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教學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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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教學案例范文1

1案例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重要性分析

無論從法學教育目標的改革,還是從人類認識事物的一般規律來看,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人類的認識習慣總是遵從先關注現象,然后分析本質,案例恰恰給了學生認識的場景,通過對案例的分析,從中找出內在的法律關系,舉一反三,從而形成對法律關系穩定性的掌握。我們的法學教育改革也將側重點放在了法律職業教育的培養,也就是說要培養一大批能在實踐中應用法律的人才。而法律實踐就是不斷的處理大量的實際案件的過程,因此,通過案例分析,掌握內在規律性有助于解決現實問題。當然,案例教學法的廣泛應用,對學生學習法學也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變被動接受為主動學習。傳統的教學方法中,教師是主體,普遍采用的教學方法是填鴨式,學生是被動地接受,學生學習沒有積極性,學習效率不高。隨著現代教育理念的不斷深入,教師開始關注教育模式與方法,也不斷地研究如何發揮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地位,教師在教學中主要起導向作用。此時如果選擇一些與學生生活實際密切相關的案例,讓學生自己進行分析,學生會有相當高的學習熱情,教師與學生的良性互動才會有機展開。變重理論為重實踐。案例教學法的應用,將刑法教學的側重點放在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通過典型案例,給學生提供了實踐的機會,通過在對案例分析的過程中,不斷將所學理論知識與實踐對接,全面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變一言堂為互動式學習。如果今天的刑法學教師仍然堅持一言堂式的教學模式,仍然是在給學生將純粹的理論,學生會感到非常的枯燥乏味。但如果我們講案例教學應用于課堂,通過學生之間以及學生與老師之間的討論,將抽象的理論通過淺顯的案例來呈現,整個教學過程會比較生動,學生更容易接受。變靜態為動態學習過程。案例教學法的應用,要求教師不僅要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還需熟練準確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教師要做大量有組織、有準備的工作,能將理論與實踐進行融合與貫通。與此同時,教師要對學生中可能出現的討論結果有一定的預判,并做到心中有數,這就要求教師不斷提升自己的教學與科研水平。變低效為高校的保障。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呈現出低效狀態,教學效果不明顯。通過將案例引入課堂,并不時向學生提出問題,引導學生跟緊教師,跟緊討論的節奏,通過學生自己的分析回答,能在較短時間內到達教學效果的最大化,并能檢驗教學的效果。

2案例教學法的應用現狀及常見誤區

盡管案例教學法對于刑法教學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也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將其引入中國,我們很多刑法學教師都會在課堂上應用這種教學方法,但是受傳統教學模式的影響,案例教學法的重要性和功能性被忽視甚至是被誤解了,所以在實踐教學中出現了比較常見的誤區。

2.1把案例教學法當成了理論知識的解釋說明

在刑法學教學過程中,由于受傳統教學模式和教學理念的影響,大部分教師都保有這樣的想法,案例就是對理論知識的解釋說明,就是對理論知識的應用,將案例當做傳授理論知識的一個過程,這種想法是片面的,它忽視了案例教學法的重要功能———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法強調教師或學生要提前準備案例,在課堂上討論分析,引導學生學會思考,變被動接受知識為主動探究,從而大大提高學生對知識的應用能力。

2.2拋開教材,將案例當做教材

我們在實踐中總是會出現矯枉過正的現象,前面的教師不重視案例教學法,而又有部分教師將案例的功能擴大化,拋開了教材的內容,課講得很吸引學生,但學生不能從中學到相應的理論知識。教材是教學的基礎,我們都知道講課必須以教材為基本框架,所以案例的選擇也要緊緊圍繞教材來進行,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案例都適合用來進行案例教學的,比如刑法學總論的很多內容、刑法的基本原則等用案例教學是很難說清楚的,如果機械地將這種教學方法進行應用,起不到應有的教學效果,反而會增加學生學習的難度。再有就是案例選擇既要與知識點密切相關,又要與學生的實際接受能力相對應。因此,教師應避免單純追求案例選擇上的新奇,試圖通過新奇的案例吸引學生的眼球而忽視教學實際本身所追求的價值,則背離了案例教學法應用的初衷和目標。

2.3將案例教學法當做唯一教學方法

每種教學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對教學方法的選擇,不能簡單地看做非此即彼,要懂得發現各種教學方法的相互關聯性。案例教學法的優點不言而喻,能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分析、推理、表達等能力,有助于學生增長實踐應用能力,但它并不能代替課堂教授法。因為,學生對案例的分析與討論,是以學生掌握一定的理論知識為前提,沒有理論,案例討論也無法深入。但是案例教學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它欠缺系統性、體系性,這就要求教師在刑法教學過程中根據教學內容的不同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

