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治理的核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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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治理的核心

社區治理的核心范文1

〔關鍵詞〕核心競爭力 戰略聯盟 知識獲取 日產汽車公司

〔分類號〕F270

Construction of Enterprise's Core Competencies Based on Knowledge Acquisition Through Strategic Alliances

――Taking Nissan Motor Company as an Example

Wang Chuanqing

National Science Library,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100080

〔Abstract〕After introducing the promoting effect of strategic alliances on enterprise's core competencies and analyzing the 6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the knowledge acquisition through strategic alliance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of enterprise's core competencies based on knowledge acquisition through strategic alliances with the example of Nissan Motor Company in the aspects of intangible asset reorganization, technology coordination, sale supporting, and employee training. In the end, the paper draws the conclusion that enterprises could improve or get a new core competency based on knowledge acquisition through strategic alliances.

〔Keywords〕core competenciesstrategic allianceknowledge acquisitionNissan Motor Company

面對世界范圍的激烈競爭,企業僅僅依靠自身實力會使企業顯得勢單力薄?;诤献鞲偁幒突パa性資源利用的戰略聯盟順應了經濟全球化趨勢。它充分運用戰略聯盟成員各自的核心競爭力,強強聯手,優勢互補,為競爭而合作,靠合作來競爭,以尋求企業競爭優勢,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新成立的戰略聯盟數目以每年超過25%的比例增長[1]。所謂企業戰略聯盟,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為了實現資源共享、風險或成本共擔、優勢互補等特定戰略目標,在保持自身獨立性的同時通過股權參與或契約聯結的方式建立較為穩固的合作關系,并在某些領域采取協作行動,從而取得“雙贏”效果。

知識獲取是指從企業外部環境獲得知識并使之能夠為企業今后使用的過程。知識獲取作為知識管理的一項重要活動,不僅僅是管理過程的一個重要階段,而且是一種重要的企業能力,它可以根據企業核心競爭力戰略目標有針對性地選擇、識別與捕獲企業外部知識,從而影響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形成。從企業管理實踐來看,若企業知識獲取能力越強,企業就越易建立或維持其核心競爭力。本文僅從戰略聯盟知識獲取角度來探討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建設問題。

1戰略聯盟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促進作用

戰略聯盟對于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2]:

1.1使企業獲取互補資源,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企業所擁有的資源是有限的,這種有限性不僅表現在資源的數量上,還表現在資源的種類上。企業通過與其他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可以沿著企業構建核心競爭力的方向,既可以鞏固企業原有的資源,也可以更有效地獲取本企業原先所不具備的互補性資源,還可以加快企業對技術和有形資源等各種競爭力要素的整合,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創造新的企業資源優勢,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眾所周知,微軟公司的超常發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微軟與英特爾公司的戰略聯盟。

1.2有助于企業實現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益,擴展核心競爭力

規模經濟是指當企業的規模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單位產品的成本便會下降并維持在最低點,從而實現企業以低成本進行生產經營的一種經濟現象。戰略聯盟是企業爭取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有效手段。戰略聯盟能夠將經營同類產品的企業結合成一個整體,加強分工,強化技術進步,使不同企業之間的資本、技術、人力、信息資源能夠得到有效、靈活的組合,使企業充分利用市場機會,最大限度地降低產品成本,擴大生產規模或將其核心技術專長在不同地區和產品之間進行轉移利用,以此作為爭取規模經濟效益和更大程度地實現范圍經濟的有效手段。同樣,在營銷領域,企業也可以通過戰略聯盟,擴展其在品牌商標、信譽、營銷模式和渠道方面的核心競爭力。

1.3有利于企業占領技術高地,鞏固和更新核心競爭力

面對激烈變動的外部環境,企業通過戰略聯盟可以實現從技術自給向技術合作的轉變。戰略聯盟可以承擔單個企業力所不能及的巨額的研究開發費用,集合技術優勢共同攻克高新技術難關,加速技術商業化,使企業始終保持技術的領先地位,從而有利于企業鞏固、推進乃至更新核心競爭力。我國無錫小天鵝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建立技術聯盟進行合作創新,實現了外部技術資源內部化,大大提高了小天鵝洗滌機理和微控制技術研究和應用水平,使公司的核心技術能力得到了迅速的提高。

1.4使企業獲取學習機會,強化核心競爭力

從長期來看,企業可持續競爭優勢來自于企業比競爭對手更強的學習能力。這里的學習不僅包括知識的傳輸,還包括知識的創造。對于戰略聯盟來說,學習的意義更大,許多戰略聯盟由于重視學習而被稱為學習型戰略聯盟。戰略聯盟內部成員企業在締結戰略聯盟時就應該清晰地認識到締結聯盟是學習過程的開始,每一個聯盟成員企業通過內部修煉成長為“學習型組織”,并通過合作競爭關系學習成員伙伴的核心技能與知識,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1.5可降低企業投資風險,維護核心競爭力

一般來說,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來自政治、資金、技術等方面。雖然企業是一個經濟組織,但依存于某一國的企業總是要受其政治影響的。戰略聯盟能使合伙企業風險分攤,利益共享。面對資金較大的市場機遇,戰略聯盟也可以實現投資的多元化,承擔單個企業不敢承擔的金融風險。戰略聯盟還有助于成員企業解決技術難題問題,使聯盟雙方原有的技術、人才、固定資產等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從而降低開發成本,減少經營風險,避免過度競爭,維護各自的核心競爭力。

2戰略聯盟的知識獲取

從戰略聯盟的發展趨勢上看,早期的戰略聯盟均以共享市場和資源、分擔風險、降低成本為戰略目標,而現在是以開發新技術、控制產業的新的行業標準和維護市場實力為根本目標的戰略聯合。聯盟間以知識的雙向和多向流動為特征,相比早期的戰略聯盟,更重視學習效果和知識的創新,以增強自己的環境適應能力,增加企業的創新能力,從而不斷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傳統的以資源互補或風險共擔等為特征的戰略聯盟已向知識聯盟轉變。

國外許多學者強調了戰略聯盟在企業之間進行知識獲取與學習的重要性。例如,英克潘(Inkpen)認為戰略聯盟把擁有不同技能與知識基礎的公司集合起來,為合伙公司創造了獨特的學習機會。戰略聯盟包含共享的資源,公司可訪問成員公司的技能與知識,而這種訪問是新知識的最主要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若沒有戰略聯盟的正式結構,這些新知識是不可能得到的。那些把這種訪問當作學習基礎的合伙公司就有機會獲取用來改進公司戰略和運行的知識[3]。

知識獲取雖然是偶然的和非線性的,但是不是隨意的過程。一些研究者發現,組織可以制定政策、結構和流程來促進學習與知識獲取[4]。在某種程度上,戰略聯盟的構成表示一種有可能獲得經驗與采取行動的戰略計劃和可以提供學習基礎的戰略選擇。然而,戰略聯盟的形成不能保證其學習潛力得以實現。管理者必須采取明確的措施來投資潛在的聯盟知識。

戰略聯盟的知識獲取受如下6種因素的影響[1]:①聯盟伙伴是否高度保護他們的知識。在伙伴之間存在高度競爭的情況下,由于擔心公司知識溢出到伙伴公司,公司一般都很不情愿地共享知識。出于競爭原因,聯盟伙伴可能高度保護其知識資源。②聯盟伙伴之間的信任氛圍。增強聯盟伙伴之間的信任可以減輕伙伴的知識保護,因為信任反映一種對伙伴履行其職責或諾言的信心,信任氛圍有助于伙伴之間知識的自由交流。③聯盟知識的隱性屬性。由于隱性知識很難與其他人交流或共享,所以聯盟伙伴想要獲取的知識的隱性越強,知識獲取就越困難。④聯盟知識的相關性?;锇楣局g的知識差異越大,知識獲取的可能價值就越大。公司與聯盟的關聯越緊密,公司學習能力就越大,就可獲得更多的伙伴知識。⑤聯盟伙伴過去的共事經歷。如果公司過去曾經共事過,他們就了解彼此的技能與能力,這將激發進一步的學習與知識獲取。⑥公司與聯盟之間的知識連接。不同于大多數資產,組織知識當得到共享時實質上可以實現本身的增長。為了使聯盟內的知識遷移到母公司,在聯盟與母公司之間就必須存在知識連接,它包括4種方式:聯盟與母公司之間的人事調動、技術共享、聯盟與母公司的交互、母公司與聯盟戰略的連接[5]。這4種方法為經理向他人交流聯盟經驗建立多種連接,并為知識綜合成為集體知識奠定基礎。

