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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資管理制度范文1
為了更好地對私募投資公司的風險管理機制進行剖析,本文以固定收益產品為視角,首先對當前私募投資公司風險管理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其次,對私募投資公司中的固定收益產品投資中的風險影響因素進行分析;最后,基于以上兩點,對如何完善私募投資公司風險管理控制、規避投資風險提出政策建議。
一、私募投資公司風險管理控制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私募投資風險管理控制防范機制雖然已經初步建立,但是面對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以及金融資本運行中出現的問題,私募投資公司風險管理控制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互聯網金融的迅猛發展導致私募投資公司投資風險不斷增加。由于互聯網金融的數字化、多元化以及普惠性的特點,互聯網金融風險不斷增加。主要體現在:由于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尚未建立健全的監管機制,導致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的企業資質參差不齊,大大加大了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問題的嚴重性;由于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尚未建立健全的監管機制,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準入門檻沒有具體的界定和要求,對金融監管機構對一些違規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不能做到全面的監管,大大增加了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私募投資公司的風險將大大增加[3]。
(二)私募投資公司風險管理控制防范模式不健全。當前,募投資公司風險管理控制防范大多針對的是傳統金融市場上容易出現的問題。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實體經濟的轉型,我國的金融市場交易頻繁的同時其市場結構也發生了轉變,金融機構業務交叉不斷增多,這種情況下,單一的風險監管防范模式便不能更完善的對金融風險進行監督預警,缺失必要的私募投資公司風險處置機制[4]。
(三)私募投資公司風險管理控制監管體系不完善。有效防范投資風險的發生的關鍵在于建立一個系統完善的私募投資公司風險監管體系,而私募投資公司相關監管部門的工作有效性是投資風險防范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私募投資公司的風險管控的相關政策法規對于目前的投資風險的管理和識別存在一定的監管盲區,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投資風險,不利于私募投資公司規避風險的發生。
二、固定收益產品風險的影響因素
固定收益產品主要是指一種為了規避由于經濟發展不穩定和其他宏觀因素對資本投資帶來風險的一種理財產品。私募投資公司進行固定收益產品主要是為了規避由于隨著宏觀環境變動而造成的利率、匯率的變動,從而實現超額收益的一種投資行為。但是,由于目前國內外宏觀環境的變動以及國際貿易形勢的變動,固定產品風險主要受以下兩方面的因素影響:
(一)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帶來的匯率波動將有可能導致固定收益產品投資的風險發生。一方面,由于我國國內經濟發展態勢一直良好的同時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卻呈現出衰退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全方位推進,有可能會提升國內外投資者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有可能引起國內外資本市場的流動,投機性的投資增多,引發金融危機,人民幣匯率的變動導致固定收益產品的收益發生變化。另一方面,當人民幣升值區間沒有達到投資者的預期時,將有可能導致國外投資者、投資企業拋售人民幣資產,引起人民幣匯率的不規則變動,對我國的國際貿易活動以及國內實體經濟的發展產生影響,造成系統性的金融危機[5]。
(二)利率市場化進程的推進帶來的利率波動將有可能導致固定收益產品投資的風險發生。為進一步促進我國金融行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要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我國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成為維持我國經濟平穩增長以及金融市場穩健發展的關鍵舉措。利率市場化進程的推進直接帶來信貸風險溢價、競爭激烈等一系列問題。利率的變動對固定收益產品的收益產生巨大的影響,如果由于利率波動導致固定產品的收益率低于商業銀行同一時期的定期存款利率時將會導致其固定產品的價格下降,增加了私募投資公司對固定收益產品投資的收益[6]。
私募投資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私募基金;風險監管;證券管理
引言
所謂的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的方式進行募集,投資者不管是在收益上還是在風險上都共同承擔的一種集合資金管理方式。在我國自從資本市場的建立,私募基金在我國民間通過委托理財的協議形式在悄然的發展著。然而,隨著私募基金的發展,很多現實問題也隨著而來,如在法律上缺少認可和保障、不能夠開立獨立的賬戶等,這些問題也造成了我國現如今很多私募基金的正常有序發展。在我國整個基金行業的發展中私募基金的發展對其有著重要的重要,它是我國基金未來版圖中缺一不可的一部分。然而由于我國公募基金的壟斷給其帶來了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因此,我國需要資本市場實施多元化投資體系才能使我國的私募基金的相關立法進程得到加快,使其建立有效的市場監管機制,從而使其走出發展困境。
1.我國私募基金發展問題
1.1在法律上長期缺乏保障和認可
在我國現如今的諸多相關法律法規中都沒有明確的規定私募基金的含義、運營方式、資金方向等問題。當下我國的私募基金都是以一種委托理財的方式來進行的,這種方式在合法性上遭到很大的質疑,很多人認為其并沒有違反法律,雙方都是在你情我愿的情況下進行的;而也有人認為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存在這很大的欺騙因素等諸多看法,對此我國卻沒有明確的規定其到底合法還是不合法[1]。所以,這種現象就造成其始終處在一個比較邊緣的地帶。不管是委托人還是投資管理人之間都存在著很大的風險。例如雙方中的某一方違約了,不管是委托方沒有給投資管理者收益還是投資管理者使用一些不正當的投資行為造成利益損失,另一方想通過法律的途徑進行維權是非常困難的。這就造成在我國當下利用這種方式進行操作的幾乎都是雙方具有某種關系,合作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這就造成想在社會上進行大面積的推廣是非常困難的。
1.2很多都不證監會監管
在我管香港或是在國外,私募基金都是由證券監管部門進行統一的管理。而在我國,由于相關的法律法規上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的管理制度,這就致使私募證券基金必須從一些信托平臺上進行運作。從相關的法律上來說,受托人在本質上還是信托公司,只是私募基金公司會以一種投資顧問身份來進行信托公司的基金管理。而信托公司都是由銀監會進行監管的,所以其遵照的都是信托的相關法律法規。由于私募基金是屬于證券的行列,其本身屬性并不是信托,這就造成監管信托公司的銀監會間接的監管私募基金[2]。而銀監會在管理的框架上和私募基金是對立的,并不適合私募基金的運行。例如銀監會是類似于銀行管理的方式。這就促使私募基金在監管體制上非常的不適應,很難得到發展。
