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銀行開展法律培訓

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文1

關鍵詞: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2.31;D922.281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0-000-02

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是指人民銀行在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以下簡稱《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履行有關金融行政管理職責過程中,因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實施了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而導致人民銀行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可能性。

一、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實際操作中的法律風險

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實際操作中的法律風險,是指人民銀行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時,因沒有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違法或不當行使行政執法權,從而導致人民銀行面臨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一)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而執法的法律風險

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是指行政執法主體所具有的行使行政執法權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的能力。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因其內設部門名義對外作出行政執法決定,而承擔其內設部門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而執法的法律責任。

(二)超越法定權限執法的法律風險

法定權限是指法律規定的行政執法主體享有的行政執法權的范圍。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因超越法定權限行使了本應由其他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而導致其承擔越權執法的法律責任。

(三)實施行政處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印發的法律風險

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是實施行政處罰的基礎,是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根據。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因沒有弄清違法事實并掌握充分證據,就實施行政處罰,而導致行政處罰無效的法律責任。

(四)適用法律不當引發的法律風險

適用法律不當是指行政主體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沒有正確適用法律規定。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因不當適用不同層次法律或不當適用法律條文,而引起行政爭議并為此承擔無效執法的法律責任。

(五)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不當的法律風險

行政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主體在法律規定的種類和幅度范圍內,基于一般法律原理和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斷的基礎上,自主決定作為或者不作為以及如何作為的權力。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規則和標準把握不準,導致行政處罰畸輕畸重,隨意性過大,面臨在訴訟中被判決變更的法律風險。

(六)行政不作為的法律風險

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因不履行法定義務而構成行政違法。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因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職責,而承擔行政不作為的法律責任。

(七)收集證據方式不規范引發的法律風險

在行政執法中,如果執法部門收集有關證據的方式不規范,就可能導致證據無效,甚至影響執法的效力。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實施行政檢查、處罰時以暗訪等非法定方式收集證據,結果導致證據無效,使基于該證據作出的決定也面臨無效的法律風險。

(八)執法檢查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法律風險

執法檢查應當嚴格按法定方式、步驟、手續和時限進行,這是對程序合法的要求。實踐中,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未按法定程序通知當事人執法檢查事項以及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等,并因此承擔執法檢查程序不合法的法律責任。

二、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行政執法人員法治觀念和業務素質方面的問題

1.執法認識不到位,法治觀念不強。一些執法人員對嚴格行政執法認識不到位,沒有把依法行政的思想貫徹到行政執法工作中,暴露出執法目的不明確,不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解決金融行政管理問題,不能從維護法律權威和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出發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從而給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不利后果,也引發了一些行政執法法律風險。

2.缺乏法律知識,不能正確運用法律和政策開展執法工作。由于一些執法人員對法律知識的了解比較淺薄,因此在執法中往往不能很好地運用法律和政策開展工作,暴露出適用執法依據不準確,認定違法事實不清晰,處理違法行為不適當等問題,直接影響了人民銀行行政執法的效果,甚至引起行政相對人的爭議,給人民銀行的執法形象以及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帶來損害。

(二)行政譚內部監督方面的問題

1.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相對滯后,監督方式需要創新和改進。目前在人民銀行系統內,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主要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途徑進行的。但這些監督往往是在行政執法行為實施后或行政執法活動結束后進行的,屬于事后監督。這種監督只能對未來可能發生的行政執法法律風險起到警示的作用,而不能對正在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或正在進行的行政執法活動中可能存在的行政執法法律風險予以警示,因此這種監督相對滯后。

2.各級機構對本單位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尚未形成合力,監督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對本單位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應當既包括法律、內審、監察等履行內部監督職責部門的監督,也包括對外履行行政執法職責部門的自我監督。但實踐中,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對本單位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的機制尚不健全,客觀說存在著規避法律部門等部門監督或者單純依賴法律部門等部門監督的情況,以及執法職能部門自我監督流于形式的情況。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了各級機構對本單位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的機制有所缺失,監督沒有形成合力,使一些原本可以通過監督避免發生的行政執法法律風險最終發生。

三、防范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法制宣傳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人民銀行開展的行政執法活動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最終要通過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執法人員執法的具體行為體現。因此,人民銀行執法人員的法治觀念和執法能力就決定著人民銀行行政執法的狀況和效果。而加強法制宣傳和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是增強執法人員法治觀念,提高執法人員執法能力,以及防范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律風險的一個有效方法。

通過組織系統法制培訓、崗前法制培訓、在崗法制培訓等培訓,使人民銀行各級機構的執法人員都能通過不同方式的培訓了解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以及執法的方法、原則和應當注意的問題,保障執法人員能夠在行政執法實際操作中正確適用和執行法律,避免執法人員違法或不當行使行政執法權,不斷增強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從而達到防范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目的。

(二)完善行政執法內部監督制度,充分發揮內部監督職能作用。完善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內部監督制度,是保障人民銀行依法行政,防范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

完善行政執法內部監督制度,首先要轉變行政執法監督觀念,克服規避法律事務等部門監督或單純依賴法律事務等部門監督的思想,充分發揮法律、內審、監察等履行內部監督職責部門的監督作用,以及履行執法職責部門自我監督的作用,使行政執法監督形成合力,達到全方位防范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目的。其次,要完善人民銀行系統內的層級監督制度,充分發揮人民銀行中心支行以上各級機構對本轄區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及時發現本轄區行政執法中的問題,防范系統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發生。第三,逐步完善人民銀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強化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執法的責任意識以及依法行政的觀念,減少違法或不當執法情況的發生。第四,探索建立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L險預警機制,逐步形成內部監督職能部門參與行政執法工作的制度,使行政執法中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警示,從而達到預防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發生的目的。

參考文獻:

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文2

關鍵詞:國際保理;商業銀行;現狀;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31-0099-03

一、國際保理概況

(一)國際保理的含義

國際保理是國際保付的簡稱。又稱為承購應收賬款。指在以商業信用出口貨物時,出口商交貨后把應收賬款的發票和裝運單據轉讓給保理商,即可取得應收取的大部分貸款,日后一旦發生進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則由保理商承擔付款責任,在保理業務中,保理商承擔第一付款責任。商業信用出口方與保理商間簽訂契約后,根據該契約,出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于其與進口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賬務處理、收取應收賬款,及買方信用擔保等金融服務。

