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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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范文1

事實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在8月底已就產業基金的監管表明了態度。

當時,就“關于設立楊凌現代農業高科技產業投資基金”項目,張平表示,目前國家發改委按照國務院的批示意見,正在制定產業投資基金的管理辦法。總的原則是,產業投資基金要按照市場規律運作,以后將不再需要審批。

然而,在審批放開的同時,產業投資基金卻正遭遇籌資困難的尷尬局面。據悉,包括華禹水務基金在內的大部分已獲批產業基金,目前都未有實質性投資運作。

審批放開

國家發改委對產業基金的監管思路正在發生轉變。

兩天前的中國環境產業國際投融資論壇上,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金融處處長劉健鈞雖然因事未能到會,但委托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會長文一波表達了他對產業基金的看法。

文一波告訴記者,“劉處長個人認為,產業基金屬于市場行為,按照公司制形式進行運作,具體可以參照《創業投資企業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當然,產業投資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來規范和促進,但是需要一段時間(來制定)?!?月10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曹文煉在中國投洽會上進一步表示,“國家發改委將牽頭這個行業的發展,我個人認為這個行業將來的方向主要還是以備案管理為主,而且以信息方面來備案。制訂管理辦法的重點是要明確監管的責任、監管的框架、監管的理念,著重保護投資人的利益。但是當前階段對市場準入要不要設立一定的條件、要不要有條件性的核準等,也都在研究和制訂中?!?/p>

文一波認為,審批放開以后,產業投資基金不再是一種稀缺資源,國家對其監管思路已經發生了改變。

有媒體報道稱,發改委已有意向,今后規模在50億元以上的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將由以前的審批制變為核準制。

多位產業投資基金高層向記者表示,“在原有的審批制度下,有近百支基金等待國務院批準。而由于前期已批準的試點產業基金在獲批后沒有太出彩的表現,未批準的基金頗有怨言,這也成為國家發改委考慮放開審批權的原因之一。”

在2008年8月以前,產業投資基金的審批權一直由發改委掌控。按照以前的流程,國內產業投資基金由各地政府上報國家發改委,并經國務院審批后以試點形式組建運作。

從2006年11月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獲準成立至今,包括山西能源基金、廣東核電產業基金、上海金融基金等基金在內,經發改委批準試點的產業投資基金已有三批共10支,總規模超過1400億元。

但記者了解到,除最先獲批的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已有實質性投資項目外,后兩批獲批的9支產業基金尚未有正式投資運作。

募資難題

一位正在籌建中的產業投資基金高管告訴記者,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大部分獲批的產業基金在募集資金方面出現了困難,沒有正式啟動投資運作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位高管認為,即使審批放開,也不會對產業投資基金的融資困難有太大幫助。

“審批放開只是降低了產業投資基金的進入門檻。但對于籌建中的產業基金而言,放開了并不意味著融資難題就會得到解決。”上述高管說。

在已啟動的試點基金中,目前只有最先獲批的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成功募集到資金并擁有實質性投資項目。

作為第一家經國務院批準、額度200億的試點產業基金,渤海產業基金首次募集的資金規模達到了60.8億元,出資方來自社?;稹亦]政局、國家開發銀行和中銀國際等機構。

作為首個“吃螃蟹的人”,渤?;鸩⑽锤惺艿侥技Y金的痛苦。渤?;鸲驴偨浝眈R駿表示:“渤海基金一期資金募集目標就是60億元,已經完成了目標。”

至今為止,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共投資了兩個項目――15億元購買天津鋼管集團不到20%的股權;9億元購買成都商業銀行近9.23%的股權。前者是基金所在地區內的國有企業,后者則是具有國有性質的金融企業。

但馬駿也承認,資金募集困難也是目前產業基金普遍存在的問題之一。對于后續產業基金募集困難的原因,馬駿提出了他的看法。

“一方面,目前的金融環境對融資有一定的影響,貸款變得更緊張更嚴格?!瘪R駿說:“另一方面,出資人的心態也是必須考慮的因素。一些投資者更喜歡自己來投而不是依靠基金管理團隊,或者暫時沒有找到合適的基金團隊?!?/p>

馬駿還指出,一些保險公司和央企雖然有實力出資,但因為需要經過保監會或國資委的審批,“并不是個容易的過程?!?/p>

上述產業基金高管也表示,“保險公司等單位的資金難以敲定,是產業基金募集工作中一直存在的難題?!?/p>

文一波認為,產業基金目前還不成熟,銀行、保險公司等出資人對資金到位還有一定的猶豫心理。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 產業投資基金 產權市場 作用

