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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治理方案范文1
(一)小造紙治理:繼續開展小造紙專項治理,堅決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違法造紙生產企業,關閉向集中式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排污的造紙廠,淘汰規模在1.7萬噸/年以下的化學制漿生產線和3.4萬噸/年以下的草漿生產裝置,關閉規模在2萬噸/年以下、環保未達標的廢紙造紙企業,對環保不達標的各類造紙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二)小水泥治理:繼續清理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違法水泥生產企業,淘汰土(蛋)窯、普通立窯、窯徑2.2米及以下機械立窯生產線、窯徑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窯、直徑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設備;關閉生產工藝、條件、環保整治不達標的生產企業以及**年12月23日后新建和擴建的機立窯、干法中空窯、立波爾窯、濕法窯企業(或生產線、生產設備);淘汰各種規格的干法中空窯、濕法窯等落后工藝技術裝備,有條件的地區淘汰全部立窯。治理重點是:20萬噸及以下生產工藝、條件、環保整治不達標的水泥生產企業;各地新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承諾“等量淘汰”的小水泥企業。
(三)小煉鐵治理:6月30日前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環保整治不達標的違法煉鐵生產企業和淘汰容積2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爐。
(四)小煉鋼治理:6月30日前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環保整治不達標的違法煉鋼生產企業和淘汰公稱容積20噸及以下的轉爐和電爐。
(五)小酒精治理:淘汰高溫蒸煮糊化工藝、低濃度發酵工藝等落后生產工藝裝置,淘汰年產3萬噸以下企業(廢糖蜜制酒精除外)。關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年版)》禁止新建的酒精生產線(燃料乙醇項目除外)。
(六)小印染治理:淘汰污染嚴重、無法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小型印染企業。關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年版)》禁止新建的74型染整生產線。
(七)城市污水治理:所有縣(市)必須在**年年底以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并投入使用;市區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加大城市污水管網配套建設的力度,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收集管網不配套的必須建成配套工程,在建的污水處理廠必須同步建設收集管網等配套工程;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力度,保障污水處理廠運行經費。
二、牽頭部門及分工
市環保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環保專項治理工作。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小造紙、小印染”專項治理工作;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小水泥、小煉鐵、小煉鋼”專項治理工作;市經委牽頭組織“小酒精”專項治理工作;市建委牽頭組織“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專項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可根據本地實際,明確相關牽頭單位及職責分工。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月10日前,市環保專項治理工作各牽頭部門會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按照環保專項治理目標任務分門別類完成本行政區域調查摸底工作,確定擬關閉企業名單,并逐一進行復核、確認。由市環保局會同專項治理相關牽頭部門制訂**年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上報市政府。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5日前,經市環保專項治理牽頭部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在媒體上公示**年環保專項治理名單及期限。4月至12月,各地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環保專項治理工作,定期組織檢查,對重點地區開展現場監督,促進環保專項治理工程的順利實施。9月,市環保專項治理牽頭部門組織對各地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一次督察,通報進展情況。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12月10日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按照不同實施階段,分別組織監督檢查,并按時上報階段性工作總結。市環保專項治理工作專班組織對各地全年環保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市環保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協調工作,各專項治理工作牽頭部門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全市環保專項治理的協調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環保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要根據市政府確定的治理目標,制訂本地區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任務。要督促關停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等相關問題,切實做好關停企業人員安置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環境污染治理方案范文2
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后,于11月10日召開全體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此前,10月中旬,由袁榮祥副主任帶隊赴寧波、溫州、臺州、麗水征求意見,10月下旬又征求了省級有關部門的意見?,F將審議情況報告如下:
2003年我省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來,先后實施清潔空氣、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專項和新一輪治氣“三大行動”,大氣污染防治取得明顯進展,大氣環境質量穩中向好、有所提高。但隨著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大氣污染負荷仍然較高。2014年,全省11個設區市中,除舟山外其余均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69個縣以上城市中,僅有9個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十分艱巨。為認真貫徹落實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很有必要重新修訂我省的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環資委認為,省人民政府提請的修訂草案針對本省大氣污染防治現狀、特點及監管需要對上位法進行了補充、細化和必要的創設,內容基本可行,建議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同時,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關于完善和細化部門監管職責及追責問題。法律的有效實施最終還是要落實在具體可行的部門監管職責及追責上。修訂草案第四條第一、二款和第五十七條雖已依照大氣行動計劃及其分工方案對部門職責及追責作了規定,但由于部門監管職責不夠明朗以及問責追究相對較輕,這不僅容易造成部門間的相互推諉及不作為的現象,而且也容易降低法律的適用性。目前,上海、江蘇等地對部門監管職責及追責都作了較為明確的具體規定,為把“對監管者的監管”落到實處,同時又考慮到與長三角地區的法律銜接,建議修訂草案鑒借兄弟省市的一些成功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完善和細化部門監管職責及追責條款,切實達到部門監管職責清晰、問責追究有章可循。
二、關于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問題。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是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一項重要制度。上位法對未達標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作了規定,本修訂草案對此沒有涉及。但由于目前多數城市大氣環境質量不達標,這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就顯得格外重要。為使這項制度在我省更具操作性,建議修訂草案除上位法規定外,應進一步明確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的內容,包括空氣質量、因素分析、階段目標以及各階段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同時,對其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以確保這項制度在我省更好地貫徹實施。
三、關于重點區域和重點排污單位總量控制及削減問題。重點區域和重點排污單位總量控制及削減對整個大氣污染防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盡管修訂草案第九條對行政區域和一般排污單位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作了規定,但由于我省“低小散”的“塊狀經濟”明顯,區域性污染相對比較突出,加上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染,直接影響著我省的大氣環境質量。如果只按行政區域和一般排污單位分解落實總量控制指標,就容易造成重點區域和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變相轉嫁或被平均的現象,從而規避法律對其總量控制及削減的要求。因此,建議修訂草案除行政區域和一般排污單位分解落實總量控制指標外,應重點明確重點區域和重點排污單位分解落實總量控制及削減指標,從而實現行政區域和重點區域、一般排污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雙控”的目的。
四、關于企業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和實時數據傳輸責任問題。企業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是確保數據準確的重要前提,而企業監測實時數據又是企業舉證和環境監管部門的法律證據。修訂草案第十三條雖對企業尤其是重點排污單位監測作了規定,但由于目前有的企業法律意識淡薄,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偷排偷放時有發生,給環境執法部門調查取證、及時查處帶來難處。為強化企業尤其是重點排污單位大氣環境保護責任,建議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企業尤其是重點排污單位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和實時數據傳輸的責任,并輔以明確、嚴厲的違法懲罰措施;同時,將企業監測實時數據作為企業舉證和環境監管部門的法律證據,以確保企業尤其是重點排污單位舉證有據、環境執法部門監管到位。
五、關于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問題。秸稈處置是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一項重要內容。修訂草案第四十一條對秸稈處置尤其是禁止露天焚燒秸稈作了明確的規定,但由于目前一些偏遠山區農民祖祖輩輩都有靠露天焚燒秸稈的傳統習慣,它既可燒死害蟲及蟲卵,又可肥地。偏遠山區集中秸稈處置成本很高,具體實施比較難。為使秸稈處置更切實際,建議修訂草案依據上位法第七十七條授權條款,在城鎮、機場、鐵路、高速公路等主要干道以及大氣環境特殊保護區附近,可以先劃定露天焚燒秸稈禁止區域,以確保這些區域真正做到有令禁止、有令能止。
環境污染治理方案范文3
關鍵詞:行政管理;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法律責任;救濟方法
2018年11月,生態環境部與農業農村部的《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提出,要實現農村飲用水安全有保障;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治理,實現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總量等一系列目標。就目前來看,由于缺乏行政管理力量的介入,部分地區的《行動計劃》完成情況不容樂觀。在此背景下,研究行政管理視角下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困境與突破路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環境污染行政管理的必要性
其一,隨著人類向工業文明時代的大步邁進,人類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程度已經遠超出環境自身的調節能力,這也對人類的生存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市場價值規律能夠支配人們的行為,企業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會忽略對外部環境的污染和影響?;谶@樣的現實情況,政府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就會使企業認為肆意排放污染物是理所當然之事,也不可能有企業將資金投入到環保工作中。由此可見,政府強制介入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其二,政府通過立法等強制手段不僅能夠有效強化企業及個人的責任意識,還能全面解決環保的資金來源問題。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的干預下,環境治理和保護問題得到了全面解決,在此期間,政府仍擔負著保護生態、治理污染的責任。不僅如此,與環境污染相關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也離不開政府宏觀力量的保障。其三,與一般商品不同,環境要素和自然資源不遵循商品流通的一般規律。例如土地轉讓就不能直接進行市場交易,而是需要符合標準程序同時辦理相關手續。對此,政府必須借助強制手段對環境要素和自然資源市場進行管理和監督,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市場失靈的情況出現。與此同時,對于與經濟發展同時出現的環境危機,由于其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和不可調節性,同樣需要政府從宏觀層面進行調控和監管,這樣更有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四,環境問題的繁雜性、綜合性和重大性決定了政府干預的必要性。各地方、各類別的環境治理,離不開政府的統籌、規劃和指導,設計全球的生態問題同樣離不開各國家的共同干預。作為經濟發展的附屬產品,環境保護工作的利益、政策、行動等協調離不開政府這一中心。除此之外,作為一項兼具綜合性與公法性的理論,環境保護法擁有多樣化的調整方法,其中較為突出的當屬環境行政執法,這也全面提現了政府的宏觀干預作用。憑借著經濟、法律、政治等力量,政府實現了某個成員無法實現的目標,這也全面體現出來政府的作用所在。綜上來看,政府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功效。政府合理干預經濟活動不僅能夠糾正人們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還能引導全民樹立起環境保護的意識,營造經濟與環境協同發展的社會氛圍,從而保障社會實現生態安全。此外,政府合理的行政干預還能對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起到預防作用,有利于從源頭處消滅污染,從而實現預防為主的治理理念。
