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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范文1
關鍵詞:法治 法治思維 法治方式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4)02-0335-01
黨的十報告強調指出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笔藢萌腥珪稕Q定》也重申要“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些都對領導干部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領導干部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用權是當務之急。
一、法治是領導干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法治是法律發展歷史上一個激動人心的概念,承載著千百年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我國,盡管依法治國早已寫入基本國策,但大多數人仍不能準確理解法治的真正含義。
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即“法的統治”,是指根據法律治理國家,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涵。首先,法治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至上”。這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在觀念上,它意味著法律的權威、地位高于一切,是神圣不可侵犯;在實踐上,法律在最高的、終極的意義上具有規制和裁決人們行為的力量。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法治的核心價值是“保障權利”和“制約權力”。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權力、保護權利。對于權力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對于權利而言,“法無禁止即自由”。第一,法治保障個人的財產權、生命權、自由言論權、信仰權等基本權利。第二,法治制約公權力。法治就是要制約國家、制約政府、制約掌握權力機關的人。所以,法治不是治民,而是治權、治官。第三,法治需要獨立的司法。司法權必須是中立的,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擾。
法治是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統一體。法治思維是指執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或所要處理的問題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和形成結論、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與過程,是法治價值在人們頭腦的思維形態中形成思維定勢,并由此產生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觀念和理論;而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維的指導下的行為表現,是法治思維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是在執行層面提出的明確要求,是方法論和行為準則。法治思維支配法治方式。一個人如果有了法治思維,就會在遇到問題時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進行決策,運用法治方式進行工作。反之,就會下意識地運用人治的方式去決策、去行事。法治方式表現法治思維。一個人的法治思維只有外化為法治方式等才能發揮法治的積極作用。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共識,運用法治方式治國理政也是我們黨經驗教訓的深刻總結。在現實條件下,法治對于深化改革、推進發展、維護穩定、構建和諧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目前部分領導干部法治素質不容樂觀,法治觀念錯位,法治意識淡薄,缺乏法治思維和法治頭腦,更有甚者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不但影響了領導工作的成效,而且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影響國家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梢哉f,提升領導干部的法治素質是當務之急。
二、自覺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履職用權
一要知法尊法敬法,努力培養法治修為。法治修為是指一個人的法治意識和法治修養。領導干部要培養法治修為,就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首先要加強學習,夯實法律知識基礎。學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學法才能懂法,方知事有可為、有不可為。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學習憲法、經濟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專業法律知識,在履職用權的過程中,從腦海中“搜索”到相關的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平。其次要樹立法治精神,自覺尊法敬法。領導干部大都手握實權,如果能力有限,可能只是無所作為,但如果不尊法敬法,就會亂作為,所帶來的危害將更甚。因此尊法敬法是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和起碼的執政修養。領導干部必須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嚴,主動自覺“在籠子里跳舞”。再次要學會用法治思維想事,用法治方式做事。領導工作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開展。因此,領導干部在處理各項工作時,必須首先自問: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這樣做合不合法?怎樣做才合法?學會用法治思維思考問題,以法治方式定分止爭,斷事評案,把法治方式作為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基本途徑。最后還要多說“法治話語”?,F實中,部分領導干部缺乏法治觀念,說出話來明顯與公眾利益相悖。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領導干部要自覺抵制那些官僚習氣、獨斷專行、不負責任的“人治話語”,多說文明、理性、有責任感的“法治話語”,使“法治話語”成為領導干部的“普通話”。
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范文2
一、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現狀
通過問卷調查與走訪調研,并梳理部分高校關于“三嚴三實”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們發現,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并不盡如人意,表現如下:
1、高校法規、制度傳達與落實力度不夠
近年來,隨著我國有關教育發展、學校管理的各項規定、制度的出臺, 為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提供了基本的依據。然而廣大師生員工對學校相關法規、制度的知曉程度并不盡如人意,多數師生對法的學習僅限于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規、制度, 而且了解不深,大家對從何種渠道獲取相關法規、制度也不甚了解。一條法規、一項制度出臺往往是只有上級知曉,師生員工并不知情,上傳下達力度不夠,普法教育工作有待加強。
2、“依法辦事”意識淡薄
高校中少數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意識不強,對法律及高校中的各種法規制度的認識與理解有待進一步加強。在調查中發現,雖然當前高校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能力正在逐步提高,但是對法治的認知仍然存在一定偏差,沒有認識到現代法治中“依法控權”、“依法治官”的法治精髓。對于權力邊界的認知不清,甚至將“上級明確要求”作為權力的界定范圍,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上級指示高于法規制度的情況。對于辦事流程,存在決策忽視程序的問題,黨員領導干部缺乏規則意識。
3、校務公開力度不足,維權困難
部分高校校務公開機制不完善,解決問題的處理流程存在漏洞,領導干部依法辦事困難,造成高校內部紛爭與矛盾。在徐德剛(2005.3)的調查中發現,高校中出現糾紛,僅有39.43%的學生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更有部分學生選擇“打個新聞熱線,讓媒體保護我來得方便”。造成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高校缺乏專門維護高校師生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部門。二是通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成本高、時間長。
二、導致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不強的原因
1、傳統“人治”觀念根深蒂固
“重人治,輕法治”是中國封建社會兩千年來的治國方略,更是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沉淀下來。這也是影響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問題根源。
2、高校法規、制度的不完善加大了依法辦事的難度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入發展,社會關系愈加復雜。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范圍逐步擴大,管理難度逐漸加深,造成原有管理機制不能滿足當前需要,導致高校的管理不到位。同時,高校教育行政部門放權不夠,不能徹底實現從人的管理轉變為法的管理。而在發生糾紛時,更多選擇行政手段來解決,而不是法律手段。對于高校內師生的違紀問題,仍缺乏有效的監管部門進行監督,處理結果缺乏合法性。
3、對于法規、制度的學習、宣傳力度不足
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知法、懂法才是依法辦事的前提。而讓高校師生了解本校法規、制度及問題的處理、解決流程才能真正的讓“依法辦事”落到實處。因此,加強高校法規制度的宣傳,加大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學習力度、轉變法治思維才是高校提倡依法辦事的重點。
三、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途徑與對策
1、完善高校管理規章制度與流程
進一步完善“權責”劃分,細化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內容及責任。用科學的方法對各種常見事件進行分析與分類,明確其產生的根源及本質,最終明確權責所屬部門,確立處理事件及問題的解決方法及流程。組織專人對事件的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具體辦事流程,針對辦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解與記錄,并建立相關問題檔案。同時,針對高校法規制度進行定期審議,結合相關實際案例,對法規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與漏洞進行探討并加以改善。
2、嚴以修身,提高法治思維
高校黨員領導干部要嚴以修身,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法治思維與法律意識。只有樹立法治思維與法律意識,才能夠真正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培養法治思維習慣是提高依法辦事能力的內在因素,通過組織高校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常態化的學習,將法律知識作為高校學習培訓的必修內容,為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奠定基礎。
3、嚴以律己,嚴格依法辦事
在實際工作中合理運用法治思維,逐步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的依法辦事能力。要做到辦事要依法,執法要嚴格。以高校法規制度為依據,建立科學合理的處理方法與流程,并對處理流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嚴格審查,杜絕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其次,提高黨員領導干部的依法辦事能力也需要外在環境的推動。建立對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做出較為重大決策的責任追究機制,同時,將依法辦事狀況納入考核機制。利用必要手段強化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提高法治思維,從而提升依法辦事能力。
4、嚴以用權,加強監管力度
強化高校中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嚴于用權,加強監管,降低腐敗機會。對高校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反應靈敏,對責任人做出的決定進行核實,以確保處理結果的公平公正,并確保落實到位。高校法規制度、重大決策要進一步公開化、透明化。通過校內各種組織途徑與管理部門,將高校法規制度傳達至每一個教職工及學生。加大高校師生對學校制定規章制度的參與力度,向全校師生公布各類問題的處理方法與流程,并明確相關責任人與事件問題的處理時間,提高群眾監督力度,從而提高校園的民主、法治氛圍。
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范文3
論文摘要:法學本科教育是法學教育的基礎,也是司法考試的源泉。法學本科教育本身存在的缺陷和司法考試制度帶來的影響為法學本科教育的改革帶來了契機。法學本科教育的改革既要堅持自身的學科要求和發展規律,又要充分考慮司法考試帶來的積極影響,加快自身的完善,以努力實現法學本科教育與國家司法考試的良性互動。利用與司法考試的適應性,加強法學本科教育中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是法學本科教學改革的必然路徑。
論文關鍵詞:法學本科教育;改革;司法考試
一、法學本科教育性質辨析:通識教育抑或職業教育
(一)通識教育是法學本科教育的基礎
