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的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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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的方式

股權投資的方式范文1

【關鍵詞】投資風險 識別 防范

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最大的玩具商之一――東莞合俊玩具廠于2008年10月倒閉,該廠主要是因股權投資失誤引起的資金鏈斷裂,造成6 500多名工人失業,欠款4億多。但中央出臺4萬億拉動經濟增長的政策后,各地由于各種原因多年未批準的項目得到突擊審批。據媒體報道,全國預計增加20多萬億的新增投資項目。新一輪盲目投資的上演,又會形成新的股權投資風險。所以,提前識別和防范股權投資風險是集團公司健康、穩定發展的根本。

一、集團公司面臨的主要股權投資風險

股權投資風險是指集團公司在股權投資活動中,由于受到各種難以預計或難以控制因素的影響給公司財務成果帶來的不確定性,致使投資收益率達不到預期目標而產生的風險。

(一)識別股權投資風險的指標

利用指標識別法分析被投資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發展潛力等。

1.盈利能力。獲利是公司經營最終目標,也是公司生存與發展的前提,獲利能力可由以下3個指標來衡量。

總資產報酬率=息稅前利潤/平均資產總額×100%

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凈資產收益率=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平均凈資產總額×100%

2.公司發展潛力。衡量公司發展潛力的指標有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資本保值增值率。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本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

資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觀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權益/年初所有者權益×100%

(二)面臨的主要股權投資風險

1.重復投資,造成行業產能過剩。特別是隨著人民幣升值,出口萎縮,國內市場飽和,加上部分行業又重復建設,造成行業產能過剩,無法按期收回投資,導致無法回收股權投資成本。如:中國鋁業在上市之后,曾通過大規模并購,成為國內氧化鋁、電解鋁市場上的絕對龍頭。2007年中國鋁業回歸A股,又連續吸收S蘭鋁、S山東鋁、包頭鋁業、連城鋁業。而迅猛擴張的背后,也隱藏著管理、財務、成本等多重隱患,這些隱患在金融危機后的鋁行業產能過剩中體現得更為明顯。中鋁集團2009年利潤總額為-72.5億元,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則為-42.5億元。

2.投資、籌資在資金數量、期限、成本等方面與收益不匹配。如某集團公司投資總額為68億元、籌資總額為65億元,投資額大于籌資額,投資全部為長期股權投資,收益較低,整體凈資產收益率只有2.77%,且籌資中的短期借款達到26億元占40%,存在著短貸長投的現象,該公司的投資與籌資不匹配。

3.投資活動忽視資產結構和資產流動性。公司的投資活動會形成特定資產,并由此影響公司的資產結構和資產流動性,從而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發展潛力。

4.投資產業結構不科學。部分集團公司投資分散,有限資本投資多處,無法形成規模效應,管理幅度較長,集團公司的管理人員沒有時間熟悉被投資公司的產品知識,從而無法運用已有的知識正確評價被投資公司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業績;投資結構也不適應市場的需要,部分被投資公司的產品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

5.被投資公司管理層的機會主義。表現為被投資公司管理層的逆向選擇和僥幸心理。被投資公司管理層所追求的是個人目標效益的最大化,集團公司的目標與被投資公司管理層的目標往往存在差異,這種差異導致財務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產生偏差和延誤,給集團公司帶來股權投資風險。

二、產生投資風險的主要根源

集團公司股權投資風險的產生原因很多,既有公司外部原因,也有公司自身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外部投資環境復雜多變

社會政治環境、經濟環境和市場競爭環境等均對集團公司外部投資產生深遠影響。

1.社會政治環境。社會政治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呈不規則的運動,也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因素。社會生產關系的調整、社會經濟格局的調整、各種利益的重新分配,其結果可能引起股權投資風險。

2.經濟環境。如受到人民幣升值的影響,出口競爭力下降,許多出口企業轉內銷,增加了國內市場的競爭力,企業利潤普遍下降。國家緊縮財政、緊縮銀根,控制撥貸款,限定某方面的投資,就會使某些方面的投資處于不利地位,股權投資風險相對加大。

3.市場競爭。行業進入門檻低,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的投資可能會受到嚴峻考驗;而進入一個壟斷性的行業,則需要考慮進入及退出成本;進入不熟悉的市場,更需要充分考慮市場環境的影響。

(二)集團公司集團管理控制能力差

部分集團公司與控股的子公司之間只存在形式上的簡單資本關系,內部連接紐帶脆弱,各單位各自為政,形成集而不團的現象,集團公司的管控能力較弱。集團公司沒有對控股的子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績效考核、財務決算、資金集中管理、統一財務制度等財務管理手段。隨著集團公司投資鏈條的延長,信息傳遞逐級弱化,集團公司對成員單位的控制越來越弱。有些集團公司對控股的成員單位資金管控能力不足,沒有執行資金集中管理,存在著個別公司坐支坐收行為,無法控制這些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

