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系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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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關系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公路工程;質量管理;進度控制

公路工程通常帶有規模大、周期長、投資多等特點,易受違規作業、自然災害、工藝不恰當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工程無法按期完成,甚至出現質量不合格情況,使之無法順利投入使用,引發嚴重的資源浪費。為了避免此類問題,應加強對公路工程管理中質量和進度合理控制問題的探究,在維持二者相協調的同時,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為工程帶來可觀效益。

1公路工程管理中質量與進度的關系

在公路工程管理過程中,質量和進度將產生相互影響,保持對立且統一的關系。僅強調質量或進度等單一目標,無法說明工程管理水平較高,只有在項目管理上滿足各項約束條件,實現多重管理目標,才能為公路工程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在工程建設實踐中,如工程需要達到較高質量要求,勢必花費更多時間和資金。在工期緊張的情況下,要達到高工期目標,需要適降低質量目標或增加投資。但實際上目標工期的達成與工程質量密切相關,工程質量也會隨施工進度的變化而變化。在投資一定的情況下,工程質量和進度關系曲線如圖1所示。圖1中,T'指的是最佳工期目標,對應質量為Q'。Ta和Tb為任意工期值,分別對應質量Qa和Qb,可知隨著工期的延長,質量目標有所提高。Tc為臨界工期,對應質量為Qc。從曲線圖變化趨勢來看,在T'和Ta之間,隨著工期延長,質量目標上升幅度較大,后續達到Tb時質量目標變化幅度有所減小。而在工期接近臨界值時,即便延長工期也無法起到有效提高質量的效果,甚至可能隨著工期延長出現質量下降問題。根據質量和進度關系可知,追求單項目標最優往往無法達到理想工程管理效果,還需合理確定工期,才能達到理想質量目標[1]。因此,應制訂科學進度計劃,確保工程連續、均衡開展,在縮短工期的同時,獲得優等質量。在此基礎上,在實施進度計劃的過程中,應加強工程質量控制,避免返工、重工等問題延誤工期。

2公路工程管理中質量與進度的合理控制

2.1制訂科學的施工計劃

合理制訂施工計劃,能在達到工程質量要求的同時,使工程各部分結構施工如期完成,確保工程按期交付。在公路工程管理方面,應根據項目合同確定工期要求,對各分項活動施工工序和持續時間進行具體安排,為進度和質量控制提供依據。公路工程通常工程量較大,包含路基、橋涵等工程,需要完成場地硬化、基層攤鋪、碾壓等多道工序,需要完成分項工程合理排序,實現內容有效分解。把握關鍵工序,做出時限安排,能有效開展工程管理活動。采用WBS工具進行逐層分解,可以實現結構化編碼,加強各施工任務的關聯,做到精確估算時間。如針對路基工程,可以劃分為清表挖除、排水施工、地基處理、路基填筑等多項工序,根據內容構成情況和工程特點,明確各道工序質量管理目標。在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等原則進行施工排序,能根據活動邏輯關系和環境、資源等因素影響確定分項工程需要的時間。在計劃編制期間,為便于加強工程跟蹤管理,需要對公路施工的各種不可見因素進行分析。在各道工序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對各項活動需要的時間、資源等進行預估,預留一定時間用于應對突發事件,實現初始進度計劃的優化調整[2]。從人員組織、機械設備配置、技術措施等多個角度實現人、機、料三要素的優化配置,能生成科學施工方案,為預期目標的達成提供保障。

2.2動態管控施工過程

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期間,由于施工將受到資金、人為、環境等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導致施工計劃難以有效落實。要合理控制質量和進度,應加強進度和質量管理工作協調,通過動態管控取得預期管理成效。為此,需要引入PDCA循環管理方法,將施工管理劃分為計劃(Plan)、執行(Do)、檢查(Check)、改進(Action)四個階段,通過反復循環解決施工遇到的問題。在施工計劃方案制訂階段加強現場勘查、調研,在把握業主需求基礎上加強現狀和影響因素分析。在計劃執行階段,應做到科學組織施工過程,為計劃落實提供保障。在檢查階段,應對照計劃確認實際施工情況,查找偏差和分析原因。在改進階段,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糾偏,確保施工進度、質量等目標按計劃完成。公路施工PDCA循環管理如表1所示,在不同階段可以采取不同的工具和方法,能根據公路工程施工實際情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積極應對各種突變因素,保證施工作業高效開展的同時,加強施工質量和進度管理。

