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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1
隨著現代建筑技術水平的逐漸提高,人們對橋梁工程的安全施工問題越來越重視,不僅影響著施工企業的效益,還嚴重威脅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健康。因此必須不斷的加強橋梁施工企業管理意識,逐步更新安全管理手段,但是,我國橋梁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生產管理依舊處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和國外發達國家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對橋梁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概念和意義進行了闡述,并對橋梁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相關分析,提出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為我國橋梁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相關的借鑒。
關鍵詞:
橋梁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引言
隨著我國公路事業發展速度逐步提升,橋梁建設項目也隨之增多,橋梁建設得數量得到了提升,但是橋梁施工中存在很多安全問題,其中橋梁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問題是關鍵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當前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意識已經得到提升,但是受到人為因素和環境因素的干擾,橋梁工程施工中還是存在很多安全隱患,不僅給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更危及到施工人員的生命健康。為了解決當前橋梁施工安全問題,施工企業必須找出有效的安全管理辦法。
1安全管理的概念和意義
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一門綜合性的系統學科。橋梁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任務就是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要求,基于工程施工建設的實際情況,建立長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采取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前瞻地、科學地、有效地發現、分析和控制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因素,并且制定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主動的防范、控制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產生,降低危害造成的損失。
2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2.1橋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對大多數橋梁工程施工企業來說,他們關注的焦點往往都集中在工程質量,施工監督和管理的重點都放在對橋梁工程質量上,忽視了施工安全管理,更少制定具體的安全管理細則。某些橋梁施工單位在形式上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是在具體的施工中并沒有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去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沒有發揮應有效果,導致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威脅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某些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在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中采取一成不變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條安全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的建筑工程,具體問題不能具體分析,而是采取統一的標準,不夠了解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的特點,致使各種安全隱患依舊存在。
2.2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不夠
和其它一般的工程相比,橋梁工程的建設難度非常大,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機率也非常大,因此要加強對橋梁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然而,當前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對工期壓縮的非常嚴重,工期比較緊張,施工過程中無法進行相應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導致安全生產系數降低。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理解,在橋梁工程安全監督過程中,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罰,但是處罰的力度非常小,導致很多人對安全施工不夠重視,監管單位的監督作用被弱化。
2.3人員素質較低
目前,我國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一線施工人員大多是來自農村的農民工,他們接受的教育很少,施工的技術水平很低,在實際的施工操作中,往往會發生很多意外情況,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與此同時,在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只關注工程的進度和質量,他們的安全意識比較薄弱,忽視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識,在進行一些危險的施工時,常常抱著僥幸的心態,忽視安全施工原則,致使安全事故的產生。除此之外,橋梁工程施工人員在接受專業的施工安全培訓時,態度不夠端正,忽視一些必須注意的關鍵問題,一旦產生安全事故,不清楚如何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保證自身的安全。
2.4設備故障引發安全問題
在對橋梁工程進行施工時,橋梁施工企業的根本目的是獲取最大的利潤,因此他們會采取各種各樣的措施來降低施工的成本,選擇老舊的施工器材、不合格的施工材料,然而橋梁施工建設所需的器材和設備又非常多,這些器材和設備所需的費用在橋梁工程成本中占據的比重是非常大的。因此,橋梁施工企業為了節省經費,獲取最大效益,往往抱著能省則省的態度,對設備和器材進行管理,大多數設備和器材在達到使用年限時必須進行報廢處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對這些設備進度定期的養護和維修,延長設備和器材的使用期限,避免器材和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
3如何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3.1做好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在橋梁施工的過程中,會存在很多安全隱患,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因此,必須在橋梁施工開始之前就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結合實際的工作經驗,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和措施,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指導相關人員處理緊急事件。除此之外,在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進行緊急救援演練,提高橋梁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自救能力和水平,將事故的影響程度控制在最低范圍。
3.2交通安全管理
