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整治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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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整治措施

環境污染整治措施范文1

關鍵詞:臭氧;污染特征;防治措施;城陽區

中圖分類號 X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6)19-0073-03

在平流層大氣中,臭氧吸收了90%以上的太陽短波輻射,從而對人類及生態環境起到了保護作用。但是在近地面大氣中,臭氧作為首要光化學污染物,可以誘發光化學煙霧的生成,使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環境面臨光化學煙霧污染的威脅[1]。臭氧本身是一種毒性氣體,近地面高濃度的臭氧會對人體健康、農業生產以及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因此,了解臭氧污染的來源及影響因素,開展環境大氣中臭氧污染規律的研究,對于防治大氣污染、提高環境空氣質量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對環境空氣中臭氧的來源、影響因素及城陽區臭氧污染規律進行分析,并結合城陽區實際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1 環境空氣中臭氧的來源及影響因素

近地面環境空氣中臭氧主要來自平流層臭氧的向下輸送和對流層的光化學反應生成。CTM(Global Chemical Transport Model)模型研究表明,對流層臭氧可達 344Tg/a,其中約48%自本區域的光化學反應,約29%來自外遠距離傳輸,約23%來自平流層向下輸送[2]。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汽車保有量迅速增加,以及各種燃料、油、有機溶劑、涂料被大量使用,大氣中的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濃度不斷增加,導致近地面臭氧濃度不斷升高[3]。研究表明,人類生產、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在光照下,經過復雜的化學過程生成的二次污染物是近地面臭氧的主要來源。城市大氣污染地區臭氧濃度變化主要受當地光化學反應控制,這主要是因為污染地區形成臭氧的前體物的濃度較高,臭氧的產生和損耗決定于光化學反應[4]。

氣象條件是影響環境空氣中臭氧濃度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是造成臭氧濃度晝夜變化、季節變化、年際變化的主要原因,其中,太陽輻射、氣溫、風向和風速是比較重要影響的因素。如果天氣晴,少云高溫,紫外線較強,則會促進光化學反應的進行,導致該日臭氧濃度較高。反之,如果天氣多云,氣溫較低,風速大,再加上顆粒物濃度較高,則造成到達近地面的紫外線較弱,導致臭氧濃度較低[5]。

相關研究發現,臭氧與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均呈較好的負相關,其中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與臭氧的負相關性最好,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可以吸收和散射太陽輻射,使光化學反應減弱,從而影響臭氧生成[6-8]。

2 城陽區環境空氣中臭氧的污染特征

青島市城陽區位于E120°07′~120°34′,N36°11′~36°24′,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明顯的海洋性氣候特點,四季分明,春季氣溫回升緩慢,較內陸遲1個月。城陽區共有2個大氣自動監測點位,分別為城陽區北部子站(城陽環保分局站)和城陽區南部子站(嶗山水庫站),監測項目為臭氧(O3)、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細顆粒物(PM2.5)。2個自動監測點位均使用API400E臭氧分析儀,分析方法為紫外熒光法,24h連續自動監測。本文數據周期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判斷標準采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簡稱二級標準,日均值160μg/m3)。

2014年青島市城陽區大氣中臭氧日均值范圍為22~218μg/m3,平均濃度為99μg/m3,全年中有23d臭氧濃度超過二級標準,超標率為6.30%。臭氧超標多出現在春末夏初,氣象條件多為天氣晴好,少云,偏南風,高溫,紫外線強,有利于光化學反應的進行,有助于臭氧的生成。最小值出現在2月5日,當日氣象條件:天氣陰,西北風5~6級,平均氣溫-1℃,細顆粒物濃度為114μg/m3,顆粒物對太陽短波吸收和散射效用,使到達近地面的紫外線較弱,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的的濃度低。

從全年數據來看臭氧濃度變化具有明顯的日變化規律,主要表現為夜間濃度較低且變化平緩,最低值出現在夜間,日出后臭氧小時濃度迅速上升,最大值主要集中在14:00―15:00,而后濃度逐漸降低。晝夜變化振幅夏季最大,最低值與最高值最大可以相差7倍。

2014年城陽區環境空氣中臭氧濃度呈明顯的季節變化:春季升高,夏季最高,秋季逐漸降低,冬季最低。臭氧濃度月變化基本呈現倒“V”形,臭氧濃度在7月份達到最高值后逐漸降低。從臭氧全年監測結果可以看出,臭氧日均值最大值超過二級標準的天數集中在太陽光照充足的5―8月,臭氧濃度日均值低值一般出現在太陽光照較弱的12月、1月。

3 臭氧污染的防治措施

目前,臭氧已經成為城陽區重要的大氣環境污染物之一,防治臭氧污染,一方面需要建立長效機制,建立、落實法規和技術標準,另一方面要減少臭氧光化學反應前體物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因此,根據青島市年度空氣質量提升行動計劃的要求,建議從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治理污染點源、使用清潔能源、提升車用燃油品質、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等各個方面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改善全區空氣質量。

3.1 綜合治理、聯防聯控 由于揮發性有機化物既可能造成細顆粒物超標,又是臭氧的前體物之一,因此,臭氧應與細顆粒物治理結合起來綜合考慮,實行綜合治理。同時,城陽區特殊的地理位置,易受外部區域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影響,城陽區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等氣態污染物和細顆粒物污染在南風條件時受來自李滄區、市北區、黃島區等外部大環境污染物由南向北擴散影響,較北風條件時污染嚴重??梢姡会槍Τ顷枀^臭氧污染治理的效果有限,青島市各級政府應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共同治理,共同受益。臭氧前體物在不同地方比例不同,即便在同一個城市,市區與郊區也有差別,因而城陽區環保部門應加強與科研機構的合作,搞清楚城陽區臭氧形成受控因素,通過監測摸清楚臭氧前體物的具體比例、排放源的位置,做到有的放矢。

3.2 減少氮氧化物排放 城陽區工業園區較多,2014年城陽區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達到3 338.9t,居青島六區之首。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濃度變化對光化學反應有很大的影響,控制、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可以有效地控制臭氧污染。

