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并稅收籌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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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并稅收籌劃范文1

【關鍵詞】企業合并 所得稅 稅收籌劃

一、引文

企業合并的結果是一個企業取得了對一個或多個業務的控制權。企業通過合并整合,可使其整體經營活動效率提高,如達到規模經濟降低成本或實現經營優勢互補;可提高其產品在市場所占的份額,從而使企業擴大了其對市場的控制能力;可以實現合理避稅的目的,同時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對一系列經濟行為的涉稅事項,在不與稅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達到稅負最小化或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種財務行為。稅收收籌劃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其合法性,稅收籌劃所采取的方法至少是不違法的。二是稅收籌劃的事前性,它是事先安排的計劃。三是其目的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將企業合并業務的所得稅處理按照所滿足的條件分為特殊性稅務處理和一般性稅務處理兩種情況。選擇按照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合并具有免稅優惠。

二、企業合并中的稅收籌劃動因分析

對企業合并進行稅收籌劃,究其動因,主要有三種:

(一)被合并企業稅收優惠承繼

通過合并行為,被合并企業原來所享有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能會轉移到合并企業中,如虧損結轉,稅收抵免等。對于作為“理性經濟人”的一般企業而言,逐利性是其本質特征,稅收的減少可以增長利潤、降低費用,由此獲得較高的經濟利益,使得企業的價值得到一定的提升。尤其對于一些高稅收的行業,其稅收優惠的誘惑力更大。承繼被合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除了各行各業合并的現時目的、達成企業愿景之外,也是一項附加動因。

(二)折舊避稅

資產折舊的提取可在稅前抵扣,從而減少了企業利潤,進而降低了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資產按其歷史成本計量,折舊也以其歷史成本做依據。若在企業并購前,被并購企業的資產的市場公允價值遠大于其歷史成本,那么并購企業就可通過并購交易將資產價值重新估價,在新的資產計稅基礎上計提折舊,由于折舊額的提高,就可減少企業的納稅義務,從而為企業產生更大的稅收節余。

(三)合并融資產生利息節稅效應

合并融資產生的利息節稅效應主要發生在杠桿收購中。在杠桿收購中,企業通過債務融資的資金通常不低于購買價格的50%。而債務的償還的方式通常是通過經營過程產生的現金或者是出售被并購企業的資產來保證。我國稅法規定,一般利息支出允許在稅前扣除,因此利息可給企業產生較大的稅收節省額。利息節稅效應與企業所追求的利潤最大性、經濟效益最大化目標一致,所以也是企業合并稅收籌劃所選擇的動因之一。

三、小結

企業合并是一個復雜的工程,涉及到經濟管理、法律政策的方方面面,如企業長期發展戰略、企業愿景與規劃、企業財務管理、組織架構等,稅收籌劃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稅收籌劃對于一些企業合并可能是一個主要誘因,但對于另一些企業而言可能不值得一提。而對于稅收籌劃具有一定重要性水平的企業合并而言,其實際的操作與理論之間不能存在沖突是值得理論界與實踐界探討的核心問題。在本文主要以國家稅收政策的角度,企業合并和稅收籌劃相關理論為基礎,并研究新所得稅法的相關政策,對企業合并的整個流程中所得稅稅收籌劃進行研究。通過本文研究得出,稅收籌劃是企業合并過程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企業在進行合并稅收籌劃時,應結合現行國家相關稅收政策,從企業的整體戰略出發,制定合理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案,降低企業的合并成本從而實現合并的最大效益,并達到企業合并的最終目標,即企業價值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殷愛貞,伊善鳳.企業并購稅籌:選擇目標企業有技巧[N].財會信報,2010(06):02.

[2]伊善鳳.我國企業并購的所得稅稅務籌劃研究[D].中國石油大學,2010.

[3]李彥錚.我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中的稅收籌劃方法研究[D].上海交通大學,2013.

