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實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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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實施方案范文1

一、下崗職工基本醫療指導思想

著眼于構建和諧社會,堅持以人為本,緊緊圍繞縣域經濟發展大局,發揮政府部門和城鎮下崗職工等各方面的積極性,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下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進一步完善XX縣社會醫療保障體系。

二、下崗職工基本醫療目標任務

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城鎮下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及城鎮下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

三、籌資標準及繳費核算

根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

(一)籌資水平。按照低水平起步的原則,年籌資水平按:少年兒童、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年籌資60元,其他城鎮下崗職工年籌資160元確定。

醫療保障實施方案范文2

一、關于《實施方案》的形成過程及基本原則

(一)形成過程。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是惠及人民群眾的一件大事,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保增長、保民生的重要舉措。為解決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2007年7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2007年9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冀政〔2007〕99號),全國各地相繼開展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統一安排。我省從2007年開始,分兩批啟動了城鎮居民醫保試點,截止2008年底,已有9個設區市全面實施,參保率達到了80%以上。我市和邢臺被列為第三批,今年下半年同步啟動。

對于啟動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市委、市政府極為重視,市委書記、市長、主管市長多次聽取相關部門的匯報,對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時建立了由勞動保障、財政、衛生、民政、殘聯、桃城區政府等9個部門單位參加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席會議制度。我們從去年開始,組織力量對我市的城鎮居民人員構成、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醫療費用支出等情況進行了調查測算,3月初組織相關人員赴滄州、廊坊、石家莊等地學習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經驗,在調查測算、交流和借鑒我省先期試點的9個設區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實施意見》和我市實際,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和論證,起草了《*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經過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聯席會議反復討論修改后,上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報經省政府批準同意,形成了現在的《實施方案》。這個方案政府已印發正式文件,近期*日報將全文刊發。

(二)基本原則。根據國務院《指導意見》和省《實施意見》及國家、省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在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過程中,堅持了五條原則:

1、低水平、廣覆蓋原則。低水平就是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起步階段,從我市實際出發,綜合考慮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家庭、財政的承受能力,確定適當的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廣覆蓋就是在全市已經實行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礎上,將目前還沒有醫療保障的人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實現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無縫隙全面覆蓋。

2、保住院、保門診大病的原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重點是解決城鎮居民患大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貧問題。因此,我市《實施方案》明確保障的重點是參保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同時,將醫療費用較高的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門診透析及肝、腎移植后服用抗排異藥(各類學生及18周歲及以下非在校居民還包括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緩解期的血液?。╅T診治療費用列入了保障范圍。

3、家庭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原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補助。我市對所有參保居民都給予了補助,規定了具體的標準。其中,對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由政府給予補助,個人不繳費。

4、繳費年限與醫療保險待遇掛鉤的原則。鼓勵參保居民連續繳費,《實施方案》規定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累計最高不超過9%。

5、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根據我市的經濟狀況和城鎮居民醫療消費水平,為了充分利用衛生資源、增強保障能力,《實施方案》明確了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市、縣(市)為統籌單位,由市本級、縣(市)兩級統籌,實行統一政策、統一標準,同時啟動,同步推進。桃城區、開發區參加市本級統籌,其余縣(市)統一執行本實施方案,并根據方案的主要內容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市本級參保人員(不含大學生)除中央、省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外,剩余部分由市、區財政各補助50%。

二、關于《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八章四十四條,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籌資標準、個人繳費和補助辦法、醫療保險待遇、大額醫保、管理服務等方面都作了規定。

(一)關于參保范圍。根據省政府《實施意見》和2009年3月26日人社部召開的全國第三批城鎮居民醫保啟動工作視頻會議規定,要拓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提出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虺擎偩用襻t保;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經批準也可以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據此,我市確定的范圍是:本行政區域內,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從業城鎮居民以及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及文件精神的人員均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關于籌資標準。按照大數法則,城鎮居民參保人數越少,相應的籌資標準應該越高,這樣才能降低風險。但考慮我市的實際情況以及居民的收入水平較低,采用了較低的籌資標準。

1、成年居民的籌資標準(300元/人年)。這是參考省內其他地市的情況。全省其它十個設區市的籌資標準均在300元至390元之間,我市籌資標準選擇全省最低水平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含大額醫療保險費50元。