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陸上交通是最重要的交通安全,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陸上交通施工安全,例如白天施工時,必須安排專人對陸上交通進行指揮和疏導,確保陸上交通安全,晚上施工時,在施工路段的兩端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牌,以提示路人注意交通安全。與此同時,在橋梁工程施工時,必須對通車的路段進行及時的清理,避免車輛碾壓雜物飛濺傷人,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除此之外,橋梁施工材料進駐施工現場時,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封鎖交通,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碾壓事故發生,保證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人身安全,做好對過往車輛的檢查,確保工程安全和工程質量。
3.3重點施工環節安全管理
進行纜索吊裝施工環節時,必須開展相關的前期準備工作,例如檢驗索塔、地龍、纜車,檢查這些設備是否達到高層作業的基本要求;通過舉辦技術培訓班的形式,加強對吊裝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相應的指揮系統,保證整個施工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采取技術交底的形式,進行超載荷試吊操作,確保施工安全;在使用牽引卷揚機的過程中,操作速度不宜過快,因為起重卷揚機不能過快上升和過快下降。因此,在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環節時,必須對機械進行上料操作,施工人員不得在鏟斗移動區域里停留或者通過;將振搗器的電源線放置與干燥的地點,施工人員必須戴好相應的防護工作裝備;對配電箱的箱門及時上鎖,避免亂接亂搭電線的情況發生。在安裝腳手架時,必須保證打好腳手架,在此之后,再進行模板施工操作,在模板固定后,用撐木進行固定,只有這樣,才能夠有效的防止模板傾倒;鑿除混凝土浮漿的時候,橋梁工程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品;專職安全人員對其進行檢查。
3.4完善企業安全保證體系
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環境非常復雜,要想做好橋梁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橋梁施工的安全保障體系,并且逐步的完善安全保障體系,項目部必須依據實際情況編制安全生產保證的計劃,并且做好相關的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橋梁施工項目的安全。
3.5加強對臨電相關內容的管理
隨著橋梁工程施工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橋梁工程施工現場必須使用電線、發電機等相關物體,以此來滿足施工場地生活和生產的基本需求,然而這些用電常常導致安全施工的發生,因此,在建設項目施工的過程中,必須采取科學的措施,杜絕一切閑雜人等接近用電電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時的處理用電過程中產生的火花,減輕災害發生的機率,提高項目的施工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4結語
總而言之,橋梁工程施工對我國的經濟建設非常重要,而橋梁施工中安全管理的內容非常多,為了保證橋梁施工的安全,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具體工程具體分析,找準安全施工的難點,制定出一整套完整的安全防護措施,將施工過程中存在隱患消除,減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橋梁施工工程的施工安全,降低橋梁施工企業的損失,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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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2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0 引言
最近幾年,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又快又穩,民用工程建設規模也逐年擴大,使得我國的建筑業得到了快速發展。隨著奧運會與世博會的成功申請,我國建筑業的發展又迎來了新的契機,進而使民用建設工程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顯著增強。隨著我國民用建設工程的逐漸興起與不斷發展,出現在民用建設工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也越來越嚴重。建設工程事故屢屢發生,使我們不得不重新重視起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 民用建設工程存在的安全問題及解決方法
1.1 民用建設工程安全問題為何屢屢發生 由于民用建設工程的建筑施工具有高危險和事故多發的特點,所以其存在的安全問題一時很難解決。建筑施工生產的流動性和建筑產品的類型多樣性與單件性,以及建筑施工生產過程的復雜性都決定了施工生產過程中的難以避免的不確定性。因為施工過程與工作環境具有多變不定的狀態,所以民用建設工程屢屢出現安全事故也就不足為奇。另外,露天作業與高空作業在建筑施工中較為普遍,手工勞動和繁重體力勞動也相對較多,并且勞動者的個人素質也不是很高,這些都給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障礙。
1.2 制定可行且有效的安全政策 勞動者是企業的寶貴財富,可行有效的安全政策與其他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相結合,能夠樹立起員工對工作的責任心、興趣和福利。民用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需要投資,因為它也是具有成本的。用于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投資所產生的直接效益主要體現在大大地減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尤其是在行業競爭非常激烈的時候,這方面的投資所帶來的效益經常會比直接用于市場與銷售方面的投資更好。制定可行有效的安全政策對企業的戰略、社會責任、人力資源、財政、生產環節、市場、設計與責任、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統等各個方面能夠產生積極的影響。
1.3 質量與安全密不可分 有效的質量管理與安全管理在方法上有著許多相似之處。但直接套用質量管理的方法未必在所有的領域中,都能獲得良好的安全業績。然而,良好的質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則卻是相同的。質量管理的成功需要發展相應的組織文化。全面質量管理的理念強調所有員工在質量控制過程中的全面參與。在安全管理方面,成功的施工企業也需要付出同樣的努力,在同樣的基礎上建立起積極的安全文化。
1.4 安全的組織管理 安全的組織管理是設計并建立一種責任與權力機制以形成安全的工作環境的過程。在安全的工作環境中能形成一種企業安全文化。安全組織管理的措施分為以下幾點:企業內部的控制方法;保證安全員、班組和個人順利合作的方式;企業內部交流的方式;員工能力培養。上述因素互相聯系并互相依賴,為控制、合作、交流與能力培養所采取的行動都與管理層的理念和意愿有關。通過上述每一個方面的不懈努力,才能建立積極的安全文化并實現安全目標,積極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組織管理成功的基礎。
1.5 做好施工現場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
1.6 加強對企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2 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與制度
2.1 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民用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必須要明確,確立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同時還要確立施工單位內部的安全職責分工和工程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2.2 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①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國家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建筑企業如果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就不能夠從事建筑施工活動。②建筑企業和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考核任職制度。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③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凡事從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和構配件生產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都必須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授權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行業監督管理,并且依法接受國家安全監察。④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就是對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以及各類施工人員在管理和施工過程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⑤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 結束語
