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資產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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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資產管理

房屋土地資產管理范文1

各區、縣人民法院、各鐵路運輸法院;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為了維護我市房地產經濟秩序,規范房地產執行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市有關規定,現就執行案件中涉及房地產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人民法院對房屋、土地裁定查封或進行實體處分前,應當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查清該房屋所有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權屬和他項權利的情況,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人民法院可以派員、發函查詢。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工作,在接到來函后10個工作日內,將協助查詢的結果書面函復要求查詢的人民法院。

    二、人民法院辦理協助執行事宜的,應當先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辦公室辦理受理手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工作,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受理,再轉有關部門辦理。

    三、房屋、土地權屬的確認,以房屋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和他項權利人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登記,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權屬證明為準。

    預售商品房,以房地產主管部門的預售登記為準。

    四、人民法院在查封、解封和處分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時,應當遵循房地合一的原則。

    五、人民法院對房屋、土地進行查封時,應當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和裁定書或生效的法律文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應當載明被查封房屋、土地的權利人、權證號、坐落、部位、面積等。

    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應當出示工作證、介紹信、執行公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

    六、兩家以上人民法院對同一標的房地產進行查封的,以最先送達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有效法律文書為準,辦理相關事宜。

    七、人民法院對于案件執行完畢或不需要執行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未予執行的房屋、土地解除查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采取控制性措施的,可以按第四條規定實行備案查封:

    1.違法用地或違法建設的;

    2.對所有權、使用權有爭議的房屋土地;

    3.權利人尚未申請辦理所有權證、使用權證的房屋、土地;

    4.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尚未完成確權的房屋、土地;

    5.其他情形。

    備案查封期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上述房屋、土地可以確權,但不得辦理轉移、變更、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權或處理上述房屋、土地后,應當及時函告人民法院。對確權后所有權、使用權不屬于被執行人所有的房屋、土地,人民法院應當解除備案查封。

    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抵押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未交足土地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或者預售商品房進行處分時,應當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處分。

    十、人民法院變價執行房屋、土地時,應當委托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涉及地價款、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土地的有關費用的評估結果,應當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認。

    涉案房地產的價格評估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的買賣、交換、贈與、析產、繼承、拍賣、以房地產抵債,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租賃,房屋裝修或改造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人民法院以拍賣方式處分房屋、土地時,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拍賣機構應當對人民法院確定的拍賣底價保密。

    十二、人民法院以變賣方式處分房屋、土地時,應當委托具有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的經紀機構進行變賣,經紀機構應當對人民法院確定的交易底價保密。

    十三、經人民法院準許,由被執行人自行變賣的房屋、土地的,人民法院應當在變賣前,書面通知房地產主管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協助人民法院控制變賣價款。

    十四、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被執行人補辦有關手續,并補交稅費及罰款后,人民法院可以處分。

    十五、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協助人民法院執行裁定和生效的其他法律文書,辦理房地產相關手續時,如一方當事人拒絕配合,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仍應當協助人民法院執行,辦理相關手續。

    十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生效的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被執行人應當交回房地權屬證書;拒不交回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直接注銷其證書,并辦理新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十七、人民法院辦理訴前保全、訴訟保全的,參照本意見執行。

    十八、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控制性措施的房屋、土地,被執行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人民法院的查封、轉移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后,仍辦理抵押、租賃、轉讓等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其行為無效,并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相應的法律責任。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人民法院的裁定撤銷不合法的抵押、租賃、轉讓等登記,并注銷所頒發的證件。

房屋土地資產管理范文2

關鍵詞:完善管理制度 資產清查 固定資產管理 房產管理

高校固定資產是確保教學、科研以及學科建設工作順利開展的物質基礎。近年來,國家逐年加大對教育事業的投入,我國高等教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高等院校的辦學規模日益擴大,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價值成倍增長,其構成也日趨復雜。固定資產的管理難度加大了,原有的管理模式、方法、手段已不適應當前的發展形勢。因此,建立健全科學化、規范化、符合時代要求的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機制,以保障學校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 我校固定資產管理現狀分析