1.3無法建立專門的獨立賬戶造成管理風險和稅收問題
私募基金通過信托平臺可以單開一個賬戶,就可以使投資者不需要再信托公司進行交稅,完全可以自行去交稅。對于企業來說只需要交百分之二十五,而個人是不需要交稅的。但是如果不借助信托平臺,根據相關的法律就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賬戶,投資者的資金和自身持有的資金混在一起就形成了非法集資的情況出現,這在法律上是嚴厲禁止的行為。而且就算雙方有著密切關系,對彼此存在著信任,其資金卻是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一旦保證金和自己賬戶沒有區分開,私自的挪用就會對投資者造成很大的損失,此外還有很多的問題。而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賬戶是可以開設多個的,而且基金賬戶和基金公司的賬戶也都是獨立存在的,當有新的基金是還可以開設新的賬戶,對于需要交納百分之二十五的基金公司來說,其基金賬戶在銀行托管是可以不用立地交稅的,個人也是免稅的。
2.我國私募基金發展問題的對策
2.1盡快的建立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規
首先應該在給予私募基金有效的法律保障,應在《基金法》的修訂上納入私募基金,使其成為合法的市場投資機構,并且對其進行相對應的界定,使其在未來的監管中可以有法可依;其次,因為在《證券法》制定時就有留空間,因此只要國務院證券管理機構認可并有證監會發文讓私募基金具有合法地位就可以了;此外,我國政府應該重視起FTF的建立和發展,并且鼓勵一些大型的國有企業將一些資金委托給私募進行管理,不應該對私募存在歧視,要根據私募的專業管理能力強弱以及其業績的成效,通過對私募的資產上的組合、基金上的考核來對其資產的保值和增值進行實現[3]。這不僅僅可以對投資體系進行多元化的培育有著重要作用,也讓資本市場在有效性的提升上得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同時多元化的投資其本身就對市場波動的平抑有著很大的幫助,使得資本市場的發展得以穩定。
2.2建立有效的市場監管機制
基于私募基金本身具有的屬性以及其靈活多變的投資特點,再結合監管主體的選擇,可以把私募基金交由證監會作為主要的監管機構,在此基礎上根據私募基金的實際情況對其他監管主體在彼此的監管合作以及信息上進行加強[4]。首先可以將私募基金的監管主體設置在證監會所監管的范圍內,并且以之前的監管為重要監管;其次可以對私募基金發放牌照等,讓私募基金可以很好的達到陽光基金制度化;此外建立高于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的協調委員會,并且在其基礎上使監管的所有品種得到延伸,也是各個機制間的合作得到有效的強化,在私募基金不斷發展和多元化的過程中,使得事中監管的作用得到合理的發揮,從而提高私募基金在當下金融混業經營局面下的生存發展,進而讓國家的金融安全得到保障,也很好的保護了投資者以及對資本市場的完善。
2.3對私募基金的自律管理進行加強
在私募基金得到牌照之后,私募基金就能夠在交易所開立一個對立與公司的單獨獨立的賬戶,在證監會批準下,交易所就能批準私募基金可以開立與公募同樣的賬號。這種單設的基金賬戶的第一好處就在于它可以解決私募基金原先存在的交納雙重的稅的情況,并且只要交易所同意了私募基金開戶,私募基金就可以享受和公募基金相同的待遇[5]。另外,私募基金如果在交易所開立了一個獨立的賬號,就能使私募基金的運作得到有效的循環,一些開戶銀行以及一些券商都會自己主動的找上門來,而且因為有了托管的費用,券商也就會非常的樂意為私募基金進行服務,同時由于產生了交易傭金的收益,私募證券基金就能不再依托信托公司,不需要繳納一系列的費用,使其成本得到很大的降低,從而也就促進了私募基金的發展,以前依托信托公司產生的一些費用還可以用來完善自身的研究建設和內部的一系列的機制,從而使得更多的人才得到聚集,讓其資源配置的能力不但得以提升還在其基礎上得到有效發揮。
3.總結
總而言之,私募基金作為一種非正式的金融制度的創新結果,其不管是在國外還是在我國都在日趨增長。在我國私募基金的增長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我國國民財富積累的重要要求,在我國的金融體系與我國的經濟運營上都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本文結合當下我國私募基金在發展上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探究,通過對私募基金的一些實踐調查,分析了私募基金當下的現狀以及其發展的特點,并結合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我國私募基金的監管政策和意見[6]。在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過程中不當要依法管理,還要給予其相應的政策扶持,同時對其監管的成本進行分析,從而使私募基金可以得到穩定的發展,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以及國民經濟的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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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資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陽光私募 公募基金 信托 問題 完善
陽光私募基金作為新生軍,開始逐漸在證券市場上嶄露頭角。隨著人均收入的提高,人們對于財富管理以及投資理財的需要會使得信托基金的前景不可估量。然而,由于很多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關于陽光私募的糾紛越來越多。陽光私募信托基金正站在發展的關鍵位置上,若無法進一步完善則會陷入生存危機。只有各方共同協調,才能營造出一個更為活躍、健康的金融市場。
一、事件簡要介紹
深圳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更名為華潤深國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信托”)作為受托人,與投資顧問――陜西鑫鵬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深國投?鑫鵬1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于2007年12月20日成立。該信托計劃托管銀行為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證券經紀人為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此信托計劃的首次認購金額為100萬元,封閉期6個月,截至2009年12月20日,該產品已經發生了60%多的損失。
2009年12月,由投資者聯合將華潤信托告上了法庭。幾位投資者都以100萬元認購了鑫鵬1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但截至年底凈值僅剩下了不到40萬元。訴訟人士認為華潤信托在簽訂資金信托合同時有欺詐行為,同時,其在管理信托財產和監督過程中出現失誤。
原告方的主要觀點為:
第一,投資顧問阮杰用信托資金為參加炒股比賽的賬戶“抬轎”,存在利益輸送。
第二,存在重倉甚至滿倉操作、高買低賣是其主要的特點。華潤信托沒有制定相關制度,比如止損制度。
第三,鑫鵬在股票上的投資額超過20%,深國投?鑫鵬1期的投資倉位超出了合同約定的10%,其依據來自于信托計劃書的明確規定。
而被告方華潤信托也做了相應的一些回應:
第一,關于止損制度。信托計劃并未約定整體止損,而是單只股票的止損。在發現風險時,已多次向投資顧問發出止損提醒。