企業產權要交易,就要有交易市場。從產權市場發展階段來看,需要產業投資基金來推動。產業投資基金可以以股權形式為未上市企業提供融資,改善未上市公司的產權制度與內部治理結構,以雄厚的資本實力和強有力的產權約束對未上市公司實施監督,使資本市場的法律監管體系建立在有效的經濟監督之上。

一、我國產權市場的建設現狀

當前,我國的證券市場企業上市門檻很高,境內外已上市的股份公司僅有2000家左右,遠遠不能滿足全國數量以百萬計企業的投融資需求。產權市場作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門檻低,約束條件少,操作靈活,融資量大。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必須按照股權結構多元化、投資主體多樣化的要求,結合經濟發展實際,積極探索補充資本金的新思路, 發展必須是多主體參與的產權市場。從發展我國產權市場的現實需要看,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有其客觀的必要性。

二、產業投資基金的內涵界定

產業投資基金,是與證券投資基金相對應的一種基金模式。產業投資基金在國外通常被稱為風險投資基金,或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按照《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產業投資基金的定義為,一種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和提供經營管理服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即通過向多數投資者發行基金份額設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從事創業投資、企業重組投資和基礎設施投資等實業投資。產業投資基金從投資對象看,除了創業投資以外,還包括企業的并購重組、基礎設施投資以及房地產投資等各種直接股權投資,并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在所投資的企業發育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

三、 產業投資基金在產權制度改革中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

1.在產權制度改革中產業投資基金以股權融資的方式可以對未上市企業提供資本支持

產業投資基金作為金融服務行業,一手融資,設立基金,受托管理,為投資者提供資本增值而勤勉盡責;一手投資,運營基金,避險贏利,為項目企業提供價值發現而服務。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日益成熟已經具有引入產業投資基金這一資本的條件和需求,在產權制度改革中,無論國企改制盤活存量資產、企業并購重組,還是技術創新項目投資和剝離輔業都需要資金的支持,產業投資基金是直接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發展產業投資基金不僅能夠為廣大企業特別提供股權資本支持,并為之提供重要的增值服務,而且也有利于拓寬社會資金向投資轉化的渠道,優化全社會資金配置,促進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融合。

2.在產權制度改革中產業投資可以基金扮演積極股東角色

產權制度改革是國企引入承擔資產損失責任主體的最有效途徑。產業投資基金作為財務投資者進入可以改善企業的股權結構,但是它又與其他的合資不同,因為產業投資基金與企業之間沒有關聯交易,也沒有業務沖突,不會改變公司的獨立性。產業投資基金的引入,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結構,促進股權購并重組,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培育更好的上市公司。在政府從市場參與者的角色中淡出之后,產業投資基金還可以以資本實力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支持政府倡導的戰略性產業。

四、積極推進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之道

“十二五”規劃編制即將啟動之際,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日前表示,目前國家發改委按照國務院的批示意見,正在制定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翱偟脑瓌t是,產業投資基金要按照市場規律運作,以后將不再需要審批”。這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發展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的政策取向。當前,產業投資基金的培育和發展還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1.繼續改善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的外部環境

產業投資基金運轉乃至發展所需要解決融資機制、基金管理人的激勵與約束、投資行為的限制、投資的退出等深層次問題,都必須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給與解決完善。美國等國家的私募股權投資發展經驗表明,穩定、可以預期行為后果的私募股權投資法律才能為其保駕護航。所以我們在堅持產業投資基金運作市場化的同時,政府應承擔起培育市場的重任。當前,政府應進一步出臺產業投資基金的相關法規,疏通機構投資者的市場準入,穩妥擴大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的形式和范圍,改善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的市場環境。

2.解決產業投資基金投資的退出渠道問題

對于產業投資基金來說,由于目前基金份額交易機制與交易市場尚未建立,目前基金投資只能通過權益轉讓的方式退出,交易成本過高。如不能有效解決投資退出問題,投資者的積極性將受到影響。我國應加快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使包括產業投資基金在內的不同層次企業的股權可以在不同的市場上順暢退出。

3.是加快培養和引進國內外產業投資基金投資的專門人才

當前,專業性的組合投資管理機構和高素質的人才還很欠缺,應積極引進國外先進基金管理機構參與產業基金管理公司。在國際范圍招標選擇大型產業基金的管理者。鼓勵引進包括境外專家在內的多方面管理人才,只有培育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者的專業精神,提高其專業技能,使其憑借專業創造價值,才能讓投資人安心。

中國產業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還很“幼稚”,作為我國經濟走向成熟過程中的必然產物,產業投資基金必須堅持“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的辦法,通過市場實踐不斷加以完善。

