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醫療糾紛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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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醫療糾紛范文1

關鍵詞:醫療機構;律師;醫療糾紛

        近年來,各級醫療機構再次成為社會聚焦點,醫療糾紛層出不窮,成為社會矛盾最為突出的熱點之一,在不少地方甚至釀成大型社會沖突。其中醫療糾紛上升為訴訟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為例,2000年至2002年,該院共審結醫療糾紛案件149件,其中2000年度20件,2001年度51件,2002年度78件。[1]為此,全社會關注醫療糾紛,討論醫療糾紛,國家適時出臺《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各級醫療機構也不得不正視各類醫療糾紛,制定應對措施。但醫療糾紛首先是一個法律問題,其次才是一個醫學問題,醫療領域成為律師拓展業務的新空間,成為傳統律師業務的新視點。

1  律師全面介入醫療糾紛的必要性

何謂醫療糾紛,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并沒有統一的界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法學工具書上也沒有公認的定義。有學者認為,醫療糾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的任何爭議;狹義的醫療糾紛僅“指由于病員及其家屬與醫療單位雙方對診療護理過程中發生的不良后果及其原因認識不一致而向司法機關或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控告所引起的爭議”[2]。筆者認為,狹義的醫療糾紛包括醫療事故糾紛和醫療事故以外原因引起其它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夺t療事故處理條例》[3]是處理醫療事故最直接的法律依據,而《民法通則》及大量的有關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是處理醫療損害糾紛的法律依據。除此,在診療活動過程中,侵害患者身體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糾紛也時有發生,且更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本文中筆者討論的醫療糾紛集中在狹義上的醫療糾紛以及因診療行為侵犯患者人格權的醫療糾紛,即具有典型性的醫療侵權糾紛。

作為醫療機構的管理層,急需運用法律知識來處理各類的醫療糾紛,積極倡議和引導律師全面介入醫療機構,加強醫療機構的應對能力和提高管理效率已是不可回避的現實需要。 

        1.1 醫療機構不可避免會出現醫療糾紛

正如現代工業的飛速發展不可避免的帶來工傷事故一樣,醫學科學自身的探索性、認識人體科學的循序性,使得醫療糾紛一直伴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而迅速增加。雖然許多醫療糾紛并不一定是醫療事故,但是醫療糾紛卻是醫療機構發展面臨著的重大問題,根據中國醫師協會2002年對114家大型醫院的統計,從1999年起平均每家醫院發生糾紛66起,發生打砸醫院事件5.24件,打傷醫師5人,醫療糾紛最高賠付金額為92萬元,平均每起醫療糾紛賠付金額10萬元。[4]

1.2 醫療糾紛不但是醫學問題更是法律問題

醫療糾紛不但表現為醫療技術自身的不成熟導致患者受到損害,更多表現為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衛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損害患者而產生的爭議。因此,醫療糾紛的出現其根源是醫學問題,也是醫院的管理問題,但處理醫療糾紛時首先是法律問題,這涉及法律的程序法和實體法運用,律師的專業法律知識和成熟的駕馭案件經驗就成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1.3 實踐證明律師介入醫療糾紛取得良好效果

社會普遍認為,在醫患關系中患者是弱者,患者因為醫學知識的普遍缺乏博得了廣泛的大眾同情,在法律天平上由此得到了特殊的照顧。而醫療機構雖有醫學上的優勢,但社會輿論片面的引導,法律制度架設的“偏向”,法官情緒的憐憫,以及所掌握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使得在處理醫療糾紛,特別是醫療糾紛訴訟案件時,無法適時、恰當、準確、有力地應對。在《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發揮作用的時期,因為醫患矛盾不突顯導致律師沒有太大作為;而隨著醫療糾紛大量發生,法律制度不斷健全,特別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出臺及醫療侵權糾紛舉證責任的明確法定,推動了律師全面介入醫療糾紛。事實證明,律師介入醫療機構的醫療糾紛是必要的,也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  醫療機構醫療糾紛中的律師實務

2.1 參與醫療糾紛非訴訟的協商解決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5]將協商解決分為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和在衛生行政機關主持下的協商解決兩種方式。在現實中,醫患雙方的自行協商解決方式往往忽略律師的作用,這顯然是錯誤的。當患者在醫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較嚴重后果后,患者及家屬的矛頭往往會直接指向經治的醫務人員,有時還會轉向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去發泄激動和不滿的情緒,近幾年來聚眾在醫療機構鬧事的事件經常見諸于報端,個別地方甚至發生了毆打、殺害醫務人員的惡性刑事案件,所以醫療糾紛出現后,醫院的工作人員往往不宜直接出面做家屬的工作。律師不是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社會上受到普遍尊重,律師參與到醫療機構與家屬談判往往較易得到患者的接受,起到“緩沖帶”作用。同時,律師的介入對雙方談判人員確定爭議核心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化解醫患矛盾,平息醫患沖突,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筆者認為律師應從如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2.1.1 律師爭取盡早介入醫療糾紛法律事務,參與談判。實踐表明,醫療糾紛發生初期,患者往往會直接找到醫療機構要求協商解決,這時是律師介入的絕好時機。一方面,律師幫助醫療機構對整個事件進行恰當地評估,為醫療機構下一步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和法律方案;另一方面,律師征得醫療機構同意可選擇合適的機會協同醫務代表與患者見面,配合醫務代表解釋醫學問題時,對相關法律問題做出說明。

