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風險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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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風險點

社會治理風險點范文1

(一)風險社會的內涵

“風險社會”這個概念由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首先提出,這里風險指的是:“完全逃脫人類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氣、水和食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以及相伴隨的短期和長期的對植物、動物和人的影響”,現代風險社會具有以下幾點特征:第一,現代社會風險是圍繞“人”而產生的各種風險,其中包括由于人類活動所帶來的未知性后果、人類活動導致自然環境的未知變化、社會制度本身缺陷所帶來的風險。第二,現代社會風險具有一般風險所有的不可預見性和無法度量性。第三,現代社會風險具呈現全球化和高?;厔?。

(二)風險社會對國家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風險社會背景下,政府應當高度關注風險預防和治理工作,將其納入到核心職能當中。如今,巨大的風險可能使得多年積累的財富化為烏有(亞洲金融危機),政府非常有必要將社會風險管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其次,政府應當提高對自然、社會風險的預見能力。盡管風險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但是政府作為一國資源和信息的最終掌握者,識別和預警風險并非絕無可能,政府需要時刻保持清醒,理性評估事項收益和風險的得失。

第三,政府應當具備較強的宏觀駕馭能力的同時擁有合作精神。風險的全球性和高擴散性使得一些局部事件可以迅速演化為全國性社危機。政府應當具有強有力的宏調控手段,同時與他國政府、社會力量積極尋求合作,果斷而堅決地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第四,制度化風險的存在要求政府不斷完善政府管理體制,著力構建民主、公平、開放的社會體系。中國當下面臨的最嚴峻的社會風險是制度風險,其中主要包括:制度轉軌風險;以收入差距為核心的社會差距的擴大;信息的流動和控制以及金融危機等。雖然社會風險的防治看起來更依賴于政府的調控,但事實上更加需要暢通的信息溝通,高度的社會合作和公民的自覺配合。

二、風險社會下我國國家治理面臨的困境

結構性失效涉及以國家為中心構建的整個治理結構,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國家治理能力的軟弱,政府無法承擔應有的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公眾安全的功能,更無法保證市場和公民社會的正常運行;另一種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市場的關系不平衡,甚至僭越了他們的功能,從而誘發了后兩者的失效,造成眾多的社會問題。

制度性失效一般是指一些現存的規則和安排存在明顯的缺陷,無法有效實現其目的甚至具有反作用。表現為:一些某些社會問題沒有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存在法律真空,無法有效約束主體行為?;蛘唠m然建立了相應的制度,但無法實際實行、取得其應有的效果,存在制度自身不到位;或者已經建立的制度并不適應具體的條件,存在制度的不適應。

政策性失效主要是因為國家要面對和解決不斷出現的各類問題,現有的政策會因為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適應當下的需要,對于任何一項政策或者制度,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情況的變化都存在失效的可能。

三、風險社會下實現國家有效治理的策略

政府對于風險社會的治理不可能完全避免嚴重公共危機的發生,但風險社會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又使得政府無法逃避風險社會的治理責任,因此,政府應當設法提高風險治理手段的有效性,國家治理體系本質上來說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本路徑包括:

一是要逐步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發揮黨和政府在國家治理中的核心和主導地位的同時,要足夠重視市場與社會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充分發揮七自身的調節和反饋功能。十八屆三中全會反復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當中的決定性作用,實際來講,市場不單單起著配置的功能,還具有建構經濟秩序的效應。

社會治理風險點范文2

〔摘要〕20世紀后期以來,人類進入了一場從工業社會向后工業社會的轉型,在此過程中,各種各樣突發性的危機事件頻繁地向人類襲來,標志著人類進入了一個具有高度復雜性與高度不確定性的“風險社會”。風險社會的出現,對工業社會的治理方式提出了挑戰,在迅速增長的不確定性面前,作為工業社會治理主體的常規組織開始暴露出了不適應性,傳統的治理方式面對危機事件凸現出治理的無效性,從而突出了任務型組織的巨大實踐價值。任務型組織在風險治理上有著獨特的優越性,因而應當成為風險治理的新途徑。

〔關鍵詞〕風險社會;風險治理;常規組織;任務型組織

〔中圖分類號〕D035-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4769(2012)06-0041-08

