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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監督與核算的關系范文1
集中核算又稱之為一級核算。它是指企業所有會計工作都集中在會計部門進行核算的一種會計工作組織形式。在這一形式下,企業下屬各職能部門,包括生產部門及職能科室只對本部門成本科室發生的經濟業務編制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定期的遞交會計部門,并據以調制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及所屬的明顯分類賬,編制會計報表。這一核算方式便于減少核算的中間環節,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企業職能部門機構龐大,生產復雜,則會計部門工作量就會增加,反而會降低工作效率。
會計集中核算制度
會計集中核算制是指財政部門成立會計核算中心,在單位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不變的前提下,取消單位會計和出納,各單位只設報賬員,通過會計委派,對行政事業單位集中辦理會計核算業務,融會計核算、監督、管理、服務于一體的會計委派形式。
(一)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做法
從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運作模式看,其基本做法就是在機制創新上“三分離一公開”
1.會計業務決策者與執行者的分離
以往會計做假行為的發生,多數是會計業務的決策者即單位的領導指使,會計人員出于行政上的領導關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具體操作。而會計集中核算模式則使會計業務從各單位的內部處理變為會計核算中心的集中處理,會計人員的隸屬關系與單位分離,單位領導不可能指使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的會計人員做假,這種管理模式使想做假卻沒人去做。
2.財務審批與會計監督的分離
過去多數部門的財務機構設置是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融為一體,財務部門負責人既是財務審批人也是會計人員,在會計事項處理上經過部門負責人審簽同意的原始憑證,既表示符合財務制度的財務審批又表示符合會計處理規范的會計監督審批。這種集雙重職能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財務與會計的相互制約,使單位內部的會計舞弊行為成為可能。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財務審批職能由單位行使,會計監督職能由會計核算中心行使,在審批責任人和實際操作人上形成分離,通過雙重制約職能的建立,使得想做假也沒人敢做。
3.會計憑證的存放管理與單位分離
過去會計業務處理完畢后,全部會計檔案均由本單位保存,多數單位是長期在財務部門保存,當會計做假行為發生后,外人很難得知。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會計檔案由會計核算中心處理并保存,按照會計稽核制度的要求,稽核人員對可疑的會計憑證可以與出具憑證的單位進行核查。同時會計核算中心的運行過程既受各預算單位的監督、財政部門內部的監督,也受來自審計紀檢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部門對預算單位的財務狀況、會計憑證等進行審計的同時,也是對核算中心的審計。
4.會計業務處理的過程公開
在過去的分散核算形式下,會計業務的處理過程是封閉的,對會計業務的知情范圍非常有限,往往只有一、兩個人知道。在會計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項會計業務處理,至少要經過單位的經手人、證明人、財務審批人和報賬員、會計核算中心的審核會計、記賬會計和會計主管等七個環節,對數額較大的還要經過單位的主管領導、會計核算中心的分管領導等審批。整個業務處理過程又是在“一站式辦公,柜組式作業”的運作方式下進行。知情范圍的擴大,運作過程的公開,變“暗箱操作”為“陽光作業”,從運作機制上就形成了對舞弊行為的有效遏制。
(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職能
會計集中核算是融會計服務和管理監督為一體的新型會計管理模式,其基本職能是:在納入集中核算單位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不變的情況下,由會計核算中心各單位行使資金結算、會計核算職能,同時又行使財政資金的監督職能。對各核算單位的財務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的辦法,實行“一廳式辦公,柜臺式作業”。納入單位的各項資金收支由核算中心嚴格按規定和相應的科目列入預算,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統管。會計集中核算模式是通過建立專職的會計核算機構,由專業化的會計人員,運用現代化的會計處理手段和科學規范的會計處理方法,集中辦理各單位的會計核算和監督業務。具體運作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會計業務的決策者與執行者分離,會計人員的隸屬關系也與單位分離,解決了會計人員“頂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頂不住”的問題,會計業務處理由各單位處理變為核算中心處理,制止了作假行為。二是財務審批與會計監督分離,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財務審批權由單位行使,會計監督職能由核算中心行使,具體審批人與實際操作人實行分離,形成雙重制約機制。三是會計資料的存放管理與單位分離,進一步健全了監督制約機制。四是會計業務處理實行公開,每項會計業務的處理,至少要經過單位經手人、財務審批人、報賬員、核算中心審核會計、記賬會計和總會計等六個環節,整個處理過程又是在“一廳式辦公、柜組式作業”的運作方式下進行,知情范圍擴大、運作過程公開,形成“陽光作業”,從運作機制上有效遏制了舞弊行為。
二、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的效果