國際保理通常采用雙保理制,它是一種涉及雙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即有出口保理商和進口保理商,這是區別于國內保理的特征。出口保理商根據出口商的申請從進口國選擇進口保理商,將需要核定信用額度的進口商名單提交進口保理商,在進口保理商確定的信用額度內負責催收賬款管理,并于到期日在扣除相關費用后付款給出口商。進口保理商對進口商進行信用調查后確定進口商信用額度并承擔信用額度內100%的收取貨款風險擔保,于到期日付款給出口保理商。事實上進口保理商是出口保理商的保理商。

(二)國際保理的產生和發展

現代保理業務的發展始于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20世紀60年代保理服務傳遍英國及歐洲大陸各國,70年代在亞太地區陸續被采用,目前已遍及歐美日本及東南亞諸國。隨著保理業務的發展,世界上先后建立了幾個國際性的保理組織機構,其中最大的是1968年成立的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它是在荷蘭成立的國際性保理組織,它的建立以及1988年正式的國際保理公約標志著保理業務在國際貿易和金融活動中的重要地位得以確立。目前,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已經有150家會員,這些會員分布在全球50多個國家和地區。目前國際上的保理業務大多由專業保理公司從事,他們中90%以上是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的會員,有著相同的行業準則和標準化的業務平臺。專業保理公司具備良好的風險管理能力,能夠清晰地識別不同客戶的償還能力和財務狀況,并且相應核定信用額度和需要提供的金融服務,給予相對優惠的定價。專業保理公司通常與保險公司合作,在保理業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可以滿足企業多種需求,服務較為周到。他們遵守統一的國際保理業務規則,形成一個完整的國際保理商體系,互相為對方的出口商提供資信調查服務。

二、國際保理業務在中國商業銀行發展現狀

國際保理業務在中國起步較遲,中國銀行于1988年中國率先推出國際保理業務,1993年成為中國首家國際保理商聯合會會員,隨后國內一些商業銀行也紛紛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并先后成為會員。國際保理業務作為一項重要的金融創新產品被各家商業銀行引入,在經歷二十多年的市場培育,逐漸進入快速發展時期,中國加入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的成員從2000年前的兩家猛增至二十多家,其中業務量較大的主要是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

(一)保理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但前景廣闊

國際保理業務在發達國家已是一項非常成熟的業務,在國際結算中占有的比重大大地超過了其他的結算方式,但在中國還是一項新業務雖然近幾年中國的保理業務增長速度較快,但是無論是從總量上還是質量上,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經營范圍狹窄、品種較少、規模很小,阻礙了中國商業銀行的發展。

中國對外貿易量的不斷增加,特別是賒銷記賬和承兌交單交易量的增加,但是出口企業從交易觀念只滿足于用傳統結算方式進行交易,忽視保理業務的應用,這從交易觀念上阻礙了國際保理業務在中國的發展。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國的國際貿易目前主要仍以服裝、手工藝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這些產品主觀檢測性強,易引起合同糾紛。而在保理業務中,買賣雙方對產品有爭議或買方挑剔產品質量時,保理商又不承擔付款責任,這使出口商惟恐會錢財兩空,而寧愿選擇傳統的貿易結算方式。

如果中國商業銀行不盡快發展保理業務,從長遠來看不僅會對中國出口數量、收匯質量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也會使銀行的業務發展受到限制,直接會導致一些黃優質客戶轉向外資銀行。

從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公布數據來看,中國保理業務每年都以倍增方式發展。1999―2004年,中國商業銀行的保理業務由最初3 100萬歐元的市場規模,發展到40億歐元,增長了12倍;2004―2008年,中國商業銀行保理業規模由40億歐元增長到550億歐元,增長了近10倍。據國際保理商聯合會2010年度統計數據,2010年度中國保理業務額為 1 545.5億歐元,相比2009年度的637億歐元,增加了142.6%。其中,國內保理總金額為1 199.6億歐元,國際保理總金額為345.9億歐元,全球保理總額為16 482.29億歐元,中國保理業務量已占全球的 9.38%。2010年6月,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第四十二屆年會在維也納隆重舉行,中國民生銀行從眾多會員中脫穎而出,榮獲全球“最佳出口保理商服務質量進步獎”第二名。這既對民生銀行以“新起點新模式新保理”為口號全面樹立保理專業品牌形象的充分肯定,更是對中國本土打造一流的貿易融資銀行的充分肯定。保理業務,尤其是中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保持快速增長勢頭,其發展潛力已得到有力證明。

(二)缺乏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中國已經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法》為核心、《商業銀行法》為基礎、各種銀行監管規章相配套的銀行業監管法律體系。銀行業監管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加強銀行監管,防范和化解銀行風險,保障銀行業合法、穩健運行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國際保理業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很滯后,中國早在1988年就開展了國際保理業務,并接受了《國際保理公約》和《國際保理業務慣例規則》,但由于這個公約和規則是依據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律、習慣和風俗等制定的,不能直接指導和監督中國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但到目前為止,國內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規范、符合國情且操作性較強的保理業務規章制度和法律體系,類似信用證結算方式的完整法律體系也沒有形成,極大地阻礙了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這樣會出現一旦發生保理業務下合同糾紛時,監管和司法部門則較難區分作為保理商的銀行和客戶的責任并維護他們的利益,這種狀況明顯不利于中國保理業務的發展。因此,中國當前急需建立指導保理業務順利發展,并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法規,改變目前中國開展該項業務無法可依的現狀,以此引導更多的企業開展保理業務,推進這項業務在中國的發展。

(三)缺乏綜合型人才

國際保理業務是銀行為企業提供的一項綜合性的金融服務,具有國際結算、融資、信用擔保、現金流量管理等多種功能,且涉及到國際貿易、銀行、法律、計算機等多個業務領域,因此要求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人員不僅具備熟練的英語、計算機操作能力,還要有較豐富的國際金融、法律知識,熟悉相關國際慣例、國際貿易交易規則和習慣等目前,中國較大的商業銀行基本上都開辦了國際保理業務,但缺乏高水平專業人才,保理業務工作人員少部分進行過專業國際保理業務培訓,取得專業資格的人員非常有限。在實踐中,從業人員也缺乏實務方面鍛煉,其對國際協定的不了解、業務經驗不足、國際交流的缺乏、實務操作較少以及人才儲備不足等因素也制約了中資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從而影響國際保理業務在中國的迅速發展,從而影響中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拓展。

