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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的目標范文1
【關鍵詞】水土保持;目標;建議
1 目前水土保持存在的問題
1.1 缺乏健全的規劃體系及完善的技術支撐體系
建國至今我國沒有進行過全國性的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前瞻性、全局性和系統性的水土保持規劃工作。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形勢面臨著嚴峻的挑戰。雖然對一批重點工程規劃和水土保持專項規劃已經編制完成了,然而在國家層面上沒有統攬全局的戰略性的規劃,沒有形成完整的規劃體系,沒有連續性和整體性,對水土保持發展的指導作用無法得到有效地發揮。尤其是全國亟待制定水土保持規劃,以便有效指導水土保持規劃。
1.2 部分地區編制的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目標不切實際
在規劃與建設生態環境的過程中,首先要集中治理,量力而行,堅持先易后難的原則;其次,規劃的規模過大或攤子鋪得過大,向國家爭取到更多的資金是其著眼點;再次,規劃的實施缺乏持久性,一個領導一種打算,一屆政府一個戰略,保障邊疆實施的政策制約缺乏。一些現有的生態環境建設技術和水土保持措施,因直接的經濟利益在短期內無法獲取而使農民難以接受。政府就應該一方面在生態環境建設中,加強農民經濟和利益提高,另外要加強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生態意識的宣傳教育,把長遠經濟效益與近期利益統一在一起。
1.3 宏觀管理辦度不夠,水土保持意識有待提高
我國政府對有關水保的法律、法規相繼頒發實施了很多,然而因宣傳不夠等原因,經常發生人為造成水土流失的問題;另一方面,因水土保持工作具有很強的綜合性、技術性,涉及面有極為廣泛,碰到較多問題,常常導致對水土流失的途徑、條件、后果及防治手段等有不同的認識看法,帶給水土保持執法工作一定難度;條塊分割、管理體制不順、各種手段綜而不合,也是存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政出多門,管理體制不順,各項治理方法脫節,搞林業的對溝道工程不關注,搞工程的對坡面植被建設不重視,使治理的綜合效益大大降低。
2 實現水土保持發展的目標
2.1 分類指導,因地制宜
治理開發不同生態類型區,應按照其生物氣候特征、經濟社會狀況、地貌類型等條件,堅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的原則。例如在風沙交錯的沙土區,具有較高的土壤沙粒含量,風蝕嚴重,結構性差,易沙化,梯田埂高的情況下容易垮埂,在該區應同等對待梯田建設與水土保持耕作法;而對于相對較輕的水土流失的其它地區和高塬溝壑區,利用基本農田建設,在保障糧食自給有余或自給的條件下,進一步覆被林草。另外因地制宜要積極發揮市場、技術、資源、經濟等區域比較優勢,對本地優勢農產品積極發展,逐步建立具有區域特色的支柱產業和農業主導產品。
2.2 農業開發與生態環境建設結合在一起
通過農業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建設有機結合,建立社會與經濟互相促進、協調發展的新機制,使生存環境得到不斷改善,提升全社會成員的素質,使人民群眾的精神生活與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得以滿足。生態建設之中以水土保持為核心,積極開展富民增收,把植被恢復作為突破口,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促進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推動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增加就業,以開發代替產業,對人力資源大力開發,積極在基礎設施建設中投資,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為持續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2.3 調整農業結構,以市場為導向
我國農業生產日益突出其結構性矛盾,市場對農產品多樣化和優質化的需求無法滿足。退耕還草還林并不僅僅由糧食決定,在無錢有糧的條件下實施全面退耕存在一定難度。所以,國家除了以糧代賑實施資金和糧食投入、推動生態環境建設之外,還應努力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和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對二、三產業大力發展。堅持以市場為導向,考慮國際,面向全國,產足本地。既要對農產品市場的現實需要予以適應,又要對未來的、潛在的市場需求趨勢進行研究和預測,使社會對農產品的數量多層次、優質化、多樣化和動態發展的需求獲得滿.
