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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內容范文1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為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解決城鄉老年人養老的一項社會保障工程,也是黨的一項惠民政策,為保障社會穩定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為此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努力把黨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落實到實處,要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學習,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理解透,落實好,各村支部書記、主任要親自抓負總責,同時落實專人負責具體工作。要加強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知識的宣傳,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知識宣傳到家家戶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重點宣傳以下內容:
1、宣傳增設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四個繳費檔次及對應的政府補貼100元、150元、200元、250元。
2、對正常繳費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
3、1963年以前出生的到退休年齡不足15年的可以補繳,但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不愿補繳的也必須從政策實施之日起開始繳費(即從2010年開始補繳),補繳只能有一次,如果補繳以后中途又有斷保,斷保幾年將推遲幾年領取待遇。
4、1964年以后出生的必須逐年參保(不能補繳),繳夠15年后才能辦理待遇領取。
5、個人賬戶儲存額除出國(境)定居、死亡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等新規定。
6、對城鄉重度殘疾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指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夫妻,縣人民政府應代其繳納不低于最低標準(100元/年.人)的養老保險費。其中,女方在49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或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縣人民政府應代夫妻雙方繳納不低于最低標準(500元/年.人)的養老保險費,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
7、城鄉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辦法:
(1)銜接辦法。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未達到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前,可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時可自愿按當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不超過原正常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待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待遇領取條件時,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2)參保時間。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一次性補繳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正常參保年限養老保險費后,其正常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初始時間確定為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初始參加時間。
(3)個人賬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單位或個人繳費中劃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部分不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二、明確任務,理清家底,抓好落實
為搞好2016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按照縣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結合我鎮的實際,根據各村(社區)人口等情況,將任務分配到村(社區)。各村(社區)必須認真摸清家底,切實弄清本轄區內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參保對象情況,做到家底清,情況明,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各項工作。
(一)做好2016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參工作:請各村(社區)繼續加強宣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動員符合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對象及時參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內容范文2
關鍵詞 城鄉居民養老 保險制度 新農保 保障體系
一、 新型養老保險制度概述
新型城鄉養老保險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我國城鄉居民老年人生活的基本需求,通過個人繳費、集體補助以及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該項保險制度是由政府統一實施的,也是我國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新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中規定,只要年滿16周歲(學生、服兵役、服刑人員除外),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都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時期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進一步鞏固和拓寬了社會保險資金籌集的渠道,并強調和完善了“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健全了居民養老保險的服務網絡和體系,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服務。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有如下幾個方面:第一,要從我國城鄉的實際情況出發,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籌資標準及待遇標準。第二,多樣化的籌資渠道,個人、家庭及政府共同承擔繳費責任。第三,堅持政府主導和人民群眾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普遍參保。第四,在中央政府統一決策的指導下,要制定本地具有特殊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二、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現狀及存在問題
就當前來說,我國各地都已經實施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下面,筆者將以宣城市西澤鄉為例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闡述。
(1)城鄉居民的參保意愿不強。城鄉居民的參保意識不強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最重要的問題之一。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我國政府對新型城鄉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不夠,宣傳效果并不理想。第二,受傳統家庭養老觀念的影響,很多城鄉居民對新農保的理解仍然不到位,自我保障的意識缺乏,他們認為繳納養老保險完全是在浪費錢。因此,他們不能夠積極主動地參與到養老保險的參保群體中來,參保意識和動機不強烈。除此之外,西澤鄉內部現已參保人員存在死亡、婚嫁、遷戶、外出、無法聯系、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等情況,造成中斷、轉保的任務數彌補困難,參保人數也呈下降趨勢。