2.3細化質量管控措施

按照計劃加強公路工程施工進度控制,在計劃實施期間不僅需要關注進度偏差,還需有效控制各道工序施工質量,防止返工等問題的發生。根據以往工程實踐可知,需要把握整個施工流程,細化質量管控措施,確保工程資料達到規定技術標準。在施工準備階段,應通過實地考察等方式驗證施工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強化各項技術應用管控。針對新工藝、新技術,應反復驗證是否有效,以免遺留質量問題。在此基礎上,應組織人員施工,確保組建的隊伍業務技能強、數值水平高,具有較強責任意識和豐富施工經驗,能嚴格落實工程質量控制要求。通過前期技術培訓,并組織人員完成技術交底,可以進行施工管理責任劃分,確保全員參與施工質量管理活動中。在現場作業期間應加強施工材料把控,確認材料擁有許可證等合格證,并按照合同確認數量、規格等是否達到要求。針對水泥、鋼筋等材料,需要進行取樣檢測,確認性能質量達到要求。加強領料環節把控,避免材料因存儲不當出現腐蝕、受潮等問題。在開工前,應確認現場機械設備各項性能參數符合要求,使其處于最佳運行狀態。在現場施工期間,各道工序施工應嚴格遵守管理程序,如路堤施工期間應加強填筑厚度控制,并完成密實度檢驗,保證檢測結果精準。通過落實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能使分部分項工程保質保量完工,避免因大面積返工等情況發生延誤工期。

2.4加大工程監督力度

公路工程建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較多,涉及環節較多,一旦一環出現問題,將給各部分施工帶來影響,不利于資源合理配置,繼而導致工程效率和質量下降。為保證工程建設連貫性,應提高項目落實監督力度,通過定期檢查施工進度、質量和資金使用等各方面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施工順利開展。建立工程建立體系,引進優秀監理人才,能嚴格按照施工標準開展工程施工監督工作。如對施工方案計劃進行監管,及時發現計劃不完善的情況,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改進,以免在后期更改計劃導致施工進度被拖后[3]。從質量和進度控制角度著手,監督人員可以對施工人員進行整體培訓,提高人員質量和安全意識。在對施工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時,可以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明確人員管理職能,針對機械設備使用、現場材料管理等各環節提出明確管理規范。在施工安全方面,可以針對氣候災害等情況制訂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條例和生產責任,將工程質量和進度受到的影響降至最低。在全方位監管的情況下,可以避免施工單位為追求進度或效益忽略施工質量,也能通過有效落實各項管理要求推動工程穩步建設,因此能使工程在規定時間內完工。

3結束語

公路工程管理工作帶有綜合性,不僅需要關注工期目標的達成,也需要加強工程質量控制,通過科學調控確保工程順利建設。在實踐工作中,應深入分析質量和進度間的關系,在制訂科學進度計劃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各階段建設工作開展。在執行施工計劃期間,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保證各步驟能高效落實。引入PCDA循環方法創新工程管理方式,能實現計劃優化調整,在此基礎上細化工程質量控制工作,強化各個階段施工管理,有效落實質量控制目標。

參考文獻:

[1]游江濤.高速公路PPP項目質量管理的難點及對策[J].中外公路,2020,40(1):268-273.DOI:10.

[2]李松,向榮榮,王守彬.公路工程控制測量質量驗收軟件設計與實現[J].公路,2021,66(1):266-269.

公共關系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公共圖書館;制度建設;人文管理;關系

一、圖書館制度的人文屬性

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目的是人的發展,人的發展是歷史進步的基本標志,社會制度的制訂是人類社會有序發展的基礎,各種制度的選擇和創新,其最終目的就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目前,圖書館制度的人本位思想,就是要突顯圖書館信息利用主體自身發展的地位,改善圖書館主體的信息活動和利用條件,為圖書館利用者的發展提供最基本的信息平等和信息自由理論體系。一方面,發展意味著圖書館主體的生存和發展在歷史的或者現實的世界里,不存在沒有文化背景或文化內涵的制度。制度總是作為某種文化的存在。制度不斷反映著文化的演進,同時不斷建構設計著文化的發展。文化本質上是文化,沒有文化的人類活動是不存在的。所以制度的起源產生、形成、演進及其功能都有賴于人類社會的發展,所以制度的本質是人文的。

二、人文管理與制度管理的關系

(一)正確理解人文管理與制度管理

許多管理者很難理清人文管理與制度管理的關系問題,有些人認為,發揮制度的制約功能必然壓制人文背道而馳。人文管理應淡化甚至取消制度的制約功能。把人文管理與制度管理對立起來。要么制度管理要么人文管理。如果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圖書館的管理很難走上健康、規范的發展軌道,圖書館的氛圍不是讓人窒息郁悶,就是自由散漫。

形成這種觀點的原因:(1)是將制度管理誤解為強制管理。管理者單方面強調制度的約束、督促和制裁功能,而談化了制度的引導、促進和教育功能。因為沒有全面而深入地挖掘制度的潛在功能,所以在執行時局限于簡單化操作。(2)將人文管理誤解為寬松管理。既然提倡人文管理,那就在管理中處處以“尊重”當頭,以表揚取代批評,以寬容代替處罰,認為這樣才能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在這種管理氛圍中,圖書館的規章制度已經變成了無效的“口號”,表面上看圖書館的氣氛寬松自由,人際關系和諧融洽,但實際上管理的內含已經異化為無規的“寬容”,圖書館的工作將變成“一盤散沙”。