3基于戰略聯盟知識獲取的日產汽車公司核心競爭力建設

日產汽車公司(以下簡稱“日產”)在經歷了20世紀70、80年代的輝煌后,90年代陷入困境。1999財政年度日產虧損額為6 848億日元,創下日本企業的最大虧損記錄,日產的全球市場份額由1991年的6.6%降至4.9%,同期產量下降了60萬輛,不含銷售貸款的凈負債額高達21000億日元。為重建企業競爭優勢,1999年3月,日產與法國雷諾汽車公司(以下簡稱“雷諾”)簽訂了一個全面的聯盟合作協定,雷諾以6000億日元資金收購日產36.8%股份,旨在加強日產的財政地位,同時兩公司形成有效互補,提高聯盟的競爭力。

雷諾―日產戰略聯盟的目標是在一種平衡的戰略伙伴的基礎上,組建一個強大的、注重經營業績的跨國集團;在保持對雷諾、日產兩個公司品牌個性、企業文化差異性的充分尊重和信任,保證雙方各自的獨立經營地位的前提下,更進一步地強化聯盟的連貫、平衡和競爭力。作為全球性的戰略伙伴,聯盟提出兩個關鍵性的預期:①共同面對來自市場、產品、技術革新等各方面的全球化挑戰;②形成強有力的優勢互補,尤其在生產、采購和市場領域聯盟。為提高聯盟核心競爭力,他們采取的具體措施包括如下方面[6]:

3.1通過無形資產(特別是技術與知識)的重組與共享來提高規模經濟效益和實現范圍經濟

戰略聯盟可以很好實現日產先進技術開發能力與雷諾在產品開發、造型設計和成本管理能力的有機結合與優勢互補,最大限度地降低產品成本,為提高規模經濟效益與實現范圍經濟創造條件。2001年4月,日產與雷諾建立了第一個共同的全球聯合采購中心機構――RNPO (雷諾―日產采購組織),它是一個聯合的、股權均分的采購公司,雙方各出資50%。RNPO以“一個聲音面對供應商”為基本經營原則,在運營的第一年內,就超額完成了降低成本的承諾,成功地為不同項目選擇了146家共同供應商。通過集中采購,日產在2000年至2002年間將占總成本60%的采購成本削減20%,由原來的3兆6 000億日元的采購成本降至28 800億日元,省下的經費支持了這一時段的22款新車開發。2002年7月1日,聯盟建立了第二個合資企業――雷諾日產信息服務公司,它作為一個子公司獨立運營,為雷諾與日產的信息部門提供全球信息服務。

3.2通過聯盟內的技術協同來鞏固和更新核心競爭力

雷諾和日產采取了平臺共享的策略,即通過使用共同的組件、建立一個可供同一平臺車型使用的“動力傳動配件庫”、工業生產流程趨同以共享生產能力,從而使一輛平臺共享的車型,根據目標市場所處的地理位置,可以選擇在雷諾或日產中的任何一家的車廠生產。

B平臺專門用于小型車,其產量潛力很大,共性也很大。從2002年3月至2003年12月底,日產用B平臺生產的轎車達65萬輛。而雷諾則用B平臺生產2004年底投放市場的Modus和新一代克麗歐(Clio)。

C平臺主要適合歐洲市場的需要,但也用于其它類似市場(拉丁美洲)。此平臺用于中型車。自2002年7月以來雷諾生產的第二代梅甘娜(MéganeII)家族使用的便是C平臺。日產也將用改動后的C平臺生產自己的車型。

D平臺第一次采用了模塊化的做法,加強了靈活性,工作重點放在附加值很高的共用配件上,如剎車等,并對這些配件聯盟往往進行統一采購。

另外,為了支持平臺共享的策略,雷諾和日產擴大和優化了發動機變速箱系列的供應,一方面互換兩家公司的發動機和變速箱,另一方面開發新的共用零配件。雷諾在威賽帝(Vel Satis)和太空車IV(Espace IV)上使用了日產的6缸/3.5升發動機,在甘果4×4(Kangoo 4×4)上使用了日產的4輪驅動傳動。而日產則從2002年起在Almera上配用雷諾的機械變速箱以及雷諾原產的兩種共軌柴油發動機,即用于Almera的1.5升發動機和用于Primera的1.9升發動機。2003年上市的新Micra上配有市場上最具競爭力的發動機之一雷諾K9K/1.5升。在歐洲,雷諾向日產提供的組件從2002年的3萬件增加到2003年的25萬件(其中柴油發動機5萬臺)。雙方還開發共同組件,比如M1D/M1G 、S2G發動機和MT1變速箱以及使用替代能源的發動機(氫氣和燃料電池)。動力設備組件的交換策略提升了雙方組件在成本和質量上的競爭力。

3.3通過銷售技能與渠道的支持與合作來提升核心競爭力

雷諾和日產的地區合作建立在一個簡單的原則上,即銷售力量比較強的一方積極支持比較弱的另一方的銷售和(或)生產。在營銷合作領域,日產和雷諾都選擇了雷諾開發的用于優化銷售網點樞紐的Argos模型。自1999年以來,雷諾和日產在歐洲市場建立了一系列共享的結構以減少銷售成本、分攤固定成本、加強銷售網絡的競爭力。在一些國家(如法國、西班牙、英國、意大利)的子公司采取了“二重法律實體”的組織形式,即在法律上是分立,而一些與顧客沒有直接接觸的部門歸雙方共有。繼雷諾獲得日產在歐洲的所有財務附屬機構后,聯盟的聯合分銷組織在保持品牌和相關客戶服務獨立的前提下,在歐洲部署了“配送中心”并采取了樞紐策略,重組了經銷商網絡,目的是選擇一批少而精的經銷商并同時擴大銷售范圍。除在歐洲市場上,雷諾―日產戰略聯盟在馬格里、中東和亞洲都建立了一些共同的銷售組織。而在另一些國家(如瑞士、荷蘭、德國、奧地利、斯洛文尼亞和克羅地亞)的子公司采取“單獨法律實體”的形式,即法律上是同一實體,而一些與顧客服務相關的部門卻是分立的。從2000年5月起,日產經銷商不僅在日本開始銷售雷諾的車型,而且大力支持雷諾重返澳大利亞、印度尼西亞、墨西哥、臺灣市場。

“交叉生產”與“交叉貼牌”也在提升聯盟競爭力上發揮了特殊作用。2000年12月,雷諾“風景”(RenaultScenic)在日產的庫埃納瓦卡工廠開始進行“交叉生產”。雷諾“羅漢”(Renault Trafic)也在日產西班牙的巴塞羅那工廠生產。而日產皮卡(Frontier)在雷諾巴西的庫里蒂巴輕型商用汽車新工廠生產。2002年3月后,在歐洲市場上的日產Interstar就是雷諾的Master,這種交叉貼牌有利于日產輕型商用車在歐洲的發展。

3.4通過加強員工培訓與學習來增強聯盟核心競爭力

加強員工培訓與學習是雷諾―日產戰略聯盟成功要素之一。為了克服遠隔萬里、語言不通的障礙,兩家公司建立了一個員工輔導項目,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人員互換,涉及幾百名合作人員、外派人員和共同組織的人員;二是培訓計劃,已經參加聯盟經營方法培訓計劃的員工有幾千人。培訓計劃旨在一方面增進雙方最佳工作實踐的交流與認識,另一方面是讓員工了解日本和法國文化的差異并熟悉對方的工作方式。此外,雷諾和日產還成立了專門學習小組,分析各種合作的可能,尋找和交流如何使利潤最大化的途徑。

通過上述多種方式的知識獲取、共享與利用,日產獲得了新生。2002年度利潤率重新躍入全球汽車制造業最高水平,達到10.8%;2004財政年度銷售了3 057 000輛汽車,增長了287 000輛,增長率達10.4%,13年來首次突破300萬輛大關,同時取得了創記錄的8 250億日元運營利潤,增長了11.9%,運營利潤率達11.1%,再次肯定了日產是世界上盈利性最高的汽車制造商之一。從此案例研究可以得知,通過戰略聯盟之間的知識獲取,聯盟雙方可以構建新的核心競爭力或維持與鞏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Inkpen A. Learning, knowledge acquisition, and strategic alliances. European Management Journal, 1998, 16(2):223-229.