(一)強化了財政監督力度,增強了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單位自設的銀行賬戶,由會計核算中心在銀行為各單位設立分戶,并預留單位付款印鑒。預算內資金由財政撥入各單位的基本賬戶,預算外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先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再按規定撥到各單位的賬戶上,使預算內外資金由過去的分散管理變為集中管理。有效解決財政資金調度緊張的問題,增強了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同時,通過對單位每筆資金的審核,全方位和全過程監督,保證每筆資金按預算、按項目使用,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夯實了會計基礎,強化了會計監督
會計集中核算的實行使財政監督的陣地前移。報賬單位遵守財經紀律的意識明顯增強,許多報賬員經常事先向核算中心詢問有關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有關支出的開支標準,有效地杜絕了亂支濫用,有效遏制了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三)推動了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使會計人員的人事權、考核權等從單位分離出來,改變了會計人員“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的被動局面,增強了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的獨立性,使會計人員能夠堅持原則,站穩立場,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大膽監督,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會計秩序混亂等問題,大大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
(四)核算中心的成功運行為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改革、國庫集中支付縱深發展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核算中心為部門預算的編制提供了準確的信息和基礎的資料,促使單位嚴格執行預算;同時為政府采購的縱深發展提供了空間,凡規定納入政府采購的物品或勞務,統管單位違規的,核算中心將予以拒付;凡部門預算中沒有納入的采購項目,單位自行辦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報銷。核算中心使政府采購真正實現了采購權、物品使用權、資金撥付權三權分離。
(五)監督效果顯著
澄城縣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三年多來,共累計核算金額6.4億元,糾正和完善不規范票據13084張,金額達577.3萬元;拒絕不合理支出票據2120張,共涉及金額388.2萬元(其中包括超標準會議費、差旅費、電話費,不符合規定的津〈補〉貼以及各種違規罰款等);拒付應列入政府采購而擅自辦理的業務22筆,金額106.1萬元;拒絕向不符合財政撥款規定的二級單位甚至無撥款關系的單位撥款15次,金額111.7萬元;對非定點修車、超標準接待以及用途不明確的支出等也提出了規范性要求,既為財政把好了關,又為單位理好了財,維護了財經秩序。
實踐證明,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路子是正確的,對于強化會計監督及促進縣域經甚至是我國經濟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在改革開放的道路上,能使國家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都是有必要去行動的。因此,我希望各有關人員能積極努力去行動,為祖國的富強起積極作用。
會計集中核算存在的問題及基本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會計集中核算制這種新的財務管理模式,盡管新聞體、會計理論、具體操作、具體操作部門以及紀檢、監察和財政部門都給予肯定,但作為實踐產物的會計集中核算制總是滯后于實踐本身的發展,在實踐中暴露出來一點的局限性,必須引起我們的關注。
1、會計監督工作存在盲點。
由于會計人員脫離了各委派單位的實際業務工作,很難詳細了解情況,并且同時負責多個單位賬務,無力掌握每個單位業務細節,使會計監督工作存在盲點。單位計劃買什么,花多少錢,是否真正產生這項經濟業務,在單位沒有去核算中心前,會計人員一無所知。這種監督也只能是事后監督。在單位報賬時,只能根據單位報來的單據是否合法來判斷,只要單據合法有效,不管單據上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屬實,都必須辦理報銷業務。所以說會計信息的質量得不到制度上的充分保證。
2不能完全堵塞經費支出漏洞。
節約財政支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是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出發點。會計工作人員對單位核算的監督如果只是事后監督,那只能做到以單據論單據,不合理支出不會減少,漏洞也不能完全堵塞,腐敗行為照樣發生。
3、工作量大,核算中心工作員少。
各單位的財務工作,在實行會計核算制后,由財政部門在銀行開始統一核算賬戶,集中辦理資金收付,按目前運行的情況來看,報賬員等候核算的時間較長,核算中心的工作員少,從而使單位和委派會計之間存在矛盾。特別是核算量大的核算中心,矛盾更突出。
4、核算中心制度建設滯后于業務的發展。
會計核算中心成立時間較短,各項規章制度還不能完全適應不斷發展的業務要求,某些方面已經制約了會計業務的發展。主要表現有:一是核算中心職能定位于會計人員職責定位銜接不緊。二是會計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會計人員堅持堅持制度和原則的底氣不足。三是控制會計人員的崗位風險缺乏長效機制。
(三)基本對策
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作為一種制度并非完美無缺,還存在一些問題,但關鍵是要結合形勢和任務的發展,從實際出發,不斷加強會計集中核算制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
