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社區治理現狀及成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社區治理現狀及成效范文1
關鍵詞:社區建設;社區民間組織;上城區;湖濱晴雨
一、社區民間組織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家大力推進社區建設,試圖以街居制替代單位制,實現對城市居民的組織和管理,但問題重重。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我國社區無法很好地滿足快速增長和多元化的居民需求,無法發揮真正意義上的社區的作用。費林(Fellin)認為,一個令人滿意的社區應當是一個“有能力回應廣泛的成員需要,解決他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的社區”[1]。隨著我國社會經濟飛速發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社區居民呈現出數量多、異質性高、流動性強和需求多元化的特點,給社區管理造成很大困難。而社區活動又多是自上而下開展的,無法吸引社區居民積極自愿參與,社區參與的下降阻礙了社區功能的實現。
這時,具有公益性、志愿性、非盈利性等優勢的社區民間組織對于社區管理和服務作用的價值就凸顯出來了。社區民間組織往往可以利用更廣泛的資源,調動居民積極性,將政府發展社區服務的規劃、駐社區單位對社區服務的支持、社區居民的公益心等,轉化為社區公益行為,滿足社區居民多元化需求,優化社區服務[2]。社區民間組織的功能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一是轉移政府職能,創新社區服務。社區民間組織以其靈活的體制和多功能的服務,彌補政府和市場供給社區服務的不足。二是提供社區服務,豐富文化生活。社區民間組織通過整合社區內的各種資源,面向廣大居民開展各項便民、利民服務。三是參與社區管理,維護社會利益。社區內成立的各類民間組織,在協助街道強化基層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3]。在國外,社區民間組織是社區運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Joan Minieri and Paul Getsos認為社區問題的介入方式有四種,其中的一種社會組織“一般都由那些鼓勵人們去行動的非盈利組織來組織實施”[4]。
本次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對我國主要城市的典型社區民間組織案例進行整理歸納,并以杭州上城區湖濱街道“湖濱晴雨”工作室為主要案例進行訪談調查,總結出目前我國社區民間組織的發展現狀(包括主要服務領域、組織結構、經費來源、運作方式、成果經驗等)和面臨的問題瓶頸。
二、社區民間組織建設:杭州市上城區“湖濱晴雨”工作室為例
截至2010年,杭州市上城區共有民間組織541個,其中注冊7個,備案534個;在經費來源方面,“自上而下”成立的由政府資助,自行成立的基本自籌;在參與領域方面主要是社區服務,文化娛樂,公益互助;運作方式和組織管理放,部分由政府直接間接組建,或是通過居民組織活動,或是與企業合作提供服務。[5]
“湖濱晴雨”工作室是杭州市上城區具有代表性的社區民間組織,成立于2009年,是湖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為了促進社區成員參與社會管理而提出建設的社區民間組織(備案登記,非注冊類),委派老社區書記為負責人,主要服務是搜集民情民意,直接反映到市委辦公室。
1、組織機構和運作機制
“湖濱晴雨”工作室的組織機構和運作模式可以用“一室”“六站”“兩員”“四報”概括。“一室”即湖濱晴雨工作室,也稱“民情氣象臺”,負責信息收集、分析、報送及問題協調等工作,建立網絡平臺,設立社情民意網上、網下征集信箱。工作室每周會以“專報”的形式,將收集到的民情民意直接發到市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室不會進行回復批示,但會重視一些情況,改進一些政策?!傲尽笔巧鐓^民情氣象站,街道下轄6個社區均設立“民情氣象站”,站長有社區書記或主任兼任,根據工作室要求開展各種民情收集、反映和政策傳遞、解答等活動,由社區文教員收集整理民情觀察員反映上來的情況,然后上交給工作室?!皟蓡T”是指民情預報員和民情觀察員,前者由12名市、區職能部門負責人和一些專家學者擔任,后者由45名湖濱地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單位職工、新杭州人、社區居民等不同層面的人員組成。預報員通過宣講走訪等活動宣傳政策,促進居民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理解支持,并聽取民情;觀察員以社區樓道、墻門為單位,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和群眾關注點收集民情民意,反饋給社區民情氣象站?!八膱蟆笔侵该袂闅庀笠惶煲粓?、民生焦點一周一報、民生時政一月一報、民生品質一年一報。如圖1所示。
這種組織機構、運作模式的優點在于:培養居民自愿成為民情觀察員,不需要很多資金,機構運作成本低;民意通過收集直接反饋到市委辦,不用經過中間的基層職能部門,不但提高了效率,也有效地減少了民意在上達過程中被擱置、掩蓋和歪曲的情況。這樣,一方面上級部門可以得到真實的群眾意見,另一方面群眾在這種機制下更樂意提出意見,社區參與度也得到提高。
圖1:“湖濱晴雨”組織結構
2、資金來源和政府支持
“湖濱晴雨”資金需求不大,基本由街道負責。工作室主任由街道發放工資,活動場所、設施、宣傳與會議、優秀觀察員的獎勵等費用都由街道提供。工作室沒有獨立的財務體系,費用都要上報申請。
除了硬件設施和資金上的提供,政府為“湖濱晴雨”設立了民情上達的專項通道,便于信息的上通下達。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將工作室列為黨員干部現場教學基地。工作室還得到“上城區十佳社區社會組織”等榮譽獎勵。街道領導定期慰問觀察員。
3、發展瓶頸
一是宣傳不足。雖然“湖濱晴雨”在近兩年發展迅速,形成了良好的運作體系,許多“金點子”被市區有關職能部門采納,得到了上級部門和社會傳媒的關注,但是它在群眾中的知曉度并不高。筆者在實地訪談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當地居民都不知道工作室的地址在哪里,有的甚至沒有聽說過“湖濱晴雨”工作室。顯然,作為一個民情收集組織,目前的宣傳是遠遠不夠的,群眾的知曉參與度不提高,民情收集的范圍就無法擴大,社區民間組織也無法進一步發展。但是工作室的宣傳途徑十分有限,除了一個網站,就只有偶爾的媒體報道。
二是人員配置不足,資金設備不到位。工作室成立之初,計劃的人員配置是一名主任和兩位工作人員,可是兩年來只有一位主任包攬所有的工作。街道遲遲不增加人員,也沒有提升主任的待遇。工作室的地點設在東平巷社區的“紅色港灣”內,電腦等設備十分老舊,最影響工作的是沒有獨立電話,要和對面黨員服務窗口用同一條電話線。電話和網絡作為主要信息傳輸渠道,如果不能保證暢通,那“湖濱晴雨”傳達民意的作用就無法體現了。
三是難以廣泛調動居民積極性。由于工作室只是起到一個反映、傳遞民意的作用,并不能直接地幫助群眾解決問題,所以除了觀察員,一般群眾不會太關注“湖濱晴雨”。而觀察員的人數又難以擴大,因為一方面工作室只有一位工作人員,無法處理更大的數據量了,另一方面對觀察員的要求是既要熱心觀察、按時反映,又要有一定文字表達能力,還要無償參與,這樣的人選并不多。
三、小結
在社會治理日益成為全球性話語的情況下,社區民間組織將逐步成為社區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在社區事務中日益發揮著重要功能,它是提高社區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助推器,是釋放社會能量、緩解社會矛盾的減壓閥[6]。近幾年我國社區民間組織數量迅速增長,涉及領域廣泛,已基本形成了注冊登記制度,政府也出臺了相應的扶持政策,并開始推廣由政府購買服務運作模式。在這個飛速發展的過程中,一些問題也日益顯著,如認識上的偏差,政策的不完善,社區民間組織資金上的缺乏,管理上的不規范,自身能力上的薄弱等。這些問題都影響著社區民間組織的運行發展,影響其分擔社會管理、加強居民社區參與作用的發揮。因此,現在迫切需要政府、社會和居民共同努力,加大扶持力度,積極探索社區民間組織培育發展模式,因地制宜地加快社區民間組織培育發展,使得社區民間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社區民主自治方面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P.Felln,The community and the social workers,Itasca,IL:F.Peacock,2001,70
[2] 彭佳麗,劉麗紅.論民間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功能與定位[J].社會視窗,2009,(4).