第二,關于合約的欺詐。華潤信托認為簽訂的信托合同是由投資者親筆簽署,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其未對投資者進行任何誤導性的陳述或保本承諾,不存在欺詐行為。
第三,華潤信托還強調不能憑信托產品的收益虧損與否來判定是否違約。
此案件仍在進一步的調查中,而不論結果與否,通過這個案件暴露出的關于陽光私募基金信托的問題是多方面的。本文以華潤信托訴訟事件為契機,來淺析陽光私募的現狀與發展。
二、陽光私募的基本情況
1、陽光私募基金的概念
陽光私募基金通常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銀行作為資金托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托管人,依據《信托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托集合理財產品。
一個陽光私募產品的組織架構可用圖1來表示。
那么,鑫鵬1期陽光私募的組織架構可對應用圖2來表示。
2、陽光私募的發展狀況
隨著信托公司的日益推新,陽光私募產品應運而生。陽光私募產品成為了我國股市的新生軍,對于促進經濟回暖以及刺激經濟發展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009年成立的私募產品已超過120只。目前,市場上正在運行的陽光私募累計達300多只。據不完全統計,中國陽光私募管理的資金規模已經從2008年的50億元發展到當前的超過300億元。
三、陽光私募信托基金的優劣分析
1、優越性分析
(1)安全性。與一般的私募基金相比,最顯而易見的是其安全性。其有信托公司作為投資的平臺,簽訂信托的合約。將銀行作為投資人資金的托管人,其可以保證投資者的資金不存在像非法地下私募基金般有被卷走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資金的安全。
(2)收益性。很值得一提的是,陽光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激勵機制不同,而激勵機制導致的最大后果是投資者的收益不同。陽光私募基金收取固定管理費和20%的業績提成,這樣會使基金經理更關注業績,即收益率和“絕對漲幅”。而公募基金在數量上本身就比陽光私募大很多,但他們的收益只來自于管理費,于是他們更需要做的是擴大籌資數量,更在乎的是基金的一個排名。這樣激勵機制的差異必然使得陽光私募信托基金的收益率從大體上看要大于公募基金。
例如2009年共有17只私募基金取得超過100%的收益,同時,有30只私募基金跑贏滬深300指數,業績前三還大幅戰勝公募基金前三。
(3)靈活性。就目前而言,陽光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監管限制不同導致收益率會有較大差距。因為公募基金的契約中明確規定了基金可以投資的各類證券品種的倉位上下限。這種規定雖然加強了監管的效率,卻是以削弱基金主動管理靈活性為代價的。其股票型基金為最低60%的股票倉位,若在大熊市里,等于是直接宣布了基金經理們的失敗。
而陽光私募雖然已灌上“陽光”二字的限制,即有了銀行將其資金進行托管,但相較面向大眾的公募基金而言,它的限制要少得多。它有的只是單只股票的止損制度,投資限制的相關法規早在2007年就被廢止。也就是說,投資限制的法規被廢止后,根據合同,信托計劃對單一股票的投資比例可達100%。
這樣一來,陽光私募基金的收益浮動范圍要遠大于公募資金,又因為其認購下限為一百萬元,所以,這種產品實際上已經把那部分追求高收益的風險偏好型的投資者從市場上分離出來了。
2、陽光私募信托基金的缺陷
(1)信息不對稱。其一,雙方專業知識的差距。這一點對委托人來說尤為重要。因為行業間的隔閡、差距,導致眾多投資者對于信托基金以及整個金融業并不熟悉。投資人往往關心的只是收益率問題,而忽視了簽訂的合約以及當時信托行業的規范細節。
從華潤信托訴訟案可知,的鑫鵬1期的幾位投資者指出,單只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托計劃資產總值的10%。這本是《計劃書》中的內容,實際上他們并不知道行業相關法規已經廢止了該項規定,單只股票的投資額實際甚至可以達到滿倉。這本不應該成為一個糾紛,但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委托人對于信托行業的不熟悉而造成了該種爭端。
其二,信托公司的夸張宣傳。在信息不對稱的這一基礎上,加上信托公司的導向性的宣傳,對于知識經驗欠缺的投資者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受托方往往普遍的做法是強調本公司以往創造出來的高額收益率來吸引投資者眼球,而對于風險的存在以及虧損的可能性進行掩飾。
在華潤信托此次鑫鵬1期的《計劃書》中,對于投資顧問陜西鑫鵬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的介紹是西部地區規模最大、水平最高、收益最好的證券投資理財顧問品牌公司。這“三最”無疑能造成極大的導向作用,并且會減弱投資者對于風險的防范心理。
(2)可能形成利益輸送。因為陽光私募的發展仍處于新興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而其高收益能吸引到很多的投資資金,使得運用資金進行投資的投資顧問有通過操作來進行各種利益輸送的空間存在。
又有如可能信托公司及投資顧問與某些上市公司相勾結,用信托資金的大量買入來抬高股價,使得該上市公司的業績報表更為誘人,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的資金。
(3)真正受托人不明確。在陽光私募中,若產生糾紛,在權責認定的環節界線十分模糊。在本案例中,如果真正的受托人為鑫鵬公司,那么信托公司僅僅作為一個平臺,便可以免去很多的責任。然而就是因為在協定里的概念不明確,使得無法區分是誰的過失。
(4)依然存在很多爭議。銀監會信托管理雖然規定設立嚴格的止損制度、止損點,嚴格執行分級授權和敞口風險管理制度,必須要有精確計算。但是如何進行實質的止損,在信托公司和投資顧問之間平衡止損的權利,必須出臺詳細強制的法規來進行規范。在這種責任認定的過程中,便存在一個止損終屬的責任問題。止損的強制實施權究竟該掌握在信托公司手中還是投資顧問手中依然不明確。這些都需要進一步完善,并且要通過合約協議的方式顯示出來。
(5)相應的各種監管較為混亂。雖然在2009年銀監會證監會相繼出臺了一些限制的政策措施,但作為證券市場上嶄露頭角的新興力量,陽光私募必然在很多方面都疏于管理。很多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關于陽光私募的糾紛越來越多。在華潤案件中,涉及到銀監會又涉及到證監會,本身又屬于信托產品。在多方的制約下會喪失本來的制約力,會存在逃避管制的盲點。
另外,關于投資顧問的選擇問題仍疏于監管。根據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做投資咨詢,不能進行經紀業務和資產管理,而本案中的投資顧問又做咨詢,又做資產管理。這種情況便很好地反應出了陽光私募各方監管極不嚴格。
四、對陽光私募信托基金的完善
近年來,尤其在金融危機的陰影籠罩下,隨著信貸政策的緊縮、資金的流失與蒸發,眾多企業正在積極努力走出其在股市中的發展瓶頸,尋找新的融資渠道。于是,越來越多的企業把眼光投向了經過整頓、逐漸走出陰影的信托業。信托公司日益成為企業投資者股市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渠道,利用信托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可以幫助企業構建多元化融資渠道以及穩定其在股市市場的“腳跟”。
根據我國經濟形勢可進一步得知,陽光私募信托基金接下來會得到更廣闊的發展。加之隨著人均收入的提高,人們對于財富管理以及投資理財的需要會使得信托基金的前景不可估量。
1、受托人――信托行業自身的完善
(1)推出對象更廣的產品,將投資的門檻降低。目前,所有的陽光私募產品的最低認購額都為100萬。這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若能夠適當地降低限額,尋找一個最大邊際量,使得在降低限額的基礎上能夠吸引到最多的投資資金,又能使得更多的人參與到理財以及投資的活動中來。
