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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防范的方法范文1
摘 要 財政資金效益審計是現代績效審計的一個部分,常見的審計形式是效果審計和管理審計,財政資金效益審議以效果審計為主導,在這一角度下,本篇文章就我國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的意義、定義框架、審計步驟、審計的風險及其預防對策進行了討論與分析。
關鍵詞 效益審計 風險 防范對策
在我國開展的財政資金效益審計,需要建立一套相應的基本理論體系來避免審計活動的盲目進行。本篇文章借鑒了外國的資金效益審計的經驗和相關的理論,對我國的財政經濟效益審計做出了研究。
一、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的客觀基礎
財政資金效益審計是績效審計的客觀基礎,客觀檢查公共責任。(財政資金效益審計是現代績效審計的一部分,它的客觀基礎是檢查公共責任。合規性審計和效益審計是現代政府審計檢查公共責任的兩種基本方法。檢查公共責任是效益審計的客觀基礎。)公共資源責任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安全完整責任、保值增值責任、治理有效責任、預期目標責任和妥善報告責任等;作為對公共責任的檢查,首先要檢查信息生成的方式是否完善,傳送的方式是否恰當,判斷的標準是公認的記錄、報告準則,因此政府審計要對信息系統和報告系統進行審計。公共責任的控制,這是政府各個部門或者是事業單位所管理的公共資源的安全保障、目標實現、有效管理以及是報告建立健全而有效的控制程序;評價系統是政府部門的內部或者是外部法定目標實現程序和資源的利用、對內部的控制加以有效的評價,反饋評價的結果進一步完善的體制。所以說現代政府審計和評價系統是通過效益審計(績效審計)來實現的。
二、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的定義框架
財政資金審計是政府績效的一個部分,以下是對財政資金效益審計框架的研究。
(一)審計主體
在我國政府的審計主體應該是以國家的審計機關主體,(本文所指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的審計主體是國家審計機關),我國民間審計還是以“公允、合法、一貫”的目標,很難和效益審計結合相適應。(語句不通順)
(二)審計客體
績效審計的客體是“公營部門”,(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國外統稱為公營機構)以及他們所治理、實施的財政預算支出項目)。但實際上各國開展審計效益包含兩類審計對象,一是機構;二是項目。我國效益審計應該有兩個客體:一是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可以統稱為機構,屬于公共資源;二是預算支出的項目,包括專項資金的支出和投資支出等,這些項目進行審計時,被審計的單位是項目管理部門和實施的單位,預期目標是預算支出項目的法定目標和其它的目標。例如,對退耕還林項目進行審計時,這個項目的管理部門是國家計委、林業局和財政部,實施的單位是各省、市、縣的林業部門等,項目預期的目標是人大國務院通過預算是撥款規定的指標。
(三)審計的目的和職能
財政審計的目的有兩個層次:直接的目的是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最終的目的是公共資源責任。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檢查公共資源責任,這也是財政資金決策和使用的責任。審計的職能是以信息評價和信息反饋為主的,這是評價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管理和實施預算支出項目的活動,特別是使用和管理政府財政資金的經濟性和效率性,信息評價結果反饋給人大和其他決策機構,包括了被審計單位的上級部門。人大和其他決策機構是審計結果的使用者,對政府效益審計的結果進一步的進行決策。
三、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程序
財政資金效益審計沒有固定的程序,按照國外的慣例,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程序可分為以下的四個階段(一)計劃和立項。(二)確定審計機構項目效果及其評價體系。(三)收集和分析信息,預測指標,評價結果。(四)報告和傳送審計的結果。
四、財政資金審計的重點和方法
(一)財政資金審計的重點
財政審計是檢測政府績效的主要任務,評估政府的績效,是審核工作上滿足社會、企業和公眾的需求。在公共財政的體制下。財政管理的重點是財政的支出,所以財政審計研究財政的公共支出,對公共支出的內同開展財政資金的審計。我國的財政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公共預算撥款確保運行政策建設領域的支出,科教、衛生、文化事業等發展領域的支出,公益性的設施、能源、環保公共領域的支出。進而促進了不發達地區的發展,政府轉移和社保為主給軍民的轉移分配領域的支出。在財政資金效益的基礎上,財政資金效益審計重點放在預算管理支出的審計上。
(二)財政資金審計的方法
財政審計的方法除了審閱、計算和分析的方法之外,還應該對申報立項審計和管理活動審計進行研究。審計人員依據情況斷定審計的方法,把各種方法結合起來靈活的運用,確保自己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
1、申報立項審計2、管理活動的審計
五、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的風險防范
財政效益審計存在著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可能是審計的結果和被審機構的實際情況不相符,也可能影響審計的主體和客體。審計可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審計的機構和預定目標難以確定;2.審計程序和評價的體系不穩定;3.缺乏法律依據;4.收集信息資料的可靠。
總結:我國的財政資金效益審計體制還不夠完善,審計的意識和觀念不足,審計的范圍小,重點不突出,審計的質量相對不高。只要我們轉變觀念,增強意識,擴大審計范圍,完善方法和體制,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這樣才能促進我國財政資金效益審計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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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宏觀調控;房地產開發貸款風險;成因;防范措施
房地產信貸是銀行信貸業務的重要內容之一。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有關部門就加強金融宏觀調控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因此,加強對房地產投資風險的分析和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對房地產信貸具有特定的現實意義。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內涵和特征