企業合并稅收籌劃范文2

[關鍵詞]企業重組 稅收籌劃

一、稅收籌劃概述

稅收籌劃,又稱納稅籌劃、稅務規劃等,是指納稅人為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財務、經營、投融資等涉稅事項的安排或選擇,對納稅義務做出規劃。

稅收籌劃既是經濟學范疇,也是管理學和法學范疇。經濟學是一種選擇的科學,其假設提前是資源的稀缺性。稅收是政府配置資源的重要工具,它對稀缺的資源配置會產生明顯影響,納稅人在納稅中通過尋求有效資源配置的政策條件,選擇收稅政策,是經濟學基本規律的應有之意,是符合經濟學基本要求的;稅收籌劃是一項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管理尤其是財務管理中,開征稅收籌劃,可以降低稅收成本,增加企業收益;稅收籌劃是一種納稅的法律行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二、企業重組概述

企業重組,是對企業的資金、資產、勞動力、技術、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配置,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式,使企業在變化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過程。企業重組貫穿于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階段。

廣義的企業重組,包括企業的所有權、資產、負債、人員、業務等要素的重新組合和配置。狹義的企業重組是指企業以資本保值增值為目標,運用資產重組、負債重組和產權重組方式,優化企業資產結構、負債結構和產權結構,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企業是各種生產要素的有機組合。企業的功能在于把各種各樣的生產要素進行最佳組合,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利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市場需求和生產要素是不斷變化的,特別是在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經濟日益全球化、市場競爭加劇的情況下,企業生存的內外環境的變動趨于加快,企業要在這種變動的環境中保持競爭優勢,就必須不斷地及時進行競爭力要素再組合,企業重組就是要素再組合的一種手段。在市場競爭中,對企業長遠發展最有意義的是建立在企業核心競爭力基礎之上的持久的競爭優勢。企業的競爭優勢是企業盈利能力的根本保證,沒有競爭力的企業連基本的生存都得不到保證,更談不上發展。所以,通過企業內部各種生產經營活動和管理組織的重新組合以及通過從企業外部獲得企業發展所需要的各種資源和專長,培育和發展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企業重組的最終目的。

三、企業重組的納稅策略與方法

企業通過合并、分立等方式進行重組,是在經營過程中的重大決策。企業重組雖然有各種不同的原因或目標選擇,但是稅收政策是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或選擇目標。其中,稅收政策分為重組的長期目標選擇和重組過程中的目標選擇。企業重組的長期稅收政策目標選擇,主要是考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等稅的有關政策的選擇問題。在企業重組過程中的稅收政策選擇,主要是指通過何種方式進行重組而對稅收政策的選擇。

1.企業合并長期稅收政策目標的選擇

(1)企業合并對增值稅長期政策目標的選擇。①如果經測算稅負,將原有小規模納稅人改為一般納稅人更有利,除通過健全會計核算制度達到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外,也可以通過企業合并的辦法實現這一目標。其中,經營農產品的商業小規模納稅人,通過一定形式合并為一般納稅人,一般可以享受“計稅差價減稅”利益。②如果集團內部有的子公司用購進的免稅農產品繼續生產屬于增值稅規定的農產品的,且長期存在抵扣不完的進項稅,長期有較大留抵稅額,一般是由于“計稅差價減稅”政策原因所導致,可以考慮將該企業與其他納稅較多的企業進行合并。

(2)企業合并對企業所得稅長期政策目標的選擇。對于集團公司而言,如果所屬企業有比較多的虧損,可以考慮通過合并的方式,將虧損企業與盈利企業按法律程序進行合并,實現遞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同時這也是企業發展戰略的需要。這種合并必須符合財稅[2009]59號文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條件,其中,條件之一是“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备鶕撘幎?,這種合并至少具備以下三個條件:①必須以合理的商業目的為前提,以企業發展的整體戰略為考量;②不以已經發生的納稅義務作為合并的實質性內容;③必須是實質性的企業合并。