20世紀后期以來,在人類社會從工業社會向后工業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各種各樣的突況、危機事件一輪輪地向人類襲來,標志著人類進入了一個具有高度復雜性與高度不確定性的“風險社會”。風險社會的形成是許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因素的存在本身可能是偶然的,但它們的結合造成了風險社會的事實卻具有某種必然性。按照貝克、吉登斯與拉什的看法,風險社會乃是工業社會的“自反性現代性”的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并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風險社會就構成了我們的“生活世界”。社會變革的歷史告訴我們,人類要走出風險社會,必然會經歷一個艱苦而漫長的過程,需要對既有的社會治理結構作出根本性的變革,但就當下而言,要保證人類不在風險社會中走向毀滅,我們首先必須開展風險治理。那么,由誰來開展風險治理,又如何開展風險治理?這都涉及到治理主體即組織的問題。從歷史上看,組織一直是人類應對與治理風險的基本途徑,但在風險社會出現之前的歷史時期內,由于社會不確定性程度較低,人們主要是通過常規組織去治理風險和防范風險的,至于任務型組織,只是偶爾出現和發揮著補充性作用的一種組織形態。隨著風險社會的到來,社會不確定性程度急劇增長,常規組織在風險治理上的無效性日益暴露出來,從而使任務型組織這種備受組織理論家們冷漠的組織形式日益顯示出其實踐價值。

一、風險社會及其基本輪廓

20世紀后期以來,當工業社會的航船駛近后工業社會的水域,整個社會的運行狀態也出現了新的變化。這就是德國學者貝克所看到的:“由于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及科學技術與經濟活動相結合而導致技術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工業社會的物質財富極為豐厚,這為絕大多數社會成員造就了舒適安逸的生存環境,不過,同時也帶來了核危機、生態危機等足以毀滅全人類的巨大風險。而工業社會運行機制自二十世紀中期以來也開始發生微妙變化,一項決策可能毀滅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僅此一點就足以說明當今時代與人類歷史上的任何時代都有著根本區別,已經呈現出從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過渡的種種跡象?!?也就是說,隨著新的社會轉型的開啟,工業社會中出現了許多新的不確定性,這些不確定性大大超出了工業社會自身的應對能力,從而使工業社會的運行表現出了高度不確定的狀態,即表現出“風險社會”的特征。近些年來,貝克的觀點得到了學者們越來越多的認同。從西方到東方,現實迫使人們不得不承認這樣的事實:“世紀之交的人類社會面臨著一次次的陣痛,從東南亞金融危機、九一一事件,到伊拉克戰爭、SARS危機,這一連串打擊全球經濟、震撼全球社會,嚴重破壞我們生活秩序的事件,揭示了當前人類社會的發展模式所隱藏的巨大風險,我們處在一個危機四伏的‘風險社會’之中?!?“風險已經成為人們理解世界的無所不包的背景,它們所激發的警示營造出了一種無能力和癱瘓的氛圍。不管是無所作為還是要求過多,都會使世界面臨一系列難以克服的風險。”3

其實,早在貝克宣告風險社會到來之前,美國學者貝爾就已經宣告“后工業社會的來臨”了,但在幾十年后的今天,貝爾對于社會發展的“預測”仍舊是一項預測,而貝克的判斷則已成為人們必須接受的一項嚴肅的現實,而且正在理論探討中得到越來越多的映現。因之,風險社會的輪廓也就比后工業社會的輪廓顯得清晰了許多。或者說,后工業社會是率先以風險社會的形式呈現給我們的,是由于人類拒絕向后工業社會邁進而陷入的一種僵局,我們只有過了風險社會這道門欄,才能突破既有的所有社會建構對于我們的限制,真正進入后工業社會。所以,在當前的風險治理中,我們需要對“風險”的性質加以認識。

風險并非實際的危險,也并不必然導致危險,而只是意味著危險的某種可能。這是因為,與自然災害的危險性質相比,風險具有建構性。對此,貝克的表述是:“風險還不同于工業化時期以前人類所遭遇的各種自然災害,因為那些自然災害并非是人類的某些決策而導致的,而風險則肯定源于人們的重大決策,當然這些決策往往并不是由無數個體草率作出的,而是由整個專家組織、經濟集團或政治派別權衡利弊得失后所作出的?!?在這個意義上,風險乃是理性的產物,或者說,是理性的一個建構物,雖然它造成了實質上非理性的結果,顯示了理性的悖論。對于風險的建構性,亞當等人也指出,“風險不僅僅在技術應用的過程中被生產出來,而且在賦予意義的過程被生產出來,還會因對潛在危害、危險和威脅的技術敏感而被生產出來。為此,我們不能把風險作為一種外在之物來觀察——風險一定是建構的?!?