(2)信托行業的人員要自律。金融界的人員應當遵守行業的道德,在追求自己利潤最大化的同時必須要顧及投資者的利益。陽光私募的報酬來自于固定管理費與收益提成,投資顧問不能為追求高額報酬而拿龐大的信托資金去不顧風險地博弈。監管層在2009年2月發文,試圖規范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費和業績報酬的方式和比例,尤其強調了信托公司收取的業績報酬只能在信托計劃終止且實現贏利時提取。這也是要求在私募基金產品運作過程中,阻止信托公司獲取巨額收益。
另外,該行業人員也應當自律杜絕各種非法的利益輸送行為。這些違法行為會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并且會使很多虛假現象產生,讓投資者蒙受損失。
2、委托人――投資者自身的完善
(1)正確認識風險與收益間的關系。很多投資者只關注收益率大小而完全不考慮風險的存在,高收益對應著高風險是一條市場規律,每一個投資者都應該認識到這一點之后做一個理性投資人,從而選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范圍內的金融產品,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收益率的數字大小去盲目投資。
(2)在投資前要對該產品進行充分了解。只有主動而充分地了解,才能最適當地解決兩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華潤信托訴訟事件中,投資者若在之前就單只股票投資的比例份額進行協定,或者就止損制度進行咨詢,便可達到一個更為官方的協議,從而可以減少事后的糾紛。然而,對于大多數投資者而言,了解是困難的。因為缺乏相對應的專業知識,即便被解釋,也不見得明白那些規定中間的具體含義。這便要求一種全民金融知識的普及。
3、監管部門――法規與制度的完善
(1)明晰監管體制。雖然私募通過信托公司可實現陽光化,但事實上,目前信托歸屬在銀監會的管理之下。然而,作為資本市場的參與者,陽光私募從屬性上又應納入證券監管范圍,這便形成了監管上的一個矛盾,會造成管理的越界問題,難以做到統一、規范。故應該去探索更科學的監管體制,從而能夠全面對這種特殊的基金募集進行管理。
(2)形成良好的評價與競爭系統。目前各信托公司靠的是之前做的產品業績成果來吸引投資者,而這樣一種介紹自身的方式是很片面的。監管部門應當形成一套完整的機制,對其管理方式、人才儲備、資源掌控、歷史成績等實質內容評價打分,如形成一個星級評價系統,用這種第三方的角度為投資者作一個客觀的介紹。如此一來,可以在業內形成良好的競爭,改變之前一味追求收益率而忽視內部建設的模式,倡導信托公司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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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資管理制度范文4
私募型投資基金按照設立、募集以及運作等操作流程進行處理和整合,資金募集對象則要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相關規定,并且結合運作資金的需求,按照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不能借助公開宣傳以及公開市場上發行募集的非公開放行方式募集運作資金,要按照標準流程有序開展資金操作。
1私募型投資基金運行模式
11私募型股權投資基金運行方式
在對相關運行方式進行分析的過程中,要對其基本運行要求和控制機制展開深度解讀。目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按照設立、募集以及投資運作、資金退出等步驟展開應用處理,并且要求參與人員在完成基本操作后,對整個過程的結果負責,也就是說,私募股權投資體系是從資金結構設立到退出獲利的全部過程。而對于研究方式以及研究效果進行整合的過程中,主要對資金募集對象進行集中解構,不僅僅要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相關要求,也要保證資金募集方式的合法。[1]并且,在私募型股權投資資金運行結構中,運營投資的目標主要針對的是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市場上發展前景較好的具備企業類型,結合市場需求和市場基本運營方式,積極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和控制措施,確保能對其投資目標有所幫助。值得一提的是,投資這類企業,其整體運行結構和管理機制都普遍具有高成長的趨勢,最重要的是,多數企業還沒有進入資本市場,能升級整體管理效果和控制效果,并且保證處理機制和運行參數的穩定性。在取得被投資公司的股份后,相關管理人員就要對之后的一系列操作進行統籌分析和集中整合,確保私募投資基金參與企業的管理和經營,提高其實際應用價值,并且,為以后的上市做好各項鋪墊。只有保證后續操作的穩定性,才能有效實現后期退出獲利。
除此之外,正是由于私募型股權基金投資的方式,決定了其實際管理結構和應用效果,私募投資基金管理者與被投資企業能在實際操作結構中獲得雙贏。在實際管理模型中,正是由于企業私募基金的投入份額,使得整體管理結構和應用體系出現了變化,不僅僅能提升整體管理效果,也能在獲取經營發展資金的基礎上,取得現金管理經驗的注入資質,為管理效果升級奠定堅實基礎。相應的管理機制中,私募型投資基金管理團隊也能借助管控機制的應用和落實,對市場運營管理以及發展動態展開深度整合,為企業提供常規化運營模式無法獲取的優質資源,形成互利共贏的發展局面。這對于私募型投資基金項目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實踐意義和價值,能在提升整體管理機制和控制措施實效性的基礎上,保證整體管控模式和應用價值。在前期考察論證工序完成后,企業能對符合其參與投資的對象有直觀的認知,借助有效的調研和分析,對其整體發展價值和運行效率展開分析。
12私募型證券投資基金運行方式
目前,在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進行集中整合和分析的過程中,要對其主要運作方式展開討論,應用較為廣泛的就是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管理基金的投資單位會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并且針對實際情況和管理要求,對資金結構設定有效的底線,若是投資過程中出現了跌破底線的情況,則整體投資模式會自動終止操作。這種方式能有效地應對市場中的不確定因素以及風險,保證應用效果,但是,其運營過程中的保底資金并不退回;另一方面,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客戶只要把賬號轉交給私募基金管理部門,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和常規化操作后,若是基金管理結構出現了約定虧損比例的情況,基金的持有客戶能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并且判定相應的管理需求和控制措施,能進行自動終止約定的操作。也就是說,客戶無須對后續項目和資金管理需求進行整合,只需要對現有資金進行處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在終止合作后,要對約定贏利部分以上部分進行綜合性處理,主要是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完成交易合作。利用客戶委托私募理財、第三方監管、?C券以及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等方式,都能實現財務業務處理的目標。[2]
2我國私募型投資基金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1私募型投資基金運行問題之發展滯后
