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風險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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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風險

金融監管風險范文1

關鍵詞:綜合經營;金融風險;監管合作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1-0043-04

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發展,突破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風險。加強監管合作,對有效防范跨行業、跨市場金融風險意義重大。

一、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產生的客觀必然性

(一)金融業自身的特征,決定了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出現

金融業經營的是貨幣資產,與實物資產相比,金融資產流動性非常強,貨幣資產相互轉換十分便利,比如貸款可以證券化,開放式基金和銀行存款在某種程度上相互替代,保險業務兼備投資和儲蓄功能等。同時,由于金融資產具有弱相關性和弱專用性的特點,能在銀行、證券、保險各行業發揮相近的作用,強化各市場之間的關聯和互補。與其他行業相比,金融業綜合經營更能形成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

現代金融業的發展,延伸了金融的內涵,金融已不僅僅是資金融通和創造信用機制,更是一種分散風險、轉移風險的機制?,F代金融的核心功能是為整個經濟體系創造一種動態化的風險轉移機能,從而使得風險處于流動的狀態,保障了金融體系健康、穩健、高效運行。也就是說,現代金融體系是能夠使經濟體系的風險流量化而不是存量化。因此,現代金融市場之間是相互貫通的,也正因為如此,才產生了對跨行業、跨市場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的內在需求。

(二)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推動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產生

金融業是服務行業,滿足客戶需求是金融業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金融服務已從產品營銷向客戶營銷轉變,從客戶需求出發設計金融產品是金融競爭的需要。

客戶需求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客戶的需求。隨著企業客戶融資需求多元化發展,單一的銀企借貸模式已不能滿足客戶需求,更需要金融機構助其解決融資安排、為其提供資金融通的渠道,并通過債券、股權等融資成本更低的方式來解決生產資金問題。二是居民客戶的需求。伴隨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個人財富迅速擴張,一些擁有百萬級資產客戶不斷增加,個人金融服務需求越來越高。除面向普通客戶的銀行卡、基金信托、炒匯工具、消費信貸新產品外,以富人為主要對象的理財業務創新成了近期金融機構爭奪的重點。這些新型金融服務基本都是跨行業、跨市場的產品。而金融控股公司因擁有多種金融業務,通過資源整合、共同行銷、資訊共享、產品組合,能夠為消費者提供一次購足的金融服務(夏斌,2004)。

(三)加入世貿組織后競爭的加劇,推動了金融機構合作步伐加快

我國加入WTO后,盡管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并未對中資金融機構產生大的沖擊,但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優勢逐步顯現,促使中資金融機構反思。為此,中資銀行把發展中間業務作為增強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商業銀行通過保險、證券業務不斷提高中間業務收入的比例。探索金融資產證券化也成為中資銀行解決資本約束的手段之一。而隨著競爭加劇,保險機構的承保利潤不斷下降甚至為負,資產管理成為現代保險業重要利潤來源,為此,中資保險公司積極探索資產管理的新途徑。這些都需要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為依托。

(四)監管部門逐步放松管制,為跨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提供了現實可能

從政策法規層面上看,為推動證券市場發展,1999年8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并頒布了《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同年10月27日,頒布了《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符合條件的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獲準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從事同業拆借和債券回購業務。同年,中國證監會和保監會又同意保險基金進入股票市場。2000年2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證監會又聯合了《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獲準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2001年6月,人民銀行《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明確商業銀行在經過人民銀行批準以后,可開辦證券業務、金融衍生業務、投資基金托管、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除股票發行和經紀業務外,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都已納入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2004年2月,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允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入市。2月20日,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共同制定的《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出臺。2005年4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出臺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這些政策措施的出臺, 為金融業分業框架下業務交叉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

二、我國金融業跨行業、跨市場業務及其主要風險

(一)我國跨行業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發展情況

當前,我國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的發展,主要表現為銀行機構、證券機構、保險機構聯合開發出的融合多行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見表一)。

表一 銀行、證券、保險合作交叉性金融工具

跨市場金融機構主要存在形式就是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公司。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國際證券聯合會、國際保險監管協會三大國際監管組織1999年的《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原則》中的定義,我國實際上已經存在著幾種類型的準金融控股公司:第一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控股類金融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和平安集團等;第二類國有商業銀行在國外設立或在國內與外資合資設立投資銀行,如中銀國際、中金公司和工銀亞洲等;第三類實業公司控股金融,如山東電力集團等(詳見表二)。