(三)股權投資活動與公司戰略不符

公司發展戰略是公司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的指南和方向。公司投資活動應該以公司發展戰略為導向,正確選擇股權投資項目,合理確定投資規模,恰當權衡收益與風險。要突出主業,準確選擇股權投資目標,控制股權投資風險。但不少公司經過第一次創業成功后,變得盲目自信甚至自負,經不住眼前利益的誘惑,匆忙拍板、隨意決策,擴張戰略的制定缺乏長遠性、科學性,沒有以公司發展戰略為導向。

三、集團公司防范和控制股權投資風險的建議

(一)積極應對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

1.分析投資環境,充分了解市場行情,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投資規模,集團公司應在可能的情況下改善投資結構,降低股權投資風險。

2.認真分析財務管理的宏觀環境及其變化,提高公司對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公司在面對不斷變化的財務管理環境時,應認真地分析、研究,把握其變化趨勢和規律,并制定多種應對措施,適時調整財務管理政策,改變管理辦法,使公司財務管理系統有效運行,以此降低因環境變化給公司帶來的財務風險。

(二)強化集團管控力度

理順與控股子公司的關系,加強集團化管理。集團公司應重新梳理與控股的子公司之間內部連接紐帶關系,加強對成員公司的內部經營管理,加強集團化管理,做強做大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應通過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績效考核、財務決算、資金集中管理、統一財務制度等方式強化集團財務管控力度。

成立專門的資金結算中心,強化財務管控力度,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資金的有償使用,以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率,監控各成員單位的資金狀況,防止發生支付危機,確保資金周轉順暢,保持資金良好的流動性。通過結算平臺,實現集團公司與控股的子公司內部資金調動,提高資金使用率,從而減少利息支出。通過成員公司之間資金的回籠和調度,提高資金配置能力,強化集團公司在資本運營中的協同效應。

(三)投資活動應緊緊圍繞著企業發展戰略進行

企業的發展戰略應當隨著市場環境和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調整,與時俱進。發展戰略一經確定,就應對企業業務范圍和經營品種做出明確的規定,減少對不熟悉業務領域從事投資、經營或交易活動。加強企業全方位管理,努力降低各項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投資活動應該以公司發展戰略為導向,要突出主業,控制投資風險;要避免盲目投資,或者貪大貪快,亂鋪攤子,消除投資無所不及、無所不能的錯誤觀念。

(四)投資與籌資應相匹配

投資與籌資在資金數量、期限、成本方面應與收益相匹配,投資應量力而行,不能超過公司資金實力和籌資能力進行投資;投資的現金流量在數量和時間上要與籌資現金流量保持一致,以避免財務危機發生;投資收益要與籌資成本相匹配,保證籌資成本的足額補償和投資盈利性。集團公司在進行籌資與投資的過程中,應該注意投資與籌資合理的期限搭配,合理規劃債務的期限,使其與投資期限相銜接,安排好公司的現金流量。

(五)對股權項目投資前應進行可行性研究

對股權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對投資時機、投資對象、投資合作伙伴、項目的產能、市場前景等情況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對其風險和收益進行合理的評價與預測,充分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復投資、產能過剩的情況發生,也要關注發揮投資規模效應,應從被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發展潛力等方面分析項目的可行性,以保持集團公司的資產結構和資產流動性。

(六)強化對投資過程監控

選擇好被投資公司的管理層,采取業績考核、全面預算等方法正確引導他們,減少他們的機會主義,提高被投資公司的經營能力和人力資源狀況。

集團公司相關人員應熟悉被投資公司的產品知識,對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動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切實維護股東的權益。

總之,集團公司應正確認識股權投資財務風險的基礎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以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主要參考文獻:

[1]胡杰武,萬里霜.企業風險管理[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9-5,333.

[2]國務院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公司績效評價標準值[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4-1,373.

[3]王理生.中鋁集團去年巨虧72.5億元 過度擴張埋下伏筆[N].第一財經日報,2010-8-23,A6.