社會治理風險點范文3

(一)樹立任務機制,精心組織施行。各駐在部分樹立健全相關任務指導體系體例,執行分層擔任、分類治理,扎實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立。30個駐在部分樹立了響應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立任務指導機構,個中19個明白由派駐機構承當辦公室日常任務,審計署等7個部分成立了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立指導小組,人力資本和社會保證部等10個部分由黨風廉政建立指導小組組織展開這項任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等4個部分由懲辦和預防糜爛系統建立指導小組擔任此項任務,公安部、財務部、海關總署辨別由直屬機關集中警示教育運動辦公室、反腐倡廉建立指導小組、系統推行使用任務指導小組詳細擔任。

(二)積極展開試點,扎實穩步推進。經過展開先行先試,實時發現問題,細化任務方案,標準操作順序,總結出一套可操作性強的任務辦法,防止了偏向,進步了效率。開展變革委將本單元治理本能機能分為政策制訂、行政法律、內部治理等類型,將有審批、法律、政策制訂等權利的單元作為防控機制建立主體,重點拔取價檢司等6個司(局)展開試點。中國氣候局將風險防控分為資金資產、社會治理、科研、當局收購和財政管帳、紀檢監察審計5大類106項,辨別拔取所屬機關司(局)、事業單元和省(區、市)氣候局等單元展開試點。

(三)排查崗亭風險,確定風險品級。清算各類權柄,摸清權利底數,經過本人查找、群眾評斷、指導審議和組織核定等辦法,環繞人、財、物以及“三重一大”、審批權行使等重點部位和要害環節,查找廉政風險點,并依據廉政風險呈現幾率、影響局限、風險水平等確定風險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直屬事業單元和下屬高校著重查找運營治理及科研教育方面的廉政風險。農業部著重從強農惠農政策落實等方面,排查廉政風險點。國度旅行局對宣傳促銷、行業表揚、會展賽事、社會公益事業建立等方面進行重點排查。文明部對權利相對集中、觸及評獎評審的重點崗亭和部分進行仔細排查。

社會治理風險點范文4

抓主要范疇與要害環節相連系,加強“四個認識”。

本著重點、抓住要害、統籌統籌、協調推進的準則,緊緊抓住與經濟社會開展和民生親密相關的問題,環繞審計任務要害環節,權利運轉的各個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風險防備的詳細規范,確定風險范疇的要害環節和重點部分,確保廉政風險辨認的真實性、客觀性。還要把廉政風險防備治理放到懲辦和預防腐敗系統建立的全局中加以審閱和定位,成為推進科學開展、保證審計任務平安開展的抓手和樊籬。以此為切入點具體加強“四個認識”。一是廉政風險治理是一項嚴厲政治義務的思維,加強“不抓廉政風險治理就是瀆職,不仔細抓就是不盡職,抓欠好就是不稱職”的責恣意識。二是首要指導親身抓、分擔指導詳細抓,全體干部具體參加的指導體系體例,構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任務格式,加強“一崗雙責”認識;三是抓好廉政風險治理相同是成果的思維,加強“廉政也出世產力”的認識;四是增強廉政風險治理是保護干部、維護干部的思維,加強清廉從業、幸福終身的認識。

風險防備與營業任務相連系,構成“以廉促審”的聯動效應。

樹立廉政風險防備機制,就是要編織一張預防腐敗的大網,完成風險防備與審計任務無縫聯接,才是存續之本、力氣之基、效果之源。風險防備與審計任務相連系,強化“以廉促審”聯動效應機制的生成,必需把廉政風險防備與審計營業任務連系起來,與各個崗亭職責連系起來,實在將廉政風險防備詳細辦法和步調“嵌入”到審計優化治理、整合伙源、提拔效能、立異機制等各個環節,使之成為新舊治理形式切換、任務流程更新的價值評判規范之一,構成一起完成清廉變革、清廉開展的全體合力;提拔人人對清廉終身、幸福終身職業愿景的知曉度和認同感。這既能有用降低展開廉政風險防備治理任務的本錢,也能促使人人變“要我做”為“我要做”,使廉政風險防備與審計任務由“兩股勁”變為“一股繩”。