二、行政管理視角下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困境
(一)行政管理主體的法律責任不明。首先,各地沒有明確各行政指導主體的責任,沒有采用純正的責任分配機制,在遇到行政指導內容違法的現象時,政府僅注重指導主體和被指導者責任的追究,忽略了自身責任,沒有視情況給予被指導人合理的補償,也沒有明確不可抗力因素損失的責任歸屬,這都直接影響到了政府的公信度和鄉村人口對政府的滿意度;其次,各地對表象行政指導責任的治理力度不足,各地行政指導主體普遍通過強制手段達到目的,致使行政管理手段將會與行政指導脫節,被指導者失去了選擇權,這也是影響各地環境污染治理效果的重要原因;最后,各地疏于漸變行政指導責任的監管,一些行政管理主體借助獎勵手段達到治理目的,這使得指導主體與被指導者之間形成了利益關系,這也直接導致當地行政指導性質的改變,進而直接影響到了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二)行政管理損害救濟方法單一。第一,部分地方政府沒有將行政指導納入行政復議的范疇之中,僅關注行政指導的單獨作用,忽略了行政指導要與其他法律行為相結合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因而難以保證行政指導的契合性;第二,部分地區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較為狹窄,沒有為漸變、表象兩種行政指導提供借助行政訴訟獲取救濟的機會,因而也無法幫助司法界端正態度;第三,部分地方政府忽視了行政指導,未能引導行政主體尋找自身在行政指導過程中的各類錯誤,也沒有相關法律條例明確相關補償細則,這都直接影響到了鄉村人口對環境污染治理的信賴程度。(三)行政管理適用范圍較小。一方面,政府沒有賦予當地村委會行政指導權,無法實現與鄉村人口的交流與溝通,無法及時、深入了解到鄉村人口的真實困難和需求,沒有賦予村委會相應權利,導致其無法制定環境污染治理村規民約,難以調動起村民參與環境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難以實現環境污染的持續治理;同時鄉村污染較為分散,部分地區環境保護部門人手和經費有限,這使得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無法實現全覆蓋。另一方面,各地疏于行政指導案例庫的編制工作,沒有對行政指導案例進行明確分類,沒有制定行政指導案例的實質標準,也沒有相關保證案例的實效性的舉措,這都直接影響到了行政指導案例的參考價值。(四)缺乏行政管理程序。首先,政府疏于行政指導的決策程序的建立,沒有明確各類行政指導的啟動方式,沒有始終堅持合理合法的原則,也沒有全面聽取被指導者的意見;其次,各地行政指導實施程序不夠完善,沒有秉承實守信的原則,經常隨意改動行政指導方案,這也直接影響到了鄉村人口對政府的信賴程度;再次,各地沒有做好行政指的導案底存儲工作,沒有根據案例的重要程度對其進行分類儲存,也沒有相關向上級機關備案的機制。
三、行政管理視角下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困境突破路徑
(一)明確行政管理主體的法律責任。從目前行政管理干預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實踐來看,政府的行政指導不僅能夠單獨運用,還能與其他法律行為結合適用。在此過程中,政府應重視各類法律行為的相互性和交織性,不能單獨考察某一法律行為,而是要將其視為一個整體的行政管理手段。在鄉村污染治理工作中,行政指導的性質會發生改變,這就需要政府根據行政指導的不同形態進行分別考察。首先,各地政府應明確各行政指導主體的責任,積極采用純正的責任分配機制。各地政府應始終秉承合理合法的原則,明確劃分各主體的行政指導責任,具體舉措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對于內容違法的行政指導責任,政府不能全部歸咎于行政主體,由于被指導者堅信政府的權威性,因此他們有理由相信行政指導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雖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判斷過失,但并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政府也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為他們提供一定程度的補償;其二,對于內容不合理的行政指導責任,考慮到鄉村人口對于政府的信賴,應合理追究行政主體適當的責任,而被指導者由于擁有選擇的權利,沒有對指導內容進行質疑,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此,行政指導主體應視情況給予被指導人合理的補償;其三,對于合理合法的行政指導責任,在行政指導不存在任何問題的前提下,如果村民利益被不可抗力因素損壞的,政府將不會承擔相關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由于被指導者自愿選擇被指導,因此理應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其次,各地應對表象行政指導責任進行治理。在鄉村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中,許多行政治理主體會借助行政指導的名義實施行政命令。對于沒有按時間、按規定完成任務的被指導者,行政主體會直接采取停業整頓、剝奪營業資格等強制手段。在這樣的行政管理模式下,行政管理手段將會與行政指導脫節,從而異化成強制命令模式,這不僅違背了行政指導的本質,損害了被指導者的選擇權,還會對環境保護工作產生負面影響,基于這樣的后果,行政指導主體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最后,各地應對漸變的行政指導責任進行嚴格監督。在部分鄉村地區,當地政府為了達到行政指導目的,往往會借助一些獎勵手段,這也使得指導主體與被指導者之間形成了合同化關系。在指導過程中,行政主體承諾指導者合理的條件使被指導者接受指導。然而,一旦指導主體在兌現利益方面存在問題,雙方的合同關系就會被打破,鄉村指導主體也必將承擔指導內容不合法的法律責任。(二)拓展行政管理損害救濟方法。第一,政府應將行政指導納入行政復議的范疇之中。在鄉村環境治理工作中,行政指導并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需要與其他法律行為相結合,這使得其性質發生了改變,內容違法、強制指導等問題也隨之而來。對此,政府可通過將行政指導納入行政復議范疇的方式監督和管理不合理、合法的行政指導。一方面,從目的層面看,行政指導與現有的行政復議相關法律具有一定的契合性,二者都能夠保障大眾的正當權益,同時強調了對行政主體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從行政復議法相關規定來看,雖然行政指導沒有被納入行政復議法的范圍,但也沒有被明確排除在外,這就說明了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適用空間。第二,政府應努力拓寬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全面制止和杜絕各類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從而為漸變、表象兩種行政指導提供借助行政訴訟獲取救濟的機會。由于行政訴訟通常會采用概括、列舉和排除等方法,許多專家和學者對其持質疑或排斥態度?;谶@樣的現實情況,為了更好地保障被指導人的權益,政府應逐步擴大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真正將行政指導納入其中,這樣才能幫助司法界端正態度。