        2.1.2 幫助醫療機構克服醫療糾紛“家丑不可外揚”的狹隘思想。實踐中,許多醫療機構不到訴訟時不請律師介入,理由是律師為“外人”,“家丑”是自家事,擔心泄露糾紛細節,在社會上甚至媒體上造成不良聲譽。作為律師特別是擔任醫療機構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應說服醫療機構克服這種偏見,強調為委托人保密是律師的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

重大醫療糾紛范文2

1醫療糾紛的防范

1.1加強醫療管理,提高醫療質量首先要加強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增強工作責任心,規范服務語言,積極提倡禮貌用語。在診療過程中通過加強對病人疾病知識的健康教育、解釋溝通、心理護理等,建立融洽的醫患關系,努力提高對病人的服務滿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對違反診療護理規范的人員要認真查處,責任到人。建立培訓考核制度,嚴格實習生、進修人員的管理,明確帶教人員的責任。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定期進行醫療技術質量的動態分析、評估和跟蹤調查,從嚴把好質量關,使醫療技術操作達到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標準。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在醫療活動中絕不能違反醫療衛生方面的國家法律或職業規范,杜絕失職行為是醫院避免醫療糾紛的根本方法。

1.2改善就診環境,方便病人就診積極改善診療區的醫療條件和基本設施,努力為患者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根據患者的需要,調整門診布局,方便病人就診,努力創建“花園式環境,賓館式服務”的現代化醫院,徹底消除病人掛號、收費、取藥排隊的現象。建立便民服務措施,如供應茶水、免費郵寄化驗單、設立健康教育咨詢臺、值班主任及時解決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務流程和網絡。

1.3強化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組織醫務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更重要的是使醫護人員自覺的依法行醫,有效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因此,醫務人員通過法律的學習應具備以下2點意識。

1.3.1糾紛意識醫院醫務人員應更新觀念,樹立法律意識和糾紛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保持清醒的頭腦,認識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若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病人的不滿,就有可能引發醫療糾紛。

1.3.2舉證責任意識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使醫療機構承擔了較大的責任。在醫療訴訟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證明自己曾在被告處接受過診療并在診療后出現了人身損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舉證責任。此后,舉證責任的“皮球”就踢給了被告——醫院,由醫院提供證據來證明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如果醫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證據,即舉證不利,將承擔敗訴的結果。因此,醫務人員應當有舉證責任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不能重治療、輕病歷,不能光做不記或光說不記。病歷不僅是記載病人病情和醫務人員診療理活動的醫療文書,也可能成為以后出現醫療糾紛時的法律文書,成為決定自己在醫療官司中命運的重要證據。

1.4要有預見性醫務人員面對不斷增多的醫療糾紛,不僅要有高尚的醫德和精益求精的醫療技術,而且要有預見突發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種條件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以確保醫療安全及醫療活動的正常進行。我們發現以下的疾病種類和人群容易引發醫療糾紛。

1.4.1酒后之人?;颊呋蚣覍倬坪螅刂颇芰ο陆?,容易發生爭端。個別人發酒瘋制造事端。

1.4.2經濟拮據者,對用藥、治療費用易產生懷疑,擔心被開大藥方或無關的治療檢查項目。

1.4.3慢性、復發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費較多,心情煩躁,往往對治療效果不滿,易產生抵觸情緒。

1.4.4患者家中有從醫人員者,由于醫務人員熟悉醫療行業中的瑕疵,如某項醫療活動影響醫療效果,很容易引起糾

紛。

1.4.5應用激光、外科手術進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費較高及期望值較高,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易產生糾紛。

1.4.6本院職工的熟人,往往減少醫療程序,減少檢查項目。因是熟人不做詳細交待,不簽協議書,留下了糾紛隱患。對于上述疾病和人群,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多和病人解釋溝通,完整書寫病歷和各項記錄,努力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2處理醫療糾紛的技巧

2.1一些糾紛在現場燃起“戰火”時,病人或家屬往往情緒激動、大吵大鬧并在現場引起圍觀,有時還會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這時首要的任務是想方設法讓矛盾雙方分開,以維護醫療秩序,保護醫護人員安全??勺尰颊唠x開現場,或請病人到辦公室坐下商談,耐心傾聽病人的投訴,使病人逐漸息怒。

2.2對于病人由于醫護人員服務不到位、就診不方便引起的不滿,在耐心傾聽病人的訴說時,表示理解和贊同,這時病人的憤怒往往有所下降,我們代表院方向病人表示歉意,并盡量滿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時由當事人當面向病人賠禮道歉。

2.3對于醫院沒有過失,只是由于患者缺乏醫學常識,對診療行為不理解造成的糾紛,我們耐心向他們講解有關醫學知識、診療的風險性、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及副作用的預防等,贏得他們的理解和信任,使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4有些病人無論你如何解釋,非要醫院賠錢,否則就會曝光媒體。在醫務人員沒有過失的情況下,我們要據理力爭,正告患者醫院是不怕病人的胡攪蠻纏和媒體曝光的,可告知病人索賠的依據和方法,讓病人通過法律等正常途徑獲得賠償。

重大醫療糾紛范文3

預防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是部隊醫院安全發展、確保安全穩定的重要課題。本文依照《安全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院醫療工作實際,從落實安全管理的七項制度著手,就預防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進行探討。