2、未成年人籌資標準(160元/人年)。省內第一批試點市中未成年人的籌資標準在100元至160元之間;第二批試點市中未成年人的籌資標準多數在160元至180元之間。我市參考第二批試點市和邢臺的情況確定了未成年人的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含大額醫療保險費10元。

(三)關于個人繳費和補助辦法。按照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我市的財政能力和家庭負擔能力,《實施方案》確定了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辦法。對于市區參保人員的補助,除中央、省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外,已啟動的九個設區市和正在啟動的邢臺市均采取了由市、區各負擔50%的辦法進行補助。因此,我市也采取全省統一的市、區各負擔50%的辦法,具體如下:

1、正常居民?;I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個人繳費190元,剩余部分由各級財政補助。其中,中央財政40元、省財政50元、市財政10元、桃城區財政10元。

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個人不繳費,全部由各級財政補助。其中,中央財政70元、省財政80元、市財政75元、桃城區財政75元。

2、各類學生、18周歲及以下非在校居民?;I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個人繳費50元,剩余部分由各級財政補助。其中,中央財政40元、省財政50元、市財政10元、桃城區財政10元。

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60元。個人不繳費,全部由各級財政補助。其中,中央財政45元、省財政55元、市財政30元、桃城區財政30元。

3、市內的在校大學生。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個人繳費50元,剩余部分由各級財政補助:中央財政40元、省財政50元、市財政20元。

4、屬于市開發區所轄的居民。除中央、省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外,市財政和開發區財政各負擔50%。

(四)關于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于保障參保居民的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大病費用支出,根據我市的籌資標準和醫療消費水平,《實施方案》確定了我市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待遇水平。

1、住院起付標準。起付標準是參保居民每次住院需先由個人負擔的一定額度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主要是為了約束參保居民的住院行為。省內已啟動市的起付標準都確定在200元至1000元之間。我市《實施方案》按照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分別確定相應的起付標準: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5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700元。

門診特殊疾病起付標準:省內已啟動市的起付標準都確定在500元至1200元之間。我市定為500元。

2、報銷比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居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省《實施意見》要求參保居民的醫療費用可以控制在規定支付范圍內50%-70%的報銷水平。我市《實施方案》確定的報銷比例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7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50%。確需轉往異地就醫的報銷比例不降低。

3、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最高支付限額是在一個年度內基金支付參保居民醫療費用的累計最高額度。按照我市《實施方案》規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包括兩部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3萬元;大額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7萬元。今后將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財政、居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財政補助辦法和醫療保險待遇等做出相應調整,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需要說明的是:城鎮居民的報銷比例,從數字上講和新農合的差別不大,但由于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及消費水平相對較高,并且其藥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較寬,一次性材料報銷比例較高,轉外地報銷比例不降低,實際報銷數額能達到10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3萬元,大額醫療保險最高支付7萬元)。因此,城鎮居民的實際待遇水平將比新農合要高。

(五)關于大額醫療保險。為了解決患大病醫療費用家庭負擔困難的問題,我市《實施方案》確定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同時建立大額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大額醫療保險參照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的運作方式,依據大數法則和醫療保險逐步提高統籌層次的趨勢,實行市級統籌,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同時還要參加大額醫療保險,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大額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7萬元。

三、加強組織,優化服務,確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順利開展

城鎮居民是分散的群體,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必須加強服務、強化管理?!秾嵤┓桨浮访鞔_了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工作由市醫保中心負責管理,各縣(市)由各縣(市)的部門經辦,這樣可以充分利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體系和現有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同時可以增強防范風險的保障能力,更充分地發揮有限基金的作用。

醫療保障實施方案范文3

**年我市被列入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皖政〔2007〕85號,以下簡稱《意見》),結合本市實際,現就試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年全市三區四縣均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到**年底全市參保人數達到12.5萬人以上,基本實現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隨著經濟發展和群眾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籌資水平、財政補助標準和醫療保障水平。堅持自愿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見,通過政策引導,調動城鎮居民參保積極性,鼓勵群眾連續參保,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準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二、政策銜接和試點要求

(三)做好政策銜接

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省政府《意見》的要求,對《**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黃政辦〔2007〕23號)確定的參保范圍、籌資標準、困難群體繳費和補助、基金管理、社會監督等具體規定,進行完善和銜接。