法學本科教育是衡量現代社會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設進程的重要標準,擔負著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依法治國方略的雙重歷史使命。法學本科教育性質是我國法學教育長期爭論的問題。準確定位法學本科教育的性質,對于優化教學體系、確立學科目標有著重要的意義。
關于法學本科教育的性質的定位,學術界有不同的觀點,其中爭議的焦點是:法學本科教育究竟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辨清這個問題,需要從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著手。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無論是法律通才還是特定法律職業人才都應是法律專業人才。所謂法律專業人才,就要具有基本的法律精神、深厚的法律知識和靈活的法律能力,都應該具有人文素質和法律專業知識。我國法學本科教育是法學基礎層次教育,著眼于學生法學理論體系的構建和法律知識的全面掌握,為中國基礎法律市場提供充分的“法律職業人”和為這門人文社會科學本身以充分的研究型人才。法學本科教育屬于學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要求了法學本科階段,要注意學術能力的培養和人文理性的養成。法學院的目標應該是使畢業生“能夠在無須課堂教授的情況下,也能依靠自身的通過法學教育培養起來的素質和基本知識,迅速理解和運用新法律”。而這一切只能由通識教育來完成。只有注重法學本科教育的通識性,才能在教學環節中真正貫徹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才能為后繼的本科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培訓提供優質的生源。
(二)通識教育和職業教育相結合是法學本科教育發展的方向
強調法學本科教育的通識性質,并不是說其不應含有職業教育的內容,恰恰相反,法律本身的社會性和實踐性,要求高等法學教育應該重視社會對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司法考試制度建立之后,尤其是允許在校本科生參加司法考試以后,本科法學教育就不僅僅限于對法學理論人才的培養,還要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因此,本科法學教育負擔著培養法學研究型人員以及為司法機關(包括公、檢、法、司)培養人才的雙重任務。另外,鑒于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推進,國家機構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大量增加,即使在民營單位和企業,也需要大量的法律工作者。因此,如果把法學教育局限在掌握理論知識之內,顯然不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
另外,我國尚未建立法律職業資格準入前在“司法研修所”學習的職業教育制度,本科法學教育也在實際承擔著法律職業訓練的一部分職能?!胺赏瑫r是科學和技能,是一種哲學也是一種職業”。法學教育不應該只重視知識的傳遞和學術的研究,而忽略職業的思維訓練和能力培養。
既然通過司法考試是進入法律職業最重要的常規性渠道,法學教育就應當考慮適應司法考試的要求,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上注重同法律職業相結合。在法學教育中開展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法律診所、職業訓練等活動,不僅不與通識教育相矛盾,而且是必要的有益的補充。司法考試體現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這些特定法律職業的要求,法學教育在保留其通識性的基礎上,應當增加職業教育的成份,以消除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脫節的弊端。因此,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應當以通識教育為基礎,并且與職業教育相結合。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不能把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簡單地定位成職業教育或通識教育。法學本科教育應以通識教育為基礎,并與職業教育相結合。這是因為,法學教育的性質是多維而非單一的。一方面,法學教育應當注重法律職業知識和技能的傳授,使學生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基本素質;另一方面,法學教育不能只限定于法學知識的講授,而應當向學生提供經濟學、社會學、歷史學、語言學等人文社會科學乃至自然科學的知識講解和學術訓練,使學生養成“多知識角度的觀點”,并進而培養學生的批判精神和公正氣質。
二、法學本科教育與司法考試:互相支持下的良性互動
(一)本科法學教育是司法考試與法律職業的基礎與前提
司法考試制度的建立產生于高等教育規?;托袠I準入正軌化的歷史背景之下,而統一司法考試制度本身就是高等法學教育規?;囊粋€產物。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的連接點在于本科教育。本科教育是司法考試的起點,為司法考試提供了一個基本的規格。例如,我國本科法學教育由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依據教育部和司法部的要求,確定了14門核心課程。這些核心課程是我國大學培養法律專業人才的基本課程,所涵蓋的內容與司法考試的內容基本一致。這種課程體系對法學教育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對提高法學院學生的素質起到了引導作用,司法考試也正是以大學法學教育為基礎,它的主要考試范圍突出了大學本科的核心課程。
另一方面,大學法學教育以講授法律原理,培養法律精神為主,承擔著培養法律職業的人文素質、法律專業知識的任務。大學法學教育在法律職業的選任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共同的法律教育為構筑法律共同體提供了知識平臺,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法律職業者的法律意識、法律信仰、法治水平。大學法學教育的成熟和完善,能夠培養出更多的“法治秩序構建所依賴的法律人”,這是法律職業的正規化的要求,也是司法考試選拔人才的主要目的。
(二)司法考試是法學本科教育的檢驗器
統一司法考試雖然只是一種資格考試,不能代替法學本科教育的評價機制,但是卻可以用來檢驗法學教育的產品是否可以順利地走向法律職業市場,從而影響著法學教育一定程度上的未來走向,并且在實踐中必然要經歷與法學教育之間的互動,最終形成一種構建良好的制度關系。這種互動關系的建立不僅僅屬于內向緯度的,而且還會必然要求向外輻射到與之相配套的法律職業遴選體制。所以,雖然司法考試只是法律職業遴選體制的一個環節,但在當前中國語境中,它已然成為了實質的首要環節。
同時,由于司法考試具有強烈的職業性目的,法學本科教育雖然不能以其作為教學指揮棒,但司法考試通過學生的個體選擇會對法學教育施加影響。例如有志于從事司法實務工作的法學專業學生必然會參加司法考試;沒有從事司法實務工作意愿的學生,通常也會把參加司法考試當作一次自我檢驗的機會,把通過司法考試作為一種能力的證明。司法考試的考查內容會通過這種間接方式微妙地影響到法學教育的實施。
而且,司法考試在題型和內容的設計上,逐漸側重對理論的分析運用,重點考察學生的基本分析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有助于法學教育培養目標的確立,有助于法律教育結構模式的選擇,有助于完善法學教育的管理模式。
三、法學本科教育的改革思路:理論和實踐有機結合
