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1
論文摘要:城市社區治理是實現和諧社區的基本途徑。如何搞好社區治理,是當前學術研究的熱點問題。隨著新公共管理運動的深入發展,社區治理主體也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社區業主是構成社區的基本元素,在社區治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當今的業主與以往的居民并不相同,對他們的管理、組織等遇到了新問題。所以應根據新情況,給社區業主一個合理的角色定位并使業主主動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這樣才能更好地進行社區治理。
近年來,我國的城市社區建設已初具規模。城市社區建設這一概念是在我國體制轉軌的大背景下被提出來的,“努力促進新的社會結構和管理體制的形成,配合人們在思想文化、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進步,重塑‘以人為本’的現代社會”。[1](p2)在新形勢下,對社區的管理不能沿襲以往的方法,由此產生了社區治理這一理念。社區治理強調的是治理主體多元化,這就把社區業主推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發展趨勢
“治理”這一提法有其獨立的豐富內涵:“作為社會——控制論系統的治理,政策結果不是中央政府行為的產物,中央可以通過一種法律,但是在隨后執行的過程中,它要與地方政府、保健機構、自愿部門、私人部門等發生互動關系,相應,后面這些制度間相互間也要發生互動。中央政府的凌駕地位不存在了,政治體系日益分化,我們生活在‘沒有中心的社會’,即以多個中心為特征的多中心國家中。政府的任務是使社會——政治活動具有能動性,鼓勵出現多種多樣的解決問題和分配服務的安排。這種新的互動模式種類眾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關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業家精神的合資企業。社會——控制論研究方法強調了處于中心的行動者進行管理時所受的限制,聲稱不再有單一的權威,替代它的是:每個政策領域特有的多種行動者;這些社會——政治——行政行動者之間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標;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門、私人部門以及自愿行動部門;行動、干預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樣化和新出現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動式的社會——政治管理方式的結果。[2](p92-94)近年來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對政府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要求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不再是單一的政府管理?!肮补芾聿煌耆扔凇芾怼?,而意味著一種新治理。傳統意義上的公共行政強調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門、非營利部門、非政府組織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強調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眾多行動者組成的一個關系網絡,和眾多行動者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3](p12)治理理論與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結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論。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從統治到治理的轉變;2.公共治理主體從一元到多元的轉變;3.公共治理的研究對象有了巨大的擴展;4.公共治理機制和手段的巨大變革?!盵4](p91-92)社區治理的理念來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為單一的社區管理主體,而現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轉變,使得治理主體呈多元化發展趨勢,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組織、企業、社區部門和社區居民都可以成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不同主體在對社區事務的管理中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相互合作,共同為社區建設出力。如果這一套治理體系能夠良好運作,必然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實際操作中還要一邊摸索一邊前進,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各治理主體之間職責界限模糊,甚至對自身的角色定位認識不清。在這里要重點討論的,是社區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問題。
二、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的比較。
我們現在所說的社區業主,主要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購買房屋全部產權的購房者。舊城改造是城市建設整體規劃的重要部分,拆除舊房屋建造新房屋則是舊城改造的主要內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區,城市里的社區基本上就是以這些商品住宅小區為主。小區業主與以往的社區居民相比,不同點主要表現在:
1.以往的社區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單位福利分房性質,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單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現在的小區是商品化住房,業主購房都是個體行為,業主之間互相不認識。
2.以往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機構對社區進行管理,而現在這些機構已經淡化,應運而生的業主委員會擔負起了管理社區業主的責任。
3.以往社區的公共服務由單位統一提供,現在住宅小區的公共服務由物業公司提供,物業公司根據其工作內容和性質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
可見,從傳統社區向住宅小區的轉變,不僅是人們的居住條件、居住環境發生了變化,更是我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方式的轉變。以前實行的以“單位制”為主的管理模式隨著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新的社區形式作為新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模式,是符合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問題。
社區治理主體的多元化發展趨勢,對社區業主提出了要求。社區業主作為跟社區部門、物業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體,理應很好地發揮自己在社區中的作用。但在實際生活中,社區業主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矛盾很大,此類新聞也是屢見不鮮。
從上面總結的社區業主與以往社區居民的不同點中可以看出,現在的社區業主之間沒有工作上的聯系,加之當今社會競爭激烈、壓力大、生活節奏快,人們總是很忙,人情淡漠,對于自己所居住的社區的其他成員更是不會主動去結識交往,這就造成了社區業主之間聯系不緊密,缺乏把自己當成社區治理主體的覺悟。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主委員會的建立是社區自治發展的標志,但由于起步較晚,發展時間短,很多方面還不成熟,而且業主委員會是民間性組織,號召力似乎不強,許多業主對于委員會的職能性質都不了解,支持委員會的工作就更無從談起了。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也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目前社區里的矛盾問題,最集中的就是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往往是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在收取了較高的物業管理費之后并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于是拒絕繳納以后的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則認為他們收取的管理費都不足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了,這樣一來,后果一般是物業公司不再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社區環境變得越來越惡劣,業主深受其害。
(三)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問題已經不容忽視了,那么業主在社區治理中究竟扮演著一個什么樣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經提出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毫無疑問,業主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與物業公司及其他社區部門有著平等的地位。但在實際操作中不能發揮出業主應有的作用,這促使我們對社區業主的角色定位進行反思。
社區治理主體多元化是社區治理理論的組成部分,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必然要經歷一段磨合期,在此期間可能會產生很多以往沒有遇到過的新問題?!熬C觀我國城市社區治理模式的發展與演變,可以將其概括為三種模式或三個階段:1.行政型社區——政府主導型的治理模式。2.合作型社區——政府推動與社區自治結合型的治理模式。3.自治型社區——社區主導與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我國城市社區建設由第二個階段向第三個階段的發展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5](p136-137)在這個發展演變的過程中,社區業主對自身的主體地位缺乏足夠的認識,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在以往的社區管理模式中,社區居民是被管理者,是接受政府管理的一群人,人們在思想上已經形成了對管理者的依賴?,F在的社區沒有了所謂的上級管理者,更多的是靠自己進行管理。而靠自己進行管理,又沒有明確的管理方法和標準,于是更多的人選擇不管理,對公共事務不聞不問,至于私人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別人也無權過問。這樣一來就導致了社區業主對社區事務的普遍不關心,即使出現了會影響到自身利益的問題,只要他人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就不會主動去尋求解決方法,從眾心理在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還有就是單位制解體,盡管凸顯了人們的自主性和個性,但也會造成人與人之間聯系的不緊密,住在同一個社區的人們缺乏內聚力,對社區公共事務漠不關心也就不足為奇了。業主委員會無法發揮更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得不到業主們的理解和支持,當然其根源還是前面提到的社區業主之間缺乏內聚力。同時,其他社區治理主體的職責界限模糊,對自己應負的責任認識不清,責任意識不強,也是導致很多問題無法妥善解決的原因。