3如何提升案例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成效

3.1選擇適合教學的案例

案例的選擇對案例教學法來說至關重要,如何選擇適合教學的案例,我想遵從以下標準,我們就能選出合適的案例。3.1.1案例選擇要有針對性在選擇案例時,要結合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需要,最好能用來解決教學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通過學生討論學習案例,加深對課程重點和難點的理解,并學會分析案例的方法和過程。因此,案例的選擇所涉及的知識點不能過于松散,針對性要強。3.1.2案例選擇要典型刑法教學過程中,案例的選擇應確保典型性,能突出反映相關的法律關系,通過對案例的分析,學生能清晰的掌握其中蘊含的理論知識和法律原理。當然在案例選擇的過程中我們也要注意的是,案例的典型性在于案情與法律原理內在的關聯性,而不是案件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否則我們的案例教學會適得其反。3.1.3案例選擇要保持新穎性也就是說我們在選取教學案例時,要具有時代感,能反映出當代社會的法律現象,只有這樣才能緊跟形勢,才能吸引學生,從而提高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如果我們選擇的案例都是過時的,學生根本不了解,分析完了也不能解決實際問題,那么我們的教學也就失去了意義。3.1.4案例選擇要與學生能力相適應這就要求我們在選擇案例時,確保案情簡潔,難度要適中。如果案情過于復雜,難度又高,學生現有的知識水平不能理解,則學生就無法入手,頗有老虎吃天無處下口之感。如果案情過于簡單,學生一眼就能洞穿答案,則同樣引不起學生的學習興趣。3.1.5案例的選擇應能啟發學生思考案例的選擇要能啟發學生不斷深入思考,這就要求案例本身應有一定的拓展空間,既能進行有效分析,又保持一定的疑難度,為學生留下討論學習的空間。比如,對于安樂死相關案例的分析,從而對幫助自殺行為的定性留下討論問題。

3.2多途徑、寬領域的案例教學模式的構建

案例教學法雖然是眾多教學方法中的一種,但如何達到這種教學方法的功效,則需要我們不斷的考慮與探索多種教學模式。3.2.1創新課題案例教學方式對于案例教學,除了課堂講解案例,我們還可以采取組織學生分組討論,進行小組對抗,利用多媒體技術進行感官刺激,利用模擬法庭的模式讓學生學會站在不同的立場考慮案件本身,學會換角度考慮問題,我們甚至可以考慮讓學生扮演案件中的不同角色來深刻體會案件中的法律知識的關聯性。只有不斷地創新教學方式,才能增強學生的學習興趣。3.2.2不局限于自有教師,也要將眼光放在校外我們可以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選擇請相關的法律專家來學校做法律前沿報告,提升學生專業方面的時代感,與此同時,我們也要請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利用課外時間來學校為學生做典型案例解析,將審判的整個過程完整展現在學生面前,點出審判過程用到的法律原理,這樣學生的學習更具實效。3.2.3不局限課堂教學,鼓勵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將學生從課堂引向課外,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內外的法律實踐活動,能有效激發學生的學習自豪感,比如,在校內為其他專業的學生、為低年級的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特別是校園暴力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識的宣傳,又比如,在社區進行法律知識宣傳與咨詢、在特定的時間進行相應法律知識普及,鼓勵學生到公檢法等部門調研、實習,這些都能極大的提升學生理論知識應用能力。