房地產開發貸款指由商業銀行向房地產企業發放,用于住房、商業用房和其他房地產開發建設的貸款。房地產行業開發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對銀行貸款依賴程度較高,房地產開發貸款具有資金額度大、使用周期長、抵押物價值不穩定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高風險性。作為資金密集型典型產業,房地產行業對于資金的依賴性遠遠大于其他行業。隨著房地產調控新“國五條”進入執行階段,地方政府調控細則陸續出臺,房地產信貸風險將進一步顯露。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這種風險將會危及商業銀行乃至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
二、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風險成因
(一)資本金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初期運作的時候,資本金是否充足至關重要,因為它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市場空間。從房地產開發的現實情況分析,絕大多數房地產開發企業都存在資本金不足的問題,其有限的資金在通過相關招投標手續取得土地使用權之后,能夠推進開發的資金非常有限。為解決資本金不足問題,有些開發商利用其與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在未繳納或未全部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取得開發資格,再將土地使用權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以及將已開發的部分房產抵押,從銀行取得貸款,然后推進其余房地產開發項目。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向銀行融資的方式解決了資本金不足的問題,其實質是將其開發的風險間接轉移到銀行身上。
(二)融資中的重復抵押風險
房地產開發商在采取單獨將土地使用權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時,都存在重復抵押問題。因為單獨將土地使用權抵押時,評估價格應是土地的自身價值,并不包括房產,而在建工程抵押系土地連同其上房產的價值。也就是說,開發商在通過土地使用權和同一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抵押分獲融資時,融資額度與對應資產的價值是不匹配的。房地產進入市場時的價值系包括土地價值的,如果開發商不能歸還貸款,銀行在行使抵押權時只能單純依靠拍賣房產受償,而此時土地使用權重復抵押所對應的貸款很難收回。例如:開發商單獨將土地抵押獲得1億元貸款,之后又以在建工程抵押獲得1億元貸款,而房產的市場價值只有1億,那么剩余的1億元貸款,銀行將無法通過行使優先權得到受償??梢娫谕恋厥褂脵嘀貜偷盅旱那闆r下,銀行貸款全部收回只能寄托房產價格的持續走高,而不是土地資產單獨變現的價值。另外,因土地使用權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歸口管理的職能部門不同,如果銀行在實務中沒有關注開發商是否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抵押的事實,盲目接受在建工程抵押貸款,一旦市場行情出現變化,相關風險便會顯現。
(三)售房與收貸的兩難境地
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講,售房是其按期歸還貸款的主要來源。但在實務中,許多開發商在房地產價格上漲時,為了追求利潤盲目擴張開發項目,將售房所得價款不及時還貸,而是投入到后續更大的建設項目,導致銀行貸款出現風險。如何控制開發商將銷售回款及時歸還貸款,對于銀行而言至關重要,但從目前體制分析,還沒有在房產銷售環節建立起真正有效的保障和監管機制,現實中銀行對于開發商大肆出售房產的行為無法遏制,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怪圈,銀行不讓開發商銷售房產就不能收回貸款,允許開發商售房又擔心開發商擴大開發項目不歸還貸款,導致貸款風險加劇。
三、應對措施
1、政策控制。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日前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表示,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執行關于房地產貸款的分類監管規定:(一)是加強土地儲備貸款管理。根據政府信用和財政收支狀況,在重新評估基礎上,作出必要的授信額度調整;嚴格把握好土地抵押率,原則上應大幅壓低抵押率,以防止過度授信;跟蹤貸款去向,與地塊掛鉤,監控貸款投向和土地最終用途,確保貸款不被挪作他用,確保土地拍賣或協議轉讓收入優先償還貸款。(二)是嚴控房地產開發貸款風險。重視開發企業資質、業績和信用度,在全行實行開發商企業名單式管理,對存在土地閑置超一年以上的,商業銀行一律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對土地閑置超兩年和有炒地行為的,商業銀行對已發放的貸款應當調減并采取保全,并在全行客戶名單中作出反應;提高抵押品標準,一律要求以在建工程為抵押,不輕易用土地作為抵押發放開發貸款;把握好貸款成數動態控制,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在建工程的五成,對已有土地抵押的,根據不同風險狀況相應下調成數;對住房銷售回籠資金實行封閉管理,根據銷售進度按比例歸還開發貸款,對到期難以歸還的開發貸款一律不得再給予展期。
2 、對開發商資質、誠信度、還款能力、還款意愿進行嚴格審查和慎密判斷。
在國家宏觀調控的背景下,要強化“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經營理念,對于開發商股東的實力及關聯公司狀況、誠信度、項目前景、自有資金來源及比例、抵押擔保行為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核實,組織科學嚴謹的貸前評估,嚴防信息不對稱產生的潛在風險。特別要高度重視對開發商的第一還款來源即開發商第一償付能力的分析跟蹤,充分認識以房地產抵押物代償為條件僅是第二還款來源,是最后一道救濟途徑且實現艱難,要及時糾正以房地產抵押為“保險箱”的錯誤思想認識。
3、開發商必須提供抵押擔保,而且必須是貸款項目的抵押擔保。事實表明,市場競爭愈激烈,銀行貸款安全性可能更差。對此,建議銀行監管部門應加強協調指導,嚴格制止銀行間因惡性競爭而爭相降低擔保條件。除審慎接受極少數實力雄厚且信譽良好的大企業或企業集團作為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之外,商業銀行的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審批特別是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不應接受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
