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的區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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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的區別范文1

1上海市某區民營醫療機構的開辦現況

1.1醫療機構數量

上海市某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民營醫療機構(指由社會資金籌建的民營門診部和醫院,不包括個體診所[1])1984年為1家,1994年為3家,1999年為4家,2001年為10家,2002年為14家,2003年為20家,2004年為35家,2005年為52家。民營醫療機構的數量逐年增多,且近年來增長速度迅速。

1.2醫療機構類別

52家民營醫療機構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的規定來分,其中綜合醫院10家、??漆t院3家、康復醫院1家;綜合門診部11家、專科門診部22家、中醫門診部5家。

1.3醫師情況

截至2005年底,52家民營醫療機構中注冊醫師共有472人,其中以55歲以上、中級職稱、大專學歷者為多(表1)。

2目前醫療機構許可中依據的法律法規

除《行政許可法》外,醫療機構許可中依據的法律法規有:

2.1醫療機構

主要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1994年9月1日起實施)(以下簡稱《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994年9月1日起實施)(以下簡稱《細則》)、《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1994年9月2日起實施)(以下簡稱《基本標準》)、《上海市醫療機構管理辦法》(1997年7月1日起實施)(以下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1999年5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1994年1月1日起實施)、《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1993年1月1日起實施)等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001年6月20日起實施)、《上海市母嬰保健條例》(1997年3月1日起實施)等法律法規。

3存在問題

3.1法律陳舊,缺乏依據

目前尚無一部針對民營醫療機構設置執業的法律法規,只能參照《條例》、《細則》、《辦法》、《基本標準》來許可民營醫療機構,而這些法律法規出臺實施距今最長有10年之久,當時民辦醫療機構鳳毛麟角,隨著民辦醫療機構迅速發展,原有的法律法規已不符合目前市場發展需要。如隨著百姓健康意識提高,體檢服務越來越受關注,許多社會辦醫力量準備開辦“體檢中心”,但目前尚無此類醫療機構的設置標準,只能套用《基本標準》中綜合門診部的標準,導致這類體檢性質的門診部和其他門診部在稱呼上毫無區別,且需設置藥房等不必要的醫技科室。

3.2標準籠統,實施困難

由于土地的稀缺性,民營醫療機構征用衛生地塊后開辦的甚少,而絕大部分的民營醫療機構是租用其他性質的房屋來開辦的,但《條例》和《辦法》中對租用何種性質房屋可開辦醫療機構均未提及。故目前民營醫療機構租用房屋基本是工廠、辦公、商鋪性質,而并非是醫療用房。

醫療機構的選址要求也很籠統,如《細則》第十五條“擬設醫療機構的服務半徑”,第十六條“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布局的關系”,均沒有明確規定具體半徑、距離等關系;《辦法》第十條要求“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具備有合適的場所”,但對何為“合適”未做詳細解釋。所以目前衛生許可中,只能要求擬設醫療機構與周邊的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居民保持一定的距離,但無具體規定。

雖然各類醫療機構的總面積在《基本標準》中有要求,但具體科室設置除性病、美容、康復有參考標準外,其他科室面積、設施設備甚至醫院的門診和住院面積比例,病房設置基本要求均無參考標準。造成目前民營醫療機構門診特別是侯診區域寬敞舒適,處處體現人性化服務意識,但住院用房卻相當擁擠,出現6~8個床位且沒有衛生設施的大病房,與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相矛盾。

醫療機構人員配備總數在《基本標準》中有規定,但對各類不同層次的醫務人員的比例不做要求,造成目前民營醫療機構中出現年齡大、職稱高、學歷低的人員配備不合理、人才梯隊不整齊的現象。

3.3限制過多,不利競爭

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內醫療服務市場的競爭必將日益加劇,目前大多數民營醫療機構在人才、設備、醫保等方面與公立醫院相比已處于弱勢[2],且政府部門對民營醫療機構的限制較多。如民營醫療機構未被獲準開展招生體檢、招工體檢等體檢類服務;市衛生局文件規定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基本設置在政府辦醫療機構內;目前被確定為醫療保險定點的民營醫療機構為數甚少。種種限制在客觀上使民營醫療機構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3.4尚未納入衛生規劃,辦醫規模小型居多

雖然鼓勵社會資金開辦有特色的民營醫療機構,但尚未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速度和規模沒有限制性,造成目前已開設的民營醫療機構以投資成本少、贏利快的口腔門診部、小型綜合醫院居多的局面。

4建議

4.1完善相應法律法規

政府應盡快建立和完善與民營醫療機構相關的政策法規,使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證其健康發展[3]。如制定體檢中心等符合市場需求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補充《條例》和《辦法》中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租用房屋性質、選址與周邊醫療機構、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地的距離、具體科室設置標準、人員結構標準等要求。