(四)試點要求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省政府《意見》和本實施意見要求,于**年6月中旬前出臺本地試點實施方案。同時,著力做好現行制度與試點方案的銜接過渡,確保穩健運行。

三、對現行政策的調整

對現行政策調整的重點是:降低參保人員和低收入人群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大病重病對象的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研究制定城鎮居民與其它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

(五)參保范圍

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它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按上級政府相關規定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六)基金籌集

學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籌資額:市轄區:130元,市轄縣:115元。

其它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市轄區:260元,市轄縣:245元。

實行全市統一的個人繳費標準。學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30元;其它城鎮居民每人每年160元。

上述籌資額扣除個人繳費部分后,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予以補助。

城鎮低保居民中的三無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統籌地區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其它城鎮低保居民、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費部分由統籌地區財政按50%的比例給予補助。

城鎮低保居民、城鎮低保居民中的三無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的身份由民政部門負責認定。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的身份由殘聯部門負責認定。

(七)保險待遇

實行全市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標準。

1.起付標準(起付線)

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300元;三級醫院500元(含市外二級以上醫院)。一個年度內因患疾病,在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多次住院,只計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線;在一級醫院多次住院,分次計算起付線。

學生、少年兒童患病在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住院起付線為200元。

城鎮低保居民、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因病住院可享受“零起付線”待遇。

2.報銷比例

住院報銷比例:一級醫院65%;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5%。

特殊疾病門診報銷比例:患急慢性腎功能衰竭進行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惡性腫瘤(包括白血?。┻M行的放化療、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療所發生的大額門診醫療費用按住院管理,6個月結算一次;患其它特殊疾病,醫療費用累計計算,每年報銷一次,個人支付200元后其余符合規定的費用按50%的比例進行報銷,年度報銷最高限額為2000元。

參保人員連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參保的第二年起,參保年限每增加一年,報銷比例相應提高2%,連續參保5年(含5年)以上的,報銷比例可相應提高10%。中斷繳費的按首次參保支付待遇。

3.意外傷害補償

學生、少年兒童發生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其門診醫療費用實行“零起付線”,符合規定的費用按80%的比例予以補償,補償限額為每年2000元。

學生、少年兒童因病或發生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死亡,一次性補償其法定受益人10000元的撫恤金。

其它城鎮居民發生無責任人的意外傷害事故住院治療的,其醫療費用按因病住院規定補償。

4.二次補償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基金管理使用,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建立正常的待遇調整機制。當年度基金結余(含上年結轉資金)超過當年籌資總額的20%時,應實施二次補償。二次補償的對象主要是住院醫療費用個人支付部分超過當地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當地統計部門前一年的數據為準)的大病患者。二次補償的比例視基金結余情況而定。

四、管理和服務

實行全市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制度。

(八)確保財政補助資金落實

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將補助資金足額納入預算,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市、區(縣)兩級財政補助資金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劃入醫?;鹭斦簟?/p>

(九)加強基金管理

醫?;饘嵭惺罩Фl線管理,嚴禁擠占挪用。各地要建立醫?;鹗罩Ч局贫?,各地醫保經辦機構要在每年6月份前將上年度醫?;鹗罩闆r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十)規范參保登記時間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登記參保時間:在校(包括學齡前兒童學校、幼兒園等)學生為每年8月—9月;其它居民為每年6月—7月。未在上述規定時間登記參保的,參保時應全額繳費(個人繳費部分),未參保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十一)做好與有關制度間的銜接

1.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含本人18周歲以前的繳費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已辦理退休的城鎮企業退休人員無醫療保障的可自愿暫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與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

參保人員年度醫療費用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和補償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過重或難以承擔的,可按規定程序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

3.與其它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的銜接

同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居民患病發生醫療費用,可以憑患者醫療費用發票和費用清單等復印件及商業保險公司結報單據等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補償),報銷(補償)待遇與未參加商業保險的參保人員一致。對參加新農合的農村戶藉城鎮在校學生,又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可享受兩次報銷(補償)待遇,第二次報銷(補償)在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時,對未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部分和新農合補償后的余額部分進行審核和結算。

4.與現行政策的銜接

本意見作為《**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黃政辦〔2007〕23號)的修訂和補充,凡本意見未涉及的仍然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