將人文管理與制度管理對立起來有極大的危害性:(1)形成工作障礙。將人文管理與制度管理對立起來的管理,首先導致圖書館的工作難以形成一個人人都能遵從的“誠信原則”,有制度不兌現等于無原則,講人文無原則等于非人文。這樣一來,大家的工作必然缺乏凝聚力,圖書館的工作將很難提升。(2)瓦解集體力量。一個集體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讓大家都心悅誠服的制度,就會嚴重地瓦解集體的號召力,凝聚力和輻射力,所以大家很難在工作中步調一致。(3)困擾人性的發展。單方面強調的約束功能,在形式上表現為對人性的“催殘”容易影響職工的積極性。但過分強調人文管理人性感化層面,則容易把職工引向自由散漫的境地。對一部分人的無原則的容忍,實際上是對另一部分人的不公平,不公平地對待另一部分人實際上也是對他們人性的隱性“摧殘”。

(二)制度管理是人文管理的重要內容

人文管理與制度管理并非兩個并列的概念,人文管理包含制度管理也就是說制度管理正是人文管理的主要內涵,制度管理也是人文的產物。科學的制度管理必然能夠生成濃郁的人文氣息,真正的人文管理必然需要運行無懈可擊的制度,實際上要進行人文管理,就必須依靠一套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和人的價值取向的制度作為保障,才能真正達到人文管理的目的,所以在人文管理的過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一套人文化的管理制度,這種人文化管理制度特征并不是片面強調獎勵而取消對違規、違紀人員的懲罰,相反它正是將制度的“獎懲”原則通過科學化、合理化推向理性的天平。讓全體成員“情為之發”“心為之動”“行為之變”。

(三)人文管理使制度管理成為“自主管理”

制度管理本身只有具有人文性,才能為員工所信服,才能發揮規范員工思想行為的效力。首先是制度的制定要具有人文性。就是說圖書館管理制度的制定應充分考慮職工的認可和接受度,符合館員和讀者的根本利益。制定制度前應先做好民意調查,召開不同層面人員的座談會,開展一些預設研究,在取得基本的共識后,再選擇適當的人員和時機,將制度確定下來。制度的制定要充分考慮職工和讀者處境,將其感情、情緒、需要、欲望、思維方式等都重視起來,納入制度體系,充分體現制度的人文性。其次,制度的執行要關注人文性。就是指制度本身具有保護秩序的特點,保護大家都能遵守的共同發展環境,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但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管理者切記要以身作則,給館員的工作留下相應的空間,以利于調動他們的創新潛能,體現人文關懷。如:注重決策管理透明度,推行館務公開,加大群眾參政議政的力度。又如:在推行人事制度改革中做到:改革無情,操作有情。注意引導館員在改革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避免改革造成的人心浮躁和動蕩。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館長這個當家人一定要有容人之量,要以客觀的心態對待館員,以發展的眼光看待館員,對館員的錯誤切忌“零存整取”。法與情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在依法依規辦事過程中,館長一方面要出于公心,另一方面又要真情待之、融情于法、法情并用。館長只有用一如既往的真情,才能不斷地凝聚人心,使集體迸發出更大的熱情和力量,促進圖書館不斷快速發展。再次,制度的完善要依靠人文性。一所圖書館的良性發展,既需要管理者個人的智慧、能力和努力,也需要充分發揮全體職工的智慧和能力作用。制度本身是需要不斷加以完善的,在完善過程中,廣大職工的認可和接受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依靠人文性,充分考慮制度試行中的優點和不足,積極吸取來自職工的合理意見和可行性建議,以為職工專業發展提供更良好的氣氛和環境為宗旨,才會使圖書館的制度管理大見成效。可見,制度的完善要依靠人文性。

三、正確處理制度建設與人文管理的關系

制度管理是保證管理規范化的必要手段,人文的管理不能完全偏重人的作用和價值的實現,不能因此就疏于制度管理。人文要以規范科學的管理為前提,要用必要的手段規范人的行為,使其沿著正確的軌道發展,這才是真正的愛護、引導和幫助人。但是,在制度建設的過程中,應該注意解決好如下幾個問題:第一,制定制度一定要表現出對人的尊重,處處把人的尊嚴、人的發展、人的價值放在第一位。第二,制定制度要從切實保障人的權利出發,要從人的切身利益出發。第三,制定制度要兼顧多種人的不同需求,既要考慮大多數人,又要考慮不同人的不同需求。第四,制定制度還必須考慮到收入與支出的平衡,考慮到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第五,制定制度要體現“與時俱進”的精神,要對新的技術問題、服務問題以及其他新問題加以規范和調整。第六,在制度建設的進程中,還要堅持強化館員的競爭與憂患意識、團隊和協作意識、服務與開拓創新意識。