4.2細化區域衛生規劃

區域衛生規劃應詳細設置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引導醫療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重疊和遺漏。在鼓勵社會資金開辦確有專長的民營醫療機構同時,可引入每千人口床位數、千人口醫師數等指標進行宏觀調控,以促使民營醫療機構向農村化、??苹l展。

4.3積極引入競爭機制

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的區別范文2

市場準入問題是世貿組織法律體制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尤其是在金融服務領域,有關外國金融機構準入法制沖突上的協調是金融服務協議的基本,這在各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中得到了充分體現。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涉及外資銀行的法律在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問題上,結合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做了修改。我國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制度沒有在《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中得到體現,而是由國務院通過并的《外資金融機構條例》(簡稱《條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來規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按照加入世貿組織承諾開始重構既有的市場準入制度,2002年2月1日新的《條例》實施,標志著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制度開始逐漸走向進一步的規范化、透明化、國際化。在《條例》實施后不久,中國人民銀行于2002年6月27日頒發了《外資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取代了過去的《外國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并于2002年7月18日起實施。新近出臺的法律文件中有關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的規則有了較大的變化,但仍有諸多需要進一步完善之處。

市場準入法制的完善應該遵循國民待遇原則

在法制創制的價值取向上,應該堅持遵循世貿組織的法律原則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原則,避免對于外資銀行市場準入上給予歧視,也不應該給予特別的保護。

具體而言,應該協調中資與外資準入的具體規則。在完善現有《商業銀行法》中有關市場準入制度的規則上,首先應該考慮對準入的程序性規則進行詳細規定,尤其是在審查與批準的具體程序規則上應該補充,諸如審查與批準的時間、許可的拒絕、許可的公告、許可機構的記錄、許可的撤銷等都亟待完善;其次,對于一些新型的準入問題等。只有完善了這些制度,才能協調好合理區別對待中資和外資進入中國銀行市場的具體待遇問題。

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制度應該確保內部體系的協調

在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制度的立法體例上,應該構建合理和協調的體例。結合我國的立法現狀,筆者認為可以從如下兩種體例來選擇其一:一是將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基本制度進行系統化后,直接納入《商業銀行法》中;二是將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制度系統地規定在有外資銀行或者外資金融機構的專門性法律文件中。

及時克服準入制度中實體規則與程序規則存在的局限

我國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的實體規則,仍然存在諸多缺陷,程序規則則是該領域制度建設中的相對薄弱的環節。

第一,對外資銀行開業條件規則進行完善。在申請人的條件上,建議在《條例》或細則中進行如下補充規定:其一,明確何謂“金融機構”。其二,申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的要求需要進一步明晰。

第二,規范對外資銀行業務范圍的限制問題。從《條例》的規定來看,應該注意補充如下內容:其一,應該明確禁止從事非銀行業務。其二,在具體業務范圍的列舉上應該考慮與國內商業銀行法的協調,不應出現合資或外資銀行比中資商業銀行不僅沒有更多的限制,反而有更多的優惠。

第三,健全許可費制度。針對現有的法制沒有許可費方面的規則,《條例》或者實施細則應該補充如下內容:其一,許可費的征收機構;其二,許可費征收的數額要求;其三,許可費與注冊登記費的區別;其四,繳納許可費的具體程序。

第四,完善外資銀行再投資與通過收購本地銀行股份的規范。鑒于我國銀行、保險、證券實行分業體制,監管法規尤其應注意限制外資銀行機構通過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進入非銀行機構中的投資。

第五,補充外資通過并購獲得準資格入的規則。我國沒有專門針對銀行并購問題的法律文件,因此應該通過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有關制度的完善來補救。該問題上的規則應該包括如下幾方面的內容:其一,允許外國金融機構通過收購中資銀行股份的途徑進入中國銀行市場。其二,外國金融機構收購股份應該經過中國人民銀行的審查與批準。其三,可以收購中資銀行股份的外國金融機構應該具備哪些條件。其四,收購中資銀行的股份應該不存在以下問題:妨礙或者損害中國金融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應該堅持股權平等和自愿的原則;不得損害債權人或者公眾利益等。其五,收購股權的持股比例的具體限制。從各國立法慣例來看,通常應該給與適當的比例限制,因為收購的進入與新設的進入畢竟有實質性區別。在條件成熟時,最好制定專門性的銀行并購法。

外資銀行準入的有關程序規則存在的局限較多,今后的完善應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關于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文件應該限定第11條的提供者為外國機構。