[3] 呂娜.社區治理模式中的民間組織現狀分析[J].工會理論研究,2011,(1)
[4] Joan Minieri,Paul Getsos. Tools for Radical Democracy[M].United State: Jossey-Bass.2007.
[5] 蔣秋霞.社區民間組織的發展現狀及對策研究――以杭州市為例[J].理論界,2009,(09):153-154.
[6] 于家琦.社區民間組織的現狀分析與發展建議[J].理論界,2011,(1).
社區治理現狀及成效范文2
關鍵詞:“村改居”社區
老年人
居家養老服務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涌現出越來越多的“城中村”,因此“村改居”社區也漸漸成為城市邊緣地區發展的主要方式。“村改居”是指撤除原有的農村村民委員會改為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原來的農民成為了城鎮居民,政府將以城市的管理模式去治理原是農村的地區,同時其經濟結構也產生了一定的變化,農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大部分“村改居”社區原農民成了失地無業人員。又由于近十幾年來,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口死亡率降低,同時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生育率下降,從而導致我國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老年人養老問題是每個國家迫在眉睫的工作之一。通過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浙江省寧波市人口年齡分布如下:全市7605689人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654750人,占8.61%。在社會發展的浪潮中,為響應城鄉統籌發展戰略,面對人口老齡化壓力,“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工作的重點之一。本文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東南社區為例,分析“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及應對措施。
1.“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
寧波市鄞州區位于長三角南翼,隨著寧波市經濟的發展,城市擴張、城區規模擴大,鄞州區城市化進程加快,形成了以鄞州區新行政中心為中心的城市化框架。城鄉結合部的村落成為城市中的一員,形成了“城中村”,鄞州區東南社區響應政府撤村建居政策進行了村改居。東南社區占地面積22.86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9.2萬平方米,社區戶籍人口3591人,總戶數1458戶,其中老年人756人,婦女1230人,青少年520人,老年人占總人口的21.05%。由于城鄉統籌發展戰略的推行,東南社區大部分老年人都成為了失地老人。
本次調查通過問卷調查法、觀察法和訪談法三者結合,對東南社區老年人發放問卷200份,其中有效問卷196份,對其個人基本情況,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情況,期望社區居委會為老年人提供哪些服務以及對社區居委會工作的建議等方面進行了調查。同時對居住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工作者進行訪談了解東南社區在“村改居”政策中所做出的工作調整及對老年人所產生的影響。
1.1“村改居”政策推行產生的影響
①對社區居委會的影響
“村改居”之前,老年人的養老方式主要為自主養老,“村改居”政策實施之后,大批老年人成為失地老人,其養老方式逐漸由原先的自主養老向社區居家養老轉變。社區居委會就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做出了一定的調整,主要表現在居家養老服務平臺的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落實以及居家養老項目的深化。
②對老年人的影響
首先,“村改居”政策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環境,社區為老年人建立了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服務,老年人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甚至更優的社會保障。其次,“村改居”改善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老年活動室、老年協會、衛生服務站等設施的建立,使老人在失去土地情況下,能夠愉悅心情,豐富生活,享受晚年生活
1.2“村改居”社區老年人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
①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夠
由調查結果顯示,有48.5%的老人現與配偶居住在一起,27%的老人與子女一起,15.8%的老人一個人獨居,4.6%的老人與孫輩一起,2.6%的老人與雇用的保姆一起,1.5%的老人選擇的是其他。另外當問詢老年人現在養老方式時,有51.5%的老人養老方式是伴侶和家人照顧的居家養老,31.7%的老人是自理的養老方式,15.3%的老人是社區照顧的居家養老,1.5%的老人是養老機構養老。
從老年人的養老方式調查可知,東南社區老年人養老除了家人照顧和有能力自理,通過社區照顧養老的老年人僅占調查人數的五分之一不到,很明顯的可以看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夠。“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大多是失地農民,一部分與伴侶相互照顧的老人隨著年齡的增大,相互照顧的能力也隨之減弱,因此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普及是勢在必行的方式。
②養老服務項目缺少
調查顯示,有71.9%的老人接受過社區衛生服務站組織的免費體檢服務,71.4%的老人參加過社區老年人活動,主要是老年人廣場舞學習,京劇甬劇節目的觀看等活動,61.2%的老人曾參加過社區居委會統一組織的集體外出旅游。經過調查了解到社區對老人養老服務項目涉及的方面較窄,老人生活照料、對老年人精神和心理關注等方面未采取具體服務措施。另外東南社區現已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比較適合低齡、生活能夠自理的老人,從一定程度上忽視了一部分身體狀況較差的老人。
③老年人居家養老基本設施不健全
東南社區從成立至今已建有農貿市場、社區衛生服務站、文化活動中心、文體廣場、健身設施等配套服務設施。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同時也由于使用年月的增加,老年文化活動中心出現部分設施老化,部分健身設備損壞,損壞設備未能及時修理和更換等問題。
④居家養老服務監督體系不完善
調查顯示,東南社區推行的居家養老服務監督體系主要是就老年人居家養老基本設施的使用及保管、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培養等方面的監督做出了規定。但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服務狀況、居家養老服務資金來源等項目未明確提出監督方案。
2.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改善的對策及建議
在經濟科技發展迅速的今天,在老齡化現狀嚴峻的今天,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極為重要。尤其是“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是社區管理的重點項目,其原因在于,“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具有數量龐大,失地待業,身體狀況參差不齊等特點。