表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跨市場經營情況

(二)跨行業、跨市場金融風險的種類及表現

1.制度性風險。由于我國的金融法律框架是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基礎制定的,現行的金融法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對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都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在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過程中,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具有過渡的性質,在法律關系上表現為有些金融機構的法律定位不清,金融交易的法律關系混亂,致使金融機構面臨巨大的制度性生存風險,為金融穩定留下了隱患。

從金融交易法律關系方面看,比較突出的是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法律性質和委托理財業務的法律關系問題。《證券法》要求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必須全額存入指定的銀行,單獨立賬管理,嚴禁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但實際上的做法是,證券公司收到客戶的資金后,以公司的名義存入它在商業銀行的一個集合賬戶中,給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留下了制度漏洞。

金融控股公司面臨的主要法律障礙是,國內現行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章,都未提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團”的名詞,也從未對“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團”下過嚴格的定義。只是我國的《公司法》第12條在講到一公司向其他公司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50%時提到,“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時用了控股公司字眼,但并未明確是指“金融性”控股公司。由于缺乏法律依據,監管部門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成為盲點。

2.流動性風險。交叉性金融工具的使用,使金融機構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更為復雜。以基金產品為例,從理論上看,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取決于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往往受制于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在我國,由于證券市場藍籌股和績優股比較稀缺,同時股權割裂又造成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使得基金投資可選擇性較差,基金持股高度雷同,因而出現許多基金重倉股。當整個市場出現系統性市場風險時,開放式基金就存在流動性支付的壓力,甚至遭遇非常嚴重的擠贖問題。當基金出現流動性問題時,首先需要商業銀行的融資支持,因而將流動性支付的壓力迅速傳遞給商業銀行。如果出現嚴重的擠贖風險,從資本紐帶角度看,救助基金的責任肯定會落在控股該家基金公司的商業銀行身上。而從同業拆借市場上看,最主要的資金融出方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而最大的資金融入方則是證券及基金公司,一旦后者經營出現困難,勢必會將流動性風險向銀行轉移。

3.利率變動風險。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特別是存款利率上限的放開,基金收益率的波動將會引致資產組合的比價輪動效應,導致存款負債產品出現利率攀比風險。當基金收益率持續、顯著地高出存款利率一定空間時,社會公眾將會調整資產組合,促使存款持續地向基金轉化,而流動性壓力將會迫使商業銀行不斷地提高存款利率,以控制存款持續滑坡而產生的流動性缺口,從而可能導致市場利率的扭曲。

4.金融控股公司風險。金融控股公司股權結構十分復雜,有些母公司、子公司、孫子公司之間互相持股,因此在金融機構資本充足問題上隱藏著很大風險。由于整個集團公司的資本充足率存在著被重復計算的可能,控股公司的資本具有放大效應,從而加劇了整個公司的資本脆弱性。

三、加強監管合作,防范跨行業、跨市場金融風險

從我國金融監管現實看,為提高監管效率,2003年9月18日,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召開了第一次監管聯席會議,討論并通過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制定了監管協調的指導原則、職責分工、信息收集與交流和工作機制。確立了對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監管制度,對跨行業、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等監管中的復雜問題及時進行磋商制度,但從實施效果看,并未達到理想狀況。如對跨市場金融產品監管方面,容易出現監管盲點和真空。某些金融機構在金融產品創新中正是利用了監管漏洞,打政策的球,最終導致風險的發生。而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現行監管制度下,監管部門難以全面把握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

(一)完善有關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法律法規

金融立法的主旨并不是要消滅所有的金融風險,而是要將金融風險控制在金融監督管理者認為風險最小化的范圍和金融機構可承受的區間內。

從我國金融業現實情況看,出臺專門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法規需要較長時間。但金融監管的現實要求對《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人民銀行法》等進行相應的完善,對其中限制金融控股發展的條款,對不同行業監管規定有沖突,應加以修訂。重點對不同金融機構之間交易活動,特別是涉及關聯交易、內部交易的有關條款進行嚴格規范。通過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逐步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