(2)保障能力不高。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享受年限相對較短,養老保障水平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就當前來說,我國城鄉居民的平均壽命在65到70歲之間,自然壽命平均較短,導致養老保險享受的時間也相對較短。同時,目前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僅能領到基礎養老金75元,并不含個人繳納的部分。這樣看來,當前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能力并不高。
(3)法律保障工作不到位。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我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并不規范,資金運行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風險。當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缺少有效的保值增值的途徑,大都通過定期儲蓄的形式。而銀行的利率相對較低,并不能跟上當前物價上漲的指數。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基金沒有實現增值,反而呈現貶值的趨勢。而從另一方面來說,部分地區肆意挪用養老保險基金,導致養老保險基金的發放不及時,影響了廣大人民的利益。
(4)籌資渠道太少。就西澤鄉來說,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由個人、集體以及政府共同承擔的。但是,這些籌資渠道所能籌集的資金是相對有限的,隨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所繳納的這些保險金額就相對薄弱,所起到的保障作用也就十分有限??傊?,當前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的問題,這不利于我國保險制度的落實,使得部分老年人的生活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三、落實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相應舉措
(1)加大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加大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力度是轉變城鄉居民意識,充分落實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因此,我們要做好宣傳工作,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宣傳工作的針對性以及有效性。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傳統的媒介方式,同時還要利用網絡等新型的媒介,加大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意義的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的防老、養老以及敬老意識,從而使廣大人民群眾從思想上達成共識,積極主動地投入養老保險參保的群體中來。以西澤鄉為例,他們嚴格按照《宣威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村級協辦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建設好村級協辦員隊伍,并通過黨委、政府制定了有效的考核獎懲制度,把協辦員各項工作完成情況納入激勵考核獎懲范圍,促使村級協辦員積極主動并有效地開展工作,做好養老保險的宣傳工作。
(2)增加新農保的保障能力。要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當作目前我國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工作來看待,努力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保障能力。要從地區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提高困難人士尤其是殘障人士的補貼標準,每年要按照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的幅度來提高補貼的數額。同時,要努力擴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障范圍,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保障。
(3)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是保障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合理運用、養老保險制度落實的重要舉措。政府要完善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等各項業務的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等,規范業務程序,并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查制度,切實落實好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與定期檢查工作,嚴禁任何違規資金挪用,保證資金完好和養老保險的及時發放。
(4)拓寬籌資渠道。政府要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繳納的財政投入,提高繳納水平等。同時,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多,政府要適當調整個人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額度。而銀行等金融機構也要參與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納行動中來,借此拓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從而籌得更多的資金,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總數,保證養老保險金的正常發放,為城鄉居民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四、總結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行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大事,對于維護社會穩定以及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必須采取各種積極有效的措施,努力落實養老保險制度的各項內容,提高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力和保障范圍,為廣大人民謀取更多的福利。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和落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長時間的發展,更需要廣大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奮斗。相信未來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定能更加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能力也會進一步提升,而老年人的自我保障能力會大大提高,形成一種良性的發展氛圍。
(作者單位為云南省宣威市西澤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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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內容范文3
關鍵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并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的內容
2014年初,我國首次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軌,建成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同年6月,人社部和財政部推出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和并軌。
長期以來,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都處于一種“多軌并存”的碎片化局勢,企業單位與事業單位之間、在崗職工與普通城市居民之間、農村與城市之間都是存在著差異的,這樣的差異不僅體現在養老保險的金額上,也體現在養老服務水平和能力上,這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并軌埋下了群眾層面的因素,使得二者的并軌成為了民之所向,大勢所趨。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的意義