參考文獻: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范文3

概括而言,產業投資基金是指一種主要對未上市企業和公司直接提供資本支持,并從事資本經營與監督的集合投資制度,是通過發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資金,交由專業人士組成的投資管理機構操作,基金資產分散投資于不同的實業項目,投資收益按資本分成的投融資方式。通常,基金發起人會聯合主要投資者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由其擔任基金管理人并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同時選定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投資收益按投資者的出資份額共享,投資風險由投資者共擔。產業投資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術產業,有效率的基礎產業,如收費路橋建設、電力建設、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等,以促進產業升級與結構高度化。產業投資基金在我國可以發揮作用的范圍很廣,凡是符合國家鼓勵發展并具有較好回報的產業,均可以運用這種投融資方式。

根據有關研究,中國產業投資基金業的總體目標是成為一個具備一定規模的金融產業,其舉足輕重的作用僅次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參照美國等發達國家金融業結構比重,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的資產規模應占金融業資產規模的1%—3%。按中國現有金融資產規模約40萬億元匡算,產業投資基金規模應在4000億元到8000億元,最終達到占金融資產3%的目標。在影響上,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將改善我國企業的融資格局,加快金融市場的改革進程,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二、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環境

當前,中國正在經歷一段高新技術、基礎設施投資活躍的時期,投資主體既有政府,也有私營部門。一方面,是國內高新技術、基礎設施投資需求顯著增長,而政府面臨財政壓力和職能轉變,需要減少債務,并將投資風險轉移到私營部門;同時相對較高的估值推動更多的資產轉手,進而促進了較快的資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資金被吸引到國內高新技術,尤其是基礎設施行業,基礎設施資產已成為具有長期投資等級,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產品;而且在宏觀經濟向好的情況下,股本投資將產生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桿實現增長,并與通貨膨脹掛鉤。這些都為中國私募股本投資創造了極好的機會,也為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從法律環境來看,經國務院批準,1995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該辦法是至今中資機構在境外設立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的主要依據。對在境內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國家發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雖然至今沒有出臺,但是有關內容已經在相關政府部門達成共識。而國內已成功設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均由國家發改委以特批的方式報國務院批準成立。

從市場環境來看,當前國內經濟繼續保持強勁增長,社會資金較為充裕,但投資渠道不暢,包括保險資金、社保資金在內的大資金集團,正積極尋找有穩定現金流回報而又能與其負債結構相匹配的項目投資。只要產業投資基金的回報和結構設計有足夠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融資特點

從國外發展經驗來看,產業投資基金主要投資于基礎設施行業,包括運輸行業(如收費道路、機場、港口和部分鐵路)、受監管的公用事業(如供電和天然氣網絡、供水和廢水處理網絡)、政府服務業(如學校和醫院、衛星等部分國防項目)和其他(如輸油管、液化石油氣接收站和運輸船、合同發電)等。該行業資產均屬于社會基礎設施,具有穩定、可預測和低風險的現金流,且獨立于商業圈之外,通常與本地通貨膨脹相關,有能力支撐高負債。

產業投資基金是一個值得中國企業探索的、比較適合大型建設項目的股本融資方式。對于項目主體而言,其通過產業投資基金融資,主要有五大特點:一是投資期限較長,一般為1015年;二是投資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參股;三是投資者到期后退出,發起人可擁有優先回購權;四是以財務投資者為主,很少參加經營管理(但會要求改善和強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資者對投資回報要求不高。當然,由于股本投資者比債務融資者承擔更多的風險,在收益獲得次序上排在貸款之后,因此,產業投資基金的融資成本要高于銀行貸款。

與傳統的融資方式相比,產業投資基金融資特點如下:

四、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方案要點

目前,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立法基本處于停滯狀態,已設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其他創業投資基金和房地產投資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對不同的設立模式進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對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方案進行研究、設計,不僅直接關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運作,而且對于中國整個產業投資基金業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結合國內外實踐,在中國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需著重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基金組織形式:公司型還是契約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治理規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優點;但需承受雙重稅賦,不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基金單位,無法實現利潤100%分紅。契約型基金設立簡單,便于運作,經批準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基金單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本身無須繳納所得稅;但治理相對困難,對投資者的保護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冊地:境內還是境外。在境內注冊基金,目前尚無有關的專項法規,無稅收優惠政策,審批程序相對簡單,投資者以境內保險公司和社保機構為主,期望回報率比債務融資略高;在境外注冊基金,法律環境較完善成熟,可選擇具有稅收優惠的境外地點注冊,但審批程序較復雜,投資者群體廣,期望的回報率較高(一般在12%一16%)。