(二)建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避免出現監管真空與重復監管

應借鑒國外金融監管委員會的做法,建立以中央銀行為核心的金融監管委員會。成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從法律上是有依據的,經過修改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九條中明確規定“國務院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以央行為核心,主要基于三方面考慮,其一,《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人民銀行具有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從我國金融業運行現實情況看,系統性金融風險主要是金融業的整體風險和交叉風險。人民銀行從國家金融安全的高度,對系統性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這就需要加強與各監管機構的協調,加大對金融控股公司等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和交叉性金融工具風險的監管。其二,中央銀行作為保持流動性的最后貸款者,有必要隨時掌握金融體系的動態,及時對金融體系的整體風險和金融機構的個別風險作出正確的評估,否則中央銀行無法履行職責,同時也會產生監管部門和監管對象的道德風險。其三,人民銀行在信息掌握上也具有天然優勢。人民銀行已經開發、建立了具有不同特點、覆蓋不同業務功能的多個版本的金融信息系統。其四,以人民銀行為核心,對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監管,能夠避免監管部門監管套利問題的產生。

(三)構建統一監管信息平臺,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目前金融監管主要以事后監督為主,缺乏必要的前瞻性和預警性。由于跨行業、跨市場金融產品和機構連通各個市場,容易導致風險在不同的市場中傳遞,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信息傳遞平臺,各子市場的信息無法互通,就無法建立真正的聯動監測,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將難以有效地進行,監管協調任務難以完成。因此,需要將現代信息技術充分運用到監管體系中來,構建統一監管信息平臺,對整個金融市場進行實時監控。既可以提高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決策的科學性,增強金融監管的針對性;又可以避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統計可能產生的信息不充分的問題,有助于各監管機構充分掌握所監管對象的情況。

(四)全面加強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

一是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通過合并報表基礎上剔除不可自由轉移的資本,計算資本充足率;對于參股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可通過資本剔除的方式計算資本充足率。

二是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只允許采取控股公司形式,不允許采取事業部制;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存在利益沖突的部門建立信息防火墻,人員、經營場所等不得交叉;要求金融集團及金融機構內部建立完善的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要求金融集團對組織結構、重大內部交易進行報告與披露;增強金融集團組織架構、內部交易的透明性;更重要的是將金融集團與產業集團分離,對實業集團控股的金融公司,要么改革為完全的金融控股公司,與實業分離,要么退出控股或參股金融業務。

三是督促金融機構建立全面風險管理,強化內控制度建設。積極鼓勵金融控股公司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控制,在控制并改變金融機構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在內部控制達到一定程度后,實現全面風險管理,就是不僅要重視傳統的信用風險管理,而且要加強對日益重要的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進行管理。要加快市場風險管理技術的研究,盡快建立風險管理模式,實現風險的數量化管理,提高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市場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張春子.金融控股集團組建與運營.機械工業出版社[M].04

[2]謝平等.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與監管[M].中信出版社,2004

金融監管風險范文2

(一)金融機構創新機制監管內容

金融機構創新機制指的是金融管理和監督,是國家對中央銀行和其他金融監管實施管理與監督的過程,它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合理有效的規避系統風險,減少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損失。目前,較為常見的監管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以及技術手段,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實現對金融產品相關數據監管,準確評判金融野外風險程度。

(二)金融創新風險

近年來,在金融創新環境影響下,各種金融產品隨之涌現,金融風險也相伴而生,運營風險、信用風險、法律風險等相互影響,信用性會加大市場性風險,市場運營風險還會造成市場的不規則波動,造成交易者心理上的恐慌,阻礙經濟社會的爭?a發展。

二、金融機構監管下風險管理重要性

(一)防范金融危機

金融危機爆發對金融行業產生了嚴重的影響,甚至危及到國家和個人,其根本原因就是金融監管力度不足,相較于金融危機造成的經濟損失來說,它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更是十分巨大的,它極大的影響了經濟實物和金融行業的正常程序。只有保證社會經濟的正常穩定發展,加強監管力度,才能夠有效的避免金融危機,降低金融危機產生的損失。因此,我們應積極發揮金融監管的危機防范功能。

(二)市場失靈補救

由于金融市場中存在一定的內外部信息不對稱因素,難以滿足資源最優配置原則,金融市場監督十分重要,只有實現市場資源合理化配置才能夠促進金融行業的正常穩步發展,但這一過程中產生著大量的金融風險,任何一部踏錯都可能造成經濟崩潰,危害社會穩定。因此,政府必須要發揮監管和宏觀調控的作用,實行金融市場的科學化治理,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三、加強金融監管制度下的風險管理

(一)完善監管法律體系

完善的金融市場監管法律體系能夠保證市場的有效性和靈活性,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完善的監管體系,提升市場交易權威性,才能夠滿足金融產品需求,營造良好的金融產品發展形勢。

