暗訪。各鎮、各單位應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創新工作思路,深入發掘先進典型,不斷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完善工作制度。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4年10月)。各鎮、各單位應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本次專項行動的總結,上報上級部門。同時做好迎接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局等部門對我縣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依托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工作小組,統一負責、領導轄區內專項行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負責,堅決穩妥處置涉醫突發事件,及時化解醫患矛盾及醫療糾紛。對于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的重大傷醫案件以及群體性涉醫事件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各鎮專項行動情況作為該鎮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核評價內容中“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的主要內容,對于連續發生惡性傷醫案件以及專項行動開展不力的,在平安創建工作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三)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各有關部門建立分工協作工作機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效果。綜治組織要發揮協調推動作用,衛生行政部門著重抓好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機構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要推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公安、檢察院、法院對重大傷醫案件及涉醫案事件要依法從快從重處理,保監部門積極推進醫療責任保險,民政部門按有關政策規定對困難人群及時給予救助,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打擊非法醫療廣告專項行動。
醫療糾紛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范文3
一.全面實施“三個一”工程,正確對待和處理醫療糾紛。
“三個一”工程即“一次糾紛,一次總結,一次教育”。我院向社會公布了投訴電話,設立了多種投訴處理渠道:門診大廳設立了病人服務中心,接受患者訴求;財務科隨時接受患者對價格方面的投訴和咨詢;院辦綜合受理患者各種訴求;醫療糾紛處理實行“首受負責制”,每一次糾紛,都要求接待人詳細記錄患者訴求,在解決糾紛時,本著“換位思考,以人為本”的原則,客觀調查,及時處理,及時向患者反饋處理結果;在處理結束后,要求受理人與相關科室、職能部門、責任人等共同進行一次總結,對疾病的診斷、治療、搶救、死因、醫療文書和醫患溝通諸多方面進行分析評估,認真分析糾紛發生的原因,對存在問題,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探尋避免發生類似糾紛的防范措施。之后,及時召開全院大會,通報醫療糾紛處理決定,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教育。
二.多措并舉,防患于未然。
所有的醫療糾紛,究其原因,無外乎服務態度、醫療質量、經濟糾紛等問題,其實,很多問題都是因為沒有充分的醫患溝通而引發的。我院把每一次醫療糾紛,看作是一次成長的教訓,在提高醫務人員法律意識,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改善醫療糾紛處理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規范醫療糾紛處理工作。
醫院應成立以院領導為組長,相關科室主任、護士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由院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科室工作。各科室成立相應的醫療糾紛預防處置小組,組織深入學習醫療糾紛防范與處置的要點、精髓,使醫務人員準確掌握醫療糾紛處置流程和防范能力。
出現糾紛,由相應職能科室實事求是地對事件概況、現場情況、患者的診斷、治療、護理、輔助診斷、搶救等技術水平情況、規章制度履情況、相關科室責任人履行責任的情況做詳細客觀公正調查。及時認真分析、討論、鑒定,對每一例糾紛力求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得當。鑒定為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未申請鑒定的醫療糾紛作行政調解處理。經醫療糾紛事故調查組調查核實后,對確實因“管理、責任、技術、服務”不到位而導致的醫療糾紛,根據相關規定,對負有直接責任及間接責任的醫務人員,根據情節給予處罰。對違紀違規人員嚴格按照醫院獎懲條例、醫院規章制度和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決定實行問責制。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聘請專門的法律顧問,以保證處理糾紛的合法性。