正是基于市場經濟的發展,私募型投資基金開始進入發展階段,困擾中國證券市場的股權分置改革問題,在實際管理模型和應用結構中逐步實現了整合以及解決,并且伴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私募投資基金業呈現出自行管理和應用的態勢,整體管理效果和控制機制也出現了變化,不僅整體管理結構和應用體系逐漸擴大,行業規模也在完善和增長,整體管理機制逐步正規化、規范化。但是,在法律層面,私募基金行業的合法化發展結構卻還存在滯后的問題,其整體管理結構和應用模型需要得到有效的處理和綜合性管控。私募投資基金在證券行業內部,還沒有取得合法身份,這對于管理者和投資者的貿易行為都會產生嚴重的制約,需要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更加系統化的控制結構,才是從根本上提高其管理有效性的路徑。
22私募型投資基金運行問題之監管滯后
在實際管理體系中,要保證其管理效果,就要對監管措施和監管機制進行集中整合,但是,由于監管滯后產生的影響也很大,使得這里管理模型和控制機制出現問題,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控制體系也會存在嚴重的經驗滯后和管控效果滯后,相應的管理模型和應用價值無法得到有效落實。目前,我國的私募投資基金內部組織結構和控制體系并不能符合實際需求,設定的程序也并不具備基本的組織規則,相關應用價值無法有效整合,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混亂等一系列問題都需要得到有效處理。[3]值得一提的是,基金投資者對顯而易見的違規交易行為并沒有進行阻止,會導致整體管理結構和應用理念受到制約,相關操作模型和控制氛圍也會出現問題,也就是說,在實際管理機制和控制體系建立后,由于其運行模式中存在故意不履行監管職責的問題,導致相應的真實信息得不到披露,擬定協議不被執行,甚至在實際交易過程中,還存在擬定協議條款模糊化的問題,為了能降低違規成本,就將投資風險轉嫁到了投資人身上,嚴重者會導致投資人面對資金風險。
23私募型投資基金運行問題之信息收集滯后
在私募型投資基金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存在信息交流和收集結構不明確的問?}。主要是專門規范和業務操作沒有得到有效的指引和規范,相關信息的披露結構并不符合實際需求,處理機制和管控措施也存在非常嚴重的滯后性問題。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由于部分私募投資基金盡管在貿易領域被歸屬到同一種類,然而,其實際信息整理機制和管控體系卻存在差異,也就是說,私募投資資金在負有義務的披露主體方面以及應當披露的范圍層面都存在不足,信息的傳遞出現嚴重的滯后和問題,也是導致整體信息結構和應用價值之間存在分歧的原因。另外,由于信息傳遞和分析結構出現問題,導致整體管理要求得不到有效的滿足,私募投資基金投資人無法有效對其相關操作展開深度分析,也使得沒有標準的平臺應用價值隨之降低,由于對不同的私募投資基金無法展開比較,就會無形中加大了投資決策的困難程度,使得整體管理效果失去實效性。除此之外,政府監督管理機關的監督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實,也是導致其處理效果受限的主要原因。
3我國私募型投資基金的運行優化措施分析
31優化資金管理機制
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證資金管理機制符合標準,并且積極建立健全更加系統化的控制措施和運行標準。由于行業發展的首要任務就是保證投資基金投資者的自身利益,因此,要積極建構更加完整且有效的資金管理機制,確??刂平Y構和應用渠道符合標準。目前,我國私募投資基金已經逐步成為金融資本市場的參與主體,加之近幾年證券市場的發展,在股權交易市場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整體運行結構和應用模型也趨于規范,在金融資本市場中占比逐漸增大,這正是提高我國資本市場層次結構項目中非常關鍵的力量。也就是說,要想提高具體研究效果,就要對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者進行綜合性解讀,確保其資金募集的主體地位,也要對集合資金的來源進行整合,保證處理效果和管控體系的完整性,升級應用價值。尤其是對集合資金進行投資運作資本的分析和控制,以保證在發展金融資本市場的過程中,整體管理模型和監督管理機制符合實際標準。監督管理機構在認知市場投資項目的同時,結合實際需求,建立健全完整的處理框架體系和管控模型,為實現公平匯報投資管理氛圍奠定堅實基礎。
32優化資金獨立性
對于整體管理機制和管控結構升級項目來說,資金獨立效果和應用體系非常關鍵,需要相關部門結合實際需求進行統籌分析,積極踐行系統化的處理模型和處理措施,并為管理應用結構提供更加直觀的管理建議。值得一提的是,在對資金進行管理時,私募投資基金的資產是基金投資者投入的資產,要從根本上保證基金維護資產的安全性,切實管控私募投資基金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秉持獨立性原則,為項目升級提供資金管控支持。私募型投資基金的管理,要對資金的應用路徑和渠道展開深度分析,設立單獨存款賬號的同時,保證資金管理和控制規定符合標準,在優化資金獨立性的基礎上,為資金管理系統的綜合性升級奠定堅實基礎。
33優化管理經驗
我國相關部門需要對國外優秀經驗進行集中學習和分析,結合我國市場的實際需求和特征,建立健全有效的管控體系。不僅僅要認識到私募投資基金的發展重要性,也要對投資項目的應用框架展開深度分析,確保企業融資效果和應用理念的完整程度。除此之外,相關部門也需要結合實際管理需求,對市場信息和管理模型展開深度分析和集中調研,建立健全完善的私募型投資基金登記結構,運行行業協會制度,保證準入監督效果符合預期,也為管理模型的綜合性升級奠定堅實基礎。
私募投資管理制度范文5
PE行業前景光明。監管趨嚴
目前中國金融市場相對發達國家來說還處在初級階段,投資渠道和投資方式還比較單一。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優化資本市場結構,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因此,PE行業的發展可以促進中國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和推動金融結構轉型。另外,中國經濟經過多年的高速發展,社會上存在著大量資金,加之實際存款利率長時間地處于負值,這些資金為了達到財產的增值和保值目的,經常對社會上的一些商品進行炒作,從房地產到大蒜、綠豆等商品的每次價格劇烈波動的背后,我們都可以看到這些游資的身影,這些炒作嚴重影響了中國經濟社會的穩定。因此構建多層次的投資市場,不僅能夠提升中國經濟的競爭力,更重要的是能夠為社會的穩定發展做出貢獻。盡管目前中國PE行業發展迅速,但是其發展歷史相對發達國家來說還顯稚嫩。據有關統計中國目前整個PE和VC(風險投資)直接投資占GDP(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只有0.3%,而美國大概為1%,英國為2%。另外中國還具有其他發達國家所沒有的國情,就是中國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的融資難問題,而PE正好可以解決或者緩解這個問題,這個特殊國情也意味著中國PE行業的市場容量要比發達國家大。因此基于國家在宏觀上的需要和中國特有的國情,可以預見中國PE行業的前景將是光明的,發展空間也十分巨大。
盡管中國PE行業前景光明,但是現在還存在許多問題。例如高額的投資回報率,在吸引眾多投資者的同時也吸引了一些犯罪分子,他們打著PE投資的幌子,從事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由于這些犯罪活動給中國的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帶來了惡劣的影響。因此可以預見國家會在不久的將來會對PE行業進行規范和調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條例》將會適時推出。預計其監管的重點將是對投資者的資格進行限定、規范資金募集、防范基金違規操作和保護投資者的正當權益。中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將會進行相應的改革,以適應境內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資金的流動需求。這些監管措施的實行,在規范PE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將會給PE行業的發展提供一個健康良好的法制環境。