(一)重新定位教學目標
傳統法學教學忽視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職業性,從法律實務部門對法學院校畢業學生的反映來看,普遍認為正規法學院校畢業的法律專業學生法學理論有余,法律實踐能力不足。司法考試制度建立之后,法學本科教育必須密切關注法律職業,并作出積極的回應,革除種種弊端,這是法學本科教育獲得活力和競爭力的契機。
在人才培養目標上,法學本科教育應堅持以通識教育為主,通識教育與職業教育相結合的模式?!芭囵B基礎扎實、專業面寬、心理素質過硬和適應能力強的,能夠從事與法律有關的實際工作和具有法學研究的初步能力的通用型法律人才?!比瞬潘刭|方面,在傳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同時,還應當注重培養法律人的倫理價值、人文情懷、社會責任感和傳播法律的精神。質言之,法學專業學生不但要具有堅定的職業信仰和縝密的思維方式,還要具有高超的處理實務問題的職業能力。
(二)改良教學方法
從具體教學方法上來看,適應司法考試重視司法實踐的遴選方式,法學本科教育應當對傳統的重理論輕實踐的教學方式進行改革,將法律思維和實踐技能訓練滲透到教學的各個環節。這樣既可以提高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也可以使學生更加符合司法考試對學生的考核標準。
目前在法學本科教育實踐教學課程主要有模擬法庭、案例教學、法律診所等形式,很多法學院開設這些實踐課程時由于經驗不足,課程流于形式化和劇場化,并不能達到這些課程要求的效果。所以,我們要強化“實踐教學育人”的理念。實踐課程的核心是強調以學生為中心,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通過真實或高度仿真的案例,有目的、有選擇地把司法實踐中的客觀實際提供給學生,讓學生學會思考、分析、研究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從而培養學生法學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和提高學生的法學素質。
另外,還要使實踐教學多樣化。結合不同課程、不同教學內容的自身特點,根據教學目的分別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這樣既滿足了學生強烈的好奇心,又有效地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可以幫助學生牢固掌握各種部門法知識。
(三)改革教學考評方式
評價體系關系到法學教學的質量控制與質量保障問題,關系到教學秩序的穩定和教學質量的提高問題。[5]傳統的法學教學考評方式通常是筆試。在筆試方面,客觀題考查學生對法條和基本理論知識的記憶能力、對案例的分析判斷能力。主觀題則考查學生對理論和制度的理解能力、邏輯歸納推理能力、語言組織和表達能力。雖然兩類試題的結合,能夠測試學生的多方面能力,但傳統考評方式缺乏對學生口語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的考量。而在司法實踐中,說服當事人,表達委托人觀點,法庭辯論,說服法官都需要犀利而準確的言辭表達,傳統考評方式受到挑戰。
因此,除傳統的考評方式外,應考慮增加口試考核方式。教師可以根據課程內容和特點,設計具有代表性的題目,根據學生答題的表現進行評價。這種方式除有助于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外,還有助于學生鍛煉抽象思維能力、環境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從教學評價實踐來看,法學教育的考評方式改革和司法考試由一次筆試到筆試口試兩次考核的趨勢不謀而合。
(四)加強法科學生素質教育
法學素質教育是指法律職業素養的教育與養成,其目的是解決如何做一個合格的法律人。在中國語境下,素質教育有其特定的意義,是德才兼備的同義語。法學知識和技能的獲取是才的培養,品質修養和職業道德的養成則是德之體現,“德才兼備”方可稱得上真正的法學人才。因此,司法考試在對法律從業人員遴選之時,將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納入考核范圍,是一種強性地灌輸素質教育的方法,也是一種人文與技術相結合的教育理念。對此,法學教育不但應對司法考試積極回應,更應本著對社會負責的態度,擔負起對高等法學人才素質教育培養的責任。在法律服務遠不發達,法律人公信力普遍不高的中國當下,這種責任更顯得意義重大而深遠。它直接決定了我國將來法律服務社會的價值走向,可以為法治社會的建立創造必要的條件。
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范文4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信仰;現狀;培養
作為一種精神現象,法律信仰是法律認知、法律情感和法律意志的有機統一體。大學生作為國家培養的高素質人才,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大學生法律信仰的教育和培養,對推進和落實我國依法治國方略有重要意義。
一、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現狀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以下簡稱“基礎課”)是高校培養大學生法制觀的主要課程。為了把握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現狀,結合“基礎課”法制教學內容,筆者從法律信仰的知、情、意方面對某學院非法律專業的300名學生進行了隨機抽樣問卷調查。通過分析發現:1、多數學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但總體對法律認知粗淺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前提和基礎,是衡量大學生是否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的基本標準。在“你對我國法律體系的認知”情況的調查中,23%的人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節的法律關系”,31%的被調查者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但不了解具體部門法所調整的法律關系”,28%的同學選擇“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不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另有18%的同學認為自己“既不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也不了解各部門法的立法目的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闭{查顯示,當代大學生具有一定的法律認知基礎,但對法律的認知總體粗淺和模糊。2、部分學生法律情感淡漠,缺乏對法律正義性和權威性的信任“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保?]大學生只有從內心深處認同法律的精神,才會形成對法律的信仰。在對法律精神的理解上,有68%的學生認為“法律的公平正義只是相對的,法律是死的,而解釋法律的人是活的。”有18%的被調查者認為“只要自己不違法不犯罪,法律與己無關。”在對法律權威性的調查中,有28%人認為“法律是有錢有權人的法律”,有42%的被調查者認為我國是“人治大于法治”;在對法律正義性的調查中,32%被調查者認為“中國的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43%的大學生“對我國司法公信力持懷疑態度?!闭{查顯示,部分大學生法律情感比較淡漠,對法律的正義性和權威性持懷疑態度。3、多數學生有一定的守法護法意識,但法律意志總體薄弱法律意志是法律信仰的最高層次。法律能夠被信仰,不僅主體要具備一定的法律認知和對法律價值的認同情感,更要有強烈的守法護法意識和品質。調查中發現,當代大學生有一定的守法護法意識。在問到“當你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你會通過何種途徑解決”時,有79%的被調查者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11%的人認為“找關系自行解決,”另有11%選擇“視情況而定,再選具體途徑解決。”調查表明,當代大學生守法護法觀念增強,多數有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意識,但守法護法意志不堅定,特別是在守法護法實踐中,容易出現“知”和“行”分離現象。