4、嚴格審查抵押物的權屬。
原則上只接受開發商權屬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和貸款項目的在建工程作抵押,及時、準確了解抵押物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存在變動,是否存在重復抵押等情況,確保抵押物權屬清晰,抵押登記手續齊備,合法合規。
5、嚴格實行房地產開發貸款封閉管理。
即商業銀行在查實開發商自有資金投入已達到項目總投資35%的基礎上,對包括貸款和銷售款的支配和使用實施專項監管、嚴格控制,確保項目正常運作和貸款回收,防止開發商轉移、挪用或抽逃資金。
四、結語
在我國,房地產作為特殊的一個行業,因其產業鏈帶動效應、資金聚集效應和產品的特殊性,在我國經濟社會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梳理房地產及其開發貸款特點的基礎上,系統分析我國房地產開發貸款風險的形成原因,理解關鍵控制點,有助于商業銀行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和控制方法,防范房地產開發貸款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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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開發;風險;防范
任何投資都有一定的風險,風險與機遇共存已是陳詞濫調。對于房地產行業這種高投資、高風險、高收入的“三高”行業,風險更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只要根據市場規律處理問題,風險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得以控制。如何盡可能減少的風險及其損失,已成為一個非常緊迫的任務。風險管理是提高成本和控制工期精度和質量水平的積極措施,是決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成功的關鍵因素。
一、簡述房地產開發項目風險的內容
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按照規劃和設計的要求進行房屋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行為。因此,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前提。房地產開發并不局限于建筑或商品房,同時也包括開發和管理,包括土地開發和房屋開發活動。風險是一個具有不確定性的事件,它具有不確定結果的綜合效應,并貫穿始終。它形成的基本原因是人們在理解的發展變化和處理決策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人們的理解能力是有限的、信息本身的滯后性、信息資源的管理和溝通問題等等。一個房地產可能存在多方面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運營風險。運營風險是指由于房地產投資管理的實際操作結果與預期目標發生偏移,而出現的風險。公司投資的內部因素和外部經濟環境都可能產生影響。房地產商業模式包括銷售、出租和租售三個主要類別,業務涵蓋零售零租、零售整租、租售結合、不售零租、不售整租、不租不售自營六個子類。不同的房地產業務的運營模式存在各自的優點和缺點。每個模式整體財產的比例是不同的,有不同的現金流,因此會有面臨著不同的市場運營風險。業務操作、管理人才和經驗的缺乏以及管理能力的缺乏,也是成為房地產投資風險的影響因素。
(2)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由于房地產市場供給和需求變化給予房地產投資者的風險。房地產供求失衡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供過于求導致大量的空缺。二是地產已經完成的結構性矛盾,存在著嚴重的同質化或不能滿足企業的需求。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風險來源是多方面的,不同的風險有不同的來源。
(3)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相關政策變化造成的可能的損失。房地產投資受到各種政策限制,如投資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政策、房地產管理政策和稅收政策等,他們都將對投資回報目標產生巨大的影響。地產投資決策之前,應當綜合分析和研究在城市規劃、商業網點規劃、交通、環境、構建指標,和其他當地法律和法規等風險。政策的嚴重失敗的風險將無法挽救。
二、概述房地產開發項目風險防范的意義
現代大型房地產項目迫切需要加強風險管理,這主要是因為:一是由于風險管理方法的持續改進及其應用,在西方工業國家的成功做法,吸引了很多企業進行風險管理。二是風險管理是以風險預測、識別、評估和科學分析為基礎,運用各種各樣的對策將風險進行最佳組合。三是風險管理克服了傳統限制的單一的處理手段,綜合利用各種風險控制措施,并日益完善,將項目防范系數降到最低,爭取獲取利益最大化。
三、探討規避房地產開發項目風險的幾點措施
首先要做好初步的市場調查,預測市場風險,避免戰略和措施失誤。早期階段的發展地產包括經濟環境、區域結構和城市發展規劃、業務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域零售市場、未來的地產供應、現場條件幾個方面的內容。通過時間、過程、位置、規模、硬件、布局、性別、競爭和兼容穩定、資源、商圈分析、人口分析和人性等多個參數綜合評價的可行性。
其次要根據國家政策和城市總體規劃,避免政治風險。開發人員應該關注宏觀政策(如工業、土地和稅收),進行合理的操作和位置的選擇。城市規劃巨大影響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內容,如位置、區域、大小等。因此要充分做好國家和政府規劃決策調整的預測和分析。
再次要加強資本運作,選擇合理的現金流模型,防止資本風險。房地產開發成本和運營成本將增加和管理的變更。良好的資本運營和合理的現金流模型,是一個成功的關鍵。
四、總結
目前,我國和國外風險管理理論和實踐有很大的差距。地產開發風險管理是一項具有挑戰性的新課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完善,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房地產開發風險管理理論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應加強理論在實踐中的應用,同時更多的地產風險管理應加強定量研究,使負責人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并有意識地在工程實踐中應用風險管理技術。
參考文獻:
[1]曹嶺. 關于商業地產投資風險的幾點建議[J]. 經濟論叢.