轉變會計職能,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化。
著重預算執行信息的反饋和控制,必須加強資金支付的事前控制,明確資金支付是否應該支付、如何支付。工作人員在收到預算單位支付申請后應確認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然后才通知銀行付款。會計核算中心的發展,必須要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變,盡快扭轉核算中心為單純的核算機構的觀念。
2、正確處理現行開支標準與實際支出的關系。
在會計集中核算實踐中,現行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與具體繁雜的實際支出有一定的差距,如何把握好既堅持規章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又實事求是地處理好實際開支的報銷問題,以保證單位正常業務活動的開展,這是對核算中心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判斷能力的嚴峻考驗。一方面,如果對超出標準的開支一律不予報銷,則有可能影響各部門、各單位行政任務的完成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另一方面,統一財務制度開支標準是行政事業財務工作中正確處理事、人、錢、物四者之間關系的主要依據和標準。如果對超出規定的開支只要單位領導審批后就一律報銷,這不僅違背了財務制度,放棄了會計監督,而且還可能助長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最終也不利于各部門、各單位行政任務的完成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因此,處理好開支標準與實際支出的關系尤為重要。
3、完善內外監控制度,確保財政資金、財產物資的安全。
由于財政性資金集中管理后,財政資金管理的風險也大為集中,必須加強內控,建立內部制約機制,防范風險。每一筆支出都應實行事前審核,核對金額,在保證憑證真實、準確、合理、合法后,才能通知銀行付款。要建立和完善大額費用審批制度、超指標審批制度、超用款計劃審批制度、大額借款審批制度以及預算單位的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明確責任。同時,會計核算中心還要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向預算單位反饋資金支付的信息,與單位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接受財政內部監督部門、審計等職能部門的監督,保證財政資金、單位財產物資的安全。
4、加強審計,規范行為,明確責任,防范風險。
會計集中核算的主體是政府,憑借的職能是政府社會經濟管理權和國有資產所有權。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必須加強會計人員的服務意識,加強審計對會計的再監督,從更高的層次上去規范會計人員行為,防止其濫用政府權力和形成新的官僚作風。會計人員離不開與錢財打交道,有著較高的執法風險,只有強化風險意識,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對會計人員上崗、任期和離任前的定期及不定期審計力度,才能確保會計信息的質量,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確保會計人員清正廉潔和健康成長。
5、建立遠程報賬系統和遠程查賬系統。
會計監督與核算的關系范文2
[關鍵詞] 統計核算 統計核算 關系 聯系
統計核算和會計核算作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兩大部分,深刻地影響著國民經濟核算一體化的進程。會計核算是以貨幣為主要記賬單位,通過貨幣計價、賬戶設置、憑證填制和審核以及成本核算等一系列活動,對企業經營業務進行連續、系統地記錄,來計算和編制會計報表。而統計核算是以實物、勞動、貨幣為計量單位,通過運用統計推斷法、綜合指標法、統計分組法、大量觀察法等一系列研究方法對國民經濟活動的規模、結構、水平、速度及效益等數量關系進行量的匯總與計算,以探討經濟運行的規律性。
一、統計與會計的聯系
統計核算與會計核算的關系密切,兩種核算的數據資料互為引用,互為吸收。有著緊密的聯系,是不可分割的兩種核算體系。
從整個國民經濟來看,國民經濟核算內容從廣義上講,是統計核算的最高層次,同時還包括了會計核算和業務核算,但從微觀角度國民經濟核算則是采用統計方法進行會計核算,較多地使用了會計方面的資料。統計核算的相當部分數據均取自會計核算資料。
從企業來看,會計核算是企業核算的基礎,企業各類資產和負債的數額及構成、資本金的籌集與運用、收入與成本、費用和利潤分配等基礎信息都來源于會計核算資料。統計核算與會計核算從不同角度來觀察、分析、推斷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了支撐。
從核算方法來看,兩者相互借鑒和滲透會計工作中大量運用統計分析方法,統計工作中大量利用會計基礎數據。會計核算所反映的期末余額和本期發生額分別是統計上所講的時點指標和時期指標,而時點指標和時期指標正是統計核算中最基本的指標,是統計核算的起點。同時,統計又為會計核算提供了許多專門方法。例如,財務報表中關于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盈利分析所涵蓋的各類比率,其基本原理是統計相對數所提供的;財務會計核算中存貸計量的移動平均法和加權平均法,其基本原理是統計上平均數所闡述的等等。
二、會計核算與統計核算的協調
會計核算和統計核算雖然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兩者屬于不同的核算范疇,有著根本差異,在兩者對象和目的的一致性基礎上,做好二者的協調統一,是每個企業必須面對的問題。
1.運用統計分析手段搞好財務預測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企業競爭日益加劇,企業經營管理面臨全面的轉軌變型,企業的經營管理越來越精細,越來越需要加以市場的預測與行為的決策,從而做好會計的財務預測工作。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組成部分的統計管理也必須改變傳統的統計管理方法體系,向現代統計管理的方面轉化,為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服務。因此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和經濟效益,企業在推行職能管理和行為科學管理的基礎上,進行財務預測,必須吸收統計學中數量管理的一些專門方法,對生產經營的一切活動加強事前規劃和日??刂?,特別是為市場預測和決策服務。