二、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1、歷史因素:
傳統法律文化影響一個民族長期積淀下來的人文精神奠定了這個國家的治理模式和傳統[2]。由于我國經歷了漫長的封建社會,長久的封建人治現象所構建的“權大于法”的法律文化觀念,潛移默化地滲透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的各個領域,也制約著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在傳統法律文化以“皇權至上”為特征的價值體系中,人們在權力和法律面前往往會出現“權大于法”的錯誤認識,這種權力本位的傳統法律文化也影響著當代大學生的思維,使大學生對法律權威產生質疑而不信仰法律。
2、社會因素:
社會法制不健全當前我國法制體系不夠健全,法治質量不高的現實狀況也影響著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在立法方面,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化改革,立法的過度膨脹使法律價值很難轉化為主體價值所追求的目標。當代大學生學業繁重,對許多法律尤其是最新立法無暇顧及和消化吸收,容易產生冷漠情緒,也很難對法律形成信仰。在法律運行方面,當前我國各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也導致大學生對法律權威產生質疑,不利于其法律信仰的培養。
3、教育因素:
高校法制教育不力當前對我國非法律專業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課程主要是“基礎課”,而“基礎課”承擔對大學生進行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法制觀的教育任務。高校的“基礎課”設置54學時,而法制觀教育課時不足三分之一。而在近年來的實際教學中,筆者發現不少“基礎課”教師在法律部分的教學存兩大問題:一是教師授課時間不足導致授課速度過快。部分教師隨意延長人生觀和道德觀授課時間,而把法制觀教學內容的課時縮短,有個別教師僅6個學時就完成了法制觀的全部教學內容。這樣的教學速度導致的教學效果可想而知,在“你認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對你樹立法律信仰有多大意義”的調查中,有42%的被調查者承認“授課老師法律部分上課速度過快,自己聽得一知半解而覺得無聊?!倍墙處熍嘤柸笔е率谡n效果不佳?!盎A課”教材從“05方案”實施以來,已經歷經了三次修訂,每次修訂的一個基本特點就是內容愈來愈精,而高校針對歷次修訂版的新內容對教師組織培訓的人數和次數卻有限。許多教師在集體備課時坦言,法律部分理不清其中的脈絡線索,更不知道如何組織教學。在實際的教學中往往有兩類極端,一類是法學專業教師把“基礎課”法律部分按照法學專業課程授課,拼命講法理講條文;另一類是非法學專業教師把法律部分授課時間壓縮,甚至一筆帶過,讓學生課后自學,而對于公共課讓學生自學就等于讓學生不學而已??偠灾?,無論是上述哪種類型,都不符合“基礎課”對大學生法制觀培養的目標,也不利于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
4、主體因素:
自身特點和認知錯位法律信仰作為主體對象的心理信念,只有達到主體自身的認知和認同才能形成,而當代大學生特有的身心特點決定了大學生尚不能完全形成法律信仰的主觀條件。首先,當代大學生思想活躍卻不成熟,在面對法律問題和現象時容易沖動,意氣用事。其次,大學生生活閱歷不深,容易受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而導致人生觀錯位。再次,部分大學生忽視自身法律素質的培養。當代大學生就業壓力增大,使得平時僅注重專業課而忽視公共課的學習,思想觀念上對學校法制教育課的錯位認知,影響著他們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也很難培養起他們對法律的信仰。
三、培養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幾點思考
1、樹立法律權威,優化法治大環境
法律權威是大學生樹立法律信仰的前提。首先,要提高立法質量。正如亞里士多德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遵守,而所遵守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3]其次,要推進依法執政。法律的權威不僅取決于法律內容的科學公正合理,也取決于執政黨是否依法執政,法律能否得到嚴格和公正實施。再次,要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的公信力直接影響到法律是否有權威和能否被人們所信仰。最后,要推進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進程,使大學生感受到法治教育是大學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內容,提升大學生對法律的敬畏和尊重。
2、培養法治思維,提升崇尚法律的情感
“法律從其規則到本質都必須契合人們的精神需求和人文關懷,科學公正地體現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的平衡,才可能喚起人們對法律的認同、依賴和信仰?!保?]法律思維實質上是一種法律權利義務思維,權利是法律的內核。大學生如果沒有對權利的要求,也就產生不了對法律的需求和渴望,更談不上對法律的認同和崇尚。因此,在高校培養大學生法治思維過程中,要注重通過向大學生傳播現代法治精神,提高大學生的權利意識,激發大學生崇尚法律的情感。只有真正感悟了法律所體現的價值和精神,才能用法治思維方式去思索問題,并最終形成對法律的信仰。
3、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增強“基礎課”法制教育實效性
“基礎課”是高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主課程,但如前所析,普遍高?!盎A課”學時有限,分給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課時間是少而又少,而且針對新版教材的師資培訓缺失。為有效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情感,“基礎課”必須從以下方面入手來提高法制教育的實效性。首先,高校針對每次新版教材要加大對“基礎課”教師的培訓。若授課教師對新增的教學內容一知半解或理不清思路,則很難讓學生親近法律、認同法律和形成法律信仰。其次,教師在育人理念上要認清培養大學生法治觀的重要性,保障“基礎課”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課時數。再次,教師要善于探索創新教學方式方法,增強“基礎課”法制教育部分的趣味性和實效性,以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認同感等。
參考文獻:
[1](美)伯爾曼•法律與宗教[M].梁治平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3.