2.企業分立長期稅收政策目標的選擇

(1)企業分立對企業所得稅長期政策目標的選擇。某些大企業通過分立,縮小企業規模,可以降低適用稅率。

(2)企業分立對增值稅長期政策目標的選擇。①除生產貨物同時提高建筑業務的可以分別核算分別計算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業務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有混合銷售業務且其中營業稅業務比重較大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將營業稅業務分立出來,按規定的條件和法律程序成立獨立的法人企業,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可以明顯降低稅負。②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自行收購廢舊物資作材料的,通過將收購業務分立為獨立的法人企業,可獲得增值稅返還,降低稅負。③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以自產農產品作材料生產產品的,通過將農產品的生產業務獨立出去,變自產為購進免稅農產品,可增加抵扣的進項稅,降低稅負。

企業合并稅收籌劃范文3

關鍵詞:企業重組 稅收籌劃 會計處理

企業重組是當今時代企業應對復雜經濟形勢,擺脫經濟危機、發展企業生產規模,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必要舉措,企業重組涵蓋多方面的內容,例如:企業所有權的重組、資金資產與債務的配置以及人力資源力量的調動與分配等等,通過對這些重要項目進行重新規劃與設計確保企業經營管理的有效進行,狹義上的企業重組則是在確保企業增值的基礎上,通過對資產、債務以及產權的更新與調整達到企業資產經營結構的優化重組,充分有效地利用企業資源來確保資源的優化配置,總之就是要通過重組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獲得更加長遠的發展與進步。

一、 企業重組的稅收籌劃

企業重組分為企業合并、企業分立與清算,不同的重組形式需要不同的稅收籌劃方式。

(一)企業合并的稅收籌劃

1、納稅人的處理

無論是合并企業還是被合并企業都必須根據企業所得稅條例來決定納稅人資格,達到所得稅納稅人標準的,則要將被合并企業以及存續企業共同擔當納稅人,相反,被合并企業沒有達到納稅人標準,則由存續企業擔當納稅人。

新合并后的企業,如果各項條件達到了納稅人標準,則要將新合并企業作為納稅人,履行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

2、合并重組中所得稅的籌劃處理

為了能夠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企業可以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基礎上采用有利于合并后企業所得稅抵抗原則的合并方式,其中股權支付要成為優選方式。以此來減少合并企業的納稅規模,科學合理又合法,同時也為被合并企業原股東納稅贏得了更多的時間。

(二)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

企業分立就是企業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將企業解體為兩個或者更多的企業,這一過程中的稅收籌劃具體涵蓋:具有特殊生產能力的部門獨自創建企業,減少了流轉稅稅負;如果企業所得稅使用累進稅率的狀態下,利用分立解體的方法使原本納稅率高的企業,分解為多個低賦稅企業,能夠有效減少總體稅負,這就是通過分立來進行稅收的科學籌劃。

1、 增值稅的稅收籌劃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主要有以下產品免收增值稅,例如:天然的自產農產品、古舊書目等等。

下面假設某企業為普通的增值稅納稅人,企業一面經營需要繳納增值稅的產品,一面經營免增值稅的產品,那么這個企業是否應該通過企業分立重組來減少稅負呢?

2、分立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在使用累進稅率的狀態下,在實行分立政策后,可以通過使用相對較低的稅率來減少整個企業的稅負。因為我國對于一些利潤較低,規模較小的企業,為了照顧其負擔能力,制定了一席相對優惠的稅收制度,那就是對于應納所得稅在3萬元以下的中小型企業,只收取其中18%的稅率。

(三)企業清算的稅收籌劃

企業清算主要是指企業公布結束經營,其中排除企業合并與分立的原因,結束企業的法律關系,取消企業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

在這一過程中,企業的稅收籌劃涵蓋:第一,延期與提前清算開始的時間,科學地整理清算所得與常規經營所得,以此來控制企業整體稅負;第二,將原來減免稅到期的企業清除掉以后,再次創設一個新的企業,來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制度。