[2]龐杰. 商業地產開發的風險防范研究[J]. 現代商業.
風險防范的方法范文4
【摘要】 我國的中小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的99%以上,為國民生產總值和社會就業做出了重大貢獻。但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的特性,使得中小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將越來越大,發生的矛盾糾紛也將越來越多。本文現就當前中小企業法律風險及產生的原因等提出看法,并對防范法律風險的對策進行思考,以拋磚引玉。
【關鍵詞】 中小企業 法律風險 防范對策
我國的中小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的99%以上。以廈門為例,中小企業戶數占廈門市企業總戶數的99%,創造的產值占廈門市國民生產總值的56%,技術創新成果占65%,吸納全社會就業人口的75%。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不竭動力。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化,后金融危機時代國際經濟形勢更加復雜多變,中小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將越來越大,發生的矛盾糾紛也將越來越多。
一、中小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
1、企業設立中的法律風險
企業設立是企業開始經營的第一步,它的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為出資不到位、投資人與公司登記股東不一致、公司財產與家庭或個人財產混為一體等方面。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法人人格的法律主體,是以擁有獨立的財產權為前提的。出資不到位,投資人與公司登記股東不一致,公司財產與家庭或個人財產混為一體的法律后果,就是公司的獨立法人人格難以獲得法律認可,公司不能受有限責任保護,股東就有承擔無限責任的可能,由此也可能引發糾紛、導致填補出資、構成犯罪等法律風險。
2、企業管理不規范引發的法律風險
(1)公司治理的法律風險。公司治理最為重要的是公司治理的組織結構。由于很多中小企業是家族式企業,公司設立時在公司章程中沒有設計好未來公司的治理結構,對公司章程設計和公司治理結構不重視,草率制定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沒有明確股東會、董事會職權,監事會形同虛設,致使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備,不開或極少召開股東會,即使召開也是僅是幾個股東口頭協商,很少做會議記錄,形成文字,從而可能引發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等的法律風險。
(2)內部管理制度的法律風險。企業管理重點在于對人的管理。由于企業人員與企業的利益之間存在著對立統一關系,有可能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管理失控現象的發生。內部人員管理失控,就可能導致企業股東、管理人員或普通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管理制度、勞動合同等,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或挪用公司財產,嚴重失職或濫用職權,通過獲取或利用公司的商業秘密為自己謀取利益等,從而給公司帶來損失。
(3)行政決策機制中的法律風險。中小家族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通常由家庭成員或親戚擔任。這些企業在對外投資、融資、擔保等重大決策過程中,投資人往往缺乏可行性及經營風險評估,獨斷專行,缺乏民主,事中、事后監督機制不完善,執行過程中監督不到位,從而導致投資的失敗而給企業帶來風險。
3、人力資源管理的法律風險
國家為了加強對勞動者權利的保護,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定并出臺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它包括了《勞動法》這一勞動領域的基本大法,也包括國務院、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地方權力或執行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對企業從招聘、面試、錄用、培訓、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的待遇、員工離職等各個環節進行了規范。但近年來勞動爭議糾紛問題突出,有的企業拖欠職工工資,有的企業為規避法律風險,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雖然簽訂合同,但對工資報酬、合同期限、“三金”繳納等內容含糊其辭,損害勞動者權益,從而導致訴訟的產生;通過“挖墻腳”等方法引進高級人才,從而盜取引進人才的原服務企業的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商業秘密、專利等,從而受到侵權的指控等風險。
4、企業融資中的法律風險
經營中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是當前多數中小企業都會遇到的情形。企業經營資金如果安排不當,就有可能造成資金鏈斷裂,借款不能按期歸還,從而導致企業融資中的法律風險。當前我國企業常見的融資方式主要有銀行貸款、民間借貸、股東追加投資、吸收新股東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發行公司債券、上市融資(ipo或增發股票)等。對于大多數中小企業而言,銀行貸款仍然是融資的主要渠道。銀行貸款主要形式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形式。銀行為了控制貸款風險,通常采用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的形式。中小企業在資金缺乏的情況下,抵押貸款是有限的,使得中小企業通常采用擔保公司擔?;蚱髽I之間互相擔保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下,這些企業之間就形成了錯綜復雜的多角債務關系,而當某一企業的資金鏈條出現問題,也必然會牽扯到其他相關企業,從而引起一系列不良的連鎖反應。當企業在無法獲得銀行貸款,資金鏈又斷裂時,往往迫使中小企業“饑不擇食”,通過地下錢莊等高利民間借貸籌集資金,這就有可能使企業因無力償還高利貸而造成企業破產等無法挽回的風險。如果向公眾吸收借款,又有可能遭遇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票據詐騙或其他金融憑證詐騙等法律風險,最終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5、企業合同法律風險