問題的產生也許是在磨合期間無法避免的,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就成為了過渡的關鍵。既然現在社區業主不能很好地發揮其作為社區治理主體的作用,那就應該在實踐中將其定位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在實踐的過程中努力將業主群體往治理主體的方向引導,并讓其認識到社區事務與自身利益有著密切關聯性。
三、努力引導社區業主發揮其治理水平
將社區業主放在一個還不能夠達到治理主體水平,但正在向著治理主體前進的位置,這就需要我們在實際操作中采取相應的措施,將業主向治理主體引導。
(一)強化業主委員會在社區中的作用。
我國傳統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級機構管理社區居民,而且人們的思想方式受其影響很深。既然這樣,完全可以順應這一思維方式,提高業主委員會的地位,強化其作用。業主委員會雖然是民間性組織,也不是對社區的業主進行上對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強調業主委員會的組織功能,委員會是通過民主程序推選出來的業主代表組成的,跟大家是同樣平等的身份,這就不會出現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隔閡。業主們有什么困難,遇到了什么問題,都可以向委員會反映,委員會幫助業主解決問題。在這一點上,業主委員會可以填補在沒有了傳統管理者之后人們心理上的缺失,業主們通過委員會解決了困難與問題,自然會感激業主委員會,在心理上對其產生認同后,要擁護委員會就是順理成章的了。所以,業主委員會必須強化自身在社區治理中的作用,當業主們還對自己的治理主體地位認識不清時,業主委員會就應該站出來,代表廣大業主發揮治理主體的作用。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社區中要選出大家都信賴的、人際關系較好的、熱心為大家服務的業主代表來組成業主委員會,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業主委員會運作的規章制度,切忌三分鐘熱情,要切實把每項工作都落到實處,并一直堅持下去。其次要加強業主委員會與廣大業主的聯系,獲得業主的支持。這一點在實際操作上有很大困難,由于前面已經說過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對所居住社區的公共事務漠不關心。還是必須依靠業主委員會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產生問題和發生矛盾時,委員會才能證明其是存在的,必須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體現出業主委員會的存在。
(二)加強社區業主間的內聚力。
社區業主的內聚力不強,是業主不團結,對社區公共事務不關心的根源。如果在這方面有所強化,許多問題解決起來會更容易。由于工作、生活上的差異,社區業主也許很難在同一時間聚集到一起,這也給他們的溝通造成了一定困難。加強業主之間的聯系,可以先從老人和孩子著手。退休在家,平時無事可做的老人們完全可以加強聯系和溝通,業主委員會可以組織老人們參加一些有益身體健康的活動,加深對其他人的了解和熟悉,老人之間互相來往多了,會影響整個家庭與其他家庭的來往,慢慢地就可以把業主們聯系起來。孩子們也是,平時經常在一起玩,家庭之間的聯系自然就會越來越緊密。社區業主之間的聯系緊密了,內聚力自然就會加強。業主們對社區公共事務就不會再抱著漠不關心的態度,而是真正感覺到自己是這個社區的一分子,社區的大小事務都與自己息息相關,也樂意參與到社區的管理中來,負起自己那份責任,這樣,社區業主達到社區治理主體的水平就指日可待了。要加強社區業主的內聚力,要做的還有很多,而且這肯定是一個需要花費較長時間的過程,不能操之過急。
(二)業主應加強與物業公司的互動。
物業公司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是當前的主流。盡管物業公司是企業,但由于其主要業務是為社區提供公共服務,如垃圾清理、安全保衛、綠化維護、車輛管理等,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也在業主可以接受的范圍內,所以物業公司是為社區業主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是社區治理主體之一。當前普遍存在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很大部分還是由于物業公司自身不完善,提供的實際服務與承諾時的標準不相符,收取費用與提供的服務不相符等。由于物業管理的質量與業主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特別是經濟上的聯系,使得業主與公司之間的問題十分復雜且敏感,一旦出了問題,雙方都不愿意承擔責任,致使本來也許并不嚴重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原本可以協商解決的矛盾也變得不可能解決了。當前我國的物業公司發展較快,但良莠不齊的現象也很突出。社區要找到一家負責任講信用的物業公司并不容易。撇開客觀因素,業主自己應該做到的,是重視最初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嚴格按照合同擬訂的標準執行,如果物業公司日后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合同上規定的標準,業主應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業主應時常監督物業公司的運作,及時溝通,出了問題立刻解決,盡量不要拖延,以保證問題能盡早得到解決。業主與物業公司的互動加強了,一些潛在的發生矛盾的可能性就能夠被消除,雙方都深入了解對方,就可以更好地合作。物業公司與業主都是社區治理的主體,所以就應該相互尊重,相互監督,做好自己應該做的,出現矛盾問題盡快通過協商解決。當然,企業性質的物業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在經濟利益與提供的服務之間找到平衡點也非易事,所以業主們在監督物業公司工作上必須付出更多,而一個有威信和號召力的業主委員會就可以替業主們擔負起監督物業公司工作的責任,這也證明了社區里建立一個有威信有號召力、負責任,能真正代表業主的業主委員會的重要性。
(四)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
政府是傳統的社區管理主體,在當今治理主體多元化發展的趨勢下,政府的作用仍然很大,特別是在我國。政府應該為社區建設提供一些外部支持,“社區的人力、物力、財力有限,政府必須協助社區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特別是要解決區內居民的就業問題。為了將社區內黨政組織、企事業單位組織、社會團體這三類組織統一調動起來,使之為整個社區的利益和目標而共同努力,需要政府擔當起協調者的角色,理順城市社區各行各業之間的關系”。[6](p135)社區其他治理主體都是通過政府授權才可能成為治理主體的,所以政府在社區工作上起到的總領性作用是無可取代的。政府為社區建設提供外部支持,相當于減輕了業主的負擔,使得他們能夠更好地看清自己的定位,明確自己的責任。政府還應在政策和法律制定上為社區建設提供良好的大環境。對物業公司的監督管理應該有法可依,一些社區部門目前還沒有法律地位,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這些部門的發展,政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有利于社區健康發展的政策和法律,這同樣也有助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綜上所述,社區業主作為社區治理主體之一,在當前還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為治理主體的作用。因此,應該在實踐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導社區業主認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確自己擔負的責任,強化其責任意識,使其主動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促進社區建設快速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嚴浩.我國城市社區發展政策研究[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2.
[2]俞可平.治理與善治[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3]張成福,黨秀云.公共管理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4]滕世華.公共治理視野中的公共物品供給[J].中國行政管理,2004,(7).
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2
一、新社區治理體制下的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
1、居委會面臨新的困境
目前,深圳市基本形成了“居站合一”(即居委會和社區工作站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和“居站分設”(即居委會和工作站完全分開)等兩種社區治理模式。理論上,社區工作站的設立似乎可從制度設計上解決居委會的行政化問題,緩和日趨緊張的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但實踐中,新的社區治理模式中的居委會又面臨了新的問題。
第一,“居站合一”模式的尷尬。理論上,設立社區工作站后,居委會不再承擔政府職能,可以真正通過選舉產生,專心開展社區自治。然而,實踐中深圳市的幾乎所有居委會組成人員完全都由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兼任,他們在時間和精力上更多的是放在完成上級任務上,社區自治功能仍難以發揮?!熬诱竞弦弧蹦J剿从车恼烊淮砣w居民利益的思路,無疑又回到了計劃經濟下傳統意識形態的宣傳公共權力系統天然代表全體人民的老路子,否則“居站合一”模式就會產生自我矛盾。因此,從制度設計上來看,這樣的制度安排很難說是成功的。
第二,“居站分設”模式的尷尬。目前,深圳市只有鹽田區完全實行“居站分設”,這種模式在實踐中也不盡如人意。首先,社區工作站和居委會徹底分開以后,二者的角色定位存在問題。社區工作站不但承接了政府下達到社區的各項工作,而且承擔了部分本應屬于居委會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而居委會雖然不再承擔行政工作卻又暫未能擔當起“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角色;其次,部分居委會在社區自治的制度模式下開展社區服務,難以實現自負盈虧。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居委會資金來源存在困難時,工作如何實現良性運作?再次,由于居委會主任及委員們缺乏工作的熱情、動力和民主的習慣,居委會難以真正運作起來。部分原居委會成員在居委會脫離政府“管制”之后,表現出明顯的不適應,甚至有某種失落和無所適從感。
第三,面臨被邊緣化的可能。在“居站分設”的情況下,居委會不再承擔行政性工作,與業主委員會一樣應該同屬于群眾性自治組織。但現實情況是,居委會聯系群眾的功能似乎被抽空了,居委會存在被“邊緣化”的可能,一些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影響力大于居委會就是最好的說明。有學者指出,業主委員會在維護居民利益、推動社區自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僵化的街道——居委會體制形成了很大沖擊,如果居委會還不實現自治功能的回歸,就有可能被業主委員會“擠垮”。
2、業主委員會對社區治理的影響