1.1 固定資產總量大、分布廣,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增長幅度大

由于國家各項財政資金以及科研經費的大量投入,我校固定資產增長幅度逐年加大。在北京地區和市屬高校中,固定資產尤其是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位居前列。

我校由于院校合并的原因,目前固定資產按照地理位置主要分布在校本部和三個異地校區。從我校固定資產分布來看,校本部占全校固定資產總值的90%,其他三個異地校區:藝術設計學院占4%,繼續教育學院占2%,實驗學院占4%;其中,在儀器設備分布上,校本部占全校設備總值的93%,藝術學院占2%,繼續教育學院占1%,實驗學院占4%。

由于教學、科研工作的快速發展,對所配置儀器設備的要求不斷提高,尤其是一些重點學科、重點項目,所需儀器設備技術性能、技術指標等均達到國內一流水平;同時進口儀器設備購置量加大,一些高、精、尖儀器設備主要從歐、美等發達國家購置。我校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無論從數量上還是質量上均得到大幅提升。2005~2011年,固定資產總值增幅155.9%,儀器設備總值增幅177.2%,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總值增幅285%。

1.2 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我校固定資產使用“久其”管理系統,每年定期對4個校區的資產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以達到熟練使用資產管理系統的程度;同時在固定資產管理中注重與財務管理、預算管理相結合,為此我們建立了定期與學校財務處的對賬制度,各類統計數據要求與財務決算以及高?;A建設報表的數據一致。我校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實行重點管理,每年對設備的機時利用、人才培養以及科研成果等方面進行考核并定期評選先進機組。

2 我校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部分教師資產管理意識淡薄

重購置、輕管理的現象普遍存在。少數教師對“國有資產”的觀念比較淡薄,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認識不足,在管理和處置等方面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和盲目性,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1];一些教師由于教學、科研任務繁重,將資產管理工作完全交給技術人員或研究生處理,自己很少問津,缺乏管理意識和必要的監督檢查,造成賬目不清;還有一些教師資源開放共享的意識薄弱,對個人科研經費申購的儀器設備,只限于個人或課題組使用,造成儀器設備使用效率偏低。

2.2 土地及建筑物賬目不全

高校普遍存在固定資產多頭管理的情況,各職能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配合,致使管理重疊或脫節,例如有些基建項目已竣工投入使用,但很長時間還沒有入賬。

2.3 房屋管理模式需要改進

房屋和儀器設備在我??傎Y產中所占比例較大。學校目前正在籌備開發房屋構筑物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的精細化管理。

房屋構筑物管理信息系統,可以規范土地和房屋構筑物的各類信息,滿足各種口徑的數據統計要求。

3 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的對策與措施

3.1 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校應加強固定資產購置、驗收、使用、調撥、轉讓、處置、報廢等各個環節的制度建設,使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對現行管理制度進行清理、健全和完善,例如對土地的計價規則和入賬辦法應做出明確的規定,將現有土地經法定機構評估作價入賬[6]。

及時組織全校資產管理人員對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印發的相關文件進行學習,領會精神、對照自己的工作查找問題,在此基礎上國資處對校內《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房屋構筑物管理制度》《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管理制度》等文件進行修訂,各二級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和特點,完善相應的管理辦法。

3.2 進一步加強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業務素質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素質決定著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實驗室隊伍是提升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的決定性因素。根據目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需要,學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引進、培養、培訓等方式,加強團隊建設,以適應新形勢下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要求[6]。

我校按照市教委精神,使用“久其”資產管理系統。自2011年以來,校內數次組織“資產管理系統”應用培訓;同時聘請校內外專家對新制度、新問題進行解讀,對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我們還組織相關人員學習研討,以經驗介紹和討論的方式進行交流,結合各自的工作進行改革探討。

3.3 進一步加強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的管理

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是學校實驗室、科研基地的主要硬件支撐,有必要重點管理。結合“211工程”設備驗收以及海關檢查進口設備的經驗,建議由資產管理部門建立設備檔案備查。

設備到貨驗收合格后,在建立固定資產賬時,可以轉單的形式將采購合同、驗收報告、發票復印件、建賬單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封裝存檔,宜在學校檔案館設立“設備檔案專柜”,便于設備使用過程中遇到突發問題時,及時、快速調用設備檔案。