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在民用建設工程中是一項極其重要、不能缺少的政策及施工方式,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不僅是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同時還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首要前提與重要標志,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它體現了我國的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代表著我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做好民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利于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穩定社會全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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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3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二)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二)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第五十八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
(三)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
(四)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的。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行為,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五)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二)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四)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施工單位有前款規定第(四)項、第(五)項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四)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作業人員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六十七條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罰。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搶險救災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安全生產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4
1.1管理方面
近年來,我國政府增加了對工程建設管理的監督,這對企業的安全管理非常有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的安全管理意識。但是,施工企業對項目的安全管理意識只在政府突擊檢查時才會有所提高,在日常的施工過程中監督管理仍然是企業施工的薄弱環節。安全管理具有法規性、復雜性、流動性和漸進性等特點。監管力度薄弱,監管體系脆弱,資金落實不到位等,導致企業在實際中實施規范的安全管理比較困難。此外,企業在安全管理中存在蠻干搶工和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等問題,過于重視經濟利益,經常出現不按照安全規章制度施工的情況,所以建設施工的安全問題頻出。
1.2人員素質方面
由于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大多的勞動力來自于農村,他們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較低,對于安生施工的專業知識不夠了解,因此,他們的安全素質普遍較低。此外,在項目安全管理過程中,項目的安全管理人員人數偏少,尤其是一些有經驗的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更是偏少,導致在安全管理中存在很多的問題,因此,企業在今后要加強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專業素質,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
1.3安全技術方面
近年來,施工項目的難度不斷加大,給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難題。在項目建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對于施工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的識別、控制力度不夠;施工員的安全防護裝備配置不足,使用不當,質量不合格,安全事故的預防水平較低;安全救助措施和管理不到位,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得不到及時的救助,造成人員傷亡,企業的損失較大;項目分包作業多,不同施工隊伍之間的安全文化背景不同,較難實現統一的安全管理,容易發生安全事故。業主和建筑各方的關系。除了上述的幾方面問題,施工作業非標準化、作業強度大、作業環境條件差、高處作業、交叉作業也非常容易造成項目安全問題。
(1)施工作業非標準化。工人散布在工地上工作,作業環境變化很大,難以規范全部操作行為,標準作業技術難以制定,提高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檢查的難度,易發生安全事故。
(2)作業強度大。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大部分為手工作業,濕作業多,如澆筑砼,勞動強度大,施工人員容易疏忽,造成安全事故。
(3)作業環境條件差。工程項目施工80%以上為室外作業,工作條件很差,甚至在夜間和雨雪天也會進行施工,容易發生安全事故。
(4)交叉作業、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一般指施工高度距離地面兩米以上的作業,而現在建筑高度最高的多達幾百米,所以,工程項目在施工的過程中,很多都是高處作業,比如建筑物內外裝修施工作業、管道施工、基坑施工、模板施工。除了高處作業之外,還存在著地下工程作業,最深的離地面有幾十米的距離,并且存在著同一施工部分,多個班組和工種同時施工的現象,這種交叉作業危險性大。
2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對策措施
2.1制定對策措施的指導思想
一定要制定安全對策的指導思想,提高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其指導思想包括以下幾方面:①貫徹“安全生產”及“以人為本”的理念。②貫徹“兩個責任”和“兩個主體”的基本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如果想要項目工作管理人員盡職盡責,落實好各項安全管理要素及生產制度,就必須責任到人。這樣,才能在根本上提高他們的安全責任意識,除了企業落實好主體安全責任之外,相關的政府部門也要落實監管責任。企業為生產主體,政府為監督主體。在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要正確把握“兩個主體”的地位,相互促進。③項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工程,涉及的要素較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如政治、經濟、社會、自然等,具有動態性、相對性、綜合性及整體性的特點,并涉及到政府監管、業主、社會組織等,關系十分復雜。因此,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時,一定要從各方面綜合考慮。