(四)基礎設施相對落后

現代國際保理業務是現代通信與信息發展的產物。然而,中國保理公司與各國保理商和民間資信公司等機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網絡。同時,中國開展保理業務的公司有的還仍然使用非EDI信息傳遞技術,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保理公司與國外保理商之間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傳遞。

(五)面臨的風險較大

國際保理業務是建立在買賣雙方賒銷或承兌交單方式基礎上的結算和融資相結合的一種業務,所以雖然作為保理商的銀行事先已對進口商的資信進行了調查與評估,并規定了信用額度,但銀行保理商所承擔的風險大于信用證開證行所承擔的風險。因為在O/A、D/A支付方式下,進口商先收貨后付款,一旦進口商到期拒付或因破產倒閉無力付款,作為進口保理商的銀行就必須自己負責償付而信用證的開證行對外憑單付款后,如遇到進口商拒絕付款贖單的情況,則可扣留進口商所交的開證押金,而且由于貨運單據在開證行手中,開證行可憑單據提貨并轉售貨物,用所得的貨款來彌補其所遭受的損失。而保理商則沒有這種權利,因此作為保理商的銀行面臨的風險較大,再加上中國銀行的國外行較少,在世界各國分布也不均勻,所以銀行在開展保理業務時不能很好地掌握國外客戶的情況,致使在辦理保理業務時面臨的風險更大。

三、中國商業銀行加快拓展國際保理業務的建議

(一)完善法律規章制度

中國應參照國際現有的保理業務慣例和公約,如《國際保理公約》和《國際保理業務慣例規則》,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一部既符合現代國際保理業務的特征,又能夠滿足中國現階段保理業務發展需要的保理法律規定及實施細則,并與國際立法規定接軌,從而營造一個有利于中國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法制環境。

中國銀行于1998年制定了《中國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銀行國際保理業務操作規程》、中國農業銀行2001年制定了《中國農業銀行出口保理業務操作規程》等等。但這些都是各家銀行根據開展業務的需要自己制定的,缺乏統一的標準,這樣一旦發生貿易糾紛就難以很好地處理因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該盡快制定統一的法律法規,規范保理業務的運作,形成公平競爭的機制,推動中國保理業務的迅速發展。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或銀監會應加強對保理機構的監管,保障商業銀行在保理慣例、公約及國家法規框架內開展國際保理業務,以確保其合理有序發展。

政府也應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及非金融機構大力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必須出臺相應扶持政策,提高出口商和保理商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積極性,從而變被動發展為主動引導示范。同時,政府應激勵出口企業應用國際保理業務以擴大對外貿易,鼓勵商業銀行拓展經營范圍,大膽開展國際保理業務。

此外,中國商業銀行要想在全球國際保理業務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就應加快與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其他成員國和各大銀行以及各種咨詢機構開展交流合作,以確保國際保理活動中的所有文件都力求標準化。建立具有全球國際保理業務水準的技術、產品、業務、管理和服務標準,提升中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綜合競爭力和整體實力。只有建立科學規范的國際保理業務標準體系,才能提升中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前瞻性和主動性,也才能對國際保理業務更好地規范運作,提高應變能力和運營效率。

(二)建立專門的國際保理公司

中國商業銀行應該將國際保理業務從銀行業務中獨立出來,發展專業保理商,并給予不同的政策待遇。中國人民銀行或銀監會作為監管機構,應鼓勵有能力的商業銀行開辦國際保理業務;允許設立專門的保理機構,并給予不同的政策待遇。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引進國際知名保理公司,以獨資或合資公司形式進入中國的國際保理市場,加速中國國際保理機構的建設。

(三)加大保理業務人才培養力度

充分利用現在已有的職業培訓設施及大專院校的師資力量,舉辦各種類型的國際保理專業培訓班,可以從開展國際保理業務較早的發達國家專門高薪聘請一些國際保理業內的專家來講課,及時傳授世界最先進的保理技術及業務程序。商業銀行應創造良好的條件,選派人員到國外學習,盡快提高業務經營水平,邀請國外大保理公司業務人員或專家來交流,舉辦培訓,利用國外成熟的管理模式培養專業化的人才,加強商業銀行從業人員間交流,同時,國家相關部門應根據國際保理業務開展的實際需要從規范化管理要求出發,建立從業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制度,可實施在崗培訓工程,大力培養專門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專業人才。

(四)積極開發國際保理業務新品種

錯綜復雜的市場環境使中國商業銀行面臨著與外資銀行爭奪優質客戶的壓力。中國商業銀行若想把國際保理業務做強做大,應在結合中國實際的基礎上,認識到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巨大盈利空間,抓住數量眾多、資質優良中小企業推動國際保理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同時要分析客戶需求多樣性,不斷拓展國際保理業務范圍,重視創新求異,探索國際保理與信用保險結合的新思路,開發新的國際保理業務種類,增強自身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蕭朝慶.國際保付[M].北京:中國對外貿易出版社,2005.

[2] 蔡珍貴.國際保理業務在中國實踐中的障礙與對策探析[J].當代經濟,2005,(1).