科學的規章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管理手段,館員和全體讀者都應以主人翁的態度保證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并把監督檢查工作落實到人,真正做到規章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健全的規章制度應該是責、權、利三者完美的結合,要充分體現領導的管理理念、反映制度文化的共性,以情感為紐帶,將員工的個人價值觀與圖書館價值觀結合起來,從而使員工努力的方向和圖書館發展的方向達到高度的統一。管理者的管理思想總是通過制度來表現,以文化的形式與員工進行溝通。管理的目的在于理順關系,激發動力,讓員工把工作做好。人文管理的核心是建立領導與員工間互相尊重與信任的基礎。有了尊重與信任,“制度管理”就成了“自主管理”。自主管理是通過責權利的有機統一,最大限度地把權力下放給員工的一種管理辦法。而且,這種尊重與信任會自動轉化為壓力、動力、凝聚力和競爭力。只有這樣,制度才能在圖書館管理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文獻:

公共關系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條本制度所指政府信息公開,是指應當讓社會公眾知曉或參與的事項。有關單位(部門)應當采取有效形式,在職責范圍內,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

第二條區政府、區政府各部門,鄉政府、街道辦事處,事業單位重點公開下列基本信息:

(一)區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1.本地區城鄉發展規劃;

2.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批和實施情況,以及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3.政府出臺的規范性文件;

4.財政預決算報告,政府投資和財政資金使用的重大事項;

5.政府采購信息及采購情況;

6.征地拆遷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及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等情況;

7.稅費征收和減免政策的執行情況;

8、涉及本地區經濟發展以及群眾切身利益政策調整等重大事項的決策過程;

9.突出公共事件的預報、發生和處置等情況;

10.機構設置、職能職責和社會承諾的情況;

11.領導干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分工等情況;

12.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

(二)區政府部門信息公開內容

1.《行政許可法》規定公開的事項;

2.行政機關制定的與群眾利益有關的各類規范性文件以及與人民群眾利益有關的重大事項決策的執行情況;

3.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4.本部門管理和使用大額財政資金情況;

5.機關公務員的錄用和任免情況;

6.機關辦事制度和辦事程序等;

7.本單位職能職責和服務范圍等情況;

8.導干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分工等情況;

9.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

(三)對本單位干部職工信息公開內容

1.機關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

2.機關內部財務收支情況;

3.機關干部人事管理情況;

4.干部職工關心的其他重要事項;

5.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政務內容。

(四)鄉政府、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內容:

1.機構職能:

(1)領導成員及分工;

(2)職能部門及職責。

2.政策信息:

(1)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2)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情況;

(3)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3.土地利用及管理:

(1)鄉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宅基地使用審核、管理。

4.政府財政管理:

(1)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

(2)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3)各類專項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

5.行政事業性收費:

(1)項目名稱、收費標準以及法律依據;

(2)辦理機構、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服務承諾等。

6.其他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況;鄉街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鄉街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五)事業單位重點公開的信息,由行業主管部門明確公開的范圍并監督管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信息:

1.服務職能類:單位職責、內部機構設置及聯系電話等。

2.服務項目類:服務項目及具體說明等。

3.服務收費類:每個項目收費的標準、地點、方式等。

4.政策法規類:管理、服務、收費的政策依據。

5.服務監督類:服務承諾、監督方式、監督電話、投訴應

答時限等。

6.工作動態類:需要群眾知情、參與、監督的事項,隨時

發生的事件隨時更新。

信息公開應當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其他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主動公開負責管理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

各單位、各部門應保證制度、政策性內容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經常性工作及時公開,動態性工作隨時公開。對事關全局、涉及公眾普遍關注和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實行決策前公開、實施過程動態公開和實施結果公開。

第三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主動、重點公開的內容,參照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公開的內容。

第二章免于公開的政府信息

第四條以下政府信息免于公開:

(一)屬于國家秘密的;

(二)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三)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分割的;

(四)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

(六)尚未確定是否是屬于國家秘密范圍的,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可以暫緩公開;

(七)法律、法規規定免于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第五條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經審核后應當采取符合該信息特點的以下一種或幾種形式及時予以公開:

(一)廣播、電視、報紙等公眾媒體;

(二)政府信息??龋?/p>

(三)政府門戶網站;

(四)政府新聞會;

(五)政府機關設立資料索取點、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等場所或者設施;

(六)其他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形式。

第四章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

第六條政府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應該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并進行登記。政府機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根據下列情況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免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

(三)不屬于受理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有關權機關名稱,聯系方式、地點等。

(四)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應當告知申請人;

(五)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第七條政府機關按照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有條件的可以安排適當的時間和場所,供申請人當場閱讀或者自行抄錄。應申請人的要求,政府機關可以提供打印、復制等服務。

第八條政府機關按照申請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按上級規定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遞送等成本費用。

第九條申請人根據我區規定屬享受城鎮低?;蜣r村低收入者,經本人申請、政府機關同意,可以減免費用。

第十條政府機關答復申請不予公開、不予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得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服務的形式提供,不得通過與政府機關有隸屬關系或者業務指導等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介組織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

第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并及時更新,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原則上應當在其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第五章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第十二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制定本機關的保密審查程序規范,明確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相關業務機構、保密工作機構、法制機構等的審查責任。

第十三條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審查該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開;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注明理由。相關業務機構應當提出政府信息是否公開的意見以及相應理由,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會同保密工作機構、法制機構審核后,報行政機關負責人確定。