(二)提升金融產品法律系統性

建立金融產品法律的系統性,完善相應道德法律法規,進行不同金融產品的監管,更好的滿足市場僅以需求,加強市場交易行為的操作性和規范性。

(三)從實際出發,建立切實可行的監管模式

不同的金融產品交易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需要采取差異化監管模式,根據經濟發展需要,不斷提升監管機構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金融產品在風險防范、交易規則和技術特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只有根據其特征制定規范性文件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模式,才能夠切實解決金融產品發展中的問題。四位一體的監管模式能夠充分發揮監管主體作用,建立全新的金融市場運行體系,完善金融監控體系。該模式要求實施嚴格的金融機構內部控制,進行每筆交易的嚴格審查,結合國內外金融管理經驗,落實各部門職責和任務,將外化監管轉變為內在動力,構建和諧的金融市場環境。

四、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健全風險預警和急救機構建設

金融風險無處不在,只有建立風險預警和急救措施,快速將金融風險降至最低,才能夠保證各項問題的快速解決。完善的風險預警和控制體系,能夠有效的監控、防范風險,做到金融危機的提前預防,更好的保證交易的合法權益,實現對金融風險的有效管理和防范,金融市場在不斷的發展變化,我們也應與時俱進,不斷加強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構建和諧有序的社會主義金融市場環境,推動社會主義發展。

金融監管風險范文3

關鍵詞:銀行體系;銀行風險; 金融監管;多元化;獨立性

1.銀行風險

銀行風險體現在:銀行與貸款者、儲戶之間存在著契約。但是因為信息不對稱,銀行與貸款企業兩邊契約的“硬度”不一樣。貸款企業,例如國有企業,貸款后國有企業還不出錢來而使銀行一籌莫展。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銀行把許多企業經營風險集中到自己身上。

銀行主要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1)信用風險(2)市場風險(3)利率風險(4)流動性風險(6)法律風險(7)聲譽風險

銀行發放貸款信貸就面臨著風險。從理論上講絕對避免壞賬是不可能的,在正常情況下,銀行會用自身的利潤來沖銷壞賬損失,資金流通鏈要靠銀行資金流動性。信息不對稱存在著另一方面的問題,儲戶會在得知銀行資金流通出現問題時大量提款,導致銀行體系資金流通紊亂,影響金融機構的運營,引發金融風暴和社會風暴。由于存在金融市場失靈的可能,金融機構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非常復雜,一家金融機構出現的危機會牽連到其他金融機構,而且會損害公眾對整個金融體制銀行業務的本質決定了它需要承擔各種類型的風險,因此了解這些風險并確保銀行能妥善地計量和管理風險是銀行監管的重頭戲。

2.金融監管的目的

對金融機構實施監管的主要目的在于: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

(3)在一定程度上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也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賬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金融監管可以通過解決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問題從而提高社會福利。因此,為了保護民眾的利益一定要對金融機構實行比其他企業更為嚴格的監督管理。

3.及時關閉資不抵債的銀行

及時關閉那些資不抵債的銀行是保證金融體制穩定的一個重要條件。主要理由如下:

(1)銀行是一種特殊的企業。銀行危機具有一般企業危機所不具有的蔓延性或傳染性。某一家銀行發生信用危機,出現擠兌,儲蓄者會同時懷疑其他銀行的信譽,會導致整個商業銀行體系崩潰,造成整個金融體制混亂。

(2)商業銀行影響著整個社會經濟體系中的貨幣供給。大量資不抵債銀行的存在是貨幣流通體系的一大隱患,一旦商業銀行信用危機蔓延,部分準備金制度下的倍數放大效應將使得大量貨幣突然退出流通,甚至可能引發經濟蕭條。

(3)向現有銀行發出信號:政府把商業銀行作為企業對待,從而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政府隱性補貼導致的呆壞賬進一步積累,有利于銀行改進經營管理,提高效率。

(4)只有及時關閉資不抵債的銀行才能維系儲蓄者對整個銀行系統的信心。

銀行的自有資本代表了銀行股東的金融權益。它可以用來緩沖可能出現的損失。應當以現有風險為基礎來計算資本充足率。商業銀行的經營必然會遭遇到各種風險。如果發放的貸款不能收回,那么就難免出現資產損失。銀行應當用日常的收益進行抵付。如果日常收益還不能支付資產損失,那么就必須動用銀行自有資產。如果銀行的損失超過了自有資本總量,那么就會損害存款人的利益。銀行出現資不抵債的狀況會導致整個銀行系統的經營狀況。