處理醫療糾紛,應堅持“換位思考”的工作方法,以對方的思維角度和價值取向為出發點。患者到醫院管理部門投訴大都是“怒氣沖天”,態度強硬,語言偏激。如果我們站在他們的角度去考慮所遇到的問題,我們就會對患者惡劣的態度有所寬容,也會更多地為他們考慮,取得他們的理解,利于醫患糾紛的解決。進行換位思考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真正的從對方的立場來看事情,體會對方的想法和感受,避免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去“猜想”。二是作為醫院管理工作者,只能要求自己多換位思考,為患者著想,而不能強調患者為自己著想。三是換位思考應當形成一種氛圍,把換位思考納入醫院文化的一部分,融入到每位醫院工作者的靈魂深處,落實到每個員工的日常行為中,才能從根本上增強員工的責任心,形成管理上的良性循環,促進醫院的建設發展,也就能從根本上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2.完善規章制度,規范診療和收費服務。
我院以近幾年衛生系統開展的“醫院管理年”、“平安醫院建設”、“醫療質量萬里行”等活動為契機,健全并落實了各項規章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程,制定了《醫院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各項規章制度、各種人員職責、操作規范、文書書寫規范、各種應急預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等,發至每一個科室,要求各科室負責人組織醫務人員認真學習、熟練掌握并嚴格遵守。醫務科、護理部不定時抽查醫務人員掌握《管理手冊》情況。
聘請專職的 物價員,對醫院收費行為進行適時監督,嚴格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用材料銷售價格,杜絕化驗檢查項目隨意組合套餐,搭車收費,以及檢查項目、診療項目任意分解,增加患者經濟負擔等現象。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優惠,讓利于患者,真正為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做一些實事。比如開展單病種限價、檢查項目優惠、體檢優惠等。
只有制度,沒有落實,制度就形同虛設。因此,在完善規章制度的基礎上,要狠抓落實,經常進行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是我們防止醫療糾紛的有力措施。我院財務科有一次在審帳時,發現有多收費現象,經調查,確因電腦故障和工作人員疏忽所致。當時病人已出院回家,并未發現被多收費。我們的工作人員連夜循著病歷上的地址,趕到病人家中,奉還多收的費用,并真誠致歉。此舉得到病人及家屬高度贊揚,一場醫療糾紛就此避免。
3.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病歷質量在醫療質量的管理中占有重要作用,病歷是重要的醫療文書資料,是認證有無醫療過失的重要依據。醫療文書被賦予了法律責任,如實、詳細、客觀、準確、完整地記錄病程,顯得至關重要。為加強病>:請記住我站域名/
(1)對于新入院職工,在上崗前要認真學習病歷書寫規范,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醫務科有專人進行審核新員工書寫的病歷,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開會進行集中反饋,提高病歷的書寫質量。
(2)在臨床科室推行病歷歸檔前質控,由各科室自行推薦責任感強、業務水平過硬的職工作為科室質控員,負責本科室所有住院病歷歸檔前的質量監控,收集科室有關病歷書寫方面的缺陷,并督導責任人及時糾正,年終對優秀質控員進行獎勵。
(3)加強了病歷質量檢查的力度,醫務科從臨床科室業務骨干中,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拔出熱愛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的優秀員工擔任質檢干事,專職負責病歷質量監控,對病歷終末質量進行科學的管理。每周
三進行病歷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科室反饋,并對質檢結果在全院通報。
臨床醫務人員,應在掌握“三基三嚴”和扎實基本功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努力學習新技術,新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把握學科發展動態,提高技術水平。在為病人診治過程中,做到運用最經濟、有效、安全、合理、實用的治療手段為患者解決病痛,減少工作中的失誤,從而適應新時期醫務工作的需要,并預防糾紛的發生。
4.加強法制教育,切實依法執業。
一是加強對全體醫護人員的法制教育和醫療安全教育,經考核不合格者,隨新入院職工重新參加崗前培訓,增強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意識和醫療安全意識,保證醫療服務安全、有效。
二是對新入院職工,開展《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醫療法律知識的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三是狠抓醫務人員依法執業。無執業資格的試用期人員及未在本單位注冊的醫護人員均不單獨安排執業。
四是狠抓新技術、新項目的準入。醫院制定了《新技術、新業務準入制度》,新技術、新業務在我院的實施,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經全科集體討論,并征得患者的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寫出可行性報告,填寫新技術、新業務審批表報醫務科,醫務科組織院學術委員會進一步對該項目的先進性、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進行評估,經充分論證同意實施后方可開展。
經過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安全培訓,醫務人員能依法進行各項診療規程,充分保護患者權益,同時,對醫務人員自身也是一種保護。
5.加強溝通,優化服務。
據調查,80%的醫患糾紛與醫患溝通不到位有關,只有不到20%的案例與醫療技術有關。因此強化醫務人員的溝通意識,培養醫務人員的溝通技巧,并落實到實際行動上,做到事前防范,利用醫患溝通技巧將醫患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是減少醫患糾紛的關鍵。