股權投資的方式范文2

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 金融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rivate Equity Fund(簡稱PE),是指主要通過私募方式募集、投資于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各階段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權益性投資基金。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優化社會資源配置、幫助國家調整產業結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和推動地方經濟建設等幾個方面多具體重要作用,因此自誕生以來發展迅速,已經成為繼銀行信貸和資本市場IPO后的第三大融資方式。

一. 退出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重要性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一種階段性投資,其投資持股的目的不是掌握控制權或經營權,而是在持股若干年后完成退出變現。退出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獲利和實現收益的主要手段。

首先,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本質來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以較低的成本進入創業企業后,通過參與被投資企業經營管理使其增值,之后在恰當的時機退出所投資項目或企業,獲取高額收益。

其次,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流動性來看,退出才能保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流動性。退出既是過去投資行為的終點,也是新的投資行為的起點。順利退出才能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賬面增值進行兌現,套現的資金才能投入需要扶持的新的成長性企業。

再次,對于投資人來說,投資私募股權基金是為了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如果不能退出,不僅意味著沒有收益,而且會影響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今后的募集。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整個運作過程中,募集、投資、管理、退出,環環相扣,而退出是決定回報大小和基金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一環。

二、主要退出方式及其利弊比較

(一) 股權上市轉讓(IPO)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注入被投資企業后,經過幾年的經營,被投資企業達到上市標準,獲準在境內外發行新股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鎖定期滿之后通過二級市場減持退出。該方式為目前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流方式。

股權上市轉讓的優點是能以較高的價格退出。Bygrave和Timmons(1992) 研究發現, 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方式中, 以IPO方式的價值最大,收益程度最高,其投資回報率往往大幅度超出預期。

股權上市轉讓的缺點是被投資企業上市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限售股股東,通常有1年以上的限售股鎖定期。

境內外上市分別來說,境內上市的優點包括:同類公司在境內上市的發行市盈率較高;境內上市的承銷、保薦費用和中介費用較低;企業的信息披露成本較低;上市后再融資的難度較小。A股市場的高流動性和高市盈率在使企業獲得更高的股票定價的同時也使企業融到更多的資金,因此統計數據顯示自2010年三季度以來,八成以上具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背景的創業企業選擇在境內上市。

但同時也應注意到境內上市的缺點:上市額度有限、審批時間較長;政策風險較大,例如2008年股權分置改革之后一段時間內曾一度終止新股IPO發行;境內增發、配股等再融資的門檻較境外高;境內上市對企業的財務資質要求較高,例如關于股本總額的要求,即使是創業板也要求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人民幣。

同樣,選擇境外上市也需要考慮以下問題:一是理解和熟悉不同國家證券監督管理的成本,以及與境外監管機構、中介機構的溝通成本;二是境外的危機公關和媒體監控成本;三是境內外不同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導致的會計報表轉換成本以及信息披露成本等;四是境外上市的承銷費用、保薦費用和支付給法律、審計等專業機構的中介費用等可能高于境內上市;五是境外再融資發行成功的難度較大。

(二) 股權協議轉讓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通過與股權受讓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也可以實現股權退出。股權協議轉讓又可以分為轉讓給第三方、轉讓給合作股東方等方式。

在國外,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交易市場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最重要的退出出口之一,但國內由于OTC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新三板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缺失或者不完善,股權轉讓方式還處于起步摸索階段。此外,國內的產品交易機構繁多,存在多頭管理、市場分割、各自為政的狀況。以天津濱海新區為例,天津股權交易所和天津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盡管設立之初存在定位差異(天津股權交易所目標定位為中國全國區域的OTC 市場,是美國NASDAQ 市場的中國版本;天津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是專業從事企業股權投融資信息交易的第三方服務平臺),但實際結果是存在相當程度的同質化競爭。這種現象在各地爭先設立產權交易所的過程中同樣存在。

盡管該方式處于發展初期,還不能成為國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流方式,但后續發展潛力巨大。其優點是退出周期短,效率高,雙方自愿合作,靈活度較高。但協議轉讓存在尋找交易對手方的問題,且由于交易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退出的回報低于股權上市轉讓方式。

(三) 兼并收購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 越來越多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進入中國市場,其中不乏實力較強者。對規模較小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來講, 將部分項目直接賣給國外戰略投資者是現實的退出方法之一。此外,盈利能力較弱的股權基金被實力較強的股權基金收購,也是可行的退出辦法之一。

并購的前提條件是要有發達的收購與兼并市場和成熟的金融中介機構,而我國的中介機構還缺乏為私募股權基金服務的經驗。因此目前情況下該方式也不能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主流方式。目前國內市場上各種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多達500家,如果行業重新洗牌,并購方式預計將會迅速發展。兼并收購也是實現行業優勝劣汰,整合行業資源的重要途徑。

(四) 回購安排

回購安排是指被投資企業上市完成融資后,被投資企業或其母公司利用現金交易等方式,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處購回其原先投入的股權。回購是股份轉讓的一種特殊方式,被投資企業回購或被投資企業母公司回購均可以實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退出。采用此種退出方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時通常會要求所投資企業,承諾在上市后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和轉讓方式回購其所持股份。