通過對寧波市鄞州區東南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調查結果的分析,就“村改居”社區所呈現出來的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夠、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稀少、老年人居家養老基本設施不健全以及居家養老服務監督體系有缺陷四方面的問題提出了以下幾點措施:
2.1建立信息化管理平臺
“村改居”社區的前身大多都處于城市邊緣的農村村落,在城鄉統籌戰略下,將附近幾個具有相似性的村莊統一規劃,撤除村民委員會,建立社區居委會。正是因為多個村莊合并的原因,導致“村改居”社區人口具有復雜性,社區老年人信息不完善,居家養老服務普及度不高。
在科技信息發達的現今社會,社區居委會通過對居住老年人建立的電子信息檔案,正確全面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狀況,從而對不同老年人提供與其相適應的養老服務。
其次,根據社區內老年人的需求,建議一個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依托,家庭自主養老為基礎,利用社區已有的老年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等養老服務設備,為老年人構建一個“在家養老,服務齊全”的養老服務模式,使“村改居”政策之后失地老人生活更加安全放心。
2.2建設社區服務隊伍,提供優良服務設施
社區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范圍較廣,各個領域有其特有的服務項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要依托各個社區服務組織,因此完整全面的服務隊伍將關系到社區養老服務成效的關鍵。
“村改居”社區具有起步晚,人口復雜等特點,因此需要加快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加強服務人員素質。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需進行禮儀禮貌,老年人基本護理,法制教育和家庭緊急救助等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同時服務人員要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能夠以服務老年人為目的從事工作。
另一方面,社區養老的基本設施也極為重要,建立老年人活動室、健身設施、社區衛生服務站、老年人閱覽室等配套服務設施,并且對服務設施定期進行維護。
2.3多方籌集資源
“村改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具有老年人福利的性質,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因此資金是決定社區養老服務的重要因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堅持政府部門投入的同時,爭取社會各界的資助,比如社會募集、福利彩票,閑置房產出租等形式。
“村改居”社區老年人口基數大,社區居委會在居家養老服務方面應積極鼓勵家庭參與,通過家庭自助來緩解養老服務人員緊張狀況。同時社區居委會組織開展居家養老志愿服務,鼓勵社區居民黨員參與,培養志愿服務意識,弘揚“我為人人”的志愿精神。
2.4完善監督機制
“村改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較突出的問題在于體系建設不完善?!按甯木印鄙鐓^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形成的時間較短,在推行過程中出現服務脫節、服務局限等問題,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完善的監督體制,對對應的居家養老服務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出現“蛀蟲沉船”現象。
“村改居”社區在城鄉統籌的浪潮涌現,社區老年人大多為失地老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村改居”社區的必然選擇,因此建立“以社區為依托,家庭自主為基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至關重要,新型養老模式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促進機制。
參考文獻:
[1]潘明策.“村改居”社區工作人才現狀分析及培養思路——以寧波市鄞州區為例[J].三江論壇,2008,(5):29-33
[2]梁慧,王琳.“村改居”社區居委會管理中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理論月刊,2008,(11):171-173
社區治理現狀及成效范文3
內容摘要:社區主導型發展(Community Drived Development 簡稱CDD)是當今國際反貧困領域比較流行的一種發展理念,它把以賦權扶貧理念為核心的參與式扶貧提高到了一個新的層次,同時也為反貧困模式選擇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本文基于社區主導型發展的視角,對新形勢下肅南縣反貧困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能力提升和權利(機會)拓展為目標,對CDD的實施對策進行了初步的探討。
關鍵詞:賦權參與 社區主導型發展 肅南縣 反貧困
肅南裕固族自治縣是全國唯一、甘肅獨有的全國人口較少民族―裕固族的主要聚居地,是一個靠天然草場放牧的傳統畜牧業縣。近30年來,肅南縣的經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農牧民生活大大改善。但由于其歷史、地理、生態等原因,與本省及外省發達的少數民族自治縣比較,差距還很大,部分民族群眾生產生活水平還相當低。肅南縣為解決貧困問題,曾經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目前扶貧效益不但沒有上升,反而呈現明顯的下降趨勢。有的地方甚至出現返貧、更貧的現象。因此,客觀認識肅南縣的貧困現狀,正確分析其致貧成因,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既是扶貧實踐中亟待解決的一項重要課題,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和諧社會的需要。
權利與機會:定義當代貧困問題的關鍵因素
上世紀,我國反貧困分為救濟式扶貧和開發式扶貧兩個階段。這兩者都屬于“行政主導型反貧困戰略”在不同階段的表現方式。從多年的扶貧效果看,存在以下缺陷(年淵,2006):扶貧規劃由外來者進行,更多地反映了政府扶貧的宏觀要求及規劃人員的意愿;規劃決策程序自上而下,沒有貧困人口參與規劃決策,致使項目不能反映和符合農戶的要求,或項目缺乏可持續性;農村社區群眾對項目缺乏擁有感,自我發展能力得不到提高。致使反貧困事業遇到了邊際成本增加、瞄準困難、長效機制缺失等新挑戰。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對貧困問題的研究,由原來的文化、制度層面,向權利、能力等角度進行了跨學科的拓展,為貧困問題的研究開拓了視野。在當前全世界正遭遇金融危機的嚴峻形勢下,世界上所有國家都在積極探尋消除貧困的有效路徑。世界反貧困事業已出現了新的特點,并由此提出了“賦權、機會、安全”等新的理論觀點和反貧困的主流方案。賦權理論對解決農民貧困最為現實的實踐途徑就是提出了“賦權”參與式扶貧模式。它以“賦權”為核心,利用政府注入的資源,在社會組織的協助下,扶貧對象充分參與決策和執行扶貧行為活動,全面介入到扶貧開發的全過程中。簡而言之,也就是要賦予貧困人口參與發展、擺脫貧困的機會和權利。近年來在我國一些民族地區開展的社區主導型發展(CDD),把以賦權扶貧理念為核心的參與式扶貧提高到了一個新的層次,同時也為我國民族地區的反貧困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