3.3在總結中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

刑法學教學案例范文2

1、有助于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長期以來,我國高校教學采用的是“填鴨式”的滿堂灌教學模式,在這一教學模式下教師是課堂的主宰者和主體,教師在課堂上滔滔不絕的講,學生在下面默默無聞地“聽”和“記”,老師只管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傳授給學生,至于學生有沒有理解消化這些理論知識在所不問,更遑論學生思維能力的培養。在這一刻板的教學模式下學生是被動的知識的接受者,在學習過程中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刑法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法徹底改變了教師和學生在課堂上的地位和角色,教師成為了課堂的引導者,引導學生思考問題,分析并解決問題,而學生則成為了課堂的主體,課前圍繞案例材料認真收集閱讀相關資料,形成對案例中蘊含的法律關系的初步認識,在課堂討論中通過發言、提問、質疑、辯論等諸多環節充分展示學生的課堂主體地位,從而也大大激發了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了教學效果。2、有利于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刑法案例教學將學生置于課堂的主體地位,教學環節的設計和展開均圍繞學生進行,教師只是引導者,負責精選案例和設計相關思考和討論的問題,而學生則需要在課前圍繞案例和這些問題做充分的準備工作,認真收集閱讀相關文獻資料并獨自思考問題,在課堂中通過小組討論、課堂提問、模擬辯論等環節將自己對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關系的理解和認識表達出來,通過與其他同學的爭論、辯論加深對案件法律關系和相關法學理論的理解,最終解決案件中呈現的法律問題。這一過程實際上是對學生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的訓練,有利于培養和提升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有助于增進師生間的教學互動,真正實現教學相長。刑法案例教學不同于傳統的講授法,不是一種單向的知識傳授,而是教與學的一種互動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教師和學生是一種平等合作的關系,教師的任務是精選教學案例,在熟悉案例的基礎上提煉出有針對性和啟發性的問題供學生思考,負責引導課堂討論,回答學生的提問和質疑,對課堂討論做出評價。學生在這一過程中則需要做充分的課前準備,查閱資料,思考老師提出的相關問題,圍繞案件事實和法律關系進行討論、辯論,最后要得出相應的結論。在整個案例教學過程中“師生雙方在平等的狀態下交流、討論,搭建良好的溝通平臺,縮短師生之間的心理距離,為教學提供了很好的情感氛圍,有利于師生關系的融洽,以便真正實現教學相長,提升教學的效果”。[1]

二、案例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實施和運用

一般而言,刑法案例教學包括案例選擇、課前準備、組織討論、教師總結評價等四個階段。1、選擇案例。選擇案例是刑法案例教學的前提和基礎,一堂有效的案例教學課首先要選擇一個恰當的案例,這就要求教師要時刻關注刑法理論前沿和司法實踐中出現的一些熱點、焦點問題,一個好的教學案例至少要具備以下三個特征:(1)針對性。案例的選擇要緊密結合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尤其是能反映出教學中的一些重點和難點問題。通過案例的展示和討論能幫助學生理解掌握相關的理論知識,并能運用這些理論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比如為了讓學生理解正當防衛成立的幾個條件,可以選擇“的哥開車撞死劫匪”一案作為教學案例。因為這個案例中蘊含了正當防衛成立的幾個難點問題,比如說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和限度條件,讓學生置身于這一真實案例情景中進行討論分析能夠使學生深刻體會到什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什么叫“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2)典型性。典型性要求選取的刑事案例應具有代表性,能突出反映相關法律關系的內容和形式。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有助于學生掌握相關的理論知識及法律原理等。[2]比如案、案就是貪污罪和的典型,蒲連升案就是探討“安樂死”問題的典型案例。通過對這些活生生的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討有助于學生直觀形象地理解掌握其中蘊含的法理知識。(3)啟發性。刑法案例教學中選擇的案例要對學生具有一定的啟發性,能啟迪學生的思維,給學生留下思考的空間,這就要求案例有一定的疑難性,涉及到的刑法理論有較大的爭議。比如“許霆一案”就有較大的理論爭議,在“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等方面能給學生留下較大的思考空間。2、課前準備。課前準備是刑法案例教學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案例教學課前準備包括教師的課前準備和學生的課前準備兩個方面。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不是主體而是主導者和引導者,案例教學能否成功,教師的正確引導很關鍵,因此在案例教學之前教師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除了要精選教學案例之外教師自己先要吃透案情,理清其中的法律關系及涉及到的法理問題,在將案例材料交給學生的同時要羅列出若干個供學生思考的法律和事實問題,以便于學生能有的放矢地查閱相關資料和思考問題,此外還要準備好其后課堂討論的焦點問題和如何引導學生進行討論、辯論的基本思路。學生在接受老師下發的案例材料之后,應圍繞案例材料和老師提供的若干問題收集查閱資料,讀懂案情,了解基本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并就其中蘊含的法理問題做深入思考,為后面的討論和辯論做好充分準備。3、組織學生討論案例。刑法案例教學的第三階段是組織學生討論案例,這是案例教學的關鍵階段。組織學生討論可以通過多種形式進行,一個刑事案例往往涉及到多方面的事實和法律問題,有定罪方面的事實,也有量刑方面的事實;有實體法律問題,也有程序法律問題。可以根據不同的事實和法律問題以及學生的不同特點分成若干討論小組,先進行小組討論,形成小組意見,然后由各小組推薦一名代表發言,表達本組觀點。小組之間進行討論之后有可能達成部分共識,達成共識的部分就是結論。除了采用分組和集中討論的方式之外還可通過“模擬審判”的方式進行,將學生分成法官組、公訴人組、辯護人組、被告組、證人組、鑒定人組、法警組等若干小組,分別扮演不同角色,通過角色分工,真實情景下的模擬演練對抗幫助學生掌握各種職業技能和技巧。4、教師總結評價。刑法案例教學的第四階段是教師總結評價,這是案例教學效果的固定和提升階段。通過分組討論、辯論和模擬演練對抗之后學生對案情、涉及到的法律關系及相關法學理論有了較為清晰的理解和認識,但仍有可能存在一些模糊之處和認識不一致的地方,這就需要老師進一步的答疑解惑。一方面教師要對整個案例教學過程做出總體評價,肯定成績和長處,指出不足和改進的方向;另一方面教師要對刑事案例涉及到的法律關系、法學理論做出系統梳理并給出自己的結論和觀點供學生參考,此外還應認真細致地回應學生的質疑和發問。