有限合伙制將會成為PE主要的組織形式之一,公司布局保險業化
由于有限合伙制避免了在公司制下的雙重征稅,具有募資渠道廣、出資方式靈活、運作效率高和激勵機制好等優點,已成為世界上私募基金普遍采用的組織形式之一。2007年6月1日,中國頒布實施的新《合伙企業法》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為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采用這一靈活的組織形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框架,這將極大地促進中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果依《合伙企業法》成立,則無需審批和受制于發改委等部門的種種規范,而只需向相應的企業登記機關申請即可。這在程序上,比創業投資基金的備案制和產業投資基金的審批制要簡單得多,從理論上說,采取有限合伙制可以繞過政府審批?!逗匣锲髽I法》的修訂,為私募股本的設立掃清了法律障礙,我們可以預見有限合伙制將成為中國私募股權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之一。
中國PE行業目前的公司架構基本上還是注冊成立一個基金公司,然后派出投資經理去各地尋找各種投資項目。但是隨著各個地方優惠政策的同質化,以及地方政府為了吸引基金的注冊,會對本地基金和本地優質項目的對接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因此,未來隨著競爭的加劇,為了獲得更多優質項目和政府的支持,投資行業會朝著保險業發展的方向轉變,投資機構會在各地開設分公司和注冊成立基金,為當地的業務拓展提供支持。
投資回報理性化,行業呈現整合化
曾經有個玩笑話說,只要是中國人開始從事的行業,就意味著這個行業開始進入微利化。這雖然是一句調侃的話,但是也反映了一些社會現實,例如家電行業、手機行業等這些行業確實是由于中國企業的大規模參與,價格開始變得親民,利潤也顯著降低。PE行業隨著大量中國公司的進入,似乎也要證實這個說法。隨著大量資金進入PE行業,中國PE投資的回報率已經由幾年前的動輒幾十倍上百倍,變成了現在的五六倍。二級市場IPO價格也從市盈率的七八十倍,變成了現在的三四十倍。隨著二級市場價格的回落,私募股權的投資回報也逐漸開始回歸理性。
中國目前的物價上漲和工資成本的大幅度攀升,將使投資企業面臨著成本上升的巨大壓力。同時二級市場的投資回報率的降低,以及眾多PE公司的惡性競爭,所有這些因素的共同擠壓必將導致私募股權的利潤大幅度降低。在這種情況下,整個行業將會呈現整合趨勢,市場上只要那些實力強資金雄厚的大公司和一些具有特點的公司才能夠生存下來。為了能夠在這種整合的趨勢下更好地生存下來,許多公司開始轉變基金方式或拓展新業務增加利潤增長點,例如紅杉等外資基金開始通過設立人民幣基金來拓寬投資范圍;小村投資通過高端客戶理財服務,以此來增加客戶的黏連度和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
投資專業化,分析標準化,決策藝術化,經理明星化
隨著PE行業的整合,投資將會朝著專業化的方向發展。這個專業化將會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橫向發展,就是專注于投資某一階段,包括種子期、成長期和成熟期。另一個就是投資行業的專業化,由于PE公司的投資決策高度依賴公司核心人物,而核心人物的能力畢竟是有限的,PE公司的投資將會越來越集中在自己擅長的領域,集中于一些特定的行業,從事上下游投資,進行單個產業鏈上的全方位投資,從而實現對整個供應鏈的整合。
流水線作業是大工業化生產的產物,流水線的出現直接導致了生產成本的大幅度降低和產品質量的提高。目前來說,投資行業還是一個高素質人才匯集的行業,但是這些高素質人才的成本也很高。為了降低人力資源成本,投資公司也可以采用流水線的生產方式,將投資分析工作標準化、細分,然后制定具體的流程,讓一個剛畢業的本科生在經過簡單培訓之后就能獨立工作。這種方式將會大大提高分析工作的效率,同時降低成本,現在行業內的九鼎就有采用了這種模式的趨勢。
當所有的信息匯總到投資決策人的時候,私募股權投資就到了投資中最重要的一環即投資決策了。投資決策不像投資分析,它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完全憑投資決策委員會個人對項目的理解。決策是投資中最困難的一部分,也是最讓人看不懂的,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一個藝術化的過程。因此一個公司是否能夠更好地發展,將會高度依賴決策人的能力和眼光,投資決策人也會朝著明星化的方向發展,這個趨勢就像投資領域的巴菲特現象。成功的投資經理將會很容易獲取更多資源,從而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投資領域的“馬太效應”也會更加明顯。
退出渠道的多元化
私募投資管理制度范文6
一、國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現狀及監管改革
美國、英國和法國私募股權基金的主要募集方式是私募發行,發行對象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近年來,歐美的私募股權基金資金來源呈現日益多元化的趨勢,主要包括養老金、捐贈基金、保險公司、商業銀行、高資本凈值的個人或家族公司等。關鍵是要求投資者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力。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公司式私募、 契約式私募(信托式私募)、 有限合伙制私募。目前,有限合伙制是美國私募股權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國際上對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內容:一是對基金的監管,主要體現在對基金的發行、基金的投資者數量及資格的監管。二是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主要體現在監管部門要求管理人應具備一定的資格,并需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進行注冊及定期年檢。三是對基金所投資企業的監管?;鸸芾砣吮仨毝ㄆ谙虮O管機構報告其主要投資市場和工具、業績數據和風險集中度等信息。四是對投資者的監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對于保險公司及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監管層要求對投資進行嚴格比例限制以防范風險,并進行合理的資產負債管理。
2008年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風暴席卷全球,也讓全球私募股權投資行業步入到有史以來最為艱難的時刻。全球私募股權投資交易量、投資收益及投資回報也出現了大幅下降。次貸危機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帶來的影響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交易出現失敗,不得不撤銷或重新進行判斷。二是促使并購基金創造了其他新類型的投資以配置他們巨額的投資基金,這些投資包括對上市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PIPE),對杠桿收購交易中已經發行的債券的收購等。三是部分大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公司開始出現虧損。自次貸危機發生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部分基金開始出現虧損。由于華爾街的投資銀行是本輪危機的最主要的受害者,因此,包括高盛、摩根斯坦利、美林等大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在本輪危機中受到的影響最為嚴重。