3 實現水土保持發展的建議
3.1 綜合治理與水土保持要協調
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至今,我國實施了大規模的生態環境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在基礎性研究方面,通過分析研究不同等地區水土流失的發展趨勢、發生過程、形成機制以及影響區域生態環境的作用,初步掌握了我國不同類型區水土流失的發生發展規律、方式、類型、面積等,在綜合分析水土流失影響因子的前提上,初步建立了小流域侵蝕產沙預報和不同地區的坡面模型。在研究應用的過程中,實驗推廣了以改變高效利用水土資源和小地形為主的各種耕作方法:開展以增加地面覆蓋、恢復植被為中心的種草造林技術,以攔蓄泥沙、減少徑流為重點的水保工程手段。隨著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水土保持工作正發生積極的轉變,由防御性治理向開發性轉變,并慢慢向產業化邁進。小流域在水土流失控制的條件下,與地方優勢相結合積極開展不同種類的項目進行建設與研究,不斷深入發展這些項目也將促進水土保持產業化的節奏,使全國水土保持工作的開展得到有效的推動。
3.2 生態優先,經濟生態協調發展
退耕還草還林是對生態環境惡化扭轉的重點,然而怎樣具體實施卻值得研究。我們認為,對于陡坡地25°以上的,并非退耕后不再種糧就完事了,而是要重視退耕后對水土保持林灌草的生態用地進行積極營造,就是在一定階段內不再通過任何方式進行采伐和收獲。所以,對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必須進一步完善,對其補償力度進一步加大。前一階段限內在四荒拍賣中,部分地方翻耕牧荒坡地改種藥材、經濟林果,甚至種糧食,實際上是變天然植被為生產用地,對其后果應充分考慮。至于利用坡地25°以下退耕后的問題,則應按照實際情況分別處置,生態保護為主的原則應同樣遵循。對于特別困難、地少人多的少數地方,為保證保護生態環境和群眾生活,移民搬遷工程的辦法則應考慮采取,予以解決。
參考文獻:
[1]高峰.加快水土保持科技發展 為生態文明建設服務[J].水利天地,2008(01).
稅法的目標范文2
關鍵詞:目標運動分析;純方位;擴展卡爾曼濾波
中圖分類號:TN9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9416(2017)03-0234-01
TMA的基本問題即是利用帶噪的陣元域數據估計出目標的運動要素[1]。在現代戰爭實際環境中,測得的目標特征數據通常極其有限,而目標的方位幾乎成了唯一可靠的參數,因此BO-TMA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4]。
水下運動目標的運動要素估計有其特殊性,其一是本艦不允許機動,其二是TMA算法的快速收斂性,因此單陣BO-TMA并不適用,文中采用雙陣方位測量值進行TMA,基于擴展卡爾曼濾波算法(EKF)處理該非線性系統,通過計算機仿真分析了不同條件下算法性能,仿真結果表明:與單陣BO-TMA相比,該算法無需本艦機動即可實現對水下目標的運動分析。
1 雙陣純方位TMA原理
考]如圖1所示的基陣與目標間的幾何關系,假定二維平面情形,兩基陣均隨本艦勻速直線運動,陣間距離D可預先測量并能實時修正,目標于平面內勻速直線運動。
表示目標的絕對運動狀態(即相對坐標原點的運動狀態,下同),其中分別為目標相對坐標原點的方向與方向的距離,分別為目標相對坐標原點的方向與方向的速度; 表示陣1的絕對運動狀態,表示陣2的絕對運動狀態。
表示目標相對于基陣1的運動狀態,其中分別為目標相對基陣1的方向與方向的距離,分別為目標相對基陣1的方向與方向的速度,表示目標相對于基陣2的運動狀態,其中分別為目標相對基陣2的方向與方向的距離,分別為目標相對基陣2的方向與方向的速度。、如上圖所示,分別為基陣1、基陣2所測得的目標方位角。以基陣1為參考基陣,則有狀態方程如下:
(1)
式中:為狀態轉移矩陣,為過程噪聲,其自相關矩陣為Q,G為過程噪聲轉換矩陣。
簡記為,測量方程如下:
(2)
其中:為量測噪聲,其自相關矩陣為R,且有:
(3)
由式(3)可知,系統為非線性,經典的EKF算法非常適合處理此類問題[5]。對于非線性系統,EKF算法基于泰勒展開對其線性近似,然后利用卡爾曼濾波算法完成對目標狀態的估計。
2 仿真計算
基于上述方法進行仿真計算。仿真條件:雙陣間距D分別為600m和1200m;雙陣方位測量誤差均為正態隨機變量,標準差分別為1.5°和0.5°,方位測量間隔T為1秒;本艦絕對航速6m/s,航向正東,基陣1的初始位置為(-D,0),目標初始位置為(-6000m,6000m),目標絕對航速20m/s,絕對航向120°。
圖2給出了不同D情形下算法仿真結果。其中,方位測量誤差標準差取0.5°。由圖可知,D越大,收斂速度越快,估計性能愈好。
圖3給出了不同方位測量誤差下仿真結果。其中,D取600m;方位測量誤差均值取0。由圖可知,方位測量誤差方差越小,收斂速度越快,估計性能越好。
仿真結果表明:基于EKF算法能實現雙陣純方位目標運動分析,且無需本艦執行機動。雙陣間距、觀測噪聲影響算法性能,間距越大,噪聲越小,算法性能越好。
3 結語
本文將EKF算法拓展到雙陣TMA領域中,文章通過計算機仿真分析不同條件下算法性能,仿真結果表明算法的可行性,且雙陣間距越大、觀測噪聲越小,算法性能越好。該算法是實時處理方法,不需存儲大批量數據,非常適合工程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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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的目標范文3
Abstract: Haiyuan County is coexistence of lack of water in resources, water quality, and water storage construction, and is one of the most serious soil and water loss and the poorest regions in China.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curb drought, water loss and soil erosion and other natural disasters, Haiyuan government has achieved very good results in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關鍵詞: 海原縣;水土流失;水資源;匱乏