3.2.1 優化產業及能源結構,提高清潔能源的利用率,減少燃煤的用量 對城陽建成區內20t/h以下燃煤鍋爐強制淘汰,鼓勵節能新型燃燒設備的研發與使用;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實行集中供熱,減少生活面源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3.2.2 有效控制機動車污染 截至2014年末,城陽區各類在用機動車已達19萬輛之多,比2013年增加了3萬輛。而且城陽區地處青島市北部,是陸地交通進入青島的必經之地,機動車尾氣污染嚴重,有效控制機動車污染將成為提升城陽區空氣質量的手段之一。環保、公安、工商等部門建立完善聯合執法長效機制,嚴查無環保合格標志、黑煙車和駛入限行區域內的黃標車;大力發展以軌道為主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有軌電車盡快投入使用,鼓勵民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大對電車、天然氣車等排污量小的機動車的推廣力度,對于購買環保型汽車的家庭進行獎勵。

3.2.3 大力推進鍋爐廢氣脫硝設施的安裝和使用 城陽區金田熱電、金海熱電等廢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已于2014年7月1日前完成了鍋爐脫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達到了環保部門規定的標準要求。環保部門對已建成的鍋爐廢氣脫硝設施,要嚴格管理、堅持穩定連續運行,同時要加大經濟政策的支持,對企業安裝、運行脫硝裝置給予經濟補貼。

3.3 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 環境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來源很多,交通運輸是最大的揮發性有機物人為排放源,溶劑使用是第二大排放源[9]。因此,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的減排工作,需要從減少交通運輸排放和減少溶劑的使用和排放2個方面入手。

3.3.1 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監管力度 對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工業企業,以及廣告噴涂、車輛維修、噴漆、服裝干洗、餐飲業等小型加工業和服務業,均納入監管范圍。同時,結合《青島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的通知》開展城陽區大氣揮發性有機物調查工作,掌握轄區內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分布、數量,從中選擇代表性行業進行分析,了解行業排放情況,結合排放標準,配合國家環保部相關政策,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排放控制目標。

3.3.2 堅持源頭控制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在工業生產中推廣清潔生產技術,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使用。嚴格控制原料與產品在生產、儲運等過程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鼓勵企業使用先進儀器設備對有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回收再利用或采用燃燒等方式使其達標排放。

3.3.3 減少機動車、飛機和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排放量 減少機動車、飛機和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排放,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配備相應的油氣回收系統。2014年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城陽分局制訂、印發《關于對全區加油站、儲油庫油氣污染防治設施規范化監管的通知》,明確轄區儲油庫、加油站規范化監管標準規范化監管標準,告知環保部門現場監察的三項重點內容,便于各加油站、儲油庫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健全油氣治理運行機制提供了保障。

4 結語

隨著經濟的發展,汽車及其他污染源的增加,臭氧污染現象將會更加突出,治理臭氧污染已成為大氣環境治理的必然階段要求,因此,應采取加強部門合作、綜合治理、聯防聯控、動員全社會參與等措施,讓空氣清新、青山綠水的美好環境早日實現。

參考文獻

[1]唐孝炎,張遠航,邵敏.大氣環境化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02-109.

[2]SUDO K.AKIMOTO H.Global source attribution of tropospheric ozone:Long-range transport from various source regions [J].Journal of Geophysical Research,2007,112(D12):1-21.

[3]唐孝炎,張遠航,邵敏.大氣環境化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21-231.

[4]安俊琳,王躍思,李昕,等.北京大氣O3與NOx的變化特征[J],生態環境,2008,17(7):1420-1424.

[5]嚴茹莎,陳敏東,高慶先.北京夏季典型臭氧污染分布特征及影響因子[J].環境科學研究,2013,26(1):43-49.

[6]劉獻輝,周兵利,陳建新.洛陽市老城區環境空氣中臭氧污染特征及相關氣象要素分析[J].環境研究與監測,2014,27(2):14-17.

[7]鄭冬,李丹,紀德鈺.大連市區近地面臭氧污染規律研究及與PM2.5等污染物的相關性分析[J].環境與可持續發展,2014,6:177-180.

[8]嚴茹莎,陳敏東,高慶先.北京夏季典型臭氧污染分布特征及影響因子[J].環境科學研究,2013,26(1):43-49.

環境污染整治措施范文2

一、切實增強環境污染整治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近年來,我縣堅持把保護環境和改善生態作為發展經濟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內容,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全面啟動生態縣建設,不斷加大環境污染防治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努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縣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主要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仍然十分突出,農業農村面源污染嚴重,直接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制約我縣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從當前情況看,加強環境保護、建設生態縣,必須集中力量開展環境污染整治。

全面開展環境污染整治行動,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需要,是實施跨越式發展戰略、全面建設“平安*”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部門必須牢固樹立大整治大發展、小整治小發展、不整治不發展的思想,緊緊圍繞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目標,進一步充分認識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重大意義,把環境污染整治作為促進發展的大事、執政為民的實事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總體要求和指導方針

環境污染整治行動的總體要求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根本出發點,以主要水系、河網以及環境保護重點區域為重點,以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和治污能力建設為著力點,打一場環境污染整治的攻堅戰,為生態縣建設的全面深入推進奠定堅實的基礎。

按照上述總體要求,在實際工作中,必須貫徹以下指導方針:

(一)堅持以人為本、講求實效。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水、呼吸清潔空氣、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二)堅持統籌協調、突出重點。按照城鄉統籌、區域協調、生產生活并重、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舉的要求,進一步加大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環境污染整治力度。

(三)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緊緊依靠科技進步,大力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加強環保執法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的法制化和現代化進程。

(四)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進一步完善環保政策,加大環保投入,加強環境監管和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市場化,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和參與環境污染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標

到20*年,全縣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趨勢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重大環境基礎設施建成并投入運營,重點污染源和縣域環境質量自動監控網絡初步建成,環境污染防治能力明顯增強,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主要水系、水庫、河網水體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60%;地表水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60%以上;橫陽支江干流水質達標率達到70%以上;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85%以上。

——環境空氣質量按功能區要求分別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酸雨污染得到控制;城鎮環境空氣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和日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聲環境質量按功能區要求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建成垃圾發電廠,靈溪、龍港兩鎮建成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65%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2%以上;其他鄉鎮及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率達到65%以上,無害化處理率達到45%;工業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90%;廢舊放射源收貯率達到100%。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加強水環境整治