3.4 將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

將學校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通過編制切合實際的預算控制、杜絕資產購置中的隨意性,充分發揮預算、計劃、調節、控制、監督在資產管理中的作用。

在實際工作中,應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在統一項目配置標準和把握學校發展方向等方面的作用,資產管理部門則要掌握學校同類設備的購置情況、利用率、人員編制、資源配套、管理水平等情況,結合專家評議意見,確定項目預算和執行計劃。通過建立合理的資產配置標準,科學分析資產占有和使用狀況,嚴把論證與審批程序,保證資源的合理配置。

3.5 以資產清查為契機,進一步理清家底、查找問題

高校應建立資產清查工作長效機制,保證其制度的正常運行并發揮預期功能。按照不同的管理范圍、資產種類開展定期清查。

學校通過全面徹底的資產清查,界定產權,摸清家底,切實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對盤盈的資產要全部估價入賬,對盤虧和報廢的資產,按規定程序報批后進行處理并做相應的賬務調整。將資產清查工作與資產評估工作結合起來,對沒有入賬或賬面余額不能完全反映實際價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要重新評估入賬[2]。

3.6 開發房屋構筑物管理信息系統

目前很多高校都在開發房屋構筑物管理信息系統,我校國資處在經過多方調研后也在積極籌備過程中。

開發或購買適合我校實際的房屋構筑物管理軟件,可以切實加強對房產資源的管理。不但可以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同時由于房屋信息透明、公開,可供各級管理人員及時掌握信息,便于管理和決策。

將居住用房、辦公用房、教學科研用房以及對外出租房等信息在網上公布,廣大教職工可以隨時了解、監督各類用房的使用管理情況,房產資源在最大限度上得以合理調劑余缺,更好地服務于教學與科研。

4 結束語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運用科學、規范的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各項管理手段,從而防止高校國有資產流失、達到國有資產有效配置、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的最終目的,為高等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必備的物質條件[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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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資產管理范文3

目前,各分社房屋合計28000多平方米(含辦公樓、廠房、經營門面房、駐站宿舍等),日常由各分社自行管理。由于歷史原因,分社房屋出現了產權不清晰、管理職責不明確等問題。2012年7月,集團在襄陽市召開了首屆分社會議,對分社的建設和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更好地管理好分社房產,盤活存量,讓有限資產發揮更大效益,保證集團資產保值、增值,去年9月集團資產管理辦公室下發了資產管理征求意見稿。按照歸口管理原則,不動產(主要為房產)的管理歸口到后勤服務中心來。因此,后勤服務中心有必要對分社房產如何管理進行探索。

分社房產現狀及形成的原因

房產,是一家單位或個人駐地的最明確的外在標志。湖北日報社從上世紀50年代就開始向全省各地市州派駐地記者。隨著時代的變遷和行政區劃的改變,這些派出機構的駐地房產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房產性質、房產品種等也有各種差異。集團分社房產現狀,由于歷史原因呈現以下現狀:

1.房產分布零散。最初的駐地房產,是與當地市委同屬一處,行政區域改變,駐地房產也會發生改變。如現荊州市當年分為荊州地區和沙市市兩個平級的地級機構,報社在荊州地區地委大院和沙市市委大院同時設立了記者站,在荊州地委大院買下了8套房產,在沙市園林東路和江漢北路分別購買了兩套房屋作為兩個記者站的站務用房。后荊沙合并,地市合一,記者站也合二為一,記者站房產也就零零星星,散落在各處。類似情況的還有十堰、宜昌等市。

2.房屋產權不清。分社房產大部分為上世紀80~90年代添置的,當時還為計劃經濟時代,設站時部分房屋為當地政府撥付給湖北日報社無償使用;有的是以當地職工的名義參加的房改房,以標準價購買但沒有向成本價過渡;有的雖然按照當時的市場價購買了,但是購買的房產所在地由于土地的性質是劃撥土地,沒有補交土地出讓金便無法辦理大的土地證,因而也沒有辦理小的土地證;還有的房屋可以辦“兩證”,但沒有及時辦理,時過境遷,錯失辦證的良機。如此種種,導致部分分社房屋產權不清,為今后分社的建設管理留下了隱患。