自律與他律相連系,構成思維教育、準則約束、增強監視“三位一體”的群防群控機制。

使黨員干部緊緊樹立清廉榮耀、腐敗羞恥的榮辱觀念,為干部自律供應內涵動力,實在進步黨員干部盲目承受監視、自動參加監視和積極化解廉政風險的認識;樹立健全風險治理各項準則,具體標準指導干部實行職責的方法,為干部自律供應有用的節制力,經過多種方式,仔細辨認并找出小我在思維品德、崗亭職責、營業流程和外部情況等方面存在或潛在的風險及其顯示,樹立廉政風險防備治理機制,促進決議計劃民主、順序公開、運轉標準,使預防腐敗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亭和每一小我;強化監視反省,依照按期自查與階段性反省相連系、動態審核與綜合評價相連系的方法,確保干部思維與舉動的一致,為黨員干部自律供應外在壓力。

監視與效勞相連系,具體提拔黨風廉政建立的全體成效。

社會治理風險點范文5

【關鍵詞】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內部審計

一、引言

現階段人們將風險的概念集中在以控制為基礎的社會競爭上。Fukuyama認為自由民主和完全流動市場優于其他經濟和政治體制的討論已經結束了。相反,經濟和社會資源的控制正在不停的演變,這些特點從公司治理的各種行為中就可以發現。幾十年前,爭論主要集中在各種制造產品的資源到底是應該是由國家控制還是私人控制。20世紀70年代的英國,國家所有不再是強有力的政治力量,進入80年代后在私有化的影響下,資源的爭奪已經從所有權過渡到由“誰”控制,爭奪的焦點不外乎就是國家和公司的管理層。在此過程中,“風險”逐漸演變成公司治理的核心,并直接與內部控制相聯系,這對于公司治理本身算是一個重大的變化。

二、風險的概念

最初的風險一詞的含義,要追溯到中世紀,那時的風險是指超過人類預測的自然事件。而現今的風險管理已和過去的含義相差甚遠。17世紀盛行的唯理主義認為,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應當接受科學探索:一旦人類掌握預測和計量風險的技術時,一些損失就可以避免。風險就變成了人類行為中意料之外的行為,而不是簡單的出自“上帝之手”。由于發達的科學技術已經能夠抵御部分風險,針對個人、組織和社會,風險管理又產生了對“風險計算”的需求。Douglas(1992)認為,責任是社會和組織結構的中心,風險管理技術變成權利的源泉,會讓各種利益團體在未來的各種影響下得到保護,最終讓這些風險演變成他們期望的結果。

三、內部控制是如何變成風險管理的

在英國,公司治理的重點集中在財務方面,他們尋求提高財務控制和財務報告的質量,借此強化董事會對股東的責任。涉及財務上的風險通常是潛在的財務舞弊,即便識別了所有的風險,財務舞弊也不會完全消除,人們普遍認為,內部控制系統可以起到對舞弊的一種震懾作用。自從美國公共會計師協會在1949年定義了內部控制之后,很長的一段時間內該定義沒有發生任何實質性的變化,直到八、九十年代才發生了少許變化,我們將其歸結于兩方面的因素:信息技術的發展和審計技術的改變。新技術使得數據庫能夠進行廣泛的實時更新,關系數據庫的出現降低了訪問成本,也增加了操縱數據庫的風險,系統修正變的更加頻繁,傳統的過程控制例如批量匯總也變的相對滯后。每個數據庫系統通常是根據每個公司量身定制,對于這些系統產生的文檔除了公司內部人士以外,外界人士幾乎無法接觸,以至于根本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工作的。