加快重點流域污染整治步伐,改善流域水體功能。嚴格落實《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規定的職責任務。以鰲江、橫陽支江和江南河網為重點,嚴格按照《*縣水環境治理與保護規劃》的要求,根據劃定的環境功能區,嚴格核定各排污單位的排污總量,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嚴禁無證或超量排放,堅決關停、取締、搬遷各流域范圍內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污染源。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環保職責,由鄉鎮政府主導、職能部門監管,建立跨行政區河流交接斷面水質管理制度,科學劃分河流上下游鄉鎮政府的環保職責內容,確保交接斷面水質達到規定標準,達不到規定標準的責任方政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限期實現交接斷面水質達標。在交接斷面水質尚未達到控制目標前,嚴格控制水質超標的污染物排放指標,禁止許可建設排放該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并重新核定現有相關排污單位的排污總量。

切實加強飲用水源保護,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科學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不斷提升創建標準。國土、規劃等部門要嚴把審批關,堅決控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周圍內的項目建設。全面加強對橋墩水庫、吳家園水庫、十八孔水庫和鐵場水庫等飲用水源地及水庫上游地區生態環境的保護,堅決搬遷或關閉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禁止新建、擴建對飲用水源地有污染的建設項目,堅決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水產網箱養殖,重點水庫庫區及周邊農村地區在逐步實行移民搬遷安置的同時,要抓緊啟動生活污水、人尿糞、畜養污廢物的集中處理和沼氣凈化池工程,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嚴格禁止各類固廢垃圾進入水體,確保各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保障水源安全。此外,要研究制定城鄉一體化的給排水計劃,進一步優化水資源配置,保證城鄉供水穩定。

嚴格控制海洋污染源頭,減輕海洋環境污染。全面落實“碧海行動計劃”,綜合治理近岸海域污染。沿海城鎮建設和產業布局要與海洋功能區劃做好銜接,嚴格控制陸源、養殖和船舶污染物排放。嚴格按照確立的禁養區、限養區、準養區標準發展海水養殖,切實施行養殖許可證制度,啟動推廣低污染、高效益的生態型海水養殖帶;加強對港口、碼頭和船舶排污的控制,嚴禁燃料油和壓艙水直接排海,開展海上聯合執法,規范海洋開發活動,嚴禁海洋非法傾倒。

(二)深入開展工業污染整治

著力解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污染問題。嚴格落實省、市環境保護重點監管區整治任務,制定并嚴格落實重污染行業年度整治計劃,實行跟蹤督查、限期整治、動態管理。重點抓好印刷、褪色、電鍍、鹵制品加工行業的廢水和工業鍋爐的廢氣、粉塵、煙塵防治及工業固廢的治理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污染整治措施,限期實現整治目標。對無法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達標無望的要堅決予以關停。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環境監管,加快完善各工業區的污染管網收集系統,加強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到20*年基本實現工業區污水集中處理。落實產業政策,嚴格控制重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的進入,加快淘汰工藝設備落后、資源消耗大、污染嚴重的企業,堅決取締、關閉“十五小”、“新五小”企業,依法嚴查擅自停止污染治理設施運轉、偷排污染物等不法行為。進一步強化對工業污染源的環境監管,加強對現有治污設施的管理,確保重點污染源的達標排放,不斷強化對工業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加大違法排污的處罰力度。全面完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階段任務,建成一批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和在線監控系統。此外,及時抓好放射性涉源單位的監督管理,及時做好廢舊放射源的集中收貯工作。

加強項目建設環保監督管理,從源頭上防止污染。嚴格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禁止引進不符合國家環保政策的工藝和裝備。嚴格控制排污總量,新建項目必須獲得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指標,并保持項目所在地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平衡或逐步減少,凡無環境容量的地方一律不準實施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發展計劃、規劃建設、經貿、環保、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國家及省有關產業政策,選址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村鎮建設規劃,不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不符合達標排放要求,不符合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要求的建設項目,堅決不予許可建設。水源保護區及無環境容量的區域,嚴格禁止新建有污染項目。重污染行業的新建項目一律進入規劃的工業區或生產基地,實行集中監管控制。城鎮周邊、國省道兩側等重點區域的工業項目要嚴加控制。要加大建設項目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依法執行審批程序和執行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凡屬國家明令禁止或未履行環保手續的建設項目,堅決予以關停,供水、供電部門要停止供水供電,金融部門要停止貸款。對政府明令關停的企業,工商部門要主動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要大力推廣清潔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綠色技術”,加快改造傳統產業,積極扶持發展污染小、能耗低、效益高的生態環保型、資源節約型產業。按照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要求,積極實施生產全過程控制和廢物綜合利用,從源頭上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積極引導和推進企業實施清潔生產,開展清潔生產審計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清潔生產管理體制和實施機制。要鼓勵有影響、有實力的企業抓緊進行清潔生產和ISO14000認證,定期、分批公布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超額(總量限額)的企業名單,督促企業落實清潔生產的各項措施,限期實現治理目標,爭取啟動一批、審核一批、見效一批。同時要抓緊啟動和深入開展創建生態工業園區、環境友好企業和綠色企業活動。

(三)深入開展城鎮環境綜合整治

穩步優化城鎮功能布局,改善城鎮生活環境。加快老城改造和新區建設步伐,建設不同區塊、片區以滿足不同的功能需要,逐步改善各城鎮用地混雜、布局零亂的現象。積極實施城鎮綠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設綠地生態景觀區,拓展城鎮適居、休閑功能,提升城鎮吸引力和整體品位。繼續加強城郊結合部和鐵路、高速公路、國道、龍金大道沿線的無黑煙區創建,鞏固擴大城鎮“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建設成果。抓緊劃定并創建靈溪、龍港“禁止銷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嚴格環保審批,加強餐飲業油煙治理,全面完成主要城鎮餐飲業無煙治理任務。加強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物料運輸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揚塵污染。結合城鎮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做好噪聲達標區建設工作,嚴格落實城市機動車禁鳴喇叭,加強對建筑施工,工業生產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督管理,有效降低城鎮噪聲污染。結合“百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設,全面抓好橫陽支江、蕭江塘河、滬山內河、龍港白沙河及其它城鎮內河的駁岸、清淤、疏浚,消除河道黑臭現象。加強城鎮垃圾的收集、中轉、外運管理,提升城鎮街區潔凈度。