3.房屋破損嚴重。駐地房屋大部分為老房子,磚混結構的居多,一般已使用30年左右,最早的為1960年的建筑,使用壽命已超過半個世紀。這些房屋一方面功能折舊厲害,固有的設施很不齊全;另一方面因自然的老化、使用的磨損、維修不及時等物質折舊,導致建筑物外觀破敗,還有的由于環境的改變如原來在地委(市委)大院的房子因為行政機構的變遷導致經濟折舊,房屋貶值。近幾年,集團每年投入一定的資金對各分社房屋進行了維修,但只能緩解燃眉之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4.管理職責不明。分社房產過去一般由分社自行管理,使用、經營權歸分社。大部分記者站為一人一站,對于房產既是使用者又是管理者,權利失去了監督和制約,導致使用中也出現一些問題。如有的分社房產被職工家屬長期居住,有的被長期租賃等。

分社房產管理的途徑及應對措施

分社的發展是實現集團跨越式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社房產的管理是其中一項基礎性的工作。對分社房產的管理有如下建議:

1.理順產權關系,辦理房屋“兩證”。據統計,分社現有房屋36套(棟),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簡稱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簡稱土地證)的有13套(棟),只有產權證而沒有土地證的有10套(棟),只有土地證而沒有產權證的有6套(棟),其余的都是沒有“兩證”或“兩證”待辦的房屋。根據物權公示的原則,民事主體對物權的享有與變動均應采取可取信于社會公眾的外部表現方式?!段餀喾ā返诹鶙l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睆姆山嵌戎v,沒有進行登記的房產是沒有所有權的,因而沒有處置權。作為集團的財產,特別是近幾年集團對分社投入了大批資金,房屋的所有權顯得尤為重要。由于歷史原因,近半房屋沒有辦理“兩證”,有的是沒有及時辦理,有的是本身產權不清沒有辦法辦理,有的雖辦理了但沒有妥善保管遺失了,還有的新建房屋沒來得及辦理。因此,須對整個房屋產權狀況仔細清理,分析原因,積極與當地政府房屋主管部門溝通、協商,爭取早日辦理房屋“兩證”,明確產權。

2.明確職責范圍,共同管理房屋。2012年集團成立了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集團的資產管理。分社房產屬于集團不動產,按照歸口管理原則,歸口到后勤服務中心房產管理部門。如何管理呢?我們認為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對分社全部房產登記造冊,建立房產檔案,存放于集團檔案科。今后,凡是涉及房屋產權置換、拆遷、購置等重大事項,因為有專人保管檔案可以避免房產任意處置,也做到使用時心中有數。第二步建立健全房屋使用權制度,用制度管人,杜絕漏洞。分社社長到任(離職)時須將房屋移交并做好書面移交記錄。集團區域發展部作為分社的直管部門,做好監交記錄。分社站長及工作人員離職、離崗時須退出分社房屋,任何親屬、朋友不得以任何理由借住在分社。分社在房屋較寬余的情況下可以出租部分房屋,但須與租賃方簽訂正規的租賃協議,協議原則上一年一簽,嚴禁簽訂長期協議將租金提前透支的行為。同時,分社須將房屋租賃協議在集團資產辦和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第三步各部門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分社房產。分社房產牽涉到3個部門,分社、資產管理辦公室、后勤服務中心,須明確各自的職責,既分工又合作,形成合力才能管理好分社房產。

房屋土地資產管理范文4

一、全面清理,摸清“家底”。

固定資產清理明晰了產權,完善了制度,規范了手續。做到了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卡相符(詳見《固定資產清理工作總結》)

二、建章建制,規范管理。

根據《__*地方稅務系統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局對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們制訂了符合我們分局實際,便于操作的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完善制度,以制度來規范管理。加強和完善固定資產的管理,首先明確了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的基本要求,糾正思想認識偏差,重視以下幾方面的管理工作:

1.嚴格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固定資產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財務部門建立分門別類金額總賬,記錄固定資產情況;辦公室建立分類明細和固定資產登記卡,并同時建立使用部門物品使用登記卡,標明財產編號,使用部門可以隨時掌握本部門的物品領用情況。