要保證金融體制改革作的透明度,要求金融機構能夠按照統一的會計準則,向監管當局報告真實數據。我國中央銀行的知情權、金融機構報表的質量、統計制度等方面都有待于改善和加強。為加強金融管力度,就一定要對違規行為懲罰措施。金融行業不僅需要準入準則,更需要退出準則。如果銀行違反規則就要有人來出示黃牌警告,直到出示紅牌,把違章的金融機構及時處罰。在金融監管體系中,負責出示黃牌的應當是信息非常靈通的民營的存款審計公司和存款保險公司,而最后出示紅牌的應當是中央銀行。若要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處理那些經營不當的銀行必須要及時、果斷。一旦銀行資不抵債,立即清理出場。

4.金融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和多元化

金融監管的要害是信息的真實性。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中央銀行一直在強調真實性監管。我國必須改進現有的法定監管主體的權責制度,塑造真正具有獨立和自主執法權的監管主體,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門的干預。因為金融監管是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也是很復雜的工作,如果不是獨立性很強的專門機構,就很難有效地承擔和進行這種工作。

金融監管涉及社會各方面利益,如果監管機構沒有獨立性,其監管過程和目標易受各種利益集團的干擾,那就很難做到公正、公平。

金融監管機構是政府系列或政府授權的機構,如果它不具有相當的獨立性,其監管行為及其目標就難以擺脫政治上的干預和壓力而單純化,其監管對象即金融機構也很難按商業化原則經營。

金融監管體系必須多元化。只有金融監管多元化才能夠防范在金融監管領域出現行賄、受賄,從而保證金融信息的真實性。

建立強制的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應當明確規定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等級。建立多頭分立、互相監督的金融監管機構。由此可見,多元化監管是取得準確信息、維護金融秩序的必要條件。

5.我國金融監管體制上的主要問題

我國金融監管的主要毛病有:監管方式單一,監管部門缺乏獨立性,缺乏監管的激勵機制,由于缺乏有效的處罰手段,監管力度不夠。

第一,目前,商業銀行的監管職能主要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盡管負責監管的人數不少,各種監管制度和規定的條文也很清楚,但是,由于監管渠道單一必然帶來信息不暢通的弊病,監管效果并不理想。

第二,中國人民銀行不僅承擔著金融監管的任務還負責執行貨幣政策。在中央銀行的宗旨上把促進經濟發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央銀行的多重目標常常相互沖突,貨幣政策目標與監管目標相混淆。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中央銀行監管部門受到各級政府的干預,在多重目標中舉措不定,缺乏獨立執行監管政策的條件。

金融監管風險范文4

【關鍵詞】金融創新 金融風險 風險管理

一、金融創新條件下,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關系

(1)金融創新的發展伴隨著新的金融風險。在市場中,收益與風險總是并存的。相應地,收益越高,伴隨的風險指數也就越高,這一點在金融市場中也不例外。收益必定伴隨著風險,金融創新產品也是一樣的,它也不能消除風險。具體來說,金融創新只是在微觀層面上稍稍減少了金融風險,而在宏觀層面上卻是將金融風險從一邊的風險回避者轉移到另一邊的風險偏好者,以新的方式進行了重新組合,使得金融體系的總體金融風險并未因此而下降。

(2)金融風險與金融創新相互促進。一方面,我們說,加大對金融風險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推進了金融創新的發展;另一方面,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風險在管理上的發展。也就是說,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是一種相互促進的關系。當前,金融風險正在不斷加大,而且人們對金融風險在管理上的需求也比以往更加的迫切,所以金融風險的管理也就顯得愈加重要,因此我國要加大對金融風險的管理。人們的避險需求在持續增加,各種新型的金融風險的管理工具也紛紛涌現了出來。但是,金融創新是金融業為了逃避金融監管而進行的,它使得原有的金融監管失效。于是,金融監管部門的管理者便制定出更加嚴謹的監管措施和方法,用來約束金融業的各種不規范行為,可是約束的結果卻是更為高級的金融創新形態的出現。我們在認識金融風險與金融創新的關系時,要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二、正確認識和評價金融創新帶來的風險

(1)金融創新帶來的資產證券化加劇了金融風險。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它從另一方面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也是一種有效的金融風險防范措施。一般情況下,一個企業想要將資產證券化,這些資產必須是質量較好的。雖然資產證券化有著很多的好處,但是它也給貨幣當局帶來巨大的壓力。證券化的資產也具有一定的交易流動能力,從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貨幣交易的壟斷局面,同時也使得貨幣當局的資產控制能力的減弱,影響了貨幣當局對貨幣的絕對控制。