第三,政府應為行政指導造成的損失提供賠償。在行政指導過程中,行政主體應履行自身相關業務,不僅要保證指導內容的合理、合法性,還要堅決杜絕強迫指導的情況出現,同時還要努力尋找自身在行政指導過程中的各類錯誤,深入剖析錯誤成因并及時加以改正。基于鄉村人口對政府以及行政機關的信任,當出現指導者由于沒有按政府要求履行自身義務或指導發生偏差而造成被指導者損失的情況時,指導者理應承擔相關責任,而被指導的損失也應該由國家承擔。因此,鄉政府基于村民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的信賴,理應承擔各類不合理、不合法行政指導的責任,同時結合相關規定給予被指導者適當的經濟補償。(三)擴大行政管理的適用范圍。一方面,對于各鄉村的污染治理工作,政府應賦予當地村委會行政指導權,具體原因可分為以下五點:其一,在國家《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物權法》中,都提到了村委會對于當地污染治理的職責和權利,而且從鄉村人口的環境權利角度來看,村委會也理應享有治理鄉村污染的權利;其二,作為政府與鄉村人口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村委會不僅能夠切實、全面掌握村民的環境需求和當地的環境污染情況,還能結合相關法規直接向上級政府表達村民的意見,因此,村委會是鄉村人口環境權益的最合適代表;其三,村委會有權制定有利于當地環境污染治理的村規民約,使其成為當地村民共同的行為準則,并通過這種道德約束模式全面治理鄉村的各類污染現象;其四,村委會參與行政指導能夠全面調動起村民參與環境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各類污染現象以及污染源暴露在全體村民面前,這種方式不僅能夠幫助鄉村節約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開支,還能有效推動污染的持續治理;其五,由于鄉村環境污染存在分散性,這就給環境保護部門帶來了較為繁重的工作任務,而村委會的參與恰好能夠妥善解決這一問題,各類污染也能及時得到有效解決。由此可見,村委會無疑是參與下農村污染治理的最佳組織。因此,政府應盡快出臺和完善相關法律政策,明確村委會在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行政指導地位,這樣才能實現鄉村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政府應積極為各地編制行政指導案例庫。例如,2016年,伊川縣出臺了《關于印發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行政指導案例編寫工作。第一,各地政府不僅要根據相關標準對行政指導案例進行明確分類,還要在案例中盡量使用精準、規范的詞語,同時要為各類別制定標題,這才能保證案例學習與研究的嚴謹性。第二,各地要積極制定行政指導案例的實質標準,一是要在案例中加入相關法律觀點和主觀概括,豐富行政指導的內容;二是要保證案例內容符合相關法律精神,秉承相關法律的基本原則,不能脫離法律的本意;三是要保證案例的實效性,定期對案例庫中的案例進行審查,及時刪除和更新相關案例,從而保證案例指導的先進性。(四)設計科學的行政管理程序。首先,政府應積極建立行政指導的決策程序,明確行政指導的啟動方式,一是政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根據需要主動啟動行政指導工作;二是可由被指導人主動申請行政指導,并由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啟動。行政指導開啟后,相關指導主體不僅要始終秉承合理、合法的原則,還應綜合考量被指導者的意見,這樣才能保證行政指導方案的有效性。其次,各地應盡量完善行政指導的實施程序。作為行政指導的最重要環節,實施程序能夠直接影響行政指導的成效,因此,各地應著重對以下幾點加以完善:其一,各地政府應盡量明確行政指導內容,這樣更有利于被指導者的理解,從而使他們更好地表達自身意愿;其二,各地政府在實施實踐指導時,要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隨意改動行政指導方案;其三,各地政府應加強行政指導主體和被指導者的溝通與互動,鼓勵行政指導主體主動為被指導者提供各類咨詢服務;其四,各地應努力保證行政指導的科學性,引導當地行政指導機關和部門采用科學的指導方法,當出現被指導者排斥行政指導的現象時,應立即停止行政指導,待雙方商榷好解決方案后,再繼續進行行政指導。最后,各地應積極建立行政指導案底存儲程序。作為行政指導的后續工作,行政指導案底的分類存儲能夠為之后的行政指導工作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因此,各地應結合各類行政指導案例的重要程度對其進行分類儲存,重點保存涉及范圍較廣、社會影響力、社會爭議較大的案例,詳細記錄相關方案、措施和成果,同時還要及時向上級機關備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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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治理方案范文4
1我國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特點
(1)環境治理工程具有復雜性、艱難性的特點目前,我國環境污染狀況非常復雜,污染物的不可控性以及對環境的影響不可預知性這兩大特點也就決定了環境污染治理工程采用的方法和技術的復雜性。在我國,主要的環境污染物來源是工業三廢,分別是:噪聲污染、光污染以及放射性元素污染等等。這些污染物成分極其復雜,比如汽車尾氣,其就是由苯、醇、醛以及二甲苯等多種有機成分構成的,其他很多污染物的構成也是如此復雜的。此外,要想有效地治理環境污染,則需要非常先進的技術和工藝。目前在我國工業企業中,排放的污染物也是多樣化的,所以,要想高效地治理污染物,必須有針對性地采用多種工藝以及先進的技術加以治理。由于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難以控制,所以說,污染遍布整個世界,不同程度地危害著人類的生活,對大氣、土壤、動植物等重要資源有著嚴重的危害性。另外,環境污染物的頑固性也是難以測定的,誰都不能保證其不會因為時間的變化而對人們造成更加嚴重的危害,這一特點也就決定了環境治理工程的艱難性和復雜性。
(2)學科的邊緣性導致了環境治理工程的邊緣性環境科學是一門綜合性非常強的學科,和人文科學以及其他自然科學都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特別是生物科學、物理化學學科等等,只有將這幾類科學知識融會貫通,才能更好地為環境治理工程服務。在我國的一些高校中,環境科學學科的確立的確存在一定的問題,缺乏關注度,其與其他學科的緊密聯系,再加上學科本身跨領域范圍廣的特點,導致了環境治理工程的邊緣性。
2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
(1)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的要求第一,要將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競爭以及公平機制引入到工程的管理當中來,充分考慮到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的緊密聯系,但是,要秉承環境效益為先的原則,然后采用先進的技術和工藝,設計出合理的方案,在施工隊伍的選擇上也要慎重,選擇信譽度好的工程隊,嚴格把控工程的質量;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審查管理制度,全面地控制整個工程的實施;充分運用污染治理技術的成果,將其記錄到檔案中,保證資料的完整性以及準確性,方便日后查找使用。(2)建立市場化環境污染治理工程①環境污染治理工程市場化的基本框架。政府在管理的過程中要不斷地完善新的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通過建立健全市場管理機構和認證機構來加強對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政府雖然沒有直接管理環境治理工程,但是依靠其權威性和強制性來規范市場也能達到管理的目的,比如出現責任和管理不力以及等現象,政府就會強制性的予以管理。環境污染治理工程中也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隨意性比較大,因此必須要通過制定嚴格的標準和規范來管理生產者的行為。②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中應該重視行政行為。第一,環境工程管理參與到市場當中,就要不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的經濟體制。政府對市場的管理方式主要是政策和其他一些必要的干預,大致通過稅收、政策、補貼和貸款等等手段加強管理。運用法律的手段對市場中的違法亂紀現象以及危害人民的行為進行打擊、管理,必要的要終止生產活動。第二,政府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因為其作為市場運行的基礎,能夠保證環境治理工程市場的有序運行。第三,要加強環境治理工程標準的書面化、制度化。要想保證環境治理工程市場的規范運行,前提是要確立完善的工程質量標準和工程驗收標準,形成一套完善的參考體系和實施規范。
