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稅收籌劃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個人稅收籌劃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個人稅收籌劃范文1

一、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的意義

1. 有助于公平稅賦。在我國現階段,個人所得稅的主要功能是對個人收入分配實施再調節。個稅征收標準的設計,開辟財源、提高政府收入并不是其根本目的,其根本目的在于,通過稅收杠桿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從而維護社會的公平與和諧。

2.有助于實現個人及家庭收入最大化。稅收的無償性沖減了個人及家庭收入,對任何人及家庭來說是一種經濟利益的喪失。無疑個稅籌劃使個人家庭收入最大化,增加了個人及家庭的可支配收入。隨可支配收入增加,家庭幸福指數提高,促進了消費,有利于實現國民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符合國家宏觀調空政策,保持社會安定繁榮。

3 .有助于提高個人的納稅意識為。個稅籌劃是一種合法地減少個人應納稅款、節約稅收支出的方法,成為納稅個人的必然選擇。所以個人稅籌劃有利于促使納稅個人在謀求合法稅收利益的驅動下,主動自覺地學習和鉆研稅收法律法規,正確建立個人理財觀念及增強依法納稅的權利和義務意識,抑制偷、逃、抗、騙稅等違法行為。

4. 有助于形成提高企業競爭力。如果企業采取直接增加工人工資的方式,工人的工資的提高,增加的現金收入一部分用在了稅收支出上。如果企業采取一定的實物分配形式,而不是采取直接增加工資的方式,那么對個人而言,就不用交納那部分的個人所得稅了。這樣既增強了企業在競爭中的凝聚力與生命力,又提高了工人工資水平,增強內部員工生產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5.有助于稅收法律法規的完善。由于個稅籌劃是稅收籌劃優惠政策進行研究和運用,因而可及時了解稅收法規和稅收征管中的不盡合理和不完善之處,為國家進一步完善稅收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提供依據,起到對稅收法規的驗證作用,能夠有效地推動依法治稅的進程。同時有利于加快稅收的立法過程及與相關法律、法規的相互協調與銜接,使我國法律成為一個相互協調的有機整體。

二、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籌劃的選擇

1.分拆所得,降低適用稅率、提高優惠等級。在我國現行稅制中,由于稅率分級和優惠分等都存在臨界點,因此,每當臨界點被突破,隨所適用的稅率相應提高或稅收優惠的相應減少,都會使應繳納的稅款增加。因此,分拆應稅所得,使其盡量靠近稅前扣除額或稅率分級臨界點可以起到節稅的目的。這類收入主要包括一次性獲得的全年獎金或勞務報酬所得等??梢酝ㄟ^把全年獎金和其他名目獎金收入之間換算來進行稅收籌劃。

2 .利用捐贈抵減的避稅籌劃。為了鼓勵高收入者對公益、事業做貢獻,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境內的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的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只要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就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就是說,在個人捐贈時,只要其捐贈方式、捐贈款投向、捐贈額度符合的規定,就可以使這部分捐贈款免繳個人所得稅。該政策實際上是允許納稅人將自己對外捐贈的一部分改為由稅收來負擔。該條款的立法宗旨很明確,就是要引導納稅人的捐贈方向,將其引入公益、救濟性質,從而為社會和國家減輕負擔。

3. 利用增加稅收減免額的個稅籌劃。對于個人所得稅來說,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住房公積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資乘以規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據上年度數據計算得到的公積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減,不受本年度的工資增長的,但工資增長部分少計的公積金允許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補繳,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較多時,可以通過此項公積金補繳,增加年末該月的個人所得稅稅前可抵扣金額,實現降低稅款。此外,職工個人每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每月工資總額乘以個人繳存率,單位每月繳存額等于該職工每月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存率,兩筆資金全部存入個人賬戶,歸職工個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可從工資總額中作稅前扣除,免納個人所得稅,還在不增加單位負擔的情況下,提高公積金計提比例,減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從而提高職工的實際收入水平。但應注意的是,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標準繳付的“三費一金”則應計入年所得范圍內,需依法納稅。