3.基金投資方向。首先需確定基金定位是穩定收益的基礎設施投資基金,還是要求高回報的創業投資基金,并考查擬投資行業的監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資者對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點的要求,選擇投資成熟項目,還是在建項目;最后檢查不同項目的現金流配合情況,確定具體的投資方向或項目。

4.基金規模與存續期?;鹨幠V饕軘M投資項目預計的資金需求,監管機構對基金規模的要求和審批的難易程度,潛在投資者的資金供給規模影響?;鸫胬m期主要受擬投資項目預計的資金需求期間,潛在投資者的資金供給要求,滿足投資者一定的預期收益率影響。

5、基金到期后處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處理方式包括續期,基金將所持有投資項目股權在市場上出售等。項目出售可由約定的投資者擁有優先購買權,出售價格可按項目賬面凈值、基金成立時的收購價格,或市場價格進行。

6.發起人認購比例。發起人需確定對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將基金預期收益率與其現有投資項目回報率進行比較,以及衡量自身的資金來源是否充分。在契約型基金中,由于發起人可通過控股基金管理公司來實現對基金運作的實際控制,因此其對基金的認購比例可以盡可能的低。

五、產業投資基金的治理

產業投資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幾個層次:

1.基金公司或基金本身的治理。由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的組織形式完全不同,二者本身的治理也大相徑庭。公司型基金參照《公司法》、《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設立,以基金章程為治理法則,其最高權利機構為股東會,常設機構為董事會,并由董事會負責制定基金投資原則與投資戰略、審定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資方案;同時設立投資委員會,由各股東按投資比例列席,審查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投資方案。契約型基金參照《信托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設立,投資者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行使基金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委托權、監督權和處置權等,對大會審議的事項進行表決。

2.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鸸芾砉靖鶕Q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原則建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以確保公司管理的科學性與規范化;公司董事會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專職負責公司的風險控制,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性;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對投資項目的篩選、價值評估、投資決策和投資管理,在促進所投資產業發展的同時,謀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鸸芾砉镜呢煛嗪屠麘诨鸸净蚧鹋c其簽訂的委托管理協議中明確。

3.基金托管人的治理?;鹜泄苋耸且罁疬\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架構,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職責是保管基金資產,執行投資指令并辦理資金往來,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復核、審查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財務報告?;鹜泄苋说呢?、權和利應在基金公司或基金與其簽訂的托管協議中明確。

產業投資基金的治理結構具體如下:

參考文獻:

[1]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2004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范文4

隨著金融資本市場的不斷發達以及我國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產業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新興的金融投資方式正在蓬勃發展。產業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準股權投資,并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而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與完善,社?;鹩诋a業投資基金也發生了密切的聯系,在本文中筆者就社?;鹱鳛楫a業投資基金投資人的相關方面略作探究。

一、社保基金作為產業投資基金投資人的理由分析

(一)為社?;鹪鲋堤峁┬虑?/p>

在2001年以前,社會基金主要投資在銀行儲蓄以及國家債券兩方面,安全但收益率不高,并且由于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社?;鸩坏珱]有達到保值、升值的目標,還面臨著價值縮水的危險。隨著2001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社?;痖_始向銀行存款、國債買賣、投資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證券市場等方面發展。但是,社?;鹱鳛槲覈鐣S持穩定,保障人們人身利益的重要資金,其安全性和穩定性是政府和社會所首要關心的,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對象,衡量收益與風險比例時更應該謹慎行之。我國融資公司的財務報表,定期的資金信息披露不充分,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使得社保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金融債券以及企業債券的安全性評估不高。

可見,社?;鹱鳛槿嗣竦摹盎蠲X”要實現增值和安全保障皆得是十分困難的。就追求社?;鸬氖找嫘远裕顿Y產業基金為社?;鸬陌l展有創造了一個有效的渠道。首先,產業投資基金作為市場經濟下新興起來的融資制度,有著活躍的生命力和獲取高收益的潛力。其次,社?;鹨糟y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為主的資金配置結構無法很大程度上實現高收益,除了企業債券、證券市場以外,有必要增加企業投資基金的參與,豐富社保基金的投資渠道,完善其投資組合,使資金得以有效的配置,實現帕累托改進。

