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路徑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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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路徑探討

摘要:國家的穩定和發展需要良好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支持。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使廣大人民群眾受益。社會保障機制的不斷完善,讓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成為解決后顧之憂的重要方式。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更是體現其重要的價值,有更多的城鄉居民都參與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時期的養老保險體系也遇到了新的問題,需要積極構建優化路徑予以應對。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基金;社會保障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會阻礙國家整體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發展。通過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完善多方統籌機制,建立市場化投資運營機制等措施,可以更好地發揮養老基金的積極作用,增強社會保障能力。

1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現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國家重要的社會保障機制。隨著我國老齡化趨勢日益嚴峻,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成為黨中央和國家政府高度重視的問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是在這樣一種社會環境下出現的,旨在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截至2017年年末,我國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經達到5.1億人,全社會的養老覆蓋率已經達到了85%以上,為大部分老年群體解決了后顧之憂,而且這一數字還在不斷擴大,這也是中國堅持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優越性體現。[1]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經實現了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支持下的養老保障體系,大大推進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速度。但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制的執行與落實中,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優化,使新時期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體系能夠適應國家發展的需求。

2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2.1養老基金統籌層次問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社會普及程度不斷提高,但養老基金統籌層次問題也日益突出。養老基金的發放必須有強大充足的資金做后盾,這就需要養老基金統籌要滿足社會保障體系發展的需求。但就目前的養老基金統籌來看,養老基金由上至下進行層級統籌時,主要的統籌管理主要處于縣級層次。在縣級層面上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主要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部門和縣級之間難以形成有效的銜接。[2]我國社會保障總體事務都是由社會保障部及其下屬機構合力完成,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統計發放等,但養老基金統籌卻由縣級政府來管理和執行,使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統籌和使用上出現了管理的割據,造成統籌與發放等工作難以進行有效配合,進而造成了養老基金實踐過程中的管理障礙。

2.2養老基金統籌能力問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籌資金的來源,根據不同層面可以劃分為三類,即參與人繳納的部分、國家補貼的部分以及集體補貼的部分。在解決養老基金統籌和發放之間平衡關系時,國家為了鼓勵居民積極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繳納,實行了很多的激勵措施,如國家和集體補貼比例與居民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成正比,也就是個人繳納基數越高,國家和集體補貼的金額就越大,居民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年齡后,所能夠得到的養老金就越多。[3]但在實際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過程中,這種激勵措施產生的效果并不如預期好。大部分城鄉居民仍然在繳納個人部分時,選擇最低檔繳費。由于這種情況的普遍性和持續性,造成了養老基金收繳資金總量較低,在進行養老基金發放時,也難以提高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如果長期處于這種養老基金統籌之下,城鄉居民也會對較低的養老保障失去積極性,從而造成養老統籌的惡性循環,并且隨著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也會導致后續養老基金難以為繼。

2.3養老基金運行機制問題

我國養老基金運行機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原有養老體制的影響下,養老基金的投資使用上還不夠靈活。由于這種運行機制無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會經濟環境發展帶來的機遇,造成了養老基金無法實現良好的增值。[4]根據現有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籌與發放關系,可以看出隨著老齡人口急劇增加和養老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造成了養老基金捉襟見肘,甚至個別省份已經出現了養老基金缺口現象。這就需要國家社會保障部門盡快解決養老基金的科學合理投資運行問題,提出有價值并且可執行的投資運行機制方案,改變過去養老基金投資過于保守和局限的情況。傳統的養老基金主要投資于銀行無風險產品上,如存款或者國債等,這些投資渠道雖然風險較小,但同樣的收益也非常有限。在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發展進程中,這些投資已經難以滿足養老基金巨大的社會需求,甚至在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下,養老基金還會出現縮水現象,嚴重地阻礙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5]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路徑優化,要充分考慮到投資運行機制的改進,豐富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投資渠道,并形成良好運行模式,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健康持續地為社會保障服務。