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一直都是多套方式并存的狀態,推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能夠在社會公共資源和福利層面使得城鄉居民擁有同樣的待遇,是縮小城鄉差異的一項措施,同時,也可以為城市化的提速減少障礙,是加快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有效手段。而推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軌,對于城鄉參保人員,尤其是廣大的農民工來說,也是一個權益的保障。通過二者的并軌,可以縮小城鄉居民與城鎮職工之間的基本養老保障水平,有利于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并推動城鎮化的健康發展。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面臨的問題
(一)群體之間的利益劃分制約了并軌的進行
縱觀古今,每一次改革都會涉及到利益的劃分,有人在改革中受益,也就會有人在改革中利益受損,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改革的過程其實就是利益的均衡過程。城鄉養老制度的并軌對于城鎮的職工來說,他們的利益是遭遇了影響的,因此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軌遭遇阻力是正常的。事實上,我們想一步登天,做到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待遇完全一致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合理的,這種泛公平化的做法就實際情況而言反倒是不公平的,違背了“多勞多得”的原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的目的是提倡人與人之間的公平,而不是平均主義。
(二)養老金水平制約了并軌的進行
在我國的養老體制中,雖然實現了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并軌,但是除了這兩類群體之外,還存在著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群體。對于城鎮職工而言,他們的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采用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相結合的形式,并且主要的資金來源于單位繳費,當前在城鎮職工領域已經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全覆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自愿性的,費用由個人和政府來承擔,從養老金的水平上來說,是低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正是這種群體與群體之間、群體內部之間的養老金水平差異,給我們的并軌工作帶來了難度,我們需要針對不同的群體實行有區別的養老體制,但是又需要在銜接上給予制度并軌。
(三)經濟情況制約了并軌的進行
實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社會養老保險的并軌就面臨著財政投入需要大幅度加大的問題,對于發展中的中國而言,這個錢怎么來也成了一個難題。養老保險的并軌是一個牽涉社會各方面的一個舉動,它影響的不僅僅是財政的投入,還涉及到流動人員的養老對接,不同城市、城鄉之間的統一等問題。因此養老保險并軌不單單是依靠政府來解決的,它需要的是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轉型,因此,經濟水平也成了制約并軌的一個因素。
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何更好的并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是社會公平性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新農保和城鎮保二者性質和模式上的相似性給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誕生很大的有利條件。但是在現行的國情下,要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更好并軌,就要認清二者的性質和特點,把握基本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進行并軌。
(一)相互適應原則
如果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過低,那么居民很容易得不到基本的保障,容易引起社會的動蕩。反之,如果保障水平過高,那么容易使得居民產生惰性,不思進取,最終影響了整個國家的發展。我們要實現的不僅僅是養老保險的并軌,還應該使其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形成一個對國民最實用的發展狀態。因此,我國要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更好的并軌,就需要對我國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做出準確的評價,對我國的財政投入做出合理的計算,以此界定并軌后的保險水平,避免出現財政難以支撐社會保障的情況。
(二)平穩過渡原則
我國多年來一直采用“雙軌制”養老保險制度,因此,它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改革雖然是大勢所趨,但是我們也需要遵循平穩過渡的原則,要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軌并不意味著這兩個人群的養老金水平一樣。這個并軌更多的應該是制度上的并軌,也就是為每個人都提供同樣的機會和權利,方便他們在各自角色產生改變時或者受生活需要進行遷移時能夠得到一個福利聯系的機會,實現社會保障資源的優化配置。簡而言之就是要搭建一個橋梁,按照待遇高優先的原則,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相互轉化,方便人們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這樣的轉化是一種靈活性的社會保障體制,但是也要防止有心之人鉆空子,利用制度的靈活性謀私利。所以,我們的并軌幅度要合理,尺度要適種,不能操之過急,要循序漸進,穩中求勝,隨時進行評估和調整,避免重大漏洞的出現。同時,要有風險預估的意識,對后續的每一個環節都要進行風險評估,這樣才能使養老保險更好的并軌,受惠于百姓。
(三)公平對等原則
前面提到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軌不是二者的養老金一樣,這是由于二者本身的性質和勞動付出所決定的。對于職工而言,他們的付出了勞動力,因此由單位老繳納大部分養老保險是合理的,這是他們應該享受到的權利。在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來源于單位和個人,屬于強制性的儲蓄,那么在養老保險的并軌中,我們關注的不僅僅是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分配,也要關注群體內部之間的利益分配。對于職工而言,要通過制度的制約和績效的考核來實行多儲蓄多收益的原則,實現公平與對等,真正讓養老保險的并軌從內而外達到一個健康的狀態。
養老保險的并軌涉及到社會每一個群體的利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并軌只是“萬里”的第一步,我們真正要做到的是整個社會保險體系的并軌。在首戰戰況良好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并軌,為不同群體之間利益的劃分、福利的保障提供一個更公平、合理、可行的模式,為最終推動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健康發展提供動力和參考,真正讓整個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為民所用,利國利民。
參考文獻:
[1]柳穎.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與并軌研究[J].理論視野,2013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內容范文4
一、湖北省合并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具體內容
《意見》將參保對象設定為具有湖北省城鄉居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每年從100元至1000元共設10個檔次,各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增設繳費檔次;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地方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級財政負擔20元、統籌地區負擔10元。養老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參保者在年滿60周歲時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