三、刑法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應注意的問題

1、刑法案例教學應樹立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理念。傳統的教學方法以教材為中心,以教師為主體,學生只是被動的知識接受者,缺乏參與課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刑法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改變了傳統的師生課堂地位,在課堂上教師是主導者和引導者,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教學手段和教學內容的選用都應圍繞學生進行。無論是課前準備階段的查閱收集資料還是討論階段的分組討論、辯論,抑或是模擬審判演練均以學生為主體展開,這樣才能有效地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訓練其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掌握法律職業技能技巧。當然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仍需起引導作用,比如選擇合適的案例,提前給學生布置思考的問題,以便學生有針對性地查閱資料,思考問題,在討論辯論過程中老師要注意引導學生圍繞中心問題和焦點問題展開討論和辯論。2、厘清案例教學與舉例教學的區別。傳統的案例教學往往是教師在講授某一理論知識點時舉一例子加以說明,通過舉例幫助學生理解知識點,缺乏學生的思考、討論、辯論過程,起不到訓練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能力的作用。這種案例教學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案例教學,充其量只能稱之為“舉例教學”,正如學者所言“這種舉例不是以學生為主體,案件介紹、問題提出、分析展開、結論得出還是以老師為主動。而刑事案例教學則不同,它是以案例為平臺,以學生為主體,由學生來自主發言、討論、辯論、提問、質疑,最后逐步形成并成熟自己的看法,教師在其中只起穿針引線的作用”。[3]因此,在刑法教學中應將案例教學法與舉例教學區別開來。3、正確處理案例教學法與其他教學法的關系。刑法教學中運用案例教學法能有效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強化法律職業技能訓練。但案例教學法不是唯一的教學法,也不能取代其他教學法,正如學者所言,“不管是法律診所教育,還是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教學法等模式和方法,由于成本和經費、師資、管理人員等因素的限制,都不可能替代現有的課堂教學成為法學教育的主導模式,而只能是對課堂教學的修正、彌補和補充”。[4]這是因為案例教學法有其固有的弊端,即缺乏知識傳授的系統性和完整性,而且案例教學法一般耗時較長,往往會影響教學計劃的正常進行,此外案例教學的進行需以學生掌握基本的概念、原理、原則為前提,這些都是案例教學法無法給予的。因此,刑法教學不能采用單一的案例教學法,應和其他教學法,如講授法相結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1]孔令仙.案例教學法在高校刑法教學中的應用[J].牡丹江大學學報,2016(3)182.

[2]馮江菊.案例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應用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09(29)224.

[3]蘇彩霞.案例教學法在刑法教學中的運用[J].湖北成人教育學院學報,2006(3)60.

刑法學教學案例范文3

關鍵詞: 刑法案例 法學教學 應用探究

在法學教學過程中,如何讓學生對所講內容感興趣,并發揮他們的主體作用呢?我發現學生對發生在自己身邊的案件津津樂道,于是收集了大量本土案例,按照學生人數把他們分成幾個討論小組,對這些案例進行討論,并討論內容加以總結,每個小組形成最終成果在課堂上展示,各小組就不同觀點進行辯論,最終在老師的指導下形成比較完善的結論。根據討論和辯論情況給出每個小組的分數,作為平時成績計入本課程最終成績,下面舉一個刑法案例的討論與大家共勉。