隨著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場化、物業管理的興起、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以及居委會自治能力的缺失,擁有住宅私有產權的業主成為了現代社區的真正主體,業主的社區自治要求日漸增強,并呼吁成立業主委員會甚至業主聯合會。在這樣的背景下,組織化、專業化的維權組織的成立就成了業主的必然選擇。
盡管業主委員會還是一個非常年輕的組織,且其自身運作還有很多不規范的地方,但它作為一個新型的社區組織,在社區內的地位、作用及扮演的角色對社區居民、居委會乃至整個社區治理結構的變革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業主委員會的產生與發展不僅改變了原有的城市社區治理結構,而且還推動了社區治理體制改革的進程、為發展基層民主提供了新思路、增加了社區組織關系的復雜性。
二、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的現狀及癥結所在
1、二者關系的現狀
面對業主委員會的興起,有人開始懷疑居委會存在的必要性,要求改革原有社區體制的呼聲不斷,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潛在沖突也隨時間的推移日漸顯現。由于居委會角色錯位,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居民開始繞開居委會尋求新的利益表達渠道。
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的利益,但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確直接影響了業主委員會的運作與業主維權的開展。業主委員會還經常受到房管部門的行政干預,這些部門本該行使對業主委員會的輔助工作,但由于業主委員會法律地位不清,這種行政輔助行為就往往演變成一種行政確認行為;反過來政府的行政干預又更加模糊了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因此,當物業公司和開發商欺騙和損害業主利益時,業主委員會很難以合法組織的身份去捍衛業主利益,其共同利益表達和權利維護的功能受到限制,從而不得不時求助于居委會。業主委員會一方面依賴居委會,另一方面又不斷挑戰居委會,而居委會角色的錯位使其不可能避免地卷入小區內部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以及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利益紛爭,其“裁判員”身份受到業主質疑,甚至最后成了業主攻擊的對象。
隨著社區工作站的成立,由于社區工作站承接了社區居委會原有的社區資源,作為“準政府組織”的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摩擦開始部分地轉為社區工作站(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矛盾,其矛盾的中心集中體現在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社區資源、社區治理權、在社區治理中的地位等方面。由于目前居委會并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組織,其作為社區自治組織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還沒有完全凸現?,F實中,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仍表現為行政權與自治權的矛盾。由于《指導規則》明確規定居委會領導業主委員會,使得二者之間已經存在的矛盾更為尖銳。
2、現階段的主要矛盾
現階段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矛盾可歸納為幾個方面:
(1)圍繞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而產生的矛盾
深圳市多數業主委員會從成立開始,就難以得到居委會的支持。一方面法律上,《指導規則》出臺后,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必須得到居委會的支持,否則難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更不用說備案成立業主委員會了。另一方面現實中,目前居委會仍或多或少的以“政府”的身份參與社區治理,為了減少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所帶來的“麻煩”,居委會往往不支持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甚至以各種借口延緩或阻止其成立業主委員會。
(2)圍繞社區資源而產生的矛盾
社區資源包括許多方面,如居民支持、辦公用房、活動場所、政府的社區政策等等,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居民支持。首先,居民支持某種程度上決定了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發展的前途命運,離開了社區居民的支持,任一社區組織都難以在社區繼續生存。由于居委會長期以來“行政化”的色彩過于濃厚,居民對它的認同非常脆弱。當代表著居民根本經濟利益——房產——的業主委員會出現時,居委會與居民之間那種脆弱的關系遭到了嚴重威脅,這使得居委會對業主委員會有一種本能的敵視。其次,在深圳,隨著社會分化越來越細,社區成為獨立的發展實體,社區的可用資源與辦公用房、活動場所等越來越緊張,生存在社區內的各種組織必然為爭奪社區資源而展開激烈的競爭,這種競爭也導致了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矛盾的深化。再次,當前政府的社區治理體制明顯對一貫具有“行政化”色彩的居委會有利,其他社區組織則難以獲得同樣的待遇,尤其是業主委員會。當政府的社區政策的天平明顯向居委會傾斜時,業主委員會的不滿情緒進一步被激化,業主委員會與居委會的矛盾也由此加深。
(3)圍繞社區治理權而產生的矛盾
如果社區內同時存在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等部分功能重疊的組織實體,它們之間必然存在功能上的矛盾與沖突,并且必將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日趨激烈。例如,以業主為中心的物業管理模式和以居委會為中心的行政管理模式之間的矛盾;以財產關系、利益關系等為紐帶的居民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和傳統的街道、居委會行政管理組織之間的矛盾。
盡管國務院2003年制定的《物業管理條例》允許業主大會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由業主委員會選任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執行。但按照《居委會組織法》,居委會負責協助政府或其派出機關維護社會治安和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這種法律上對社區治理權的不合理安排,造成實際操作中的混亂。
(4)圍繞著在社區治理中的地位而產生的矛盾
在社區治理體制改革過程中,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圍繞社區治理地位問題也產生了矛盾。從居委會的角度來說,理所當然地把社區治理歸為自己的份內事,認為自己是社區治理的主體,理應在社區治理中占據主導地位,業主委員會應聽命于居委會或直接成為居委會的附屬機構。而業主委員會則認為居委會代表政府對社區行政事務進行管理,社區依靠居委會達不到有效的自治,自己才是居民的真正代表,而不是居委會的附屬機構。居委會要求把業主委員會納入其管理框架內,而業主委員會則要求有獨立活動的保證,圍繞著雙方在社區治理中的地位問題,二者展開了激烈的較量。
而《指導規則》和《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對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權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相反加緊了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控制,如三級管理即市(區)主管部門、街道辦、社區工作站或居委會共同管理的模式,并將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納入街道辦、社區工作站或居委會的領導之下。雖然業主要求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維權的沖動不斷高漲,但由于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約束,業主委員會存在“成立難、維權難”的問題。這是行政權力擴張與民間自治權試圖尋求發展之間的沖突。如何合理定位二者關系成了社區治理體制改革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的合理趨向
治理理論為解決上述問題、重構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關系供了一個新的視野。治理理論強調治理主體的多元性,其主體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第三部門(ThirdSector)或非政府組織(NGO)、企業及社會自愿者,是多個主體針對社會公共事務而開展的分工合作協商的共治過程。
1、創建合作互動型關系
當前學者和政策研究者對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定位問題的幾種主要觀點,包括用業主委員會取代居委會、將業主委員會納入居民委員會之中、將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合二為一、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二者間形成競爭關系、居委會暫時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能等等。但筆者以為:雖然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有部分功能的重合,如公共衛生和社區安全管理方面,但二者在權利來源、管理邊界、職責功能、代表主體等方面都有明顯差異。二者在功能方面是互補的,所以二者并不可以相互替代或者合并。此外,二者之間競爭、沖突的關系也不可取,因為從法律地位和代表性來講都不具有對等性。
筆者認為,應建立互相合作、依賴互動為特征的合作互動型關系,以緩和社區矛盾,暢通利益表達渠道,構建和諧社區。事實證明,無論是居委會,還是業主委員會,都無法擁有獨立解決所有問題的能力。“不論是公共部門還是私人部門,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能夠擁有解決綜合、動態、多樣性問題所需的全部知識與信息,也沒有一個個體行動者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去應用有效的工具。”每一個社區組織都必須通過與其他社區組織交換信息、資源,通過相互合作來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
在以居委會為單一社區自治主體的社區治理體制下,居委會難免淪為政府的附庸,政府的行政管理通過居委會滲透到社區的各個方面,居委會難以擺脫其“行政化”的宿命,社區自治實質上被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代替。所以,當前進行社區治理體制改革,應該在確立以社區自治為基本價值導向的基礎上,把改革現有的居委會與開發社區內其它自治資源結合起來,組成社區的自治管理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各社區組織通過密切合作來實現社區治理的目的,其中居委會負責社區公益性事務,業主委員會管理與物業或財產有關的事務。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作為社區內較為重要的兩個組織,共同構成這個自治管理系統的核心,建立合作互動的新型關系,共同構筑良性的合作型社區治理架構。
在這種良性的合作型社區治理架構下,社區治理將會在社區組織間的相互交流與合作中達到“善治”。這一新型關系不僅有利于集體選擇和集體行動的開展、有利于自下而上的居民參與,而且還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從而構建和諧社區。