醫院文化是醫院各項工作的主導,沒有好的文化,就沒有優秀的團隊,就沒有高質量的醫療服務。我院近年來推行奉獻文化、執行文化、和諧文化、創新文化等四種醫院文化。同時開展兩項主題活動:黨員責任區活動、黨員示范崗活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以點帶面,切實加強醫患溝通,為病人提供優質服務。古代醫學之父曾經說,醫生的法寶有三樣:語言、藥物和手術刀。語言是排在第一位的,一個誠懇而溫柔的眼神會向病人傳遞同情、溫馨和關愛,一句簡單的問候,可能改變病人對醫生乃至醫院的整體看法。因此我院定下了醫務人員服務標準:對病人要保持熱情的態度、藝術化的語言、傾心的交流、細微的關愛。同時要求做到“三聲”服務:“來有問聲,走有送聲,問有答聲”。
在這種文化熏陶下,醫務人員服務態度得到進一步改善,富有耐心、愛心、同情心和責任心,態度和藹,真誠溝通,文明禮貌、服務到位,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在病人開口向醫務人員提出要求之前,醫務人員已經先想到并替病人解決問題,病人心中會對醫務人員增加十倍的信任和感激,不是親人勝似親人,不在家中勝似家中,在這種醫患關系和就醫環境中,醫療糾紛就失去了滋生條件。
6、全社會參與,共促醫患和諧。
目前,“醫鬧”已經悄然成了一個新興“職業”,也有人稱之為“醫療暴力”。一些患者和患者家屬在“醫鬧”的煽惑下,不相信醫療鑒定結果,不走法律途徑,依靠職業“醫鬧”解決醫療糾紛,不但影響到醫院的正常診療秩序,也侵犯了其他病人的就醫權,這樣的鬧局在不斷上演,每個醫院都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這樣的尷尬局面。
醫療糾紛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范文4
平安醫院是平安x、和諧x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影響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系;關系到衛生事業的又好又快發展,影響和諧醫患關系的建立;關系到各項社會事業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影響安全、穩定、文明的社會環境的營造。為此,我區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在全市率先啟動“平安醫院”創建工作,形成了政法綜治、衛生、公安、安監、藥監等各部門密切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顒娱_展以來,全區26家醫療機構啟動了創建工作,已經有11家醫療單位成為首批“平安醫院”,創建工作顯現出一定成效。
下面,我著重就我區在建設平安醫院方面開展的主要工作向各位領導作簡要匯報:
一、加強領導,完善組織,明確工作職責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了由政法委、衛生、公安、安監、綜治辦等多個行政部門組成的區平安醫院創建小組,由區委政法委副書記任組長,衛生局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衛生局,由衛生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我區及時制定完善平安醫院考核細則,明確了考評程序、步驟和各級部門單位職責,充分建立起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機制,綜治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將創建活動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并積極協調各部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區衛生行政部門主動承擔創建的組織和指導責任,將平安醫院創建納入醫療單位的年度考核內容,并廣泛開展培訓,強化內部管理,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公安部門認真指導醫院加強安全防范,嚴格依法查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安監部門強化對醫療單位安全隱患工作的排查監督,嚴防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其他各部門也都緊緊圍繞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主要任務各司其職。區委區府的高度重視、組織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各部門單位的密切配合,確保了我區的平安醫院創建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并切切實實的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把握重點,擴大范圍,扎實開展創建
根據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實施意見精神,我們將創建重點定為3家大型綜合性醫院,同時為加快和諧區創建工作的整體推進,保障全區群眾的身體健康,我們將平安醫院創建對象擴面至區內所有醫療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區衛生行政部門與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鎮(鄉、街道)與首批創建單位分別簽訂了責任狀,層層落實創建責任,并從四個“扎實”入手加強醫院治安綜合治理,改善醫療服務態度,探索建立醫患溝通的平臺,妥善處理并積極化解醫療糾紛。對此,我們從四個“狠抓”入手扎實開展創建。