在教學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的時候,我們討論了發生在當地的一個案例,這個案例是阿拉爾法院到我校的模擬法庭進行審判:一四川籍男子入戶盜竊,結果被發現,于是為了逃跑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輕微傷。法院判決行為人構成搶劫罪,屬于入戶搶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在法庭審判過程中,我看到被告人身材瘦小,被害人身材魁梧,如果讓三個被告人和被害人拔河,被害人絕對勝出。我不禁為之汗顏,感到一個弱小的敵人被人民民主的鐵拳重重擊倒。于是讓學生對這個案例進行討論。學生經過討論后總結如下:

一、兩次司法解釋的變化

關于入戶盜竊轉化為入戶搶劫,法釋[2000]35號規定:對于入戶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入戶搶劫;法發[2005]8號做了調整: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發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為“入戶搶劫”。把原來的“應當”改為“可以”,應該說是一個很大的改變,因為實踐中的情況千變萬化,如果一刀切地都認為是入戶搶劫,不符合立法目的。

二、入戶搶劫與轉化入戶搶劫的比較

(一)主觀方面

入戶搶劫是入戶前就策劃、預謀的入戶,入戶前就有搶劫的目的,或者抱有能偷則偷,不能偷則搶的目的;而轉化入戶搶劫入戶前的目的是盜竊,不具有搶劫的目的。

(二)客觀方面

轉化入戶搶劫在行動上表現為“秘密”,因為是盜竊,形式上肯定是行為人自認為主人不知的手段,不會攜帶什么兇器等;而入戶搶劫表現為不怕主人知道,入戶前就做好搶劫準備,如準備兇器,或者利用人多勢眾、公然撞門而入等。

(三)社會危害性

之所以要轉化,社會危害性必須相當。入戶搶劫的社會危害性很大,因此,在轉化為入戶搶劫罪時,要分具體情況,對社會危害性與入戶搶劫不相當的不能轉化為入戶搶劫,可以轉化為一般的搶劫罪。

(四)量刑

只要轉化成入戶搶劫罪,量刑都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因此轉化為一般搶劫罪還是入戶搶劫罪差別太大,學生認為把這樣大的自由裁量權交給水平參差不齊的法官,是值得商榷的。

三、入戶盜竊轉化為入戶搶劫的條件

(一)入戶搶劫作為加重情節的立法目的探究

之所以把入戶搶劫作為搶劫罪的加重情節,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入戶搶劫通常是非法侵入住宅罪與搶劫罪的牽連犯罪。對于牽連犯,將被牽連的輕罪行為作為重罪之量刑情節,在理論上是有其合理性的。第二,從理論上看,將入戶搶劫作為搶劫罪加重犯符合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入戶搶劫的社會危害性較普通搶劫更為嚴重?!皯簟弊鳛楣袢松砗拓敭a權利最基本的庇護場所,是其賴以生存、抵御災害的最后屏障。公民人身、財產在自己最安全的地方都不能保障,很難讓我們相信我們生活的環境是平安的。而且,從被害人抗拒犯罪的能力來看,由于被侵害的公民身處相對封閉的戶內,當其突然遭受入戶搶劫的侵害時,往往不易與外界聯系而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抗拒犯罪侵害的能力極其有限,其人身遭受罪犯任意侵害的危險程度遠大于一般的戶外搶劫。第三,人戶搶劫不僅侵犯公民的財產權和人身權,還同時侵犯公民日常生活的隱私權。這也是立法從加大對公民隱私權保護力度的角度出發而加重對人戶搶劫犯罪的懲罰力度的原因之一。

(二)幾種不符合立法目的的轉化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國家在立法上將入戶搶劫列為嚴重情形而規定較重的法定刑,其本意是從重打擊利用公民住所相對封閉、被害人反抗力量薄弱、公民財產放置相對集中的條件,進入公民住所進行搶劫,嚴重侵害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行為。因此,有些情況不符合以上目的:

1.戶外使用暴力。

《意見》規定,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必須發生在戶內。入戶實施盜竊被發現,行為人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發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為“入戶搶劫”;如果發生在戶外,不能認定為“入戶搶劫”。

這種情況暴力發生在戶外,其危害性和一般搶劫無異,如果轉化為入戶搶劫不符合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

2.戶內僅以暴力相威脅,并未造成任何傷害或者使用暴力,造成輕微傷以下后果的。

行為人入戶盜竊被發現后,一般人不會束手就擒。進行一定暴力威脅或反抗,是很本能的反應。如果僅是暴力威脅或者暴力造成傷害是輕微傷以下,社會危害性要比入戶搶劫小得多,如果轉化為入戶搶劫,會使行為人一不小心就獲得重罪,那么就會使他們感覺到輕微的暴力也轉化,還不如用力,或許還能逃脫。因此,這種情況可轉化為一般的搶劫罪。