2.運用統計的方法搞好會計監督
會計監督主要是指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的同時,對特定對象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查。會計監督的特點是利用貨幣計價對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全面、綜合的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日常)監督和事后監督。在利用價值指標進行貨幣監督的同時,也要進行實物監督,以保護單位公共財產的安全和完整。企業在進行會計監督時,進行會計資料整理、財務分析和財務管理工作時要經常運用統計方法。比如財務會計中的存貨計量的移動平均法,其原理是由統計平均數提供的;財務會計分析體系中,引進了以統計指數為基礎的因素分析法,即連環替代法,提高了會計核算的管理水平。
3.運用會計工作的規范、嚴謹促進統計工作的規范化
統計要依靠科技,遵循法制,要提高統計信息質量,加強統計現代化信息系統建設和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統計調查方法體系,充分發揮統計整體功能。企業要實現統計工作的規范化,就要充分運用會計工作的規范化特點。企業要改進統計報表制度,利用會計信息,滿足上報統計報表的需要,使之在核算準則上向會計靠攏。首先,要建立科學的財務統計指標體系。指標體系設置是企業財務統計核算的關鍵,也是進行財務分析、預測的基礎。其次,要統一指標口徑。規范會計、統計核算指標,應當采取的原則。對相同的指標要力求一致,對不同的指標要力求協調,能做出折算、換算、整合和分解。
4.運用會計的理論方法促進統計工作的發展
在統計領域,會計學方法應用的相當廣泛。在部門統計和微觀統計中,特別是在企業統計中,有相當多的統計指標都要從會計核算中取得,突出的是一些價值量指標。比如,在企業統計核算中,資本金的籌集與運用,各類資產與負債的數額及其構成,收入與成本費用,利潤分配等的核算,均離不開會計資料。企業為經營決策的需要而進行的市場預測,為管理需要而進行的經濟效益評價,也離不開會計核算所提供的資料。另外,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資產負債核算,流動資金核算及循環賬戶的設置都借鑒了大量會計符號及會計平衡式,雖其含義與會計學中略有不同,但其核算方法及原理是根據會計的復式記賬的原理加以推廣運用的。這些工作都需要在統計工作中,充分運用會計的理論方法,實現兩者的和諧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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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監督與核算的關系范文3
關鍵詞: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8-00-01
一、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可能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1.賬實管理分離,會計的監督職能將有可能被弱化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后,將記賬、報賬、算賬等工作進行了集中,各相關單位資金收支以及往來的核算,都變成由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人員要統一來完成,但是實物資產等仍由原單位進行管理,財產清查也由單位實施,這就會出現賬實管理分離的現象。核算中心無法掌握各單位的資產具體情況,將會致使核算中心的賬與單位實物不符,加之核算中心對各單位的資產不能及時進行定期實地清查盤點,勢必使會計核算與資產管理相脫節,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這種物資管理與會計核算相分離的情況將造成新的腐敗之源。
2.會計集中核算與單位財務管理脫節,財務管理的積極性受挫
實施會計集中核算之后,會計核算工作由核算中心會計人員辦理,而對實物、資產、合同等需要反映的經濟事項分散在單位,這樣的制度明顯使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脫節,不易獲得及時的財務信息,降低了財務管理工作的效率。會計核算中心如果僅僅具備核算整理功能,對具體業務難以進行全過程的會計監督,無法深入參與單位財務管理,對于業務的真實、合理性難以把握,造成了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分離,失去了實地、實時監督的優勢。這一問題也是集中核算制度下比較突出的問題,也是對會計集中核算持反對觀點的人的主要理由之一。
3.報賬員和核算中心的會計人員身份和職責不容易準確定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操作的難度
委托記賬是進行會計集中核算的理論基礎,在成立會計核算中心時,因為取消了單位會計機構和會計崗位設置,所以報賬人員也就同時失去了會計身份,可是在實際工作當中卻還要承擔單位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預決算編制、資產管理等工作,而核算中心的會計人員雖然具有會計身份,卻不能夠完全承擔起《會計法》所賦予的職責。因此,會計人員和報賬人員從事的工作與他們的身份均不相稱,職責難以進行準確劃分。如何做好既能夠堅持規章制度,做到節約經費,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又能夠做好實際開支的報銷問題,達到保證單位正常業務活動開展,這既是對核算中心人員業務素質的考驗,也是對他們職業判斷能力的考驗。
4.缺乏必要的內部激勵和外部再監督,容易造成單位內部牽制與監督機制的弱化
單位財務全面納入會計核算中心之后,原有的會計與出納人員之間的相互牽制功能弱化,內部審計制度也被不同程度的弱化,會計人員知情面變小。單位進行報賬時,核算中心會計人員需要根據經驗來判斷,只要是報賬發票的手續完備,票據規范合法有效,不論其所反映的內容是否真實都必須報銷。如果會計核算中心的監督的力度及深度不夠,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監督人員缺乏必要的考核評價激勵措施,就容易造成、虛報冒領等行為的發生,失去會計核算改革的本來意義。