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文3

一、明確培訓學習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商業銀行票據業務得到快速發展,對培育銀企關系、增強服務功能、優化資產結構、分散經營風險、增強盈利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企業的融資渠道,支持了企業的發展,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但是在票據業務經營上,一些商業銀行經營思想存在偏差,片面追求市場份額,風險防范意識薄弱,放松票據業務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一些票據業務人員業務技能不高,工作不夠規范,以致出現諸多違規行為和風險問題,如不及時解決,將影響票據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參加商業銀行票據業務基礎暨瑕疵票據識別專題培訓班學習,能夠有效增強票據業務人員的業務技能;既認識票據業務發展對銀行盈利的重要性,切實發展好票據業務;又懂得開展票據業務要做到規范,確保合法合規,防范產生票據業務風險,促進票據業務健康、持續發展。

二、培訓學習的收獲

(一)掌握票據業務知識,切實提高業務技能

這次培訓時間不長,但課程安排緊湊,學習內容十分豐富。通過學習我國票據市場的發展現狀和趨勢,我了解了在當前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票據市場的功能及票據市場發展的一般規律,掌握了我國票據業務的基本種類、適用范疇及流通的一般程序,熟悉了我國票據市場發展的法律保障制度與相關政策。對目前我國票據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如何解決有一定的認識。通過學習商業銀行票據業務基礎與創新,我掌握了票據承兌業務、票據貼現業務方面的知識,懂得票據的付款與追索權及創新票據業務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明確加強票據業務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總之歸納起來,參加這次票據業務基礎暨瑕疵票據識別專題培訓班學習,我進一步加深了對票據產品的理解,提高了票據業務管理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懂得如何去規范銀行票據業務操作流程,增強了自己票據市場風險控制能力,對自己今后開展票據業務幫助很大。

(二)提高票據識別能力,做到依法合規處理

“商業銀行瑕疵票據識別與依法合規處理”是這次培訓的一個重要內容,涉及到票據業務實際操作技能和處理方法,是屬于微觀方面的知識。在商業銀行防范金融風險上,除了抓好大的工作外,關鍵是要注意日常操作和細節問題,抓好日常操作和細節問題,確保合法合規,實質上就夯實了防范金融風險的基礎。在商業銀行瑕疵票據識別與依法合規處理上,我認真學習了“關于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等票據行為的法律規定及相關瑕疵票據的識別與處理”、“關于票據記載要素的法律規定及缺少記載事項票據的識別與處理”、“關于票據簽章、票據粘單的法律規定及印章不清、騎縫章票據的識別與處理”和“關于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及書寫不規范、日期簡寫或涂改票據的識別和處理”,這些都是票據業務實際操作技能和處理方法,是每個票據業務人員應該掌握的實務技能和基本功,是做好票據業務,確保合法合規的基本保證。我在這次培訓上,把很大精力和時間放在“提高票據識別能力,做到依法合規處理”學習上,碰到不懂和不理解的問題,虛心向老師請教,和學員們一起探討,求得正確的答案,使自己提高、進步很快,取得了良好的學習成果。

三、培訓學習心得

(一)加強學習,爭做學習型員工

通過這次學習培訓,我深刻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總覺得人的一生是學習的一生,特別在當今發展迅速的時代,學習就更加重要,一個人不學習,就跟不上時代的需要,必定被時代所淘汰。作為一名票據業務人員,除深入學好票據業務知識外,還要學習市場經濟知識、法律知識和社會知識,用專業知識武裝自己頭腦,貫徹落實到平常的工作中。在學習中,要有目的,有方向,要進行系統思考、系統安排。做到不管學什么,都要與推動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在實踐中善加利用,解決學習不夠重視,功底不夠扎實,工作成績不明顯的問題。一定要有一種學習的危機感、緊迫感,把學習知識、提高素質作為生存和發展的緊迫任務,把學習當作一種工作和追求,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爭當學習型員工,要通過學習,不斷提高理論水平,提高知識層次,增強做好本職工作的能力。

(二)盡心盡職,做好票據業務工作

做好票據業務工作,除了掌握專門知識和業務技能外,關鍵是要端正工作態度,培養良好工作作風,做到盡心盡職工作。票據業務工作煩瑣細碎,特別是瑕疵票據識別與依法合規處理上,必須做到認真細致,嚴格按銀行規章制度規范操作,做到合法合規。盡心盡職是做好票據業務工作的保證,只有盡心才能做好工作,不出差錯,確保銀行資產安全;只有盡職才能忠實履行職責,全面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的完美和高效;我要始終盡心盡職工作,為銀行發展做貢獻。

(三)合規守法,加強金融風險防范

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文4

【關鍵詞】應收賬款;融資;保理業務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商業信用越來越盛行,企業應收款的資金占用量日益膨脹,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資金周轉,加大了企業風險。更有企業因大量應收賬款不能收回,致使生產經營難以為繼,陷入破產的境地。應收賬款的大量沉淀成為公司管理層頭疼的問題。應收賬款保理業務使得企業可以把由于賒銷而形成的應收賬款有條件地轉讓給銀行,銀行再為企業提供資金,并負責管理、催收應收賬款和壞賬擔保等。企業可借此收回賬款,加快資金周轉。

一、國內應收賬款現狀

目前,我國企業應收賬款的數量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企業流動資金短缺與大量債權無法變現之間的矛盾異常突出。應收賬款的不斷增長使不少企業運營資金拮據,應收賬款占用資金加大了企業的機會成本,而應收賬款難以收回又使公司的壞賬增加,從而增加企業的費用,致使許多企業虛盈實虧,影響企業的利潤。

二、國內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存在的問題

保理業務起源于19世紀的北美和歐洲,于1987年10月正式登陸我國商業銀行。在我國來講,保理業務還處于起步階段,屬于比較陌生的東西,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時間上起步晚,能夠開展保理業務的主體少

從1992年中國銀行率先開展保理業務到目前為止,國內加入FCI并能夠從事保理業務的銀行只有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性銀行。國內很多商業銀行和企業對保理業務仍然聞所未聞,以致我國對保理業務缺乏法律化和政策化的規定。2000年4月份,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向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提供了10億元人民幣應收賬款保理業務額度,這是我國最早的一筆國內保理業務。

(二)社會信用機制不健全

雖然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機制已被社會各個階層呼吁多年,有關部門也在進行這方面的工作,但許多銀行都指出,信用機制的不健全仍然是制約我國保理業務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保理業務能否正常進行將取決于保理商對買賣雙方的信用風險的控制。由于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形成,與企業信用有關的公開信息難以取得,銀行無法對除自己客戶以外的企業進行信用評估,這種狀況不僅使國內銀行無法像國外保理商那樣全部或大量收購其客戶應收賬款,也使銀行僅能在少數情況下提供壞賬擔保服務。