回購安排一般是由被投資公司的母公司作擔保進行, 或者母公司直接承諾回購。使用這種回購安排來退出關鍵在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對被投資企業母公司的贏利水平有一個比較全面的評估。在退出形式上往往通過逐步回購的方式來退出。

(五) 清算

破產清算當然可以使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人盡快退出, 但它卻不利于一般合伙人今后的募集和運作,是投資各方最不愿意采用的一種方式。但是該方式也有其優點:可以保證收回一定比例的投資額,減少繼續經營的損失,使資金盡快退出并重新投入更具成長性的項目中。在美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企業有32%會進入清算程序,其所占比例與IPO 的比例大體相當。

清算方式的缺點是耗時較長,要通過繁瑣的法律程序,退出成本較高。

三、退出方式選擇建議

(一)對于處于成熟期的企業,適合選擇股權上市轉讓方式退出。成熟期的企業特點包括:項目投資規模較大、與產業投資者聯系緊密、項目技術成熟、市場已經初步打開、生產規模有望逐年擴大、經濟效益穩步上升。此類創業企業有望通過幾年的發展,使各項財務和經營指標達到上市融資標準。

另外也有部分企業其盈利能力暫時還不強甚至虧損,但依然適合通過上市實現退出。

(二)對于發展較為成熟、特別是預期投資收益現值超過企業市場價值的企業,對于那些急需資金周轉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選擇股權協議轉讓或兼并收購模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創業企業包裝完善,出售給另一家私募股權基金,從而得以實現投資退出,獲得風險收益。該方式在一級市場發行情況不佳、上市難度較大等情況下,特別對于那些本身實力不夠強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缺乏與監管機構、中介機構溝通能力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比較適用。

(三)對于部分上市后依然希望掌握公司控制權、不希望股權過于分散或不希望轉讓股份給第三方的創業企業??梢圆捎没刭彴才?。

(四)對于被投資企業成長緩慢或者市場出現較大波動、項目上市或并購等因素不再成立時,選用清算的方式可以保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損失最小化,并及時為下一個項目準備好資金。

以上退出方式各有其適用的情況和范圍,要視具體情況權衡利弊,斟酌使用。

四、相關政策建議

以上各項退出方式的使用依賴于相關政策的完善,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一)整合、完善現有法律法規

盡管原外經貿部于2003年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十部委又于2005年11月聯合出臺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分別對外資和內資的創業投資企業進行了規范。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和退出可依據的法律法規依然缺失。既沒有系統的針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設立、運營、管理、退出的框架性規定,也沒有規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專項通知或規定。

建議在現有的《公司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法》、《信托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整合和修訂,例如修訂《基金法》或者制定專門的《私募股權基金法》,并在其中明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的相關條款。

(二)明確私募股權投資的監管機構

目前的創業投資企業中,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證監會、人民銀行、外管局等各參與其中,多頭管理現象明顯,需要高層領導明確監管思路,統籌業務監管模式,減少行政程序,提高效率。

(三)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提供多種退出渠道和機制供選擇。

下一步應在繼續發展主板市場和中小板市場的基礎上,完善創業板市場,構建場外交易市場,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提供多樣化的退出選擇。

(四)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過程中加入第三方監管機制。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處于“跑馬圈地”的起步階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運作各環節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的行為,退出環節的不規范影響到了投資人的利益。建議參照證券投資基金的模式,引入商業銀行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托管,切實保障退出過程中投資人的利益。

參考文獻:

【1】伍先敏我國私募股權基金退出機制研究 宏觀經濟觀察2009/11 總第404期

股權投資的方式范文3

摘 要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作為資本運作主要方式之一的對外股權投資,已成為公司實現快速擴張的重要途徑。本文就如何加強對外股權投資的內部控制,降低投資風險從而實現風險投資目標做了較為詳細的探討。

關鍵詞 對外股權 內部控制 探討

對外股權投資的主要流程體系可以劃分為:投資前準備階段、投資決策階段、投資持有階段、投資處置階段。筆者將從每個階段入手,闡述各個階段內部控制需要關注的點,從而為公司加強對外股權投資業務的運營監督提供幫助。

一、對外股權投資前準備階段

1.對外股權投資戰略的制定-規劃愿景

公司在進行對外股權投資前需要制定明確的對外股權投資戰略,該戰略的制定依據公司整體戰略的基礎上,首先,需要緊密結合公司自身的行業、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現有資源和能力狀況以及公司的風險偏好;其次,戰略的制定不僅僅單純考慮短期的投資收益,而更應側重于滿足公司的長遠戰略發展和未來市場發展趨勢;再次,對外股權投資戰略必須隨著外部環境及公司整體戰略和發展方向變化而調整,否則違背公司發展戰略的投資戰略,必然導致失敗的投資結果。