3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的相關建議
在環境污染治理工程中,結合工程自身的特點,在招標這一環節應該加倍重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一些工程難度系數很大,要求的技術和工藝也相應比較復雜,因此要采用無限競爭招標的方式,可以讓多家企業聯合投標,盡量保證工程的質量。對于普通的工程,則允許有經驗的企業進行投標,以提高工程的質量。
4結語
環境污染治理方案范文5
【關鍵詞】新農村 河北省 環境污染 綜合治理
一、河北省新農村建設進程中的環境污染現狀
(一)工業污染源從城市轉向農村
隨著現代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規模的擴大,加上產業梯級轉移和農村生產力分布調整的加劇,越來越多的工業園區在農村地區悄然興起,造成城鎮工業廢水、生活垃圾向農村地區轉移,農村環境污染嚴重。而其中的工業企業廢水、廢氣、廢渣等“三廢”超標排放是導致農村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不得當
農民的環保意識相對比較薄弱,農村環保基礎實施相對滯后,大多數農村沒有地下污水處理站和垃圾處理站。村民們將自家的生活垃圾直接傾倒在田間水渠,污染生態環境的同時,生活污水中含有的重金屬和難以降解的有毒物質隨著滲透土壤中,如果到達地下水系統,將會引起地下水的污染。河北省農村地下水污染情況比較嚴重,根據《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顯示,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地下水存在重金屬超標現象,主要污染成分為貢、鎘、鉻、鉛等,污染來自海河流域污染地表水入滲補給,嚴重威脅河北省地下水飲用水源安全。
(三)農業面源污染嚴重
根據2012年河北省環境公告顯示:2012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34.9萬噸,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為42.3萬噸,農業源排放量為91.8萬噸??梢姾颖笔∞r業面源污染嚴重,已經逐漸超過工業點源污染和城鎮生活污染。而近幾年,由于農民缺乏相關的環保意識,盲目提高農產品產量,使得農藥、化肥、地膜的施用量呈上升趨勢。據《2012年河北省環境狀況公告》數據顯示,2012年河北省糧食播種面積為6302.37千公頃,其中農用化肥施用量為329.33萬噸,農藥使用量為8.48萬噸,農用塑料薄膜使用量為12.69萬噸,其中地膜使用量68248噸,地膜覆蓋面積達1159.06千公頃。與2011年相比全省農藥、化肥、地膜使用量呈上升趨勢。
二、國內外環境污染治理典型案例及啟示
(一)德國的環境污染治理實踐
德國注重保護生態農業發展。德國政府高度重視對農場生態環境的保護,規定禁止使用化學農藥,采用與自然控制力相協調的病蟲害防治措施;禁止使用化學肥料,采用農家肥料,種植豆科植物,實施秸稈還田措施;采用合理多樣的輪作和間作制度。政策上,實施環境保護補貼,使得生產對環境的影響向著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方向發展。
給我們的啟示:一是推進農村環境局域化管理??梢詮霓r村的整體規劃入手,以村為單位,結合村子自身的農業及景觀特點,制定具有特色的環境保護局域規劃。二是發展生態農業。例如可利用“秸稈還田”等措施,對土地施天然肥料而減少化肥的實施,這樣一方面可以促進土壤有機物及氮、磷、鉀等含量的增加,提高土壤水分的保蓄能力,還能防治燃燒秸稈所導致的大氣污染。
(二)美國的環境污染治理實踐
美國農村擁有一整套完整的垃圾處理回收產業鏈。在美國的鄉村,生活垃圾都是由規模不大的、專門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家庭公司來承擔,這些公司在當地“比比皆是”,家庭公司的員工也是農民,他們開著垃圾車去各家各戶收取垃圾,并取得一定費用。這樣美國農村生活垃圾就得到了很好的處理,經過收集、回收、處理、加工、銷售等一系列商業化的運行模式,形成一個垃圾回收的產業鏈。
給我們的啟示:一是農村環境污染治理,需要村民提高自主意識。政府的法律制度是約束外因,提高農民自身的環保意識是內因,內因外因相結合才是實施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有效途徑。二是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國農村的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過于分散,沒有一部農村環境保護的專門法,造成農村特有的一些環境污染,沒有明確的監管和治理措施,因而有必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
三、河北省農村發展的環境污染治理建議
通過借鑒國內外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經驗,提出適合河北省新農村建設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建議:
(1)積極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深入開展村鎮污水處理和城鄉一體垃圾處理試點工作。多增加一些環保服務站,垃圾處理回收站,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爭取做到每個村落都能夠設一個能夠解決自身污水垃圾的處理系統,村中建立更多的符合衛生條件的廁所,并定期有專人負責清理回收。各級政府要動員村民捐助農村環保設施,為農村環境治理爭取到更多的資金。
(2)發展生態環保農業。在農業生產上,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膜等化學物質,實行有機肥和無機肥相結合,通過采用生物防治病蟲害方法進而大量使用農家肥、種植綠肥等方法,提高農作物的產量;采用合理多樣的輪作和間作制度,提高土壤肥力,保護生態環境;合理采用“秸稈還田”措施,增加土壤中的有機物質,防治大氣污染。
只有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農業生態經濟,才能將“環境污染治理”落到實處,而非停留在口頭上,真正為村民謀取利益,從根本上調動村民積極性,從而促進河北省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環境污染治理方案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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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自查報告
一、概述
為深入推進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縣土壤環境質量,安化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根據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陽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資江流域益陽段銻污染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方案要求扎實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根據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如下:
二、土壤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20〕24號)和《益陽市農業農村局益陽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益陽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益農聯〔2020〕2號)文件要求,我縣認真開展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了治理目標任務。
(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
我縣暫無污染建設用地地塊,根據《關于印發〈2020年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環辦土壤〔2020〕28號)文件精神核算方法,我縣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視為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根據《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要求,我縣開展了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一是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南省2019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方案》要求,我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已由省農業農村廳進行了統一部署安排,已經形成了鄉鎮耕地土壤質量類別分布圖、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評價單元信息匯總表和耕地土壤環境治理類別劃分評價點位信息表等相關成果。
二是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安全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0〕77號)文件要求,我縣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的工作布置和進度安排,配合信息采集單位將轄區內已采集的基礎信息反饋給企業做進一步復核確認,特別是對無主關閉搬遷企業地塊的信息復核確認。對企業信息填報不準確的地塊,收集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已完成了重點行業企業信息采集和風險篩查工作。
(二)源頭預防
1.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
一是開展了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查的通知》要求,我單位多次組織相關人員對清單內企業進行核實,最終核實我縣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查內企業8家。
二是開展了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的排查整治。
根據涉鎘等污染源整治清單,按照“一源一檔、邊查邊治、以治為主”原則,對列入整治清單中污染源逐一制定管控、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我縣涉鎘污染源整治清單中有11家涉鎘企業,已全部制定了污染源整治方案,建立了整治清單及動態更新制度,每季度按時上報進展情況。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務。
三是切實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加大涉重企業治污與清潔生產改造力度,嚴厲打擊超標排放與偷排漏排,規范企業無組織排放與物料、固體廢物堆場堆存,穩步推進重金屬減排工作。全年未發生涉重金屬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2.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違法違規轉移監管和打擊力度,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對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全面防控、不留死角,實行動態管理,加大督查頻次和力度。開展我縣危險廢物大調查大排查專項行動,對發現問題建立了問題清單,督促企業立行立改并跟蹤檢查,指導企業建立管理檔案,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對環境產生新的影響。
3.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
2020年我縣化肥使用實物總量60441.11噸,比2019年減少1358.63噸,畝平減少0.72公斤,減少折純總量434.9噸,畝平減少0.23公斤,減幅2.21%;全縣計劃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面積174萬畝,實際完成178.06萬畝,完成計劃任務的102.3%,主要農作物應用面積達到95%以上;經水稻、玉米試驗比對,肥料平均利用率達40%以上;同時,通過茶葉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項目與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化肥減量增效項目的實施,輻射帶動全縣推廣有機肥施用量52.46萬噸,茶葉有機肥替代化肥項目區有機肥用量較去年提高了21.03%。
2020年我縣農藥商品折百用量總計138.32噸,較去年144.94噸減少了4.57%。其中國家禁用農藥使用量為0,限制型農藥使用量5.6噸,占全年農藥使用的4.04%,較去年下降了14.37%。殺蟲殺螨劑39.36噸,占全年農藥使用量的28.44%,較去年下降了3.28%,其中有機磷類殺蟲劑減少了15.22%。殺菌類農藥全年使用34.17噸,占全年農藥使用量的24.77%,比去年減少了0.29%。各類除草劑今年總用量64.06噸,占全年農藥使用量的46.32%,較去年下降了7.52%。
4.廢棄農膜回收利用
今年,我縣農膜總使用量為417.26噸,總回收量為340.43噸,回收率81.59%。其中,地膜使用量134.04噸,回收量110.48噸,回收率為82.42%;棚膜使用量283.22噸,回收量229.95噸,回收率81.19%,主要回收方式為網點回收和農民自行回收。經調查,目前全縣農膜回收企業0個,回收網點34個。全縣主要農膜銷售主體81個,2019年共銷售67.22噸,2020年全縣銷售主體共銷售79.84噸,同比增加18.77%;主要農膜使用主體131個,2019年購買使用197.87噸,2020年購買使用345.46噸(其中外地購買265.62噸),同比增加74.59%。
5.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
我縣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在全縣大力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努力解決城鎮垃圾“上山下鄉”問題。2018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聘請第三方技術公司制定了安化縣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方案,組織對清塘鋪鎮(袁桃社區、清塘鋪社區)、梅城鎮、仙溪鎮、大福鎮、龍塘鄉、羊角塘鎮、滔溪鎮、小淹鎮、柘溪鎮、古樓鄉、長塘鎮等11個鄉鎮12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逐一進行實地勘察,按照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位置、主要成分、規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分類制定了整治計劃,明確了責任人員、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因地制宜對不同地域的垃圾堆放點采取了挖轉運、原地封場、覆土綠化三種技術整治,同時做好排水溝、擋土墻修建和防滲處理,恢復地表生態。2019年12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已全部按照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組織環保等部門完成了聯合驗收。2020年無整治任務。