加快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改善城鎮環境。到20*年底,靈溪、龍港兩大生活污水處理廠建成并投入實質性運行。完成現有污水收集管網70%的更新改造任務,抓緊實施城鎮截污工程,不斷提高污水收集度和處理率,新建污水管網要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方案實行雨污分流。抓緊實施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力爭20*底建成使用。加快建立城鄉一體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處理系統,逐步禁止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和不符合規定的小型焚燒處置。要根據全市的統一安排,及時做好危險廢物的收集和無害化處置工作,制定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確定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處置方式和處置單位。

(四)大力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整治

全力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力度,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實現畜禽糞便資源化、無害化。嚴格執行《*縣畜禽養殖業禁養區劃分方案》,依據環境承載能力,優化畜禽養殖業布局,科學控制養殖業規模。嚴格規?;笄蒺B殖場的環境影響評價,大力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和污廢物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堅決集中治理規模戶,取締分散戶,爭取今后三年每年完成一批規模化養殖場的治理工作,到20*年底完成85%以上規?;B殖場的整治任務。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扶持特色農業基地建設,促進食品安全,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生物農藥和有機肥,積極推廣商品有機肥、作物專用肥、緩釋肥等新型農藥,實現化肥使用的減量增效,到20*年底,全縣實施以平衡施肥為重點的合理施肥技術農田15萬畝。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合理控制養殖規模,積極推行生態型、健康型水產養殖模式,建設綠色水產品基地。推廣秸桿過腹還田、人畜糞便發酵產沼還田以及農作物秸桿氣化技術,促進農村能源的循環利用,提高能源自給能力和自然能源利用率。

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強農村規劃、建設和管理,全面實施“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著眼強化農村規劃指導,從治理農村“臟、亂、差”入手,以改廁、改水、拆建、新建、硬化、綠化、美化為突破口,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環境改造,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積極推進農村畜禽養殖區、工業生產區與生活居住區分區建設,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實行環衛進村,積極推廣生物處理污水技術,促進農村污水凈化。推行村莊垃圾集中收集處理,逐步實現垃圾處理設施共建、共享。積極推進河道和小流域綜合整治,開展“青山白化”專項治理,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到20*年,全面完成我縣200個整治村和示范村的建設和改造,村域內所有的水面、河道清潔,水質達到功能區劃的要求,河道堤防和排澇工程建設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農村總體環境面貌明顯改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多元化的環保投資機制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切實保證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資金投入,逐步提高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支出的比重。要積極爭取國家中央預算內、國債等各類生態環境專項建設補助資金,推動我縣環境污染整治。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整治等重大污染整治和生態建設項目,要優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今后三年,縣財政將按照上級規定逐年增加安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與治理方面的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環?;A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示范工程、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以及環境監測設施和監管網絡等項目建設。同時不斷強化對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加強資金使用績效和項目后續管理,努力提高財政性環保資金的投資效益。

積極推進污染治理產業化、市場化進程。要充分借鑒先進地區的投融資辦法,抓緊制定我縣有利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投融資政策,鼓勵縣內外資金投向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項目。要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要積極探索并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使建成后的污水處理廠實現保本微利運營。同時也要對固廢處置推行經營服務性收費。此外,要積極探索環境污染整治與城鎮開發建設相結合的有效途徑,在改善環境中提高城市開發效益,在城市開發中積累環境整治資金,形成環境污染整治的良性循環機制。

(二)加強環保執法能力建設

加強環保法制建設。各鄉鎮、部門領導要帶頭學習環保法,自覺執行環保法,要結合我縣經濟發展和環境現狀,制定一系列加強環境法制建設的制度措施。不斷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力度,增強全社會尤其是政府工作人員和企業經營者的環保法制意識。建立部門聯合環境執法機制和重點案件移送督辦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環保執法。加大環保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切實解決執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不論涉及什么單位、任何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查處,要定期不定期地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營造強大的環保執法聲勢。

加強環保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環境監察和監測機構建設,進一步充實環境監察和監測工作力量,落實環保執法工作經費,改進環保執法裝備和相關設施。進一步加強基層環保工作網絡建設,盡快形成更為合理的環保執法工作格局。要加強思想作風建設,不斷提高環保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行政執法能力。

(三)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

要加快建立和健全我縣環境預警評價指標體系,確定相應的警戒線,制定分級管理的實施方案。要加強對環境狀況的日常監測,及時分析我縣生態環境變化趨勢,積極主動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努力降低或避免環境損害。要抓緊制定重大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和敏感區域的環境保護應急預案,明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基本流程和職責分工,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的責任單位。加強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改善應急處置裝備,建立健全專家和技術支持系統。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能迅速啟動應急機制,統一指揮,多方聯動,確保突發事件科學、依法、及時、有效地得到處置,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環境污染整治行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部門分工抓落實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機制,確保認識、責任、措施、投入“四到位”??h政府已經成立全縣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構,環保、發展計劃、經貿、規劃建設、農業、農辦、林業、海洋漁業、國土資源、交通、水利、監察、科技、公安、財政、工商、新聞宣傳、監察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環境污染整治目標的實現。

(二)嚴格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

從20*年開始,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納入縣政府各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縣政府每年與各鄉鎮簽訂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明確本地區、本部門環境污染整治的工作任務,落實整治工作的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h政府將把環境污染整治作為政務督查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整治目標如期實現。要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把環境污染整治納入生態縣建設考核體系,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要嚴格考核,確保獎懲分明,對工作得力、成效明顯的地區和部門及其負責人,要給予獎勵;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進度滯后甚至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地區和部門及其負責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環境污染整治措施范文3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人為本,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以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群眾健康為目標,通過全面整治工業企業污染、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水庫水質污染、河道采砂污染、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一步推進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切實保護好、流域水環境。

二、整治目標

將、沿線所有污染源全部納入監管和整治范圍,嚴厲打擊各類向河內及其支流非法排污的行為。通過實施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措施,全縣水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達到《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說明及管理規定》飲用水源二類標準以上,斷面水各項指標達到三類水質標準。

三、工作任務

(一)工業企業污染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對流域沿線涉水企業進行排查,并列出涉水企業的名單,建立沿河、沿溪涉水企業監管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重點整治醫藥化工、造紙、國控污染源、涉重金屬等企業,特別是加強對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的檢查管理。二是跟蹤查處小無企業。對全縣竹涼席生產等小型無證無照無環評審批手續的經營企業,按照《縣竹涼席生產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實施方案》要求進行整治。三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對全縣未批先建且選址不當、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一律依法關停取締。四是嚴肅查處超標排放行為。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廢水的企業限期治理;對擅自停運環保設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私設排污口、私設暗管等違法排污行為,直排、偷排工業廢水的企業,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嚴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關閉。(責任單位:環保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工信委)