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的區別范文3

財政部早在1995年就制定出了《財政部企業經濟效益評價指標體系》。之后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中央企工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計委于2002年2月修改制定了《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修訂)》,在該細則中第一次將8項非計量評議指標予以了規定,企業效績評價由單純的財務計量評價向綜合效績評價轉變;2006年4月,國務院國資委以第14號令正式公布了《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至此,國有企業綜合績效評價體系基本形成。對于山西省來說,2006年省國資委即草擬了《山西省省屬企業綜合績效評價辦法》、《山西省省屬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實施細則》、《山西省省屬企業管理績效定性評價標準》、《山西省省屬企業績效評價工作程序》及《山西省省屬企業績效評價專家組工作規則》等相關配套文件。2012年,對《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正式下發。

2 實施績效評價的意義

在對企業創新管理和改革以及發展的推動、經濟效益的提高等方面,密切聯系企業績效評價以及企業管理創新實踐都對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聯系日常的工作實際,其主要體現總結如下:首先,其對轉變上級主管部門的職能以及一種新型政企關系的建立是極其有利的。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代表乃至社會管理者的省國資委,其不僅僅需要關心資本安全以及資本收益,還需要有效地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作為省國資委還有企業的橋梁的績效評價便可以直觀地使得企業管理當中的不扎實的環節予以展現,這樣便可以有效地對企業真實的財務以及管理信息起到督促的作用,進而為宏觀經濟決策服務。其實對于企業經營行為的正確引導以及企業的全面創新管理來講是極其有益的。企業的經營效益是績效評價的中心。所以,企業取得優異的評價結論的途徑只有其自身進行全面的發展并結合其短期利益和長遠目標,克服其短期行為,不斷地增強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的創新能力。最后是可以促進企業“見賢思齊”,綜合并且全面提高競爭力??冃гu價的參照系統為行業經營運行的實際水平值,具體表現為行業的優、良、中、低、差等不同標準。通過參照對比,企業可以學習其他企業的先進經驗和管理辦法,提高自身的綜合競爭能力。

3 完善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的幾點思考

3.1 明確評價目的,落實績效評價。國資委對國有企業組織實施的績效評價,通常是對企業集團整體績效進行評價,側重對企業的橫向比較。而企業內部開展的績效評價,通常是按層級逐級開展的,它的評價有很強的目標性――是對上級所分配任務的完成情況的評價;評價目的,主要是明確責任,完善企業激勵約束機制,保證企業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如果把二者結合起來,即:企業集團整體評價發現問題(差距)查找原因(制定目標)落實責任(制定措施)層層落實(任務完成),使企業的績效評價工作形成有機的統一體,會更有效地促進企業的發展。

3.2 早打算早謀劃,將績效評價前的準備工作做足。每一項工作的成功皆因準備充分??冃гu價“準備工作”包括對評價目標標準值的設定、企業對相關資料的準備、企業與上級單位及事務所之間的溝通等。準備工作做得是否充分,將直接影響績效評價的效果。如果企業基礎數據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將會導致一些數據無法產生或使得某些數據不準確,直接影響評價結果。另外,績效評價屬于綜合性業務,事務所的選擇尤其是直接從事績效評價工作人員的選擇非常重要,評價人員要能夠透過指標發現實質性問題,并結合行業特點和當前國內外形勢對企業提出合理化建議。還有,對評價流程、時限要求和評價報告的內容要求等都應事先確定好,一般不應有太大和多次變動,避免影響評價質量。

3.3 探索發展路徑,將績效評價與戰略規劃相結合。企業內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管理能力以及發展階段都不相同。要將企業的績效評價體系與企業的發展戰略有機地結合起來;要根據企業的戰略規劃目標和市場競爭需要而設計相應的評價指標;要重視長遠利益的實現,甚至為了長遠利益而暫時放棄眼前利益;要把注意力集中到企業的發展戰略上,促使企業按照制定的長期經營戰略規劃發展。

3.4 提升管理理念,將績效評價與創新管理相結合。只有優化管理流程、開發新技術,并為客戶提供更多具有使用價值的創新產品,企業才能占領市場,從而給股東更好的回報。另外,企業要通過對標管理,明確在發展的道路上哪些因素是自己能夠控制的,哪些因素是自己根本不能控制的。自己能夠控制的因素通過提高管理手段解決;自己不能控

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的區別范文4

廣州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監審實施細則最新版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規范價格行為,保持人民生活安定,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監審的通知》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加強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監審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

細則。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基本生活必需品、提供服務的有關單位或個人,須按本細則規定接受監審。

第三條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監審,由廣州市物價局負責。

第四條監審價格的項目,是國務院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規定的25項。每項監審的具體品種、規格詳見附件。

第五條凡列入調價備案的項目,在價格調整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屬于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定價項目,在價格調整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的價格主管部門須于調價出臺前10日,向廣州市物價局備案。

(二)屬于市場調節價的項目,生產、經營企業在調整價格時,須于調價前5日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三)市政府辦公廳穗府辦〔1993〕72號文件批準列入調價備案的品種,除鋼材、水泥、工業用煤仍按原制度執行外,其余品種按本細則執行。