(2)投機市場的存在加大了風險的破壞性。投機市場是古老和新鮮的,存在市場交易就存在投機行為,近代的金融市場所形成的標準合約和股票極大提升了投機的發展和壯大,促進了市場的流動性。市場的職能就是促進交易向最大化發展,金融創新的目的就是躲避風險,而與之相對應的就是投機者和投機市場。風險與機遇共存,雖然金融創新是為了躲避風險,保證金融業可以進行穩妥的交易,但仍有大量的投機者甘冒風險進行投機交易。一旦投機失敗就會給整個金融市場帶來巨大的破壞,使得金融市場面臨的風險大大增加。

(3)金融業在經營時,為了盡量削弱和躲避金融風險,不可避免地要進行金融創新,這使得金融風險得到轉移或分散,無形之中就加劇了各個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而各個金融機構為了獲得更加強大的競爭能力必須進行金融創新,使諸多的金融機構不得不迎著高風險進行業務創新,從而增加了整個金融業的經營風險。同時,隨著經濟發展的全球化,一些金融創新工具把一些金融風險導入到了其他的國家,增加了其他國家的金融業的動蕩,而對該國的貨幣匯率和貨幣流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三、金融創新條件下金融風險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1)加強政府部門的金融監管,為金融創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就目前經濟的發展來看,金融創新可以有效促進金融的發展,但是金融當局又要對金融創新進行約束,促進金融業的管理。如何既促進金融業的管理,又促進金融創新以推動金融業的發展,這就需要金融當局把握一個度,既要強化金融監管,又要為金融創新留下一定的余地以使金融業創新和穩定協調發展。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當局在監管的過程中給金融創新留下生存范圍,并不是完全放松對它的管制,反之要嚴厲打擊那些違法違規的金融創新行為。此外,金融當局要完善金融監管制度,增加監管法規的包容性,既強化金融的監管,又為金融創新提供較好的外部環境,促進金融創新。

(2)要創新金融監管的理念。風險監管是和合規性監管同樣重要的,所以說金融監管部門應該把兩者并重,不要偏重任何一種監管。鼓勵法人內部風險監控,與此同時,還要逐步地建立起金融風險預警機制,提高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的水平。當然,我們還可以借鑒一些發達國家在這些方面的成功的監管經驗,積極地構建國際化、市場化的金融監管體系。把金融監管的重點放到構建能夠使相關金融部門規范地經營、公平地競爭以及穩健地發展的外部環境上面,要盡我們的努力能夠盡可能多地使用一些現代高科技和信息技術來對金融進行電子監管,對金融機構的備付金率、資本充足率、呆壞賬比例等各項指標進行實時監管,希望用這種方法能夠提高對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化解的能力。

(3)積極增加國際合作。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是全球化、一體化。以此為背景,僅僅依靠一個國家維持經濟的穩定和對金融風險進行控制是無法實現的,所以國際各國要相互合作,加強宏觀調整經濟,并且相互合作,這樣才能有效的控制金融風險,維持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促使各個國家穩定的金融發展。所以我國商業銀行也可以加入各個國家相互監管的協議,或者在制定金融行業標準、創新和推廣金融業務的時候參考國際規則,確保我國和國家金融接軌。

金融監管風險范文5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風險 監管建議

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飛速發展以及其在今天所獲得的成績,讓大量的金融資源都開始逐漸的涌入到互聯網領域中來,高投資回報率也蘊含了相對較高的風險,讓互聯網金融成為了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這不但對我國傳統金融行業帶來了很大的影響,同時也增加了金融監管工作的難度。所以清楚的了解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主要形式,探討如何有效對其風險進行監管,有助于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一、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主要形式

(一)信用風險?;ヂ摼W金融中,參與交易的雙方往往無法面對面交易,同時因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可能造成信用風險的產生。更有甚者,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借助于互聯網金融的匿名性以及隱蔽性,其信息身份不需要通過嚴格的審查,便能夠通過互聯網金融的中介平臺來實現資金流轉而進行非法洗錢,此類交易安全問題會在很大程度上對金融市場帶來相當惡劣的影響,同時也阻礙了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市場風險。因為互聯網信息傳遞表現出的便捷性以及不受時空制約的優勢,互聯網金融常常會擴大傳統金融的市場風險,同時這一市場風險的危害性有很大的提升。在金融網絡化不斷加深的新時期下,投機分子往往會依靠利率或者匯率的波動在互聯網融資平臺中進行關聯交易,對資金的有效流動帶來很大影響,容易導致支付危機的出現,從而引發金融市場的波動[1]。