社區主導型發展及其實踐價值
社區主導型發展(Community Driven Development,簡稱CDD),是世界銀行項目運營評估部在20世紀90年代初提出的一種新型的反貧困治理模式。《社區主導型發展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要點》這本書中將其定義為:CDD將對決策和資源的控制交給社區群體。這些社區群體經常與響應他們需求的組織和服務提供者建立伙伴關系,包括當地政府、私人企業、非政府組織和中央政府機構。CDD是一條提供公共服務、組織經濟活動、管理資源、保障貧困人口權益的良好途徑(簡小鷹,劉林譯,2007)。
我國CDD試點項目自2006年開始實施,于2009年6月順利結束。項目總投資600萬美元,覆蓋廣西、四川、陜西和內蒙古四?。▍^)這四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60個貧困村。分別代表了我國西南喀斯特地區、丘陵地區、黃土高原和農牧區的貧困類型。該項目的目標是通過在生態脆弱的貧困農村實施CDD項目,以幫助試點地區減緩農村貧困和提高環境可持續性。項目內容包括社區小型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建設、社區發展基金、社區自然資源管理與環境改善。目前,從實踐成效來看,CDD具有其它傳統扶貧開發機制所不具有的優越性。
可以增強農民和基層社區民主的發展意識。社區主導型發展對項目信息的有效傳播及隨后的相關活動可以培育農民的權利意識和發展意識,促使他們為了爭取項目和獲取項目資源而行動起來;而后續的項目行動反過來又能進一步強化和提升農民的發展意識。在選取項目和組織實施項目的過程中,農民逐漸學會了以組織化的集體力量實現共同利益;而共同利益的實現又強化了農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強化了社區團結,推動了社區組織化程度和集體行動能力的增強。
有助于改善農村基礎設施。由于CDD主張賦權給社區農民,全體社區農民可以決定把有限的資金用于發展他們最需要的項目。而農民選擇的項目實施以后,極大地改善了鄉村生產、生活條件,還促進了鄉風文明,村容整潔和生態環境。
可以高效識別貧困人口對公共產品與服務的需求。貧困人口積極承擔起了識別自身社區核心需求的任務,實施項目由全體社區農民商討提出,然后經全體村民投票通過,基本不會出現錯位的情形,提高了扶貧項目對貧困人口需求的瞄準效度。
為整合各類扶貧資源和降低公共產品供給成本搭建了平臺。首先,在社區各項程序符合規定的情況下,縣項目辦必須無條件地一次性將資金撥付到社區賬戶上。這樣減少了資金經過的環節,加快了資金的到位速度,同時也提高了資金對貧困人口的瞄準效度。其次,按照同一個項目的技術標準,村民自主決定的項目預算單價要比國家定額預算的單價低,提高了資金利用效率。
優先幫助貧困戶和弱勢群體。CDD的創新之處之一在于設立了社區發展基金,社區內真正困難的農戶可以申請獲得小額度的貸款。而那些貸款產生的利息又計入社區發展基金,從而讓基金滾動起來。獲得貸款的農戶要按時支付利息和準時還清貸款,以讓更多的農村困難戶受益。
可以形成一種反貧困的長效機制。社區主導型發展所帶來的農民和基層貧困社區反貧困能力的增強為形成反貧困的長效機制提供了可能,而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外引資源維護機制、內部資源動員能力以及社區內社會資本狀況的變化則為形成反貧困的長效機制提供了保障。
肅南縣貧困特征及反貧困中存在的問題
(一)特征
1.貧困面廣。2001年肅南縣有馬蹄、明花兩個重點貧困鄉,共14個行政村1792戶7166人,占全縣農牧村總人口的28.36%,其中:明花鄉貧困戶1234戶4939人,馬蹄鄉貧困戶740戶2963人;2009年貧困鄉貧困人口減少到4939人(包括返貧人口),貧困面下降19.6%,但其困戶有243戶,1542人。2010年肅南縣從扶持人口較少民族角度考慮出發,計劃將皇城、祁豐、大河、康樂、白銀等5個鄉鎮全部列入重點貧困鄉村。目前,肅南縣共有貧困村73個,在各鄉鎮均有分布。
2.貧困程度深。2001年明花鄉貧困戶人均收入1450元,馬蹄鄉貧困戶人均收入1800元;2009年,貧困鄉村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910元,但其中人均純收入625元以下的特困戶就有243戶,1542人,遠低于2009年國家極端貧困線785元的標準。
3.返貧現象嚴重。由于經濟發展的外部條件差和脆弱的生態環境,貧困人口數量在減少的同時,因災、因病等原因而返貧人口增加,返貧現象十分突出。
4.貧困人口反貧困意識和技能差。貧困人口長期生活在貧困的環境之中,形成了一種特定的生活方式、行為規范和價值觀念和特定的區域文化。受落后觀念和傳統習俗的影響,部分貧困人口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相當數量的貧困戶受教育水平低,勞動技能差,自我發展能力不強。
(二)存在問題
1.原有扶貧開發模式忽視貧困人口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無償救濟式扶貧,并不能真正使窮人擺脫貧困,相反,使部分窮人陷入越扶越窮的惡性循環之中,甚至使窮人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某種程度的傷害;開發式扶貧也沒有使農民擁有擺脫貧困陷阱的能力,反而出現了農民持續邊緣化的現象。
2.部分扶貧資源難以準確瞄準貧困地區。在一些地方,各部門在扶貧時各自為政,自行其是,導致資金分散使用,難以實現規模和集約效益。一些扶貧項目被放在非貧困地區,區域差距越來越大。在一些地方,扶貧的工作目標開始異化,其目的不在于消除貧困,而是為地方政府獲取更多的資金。
3.貧困人口的意愿和話語權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農村社區內部基本上實行的是黨支部的決策管理模式,大多數農民都沒有說話的機會。在不少地方,許多與農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事務,比如修路修橋、通電通水、農技服務、衛生保健和計劃生育等等,幾乎都靠政府來推動。
4.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有待提高。大多數貧困人口受教育的年限比較短,文化程度比較低。如何盡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人,并使他們成為反貧困的中堅力量,已成為反貧困的迫切要求。
肅南縣貧困地區實施CDD的對策建議
由于中國轉型期的社會問題、目前的扶貧體制及具體的操作層面問題等原因,肅南縣貧困地區需要從當地的實際出發,在今后的扶貧開發模式選擇引入社區主導型發展的理念。
加強農村社區自治與村務管理能力的建設。如果沒有較強能力的農村社區自我組織和服務能力,“無人理事,無章理事”的現象將成為農村CDD的難題。因此,要形成服務型政府扶持引導下村民自主管理的治理結構,形成廣泛參與、民主決策、權力制衡、信息公開的鄉村公共事務管理機制,提高貧困人群自我組織和管理能力。通過社區成員的廣泛參與,實現社區的可持續、有效益的發展,使社區所有成員都能夠共享發展的成果。
培育和發展鄉村社區民間組織。與當地政府、私人企業、NGO、中央政府機構這些與響應他們需要的組織和服務提供者建立伙伴關系。通過培育和發展鄉村社會組織,可彌補政府和社區居民所不及,從而形成政府和民間組織之間的優勢互補,共同推動農村社區主導型發展的格局。
加強農村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隨著農村社區主導發展的深入,迫切需要發展和壯大農村社區工作者隊伍。社區工作者是社區發展中各項工作開展的執行者,是社區工作的主要承擔者。我國大學生村官政策的落實,讓農村人才缺乏的局面得以緩解。因此,要盡快地培育并留住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社區工作者,使他們成為CDD的中堅力量。