2、合作互動型關系的實現途徑
(1)還權于民,合理定位國家與社會關系
根據治理理論的要求,從國家與社會層面看,應變過去的垂直式的行政隸屬關系轉為橫向的相互協作的伙伴關系,構建一種新型的社區組織網絡模式。
其一,堅持規模原則、民主原則、責任原則和理性原則相結合的社區治理原則;其二,實現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其三,確定政府在社區治理中社區建設顧問而不是控制者的職責。變過去的行政上下級關系為橫向合作的伙伴關系。政府根據居民需求制訂社區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社區組織負責具體實施。
(2)加強制度建設,明確業主委會法律地位
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對《居委會組織法》進行修改和完善,從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基層社區組織的性質、功能和建設的目標,實行政社分開,為建設和諧社區提供法律保證。2007年9月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沒有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性質和法律地位作出應有的規定,業主大會及其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是代表和維護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公共合法權益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應該通過立法規定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成為公益性社團法人。這樣定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不僅是我國公民社會發展的必然,也是解決物業管理服務市場諸多問題的迫切需要。
(3)還原居委會的自治功能,健全溝通機制
首先,還原居委會的自治功能。構建良性的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必然先要求加強居委會的獨立性,把居委會從行政體制的束縛中獨立出來,還原其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本來面目。政府可以采取購買服務的辦法,通過項目管理和契約管理,由社區工作站承接政府下沉的一些事務性、操作性的工作以及從居委會剝離出來的工作;居委會則回歸其“本位”,實行自治,負責收集社情民情,開展社區服務,調解居民糾紛等。
其次,要明確界定社區各組織的職能范圍。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的職能范圍界定是雙方構建良性關系的基礎。社區管理中屬于物業管理的內容,如治安、清潔、衛生、綠化、車輛停放等事務可以逐步由業主委員會通過合同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而居委會則集中于社區居民事務管理與協調上,并發揮主導作用?!熬诱痉衷O”是實現社區自治、理順社區組織關系的前提。要制定法規嚴格規定居委會、社區工作站各自的職責范圍,不能貪圖一時的方便,而重新讓居委會陷入行政事務的泥潭,慎防將居委會再次變為社區工作站的再派出機構的“怪圈”。
再次,構建社區組織間的協調機制。社區組織間的協調機制的構建是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關系改良的重要條件,沒有一個制度化的社區組織協調機制就不會有良好社區治理體制。只有構建好制度化的社區組織協調機制,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才能增強合作,社區體制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在構建制度化的社區組織協調機制時,要擺正政府在社區治理中的位置。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是實現調控、制定公平合理的裁判規則,而不是過多的介入。政府只有放松對社區組織的管制,讓社區各組織自發調整彼此的關系,社區組織關系才能得到較優的組合,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良性關系才能實現。
最后,要理順社區自治組織與政府的溝通機制。目前社區治理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社區各組織與政府之間的溝通極不平衡,其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與政府的溝通尤為欠缺。政府應高度重視這一問題,盡量保持與社區各組織之間的平衡關系,使社區各組織協調發展,這才能有利于社區自治的實現。為此,政府要主動完善回應機制。深圳市南山月亮灣片區設置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做法可供“居站分設”之后社區自治組織如何行使職能作參考。這樣社區自治組織在收集到居民意見之后,就有了一個良好的溝通渠道,即通過人大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居民與政府形成良性互動,也強化了政府對居民問題的回應。
四、結語
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3
【關鍵詞】轉型社區;雙山村;網格化治理
城鎮化進程中,在由農村社區向城市的轉型過程中,社區發展也面臨新的困境與挑戰,當下轉型社區基層秩序的重建與家園歸屬感的重塑,需要對這些問題做出理論與實踐意義上的雙重回應,這也是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融合理想圖景的有益探索。對此,國內外學界做了大量有益的研究,這也為這一問題的進一步探討奠定了基礎。
一、國外研究現狀
國外對于重建轉型社區基層秩序的研究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尋求突破。首先,倡導活私開公的資源整合,梅爾文?德爾加多(Melvin?Delgado)將公益支持與獨立經營融為一體,重新打造社區服務體系。其次,強調社區的功能定位,沙凱(Sharkey)認為應當將社區建設成為中轉機構,形成政府服務與居民需求的良性對接。最后,將社會組織作為提供社區服務的主要力量,海恩波特(C?Heginbotham)動員由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合作和信用聯盟及草根組織等形成聯盟,為社區真正實現自治再造基礎。
國內學術界從社區網格化模式入手探討轉型社區秩序重建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成果。一是從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視角尋求“政府治理”與“社區自治”間的有效契合。田毅鵬教授指出,尋找網格管理與社區治理之間的聯結,調試好國家與民眾間的距離構造,從而實現對基層秩序的重建。二是從具體運作機制的視角探討網格化管理在城市基層秩序中的構建與完善。文軍教授通過探討網格化模式的構建,認為網格化管理模式實現了在城市管理從單一被動到多元聯動的轉變。三是從組織與空間關系的視角出發分析網格化建設的投入效益、資源匹配和最佳規模。劉君德教授認為,通過社區網格化模式可以實現社區服務組織的最優空間布局和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最佳區域設置。
當下社會學界對于基層秩序重建與社區網格化模式的研究,提供了大量有益的理論基礎與實踐探索,但仍有以下幾點缺憾。一方面是研究視角的缺憾,以往研究大都在現有的社區運行機制的內部尋求突破,鮮見從網格化模式這一切入點來探討社區轉型社區的問題。另一方面是研究層次的缺憾,對于轉型社區的研究長期停留在宏觀層次上,當下需要從微觀的層次上來對轉型社區進行扎實的田野調查。
二、轉型社區的困境與網格化模式的應對
本文以c市雙山村為例,針對當下城鎮化進程中的城鄉結合部由村到城的發展而建立起來的社區進行深入研究,展現其在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需求,以此為基礎,彌補以往的城鎮化進程及社區治理問題,并嘗試以帶有理論與實踐雙重意義的網格化治理模式為解決轉型社區問題的工具。
(一)城鎮化進程中社區轉型關鍵期面對的困境與挑戰
隨著城鎮化的進程,諸多鄉村社區開始邁向城市社區。在這一轉型過程中,C市雙山村有四個方面的問題令人關注。一是村委會社區管理模式向街居社區管理模式轉型過程中的簡單復制,這與城市社區要求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治宗旨脫節,這需要我們探索社會管理的本土性與科層制兩者的合理融合。二是社區轉型過程中人口結構的復雜變化,外來流動人口需要社區轉換治理思路來應對社區流動性,協調相關政策與社區資源,為外來流動人口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助力。三是在城鎮化進程中社區居民的空間分異,如何促進新建商品小區與回遷小區的溝通與交流,需要社區設計可操作的方案。四是公共精英的缺失,轉型社區的公共事務急需要公共精英的重現培育,這也需要社區在治理過程中尋找可行的方式激活社區能量,打造社區自治的精英基層。
(二)社區網格化治理模式的優勢及其局限性
一方面,社會改革步入深水區,諸多社會問題的出現對社區穩定秩序造成沖擊,尤其是隨著單位制的終結過程,社會原子化動向表現的愈來愈明顯,社區承擔著解決基層秩序不穩定因素的政治使命,這就需要創新社區治理模式,讓社區成為化解社會矛盾的防護網絡。另一方面,隨著網格化治理模式由北京向各大城市的擴散與復制,原本適合臨時性管理的應急手段變成一種長時段制度化與結構化的治理模式,這不僅帶有制度泛化的色彩,更在行政末梢的延伸過程中對基層的自治方式有所影響。而本研究期望通過分析網格化治理模式的優勢及其缺陷,從而為其在城鎮化進程中轉型社區的治理提供移植的契合性方案。
(三)創新與超越:網格化治理模式在城鎮化進程中轉型社區中的移植
在調查雙山村困境的表征與原因、網格化治理模式的優劣分析的基礎上,我們將探討網格化模式在城鎮化進程中的可行性與可操作性。治理系統與治理問題的對接需要環環相扣的整體性設計,從而為基層實踐治理能力的提高提供宏觀與微觀的雙重建議。筆者認為對于雙山村的網格化管理與服務應當著重堅強以下六個方面工作。首先是合理劃分網格,結合已有居住邊界,依托原有路網,原則上按照每個網格200戶,人口約600人,將6000人口的雙山村劃分10個網格。其次,明確一名社區工作人員作為網格負責人,由每個網格居民公開選舉,定期巡查,并建立健全網格工作流程,以網格信息庫、基礎臺賬、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報告、有人負責、有人解決、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機制,實現事在網中辦。最后,嚴格考核問責,實行定期考核和通報、評比制度,實行責任倒查。
三、結語
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4
1 社會工作的基本屬性
首先,社會工作是社會福利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于人們在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解答與幫助,是社會福利制度好壞的主要體現。其次,社會工作屬于助人為樂活動,因此,社會工作具有實踐性特點,在西方發達國家社會工作過程中,社會工作來源于宗教開展的慈善活動。然而,在現代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社會工作仍舊以助人為樂為主要目的,以達到社會福利制度的基本要求。最后,社會工作屬于一門專業,并且具有全面系統的知識結構體系[1].
2 新時期,如何做好社會工作的轉型
2.1 以社區工作為主要方向
在開展社會工作的過程中,做好社區工作至關重要,能夠為社區創造良好的生活氛圍,以逐漸改變小區居民的思想意識,在進行社區工作的過程中,應當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開展社區工作的過程中,由于服務的主要群體是小區居民,應不斷調動小區居民工作的積極性,積極投入到社區工作之中,以在小區中轉變自身的社會角色,從小區居民逐漸轉變為社會公民,為小區建設奉獻自身的力量。因此,要想實現社會工作的順利轉型,應逐漸擴大服務的群體,不應局限在小組或者個案,以不斷加快社區工作的進程[2].