[2] 章淑華.聯盟制勝:穩固和催化企業核心競爭力.開放時代,2001(6):71-75.

[3] Inkpen A. Learning and knowledge acquisition through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alliances. Academy of Management Executive, 1998, 12(4): 69-80.

[4] Nevis E C, DiBella A, Gould J M. Understanding organizations as learning systems. Sloan Management Review,1995, 36(2):73-85.

[5] Inkpen A C. Creating knowledge through collaboration.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1996, 39(1):123-140.

社區治理的核心范文2

【關鍵詞】 心力衰竭;參附注射液;C反應蛋白;血漿腦鈉肽;左心室射血分數

冠心病伴心力衰竭是臨床上心血管系統的常見病、多發病之一,是許多心血管疾病患者病情的最終結局,其發病是神經-內分泌系統介導的心臟重塑和心功能進行性降低,其中炎癥細胞因子在心室重構、心肌能量代謝障礙發生發展過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血清C反應蛋白(CRP)和白介素-6(IL-6)是機體炎癥反應和一系列病理生理過程中的重要炎性細胞因子,這些已經被越來越多人重視了。這些炎性因子可誘導心肌細胞凋亡,介導左心室重構,激活心肌細胞膜上及胞內誘導型NOS,使NO水平顯著升高,心肌收縮力下降。血漿腦鈉肽(BNP)近年來也被越來越多地應用于心力衰竭的診斷及治療中,其濃度的增高與心力衰竭的分級有一定關系,是診斷心衰的敏感指標,也可監測心力衰竭治療的療效及預后[1]。本研究在傳統治療基礎上聯合使用參附注射液、曲美他嗪治療冠心病心力衰竭,觀察其對LVEF的改善及對血清CRP濃度、血漿BNP等的影響。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76例冠心病心力衰竭患者均為2012年1月~2013年1月鄭州黃河中心醫院收治患者,并且都符合1979年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冠心病分型標準,心功能分級遵循1994年美國心臟學會關于心功能的分級標準,心功能II~Ⅳ級。將76例患者隨機分為治療組與對照組,兩組患者年齡、性別、病程、心功能分級等方面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其中治療組38例,男性20例,女性18例;年齡50~75歲(63.1±6.2歲);病程為2.0年~5.9年(3.1±1.8年);心功能Ⅱ級者10例,Ⅲ級者20例,Ⅳ級者8例。對照組38例,男性21例,女性17例;年齡52~76歲(63.5±6.8歲);病程2.1~5.8年(3.2±2.7年);心功能Ⅱ級者11例,Ⅲ級者21例,Ⅳ級者6例。

1.2 治療方法 兩組患者均給予冠心病心力衰竭的常規治療,包括硝酸酯制劑類、β受體阻滯劑、利尿劑、抗血小板聚集藥、調脂藥、ACEI及洋地黃類等藥物,同時給予曲美他嗪20mg/次(商品名:萬爽力,施維雅天津制藥有限公司),每天3次,口服。治療組在此基礎上加用參附注射液100ml/次(雅安三九藥業有限公司),每天1次,靜脈滴注。兩組患者的1個療程均為14d。

1.3 療效判定標準 根據NYHA心功能分級標準判定心功能改善。顯效:心力衰竭24h內能達到完全緩解的標準,或心功能改善≥2級;有效:心力衰竭48h內能達到部分緩解的標準,或心功能改善≥1級,一般患者心功能處于II~III級;無效:心力衰竭患者心功能改善不到一級或癥狀、體征無改善或反而加重者。顯效和有效例數之和計算總有效率。

1.4 觀察指標 比較兩組患者治療前后的總有效率,LVEF、血清CRP及血漿BNP濃度。

1.5 統計學處理 應用統計學軟件SPSS 16.0對所有的數據進行統計學分析,療效判定用χ2檢驗。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組間差異比較采用方差分析,兩樣本均數差異比較采用t檢驗。

2 結 果

2.1 兩組患者心功能改善有效率(表1)

2.2 兩組患者治療后LVEF、血清CRP、血漿BNP濃度差異P

3 討 論

參附注射液主要有效成分是人參皂苷、烏頭類生物堿、紅參和附片,具有回陽救逆、益氣固脫之功效,能興奮β受體,增加心肌收縮力,增加心臟血液搏出量,有于強心甙極為類似的強心作用,尚有興奮α受體作用,促進前列環素(PGI2)的合成和釋放,恢復血管功能,增加冠狀動脈流量和腦流量的作用;并可擴張冠狀動脈,改善心肌缺血,降低心肌耗氧量,提高心肌細胞搏動頻率和幅度,降低血黏度及周圍血管阻力,從而改善心功能;人參皂苷能阻滯細胞膜鈣離子通道,具有抗凝血、抗氧化、鈣拮抗保護缺血缺氧心肌細胞,具有廣泛藥理作用,參附注射液能消除自由基,減輕心肌細胞膜過氧化程度,有心肌保護功能,減少缺血缺氧對心肌的損傷,促進細胞修復,有利于改善和糾正心衰的病理生理異常[2]??赏ㄟ^進一步調節神經-細胞因子,降低炎性標志物CRP濃度,阻斷炎癥反應的惡性循環,降低NO濃度,改善內皮功能,解除微血管痙攣,改善微循環,改善受損心肌超微結構和能量代謝,提高心肌對缺氧的耐受力,對心肌起保護作用[3];通過抑制胸腺細胞凋亡,提高機體免疫功能,增強機體抗炎能力[4];具有清除氧自由基、增強心肌收縮力等功效[5]。

本組病例觀察顯示,使用參附注射液聯合曲美他嗪治療冠心病心力衰竭3d后,患者的心功能明顯改善,治療14d后LVEF、血清CRP、血漿BNP濃度改善程度均顯著優于對照組,可見參附注射液聯合曲美他嗪對冠心病心力衰竭是有效藥物,并且參附注射液價格低廉,安全性能好,具有廣泛的臨床應用價值。

參考文獻

[1] 殷麗萍,張家留,王連生.參麥注射液聯合曲美他嗪治療冠心病心力衰竭[J].中西醫結合心腦血管病雜志,2013,11(7):793-795.

[2] 潘亮,潘蓉,王亮,等.參附注射液對家兔心肌缺血再灌注的保護作用[J].藥學雜志,2005,21(2):115-117.

[3] 伍德軍,鄧玉艷.參附注射液治療肺源性心臟病頑固性心力衰竭32例[J].中國中醫急癥,2011,20(12):2022-2023.

社區治理的核心范文3

患者生存質量的影響?方法

入選出院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1894例,隨機分為三組:(1)醫院社區聯合組630例,

醫院對社區全科醫生進行慢性心力衰竭診療技能及干預管理知識的培訓,醫院與社區共同制

定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干預方案,社區全科醫生對慢性心力衰竭患者進行防治管理;(2)

醫院組631例,由??漆t生對慢性心力衰竭患者進行院外隨訪干預;(3)社區組633例,醫

生不開展對社區全科醫生的培訓,由社區醫生對慢性心力衰竭患者進行隨訪?所有病例平均

隨訪(12.02±1.61)個月?