[2]劉端端•論當代大學生法律信仰的構建[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8):194.
[3]胡天生•大學生法律信仰探討[J].當代青年研究,2005(8):9.
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范文5
【關鍵詞】辦公室;法治思維;培育
當前,全面推進法治建設,既是國家和社會大環境所倡,也是單位面臨的新形勢所需。法治方式和行為始于法治思維,來源于以規則至上、程序優先、權力控制、權益保障等為主要內涵等法治思維。辦公室因其協調上下、溝通內外的獨特位置,參與政務、管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特殊職能,“管家”“助手”“雜役”的獨特角色,在本部門培育法治思維,根植法治精神,培養法治工作行為,既可以在單位內部帶頭樹新風、立新標、出新貌,又可以提高辦公室人員的法治素養和整體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規范性、嚴謹性、科學性。因此,以法治思維培育為抓手,對開創辦公室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理論指導意義和現實價值。
一、嚴格遵章守制,樹立規則至上思維
法治是規則之治,法律在本質上是一種規則,普遍的法治思維一切從講規矩、講規則開始。規則思維要求制定良好的法律,并貫徹它、遵守它。在辦公室工作中,規則至上思維,就是以既定的規章制度為依據,分析問題、處理事情首先想到并始終依據規章制度,而不是一味地靠通融和變通,更不能繞著干和跳著走。當前,不斷轉變作風的大環境要求辦公室工作尤其是會議管理、因公接待等要嚴格遵守好有關的規章規定,并重點做好以下三點:
一是要搭建。以黨和國家有關的規章條例和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本單位實際,系統梳理、審查、修訂辦公室各項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各項規定、辦法、細則等,使之在上位制度的指導下更加周密、完善和嚴謹,更能體現新的法治理念、精神和具體要求,奠定辦公室各項工作依法依規開展的制度基礎。
二是要宣貫。狠抓完善后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讓遵章守制觀念滲透到每一個人心中,成為員工的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底線。這需要采取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進行宣傳貫徹,既可把各項制度匯編成部門工作手冊,并保持適時修訂,又要培養辦公室員工依據部門手冊開展工作的思維習慣和工作路徑,還可把部門工作手冊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接受全體員工的監督,形成按規則辦事、按制度運轉的倒逼機制和良性壓力氛圍。
三是要獎懲。更好地引導辦公室員工對規則、對制度的敬畏和遵行。辦公室工作規則和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在工作中突出其強制性、確定性和權威性,這種特征既來自國家法律法規,也來自本單位對辦公室在內部管理工作上的授權。因此,要把辦公室員工平時的遵章守制表現融入績效考核、職位升降、評先評優、培訓培養等工作環節中,對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強,在工作中能嚴格遵照規章制度、工作規范且原則性強的員工要優先考慮和提攜,對法治精神和理念淡薄、散漫浮漂、自由隨意,拿制度和規則當兒戲的員工,要敢于懲處,善于懲戒。只有很好地樹立起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單位規章制度的權威,才能讓全體辦公室員工增強對法律和規章的信任信賴,強化對法律和規章的遵守服從,也才能更好地樹立起規則至上的法治思維和工作方式。
二、嚴格依秩循序,樹立程序優先思維
法治思維要求重視程序,充分發揮程序的作用。程序具有法定性、公開性和中立性特征,強調問題協商、決策制定、矛盾化解等必須在既定程序內進行,只有經過既定程序作出的判斷決策才合乎法理,具備法定的強制力和執行力。辦公室各項工作尤其是秘書、文書、新聞信息等,遵照程序和流程開展十分必要,有時遵照既定程序比直接完成任務、實現目的還顯得重要。要做到嚴格遵守程序和流程,需要重點做好以下三點:
一是有所信。相信遵守程序和流程是一種良好的工作方式,無論是作為“中樞”部門協調上下左右的各種問題,還是在本部門甚至本單位事務上作出決策,都不可離開既定的程序,相信一切問題、難題總可以在正當程序中取得進展、實現突破。首先在頭腦中樹立起這種相信程序、依賴程序的意識,為開展工作、分析問題、處理問題時使用程序、執行程序鋪設好思想基礎。
二是有所依。信任、依賴程序后,程序和流程本身的科學性、合理性、規范性就顯得十分重要。一般而言,辦公室所轄業務種類繁多,且有一定的專業跨度。各個業務門類有沒有程序和流程,程序和流程全不全、完善不完善、適用不適用,是保障各項工作高質效開展的前提。這就需要辦公室結合各個業務門類所涉及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規則,系統建立起清晰明了、規范順暢、嚴謹嚴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使之與制度緊密銜接,相互支撐,讓程序和流程成為保障辦公室工作順暢運轉的軌道。此外,要根據法治大環境和本單位實際發展變化情況,對程序和流程適時進行修訂完善,保持好與時俱進的品格。
三是有所誡。因其特殊性和敏感性,在處理辦公室事務時省略、越過、忽視、增加、有關工作程序和流程,往往使工作陷入被動,逼入死角,并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對工作中擅作主張、我行我素、越權辦事,先斬后奏,以及重大事項不請示、重大問題不匯報等現象,要給予及時誡勉,或嚴肅批評,或誡勉警示,或果斷懲處,以免擾亂了整個辦公室的工作秩序。要讓辦公室每一名員工都深刻感知到破壞程序、無視流程可能讓辦公室這個團隊付出的成本,對正常工作造成的損耗,對彼此信任、團結的氛圍帶來的傷害。
三、消除特權思想,樹立權力制約思維