其次,在社會工作轉型的過程中,應當注重培力過程,通過培力以不斷激發社區居民行動的主觀能動性,從優勢視角方面分析,社區培力強調能力建設、資源的鏈接和陪伴成長,因此,在開展社會工作轉型的過程中,應以這三種因素為主要方向。此外,應依據社區群體的實際需要,不斷關注社區居民的受教育情況、生活環境和文化氛圍。在開展社會工作的過程中,應為社區居民建立公共的活動空間,在公共空間建設的過程中,應包括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并且應定期組織社區居民參加各種公共活動,制定議事的基本規則,通過創造這種社區環境,以不斷激發居民的積極性,為社區的改變奠定良好基礎。
最后,在社會工作轉型的過程中,應使公益性組織結構與社區志愿者活動有機的結合在一起,進而形成一股社會凝聚力,以逐漸形成共同治理的全新格局?,F階段,在社會治理的過程中,主要依賴國家的政治權利,或是依據治理人員自身的主觀意愿進行社區治理,這種治理方式不利于激發社區居民的積極性。此外,在社區治理的過程中,參與式模式雖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仍舊存在很多問題,現階段,在社區發展的過程中,如果只依賴社區當地自身的力量,而不與外部進行合作,這不利于社區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開展社區工作的過程中,應積極與政府和市場進行合作,進而不斷加快社區的發展進程[3].
在開展社區工作的過程中,應當依據社區的實際情況,使得公益網絡能夠與社區結合在一起,進而在社區之中形成一股社會力量,為社區治理奠定良好的人力基礎。
2.2 以社會政策為主
現階段,在開展社區工作過程中,應以社會的基本政策為準,對于社區工作存在的問題,也體現了社會政策存在的缺陷,因此,社會政策還有待完善。在社會工作轉型的過程中,不僅要做好社區工作,還應以社區工作為基礎,為轉變社會政策提出合理建議,以加快社會政策轉變的進程。此外,在社會工作進行轉型的過程中,應以社區工作經驗為主,提出科學、合理的社會政策,進而為社會轉型奠定良好基礎。
2.3 做好權利的分配
在社會工作轉型的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權利制約性較差,以及無法保證公民的基本權利,這種權利關系,不利于社會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社會工作轉型的過程中,應做好權利的分配,確保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受到侵害,為確保權利之間能夠得到平衡,就應在社會工作轉型的實踐中,找到制約權利的主要因素,以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做好權利之間的分配[4].現階段,在社會工作轉型的過程中,經常會存在以下兩種現象:
首先,由于受到政府權利的干預,在進行社會工作的過程中,大部分都體現了政府的意愿,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利益。其次,在開展社會工作的過程中,主要強調技術性與專業性,卻不能將社區志愿者與社會公益性組織有機的結合在一起,進而在社區工作的過程中,不能充分發揮社會工作的優勢。
3 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的主要趨勢
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5
〔關鍵詞〕社區;治理;現代化;服務型政府;合作
〔中圖分類號〕D03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8048-(2015)01-0119-08
一、問題的提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皣抑卫憩F代化”成為一個重要的時代命題和歷史任務。作為一個總體性范疇,“國家治理現代化”必然包含著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在形式上,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包含三個基本要素:首先是組織要素,其涉及到政府內部權力與資源的配置;其次是職能要素,其涉及到政府與其他權力主體和社會權利主體的權力與功能配置;再次是環境要素,其涉及到政府與各類社會行動者的情境關系。在動態互構的過程中,這三個要素并不能被嚴格地區分與線性地構序。但就政府的合法性基礎而言,回應社會環境、解決社會問題總是政府治理現代化的邏輯前提,政府的職能與組織都要圍繞著這個邏輯前提進行重組。
社區是社會的重要基礎和構成部分,我們同樣也可以通過它來透視政府治理現代化。不過就“社區治理現代化中服務型政府的理念模式”這一問題而言,其具有一定的歷史特殊性。20世紀70年代以來,全球范圍內的政府改革,雖然形態各異,但卻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即重新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20世紀70年代以前,不論是中國的全能型政府,還是歐美的干預型政府,都具政府吸納社會職能,進而控制社會的特點。但是隨著改革的開啟,政府與社會實現了新的分化,政府把一些它不能很好承擔的職能轉移到社會之中,進而為社區的重建以及政府治理社區方式的革新開拓了空間。
(一)政府改革的權力效應
不論是中國的全能型政府,還是西方的干預型政府,都是一種集權型的權力體制。在這種集權型的權力體系中,資源、信息與人員都被組織到緊密控制的科層結構之中,中央政府的計劃成為權力體系運行的重要依據。而且這種集權型的權力體制的最大特點就是,管理性權力是一種主導性權力。依靠管理性權力的強大控制力,科層制組織以及科層式社會管理結構才得以建立并得到維持。在科層式社會管理結構中,社區也被政府所吸納,成為政府有計劃地推進國家建設的重要工具。二戰后,聯合國所倡導的“通過社區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運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吸納、動員、改造和管理社區的運動。諸如“社區自主計劃的有效實現,有賴于政府積極而廣泛的協助”,“制定全國性的社區發展計劃必須有完整的政策、行政機構的建立、工作人員的選拔與訓練”,“地方性的社區經濟發展,必須與國家的發展計劃相互結合、協調推進”〔1〕等原則都表明政府在社區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隨著政府的改革以及市場經濟的全球布展,權力結構出現了分化。由于政府向社會分權與市場分權,權力體系的構成及其性質發生了變化。原先的那種管理性權力主導的權力體系,現在演變為契約性權力、管理性權力和互惠性權力互動的體系。契約性權力與互惠性權力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改變了管理性權力。政府改革所帶來的權力體系變革對社區也有重大的影響。隨著經濟活動的市場化,尤其是住房的商品化,社區內在的契約性權力在不斷增長。與此同時,隨著社會福利的社區化,社區內各種志愿組織的形成,也促使互惠性權力呈現增長態勢。社區內契約性權力與互惠性權力的增長,既促進了社區的自治,也限制了政府的管理性權力。無疑,政府改革的權力效應促進了社區內在權力結構的變化。無疑社區內在權力結構的變化也會進一步要求政府的治理方式進行革新。
(二)社會轉型的整合訴求
政府的分權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新型的社會分化。由政府所推動的市場化更是社會分化的重要動力之一。由政府的分權以及市場化所引發的新型社會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社會活力,促進了資源的有效配置和政府的有效運行。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由市場化所推動的社會分化潛藏著各種風險。市場化有兩個重要的方面,即個體化與全球化。誠如鮑曼、吉登斯等人所認識到的那樣,個體化與全球化不僅帶來了整合性后果,也帶來了分化性后果。個體化與全球化所內涵的流動性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新型社會分層的標準之一。
其實,市場性的社會分化蘊含著社會整合的需求,只不過它總是以否定或隱含的方式存在。隨著市場流動性的增強,“社群的以及由國家支撐的抵御個人失敗和厄運的保障,現如今正在逐漸地、持續不斷地收縮以及削減,這種現象削弱了這種保障從前所具有的種種吸引力,同時也破壞了社會連帶的社會基礎”?!?〕市場性社會分化破壞了傳統的社會整合,但卻沒有為新型的社會整合提供出路。在這種情況下,社區作為承載社會整合想象力的概念又被重新激活。社群主義以及社會資本理論對于社會團結以及社會紐帶的謀劃,都為社區作為一種應對新型社會分化的社會整合機制提供了合法性證明。社區作為社會轉型中的整合機制,無疑會對政府的治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當政府以市場化理念為主導促進改革時,社區作為社會整合與團結機制的重要性就會更加明顯。
(三)政府治理方式革新的要求
當前的政府改革最主要的是要改變政府的管理型特征,或者說要變革管理型政府。管理型政府的最大特征是,它不但用科層制組織自身,而且用科層制組織社會??茖又谱鳛橐环N政府的組織方式,把政府建構成為一個依靠規則和命令、自上而下執行的專業體系??茖又谱鳛橐环N社會制度,把社會職能納入到政府管理的范圍之內,使社會變成了政府的附屬,以實現對社會的有效控制。在政府通過科層制管理社會的體制中,作為社會基礎的社區也被納入到政府的行政計劃之中。西方國家專業化的社區管理以及福利體系的設置和中國的單位之都是管理型政府開展管理的基礎。