Key words: Haiyuan County;soil and water loss;water resources;lack
中圖分類號:TV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29-0082-02
1 基本情況
海原縣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南部山區,中衛市的東南邊緣,為中衛市所轄三縣之一。全縣轄17個鄉(鎮)、172個行政村、1184個自然村,2010年底全縣總人口45.5萬人,其中農村人口為41.71萬人,占總人口的92%;回族人口31.27萬人,占總人口的68.7%,貧困人口15.1萬人,是一個回族聚居地區,也是全國重點貧困縣。
海原縣深居西北內陸,位于寧夏中部干旱帶,屬典型的黃土丘陵溝壑區第五副區,總土地面積6468km2??h境內多年平均降水量為397mm,全縣水資源總量為1.3億m3,其中地表水資源9133萬m3,占水資源總量的70%,地下水資源3933萬m3,占水資源總量的30%,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年際年內變化大,水資源奇缺,屬資源性缺水、水質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的地區。全縣水土流失面積4406.8km2,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80.4%,嚴重的水土流失造成耕地質量明顯下降。是全國水土流失最嚴重和群眾生活最貧困地區之一,被列為國家級貧困縣。
2 水利建設
為了有效遏制干旱、水土流失等自然災害,改善生態環境,在上級黨委、政府的關懷和支持下,截止2010年底全縣共建成中型水庫7座,?。ㄒ唬┬退畮?8座,?。ǘ┬退畮?2座,水土保持治溝骨干工程16座,塘壩25座,打機井865眼,水窖11.25萬眼,建小高抽140處,揚水站12處,人飲工程57處,發展灌溉面積40.66萬畝,解決20.23萬人,4.1萬頭畜,22.56萬只羊的飲水困難。建設旱作基本農田39.5萬畝,人工造林面積55.6萬畝,人工種草留床面積56.9萬畝,天然林保護面積9萬畝,累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260km2。全縣森林覆蓋率為6.1%,林草覆蓋度為48%,治理程度達到28.6%,人均水澆地0.77畝,人均旱作基本農田1.0畝,人均林地1.48畝,人均草地1.5畝。
3 水利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3.1 自然災害頻繁,嚴重威脅著農業生產 干旱、洪澇、霜凍、冰雹、風沙五災頻繁發生,尤以旱災為主,據海原縣四十年來的氣象資料,大的干旱發生過十多次,每次都造成少則三、四十萬畝,多則上百萬畝的受災面積。1973年發生的旱災,受災面積達117萬畝,占播種面積的80%以上,減產糧食9100萬kg,油料70萬kg。旱災連年發生,連旱三至四年,甚至連旱五年。1982年的春夏秋連旱使農業生產頻于絕產。另外風沙危害逐年加劇,1983年4月27日發生的黑沙暴達8-12級,歷時2小時,受災面積15萬畝以上,吹毀農作物2.8萬畝。雹災年年發生,1984年7月發生的特大雹災,使8個鄉鎮,25個行政村的22萬畝莊稼全部被毀,減產糧食4000多萬kg。霜凍頻繁,1972年早霜使40萬畝大秋作物減產達970萬kg。這些自然災害均給農業生產造成極大的損失。
3.2 灌溉工程老化失修、配套不全,水資源利用率低
海原縣灌區的水利設施大部分都已經年代久遠,都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左右修建的,當時的國家資金不足,因此修建的工程標準也比較低,導致灌區的水利設施造成先天性的不足。再加上灌區的水利設施使用時間久,而且長期缺乏必要的維修措施,導致水利設施的嚴重老化,有些渠道的襯砌已經完全損壞,完好率不足10%。灌區目前的灌溉設施還不夠完善,連最基本的調控工程和量水設施都沒有,大部分的干渠被淤泥淤積,被破壞的也非常嚴重,因此,從整個情況看,海原灌區的配套設施也非常的差。在灌溉的時候,由于配套設施的缺乏很容易造成水資源的浪費,而且,由于無法對灌溉進行調控管理,就無法對水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就可能導致上游水資源過量,浪費嚴重,而下游渠道水量嚴重不足,可能會影響正常的灌溉工作。
稅法的目標范文4
完成三項任務:
一是全面完成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新建和改擴建50所幼兒園、提升改造55所農村鄉鎮中心幼兒園和160所村辦標準化幼兒園。再創建10所面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的“陽光樂園”。積極引進海內外優質學前教育資源。扎實做好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審核認定和分類規范管理工作。
二是全面完成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標準建設。確保最后一批110余所學校全部達標,實現較高水平均衡發展。對500所已達標學校進行復查回訪,進一步鞏固達標建設成果。研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建設標準提升項目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和部署,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完善教師流動公寓建設,落實城區優秀教師到邊遠農村學校支教項目。