(十二)實施定點醫療

參保人員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記賬管理,醫療終結或出院時,參保人員只要支付按規定屬于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其余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服務協議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十三)強化公共服務和管理

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學校等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公共服務和管理服務網絡。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通過降低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措施,積極引導參保人員有效享受社區衛生服務。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動態管理,對違法違規或不履行定點義務的堅決予以嚴肅處理。要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以及門診費用統籌辦法。有條件的區縣可結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實際,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

(十四)繼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

要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框架內,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進一步完善現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解決好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群體的參保問題。對長期隨父母在城市上學和生活的農民工子女,要按照屬地參保原則,積極解決其基本醫療保障問題。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五)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領導組織

市政府成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領導組織,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六)制定工作計劃,實施動態調度

各區縣要按照“6月中旬前制訂好實施方案”、“年底實現全覆蓋”和“及早實施新方案平穩過渡”的目標任務,制訂好今年具體工作計劃,對試點實施方案出臺、實施時間、推進步驟、宣傳培訓、保障措施、制度評估以及財政補助資金的預算等作出詳細安排,并實施動態調度,確保今年7月底參保擴面工作基本落實,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擴面任務,確保試點取得圓滿成功。

(十七)提高經辦和服務能力

根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需要,加強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建設。研究建立與服務人群和業務量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各級經辦機構要優化經辦流程,建立健全統計報表體系,拓展和完善計算機管理系統,不斷提高經辦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能力,逐步實現服務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

(十八)加強部門配合

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組織實施職責,組織制定有關政策、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發展改革、衛生、藥監等部門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藥價管理,做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納入預算,支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體系、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建設,加強基金的監督管理。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學生參加社會醫療保險。民政部門要協助做好社區居民參保組織實施工作以及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形成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合力。

醫療保障實施方案范文4

[關鍵詞] 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醫院內部管理;居民醫療服務

[中圖分類號] R197.3 [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 1673-9701(2016)28-0149-04

今年1月國務院出臺《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從“六統一”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并理順管理體制、提升服務效能[1]。要求各?。▍^、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2]。各統籌地區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綜合醫改試點省要將整合城鄉居民醫保作為重點改革內容,加強與醫改其他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快推進。早在2014年底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出臺《市政府關于切實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并軌工作的意見》在“堅持全覆蓋、?;尽⒍鄬哟?、可持續,t療保險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城鄉統籌、互助共濟,參保居民公平享有權利義務;堅持制度并軌、資源整合,提高居民醫療保險統籌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效率;堅持統一規劃、整體推進、分級負責、屬地統籌,逐步縮小區域之間的差距[3]”的基本原則基礎上,2014年底前,通州區完成資源整合的相關工作,做好管理職能調整和經辦機構編制、人員以及基金、資產的合并交接。其他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改革,逐步實現行政管理、資金管理、經辦服務的統一[4]。2015年3月底前,市級層面完成制度并軌的政策設計,制定出臺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同步開發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2015年4月1日起,各統籌地區按照新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序過渡,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并軌運行。2015年9月1日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南通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江蘇南通地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并軌工作的正式啟動,我市也于今年5月出臺了《海門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上半年已經完成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職能移交、經辦機構整合、政策制度并軌工作[5]。為建立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邁出了一大步,奠定了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堅實基礎。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理解和認知的不斷深化,探索職工和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整合并軌,可結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的整合并軌業務上的綜合性分析,依照相應的分割處理,解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元獨立”體系的保障制度,在其碎片化的管理方式和基本的參保標準基礎上,實現提升醫院內部管理效率的目標,促進衛生資源的合理利用[6]。

1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三種典型模式分析

隨著城鄉社會的不斷發展,城鄉差距不斷擴大,社會保障制度隨著社會發展也要做出適應性調整。目前,從醫療保險的典型模式、制度特點角度分析,根據不同區域發展階段探索呈現的城鎮結構,其醫療保險制度的調整也能較好地適應和滿足對保險基金籌集、補償運行制度的調整[7]?;踞t療保險制度的三種典型模式主要如下。