(三)保理業務范圍窄

由于國內保理業務目前還處于成長階段,發展還不成熟,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我國保理業務完全是按照FCI所頒布的有關規則和規定進行的。再者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科學有效的企業信用體系,而且國內銀行的風險控制水平還處在較低的水平上,所以目前國內銀行以開展有追索權的保理業務為主,對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則持極為謹慎的態度。此外,我國目前的保理業務大多主要集中在少數實力雄厚的跨國企業和合資企業中,而真正需要資金幫助而又適合保理業務的中小企業由于達不到保理業務的條件,使得保理業務混同于一般意義上的貸款而難有更大的發展。

(四)操作缺乏經驗

在國際上,FCI制定了《國際保理業務管理規則》,用以指導各國的保理業務,但由于我國開展保理業務的時間尚短,目前只有極少數客戶了解并能有意識地應用該業務,使得這一規范還不能直接監督指導我國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目前我國銀行的國內保理業務從方案設計到具體執行主要是參考商業銀行的信貸模式,沒有形成一整套適用于保理業務的完整的風險計量方法和評估模型。而操作人員一般也只是相關的銀行人員,缺乏專業的保理人員,這就使得保理業務操作缺乏經驗。

(五)缺乏完善的立法規范

1.保理業務的操作缺乏立法規范。保理是一種完全不同于銀行業務的產品,需要采用一套獨立于銀行信貸管理之外的符合自身特點的操作和管理方法,因此,國外大多數銀行開展保理業務都是通過其附屬的保理公司或一個非常獨立的部門進行。由于保理業務在我國發展較晚,在越來越多的國內銀行開展國內保理業務的同時,國內尚缺乏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具體法律法規,也缺乏可以指導具體實踐的有關法律文件,而FCI所頒布的相關規則規定也并不適用于國內的保理業務。我國金融機構目前所做的保理業務都只是作為銀行的中間業務,各金融機構都是按照自己對保理業務的理解在操作,人民銀行只是在政策上給予許可,這使得保理業務的操作一直處于無法可依,甚至無章可循的狀態。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國保理業務的發展。

2.保理業務司法不確定性和商業發票確認的法律空白問題。由于保理業務在我國起步晚,發展較慢,很多方面還很不完善,使得在解決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生的保理業務爭議還沒有任何的司法予以保障。爭議發生時,如何尋求法律救濟,向誰請求,由誰做原告,合同效力如何確認,法律責任如何劃分,各方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如何確定,所爭議的問題涉及的法律如何適用,其回購條款是否受法律保護等,都存在不確定性。雖然各金融機構在具體操作國內保理業務時,為了規避這一法律風險,都設計了較為復雜的債權轉讓通知書,并在通知書中記載了債務人確認的內容,但一旦發生糾紛,仍避免不了由于債務人不明示確認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三、我國發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解決方案

(一)加大保理業務的宣傳力度,發揮保理業務的優勢

目前,我國銀行對企業間的保理業務只提供單一的結算服務,事實上發揮不了經濟核心的作用。國內銀行應轉變經營觀念,逐步樹立風險經營理念,進行科學的決策定位。而且由于長期受匯款、托收、信用證等傳統交易模式的限制,我國企業尤其是進出口企業還不能適應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保理業務,因此,各方應加強宣傳力度,通過開辦企業培訓班、上門宣傳講解、實施嘗試期試用優惠費率等手段,讓更多的企業了解保理業務、選擇保理業務,以發揮保理業務的優勢作用,使保理業務這個新型的融資工具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二)建立健全有關保理業務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保理業務的發展

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市場各利益主體的行為需要法律法規去規范,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離不開法律規范的調節。當前,我國有關保理方面的立法仍屬空白,也缺乏嚴謹的操作規程指導實踐,極大地影響了銀行開展保理業務的積極性,也限制了國外有經驗的保理商進入國內市場。因此,我國相關部門一方面應參考借鑒國際上已有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并吸收發達國家對保理的判例和經驗,為保理發展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國國情的完整規范的法律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以促進我國保理業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建設;同時還要盡快制定、修訂或完善包括金融法規、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和擔保法、會計法規在內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債權轉讓、保理商及其與第三者的權利沖突,債務人抗辯與反索、清盤與破產等事項的具體解決辦法,以規范保理業務的運作,形成公平競爭的機制,使我國保理業務在法律的保護下發展壯大。

(三)拓寬保理業務的范圍,采用雙保理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

保理的模式一般有單保理和雙保理,目前國際上采用較多的是雙保理。然而由于我國的信用制度還很不完善,出于防范銀行風險的目的,我國商業銀行大都采用單保理模式即出口保理和到期保理,但是從保理業務運行模式看,雙保理和無

追索權的保理模式比單保理模式更具有優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積極拓寬保理業務的范圍,一方面發展雙保理,并讓出口國保理商與進口國保理商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另一方面是開發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

(四)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重視信用風險的方法和化解

任何金融創新都應把防范經營風險放在第一位。在我國,信用機制的不健全仍然是制約保理業務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盡快建立社會化的企業信用體系,為保理業務提供一個高效、快捷、權威的企業資信查詢系統,是當前發展保理業務面臨的重要問題。在保理業務,尤其是無追索權保理業務中,銀行由于喪失了對銷售的追索權,承擔較大的風險,因此保理商就必須要建立比較完備的資信調查網絡,才能對買方的信用風險有較強的把握能力。

(五)積極培養高素質的保理人才,提高保理業務的效率

保理業務的特點,決定了保理業務人員不僅要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及保理專業知識,而且要具備商業貿易知識和較強的綜合財務分析能力,同時還要具備法律常識,充分了解公約和法規,懂得如何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守信辦法,降低自身的風險。因此,商業銀行應該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抓緊對保理業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建立一支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專業化的保理、資信評估專業隊伍,掌握保理業務發展的最新動態,進一步提高業務經營水平,緊跟國際保理業務的最新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力,姜惠.對發展我國保理業務的幾點思考[J].河南社會科學,2003,(6).

[2]李江華,楊能良.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國內保理業務的探討[J].濟南金融,2002,(10).