2.對外股權投資投資方向的確定-審視需求

對外股權投資投資方向的確定首先要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發展以及國家的產業政策走向的需要,這樣才能有效享受國家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才能獲得更多的投資和發展機遇;其次,對外股權投資方向要有利于突出公司主業,切不可脫離公司基本面,從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整體實力; 再次,對外股權投資方向要與市場需求相匹配,只有符合市場規律的投資,才是有效避免投資損失。

3.對外股權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認清目標

對外股權投資戰略確定后,公司需對尋找到的目標公司所在地的金融、稅收、法規等因素進行了解和分析;對目標公司的行業競爭力、市場份額、盈利能力等進行調查和研究;借助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機構對目標公司的審計和評估,全面了解目標公司的情況,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并判斷風險的性質和程度。通過對目標公司的全面了解和剖析,進一步就對外股權投資成本、投資回收期、投資回報率等數據進行測算,并針對該項投資的形式、交易方式、融資渠道等編制詳細的對外投資方案。

4.對外股權投資管理組織結構權責劃分-職責分離

為了有效的實現對外股權投資內部控制,更好的落實股權管理各崗位職責,在崗位設置時需要做到:對外股權投資戰略和方案編制人員與對外股權投資的決策人員分離、對外股權投資決策人員與對外股權投資交易人員分離、對外股權投資交易人員與會計核算人員分離、會計核算人員與外股權投資權證的保管人員分離、對外股權投資交易人員與負責權益憑證盤點的人員分離、對外股權投資紅利、利息經辦人員與會計核算人員分離。只有執行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做到人員間相互牽制,共同負責,才能規避對外股權投資舞弊的發生。

二、對外股權投資決策階段

1.對外股權投資決策層的組建-團隊參與

公司在作對外股權投資決策時,應由公司內部具有良好的專業技能、豐富的知識結構、相互制衡的投資、財務、資金、法律等專業人士共同組成對外股權投資決策層,對于大型的對外股權投資項目可以聘請專業的中介機構參與到該決策層中。避免決策結果依附與公司負責人個人投資偏好,投資決策出現一言堂的情況,從而導致對外股權風險的加大。集體決策過程中形成的討論意見和表決意見應形成會議記錄,每位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并歸檔保管。

2.對外股權投資決策-審慎決策

投資方案在編制好后投資決策層需要結合公司自身的資本結構、技術水平、現金流狀況、融資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對投資方案進行分析;從投資理由的合理性、投資收益估算的準確性、投資目的可實現性等方面進行評價和審核;在權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礎上,選擇最優股權投資方案,并根據公司的審批權限和流程逐級進行嚴格的審批,實行集體決策審議或聯簽制度。對外股權投資方案最終經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核通過,依法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三、對外股權投資持有階段

1.選派人員參與對外股權投資管理-直接管理

公司辦理完畢對外股權投資相關手續后,應根據所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比例及被投資公司章程規定,選派董事、監事及財務負責人等參與到被投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中。通過這種直接管理的方式把投資公司的意圖順利貫徹到被投資公司的重大決策和經營活動中,進而加強了對控股公司事前審批、事中監督、事后記錄的管理,加強了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權的控制和風險管控。通過與委派人員簽訂經營責任書的方式,細化管理目標,落實工作職責;通過內、外部審計的方式對被投資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稽查與評價;通過對被投資公司預算控制管理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直接與委派人員績效掛鉤,根據委派人員工作業績采取定期輪崗等方式,從多渠道強化對外股權投資內部控制。

2.股權管理部門參與對外股權投資管理-間接管理

公司應設立專門的股權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的股權管理人員,著重對被投資公司投資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監督和分析,定期走訪調研并出具管理報告,及時反饋對外股權投資的保值增值情況。通過定期組織召開經濟工作會議,加強與被投資公司的溝通交流,及時了解被投資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發現并協助解決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財務核算、報告控制加強對外股權投資管理-財務管理

公司取得對外股權投資后,財務部門應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選擇正確的會計核算方法,及時準確的進行股權投資核算。在會計帳務核算的同時需要設立對外股權投資明細分類賬或備查簿,詳細記錄對外股權投資的名稱、取得成本、取得日期、券商名稱、傭金手續費、權益證書編號、持股比例、股權結構、核算方法、持有期享有的權益、獲得的股息或紅利、轉讓收益、抵押或擔保情況等動態信息,進一步強化對股權投資的跟蹤管理。

嚴格要求被投資公司每個資產負債表日結束需向投資公司提供財務報告,每個年度委托注冊會計師對被投資公司進行審計,進一步加強對財務報告數據真實性的審核。通過對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數據的分析從而對其經營業績和風險進行監控,防止被投資公司偏離既定財務經營目標的情況發生。