整合扶貧資源,全面推進扶貧開發進程。扶貧部門在推動CDD過程中,發揮自身綜合扶貧開發的機構、人才、經驗和信息等優勢,整合扶貧開發的增量和存量資源。進一步促進區域、行業和社會政策向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傾斜。進一步完善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
擴大CDD外延和覆蓋面。在原有項目基礎上擴充科技、教育、衛生等子項目,積極探索培育新型農民的綜合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新路子,促進貧困地區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通過持續的社區發展行動,形成政府幫助群眾,群眾之間互相幫助的新風尚,使村民的權利意識、自由意識和集體意識空前發展,并形成一套嶄新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參考文獻:
1.年淵.參與式方法在甘肅貧困地區的應用實踐分析―以徽縣麻安村為例[J].甘肅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6(12)
2.簡小鷹,劉林譯.什么是社區主導型發展方式(CDD).中國社區主導發展簡報,2007,1
社區治理現狀及成效范文4
[關鍵詞]政府職能轉變;公共服務;放管服;最多跑一次
近年來,隨著公共服務理念的不斷更新,各級各地政府都在積極探索和尋求一種更有效的公共服務模式,也隨之涌現出為企業、居民和社會組織等提供政府公共服務的各類辦事機構、窗口、場所以及網站、微博、微信等基于互聯網信息技術衍生的網絡公共服務平臺。本文將這些由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建設運營的機構,統一稱之為基層公共服務平臺。
一、當前寧波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不足
經過多年持續不斷的努力,寧波各縣(市、區)政府充分整合轄區內各類資源,積極培育多元化的公共服務主體,不斷強化平臺功能,優化平臺運行,提升服務質量,著力為公眾和企業提供優質便捷的公共服務和產品,取得了明顯成效。許多職能部門還在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站所開設了一些專業性的公共服務窗口。隨著這些實體平臺的逐步建立,寧波的行政審批、社會事務、社會管理等行政職能基本實現窗口式、平臺化服務,基本呈現出實體辦事平臺與網絡互動平臺并舉、線上咨詢與線下同步辦理的發展態勢,為方便企業和居民群眾辦事,提升全市整體政務服務效能發揮了重要作用。毋庸諱言,面對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新任務和公眾對公共服務的新需求,以及對照國內大城市第一方隊的標桿,寧波在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上還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統籌規劃、頂層設計還不夠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公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要求也越來越高。對照公眾對公共服務的新需求,寧波部分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在綜合統籌和功能提升等方面仍需進一步推進。如目前已建成的公共服務平臺大多由當地政府部門各自牽頭,自行進行建設。一方面,由于職能部門職能職責所限,一定程度上造成多頭投入,重復建設等問題,浪費了人力、財力等資源,影響了行政服務效能。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綜合統籌,也造成部分平臺功能交叉或功能缺失,公眾的服務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
(二)智能化、信息化程度尚需提升
目前,“互聯網+”正在深刻改變人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傳統的政府服務模式已經不能滿足公眾需求。國務院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推進“互聯網+政務”的新要求。最近,北京、上海、廣東、福建等地都已建立網上辦事大廳,并直接延伸到基層,有效提升了政務服務環境與效能。從寧波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各縣(市、區)及其鄉鎮(街道)已經接入了浙江政務服務網等虛擬平臺,但由于職能分散,造成功能不全,而且目前各政務網絡公共平臺功能還主要以政策信息、工作動態、解答咨詢為主,能網上直接申請和辦理的業務還不夠多,信息化手段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中運用還不廣泛,平臺之間的信息共享、業務整合還不充分。
(三)與深化“放管服”和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一些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過程中,均不同程度存在重硬件裝飾而忽視服務功能、服務內涵的提升。各級政府在指導和考核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過程中,往往注重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硬件設施達標水平,對服務質量和服務績效的考核還缺乏有針對性的舉措,對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日常運轉過程中的指導和幫助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若干建議
對于正在推進的深化改革、簡政放權而言,“放”,就是要給基層減負、松綁,該放的權限、能放的權限,要堅決放到位。同時,也不能簡單“一放了之”,要做好“放”后的服務保障,要充分考慮基層承接的能力。權力下放了,人員編制、經費、配套制度等都要同步保障到位,給基層更多的自,使基層能更好地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工作?!肮堋?,就是該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要把“管”與“考”有機結合起來,該考核的還是要考核,但要加強考核的歸口和出口把關,要充分尊重地區差異,不能簡單“一刀切”。“服”,就是作為上級相關管理部門,要做基層做不了的事,不斷創新上級機關服務基層的體制機制和工作載體,主動幫助基層協調解決難題。從基層的實踐情況來看,建設公共服務平臺,作為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一項制度創新,本質上是通過把原來分散在各個政府部門及其內設機構的行政審批、為民服務等事項,集中起來進行歸并合并,精簡審批流程和環節,縮短服務時限,拓展服務功能和領域,從而實現公共服務的優質高效。這既是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本質要求,也是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一定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進一步加深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認識,進一步提升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服務質量和效益。
(一)按照“最多跑一次”目標,進一步優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總體布局