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文5

一、農發行合規風險管理的現狀

“合規”主要是指銀行的經營活動與法律、規則和準則相一致。銀監會將法律、規則和準則界定為“適用于銀行業經營活動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經營規則,自律性組織的行業準則,行為守則和職業操守?!便y監會在2006年頒布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指引》中所稱的合規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因沒有遵循法律、規則和準則,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和聲譽損失的風險。

合規風險管理一直是農發行的薄弱環節,相對于其他商業銀行,農發行的合規風險管理起步較晚,近幾年來,農發行的業務發展主要靠信貸擴張為主,其風險管理、內控機制建設也主要圍繞信用風險展開,如強調貸審分離、實行貸款十二級分類等,相對而言,合規風險、操作風險以及聲譽風險等一直未能真正引起農發行的足夠重視。

(一)合規基礎薄弱。多年來,農發行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應該說,各項制度比較健全,但合規管理缺乏系統性,員工沒有能夠全面系統的進行合規學習,制度執行情況也都是由各條線自行把關。同時,農發行還存在著政出多門的現象,形成的規章制度之間相互制約,操作人員有章難循,對業務發展與客戶需求的變化、銀監部門的新監管要求,農發行新業務制度的制定還相對滯后,形成制度的“盲點”,使操作人員無章可循。

(二)經營理念仍有偏差。一是長期以來,農發行存在人員文化水平低、素質差、人員老化的狀況,無論從年齡結構,還是學歷結構都存在不能適應業務發展需要的現象。工作中往往憑經驗辦事,新的法律、法規制度把握不準。對新同志來說,由于沒有經過系統的上崗培訓,他們掌握的業務知識,大多是靠言傳身教,這就造成了有些同志對法律、法規、制度、操作流程不了解、不熟悉、業務不精,一知半解的狀況,造成有章不循、違章操作、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近幾年,農發行考核力度不斷加大,有的經營行為了業務發展,搞政策變通,玩政策游戲,為了“業績”,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特別是在客戶營銷過程中,往往把合規拋在了腦后,有的甚至幫助企業美化數字,弄虛作假,欺騙上級行,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造成了很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更大的損失。

(三)責任追究不力。幾年來,農發行在管理上做了很多工作,開展了管理年、深化管理年、合規管理年等專項活動,通過專項治理,使各項制度逐漸得到了落實,但各項檢查不斷,各種違規也不斷。究其原因,主要是:(1)責任追究不力。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往往是避重就輕、層層消化。在對責任人認定和處理上,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失之與寬、失之于軟,使違規違紀問題得不到糾正,得不到及時處理,導致違規違紀問題長期存在,嚴重影響了法律、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同時,也留下了風險隱患。(2)對實現經營目標的行為缺乏過硬的責任約束。在考核目標的實現過程中,經營行為了更好的實現目標,重前臺、輕后臺,重短期效益、輕長效機制,重業務拓展、輕風險防范。在考核激勵機制約束不力的情況下,往往會誘發違規行為,削弱法律、法規、制度的約束作用。

二、農發行合規管理存在的問題

從近年來違法違紀案件情況看,所有案件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違規操作在前,案件發生在后,特別是在信貸領域,少數員工特別是個別領導干部,法紀觀念淡薄,自律意識不強,違規操作甚至幫助企業造假,導致騙貸輕易得逞,給我行信貸資金造成嚴重風險。這些案件充分說明,農發行還存在合規意識不強,制度執行不力,職業道德缺失,法紀觀念淡薄,內部管理松懈,權利監督失控等問題,而導致案件多發的根本原因在于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和合規文化的缺失。

(一)沒有形成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完善的合規風險管理體系是實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前提。但農發行在體系建設上還存在很多問題。首先,健全的合規風險管理體制還沒有真正形成。沒有成立專門的合規風險管理部門來進行全面管理,沒有形成全方位、全覆蓋的合規風險管理架構。其次,管理職責分散,由職能部門實行自律監管,職能部門即有經營職責、管理職責,又有自律監管職責。造成職責不清,缺乏專門的管理部門統籌安排。

(二)制度建設滯后,約束力不強。近幾年,農發行在整合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清理完善修訂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制定了十六項信貸管理制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首先,目前我行業務發展迅速,各種新的業務品種不斷推出,但相關制度卻沒能及時配套推出,造成風險管控出現“斷層”,特別是監管部門提出的新監管要求,農發行不能及時制定相應的制度辦法,如銀監局“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出臺,貸款合同文本的新要求等,農發行沒有及時跟進、制定相關的配套制度和及時修訂合同文本條款等,使經營行操作達不到監管部門的要求,形成操作風險。其次,各項規章制度“政出多門”。各類制度及操作規程主要由各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由于相互之間標準不統一,造成操作人員難以把握,容易造成混亂,有的制度之間甚至相互矛盾,使操作人員無法操作。

(三)合規意識淡薄,合規文化缺失。多年來,農發行一直承擔糧棉油收購等政策性業務,實行的是收購資金封閉管理,多年單一的政策性業務,封閉了政策性資金,也封閉了農發行人,封閉了農發行人的思維,使農發行人的知識面越來越窄。商業性業務開辦后,農發行開始重視業務發展,講求效益,但在快速發展的情況下,農發行的法律知識以及現代銀行知識培訓沒有跟上業務發展的步伐,造成農發行人的合規意識淡薄,合規文化沒有建立起來。在陜西奧陶春公司擠占挪用我行貸款案發生后,總行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總結,該案之所以發生,主要是隱瞞企業真實情況,貸款調查嚴重失實;以貸收貸,以貸收息;違規操作,內控管理混亂;貸后管理流于形式,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歸根結底,該行領導和操作人員缺乏合規意識,合規管理沒有落實,以致發生重大案件,損失慘重。目前,在合規風險管理中,還存在一種錯誤傾向,即合規風險主要來源于基層操作人員,即重視對基層操作人員的管理,而忽視了對高層管理人員的約束,事實上,由于高層管理人員掌握人財物等大權,因此引發的風險,危害性遠遠高于基層操作人員,從總行通報的十起案件看,領導干部占83%,全部屬于或失職瀆職。發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就是權利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制度得不到認真執行。