(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與改革

對于未上市的民營企業,資金的短缺,融資的困難以及融資渠道的狹窄是制約他們實現產業升級的主要因素。我們支持產業投資基金對這一行的投資,同時也贊成社保基金作為投資人參與其中。通過產業投資基金特別是社?;鸬倪M入,不僅能夠在激發未上市企業積累資金進行高科技研發的同時督促其進行實質性的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的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市場競爭力;還能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在為企業創收的同時也為保障自己的生活積累了充足的資金,在企業內部,職工們會逐漸形成為自己老年生活、醫療保障等方面利益而精神飽滿地投入工作,積極地維護企業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從道德上約束了違法腐敗、貪污浪費的不良現象,促進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

二、對社?;饏⑴c產業投資基金的監管

(一)政府的規制作用

社保基金進行投資運作所遵從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社?;鸬脑鲋怠?/p>

從1985年9月我國第一家創業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獲準成立,標志著產業投資基金在中國問世至今,我國仍然沒有對產業投資基金正式全面的規范性文件。缺少法律政策的規范,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勢必艱難重重,市場的機制也無法有效地建立?,F在,《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已在加緊制定中,這正是體現了產業投資基金需要立法保障規范的必要性。在立法過程中,政府應當給予社保基金作為產業投資基金投資人的相關規定以高度的重視,特別應當注意:嚴格規定社保基金作為投資人的范圍,并建立健全的申報審核制度,制定一套嚴格、規范的審核程序以及明確審核機關的主體資格和職權范圍;嚴格限定社?;鹚顿Y的對象范圍,通過嚴格的審查和調研確定投資對象,以新興的、有發展和壯大能力、具備潛在的市場競爭力的未上市的中小型企業為主要投資目標;明確規定對于投資對象關于社?;鸬倪\作以及具體的資金狀況和盈利能力進行定期的監督,以確定社?;鹜顺龅臅r間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者的監督作用

社保基金經過積累或征收以后統一由全國社?;鸸芾砝硎聲芾恚鹗芡腥?、管理人經過國家審核批準后對社保基金進行管理和投資。

作為國家統一管理社會保障基金的機構,理事會應當肩負起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性,實現基金高效增值收益的責任。首先,制定完善的社保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并組織實施,期間,理事會應當結合現實國情以及全面地分析國際國內的經濟形勢,政府的政策目標依照法律規定制定投資組合;其次,理事會要按照嚴格的程序制定經營策略,不僅要考慮到不同性質組合之間的比例,還要對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審核和選擇,保證社?;鸬倪\用獲得最大的效益。最后,對于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投資,理事會須定期進行評估和檢查,對于基金管理公司出現嚴重虧損或者違法事件的,及時地予以撤銷資格并給與處罰,防止社?;鸬牟划斖顿Y,損害國家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三)企業自身的監管作用

作為接受社保基金投資的未上市中小企業,雖然本身具有潛在的發展能力,但是由于固有思想觀念的落后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在從產業投資基金那融資的同時,必須對自己的管理體制、管理理念以及結構設置等進行全面的改革,以適應現在化市場經濟下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在制定發展戰略,風險投資時必須以保障社保基金基本不虧損為最后防線,合理的進行風險收益的分配,從自身方面做好監管,實現企業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雙贏。

【參考文獻】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產業投資基金 風險 防范

一、產業投資基金的概念和發展

產業投資基金,是指借鑒國際創業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結合我國實際,主要以非公開流通的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產業領域的一種集合投資制度(張東生,劉健鈞,2000)。產業投資基金是與證券投資基金相對的概念,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可流通證券,產業投資基金則直接投資于產業領域。

產業投資基金在國外經歷了三種形式的發展。首先是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經濟由軍工產業向民用產業轉變,產生大量新興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基金”誕生。之前的創業投資是投資者個人直接投資于創業項目,或通過律師、會計師的介紹分散地投資于創業項目,而創業投資基金是一種組織制度化的創業投資。后來,“創業”的概念由“創造新企業”擴展到“創造新企業和老企業再創業”,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也由最初主要投資于新興中小企業,擴展到參與老企業的并購和重組,這時就出現了“企業重組基金”這種形式;當創業投資基金在80年代傳入亞洲地區后,在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又出現了專門投資于基礎設施創業項目的“基礎設施投資基金”。

二、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發展情況簡述

我國所要發展的直接從事產業投資的基金品種,比國外主要投資于創業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有更豐富的內涵,因而我國用“產業投資基金”來代替“創業投資基金”,更好地概括基金的內涵。

我國曾經成立過五支產業投資基金:中瑞合作基金,中國――比利時直接股權投資基金,中國――東盟中小企業投資基金,中國石油產業投資基金和渤?;?,基金的具體情況如表1所示。