【關鍵詞】 預防 ;醫療糾紛 ;群體性事件 ;思考

醫療安全是確保部隊醫院安全穩定的首要因素。近年來,由于醫患關系緊張,醫療糾紛在大醫院已成易發多發趨勢,部隊醫院面臨的形勢也不容樂觀,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部隊醫院的聲譽。因此,研究建立醫療糾紛預防的科學機制,確保依法處理醫療糾紛,不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事件,已成為部隊醫院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本文依照《中國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并結合醫療工作實際,從安全管理的七項制度著手,對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防范與處理進行探討[1]。

1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特征和表現

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是指發生醫療糾紛后,因醫院重視不夠、處置不當、協調未果,加之非直接利益相關者介入、媒體炒作、網絡傳播等多種誘因導致矛盾激化、升級,使糾紛無法通過正常途徑解決嚴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群體性事件。主要表現有:拒不將尸體移放太平間或殯儀館,在醫院內聚眾尋釁滋事,在科室、辦公場所、院區掛橫幅、設靈堂、燒紙錢、擺花圈、貼標語、發傳單,堵塞通道及大門,干擾正常工作秩序;在醫院內打、砸、搶、燒、故意損壞公共財物;侮辱、威脅、恐嚇、圍攻、毆打醫務人員或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搶奪醫療文件,以及與糾紛相關的醫療證物(如藥品、衛生材料和醫療器械等)造成沖突;在社會、網上利用此事擴大影響面和范圍,散布超出醫療糾紛事件本身的各種傳言,導致更為惡劣和嚴重的影響等等[2]。

2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對策思考

筆者認為,落實安全管理七項制度,不但是部隊醫院確保安全穩定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和處置醫療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必須堅持常抓不懈的經常性工作。

2.1檢查督導制度建立科室、職能部門和院領導三級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體系,并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檢查督導。預防為主,早發現、早干預、早處理,及時糾正醫療缺陷,改善醫療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使絕大多數糾紛消失在萌芽狀態[3]。

2.2分析預測制度每月召開醫療安全形勢分析會,認真梳理全院各科室的醫療安全形勢,總結醫療安全管理經驗教訓,通報醫療糾紛和事故發生情況,深入查找醫療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明確醫療安全工作重點,有針對性的提出加強醫療安全的對策措施。

2.3法規培訓制度一是外請法律顧問對全院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安全法規教育和典型醫療糾紛案例分析,不斷強化醫務人員的安全意識、風險意識、維權意識和舉證意識。二是注重培養醫務人員的人文關懷和溝通技巧,提供優質服務,提高患者對醫務人員的信任度,努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三是做好醫療糾紛處置演練,使每個工作人員都掌握在發生醫療糾紛后,自己應該如何做,確保依法合理解決糾紛,避免矛盾激化。

2.4風險評估制度醫療行為本身就是分析、判斷和評估病情的一個動態過程。要堅持三級查房制度,加強對疑難、急危重癥患者的病情觀察,落實手術分級管理和審批制度,開展重大手術風險評估、手術安全核對制度,加強毒麻限劇藥品管理,合理使用抗生素,加強藥品安全管理,加強院感控制,注重病歷書寫和病案管理。此外,要及早發現醫療糾紛的苗頭。一方面要重視患者及其家屬對醫療質量、服務質量和工作人員的不滿情緒,另一方面要重視防范重點人群,尤其是疑難、急危重癥患者以及對治療預期過高的患者[4]。

2.5信息預警制度建立醫療安全報告制度,對醫療技術和醫療質量有關的事件包括因醫護人員違反醫療法律、診療常規造成的差錯事件及一般診療差錯事件、各種醫療意外和并發癥事件、因輸血、輸液、用藥等引起的醫療差錯或意外事件、因醫院環境、硬件設施、醫療器械缺陷導致的不良事件等進行報告,使醫院全面了解掌握情況并進行整改[5]。

2.6軍地協作制度當群體性事件已經發生,醫院要充分發揮軍地協作機制,采取積極穩妥的方式、方法,通過地方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的第三方介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態的繼續擴大、蔓延。醫院應加強與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在院內安裝電視監控系統,通過攝像、錄音等方式保存證據,做到依法處置, 合理解決。同時,密切與新聞媒體的聯系,主動澄清事實,確保新聞媒體報道的客觀、真實,防止影響的擴大化。

2.7安全責任制度醫院要逐級簽定醫療安全責任書,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把關,實現醫療安全有目標、有措施、有責任、有落實、有獎懲。要認真查找每一次差錯和事故背后的深層次原因,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切實通過處理醫療糾紛,起到教育和引導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張蕙.怎樣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J].中國醫療糾紛與對策,2000,(6):489-490.

[2]王穆蘭,陳學建,張詩文.基層醫院對重大醫療糾紛的防范和處置[J].中國農村衛生事業管理,2008,28(6):450-452.

[3]邱智淵,夏云,宣俊俊.科主任在防范及處理醫療糾紛中的作用[J].中國衛生質量管理,2009,16(3):17-18.