二、政策實施前的環境
(一)全國碎片化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各地政府為了擴大覆蓋面,通過降低費率、根據不同群體建立小制度的方式,將養老保險制度覆蓋了當地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務農農民、失地農民等不同群體,而這使得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逐漸呈現出城鄉分割,私人部門與公共部門分立,多種養老保險制度并存的“碎片化”狀況。
(二)“城居保”制度和“新農?!敝贫炔⒋?/p>
在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合并之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的群體中農村居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2009年開始實施的“新農保”采用“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籌資模式,建立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分100至500元五個年繳費檔次,繳滿15年,每月可領取養老金分別為69.03、79.82、91.15、103.48、113.81元 。2011年7月1日,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在全國試點推行,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三)湖北省的情況
2009年湖北省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截至2011年8月底,全省已參保人數達580萬人,綜合參保率達到94%,其中135萬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按時足額領取了養老金待遇。基礎養老金方面,在國家確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湖北部分試點地區適當提高了基礎養老金標準,如武漢市的基礎養老金為100元,加發部分的資金由當地政府承擔。
2007年起,湖北省獲國務院批準建立武漢“1+8”城市圈,為了配合城市圈的建立,湖北省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提出“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強社會保障能力”的要求,確定要建立和完善不同人群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同時,要建立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制度、建立不同群體之間社會保險制度政策的銜接辦法。
三、政策實施效果
2011年7月國家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后,湖北省政府率先出臺的《意見》,從制度設計上實現了繳費、政府補貼和對特殊群體的優惠的“三個統一”:將個人年繳費檔次統一為100元至1000元10個繳費檔次;政府的繳費補貼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重度殘疾人均由政府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并對湖北省原自行探索的村主職干部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到了所有農民和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城鎮居民。
在實踐中,湖北省根據政策實施中出現的新問題,制定出臺了《關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和《湖北省村主職干部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軌實施意見》,對老農保和省原自行探索的村主職干部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并軌,對相關政策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和完善。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基本實現了城鄉公平。
2012年和2013年,湖北省城鄉居民參保率均達98%以上,養老金發放率達100%,截至2013年底,全省2224萬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其中,610萬60周歲以上居民按時領取養老金待遇,是全國第一個基本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省份。
四、政策評價
(一)該政策的成功之處
1.政策制定比較科學合理
該政策考慮到新農保和城居保都是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構成、在保險給付上都是采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的給付方式的特點,參考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計發上將個人賬戶總額除以139個月的方式,比較好地利用各政策原有特征進行融合,使政策執行過程中沒有出現較大的轉制成本,政策設計得比較易于理解,不會引起參保者的反感。
2.有利于流動性參保者的解決轉移接續
由于政策的制定考慮了原有政策的群體的流動性問題,湖北省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又與湖北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運營和給付比較相似,有利于解決參保者的在流動過程中的轉移接續問題。
(二)該政策的不足之處
1.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過低、繳費激勵機制不足
當前湖北省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保障水平偏低,大都為55元/人?月,并且自2009年試點到現在已經4年未實現調整,無法滿足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另外,目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制度設計激勵機制不足,一方面導致16至44歲的中青年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不足;另一方面又導致人部分城鄉居民都選擇最低繳費檔次,使得城鄉居民個人賬戶基金積累不足,進而致使未來領取的養老金水平不足。
2.“碎片化”問題仍然沒有完全解決
在合并了城鄉居明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之后,湖北省社會保障制度中養老保險體系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等組成,這種針對不同人群出臺不同的社會保險辦法帶來了制度的“碎片化”,引起制度管理上的混亂,社會保障項目進行制度整合仍然任重而道遠。
3.統籌層次過低
在目前的社會保險項目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已基本實現省級統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縣級統籌。由于統籌層次過低,使得風險只能在很小的范圍內進行分散,不利于基金的安全,也不利于參保人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
五、政策建議
(一)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激勵機制
針對中青年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不高的問題,可以采用加大政策宣傳、加強行政推動、落實長繳多補政策等措施來解決。對于長繳多補政策,建議對于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下的參保者同樣給予補貼,并且隨著繳費年限的增加實行累進制的補助辦法。同時在補助上,通過多繳多補的政策鼓勵參保居民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參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內容范文5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分為12個檔次,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算方法: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補貼)&pide;139+基礎養老金。
3、假如每年繳費100元,每年補貼30元,基礎養老金為55元,連續繳納15年。那么60歲后每月領取養老金為:個人賬戶總額:(100+30)×15=1950元每月可領取養老金:(1950&pide;139)+55=69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網上怎么繳費?