二、完善會計集中核算的改進建議
1.規范審批程序,健全配套制度
規范會計核算中心的首要工作就是要先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從憑證收集、填制,到賬簿登記、報表編報,以及會計檔案的歸檔整理,都要進行逐一要求,在科目設置和使用上,按照規定的科目設置嚴格管理,所有的核算會計必須做到同一類型的業務其會計處理方法一致。財政、人事部門應該逐步規范單位各類分配支出標準,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通過調查研究,盡快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經費支出標準及福利補貼制度,努力做到規范化、法制化管理。
2.加強管理制度建設,完善內外監控制度
各被核算單位要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加強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強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必須做到持證上崗、據實登記,定期與會計核算中心核對賬目,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統一性。被核算單位要完善財產管理制度,責任到人,要指定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要對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等工作嚴格管理,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會計核算中心的監控,對會計專管人員進行定期輪崗,在任職期滿后由有關部門進行離任審計,確保會計核算中心的陽光作業。
3.要正確處理會計核算中心與被核算單位之間的關系
會計核算中心的監督管理職能要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化,核算中心不要把自已的職責單純的定位于管理與控制,更重要的是服務,要有二位一體的觀念,核算中心會計人員應擺正自己的位置,樹立服務觀念,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履行職責。核算中心與被核算單位之間要相互理解,要能站在被核算單位的立場上看問題,幫助其解決困難,這樣可以使預算單位消除與中心不必要的對立情緒,有助于齊心協力,共同做好財務工作。會計集中核算在執行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必須要切實加強領導,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態勢,被核算單位也要積極支持核算會計的工作,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會計監督與核算的關系范文4
關鍵詞:央行業務;事后監督;內控體制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2(4)-0010-03
目前,人民銀行逐步建立健全了由業務核算部門、內審部門、紀檢監察部門、事后監督等部門構成的內部控制體系。這些部門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維護央行業務的穩健運行,防范和控制風險。事后監督部門單設以來,從其職能發揮的效果來看,各級會計核算部門的整體業務差錯率呈逐年下降趨勢,會計核算質量逐步提高,防范和化解資金風險的能力不斷提升。但是,整體來說,內控體系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內部信息傳導溝通機制和協調機制尚待建立,內控體系中職能部門的職責劃分尚不明確,監督檢查職責和監督內容相互交叉(尤其在會計核算業務的監督控制方面),事后監督職能的發揮與總行對事后監督工作的要求和希望存在差距等等,而事后監督在內控體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夠清晰是形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之一,因此,需要科學定位事后監督在央行內部控制體系中扮演的角色。
一、事后監督在央行內部控制體系中的作用分析
(一)事后監督具有的監督優勢
在人民銀行內控體系中,事后監督部門成立較晚,但其提高會計核算質量,防范資金風險的職責,以及對核算業務監督的專業性,使它與其他內控部門相比,具有獨特的監督優勢。
1、每日實施監督,監督具有連續性
事后監督每個工作日持續進行,監督人員對上一工作日的核算業務進行全面的審核與檢驗。這種對業務的不間斷的監督,能及早發現存在問題,盡快采取措施。相對于內審、紀檢部門的不定期檢查監督,克服了時滯現象,是目前央行唯一能對核算業務進行持續日常監督的機構。
2、監督重點突出,具有風險防范能力
事后監督在全面監督的基礎上,重點對大額資金匯劃、特殊業務處理等涉及資金出入、核算系統管理、重要事項變動的風險環節進行監督。對這些風險點的監督,可以充分利用各類業務資料集中齊全的優勢,從賬務關系對應的角度,準確核對業務操作的真實性,有效監控資金來源和資金去向,造就資金風險防范的“防火墻”。
3、作用獨特,具有業務督導作用
基于上述兩個特性,事后監督的存在有助于消除懷有作案動機人員的僥幸心理,有效規避道德風險。事后監督以對日常業務核算的規范性要求為基點,按照制度規定,將發現的問題和苗頭通過多種渠道反饋,不斷提示對業務操作及操作流程的要求,督促核算部門加強核算管理和控制,將有可能轉化為資金風險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事后監督在內控體系中的獨特作用
事后監督對會計核算業務實行全面和連續監督,與會計核算部門有著天然的緊密聯系,直接接觸到會計核算的具體業務和詳細數據,其監督結果可為上級領導的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支持,為其他內控部門提供監督信息、監督線索,為被監督部門提供促進會計核算規范化的改進建議和加強風險防范的意見。因此,鑒于事后監督工作的特點和其在央行內控體系中的監督優勢,處在聯系著前臺業務核算部門和后臺內控管理部門的位置,身兼會計核算控制和監督控制的雙重角色,從人民銀行內部控制管理的實際狀況看,事后監督處于內控體系中核算業務監督的“中樞”位置,發揮著中心監督作用。
二、事后監督職能定位的局限性影響其職能的充分發揮