4 .利用轉化所得或轉化所得類型籌劃。轉化所得或轉化所得類型。把現金性工資轉化為提供福利,即通過提供各種補貼,降低名義收入,這樣既可以增加員工福利,又可少繳個人所得稅。此外,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是5%-45%的超額累進稅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是 20%的比例稅率,利用稅率的差異進行納稅籌劃,合理選擇用工關系,通過勞務報酬與工資、薪金的轉化,也可以起到節稅的效果。

三、小結

由于個稅籌劃是稅收籌劃優惠政策進行研究和運用,因而可及時了解稅收法規和稅收征管中的不盡合理和不完善之處,為國家進一步完善稅收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提供依據,起到對稅收法規的驗證作用,能夠有效地推動依法治稅的進程。

參考文獻:

[1]徐榮華 吳國燦: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局限性研究[J].財會通訊,2005(5)

[2]陳海誼: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問題與對策[J].經濟與管理研究,2004,(6)

[3]劉昭云: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與戰略對策[J].經濟與管理研究,2005,(4)

個人稅收籌劃范文2

一、當前保險中介機構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扣繳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保險意識顯著提高,保險事業也迎來了巨大的蓬勃發展的機遇。但是,由于目前保險營銷員的個人所得稅按照一定的標準由保險中介機構按月代扣代繳,這顯然在一定程度上把保險營銷人員的個人所得等同于勞務所得,使保險營銷員承受了巨大的個人所得稅稅負,從長遠來看,不利于我國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方面,稅率設置不夠合理。一般來說,稅率是稅收制度設計的核心,會對稅制運行狀況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由于我國居民的各種收入貨幣化、賬面化程度相對較低,而個人所得稅稅率的設置又只能依據人們賬面化的貨幣收入,有失公平,進而導致他們力圖使自己的收入隱性化,例如將本月可以簽的保單推到下月簽等。由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承擔著收入再分配的職能,在稅率設置方面應當符合低稅率、寬稅基這一基本思路。低稅率可以降低納稅人的稅負,引導他們自覺納稅,而過高的不合理的稅率,會刺激一些納稅人選擇偷逃稅。

另一方面,沒有充分考慮到營銷員的工作費用支出等經濟狀況。在保險營銷工作中,營銷員不僅面臨著巨大的工作壓力,任務繁重,而且會支出較多的工作費用,包括交通費、電話費以及探視客戶的費用等,這些支出很多時候都是由營銷員自己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沒有考慮這些因素,就會明顯增加保險營銷員的負擔。同時,由于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與個人收入相比,家庭成員的總收入更能準確全面地反映出納稅能力。而對于有些營銷員來說,由于家庭成員多,贍養老人的負擔重,所以,在扣繳他們的個人所得稅時候,就應當充分考慮保險營銷員的家庭負擔以及工作費用支出等情況,以確保納稅的公平性與合理性。

總之,個人所得稅扣繳在一定程度上關系到保險營銷員的切身利益,會對保險中介機構保險營銷員隊伍建設以及保險行業的發展產生直接影響?,F行的個人所得稅政策會對保險營銷員的展業帶來不利后果,增加了保險中介機構的經營成本與經營風險,不利于保險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保險中介機構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主要對策

稅收籌劃作為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具有合法性、目的性與專業性等特征。如何在既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又不增加企業預算的情況下,切實提高保險營銷人員的實際收入,已經成為保險中介機構必須妥善解決的重要課題。對于保險中介機構來說,只有認真做好營銷員的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才能吸引并留住保險營銷人才。