重大醫療糾紛范文4

[關鍵詞]婦產科醫療糾紛

自從2002年9月1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以來,醫療糾紛呈上升趨勢,且糾紛的成因更為復雜。一些既往不構成糾紛的原因也常成為醫療糾紛的來源。而據各省市醫療糾紛的統計:婦產科的醫療糾紛常排在糾紛的前兩位。婦產科是醫院醫療糾紛的高發科室之一,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風險,有效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利,是醫院管理者探討的重要課題[1]。產科問題,往往總是來勢兇猛,危害嚴重,這時病員和家屬心理承受如落深谷,與醫務人員認識分歧迅速反應出來形成糾紛[2]。產婦入院普遍認為是一個生理過程,是安全的,而且對產婦及新生兒的期望值均較高,孕產婦在分娩過程中出現一些病理現象家屬往往不能理解。而婦科的手術又與生殖器官的官能狀態密切相關,一些疾病易復發,(如子宮內膜異位癥),有一些疾病表現形式多樣化(如異位妊娠),一些新的設備的使用(如宮腔鏡、腹腔鏡、宮腔電切鏡)也帶來一些新的并發癥。一旦發生糾紛,工作人員不能集中精力投入臨床工作,醫院領導也不得不分散精力處理糾紛,由此,提高婦產科質量控制水平,防止婦產科醫療糾紛的發生,顯得異常重要,筆者就本院前兩年發生的醫療糾紛,對婦產科醫療糾紛的成因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從醫療質量的事后管理轉化為過程管理,以期婦產科能實現“零缺陷”。

一、糾紛的成因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我院共發生醫療糾紛41例,其中婦產科糾紛27例,占65.85%,分析案例,究其發生糾紛的原因大致如下:

1、醫務人員對患者及家屬所提的問題不夠耐心,醫患之間溝通不到位,有時各級醫師對病情的解釋不一致。

2、觀察病情不夠細致,如產后會陰血腫未及時發現及處理,造成糾紛。

3、了解病情不詳細,未作一些必要的相關檢查,發生誤診及漏診,如“宮外孕”就診三次(患者一定有陰道流血)未做尿妊娠試驗檢查,造成患者延誤病情,因急腹癥住其他醫院急診手術而引發糾紛。

4、手術操作不夠細致,如經陰道分娩后陰道內紗布殘留,經腹手術后發生24小時內腹腔出血。不同類型的新生兒肺炎和羊水栓塞癥所致的猝死是婦產科非醫療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醫療事故則主要與婦產科手術操作不當有關[3]。

5、手術最佳時機把握不好,如已確定剖宮產時間,因為一些原因手術時間推遲,術后新生兒窒息,發生糾紛。

6、產前診斷與分娩的結果有差異,家屬不能理解,如新生兒唇裂。

7、醫務人員過于自信,未充分了解新醫療器械設備的使用性能,對新的手術方法中出現的并發癥預料不足。

8、實行診療組負責制后,科主任的管理不到位,重大疑難疾病的討論不及時。

9、門診就診時,對患者性生活狀況未詳細詢問,工作太忙造成醫源性損傷,如處女膜損傷。

10、期待妊娠者使用藥物不夠謹慎,以致患者妊娠后對胎兒的取舍困難,造成糾紛。

二、解決方案

對于上述出現糾紛的十大原因,提出以下建議:

1、專業知識方面的學習及管理

(1)加強婦產科業務知識的學習,如熟悉一些易誤診疾病:宮外孕、婦科惡性腫瘤的診斷與鑒別診斷,避免誤診及漏診。

(2)加強各級醫師的業務培訓及手術分級管理,提高手術操作技能,充分了解各種手術后的復發幾率,對新開展的手術方式,術前應全科充分討論,了解其并發癥以及處理原則。如腹腔鏡和宮腔鏡下的手術;盆腔功能障礙的術式。

(3)充分了解各種腫瘤的惡性程度與復發幾率,并告知患者,重大疑難危重病例應及時討論,嚴格掌握手術指征,慎重把握器官的切除與保留,尤其一些腫瘤患者的生殖功能保留應充分溝通并得到理解。

2、行政管理

(1)門診二次就診仍診斷不清,療效不佳者應請上級醫師會診,以減少誤診及漏診。

(2)對醫療糾紛多發人群(醫務人員)應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配備的工作人員應能及時發現缺陷及時糾正。

(3)關于節假日及交接班時間,有時工作人員可能把手術拖至下一班處理,造成醫療的結果不滿意,如:應規定婦產科交班前的醫師,在交接班時必須對患者處理充分后方可下班,不得交予下一班處理。(如已有剖宮產趨勢的產婦、急腹癥以及陰道流血較多需要清宮的患者)

(4)醫患溝通更暢通到位,一組疾病的病情應統一由一位醫師詳細與患者溝通,各級醫師再次溝通時內容應一致。另外一些目前技術水平未能完全解決的問題應充分告知,如胎兒的微小畸形,超聲可能不能被確定。對腫瘤或一些疾病術后對生殖功能的影響應充分告知,一些設備(如單雙極電凝)對卵巢功能可能造成的影響也應充分告知,對一些疾病如盆腔子宮內膜異位癥、子宮肌瘤、婦科惡性腫瘤的復發狀況也應該讓患者及家屬充分理解。

(5)對門診未婚無性生活史的患者,分診護士應與接診醫師重點交付,否則也分擔相應的責任。

重大醫療糾紛范文5

【關鍵詞】法律意識;醫療糾紛;防范;處理

【中圖分類號】R197.32 【文獻標識碼】C 【文章編號】1008-6455(2010)11-0154-02

醫療糾紛可發生在醫療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是醫療活動有的現象。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法制的不斷完善,公民維權意識的逐步增強,以及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典型的醫療服務合同關系的確立,醫療糾紛發生率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1],表現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矛盾沖突不斷加劇,賠償金額也越來越大。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加強醫院的管理,不斷強化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醫療機構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的能力,來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創造寬松,和諧的就醫環境,是擺在醫療機構面前,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意義重大。