一是狠抓醫療單位內部管理,嚴防醫患糾紛事件。繼續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通過狠抓病歷書寫、處方管理、學習教育、及抗生素合理應用等,加強診療規范和十大質控管理,使全區醫療質量顯著提高。同時,進一步強化醫療安全責任,舉辦醫療糾紛防范與處置培訓班,完善《醫療事故處理與防范預案》,對薄弱環節、苗頭性事件和已經發生的糾紛按照《預案》及時采取措施,努力縮小糾紛,及時化解矛盾,使得全區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是狠抓綜治管理,嚴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對衛生系統60余名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試,確保各醫療單位至少有兩名安全生產持證上崗人員。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在衛生系統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火栓、滅火器等場所和設備進行了全面檢查,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各類設備完好。同時對電梯、鍋爐、供氧設備、高壓氧艙等開展全面檢查,對于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進行了整改。建立完善藥品管理制度,規范特殊藥品的保管和使用,經常性不定期的對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確保特殊藥品管理規范,使用安全,杜絕非法使用和借用,有效防止特殊藥品的外流。
三是狠抓醫德行風,和諧醫患關系。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圍繞“以病人為中心”的要求,組織開展“崗位作貢獻、獻禮十七大”主題教育和群眾滿意基層站所創建活動,著力改善服務態度、提升服務質
量、促進醫患溝通、緩解醫患矛盾,從而在源頭上化解醫患糾紛。我區還以加快農村(社區)衛生事業發展為中心,將衛生事業建設的重點轉向農村,試運行“兩免兩減半”和藥品限價政策,在公共財政支撐下建立新型農村醫療衛生制度,著力解決看病難,緩解看病貴問題,使農村群眾醫療費用自負支出得到有效降低,為醫患關系進一步和諧提供保障。四是狠抓檢查指導,嚴防創建走彎路。領導小組多次組織人員對申報單位的責任分工、活動宣傳、臺帳整理、制度落實、創建舉措等進行檢查指導,要求各單位務必引起足夠重視,明確創建目標,形成人人有責、人人共為的創建氛圍,對創建不力、舉措薄弱的單位,我們安排區級專家對癥下藥,開展針對性的強化指導,嚴防創建單位走彎路。據統計,在創建活動中,全區組織開展檢查指導50余次,其中組長、副組長親自檢查指導就達10余次。
三、認真督查,嚴格考核,確保不走過場
強化對各責任單位的監督,多次對有關行政部門和鎮(鄉、街道)的創建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督查,觸動各單位通過強化自查自糾來發現并解決問題。同時,抽調有關單位專家組建了考核驗收小組,對首批申報的11家醫療機構逐家嚴格驗收。在考核驗收過程中,我們十分注重臺帳資料和日常檢查記錄的結合,將平時掌握的情況作為驗收的重要依據,而不是僅僅通過臺帳資料的完整程度來決定是否通過驗收,同時公示驗收合格單位名單,公布舉報電話,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確??己瞬蛔哌^場,保證“平安醫院”名副其實。
醫療糾紛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范文5
【關鍵詞】 手術室護士;護理差錯;防范措施;糾紛護理程序
隨著社會的進步,以及醫學法律知識的普及,人民的維權意識也明顯增強。在新的醫療形勢下,對手術室護理質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手術治療的特殊性,手術過程中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主觀因素及客觀因素),不僅影響手術患者的手術效果,也影響術后的恢復,同時由于患者及家屬醫學知識認知上的局限性,很容易產生對手術及護理工作的誤解,從而導致醫療糾紛[1]。手術室工作又具有連續性、 復雜性、 綜合性等特點,因此手術室常成為醫療事故 、糾紛易發之地。通過對提高手術室護士的綜合素質,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和患者的合法權益,防范糾紛發生。
1 防范措施
1.1 加強法律意識,規范護理行為。為了提高手術室護士的安全意識、 法律意識,醫院組織學習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并人人通過考核,使每位護士都做到學法 、懂法 、守法、 用法,不斷增強法律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意識,規范護理行為,強化責任心,從而預防了護理差錯事故的發生,既維護了患者的健康和合法權益,又保護了自己。
1.2 嚴格執行手術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1.2.1 明確各班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1.2.2 嚴格執行手術查對制度,接患者入手術室時,要查對科別、 床號、姓名、 性別、 診斷、手術名稱、 皮膚準備情況、 術前用藥、 配血、 藥物過敏試驗等。手術前再次查對姓名、診斷、 手術部位、麻醉方式、麻醉用藥。檢查無菌包消毒日期、 包內器械是否齊全完好。凡進行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要在術前與縫合前清點紗布、器械、 縫針等。術后檢查各種引流情況。
1.2.3 手術室應當建立手術標本管理制度,洗手護士保管好術中所取下的標本,手術完畢交與醫生并簽名,防止病理出現差錯和丟失。
1.2.4 手術室應當加強手術患者安全管理,安置舒適,使其肢體處于功能位,防止因不當造成手術患者的皮膚、神經、肢體等損傷。患者的身體勿直接接觸金屬部件,巡回護士術前檢查手術床、電刀性能,妥善放置電極板,指導醫生正確使用電刀等電器,防燙傷、誤傷患者。
1.2.5 手術室應當建立并實施手術中安全用藥制度,加強特殊藥品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防止用藥差錯。
1.3 各種搶救設備、用物、藥品處于完好使用狀態,如電刀、吸氧、吸痰裝置、除顫儀、呼吸機等,做到定人定期保養、檢查、定量、定位放置,完好率100%。
1.4 手術室應當制定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快速有效應對意外事件,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