與此同時,政府干涉行為在不停地減少,外部審計人員也處于一個相對劣勢的位置。80年代末期外審人員面臨消減薪水,這使得他們更加“勉強”的管理他們的客戶和商業風險。審計人員另外一個弱勢在于客戶更傾向于使用激進的會計政策。審計人員迫于壓力降低成本進行審計活動,有很多細節測試都被省略掉了。這樣的外部條件,促使了人們越發重視內部控制的作用。在英國,Cadbury委員會建議經理們應當報告他們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為了促進此舉,會計人員被委任開發一系列的有效性評估標準。Cadbury委員會認為,內部控制應被視為一個系統,并且建議由專職會計人員制定評估有效性的標準。他們的第一份涉及英國公司治理的公開文檔強調了內部控制和商業風險的關系:風險管理是內部控制的一部分,但是Cadbury委員會并沒有確切的將兩者聯系起來,看起來這兩者的關系還是比較模糊。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認為控制應當識別并且減輕風險;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是控制并不是單獨存在,控制是協助組織管理風險并且能夠提高治理過程的有效性。風險管理的焦點在于識別風險的技術,我們應該跳出只拘謹在財務報表上的禁錮。Hampel認為內部控制應該是公司的基礎,他強調內部控制應該與戰略相聯系,并且能夠支持戰略。有不少公司將工程師和市場營銷人員掛上內部審計師的職責,由此將公司運營中的風險告知董事會。

四、內部審計的演變

歷史上,內部審計被認為是起到監督的作用,是組織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對于達到組織的目標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內部審計外包逐漸流行起來,特別是在企業流程設計技術的應用下,內部審計的成本經常受到核查,外包成為了促進內部審計改變的驅動力,大型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因此看到了商機。Bruce(1996)認為高層管理者將風險管理納入戰略的一部分,以期整合外部和內部審計,但是獨立的外部審計師對此看法表達出強烈的抵觸。Fogarty和Kalbers(2000)探索了內部審計的專業范圍,包括識別獨立性,自治是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屬性,另外內部審計也不可避免的會出現與其他業務的“角色”沖突的情況。Power(1999)認為在內部審計的影響下,公司治理也出現了很多實質變化,比如從“高層”的管理變成了“公司內部”的管理。風險管理被整合到一種新的“自我管理”的模式中,對于管理者而言可能會使風險最小化。

在美國,畢馬威會計師事務對一些高級主管和高級內部審計師進行了調查,其中大多數內部審計師希望內部審計能在識別和估計風險上取得進一步的發展。而大部分高級主管則認為內部審計應該增加風險管理的價值。內審師們認為現有的能力可以做到提高風險管理的價值,相對而言,高管們希望提高這一領域的能力。人們增加對公司治理的關注度,對于內部審計有著很大的益處,內部審計師通過各種報告和聲明強調他們判斷的客觀性和獨立性。內部審計這個職業也從最初僅僅關注遵循性演化到需要用職業判斷來評估公司行為。

五、結論

文章介紹了自我管理的優勢,相較于控制資源,股東們更期望參與到自我管理的過程。自從風險管理被認為是公司管理的一項責任后,風險管理也成了學者們討論的焦點。風險管理成了內部控制最緊密的“盟友”來共同管理風險。但是,內部審計也面臨著一系列的威脅和機會。就威脅來說,公司結構和業務流程對于傳統“服從式”的內部審計來說變化過快,當然,這也是醞釀于其中的機會,內部審計可以通過衍生或者制定新的標準填補公司治理的“真空”區域。內部審計師在風險管理中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因為他們的功能可以貫穿組織邊界,無論對于管理層、董事會還是股東,這都頗有益處。

參考文獻

[1]Bruce,R.(1996)‘They should be:are they’Accountancy June,p.64.

[2]Douglas,M.(1992),Risk and Blame:Essays in Cultural Theory,Routledge,London.

[3]Fogarty,I.J.and Kalbers,L.P.(2000),“An empirical evaluation of the interpersonal and organizational correlates of professionalism in internal auditing”,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Vol.30,No.2,pp.125-136.

社會治理風險點范文6

關鍵詞:管理層網絡;程度中心度;限制度;銀行風險承擔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2265(2013)09-0015-05

一、引言

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得人們重新審視銀行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影響。在整個金融體系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在(高度)關聯性的條件下,風險的“負外部性”和“傳染性”使得單個銀行風險可以演變為局部金融風險甚至系統性金融風險。因此,社會網絡是否影響單個金融機構風險、影響程度及作用機理等一系列問題亟待解決。已有研究表明,社會網絡對薪酬激勵、并購決策、融資決策以及公司績效等方面產生顯著影響,因為社會網絡中單個行動者的偏好和行為極易受其他行動者“決策外部性”的影響。與此相似,作為社會網絡表現之一的金融機構間管理層網絡必然對單個金融機構風險進而對系統性風險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管理層網絡的存在使不同銀行行為在銀行體系產生或正或負的“放大效應”,從而影響銀行間風險傳染的廣度、深度和強度。