4.對外股權投資權證、資料的保管-憑據管理

公司對外股權投資權證、資料的保管,必須建立嚴密的聯合控制和權證登記制度。在對外股權投資權益證書、資料取得時應在取得當日及時登記于公司名下,嚴格杜絕登記在經辦人員名下,以防止利用職務便利私自買賣證券以謀取私利行為的發生。股權投資協議、權益證書等取得后必須由專人保管,權益證書等在取用時需經由相關授權審批人同意,登記在權證登記簿內,并由所有在場的經辦人員簽字確認。

5.對外股權投資權證的定期盤點核查-自查管理

公司對所擁有的投資資產,應由內部審計人員和不參與投資業務的其他人員共同進行定期盤點核查,將盤點記錄與會計賬面對外股權投資明細進行相互核對。若發現權益證書等遺失、帳務記錄遺漏等賬實不相符的情況,應立即上報并查明原因,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并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公司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被投資公司函證的方式核對有關投資賬目,保證投資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四、對外股權投資處置階段

1.對外股權投資處置方案的制定-合理處置

當公司有抽回投資補充日常經營資金的需求或被投資公司的運營違背公司最初投資目標等情況發生時,公司對外股權投資進入處置階段。公司相關對外投資管理部門首先應對處置的時機進行充分的評估論證。其次,若公司將處置的是子公司,則應委托會計事務所對其進行清產核資審計,并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值作為確定處置價格的參考依據;若公司處置其他非子公司,一般按照現金流量折現法、市盈率法、資產重置法等價值評估方法來測算底價。再次,從證券交易、招投標或協議轉讓等方式中選擇合適的處置方式,并根據上述主要信息就交易細節詳細擬定對外股權投資處置方案。

2.對外股權投資的處置方案的審批-謹慎審批

根據公司授權審批流程和權限對投資處置方案中的轉讓時機、轉讓價格、交易方式、轉讓的可行性、資金的回籠時間等進行嚴格的逐級審批,實行集體決策審議或聯簽制,最終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核通過,按照合法程序進行股權處置。

3.對外股權投資處置后相關管理工作-總結評價

對外股權投資處置后應將與該筆對外股權投資相關的投資方案、投資決策過程記錄、審批文件、股權持有期的管理報告、股權轉讓協議、處置收益憑據等資料統一編號歸檔備查。財務部門及時準確做好會計帳務處理和明細分類賬或備查簿的登記工作。股權管理部門對此項目的經濟效益、投資管理過程等做好全面的評估工作并形成報告,為公司今后的對外股權投資管理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股權投資的方式范文4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保險資金運用制度建設,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但與保險業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仍舊偏窄。與此同時,在現有運用渠道中,保險資金投資結構也不盡合理,投資行為短期化。據保監會統計,截至2010年8月末,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4.30萬億元,其中銀行存款占29.7%,債券投資占50.5%,權益類資產占16.9%,其他投資占2.9%。2010年8月初,保監會下發《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險資運用辦法》”),又于9月頒布《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下簡稱“《險資股權投資辦法》”)將險資從事股權投資政策放開,將為強化保險資金運用、實現多元化資產配置起到促進作用。

根據“險資運用管理辦法”,可用于股權投資的保險資金,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本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準備金及其他資金。隨著我國保費收入和保險資產規模的增長,保險資金的運用額度也有較大幅度的提升。截至2010年8月,我國保險公司資產總額達4.75萬億元,按照這一規模計算,可用于股權投資的保險資金約為2,375.00億元。此外,“險資投資股權辦法”也允許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于5.00億元的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運用資本金直接投資非保險類金融企業股權。同時,“險資投資股權辦法”也對不同投資方式可運用的資金類型做出了規定。

“險資投資股權辦法”允許保險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企業股權。所謂直接投資,是指將保險公司以出資人名義投資并持有未上市企業股權;間接投資,是指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下稱“投資機構”)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下稱“股權投資基金”)。由于“險資投資股權辦法”要求保險公司參與直接股權投資必須達到“上一會計年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0%,并且上一會計年度盈利,凈資產不低于10.00億元人民幣”的門檻,將部分中小型保險公司擋在了門外,預計部分大型保險公司將先行獲得股權投資資格。

保險公司如果采取間接投資的方式,“險資投資股權辦法”在可選擇的股權投資基金方面提出了比較嚴格的要求,例如:基金管理機構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00億元,已完成退出項目不少于3個,以及管理資產余額不低于30.00億元,股權投資基金募集或認繳資金規模不低于5.00億元。這意味著,在目前國內股權投資市場發展情況下,險資若想以間接方式參與投資,可供選擇的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機構將相對有限。因此,預計未來一段時間保險資金從事股權投資將以直接投資方式為主。