實踐中還有入戶盜竊被發現后,為了逃跑而出于“本能”以暴力相威脅,未造成任何傷害但被轉化成了入戶搶劫。這對行為人是不公平的。

四、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意見》規定,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發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為“入戶搶劫”。把自由裁量權交給了法官,應該說在理論上是正確的。而實踐中大部分法官的態度是寧枉勿縱,一般人不會冒著別人說他不知道轉化的風險而不轉化,所以實踐中被轉化為入戶搶劫的案例就屢見不鮮了。

五、立法建議

針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問題,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應做出司法解釋,明確什么情況可以轉化,什么情況不可以轉化,從而實現實踐中各法院的司法統一。

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具體可以如下規定,入戶盜竊可以轉化為入戶搶劫的情況:

1.多次入戶的(入戶三次以上);

2.當場使用暴力,造成輕傷以上結果的;

3.攜帶兇器入戶盜竊的,能偷則偷,不能則搶;

4.入戶盜竊孤寡老人的。

應予排除的情況:

1.僅以暴力相威脅,未使用暴力的;

刑法學教學案例范文4

1.1調動學生積極性教師把精心準備的案例通過抽象的理論轉變成具體且生動的事例帶給學生,并組織開展討論。不同案例的內容不同,但是所表達的知識方向卻相同,這樣的教學方式也大大激發了學生們主動思考、積極探討的熱情。

1.2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實行案例教學法的有效途徑。利用案例的真實或模擬的情景再現,讓學生置身于情景之中,憑借案例材料的信息和自身的認知能力,結合相關的理論知識去分析研究,尋找存在于這個情景之中的問題,并在充分的討論過程中優選解決問題的方案。在這種教學方式中,沒有一味地講解理論知識,學生沒有任何依靠,全靠自己動腦思考分析問題并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案例教學法將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能力,使學生提高了解決問題的能力。

2案例教學法在經濟法中的應用

2.1初始目的案例教學法為美國哈佛大學最先采納。教師為了達到一定的教學目標,在教學過程中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引用典型案例,同時組織同學們積極思考、分析、討論,從而提高學生運用課堂所學的知識解決和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2.2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在經濟教學中,主要根據學生實際生活中所見所聞的經濟案例,或者是當前世界關注的經濟領域的發展重點、熱點新聞等,使學生認真參與案例的討論,并發表自己的觀點。這樣不僅使枯燥的理論授課變得生動形象,具有引導性,而且,有利于學生能夠掌握抽象的經濟法學。案例的討論在不同方面論述了經濟法以外的法律法規,這些都大大提高了學生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3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經濟法這個專業在實踐和應用都具有非常強的專業知識能力,要求理論結合實踐。案例教學中案例收集就始于現實生活中,或許真實案例的基礎進行部分情節的虛構和改造,學生作為案例教學的主角,就需要通過分析、探討來提高學生解決現實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3經濟法案例教學中注意的問題

3.1案例選擇的重要性在選擇經濟法案例的過程中要有典型性、相關性、針對性。案例教學的核心就是案例,它所發揮的實際意義就是為教學內容、教學對象服務,所以選擇一個好的案例是十分重要的。通過案例的解讀能夠應用所學的經濟法理論來分析案例,消化和鞏固所學理論知識,實現經濟法教學的目的,完成教學任務。

3.2師生互動教師和學生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地位是平等的,教師可以論述自己的觀點,學生也可以大膽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樣不同的觀點意見在討論的過程中得到充分的論證,使學生們在學習的過程中印象更加深刻,加強了對經濟法法律規范和法律條文的理解。這樣的方式不僅能夠提高年輕教師的實踐經驗,也實現了教學的目的。

3.3案例結合理論知識注重基礎理論的講解配合案例分析中的推理過程。案例教學并不是單一的拋開理論的極端教學,而是將理論知識結合案例的實際內涵為切入點。因此,在經濟法的案例教學中,要特別注重推理過程,學生掌握了正確的推理能力,才能掌握經濟法的思維方式,才能解決實際經濟問題。

4結語

刑法學教學案例范文5

關鍵詞:行政法學;案例教學;建議

行政法學是一門具有較強實踐性的學科,作為法學必須的專業課程,其教學目的不應局限于考查學生對行政法學體系結構與基礎理論的掌握,更多是對面臨就業學生的積極引導,幫助他們在主觀和客觀方面都做好準備。這樣的教學目的基本上決定了行政法學既是通識教育又是職業教育,采用理論講授與案例教學相結合的方式,既照顧了學生對于法學知識理論體系的學習,又培養了學生處理行政執法案件的實際操作能力。