本文的主要貢獻為:(1)在理論推演方面,本文試圖將社會網絡理論引入銀行治理框架,進一步完善和深化銀行治理理論。(2)在實證分析方面,首次從管理層的角度構建關系網絡,從中心度和結構洞角度測算網絡節點位置,進而增加了社會網絡研究的深度。(3)在實踐方面,為監管當局制定管理層兼任數量限制、監督管理層行為提供了借鑒,為決策層是否建立銀行間關系網絡、選聘管理層人員提供了依據。

二、文獻綜述

管理層與風險承擔方面,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中,銀行董事會被認為是風險管理的關鍵部分。在董事會規模方面,已有研究對于董事會規模與風險承擔之間的關系尚未統一。杰森(Jensen,1993)認為,雖規模較小的董事會具有較高的靈敏度和凝聚力、較少的溝通和協作成本以及較少的股東“搭便車”問題的優點,但在規模較大的董事會中單個董事獲取信息的便利性和監督能力較低,CEO總會找到較易控制的董事。同時,董事會規模和結構的決定因素及其與績效的內生性關系成為研究焦點(何馬林和魏思柏,1988)??紤]到董事會內生性問題,現有文獻多從性別、年齡及兼職等個人特征著手分析。性別方面,女性董事不僅能夠為董事會決策提供不同的建議從而提高董事會有效性(澤拉庫維奇和比利莫里亞,2004),女性董事還會減少董事之間的個人沖突、消除男性董事缺席會議問題(亞當斯和費雷,2009)。年齡方面,傳統觀點和諸多實證研究表明風險承擔動機或行為與個體年齡呈反向關系(格拉布爾等,2009)。兼職方面,“繁忙假設”認為繁忙董事因時間和精力的有限性不利于發揮充分監督作用,如費克和施維達薩尼(Fich和Shivdasani,2006);“聲譽假設”認為兼職可以增加監督、管理經驗和擴充人脈進而提升個人聲譽,如法馬和杰森(Fama和Jensen,1983)、佩里和派伊爾(Perry和 Peyer,2005)。相比于一般公司,僅有伊麗莎白和海蒂斯(Elizabeth和Hatice,2012)基于銀行樣本進行分析,并且他們發現繁忙董事會增加銀行風險。已有研究雖針對管理層規模、結構及個人特征分析其與風險承擔的關系,但忽視了管理層個人的“社會人”特征,這就為本文提供了研究動機。

管理層網絡與公司治理的研究方面,管理層網絡作為一種人際網絡嵌入公司網絡,對公司由潛在資源向可用資源的轉化產生決定作用??傮w而言,管理層網絡主要通過吸收和協調等作用影響公司行為。在理論和技術層面,現有管理層網絡主要涉及公司內部網絡(董監高的聯結網絡)和公司外部網絡(主要包括互惠連鎖網絡、公司間高管的聯結網絡)。公司內部網絡主要涉及CEO與董事之間因校緣、鄉緣、業緣以及業余活動等建立的正式或非正式關系網絡(佛拉克斯和泰特,2012),權力較大的CEO同樣傾向雇傭與其存在較多關聯的“朋友”擔任董事,進而可能損害公司價值。對于公司外部網絡,互惠連鎖網絡主要是基于社會網絡理論的連鎖董事網絡研究,哈洛克(Hallock,1997)首次檢驗了董事互惠連鎖對CEO薪酬的影響,大衛等(David等,2005)在擴大樣本和董事網絡指標的基礎上進一步考察了連鎖董事對CEO薪酬的影響,二者關系由前者的微弱影響變為顯著正向影響;公司間高管的聯結網絡主要涉及不同公司間管理層建立的正式或非正式關系網絡,科恩等(Cohen等,2008、2010)分別運用基金經理與上市公司管理層、分析師與上市公司管理層的教育背景網絡證實了社會網絡的信息傳播作用,蔡(Cai等,2011)將上述關系網絡擴展至校緣、業緣以及業余活動,分析了社會網絡對交易成本、并購等方面的影響。