(一)準確區分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

當前,保險中介機構保險營銷員主要分為雇員與非雇員兩類。根據現行稅法的相關規定,雇員的個人所得稅主要適用“工資薪金”項目,而非雇員則適用“勞務報酬”項目。從收入項目來看,雇員的工資薪金所得除傭金收入之外,還有其它工資福利收入。而非雇員的勞務報酬只有傭金收入。從可扣除項目的角度來看,雇員的工資薪金收入中可扣除的法定費用為3500元,而勞務報酬可扣除的費用標準為800元或20%的比例費用。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工資薪金收入不征營業稅,而勞務報酬所得應征收營業稅。而適用稅率的差異,正是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的重要途徑。所以,工資薪金所得的適用稅率與勞務報酬適用稅率相比較,在較低的收入時,采用工資薪金就可以顯著減少保險營銷員的稅負,在高收入時采取勞務報酬則更合算。

(二)合理安排手續費

在保險行業,支付給保險營銷員的手續費屬于勞務報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營銷員(非雇員)取得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3號)的相關規定,保險企業營銷員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保險中介機構是營銷員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應按月代扣稅款并將所扣稅款繳入國庫。由于勞務報酬屬于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如果手續費支付間隔超過一個月,則按每次收入額扣除法定費用后納入應納稅所得額。如果間隔期沒有超過一個月,則合并為一次,扣除法定費用后納入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合理安排保險營銷員的納稅時間,并使其每月支付的手續費,可以抵扣法定的定額費用,努力減少保險營銷員每月應繳稅額,切實降低稅率,有效增加保險營銷員的實際收入。

(三)最大限度地提高營銷員福利

根據我國現行稅法的相關規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計提的社?;鹨约白》抗e金等,應當免繳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因此,保險中介機構就可以考慮為廣大保險營銷員計繳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并將這些項目在稅前列支,通過采取這些措施,就可以有效減少保險營銷員的個人所得稅應繳稅額,提高營銷員的實際收入。同時,保險中介機構也可以增加營銷員“五險一金”的繳納基數。在這一過程中,就可以有效規避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風險,最大限度地增加保險營銷員的福利,充分發揮對營銷員的激勵作用。

(四)切實防范籌劃風險

保險中介機構在進行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過程中,要加強自身保護,維護企業形象,努力防范并化解稅收籌劃風險。首先,要嚴格遵守稅法等法規。保險中介機構對于保險營銷員的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持會計帳薄的真實性、完整性與準確性。其次,要及時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營銷員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方案進行調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等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我國稅收法律及法規也在逐步修訂并不斷完善。因此,由于各種因素以及法律法規出現變化,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方案就必須進行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切實為保險中介機構的保險營銷員帶來實際利益,減少個人所得稅稅負。

個人稅收籌劃范文3

關鍵詞:集團公司;稅收籌劃;銷售收入;存貨

一、稅收籌劃的含義及其意義

國外對于稅收籌劃的研究已經有了較長的時間,對其理論和實踐都有較為深入的研究。稅收籌劃的含義有廣義內涵和狹義內涵之分。對于廣義的稅收籌劃,主要是指,企業或者集團公司可以采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并要求這些技巧和手段不違背稅法的要求,通過籌劃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合理有效的安排,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少繳或者緩繳稅款,以此給企業或者集團公司帶來相對多一些的利益的一種財務活動。該廣義含義的重點是采用的技巧和方式一定不能違背稅法,這是其前提條件,而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少繳稅款。而狹義的稅收籌劃則是指,通過有效學習稅法,合理利用稅法提供的優惠政策或者一些機會,以此對自身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合理有效的安排,以此達到節約稅款的目的。通過該狹義含義可以知道,其主要目的是節稅,同時節稅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

稅收籌劃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兩點:第一,稅收籌劃有利于增強企業競爭力。第二,稅收籌劃有助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由此可見,研究集團公司的稅收籌劃工作對于集團公司的持續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稅收籌劃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總體來說,我國的稅收籌劃工作不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踐活動都處在起步階段,所以,存在問題是在所難免的。但稅收籌劃對于集團公司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這就要求我國要較快的發展稅收籌劃工作,必須認識到在起步階段遇到的問題,對存在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進行深刻的分析,找出合理的解決方案。總結我國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在稅收籌劃涵義認識上存在誤區;漠視稅收籌劃風險;缺乏稅收籌劃專業人才;稅收籌劃的需求性制約了稅收籌劃的發展。