2.對基建、工程改造項目中的全套固定資產要核算??⒐ず螅山ㄔO單位、使用單位、財務部門、辦公室共同組成驗收小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竣工決算中詳列項目清單,標明數量和金額,按驗收手續辦理固定資產入庫。

3.加強固定資產領用與報廢的處理。固定資產在領用時應填寫領料單,并在登記卡上簽名,標明該設備已由其保管使用。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應由使用部門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經逐級領導審批后,方可核銷。

4、嚴格對固定資產調撥的處理。固定資產發生調撥時,嚴格按有關規定辦理,由使用單位填寫調撥申請單及調撥設備清單,經雙方分局領導簽章有效,使用部門不得自行處理。詳見《__*三分局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規定》)

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辦公室,計會科、監審室同時參與對分局固定資產的管理,各司其職,互相牽制。計會科在搞好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的基礎上協助辦公室搞好固定資產實物的管理。如購入或工程改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固定資產,應辦理入庫,納入固定資產核算;對調出的固定資產應辦理移交手續;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參加鑒定、清理;對保管、使用、維護不當所造成的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認真處理。在清查固定資產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核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帳卡相符。監審室則負責對固定資產購入或工程改造的監督審計,并對固定資產責任人的離任交接進行監督。

四、運用系統,改進系統。

目前我們采用的是通用財產管理系統管理固定資產,該系統有原則性強、功能齊全、操作簡捷、通用性強,安全性強、標準化強、技術先進等特點,但該系統運用于銀行和醫院的財產管理,稅務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在規定和使用上都與其有差異,一些分類不適合稅務系統的財產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一級科目分類太少,如土地、房屋、建筑物分類不包含園林綠化等二級分類,我們只能進行一級科目合并和新增二級分類等;

2、沒有三級分類,象園林綠化工程等只能做總帳,分帳只能做附表,不能直接做卡片。

3、卡片中的折舊年限不正確,比如說汽車的使用年限是15年,而卡片最長都只有8年。

4、一級分類和二級分類有的不適合稅務系統的管理需要,需要進行調整,如房屋及建筑物卡片帳改成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卡片帳、機械器具卡片帳改為專用設備卡片帳等。

房屋土地資產管理范文5

一、工作目標和任務,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通過資產清查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所國有資產管理,完善我所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對我所在用的資產進行清產核查登記,摸清“家底”,達到帳實、帳帳、帳卡相符。將各類資產全部納入管理范圍,促進資產合理配置,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二、清查基準日

2006年12月31日。

三、組織措施

為了進行此次資產清查工作,保證資產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作物科學研究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萬建民

副組長:張保明、陳新華、齊秀改

成員:袁龍江、高衛東、段春蘭、李文華、李克民、劉學芳、章以吉、趙勇生、顧平、李平。

所綜合辦公室負責國有資產清查的具體組織工作。

四、清查內容

1.基本情況清理;

2.賬務清查:人員基本情況、對外投資情況、應收帳款情況、預付帳款情況、其它負債等;

3.固定資產清查:土地、房屋和建筑物、通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專用設備、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等;

4.損益認定、資產核實和制度完善。

五、工作時間安排

清查工作從2007年1月開始,至3月30日結束。

1.2007年1月20日-1月31日為宣傳動員階段。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擬定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兼職人員,培訓兼職管理人員填表工作。

2.2月1日-3月30日為實施階段。各單位進行自查登記、填表,將填好的資產清查登記表交到所綜合辦公室。所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上報登記表進行復查、核對,并貼上資產清查標簽,填寫基礎表和匯總表,進行清查工作總結,按時上報上級部門。

六、部門分工

綜合辦公室負責兼職管理人員培訓、賬務清查登記、資產清查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科研處負責圖書資料的清查登記工作;,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人事處負責人員基本情況的登記工作;

科技服務中心負責房屋出租、車輛使用清查登記工作;

農場負責農場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農機等資產登記工作;

各課題組負責所使用儀器設備清產登記表的填報工作。

六、要求

1.各單位領導和國有資產專、兼職管理人員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各單位資產占有情況,不得瞞報虛報資產。