第十四條對制作過程中的公文,行政機關應當同步審查該公文屬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者不予公開的屬性。同步審查意見由公文起草機構提出,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會同保密工作機構、法制機構審核后,報行政機關負責人確定。

第十五條行政機關不能確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開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國家秘密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二)不能確定是否國家秘密以外其他免予公開情形的,應當報同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協調。

第六章政府信息年度報告制度

第十六條各行政機關有關事業單位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區政府上報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十七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

(二)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和減免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第七章政府信息公開時限制度

第十八條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遵其規定。

第十九條區政府及其部門的規范性文件,應當自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各類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政府機關應當在制作、獲得或擁有該政府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第二十條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外,政府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一條依照本規定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政府機關應當在申請人辦妥申請手續后當場提供;不能當場提供的,應當在申請人辦妥手續后10個工作日內提供。

第二十二條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或者提供信息的,經政府機關信息公開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將答復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第二十三條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政府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八章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

第二十四條區政府和部門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時,對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必須通過審核后,方可進行公開。

第二十五條區政府、各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應當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工作。

第二十六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核,主要包括公開內容的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簡潔性和通俗性審核,確保公開內容全面、真實、合法,便于群眾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的審核,主要審核公開內容與公開形式的一致性、公開形式的合理性和公開形式的連續性,以保證公開內容在更加廣泛的范圍方便群眾查詢。

第二十七條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

第二十八條政府信息公開評議的主要內容是: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規范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的實用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情況;

(五)其它需要評議的內容。

第二十九條評議的方式

(一)每年召開一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題會議開展評議;

(二)每年召開二次重點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座談會進行評議;

(三)每年底向相對人發放調查問卷,開展評議;

(四)建立日常評議機制,建立舉報電話,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信箱,網上投訴信箱,及時聽取評議意見。

第三十條區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區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的評議組織協調和實施。

第三十一條對各種評議活動都要全面、真實地進行記錄和整理,對于舉報電話、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信箱、網上反映的問題,要詳細記錄。

第三十二條政府信息公開評議的情況,區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并提出處理和改進工作建議。

第三十三條政府信息公開評議中收集的各種建議和意見,要認真對待,專門研究。合理的建議要積極采納,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解決,暫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對于舉報的違紀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章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調查制度

第三十四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第三十五條舉報內容。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三)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六條舉報投訴形式。舉報投訴可采用來信、來訪、電話、電函、電子信箱或口頭等形式進行舉報投訴。區政府及其部門必須設立政務公開監督舉報信箱1至2個、電子信箱1個、監督電話1個,并向群眾公布。區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舉報信箱設置在區政府辦公大樓門口。

第三十七條舉報投訴受理部門。舉報投訴受理部門為各單位的政務公開監督小組,具體負責監督舉報投訴的受理、登記、調查、督辦、答復及歸檔工作。接待舉報投訴人員要態度和藹、熱情誠懇,認真做好投訴舉報的收件記錄和辦理工作。

第三十八條投訴舉報件的調查處理。對投訴舉報件的處理參照紀檢監察件辦理程序進行處理。對問題不嚴重、不復雜的投訴舉報,應立即進行協調處理,盡可能當場答復;對問題較嚴重、較復雜的事項,應認真組織進行調查核實,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答復。

第三十九條凡被投訴舉報違反政務公開制度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十條對舉報人應予保密,對泄密者給予行政處分,對泄密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章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

第四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政府信息涉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的,其中任何一個行政機關在公開該政府信息前,都應當與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不同行政機關之間對擬的政府信息內容存在不同意見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政府信息的內容屬于其他行政機關權限范圍的,應當按照有權機關的意見處理;

(二)對是否屬應公開內容意見不一致的,應當提請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協調決定。

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政府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未經批準不得。

第十二章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

第四十三條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四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第十三章政府信息公開保障制度

第四十五條經費保障。行政機關應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四十六條組織保障機制。政府網站信息收集與應納入政府統一規劃和管理,由政府信息中心具體負責實施。

第四十七條人才保障機制。政府網站建設,要加強網站信息錄入、信息更新、信息深加工等專項技術的研究和應用,適應新形勢、新工作的需要,為政府網站建設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第四十八條技術保障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工程的實施,應當使用先進技術手段,以保障政府部門大部份信息資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傳輸、存儲和利用的任何一個環節都必須在一定的技術環境下進行。

第十四章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條政府機關實施政務信息公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政府辦公室和區監察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由區監察局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一)對按要求應公開的內容未公開的或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對違反上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規定的,依據《行政監察法》的有關條款,對單位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員,情節輕微的,給予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不履行主動公開義務,不及時更新主動公開內容的;

(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隱瞞或者不提供應當公開的政務信息的;

(五)公開政務信息導致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受損害的;

(六)不依法更正有關申請人本人信息的;

公共關系管理制度范文4

第二條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實行“限定場所、單位負責、加強引導、全民參與、嚴格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西寧市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管理工作。

區、縣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管理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支持并參與此項工作。

市容環衛、教育、文化、衛生、新聞等有關部門,應當開展吸煙有害健康、勸阻吸煙和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宣傳教育。