1.5 手術室應當通過有效的醫院感染監測,空氣質量控制,環境清潔管理,醫療設備和手術器械的清洗消毒滅菌等措施,降低發生感染的危險。醫務人員在實施手術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技術操作原則,嚴格執行手衛生規范,手術室的工作區域應當每24h清潔消毒一次,預防手術感染的發生。
1.6 加強繼續教育,提高護士綜合素質。每位護士都要注重自身知識的更新與補充,積極參加院里舉辦的各種學習講座。每周組織業務學習,每月一次理論、操作考試。每年派兩名業務骨干外出進修,邀請各儀器廠家技術指導員介紹儀器、設備的使用、注意事項。通過多種形式提高了護士的理論及專業技能水平,減少了因業務技術問題引發的護理差錯、糾紛。
1.7 規范手術護理記錄單書寫。手術護理記錄單是手術患者病案的一部分,是具有法律依據的舉證材料,它記錄了患者手術全過程的護理工作,因此,記錄應嚴謹、真實、及時準確,不得隨意刪改亂涂或剪貼,無菌包滅菌指示卡、植入性產品標簽均必須粘貼在手術護理記錄單上。所有材料一式兩份,一份隨病例歸檔,一份留科內保留備做證據使用。護士長派專人加強督促檢查,發現問題直接反饋給責任護士及時糾正,預防了差錯事故的發生。
2 糾紛解決程序與原則
2.1 糾紛解決的三個途徑 雙方協商解決、行政仲裁、法律裁決。
2.1.1 雙方協商解決 是指醫患雙方在存在糾紛時協商解決,解決的前提必須是雙方有意愿和誠意,二者缺一不可。
2.1.2 行政仲裁 是醫療糾紛解決的主要途徑,由于具有醫療事故鑒定資格,仲裁部門是有權威性的第三方機構作為認定機構,因此仲裁結果對于醫患雙方能夠接受和認可,對雙方都具有公信力。
2.1.3 法律裁決 是醫療糾紛解決的必要手段,是醫患雙方在協商無效同時又對仲裁結果產生疑慮時而采取的最終的糾紛解決手段,具有強制性和法律效力
2.2 糾紛解決原則 正視糾紛,對雙方負責,做到公平及公證。
2.2.1 引導糾紛按照正確程序解決,盡量做到緩解矛盾,朝著有利于問題解決的方向發展。
2.2.2 不推卸責任,能夠正確認識既要保障醫院的合法權益,又要保護患者的個人利益,做到公平及公證。
3 體會
通過護理人員法律意識的增強,護理工作的不斷完善,手術室應當與臨床科室加強聯系,密切工作,以患者為中心,保證患者圍手術期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約束自己,正確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更好的完成工作,做到患者滿意醫院滿意。
醫療糾紛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范文6
一、指導思想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積極參與,全面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通過采取相應措施,使醫療執業環境明顯改善,醫院及周邊安全狀況明顯好轉,醫療服務質量明顯提高,醫院內部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隱患明顯減少,醫院治安防控能力明顯增強,醫患關系更加和諧,醫患糾紛調處機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醫院建設長效機制,堅持與深化醫療體制改革、實施衛生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加強行業作風建設、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相結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規劃,綜合推進,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增進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提供安全、穩定的內、外環境。
二、活動范圍及目標
全市各級各類醫院,重點是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到2009年,全市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全部達到平安醫院建設目標:即創建工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機制、醫院安全管理、醫療服務質量、醫患關系與醫療糾紛處理、加分項目、減分項目和一票否決項目等八個部分達標。
三、活動內容
(一)切實改善醫療服務質量。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以醫患雙方滿意為目標,把改善醫患關系、提供滿意醫療服務貫穿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始終。各醫療機構遵守醫療服務管理法律法規,定期開展醫德醫風教育和法律法規培訓;各醫療機構按規定建立健全對優撫對象、困難群體的醫療優惠減免制度,并抓好落實;各醫療機構醫療安全措施完善,執行嚴格,安全用藥有措施、有落實;各醫療機構醫療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嚴格,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和常規執行嚴格,醫院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嚴格;各醫療機構有醫療質量管理機構和考核機制;各醫療機構醫療事故處理工作的質量高,程序規范,要結合開展醫院評審工作和醫院管理年活動,切實加強醫院基礎管理,建立健全醫療安全管理組織,落實各項醫療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避免發生醫療差錯和事故。