1醫療糾紛增多的原因

醫療糾紛的本質特點就是醫患對醫療后果的認定有分歧,而分歧的焦點又在于不良后果產生的原因,引起醫療糾紛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各種原因又常常交織在一起,既有醫源性因素,也有非醫源性因素。醫源性糾紛,一是醫務人員未能嚴格執行醫療規章制度,違反或簡化操作規程,是引發醫療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少數醫務人員缺乏良好的職業道德,醫德醫風不正,工作不負責任,對病人敷衍了事,漠不關心。三是有的醫務人員醫療保護意識差,說話隨便,不嚴謹,不注意場合而引起醫療糾紛。往往在醫療過程中,必要的醫療保護措施和醫療用語對醫患雙方是有益的。四是醫務人員服務態度差,不能很好地耐心,細致的向病人解釋和溝通,這是造成醫療糾紛的一個直接原因?;颊叩纳鼨?、健康權和知情同意權應得到尊重,患者出于對自己的生命或健康的關心,詢問與其疾病有關的問題,醫務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做認真負責,耐心的解答和告之。然而有的醫務人員不僅表示不同情,不耐煩,甚至態度蠻橫,出言不遜。當患者在治療護理工作中發生了預料不到的意外事件時,這時患者或家屬就聯想到醫務人員的態度不好,解答不周,告知不全,引發醫療糾紛。五是個別醫務人員之間鬧矛盾,泄私怨,利用他人在工作中的失誤,有意抬高自己,壓低別人,挑撥患者,借以挑起事端,釀成糾紛。非醫源性糾紛最常見的患者及其家屬缺乏對醫學知識了解或對醫療制度不理解,對疾病的復雜性不認知而發生醫療糾紛。一是患者不配合醫務人員診治,在醫療實踐中,需要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精心診療護理,同樣也需要患者有戰勝疾病的信心和毅力以及家屬的積極配合。有的患者缺乏信心,不予配合,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機。二是患者缺乏醫學專業知識,對正常醫療的不良愈后(如合并癥,并發癥,可能出現的醫療意外)不理解,一旦發生,就認為是醫務人員的失職造成的,要求醫療機構承擔責任,因而導致醫療糾紛。三是患者的素質差,有的為了逃避欠款或想取得高額賠償等個人私欲,無理取鬧,把本身不屬于醫療事故的硬要往醫療事故上扯,如達不到目的,就在醫院大吵大鬧,到處亂告,有的甚至弄些“醫鬧”在醫院聚眾鬧事,打人砸物,嚴重擾亂了醫院的正常秩序。四是患者的自我保護意識過強,對醫療服務的期望值過高,如果得不到滿足,則患者及家屬就難以接受,也很容易引發醫療糾紛。其他社會方面的原因導致醫療糾紛,多見于工傷交通事故及傷害責任的轉移,社會變革時期某些制度的不適應以及經濟價值觀念的轉變,新聞媒介對醫療糾紛不負責任的報道,保護醫療工作和醫務人員的法規不夠完善等。

2醫療糾紛重在防范

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是一項復雜的過程,我們認為必須一手抓防范,一手抓處理,尤其是要在強化醫務人員法律保護意識上下功夫,做到以法行醫,以法治院。

2.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務人員的道德素養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思想基礎。要在醫務人員中廣泛開展以職業道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為主要的醫德教育,要引導醫務人員樹立起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人生觀,處處以患者為中心,急為患者所急,想為患者所想,恪守職業道德,千方百計為患者排憂解難,用愛心去溫暖患者,贏得患者對醫務人員的信賴和尊重,幫助患者建立起戰勝疾病的信心,從而取得患者治療上的積極配合和患者家屬的理解,這對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起到積極的作用。

2.2加強法制教育,用制度來約束工作,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是預防醫療糾紛的重要環節。新修訂的《刑法》中明確規定了醫療事故罪,也就是說對醫務人員亮起了紅燈,因此要在廣大醫務人員中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執業醫師法》,《民法通則》,《各種規章制度》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這就意味著更加注重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的保護不容侵犯。只有不斷強化教育,使他們懂得在診療過程中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不該做的如果做了就會觸犯法律,要承擔法律責任。醫務人員還要在醫療護理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序辦事,嚴格把關,狠抓醫療質量,這是預防醫療事故的最好辦法,也是減少醫療糾紛,實行醫療保護的最有力措施。

2.3大力開展技術培訓,努力提高醫務人員業務技能,是防范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重要保證,醫療機構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三基”“三嚴”的訓練和考核,要大力開展技術練兵和崗位培訓,要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人才培養工程,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對容易發生醫療缺陷的技術部門,重點崗位查找安全風險點,要重點防范,重點管理,要認真落實《患者安全目標》,建立全面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強化考核,把提高醫療質量落實到每個醫療環節上。

2.4強化醫療文書的法律意識。醫療文書單純為醫院醫學教研服務的時代已經結束,而在處理醫療糾紛時的原始證據作用及在醫保醫療付費時憑據作用日顯突出。對醫療文書書寫質量的要求不再只是醫院加強醫療質量進行內部監督管理的需要,更關鍵的是醫療文書質量將面對的是來自廣大患者及社會的挑剔以及法律的約束。因此醫務人員必須要重新審視醫療文書的功能,作用和社會價值,樹立法律觀念,從法律的高度來看待將其作為證據來對待。