但管理型政府及其管理社會的方式也存在弊端。管理型政府持有一種技術理性,以效率最大化為價值追求。為了便于管理,管理型政府用同一性的策略來剪裁現實的多樣性,以致破壞了社會活力,陷入悖論性的困境之中。各國政府為了改變這種局面,相繼實施了改革。一方面,通過分權與職能轉移來提高政府效率與社會活力;另一方面,通過內部民主化與外部民主化策略為政府的有效運行于社會的良好治理塑造新型的制度空間。雖然,當前的政府改革并沒有完全揚棄管理型政府,但是隨著政府價值追求的轉換以及社會自治空間的擴展,政府的模式也在發生變化。服務型政府成為替代管理型政府的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通過社區重建的視角,可以發現隨著職業屬性、政治屬性與倫理屬性等方面的調整,政府的理念正在從管理走向服務。
(四)治理與現代化概念新內涵的影響
治理概念的新內涵起源于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經濟變革與經濟研究?!巴獍南到y化發展、核算單位的自治化傾向、零庫存管理等等都是重新審視‘福特式’生產模式(將生產線一體化,從設計部門到機器制造、從工程師到工人嚴格等級化)的信號?!边@促使學者們思考“能用等級化以外的另一種方式來指導企業嗎?在企業內部和在企業與其他企業關系中,生產單位的日益自治化會要求采用哪些新的協調方式呢?”〔3〕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治理理念的興起就是為了揚棄管理理念。隨著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與擴展,治理理念也滲透到政府治理體系之中。在全球治理委員會看來,“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的過程。這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個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規則,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治理的基礎不是控制,而是協調;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門,也包括私人部門;治理不是一種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續的互動”?!?〕很顯然,治理理念為政府模式的革新提供了一種可能的方向。
現代化概念的新內涵是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的政府改革及其效應的影響下形成的。在哈貝馬斯看來,“現代化是一項未完成的工程”;在鮑曼看來,現代化正在從“固體現代性”轉向“流動現代性”;而貝克則認為,現代化正從“第一現代性”走向“第二現代性”。無論學者們做出何種區分,都意味著現代化正在經歷新的階段。與早期現代化的“西方中心論”與“單一現代化”不同,新型的現代化是一個在多元化與復雜化的情境中尋求合作的過程。這種現代化理念對社區治理以及政府模式都提出來新的要求。
綜合起來看,“社區治理現代化中服務型政府的理念選擇”是社會轉型與政府改革情境中生成的一個新議題。社區與政府關系重塑的理念選擇,必須回應權力體系變革的要求、社會轉型的整合訴求、政府治理模式變革的要求,并遵循“治理現代化”的新原則。
二、傳統理念革新以及困境
雖然,社區治理現代化中的服務型政府建構,是一個新的時代命題與歷史任務。但是,通過革新傳統理念來探索這一議題,也不失為是一條可行的路徑。其實,在社區重建的過程中,不難發現那些通過革新傳統理念對政府與社區關系進行重塑的各種嘗試。傳統理念的革新其實是社會重建的重要構成部分,其并不是要回歸到傳統中去,而是基于新的社會現實的傳統再造。當然,傳統理念革新也有其局限。只有理解其局限,我們才不至于僅僅停留在依靠傳統的外衣來包裝新的理念。
(一)管理理念的革新
當前的政府改革就是要變革政府的管理特性。管理型政府及其對社區的管理,是依靠科層制實現的。通過科層制組織,政府強化了控制自身的能力;通過科層制度,政府強化了對社會的控制。政府通過限制市場性經濟權利、擴張福利性社會權利的方式,滲透到社區的管理之中。通過再分配和規制,原來由社區承擔的職能被政府所吸納。再分配主要涉及到資源的配置問題,諸如社會救濟、社會保險等。加強規制則主要涉及到確定行動準則,諸如各種規范經濟和社會活動的政府法規等。管理型政府通過科層制式的管理想象力,構建了以自上而下的社區控制體系。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這種體系能夠動員社區內在的資源以服務于國家建設。但是,從長期以及實踐經驗的角度看,它卻是一個資源低效利用與社會等級化的體系,并最終失去活力與合法性。
為了打破政府管理社區的科層體制,政府逐漸減政放權,并把新管理主義引入到政府過程之中。新管理主義“是工商企業管理領域長期流行的一套管理哲學,它主要包含如下幾點核心觀念:(1)社會進程的主要途徑在于經濟意義上的生產力的持續增長;(2)這種生產力的增長以‘管理’功能對勞動力要素和復雜的信息技術、組織技術、物質形態的商品的生產技術的有效組織為前提;(3)管理是一項重要的、分離的和特殊的組織功能,在諸如計劃、執行和衡量生產力的實質進展方面發揮關鍵作用,商業的成功越來越依賴于高素質和職業化的管理者;(4)為履行‘關鍵作用’,管理者必須擁有合理的‘管理權限’”?!?〕新管理主義的最大特點是管理的自由化與市場化。通過新管理主義的視角,不難發現:一方面政府自身的組織方式不再是自上而下的等級制,政府組織朝著扁平化、管理者自我控制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與社區的分離,社區具有了一定的自治權,因而政府管理社區的方式也不再僅僅是命令――服從,而是協商互動。
(二)自治理念的革新
隨著政府的分權化改革,政府與社區逐漸分離開來,社區自治的理念得以復興。不過,社區自治理念的復興并不是要回歸到傳統社區自治的理念中去。傳統的社區自治所賴以嵌入的傳統“社會――國家”結構,在全球化與個體化的沖擊下正在走向解體?!吧鐣谠馐苋蛘魏蜕钫蔚膴A擊。在‘流動的現代性’條件下,社會的影響力逐漸減弱,社會不再是一個自我封閉的實體,不再有明確的邊界和規范,以至于個體被迫用自身的資源去解決社會問題?!迸c此同時,“國家從總體上喪失了大部分曾經擁有的各種:它經常處于‘別無選擇’的境地,而不是自由地實施政策選擇?!薄?〕而傳統“社會――國家”結構解體包括“整合與瓜分、全球化與地方化,是兩大相輔相成的過程。更確切地說,它們是同一過程――即世界性的、權力和活動自由的重新分配――的兩個方面”?!?〕上述這些因素都促使社區自治的理念進行革新。
自治理念的革新促使政府從集權走向民主。不過就政府的民主形式而言,其不同于傳統抽象的“人民”以及代議民主,由于社區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協商民主正在成為政府民主的新形式。與此同時,新型的自治理念要求,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放任”的立場,任自由市場理念侵蝕社區自治,也不能采取過度干預的方式破壞社區自治。隨著社區內在生活政治的興起,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應當懂得分享權力、實現與社區的合作共治。
(三)情誼理念的革新
情誼理念其實是一種倫理道德理念。正如卡藍默所認識到的那樣,“倫理問題……是因為公(國家)和私(市場)的雙重失敗造成的”?!?〕雖然,通過傳統理念的再造,管理與自治都具有了一定的新內涵,但是,新管理主義與新自由主義仍然具有忽視情誼關系的缺陷。這就引發了人們對情誼關系的再思考。哈貝馬斯看到,新的市民社會“不再包括控制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和商品市場的經濟領域。無論如何,‘市民社會’的核心機制是由非國家和非經濟組織在自愿基礎上組成的”?!?〕與此同時,“許多集體行為的問題只通過個人行為無法解決,但是由遙遠的國家調節或間接的正式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決。相反,社群的自我調節,結合民主國家及其機構的權威,倒可以使問題得到解決”。〔10〕這就為社區情誼關系的重塑提供了可能。尤其是“社會資本”概念的提出使得社區情誼關系受到廣泛的重視。“社會資本包含隱含的知識、網絡的集合、聲譽的累積以及組織資本,在組織理論語境中,它可以被看作是處理道德陷阱和動機問題的方式?!薄?1〕 毫無疑問,上述的思考都為社區在新型社會情境中構建抵御流動性風險的倫理情誼網絡提供了方向。
情誼關系的重塑不僅僅關乎社區,同樣也關乎政府對社區的治理。帕特南在研究政府改革時,通過意大利政府改革的不同效果分析,發現社會資本在促進政府改革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在帕特南看來,社會資本存儲在一些自發性的組織之中?!斑@些自發出現的組織,與其說是代表了一種理想的利他精神,不如說反映了一種實用主義的未雨綢繆。處境相同者愿意齊心合力,以抵御社會迅速變化所帶來的風險?!薄?2〕這其實意味著,政府在進行改革時,為了促進社會問題的有效解決,可以依靠社區內在的社會資本。在一定程度上,引導、開發和完善社區內部的社會資本對于培育社區情誼關系、維系社區團結具有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社區情誼關系的培育反過來也要求政府實現倫理化和道德化。