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就是企業在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存在著因合同條款不利、履行不力、外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及合同利益受損的風險。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合同糾紛是最常遇到的法律糾紛。合同法律風險主要存在于企業的采購、生產、銷售、運輸倉儲等環節,有關資料表明,這些法律風險主要存在于銷售和采購環節。這些環節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為貨物質量或標準不符合要求,或者供貨方沒有及時發貨。產品銷售或提供勞務后無法收到貨款。有的企業為了拉業務,調動業務人員的積極性,甚至把合同章交給業務人員隨身攜帶,簽訂的合同也不進行審查,對合同文本既沒有建立備案管理制度,也沒有對合同履約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和有效防范,致使這些企業應收賬款長期無法收回或產生糾紛,加劇了企業的資金周轉的困難。
6、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知識產權法律風險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域名等侵權或被侵權的風險。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對知識產權管理的意識淡薄,從而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例如,商業秘密的保護。商業秘密是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防范的重點,商業秘密包括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商業秘密一旦被競爭對手攫取將造成企業利益損失。據有關資料表明,企業商業秘密主要通過兩個渠道泄密,一個是企業內部職工出賣商業秘密或者員工離職后在相同行業就職而泄露商業秘密,另一個是與企業有密切聯系的合作企業泄密。又如專利。許多中小企業沒有專利戰略,不知道對專利文獻的利用,很少進行專利文獻檢索,造成低水平重復研究。也正因為沒有專利規劃,許多企業研究成果只申請了中國專利而造成技術流失。此外,還很容易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不僅要支付高額賠償,甚至導致企業的破產。
二、
中小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
1、企業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
據有關資料表明,大部分的企業高層不重視法律學習,法律意識比較淡薄,認為遇到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師或者請律師打官司。另外,企業對員工的法律培訓也不夠重視。在經營決策時往往不考慮法律因素,甚至為了個人的私利而不惜犧牲企業的利益。有的企業在經濟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有的企業為了使企業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采取惡意打壓競爭對手,非法、變相剝奪勞動者權益等;有的企業不注意法律維權,如由于沒有及時注冊自己的商標而被對手搶注,給自己的企業帶來不該有的損失等等。
2、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大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嚴格的法律審核程序,加之法律監督缺失是企業存在內部管理制度法律風險的重要原因。有調查資料表明,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沒有建立司法證據制度,不注重證據固定和收集,一旦發生訴訟,有可能無法提供證據而敗訴;沒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在對外貿易中不做或很少做專利檢索和商標審查,從而遭受侵權訴訟的法律風險;企業沒有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機構,對合同的簽訂、審核、履約等環節缺乏嚴格的管理程序,在接受對方保證合同時不審查或很少審查對方簽約人是否有權簽約,以及保證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從而對合同的履行帶來了嚴重的隱患;企業在接受對方財產抵押時不做或很少做抵押財產合法性審查,從而造成抵押財產不合法性,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重大決策獨斷專行缺乏民主。在企業投資和擔保等重大問題上,一般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廠長一人拍板決定,沒有律師、法律顧問參與討論,很容易造成決策失誤,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
3、不重視法律事務建設
不重視法律事務建設主要表現在:企業沒有設立法律事務的職能部門,沒有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在法律事務上的支出較少或“零”支出。從大多數企業來看,對法律服務的需求常見于“招見式”,常常是碰到法律問題了,才臨時抱佛腳,沒有著眼于從長遠來看待企業的法律問題,缺乏在法律問題上的防范意識和主動意識。
4、法律政策的影響
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原來企業合法或不違法的經濟活動,有可能不再合法,企業對現行相關法律法規了解不到位或不全面,就可能導致違法行為的出現,從而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例如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出臺,修改和增加了很多新的規定,很多中小企業無法適應這種變化,因此出現了勞資糾紛等問題。
5、來自司法程序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之間進行著激烈的競爭,企業時時面臨著違約與被違約、侵權與被侵權的法律風險,法律糾紛的結果有可能承擔敗訴、被法院訴訟保全、強制執行等給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帶來風險。
三、中小企業法律風險的防范對策思考
1、增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首先,應增強企業高層領導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法制觀念,增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企業法律風險控制能否有效,關鍵還在于企業高層領導。其次,增加法律風險方面的投入。一方面要采取多種形式根據不同的崗位定期對企業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律知識培訓;另一方面要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設立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或者崗位。再次,建立法律風險評估機制。企業法務部門應對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評估,特別是對重大經營決策和重大經營活動進行法律論證,分析和預測企業可能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將企業法律風險的評估定期化和制度化。