(三)操作風險。一方面,金融網絡系統自身安全性會造成操作風險的出現。賬戶授權使用、互聯網金融機構以及消費者的信息交流等往往都存在一定的漏洞,導致互聯網金融企業在實際的經營管理中可能出現操作風險;另一方面,因為交易主體對互聯網金融業務中的相關規范流程不是非常了解,容易造成投資者蒙受損失,同時對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信譽度帶來影響,降低公眾的信心。

(四)法律風險?;ヂ摼W金融屬于新興金融業務,其獨有的特性讓目前的金融政策法規不能夠對其予以非常全面的制約與管束,例如說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準入標準、運作方式是否合法、交易雙方之間的身份認證以及金融市場監管等,都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這就很有可能導致互聯網金融交易主體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增加其不確定性,面臨法律沖突的風險同時陷入法律困境,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正常發展帶來影響。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建議

(一)大力推進實施動態分類監管。應當真正清晰明確的了解金融監管的概念,對監管層次予以詳細劃分。監管由松到緊一般能夠劃分成為四個層次:市場自律、注冊規范、一般監管以及嚴格監管。要按照各類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及實際產品的影響程度以及其中所含風險實際大小來進行科學評估,同時按照評估結果來對風險監管范圍進行劃分,從而準確量化監管強度,之后結合最終評估反饋來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手段。比如說利用市場自律以及注冊手段來管理風險較小、影響程度不大的互聯網金融業務,而對一些風險較高的互聯網金融業務采取嚴格的監管方式。另外按照金融產品與服務的發展變化情況,對監管范圍予以合理調整,對各類產品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計劃。

(二)互聯網金融數據監測與分析。為更好的防止互聯網監管漏洞以及監管黑洞的存在,必須要對互聯網金融數據實施全面的監測,以大數據平臺為基礎進行整體評估,對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情況予以科學判定。監督管理部門必須結合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主要過程來制定出合理的監控標準,比如說對數據類型進行確定、對監控指標予以定義、對統計范圍科學劃分等。針對一些進入門檻相對較低且風險影響人數較多的互聯網金融平臺,應當同時制定出有針對性的經營性指標以及風險性指標,同時對采集的數據予以實時分析。監督管理部門在建立完善風險評估制度的過程中,需要對互聯網金融實際發展狀況予以實時追蹤,從而獲取到最新的風險情況,以便于制定合理的應對措施。

(三)建立通暢有效的溝通渠道。互聯網金融企業必須要和監督管理部門保持一種通暢有效的溝通狀態,應當建立良好順暢的溝通渠道。針對被監管單位,互聯網金融企業必須要了解到對互聯網金融實施全面監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企業發展,確保監管方與被監管方能夠真正共同配合進行風險防范。作為互聯網市場中的主體,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自律行為非常關鍵,若企業為追求經濟效益而盲目運作,不但會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穩定發展,同時也給自身帶來一定的法律風險。所以,互聯網金融企業必須要和監管單位保持一種有效的溝通,真正支持和參與到互聯網金融監管中來,接受監管單位的意見[2]。

(四)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力度。廣大消費者應當樹立較強的自我保護與防范意識,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強化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ヂ摼W金融風險的產生會對消費者帶來直接損失,但因為信息不對稱或知識水平有限的原因,很多消費者基本上都不了解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之間的差異,也不能夠了解互聯網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風險。所以相關監管機構必須要開展好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宣傳工作,讓廣大消費者可以真正全面的認識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特性,不斷增強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意識。同時,監管機構還必須要盡可能的維護借款人、支付人以及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強化對于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工作,對存在的金融欺詐現象予以嚴厲懲處。

三、結語

總而言之,在我國現代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尤其是互聯網和金融業之間融合度持續加深的新時期下,互聯網金融也表現出了一片祥和的發展態藎也逐漸成為了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建議國家政府和主管部門應當充分注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工作,進一步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督管理機制,借助于科學有效的風險管控手段,推動我國互聯網金融朝著更加科學化和健康化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張曉文,李師航,羅曉玲.互聯網金融風險及其監管[J].合

作經濟與科技,2016,24:48-49.