(一)事后監督職能定位偏低與其擔負的監督職責不相適應
在總行《關于改進和加強事后監督工作的意見》中,雖然指出事后監督屬于“會計核算監督的范疇”,但又指出事后監督工作“是會計核算過程的延續,是會計核算業務的后臺”,強調事后監督工作的會計核算屬性甚于其會計核算監督的屬性,弱化了事后監督的內控職能。事后監督職能定位與其肩負的把好會計核算質量關,加強資金風險防范的職責不相適應。工作實踐中,由于事后監督職能定位偏低,對事后監督工作存在著認為其只是前臺會計核算業務的延伸和二次復核的觀點,把事后監督簡單地定位為“事后”的查錯糾弊部門,忽視其具有的對會計核算的監控職能,不利于事后監督工作向縱深發展,不利于內控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二)事后監督職能定位偏低制約其職能的充分發揮
一是制約監督的獨立性。事后監督的獨立性包含形式上和實質上兩方面,形式上的獨立以事后監督部門單獨設立可以實現,實質上的獨立必然伴隨著職能地位確定,工作職責、工作范圍、工作方法等的清晰界定。職能定位的局限顯然在實質性上制約事后監督的獨立性,使事后監督在履行職責時難以處于超然地位,且容易受到來自外部的干擾,監督的有效性難以保障。二是制約監督權威的樹立。事后監督的對象一般是同級的業務核算部門,若會計核算過程結束于事后監督工作完畢之后,核算部門會有“產品”(會計核算)還有下一道“工序”(事后監督)作處理的想法,出現降低對核算業務質量要求的傾向,一些不規范的作法得不到及時糾正,甚至出現有些問題屢查屢犯的情況,事后監督的監督權威得不到有效樹立,由此導致事后監督的工作壓力增加而監督效力卻大打折扣。
三、事后監督在內控體系中的角色定位
從事后監督與央行其它內控部門之間的關系看,既相互獨立、各有側重,又相互聯系、目標一致。清晰定位事后監督的職能,并對其職能加以細化、完善,有利于其全面履行對會計核算業務的監督職能,有利于發揮內控體系的整體效能。
會計監督與核算的關系范文5
關鍵詞:
我國從2000年開始,逐步推行行政事業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由此,大大小小的“會計核算中心”應運而生。會計核算中心這個新載體作為會計管理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新生事物,在從源治理腐敗,規范財務行為、完善內外監督機制等方面都有著積極、深遠的意義。通過幾年來的實際運轉,作用明顯,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無法回避的實際問題。以下就是筆者對于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管理運行中的一點思考:
一、成效顯著。推行會計集中核算制的實踐表明:在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強化財政監督、源頭治理腐敗諸方面都具有促進和保障監督作用,是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的前提和先導,具有巨大的綜合效應。
1.會計集中核算有利于源頭冶腐。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取消原單位銀行開戶,核算單位失去了財務和資金的控制權,也就失去了滋生腐敗的土壤,為推行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非稅收入改革、國庫集中收付創造了有利條件。
2.會計集中核算有利于財會管理。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會計人員和會計主體徹底分離,與核算單位之間在人事、福利、待遇方面沒有任何關系,這樣從根本上消除了會計工作受制于單位負責人所造成的種種弊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信,維護正常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也為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強化部門預算提供了一個操作平臺,為建立公共財政奠定基礎。
3.會計集中核算有利于財政監督。隨著會計集中核算模式的建立,由核算中心統一單位會計核算,把住了單位財務源頭,融核算、管理、監督于一體,財務數據透明度高、可信度高,為財政部門制定政策提供準確依據。由事后監督變為事前監督,對財經違紀、風險投資等方面都起到預防作用。
二、問題突出。會計集中核算是財政體制改革的新舉措,與任何新生事物一樣,必然存在其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工作中缺乏法律依據及理論指導、忽視管理職能、出現問題責任難以劃分等。
1.會計服務職能的削弱。就核算單位來說,撤消會計機構后,財務管理的主動性、積極性受到影響;就會計核算中心而言,難以對集中核算單位實施全過程的監管,只能在支出合理性、發票真實性、報帳手續健全等方面進行控制。
可以說,在當前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模式下,各核算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很多“自由”,完全尚失了財務自主權,始終處于被會計核算中心監管狀態,甚至是審批狀態;一些大的業務活動事先都要與核算中心溝通,否則將難以實施,困難重重。當然,這也是基于雙方立場不同,基層單位一切從實際業務需要出發,而會計核算中心則從財務制度要求出發,雙方出發點不同,想法自然也不會融合到一起。因此,現在許多行政事業單位領導都在抱怨,說會計核算中心的成立,相當于單位又多了一個“婆婆”。這在一定程度上,使財務工作漸漸脫離服務職能而向監督控制方向發展,勢必將影響基層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也限制了核算單位事業的全面發展。
2.職能定位不清,權利與責任不統一。會計核算中心成立后,原單位的會計機構自動取消,會計工作相應轉入會計核算中心,原單位只設置一名報帳員,負責辦理各核算單位的相關業務手續。因報帳員與會計核算中心雙方的職責未能完全劃分,給日后工作中的糾紛留下隱患。表現在:
⑴當審計部門對核算單位進行審計檢查時,發現問題雙方互相推諉,本應雙方共同承擔,而核算單位報帳員迫于核算中心的壓力,被要求對審計檢查相關事項簽字認同。報帳員只是一名普通的辦事人員,即不能代表核算單位承擔責任,更不能代表會計核算中心承擔責任。在這種權利、責任不明的情況下,就為二者在日后工作中在責任面前互相推諉提供了理由和借口。