第六條列入監審范圍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在價格變動異常時,經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價格變動異常情況為:

(一)商品和服務價格在短期內多次調整,群眾反應強烈的。

(二)商品和服務價格一次調整升幅超過20%,半年累計調價幅度超過50%的。

第七條對實行審核的品種,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必須如實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上報調價時間、調價幅度、調價的有關資料和主要理由。價格主管部門應認真審查。在調價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對市場物價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產生重大影響時,價格主管部門應采取適當方式進行

干預。

第八條對下列重要的監審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差率管理:

(一)對下優秈米、面粉、花生油、雞蛋等商品價格,實行指導性差率管理。必要時,價格主管部門可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將上述指導性差率變為指令性差率,有關單位應按政府的要求執行。

(二)對飲食業實行綜合毛利率管理。

(三)差率管理品種的具體差率和管理辦法,由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第九條對標二三級米、供應部隊和大專院校的凍肉、渡淡大路蔬菜、交易會期間賓館房價等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最高限價,執行的時間和限價水平,由價格主管部門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對鮮活商品價格應加強價格引導。水產、蔬菜、果品批發市場的管理部門,應掛牌公布批發(成交)參考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在集貿市場掛牌,公布當天主要農副產品零售參考價。

第十一條價格主管部門應依照本細則督促有關單位或個人執行各項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價格檢查機構應依據有關法規予以查處。

第十二條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依據本細則,結合本地區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廣州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十三條本細則由廣州市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國務院關于加強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監審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規范價格行為,使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上漲幅度控制在多數人民群眾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國務院決定加強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監審,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監審范圍(一)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是指對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最為密切,其價格變動對居民生活影響較大,群眾反應比較敏感的重要消費品和服務價格。

(二)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審是指:第一,通過調價備案制度,監測其價格走勢,為宏觀決策提供信息;第二,必要時對其中的部分品種提價行為進行審核,并視情況進行適度干預。

(三)監審價格的具體種類包括糧食、食用植物油等主副食品、日用消費品、民用燃料、服務收費項目等20項(見附件)。各地方可以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確定每項中要監審的具體品種。

(四)價格監審工作要在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和企業定價自主權的基礎上進行。生產、經營企業有義務將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調整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報告,下級政府也有義務按要求向上級政府報告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調整情況。

二、調價備案與審核(一)附件所列監審種類中屬于地方政府定價的項目,在價格調整時,要向上一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價格的調整,須于調價出臺前10日向國家計劃委員會備案;屬于市場調節價的項目,生產、經營企業在調整價格時,要于調價前5日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與下述申報審核的內容相同。

(二)在監審范圍內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出現異常情況時,要對其品種的調價幅度,調價的間隔時間和在一定時間內累計調價幅度進行審核。須審核的品種和須實行審核制度的生產、經營企業,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

(三)對實行審核的品種,其調價申請由原定價部門和生產、經營企業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提出,須報請審核的內容包括:調價品種、現行價格、擬調整價格、調價幅度、調價時間及調價的主要理由。

(四)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查原定價部門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申報。對原定價部門和企業的申報要在規定時限(10日)內給予明確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原定價部門和企業可自行調價。

(五)對申報調價的品種,在調價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對市場物價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產生重大影響時,價格主管部門應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干預。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本地的調價備案和審核情況匯總報國家計劃委員會。

三、對價格的引導與干預(一)要加強和完善對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調控手段。對糧、油、肉等重要商品,要建立儲備制度。要抓緊建立中央和省(區、市)兩級糧食風險基金,盡快完善和推廣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二)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區別不同商品情況,分類制定少數重要監審商品的指導性進銷差率、批零差率、加工費率以及利潤率,供企業定價時參考;必要時,價格主管部門可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準,要求有關企業遵照執行。

(三)在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波動過大時,價格主管部門在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可實行臨時性限價措施。

(四)對蔬菜等鮮活商品,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批發市場價格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定期銷售參考價格,對市場物價走勢進行引導。

四、對價格監審情況的檢查(一)列入監審的種類,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定期審價,還要審核企業執行國家定價政策、執行備案、申報制度和執行差率、費率控制標準的情況。

(二)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自覺執行上述有關規定。對于違反規定者,價格檢查機構要依據有關法規予以查處。

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的區別范文5

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商業銀行授信的源頭說起。

從公開的、可以查閱到的資料看,國務院金融主管部門規定的授信規范,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銀發〔1996〕403號)、《商業銀行實施統一授信制度指引(試行)》(銀發〔1999〕31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監發〔2004〕5l號),等等。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4年第20號)附件2中序號41、42規定,《商業銀行實施統一授信制度指引(試行)》和《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實施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前述公告的規定說明,中國人民銀行早年制定的授信規范,得到了后來成立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認可。