三是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學校現代化標準建設。落實區縣特殊教育學校校舍與場地建設項目,完成6所區縣特殊教育學校新建和改擴建任務,搞好第二批特殊教育學校教學與醫療康復儀器設備配送工作。繼續對適齡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提供多種形式的送教上門服務。
抓實四個重點:
一是深化素質教育。強化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教育全過程。加強學校文化建設,創建書香校園、健康校園和文明校園。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工作體系,進一步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教學內容、方法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引導學生學會學習。深化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大課間活動、陽光體育和體育藝術“2+1”項目,積極組織開展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二是推進特色高中建設。深化首批特色高中項目實驗學校創建工作,推出第二批特色高中項目實驗學校。加強特色教材和特色實驗室、實驗基地建設,搭建一批創新實踐體驗平臺。探索建立特色高中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特色高中開展綜合高中辦學模式改革試驗。
三是提升教師隊伍素質。強化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健全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獎懲體系。推進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工程,重點培訓100名幼兒園園長、300名骨干幼兒教師和2500名農村幼兒教師。深化未來教育家奠基工程和265農村骨干教師培養工程,著力培養一批專家型名教師、名校長。實施優秀校長培養工程,重點培養一批優秀教學校長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和骨干教師培訓計劃,完成20名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和100名骨干教師培訓任務。實施第五周期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加強區縣教師進修學校建設。
四是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導機構,健全教育督導制度。建立教育督導評估結果與評比考核相銜接的機制。完善責任督學制度,健全教育督導限期整改、回訪復查、通報與公報制度。制定和完善我市幼兒園、普通高中現代化建設標準及督導評估辦法。加強專職、兼職督學和教育督導評估專家隊伍建設。支持濱海新區探索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
實現兩個新突破:
稅法的目標范文5
關鍵詞:會計準則稅收法規差異協調
中圖分類號:E232.5 文獻標識碼: A
正文:
稅收從產生之日起,就與會計聯系在一起。隨著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稅收與會計的聯系更加緊密,它們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并成為經濟學的兩個重要分支。會計制度與稅收的處理不僅是稅務部門與企業的重要工作,而且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也有著重要的影響,如何處理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關系,既是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設計的理論問題,又是征納雙方確定征納稅額和反映會計信息的實踐問題。
一、會計準則與稅法產生差異的原因
會計制度就是“處理會計業務所必須遵循的規則、方法和程序的總稱,是從事會計工作的規范和標準”,即凡是與會計有關的規則都應列入會計制度范疇。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從會計準則和稅法的定義中可以看出,導致其產生差異主要是因為兩者的目標、要求和原則不同。
1、會計準則和稅法目標不同
會計準則和稅法產生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新準則第一句話就是“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準則”,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因此其根本點在于讓投資者或潛在投資者了解企業資產的真實性和盈利的可能性。而稅法則是以課稅為目的,要確保國家的財政收入足額、及時的上繳。同時它也發揮一些調節經濟、促進公平競爭的作用,還要為方便征收管理考慮。
2、會計準則和稅法所遵循的要求和原則不同
(1)謹慎性要求
會計核算時應遵循謹慎性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對可能發生的費用或損失應當合理預計。而稅法的確定性原則要求可扣除費用是已經發生的,金額是確定的。會計對收入的確認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努力抬高門檻;而稅法卻對收入劃出一個盡可能廣闊的范圍,防止漏網之魚。
(2)實質重于形式要求