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動態地掌握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的風險,及時、準確地采取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2、建立規范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內部管理制度不規范以及執行不到位,是中小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最重要原因。企業應規范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重大決策法律論證制度、法律事務管理制度、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通過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把企業的經濟活動全部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以引導和規范管理者和員工的行為,增強企業經濟活動的可預測性。同時,更重要的是要嚴格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抓好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只有在制度面前,不論親朋好友一律平等、一視同仁,內部管理制度才不會形同虛設,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的法律風險。
3、強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是企業之間經濟往來的書面確定,是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的重點。合同的管理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歸口管理。合同由企業法律事務部門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較高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保證合同的起草合法有效明確,以避免合同糾紛發生,并承擔相關的法律事務。二是合同審查。根據企業在合同談判、起草、審核、會簽、履行、委托授權、用印等方面的實際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認真審查合同,及時糾正合同中存在的問題,避免產生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分歧和爭議的風險。三是合同監督。建立和完善合同履行的監督制度。跟蹤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指出履行中的問題,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確保合同各方能夠完全、全面的履行合同。四是合同驗收。應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驗收,法律專業人士應提前介入、全程參與,與合同約定不符的,則堅決要求對方及時整改。若對方拒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企業法務部門可固定證據,在事實和法律方面有利于本企業取得或維護其合法權益。
4、積極維護合法權益
必須增強維權意識,加強訴訟案件、糾紛事件管理,主動做好起訴、應訴和非訴調解工作。在企業遇到法律訴訟或仲裁時,聘請法律專業人員參與證據收集,研究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解決法律糾紛,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或減少企業利益損失。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按《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清理企業所擁有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及時申報專利,發現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應主動采取法律手段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5、聘請或配備高素質的專業法律人士
當前絕大多數的企業沒有配備專門的企業法律事務人員,或者雖配備,但法律素質不高,僅能應付企業一般的訴訟案件,對企業的合同實行一般的管理。因此,企業可以聘請那些專業化程度高、業務能力強,且能幫助企業有效實施法律風險防控的專業律師團隊作為自己的常年法律顧問,起草、修改、審核有關文件、合同,確保重大經營決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據,避免和防范經營決策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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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防范的方法范文5
關鍵詞:網上銀行;法律風險;防范對策
1 網上銀行法律風險的現實表現
1.1 技術風險
網上銀行的虛擬性、開放性使銀行交易突破了時間、地域的局限,在業務操作中對技術軟件有著高度的依賴性,因而技術風險成為網上銀行面臨的最大的法律風險之一。如果銀行使用的技術軟件不能使網上銀行業務正常運作,導致現金支付、兌付、結算、網上證券等業務出現差錯而給客戶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客戶有權要求開戶銀行承擔賠償責任,開戶銀行有義務賠償客戶的經濟損失。其次,開戶銀行在向客戶提供網上銀行服務時,應詳細說明相關軟件的操作方法,客戶作為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因銀行的解釋說明不到位,導致客戶操作失誤,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銀行也有責任賠償。所以,開戶銀行在選擇技術軟件時,應深入研究和分析軟件的技術含量和可靠性,以免影響服務質量和銀行信譽,承擔不必要的損失。
1.2 系統運行風險
網上銀行業務交易前,特定的認證機構對客戶的電子簽名及其身份的真實性要進行驗證,提供具有法律意義的電子認證服務。網上銀行判別注冊客戶合法性身份和確認交易有效性的標識是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假設安全認證系統在運行中出現故障,導致注冊客戶出現交易損失,那么,開戶銀行應當和認證機構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縱觀我國現有的網上銀行服務協議,許多網上銀行服務協議有免責條款的約定,諸如: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或通訊、供電故障等非乙方過錯原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乙方不承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如果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完全不能履行,則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不能履行合同責任;如果不可抗力只影響部分合同的履行,則未影響的部分,當事人仍需履行。同時,應引起我們注意的是上述服務協議中所約定的不可抗力,并未詳細具體地說明或列舉什么情況屬于不可抗力。如果網上銀行運行系統受到外部的惡意攻擊,比如計算機病毒的發作、網絡黑客侵襲等造成系統癱瘓,客戶信息失竊或資金被盜等,客戶發出交易指令,而銀行卻無法執行客戶指令,此情況是否可以視為不可抗力?而在這些情況下,銀行的舉證也存在障礙,很難證明盡了應盡的防范外部惡意攻擊的義務。另外,根據《民法通則》有關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銀行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至少要承擔客戶的部分損失。同時,根據《合同法》第118條規定,銀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客戶,以減輕可能給其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證明,方能免除責任,否則,也應承擔因未及時通知客戶而給客戶造成更大損失的法律責任。