制定法律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制約權力,防止其恣意妄為。制約思維是一種授權與監督思維,要求制定科學的制度機制,使權力得到制約,使權力行使具有明確邊界,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讓公權力始終置于監督約束之下。辦公室是一個單位的“大管家”,協助領導管理日常事務,協調上下內外各方,掌握著眾多的資源和資產,相對而言擁有一定的“權力”,但也應受到更多監督。要保證辦公室“權力”的正當行使,不滋生“法外特權”,在辦公室工作尤其是秘書、督查督辦、行政管理等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四點:
一是調整好心態。辦公室全體員工要對本部門特殊的工作性質有清醒的認知,既要認識到工作的特殊性和地位的重要性,更要意識到這種性質需要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需要接受更多的監督和制約,有權力只是用來保證職責的正常履行,有資源只是用來協調各方更好地圍繞大局形成合力,有特殊的話語權也只是用來更好地參與政務、反映實情、掌握動態。要始終清晰地意識到辦公室權力行使的邊界,調整好心態,始終保持警惕,以免滋生自我特殊意識,徹底摒除“特權”思想。
二是擺正好姿態。行使辦公室權力和職能,要始終保持在規定的路徑和范圍內,嚴格遵照有關規章規定和程序流程開展。要擺正好身位,越位思考更要本位操作,敢于“管家”更要善于“管家”,高調做事更要低調做人。在督查督辦、行政管理等工作上要公正、平等,出以公心,一視同仁,去除例外思想,不得有法外特權。在想問題、辦事務時要盡可能把事情考慮得更周全,把方案設計得更縝密,把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三是建立新常態。辦公室因其位置和職權,要將自己的行為始終置于大家的監督和制度的制約之下,主動為自己建立起“籠子”里用權的新常態。做事要見得了陽光,工作的規范和清廉經得起晾曬,行事要能夠接受評議,工作的公正和嚴謹要經得起監督。為事要保持警惕,善于發現自身的問題并及時糾正。辦事要勤于反省,經常檢視政府采購、牽頭開展的招投標等工作是否有走偏越界行為,是否嚴格遵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的制度要求。
四、正當取利謀益,樹立利益保護思維
法治和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護人們的正當利益。保護思維要求在思考問題、分析問題、作出決策時,一定要有尊重權利、保護合法利益的意識。辦公室作為一個單位的總協調、總管理部門,管控和協調事務眾多,相關工作會觸及、涉及各種相對人的種種利益,包括服務對象、單位自身、平行部門和本部門員工等,要維護好各方面的正當利益,辦公室各項工作尤其是調查研究、行政管理、安全保衛、政府采購、合同管理、管理以及檔案管理等需要做好以下三點:
一是換位思考,維護好服務對象(業務伙伴)的正當權益。辦公室要扮演好“管家”和“中樞”角色,站在單位全局角度,著眼長遠發展和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正確看待、對待與外部單位和伙伴的關系,公正處事,誠信待人,熱情友善,高效優質,在具體事務的處理上切實維護好對方的正當利益,保護別人的同時發展自己。
二是履職盡責,維護好本單位的正當權益。辦公室要認真承擔好“總管”義務,保持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單位主人的身份依法依規處理好上下內外的各種事務。在業務往來中不可不精打細算,更不可慷慨爽快,拿本單位利益送人情,為自己牟利,讓單位受損。在日常辦公經費支出上不可疏于管理,手松手寬,造成各種跑冒滴漏,無謂浪費,讓單位運轉低效、成本高企,讓有形利益受到銷蝕。要及時分析有關單位信譽和名聲的輿情形勢,及早應對和管控,善于化被動為主動,善于轉危機為機遇,確保單位無形的品牌和形象不受損害。
三是人本關懷,維護好本部門的正當權益。辦公室承擔了義務,也就有自身的正當權利。要在本部門分管的各項工作上大膽管理,積極主動,在職責職權的邊界內掌握各項工作的主動權和話語權,認真履職盡責就是對本部門權益的最重要的維護。要利用好辦公室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多為本部門員工創造鍛煉、交流、培訓、晉升的機會,讓其工作能力、作風、態度在辦公室的大環境下迅速提升,讓其知識結構、眼界見識、境界追求、自我要求等在辦公室的平臺和舞臺上得到快速更新和升華。維護好了員工的正當權益,也就奠定了辦公室長遠發展的人才基礎,也是維護辦公室的長遠利益。
五、主動有所作為,樹立職責“必須為”思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對行政機關的要求非常明確: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落腳到一個單位的辦公室,單位的規章制度就是其應該遵守的“法”,賦予其的職責就是“法定職責”,對這一職責職能主動、積極、全面去履行,而不能出現不作為、消極、敷衍、慵懶等問題。否則,機關之首出現這種現象,將會在單位內產生廣泛而嚴重的不良影響。要積極作為,需要重點做好以下三點:
一是列好清單,進一步明確職責。界定職責,明確邊界,清楚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具體內涵,是辦公室有所作為的前提。要根據外界形勢和單位需要的變化,主動會同人力資源部門,對辦公室的職責、崗位和人員進行科學測評、合理調整、清晰定位,以便知悉自己的責任,明晰自己的使命,解決因部門權責不清而導致的不作為問題,更好地統一辦公室人員工作方向,調整好自身輕重緩急的工作節奏。
培養法治思維的前提范文6
關鍵詞: 司法考試 改革 建設
我國司法考試的確立,是對各高校法學辦學質量的一個認證,同時也為我國的法學教育改革作出了某種昭示。法學教育應以此為契機,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努力進行改革和重塑,確立相對科學和穩定的教育模式,以適應時展的要求。
目前,我國法學教育還處于粗放增長時期,缺乏清晰的職業導向,與法律職業長期處于分離狀態。有學者將法學教育的弊端概括為一淺、二死、三無、四舊、五差?!耙粶\”是指教學內容的膚淺,僅教授法律規則,卻忽略法律規則背后的人文、社會、理念、精神;“二死”是指教學方式死板,教師照本宣科,學生死記硬背,缺乏生動活潑的共鳴氣氛,“三無”是指法學教育中缺乏有效的實踐、實習和理論聯系實際的環節;“四舊”是指知識體系、教育模式、人才培養模式和教育方法陳舊;“五差”是指從事法學教育的人員在學歷層次、專業素養、道德水準、實踐經驗等整體綜合素質參差不齊,難盡如人意。
