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鄉鎮應急租車管理辦法,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應急租車管理,按照上級部門新規定、新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本著合法依規、厲行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管理
(一)責任落實
成立由后勤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應急租車管理領導小組,并落實專人具體負責。
(二)建立應急租車庫
通過公開比選,確定一批社會車輛,作為當保留車輛不足、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和有資質租賃企業無法滿足時的應急備用車輛(簡稱應急車輛),以租賃形式,保障應急用車需求。
(三)應急車輛準入條件
1.車型以小轎車、越野車、商務車為主,年檢合格,車齡五年以內。
2.車輛必須買足交強險、商業險(其中乘坐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購買)。
3.駕駛員駕齡五年以上,三年內無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4.應急車輛總數控制在十輛以內。
5.單位職工車輛不得作為應急車輛。應急車輛確認后面向社會公示。
(四)價格標準
應急車輛租用價格由公里數補助和等候時長補助組成,標準為1.5元/公里,10元/小時。
二、租車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搶險救災、緊急公務等緊急、重要出行等情況,因保留車輛不足、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和有資質租賃企業無法滿足需要時,方可租賃應急車輛進行保障。
三、審批程序
鎮機關干部租車時,需填寫《公務出行應急租車審批單》(見附件),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租用車輛。情況緊急時,可在事后一天內補充用車審批手續。
四、應急租車監督管理
對應急車輛及駕駛員進行嚴格管理,強化安全意識和規矩意識,確保行車安全、文明駕駛、優質服務。租用期間,車輛不符合準入條件的、駕駛員服務質量不佳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從應急車輛信息庫中清除。應急車輛實行備案制,備案資料一年一備,應急車輛信息有調整應及時報備,備案資料由鎮應急租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備案資料包括:應急車輛行駛證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保單復印件(含交強險、商業險)、三年內無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查詢記錄等。
五、本制度自2017年9月18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