1、整理清算所得與常規經營所得

清算所得主要是指納稅人清算中的所有資本減去清算費用、損失、負債以及企業沒有分配的利潤、公益金與公積金之后剩下的金額,超過實際繳納資本的部分。

2、調整企業清算時間,科學開展稅收籌劃

根據我國現在的稅收制定,企業應該將清算時間獨立出來,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期間。因此,可以科學地調整企業清算時間來控制清算時間內需要上繳的所得稅數額,達到科學籌劃企業稅收的目標。

二、 企業重組的會計處理

企業重組屬于法律行為也屬于區別于企業常規經營的經濟行為。重組會計擔負著運籌企業重組、監督重組行為的職責,其工作范圍必然區分于正常的會計。

首先,企業在重組時期仍然在持續進行經營,所以,會計負責人的各項工作仍然是建立在持續經營工作的基礎上,然而,由于企業處于結構重組階段,這就要求會計要對重組過程中的分期假設從局部加以修訂。

其次,企業重組時期,所損失的利益與日常經營所失去的經濟利益是同不存在的,因為重組時不僅需要按照常規程序經營下去,而且也需要制定與落實重組后新的經營管理計劃,例如:重新確認債務、處理財產等等。也就是說日常的經營管理與重組是同步進行的,這就在客觀上表明了企業重組時期,經營管理所損失的利益與重組時所損失的利益是共存的。

第三,企業開展重組工作后,需要在資產負債文件中清晰地顯示出企業的重組情況,例如:需要重組的債務,不需要重組的債務,都需要清楚、明白地展現出來,絕非單純地為了重組人、重組監督人的方面把負債進行簡單區分。所以,會計要認真、負責地做好負債表格,其中需要反映出需要重組的債務以及不需要重組債務、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也要做好企業經營利潤的表格,其中需要全面反映出企業經營損失的利益以及重組所損失的利益。

第四,在企業重組以后,會計處理策略的使用也不是固定不變的。企業重組以后會無非會出現兩種結果:一是重組以后企業經營效果良好,重組效果顯著;二是重組以后企業的經營落后,甚至低于重組前的經營效果。所以,企業會計處理方式的選擇也要靈活變通,如果是第一種成功的情況,就需要恢復常規的生產經營,將重組期末當成企業經營的新起點,本著持續經營的原則,來使用會計處理策略;如果是第二種失敗的情況,企業走向了衰落狀態,則需要結束經營基礎上的破產清算會計處理程序與策略。重組時期也需要科學的會計核算工作,其中涵蓋重組業務與經營業務,要將二者進行嚴格分開,其中前者包括:重組花銷、費用支出以及利益損失等方面的核算,要想確保重組期間依然能夠正常開支,就需要創設“托管現金”賬戶,對重組中所涉及的現金收支工作進行有效核算,這些現金需要在法律監管人的監管下來使用。

此外,在企業重組時期所涉及到的多種債務重組項目需要開展獨立的核算,用以反映重組所損失的經濟利益,至于經營業務的核算則可以遵照正常的企業經營核算進行開展。當企業重組以后經營日漸好轉,就要對企業的資產以及權益進行新一輪的計算,控制虧損,使企業形成新的權益結構。

企業重組是企業面臨復雜的經濟形勢時候所進行的必要的發展戰略,企業通過重組能夠有效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增加經濟效益,但是,良好的重組效果需要科學的稅收籌劃與會計處理做支撐。

參考文獻:

[1]翟繼光,王雪鞋,鄭小波,胡笑紅.新稅法下企業納稅籌劃[M].北京:電子科技出版社,2010(12)

[2]王小波,鄧曉等,王嘟嘟.納稅籌劃與稅務會計[J].山東:山東人民出版社,2009(12)

[3]趙小兵,李思思,王迪.企業納稅籌劃[M]. 山東:山東人民出版社,2009(12)