3醫療糾紛的處置機制的探討

由于引起醫療糾紛的原因很多,表現的形式各異,要妥善處理醫療糾紛,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不回避矛盾,要通過全面調查,多途徑,多渠道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力求做到堅持原則與理解同情病人處境相結合,現實處理,與長遠影響相一致,依法公平處理,使醫患雙方的正當權益不致受到侵害。

3.1醫療事故鑒定機制。正確分清醫療糾紛的類別,對預防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有著積極的作用。醫療糾紛又分為醫療過失糾紛和非醫療過失糾紛,通過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劃分醫療機構有無過失,確定醫療事故等級等,醫學會對待醫療糾紛要在全面收集有關資料的基礎上,按照程序組織專家認真分析,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科學準確地判定糾紛的性質事故的等級。

3.2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機制。在醫療糾紛的處理過程中,應及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請求協助處理,必要時向患者的單位,街道辦事處,派出所講清情況,求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同時要向家屬講明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具體辦法和醫療事故鑒定的有關法律規定,以便能按法律程序辦理。目前,衛生行政部門在醫療糾紛處理工作中存在著缺位現象。應借鑒交通安全事故處理模式,建立“醫療爭議處理辦公室”,配備專門人員規范醫患協商解決醫療糾紛。隨著《侵權責任法》的實施,為有效解決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應在法定的解決糾紛渠道中,強化衛生行政部門在醫療糾紛調節處理中的作用[2]。

3.3醫患雙方協商調節機制,協商調解是解決糾紛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無論在處理前和處理后都要做好調解工作。當醫務人員的行為構成醫療事故時,或雖不構成醫療事故,但雙方意見有分歧,不能達成共識,又不同意申請醫學會鑒定時,不要一味地姑息遷就,或用私了的辦法求得解決,這樣不僅會助長了醫療糾紛處理的不正之風和滋生腐敗,同時也會給醫療機構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往往事與愿違,如果協商不成,醫療機構應主動求助于法律,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醫療糾紛,以保護醫療機構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然而在處理糾紛的過程中,對由于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的過失行為,給病人帶來了不良后果,患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在雙方同意協商解決的前提下,對患方提出的經濟補償的要求,適當給予一定補償,使患者在心理得到一定的平衡和安慰,從而有效避免醫療機構更大的經濟損失,但要考慮防止今后再有矛盾的發生,要簽定文字協議資料,經公證處公證并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對沒有醫療過失的醫療糾紛,要堅持原則,必要時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3.4醫療責任保險理賠機制:推行醫療責任保險,在保留雙方協商解決,行政部門解決及司法調解或裁決的前提下,明確醫療機構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承擔醫療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設立醫療糾紛理賠部門,并由醫療糾紛理賠部門以第三方介入形式把糾紛從院內轉移到院外進行處理[3]。

3.5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實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明確設立各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組建專家庫,具體負責醫療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并對工作職責,程序,時限做了明確規定,從而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進一步完善醫療糾紛處置途徑[4]。形成具有特色的“政府主管,部門配合”的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處機制。

參考文獻

[1]韓松,劉成勇,王煥春,等.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審理適用 法律現狀與思考[J].中華醫院管理雜志,2008,24(12):828-830

[2]蔣士浩,高峰。強化衛生行政調處醫療糾紛的作用。健康報,2010,10,(13):7

重大醫療糾紛范文6

【關鍵詞】 醫療質量;聯動; 預警;醫患溝通;醫療糾紛;醫療救助

【中圖分類號】R19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6851(2014)2-0522-02

隨著《侵權責任法》的實施,廣大群眾自我保護、維權意識不斷增強 , 群眾對醫療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醫療糾紛的發生率迅速攀升,醫療糾紛已成為媒體報道的焦點,群眾議論關注的熱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難點,我院采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提升技術水平、強化安全檢查預警、加強安全教育培訓、醫患溝通、糾紛早期介入溝通調解,糾紛應急處置聯動、醫療救助八位一體機制防范處理糾紛取得了一定成效,醫院投訴率、醫療糾紛發生率呈逐年下降趨勢,醫療糾紛嚴重程度明顯下降,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醫療安全,促進了醫患關系和諧,現將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 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到位

院領導對醫療質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視,成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由院長親任委員會主任,業務院長任副主任。將醫療糾紛防范處理與創建“平安醫院”、“醫療質量萬里行”、“三好一滿意”、“抗生素專項整治”活動相結合,由院長和各科主任簽訂醫療質量安全責任狀,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形成了醫療、護理、后勤、保衛、紀檢、黨群、宣傳等各科室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實推進醫療糾紛防范處理工作。

二 強化醫療質量管理,提高安全保障

醫療質量管理是醫院管理的核心,是醫院的生命線,醫療水平的高低、優劣直接關系到醫院的生存和發展,全院醫護人員嚴格依法執業,醫務科對開展的醫療技術進行了全面梳理,實行醫療質量整改、醫療糾紛防控制度,嚴格按診療操作規程標準開展醫療活動[1]。制定完善了《七臺河市人民醫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七臺河市人民醫院醫療質量量化指標考評細則》、《七臺河市人民醫院醫務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和《七臺河市人民醫院醫務人員執業不良行為實施細則》,按照三甲標準、《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醫療質量萬里行”、“三好一滿意”、《患者安全評估標準》要求,針對工作中的不足及薄弱環節,責任到人逐條逐項進行落實,不斷完善三級質控體系,加大質控考評力度,加強三級查房等各項醫療核心制度、診療常規、技術操作流程、單病種質量控制的落實,每月通過全院病歷點評對病歷質量、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加大檢查力度,積極推行醫護溝通制度、藥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報告制度、查對制度、手術核查、手術評估制度,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管理。通過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進一步增強了各級醫護人員的安全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提升了醫院綜合實力。