(二)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整治。

一是嚴格緊抓落實。制定《縣2016年畜禽養殖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時間安排,工作任務,將畜禽養殖污染整治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人,督促養殖企業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對畜禽廢物進行有效處置,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二是明確責任分工。按照屬地原則,鄉、鎮(場)是第一責任單位,鄉、鎮(場)長為第一責任人??h畜牧水產局負責牽頭,聯合環保、財政等部門開展全縣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整治和檢查驗收工作。三是建立獎補機制。為調動養殖戶自覺治污的積極性,對于按照規定時限內自行關閉治理的養殖企業,縣政府將按下列標準落實以獎代補政策:(1)禁養區內自行關閉、拆除欄舍的養殖企業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標準實行以獎代補;(2)在限養區和可養區內建設符合規定標準的沼汽池的養殖企業按150元/平方米的標準實行以獎代補。(責任單位:畜牧水產局、環保局)

(三)水庫水質污染整治。

對水庫承包養殖情況進行清查,確保?。ǘ┬鸵陨纤畮烊娼狗仕B殖,實行人放天養。按照《縣規范水庫養殖行為加強水庫水質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銅府辦發〔2014〕5號)要求,對定江流域飲用水源水庫養殖行為進行全面整治,重點整治使用無機肥、有機肥、生物復合肥等進行養殖的行為,確保飲用水源水庫全面實行人放天養;拆除或關閉違規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等。檢查非水源水庫庫區內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畜禽糞便、污水收集、貯存、清運等情況,打擊水庫禁養區的養殖行為,整治限養區違規養殖,規范可養區養殖方式。(責任單位:水務局、畜牧水產局)

(四)河道采砂污染整治。

全面貫徹、落實《市河道采砂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切實做好河道采砂、水政監察等工作。確保、流域水質。推行河砂采掘定量化政策,由水利部門核發采掘指標。實行河砂采掘“黑名單”制度,將有超采、過采和損毀河床行為的采掘采砂船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采掘執照。開展河道巡查,規范河道秩序,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及時查處水事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水務局)

(五)農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

重點做好“一提升、二整治”。一是提升農村垃圾處理工程。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標準,采取“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模式,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完善重點流域沿線鄉鎮集鎮和村莊的生活垃圾暫存、中轉設施,落實垃圾清運和集中處理、處置措施,并安排專人負責清理;二是開展“村居庭院大整治”活動。重點整治集鎮街道亂擺亂停、占道經營、農村房前屋后亂搭亂建、雜物亂堆亂放、垃圾亂丟亂扔、污水亂潑亂灑、車輛亂停亂放、墻面亂涂亂貼等現象。三是開展“河塘水庫大整治”活動。全面清理打撈河道水庫池塘的各類垃圾、廢棄漂浮物,包括生活、工業、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以及漂浮的水葫蘆雜草、枯枝爛葉等,確保河道兩岸無垃圾。(責任單位:農工部)

(六)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城市污水管網的建設進度,明確時間節點,確保2016年新建管道如期完成建設、盡早投入使用;加強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定期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檢查,及時妥善處理出現的問題,督促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加強對鄉鎮污水處理站的監管,落實鄉鎮負責人,不定期對鄉鎮污水處理站進行抽查,確保各鄉鎮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城管局、環保局、各鄉鎮)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3月至4月)。縣環保局會同縣直有關部門對、水質現狀開展調查,掌握污染企業名單,查清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方向,制定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成立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至12月上旬)。對重點環境污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滯后的工作加緊推進,確保綜合整治取得實效。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下旬)。開展驗收,總結經驗,查找問題與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并將有關綜合整治工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統一部署。成立縣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綜合整治工作組下設辦公室于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工作組職責:統籌研究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調整、淘汰落后產能、重點行業治理、畜禽養殖治理、水庫水質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等重大問題;協調各地各單位落實實施方案。

環境污染整治措施范文4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整治:一是到年底前我區所有“三無”制革企業必須取締、關閉;二是到*年6月底前我區所有制革企業必須做到穩定達標排放、不超總量排放。

二、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8月上旬至*年8月下旬)。

(二)調查摸底階段(*年9月上旬至*年9月下旬)。

(三)治污整改階段(*年10月上旬至*年3月下旬)。

(四)組織驗收階段(*年4月上旬至*年6月下旬)。

三、各階段工作內容

(一)宣傳發動階段:1.在8月下旬召開有關部門、鎮、村及列入本次整治企業的負責人參加的動員大會;2.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本次整治工作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報道,在全區形成聲勢,營造積極行動的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此次整治工作由*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業務指導和聯系協調工作。

由區環保分局牽頭,開發區、*鎮、練市鎮指定專人配合,對列入整治范圍內的企業進行一次徹底的調查摸底。重點摸清:現有制革企業的數量;企業的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無通過環?!叭瑫r”驗收;有無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有無擅自擴大生產規模、改變生產工藝、地點等行為;有無其它環境違法行為。

(三)治污整改階段:在摸清底數的前提下,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責令限期改正(具體改正內容,根據各企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以文件形式下發)。各企業須嚴格按文件要求,落實各項整改措施,保證按時完成任務。

(四)組織驗收階段: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并提供齊全的驗收資料的企業,由區環保分局組織相關部門、開發區、*鎮、練市鎮有關人員參加的驗收組對其進行驗收。對不能按時完成整改及驗收不能通過的企業,實施限產、停產、停業或關閉。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本次整治工作是加強環境保護管理的一項重大工作,各有關部門及開發區、*鎮、練市鎮,要從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改善當地環境質量的角度,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到思想高度統一,行動密切配合,確保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分工協作,明確責任。要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調,各方配合”的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及開發區、*鎮、練市鎮必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在整治過程中做到相互支持,主動配合。

環境污染整治措施范文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污染物總量減排、環境質量改善為中心,深入開展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切實解決事關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探索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協調科學發展的路子,全面建設中原經濟區經濟轉型示范市,為我市建設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奮力走在中原經濟區前列提供有力的環境保障。

二、總體目標

實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等“三大工程”,完成省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目標,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穩定在80%以上,出境水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省定目標,確保全市環境和飲用水源水質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三、工作任務