房屋土地資產管理范文6

第一條房產資源是高等學校辦學的必備條件,也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切實加強我校公有房產的統一管理、有效使用和良好維護,發揮其作為辦學資源的最佳效益,保障學校和使用單位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深化我校公有房產管理改革,依據原國家教委、計委和建設部1992年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校舍建筑規劃面積指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上海交通大學公有房產是指房地產權證或房屋使用權屬于上海交通大學的所有房產資源(學校已分配使用權給教職工的家屬住宅除外)。根據房產使用性質,學校公有房產共分六類:1、校黨政機關用房;2、學院(系)及直屬單位用房;3、科研項目和產學研基地用房;4、公共服務用房;5、各類公寓用房;6、企業、商業等經營性用房。

第三條所有在上海交通大學具有使用權屬的土地上建造的各類房產資源,其產權均屬上海交通大學。

第四條學校資源配置和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公有房產配置和管理的重大決策,檢查、監督本條例的貫徹和實施。學校授權資產管理處對學校公有房產進行配置、調整與管理,并組織實施本條例。

第二章管理原則

第五條學校公有房產的配置與使用必須服從學校發展規劃和校區功能定位的總目標,實行“學校所有、二級管理”體制,以“整體配置、有償使用、定額補貼、協議約束”為基本原則。

第六條學校對校黨政機關、學院(系)、直屬單位進行公有房產的整體配置,根據各單位的建制、機構、人員等要素確定其主體用房和窗口聯絡用房配置的地域和面積。對建制在閔行校區的單位,學校將在徐匯校區集中設置窗口聯絡用房、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用房等。

第七條校黨政機關、各學院(系)、直屬單位對學校整體配置的房產資源可以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再配置,配置方案應報校資產管理處備案,并按學校有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為配合學校即將試行的教學、科研等全成本核算改革,使學校房產資源達到最佳效益,各類房產資源費根據公有用房的地域、用途、性質和市場等因素,實行級差收費。

第三章管理辦法

第九條校黨政機關用房,是指校部各黨政機關使用的房屋,包括辦公室、資料室、會議接待室等。根據各部門人員編制、結構、專項服務等因素,實行“定額配置、超額收回(費)”。

第十條各學院(系)、直屬單位用房,是指各學院(系)、直屬單位用于教學、實驗和管理的各類實驗室、院系黨政辦公用房、資料室、會議接待室、教師辦公用房、專用教室等。按照教學、實驗及辦公等需求,按學生人數、在編教職工人數、產出績效等,進行整體定額配置,實行“有償使用、定額補貼”。

第十一條科研項目和產學研基地用房,是指交叉學科綜合性大平臺、產學研工程中心、科研實驗室等。實行統一管理、按需申請、有償使用、協議約束、到期收回、有序流轉的機制。

第十二條公共服務用房,是指各類公用教室、圖書館、檔案館、體育活動場所、校醫院、幼兒園、附屬中小學、附屬用房等。學校參照國家規劃建筑指標,結合實際所承擔的服務任務配置房產資源;學校實行總體調控,使用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使用與管理。

第十三條各類公寓用房,是指學生公寓、教工單身和家屬公寓、博士后公寓等。由資產管理處會同學生處、研究生院和人事處具體核定用房定額后,資產管理處負責調配,并委托專業的物業管理企業實施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企業、商業等經營性用房,是指校辦企業、后勤企業和商業網點等使用學校的公有用房。凡經營性用房一律實行租賃協議管理,資產管理處與產業集團或后勤集團按其所使用的樓宇簽訂《用房租賃協議》,租賃方按協議規定向學校繳納公共條件設施費,公共條件設施費可作為企業的成本開支。協議期限原則為3年。

第十五條為加強學校房產資源的統一歸口管理,對各單位配置的公有用房(非經營性)實行協議管理,由資產管理處定期與用房使用單位簽訂《用房使用管理協議》,明確各方責權關系。

第十六條因機構變動、職能調整等原因需要調整用房,學校有關職能部門應書面告知資產管理處,用房調整所涉及的單位須向資產管理處提出用房申請,并提供相關數據與資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重新核算用房配置量,經學校批準后,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用房調配手續,并與所調配的單位簽訂《用房調配協議》,明確配置用房額度、退出用房期限及物業管理等事項。