1.1 “三保合二”的分檔模式

在相應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踐中,為滿足對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和公立醫院管理制度改進,可結合改革方針,并通過對醫保形式和待遇的掛鉤情況,選擇合理的管理模式,以此來改進對城鄉在醫療保險制度上的模式執行調整,并以此來實現對城鄉綜合配合形式上的合理化調整。在管理制度建設過程中,建設好“一體化”醫聯體管理制度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方向上的協調,從而確保實現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創新,并為最終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制度的統一,綜合實施多個可執行模式。對于醫保制度的全覆蓋調整,促進對制度在改革方向上的統籌計劃改善,并依照城鎮居民保險制度調整,以此實施多種模式的共同執行[8]。

在進行此類模式的建設上,需要結合醫保和城鄉居民的醫保關系進行轉移調整,在全面數據化信息技術的支持下,完成對綜合體系的全面建設。對于城醫療保證體系的失業結構建設,并完善對醫保制度上的執行調節,通過合理的繳費制度調整,完善對轉移渠道上的綜合性建設。對于不同的醫保制度,以及調節的分析模式,可結合現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對城鄉結構的轉移調節。對于經辦部門管理模式,在整合經辦機構上,通過順利的管理體制整改,從而實現對醫保管理資源在保障基金安全運營的基礎上,探索商業化[9]。

1.2 “三保合二”的再保險模式

從現有的保險模式來看,“三保合二”的再保險執行模式,是現在醫院醫保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其中整合了兩項制度,并通過城鄉居民醫保的統籌管理,實現不同保障水平上保險額度調劑,以此完善對發達地區在不同結構下的地區結構。從最基本的制度上,實現信息整合,并從三元的分割狀態來進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內的醫療保障制度執行,通過醫院管理手段調控醫院行為,進行反饋調節,從根本上完善對不同待遇水平上的城鄉居民、城鎮職工保障制度的銜接,保證統籌層次形式上實現衛生資源有效管理。通過對市區與鄉鎮之間衛生管理機構、醫療機構、藥品保障供應機構間的互動來實現對整體的經典模式特性,為政府的籌資標準提供有效依據。對于二次再保險,該整合的模式以典型的特征管理,結合個人籌資信息進行適當的醫療保險再投保,為居民醫療保障增加一個保護罩[10]。

1.3 “三保合一”統一模式

在我國國內某些地區,執行了“三保合一”統一模式,并通過安全統一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為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提供了較好的執行基礎。并通過統一資源整合,實現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其他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有機整合,并為醫療保障提供了基金保證。同時,對基本的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和醫療保險結報系統進行了有效對接,多個階段逐步整合到位。存在的問題是,一是破除部門信息屏障,尤其是醫院、職業、戶籍等人口信息管理上的不統一,難以保證在不同對象、不同醫療管理制度上,享受同樣的基本保險保障待遇;二是拉開醫院等級待遇標準,針對城鎮農村戶口居民的界限進行適當調控,并依照鄉鎮居民的醫保執行,從而實現對制度歸并體系上的表達,促進對醫保合作管理的合理執行。通過調整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保障待遇可報銷比例,合理引導分級診療,促進小病在基層首診;三是破除鄉鎮界限,在突破居民身份限制上綜合性調節,并依照其城職結構的保障并軌調節,從而實現對不同模式的制度改良。

針對這一模式下的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需要做到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和相應保險保障待遇的理想,并建立其統一的制度標準以及基金調節模式,為基本醫療服務提供合理同意的管理制度保障做支撐。其實際的意義需要從“三保合一”制度進行調節,并以此來實現對發達地區在代表性執行機構上的調節,并以此來實現對整體探究經驗和經濟發展結構上的綜合性調節。

2 城鄉醫保模式的三種典型結構影響分析

從實際的操作執行情況來看,對于不同的影響模式,以及調節的醫療保障待遇形式來看不同的影響水平問題,對醫保制度提供了相應的保障參數。下面對其模式的影響,尤其是對醫院內部管理的影響進行簡要分析。

2.1 “三保合二”分檔模式的影響

在“三保合二”分檔模式執行管理過程中,很大程度上縮小了對參保居民的待遇差距,一定程度上為城鎮職工提供了安全保障,通過居民在相應繳費保障體系上建設,為政府的基金籌資管理,提供相應的基金支付限額保證,其報銷的比例以及保障內容變化,可結合年度決策進行整體調節。其使用的保險在調整前后的數據參數如表1所示。