(一)強力實施“8160污染整治工程”

圍繞污染物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城區大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污染專項整治、電力水泥行業脫硝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及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燃煤鍋爐專項整治、食品加工行業專項整治、清潔生產審核”等8個方面的綜合整治,完成160項污染綜合整治任務。

1.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專項整治

一是實施現有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颠_環保水務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和孟州市、博愛縣、武陟縣、修武縣、溫縣現有污水處理廠要實施升級改造,增加脫氮、脫磷等功能,外排廢水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二是加快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重點推進孟州市、武陟縣、修武縣、溫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和市工業產業集聚區中站污水處理廠建設,確保2012年10月底前建成投運。加大城市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和綜合利用力度。新建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必須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三是加快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要圍繞擴大收水范圍,進一步完善干、支管網,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各縣(市)要結合已運行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加大配套管網建設力度,確?,F有污水處理廠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正常運轉,充分發揮環境效益。中站區要完成中站城區和西部工業產業集聚區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山陽區要完成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配套管網建設任務。

四是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程建設。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再利用”原則,對全市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進行整治,實現污泥的安全貯存、處置及綜合利用。2012年9月底前,各城鎮污水處理廠要全部建成污泥處置設施,以貯存為目的(即不處理處置)將污泥運出廠界的,必須將污泥脫水至含水率50%以下。

五是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已建成投運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要達到80%以上,實現穩定、規范運行。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察監測力度,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廢水穩定達標排放。

2.城區大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專項整治。城區內餐飲業的加工爐灶全部使用清潔能源,對市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上、基準灶頭3個(含3個)以上的餐飲單位,要安裝經國家環保認證的油煙凈化裝置、設置專用煙道,并督導其定期清洗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防止油煙對周圍民居等環境敏感點造成污染。

二是開展施工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加強城市施工工地管理,施工場地應采取灑水、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城區內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體結構施工外腳手架密目網全封閉、車輛出工地全沖洗等措施,確保施工工地周邊環境整潔。建筑物拆除必須做好圍擋,邊拆除、邊灑水、邊清運渣土,渣土、垃圾應在建筑物拆除完成后3天內清運完畢,暫時不能清運出場的,要采取相應的防塵措施。

三是開展機動車尾氣專項整治。強化機動車排氣監管,實施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達標前不予核發定期檢驗合格標志和其他審驗證件。對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差的機動車(高排放車輛)發放黃色標志,其余發放綠色標志。對高排放車輛采取限制行駛區域、行駛時間等交通管制措施,對重型貨車進一步擴大限行范圍。積極鼓勵發展清潔能源汽車、小排量汽車,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

四是開展燃煤煤質專項整治。市區范圍內,所有企事業單位燃煤必須使用全硫份≤0.5%、灰份≤20%的優質煤炭(有特殊設計要求的鍋爐除外)。加強煤質重點監控單位和年用煤量超過3000噸的其它用煤單位的煤質監管,對超標單位在媒體上曝光并依法進行處理。取得資質的型煤生產企業必須按要求添加固硫劑,減少二氧化硫排放。

五是開展交通運輸揚塵專項整治。城區行駛的物料運輸車輛必須實行密閉運輸,保持車輛整潔,均衡裝載,捆扎牢固,不得沿路泄漏、遺撒;禁止未采取密閉措施的車輛在城區范圍內行駛。

3.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污染專項整治

一是切實抓好蟒沁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的水環境整治工作。以皮毛(制革)、造紙、酒精、白酒、化肥、橡膠等重點水污染行業的深度治理為重點,通過關閉淘汰落后產能,完善治污設施,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進一步改善兩個流域的水環境質量。孟州市要啟動桑坡皮毛群三年搬遷整治計劃,通過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以及對保留企業實施搬遷改造,調整結構和布局,減少污染排放,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武陟縣要繼續實施小麻村皮毛群、圪垱店皮毛群環境綜合整治,關閉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對保留企業治污設施進行完善改造,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是開展西部工業產業集聚區、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大氣污染專項整治,提升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道路沿線兩側(500米內)企業物料堆場要實行倉儲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粉狀物料運輸要實行密閉運輸,防止物料拋灑揚塵污染;企業廠區至主要公路干線的通道要硬化,并落實防揚塵措施。企業粉塵排放點源采取高效污染治理設施,煙粉塵排放濃度≤50毫克/立方米。各有關縣(市)區要按照要求,對轄區內主要道路加強管理,解決道路沿線揚塵污染問題。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省產業政策要求,各縣(市)區要及時關閉污染嚴重、列入淘汰名錄的造紙生產線、制革及皮毛加工企業、蓄電池加工企業等,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對列入淘汰、關閉范圍的企業,要依法組織有關部門予以關停,吊銷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并予以公布,電力供應企業依法停止供電。對列入國家、省、市明令淘汰關停的落后設備一律不得出租、轉讓、出售或異地轉移生產。加強對淘汰落后產能的分類指導,鼓勵落后產能提前退出,為重點建設項目騰出發展空間。

4.電力水泥行業脫硝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電力行業脫硝工程建設。電力企業要按照要求建設煙氣脫硝設施或改用低氮燃燒技術,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華潤熱電有限公司、煤業(集團)馮營電力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燒或脫硝改造;金冠嘉華電力有限公司2012年10月底前脫硝工程建成投運;其他電力企業要逐步開展除塵、脫硫、脫硝工程建設,確保2014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燃煤電廠污染物排放達到《火電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要求。同時,各電力企業要完善鍋爐脫硫脫硝控制分析系統,聯入中控室計算機主系統進行控制,具備進出口二氧化硫濃度、進出口氮氧化物濃度、發電負荷、增壓風機電流等其它生產控制參數分析功能,具備核查調閱查取打印功能。

二是啟動水泥企業脫硝工程建設。千業水泥有限公司等生產規模在4000噸/日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窯生產企業2012年底前要啟動脫硝工程建設,2013年10月底前建成投運,綜合脫硝率達到60%以上。

5.危險化學品及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

一是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加大全市環境敏感區域、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集中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產生企業的環境綜合整治,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進行限期治理,對原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改造完善或建設新的治理工程,確保污染物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對風險較大、有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有關縣(市)區要采取限期搬遷或關閉等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二是開展重金屬行業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國家、省《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重金屬企業開展限期治理,對屬于落后生產工藝的堅決予以淘汰,切實加大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減少重金屬排放,確保環境安全。孟州市要按照規劃要求完成皮毛企業關閉淘汰任務。