打開微信App,點擊“我”,再依次點擊“支付”—“城市服務”—“社保”—“××(省/市)社保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然后驗證手機號,注冊登錄,最后填寫相關信息完成繳費即可。
從上文可以得知,參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選擇的繳費檔次越高,退休后能獲得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在如今,在網上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非常簡單的,不用到現場排隊,建議大家在網上繳費即可。
什么是全額繳納?
也就是指的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當然這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還是有不同的一個繳費檔次可以讓我們選擇的,其中養老保險有很多檔次,從60%~300%之間的繳費指數,都是可以自由的來選擇的,選擇的繳費指數越高,那么也就意味著自己所承擔的繳費費用也相應的也就越高。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內容范文6
為進一步擴大城鄉社保的覆蓋范圍,做好城鄉社保工作。根據縣政府安排,今天在這里召開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會議。我認為,這次會議開得很及時,也很必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搞了一年了,取得什么成績,存在哪些問題,確實需要好好理一理,總結分析一下。剛才,局長對一年來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做了全面總結回顧,并就年度工作做了具體安排,鎮、鄉、鄉、鄉、鄉個鄉鎮作了典型發言,和大家分享了先進的經驗和做法,講得很好,很實在。下面我結合前不久省政府召開的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推進會精神,就這項工作,再講三點意見。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責任感
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從去年月啟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以來,通過各鄉鎮、部門的共同努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得到了上級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一年來,全縣共有萬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障覆蓋面提高到,圓滿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率達到的目標任務,有力地促進了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體現出了三個方面的成效:
(一)黨委、政府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得到進一步提升。一年來,縣鄉兩級黨委、政府進一步加強了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以對群眾、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扎實地開展這一順民心、得民意、惠民生的工作,并將其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實施農村“三民工程”的切入點,精心組織,周密實施。為確?;A養老金的及時準確發放,各鄉鎮(園區)、人勞局等有關部門克服了時間緊、任務重、人手少等諸多困難,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享受待遇人員的有關信息采集、整理、審核工作。縣里也于月日,在鄉詹村村舉辦了首個基礎養老金發放儀式,得到農村居民,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熱烈擁護。隨后,全縣年滿周歲以上符合待遇享受條件人員的基礎養老金也都于春節前陸續發放到位。可以說,今年是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進力度最大、公共財政投入最多的一年,也是黨委、政府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得到快速提升的一年。
(二)黨委、政府的執政能力得到很好的檢驗。民生保障事關民心向背,是衡量黨委、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尺,也是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根本要求。為此,我們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作為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突破口,作為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問題的重要抓手。各鄉鎮、園區和相關部門齊心協力,密切配合,通過一年來的共同努力,圓滿地完成了參保繳費率達到的目標任務,走在全省、全市前列。黨委、政府的執政能力得到很好的檢驗,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得到了進一步的融洽,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得到了有力促進。截止年底,全縣總人口為萬人,其中周歲以上非在校生人口萬人。機關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和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萬人,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萬人,社會養老保障覆蓋面僅為。絕大部分城鄉居民仍然是“家庭養老”的生活模式,無法得到社會保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后,養老保障覆蓋面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達到),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為實現省政府提出的“到年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的目標跨出了堅實的一步。
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目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起點低、保障水準不高,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望值還有很大差距。這當中:城鄉居保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銜接如何進一步完善,城鄉居保經辦信息的共享能力如何進一步加強,基層經辦機構的經辦能力如何進一步提高等,參保覆蓋面如何進一步擴大等等問題都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入下去、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體制機制,腳踏實地地開展工作??梢哉f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任重而道遠。