《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商業銀行應根據本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行的授權、授信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實施統一授信制度指引(試行)》第十七條規定,商業銀行應圍繞統一授信制度,完善業務規章制度建設,制定統一授信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以及相關的業務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制定的統一授信管理辦法和制度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第五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應根據本指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并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備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以上授權,各商業銀行都制定了本銀行的授信制度。由于各商業銀行表述各自授信制度條文的用語不盡相同,各商業銀行表述各自授信制度條文的用語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授信規范不盡相同,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因商業銀行的授信申請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時,對授信人、受信人根據表述不盡相同的授信制度簽訂的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理解,有時會不著邊際。

好在《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各項規章制度中有關授權、授信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努力熟悉、掌握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授信規范,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授信規范,厘清各商業銀行各自制定的浩繁的授信制度條文(見圖1)。

商業銀行的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對其業務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所轄地區及其客戶所規定的內部控制信用高限額度,具體范圍包括貸款、貼現、承兌和擔保。商業銀行的授信當事人,包括授信人(即施事主體)和受信人(即受事主體)。授信人為商業銀行業務職能部門及分支機構,受信人為商業銀行業務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所轄地區及其客戶。商業銀行授信分為基本授信和特別授信兩種方式?;臼谛攀侵干虡I銀行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每個地區、客戶的基本情況所確定的信用額度;特別授信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政策、市場情況變化及客戶特殊需要,對特殊融資項目及超過基本授信額度所給予的授信。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不超過一年的授信,中長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商業銀行應根據國家貨幣信貸政策、各地區金融風險及客戶信用狀況,規定對各地區及客戶的最高授信額度。在授信實施過程中,如果受信地區發生或潛伏重大金融風險、受信企業發生重大經營困難和風險、市場發生重大變化、貨幣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企業機制發生重大變化(包括分立、合并、終止等)、企業還款信用下降,貸款風險增加、其他應改變授信額度的情況,商業銀行應調整直至取消授信額度。在授權、授信有效期內,商業銀行對授權、授信進行調整或授權、授信終止,應及時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并同時將新的授權書或授信書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涉及外匯業務授權、授信的調整或終止時,應同時報外匯管理局同級機構備案。商業銀行的授信,源于商業銀行的授權。

商業銀行的授權,是指商業銀行對其所屬業務職能部門、分支機構和關鍵業務崗位開展業務權限的具體規定。商業銀行授權既分為基本授權和特別授權兩種方式,又分為直接授權和轉授權兩個層次。基本授權是指對法定經營范圍內的常規業務經營所規定的權限。特別授權是指對法定經營范圍內的特殊業務,包括創新業務、特殊融資項目以及超過基本授權范圍的業務所規定的權限。直接授權是指商業銀行總行對總行有關業務職能部門和管轄分行的授權。轉授權是指管轄分行在總行授權權限內對本行有關業務職能處室(部門)和所轄分支行的授權。商業銀行應在法定經營范圍內對有關業務職能部門、分支機構及關鍵業務崗位進行授權。商業銀行的授權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的業務經營范圍,轉授權不得大于原授權。商業銀行法定代表人變更或任免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時,如果授權范圍等內容不變,原授權書及轉授權書繼續有效。

商業銀行的授權、授信,應有書面形式的授權書和授信書。授權書(含轉授權書)應包括授權人全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受權人全稱和主要負責人姓名、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對限制越權的規定及授權人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內容。授信書應包括授信人全稱、受信人全稱、授信的類別及期限、對限制超額授信的規定及授信人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內容。授權人與受權人應當在授權書上簽字和蓋章。

商業銀行的授權書和授信書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同級管轄行備案。涉及外匯業務的授權書和授信書,應報外匯管理局同級管轄局備案,轉授權還應同時報商業銀行總行備案。

不難看出,授權,是相對于商業銀行內部(業務職能部門、分支機構及關鍵業務崗位)的職權而言;授信,是相對于商業銀行所轄地區及客戶的信用而言。必須注意的是,商業銀行的授信,不得超過商業銀行的授權范圍。

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因商業銀行的授信申請的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授信額度不是計劃貸款額度,也不是分配的貸款規模,而是商業銀行為控制地區和客戶風險所實施的內部控制貸款額度。商業銀行應在確定的授信額度內,根據當地及客戶的實際資金需要、還款能力、信貸政策和銀行提供貸款的能力,具體確定每筆貸款的額度和實際貸款總額。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確定授信額度時,并沒有具體確定每筆貸款的額度和實際貸款總額。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可輕意將授信額度,當做主債權合同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辦理不動產的抵押權登記。