企業合并稅收籌劃范文4

一、企業加強納稅籌劃的意義

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行為過程。稅務籌劃可以減輕企業沉重的稅負,節約大量資金,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稅務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因為詳細的稅收策劃,不僅僅是對企業有關涉稅事宜的籌劃,更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統籌安排,是由納稅籌劃方案統一體現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和運作,都是貫穿在整個企業管理過程中的,需要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順暢無阻的配合才能實現。稅務籌劃客觀上促進了國家稅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稅務籌劃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進稅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動稅收法制化的進程。稅務籌劃有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稅收一方面是國家利用法律手段對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過程,同時也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家運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投資方向、籌資途徑、企業組織形式以及產品結構、投資區域等方面,來實現對社會經濟的調節。因此,納稅籌劃實際上是順應了國家對社會資源配置的引導,優化了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實現了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二、企業加強納稅籌劃的幾種實物方式

1.納稅籌劃工作有效實施的條件。企業要嚴格遵循相關的收稅法律、政策與法規等。依法納稅是企業所有經濟活動及納稅方案實施的基礎,也是稅收籌劃的重要前提,企業應嚴格遵守,不然就會遭受一定的懲罰,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也會使企業遭受巨大的損失。對國家的稅收政策法規要進行全面的了解與掌握。企業應對稅收法律法規進行有效的分析與研究,嚴格遵守國家稅收政策經營與管理本企業的同時,最大化地應用有利條款,有效完成節省納稅的計劃。企業的相關財務與管理水平應不斷強化。企業應致力于完備的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以達到財務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目的,保障企業經營活動進入良性循環系統的同時,最大化地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最終達到最大限度實現企業經濟與社會價值的目的。2.企業設立過程的納稅籌劃。企業在經營中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以何種形式作為企業的組織形態,法律提供了不同企業組織形式,例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等。各種各樣的企業組織形式在經濟生活中并存。對一個企業而言,在制度設計和策略運用上,如何選擇適當的組織形式對于企業的投資者而言,面對市場環境中各式各樣的經營風險,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自然成為核心。公司股東責任有限原則,對于投資者(股東)而言,企業在經營上可能遭遇到的風險責任,止于其出資額或者所持有的股份,不及于其他個人財產。此一制度設計,對于投資者的風險控制具有相當的意義。相對地,根據中國民法通則和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對于合伙企業系負無限連帶責任。投資者所必須承擔的風險不僅及于其出資額,還包括其全部個人財產。3.企業兼并的稅收籌劃:兼并是指企業因某種合法原因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成一個企業的經濟行為。包括新設合并和吸收合并兩種,它與分立是相對的,企業分立和合并都是為了其整體利益最大化。因此,也同樣是為此目的,比如盈虧相抵的籌劃獲利能力高的企業可通過兼并虧損企業來盤活其資產,以增大自身競爭優勢和能力,同時還可沖減利潤,少繳稅款。但必須注意,要符合稅法規定(尤其是手續)。再如吸收現金或收購股權的籌劃,企業合并若采取現金吸收合并時,產權關系明確,但被吸收方收到現金時必須繳納所得稅。而采取持有股份,雖不能一次性將全部股份轉移,卻不需繳納這筆稅款。4.企業清算的稅收籌劃:清算是指企業依法除因合并和分立事由外宣告終止經營活動的法律行為。企業清算必然涉及清算所得和所得稅款,因此就有必要進行稅收籌劃。企業清算的稅收籌劃主要包括清算所得中資本公積項目的籌劃和清算期限的籌劃。對資本公積中評估增值和接收捐贈項目,發生時不計征所得稅,而清算時應繳所得稅,即可延期繳稅。若其他條件不變。增值部分合法計提折舊,以減少所得稅額,從而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一般地,清算期應單獨作為一個納稅年度,其間必有清算費用,如同時有大量盈利,則可籌劃合法適當延長清算期,以沖減利潤,減輕稅負。5.會計核算有關的稅收額外負擔。稅收規定,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或營業稅)應稅項目適用不同稅率的,應當單獨核算其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兼營貨物銷售和營業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分別計算增值稅與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稅,也體現稅負從高原則,對納稅人賬簿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而稅務機關核定的稅款往往比實際應納的稅額要高。6.與納稅申報有關的稅收額外負擔。主要包括:企業實際發生的財產損失,未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不得稅前扣除;納稅人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作為權益放棄,不得轉移以后年度補扣,稅務機關查增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得作為公益救濟性捐贈扣除的基數,稅務機關查補的所得稅不得作為投資抵免的稅款,但要作為計算抵免的基數,對符合條件的減免稅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報批,逾期申請,視同權益放棄,稅務機關不再受理等等。對于經營過程中的稅收額外負擔,企業應通過采取加強財務核算,主動爭取低稅負核算形式,按規定履行各項報批手續,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認真做好納稅調整等項措施加以避免。