⑵由于職能劃分不清,個別會計核算中心把一些根本不屬于報帳員工作范疇的內容強加給報帳員,諸如:編制會計報表、做年度財務決算、各類對外報表填制等等。報帳員從隸屬關系方面講應屬于基層單位,從業務指導方面講則應屬于會計核算中心,這種關系時常令報帳員同志處于一種兩難境地,即:兩邊都惹不起干受夾板氣,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報帳員的工作積極性自然得不到充分發揮。
⑶注重資金管理,弱化資產管理。會計核算進入中心管理后,核算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無人重視。會計核算中心只管固定資產帳不管實物,而核算單位只管實物不管固定資產帳,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處理不及時,致使資產帳面數字不實,資產管理流于形式,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成為新的腐敗之源。
會計監督與核算的關系范文6
依據會計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縣(區)財政部門成立會計核算中心,在單位資金財務自不變的條件下,取消單位銀行賬戶、會計和出納,各單位只設報賬員,通過會計委托記賬,對行政事業單位集中辦理會計核算和監督業務,融會計核算、監督、服務于一體的會計委派制形式。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不僅在實踐上是可行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理論依據。
1.公共財政理論。公共財政理論要求對傳統的財政職能進行調整和完善,特別是對財政支出結構、執行方式提出新的要求。財政應該在進一步突出保證國家政權運轉的同時,有所為有所不為,明確財政的進入和退出領域,加大社會保障投入、退出競爭性領域。并且,在保證國家機器和行政職能正常運行的同時,做到經濟效益優先,兼顧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同時建立一個能夠調動和激勵各單位、各部門積極性的財政運行機制和財務機制,及時足額收繳財政收入,強化財政宏觀調控能力,充分發揮財政職能,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合理安排支出。財會集中核算制正是按照這一理論,從建立行政事業單位新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體制入手,對財政資金的組織、預算、分配、執行及使用實行全過程的監督,不僅有效防止了財政資金的損失浪費,還為部門預算和公共財政改革打下了基礎。
2.所有者財務理論。所有者財務是指所有者以其對資本或資金的所有權為基礎,對其所委托的資本經營者進行監督和調控,以維護和獲得自己利益的一種機制或措施。由于所有者和經營者目標不一致,信息不對稱,所有者面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為維護自己的利益,所有者就必須建立所有者財務,對經營者進行相應的監督和調控。同時,由于市場機制無法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所有者采取的監控措施應是非市場性質的。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集體、個人的利益存在差異。政府和企業經營者的目標并不完全一致,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目標也存在一定差異。國家將國有資產委托給國有企業經營者經營,將財政資金交由各級政府使用和管理,同樣也面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因此,國家必須采取有效手段對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進行監督和調控。實施會計集中制是國家作為所有權人對財政資金的委托單位進行監督的一種有效手段和措施,也是國家作為所有權人應有的權利。
3.專業化分工理論。會計集中核算制利用電子技術成果,將原來分散在各單位的大體相同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業務集中在一起,實行會計電算化,由具有較高業務素質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可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4.成本最小化原理。地方政府的理財行為作為一種經濟行為,應該體現經濟學的基本精神,以盡量少投入獲得盡量多產出,即追求成本的最小化。近幾年來,隨著預算外資金的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不斷完善,傳統的地方政府“財務分管”的管理模式,越來越暴露出人力成本、財力成本高的弊端。因此,有必要進行改革,把會計核算這一專業性強的工作從行政單位中分離出來,建立適合效益財政需要的新型財務管理體制和政府理財模式。而會計集中核算制的實施,就可以用一個機構、十多個會計代替原有的幾十個會計機構、幾百個會計人員的工作,不僅減少了機構,精簡了人員,還節約了開支和人員經費,其費用支出大大降低。
二、會計集中核算制的特點
1.集中性。會計集中核算制一個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集中性,委托單位所有收支必須圍繞一個主要的組織機構———會計核算中心進行,相關的支出使用單位和收入征繳單位,通過信息管理網絡使得每筆收支處理都處于核算中心的賬務控制之下。通過核算中心對預算單位會計核算權的集中控制,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可以了解本級政府究竟籌集和耗用了多少資金,及時發現政府經濟運行中可能出現的潛在問題,可以在不同的公共部門之間進行經濟資源的宏觀調控,改善本地區的經濟資源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之間的配置狀況。
2.獨立性。會計核算中心是經省、市、縣(區)級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隸屬同級財政部門領導,代表同級人民政府和財政部門統一集中辦理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資金結算業務的專門機構,并由財政部門統一領導與管理,會計核算中心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是委托與、監督與服務的關系。會計人員與被納入集中核算的單位無任何直接利益關系,從而保證了會計人員與被管理單位之間的相對獨立性。因此,核算中心的地位和職能的發揮具有相對獨立性。