建設公共服務平臺,既要體現和貫徹上級黨委、政府部門的工作要求,也要結合本地的需求實際;既要重視平臺服務場所、硬件設備的投入,更要重視對各類平臺的服務對象、服務功能、服務機制、服務效能等方面的研究;既要綜合考慮各類公共服務平臺的服務性質、服務半徑、服務對象、服務供給能力等多種因素,進行合理設計,還要在功能和場所上,體現“一場(網)多用、一人多責、一窗多能”的綜合利用導向,切實實現公共服務平臺的資源配置效益和服務效能的最大化。以鄞州區為例,目前已建成的區級公共服務平臺大多由黨委或政府部門各自牽頭,一些平臺建好之后,效用發揮得還不夠好,有的平臺之間,服務功能類似、服務對象趨同。為此,建議選擇合適的時機,對現有的各類實體性、虛擬性的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資源和功能整合,引導各類職能單一的行業性、專業性平臺向綜合性平臺轉型,鼓勵實體平臺向電子網絡平臺延伸,從而推動由簡單的窗口受理平臺向集受理、辦理、咨詢、培訓等多功能于一體的互動平臺拓展,著力構建區級綜合性平臺與行業、專業性平臺互聯、實體平臺與網上平臺互通、現場服務與網上服務互動的新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模式。
(二)樹立多元合作共治理念,進一步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服務型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當前隨著市場化進程的深入推進,政府在經濟領域的管理職能將逐漸弱化,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職能將隨之不斷加強。因此,對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管理和運行,也要逐漸改變過去對一切服務事項大包大攬的做法,樹立起“有限責任、有限平臺”的理念。對于一些屬于便民服務類、生活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等可以通過市場化、社會化途徑解決的服務事項,如民生咨詢、社區便民服務、鄰里互助、志愿服務、養老助殘服務等,要按照能放則放、能購買則購買、能外包則外包的原則,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參與這些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和運營。2013年9月30日國務院通過的《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教育、就業、社保、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及殘疾人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事實上,鄞州區在2009年就已經在養老助殘等領域率先開展了服務外包、政府購買的實踐。因此,建議在總結上述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經驗的基礎上,在更多的領域,讓更多的市場化、社會化的服務平臺來承接政府的服務功能,不斷調動社會各方參與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的能動性和積極性,不斷滿足居民群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
(三)借助“互聯網+政務”機遇,進一步提升基層公共服務平臺服務效能
社區治理現狀及成效范文5
[關鍵詞]:城市污水,資源化,利用
[abstract] : the water resources is one of the most precious natural resource, but the pollution and waste water gradually away from us make the line of sight, because of the shortage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crisis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serious. Sewage treatment in the cause of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to sewage recycle of laid solid foundation. This article from wastewater reuse the necessity and significance of use, the thesis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 urban sewage, resources, use
中圖分類號:F29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水資源是地球上最寶貴的自然資源之一,隨著全球人口快速增加,工業迅速發展,水危機日趨嚴重。有專家預測水的危機有可能會比糧食或石油危機更早地到來。在這種嚴峻形勢下,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防范和減緩水資源危機,就成了關系全球經濟和人類生存環境的重大課題。全世界都對污水資源化利用給予高度重視,如日本從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起就一直大力研究和推廣污水回用技術;南非在1986年建成了世界上首座污水再生廠;美國有300多個城市實現了污水處理再利用;以色列100%的生活污水和72%的城市污水得到了回用……通過大規模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發達國家的許多地區在城市發展擴大的同時,實現了用水需求的零增長甚至負增長,為污水資源化樹立了典范。
污水資源化利用的途徑及適用范圍
——工業:一般選擇用水量較大、水質標準相對要求較低的工業企業,多用于工業循環冷卻水、沖洗水及鍋爐用水;
——景觀河道:根據水體類別回用于Ⅴ類、Ⅵ類河道,作為觀賞性景觀用水或濕地環境用水;
——市政雜用:一般用于城市綠化、沖廁、道路噴灑、建筑施工、消防等;
——居民雜用:用于住宅沖廁、社區綠化、道路沖刷和洗車等;
——作為熱源利用:城市污水溫度常年保持在十幾度,利用水源熱泵交換技術可實現供暖、制冷,地溫空調用水;
——作為地下回灌水:地下回灌是將城市污水廠的二級出水經深度處理后,通過土壤滲濾或井灌的方式回灌地下,可用于地下水源補給、防治海水入侵、防治地面沉降。
2、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必要性和意義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快速增加,在一定時期內城市用水的需求仍呈上升趨勢,日益加劇的水危機及衍生的生態問題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必將制約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全面實現。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是對水自然循環過程的人工模擬和強化。按折污系數0.8計,城市供水量的80%轉化為污水,經收集處理后,其中70%可以再次循環使用,這意味著通過污水回用,可以在現有供水量不變的情況下,使城鎮的用水量增加50%以上,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同時又減輕了向水域的排污量。國內外實踐表明,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是開源節流、減輕水體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解決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徑之一,不僅技術可行,而且經濟合理、意義深遠。
3、我國城市污水資源化的進展及面臨的主要問題