本文作者:荊亞妮工作單位:西安航空發動機公司裝飾工程公司

企業合并稅收籌劃范文5

關鍵詞:企業并購;會計處理;稅收籌劃

中圖分類號:F2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1

一、合并方的處理

就合并方來說,采取按會計準則進行并購會計處理的,其會計基礎根據滿足的條件不同,進行不同的處理。但不外乎兩種:一是不以被合并方(出售方)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合并方企業資產和負債的會計基礎;二以被合并方(出售方)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合并方資產的會計基礎。另外,按照公允價值作為會計基礎的處理,還有一個合并方的投資成本與會計基礎的會計處理。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合并方支付的代價與被合并方凈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夠的,調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合并方支付的代價大于被合并方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商譽,合并方支付的代價小于被合并方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部分計入合并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偟脑瓌t就是,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不產生新的資產和負債,非同一控制下則產生新的資產和負債。

二、被合并方(出售方)的處理

按照并購實務,被合并方(出售方)不再保留法人企業,不再構成會計核算主體的,按照企業清算會計處理進行處理。但是,通過股權置換方式或者吸收部分股權達到控股目的的,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處理。具體來說,又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

三、稅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并購重組企業所得稅的處理,企業并購的稅務處理劃分為一般稅務處理和特殊稅務處理。滿足一定條件的企業并購,可以按照特殊稅務處理。一般稅務處理和特殊稅務處理在處理上也有所差別。見表1

表1 企業并購稅務處理方法及差異

企業合并的一般稅務處理的計稅基礎是以被合并方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原則,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計稅基礎是以被合并方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原則。然后,再根據文件規定的方法計算確認的所得進行。確認的轉讓所得,列入計稅基礎或者沖減計稅基礎,只是賬面價值或者公允價值的“微調”修正而已。

四、稅會差異

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涉及兩方和兩種基礎,兩方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兩種基礎是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按照并購實務,稅收與會計差異可以分成4類,如表2。

表2 會計的稅務差異和會計處理

進一步的分析,企業并購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的差異,一般時期內,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無需調整,要調整的是:

1.在管理層認定為長期股權投資下,計提或沖減的減值準備。

2.在管理層認定為金融資產下,計提或沖減的減值準備。但在該筆資產(股權、金融資產等)轉讓時,就要進行調整。要點是:要將按會計基礎計算的轉讓所得調整為按稅務基礎計算的轉讓所得,這種調整涉及時間長,需要特別小心。企業最好能單獨將稅務處理基礎在資產明細賬上列明。

五、體會和結論

1.企業并購具有稅收籌劃空間

作為企業而言,主要的籌劃點就是利用稅收上的一般稅務處理和特殊稅務處理的條件差別,使企業的并購盡可能減少企業所得稅而導致的現金流出。一般來說,對于并購雙方作為一個整體來說,特殊稅務處理比一般稅務處理的并購所得稅現金流出要少。但是,就并購雙方作為獨立市場主體而言,特殊稅務處理與一般稅務處理在交易條件上,對于合并方,一般稅務處理比特殊稅務處理要支付更多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作為支付對價。在企業價值分析中,未來現金流的現值決定企業價值。所以,企業并購中,稅收是企業價值的一個變量,但不是主要變量。因為并購的公允價值取決于企業的多種因素,而公允價值又影響并購雙方的對價支付。所以,并購的稅務籌劃是一種有限籌劃,并購交易條件最終來自交易雙方的議價能力。