國內的管理層網絡的研究,最早的文獻是任兵等(2001),他們從統計上剖析了連鎖董事以及由此形成的企業間的關聯聯系問題。此后,部分學者分別從連鎖董事的構建動機及其與公司績效、戰略選擇、融資行為的關系等方面展開研究。盧昌崇等(2006)和段海艷、仲偉周(2008)對連鎖董事構建動機進行了分析。在公司績效方面,任兵等(2007)發現連鎖董事的網絡核心度與企業績效呈負相關關系,劉濤、朱敏(2009)發現連鎖董事網絡的鑲嵌效應對董事網絡中不同位置企業的績效影響不同。另外,陳運森、謝德仁(2012)和曹廷求等(2012)從董事網絡與薪酬激勵的角度進行了實證分析。

在國內實踐中,《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征求意見稿)》規定,獨立董事不應在超過兩家商業銀行同時任職;理論上,管理層網絡研究局限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網絡研究。因此,如銀行管理層(尤其董事)兼任的影響、管理層(尤其董事)是否存在最優兼任數量以及管理層(尤其董事)網絡的作用機理等問題并不能從現有理論研究中獲取解答。本文主要目的是探究管理層網絡與銀行風險的關系,以期彌補現有社會網絡和銀行治理兩方面研究的缺陷,從而實現社會網絡理論和銀行治理理論的對接。

三、研究設計

(一)模型構建與指標選擇

為了分析管理層網絡對銀行風險的影響,借鑒已有銀行風險承擔研究,構建如下模型:

[riskit=networkit+controlit+εit]

其中,被解釋變量為銀行風險,我們以銀行年末不良貸款率(npl)和Z值進行衡量,其中Z值的測算參考張健華、王鵬(2012)的研究,[Z=σ(roa)roa+car],roa表示總資產收益率,[σ(roa)]表示總資產收益率的標準差,car表示資本充足率,Z值越大,說明銀行風險越高。對于主要解釋變量network,為了辨析不同網絡位置的作用差異,我們分別選取程度中心度(deg)和限制度(con)進行衡量。對于控制變量而言,我們主要選取:(1)股權結構,主要包括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cr1)、第一大股東性質(chara,如果為國有,則chara=1;否則chara=0)。(2)董事會結構,主要包括董事會規模(board)和獨立董事比例(inb)。(3)其他特征,主要包括年末資本充足率(car)、是否上市(list,如果上市,list=1;否則,list=0)、資產規模(lnasset,總資產的自然對數)以及年度虛擬變量(year)。

(二)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銀行管理層的詳細任職信息、不良貸款率以及資本充足率等其他變量數據均來源于山東大學銀行治理研究中心數據庫,共獲得2008—2010年75家銀行225個年度樣本。為了構建銀行網絡,我們首先結合新浪財經以及網易財經等逐一核對和剔除管理層重名情形,然后依據管理層兼任信息、采取0和1賦值的方式構建網絡矩陣,最后形成各年75*75的網絡方陣。

四、管理層兼任統計分析

圖1和圖2給出了管理層兼任統計。2008年,24位管理層人員共擔任51個職位,其中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分別占比31.37%、49.02%和19.61%;2009年,23位管理層人員共擔任43個職位,其中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分別占比37.21%、39.53%和23.26%;2010年,26位管理層人員共擔任46個職位,其中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分別占比26.09%、47.83%和26.09%。獨立董事兼任比例顯著大于董事和監事兼任比例,這一現象與上市公司呈現出的連鎖董事現象一致。

五、實證分析

(一)管理層網絡與銀行風險

表1描述了管理層網絡位置與銀行風險的回歸結果。我們分別考察了中心位置和中間位置對銀行風險的影響。對于中心位置而言,在加入銀行治理變量前,程度中心度對不良貸款率和Z值均產生顯著負向影響;在加入銀行治理變量后,程度中心度同樣對不良貸款率和Z值產生負向影響,但是僅有后者顯著。這說明,銀行在管理層網絡中越處于網絡核心,風險越低,這歸因于處于網絡核心的銀行更容易接觸豐富的信息資源,管理層越容易識別銀行風險,尤其風險因素在行業內部傳導和累積時。對于中介位置而言,與程度中心度不同,限制度對不良貸款率和Z值的影響方向相反,并且加入銀行治理變量后,限制度對銀行風險影響的顯著程度和方向均不改變。這主要歸因于處于中介位置的管理層受到多方銀行的限制,進而其降低風險決策的獨立程度受到限制。