第二,《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僅僅規定授權人與受權人應當在授權書上簽字和蓋章,沒有規定授信人與受信人應當在授信書上簽字和蓋章。該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的授信書應包括的內容為“授信人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內容”,而非“授信人、受信人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內容”,這說明,該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授信書”,僅僅是授信人(即商業銀行)的單方意思表示。單方意思表示的授信書,不能作為申請不動產抵押權登記的主債權合同。

第三,《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商業銀行業務職能部門和各級分支機構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時,須向其出示授權書或授信書,雙方應按授權書和授信書規定的授權、授信范圍簽訂合同。該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合同,如果是包括了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的書面合同的話,該合同可以作為申請不動產抵押權登記的主債權合同。

第四,《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授信書和該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合同,是互相聯系又互相區別的兩種文本。在各商業銀行制定的本銀行的授信制度中,對前述兩種文本的稱謂,表述可能會有不同。不動產登記機構不能僅僅從《授信業務總協議》《授信協議書》《綜合融資授信合同》 《授信額度合同》《最高額授信合同》等文本的名稱上,去判斷申請人提交的文本究竟屬于授信書還是屬于主債權合同,而是要細讀文本條文,從內容上作出判斷。

管理辦法與實施細則的區別范文6

醫師定期考核細則一為加強醫師執業管理,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我院執業醫師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醫院成立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如下:

主任委員:李良增

副主任委員:劉新濤 孫步策

委 員:宋會臻 張傳友 王衛紅 史春青 張 新 宋洪寬 石華序 李 強 馬克強 張 麗 周曉峰

醫師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李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醫師定期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

(一)醫師考核工作在醫院考核委員會指導、檢查、監督下規范進行。

(二)考核工作堅持客觀、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凡考核人員與考核對象有利害關系,可以向考核部門申請回避。

(三)醫院考核委員會應履行職責,做到有計劃有步驟的完成對每位在職醫師職業道德、工作成績、業務水平和執業行為進行定期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衛生局醫政科。

(四)考核時嚴禁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五)嚴禁參加考核的人員索要或者收受財物;嚴禁用賄賂或欺騙手段取得考核結果,否則一經證實,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規定的時間里不能參加考核的,必須向考核委員會提出正當理由,由考核委員會另行安排時間考核,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對象

(一)凡依法取得執業資格并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均為考核對象。

(二)按考核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口腔和公共衛生。

(三)新進醫師自進入本院始滿兩年開始考核。

四、考核內容

(一)醫師工作成績考核的基本內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是否完成醫院和上級部門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個人、科研立項、新技術新項目開展情況等;能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和本機構的安排,及時完成相關任務。

(二)醫師職業道德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恪守職業道德、遵守醫德規范情況,以及工作作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情況等。

(三)醫師業務水平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師掌握醫療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應用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執業醫師要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多發病、一般急癥和常用專業技術問題;執業助理醫師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能處理上述問題。測評可以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的考核或考試以及技術操作的考核或考試;

3、對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的檢查;

4、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五、考核實施與管理

(一)集中考核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業務水平的測評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員會應當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

(二)具體實施時間

9月10日前,醫務科應將考核醫師的基本信息表(連同Excel電子版)匯總、建檔。

10月10日前,完成醫師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

11月10日前,完成業務水平測評。

11月20日前,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并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將醫師考核結果錄入考核管理系統,將《醫師定期考核匯總表》(連同Excel電子版)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對有違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列舉情形的要提供相關材料。

12月5日前,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至衛生局醫政科。

12月20日前,衛生局醫政科應當將考核機構的考核結果記入《醫師執業證書》的執業記錄欄,并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完成醫師考核結果在《醫師執業證書》上的記錄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的或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提前進行考核??己撕细竦?,可以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

1、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2、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病重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3、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4、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

5、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6、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

7、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8、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

9、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10、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11、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12、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

六、執業記錄與考核程序

(一)實行醫師行為記錄制度。醫師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

1、良好行為記錄應當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的獎勵、表彰、完成醫院及上級部門按排的指令性任務、取得的技術成果等;

2、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二)醫師行為記錄作為醫師定期考核的依據之一,醫院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

1、一般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對其進行業務水平測評。最后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業務水平測評可采用以下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2、簡易程序為:醫師根據本人的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由醫院考核委員會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對醫師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結論。不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師定期考核執行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5)其他醫師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進行。

七、考核結果

(一)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為不合格。

(二)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按規定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評合格,考核時僅考核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三)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將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委員會進行再次考核。對考核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核周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四)考核委員會綜合評定意見及業務水平測評結果,對醫師做出考核結論,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并將醫師考核結果按單位匯總,填寫匯總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結束后30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六)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30日內,向考核委員會提出復核申請??己宋瘑T會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員會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1、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2、未經醫院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

3、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

4、代他人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5、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7、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9、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11、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醫德較差的;