司法考試旨在選拔基礎扎實、具有一定理論功底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較強的法律職業人才。這和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基本一致的。司法考試給大學法學教育帶來巨大影響:要求法學教育克服其理論脫離實踐的缺點;要求教學內容的完善和教學方法的改進;要求法學考試制度的調整等。大學法學教育本身尚存在的缺陷和司法考試的影響成為大學法學教育改革的契機。具體而言,改革應從以下方面展開。
1.確立職業教育的法學戰略目標
從世界范圍來看,各法治國家因法律體系和法律職業結構不同,司法考試制度和法學教育模式也不盡相同。但無論何種司考模式和法學教育制度,兩者最終皆為法律職業指向。在司法考試的背景下,法學教育一方面要繼續加強法學專業的通識教育,另一方面要以司法考試為導向,從法律職業的角度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法律人格及法律能力。
總體而言,法律人才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核心要素,法學教育是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以培養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法治信念,深厚而廣博的專業素養和人文素養,較強的法律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高素質法律人才為目標。首先,要求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培養法科學生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信仰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及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其次,具有現代法治精神和獨立思想精神。要轉變培養“法律工匠”的教育觀念,教育學生把自身價值的實現建立在為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服務的基礎之上,具有悲天憫人的情懷。復次,符合法律職業倫理和高尚道德情操。轉變僅僅強調技能訓練的教育模式,強化包括職業倫理、敬業精神在內的素質教育,使學生充分具備高尚道德、以天下為己任的精神、理性的思維方式及博雅素養。再次,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即,掌握全面系統的法律知識和法律職業技能,形成復合型的知識結構,養成法律思維方式;具有豐富的跨學科,跨領域知識背景,尤其是要有豐富的人文知識和一定的自然科學知識;具有較強的知識應用能力、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具有較高的法律實務水平;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精通外語、計算機等交流與獲取信息的工具,能夠與世界各種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進行交流、共事、合作與競爭。最后,具有國際視野和交流合作意識。在全球化浪潮的影響下,培養學生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法律事務和維護國家利益,適應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
2.優化課程設置
以司法考試為導向,在目前法學專業核心課程確立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加強司法考試學科的建設。原則上將課程分為理論課與實務課兩部分。前者側重于理論講授,關注學生對法律基本理論的理解與掌握,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礎;后者側重于實務操作,關注學生解決法律問題的實際能力,是對前者具體運用和鞏固。強調兩大教學模塊的內部互動,在理論教學中要貫穿實踐能力訓練和培養,而在實務教學中要加強理論知識的運用和深化。這種互動可以通過案例教學、課程實踐活動及指導等方式進行。盡量協調安排與司法考試相關的課程,從應對司法考試的角度講,可以將與司法考試內容相關的課程,盡量安排在司法考試之前,以照顧學生參與司法考試的實際需求,并且這種安排不會影響法學本科教學的整體安排。
改革課程考核方式,因為傳統的考核方式過于單一,無法全面考察學生的學習水平??梢越梃b司法考試的形式,通過案例分析、案例論述、法條理解與司法寫作等方式重點考核學生的綜合法律能力。將法律文書、證據法學、庭審認識等課程安排本科階段的前段時間;增設司法職業理論與實務、法律職業基本辦案技能課;加強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的教學管理。為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可以在各專業課程分設實驗學時的做法進行強化,在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經濟法、商法、金融法、勞動法、保險法、公司法等課程中分設一定的實驗課時,以加強各專業課程的實踐。為促進法律人才培養的國際化,考慮開設多門法學雙語課程。改革一批法學課程教學模式,對實體法與程序法合一的課程采取雙軌制,即實體法部分由我校法學教師進行講授,程序法部分采取由法學實踐教學基地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講授,或者直接將課堂“搬至”法學實踐教學基地,讓學生采取參加真實庭審等多種生動活潑的方式進行程序法的學習。專業實習分日常實習和畢業實習兩類。實習主要集中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律師事務所、大中型企業等單位。實習的方式采取集中實習、分散實習等多種形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