第十七條在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劃的前提下,校內單位自籌資金在學校土地上建造教學、實驗及辦公類(非經營性)用房,須向資產管理處提交申請報告,說明資金來源與金額、樓宇用途、還貸方式等事項,不得動用教學的正常收入或應繳學校的學生學費用于還貸。申請報告經資產管理處會同財務處、基建處等有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學校資源配置和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批準,由資產管理處與自籌資金的單位簽訂協議,明確責權關系等事項。

學校根據自籌資金與房屋總造價的比例確定投資面積,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內學校給予其投資面積50%的獎勵面積,計入該單位公有用房總額度中。第16年開始,這部分房產學校不再給予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在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劃的前提下,學校企業在學校土地上自籌資金建造經營性用房,須向資產管理處提交項目論證報告,說明資金籌措方式、預計收益及投資回收期限等事項,論證報告經資產管理處會同財務處、基建處等有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學校資源配置和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批準。由資產管理處與籌資建設的企業簽訂協議,明確責權關系、使用年限等事項。

第十九條各單位使用公有用房所需支付的費用,或因房產資源配置缺額應由學校補貼的費用,每年度資產管理處與相關單位共同核定后,由校財務處在與各單位年終結算時扣除或增補。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條為推進學校房產資源的有效利用,落實以樓養樓的良性發展模式,學校收取的房產資源費、公共條件設施費和房租等收益,原則上進入學校公有房產專項基金,用于學校物業管理、房屋維修、校園建設、住房改革等費用的開支。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類新建樓宇竣工、經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由基建處向資產管理處、后勤保障處等辦理樓宇和外場配套的移交手續,樓宇移交包括樓宇全部鑰匙、竣工圖紙資料、樓內設施設備配套及整改情況等內容,基建處與資產管理處簽訂《新建樓宇交接事項備忘錄》;外場配套移交包括綠化、地下管線圖紙及道路等,基建處與后勤保障處簽訂《新建樓宇的外場配套交接事項備忘錄》。

第二十二條學校新建樓宇竣工后,基建處負責完成整套工程資料及時向學校檔案館和有關部門的歸檔工作;資產管理處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樓宇的房地產權證,基建處須提供完整的建筑竣工資料,并協助房地產權證的申辦工作。

第二十三條為使學校房產得到良好維護,各類新建樓宇在竣工前二個月,由資產管理處會同學校招投標辦公室、樓宇使用單位,采取招投標方式選聘專業物業管理企業,委托中標的物業管理企業對樓宇進行前期介入、驗收接管和進駐后的規范物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對其使用的公有用房不得擅自進行改建、擴建、裝修、加層、拆除和增加隔斷等工程項目。如確需進行上述工程,必須履行嚴格的申報手續,經學校資產管理處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五條對學校認定許可出借的非經營性用房(后勤、圖書館、專用和公用教室、體育設施用房等),出借方須將出借事宜書面報校資產管理處審核,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出借,并由校資產管理處與借用人簽訂房屋出借協議,學校按協議收取相應費用。

第二十六條嚴禁各單位將使用的非經營性用房擅自出租或變相出租給校內、外其它單位;嚴禁將學校的房產當作資產投資、入股、抵押等。違者,學校除收回所涉及的房屋和所得收益外,還將收取違約期間使用面積每天10-20元/平方米的違約金。新晨

對擅自占有公用設施和封閉公用場所(如樓梯、走廊、門廳、衛生間等)或改作它用的,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必須立即恢復原狀,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為便于學校公有用房的信息化管理,各單位使用的公有用房的房間編號、用途等如有變更,須在一個月內向校資產管理處備案,以便及時更改。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使用的公有用房,凡閑置半年以上(包括半年)或違規使用者,學校有權收回。未經學校允許,各單位之間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房屋使用權。

第二十九條在學校的建筑物或圍墻上豎立、懸掛商業性銘牌、廣告牌等事宜,由資產管理處統一管理,未經學校批準的應予以拆除。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校資產管理處依據本條例,制定與完善各類公有用房的管理辦法或細則,物業、修建等專項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本條例中未涉事項參照國家、地方和學校的有關法規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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