會計核算的實質重于形式要求就是企業應當重視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稅法卻是尊重業務實質但更看重其法律要件。
(3)相關性要求
會計核算的相關性就是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稅法相關性的含義是與納稅相關——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的應稅收入相關,不相關則不得在計算應稅所得前扣除。
二、會計準則與稅法協調的建議
二者的協調是主張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相互借鑒,促進兩者的自身完善,形成良性互動的關系,從而實現會計核算與稅收征管的雙贏。
1、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協調的基本原則
(1)合理性原則
由于會計準則與稅法所依據的理論基礎的不同、制定目標的不同、規范形式的不同、核算原則的不同等,強求二者一致是不切實際的。要求二者協調,要考慮協調是否合理,在具體操作中,即要對會計準則、會計制度進行審視,又要對稅法進行研究,分析二者的不足和不相適應處,并加以研究,尋求可協調點。
(2)成本效益原則
在對稅法與會計制度協調時,必須把握好差異程度。既不能片面強調縮小差異,簡化會計核算工作,便于稅收征管,而忽視會計信息失真可能給投資者決策帶來的影響,也不能一味強調擴大差異,而導致企業會計核算更加靈活,忽視可能造成的大量避稅和偷漏稅款現象,給稅務部門征管增加難度,進而影響財政收入和提高稅收額外負擔及征稅成本。
(3)實用性原則
我國的稅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與發達國家相比較低,并且,我國會計人員和稅務人員的素質都普遍較低。確定稅法與會計制度的分離程度必須充分考慮這些因素,循序漸進,所有的政策法規制定必須立足現實,具有可行性。
2、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協調的一般思路
對于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協調,應該盡可能減少對實現會計與稅法目標影響小的差異,在制度的制定上應盡可能趨同。
(1)會計政策與稅法的制定過程應該多方參與、反復博弈
目前我國稅法與會計制度在制定過程中,雖然引入一些專家學者參與,但依舊是以政府為主導,缺少公開征集意見的程序,各方利益的協調和權衡有所不足。為保證稅法與會計準則在制定過程中得到充分的博弈,有必要在起草階段成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進行公開討論并組織評審,以此對制度的草擬進行監督。評審委員會擁有一定的否決權,評審委員會的人員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只有加強理論界、實務界、以及政策制定部門信息交流,反復博弈,這樣才能使會計制度與稅法的納什均衡得以實現。
(2)會計準則制定時應考慮稅法的要求
由于稅法與會計準則的制定分屬兩個部門,在法規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很容易產生立法與利益取向的不同,容易造成企業陷入“囚徒困境”而選擇不遵從。所以兩個政府主管部門之間加強溝通合作是會計和稅法在制度上進行協作的一個重要保證。加強兩個部門的溝通和配合,設立由兩個機構代表組成的常設協調機構,無論在法規出臺前還是執行過程中都加強聯系,有助于加強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的協作,可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作的有效性。
a.在會計目標確立中應充分考慮稅務部門對會計信息的需要
我國的資源配置是以市場為主,輔之以強有力的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對于資源配置影響深遠,稅收作為宏觀調控的物質基礎和經濟杠桿,其對會計信息的需要理當受到重視。這種重視,目前應充分體現在堅持會計準則的前提下,主動與稅法保持一致,以簡化所得稅核算。
b.在會計制度選擇時應考慮不同性質企業對會計信息的不同要求
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和小規模企業對會計信息的要求是不同的。對于上市公司而言,應在承認稅法目標與會計目標存在差異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稅務部門的實際需求,進一步縮小會計政策和方法的選擇,以建立“適度分離”的稅會模式。這樣做,不僅可以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可靠性,也有利于縮小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不合理的差異。對于大中企業而言,會計信息的目標與上市公司有所不同:其中由于稅務征管部門對財務報告的高度依賴并且沒有其他途徑獲取所需的會計信息,因此成為重要的信息使用者之一。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應完全以受托責任觀為目標,充分考慮稅法中的有關規定,建立“適度融合”的稅會關系模式。對于小企業,稅務部門是唯一重要的外部信息使用者,編制財務報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納稅,應建立“高度融合”稅會模式。對于眾多的小型企業,在不違背會計核算一般原則和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原則的前提下,可以嚴格按稅法的規定限制會計方法的多樣化選擇,以避免納稅調整。
c.加強會計信息的披露
會計制度除了加強業務處理的規范,還有必要加強會計信息的披露,以便會計信息得到充分、全面的揭示。如在企業會計業務處理中不能完全體現出來的事項,通過會計信息進行披露,便使會計報表使用者更易理解,也便于稅務機關查核。這是對稅收征管的支持,同樣也是企業發展的必要。