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各國政府普遍認識到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缺乏監管隱含的巨大風險,歐美國家對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監管呈現加強趨勢。奧巴馬政府于2010年6月批準了自大蕭條以來最具顛覆性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法案規定資產管理規模1億美元以上的投資顧問必須在SEC進行注冊,并要求其向SEC提供交易和資產組合的有關信息,協助監管機構對系統風險進行必要評估。SEC將對這些投資顧問進行定期和專門檢查。這項法案包括限制銀行從事互換交易業務、限制銀行投資私募股權公司和對沖基金等嚴厲措施。這一法案的通過影響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英國創業投資協會提出了針對英國私募股權基金整個行業的監管指引——《英國私募股權投資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指導方針》,對私募股權基金信息披露的指導原則,并對信息披露主體和披露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指引規定,私募股權基金應定期向英國創投協會(BVCA)指定的機構提供數據,以便于對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活動的經濟影響進行有證據的嚴格跟蹤分析,及時監測金融風險。歐洲議會則于2010年11月正式通過歐盟對沖基金監管法案,這是歐盟第一套直接監管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法規,最突出的一項內容是引入了“歐盟護照”機制。不過,它可能對新興經濟體的金融市場及非歐盟國家的對沖基金造成沖擊,再加上歐美的分歧,可能為未來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投下陰影。
不過,由于中國經濟在本次金融危機中表現最為突出,再加上目前中國正在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產業,因此,越來越多的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始逐漸將業務的重點放在中國市場。眾多的知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始在國內募集人民幣基金就是最好的佐證。例如,自2010年以來,百仕通、第一東方、里昂證券、凱雷、TPG等外資PE機構紛紛在中國設立人民幣基金,貝恩資本、瑞銀、KKR等機構也在籌劃在國內設立人民幣基金事宜。近年來中國經濟的持續穩步增長、人民幣升值預期、投資及退出渠道不斷拓寬都給國際資本帶來了可預期的高投資回報率。
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現狀
近幾年來,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迅猛,2005年,證監會提出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隨著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逐步完成,我國資本市場開始進入到“全流通”階段,并由此拉開了新一輪牛市的序幕。在這一階段,國家相關部門為了促進創業風險投資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這標志著我國創業風險投資進入了政府引導下的快速發展階段。同時,這一時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開始進入到迅速發展階段,本土基金管理公司規模迅速擴大。究其原因,主要有:(1)全球流動性過剩的輸入以及中國經濟自身內部的失衡使得中國流動性過剩問題愈演愈烈。由于資本的逐利性,過剩的資金開始滲透到一切存在收益的領域。(2)中國經濟長期保持高速增長,各行各業充斥著眾多的投資機會。(3)政府出臺各種政策以支持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比如,對《公司法》、《證券法》、《信托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修訂和出臺,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礎。09年國務院轉發了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下發的股權投資基金的指導意見,各地地方政府紛紛拿出財政資源來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及制定優惠政策來促進當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帶動了各方資金積極參與到這個行業。在募資方面,2010年政府也出臺了向保險資金放開股權投資的一些政策,各地政府為了吸引股權投資機構落戶,在注冊、稅收等方面給予很大的優惠政策。國務院出臺了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新36條,還有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這一系列政策的出臺都積極推動了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4)創業板的推出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機制,從而大大促進了我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規范發展。
經過幾年的快速發展,目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整體規模和發展速度都位居亞洲首位。從2003年至今,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一直保持著40%的復合增長率,已經遠遠超過美國、日本等其他國家。
2010年又可以稱得上是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過程中具有標志性的一年。在經歷了2008年金融海嘯沖擊、2009年的募資、投資低迷期之后,2010年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迎來了強勁反彈。據清科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募資、投資、退出案例數均創下歷史新高。具體來看,募資方面,當年共有82支可投資于中國大陸地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成募集,募集金額276.21億美元;投資方面,全年共發生投資案例363起,交易總額103.81億美元;退出方面,全年共計發生退出案例167筆,其中IPO方式退出160筆,股權轉讓退出5筆,并購退出2筆,一舉打破了2007年曾經創下的95筆的最高記錄。