一、案例教學方法的反思

首先是案例質量良莠不齊。我國是大陸法系國家,因此正式法的淵源中不包含判例,同時也沒有權威的案例匯編。雖然目前教師們已經努力在傳授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加強對案例教學的應用,但是在案例的搜集與整理方面仍然難像英美等國那樣信手拈來。國內教學案例的來源非常繁雜,諸如報紙、雜志、各種教學參考書籍,還有很多是以自己的案件現身說法,很多案例由于時間久遠,缺乏現實感、時代感,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其次是教學設計過于簡單。筆者以為法學案例可大致分為示例型案例和研討型案例。示例型案例是通過對案例分析的手段強化理論知識的理解,選擇案例時通常會對案例進行適當的簡化,突出表達案例與該知識點的印證;研討型案例主要以培養對現實問題的洞察力為目的,具有存疑性。示例型案例分析的方式占據主導地位,案例的功能基本局限于對所授知識點的解釋,研討型案例作為了學術論壇、學生沙龍的素材。這樣的教學設計實際效果是有限的,提升學生思考的廣度和深度方面功能欠佳。最后是教師和學生作用兩級化。案例教學的授課方式主要是課堂討論,教師組織學生理解案例、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到最終得出結論,其所涉知識點的深度、廣度和學生的準備時間等,基本是由教師控制的,學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英美國家的法學案例教學中,學生通常是占據主導地位,在探討問題時,各種觀點自由交流、激烈碰撞,教師只是起輔助引導的作用。我國法學專業的學生從高中直接升入大學,按照概念—命題—定理—固定答案的思維方式運行了十多年,這樣思維方式與法律思維不在一個步調上,用這樣的思維去解決生活中高度不確定的形形的實際問題,難度系數過高。由教師選取案例并引導發問,阻卻了學生們對案例設問的權利,使得學生們探究意識和批判意識受到影響。

二、一些改善建議

首要任務是做好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案例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教師和學生對知識點的學習效果,一個好的案例能把部分真實的社會生活在課堂上生動展現,另人感悟、引人深思。教師在選取案例時必須謹慎。案例的來源真實是開展教學的前提和,那些為了印證所授知識點而生造案例的做法應當摒棄,若學生無法置身于真實的法律環境當中,那么其教學效果也只能停留在對知識點簡單理解的層面上。除此之外,教師還應該定期更新案例題材數據庫,做到與時俱進。當然,這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工作。教師針對授課需要挑選可以充分體現所授知識點的案例展開討論,使學生們能夠及時了解專業動態與發展趨向,使學生對現實法律運行環境具有較高的敏感度和適應性。案例的收集和整理是目前案例教學中最弱的環節,因此需要法學教育工作者更加努力的去做好這項工作。其次是精心設計案例教學的環節。無論課堂上使教師占主導地位還是學生主動自覺的探討都不是我國行政法學案例教學的理想狀態。筆者在日常的案例教學中發現,不少學生僅僅滿足于填鴨式教學,只是被動地從老師那里接受知識,從不去獨立思考,這樣的學習態度非常不利于案例教學的發展。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讓他們主動地去思考,這就需要教師就精心安排設計案例教學的每一個環節:課前的準備工作,案例如何拋出,圍繞案例的模擬練習如何展開,練習結束之后的反饋和總結如何進行等等。在整個教學設計中,教師應當發揮其必要的引導作用,鼓勵學生們各抒己見,使學生明白,分析問題和論證方法遠比結論本身更重要。模擬練習的安排應當盡量多元化,這樣可以使得學生們盡可能地親身體驗到法律職業中不同角色的要求,培養他們綜合運用各種法律資源,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職業技能。

[參考文獻]

[1]湛中樂.論行政訴訟案例指導制度[J].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2(1).