(四)傳統理念革新的困境
在工業社會中,“政府與社會關系是中心與邊緣的關系,政府處于中心,而社會則是圍繞在政府的邊緣,并形成了穩定的中心――邊緣結構”?!?3〕在中心――邊緣結構中,中心對邊緣具有特定的支配作用,邊緣要服從于中心。就政府與社區的關系而言,社區管理的科層制就是中心――邊緣結構的實現方式之一。隨著政府職能社會化,社區從政府的嚴格管制中脫離出來。社區與政府的分離使得政府的中心地位被削弱。隨著社會中心論的興起,社區與政府關系的中心――邊緣結構發生了變化,兩種社區中心論被凸顯出來。一種是從市場社會中心論的角度看社區與政府的關系,社區被嵌入到商品化的理念之中,與此同時政府也被放置到邊緣位置。另一種是從志愿社會中心論的角度看社區與政府的關系,社區被嵌入到互惠互利的理念之中,政府同樣也處在邊緣位置。雖然,從基于科層制的政府中心論到基于市場理念或志愿理念的社會中心論的轉變,促進了經濟、社會與政治秩序的辯護。但是這三種中心論在試圖把功能相對分離的社區與政府整合到一起時,采用的都是單一化的策略。這種單一化的策略其實是追求同一性的表現。這種同一化的策略無視功能分化的合理性,試圖強制性地實現功能的高度整合,最終卻導致社會功能的紊亂。尤其是在當前社會復雜性與流動性不斷增長的情境中,這種依靠單一中心進行功能融合的策略就會更加不合理。
為了克服單一中心整合模式可能帶來的社區治理的碎片化,一種多中心的理念逐漸興起。在一定程度上,多中心理論的興起為多元力量的共同發展提供了合理性證明,并減弱了多元力量為了爭奪單一中心地位而發生分裂的可能性。但是,多中心理論仍然停留在中心理論的視野之中。雖然,多中心理論虛化了那個絕對的單一中心,但是它并沒有真正地解決碎片化問題,而只是把碎片化問題弱化了。一旦那個能夠維系多中心之間均衡的隱秘力量被忽視,社區治理的碎片化會以更極端的形式出現。其實,不論是單中心還是多中心,都沒有真正的理解當前社會分化的意義及其限度,因而也就沒有理解社會整合的意義及其方式。社區治理的碎片化問題,看似是一個分化過度的問題,其實也是一個整合不當的問題。社區內在力量的分化,自然會帶來多樣化的功能及其合理的存在。但是多樣化的功能之間必須有所整合才不至于出現紊亂狀況。這就要求超越簡單的分化邏輯和局部思維,從整合與整體的角度重新思考社區治理。
三、合作理念中服務型政府治理社區的策略
傳統理念的革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拓展人們對于社區治理現代化中服務型政府的認知。社區管理理念的革新透露出服務型政府的職業屬性,社區自治理念的革新揭示出服務型政府的政治屬性,而社區情誼理念的革新則凸顯了服務型政府的倫理屬性。但是,傳統理念對于新型社會分化與整合的不當理解,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們對于服務型政府的準確理解。這就要求,用一種更加合理的理念來理解社區與政府之間的關系。
(一)合作理念的維度
社區治理的現代化需要服務型政府具有一種合作理念。雖然,合作的概念早已有之,但是,在全球化、后工業化的進程中,合作具有新的特質。
首先,合作蘊含了領域融合的維度。近代社會“處于不斷分化的發展過程之中,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都進入了一個不斷分化的歷史進程中了”?!霸诮鐣姆只挟a生了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在這同時,日常生活領域也開始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領域出現?!薄?4〕領域的分化一方面促進了社會的多樣化,另一方面也帶來了社會的復雜化。為了實現社會秩序與整體功能的發揮,各個領域之間必須被有效協調起來。不過工業社會中的領域協調是依據同一性的領域侵蝕。所謂領域侵蝕,其實就是用一個領域的原則與功能來取代其他領域的原則與功能,以實現各個領域之間功能的一體化。但是,領域侵蝕用單一功能來支配其他功能的實踐,最終被證明是無效的。在新型的社會情境中,重新分化出來的各個領域不僅具有了新的特質,而且在協調的理念和方式上也發生了變化。從社區治理的角度看,生活在社區之中,并不是生活在一個封閉的、同質性的空間之中,而是生活在一個信息、資源和人員不斷流動的空間之中。社區內存在的多種功能領域之間的關系不再是同一性的支配和服從關系。各個領域之間的關系不再是侵蝕與被侵蝕的關系,而是融合關系,即從相互建構的意義上把握各個功能領域之間的嵌合方式。
其次,合作理念蘊含了倫理的維度。社區內在各種力量之間的融合,顯然不能通過競爭與控制實現,而是需要激發一種關于倫理共同體的想象力。“對共同體來說,多樣性和包容性并非勢不兩立。在許多語境中,我們把共同體理解成是由比較松散的合作活動和群體構成的。忠誠和凝聚固然重要,但是,關切和考慮每一個人的利益這一隱含承諾同樣重要。為了共同體的目的,分界線被打破了。焦點轉移到共同事業和共同的生活。”〔15〕 換言之,共同體的構成雖然是多樣的,但是共同體各個構成部分之間并非是相互隔離的、而是相互溝通的。共同的事務也并不是被事先自上而下給定的,而是通過各個構成部分之間相互破除自身的禁錮而相互建構起來的。與此同時,對于合作的倫理之維和道德共同體的理解也可以通過社會資本這一路徑。社會資本作為一種社會粘合劑,有利于修補由市場機制所引發的社會分化與分裂。在帕特南看來,社會資本有兩種,一種是黏合性社會資本,一種是連接性社會資本?!梆ず闲陨鐣Y本有助于加強特定的互惠原則和成員的團結。連接性社會網絡,能夠更好地連接外部的資產。連接性社會資本可以產生出更廣泛的互惠原則,而黏合性社會資本則會使人們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子里。”〔16〕利用這些社會資本的有利特性,可以建構出一個合作網絡。
再次,合作理念蘊含了網絡的維度。正如鮑曼所認識到的那樣,“‘社會’越來越多地被視為一種‘網絡’而非‘結構’(更不用說一個穩定的‘整體’):社會被人們認識為各種隨意性的聯結和分離的矩陣,一個能出現無數種排列組合方式的矩陣”。〔17〕 在很大程度上,網絡概念提供了一種不同于結構概念的理解圖式。第一,結構可能預設了一個先在的整體性或者說“一”,然后結構中的所有其他構成要素都要依據這個整體性或“一”來進行自我建構;而網絡并不預設一個先在的整體性或“一”,而是在互動的過程中實現各構成部分之間的平衡。第二,結構具有信息傳遞的單向度性,而網絡具有信息傳遞的多向度性。第三,結構具有穩定性和尋求確定性的特點,因此不適應高度流動與不確定的社會。網絡則具有靈活性,它能順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第四,結構中的構成部分具有固定的位置并且處于不同的層級之中,而網絡中的構成要素則不再具有固定的位置,處在平等的地位上進行互動。在很大程度上,只有“網絡”才能為社區與政府的合作治理提供有利的關系模式。
(二)服務型政府治理社區的策略
首先,引導新型社區自治。當前社區自治的興起并不是一個單向度的內生過程,而是一個多向度的互構過程。政府也將會在新型社區自治興起的過程中發揮特定的作用。就社區治理的建構而言,社區治理中的關系既不應當是競爭性的交換關系,也不應當是控制性的管理關系,而是服務性的合作關系。就當前服務型政府建設與社區自治興起的關系而言,服務型政府應當引導社區走向新型自治。服務型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主義的策略放任社區自治,也不能采取管理主義的策略控制社區自治。歷史的經驗已經證明這兩種策略都是不可行的。服務型政府作為在全球化、后工業化進程中政府建設的目標模式,就應當以服務的理念來處理其與新型社區自治的關系。在很大程度上,服務型政府既要承認新型社區自治,又要促進新型社區自治的成長。因而服務型政府可以通過引導的方式促進新型社區自治。服務型政府引導社區自治,就是要以合作的理念引導社區自治,使社區自治被納入到網絡化的治理結構之中,并促進政府與社區在功能上的有效融合。
其次,培育社區倫理精神。工業社會是一個理性化的社會,倫理精神被作為一種價值巫魅驅逐到社會精神的邊緣位置。社區的倫理精神同樣也受到了排擠與限制。一方面,社會層面上的個人自由和組織控制的理念把倫理精神變成了附屬于它們的理念,因而社區倫理精神就無法得到伸張。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也支持個人自由組織控制的理念,社區的倫理精神也就無法制度化。在全球化、后工業化的進程中,人們重新從社會團結與道德責任的維度來尋找新的社會治理方式。在社群主義和社會資本理論的助推下,社區倫理精神的培育再次成為一個焦點問題。第一,我們不能夠再用一種感性的和自然主義的視角來看待社區倫理精神。隨著社會越來越復雜,社區倫理精神的建構必須自覺化。第二,當前社區倫理精神的培育需要從領域融合的角度來理解。工業社會中的社區倫理精神在領域分化的過程中被削弱。在后工業化進程中,隨著政府職能的社會化,社會治理的主體變得日益多元化,領域融合的跡象已初露端倪。第三,隨著領域的融合,政府與社區的關系也將發生變化。在很大程度上,社區不應再持有一種傳統的自然主義的道德觀,政府也不應當在從自由主義或管理主義的角度來理解自身的倫理特質和社區倫理特質。只有通過服務型政府才能培育社區倫理。服務型政府只有通過實現行政人員道德化以及建構道德制度才能矯正自由主義和管理主義對于其自身倫理精神的限制。政府的倫理化有助于引導社區的倫理化。