三.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私募股權基金依然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缺乏統一的政府管理部門。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各監管部門也是“各自為政”,缺乏統一的政府管理部門。隨著實踐的發展,“私募”基礎性規范缺失導致的不良影響或許將逐步顯現。目前有關部門已經起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草案)》已上報國務院,正等待批復。管理辦法明確了對PE 行業適度監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的監管框架。如果這一管理辦法獲得批準,則認可對PE行業進行適度監管的模式,即不主張嚴格的審批制。但是,會對合格的基金管理者、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設定準入要求,包括對單個投資者的出資要求和募集資本總規模的規定,并對投資行為進行一些規范。相信這一方法的出臺有助于搭建法律框架,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有積極的、深遠的影響。
二是市場化程度有待提高。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主要以政府推動為主,市場化程度有待加強。同時,很多企業與當地政府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如何更好的處理與當地地方政府的關系,成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所面臨的又一挑戰。
三是缺乏完善的基金管理機構。從歷史業績、內控、流程、人員素質、品牌等各方面來看,目前大部分基金管理機構缺乏足夠的市場經驗,這也是銀行、保險、國企等機構投資者密切關注的問題。
四是缺乏相關的信用管理機制。良好的信用制度是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礎,在美國這種信用制度已經非常成熟,在我國市場上還沒有形成“信用”“誠實”為基礎的運行機制,國家也沒有相關的信用管理制度及懲戒機制,尤其是很難規避基金管理人造成的“道德風險”,再加上國家還沒有個人破產的相關制度,所以管理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還不能真正履行,這無疑加大了基金投資人的投資成本和風險,也是阻礙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重要因素。
綜上所述,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已經進入政府引導下的市場化推動發展時期,除創業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因需要政府資金作風險補償而應由政府設立準入機制進行監管外,其他類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逐步實行行業自律模式為主的形式進行管理。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立法方面要以“開門立法”模式為原則,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市場對私募資本的配置,同時為基金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留下空間。在以基金行業協會自律管理為主情況下,政府的行政監管要以監管的介入程度不應當干預或影響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正常的經營管理為原則。
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目標及思路
從發展目標上看,應堅持“政府引導、產業導向、市場運作、監管有效、管理規范”的原則,圍繞促進經濟增長和產業結構優化,積極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及股權投資管理公司,構建多層次股權投資基金體系,不斷優化企業投融資結構,加快經濟結構包括投資結構、產業結構及產品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增強金融業整體實力并促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從未來發展思路來看,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拓展:
一是監管環境方面。需要盡快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并建立監管框架,保證各基金具備股權融資的基本要求和投融資能力。目前由于各部門出臺的政策缺乏統一協調制約了PE的發展,因此需要對現有的法律《公司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法》、《信托法》以及涉及外商投資、境內并購、海外上市、海外投資的相關法規予以整合和修訂。同時,應逐步建立健全風險控制機制。包括建立決策制度,規范操作程序,制定應急預案,防范操作風險和管理風險,明確投資比例、退出機制、信息披露等事項,規定監管機構可以通過能力評估,加強投資運作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
二是發展環境方面。從金融監管環境、金融政策環境、金融信用環境、金融中介服務環境、金融開放環境、金融安全環境等各方面不斷進行完善,為股權投資基金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
三是建立流動性的二級市場。數據顯示,2010年前三個季度,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共募集資金達212億美元,超過2009年全年的募資總額。一級市場的蓬勃發展,使得市場對于流動性的需求越發迫切。近日,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首次《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私募股權交易規則》,標志著國內首個私募股權基金二級市場交易平臺試運行。新成立的私募股權交易平臺,將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為創投企業、基金機構提供基金募集、項目融資、股權轉讓、基金份額轉讓、投資退出等全方位服務。私募股權基金二級市場在歐美國家已經有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歷史,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市場體系。金融資產需要一級市場募集資本,二級市場來創造流動性。電子化的股權基金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將是未來國際資本市場的發展趨勢。
四是退出機制方面。政府需要支持多層次、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建設,提供多種退出渠道和機制,分散股權投資發展風險。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通道,通常有證券市場、股權交易市場和并購市場等,建立和完善合格投資人的場外市場,而交易平臺如股權轉讓的大宗交易市場,包括北京產權交易所、天津產權交易所,新三板市場等。支持和鼓勵各類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機構發展,逐步形成募集、投資和退出等功能完善的股權投資發展環境。
五是建立中介服務體系,支持創業投資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未來需要一批為PE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資訊機構和中介,推動融資服務體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