結果 醫院與社區聯合組?醫院組患者的一級終點事件總死亡率?心血管

死亡率?慢性心力衰竭再住院率?急診率?惡化率較社區組分別下降17.53%?15.71%?19

.11%?18.15%?15.59%,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均P

心功能級別?LVEF?依從性?生活質量均明顯高于社區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P

結論 通過醫院與社區聯合對院外慢性心力衰竭患者進行干預管理,可顯

著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

[關鍵詞] 慢性心力衰竭;醫院;社區;聯合干預;生存質量

中圖分類號:R54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816X

(2013)06-0481-04

doi:10.3969/j.issn.1009-816X.2013.06.21

慢性心力衰竭是各種心臟疾病發展的嚴重階段?慢性心力衰竭的發病率及病死率高?預后不

佳?據Framingham統計,嚴重慢性心力衰竭患者2年病死率達30%以上,6年病死率在70%左

右[1]?慢性心力衰竭疾病管理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已開展數十年?Coelho及Rizza等

[2,3]的

研究證明,對心力衰竭高危人群和患者進行規范化治療及管理,可延緩心力衰竭的發生及心

功能的惡化?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質量? 目前國內對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大多采取“以院內治

療為主體,晚期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對癥治療”的管理模式,與慢性心力衰竭需要“長期?全

?規范管理”的治療策略相距甚遠,很難進一步提高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生活質量及生存率?

本文旨在研究醫院和社區聯合對慢性心力衰竭進行管理干預,探索對心力衰竭患者生存質量

的影響?

1 資料和方法

1.1 一般資料:2009年2月至2010年10月共調查慢性心力衰竭出院患者1986例,失訪92

例,完成隨訪1894例?均在二?三級醫院住院,確診為慢性心力衰竭?紐約心功能分級(NY

HA)為Ⅱ~Ⅳ級患者?排除下列情況:心包積液?縮窄性心包炎?限制性心肌病?罹患惡性

腫瘤?偏癱?系統性疾病和繼發性心肌病如圍產期心肌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性心臟病?貧血

性心臟病等?

完成隨訪患者中,男1076例,占56.81%,年齡41~89 (68.65±9.43)歲;女818例,

占43.19%,年齡40~87(67.98±8.65)歲?其中冠心病57.28%?高血壓性心臟病20.14

%?擴張型心肌病12.33%?風濕性心瓣膜病6.04%?慢性肺源性心臟病3.14%?肥厚性心肌

病1.07%?所有患者分屬49個社區服務中心,隨機選取24個社區與醫院聯合,作為醫院社區

聯合組,其余25個社區作為社區組?

1.2 方法:全部研究對象出院后隨機分為三個組:(1)醫院社區聯合組659例,失訪29例

,有效病例630例,男352例,女278例,年齡40~89(69.39±12.46)歲?由二?三級

院對社區全科醫生定期(每3個月)進行慢性心力衰竭診療技能培訓,共同制定患者個體化

治療方案,建立病歷檔案?社區醫生對患者進行全程?全方位防治,如1個月電話隨訪1次,

內容有詢問患者病情,自我監測體重?尿量,督促患者正確服藥,提高患者服藥依從性?3

個月座談會一次,發放科普讀物?多媒體演示?6個月進行1次家訪,了解患者病情?生活質

量,測量體重?心率?血壓,進行心功能評估,指導正確服藥,合理飲食,適當體育活動?

包括:①督導用藥;②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用藥;③生活方式指導包括健康飲食?體力活

動?戒煙限酒?保持心境平和等;④生活質量評價;⑤必要時及時轉上級醫院?(2)醫院

組656例,失訪25例,有效病例631例,男359例,女272例,年齡41~88(68.51±12.

15

)歲?實施現行醫療模式,患者在醫院就診后,制定長期治療方案,無全科醫生全程?全方

位防治,由??漆t生直接對患者進行院外宣教和定期隨訪?(3)社區組671例,失訪38例,

有效病例633例,男性356例,女性277例,年齡41~89(68.50±12.51)歲?醫院不開展

對社區全科醫生的培訓,由社區醫生對患者按照常規進行防治和隨訪?

制定調查問卷表,調查內容包括病史?活動耐量?大小便情況?用藥情況(使用藥物種類?

劑量?服藥依從性)?對疾病的認識程度?有無不良嗜好?不良嗜好是否已經戒除?飲食情

況?何時出現癥狀?出現癥狀的頻度和程度?患者入選時檢查X線胸片?心電圖?超聲心動

圖?血及大小便常規?血電解質?肝腎功能?甲狀腺功能等?所有病例平均隨訪(12.00±

1.

60)個月,各組在研究初始和每3個月對患者進行生活質量?服藥依從性?心功能?慢性心

衰竭轉歸?住院率等評價?生活質量采用QOL積分表進行評價[4];服藥依從性定義

為在治療

過程中,能夠遵從醫囑治療且服藥的時間累計達到總服藥時間的80%[5]?研究結束

時綜合

評價研究前后各組下述指標變化:①社區全科醫生慢性心力衰竭診治水平;②慢性心力衰竭

患者一級終點:總死亡率?心血管死亡率?心力衰竭再住院率?慢性心力衰竭急診率?惡化

率;③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生活質量問卷調查?心功能改善情況以及不良事件發生率等?

1.3 統計學處理:采用SPSS 12.0版統計軟件建立數據庫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

±s)表示,組間比較采用方差分析

,等級資料比較采用u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P

2 結果

2.1 三組患者基線資料比較:各組年齡?性別?心率?血壓?心功能?心血管危險因素等

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

2.2 三組患者生活質量?依從性?心功能等比較:干預12個月后,醫院社區聯合組?醫院

組在低鹽飲食?適當運動?戒煙?服藥依從性?生活質量改善(QOL積分)方面比社區組進

步明顯,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患者分別減少6.19%和8.49%;心力衰竭惡化率下降15.59%,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0.0

5);左室射血分數(LVEF)社區組明顯低于醫院社區聯合組與醫院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P

率?惡化率,醫院社區聯合組?醫院組明顯低于社區組,分別下降17.53%?15.71%?19

.11%?18.15%?15.59%,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院組比較,上述指標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表3?

3 討論

近年來,心血管疾病,尤其是冠心病?高血壓病等在我國的發病率呈快速上升趨勢?心血管

疾病的終末期表現多為心力衰竭,嚴重地威脅我國公眾的健康?隨著心血管疾病診療技術的

不斷進步,如介入治療?抗心律失常的治療,明顯地減少了早期死亡率,但遺留了心力衰竭

這一難題?

我國目前尚無系統完善的慢性心力衰竭專病管理體系,沒有規范的醫院與社區聯合對慢性心

力衰竭患者進行干預管理的醫療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心力衰竭患者的預后?2007年完

成的

OPTIMIZE-HF研究是關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出院90天內,堅持院外規范化用藥的患者比出院

后未堅持院外規范化用藥的患者死亡危險減小49%?OPTIMIZE-HF研究證明,對于每年大量

因慢性心力衰竭住院的患者,不能僅注重住院的救治,忽視院外的后續治療,通過醫院和社

區的管理,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堅持規范化的院外連續性治療,可明顯提高生存率,延長患者

的壽命?

本研究采用隨機分組,分醫院與社區聯合組?醫院組?社區組?三組患者平均隨訪12個月?

經過12個月的干預管理后,醫院社區聯合組?醫院組患者的依從性?生活質量改善均較社區

組明顯提高?患者依從性的提高,有利于提高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療效果?Peterson等對心肌

梗死后左室功能不全及慢性心力衰竭患者進行健康教育,包括提高患者對疾病的認識及藥物

依從性,糾正患者不良生活方式,可以降低患者再入院率?病死率及醫療費用[6]

?本文結果也支持這一結論?

經過對醫院社區聯合組?醫院組患者12個月的干預管理,心功能Ⅱ級的患者較社區組多14.

68%,心功能Ⅲ?Ⅳ級的患者較社區組減少分別為6.19%和8.49%?醫院社區聯合組?醫院

組的LVEF明顯高于社區組?而醫院社區聯合組?醫院組之間無顯著性差異?說明通過醫院社

區聯合對院外慢性心力衰竭患者有效的規范化干預管理,充分發揮社區的優勢,使院外的慢

性心力衰竭患者能就近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和康復指導,保證了治療的連續性,同時也使患

者合理分流?有效的社區管理對改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功能,降低慢性心力衰竭危險因

素,控制病情發展,提高生存質量具有明顯的積極作用?