(3)制定稅法時應考慮會計的要求
a.稅法應放寬對企業會計方法選擇的限制
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技術進步的加快,企業的固定資產在實物形式上的磨損和技術上的無形磨損都迅速的增加,會計制度在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上給予了更多的選擇性。但是,稅法對于企業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的限制性規定過死,如規定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為10 年,折舊方法一律采用直線折舊方法。這些規定是與“涵養稅源”的觀念相違背的,不利于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增強競爭力,同時也增加了會計工作的難度。稅法目前應降低對折舊年限的規定,為防止企業利用會計政策的變更而達到調節納稅的目的,可以規定當企業發生會計政策變更時,必須報請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并且一經確定在一定年限內不得變更。
b.稅法應有限度地許可企業對風險的估計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所面臨的風險是無處不在的,會計上充分估計各種風險,采用計提準備金、暫不確認收入等方法,都是企業抵御風險可能帶來損失的有效手段。稅法如果無視企業風險的存在,而一味強調保證財政收入,其結果只能是進一步降低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最終傷及稅基。因此,稅法必須從增收與涵養稅源的辯證關系出發,客觀地認識企業可能存在的風險,而不是一律加以排斥。為了防止企業利用風險估計有意進行偷漏稅款和延遲納稅,應對計提各種準備的條件和比例做出相應的規范。從而也可以縮小稅法與會計制度的差異,減少納稅調整事項。
三、結論
在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趨同、稅收制度逐漸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的同時,其兩者的差異成為會計人所關注的熱點,也是會計人產生疑惑的難點。本文通過對我國會計準則和稅收法規的比較,對其產生的主要差異從會計和稅法兩方面進行了詳細的分析、探討,并提出了對差異進行協調的方法。但由于會計和稅法的差異點很多、很細,涉及面也非常的廣,只能選取會計人最易產生問題疑點、討論的熱點進行分析、探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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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財務與會計.2009
稅法的目標范文6
我國稅法體系沒有關于外資并購所涉及稅收問題的統一規范,但稅法對外資并購存在一般規制和特殊規制。外資并購可分為股權并購和資產并購兩類,該兩類交易涉及的稅種及稅收成本有著顯著區別。在外資并購境內企業過程中,涉及的稅法問題主要影響或涉及并購中行業和地域等的選擇、籌資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選擇、并購過程中涉及的各種稅收、并購后的稅務處理、外資并購后變更設立的企業身份的法律認定及稅收優惠等。外資并購的稅收籌劃包括但不限于并購目標企業的籌劃、并購主體的籌劃、出資方式的籌劃、并購融資的籌劃、并購會計的籌劃以及股權轉讓所得稅的籌劃等。
主題詞:外資并購稅收籌劃
外資并購已成為當代國際直接投資的主要形式,外資以并購境內企業的方式進入我國市場將逐漸成為外商在華投資的主流。外資并購中最主要的交易成本,即稅收成本往往關系到并購的成敗及/或交易框架的確定,對于專業的并購律師及公司法律師而言,外資并購的稅收籌劃問題不得不詳加研究。
筆者憑借自身財稅背景及長期從事外資并購法律業務的經驗,試對外資并購涉及的稅收籌劃問題作一個簡單的梳理和總結。
1.我國稅法對外資并購的規制
我國沒有統一的外資并購立法,也沒有關于外資并購所涉及稅收問題的統一規范,但已基本具備了外資并購應遵循的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股權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一系列針對一般并購行為的稅收規章共同構筑了外資并購稅收問題的主要法律規范。
外資并購有著與境內企業之間并購相同的內容,比如股權/資產交易過程中的流轉稅、并購所產生的所得稅、行為稅等。在境內企業并購領域我國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稅法規制體系,在對外資并購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適用于外資并購。在外資并購境內企業過程中,涉及的稅法問題主要影響或涉及并購中行業和地域等的選擇、籌資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選擇、并購過程中涉及的各種稅收、并購后的稅務處理、外資并購后變更設立的企業身份的法律認定及稅收優惠等。
以下主要從兩個層次論述外資并購中的稅法規制,分別是稅法對外資并購的一般規制和稅法對外資并購的特殊規制。
1.1稅法對外資并購的一般規制
1.1.1.股權并購稅收成本
1.1.1.1被并購方(股權轉讓方)稅收成本:
(a)流轉稅:通常情況下,轉讓各類所有者權益,均不發生流轉稅納稅義務。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及增值稅。