第五條本市行政區域內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一)醫療機構的候診區、診療區、病房區;

(二)托兒所、保育院、幼兒園;

(三)學校的教學場所;

(四)圖書館(室)、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美術館、展覽館、體育館、文化宮、少年宮等公眾活動的室內場所;

(五)影劇院、錄像廳(室)、歌舞廳、游藝廳(室);

(六)商場(店)、書店和郵電、金融、證券業的營業廳;

(七)公共交通工具內及售票廳、等候室;

(八)會議廳(室);

(九)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

前款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規定的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可以設置吸煙室(區)。

第六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或管理單位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制定監督管理禁止吸煙的制度和措施;

(三)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設置吸煙室(區)的,還應當設置明顯的吸煙室(區)標志;

(四)在禁止吸煙場所內不得放置吸煙器具;

(五)設立禁止吸煙檢查員,負責對公共場所內吸煙者予以勸阻、制止或者令其退場。

第七條在禁止吸煙公共場所內,公民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有權要求該場所的經營或管理單位履行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八條對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的個人,由市容環衛主管部門依法聘任的禁止吸煙監督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停止吸煙,可并處以5元的罰款。

第九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或管理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由市容環衛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并責令改正。

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由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根據情節輕重可并處以2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執法人員作出處罰決定時,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當事人。

罰款必須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專用票據。

第十一條使用暴力拒絕、阻礙市容環衛主管部門的禁止吸煙管理人員、禁止吸煙監督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共關系管理制度范文5

關鍵詞: 道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市政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建設規模越來越大。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形成的過程性,必然伴隨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行為和質量活動,是相互之間互為依據的嚴密的系統過程。依據多年從事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實踐經驗,提出了改進和創新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方法。

一、對建設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工程發包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具備相應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發包工程時,應該根據工程特點,以有利于工程的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為原則,合理劃分標段,不得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各系統肢解發包給幾個施工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價格競標,不得指定分包單位,不得收取質量保證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不得要求承包單位以墊支或帶資為條件進行發包,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2)根據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特點,配備相應質量管理人員,依據國家規定實行工程監理制,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并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相關的設計圖紙、文件、水源、電源等原始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齊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等的采購應進行招標。采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合同及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或購買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

(5)工程竣工驗收。收到竣工報告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據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相應技術資料,合同等相關文件組織竣工驗收。

(6)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對設計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設計單位是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主要實施者,其質量行為的優劣直接關系著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的設計質量。

(1)設計單位應貫徹執行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和其他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規定,按照設計合同的要求進行設計。同時還應結合我國國情和工程實際,積極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在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中,遇到重大設計問題或國家標準尚無規定的問題,設計單位應進行方案比選,采取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設計階段提請建設單位向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申請組織技術專家論證;涉及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應當先送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并出具安全技術性能檢測報告,再將設計文件報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技術專家論證。論證結論應當作為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依據。

(2)設計單位必須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接相應的設計業務。從事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越業務范圍承接業務,不得將承接的業務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

(3)設計單位應對本單位編制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的質量負責。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工程設計標準和合同的規定,建立設計技術負責人審查制度,并由設計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復核后簽字,加蓋單位印章。設計單位應當指派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4)認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審核意見修改施工圖設計文件。如因無證設計、出賣圖簽、越級設計,設計文件不符合規定要求,或設計不當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將視情節輕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沒收非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分,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三、對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監理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設計圖紙及文件,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實施工程監理,并承擔監理責任。監理單位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不得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構件或者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2)監理單位應審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準備情況。

(3)監理單位不得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推薦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構件或者產品、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的津貼、禮金和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報酬。

四、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承擔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業務范圍承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得將承接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2)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據國家有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文件、及施工合同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單位發現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有差錯時,應當及向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3)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施工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抓好職工培訓,確保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提高企業技術素質,廣泛積極的采用新技術,以利于保證工程質量,并對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負責。

(4)依照合同由施工單位負責采購的市政工程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其性能應當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

公共關系管理制度范文6

一、抓經濟戶口“崗區責任制”、做好監管模式深化工作要按照《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經濟戶口管理辦法》、《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和揚州局經濟戶口考核細則及郵工商()60號下發的經濟戶口管理《六項制度》的要求,深化全系統監管模式改革,進一步加強經濟戶口管理工作,確保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壓力,按照基層工商分局實行定崗位、定人員、定區域、定責任、定獎勵,執行嚴格考核的“五定一考核”辦法,明確分局崗區的劃分、崗區責任人工作職責、考核及獎懲,做到“五了解、十到位”,貫徹我局制定的《關于全面推行經濟戶口崗區責任制實施意見》,將監管責任分解落實到人,確??v向到底、橫向到邊、責任到人,力爭使我局的經濟戶口管理工作再創新的經驗。