2.2 “三保合二”再保險模式的影響

從當下的制度變化情況來看,其影響結構如表2所示。

2.3 “三保合一”統一模式

在統一模式中,其最終結果保證了居民、職工在工作生活中的醫療保障,并為其后續的發展提供了極大的安全保障。其中,以2013年的調整來看,最大額度上調20萬,而門診報銷也調整為60%,其中包括所有的醫療保險項目。

2.4 三種典型模式對醫院內部管理的影響

三種典型模式對醫院內部管理的影響總體上是一致的。整合后仍然歸衛生計生部門管理,在調控基金盤子安全和醫院規范運行可以實現良性互動,衛生資源總籌集與衛生資源總支出可以有效平衡,也有利于提高醫院能動管理和績效考核的積極性[11]。

整合后醫保管理職能歸屬其他部門管理,手持基金的管理部門作為買方,衛生計生部門所轄醫療衛生機構作為衛生服務的提供方,而參加醫保的患者作為實際消費方,在各自的動機、目的、訴求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巨大差距,部門協調工作比較難,如果加上藥品、耗材供應商一方,問題就更加復雜。所以需要有效的談判機制作為支撐,形成共識作為基礎[12,13]。作為醫院內部管理,醫院精力主要集中于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醫院管理者在開展內部管理時,更加注重于對高技術、多服務的激勵,對于控制醫保經費濫用沒有足夠的動力[14]。

如果沒有有效的“三醫”聯動做基礎,“三種典型模式”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整合并軌,乃至發展更進一步的建立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對醫院內部績效管理制度改革不會產生深刻影響,難以達到通過影響醫院內部管理實現控制衛生費用不合理增長趨勢[15,16]。

3 總結

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在進行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需要依據當地的醫療需求來進行合理的制度調整,作為對居民醫?;I資水平和患者報銷待遇高低要求上的合理化調節,保證人均籌資標準在相應資本投入上的合理性、保障水平上的安全性。在近年來綜合醫改在不斷深入,“三醫聯動”在不斷完整和調整中,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是整合醫改成敗的關鍵環節,通^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逐步為建立統一、完善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滿足我國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提供了安全保障制度提夯實基礎,并最終深刻影響我國醫院內部管理制度變革和國民就醫行為模式,合理引導分級診療,整體提高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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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障實施方案范文5

婦幼衛生主要指標持續改善

問:以主要指標衡量,當前我國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如何?

答:2000年以來,我國婦女兒童健康水平顯著提高。2011年,全國孕產婦死亡率為0.261‰,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12.1‰和15.6‰,與2000年相比,分別下降了51%、62%和61%。

婦女兒童常見病、多發病逐步得到有效防治,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取得明顯成效,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低出生體重發生率、兒童營養不良患病率等指標持續改善,順利實現了2001年至2010年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目標。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已經提前實現了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目前,婦女平均期望壽命達到75.2歲,婦幼衛生主要指標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逐步縮小,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高度評價。

多項制度措施保障婦女兒童健康

問:我國在婦女兒童健康保障方面有哪些制度性安排?

答:我國保障婦女兒童健康的各項制度已經初步建立并不斷鞏固完善。我們實施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和預防接種等10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011年,我國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由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5元。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國孕產婦、0~6歲兒童健康管理人數分別達到1453.9萬人和7386.3萬人。

問:在國家組織實施的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有哪些項目針對婦女兒童健康重大問題?

答:相關項目包括“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項目、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項目、15歲以下兒童補種乙肝疫苗等。

截至2011年底,我國為2263萬孕產婦提供了艾滋病咨詢檢測服務,艾滋病母嬰傳播率從項目實施前的34.8%下降至7.4%。數千萬農村婦女獲得住院分娩補助,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已達到96.7%。

問:婦女兒童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進展?

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已達到97%,籌資標準達到了230元左右,農村婦女兒童的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已全面覆蓋中小學生和少年兒童。

我國不斷加強新農合與醫療救助的銜接,全面推開提高農村兒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此外,在13個省份全面開展了提高宮頸癌、乳腺癌等病種醫療保障水平的試點工作。目前,全國已累計救治白血病患兒7629名、先心病患兒26536名,醫療費用的實際補償比分別達到65%和78%,有效避免了患兒家庭因病致貧。

問:宮頸癌、乳腺癌這兩種惡性腫瘤嚴重威脅著女性健康,國家對此采取了哪些針對性措施?