2.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企業并購所得稅的管理

從宏觀經濟和企業財務的角度來看,企業并購是一種能夠增加企業價值的行為;從稅收實務的角度來看,企業并購的企業所得稅一般數額較大,但企業資金相對壓力較大(較大的現金支付對價壓力)。因此,稅務機關應該加強企業并購行為的企業所得稅征管。具體包括:(1)“算得出”。即密切關注企業并購進程,掌握企業并購文件資料,通過稅收職業判斷,認定企業并購的稅務處理辦法,計算出企業并購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2)“收得上”及時跟蹤并購進程和貨幣資金支付情況,必要時,根據資金支付情況實行并購所得稅預繳。(3)“資料歸檔運用”。即根據并購業務的企業會計和稅收的差異,實施情報交換和歸檔,對并購雙方企業涉及并購業務的資產和負債進行跟蹤管理,保證稅收基礎準確無誤,確保以后年度的會計基礎和稅收基礎進行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

參考文獻:

企業合并稅收籌劃范文6

關鍵詞:企業并購;所得稅;納稅籌劃;目標企業

0引言

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引起了新一輪企業并購的熱潮,2008年至今,國內并購重組迭起,不少企業選擇收購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正式實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聯合的《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都對企業并購中納稅籌劃的格局有深遠的影響。因此,在新形勢下研究如何做好企業并購中納稅籌劃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論文百事通目標企業的選擇是企業并購的起點,因此企業如何選擇目標企業作為并購對象,是企業并購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在對目標企業進行選擇時,結合現行的稅收政策進行有效的納稅籌劃,不僅可以降低并購成本,而且對企業并購的后續工作有很大的幫助。本文結合現行稅收政策,從并購目標企業所在行業選擇、所在地域選擇、所處經營狀況選擇等方面對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進行探討。

1企業并購與納稅籌劃相關理論

企業并購(mergersand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與收購(Acquisitions)的合稱,在西方,兩者慣于聯用為一個專業術語—MergerandAcquisition,可縮寫為“M&A”在我國稱為并購。企業并購通常指一家企業以現金、債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等通過各種手段來取得對另一家或幾家獨立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和全部或部分資產所有權的產權交易行為。

納稅籌劃,即納稅人在既定的稅法和稅制框架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前預測和規劃,使企業稅負減輕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各項稅收法規逐步趨于完善。納稅人往往面臨納稅方案的選擇,不同的方案稅負輕重程度不同,而稅收負擔的輕重往往關系到納稅人實得利益的多寡。節稅是激發并購產生的一個重要動因,而稅收籌劃又是企業并購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于在并購決策中達到預期目標起著重要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企業并購中對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研究

2.1目標企業所在行業選擇的納稅籌劃根據目標企業所處行業不同可分為橫向并購、縱向并購和混合并購。橫向并購可以達到消除競爭、擴大市場份額、增加壟斷實力、形成規模效應的目標,但從稅收角度看,由于并購后企業的經營行業不變,橫向并購一般不改變并購企業的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的多少??v向并購是指企業若選擇與企業的供應廠商或客戶等上下游企業合并,以達到加強各生產環節的配合進行協作化生產的目的。對并購企業來說,由于原來向供應商購貨或向客戶銷貨變成企業內部購銷行為,其增值稅納稅環節減少。另外由于目標企業的產品與并購企業的產品不同,縱向并購還可能會改變其納稅主體屬性,改變其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并購企業若選擇與自己沒有任何聯系的行業中的企業作為目標企業,則是混合合并。這種并購將視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的情況,對并購企業的納稅主體屬性、納稅稅種、納稅環節產生影響。