(三)農用地分類管理
1.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
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和《評估考核規定》要求,對照說明是否完成全省類別劃分,并按照《省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報送規范》(農辦科〔2020〕11號),成果報送農業農村部和生態環境部。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
一是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我縣洞庭湖流域化肥農藥農業廢棄物污染整治EPC項目分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工程、地表徑流污染治理工程、農業廢棄物無害化和資源化工程、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程、其他工程五個部分。該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涉及柳坪村、巖坡新村和楊林社區3個行政村,區域總面積63.2平方千米,居民人口12122人,生豬養殖規模4900頭,雞、鴨養殖規模47000羽,耕地11500畝。截至2020年12月3日,地表徑流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柳坪村和巖坡新村單戶四格凈化池系統基坑開挖200套,成品化糞池88套和玻璃鋼水池200套已進場,生態塘改造完成6個,株溪河道改造已完成530米透水磚鋪貼及綠化帶土壤回填;農業廢棄物無害化和資源化工程部分已完成農業投入品廢棄物收集池32座、田間堆漚池15座,有機肥加工車間施工地完成土地平整;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儲糞棚16個,格柵池10個,厭氧池16個。二是認真開展受污染耕地入戶調查,土壤詳查嚴格管控區調查,安全利用區調查;三是穩步推進安全利用區治理,超額完成上級下達治理任務。
(四)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塊名單建立
根據《土十條》《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要求,建立了安化縣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平臺并與上級部門聯網,及時上傳至全國污染地塊信息系統并動態更新。完成對轄區內同級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部門“全國污染地塊信息管理系統”賬號的分配,并已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經核查,我縣暫無受污染建設用地地塊。
2.污染地塊名錄建立
根據《土十條》《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要求,按時填報和更新了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同時在市生態環境局官網上公布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經核查,我縣暫無受污染建設用地地塊。
3.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
根據《土十條》《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以及有關要求,我縣暫無受污染建設用地地塊,無相關風險管控任務。
(五)試點示范
1.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
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是安化縣清塘鋪廖家坪廢棄尾礦重金屬污染防治(一期)項目,該地塊為林業用地,項目2017年獲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100萬元,2018年年底完工,治理成效明顯。
安化縣清塘鋪廖家坪廢棄尾礦重金屬污染防治(一期)項目是益陽市爭取的第一個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益陽市將其作為一個標桿型工程,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施工。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三項,一是對清塘鋪廖家坪廢棄尾礦內的36800m3廢棄廢渣及渣土混合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運至新建Ⅰ類固體廢物安全填埋場,進行安全填埋,并對填埋場進行生態恢復;二是對項目范圍內6840 m3污染土壤清運至Ⅰ類固體廢物安全填埋場,并對該區域約3969m2進行生態恢復;三是建設庫容約44661m3Ⅰ類固體廢物安全填埋場,用于填埋穩定化處理后的廢渣、渣土混合物及污染土壤,最后再進行生態修復。
項目的成功實施,在當地取得了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一是項目區生態環境得到恢復與改善;二是重金屬消減量顯著;三是示范作用重大。不但可以有效改善我縣土壤、水體中重金屬各項指標,大幅提高全縣環境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消除或減輕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的危害,提高群眾生活質量,而且能及時化解由于環境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糾紛,維護和保障群眾權益。通過重金屬污染防治的廣泛宣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態環境意識,將有力推進全縣的生態文明建設工作。
2.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
安化不涉及。
3.鼓勵地方創新和先行先試
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縣土壤環境質量,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7〕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安化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7日頒布實施。該方案明確了以縣政府為責任主體,各縣直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對土壤污染防治的各個領域分工負責。
二是強化監管執法,加大執法力度。重點監測土壤中鎘、銻、汞、砷、鉛、鉻等重金屬污染物,重點監管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
三是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遺留石煤礦環境污染問題治理,2017年12月15日由安化縣人民政府下達關閉6家礦山的決定,根據《益陽市石煤礦山關閉治理工作方案》(益辦〔2019〕4號)要求,2019年4月12日,益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其采礦許可證依法予以公告注銷。2018年6家石煤礦關閉企業開始場地調查報告編制、實施方案編制,并通過了場地調查報告評審、實施方案評審、環評批復、發改立項批復、掛網招標、中標公示、施工圖設計、圖審、工程概預算、財評。施工單位進場后按治理工作方案按步推進,按時按質量均完成整治工作,于10月22日通過了縣相關部門組織的工程驗收,11月2日均通過了市級相關單位和專家的項目管控驗收。
(六)落實各方責任及公眾參與