3.綜合性。會計集中核算制將政府對行政事業的會計監督和資金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并且在資金監督的基礎上,保證會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具有綜合性。
4.效益性。財會集中核算制緊扣財政改革目標,突出效益優先原則,將集中和分散有機地結合。對預算單位會計核算的集中是為了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分離,是為了加強相互監督,提高單位理財水平。
5.全面性。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人員對單位的會計監督包括了收費、資金結算、辦公用品采購、工資發放、零星支出等諸多方面,貫穿于經濟活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所以說會計集中核算制下的會計監督是全方位的、全過程的監督,在很大程度上強化了財政監督職能,消除了財政監督的“死角”。
6.一致性。會計核算中心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費用開支標準,對單位實施統一的會計監督,在監督的依據、標準、范圍、尺度等方面做到一致,可以避免單位之間的不平衡性,有效防止單位搞特殊化。它主要是通過核算中心會計人員參與單位收支預算編制、費用開支標準確定、財務管理制度制定以及對單位日常費用支出審核等工作而實現的。
三、會計集中核算制的運作成效
1.強化了會計監督職能,有利于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實行集中開戶后,會計核算過程由“暗箱操作”變成“陽光作業”。各單位的收支都必須通過會計核算中心賬戶,在會計人員的公開監督下進行。一方面,各試點單位遵守財經紀律的意識明顯增強,一些超標準、不合理的支出明顯減少。許多單位主動咨詢有關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具體會計事項的審批權限和辦理程序,把鋪張浪費、胡支亂花等違紀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另一方面,通過中心會計人員的日常監督,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進行業務審核,拒付不合理、不合法支出,遏制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的發生。
2.強化了資金的統一調度和管理。長期以來實行的會計分散核算,存在的主要弊端是資金分散使用,容易使資金在各單位形成沉淀,一方面使資金閑置,另一方面使財政部門資金緊張、調度困難。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資金都集中存放在會計核算中心和統一賬戶上,賬戶資金月平均余額明顯增多,有利于財政部門對資金的統一調度和管理。
3.規范了會計基礎工作,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在以前實行用人單位管理會計人員的體制下,各單位自行設置會計機構、任免會計人員,并對其進行日常管理,會計人員隸屬于所服務的單位,只對本單位領導負責。財政部門僅對會計人員的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等進行間接管理。這種管理體制使會計人員的管理權與會計工作的管理權出現“兩張皮”,造成會計人員“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難以“依法理財”。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將會計人員的人事權、工資發放及業績評定權等從單位分離出來,解除了會計人員的后顧之憂,使會計人員能夠相對獨立地行使監督職能,敢于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監督。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直接應用先進的財務軟件,實行會計電算化工作,也促進了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
4.精簡了人員,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分散核算體制下,各單位都成立了專門機構,按會計、出納等工作崗位配備了相應的工作人員。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各事業單位不再保留會計、出納崗位,不僅精簡了人員,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發展和完善會計集中核算制的幾點建議
1.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要加強中心業務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風建設,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寓監督于服務中,樹立良好形象,做到既堅持原則,又熱情服務,幫助集中核算單位理好財,為財政把好關。一是要組織多種形式的政治和業務學習,提高中心工作人員各方面的素質,同時也要做好對報賬員的業務指導工作;二是加強同集中核算單位的聯系、溝通,使中心工作人員了解所分管單位的業務特點,為準確核算和強化財務監督及年終決算工作打好基礎;三是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學習外地關于集中核算工作的先進經驗,完善集中核算工作。
2.總結經驗,完善各項制度。目前核算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在籌備和運行初期制定的,對核算中心業務開展起到了有章可循的作用。但隨著集中核算工作進一步的深入,為進一步搞好集中核算工作,尚需根據實際情況不斷總結經驗,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并隨著部門預算的實施,著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各項費用開支標準,使各項費用開支標準規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