三、加強合規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加強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合規管理是銀行自身健康發展的需要,有效地合規風險管理體系是實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是構建有效內控機制的基礎和核心,也是銀行安全運營的重要基礎。農發行的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應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合規與銀行內部合規部門》要求,設立具有“獨立性”的合規管理部門,而不能掛靠在某一部門。合規部門應為各業務部門和本行員工提供有關合規風險管理的咨詢、指導和培訓,通過提供合規性提示、評價和報告等方式,警示督促業務部門管理合規風險,通過對本行經營的全面評價,支持和協助高級管理層有效管理合規風險,實現穩健經營。農發行將合規管理放在監察保衛部門顯然是不合適的。因為,銀行合規部門的職責應該是協助高級管理層有效管理銀行面臨的風險,負責監測合規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況,就合規法律、法規和準則向高層提出建議,應具有其獨立性,而監察保衛部門與其職責顯然差別很大。兩個不相干的職能部門合在一起,會削弱合規管理的作用,因此,各級農發行都應設置獨立的合規風險管理部門。

(二)加強合規文化建設。一是抓好培訓工作。農發行應建立系統的培訓規劃。對新入行員工要進行系統的崗前培訓,包括法律、法規、準則、業務制度、操作流程等,使新員工具備上崗資格后再上崗,不能先上崗后學習。對新業務、外部監管新要求、法律法規等知識,要有系統的培訓計劃,使全體員工及時掌握相關知識,具備應有的專業素養,能夠勝任崗位工作。對高級管理人員應進行先進管理經驗、行業發展趨勢、經營戰略和內控管理、外部監管要求等教育培訓。通過培訓、教育和宣傳,使合規理念深入人心,遵章守紀成為員工的行為規范,使全行員工形成合規思維、合規習慣和合規行為模式。二是合規要從高層抓起。合規經營必須由高層作出表率,合規活動開展才最有效。事實證明,領導干部不遵章守紀,危害性比普通員工高很多倍??傂型▓蟮氖鸢讣?,領導干部占涉案人數的83%,就充分說明合規從高層抓起的重要性。三是合規要全員參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關于《合規與銀行內部合規部門》中明確指出,合規應成為銀行文化的一部分,合規并不是專業合規人員的責任,合規管理是銀行內部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與銀行每一位員工都相關。因此,農發行的合規經營管理需要全行人員參與,合規應滲透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環節,合規部門定期進行監測評價,提出合規建議。

銀行開展法律培訓范文6

[ 關鍵詞 ] 國際保理 我國商業銀行 對策

一、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現狀

我國商業銀行于1992年引入國際保理業務,經過了若干年的發展,國際保理業務量仍只占我國結算量的很小比例。我國商業銀行至今無論在業務規模、服務水平和經驗方面與國外銀行存在著差距,對國際保理業務認識不足,習慣于多年來使用的傳統結算方式,致使銀行保理這項業務難于服務于國內出口貿易。我國銀行辦理國際保理業務時,更多地需要得到國外行或聯行的支持和服務。所以,如何拓展國內商業銀行在這個業務領域的市場,同時進一步增強自身競爭力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二、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存在的難點

1.國際保理業務缺乏明確的目標市場和定位

我國目前的國際保理業務缺乏明確的目標市場和定位,是造成業務量小和難以取得規模效應的主要原因。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部門的服務對象,受銀行從業人員和資金的限制,一般都集中在銀行做信用證及托收等結算的客戶上。而且,考察目前主動采用保理業務的客戶,也往往是因產品積壓或信用失效而不得以采用的,這些客戶當然無法形成出口保理業的穩定客戶群體,也無法起到樣板客戶的廣告效應。

2.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風險防范意識較薄弱

國際保理業務通常是建立在買賣雙方商品賒銷或承兌交單方式基礎之上的。出口商辦理保理業務并銷售商品后,由于保理業務項下銀行的壞帳擔保,出口商在銀行已核準應收賬款額度內的風險通常是轉移到銀行的,因而銀行面臨的風險就非常大。這就需要銀行加強對國外客戶的資信調查,正確評估客戶信譽。但由于國內銀行的國外行少,且分布不勻,因此國內行開辦此項業務時便不能很好地掌握國外客戶的情況,造成自身風險較大。

3.我國的國際保理方式還沒有完全與國際接軌

(1)在保理模式上,我國許多商業銀行并沒有使用EDI系統,使的我國主要采用單保理方式,而不同于國際上通行的雙保理商保理做法。這樣,使得我國商業銀行不能充分展示國際保理業務中的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等綜合服務的優勢,不利于我國保理商與世界各國保理商進一步開展合作與進一步發展。

(2)在業務硬件設施配備上,我國保理公司與各國保理商和民間資信公司等機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網絡,而且尚沒有建立起一個獨立的信用評定機構。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保理公司與國外保理商之間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傳遞。

4.我國關于國際保理的法律體系建設滯后

雖然我國己經加入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并接受了《國際保理慣例規則》及國際上頒布的《國際保理服務公約》、《仲裁規則》等國際統一的業務操作規則,但這些法律規范還不能直接用于指導、監督我國保理業務具體實施。我國早在1992年便開展了國際保理業務,但到目前為止,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規范的保理業務法律體系。

5.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的專業人才缺乏

由于國際保理業務具有綜合性,從事國際保理業務的人員不僅必須具備熟練的英語應用、計算機操作能力,還要有較豐富的國際金融知識、法律知識,熟悉相關國際慣例、國際貿易交易規則和習慣等。我國沒有院校和機構開展保理業務的學習和培訓機制。國家也沒有組織保理業務的專業考試,這導致我國從事保理業務的專業人才嚴重缺乏,阻礙了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

6.影響保理業務的其他因素

主要是對進口商的資信調查困難。通常,進口商憑借其有利的買方地位,往往不愿意透露自己的財務狀況,這就增加了出口保理的操作難度。

三、從商業銀行角度考慮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對策

1.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展開保理業務的推廣活動

進出口商是直接從商業銀行辦理國際保理業務的,而且許多進出口商又和國內某些開展保理業務的銀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在進出口商辦理業務的時候,銀行往往都要給出一些建議和幫助,如果商業銀行能夠大力的推廣保理業務,給進出口商細致的指導。幫助進出口商全面的了解保理業務。這對于進出口商使用保理業務肯定會起到一些作用。

而且現在很少有中國的銀行主動的推廣保理業務,這樣被動的經營,就容易給外資銀行占得先機。我國銀行在國際保理業務交易中基本是進出口商主動提出要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才進行相應的活動,所以導致了我國進出口商還是采取很多傳統的交易方式。不但流失了客戶而且又失去推廣國際保理業務的經驗和教訓。只有我國保理商主動積極的推廣保理活動的情況下,國際保理業務才會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2.商業銀行應該細分和明確目標市場