本文結果顯示,醫院社區聯合組?醫院組患者總死亡率?心血管死亡率?慢性心力衰竭再住

院率?急診率?惡化率均較社區組明顯下降?McAlister等[7]總結了29個臨床研究

試驗(包

括5039例患者),經過系統管理后,慢性心力衰竭的病死率下降25%,住院率下降26%,全

國住院率下降19%?盛國安[8]報道醫院與社區聯合進行慢性心力衰竭專病規范化

防治的

研究,對心衰患者進行隨訪管理6個月,患者一級終點事件總病死率?心血管病死率?心力

衰竭

再住院率比社區組(非規范化管理)分別下降約11%?11%?25%說明經過系統規范的干預管

理,可以減少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率?住院率,改善患者的預后?

我們通過對社區全科醫生進行慢性心力衰竭規范化診療知識的培訓,提高社區醫生的慢性心

力衰竭診治水平,醫院與社區聯合對院外慢性心力衰竭患者進行有效的規范化干預管理,使

患者在社區能得到連續的?規范的?個體化的治療和康復指導?提高了患者的依從性?生活

質量及心功能,降低了死亡率?慢性心力衰竭再住院率與急診率,從而提高了生存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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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治理的核心范文4

關鍵詞:社區治理 居民參與 城市

城市社區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位,也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單元。隨著社會轉型的深入,當前中國社會進入了利益訴求多元化、價值取向多元化的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因此在城市社會治理體系中,需加強城市社區治理的基礎性作用。作為居民聚集的生活場所,社區的基本屬性決定了在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核心作用。因此,在社會轉型期,為了維持基層社會的穩定,探討城市社區治理中的居民參與具有重要意義。

一、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必要性

社區治理是在政府指導下,社區職能部門、社區組織、社區居民等對于社區內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管理的過程,以最終促進社區的和諧發展以及居民生活利益的滿足。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利益訴求多元化,社會整合方式也發生了相應的變遷,社區治理的對象從一元到多元發展,社區治理的目標也發生了變化,單一的治理主體難以滿足社區發展的需要,因此社區治理中需要居民參與。

首先,社區治理中的居民參與能夠整合不同居民利益訴求的需要。隨著住房商品化進程的推進,在城市社區,來自于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具有不同價值訴求的居民因為商品房的購買而居住在同一小區。在社區內部的人口結構趨于復雜化、價值趨于多元化的背景下,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能夠解決治理資源不足問題,同時社區居民的充分參與也能彌補傳統治理模式、單一治理主體的不足[1]。社區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滿足居民高品質生活的需要,因此社區治理必須建立在社區居民需要的基礎上,整合不同利益訴求,社區居民的參與能夠充分整合不同居民利益訴求的需要,從而促進社區的和諧穩定。

其次居民參與社區治理能滿足社區日常管理及居民自我實現的需要。社區治理的最終目的是滿足居民的利益需求,社區的服務和治理水平關系到每個居民的日常生活。對于居委會、物業公司等社區治理組織來說,社區治理很難做到事無巨細、面面俱到。面對龐雜的居民群體,居委會與物業公司做的非常有限,因此要以提高社區服務為核心,居委會、物業公司與居民共同參與,實現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作用,必須要發揮居民的主體性作用,讓居民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同時,居民通過參與社區治理,為社區發展出謀劃策、與鄰里互動,這種溝通與能力的實現也能滿足居民自我實現的需要,通過參與社區活動,建立起強烈的社區歸屬感、責任感,增強社區凝聚力,最終實現社區共同體的建設目標。

二、當前社區治理中居民參與的形式

根據居民參與內容、現實表征,當前居民參與的形式主要分為娛樂活動參與型、公共事務參與型等形式。

隨著城市社區的發展,為了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一些商品房社區一般配備了小區廣場、健身設施、開發了一些文體娛樂的場所。居民有在室外活動的需求,對于時間比較充裕的中老年人來說,這種需求尤為強烈。所以在城市社區,居民參與比較多的是共同的娛樂活動。一些社區還成立了進出比較自由的娛樂組織,近來年,很多居民出于鍛煉的需要,在社區廣場跳廣場舞。一些居民出于共同的興趣和愛好,早晨一起散步、打球,或一起下圍棋、象棋等。

隨著住房商品化以及物業公司進駐社區,小區居民一般對關系切身利益的物業收費、停車位、小區治安、保潔等問題比較關注。公共事務參與是指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的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等問題。在目前的社區參與中,公共事務參與比較少。在調查中發現,很多居民對物業收費問題、車位問題、治安問題雖然比較關注,但是缺乏正確、合理的參與渠道。一些社區居民停留在私下議論公共事務的階段,在居民看來,作為居民個體去向物業公司、居委會提出意見,很難得到滿意的答復。從居民的參與意愿來看,很多居民有強烈的公共事務參與意愿,但是在現實的社區治理體制中,社區公共決策一般由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組織做出,很難傾聽居民意見,居民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的暢通的、常規的渠道。

三、提高社區治理效果、推動居民參與的核心路徑

居民作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之一,有著參與社區治理、參與公共事務決策的訴求。居民公共事務的參與狀況直接影響社區治理的效果。面對社區居民日益復雜化、多樣化以及其需求的多元化,必須打破傳統單一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加強自下而上的雙向交流互動,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社區組織需要依據自身的功能定位與職能設定適時地調整和改進其決策形式及與居民的聯結方式。為有效推動居民參與公共事務決策,需要構建新的參與平臺。如可以利用互聯網,建立公共事務交流平臺,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組織負責人參與其中,居民可以對社區內的公共事務發表意見、同物業公司、居委會交流互動。也可以增加居民與物業公司、居委會面對面交流的機會,設置物業公司經理、居委會主任聯合接待居民日,傾聽居民的意見。在關系居民利益的物業收費、停車位、公共設施維護等重要決策中,居委會、物業公司要傾聽居民的意見,在決策程序中要強化居民的監督作用。當前物業公司與居民矛盾突出,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涉及居民利益的決策中,物業公司只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不顧居民的意見,導致矛盾突出,直接影響了社區治理的效果,也正在危及社區的和諧穩定。

四、結論與思考

隨著社會轉型的推進,基層社會日益呈現出價值多元化、利益訴求多元化的趨勢,社區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傳統行政性的治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要求。當前物業公司與居民矛盾突出,社區公共事務決策漠視居民的參與需求,這給當前的基層社區治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在這種背景下,必須改變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給予居民社區參與更多的空間,創建居民公共事務決策參與的平臺。在涉及居民利益的公共設施維護、物業收費、小區治安、停車位等問題上,考慮居民的意見,顧及居民利益,這樣才能達成社區治理的和諧目標,才能促進社區的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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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聯系地址:石家莊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珠峰大街288號 石家莊學院政法學院 張紅霞

社區治理的核心范文5

關鍵詞:協商合作 城市社區 治理結構

城市社區作為城市的基本單元,其發展過程實質上是各種力量在社區空間中相互博弈、相互作用構成網絡的過程,是一個逐步走向社區善治的過程。城市社區的日益發展及社區主體的日趨成長,為社區治理提供了多元主體。在這種背景下,無論是社區資源的整合,還是社區功能的日益完善,都要求社區的治理結構走向協商合作。

協商合作邏輯下的社區治理

合作主義也被稱為統合主義、法團主義或社團主義,是20世紀70年代由施密特(Pilippe C Schmitter)系統概括的。合作主義是“一個利益代表系統,是一個特指的觀念、模式或制度安排類型”。在合作主義的視野中,國家與社會是一種協商、合作的邏輯關系。由于中國的公民社會還不成熟,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必須有一個規范的模式和框架,以及時地將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納入政府的體系,另一方面國家要承擔起培育公民社會的責任,由居民到公民的成長是一個自主性、參與性、權利性增強的過程,因此培育公民社會是一個培養公民自主性、參與性、權利性的過程。從政治層面上看,公眾參與社區治理是城市基層民主的基礎和核心內容,也構成了現代民主發展的重要基礎。而公眾參與與社區治理的實現過程是國家與社會的一種相互博弈過程。從現代民主的發展趨勢與西方發達國家實踐來看,協商合作是現代社區發展的邏輯視野。

