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基層央行合作金融監管思考,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若要有效提升基層央行合作金融監管工作的水準,一方面管理人員需明確農村信用社工作的目標與基本管理機制,做好“隱性”資金流失的調查與監督;另一方面,還需增強基層央行的服務意識,基于社會環境營造更合理且舒適的發展環境,使農村信用社的風險承擔能力顯著提升,才能使社會公眾對農村信用社給予足夠的信任。本文基于基層央行合作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展開分析,在明確有效的解決對策同時,期望能夠為后續基層央行監管工作的持續開展提供良好參照。
關鍵詞:基層央行;金融監管;存在問題;優化對策
隨著我國央行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不斷深入,農村信用社已經在我國村鎮、區縣等地域普及,為我國“三農”服務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而為了確保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合理、合法的使用,基層央行需做好金融監管工作,確保傳統農村信用社轉變經營理念,并使服務方式得以持續改善,提高農村信用社在社會信貸系統中的地位,才能使農戶產生信任感。
1基層央行合作金融監管存在問題
(1)基層農村信用社存在問題。①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不清晰:市場定位的不清晰直接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正常經營進程,使得基層央行監管的難度明顯提升。從基層央行合作機制內容可知,農村信用社的服務目標理應是服務于社區、為構建完善的“三農”體系奠定堅實的資金基礎。展開客觀角度來看,農村信用社在短期內很難得到顯效的盈利份額,同樣也不能以盈利為主,但在銀行運營過程中,農村信用社還是應該做好適宜的風險評估與管控機制,以便農村信用社的經濟權益得到保障,才能夠為更多的農戶提供幫助。因此,農村信用社理應站在盈利角度展開工作,將“三農”服務工作落實,以便謀求更長遠的發展,但是客觀與主觀原則上的沖突與抵觸,同樣嚴重制約著農村信用社的正常經營與發展,導致基層央行金融監管的難度加大。②法人治理結構不科學:從法人治理結構角度來看,其中結構配置的偏差,會明顯增加農村信用社的各項資金支出,使農村信用社內部出現“隱性”資金流失,這也間接削弱了農村信用社的盈利水準,使得“三農”服務等工作難以開展。另外,經過調查可知,目前農村信用社多采用基層法人社管理的模式,受職權差異等因素的影響,既不利于村鎮聯社對資金、物力與人力進行全方位管理,同時在繳稅金額方面也會提升。而過程中會,法人社一直處于盈利狀態,縣聯社則處于整體虧損狀態,這也會促使信貸資金的流失,在基層央行監督管理過程中,無疑會增加不少核算難度,同時對監管工作的全方位實施也會埋下阻礙。③農村信用社承擔風險能力低:結合調查資料可知,目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儲備能力與水準較弱,在持續性的“三農”服務工作中,一旦出現資金斷鏈,便很難提供有效的抗風險措施,使得農村信用社的工作得以繼續開展。究其根本原因是農村信用社的承擔風險能力角度,經濟效益欠佳,并且在風險管控方面無一套完善的機制,這才使得社會公眾在短期內很難對農村信用社的工作抱有足夠的信任。④經營理念相對滯后:市場營銷觀念較差,業務品種單一。直接影響了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質量和經營效益的提高,基層央行的監管作用難以充分發揮。(2)基層央行監督效能不足?,F代金融監管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重要方面,是一種全方位、多功能、綜合性的執法行為,這就要求中央銀行在金融監管工作中,要諳熟法規“會”監管、求真務實“敢”監管、超前監測“早”監管、多方并舉“巧”監管。目前,基層央行在金融監管的實踐中,還存在著監管理念、監管手段、監管方式相對落后,機構設置不盡科學,監管人員素質偏低,監管職責落實不夠等問題,直接影響了監管效能的提高。(3)上級銀行管理模式不科學。首先,人民銀行信用合作管理部門與合作金融監管部門對縣級農村信用社的管、監職責相對模糊,縣級農村信用聯社的處境尷尬,給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帶來諸多不便。其次,人民銀行對監管指標的考核不盡合理,時點內容多、時期內容少,重疊(或相似)內容多、創新(或結合實際)內容少,一定程度上誤導了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方向,也束縛了基層央行的監管思路。最后,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的“剛性”約束多,“彈性”管理少,如期限較短,設置不符合農業生產周期、用途限制過多等,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使用效力,也給基層央行的監管工作增加了難度。
2基層央行合作金融監管優化對策
(1)確定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為謀求更廣闊都會市場,持續推動我國“三農”政策的持續開展,農村信用社必須堅定“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基本管理原則,確保能夠基于定位增強內部資金管控力度,并做好自監督,將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觀念融入服務工作中,才能使農村信用社的服務效果與質量得以整體提升。(2)完善縣級聯社法人治理結構:基層央行需做好農村信用社服務工作的監督,并明確縣級聯社法人結構,確保能夠提供法人統一管理與監督平臺,并能夠充分利用地方信用聯社的物力、人力與資金,做好地域資金鏈條的協調與管控,并明確每個環節的究責制度,確保所有工作內容都能夠落實到個人,才能使農村信用社抵御風險的能力提升,持續為地域經濟發展與“三農”體系的建設提供支持。(3)建立良好的社會環境:基層央行需站在金融安全的角度為農村信用社奠定農村信用系統,過程中需主動聯系地方政府,做好部門聯動、村鎮互動、社會配合工作,才能使農戶更信任農村信用社。(4)轉變農村信用社經營機制:基層央行需根據市場環境,在難以實現剝離資產的狀況下,融入新、舊貸款分賬經營、管理、監督的理念,以便信用社的經營格局與機制更可控。
3結束語
基層央行合作金融監督工作的有效落實,既能夠為農村信用社營造更安全且可靠的資金鏈條,使農村信用社的風險承擔水平得以顯著提升,同時憑借完善的法人結構與市場定位,同樣能夠提升基層央行的“隱性”監督效能。故而,在論述基層央行合作金融監督的思考期間,必須明確基層央行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嚴格落實每個監督管理環節,才能使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效果得以顯著提升。
參考文獻
[1]舒文凱.論基層央行金融管理方式的創新與實踐[J].時代金融,2018(3).
[2]李明偉.對基層央行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工作的思考[J].金融科技時代,2017(2).
[3]丁云駿,周湘元,方博文.新形勢下強化基層央行內審監督的現實障礙與路徑選擇[J].武漢金融,2017(6)
作者:王詮荃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