總體上看,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剛剛起步,問題還很多:從政策環境看,目前我國雖然對產業投資持支持態度,并已將發展產業投資正式列入政府議程,但缺乏對發展產業投資的有效激勵措施,也缺乏規范化的管理辦法;從市場環境看,我國政府采購沒有體現出導向性和政策傾斜;從法律環境看,目前我國有些法律法規的內容不利于產業投資的發展。

三、我國發展產業投資基金的風險分析

產業投資基金在我國是一項新事物,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可能引發風險,因此我們需要進行風險分析。

1、可能導致投資膨脹。我國的國情需要發展基礎產業,搞基本建設,投資饑渴癥、財政和企業財務預算軟約束現象普遍存在,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可能利用在推薦、設立、審批產業投資基金中的權力,從地方保護主義和本位主義出發,擠占基金擁有的資金,搞固定資產投資。如果發起人和基金管理公司屈從這種壓力或采取欠穩健的投資政策,將導致投資膨脹,這樣就會與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宏觀調控的目標相沖突。

2、可能產生流動性不足問題。流動性不足是產業投資基金的固有特性,與預期的高收益率伴隨。加上目前國民投資意識不夠,投機意識過盛,很容易產生流動性不足問題。

3、短期收益目標可能難以實現。產業投資基金選擇的投資項目建設期長,投資期長,投資的項目可能三五年不見效益,這樣前幾年分紅低甚至不分紅的情況有可能出現。對基金投資者來說,短期內收益可能不好,機會成本太大,短期收益目標和長期收益目標存在著沖突。

4、項目論證的風險。產業投資基金對項目論證的要求很高,如果國家項目計劃或論證部門的論證程序出現失誤,項目失敗,則投資損失的影響可能很大。

5、對實業不控股,可能導致投資后被動。產業投資基金一般不謀求對企業絕對控股權,不對實業項目控股,實業項目一般規模較大,產業投資基金在其中的份額較小,基金管理公司的監督、決策能力弱,如果實業出現嚴重舞弊、虧損或倒閉狀況,產業投資基金以及基金投資者在實業中的利益可能會受到侵害。

6、透明度不高,可能出現欺騙投資者的行為。由于產業投資基金采取封閉式,信息披露較證券投資基金差,產業投資基金極可能出現內部財務核算混亂、欺騙投資者的行為。而且,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項目一般工程耗資大、建設周期長,這樣產業投資基金的資金使用效果情況常常由于項目工程本身的特性不能得到及時的公開披露,這也可能損害到投資者的利益。

四、產業投資基金發展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1、嚴格限定產業投資基金的規模、運作過程和投向,使之與國家宏觀調控目標一致。國家基金管理部門可對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引導、監督,同時加快投資基金有關法規的制定,使基金管理有章可循。

2、產業基金的流動性包括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和基金本身的流動性兩個問題。可以通過在基金封閉期滿以基金上市、將股權轉賣給其他合作方的方式結束基金以及允許基金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的流動資產和對外融資的方式來解決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問題,同時可以通過基金上市來解決基金本身的流動性問題。不過,以長遠眼光看,流動性問題較好解決。產業投資基金發展到一定程度,投資者將會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對投資的流動性要求并不高,他們擁有較大量的可供長期使用的資金,投資的動機也比較成熟,在作出投資決策前一般都會對基金的流動性作出合理的評估。

3、短期收益目標問題。當產業投資基金不斷發展成熟之后,投資者對基金的回報周期會有一個較為合理的預期,即使前幾年不分紅,只要他們預期到了長期的收益,也不會在短期內質疑基金的運作。

4、采取分散投資策略。為防止計劃或論證失誤,對大型項目可采取分散投資策略,進行投資項目組合選擇,對有關部門的論證資料,也只能作為一種參考,基金進行項目投資前必須進行獨立的論證評估。

5、對實業不控股可能產生的對投資者利益損害的問題。較合理的做法是成立一個具有較高管理水平和專業素質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資實業項目的股東大會中一般都占據咨詢人的地位,加上眾多基金投資者的壓力,可以預防做出不利于投資者的決策。

6、增加透明度。通過建立投資者大會制度,增強基金的透明度,強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可以要求基金公司定期向投資者發送基金運作情況書,報送年度報表,接受投資者監督,接受投資者大會指定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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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范文6

“基金”已是當下最時髦的金融名詞之一。各類“基金”不僅僅是一種金融投資和獲取利益的工具,其觸角更是深入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也開始介入基金市場,借助基金模式搭建政府融資平臺,推動金融創新和產業創新的融合,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區域經濟發展,實現保持經濟健康持續快速發展的特定經濟和行政目的?;鹗袌霾粩喟l展壯大,但是基金運營管理的風險仍值得特別關注和研究。因此,本文結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組織形式的優劣分析,探討政府投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應關注的法律問題及建議。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及優劣分析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四種:公司制、信托制、契約制和有限合伙制。從法律規定與實踐運作經驗角度分析,四種組織形式的優勢和不足具體如下:

(一)公司制。即按照《公司法》組建投資公司,投資者購買公司股份成為股東,由股東大會選出董事會與監事會,再由董事會委任某一投資管理公司或由董事會自己直接來管理基金資產。該類基金的優點:一是具備較完整的公司框架、組織結構和規章制度,普遍運營比較規范;二是投資人成為公司股東,私募基金重大事項和投資決策由股東會、董事會決定,投資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較大,且受到《公司法》保護,因而投資比較放心。不足之處:一是投資者籌資壓力較大且可能閑置。因按《公司法》規定,投資公司首次繳付的出資不少于注冊資金的20%,其余必須在5年內募足,且在5年內何時募足必須事先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確,投資者必須按時籌資。而在無合適項目時募集來的資金可能成為閑置資金。二是存在雙重稅賦問題。公司制基金股東,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其它非法人組織?;鸸具M行權益性投資獲得股息或財產轉讓所得時,基金公司首先要繳納最高25%的企業所得稅。同時這部分所得在股東分紅或股東再轉讓私募股權基金公司股權時,還要再次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如股東是企業,還可能要再次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這就意味著PE基金一項收入至少要由不同主體繳納兩次所得稅。三是基金管理人承擔有限責任,不利于建立激勵與懲罰相結合的激勵制度,不利于調動基金管理人進行項目投資運作的積極性。

(二)信托制。即根據《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簽訂協議組織一個信托計劃,并成立信托公司管理籌集的資金,信托計劃實際上就是信托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一般由具有特定資質的信托公司專營。同時,信托公司一般不負責基金管理,而是委托專門的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管理人收取管理費和業績提成。該類基金的優點在于信托產品是一種標準的、受到較嚴格監管的金融產品,投資者保護程度相對較高。不足之處:一是信托公司取代原始投資者行使投資者權利,從而徒增一層法律關系與一個中介費用;二是信托產品只能一次性募集,會出現暫時的資金閑置。

(三)契約制。即基金管理人通過與投資者簽訂委托協議,為投資者提供委托理財服務。一般不依照《公司法》成立公司,也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處于一種“暗箱操作”的狀態。該類基金的優點:一是投資決策的效率一般較高。投資者只是希望委托專家理財,一般對基金運營及重要決策通常不具有發言權,受托管理機構集基金資產經營權、所有權和處置權于一身,可自行決策投資產品;二是基金運作一般采取“一事一議”,具有節稅效果。不足之處:投資者只能主要依據發起人事先擬定的契約來約束受托管理機構,基金本身無法建立有效的治理結構。但是契約關系不夠穩定。容易滋生法律糾紛,司法實踐中對保底條款認識不一,可能會被認為是擾亂金融秩序而被認定無效,不利于各方權益的保護。因此,此類基金在實踐中有逐漸萎縮之勢。

(四)有限合伙制。即依據《合伙企業法》規定,成立有限合伙企業私募基金。該類基金的投資者能夠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入資金并承擔有限責任,而不具體負責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基金管理人則以少量資金介入成為普通合伙人并承擔無限責任,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資金的運作與管理,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收取管理費。該類基金主要有以下優勢:一是避免雙重納稅。合伙企業不具法人地位,不是獨立的納稅單位,因而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此待遇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即自動享有。投資者只需按照應分得的投資收益繳納相應的所得稅,二是資金募集靈活方便,可避免資金閑置。按照《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币话悴恍枰淮涡岳U納出資。國外此類基金在運作過程中,經常采用call capital機制,即基金在決定投資項目之后,給投資人一個撥付資金的時限,投資者只要約定的時限內,向基金撥付資金即可。這樣意味著如沒有選好投資項目,可暫行不出資,因而能夠較好地避免資金閑置問題。三是激勵機制比較完善。按照有限合伙基金的利益分配機制,有限合伙人雖然投入99%的資金,但只能分得80%左右的利潤,基金管理人作為普通合伙人雖然只投入1%的資金,但能分得20%左右的利潤。這樣能夠有效激勵普通合伙人努力工作去實現基金增值。而且普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利于增強基金管理人的責任心,促使基金管理人盡心盡力地管好用好基金。四是投資者權益保護較為妥善。有限合伙協議一般都設定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披露經營信息及投資者隨時查閱會計賬簿權利等內容,決策委員會對基金管理人選擇的投資事項進行審議,多數以上通過方能形成投資決策,避免了投資決策草率和獨斷;基金管理人定期披露基金投資運營的相關信息,能夠減少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強化了有限合伙人對普通合伙人的監督,更加有利于保護投資者權益。因此,在實踐中合伙制被認為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最優選擇。