3.1、我國城市污水資源化的進展。污水處理是污水再生利用的基礎,是實現污水資源化的前提。截止2009年底,我國的污水處理總量已超過1億m3/d,與美國相當。隨著國家對節能減排工作的高度重視,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加大投資力度,污水處理能力快速增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對污染物減排的貢獻率不斷提升,“十一五”期間有關城鎮污水處理的相關指標提前一年完成規劃任務。由于污水資源化利用和中水回用的要求,廢水深度處理技術亦成為水治理技術比較活躍的領域。應該說,通過這些年來科技工作者的不斷努力,我國已研究開發了不少新工藝、新設備,治理水污染的技術和工藝已達到相當的水平,這都為城市污水資源化工作的推進提供了堅實、可靠的基礎。目前,我國城市污水回用項目的建設已經啟動,一些城市或區域正全面規劃污水資源化工程,有的已經初見成效。如北京高碑店50萬m3/d的回用工程,鄭州五龍口10萬m3/d的回用工程,西安鄧家村6萬m3/d的回用工程都是成功的典范。天津市已建成5萬m3/d的污水回用工程,計劃到2015年將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全部回用。大連市實施“藍天碧?!惫こ蹋媱澝刻焐a再生水20萬噸……由此可以看出,我們在加強水污染治理的同時,開始啟動污水再生利用工作。
3.2、面臨的主要問題。目前,城市污水資源化利用雖然有迅猛發展的勢頭,但它畢竟還是處于起步階段,推進污水資源化過程中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污水處理價格機制不合理,嚴重制約著城市污水處理和回用設施的建設與發展。普及城鎮污水處理、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長期實行低水價政策,水資源價格的形成與水資源供需的實際情況相脫節,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運營財政負擔沉重。近年來國家加強了對水價價格的政策引導,并明確提出了將污水處理收費盡快調整到保本微利水平的要求,但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制約,按上述要求調整到位尚需時日。目前仍有部分城市未開始征收污水處理費,已經征收的城市,大部分標準偏低,或不能足額上繳。這種狀況連滿足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都成問題,更談不上形成合理利潤或積累資金去發展。
社區治理現狀及成效范文6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網絡的廣泛普及,網絡言論越來越“自由化”了,使得全社會進入了“信息爆炸”的時代。然而,網絡是一把雙刃劍,為廣大人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的同時,由于網絡準入機制尚未完善,使得網絡謠言盛行,對社會造成一定的影響。本文擬從憲法的角度,對網絡謠言的規制問題進行研究。
一、 網絡謠言
謠言,即沒有經過證據證實的信息,無法對其真實性置可否的信息,可以是民間傳唱的歌謠,也可以是民間傳播的閑言碎語。網絡謠言,即在互聯網的環境下,借助網絡作為平臺或工具,進行傳播的謠言。網絡謠言是一種誤導性的信息,由于其本身具有的傳播速度快、受眾廣泛等特點,使其社會影響日益顯著,甚至對社會造成一定的威脅。
網絡謠言的本質是虛假。信息的傳播的過程中,經過不同的渠道,時有失真的現象發生。信息失真在積累的過程中逐漸演變成謠言,這在現實中是普遍的。這種現象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信息傳遞者或轉達者缺乏自我約束意識。尤其是在網絡普及之后,信息的傳遞速度更快,受眾更多,傳播空間更為廣泛,因此造就了網絡謠言的滋生,網絡謠言主要具有以下幾種特征:一是傳播渠道豐富、速度快。網絡謠言的傳播渠道比一般謠言的傳播渠道更豐富,包括電子郵箱、社區論壇、QQ、微信、微博等,不僅實現一對一傳播,甚至是群發擴散,這對網絡謠言的散步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使得網絡謠言在極短的時間內廣泛發散傳播,影響全國甚至全球。二是變異性強。網絡謠言的傳播并不是單純的傳播,而是在傳播的過程中逐漸變異,使得不同的接受者收到的信息更不相同,甚至與網絡謠言始作俑者的版本大相徑庭。在互聯網的環境下,網絡準入機制尚未完善,人們對所接受的信息經常夾雜自己的主觀認識,逐漸形成新的網絡謠言并加以傳播,在這過程中往往改變了網絡謠言本身的內容,使其真實性無從考究。三是互動性強。在網絡的世界中,每個人都可以扮演不一樣的角色,可以是網絡謠言的者、編輯者,也可以是網絡謠言的傳播者、接受者。在網絡虛擬的世界中,人們的行為和言論更加自由化,不受束縛,大家暢所欲言,互動性極強,這就為網絡謠言的升級埋下了伏筆。
相對于一般的謠言來說,網絡遙遠由其傳播范圍廣泛、傳播速度快、變異性和互動性強等特點,使得其容易在極短的時間內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影響,且覆水難收,不僅在一定的程度上擾亂社會的穩定,損害公民的名譽以及合法權益,甚至可能引起社會動蕩,造成嚴重的后果。
二、 網絡謠言的憲法規制現狀及問題
網絡謠言的規制涉及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部門法的基礎,因此,對網絡謠言進行憲法規制勢在必行。網絡謠言的真實性有待考究,將網絡謠言納入憲法的規制范圍內,有助于網絡謠言的治療和規范。近年來,隨著網絡的普及,網絡謠言的蔓延,政府對網絡謠言的辟謠行動掌握著主動性,并采取了相應的行動。目前,我國在網絡謠言的憲法規制上采用的手段分為兩種,即結構規制和內容規制。
結構規制,是針對網絡謠言傳播渠道的憲法規制;內容規制,即針對網絡謠言傳播內容的憲法規制。謠言傳播的渠道有印刷出版傳播模式、廣播電視傳播模式以及網絡傳播模式三種。這三種不同的傳播渠道,分別對其進行結構憲法規制和內容憲法規制,其規制難度程度不一。相對于印刷出版、廣播電視等模式來說,對網絡傳播模式進行結構規制難度較低,對其進行內容規制難度較高。例如,新疆“七一五”事件爆發后,新疆全范圍內實行斷網,即對其網絡謠言的傳播實施結構規制。
憲法規制手段,先對其他規制手段來說,具有強制力的顯著優點。從網絡謠言的憲法內容規制上看,首先應該對網絡服務的提供者進行憲法規制,其次對其公布的信息掌握篩查和編輯的權利。同時,憲法規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其具有強制力,容易導致以偏概全的現象發生,在消滅有害網絡謠言的同時,也對網絡言論形成較強的震懾力,影響網絡真實言論的和傳播。
可見,我國在網絡謠言的憲法規制雖然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與此同時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因此,本文對其在憲法規制中存在問題加以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針對性弱,覆蓋范圍有限
我國在《憲法》中,對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權加以限定,例如《憲法》第37條:“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稇椃ā返?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钡俏覈稇椃ā返囊幎ú]有完全覆蓋網絡謠言的各個方面,出臺的部分規定雖然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針對性不高,覆蓋范圍有限,與網絡謠言日新月異的發展不相適應。盡管憲法規制對網絡謠言具有較強的震懾力,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也出現過公職人員濫用權力的現象發生,從而在很大的程度上減弱了憲法規制對網絡謠言的強度和力度。
(二)監管權力結構不合理