再次,構建社區合作制度。社區的發展離不開制度的保障,而政府在提供制度保障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不過,在當前社區重建的情境中,政府所提供的制度保障類型以及提供制度保障的方式都與工業社會中政府的所作所為有很大的區別。工業社會中的制度設計是由兩種理念支配的,一種理念是競爭,一種理念是控制。當然,這兩種理念之間也存在著交叉和混合的現象。不過這三種形式不再適應新型的社會情境。通過服務型政府建構的合作制度的理想類型應當是由倫理精神聯結在一起的行動者網絡。第一,通過服務型政府建構的合作制度不是一個結構而是一個網絡?!熬W絡”與“結構”相比,更適合于理解和應對當前社會的特質,即由高度復雜性和流動性所導致的關系模式。第二,通過服務型政府所建構的合作制度是行動者的網絡。行動者具有自主性,不像結構中的行為者那樣只是被動的服從并執行來自上面的命令。在一定程度上,行動者不僅僅再從上層接受命令,而且也在與其他行動者的互動中開展活動。在由“網絡”所提供的無中心和無層級的關系中,行動者能夠圍繞著公共事務的解決展開自主而平等的交往。第三,服務型政府所建構的合作制度是具有倫理精神的行動者網絡。行動者只有具備倫理精神才能彼此信任和相互合作。政府作為網絡中的一個重要行動者,必須實現自身的倫理化,并以倫理精神為指導服務于其他行動者。
〔參考文獻〕
〔1〕黎熙元,等.社區建設――理念、實踐與模式比較〔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25-26.
〔2〕〔17〕〔英〕鮑曼.流動的時代〔M〕.谷蕾,等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2.序言2-3,序言3.
〔3〕〔法〕戈丹.何謂治理〔M〕.鐘震宇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37-38.
〔4〕俞可平.治理與善治〔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4-5.
〔5〕〔美〕登哈特.新公共服務〔M〕.丁煌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譯者前言2.
〔6〕〔英〕鮑曼.被圍困的社會〔M〕.郇建立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282,9.
〔7〕〔英〕鮑曼.全球化〔M〕.郭國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66.
〔8〕〔法〕卡藍默.破碎的民主 〔M〕.高凌瀚譯.上海: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71.
〔9〕〔德〕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M〕.曹衛東譯.上海:學林出版社,1999.序言29.
〔10〕李惠斌,楊雪冬.社會資本與社會發展〔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5-6.
〔11〕曹榮湘.走出囚徒困境:社會資本與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3.115.
〔12〕〔美〕帕特南.使民主運轉起來〔M〕.王列,等譯.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61.
〔13〕張康之.尋找公共行政發倫理視角〔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序言14.
〔14〕張康之.行政倫理的觀念與視野〔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123.
社區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6
(一)政府
從目前我國國情看,政府現在仍然處于占有社會資源的有利地位,政府可以通過其擁有的權力來占有社會資源,并使其達到占有的最大化。在當前我國行政管理體制中,自上而下的科層制結構使得政府可以主導社會公共產品的供給,并且在這個供給過程中實現自己權力的鞏固,從而成為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者。由此看來,即便是在社區當中,政府還是擔當著強力的主導者角色。社區治理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權力的約束,政府實際上成為社區治理的最重要的主體之一。
(二)社區居委會
在我們國家,社區居委會是一個居民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是通過社區中的所有居民選舉產生的,這是一個社區中的居民實現自我治理的組織機構。社區居委會在社區治理中處于一個重要的地位。而在當前我國社區中,社區居委會更多的參與到上級政府部門工作中。由此陷入每天忙于來自上級政府部門的各種任務,而不是更多的參與自治,這實際上也正是當前我國社區治理所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
(三)物業管理公司等營利組織
目前在我們國家,城市社區中已經出現很多較為成熟的物業管理公司,而這些物業管理公司也已經充分參與到了社區治理的工作中。物業管理公司等營利組織的參與,可以充分調動社區治理各個主體之間的活力,有效的推動社區治理的發展。這順應當前政府鼓勵發展的社區治理多元化趨勢。
以上任何一個社區治理主體在單獨進行治理時都存在一定的不足,無法實現我們追求的社區治理效果。其中政府在社區治理過程中不能充分激發市場經濟下的治理活力,而社區居委會目前處于一個相對尷尬的境地,正逐漸淪為上級政府部門的附庸。而物業管理公司等營利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缺乏監管,在對社區居民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存在多方面的不足。所以,要想達到社區治理善治的目的,只能彼此之間克服各自的缺陷,互為補充,實現協同治理。
二、當前我國城市社區組織管理體制現狀分析
(一)社區組織結構存在缺陷
一是當前我國城市社區中街道辦和居委會無法進行有效的工作部署。當前居委會更多的是承接街道辦事處安排下來的任務,這就使得居委會無法更好的去完成自治工作。居委會對街道辦的工作任務應接不暇,其對于自身社區的治理就無法更好的處理,這是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是社會團體等非營利組織發育不足。在我國城市社區中,成熟的社會團體比較少,大部分還處于摸索階段,即使有較為成熟的社會團體,發展狀況也不理想。不僅如此,在社區中的社會團體獨立性不足,有較多的社會團體是由政府部門或居委會建立的,缺乏相應的活力,不能夠在社區治理中發揮有效的作用。
(二)社區組織管理職能模糊
在社區管理過程中,存在橫向和縱向的劃分,橫向和縱向不能有效的結合在一起,形成了條塊分割的局面。這種社區組織管理職能的模糊,直接導致社區內各個治理主體之間彼此扯皮,無法實現合作共治,實際上增加了治理的成本,也降低了治理的效率。
(三)缺乏科學的社區治理目標
在我國以前的社區工作中,側重點是社區的發展,忽視了社區中精神文明建設,對公共服務的提供也不足,同時還缺乏對于社區工作人員的培訓提升。這使得社區缺乏文化創新的活力,社區集體活動較少,社區居民參與不足。社區工作人員能力不高,對社區治理工作不了解,這樣就無法較好的完成社區內部的治理工作。最終結果就是無法實現社區更好的發展。
三、針對城市社區組織管理存在問題的改革探討
(一)構建社會協同治理機制
社會協同治理機制,就是指在協同治理的理念指導下,政府在發揮主導作用的同時,努力推動社會的發展培育,加強社會層面的參與溝通,通過社會參與平臺的構建,讓多方治理主體彼此協同治理,達到善治的目的。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協調好各個治理主體彼此之間的關系,做到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實現社會治理多元化主體的協同互動,再次把協同治理機制落實到社區治理中。
最終需要實現的就是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共建共享、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城市社區治理新格局。
(二)構建合理的社區組織結構,做到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這里的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是指:在我國城市社區組織結構管理中,上級行政部門的專業管理要結合到街道辦事處的綜合管理中,主要以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為主,同時做好專業管理的互動。由此做到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有機結合。
(三)明確社區組織管理的職能,確定科學合理的目標
社區組織管理過程中,要明確其管理職能,由此才能更好的實現社區組織管理的目的,達到社區組織管理的效果。在社區治理過程中,主要目標是構建有活力的、健康的和諧社區,這就要求社區居委會有科學的規劃,能夠根據社區實際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自身社區制定社區發展規劃。除此之外,社區居委會應該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讓社區居民能夠在社區中享受到集體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