二、抓監管“五大”檢查,做好市場主體安全工作為了扎實有效地推進經濟戶口管理,關健是經濟戶口管理的綜合、定期、專項、重點和無照“五大檢查”,必須完善監管措施,以人為本,抓好監管職能與二版軟件的結合,切實做好市場主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記錄工作,保證企業信息資料的及時準確、完整規范。在日常巡查中突出“五個重點”: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重熱點行業、注冊資本分期到位、案后回查和警示記錄;對涉及13個重點行業、熱點行業的各類主體監管一年不少于兩次實地檢查,落實安全職責、監管重點和工作責任,建立健全重熱點行業主體的安全檔案。在檢查中應做到“十要”。即:“檢查要全方位,應查要不留死角,必查要完整,抽查要重點,專項檢查項目要清楚,是否違法填寫要準確,輕微違法整改要限期,責令回查要到位,巡查表檢查要真實,錄入要準確。”通過抓好重點主體和熱點行業的檢查,消除監管死角和盲點。對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支持,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三、抓無照經營取締工作,做好個私經濟發展無照經營是當前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十分突出的問題,年要繼續加大對無照經營的查處取締工作力度。一是加強對查處取締無照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逐步建立由各鄉鎮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監督管理機制,努力實現對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由一個部門的行為轉變為多部門的共同行為,進而由部門行為上升為政府行為;由突擊行為發展為長效規范管理行為,努力將無照率控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二是查處取締從事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涉及安全的重點行業無照經營行為,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切實落實責任,確保監管到位。三是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無照經營戶要及時引導其辦照,對因前置手續審批問題產生的無照經營問題,各分局要向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匯報,依法進行查處,問題仍未解決的,由分局將其情況書面報市局,市局將分局檢查出來涉及前置審批的行業向市政府匯報,并報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力爭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要把查處無照同引導私營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各工商分局要根據各地情況,在經濟較發達地區,重點引導私營企業在擴大經營規模、提高科技含量、增強品牌效應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把個體私營經濟做大、做強、做響,逐步培育發展一批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在經濟發展狀況一般或相對落后的地區,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重點是通過幫扶和引導,做到數量和質量并重、城市和鄉鎮并舉,形成個體私營經濟大發展的態勢。同時還要發揮當地農村剩余勞動力和豐富的農副產品資源優勢,引導個體私營經濟面向市場,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來料加工業、運輸業、建筑業等。

四、抓個體驗照和企業年檢,做好“亮照工程”工作按照“誰受理,誰負責”的原則,通過個體驗照和企業年檢,嚴把前置審批手續年檢審查關,提高依法履職的意識,嚴格遵守《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的規定,切實加強對前置許可手續的審查,加強對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的審查和企業登記住所與實際經營場所統一性的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個體和企業堅決按照省局文件要求處理,不得變通過關,確保監管職責到位。隨著今年企業年檢職能的下放,各分局要以此為契機,結合今年企業年檢新的特點,落實年檢工作流程化、規范化管理,實現年檢受理微機錄入先查詢、年檢信息同步錄入、年檢資料到期歸檔。年檢結束后各工商分局通過年檢驗照,已進一步了摸清轄區內市場主體的基本情況,這時要大力開展“亮照工程”,一方面深入開展證照規范化管理達標示范街(鎮)活動,另一方面對個體工商戶、企業強化證照管理,做到經營必須有照,有照必須亮照,通過多種措施和手段增強市場主體持照、亮照的意識,對不亮照要依法給予處罰。7月和9月份市局將分別組織開展年檢工作質量、亮照管理互查,真正做到“有照與前置許可手續一致,亮照登記事項與實際情況一致、”。每次互查后,并將情況進行總結和通報。

五、抓正常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做好后延監管工作年依據法規和上級局的要求,市局對年未年檢的企業制定統一簡便易行的各類市場主體退出操作辦法,在全市范圍內統一組織實施,建立動態管理制度,暢通退出渠道,及時清理名存實亡的各類市場主體。對市場主體退出后要建立督查機制,健全后延監管措施。各分局要積極探索對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后延監管工作,一是利用年檢切實做好企業數據庫的清理工作,對發現的注銷數據,年檢經辦人員要及時負責地將轄區內注銷數據與保證書式檔案和電子檔案的一致性,提高數據準確率。二是采取案后回查措施,重點檢查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是否已停止經營活動,是否進行清算,是否辦理注銷登記;三是對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四是對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其投資的相關企業,要責令限期辦理變更登記;五是對吊銷營業執照負有清算義務的投資人在未履行清算義務的情況下,限制其對外投資,對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規規定負有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警示限制,做好后延監管工作。

六、抓商標注冊,做好創牌工作、積極加強商標注冊的宣傳引導,促進我市注冊商標總量的迅速提升。

商標注冊是商標創牌的基礎。年商標注冊工作一是要積極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申請注冊并使用商標,逐步從借“牌”生產轉向自主品牌經營,對有條件的生產型、實業型私營企業,指導其走品牌發展之路,引導其熟練運用商標戰略做大做強、做出品牌。二是要大力鼓勵發展服務商標注冊,引導餐飲、沐浴休閑以及其他具有較強地方特色的服務型企業申請商標注冊,特別引導好老字號服務企業通過商標注冊保護自身字號這一無形資產,通過商標戰略運作樹立企業信譽,擴大企業影響力。三是要對我市知名度較高的企業,引導其注冊聯合商標和防御商標,積極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能力。