新企業所得稅法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重視行業優惠,實施條例對行業優惠的范圍等做了進一步明確:①明確了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和減半征收的具體范圍。②明確了企業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電力、水利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③明確了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④明確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以及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等[1]。所以,企業在選擇并購的目標企業,應充分重視行業優惠因素,在最大范圍內選擇并購這種類型的企業可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例1:A公司的核心產品為某品牌中藥洗發水,現有機會合并從事中藥種植的B企業或從事香料作物種植的C企業,假設兩家企業資產、負債情況相當,平均每年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均為600萬元,A企業現有財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請問合并哪家更為合適?

分析:由題意,B、C兩家企業的合并成本相當。且B、C兩家企業均為A企業的上游企業,合并行為均屬于縱向并購,可達到減少增值稅納稅環節的目的。另外根據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

中藥材種植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從事花卉、茶及其它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彼?,若兼并B企業每年享受所得稅優惠為:600×25%=150萬元,若兼并C企業每年享受所得稅優惠為:600×25%×50%=75萬元。顯然合并B企業更有利。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5]36號)的規定,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興辦的經濟實體(以下除外: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商貿企業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企業),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①安置原企業富余人員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或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③獨立核算、產權清晰并逐步實行產權主體多元化。所以,根據以上法規規定,企業可以選擇并購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出的企業,安置該企業的富余人員和接受資產,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2.2目標企業所在地區選擇的納稅籌劃稅收優惠政策在地區之間的差異,決定了在并購不同地區相同性質和經營狀況的目標企業時,可獲得不同的收益。新企業所得稅法雖然相對淡化了地區性優惠,但突出了對西部大開發和民族自治地區的稅收優惠。國家對西部地區和民族自治地區的優惠政策有: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西部地區新辦的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收人占企業總收人70%以上的,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民族自治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等[2]。由于存在地區之間的差異,并購企業可選擇在這些特殊地區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從而降低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使并購后的納稅主體能夠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收益。

2.3目標企業經營狀況選擇的納稅籌劃企業并購時如果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能承繼目標企業經營的虧損,將目標企業經營中符合彌補年限的虧損合并到并購后的企業,通過盈利與虧損的相互抵消,可以達到節約所得稅的目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5月8日新的《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以下簡稱《通知》)中重新規定了新時期對于企業并購中相關虧損企業所得稅事項的處理。根據規定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特殊性稅務處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稅政策。若企業合并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規定,并且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合并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①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合并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②被合并企業合并前的相關所得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繼。③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④被合并企業股東取得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確定。[3]

例2:長江(集團)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來持續盈利,股價穩中有升,預計未來兩年內盈利率將持續增加。2009年6月為了擴大經營,長江公司決定合并同行業的向東公司,合并后不改變向東公司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假設向東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均為1000萬元(其中實收資本300萬元、資本公積200萬元、盈余公積500萬元)。向東公司有500萬的虧損尚未彌補,其稅前彌補期限為四年。長江公司管理層通過分析,決定全部用股權支付合并款項,并同時向向東公司股東約定合并后的12個月內不轉讓所取得的股權。(假設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為4%)

分析:長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業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規定,根據《通知》規定,可由長江公司彌補的虧損限額為1000×4%=400萬元,由此長江公司可節省所得稅400×25%=100萬元。對于向東公司的股東來說,由于長江公司發展勢頭良好,預計在12個月后出售股權不會造成損失,而且可以延緩納稅。

由以上分析可得:①企業并購中在符合企業長遠發展戰略的前提下選擇有經營虧損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可能對企業較有利。②并購時應盡量符合特殊性并購的條件,因為特殊性并購在一定條件下意味著節稅。③被并購企業凈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低直接關系到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

總之,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是企業并購納稅籌劃的重要方面。在并購中,企業應結合具體情況,對目標企業所在行業、所處地區以及經營狀況進行具體分析,做出合理有效的納稅籌劃,以服務于并購中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3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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