(b)所得稅:對于企業而言,應就股權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將股權轉讓所得并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個人轉讓所有者權益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現行稅率為20%,值得注意的是,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對股票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準施行”。此外,如境外并購方以認購增資的方式并購境內企業,在此情況下被并購方(并購目標企業)并無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
(c)印花稅:并購合同對應的印花稅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1.1.1.2并購方(股權受讓方)稅收成本:
在并購方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的情況下,將涉及長期股權投資差額的稅務處理。并購方并購股權的成本不得折舊或攤消,也不得作為投資當期費用直接扣除,在轉讓、處置股權時從取得的財產收入中扣除以計算財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1.1.2資產并購稅收成本
1.1.2.1被并購方(資產轉讓方)稅收成本
1.1.2.1.1有形動產轉讓涉及的增值稅、消費稅
(a)一般納稅人有償轉讓有形動產中的非固定資產(如存貨、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應按被并購資產適用的法定稅率(17%或13%)計算繳納增值稅。如被并購資產屬于消費稅應稅產品,還應依法繳納消費稅。
(b)小規模納稅人有償轉讓有形動產中的非固定資產(如存貨、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應按法定征收率(現為3%)繳納增值稅。如被并購資產屬于消費稅應稅產品,還應依法繳納消費稅。
(c)有償轉讓有形動產中的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文)、《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中的有關規定依法繳納增值稅。
1.1.2.1.2不動產、無形資產轉讓涉及的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
(a)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應繳納5%的營業稅。
(b)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含視同銷售不動產)應繳納5%的營業稅。(被并購方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并購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不征營業稅)。
(c)在被并購資產方不屬于外商投資企業的情況下,還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附加稅費(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d)向并購方出讓土地使用權或房地產的增值部分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e)轉讓處于海關監管期內的以自用名義免稅進口的設備,應補繳進口環節關稅和增值稅。
(f)并購過程中產生的相關印花稅應稅憑證(如貨物買賣合同、不動產/無形資產產權轉移書據等)應按法定稅率繳納印花稅。
(g)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轉讓受贈的非貨幣資產外,其他資產的轉讓所得收益應當并入被并購方的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一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h)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活動進行稅務處理。并按規定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1.1.2.2并購方(資產受讓方)稅收成本
(a)在外資選擇以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為資產并購主體的情況下,主要涉及并購資產計價納稅處理。
(b)外國機構投資者再轉讓并購資產應繳納流轉稅和預提所得稅。
(c)外國個人投資者再轉讓并購資產應繳納流轉稅和個人所得稅。
(d)并購過程中產生的相關印花稅應稅憑證(如貨物買賣合同、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轉讓合同等)應按法定稅率繳納印花稅。
1.2稅法對外資并購的特殊規制
1.2.1稅法對并購目標企業選擇的影響
為了引導外資的投向,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法律法規對投資于不同行業、不同地域、經營性質不同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不同的稅收待遇。在并購過程中,在總的并購戰略下,從稅法的角度選擇那些能享有更多優惠稅收的并購目標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1.2.2并購后變更設立的企業稅收身份的認定
納稅人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基本要素,納稅人的稅法身份決定著納稅人所適用的稅種、稅率和所能享受的稅收優惠等。對于并購雙方而言,通過對納稅人身份的設定和改變,進行納稅籌劃,企業也就可以達到降低稅負的效果。