繼續推動實施商標品牌戰略,讓政府以及廣大投資者充分認識到商標創牌的積極意義。

注冊商標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提高商標的社會知名度,從而為本企業獲得更豐厚的利潤回報。年,一是要積極支持企業爭創省、揚州市著、知名商標,直至中國馳名商標。對參與申報認定的企業主動予以指導,幫助企業準備資料。二是尤其要積極支持我市更多企業參與知名商標的申報認定,引導、鼓勵他們先走上創牌之路,再逐步發展壯大。要重點培植農產品知名商標、老字號知名服務商標和私營企業爭創知名商標,大力提高老字號、農副產品和私營企業知名商標的比例。三是要積極構建創牌梯隊。進一步細化爭創品牌企業的發展規劃,排出一批基本具備條件、發展后勁足、前景好的企業,分層次抓好培育發展工作,建立擴大爭創品牌企業的后備隊伍。各分局要積極引導企業創牌,促進我市確保著名、知名商標申報數在去年的基礎上增長。

同時,要繼續做好品牌興農推動工作,積極發揮工商作為商標行政管理的職能作用,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有針對性地選擇農業產業化龍頭或骨干企業,以商標為紐帶,實施“主導產業+優勢品牌”戰略,倡導“公司+基地+農戶”的利益聯結模式,實行“統一規則、統一標準、統一生產、統一品牌、統一上市”的策略,加快農業產業化步伐,促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一是重點圍繞優質稻米、特色水產、優良家禽、特色蔬菜等盡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產、競爭力較強、集生產、加工、銷售、服務于一體的農副產品企業商標。二是積極幫助申請農產品地理標志注冊和保護與培育工作,對已申報注冊的證明商標,要積極加強與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聯系和溝通,力爭年內完成注冊工作。

七、抓商使用規范管理、做好“三牌”檢查工作品牌商標貼牌、商標印制以及品牌專賣是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重要關口。年,要把嚴厲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作為構建和諧商標品牌市場的重要一環抓。一是要開展好貼牌加工企業、商標印制企業和專賣店(場)專項執法檢查,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開展全市定牌加工企業、商標印制企業和專賣店(場)專項檢查,從源頭上遏制商標侵權行為的發生。二是要將我市現有的著、知名商標企業列入重點保護范圍,發揮“華東六省一市”和“淮海經濟區”商標保護協作網的作用,與企業聯手協作,開展跨區域的打假行動,依法對品牌商標進行特殊保護,為品牌企業的發展壯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三是要指導企業加強商標的自我保護,逐步建立和完善商標信息網絡,增強市場預警功能,不斷增強企業自我防范意識。四是要進一步強化部門保護協作機制,一方面積極推行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另一方面發動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推動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八、抓日常廣告監測,做好違法廣告整治工作、做好利用新聞媒體的廣告監測工作,努力凈化廣告主流媒介市場秩序。

年,我們要繼續按照揚州局及我局《廣告監測制度》的要求抓好廣告監測工作。一是開展日常監測,依據監測情況形成《廣告監測情況通報》,及時向電臺、電視臺、報社等相關廣告者通報監測對象的違法率、違法量、主要違法表現等;二是迎接并配合揚州局開展1-2次的集中廣告監測和互查活動;三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根據監測結果,嚴肅查處并曝光一批典型廣告違法案件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并將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共同加強管理。

以查處醫療美容等違法廣告整治為重點,促進廣告市場長效化管理。

一是根據省市局工作意見精神,對廣告經營活動中存在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虛假違法廣告,特別是利用新聞媒體的虛假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美容服務、房地產和致富信息廣告,進行集中治理,嚴厲打擊。并適時與衛生、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聯手開展行動,整治我市的醫療、藥品、食品、醫療器械經營秩序,重點加強對國慶、中秋、元旦等節日期間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經審批擅自、篡改審批內容及宣傳療效的保健食品廣告,與其他職能部門一起共同維護保健食品市場秩序。同時,加強房地產廣告和印刷品廣告監管,重點加強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的檢查,及治理房地產企業投資增值、回報率等違法宣傳。二是加強廣告審查員培訓,提高單位負責人法律意識和自律水平,促進其能夠依法廣告,鞏固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管理體系。三是根據揚州局意見精神,在全市逐步實施媒介廣告信用評價管理,將媒體廣告經營資格檢查情況、媒體廣告的違法率、違法量、虛假廣告及其他嚴重違法廣告的數量等列為廣告信用指數評價指標,對媒體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并將評價結果定期向相關部門進行通報。四是加強戶外廣告監管,嚴格把關,凡廣告未經登記和未標明廣告登記號以及內容違法的,要嚴肅查處。五是繼續加強和完善廣告協會建設,交流各廣告經營單位經營情況,通報主要違法事實、違法量和違法率,尤其是發揮好協會的“三自”作用,共同維護和促進我市廣告經營市場的經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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