三 提升技術水平、降低醫療安全風險

醫療是一項高風險行業,醫療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不安全因素。只有“提高職業素質,加強內涵建設”,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才能有效地防范醫療糾紛事故的發生。為進一步提高醫護人員基本技能,醫務科加強住院醫規范化培訓及全院“三基”業務學習,通過培訓考核提高了醫務人員對危、急、重癥患者搶救的應急能力,調動了全院醫生的學習熱情,提升了廣大醫務人員素質,為醫療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醫院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做好“ 三關”,一是人才建設關,大力培養引進學科帶頭人22名,選派15名醫護骨干到法國交流學習,選派42名業務骨干到北京、上海等上級醫院進修, 擔負科技興院的重任,二是專科建設關,努力做好重點專科建設,神經外科、重癥醫學科已進入國家級重點專科行列;三是科研項目關,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缺陷,把“創??浦行?、創重點??啤撫t院特色”作為發展戰略,依靠技術優勢吸引患者,做到在常見病、多發病診治上有新方法,在處理疑難雜癥上有新特色,在解決重大危難救治上有新優勢,在開展新技術上有新突破,獲省新技術應用獎24項,市科技進步103項,開展新技術、新項目278項,形成了“院有特色??疲朴袑?苾瀯?,人有技術專長”的良好發展氛圍。

四 強化安全檢查預警,促進醫療安全

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集中梳理、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的醫療糾紛調處排查機制。醫務科對醫療各環節實施危機預警評估機制,定期抽檢、評估,將不穩定因素分門別類,逐一登記備案,找準疑點、難點問題,將危機因素解決在萌芽中。醫護人員認真執行醫療事故預防制度和處理預案,做好“三環三控”,即抓好基礎質量、環節質量、終末質量三個環節,做好預先、過程、事后三項控制,健全完善報錯糾錯機制與體系[2]。醫院每季度進行患者安全目標評估,召開醫療安全會議,每年按照《防恐怖、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防等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演練2次。加強對重點人群、環節管理,特別是對五種重點人群:危、重、急、群、住院超30天;三類重點對象:重要、知名、特殊;三個重點時間:周末、節日、晚班:三個重點環節:交接班、科室銜接、術前后;六個重點科室:產、骨、外、內、兒、ICU;三類重點藥物:過敏、特殊、抗生素藥品;十六項核心制度執行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事前安全預警和事后安全警示機制,對用藥安全、院內感染、傳染病管理、病歷質控、危急值實時事前預警,對全院歷年醫療糾紛進行梳理剖析,邀請院內外學科專家對發生的典型糾紛,以“五個不放過”為核心,組織全院討論,即病人死亡原因不明不放過;手術失敗原因不明不放過;病人投訴不滿意原因不明不放過;病人出現并發癥原因不明不放過;糾紛處理當事人認識不到位不放過,通過總結工作經驗、剖析典型案例事后預警,應用管理學危機原理和PDCA管理循環法建立完善醫療糾紛防范機制,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科室質控,加強針對ICU、急診、手術室、血液透析室等重點科室監管,把醫療質量管理工作重點從醫療終末質量評價擴展到醫療全過程,針對醫療質量薄弱環節和醫療缺陷,提早介入,及時解決問題。通過醫療安全多視角預防措施,實現了醫院安全管理的規范化、流程化,提升了醫療安全管理效率和醫院快速反應能力、危機處理能力,提高了醫務人員的醫療安全防范意識,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醫療安全。

五 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安全意識

加強醫護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危機意識。開展多層次多種形式的醫療安全防范講座,對全院十年來發生的醫療糾紛案例進行剖析,請全國知名專家進行《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糾紛防范”、“醫患溝通技巧”、《侵權責任法》培訓,通過講座、多學科病例討論、醫療糾紛案例分析等形式,研究梳理醫療行為中容易出現的并發癥、不良事件、醫療風險,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減少醫療差錯事故、醫療投訴,通過培訓醫護人員更新了觀念,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我能安全”,變他律為自律,把行動統一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價值觀上來,把員工和醫院的追求緊密聯系在一起,使安全管理更趨規范化、人性化、常態化。