最近召開的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要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而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正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它解決了我國社會千百年來養老這么一個巨大的社會問題,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廣大城鄉居民老有所養、促進社會和諧的重大惠民政策。因此,做好這項工作意義非常之重大。我們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認真貫徹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推進會議精神,在實踐中進一步研究、摸索、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使這一惠民政策覆蓋到更廣大的人民群眾。
二、明確目標、狠抓落實,著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工作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指出: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須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我黨提高執政能力和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制定了“到年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的工作目標。前不久,省政府專門召開的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推進會,進一步明確了近三年的工作目標,有三個目標,這里我跟大家說一下。
一是參保人員基本全覆蓋。年底參保率達到以上;年底參保率達到以上;到年底參保率達到以上。二是政策制度逐步完善。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將探索實行按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左右的額度設立繳費標準,最高不超過的繳費標準的三倍,最低不低于。穩步提高待遇水平:探索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到年底,選擇按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左右繳費的城鄉居民,其養老待遇水平基本相當于農村低保標準;增加繳費年限養老金檔次,對繳費年以上的參保人員,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從第年起按5元/年計發,體現“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高齡老人待遇補貼,更好地體現政府對高齡老人的關懷。這些政策目前省委、省政府正在醞釀和計劃出臺中,相信不長時間會出臺。三是工作平臺建設不斷發展。加快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平臺建設,努力實現“機構、場地、人員、經費、制度、工作”六個到位;各行政村(社區)也要按照“六個一”的要求,建立工作服務平臺,逐步實現所有鄉鎮、行政村信息網絡的全覆蓋。
要完成省政府下達的這些目標任務,各鄉鎮必須要認清形勢,狠抓落實,將參保擴面工作任務分解到各行政村(社區),加強考核監督,確保擴面任務圓滿完成。明年的工作任務土榮同志前面已經說了,這里我再明確一下:對于今年參保率低于的鄉鎮,年參保率必須達到以上;今年參保率在以上的鄉鎮,要繼續保持良好的工作勢頭,動員更多的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時間安排上,在明年月底前有一個結果。工作安排上:考慮到年底各鄉鎮、部門工作很多、任務也很重,希望大家注意統籌兼顧,最好和新型合作醫療參保工作并軌來做。
三、創新方法,強化措施,努力擴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面。
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切實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義重大,各鄉鎮、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在思想層面上,做到力不減、勁不松,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扎實的工作作風;在政策層面上,加強探索研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反映,取得支持和統一;在工作層面上,加強業務建設,強化宣傳培訓,完善網絡溝通。具體要做到以下幾方面:
一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參保意識。要進一步創新宣傳宣傳思路、宣傳方式和宣傳內容,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把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講細、方法講明,使廣大群眾自覺自愿、積極主動地參保,切實把這項惠民、利民的好事辦好、辦實。要充分利用好年底、春節期間大量農民工返鄉的時機,上門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引導、保費收繳等各項工作,爭取政策宣傳到每家每戶,爭取不落下每一個符合參保的群眾。特別要大力宣傳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政策,算清經濟賬,使更多的群眾知道參保實惠,在重視做好周歲以上人群參保的同時,也要注重推動周歲以下廣大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擴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
二要加強分工協作,合力推進工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涉及面廣、牽涉部門多的系統工程,特別是在基本信息審核確認上需要多個部門的協作配合。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溝通交流,加強對鄉鎮城鄉居保工作的業務指導;財政部門要加強基金監督,積極籌措資金,確?;A養老金及時發放到位;公安部門要及時提供周歲以上人口基本信息,并對未辦身份證的老年城鄉居民及時出具身份證明等信息資料;民政部門要及時提供低保對象動態信息和參保人員生存信息;殘聯要定期提供重度殘疾人名單,協同做好重度殘疾人參保繳費工作;人武部門要認真做好復員退伍軍人的檔案查閱和軍齡確認工作。各鄉鎮要將該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十二五”期間新農村建設和推進“三民工程”重大任務來抓,配齊、配強工作班子,加強基層工作平臺建設,穩定鄉鎮專職人員和村級代辦員隊伍,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三要強化內控制度,確?;鸢踩?。各鄉鎮、園區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健全內控制度,規范業務規程,完善保費征繳機制,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業務經辦能力,確?;鸢踩豢h、鄉鎮、村三級具體從事城鄉居保工作的同志,要牢固樹立“記錄一身、服務一生”的社保工作理念,對參保登記、保費收繳、信息采集等各項工作要做到準確、及時、安全和規范,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讓參保者放心,讓縣委、縣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