從我國社區治理的實踐來看,社區治理正經歷著深刻的變遷,主體由單一化(政府)轉變為多元化,治理組織體系由垂直科層結構轉變為橫向網絡結構,治理過程由行政控制轉變為民主協商與合作,治理關系由依附與庇護關系轉變為博弈與互惠的理性取向關系。由于利益主體的多元化,社區治理實質上成為一種利益主體間的集體博弈與選擇過程,即與社區需求和滿足存在直接或間接利益關聯的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組織、組織與組織之間的合作互動過程。在協商合作邏輯下的社區治理,應是在相關利益主體(即社區治理主體)間合作網絡體系建構與完善的基礎上,以社區參與為社區治理的結構性驅動力,通過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規則的形成,塑造一種新的多中心社區治理秩序。

同時,社區治理的核心對象是社區公共事務,這也是社區治理的邏輯起點。協商合作邏輯下的社區治理結構源于社區公共事務及利益主體的多元化。社區公共事務是公共產品的組合,是涉及多個家庭和多個組織的共同需求,是個體需求的集合。社會公共事務涉及到多個行為主體之間的復雜權利關系,實質上這是一種利益關系的博弈,這就需要建立一種集體選擇機制來解決個體需求的表達與整合問題。同時,治理社區公共事務需要各相關利益主體貢獻資源、分攤成本、共享利益,這也需要建立一種平等的協商合作機制,以實現資源的效用盡可能最大化。

現行社區治理結構分析

構建或確立一種新的城市治理與社區建設模式,首先必須在理論上確立政府、市場和(社會)社區三者之間的關系。研究一國或一個地區的城市治理和社區治理模式亦是如此。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從不同角度可以有多種分類,按其強弱程度的不同,可劃分為四種模式:“弱政府,弱社會”、“強政府,弱社會”、“弱政府,強社會”、“強政府,強社會”。所謂“強政府”,就是強調“國家至上論”,認為政府行政權力應當無所不在、無所不能,這種模式的典型特征是“萬能政府”。所謂“強社會”,是強調“社會至上論”,認為“管得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其典型特征是社會充分自治。

從加強和推進社區建設的目標來看,應該是“強社會”;但從實際社區建設的推進過程和經驗來看,特別是在初期階段,應該是“強政府”。從我國社區建設的推進過程來看,我國現行的社區治理結構呈現出“強政府,弱社會”的特征,其主要表現為:現實社會與強大的政府相比,還相當弱小,人們所追求的強社會所依賴的市民社會,沒有真正形成;另一方面,長期以來,政府雖經歷了多次政府機構改革,但政府權力的回縮力度過小,沒有為社區組織的發展釋放更多的權力空間。從理論上說,在“強社會”的表象特征中,社區是城市社會管理的微觀重心。從我國現行的社區管理體制來看,“強社會”事實上是不存在的。

從社區的自主權來看,當前,社區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難以與政府形成有效的協商合作。社區的自主權主要包括社區的財權、用人權和事權。一個充分自治的社區,必然是對自己的事務有充分的自主決策權,能動用社區財力進行社區各方面的建設?,F實中,社區的財權依靠于政府,包括各種建設經費、辦公經費、社區工作人員的工資等都來源于政府。政府對每個社區經費的劃撥具有自由裁量權,因而社區建設的狀況與前景取決于政府的投入。在用人權上,社區所擁有的自主權限也十分有限。政府一般掌握著用人權,以保證其各項方針政策得以在社區順利實行,一些地方甚至出現由政府直接任命社區工作人員的情況。在社區的事權上,社區承擔了大量來自政府的職能,而對于自身的事務反倒無暇顧及。這種情況導致了社區居民與居委會是法定的,而政府與居委會卻形成了實際的,這種雙重極易導致政出多門、令出多門等現象,從而形成委托—困境,最終出現居委會缺位。

構建協商合作的社區治理結構

自20世紀90年代我國推行社區建設與社區治理后,雖然各地區進行了治理模式的多方實踐,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問題:政府仍然在社區治理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社區居委會的力量仍舊較為薄弱,社區成員參與主動性差。伴隨著經濟發展與社會轉型,國家與社會關系也隨之不斷進行調整,在城市社區發展中的重要體現就是社區多元主體的發展和社區自治性的成長,這為社區治理協商合作的實現提供了基礎。

(一)改革城市管理體制

我國社區建設是從改革城市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管理體制入手的,體制問題是一個根本問題,社區建設的重點就是要創新城市基層管理體制。從目前的改革模式來看,主要是弱化模式,即弱化街道辦事處的職能,通過擴大社區居委會規模,健全社區居委會的職能,以此做大、做強社區。這種模式雖然在實踐中表現形式多樣,但從理論上看,都有一個共同的前提特征,即基于協商合作的邏輯。

基于目前各地的社區建設實踐和各地的城市基層管理體制的改革試點,本文建議的改革思路是:

第一,弱化直至取消街道辦事處的存在,在社區內設立社區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履行本社區內的行政管理與服務職能,承接現行街道辦事處的職能,同時將現在由社區居委會承擔的行政性職能轉接過來。第二,實施“一社區一黨工委”的政策,將現行的街道黨工委改為社區黨工委。社區黨工委是社區內多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同時取代社區內原有的其他黨的組織,如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第三,保留社區內現有的社區居委會組織和社區成員代表會議。這兩個組織應該成為社區居民權益的保護性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在法律程序框架內,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由全體有選舉權的社區居民選舉產生,社區居委會是在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的常設機構,由其產生,對其負責。經過這樣的組織和制度設計后,社區里有社區黨工委、社區行政事務服務中心、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社區居委會以及其它社會中介服務組織、民間組織。

(二)明確社區組織的職能

首先,要對社區事務進行明確劃分,主要分為社區公共事務和社區私人事務,凡是可以通過市場來提供的私人產品,應該通過市場來調節,由市場主體來提供。社區居委會自己創辦的便民服務點,可以通過承包、租賃等方式由個體或者私營企業來經營,同時由社區居委會負責監督。其次,將社區公共事務進一步細分為社區行政事務、社區鄰里事務、社區組織事務。凡是屬于由行政執法主體提供的公共產品,必須由相應的行政部門來獨立承擔;凡是可以通過社區居民民間組織來解決的鄰里事務,可以讓各種社區民間組織通過自我服務的方式加以解決;凡是涉及到居民權利的社區組織事務,均由社區自治組織來承擔。明晰各組織的職能,有利于推進社區各類組織的功能分化,這為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間,同時也為構建協商合作邏輯下的社區治理模式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三)提升社區居民的參與度

社區居民參與度的高低,決定著社區建設與城市基層民主化實現程度的高低,是實現社區建設由外源型行政推動向內生型自治發展的關鍵,也是協商合作邏輯下社區治理模式發展的本義所在。為此,要探索各種行之有效的民主實踐形式,拓寬民主渠道,提高社區居民參與的積極性,積極推進社區自治。

首先,加強對社區居民的思想培育,樹立社區意識;培育各類社區組織的社區意識,逐步建立健全共駐共建、資源共享、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機制。其次,強化社區居民與社區之間的利益關系,推動居民利益社區化。將社區居民的利益與社區事務緊密相聯,能使居民在利益關系的基礎上自主參與社區事務的管理。這樣,可以真正實現居民回歸社會的目標。再次,開辟多種民主渠道,為社區居民參與社區事務提供良好的機制保障。要大力試行社區事務聽證制度,要在社區內開展民主評議活動,提高社區工作的透明度和居民的信任感。