1.3 制度風險
目前,我國仍然欠缺專門調整網上銀行業務的法律制度,僅有的為數不多的金融行政規章,其內容主要局限于對銀行業務操作進行規范和約束,但對交易中必然涉及的銀行與客戶之間的權利義務沒有進行規范和調整。因此,在實踐中,各家商業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的開展都是依據本銀行制定的格式合同,比如服務協議等形式進行。對這些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待確定,尤其是容易發生歧義的條款在實踐中會引發糾紛。況且網上銀行業務范圍涉及面廣,既包括傳統銀行業務,也包括新興的中間業務,如網上保險、網上證券等,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的客戶類型多樣。一旦發生糾紛,如何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責任是比較復雜的問題。在網上銀行事件中已出現一些糾紛,比如客戶資金被盜,電子匯兌糾紛等。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應當如何處理該類糾紛,責任歸屬于誰?法律依據何在?我國在2004年8月頒布了《電子簽名法》,依據該部法律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消費者可用手寫簽名、公章的“電子版”、秘密代號、密碼或人們的指紋、聲音、視網膜結構等安全地在網上付錢、交易及轉賬。《電子簽名法》的通過,標志著中國首部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誕生。這部法律確定了網上銀行交易合同的成立地點,在一定程度上為網上銀行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總體上而言,立法的欠缺和立法的滯后仍然給法官判案提出了現實難題,也給銀行從事網上銀行業務帶來潛在的法律風險。
另外,因特網是跨越國界的。因此網上銀行具有無邊界性,國與國之間的有關網上銀行業務的法律制度也存在差異,在跨國交易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國與國之間的法律沖突,導致客戶與開戶銀行陷入法律糾紛中,從而加大了網上銀行的法律制度風險。
1.4 交易風險
由于網上交易的低成本,吸引越來越多的客戶上網購物。上海艾瑞市場咨詢有限公司在2004年底所做的一次專項調查顯示,超過一半的網民已經使用過網上銀行服務。此外,大約51%的受調查網民表示,會在未來12個月內選擇使用網上銀行服務。在網上銀行各項業務中,通過網上銀行購物等服務最受歡迎。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客戶因自己保管或使用不當等原因泄露賬戶密碼,或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多數客戶趨利和貪小心理,套取客戶銀行卡的賬戶密碼,趁機截取客戶的資金,給銀行客戶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3 防范網上銀行法律風險的對策
3.1 網上銀行法律風險的成因分析
(1)網絡系統技術和管理中的漏洞導致風險的發生。
(2)傳統的金融監管方式難以發揮作用。
(3)網上銀行的開放性容易引起風險。
(4)立法的缺失使法律監督不到位。
3.2 防范網上銀行法律風險的對策
(1)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和業務協議。
網上銀行業務能否健康有序地發展,能否避免和減少法律糾紛,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銀行內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商業銀行應當采用先進的技術水平,強化內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根據網上銀行的需要和發展,不斷完善有關內部規章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對于銀行和客戶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通過業務協議規范,盡可能做到詳盡和具體化;對于銀行和網絡服務商之間的協議要明確約定,如遇網絡系統故障引發的相關損失應如何處理;對于銀行與軟件供應商之間的協議要明確約定,如果因為軟件、硬件的原因引發的事故而造成的損失如何承擔責任等等,通過協議的約定分擔法律風險。同時擬訂的協議必須兼顧當事人各方的利益,體現公平、合理、合法。
風險防范的方法范文6
摘 要:本文通過對運城市鋁工業發展前景和面臨困難的分析,以及對銀行信貸資產帶來的風險的研究,提出了金融支持鋁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鋁工業;貸款;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830.5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7-4392(2006)08-0061-02
一、運城市鋁工業發展的基本情況
運城市共有鋁生產加工企業12家,主要分布在河津、平陸、永濟、鹽湖區和絳縣等5個縣市。全市鋁工業企業資產總額210億元,職工人數2.3萬人。其中氧化鋁生產企業2家,電解鋁生產企業7家,加工企業2家,鋁深加工企業1家。2005年全市氧化呂產量220萬噸,產銷率99%;電解鋁產量27.6萬噸,產銷率98%。全市鋁工業企業共完成工業總產值92.5億元,實現銷售收入90.6億元,實現利潤25.8億元,分別占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18.6%、18.8%和39.6%,拉動運城市經濟增長3個百分點。
二、鋁工業發展的前景分析
(一)發展態勢良好
1、資源豐富、能源充足。豐富的鋁礬土礦產資源,成為運城市發展鋁工業得天獨厚的優勢。我國現已探明的鋁土礦資源23.1億噸,山西9.4億噸,占41%,其中在運城市平陸縣境內已探明儲蓄量為1.6億噸,占全省儲藏量的17%,為氧化鋁生產提供了充足資源。與河津市毗鄰的孝義市,鋁礬土礦儲量豐富,中鋁山西分公司在該市建有自備礦,開采能力能夠滿足該企業正常生產所需原料的80%。此外,充足的電力資源為鋁工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豐富的煤炭資源為鋁工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運城市不僅擁有豐富的煤炭資源,保障了電力工業的生產需求。亞洲最大的氧化鋁生產基地、年產220萬噸的中鋁山西分公司地處運城市河津境內,又為電解鋁生產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初步形成了煤、電、鋁一體化的產業鏈條。