六 加強醫患溝通、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醫患溝通是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之本,更是醫院生存發展之基。我院醫患糾紛80%是由于溝通缺陷導致,醫院針對問題從建立醫患溝通日常機制入手,加強醫務人員溝通知識培訓,要求醫護人員與患者溝通時換位思考,講求溝通技巧,做到一個要求:誠信 、尊重 、同情、耐心;二個技巧:傾聽----多聽家屬說幾句 ; 介紹----多對家屬說幾句;工作中做到 “五心”,即傾聽時耐心、觀察時細心、處置時專心、溝通時熱心、解決問題時誠心;“六不”,即不說服務忌語、不泄露病人隱私、不對病人生冷硬頂,不拖延病人手術時間,不推諉病人,延誤病人診治,從而使醫患間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為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醫院優化服務流程,改善就診環境,積極開展預約診療服務,在門診四樓增設收款處、藥局,通過醫院網站、電子屏、宣傳欄及時公開科室、專家、診療特色、收費標準等信息,各服務窗口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劃價交費、檢查、取藥等候時間。醫院大廳、樓層、科室的標識規范、清楚、醒目、易懂、方便患者查找。醫院開展 “誠信、規范、零投訴”為主題的活動,對實現患者零投訴、零差錯、零事故的科室進行表彰,積極向社會監督員征詢意見建議,對《患者意見本》、投訴信箱,投訴電話中各方提出的意見及時整改,對出院患者定期進行回訪滿意度調查。通過加強醫德醫風教育,使廣大職工進一步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思想,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進一步改善醫患關系,促進醫患和諧,病人滿意度達98%以上。

七 糾紛早期介入溝通調解,化解安全風險

醫院建立了科學的醫患糾紛處置組織體系、程序,完善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認真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告誡談話制度,設立專人、專室負責投訴管理,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逐一登記,認真調查討論,及時答復,對醫療糾紛產生原因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領導和有關科室,內部找出不足,總結經驗教訓,限期整改,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和醫務人員素質。確保廣大患者話有處說、怨有處訴、難有處解、事有處辦。鼓勵醫務人員報告不良事件及異常信息,加大高齡患者圍手術期風險評估,開展高危診療技術準入管理,針對不良事件及醫療投訴,醫務科高度重視,以公正立場,提早介入,全力采取補救措施,積極溝通調解處理,加大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將糾紛處理關口前移,努力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糾紛進一步激化。通過人文溝通化解投訴,避免糾紛26例,修補了醫患裂痕,重建和諧醫患關系。

八 糾紛應急處置聯動,營造醫療安全環境

醫療糾紛危機事件以急診、手術科室、兒科、產科的急診、危重患者多見,原因多見于醫患溝通缺陷、診斷不清、誤診誤治、診療中發生不可避免的并發癥、醫療意外所致的突然死亡或嚴重后遺癥。醫院制定規范了醫療糾紛危機應對的投訴受理、逐級報告、警方介入、媒體接待、尸體移送、證據保全及與患方溝通等程序的操作細則,建立健全了糾紛應急處置聯動機制,醫院內部建立糾紛危機處理、持續運行督導小組,在糾紛危機發生時各小組互相配合,在保障醫院正常運行前提下,防止事態擴大,妥善處理危機。對外聯合公安、醫療調解、法院建立醫療糾紛危機聯動機制,經評估將要升級的糾紛充分發揮警民聯動作用,為確保糾紛危機事件“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與市醫調解辦聯動采取醫療調解辦“事前參與”、“個案委托”等務實、靈活處置形式,早期及時介入,充分發揮調解人員的特長和優勢,展開對糾紛危機事件的全面調查、調解,使得事態及時得到控制。市醫調辦作為“第三方”中立性機構,可以減少醫患間直接沖突,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參與調解醫療糾紛,既可以架設醫患雙方溝通的平臺,又可以鋪就醫患雙方的“緩沖區”,把醫療糾紛從院內沖突轉移到院外調解,保障了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調解結果可作為保險公司賠付及司法機構審判的依據;百姓對于醫療糾紛的處理結果更加信服,減少了司法訴訟成本,同時醫院健全醫療責任保險風險分擔機制,實施全員醫療保險,為調解工作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全年通過市醫調辦調解處理醫療糾紛16起,保障了醫患雙方權益。

醫院設立醫療糾紛危機管理新聞發言人制度,通過媒體反饋院方積極處理醫患糾紛的決心與進展,努力消除危機,維護醫患雙方正當權益與醫院品牌。

八 醫療救助綠色通道,保障醫療安全

大醫精誠 大愛無疆,為充分體現人道主義和救死扶傷精神,我院對危、急重無主病人開辟救助“綠色通道”, 實行先搶救,后付費;確保危重無主患者在搶救、檢查、治療過程中無縫銜接,為其安排護工、提供三餐,幾年來我院為無主病人墊資共近265萬元,救助無主病人400余人次,獲得了群眾的廣泛認可和社會各界的好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半世風雨滄桑路,幾代精醫濟世人。近年來我院醫療糾紛穩步下降,醫療投訴率由2010 年的0.28%下降到2013 年的0.118%,平均每年下降0.16% 左右,醫療糾紛發生率由2010 年的0.049%下降到2013 年的0.038%,平均每年下降0.011% 左右,基本杜絕了前些年搶、砸、堵、鬧等嚴重影響醫院秩序的重大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醫療糾紛的減少,使醫務人員有了更多的精力和時間投入到醫療質量改進、技術提升和醫療服務中,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醫療安全,促進了醫患關系和諧,醫院美譽度逐年提升,醫院年均門急量逐年以15%的速度遞增,住院率增幅10% 以上,醫院先后榮獲了首批“全國百姓放心示范醫院”、“全國百佳放心示范醫院”、“全省十佳平安醫院”等榮譽稱號。

今后我們將進一步更新觀念,提高認識,多措并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確保醫療安全,繼續深入開展醫療糾紛排查處理工作,進一步健全醫療安全防控工作機制,做到在診療規范上突出一個“嚴”字,消除安全隱患突出一個“早”字,處理糾紛突出一個“和”字,努力營造和諧、安全的醫療環境,為廣大患者健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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