答:我國每年宮頸癌新發病例約13.2萬例,導致大約3萬名婦女死亡;乳腺癌每年新發病例約12.6萬例,奪去大約3.7萬名婦女的生命。近年來,我國兩癌發病人數逐年增加并呈現年輕化趨勢。

婦女兩癌防治最重要的策略是早期發現、早診早治。在深化醫改進程中,國家啟動實施了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項目,免費為農村婦女進行宮頸癌乳腺癌檢查。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1169萬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檢查,146萬農村婦女乳腺癌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患病農村婦女,通過新農合大病保障、醫療救助以及社會公益捐助等多種渠道,最大限度地減輕其經濟負擔,保證了后續治療。

問:我國是出生缺陷高發國家,出生缺陷嚴重影響出生人口素質,國家有何應對措施?

答:我國出生缺陷發生率呈上升趨勢,由1996年的0.877%,上升到2010年的1.499%,增長幅度達70.9%。我國每年出生缺陷兒童總數高達80萬至120萬,占出生人口總數的4%至6%,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沉重的精神和經濟負擔。

首先,減少出生缺陷發生。我們加強孕前保健指導,廣泛開展出生缺陷防治的社會宣傳和健康教育,推動各地探索免費婚檢模式,全國婚檢率由2005年的2.9%逐步提高至2010年的31%,部分省份高于85%。

其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發現率。建立健全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網絡,全國有511家醫療機構開展了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服務,服務能力不斷加強。

婦幼健康面臨挑戰

問:婦幼衛生工作還面臨著哪些困難和挑戰?

答: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諸多因素制約,我國在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保護和促進婦女兒童健康方面仍面臨嚴峻挑戰。

首先,降低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任務艱巨。我國孕產婦死亡率距離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還有較大差距;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雖然已經提前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但由于人口基數大,兒童死亡數量仍高居世界第五位。

其次,婦女兒童健康水平存在明顯的城鄉、地區和人群差異。西部地區孕產婦死亡率是東部的2.5倍,農村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約為城市的2.8倍。流動人口中的孕產婦死亡率約為常住人口的3至5倍。全國還有109個縣的住院分娩率不足80%。

最后,婦幼衛生服務能力明顯不足。我國婦幼衛生服務資源相對不足。還有一些省會城市和相當一部分地級市沒有獨立設置的兒童醫院,綜合醫院中只有一半左右設有兒科,兒科醫師嚴重不足,兒童看病難問題較為突出。

明確發展目標實施健康行動

問: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在婦幼健康方面確立了怎樣的發展目標?

答:衛生部近日印發了《貫徹2011~2020年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實施方案》。方案提出的總目標是:建立覆蓋城鄉婦女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健全婦幼衛生服務體系,保障婦女兒童平等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到2015年,全國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0.22‰,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2‰和14‰。到2020年,全國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0.2‰,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0‰和13‰。

問:衛生部是否已經為促進婦女兒童健康制定了具體的行動計劃?

醫療保障實施方案范文6

關鍵詞:必要性;條件;形式;方案

一、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必要性

企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的情況下,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也是非常必要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和職工實際醫療消費需求之間存在差距,特別是對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即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必須通過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解決。

2、基本醫療保險定位在“廣覆蓋、低保障”,將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并實行統一的政策,難以充分體現不同人群的現實差別,并且降低一部分人的醫療保障水平,影響了基本醫療的穩步推進。因此,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實現效率、公平原則,確保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推進的基礎。

3、有利于職工隊伍穩定。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的同時享受特殊的醫療補助,企業職工必須有相對應的措施作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補充,以保證廣大職工隊伍的穩定。

4、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還為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提供了空間,同時也有利于強化醫患的制約機制,有利于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二、企業建立補充保險的條件和形式

1、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條件:

首先,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用。其次,具有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即具有持續的稅后利潤,并按時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用,保證足額發放職工工資。第三,已經形成的醫療保障待遇高于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有能力主辦或參加補充醫療保險。

2、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形式:

其一,建在企業內部。如有實力大集團、大企業可以自辦補充醫療保險,但應建立相應的經辦和管理機構,并使補充保險資金與企業經營性資金分離,確保保險資金的安全。

其二,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企業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保險公司的產品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也可以保險公司的某一相關產品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設計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由商業保險機構根據訂制的方案確定費用。