網絡謠言的監管權利,除了公安部及其下屬機構外,信息產業部、文化部等部門都有對網絡謠言進行規制的權利。但是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各部門法的基礎,各部門之間在網絡謠言的規制方面存在監管權力結構不合理的現狀,憲法有關部門應該加以協調,并起到統籌兼顧的作用,避免各權利交叉,造成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的現象發生,不利于憲法規制在網絡謠言治理中有效作用的發揮。此外,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對于網絡謠言的和傳播并沒有建立完善的追責體制,很多網絡謠言犯罪行為并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導致網絡謠言的治理不夠徹底,很難達到令人滿意的結果。例如,兩高的司法解釋中,第五條規定“涉及到的利用網絡信息辱罵、恐嚇別人并且造成惡劣影響的以尋釁滋事罪依法進行懲處”,但并沒有對其“惡劣影響”的界定做出解釋。這就使得網絡謠言的很多罪名在實踐中很難成立,不足以對網絡謠言犯罪分子形成震懾力。
(三)信息公開理念和公開機制建設滯后
隨著網絡的普及,QQ、微信、微博的用戶越來越多,公民對信息公開的意識越來越強烈。這與政府信息公開化較低的現狀形成了一定的反差,容易在社會中形成一種不良的社會輿論和風氣。公眾傳播或接受的消息范圍廣泛,傳播速度快,一個網絡謠言很容易在極短時間內形成社會輿論的焦點。我國政府在信息管理方面,一直處于傳統之后的狀態,尚未形成信息公開理念,相關的信息公開機制不夠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度。這也是網絡謠言制造和傳播的根本原因之一,由于公眾不發在第一時間獲取政府公開信息,導致公民的猜測,進而形成謠言、輿論,借助網絡平臺廣泛傳播??梢?,我國政府這種低公開化、低透明化的信息公開機制,已經不適合社會發展趨勢,已經無法滿足公眾對政府公開信息的需求,在很大的程度上降低了憲法規制的執行效果。
(四)網絡謠言責任主體規定不明確
憲法規制上對網絡謠言責任主體的規定不明確,是網絡謠言的憲法規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網絡謠言的、編輯、傳播,非常迅速,甚至可以再極短的時間內覆蓋全國乃至全球,這其中主要的環節在于網絡謠言講責任主體的缺失。網絡謠言的產生,往往是以迎合部分公眾的心理為基礎,他們往往不假思索,酒吧消息傳播出去,這就容易被造謠者所利用。我國法律體系中,對網絡謠言責任主體做出了兩種規定:一是一般主體,即一般犯罪主體的構成要件的自然人;二是特殊犯罪主體,即除一般犯罪主體的特征上還具有特殊的身份。一般情況下,公民對網絡言論的傳播,僅出于對家人、親人、朋友的關心,但是造謠者往往利用這一群體的心理特征,迎合其心理需求,借助其網絡謠言,以達到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等不法目的。但是我國憲法并沒有對造謠者和網絡謠言無意傳播者加以界定,責任主體不夠明確,相關的懲罰措施也沒有明確,很難對網絡造謠者起到震懾的作用,所取得的效果甚微。這是憲法規制在網絡謠言的治理上存在的一個真空地帶。
三、 憲法規制網絡謠言的完善
規范我國網絡平臺,治理好網絡謠言,不僅需要民法規制、行政規制、刑法規制等,更需要憲法規制。憲法規制對網絡謠言的治理刻不容緩、責無旁貸。本文通過對我國網絡謠言及其憲法規制現狀的分析,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以進一步完善網絡謠言的憲法規制。
(一)結合網絡謠言自身特點實施憲法規制
網絡謠言具有傳播速度快、覆蓋范圍廣泛、變異性強、互動性強等特點,使得網絡在傳播的過程中具有分散性和匿名性。因此在憲法規制時,應該結合其自身的特點,維護網絡言論的合法性和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網絡社會是現實社會的延伸,不能脫離憲法規制二發展,尤其是在網絡言論的和傳播方面,必須進行專門的憲法規制。近年來,我國網絡謠言事件盛行,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同時也引起了政府對網絡謠言治理的重視,逐漸加強網絡謠言憲法規制的強度和力度,逐漸實現規范化治理,使得網絡言論的憲法規制更具權威性。因此,國家在憲法規制的同時,應該讓廣大民眾清晰網絡言論自由的相對性,也就是說,網絡言論自由并不意味著暢所欲言無所顧忌,而是必須與憲法中所規定的言論自由相一致,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此外,憲法規制應該有針對性地對網絡言論自由做出明確的界定,進一步有效保障網絡言論的健康有序。
(二)完善網絡法律制度
相比我國網絡的迅速發展,網絡監管的法律制度卻相對滯后。尤其是相對比發達國家在網絡監管方面的法律制度,我們國家就愈顯得滯后,不利于我國網絡空間的發展。因此,完善網絡法律制度,為網絡空間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保障勢在必行。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對網絡謠言、網絡言論自由以及網絡謠言責任主體的懲罰均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在很大的程度上縱容了造謠者的產生。因此,完善網絡法律制度,首先應該明確網絡謠言的認定標準,對其進行明確的法律界定;其次,實行網絡言論自由的同時,應該對網絡言論自由進行法律界定;最后,對網絡謠言的責任主體的懲罰規定應該明確,并并造謠者形成足夠多的震懾力,將網絡謠言的扼殺在搖籃里。
(三)強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責任和義務
網絡謠言由于自身匿名性的特點,使得網絡謠言的始作俑者難以考究,導致憲法規制的現實中困難重重,難與獲得真實的證據。隨著實名制在網絡空間的發展,對網絡謠言的憲法規制有所改善。但由于網絡準入實名制的推廣程度并不高,造謠者往往以匿名的身份在網絡空間活動,很難被明確其身份。因此,憲法規制的實踐中,必須強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責任和義務,對網絡謠言的進行監管,對不法信息的傳播加以甄別和管控,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網絡謠言的進一步擴散,并明確網絡謠言的始作俑者,對其違法行為做出懲罰。在這一方面,筆者建議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進一步強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責任和義務,要求網絡服務提供商自己承擔免責的證據,有利于激勵網絡服務提供者舉證的積極性,并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秩序,防止社會發生動蕩,這是網絡謠言憲法規制的有效保障。
網絡空間的健康發展,離不開網絡謠言的治理,網絡謠言的治理需要有效的規制手段,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規制手段對網絡謠言的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網絡的普及,網絡世界已經成為現實世界的延伸,網絡謠言對社會危害無窮,治理好網絡世界成為穩定現實社會的重要基礎。本文從網絡謠言的特點、危害出發,分析網絡謠言的憲法規制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對完善我國網絡謠言憲法規制的建議,對營造和維護好一個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作為公民、網民,人人對網絡空間健康有序環境的維護,都有自己的一份責任和義務,我們每個人應該從自身做起,不造謠、不傳謠,對所接收的消息加以甄別分析,絕不為造謠者所利用。國家在憲法上規制網絡謠言,應該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前提,并在執法的過程中依法執法,不可濫用權力,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傊W絡謠言的憲法規制,需要個人、社會以及政府的全力配合,共同為維護好網絡空間作努力和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