2.2加強教育培訓,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班組安全活動
項目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大部分是農民工,他們的文化程度較低,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沒有經過系統的培訓,基本的安全技能和知識比較缺乏,時常發生“三違”現象。因此,工人進入工地之后,先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之后才可上崗。此外,還由于農民工的流動性較大,可能同時在幾個工地流動作業,這也制約了工人的安全培訓。所以,我們要制定嚴格的安全教育培訓措施,做好班組安全活動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2.3開展安全檢查工作,靈活運用規范標準,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現場是一個動態復雜的工作現場。不論項目部對安全多重視,在日常的施工作業當中依然會存在許多安全隱患,所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十分必要。相關人員必須每天對現場進行細致的檢查,發現隱患后應立即“按規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應根據有關規范標準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制定,避免出現整改后仍無法滿足安全生產的情況出現。
2.4定期做好現場安全考核工作
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考評小組,根據工作人員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定期對現場管理人員進行考評,考評成績與物質獎勵掛鉤,以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對班組也可進行相應的考核活動,能如實的反映被考核班組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能力,進行相應的獎勵和處罰。目的在于對班組管理人員進行激勵,增強其安全管理班組作業人員的意識,作業班組整體安全意識,減少“三違”現象發生。
2.5營造現場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施工現場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也需要在平時抓好安全生產氛圍的建設工作,既要通過安全培訓、安全月等形式進行常規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發揮安全會議、違章曝光欄及警示牌等多種途徑的作用,強化宣傳效果,營造出“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氛圍,使現場的作業人員逐步形成“我要安全”的思想。
3結束語
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5
關鍵詞:農村公路 安全管理 難點 對策
一、農村公路安全生產的特點和難點
1、建設環境復雜,施工條件差
農村公路施工現場往往遠離城鎮,甚至地處高山河谷,受地形、地質、水文、氣候影響大,環境復雜,條件險惡,安全隱患多,加上暴雨、雷電等自然災害的影響,安全事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
2、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不安全因素動態變化
農村公路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尤其是橋梁工程高處作業施工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隨著工程形象速度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給安全防護帶來很大困難。
3、安全事故誘因復雜
農村公路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施工現場,但事故誘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涉及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有時涉及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設、設備供應等各個環節、各個方面。
4、主體從業人員是農民工,流動性大
交通建設行業屬勞動密集型行業,入行門檻低,吸納了大量的農民工。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不足,缺乏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三違”現象嚴重,他們往往既是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又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
5、安全事故特點突出
農村公路工程作為條狀工程,一個項目短則幾公里、長則上十公里易發、頻發安全事故。特別是橋梁工程施工中,作業集中,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
二、農村公路安全生產現狀
1、思想認識不到位
一些施工單位在施工進度、效益、安全發生沖突時,注重進度和效益,忽視安全生產,抱著僥幸心理抓安全,甚至弄虛作假,應付檢查。一些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比較重視進度和質量監理,忽視安全監理。個別建設單位認為安全生產是施工單位的事,安全管理是監理單位的事,往往把本該自己承擔的安全職責轉嫁給施工、監理單位。
2、責任落實不到位
一些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不落實、執行不到位。有的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導致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不落實;有的項目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僅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造成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無專人負責。
3、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夠。主體從業人員(農民工)安全意識淡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安全標準和規范的自覺性差,“三違”現象屢見不鮮、屢禁不止,缺乏基本的安全作業技能、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能力。
4、安全經費投入不足
一些施工單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壓縮安全投入,以獲取最大利潤,這種現象在一些低資質等級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特別是處于原始積累階段的個體私營企業身上表現得更為突出。
5、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些施工單位沒有擺脫個人管理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在安全生產上既有重視不夠的問題,也存在不會管、管不好的問題。
一些監理單位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安全檢查不細、不嚴、不全面,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或隱患的督促整改不到位。
部分農村公路(如村通暢、村通達工程)沒有聘請監理單位進行監管,直接由建設單位進行管理,專業力量不足。
三、對策和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各級交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管理單位和從業單位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始終堅持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堅決克服忽視、輕視、僥幸和麻痹思想,做到警鐘長鳴、居安思危、言危思進、常抓不懈,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抓細、抓實、抓好。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嚴格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施工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施工企業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項目負責人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履行職責到位,按照“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每個從業人員。