“險資投資股權辦法”出臺后,國內各保險公司紛紛就如何開展這一業務展開了討論,也對負責股權投資管理的部門設置提出了各種設想,例如:另行設立直接股權投資部、投資公司、或通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相關業務,類似平安保險等已搭建起綜合金融平臺的公司還可以通過旗下信托、證券公司間接參與。(見表)

雖然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方面的政策今年才正式出臺,但近年來關于監管部門將放行保險資金參與股權投資的消息不斷傳出,部分大型保險公司于幾年前已經啟動了對相關業務的部署,開始了項目儲備以及制度、流程、決策評價體系、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據知,此前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和泰康人壽等行業巨頭都曾向保監會提交成立PE投資公司的申請。但是,保監會副主席楊明生在講解“險資投資股權辦法”時已明確表示,保險公司不能出資設立私募股權(PE)公司,不能對外投資參股PE公司。多家保險公司已經開始了內設的直接股權投資部門的籌備以及相關人才招募工作。

股權投資的方式范文5

《卓越理財》:私募股權投資正漸行漸近,而很多人對這一投資方式還不熟悉,那么到底什么是私募股權投資?

郭靜:私募股權投資是一種含義較為廣泛的投資方式,指用于購買企業非上市股權的投資,包括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基金等多種投資形式。私募股權投資采取的基本運作方式是,先低價買入企業的控股權,經過幾年的運營和重組使其升值,再通過將企業出售或上市來獲利。迄今,全球已有數千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KKR公司、凱雷投資集團、得州太平洋集團和黑石集團是其中的佼佼者。

《卓越理財》:相對于證券投資市場而言,私募股權投資存在哪些投資優勢?您認為哪些因素促使一些投資者在4000點時撤出股市轉投PE?

郭靜:相對于證券投資市場而言,私募股權投資存在以下投資優勢:1.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可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2.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因而,更具有靈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內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它的投資更具有隱蔽性。近段時間做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越來越多,而很多資金都是從二級市場轉移過來的。盡管目前行情不錯,但是私募股權投資的收益比二級市場的收益更高,只要做成一筆,就能收獲原始投資的好幾倍。因此,在證券市場達到4000點,很多投資者從二級市場投資獲利完成原始積累后,紛紛開始轉向。

《卓越理財》:投資者如果想參與私募股權投資,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郭靜:個人投資者如果想參與私募股權投資,須至少具備以下條件:1.需擁有大量資金: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至少要有1000萬的資本才可以參與投資。2.能夠承擔較高的風險:據不完全統計,私募股權投資每投資10個項目,只有2-3個是成功的,其余不是退出就是不掙錢。私募股權投資奉行在高風險中尋找高收益,可以說,PE具有先天的“高風險性”。3.資金投資期限需保證: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于中長期投資。

《卓越理財》:投資者可通過哪些方式參與到私募股權投資中,分享巨額回報?在這一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注意哪些風險因素?

郭靜: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權基金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通過信托計劃形成的契約型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二是國家發改委特批的公司型產業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產業基金;三是各類以投資公司名義出現的、與私募股權基金運作方式相同的投資機構,而這種私募股權基金卻處于監管法律缺失的狀態。個人投資者一般須以購買私募信托的方式參與股權投資,第二種、第三種的方式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一般個人投資者很難參與。

參與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注意以下三個風險因素:

1.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體資格非法或存在瑕疵。嚴格意義上講,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集合委托理財業務屬特許經營行業的業務范圍,應當由金融機構依法律、規章的規定以及主管機關的審批,依其經營范圍各自辦理不同的理財業務。在此法律規則下,其他個人、機構若從事受托理財業務的則存在法律瑕疵。即民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其主體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機構,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財機構,其業務主體資格存在瑕疵。一旦出現糾紛,投資人甚至基金公司、基金經理的利益存在較大風險。

2.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投資協議非法或存在瑕疵。民間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簽訂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往往存在不受法律保護的約定。如不少私募基金為了吸引客戶,對客戶有私下承諾,如保證本金安全、保證收益率等,這一行為不排除被司法機關界定為無效,定性為變相的高息攬存、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

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侵害投資者權益的風險。由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建立健全,且信息披露要求遠不及公募基金嚴格。這就不排除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將嚴重侵害投資人利益。

《卓越理財》:就中國本土市場的情況而言,私募股權投資還需要突破哪些制約其發展的“瓶頸”?