其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實行企業和參保人員共同繳費,也可以實行企業單獨繳費,具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實行企業和參保人員共同繳費,有利于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意識,體現合理分擔的原則。

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設計

1.企業補充醫保險方案的設計原則:

(一)是合法性原則。企業在制訂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時一定要依法從事,切不可認為補充醫療保險是企業自己的事而自行其是。

(二)是合理負擔原則。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在設計過程中應體現合理負擔的原則,這樣既有利于規避道德風險,抑制不合理費用支出,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意識。如有的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方案門診和住院費用都不設起付線(免賠額),就不符合這一原則。

(三)是針對性原則。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目的是解決基本醫療保險以外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主要是解決患重大疾?。ㄈ鐞盒阅[瘤、血液透析、器官、骨髓、血管移植及服用抗排異藥等)人員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問題。因此,醫療費用支出的絕對數額越大,個人負擔的比例應該越低。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設計要有針對性,體現“雪中送炭”的原則。

(三)是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的原則。企業在設計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時,應與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從操作上講,這樣也有利于報銷單據的收集和范圍的認定。

2.建立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設想

(一)“超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的是基本醫療,但是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病例又是客觀存在的,盡管這一部分職工所占比重較小,但費用很大,致使單位和職工個人均難以承受。對于這些“超大病”的醫療問題,基本醫療既不可能完全包下來,也不可能一推了之,更不應該把這個包袱再推給用人單位,因此應該為職工尋求一個最佳解決辦法,即面向統籌地區建立職工“超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減輕重病職工負擔,保障其基本生活。

其具體做法,可以由統籌地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機構根據患“超大病”的職工比例和職工總數等數據資料,合理進行資金籌集數額和承保水平測算,制定出在年人均幾十元錢的條件下,保證“超大病”醫療費用支付的辦法,至于資金的來源,可通過個人為主,單位為輔的方式實現。實際上,只要是費用低,即便是完全由職工個人負擔,單位代扣代繳也是可以實現的,更何況還有統籌地區職工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可以發揮相應的作用。

這一方案的實施,是本著規模出效益的原則承辦的,因此對于在統籌范圍內的職工應當通過廣泛宣傳,動員其參加,集合大多數職工的力量為少數需要的職工提供幫助。

這樣做的好處,一是由于承保費用較低,便于推廣實施;二是可以減少單位的醫療費用支出和行政管理事務,若發生超限額醫療費用,可由參保職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三是可以沿用和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易于實施和管理。

另一方案是,企業如果效益好,可直接撥付一部分款項支付自負段。

(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采用統帳結合方式實施,其中社會統籌基金要確定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以統籌基金支付為主,但個人同樣要負擔相應比重。盡管相對統籌支付而言個人負擔比例較小,但由于醫療費用相對較大,對于因病不能參加工作、工資收入明顯下降的職工本人和家庭來說,還是困難重重。為減輕重病職工負擔,保障其基本生活,職工所在單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有必要建立職工大病專用基金,在企業內部實行統籌使用,所需資金可按企業、職工共同分擔的原則進行籌集。

如企業可以在新增效益工資的稅前福利基金中提取一部分,職工在包干藥費或工資收入中提取小部分。基金的使用,要按職工工齡長短、貢獻大小有所區別。

四、結論

補充醫療保險不同于基本醫療保險,其方案不求一致,只要能彌補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滿足人們多元化的醫療需求,同時使有限的醫療資源得到更為合理和有效的利用就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需要對職工基本醫療的保障程度、醫療需求的多樣性和實施的可能性進行調查和分析,有針對性地建立相應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

補充醫療保險的實施方案,需要根據保險目的,以及可能提供資金和管理情況的不同,進行具體的規劃。重點研究針對不同保險目的的資金來源和給付、管理方式等各要素,目的是提供設計水平不一又可供選擇的實施方案。

補充醫療保險由單位承辦時應有一定的限制,即單位經濟效益要好,具有一定承受能力。同時,補充醫療保險的范圍只能是職工本人(不含家屬)。補充醫療保險的水平不能與物價掛鉤,還必須體現一定的差別;在保險項目上要根據各行各業的特點有所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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