1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

14、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

八、有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視醫師考核工作,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醫師執業的管理,規范醫師的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醫師定期考核細則二根據國家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省衛生廳《山東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就做好我市20XX年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擬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

20XX年度的醫師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啟動??己藢ο鬄橐婪ㄈ〉冕t師資格,并經注冊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己藘热轂?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衛生局注冊醫師(不含20XX年注冊的)20XX、20XX兩年內的執業情況。其中,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由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向考核機構提出申請進行提前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測評三項。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由醫師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負責;業務水平測評由考核機構負責。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業務水平考核應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簡宜程序和一般程序??己藱C構須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醫師。

(一)對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并在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醫師,或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并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醫師,采取簡宜程序考核。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對符合簡宜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寫出述職報告,由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后,報考核機構審核,不再進行筆試。

(二)對其他醫師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對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寫出述職報告,執業注冊所在機構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考核機構復核,考核機構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其中,筆試時間定于4月10日上午進行,各考核機構自行安排考場;其他方式的業務水平測評由各考核機構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進行。

四、考核結果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機構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樣式見附件1),送達被考核醫師執業所在機構,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書樣式見附件2)。各考核機構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樣式見附件1)、20XX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報表(見附件3)、醫師定期考核表(樣式見附件4)上報到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上述兩種表格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局也要同期上報。

考核結束后30日內,由醫師注冊所在機構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注冊機關,由注冊機關在其執業記錄欄加蓋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樣印章,并將考核結果錄入醫師執業注冊信息庫。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醫師執業證書》執業記錄欄加蓋年月考核合格字樣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五、考核機構及分工

經研究決定,由濰坊市人民醫院等31家醫療、預防和保健機構承擔市衛生局的醫師定期考核任務。具體分工如下:

(一)濰坊市人民醫院。負責濰坊眼科醫院、濰坊同心醫院、山東濰坊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濰坊口腔醫院新華分院、濰坊市榮復軍人醫院、濰坊市奎文區婦幼保健院、濰坊市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所、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奎文許光琴婦科診所、濰坊市市直機關醫院、濰坊醫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北京伊濟源面神經學研究院濰坊面神經醫院、濰坊東方骨科醫院、濰坊肛腸外科醫院、奎文李儲忠醫療美容診所、山東省濰坊衛生學校衛生室、山東省濰坊衛生學??谇会t院、奎文海大醫療美容門診部、濰坊醫學院校醫院、奎文鄭中華牙科診所、奎文孫雷口腔診所、奎文李月軍口腔診所、奎文魏占榮口腔診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診所、濰坊市第四人民醫院大柳樹分院、濰城劉承禮口腔診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門診部、高新韓曉文口腔診所、濰城劉永勝口腔診所、濰城周海祥醫療美容診所。

(二)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負責濰坊口腔醫院、濰坊哮喘病醫院、濰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奎文長河口腔診所、濰坊市第六人民醫院、濰坊市腦科醫院、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和平路門診部、濰坊市濰城區婦幼保健站、濰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療中心、濰坊牙科醫院福壽街門診部、奎文陳桂娥口腔診所、奎文口腔門診部、濰坊口腔醫院福壽街門診部、濰坊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區分院、濰城周慶順口腔診所、經濟區鄭福光口腔診所、奎文趙素霞醫療美容診所、濰城朱運祥口腔診所、濰城周曉鵬口腔診所、高新王業??谇辉\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診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診所、濰坊口腔醫院北宮街口腔門診部。

(三)坊子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濰坊心臟病醫院、坊子區仁康醫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診所、坊子區皮膚病防治站、坊子區婦幼保健站。

(四)寒亭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寒亭區皮膚病防治院、寒亭區婦幼保健院、寒亭王偉林口腔診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診所、寒亭郭蘭口腔診所、寒亭周建華口腔診所、寒亭營春平口腔診所。

(五)青州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青州市結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膚病防治站、山東省益都衛生學校附屬醫院、濰坊牙科醫院、青州眼科醫院、青州沙作軍口腔診所、青州吳軍興口腔診所。

(六)諸城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諸城市皮膚病防治站、諸城市口腔醫院、諸城曹培森口腔診所、諸城葛濟清口腔診所、諸城張永奎口腔診所、諸城趙榮明口腔診所、諸城朱世偉口腔診所、諸城市精神衛生中心、諸城黃清德口腔診所、諸城張宏琦口腔診所。

(七)壽光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壽光市皮膚病防治站、壽光光明眼科醫院、壽光王增剛牙科診所、壽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壽光市結核病防治所、壽光光明眼科醫院圣城街診所、壽光市口腔醫院、壽光光明眼科醫院渤海路診所、壽光市人民醫院環翠花園門診部、壽光鄭中慶口腔診所、壽光魏光永口腔診所、壽光魏永明口腔診所、壽光劉培春口腔診所。