2、技術裝備先進,配套設施齊全。華澤鋁電有限公司、關鋁股份有限公司和振興鋁業有限公司不斷加大技術改造力度,電解鋁生產線均為國內領先水平。3家企業都建有自備電廠,基本滿足了企業正常生產需求。
3、鋁電聯營,競爭優勢明顯。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山西關鋁股份有限公司合資組建了山西華圣鋁業有限公司,中鋁山西分公司和山西漳澤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了山西華澤鋁電有限公司,實現了強強聯合,大大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
4、產業發展形成較大的規模優勢。中鋁山西分公司年生產量超過220萬噸,占全國氧化鋁生產能力的30%以上,是亞洲最大的氧化鋁生產基地,居世界第三位。正在建設的武圣鋁業有限公司年設計生產能力達到80萬噸,一期工程40萬噸。關鋁、華圣、華澤3家電解鋁企業年生產能力達到61萬噸,成為全國最大的電解鋁生產基地。
5、生產環境進一步優化。2004年以來,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市場周期性波動雙重因素的推動下,運城市加快鋁工業結構的調整步伐。一方面,淘汰了技術落后、設備陳舊、耗能高、污染大、規模小的河津市協和鋁廠;另一方面,通過資產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提高了產業集中度,實現了集約經營、聯合經營。中鋁山西分公司先后通過投資入股和控股的方式,組建了山西華澤鋁電有限公司、山西華圣鋁業有限公司和山西龍門鋁業有限公司,形成了年產49.2萬噸電解鋁生產能力。企業從需要的相關能源、原材料的供給到產品的銷售實現了產、供、銷一條龍。
(二)面臨的困難
1、能源資源緊缺影響小規模企業正常生產。鋁工業快速發展造成能源緊張的矛盾突出。一是電力供應緊張。振興集團雖然有自備電廠,但仍不能滿足企業生產電力需求,企業不能實現滿負荷生產。二是原材料供應緊張。由于氧化鋁原材料緊張狀況日益加劇,規模較小的中達鋁業、龍門鋁業、山河鋁業等電解鋁企業,氧化鋁原料供應一直不能滿足生產需求,致使企業開工不足。由于需求旺盛,供貨緊張,氧化鋁材料價格一路飚升。從2003年開始,國內先后11次漲價,目前最高價格每噸高達5800元,價格漲幅233%,進口氧化鋁價格漲幅超過250%。
2、出口政策變化影響企業生產效益。2005年,國家為了抑制鋁行業的過熱勢頭,對鋁制品取消了8%的出口退稅,反征5%的關稅,增加了鋁工業企業出口成本。山西關鋁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出口量都占其年產量的50%以上,僅此一項企業減少利潤8000萬元。
3、產品結構不盡合理影響企業發展后勁。運城市鋁工業主要產品以氧化鋁、電解鋁等初級產品為主,附加值高的鋁材加工發展滯后。以鋁錠為最終產品的產業鏈耗能高、污染重、消耗大,產品附加值低,嚴重制約了當地鋁工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銀行信貸資產的潛在風險
(一)信貸資金過度集中的風險
從全市的情況看,2006年3月末,運城市12家鋁企業貸款余額79.6億元,占全市金融機構總貸款的19.4%。其中電解鋁企業貸款68.8億元,占比為17.4%,而華澤、關鋁、振興集團3家企業貸款余額高達62.5億元,占全市電解鋁企業貸款額的90.8%;從縣(市)情況看,鋁企業較集中的河津市,2006年3月末,鋁企業貸款63.1億元,占全市鋁企業貸款的81.6%;從企業情況看,中鋁山西分公司和華澤鋁電新增貸款集中了河津市金融機構新增信貸資源的109%,貸款總量占河津市信貸總量的42.35%,其中華鐸鋁電貸款占河津工行信貸總量的78.1%,中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和華澤鋁電兩家企業貸款占到建行山西鋁廠專業支行信貸總量的99.61%。信貸資金投量的過度集中,造成風險高度集中。鋁工業企業的發展前景,直接影響著銀行的信貸資產質量。
(二)市場變化帶來的風險
據有關經濟情報顯示,我國目前電解鋁產量已遠遠大于國內需求,即使考慮到出口因素,產能也將過剩。在上一輪宏觀調控背景下,2005年,全國電解鋁的年產量仍高達1090萬噸,比市場實際需求高出240萬噸。一旦國內、國際市場鋁產品價格出現大的波動,價格回落,企業經濟效益下滑,企業損失必然轉嫁給銀行,將會給金融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三)政策性因素帶來的風險
2005年9月7日國務院通過的《鋁工業發展專項規劃》和《鋁工業產業發展政策》,明確提出要“淘汰落后的高耗電生產能力”。運城市7家電解鋁生產企業中,只有4家生產能力在10萬噸以上,其余3家難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發展方向,有可能成為新一輪宏觀調控中的關停對象。政策性因素給當地鋁工業帶來風險的同時,也將給金融機構信貸資產帶來風險。
四、金融支持鋁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堅持科學發展意識,支持鋁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一是對于技術裝備水平先進、具有一定規模、經營狀況良好、發展潛力大、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的鋁企業,要繼續加大信貸投入,重點支持精品鋁和高純鋁的開發和生產。二是支持一些重點企業、骨干企業、優勢企業進一步加快技術改造步伐,力爭盡早達到國內、國際先進水平,促進鋁企業產品檔次的提升和質量的提高。三是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現有的重點企業以資產為紐帶,采取售、轉、聯、股、擴等手段,實行跨地區、跨行業、全方位、多形式的資產重組,努力培育優勢龍頭企業和集團,形成規模經營,提高鋁行業的整體競爭能力。
(二)強化金融風險意識,切實防范和化解鋁行業金融風險
一是各金融機構對目前的鋁企業要根據國務院制定的《鋁工業發展專項規劃》和《鋁工業產業發展政策》的政策要求,重新進行一次分類排隊,在信貸方面該支持的支持,該退出的退出,對那些規模小、技術水平低、資產負債率高、環保指數不達標的企業要堅決予以“斷糧斷草”。二是建立大型企業信貸資金安全保障機制。針對目前鋁工業企業規模化、集團化經營格局的形成,銀行信貸資金風險高度集中的實際情況,建立大型企業信貸保險機制,構建預見性、前瞻性的風險防范體系。
(三)增強金融服務意識,努力提高對鋁行業的信貸服務水平
一是要加強調查研究,各金融機構要加強市場調研,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與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密切關注鋁行業的動態變化,對具有發展前途的鋁企業要主動加強信貸營銷。二是要牢固樹立金融創新意識,根據國家對鋁行業制定的產業政策的標準和要求,不斷加大金融創新力度,積極探索支持鋁行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科學靈活高效地貫徹執行國家的貨幣信貸政策,努力實現地方經濟快速發展和金融業穩健經營的“雙贏”目標。三是要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在宏觀調控中的職能作用,以提高執行貨幣政策效率為中心,以提升“窗口指導”為突破口,以強化貨幣政策調研為基礎,以加強信貸風險預警系統為手段,多管齊下,認真履行央行職責,宏觀駕馭鋁行業的結構調整和長遠發展。
課題組組長:鄧潛貞
課題組成員:宋跟虎 令弧文強
胡社英武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