對于其他變量而言,在股權結構方面,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和性質對銀行風險的作用方向并不確定;在董事會結構方面,董事會規模對銀行風險產生不確定影響,隨著獨立董事比例的增加,銀行風險逐漸降低;在其他特征方面,隨著資本充足率的增加,銀行風險逐漸降低,上市交易同樣能夠降低銀行風險,相比之下,規模對銀行風險卻產生不確定影響。

(二)基于銀行特征差異的檢驗

1. 管理層網絡、銀行上市與風險承擔。鑒于上市銀行管理層在社會關系、人脈資源等方面存在信息獲取的比較優勢,進而對銀行風險產生、累積甚至溢出方面更加敏感,我們從銀行是否上市的角度予以深入分析。表2給出了上市和非上市銀行中管理層網絡對銀行風險的影響差異分析。對于中心位置而言,方程(1)和(5)中,程度中心度對上市銀行風險產生顯著負向影響;相比之下,方程(3)和(7)顯示其對非上市銀行風險的抑制作用顯著弱于上市銀行,且其對不良貸款率的影響弱于Z值。對于中介位置而言,與程度中心度不同,方程(2)和(6)顯示限制度對上市銀行風險產生不顯著的負向影響,并且方程(4)和(8)顯示限制度對非上市銀行風險存在不確定性影響。在網絡位置的影響差異上,與總體回歸一致,中心位置對銀行風險的負向影響強于中間位置;上市銀行網絡位置的風險抑制作用大于非上市銀行,這說明上市銀行更能有效利用其關系網絡優勢進而資本、信息資源等優勢降低銀行風險,即社會關系可以有效發揮網絡治理作用。

2. 不同類型銀行中管理層網絡的影響差異。相比于國有控股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在資本市場網絡、業務網絡以及社會網絡等方面存在先天缺陷。盡管近年來城商行不斷實施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跨區域經營以及上市等措施,但其“一股獨大”、“所有人缺位”等現象尚未徹底解決,尤其在財政分權背景下城商行被異化為“第二財政”。表3給出了管理層網絡對不同類型銀行的風險影響分析。表3的方程(1)和(5)中,程度中心度能夠抑制城商行風險,但是作用程度弱于非城商行,因為方程(3)和(7)顯示程度中心度對銀行風險的抑制作用更強(方程(3)和(7)中的系數絕對值顯著大于方程(1)和(5)中的系數)。對于中介位置而言,方程(2)和(6)中限制度的系數表明其對城商行風險影響并不確定,而方程(4)和(8)卻顯示限制度能夠降低非城商行的風險。與上文一致,中心位置對銀行風險的抑制作用強于中間位置,即中心位置的提升能夠更有效地降低銀行風險;城商行在關系網絡方面(如管理層人員經驗和資質、社會人脈等)的先天缺陷使得管理層網絡相對缺乏進而無法獲得和利用資本、信息資源等優勢,從而使得關系治理作用較差。

六、結論和政策建議

基于社會網絡理論,本文首次從社會網絡視角分析了管理層網絡對銀行風險的治理作用。研究發現,中心位置能夠降低銀行風險,中介位置對銀行風險的影響并不確定;分組檢驗后,中心位置和中介位置對上市銀行的負向影響顯著大于非上市銀行,對非城商行的負向影響顯著大于城商行,并且程度中心度對兩類銀行風險的抑制作用均強于限制度。這說明,城商行和非上市銀行并未充分利用關系網絡蘊含的隱性社會關系網絡。

根據上述結果,針對商業銀行管理層網絡的建立和作用發揮,我們提出以下建議:首先,對于管理層個人而言,構建社會關系網絡不僅可提升可用社會資源,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增加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視野,進而更加有效和精確地辨識銀行風險、為銀行風險防控提供及時和有效建議。其次,對于銀行自身而言,決策層應積極建立銀行間關系網絡,因為管理層網絡攜載的信息資源有助于銀行辨識和甄別自身風險。最后,對于監管當局而言,可以將管理層兼任數量進行彈性規定(而不對諸如獨立董事兼任銀行數量采取強制規定),因為關系網絡有助于管理層識別不同銀行的相似風險,進而在微觀層面抑制單個銀行風險的累積和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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