政府投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應關注的問題及建議

當前我國大力發展私募股本市場或產業投資基金,各地政府也紛紛參與主導設立了創投引導基金。北京市在電子信息、高技術服務、生物醫藥、

新能源與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業等領域,探索設立或正籌劃設立“北京服務?新首鋼股權投資基金”、“北京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基金”、“小城鎮建設發展基金”等北京市探索設立或正籌設多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政府投入約13億元,籌集社會投資約110多億元的基金規模,積極扶持相關產業、領域的大發展。當然政府投資設立私募基金一般不在于追求高額利潤,而在于實現特定的經濟和行政目的。但是政府部門作為行政機關,直接介入市場經濟活動,參與社會投資主體的商務談判等,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因此,從防范和化解政府投資行政風險的角度,政府在運作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過程中應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一)基金組織形式的選擇。

目前我國尚無專門規范私募基金設立程序和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2005年11月,國家發改委牽頭十個部委共同頒布了《創業投資企業暫行管理辦法》,對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備案監管進行了具體規定,從事創業投資的企業組織,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規定的其他企業組織形式。2006年新修訂的《合伙企業法》明確規定了有限合伙制度,使得有限合伙企業擁有了合法地位。因此,政府投資設立基金在組織形式,原則上可以選擇公司制、信托制、契約制和有限合伙制中的任何一種,但是從上述對四種組織形式的優勢和不足分析看,建議可以將有限合伙制作為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的首選模式。

(二)基金投資期與回收期的確定。

基金投資期與回收期的設置是國際上產業投資基金的通行做法。政府設立產業投資股權基金雖然不是為了追求高額利潤,但是也應當設定合理的投資期和回收期。因為投資期固定能夠有助于促使基金管理人及時選擇適合的投資項目、提高投資效率,同時可以限制基金投資者所承擔的出資責任。投資期和回收期是計算基金管理費的基礎,政府要想用少量的財政資金吸引其他社會投資者,應當充分考慮其他投資者的投資回報問題。從國外經驗看,基金管理費的收取基數,在投資期通常是基金投資者認繳的資金總額,在回收期通常是基金投資者實際出資總額。因此,政府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時,應當考慮是否設置基金的投資期和回收期及具體時限。如以基金存續期10年為例,投資期可設為7年,回收期為3年。

(三)基金收益分配機制的確定。

基金的收益分配既關系到基金投資人的投資安全,又關系到對基金管理人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問題,因此通常是基金(發起人)和基金管理人談判的重點問題之一。按照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是,基金投資人與基金管理人以8:2的比例享有相關績效分成。對于政府引導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來說,因政府為實現推動區域發展、產業發展等特定經濟目的,一般可不注重收回投資,但是可以將有關投資收益作為平衡其他社會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的調節器,激勵基金管理人努力實現政府特定的目的。如政府可與基金管理人約定,當基金收益高于預期目標(一般可設定為10%)以上時,政府投資應分得的收益成立政府推動產業發展“資金池”,這些資金既可以持續地跟進對基金后期的滾動投資,也可設定獎勵基金,以此作為定期考核、評估基金績效時對基金管理人的獎勵基數。當基金收益低于預期目標時,政府可不提取投資收益,適當讓渡給其他投資者。

(四)基金退出渠道的選擇。

“退出決定進入”是PE投資行業奉行的最高“法則”。PE投資基金的收益方式或目的就是要實現循環投資,即“投資――管理――退出――再投資”的循環過程,其中退出是實現資本循環流動的關鍵環節,這也是政府投資設立PE投資實現政府資金“以小博大”的主要動因之一。只有建立暢通的退出機制才能為私募基金提供持續的流動性和發展性,更好地實現投資者出資投入基金的目的。因此,在基金作出投資決策前就應當充分考慮退出渠道,甚至在政府引導設立基金之初時就應當根據退出渠道設定合理的基金存續期限。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我國私募基金主要有首次公開發行(IPO)、并購、回購和破產清算四種退出方式。在政府設立PE投資基金運作過程中,政府雖然對基金投資決策有一定話語權,但是政府并不是控股的投資者,基金運作的風險對政府來說實際上難以控制,因此,建議政府不必要限定基金的退出渠道,可以同意基金采用任何合法的退出機制,以此激勵基金管理人運用適當的退出渠道來實現相應的投資目的。

(五)建立高效便利的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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