刑法學教學案例范文6

關鍵詞:教學目標 案例討論 應用創新

《金融學》是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基礎理論課,其中有大量的理論、公式、數理模型,若只按照教材講授理論,難免會使學生感到抽象、枯燥。為了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和積極性,提高理論知識的理解深度,加強金融業務的理解和掌握,有必要運用案例教學法來進行教學。

1 案例教學法及其優勢

案例教學法是在相關理論知識學習的基礎上,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內容的要求,由教師組織策劃、指導,將與相關理論相聯系,有代表性的案例引入課堂教學中,培養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方式。案例教學法是1870年由當時哈佛法學院院長克利斯托夫朗戴爾在對教學方法進行大膽改革的基礎上創立的,后應用到工商管理學院,隨著應用效果的顯著,逐步在西方國家得以廣泛采納。

教學的根本目的在于除了教給學生課本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運用知識的能力,使學生能夠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案例教學法具有真實性、形象性、互動性的特點,其首要問題在于案例的選擇,所選的案例盡量是學生身邊的,是學生熟悉或了解的。其次,案例教學法能否取得預期效果,還在于課堂教學的組織形式。盡可能的讓學生多參與,在教學中可以采取陳述、討論、辯論、模擬等多種方式進行,增強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求知欲,積極地投入對某個問題進行思考,加深對課本上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的理解,使學生從而達到了預期的教學效果。

《金融學》是一門社會科學,與現實生活的聯系緊密,是一門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具備運用案例教學法的條件。高職院校的辦學宗旨在于應用,但是,目前在高職院校,《金融學》教學使用案例教學的較少,通過具體案例分析,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金融政策與業務背后的理論基礎,可以更好的學會經濟分析工具,因此,我們認為,在《金融學》課堂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 案例教學法應用案例的類型

通常根據教學環節,可將所應用的案例分為三種:

2.1 《金融學》基礎理論案例。一般選取貼近學生實際生活的案例,主要適用于基本知識點和基本原理及方法,此類案例的應用重在培養學生學習《金融學》原理的積極性和興趣。目的在于使學生加深理解課堂中所學的基本知識。

2.2綜合討論案例。在幾章的內容系統講授以后,選取的案例涉及講授章節內容之間的內在聯系。此類案例以學生討論為主,教師引導為輔,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目的在于評價和培養學生知識融會貫通的能力,培養和提高學生的思維能力。

2.3 課外思考案例。由教師給出題目或由學生根據所學的知識內容構建案例,此類案例以學生自我研究為主,重在應用,以鞏固和提高理論知識為作用。此類案例用于評價學生的綜合應用水平和創新能力,提高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使學生感受到學有所用,學能所用。

3 當前案例教學在培養應用型人才方面存在的問題

案例教學本質在于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應用能力,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培養學生的創新型思維和應用知識的能力。這就要求必須改變以傳授知識為中心的灌輸型教育觀念,然而,當前我國高職院?!督鹑趯W》案例教學在培養應用人才方面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3.1 案例教學法的應用比例太低 長期以來,我國各級學校的教學基本上是以教授性的、灌輸教學為主。在各類職業教育中,講授型的教學方法依然成為課堂教學中的主要方式,案例教學法在職業教育中的比例偏低。案例教學法起源于美國,目前已成為美國等西方國家課堂教學的主要方式之一,這和西方的傳統文化是建立在自由、民主,注重個性,鼓勵競爭密切相關。而我國的傳統文化是建立在秩序、服從權威的基礎上,教育長期以來以應試為目標,作為接受教育的對象,更容易接受以教師為中心的講述型的教學方法為主的知識傳授方式。

3.2 對案例教學的性質和目標認識不到位,師生角色異位 案例教學法的本質要求以學生為中心,但在實際的《金融學》案例教學中,課堂上的案例討論大多是以教師為中心來組織進行,以傳統的引導教學為主。還有一些教師把案例當作例子,認為案例教學就是教師在教學中用事件舉例佐證某一個原理或用某一理論,點評事件,教師仍然是教學活動的主體,學生只能在有限的范圍內被動地參與課堂教學案例提問。

事實上,案例教學是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內容的需要,教師需要策劃和設計案例。在具體的實施中,通過案例將學生帶入案例事件的“現場”,引導學生進行自主性、探究性的學習,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案例教學法的關鍵在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要以學生為“主角”,實現學生與學生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的充分交流與良性互動,以實現案例教學的最終目的。教師主導和控制著從案例背景資料介紹到提出問題、展開分析、得出結論等案例討論的各個環節,而缺乏案例討論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無法真正實現。

3.3 所選取案例的實踐性不強 現有的《金融學》理論主要為西方經濟學理論體系中的貨幣金融部分,這些《金融學》理論及其結論主要是在總結發達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貨幣、銀行及金融市場運行的實際而產生的。教材中的例子、教師所選取的案例主要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案例,能結合我國目前的金融業務實際狀況作出理論上和應用上的創新案例很少,離學生較遠,學生難以理解,因而課堂案例討論時學生之間的討論、辯論難以取得應有的效果,有時甚至會出現無人發言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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