(二)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醫患糾紛。各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黨政領導齊抓共管的院務公開工作機制,積極推行院務公開,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公開醫療服務、收費信息,加強醫療價格管理,杜絕不合理收費現象;建立健全醫患溝通制度,建立健全化解醫患矛盾和預防、排查、調解醫療糾紛的工作機制,醫患糾紛解決及時。衛生部門和各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社會監督評價機制,定期征求患者對醫療服務和醫院管理的意見,患者的綜合滿意度提高;設立醫療事故爭議處置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患者投訴舉報渠道暢通,投訴處理程序完善、規范,投訴處理妥善、及時。
(三)加強醫院安全管理。衛生部門將創建工作列為加強醫院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檢查指導創建工作,醫療事故鑒定和醫療事故處理程序完善,問題處理妥當;打擊非法行醫,依法履行醫療服務活動監管職責;各級醫院將創建工作列入整體工作目標,成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有創建工作方案,人員落實,分工明確,定期召開工作會議,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各級醫院內部治安保衛保障機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內部治安保衛機構和保安隊伍健全,防盜竊、防扒竊、防詐騙、防火災、防破壞等各種安全防范設施完善,各種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排查和消除;各級醫院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崗位職責和技術操作規程完善;消防疏散出口、通道暢通,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報警系統、安全標志和應急照明齊全、靈敏有效,符合規范要求,無火災隱患;各級醫院制訂防恐怖、防破壞、防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演練,對重點安全崗位工作人員定期培訓;各級醫院對患者在院期間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實,防止意外事故和突發事件對患者造成傷害,保護患者在就診期間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各級醫院有突發應急處置指揮系統,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完善,信息報告與反饋程序執行嚴格;各級醫院對醫療廢棄物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實;各級醫院醫療急救車通道暢通,醫院內人車分流,主出、入口無堵塞現象;各級醫院有防范組織和非法組織活動的措施并加以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把創建活動納入地方整體工作目標、平安建設的總體規劃;地方黨政主管領導擔任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參加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創建工作,深入醫療機構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分類指導,幫助解決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健全由綜治部門牽頭,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公安、民政、工商、宣傳等部門和單位參與的創建工作機構,組織開展創建活動,并對轄區內創建工作開展專項檢查和定期考核;創建工作機構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研究制訂開展創建活動檢查考核和表彰獎勵辦法。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主要任務,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創建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深入開展。各地要有創建工作方案,有協調工作機制,各部門職能明確,責任落實,定期召開工作聯席會議,印發工作簡報。領導小組成員對創建工作熟悉,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創建辦工作人員目標、任務明確,具體內容熟悉。公安機關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依法打擊侵害醫護人員、患者人身財產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開展醫院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整治專項行動,加強醫院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強化對醫院周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和出租房、旅館、招待所的管理,各種治安隱患得到及時排查、消除。協助醫院建立醫警協作機制。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建立對棄嬰、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制度;對棄嬰、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有效開展醫療救助工作;落實優撫對象和困難群體的醫療救助政策;協助聯系被遺棄患者家屬的工作。工商部門依法清理和查處違法醫療廣告。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積極宣傳創建活動,制訂以創建工作為主題的宣傳計劃和方案,對醫療糾紛的報道客觀、真實,輿論導向正確;建立創建“平安醫院”宣傳工作的長效機制(如:利用新聞媒體開辟“平安醫院”建設專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