1.部門協調配合《安化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了目標和工作職責,壓實了責任。建立了全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2.環境信息公開
根據《土十條》等有關要求,區域內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并將結果向社會公開、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行政區域內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并向社會公開,湖南安化渣滓溪礦業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在全國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與共享平臺公布了企業基本信息和監測方案。
3.宣傳教育
為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建設良好人居環境、宣傳土壤污染風險防控知識,特邀湖南省環保廳宣講團來對各鄉鎮進行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貫培訓,同時訂購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貫資料,通知各鄉鎮來領取并發送到村上組織村民學習。我分局組織編制宣傳手冊,印發至各相關部門、鄉鎮、重點監管企業,并在高速路口、重要交通要到樹立了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牌,宣傳土壤污染防治的治理意義。此外,區環保分局制定了有獎舉報辦法,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平臺對亂排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
4.土壤污染事件
安化縣全年無因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超標或人居環境安全事件等情況。
四、地方開展的特色工作、經驗和主要成效
一是出臺了《安化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了目標,壓實了責任。形成了“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二是加強監管,嚴格準入,預防土壤環境污染。對經開區和高明循環經濟工業園嚴格項目準入,嚴管環境污染。確定重點排污企業名單,加強對企業的監管。根據益陽市2020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里,我縣要求15家重點排污企業開展土壤與地下水自行監測,并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同時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取締一批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亂污”企業和集散地。
三是統籌兼顧,綜合施治,開展土壤修復治理工作。今年扎實有序的推進了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實施,最快有效地確保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治理。其中金華銻礦歷史遺留治理項目主體工程已完工,并組織了驗收評審會;大福鎮木溪村場地污染綜合治理應急工程主體工程已完工,正在準備驗收工作;安化縣奎溪鎮木榴村原松溪銻礦廢礦坑環境污染風險管控項目和安化縣馬路鎮金正銻冶煉廠遺留場地風險管控項目均已完成了發改立項、技術方案編制、招投標,工程建設正在緊鑼密鼓的實施中。通過治理項目的實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源,切斷其繼續污染周邊環境的途徑,阻止污染地塊擴大。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困難及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我縣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由淺入深,由點到面,逐步推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少突出問題。
1、土壤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缺失,給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困難。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傳少,還沒有引起各級政府的足夠重視,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也不夠清晰。
3、土壤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足,土壤環境保護工作沒有專項資金來源,市場化投資渠道不夠暢通。
4、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缺失使土壤污染修復工作進展緩慢,已經開展的一些治理項目也只是在局部地區和較小范圍進行實驗。
5、隨著國家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顯得十分重要和突出,工作面不斷擴寬,土壤環境監管體系不完善,專業性強,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不相適,未能適應全面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6、治理難度大,治理經費短缺。
(二)下一階段打算:我局將進一步加強領導,細化措施,壓實責任,扎實做好土壤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確保土壤環境保護落到實處。
1.嚴格土壤環境監管。以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和排放重金屬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行業企業為重點,強化工礦企業環境監管;以肥料、農藥、地膜和養殖飼料的生產使用為重點,加強農業生產過程環境監管;以危險廢物收集、貯運和處理處置為重點,嚴管廢物處理處置活動,嚴厲打擊隨意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行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
2.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工作負總責,明確工作任務,落實部門分工,嚴格目標考核;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損害、誰賠償”的原則,落實企業治理土壤污染的主體責任;加大宣傳力度,接受社會監督,逐步建立政府引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建立土壤污染責任終身追究機制,對于因違規審批、違規建設項目等原因造成土壤嚴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責任。
3.加大土壤治理投入。按照“政府引導、企業擔責、社會參與” 的原則,拓寬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資金渠道,積極推進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財政投入和科技研發力度。
4.加強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以保障農產品質量、人居環境安全和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為出發點,以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和公共服務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強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