按照現代營銷學的觀點,任何一項成功產品或服務都需要具有明確的目標市場和清晰的市場定位。國際保理業務作為一種金融產品也同樣如此。而一些發達的有經驗的外國保理商都會做目標市場做一些細致的定位。這樣才能提高保理商的效益。而不會使得本身適合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進出口商去開展別的業務。而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具有一定風險的企業去開展國際保理業務。

在定義和設立目標市場與目標客戶群體時商業銀行應當分析所在國家的產業結構、產業成長期、產業的競爭或壟斷情況,目標行業的市場容量、盈利情況、政府導向,目標企業的市場份額,財務狀況、現金支付能力,以及商業銀行自身在金融同業所處的競爭地位等因素。為降低產品的經營風險,商業銀行必須謹慎選擇最適合的目標市場、目標客戶群體去投放該產品。在開展某些以絨資為目的的國際保理業務時,商業銀行更應該明確目標市場。

畢竟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發展起步較晚,保理商對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的經驗也欠缺。商業銀行可以考慮選擇一些資信比較好的大企業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對在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商業銀行更應該注意定位好目標市場,避免造成應收賬款的損失。

3.商業銀行應該加強國際保理業務的風險防范意識

在開展國際保理業務中會遇到操作風險、信用風險、法律風險等一系列的風險。采取一些事前控制和事后防范的手段規避風險是比較好的辦法??梢越栏竦馁Y信評審依據和程序,可以最大程度地防范操作風險。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一般都建立起信審分離的客戶資信評審系統,我國商業銀行也應該對系統進行引進、改造和運行。比如事先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在總體上控制風險范圍。我國商業銀行可以結合本國會計制度,區分各種形式的應收賬款融資方式,以及無追索權、有部分追索權和有追索權的國際保理業務預先規定其會計處理程序、作帳規則、核算標準以及報表統計口徑等。比如規范標準的協議框架,防范各國各地的法律風險。我國商業銀行可以以國際的保理法律法規為準則。設計協議。避免造成法律上的誤解。最后還可以細分風險類型,有針對地揭示風險,加強風險控制。

4.商業銀行應該加快建立安全快速的電子化網絡

國際保理業務的開展需要先進快速的電子化網絡。國際保理業務的開展基本都使用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的EDI技術,并形成了覆蓋全世界980多個FCI成員的EDIFACTORING系統。通過先進的電子計算機平臺的使用使國際保理業務的效率大大提高。這就對我國商業銀行提出了要加強加快進行硬件的建設。引進先進的國際統一系統并對原來的系統進行有效的升級和維護。保持系統的安全、有效和暢通,使系統能更好的為保理商服務。國內各保理商也可以相互間采取技術支持,那些保理業務經驗豐富的保理商能幫助一些剛剛開展保理業務的保理商進行電子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

5.商業銀行應該完善國際保理業務,提高服務質量

國際保理業務是一項綜合性的金融服務,它集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國際保理業務具有多種形式多種功能。而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國際保理業務形式相對單一,不能完全滿足不同企業的不同需求。隨著業務的不斷擴大與發展,銀行應加強對國外客戶的了解,建立國外客戶信用評估機制。對不同國家信用等級不同的客戶,分別核定大小不等的信用額度,并且對出口商提供多少不等的融資服務,以使商業銀行的工作處于主動有利地位 。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完善國際保理業務,提高國際保理業務的服務質量。以客戶的需求為方向,以高質量的服務、快速的辦事效率來更好的為進出口商服務。

6.商業銀行應該大力培養保理專業人才

商業銀行可以通過開展國際保理業務從業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為保理業務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國內各家商業銀行要積極加入FCI,加強與世界知名保理商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他們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經驗??梢詮膰庹衅敢恍┍@韺I人才幫助我國商業銀行開展保理業務,也可以派遣國內的人員到國外學習和實踐把外國的先進經驗和技術帶進來。培養一支能夠掌握金融英語、國際貿易、電腦操作、法律知識的高素質的專業技術隊伍,提高我國保理業務的整體水平。銀行等保理機構要對自身的國際保理業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組織人員參加FCI組織的保理函授課程學習和考試。相信隨著保理業務的專業化人才增多,國際保理業務一定能更好的開展。

7.商業銀行應該加強與國際保理機構的合作

由于國際保理業務國際上比較流行的做法是雙保理的操作,而雙保理就需要進口保理商和出口保理商之間展開緊密的合作。雖然雙保理業務的費用比單保理要高,但其安全性卻比單保理要高的多。這就需要我國商業銀行和國際保理機構開展合作,和各國的保理商建立行的關系。與國際保理合作也使得外國保理商能夠更好的和我們開展業務關系。如果它為其國家的出口商辦理國際保理業務,我國商業銀行就可以成為其進口保理商。加強與國際保理商的合作,也能夠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服務水平和技術水平,更好的完善本國的國際保理業務。

四、結論

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發展受到銀行內部及整個社會經濟大形勢的限制,要促進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商業銀行必須從觀念等諸多方面進行努力。筆者認為,通過積極促進商業信用體系、國際保理業務法律體系建設,同時促使商業銀行自身盡快采取措施,才能為國際保理業務的開展及進一步發展做好準備應對我國商業銀行正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筆者希望通過上述分析能對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問題,特別是就如何推動國際保理業務發展,爭取高端客戶,迅速為國際保理業務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增強我國中資銀行的競爭力等方面引起更多思考,把我國商業銀行的保理業務實務研究引向深入。

參考文獻:

[1]李 超: 我國保理業務發展對策研究[J]. 武漢大學碩士論文 ,2005(5)

[2]陳 宇:保理業務在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J]. 對外經貿大學論文 ,2003(12)

[3] 王紅斌:淺論我國銀行業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策略[J]. 金融與經濟,2002(12)

[4]韋 明:論我國銀行開展保理業務的重要性[J]. 經濟問題探索 ,2003(3)

[5]唐 靜:積極發展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J]. 新金融 ,2001(11)

[6]歐陽江:大力開拓國際保理促進外向型企業發展[J]. 國際金融 ,2001(8)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