郭靜: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尚存在操作細則的空白,發揮其作用還需破解相關制約。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操作規范在我國尚存在法律空白。中國尚沒有針對私募股權基金的認定標準和監管條例。雖然也能在相關法律法規中找到存在的合法性,但缺乏明確的認定和操作細則的缺失,可能會制約其進一步發展,也不利于實施有效的監管。制約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關鍵在于解決“入口”和“出口”問題?!叭肟凇笔侵附缍ㄍ顿Y者范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一般由機構投資者出資,過窄的范圍不利于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未來可以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考慮將個人投資者納入投資者范圍。而“出口”是指規范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方向,避免以股權投資名義設立的基金更多地投資證券市場,這將限制私募股權基金作用的發揮。

股權投資的方式范文6

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對2001年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以下簡稱投資準則)做了進一步修正,從準則規范的范圍到具體核算內容均發生了變化。

一、關于準則規范范圍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涉及的范圍與投資準則相比明顯較小,僅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且不包括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存在活躍的市場、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短期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有關核算問題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范。投資準則規范了除外幣投資的核算業務、證券經營業務、合并會計報表和企業合并以外的所有投資的核算問題,范圍較廣。

二、關于投資持有期間兩種計價方法適用范圍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五條規定,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第六條規定,在確定能否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時,應當考慮投資企業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當期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由此可知,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在考慮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實際擁有的表決權的數額對其控制權及影響力的影響之外,還考慮潛在表決權因素的影響,確定的判斷標準更加客觀、全面。

而投資準則規定,投資在持有期間的計價應視企業在被投資企業所占的股份比例以及所能產生的影響程度而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或者被投資單位在嚴格的限制條件下經營,其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則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計價。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采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計價。

顯然,對于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平時不再采用權益法,而是改用成本法進行核算,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才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筆者認為這種變化是為了避免關聯企業之間的投資利用權益法核算來操縱利潤,使會計核算結果更為可靠。

三、關于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方式與初始投資成本計量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增加了企業合并、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取得方式,取消了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使投資的取得方式更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在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上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價方法,既提高了資產價值的相關性,也保證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調一致。如以發行權益性證券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以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入賬;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主要以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購買方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所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預計能夠流入企業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認。

此外,長期股權投資準則還詳細規定了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確定方法:

(一)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同時,為了防止企業操縱利潤,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四、關于股權投資差額核算的比較

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而投資準則及財政部印發的《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二)中規定,企業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分別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投資成本)”科目,并按規定的期限攤銷計入損益;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單位(投資成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

由上述可知:在初始投資時,判斷是否存在股權投資差額的計量基礎及核算兩個準則發生了較大變化。投資準則以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確定,且無論正差還是負差,均應單獨在賬面上反映,并將正差在一定期限內分期攤銷。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以取得投資時投資企業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定,并且僅在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情況下,其差額才單獨反映,且無需進行攤銷,直接在取得投資的當期確認為損益。

五、關于投資減值的比較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即:在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項投資發生減值時,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確認的減值損失為該項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處理。即:當長期股權投資存在減值跡象時,應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當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時,說明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應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另外,第8號和第22號準則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投資準則對所有的長期投資減值均采用統一的核算要求,規定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長期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應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失,并計提減值準備。同時還規定,如果已確認損失的長期投資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投資損失的數額內轉回。

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投資準則僅從總體上規定了長期投資減值的處理要求,對可收回金額的確定缺乏詳細的指導,不便于實際操作,減值可以轉回又為一些企業操縱各期利潤提供了機會。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雖然根據投資持有期間不同的核算方法要求遵循不同的會計準則(第8號和第22號準則)對投資減值進行處理,但其核算實質是相同的,即:確認的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將來投資的價值得以恢復,也不得轉回。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企業通過減值的計提與轉回操縱損益,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另外,第8號和第22號準則規定的減值處理更為詳細,可收回金額的計量操作性大大增強,方便企業實際運用。

六、關于會計披露的比較

由于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投資準則核算的范圍發生變化,要求披露的信息存在較大差別,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披露的信息不包括有關短期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內容。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要求投資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長期股權投資有關的下列信息:(1)公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清單,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地、業務性質、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和表決權比例;(2)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當期的主要財務信息,包括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的合計金額;(3)被投資單位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嚴格限制的情況;(4)當期及累計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金額;(5)與對子公司、合營企業及聯營企業投資相關的或有負債。

投資準則要求企業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下列與投資相關的事項:(1)當期發生的投資凈損益,其中重大的投資凈損益項目應單獨披露;(2)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的期末余額,其中長期股權投資中屬于對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投資的部分,應單獨披露;(3)當年提取的投資損失準備;(4)投資的計價方法;(5)短期投資的期末計價;(6)投資總額占凈資產的比例;(7)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會計政策的重大差異;(8)投資變現及投資收益匯回的重大限制。

下面通過案例比較分析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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