三、集團公司運營階段的稅收籌劃

針對以上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國集團公司運營階段如何進行稅收籌劃,主要從銷售收入,存貨方面,以及個人所得稅三個方面進行了細致的分析。

1、銷售收入方面稅收籌劃的方式

銷售活動是集團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成果的最終體現,因此研究銷售收入方面的稅收籌劃是非常有意義的。在銷售階段,稅收籌劃的內容主要是從銷售收人的確認、結算方式的選擇上進行籌劃。集團公司可以采用賒銷,分期收款結算方式合理的進行稅收籌劃,另外,還可以折扣銷售、出借包裝物和正確歸集進項稅額等方法進行稅收籌劃。總之,在銷售階段,集團公司必須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合理的利用稅法,采取有效的稅收籌劃,以此選擇最佳的銷售方式。

2、存貨方面稅收籌劃的方式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是集團公司存貨的最常用方式。同時,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產生的結果對企業成本多少及利潤多少和當期實繳稅款的多少是不同的。盡管從長期來講存貨計價實際繳納的稅收相同,但資金的時間價值卻不相同,所以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時非常有必要的。

3、個人所得稅方面的稅收等劃方式

對于個人所得稅進行稅收籌劃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籌劃,工資、薪金福利化籌劃;股息、利息、紅利所得籌劃;勞務報酬所得籌劃。

對于工資、薪金福利化籌劃來說,集團公司通過好的方式避免個人所得稅,這些方式主要包括:為員工提供住所,提供福利設施,另外一次性獎金分攤法也是一種減少個人所得稅的辦法。通過這些方式可以將職工的一次性資金轉移為福利,同樣可以滿足他們消費的需求。對于股息、利息、紅利所得籌劃來說,個人可以把自己的投資留在公司,作為再投資,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個人所得稅。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籌劃來說,一般方法是通過增加費用開支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4、固定資產折舊的計量

折舊的核算過程是一個成本分攤的過程,由不同折舊方法計算所得的年折舊額不同程度地沖減著累進稅制下的納稅額,導致了應納稅額的差異。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主要有直線法和加速折舊法,加速折舊法又有雙倍余額法、年數總和法等。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加速折舊法有利于加速成本的回收,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的會計利潤后移,延緩了當期所得稅稅款的繳納。在企業虧損時,考慮到企業虧損的稅前彌補的規定,如果某年度的虧損額不能在其后的納稅年度中得以彌補,那么加速折舊費用的抵稅作用就不能發揮,此時需要合理延長折舊年限,以充分發揮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類似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也應選擇較長的折舊年限,從而充分利用折舊的節稅效用,合理避稅。

5、利息支出

稅法對企業籌資過程發生的利息支出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分為費用化的利息支出和資本化的利息支出。但費用化的利息支出并非可全部用于抵稅。當企業處于減免稅期或虧損年度時,為最大化以后年度費用化利息支出,應盡早將利息支出資本化;而當企業處于盈利年度時,應盡量費用化利息支出,以充分列支可稅前抵減的費用。

四、總結

總之,我國集團公司要想持續有效的發展,合理的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是非常必要的。集團公司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一定要時刻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保證籌劃方案不能違背國家的稅法政策,在此基礎上,讓集團公司享受稅收優惠,盡可能的運用合適的技巧來少繳稅,只有這樣,才能有利于集團公司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個人稅收籌劃范文4

摘要目前我國政府出臺了許多關于高校稅收的優惠政策,各高校也已意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并且稅收籌劃在高校中也已得到一定的運用,但在實踐上仍有待于進一步探討和完善。本文先闡明了高校稅收籌劃的意義以及概念,再從高校各種稅收籌劃和總體稅收籌劃兩個方面來進行分析,最后再強調了高校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關鍵詞高校稅收籌劃