三是加強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的環境管理。以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達標考核為抓手,建立國家、省、市級監管重點源清單,加大產生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考核力度,進一步提高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危險廢物管理水平,確保危險廢物依法安全處置。

6.燃煤鍋爐專項整治

一是市建成區范圍內不得擅自新建燃煤鍋爐,集中供熱范圍內所有燃煤鍋爐必須關閉到位,備用鍋爐必須使用清潔能源。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持續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市建成區內10噸(含10噸)以下燃煤鍋爐予以取締拆除,縣(市)建成區內2噸(含2噸)以下燃煤鍋爐予以取締拆除。

二是對集中供熱鍋爐及保留的燃煤鍋爐開展高效除塵、脫硫治理。佰利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市綠源熱力有限公司等單位的鍋爐大氣污染物必須嚴格按環保要求(煙塵排放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低于200毫克/立方米)排放,同時建設密閉的煤、灰渣堆場和防揚塵設施。

7.食品加工行業專項整治

嚴格落實國家污染物最新排放標準,按照分類整治的原則,在全市組織開展糧食及飼料加工、制糖、屠宰、肉禽類加工、蛋品加工、水產品加工、食鹽加工、乳制品加工、調味品及發酵制品制造、酒精飲料及酒類制造、果蔬汁類及其他軟飲料制造、其他食品制造等行業污染專項整治,對原有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改造完善或建設新的治理工程,確保廢水達到國家新的排放標準,提高全行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水平。

8.清潔生產審核

繼續加大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力度,督促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堅固水泥有限公司等49家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制訂和實施中高費方案,充分發揮清潔生產的減排效益。

(二)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

按照國家、省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市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要求,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1.開展生態創建工作

開展生態縣(市)、生態鄉(鎮)和生態村的創建工作,完成沁陽市、修武縣創建生態縣(市)環境規劃的修編和審查工作;啟動9個省級生態鄉(鎮)的創建工作;完成11個省級生態鄉(鎮)、41個生態村(其中省級17個)的創建任務。

2.開展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

2012年6月底前,完成省政府確定的2011年度9個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并通過達標驗收;組織申報2012年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示范項目并實施整治。

3.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結合畜禽養殖單位的標準化建設工程,以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設為重點,完成38家規?;笄蒺B殖污染治理任務(其中示范工程6家)。通過強力推進重點養殖企業污染治理,實現畜禽養殖污染物減排階段性目標。

(三)大力推進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通過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構建環境監控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我市環境自動監控體系、環境監察體系、環境監測體系、環境應急體系,有效提升我市環境監督管理水平。

1.加強環境自動監控體系建設

認真落實省有關要求,繼續開展環境自動監控體系建設,確保完成2012年度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包括城市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基站)更新改造任務,強化對氨氮、氮氧化物等“十二五”期間新增減排指標的監控能力。在重金屬排放企業逐步安裝重金屬污染物監控設備,提高重金屬自動監控能力水平。完善市、縣兩級自動監控平臺綜合應用功能,強化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的監管和考核,建立規范的第三方運營體系,切實發揮自動監控系統的科學、高效監管作用,為總量減排提供穩定、可靠數據支持。

2.加強環境監察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市、縣兩級環境監察能力建設,以深化“五化”管理(責任化、規范化、精細化、網格化、信息化)為手段,進一步提高環境監察工作效能,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防范性環境監察工作,集中整治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各類環境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以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熱點難點環境問題為重點,保障環境安全。開發環境執法移動平臺,設置環境監管數據庫、環境監察電子檔案,顯示動態監管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推進環境監管信息化建設。

3.加強環境監測和應急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市、縣兩級環境監測體系、環境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對重點防控區域、重點企業的定期監測和公告制度。加強縣級環境監測機構、環境應急機構人員培訓和設備配置,建立重金屬監測體系,提高應急監測能力,提高縣級重金屬監測水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要修訂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重金屬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等專項預案,提高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健全環境應急體系,繼續開展企業環境風險評估,落實重點風險源應急預案專家評審制和預案備案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每季度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重金屬排放企業要建立特征污染物監測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檔案,每月要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管理情況。

4.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

深入開展工業企業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以水污染防治設施、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固體廢物處置場為重點,以定量化和規范化管理為手段,通過企業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內部管理和環保部門的現場監管,提高企業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管理水平,提高現有污染防治設施完好率、運行率、達標率,充分發揮污染治理設施環境效益。2012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市控以上重點企業、重金屬排放企業、食品加工企業要全面完成環境管理規范化建設任務。

重點排污單位要建立中控平臺,對治污工藝實施過程化、定量化、科學化管理;規范設置排污口,并設立標志牌;建立完善崗位職責、操作規范、設備維修維護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設施運行、設備維修、污染減排等管理臺帳;加強人員培訓,切實提高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技術指導,組織企業環境管理人員開展培訓,幫助企業查找設施運行和環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企業積極整改完善。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現場監管,嚴查不正常停運、擅自停運、暗排偷排、稀釋外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工作方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開展本轄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確保年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圓滿完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完善污染減排考核獎懲機制。市政府按照“年初預算、年中調度、年底考核”的原則,建立完善污染減排考核獎懲機制,定期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總量減排完成情況進行核查調度,嚴格考核,確保完成減排目標。二是完善河流生態補償機制。要按照省政府河流生態補償考核新的要求,完善我市河流生態補償考核實施辦法,實施嚴格考核。三是強化激勵機制。大力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完善環保經濟政策。繼續實施高耗能產業差別電價,進一步落實燃煤電廠脫硫電價等環保電價政策。四是進一步完善農村環保工作機制。擴大和深化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鄉、鎮、辦環境保護機構建設,健全農村環保監管網絡。五是落實環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將處罰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環境污染整治措施范文6

一、整治目標

通過努力,到2010年底,確保完成江流域水環境污染整治各項任務,流域性污染問題基本解決,江環境質量和自然生態明顯改善;印染、電鍍等行業規范化整治全面完成,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城鄉一體的污水處理體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置體系基本形成;小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初見成效,農村生活污水、農村“門口塘”得到治理;環境污染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正常運行,CODcr、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到2010年底,在上游水質得以保證情況下,流域各斷面水質總體達到Ⅳ類功能要求,其中Ⅲ類功能符合率大于50%。