3、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教育培訓
只有教育培訓到位,才能提高人員的安全素質,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從本源上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把握好培訓對象、內容、形式、效果等4個環節,切實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培訓對象的層次性和培訓形式的多樣性,提高教育培訓的實效性。
4、加大監管力度,加強監督檢查
(1)嚴格農村公路市場準入管理
嚴禁工程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好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消除安全管理以包代管、管理缺位等隱患。
(2)嚴格安全生產準入管理
嚴把農村公路市場安全準入關,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嚴格執行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持證使用的規定,認真核實相關證書?!叭惾藛T”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設備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取得牌照或登記標志后方可使用。
(3)加強監督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重點加強危險程度較高、事故多發的工程和關鍵部位、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查找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確保安全生產。
5、與時俱進,持續改進安全監管方式
(1)、從以往重點對施工過程實體安全的監督檢查,轉變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與運作狀況的監督檢查,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的自控能力。
(2)、從以往重點以告知性的檢查,轉變為隨機抽查、暗訪及巡查為主,從根本上解決政府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成為企業安全員的不正?,F象。
(3)、加強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農村公路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農村公路安全監督管理數據庫,健全完善交通建設行業安全事故報告和信用信息系統,定期通報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信用記錄,促進施工企業自我約束。
四、意見及建議
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實現安全生產長治久安的基本途徑。交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結合農村農路特點,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研究和實施農村公路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
1、加強農村公路各項安全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修訂工作。盡快修訂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中的農村公路部分等。
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范文6
Abstract: Due to the complexity and unpredictability of project in the process of coal mine construction, how to joint security and promote the production for technical management is described, and forward—looking and preventive features of technical management in safe production are summarized. Security must be respect for science, adhere to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and seeking to development for enterprise, the important part of its development are the technical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關鍵詞: 技術管理;安全生產;礦山建設
Key words: technical management;safety production;mine construction
中圖分類號:TD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28—0121—02
0 引言
由于礦建工程的特點,要求施工企業必須有非常高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水平,而技術管理則體現了企業的正規性與科學性,同時技術的嚴肅性又要求科學管理,以科學的管理方法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企業的安全快速發展。從礦難事故來看,有很多事故本可以避免發生的,但是卻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人員和財產損失,而這些事故的發生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于技術管理不到位或出現漏洞而造成的。如何處理技術、安全、生產之間的矛盾便成為技術人員的首要思考問題。
1 技術管理與安全生產的關系
技術管理具有超前性、規劃性、科學性和指導性,結合礦建工程的復雜性和不可預見性,恰好說明了技術管理在礦建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安全和生產是矛盾統一的結合體,技術管理則是其中的調和劑,每個工程,安全與生產都必須要統籌兼顧,不能因噎廢食,根據礦建工程的特點和技術管理的特點,技術管理在安全生產中起沖鋒作用,生產前技術人員根據各種技術資料,提前對生產中所可能遇到的隱患等作出科學的解決措施,用技術的方法確定如何生產,以技術指導生產,現在煤礦企業瓦斯抽放、探水、探構造等各種技術措施,都是用技術管理的方法促進工程的安全生產,只有科學的管理,才能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在技術指導安全生產的同時,安全生產可以根據在實際工程中技術存的不足與缺陷及時反饋給技術管理人員,從而進一步提高工程技術管理水平。要做到礦建工程安全生產,就必須綜合地運用多種生產技術和管理技術,因此,我們必須把技術管理看成是礦建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滲透到礦建生產管理的全過程,以技術指導生產,促進安全,使礦建生產的各個環節在科學的管理下,相互配合,相互適應,避免因某一環節發生故障影響工程的安全生產,對員工和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 煤礦的合理施工生產安排主要取決于技術管理
在礦山建設中,施工方案的合理確定往往是項目成敗的關鍵,要在充分考慮施工條件,尤其是地質、水文條件下,通過不同方案的的比較和合理評價,確立最為合適的施工方案。礦建生產涉及到機電、通風、運輸等各部門的相互配合問題,如何使相關部門成為統一的有機體,必須在工程中予以科學的管理和安排,防止某個環節出問題影響整個全局的安全生產,同時也要考慮工、料的供應與工程進度之間的關系,使生產正常接替,杜絕由于人員窩工或欠工、材料供應不足或擠壓等現象的發生,同時技術人員應編制詳細的生產計劃及材料、設備需求計劃,通過技術管理的方法確保工程有序安全生產。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技術人員要不斷探尋先進工藝流程和科學的施工方法,利用科學的管理方法為安全生產提供平臺,加強技術在生產中的作用,盡量減少不科學的管理對安全生產造成的不利影響,并及時跟進實際情況,及時補充先進的管理理念,提高工程技術人員的素養,使安全與生產雙向快速發展。同時在方案設計中,應貫徹集中化,機械化和技術經濟合理化的原則,各系統的設施和設備能力與安全生產和經濟合理性尋求交點,做到安全與生產雙豐收。
3 技術管理是查處和治理礦建事故隱患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