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身份的認定以外商投資企業中外資所占的比例為依據,一般以25%為標準。外資比例低于25%的公司也為外商投資企業,但在稅收待遇上,根據《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其投資總額項下進口自用設備、物品不享受稅收減免待遇,其它稅收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2.外資并購中的稅收籌劃
2.1并購目標企業的籌劃
目標企業的選擇是并購決策的重要內容,在選擇目標企業時可以考慮以下與稅收相關的因素,以作出合理的有關納稅主體屬性、稅種、納稅環節、稅負的籌劃:
2.1.1目標企業所處行業
目標企業行業的不同將形成不同的并購類型、納稅主體屬性、納稅環節及稅種。如選擇橫向并購,由于并購后企業的經營行業不變,一般不改變并購企業的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若選擇縱向并購,對并購企業來說,由于原來向供應商購貨或向客戶銷貨變成企業內部購銷行為,其增值稅納稅環節減少,由于目標企業的產品與并購企業的產品不同,縱向并購還可能會改變其納稅主體屬性,增加其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并購企業若選擇與自己沒有任何聯系的行業中的企業作為目標企業,則是混合并購,該等并購將視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的情況,對并購企業的納稅主體屬性、納稅稅種、納稅環節產生影響。
2.1.2目標企業類型
目標企業按其性質可分為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我國稅法對內外資企業的稅收區別對待,實行的稅種、稅率存在差別。例如,外資企業不適用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鼓勵類外資企業可享受投資總額內進口設備免稅等。
2.1.3目標企業財務狀況
并購企業若有較高盈利水平,為改變其整體的納稅地位可選擇一家具有大量凈經營虧損的企業作為目標企業進行并購,通過盈利與虧損的相互抵消,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整體籌劃。如果合并納稅中出現虧損,并購企業還可以實現虧損的遞延,推遲所得稅的交納。
2.1.4目標企業所在地
我國對在經濟特區、中西部地區注冊經營的企業實行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并購企業可選擇能享受到這些優惠措施的目標企業作為并購對象,使并購后的納稅主體能取得此類稅收優惠。
2.2并購主體的籌劃
出于外資并購所得稅整體稅負安排及企業集團全球稅收籌劃的考慮,境外投資者通常會選擇在那些與中國簽署避免雙重征稅稅收協定/安排的國家或地區的關聯方作為并購主體。其實道理很簡單,投資者不希望在分紅的環節上繳納太多的(預提)所得稅,而與中國簽署稅收協定/安排的國家或地區的企業從其所投資的中國企業取得的股息所得所適用的優惠稅率可以讓境內投資者節省不少稅收成本。
2.3出資方式的籌劃
外資并購按出資方式主要可分為以現金購買股票式并購、以現金購買資產式并購、以股票換取股票式并購以及其他出資方式的并購。不同的出資方式產生的稅收成本均是不同的。
2.4并購融資的籌劃
各國稅法一般都規定,企業因負債而產生的利息費用可以抵減當期利潤,從而減少應納所得稅。因此并購企業在進行并購所需資金的融資規劃時,可以結合企業本身的財務杠桿程度,通過負債融資的方式籌集并購所需資金,提高整體負債水平,以獲得更大的利息節稅效應。
2.5并購會計的籌劃
對企業并購行為,各國會計準則一般都規定了兩種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權益合并法與購買法。從稅收的角度看,購買法可以起到減輕稅負的作用,因為在發生并購行為后,反映購買價格的購買法會計處理方法使企業的資產數額增加,可按市場價值為依據計提折舊,從而降低了所得稅稅負。
2.6股權轉讓所得稅的籌劃
鑒于資產并購涉及的稅種較多較為復雜,且外資并購實務中資產并購的數量并不多,因此以下簡要介紹一下股權轉讓所得稅的籌劃(認購增資式股權并購不涉及所得稅問題)。
對企業股權轉讓行為進行稅收籌劃,一個基本的問題是正確地劃分股息所得和股權轉讓所得及其不同的計稅方法。在相關的稅法規定中,投資企業的股息所得應繳納的稅款可以抵扣被投資企業已經繳納的稅款;而股權轉讓所得則是按轉讓收入減去投資成本的差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這種不同的計稅方法使股權轉讓行為有了一定的籌劃空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秶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股權轉讓有關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4]390號)規定:“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和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及累計盈余公積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后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因此,內資企業的股權轉讓所涉及的企業所得稅,除非被并購方(股權轉讓方)持有目標企業95%以上的股權,被并購方(股權轉讓方)應分享的并購目標企業留存收益(累計未分配利潤及累計盈余公積)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并入被并購方(股權轉讓方)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有一個可能的節稅辦法就是在外資并購前先由并購目標企業對擬轉讓股權方(企業)進行分紅,在此方案下將降低股權轉讓所得的基數,從而降低被并購方(股權轉讓方)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