結論

綜上所述,自20世紀90年代我國推行社區建設與社區治理后,雖然各地區進行了治理模式的多方實踐,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總體上并不理想,表現為政府仍然在社區治理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社區居委會的力量仍舊較為薄弱,社區成員參與主動性差。伴隨著經濟發展與社會轉型,國家與社會關系也隨之不斷進行著調整,在城市社區發展中的重要體現就是社區多元主體的發展和社區自治性的成長,這為社區治理協商合作的實現提供了基礎。從我國的歷史發展趨勢來看,在國家與社會的關系上,將從國家主導型向國家與社會合作型轉變。在政府與社會的協商合作中,政府的權力逐漸向社會過渡,社會權力逐漸擴大,社會的自治能力得到增強。在協商合作的邏輯視角下,在城市社區建構一種新型的國家與社會關系將有利于中國社會的長期穩定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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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治理的核心范文6

關鍵詞:機構;服務大廳;社區公共服務;服務模式

中圖分類號:D669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5)10-0040-03

一、問題的提出

公共服務供給是政府的基本職責所在,也是公共管理研究的核心問題。以英國《濟貧法》為標志,早期公共服務主要針對特殊人群,以社會救助為主要內容。二戰后伴隨著各國國內社會問題的增多,國民對社會服務需求的上升及各國經濟的復蘇,歐美各國開始了大范圍的社會服務普及運動,社會服務的立法和實踐得到極大發展。20世紀70年代以后,受全球經濟和政治形勢的影響,西方各國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效果捉襟見肘,每況愈下。由此,英美等國以新公共管理理論為指導,率先開始了政府部門的民營化改革,并引領了波及全球范圍的公共部門改革浪潮,其中機構化(agencification)運動更是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1988年,英國時任首相撒切爾夫人宣布批準《改善政府管理:下一步方案》,標志著創設機構(executive agency)的開始,隨后相繼成立了130多個機構,[1]政府宣布將把90%的公務員轉到機構。這些機構執行著政府不同性質的職能,所涉及的公共活動范圍非常廣泛,如社會福利的管理、獄政的管理、證照的審核簽發、救濟金辦理、就業管理、會議服務、軍需供應、工商注冊、專利保護、破產服務、標準計量、地產登記、藥品管制、天氣預報、農牧漁業服務等。[2]隨后,這股風潮一直從歐洲到北美繼而波及亞洲和非洲。機構化被視為是政府行政系統內部決策與執行的分離,這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社會服務需求增多而導致的政府職能擴張與政府機構精簡壓力之間的矛盾。

轉型期的中國面臨著經濟政治環境的巨大變化,社會問題與社會服務的需求激增。政府面臨精簡機構與提高服務質量的雙重壓力,特別是在服務型政府理念之下,如何在控制政府規模的同時滿足公共服務需求,這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重大課題。近年來社區作為承接社會服務的重要載體,發揮了越來越突出的作用。我國部分地市根據政府的要求,做出大膽嘗試,探索各種不同的社區服務形式,產生了一些值得借鑒和推廣的經驗,社會組織也因此得到了快速發展。但總體來看,社區組織和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實踐中還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其中,如何創新社區管理模式,整合社區服務載體,重構社區治理結構,以進一步滿足社區居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等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二、我國社區公共服務的基本形式及存在問題分析

社區公共服務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以滿足社區成員的需要為目標,以社區服務機構為主體,面向社區全體居民提供公益、公共服務以及便民利民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無償、低償或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多層次、多功能的社會服務。[3]福利性和公益性被視為是社區公共服務的基本屬性。1987年民政部在武漢召開第一次城市社區服務會議,1989年在杭州又召開了全國城市社區服務經驗交流會,此后,社區服務廣泛興起,發展迅速,規模日益壯大。伴隨行政體制改革及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入,社區越來越成為承載城市社會公共服務和居民自主服務的基礎平臺。在具體的實踐中,出現了幾種代表性的服務形式――服務大廳、流動服務站及為民服務模式,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也呈現出階段性演化特征。

1服務大廳模式。該階段以建立社區工作站或社區服務中心為標志,基本做法是,在社區設置“敞開式辦公、一門式服務、一站式管理”的服務大廳,承接政府部門轉移的社區行政管理事務和社區公共服務。這種模式自2000年武漢市江漢區探索實踐以來,掀起了全國各地社區體制改革的浪潮,先后出現了諸如上海模式、銅陵模式、北京模式、沈陽模式、鹽田模式、南京模式等獨具特色的城市社區公共服務體制。這些模式雖然出現在不同的地區,在改革的側重點上也各有差異,但總體來說,都是以社區公共服務的提供為重心,依托一定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建立相應的組織形成一定互動關系的一種制度安排,有學者把其統稱為“社區工作站模式”,即“服務大廳模式”。[4]

2流動服務站模式。社區服務大廳的設置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城市固定區域內人口相對集中的社區居民的需求。然而,對于一些自然條件比較惡劣的地區或者居民居住比較分散的大型社區,服務大廳設置上的固定性限制了其服務提供的可及性。作為對服務范圍的一種彌補,一些地區創新出流動服務的方式,即流動站模式。該模式主要針對山場廣袤、地域狹長、交通不便、群眾辦事路途遠等問題,采取流動上門服務的方法,為群眾提供流動服務,讓居民在家門口就能把事情辦好。流動站模式以基層政府為依托,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以流動性為主要特征,在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務的同時也實現了信息的雙向交流。一方面,將社區服務的咨詢和信息帶到居民家中,就地解決居民的生活難題。另一方面,在貼近居民的過程中,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區居民的動態及需求,將新情況反饋給社區服務機構。作為基層政府的派出機構,流動站采取“訂單化”的分類管理方式,工作人員從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抽調。

3為民服務模式。居民模式以社區居委會為依托,在社區設立居民事務全程代辦站,提供政務代辦、事務服務。2001年至2003年間,針對群眾反映的辦事難問題,浙江省玉環縣、重慶市大足縣、安徽省郎溪縣、山東省萊西市、北京市懷柔區先后開創為民服務。2008年1月19日萊西市的為民服務制獲得第四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在16家中央媒體的集中報道后,為民服務更是廣為傳播,各地政府競相開展。從為民服務涉及的內容來看,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急需的各種服務,發生在與居民的日常需求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供給部門。流動服務站通過延伸服務線打破了社區服務提供上的地域限制,擴展了服務范圍。而為民服務制則通過政府內部的流程再造,改變政府的服務理念與工作方式,滿足了居民對便捷化、優質化服務的需求。

無論是作為社區服務主體的服務大廳模式還是作為補充的流動服務站模式或是為民服務模式,表面來看,均改變了政府服務方式,提高了服務效率,在社會上也有不同程度的認可度,然而,如果從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社區管理模式、重構社會治理結構的角度來說,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第一,需求導向不足。社會問題與社會需求是政府進行社會管理的邏輯起點,社區居民是社區服務的對象,也是社區服務的目標指向,社區需求結構決定著社區服務的內容、方式和重點。以“需求為導向”的邏輯,體現了社區公共服務的價值所在。經過各地多年的社區管理與服務體制的探索和實踐,服務大廳模式的運作已相對比較成熟。然而,以政府指令為導向的動力機制和“自上而下”的行政思維限制了其發展空間。而作為對服務大廳模式在地域上和形式上補充的流動站模式和居民模式,也表現出強烈的政府主導色彩。中國特有的壓力體制、逐級發包、目標管理責任制不僅描繪了政府機構任務實現機制,同樣也解釋了為民服務的運作機制。[5]因此,無論服務大廳模式、流動站模式還是居民模式,由于沒有從根本上明確社區服務的邏輯起點,造成需求導向不足。

第二,管理層級混亂。從目前我國各地社區服務實踐探索來看,可以劃分為分設模式、下屬模式、條屬模式和專干模式等幾種基本類型。[6]之所以會出現這么多不同的管理模式,還在于沒有從根本上理順社區管理體制,造成包括街道辦、社區居委會、社會服務站等多重治理主體間關系上的混亂。流動服務站在本質上是基層政府或各部門的派出機構,居民制在組織結構上,則借助現有的區縣、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各組(小區),分別設立服務中心、服務站和點,或依托現有的行政服務中心來運作。[5]從表面來看,服務大廳、流動站、為民服務在提供公共服務上呈現互補效應,實際上多重服務載體使得原本混亂的社區管理體制更加復雜。