(八)安丘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安丘市皮膚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醫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診所、安丘張玉武口腔診所、安丘陳海星口腔診所。

(九)高密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高密市皮膚病防治站、高密市結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昌邑市皮膚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醫院城東分院。

(十一)臨朐縣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臨朐縣婦幼保健站、臨朐縣朐山醫院、臨朐縣皮膚病防治站、臨朐縣海浮山醫院、臨朐王紹升口腔診所、臨朐陳方明口腔診所。

(十二)昌樂縣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昌樂縣婦幼保健院、昌樂縣皮膚病防治站、昌樂高新明口腔診所、昌樂甄永強口腔診所、昌樂田秀珍口腔診所。

(十三)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診所、濰坊海洋化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婦幼保健站。

(十四)臨朐縣中醫院。負責本單位和臨朐縣婦幼保健院、臨朐糖尿病醫院。

(十五)濰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濰坊市第二人民醫院、濰坊市市立醫院、濰坊市腫瘤醫院、青州市婦幼保健院、諸城市婦幼保健院、壽光市婦幼保健院、高密市婦幼保健院、昌邑市婦幼保健院、安丘市婦幼保健院、青州市中醫院、壽光市中醫院、安丘市中醫院、高密市中醫院、昌邑市中醫院、昌樂縣中醫院負責本單位。

六、組織領導

市衛生局成立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對考核機構考核情況進行抽查并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

醫師定期考核細則三為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和《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做好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加強醫師執業管理, 規范醫師執業行為,提高醫師素質, 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我院實際, 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醫院醫師定期考核委員會,并設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公室。

醫師考核委員會人員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 員:

醫師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醫師考核工作制度,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保證考核工作規范進行。

考核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醫務科。

考核辦公室負責對全院執業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結果及醫師注冊數據匯總,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考核對象和時限

(一)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本院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醫師類別為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

(二) 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提前進行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對執業注冊滿兩年的醫師進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開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送至注冊機關,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內,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醫院醫務科通知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提前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

醫師定期考核內容分為三個部分:工作成績考核、職業道德評定和業務水平的測評。對從事母嬰保健工作醫師的考核還應包括《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考核內容。

工作成績考核內容包括:醫師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考核期內完成工作數量、質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況。

職業道德評定內容包括:醫師執業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系、團結協作、依法執業情況以及衛生部《關于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規定等。

業務水平測評內容包括:業務水平考核根據執業醫師的級別、類別和專業區別對待,重點測評法律法規和三基(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業務水平測評分為臨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衛生法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考核兩部分。

(二)考核標準:

1、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1)與考核醫師上一年度考核情況及平時考核、考評結果相結合進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考評制度,作為對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的依據。

(3)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考核由考核醫師所在科室負責提出評定意見,報人事科進行復核。

2、業務水平測評

業務水平測評可以采用以下幾種形式:

(1)個人述職;

(2)有關法律、法規考核或考試;

(3)相關專業知識考核;

(4)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考試;

(5)檢查其本人書寫的醫學文書;

(6)患者評價和同行評議;

(7)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

具體要求按省衛生廳醫師定期考核標準進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實施前

1、考核辦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將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同時上報醫師注冊機關。

2、醫師注冊機關在接到上述報告1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名單內醫師考核周期內行政處罰情況。

(二)考核實施

考核程序包括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簡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考核周期內有良好行為記錄的;

(2)具有20xx年以上執業經歷,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3)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技術職務者,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4)醫師離退休后由本單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內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對符合簡易程序考核的醫師,由本人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所在科室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由人事科進行復核,報院考核辦公室審核批準。

2、對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醫師,先由其從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三個方面書寫述職報告,科室對其進行工作成績、職業道德評定,在《醫師定期考核表》上簽署評定意見,并于業務水平測評日前30日報人事科復核;復核合格后,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進行業務水平測評。

(三)考核實施后

1、考核辦公室考核結束后30日內,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和《醫師定期考核表》反饋考核委員會,并通知醫師本人;同時按要求將《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登記表》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2、被考核醫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結果30日內,向考核辦公室提出復核申請??己宿k公室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對醫師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將考核意見書面通知醫師本人。

五、執業行為和考核結果記錄

(一)考核辦公室要為被考核醫師建立醫師定期考核檔案,按《醫師定期考核檔案》填表及歸檔說明建立醫師檔案,將醫師執業行為記錄(包括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及《醫師定期考核表》及時存入其檔案中。檔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醫院醫務科負責。

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縣級以上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務及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或有《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結束后30日內,醫院考核辦公室及時將被考核醫師的《醫師執業證書》報送到注冊機關。如考核不合格,經培訓3-6個月后再次進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則由衛生行政部門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其《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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