3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推廣對策

3.1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

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和運作過程中,需要認識到統籌層次較低所帶來的不利影響。由于統籌層次越低,養老基金受到地方經濟等因素干擾就越明顯,如經濟發達地區的城鎮養老基金統籌情況較好,與區域經濟水平高,人均收入高有著直接聯系。但在欠發達地區或者經濟落后地區,由于居民可供支配的收入較少,居民難以拿出更多的收入用于繳納養老保險。在這樣的統籌層次背景下,各地養老基金不均衡,無法真正實現國家通過養老統籌進行收入二次分配,縮小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的目的。[6]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可以將養老基金在更高的層面上統籌兼顧和使用。在新時期,國家要面對的是整體性的老齡化發展和社會保障之間的矛盾,因此將原有的以地方城鎮為統籌層級的養老基金收歸于國家統籌。當然,由于原有的養老基金統籌層級已經使用了很多年,難以短時間內完成國家中央層級的轉移。在現行的養老基金統籌層級提升過程中,可以運用逐步轉移的方式,先將城鎮養老基金向省級層次轉移,完成省級轉移后再逐漸向中央轉移。運用這種過渡方式來改變養老基金統籌模式,而且這種逐漸過渡模式不會造成社會保障動蕩,也可以更好地解決在養老基金統籌層次提升中所遇到的遺留問題。一旦完成養老基金的中央統籌轉移,就可以站在國家全局層面去綜合考慮養老基金的統一分配和調整,實現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長遠健康發展。

3.2不斷完善養老基金多方統籌機制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籌能力的提升方面,應當積極地尋求出路,實現多方統籌和有效激勵。原有的養老基金統籌激勵措施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讓居民參與養老保險繳納,但激勵機制對于提高繳納基數的作用并不理想。針對這種情況,社會保障機構應當轉變原有的思路限制,在個人繳納、國家和集體補貼基礎上,引入更多的養老基金統籌激勵渠道,調動城鄉居民繳納養老基金的積極性。[7]多方籌措方式中,除了中央提供的補貼和集體提供的補貼之外,各省市財政體系也要根據本地區養老保障實際情況,拿出一部分財政資金作為補貼。隨著補貼渠道的增加和補貼資金的提高,城鄉居民的養老待遇也隨之提高,這樣才能夠讓更多的居民認識到養老保險為自身帶來的收入保障效果,從而增強參保意愿和繳費熱情。養老基金在社會保障機制下,也在實現自身的有序運營,運營產生的收入也是養老基金統籌的重要來源。在保證養老基金運行良好和實現收益的條件下,在養老基金增值部分中提取適當的比例來補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金,擴大資金發放規模,當城鄉居民個人繳納的養老金基數對應的補貼比例和金額都有明顯提升后,居民的繳費基數才能夠普遍提升,從而實現養老基金統籌的良性循環,也可以在進行養老金發放時,更好地實現收入二次分配的公允和平衡。

3.3建立政府引導下的市場化投資運營機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要想能夠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保障體系,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就要重視對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在新時期的經濟體制中,能夠為養老基金提供投資運行渠道也有了新的發展,除了傳統的銀行的存款和債券交易之外,養老基金也實現了“入市”。[8]養老基金入市是國家養老體系的重大變革,充分挖掘和利用資本市場來增強養老基金增值能力。在養老基金投資資本市場時,也要關注和認識到資本市場風險特性。資本市場雖然能夠帶給養老基金更多的收益提升機會,但其中的風險也需要進行有效防范和控制。養老基金在資本市場投資運營中,政府要發揮重要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并建立起良好的風控機制來保證養老基金的安全性。信托基金是加強養老基金市場化運行專業能力的重要方式。政府可以與具備養老基金運營能力的信托基金進行合作,將養老基金委托給專業的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操作。[9]政府可以成立專職進行養老基金投資運營監督和管理的機構,對每一個投資運營環節實施監督和審查,為國家養老基金發展路徑的優化保駕護航。

4結論

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發展路徑,需要結合社會保障需求和養老情況來制定。城鄉居民養老是國家最為基礎,也是最為重要的社會保障形式,養老保險關系到廣大城鄉居民生活的穩定。在城鄉養老保險的優化和完善中,需要重視養老基金的統籌和使用,積極解決目前養老基金緊張和老齡化趨勢嚴峻、社會保障水平提升等方面的矛盾,為維護城鄉養老秩序和構建新時期的養老基金統籌方式提供重要的支持。

作者:楊紅梅 單位:保定市清苑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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