第三,主體責任模糊。雖然在社區管理體制的探索中出現了諸如武漢百步亭、上海羅山會館這種走在社區治理前列的典型,政府、市場、社會力量各司其職,合作共治,但是,從全國社區發展的整體情況來看,多數社區中心服務人員仍以政府公派為主,如果加上流動服務站和服務站的工作人員則公派比例更高。流動站的服務人員主要是從現有職能部門抽調,站的服務人員同樣主要來自現有機構或相關職能部門,員只是起穿針引線或督促作用,這實際上使得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街道、社區與民眾之間的關系更加復雜,進一步模糊了相關主體的責任,同時也加劇了社區管理的碎片化程度。[5]

第四,缺乏靈活性專業性。由于服務大廳、流動站、制的服務人員以公派為主,特別是流動站與點作為基層政府或其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在本質上其組織結構與政府部門無異,同為官僚體制。那么,所有官僚體制存在的弊病同樣會出現在這些派出機構上。帶著管理思維而非服務思維來提供公共服務,造成公益性有余而靈活性與專業性不足,服務質量與效果勢必大打折扣。

三、服務模式――社區公共服務供給的應然選擇

1改革社區管理體制。近年來在我國社區治理中各地政府一直試圖通過組織流程再造來探求整合社區資源的途徑,但由于改革理念上的偏差,一直未能擺脫“垂直整合”的傳統思路,各種嘗試沒能從根本上理順社區體制。城市社區在事實上形成了“兩級政府、四級管理”的治理結構――市、區、街道、社區四級。[7]從社區服務管理體制來看,我國發達地區社區社會服務模式可以歸納為體制吸納型,即以政府為核心,通過一定的吸納渠道(社會服務方式)、吸納機制和吸納平臺開始將社會服務的提供職能與生產職能相分離,實現社會服務的政府、市場與社會的有效分工與合作。[6]因此,從根本上來說,無論服務大廳模式、流動站模式還是為民服務模式都只是政府提供社會服務的一種方式,在管理體制上也擺脫不了以政府為中心的行政框架。

2011年,民政部在《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中提出,逐步建立面向全體社區居民,主體多元、設施配套、功能完善、內容豐富、隊伍健全、機制合理的社區服務體系。新型社區服務體系的構建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面臨著理念、體制、機制全方位的創新。最根本的是要打破既有的體制框架,理順管理主體間的關系,重構社會治理結構,建立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社會服務體系。改革的突破口就在于能否打破“體制吸納型”這一格局,以市場、社會為中心進行體制創新。

自1951年蒂特馬斯(RTitmuss)第一次提出“社會服務”概念以來,高水平高質量的社會服務已成為當代福利國家一個最顯著的特征。伴隨著從早期的補缺型服務向普惠型服務的提升,發達國家的社會服務模式也在不斷創新。特別是對制的靈活運用,不僅實現了對公共部門這一龐大系統工程的改造,也實現了社會服務的有效供給。

在我國社會公共服務從補缺型向普惠型轉變的關鍵階段,經歷著與發達國家的類似階段,同樣面臨著政府與社會的系統改革。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服務模式無疑是一個有益的嘗試。一般認為,機構是一個由專門的立法機關設立的執行專門職能的官方自主機構,是一個獨立于政府序列和公務員體系之外的法定實體。[8]它們是承擔行政執行職能的公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職業范圍內的各種活動,并由此承擔相應的義務。機構意味著一種“分散化公共治理”[9]局面的出現。

借鑒西方經驗,我們可以撤消目前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執行機構或派出機構的社區服務中心、流動站或站,統一打造“社區服務機構”這一綜合性的平臺。以社區公共服務項目的分類(主要有行政事務類、居務管理類和社會服務類)為基礎,將三類服務項目承接出去,在社區管理層面上實現政府決策與執行的分離,基層政府就此脫離具體服務項目的提供,社區服務機構則扮演政府“大管家”的角色。街道辦不再作為基層社區管理單位,而是社區發展核心部,專司決策,負責與社區居委會協商制定社區發展政策與規劃;社區服務機構則負責社區公共服務具體項目的提供,由此實現政府職能自上而下的“縱向”分權到由里及外的“橫向”分權的轉變。這不僅可以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社區管理體制上多頭管理的混亂局面,還能全面推動社區管理體制重心下移的改革。

2構建社區服務機構的運行機制。第一,在人事安排上采取經理負責制、合同制管理。首席執行官(經理)是機構的負責人,該職位向全社會開放,通過公開競爭招聘產生,實行合同聘任制,只對社區發展核心部首長負責,與其他政府職能部門之間沒有任何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系。在競聘別重視吸引私營部門的管理者擔當此角色,借此引進私營部門的管理技術和工作作風。機構的負責人對機構內部的組織結構、人員任用、工資福利、財務管理等享有自和獨立性。社區服務機構(即整合后的社區服務提供組織)與社區發展核心部(即改造后的街道辦)的關系,由過去的行政隸屬關系轉變為契約關系。

第二,在組織架構上以框架文件和首席執行官為主要構成要素??蚣芪募巧鐓^發展核心部與首席執行官之間簽訂的一種協議或工作合同,文件規定服務機構的使命以及首席執行官的職責和權限機構存在的目標,一般有效期為3到5年??蚣芪募蚤L期規劃和年度報告為基礎,社區發展核心部承擔制定框架文件并根據年度審查修改框架文件的責任,機構負責人即首席執行官則對既定框架達到最佳結果承擔個人責任。[2]

第三,在內部管理上采用以項目制為主的企業化運營。在社區服務的主要類別中,除了涉及社區發展政策方面的行政事務需交社區發展核心部制定以外,其他行政事務和居務管理事項均可交由社區服務機構承擔。即便像市容監察、行政執法、公共信息采集等這樣的行政事務,社區發展核心部也可授權委托社區服務機構執行。而對于大量涉及社會服務類的項目,社區機構可以著眼于現代化的管理原則,采用企業化管理,以公眾需求為導向,通過公開招標,合同出租,啟動項目管理,明確業務范圍和責任機制,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結語

長期以來我國行政制度的突出特點就是行政機構從政策的出臺到執行均需“對上負責”,委托鏈條是自上而下的。因此,無論是目前的服務大廳、流動站亦或是為民服務均呈現出強烈的政府主導色彩。如果政府服務的理念沒有根本改變,任何形式上的改造只是換湯不換藥。社區管理體制及模式的創新重在實現政府服務理念由目標責任制向需求導向型的轉變。社區服務機構作為社區服務執行機構,直接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居民是委托人,而機構是名副其實的人,承接居民交辦的事項。

現存的三種主要社區服務模式表面上看擴大了服務范圍提高了服務質量,實際來說卻使得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基層政府與民眾之間的關系更加復雜,單從不同地市社區管理模式之多就足以證明管理體制本身的混亂。而服務模式意在打造真正意義上的一站式服務與一門化管理,實現社區管理體制的徹底變革,通過整合現存的各類社區服務載體,從而打破職能壁壘,理順管理體制。社區服務機構的設立一方面分解了政府職能部門的功能,防止因政府社會服務功能擴大而導致的機構膨脹現象;另一方面,對合同制在不同領域的廣泛運用會帶來全新的公共治理格局,重構社區治理結構。

采用企業化管理和市場化運作的社區服務機構,將服務出售給最適合的組織去承擔,后者可以是非營利組織、私營企業,由專門人才和部門完成技術性、專業性的工作,引導社區服務朝專業化、職業化、標準化方向發展,而這正是社區公共服務的價值所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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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詹成付.社區建設工作進展報告[M].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5:491-498.

[5] 雷尚清,劉蕾.為民服務:演化邏輯及其困境[J].中國行政管理, 2012,(12).

[6] 林閩鋼.我國社會服務管理體制和機制研究[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 2013,(3).

[7] 盧愛國.公共管理社區化:模式比較與路徑選擇[J].中州學刊,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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