二、現狀分析

江全長38.39km,流域面積812.7km2,多年平均流量48.5m3/s,最小徑流量3.4m3/s,按照多年平均流量計算江日均流量為419.04萬m3,按照最小徑流量計算,江日均流量為29.38萬m3。近年來,江水環境質量有所好轉,2008年49次交接斷面常規監測中,6次為Ⅲ類水,占總次數的12.2%,但劣Ⅴ類水達29次,占59.2%,與“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目標差距較大。經檢測,我市流域主要超標污染因子為氨氮(NH3-N)和化學需氧量(COD)。污染源主要包括城鄉居民生活污水、畜禽水產養殖排污、農業面源污染和工業排污。根據污染源普查數據,城鄉居民生活污水中排入江的氨氮達4200余噸/年,占排入總量75%。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水產養殖等排入江的氨氮(NH3-N)約1140噸/年,約占排入總量的21%。根據江各支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氨氮濃度分布特征分析,上游各支流前溪、后溪、六都溪、東青溪、洪溪、青口溪、鲇溪和城南河的總量和濃度明顯高于下游各支流的總量和濃度。城市中心區、上游廿三里街道商業、工業發達,人口密度大,排放的生活污水相對較多,是造成江上游各支流氨氮超標的主要因素。

三、整治重點

(一)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度。

加快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第二、第四、佛堂分廠及服務區域污水干管、支管建設進度,確保第四、佛堂分廠在2009年6月前、第二分廠在2009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試運行,2010年底各分廠運行負荷達到60%以上。盡快啟動義亭、赤岸、蘇溪污水處理廠建設,確保2011年底建成。新建污水處理廠同步配套脫氮除磷設施和安裝在線監測監控裝置。加強污水處理廠日常監督管理,確保正常運行,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加快水處理中心脫氮除磷改造工程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工程建設,確保2009年6月底前投入試運行。進一步完善城鄉垃圾一體化收集、中轉、處置體系,提升垃圾衛生填埋、焚燒發電處理的水平。

(二)大力開展小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江沿江各支流前溪、后溪、六都溪、東青溪、洪溪、青口溪、鲇溪、銅溪和城南河等全面開展小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充分利用現有水面、灘涂,建設人工濕地或生態浮島,采用生態組合處理技術,通過資源化利用方式去除污水中的氮、磷和COD。根據堤防現狀和治污要求,對部分岸線進行改造,配置河道防護林、農田防護林、水源涵養林等生態隔離帶,提高水陸交換能力。根據水生態狀況,有選擇地投放草食性動物群,種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改善生態系統。積極推進溪溝池塘污染整治,建立全市水庫、溪、河、溝、池塘等長效保潔管理制度,對部分污染嚴重、水草分布較少、水生生物多樣性不足的溪流實施底泥清淤,努力恢復溪溝自然功能,提高水體自凈能力。鞏固城鄉生活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處理成果,嚴禁垃圾亂倒亂燒。探索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新模式,推進垃圾處置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至2010年,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實現全流域水質功能基本達標。

(三)全面推進城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強城鎮生活污水治理。中心城區、鎮街所在地各功能小區、污水干管覆蓋區域村莊,要加快完善雨污管網系統,實現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不具備截污納管條件的農村,因地制宜采取建設獨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濕地、生物技術處置和沼氣工程等多種方式,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績效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及運行效果。

(四)加強農業污染源治理

1、深化養殖業污染防治。嚴格執行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制度,控制散養密集區飼養量,禁止用垃圾作為養殖飼料。積極推進畜牧業布局調整,加快畜牧生產方式轉變,大力推廣農牧結合、林牧結合、人工濕地及循環利用等生態養殖模式,修建秸稈、糞便、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發酵池,處理有機垃圾等廢棄物,生產沼氣和有機肥,實現資源循環利用。強化規?;B殖場污染防治監管工作,探索污染治理新技術,全面完成污染治理任務;逐步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對新建規?;笄蒺B殖場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提高污染治理績效。

2、大力開展化肥農藥污染防治。逐步實行農業規模化種植,積極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和精準施肥,引導農民科學施肥,減少農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勵開發使用精制有機肥、有機無機復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積極引導和鼓勵使用生物農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

3、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加大飲用水源地、山塘水庫、農村池塘保潔力度,禁止水庫、池塘承包養殖,全面推廣水域無投飼清潔養殖模式。在市屬水庫全面實施無投飼清潔養殖的基礎上,鎮(街)屬及農村集體所屬水域實施面積2009年累積達到8000畝,2010年累積達到10000畝,確保無投飼清潔養殖面積占全市水產養殖面積60%以上。村村實現清潔“門口塘”目標。

(五)加強工業污染源整治

1、加大重點行業企業污染防治力度。強化環境執法,深化印染、造紙、電鍍、食品釀造、醫藥等重點行業污染防治。加強環境監管,完善重點排污單位和重點區域的巡查、檢查制度,增加監督檢查和監測頻次。進一步完善企業治污設施,規范企業排污行為。對超總量排污的單位,依法實施限產、停產。

2、加強開發區環境監管。理順開發區環境管理體制,杜絕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快推進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化改造,積極引導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聚。

3、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快發展循環經濟,采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傳統工藝,淘汰落后設備、工藝和技術。嚴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產業,加快低耗能、低排放產業的發展,在重點行業、工業園區培育扶持50-100家循環經濟示范試點企業,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六)建立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

提高應急裝備水平,培養應急監測隊伍。加大環境監測和應急裝備投入,建立環境質量監測監控網絡,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提高應急監測能力,配足應急監測所需設備。建立完善流域應急監測網絡,健全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應用現代地理信息系統和遙感技術,收集社會經濟、生態環境數據,建立市小流域生態環境信息數據庫,為全市流域環境管理提供信息服務。提高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切實保障環境安全。完善環境應急指揮體系,建立完善環境安全預警預測系統和環境污染應急處置及信息傳輸系統。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小流域水環境污染整治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鎮街、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出發,認真落實,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小流域水環境污染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工作計劃,做好督促協調。各鎮街、部門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加快開展工作。環保、水務、農業、建設、國土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破壞水環境的違法行為。建立小流域整治工作月報制度,定期督查工作進展,及時通報各鎮街、各部門整治任務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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