金融監管風險范文6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金融風險防范;法律法規

一、互聯網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1)第三方支付模式的互聯網金融。在現在日常生活中第三方支付成了我們最主要的支付方式,而且成功占據了小額支付市場的大半比例,除商業銀行的電子銀行外,阿里巴巴和微信是現在支付市場中的“領頭羊”,它們對第三方支付的發展齊了帶頭作用。(2)融資平臺模式的互聯網金融。在網絡融資平臺融資模式的使用來看大多數人使用的是花唄借唄等網絡小額貸款。P2P借貸平臺是一種能夠快速便捷融資的網絡融資平臺,由于它辦理的手續非常簡便,所以P2P平臺出現的不法現象很多;眾籌融資平臺,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發展緩慢,但證監會已經認可了眾籌融資的合法性,只是關于眾籌融資的法律條文尚未完善。(3)大數據金融模式的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金融主要是對海量非結構化的數據進行實時獲取和分析,方便快捷的向客戶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我們將其進行統計和分析可以總結出客戶的消費習慣以及做出相應的預測,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多的信息來及時抵御風險?;ヂ摼W金融機構在未來的發展和創新過程中,可以嘗試與大數據平臺進行合作,通過借鑒使用數據平臺的云計算平臺,來彌補自身在技術方面的不足[1]。(二)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存在的問題。(1)互聯網金融法規缺失與不明晰。目前,我國其實并沒有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這一領域制定單獨的法律法規?;ヂ摼W金融業務與現行法律的不對稱導致了交易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對稱導致不明晰,甚至會產生金融風險。對于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是否有相應的金融許可,用戶信息安全是否有保障,平臺的賬戶是否屬于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問題,現行的法律并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和約束,假設出現類似于平臺破產或者是網絡詐騙等時間,不僅是平臺用戶就連平臺的權利也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2)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健全。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時間很短,金融監管體系還尚未完善,對于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缺乏一定的依據,使得管理起來有些困難。像我國的電信部門和工商部門只是負責備案和工商登記等一般行政管理,它們不直接參與管理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具體業務。正是由于體系的不完整才會導致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出現網絡信貸詐騙、非法集資和平臺詐騙等風險事件[2]上述說明構建一個有法律效力的互聯網金融體系是迫在眉睫。(三)現行法律中的條款與互聯網金融存在矛盾的情況。對于傳統金融來說,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興的事物,它有很多創新的地方。像交易和獲利方式的改變導致以往的法律無法滿足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需要。如果想要實現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管,就必須要對現行法律中不匹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部分進行修改和完善,而且政府應該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得互聯網金融監管行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讓整個體系的運行更為順利。

二、解決互聯網金融潛在風險的對策及建議

(一)制定相應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及管理措施。首先,我們要做的是制定互聯網金融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完善立法工作。政府應該出臺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經營范圍,性質等制定有關規定,尤其對于平臺的職能范圍做出嚴格的限制。其次,要嚴格把控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準入標準和退出限制,并對現有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徹底清查,對于不符合標準、風險較高的平臺堅決予以關閉。第三,要制定互聯網金融行業規范,政府不僅要制定相應法律法規,還要協助相應金融機構制定金融行業規范[3]。(二)提高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能力。首先,要開展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工作,我們要對消費者進行一些列的宣傳活動,從消費者的心理出發提高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意識還有信息的保護意識,同時對于互聯網金融的虛假信息嚴肅查處,嚴格禁止非法吸資的活動出現。其次,互聯網金融平臺要完善自家企業的信息管理制度,如建立資金監管,制定反洗錢制度等,要巖加強風險的控制。第三,要完善和加強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個人資信透明化是防范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互聯網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客戶真實信息的審核力度,從而形成信息的評級市場,以至于可以對抗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第四,從第三點得到啟發,我們要加大信息的披露程度,從而構建出一個更加安全更加可靠真實的網絡安全體系,以至于構建一個信任度更高的互聯網金融市場。(三)構建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第一步先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信息平臺從而將各自監管的信息分享出去,這樣一來既提高了監管工作效率又減少了成本。第二,監管部門要成立一個專門處理風險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這個機構專門負責處理違法違規和發生風險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從制度上防止金融風險的發生。最后,更高一級的部門如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工商管理機關可以成立互聯網金融監管委員會,這樣一來,各個級別從低到高層層把控,共同監控互聯網金融的未來發展[4]。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可以顯而易見地預料到其存在著很多巨大的潛在風險,只有在這個過程中制定出相應的法律法規,使我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者有法可監管,信用體系才會更完善,我國目前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認識還停留在較淺的位置,如何更高難度的分析此體系仍需探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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