高校稅收籌劃對高校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稅收籌劃可以幫助高校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稅收籌劃的目標是少繳稅或不繳稅,這樣就可以減輕學校的稅收負擔,減少稅收成本,從而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其次,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高校的納稅意識。高校稅收籌劃主要是通過利用稅法中提供的優惠和減免政策來實現,其途徑是合理合法的,要使得稅收籌劃方案合法且有效,高校納稅人就必須熟識相關的法律法規,從而可以提高高校的稅收法律意識。最后,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高校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鑒于稅收籌劃對于高校的重要意義,下面就來具體談談高校的稅收籌劃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要進行高校稅收籌劃,清楚稅收籌劃的概念范圍是首當其沖的。稅收籌劃又稱稅務籌劃、納稅籌劃,對于稅收籌劃的定義表述,國內理論界主要持有下列三種看法:

第一種認為必須遵循國家的法律,符合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這種觀點要求稅收籌劃是在法律許可且符合立法意圖的范圍內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即不允許納稅人利用稅收政策法規的缺陷和漏洞來做稅務籌劃。

第二種觀點是只要納稅人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利用稅收政策法規的漏洞和缺陷來規避納稅義務,因而它賦予了稅收籌劃更大的空間。正如《公司避稅節稅轉嫁籌劃》中所說: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來達到盡可能減少稅收負擔的行為。

第三種認為稅收籌劃則是毫無限制條件的,偷稅籌劃、逃稅籌劃、欠稅籌劃等一切能使納稅人減少納稅的行為或措施都屬于稅收籌劃的范疇。

本文是按照第一種觀點來討論的,而其也是目前國內理論界比較認同的。按照以上我們就總結出了稅收籌劃必須具備合法性、符合政策導向性、籌劃性和目的性這四個特征。

二、高校各種稅種的稅收籌劃分析

國家為支持教育事業,近年來針對高校稅收制定了一系列的特別優惠政策,如對高校及其后勤實體體制制定了專門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39號文件的出臺 ,既使高等教育各項工作得到了快速發展,也將為高校稅收籌劃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39號文件既進一步明確了以往的稅收政策,又規定了一些新優惠政策,對教育事業稅收優惠進行了全面規定,整個文件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12個稅種。要做好高校稅收籌劃即要用好用足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下面即就具體分析其中的幾種主要稅種的稅收籌劃。

(一) 營業稅的籌劃

營業稅是高校涉及較多的一種流轉稅。高校稅收在營業稅方面的優惠政策主要有: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征營業稅;對高校后勤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取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學校從事技術、技術轉讓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有上述國家對高校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對高校營業的稅收籌劃就有了依據。高校及其后勤實體服務的領域隨著社會化改革的深化變得更廣,但其負擔的稅收是隨著選擇的對象不同而不同,根據上述營業稅優惠政策,要最大限度節稅,應優先選擇為教學、科研服務;對高校享受的營業稅優惠政策一定要掌握到位,充分利用國家對高校的扶持政策,合理、科學的進行高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核算;職業學校自辦企業時一定要注意經營范圍、出資方式、經營管理、收入的歸屬等方面,選擇不同的形式方案,對所交納的營業稅都會造成波動,因而要組合出最佳方式,爭取在合法合理條件下交納最少的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的籌劃

39號文件規定: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征企業所得稅;對高等學校、各類職業學校服務于各業的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學校經批準收取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收費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于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某高校按國家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進修費、培養費等教育事業收入,按文件規定,學校取得的學費等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因而該高校能獲得相應的所得稅減免款。

財政性收入減免企業所得稅是對高校優惠力度最大的教育稅收優惠政策之一,也是高校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對象。高校應積極利用上述等優惠政策,以達到最大限度減免稅收的目的。

(三)個人所得稅的籌劃

高校職工一般屬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而高校進行薪資管理師選擇不同的工資薪金發放方式,對職工個人繳納的所得稅又較大的影響。

首先,對于獎金次數應合理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發放數額應合理設計。如某高校在春節前一次性發放年終獎金,這樣雖然減少了人力物力,但卻加重了職工的個人所得稅負擔,而如果獎金是按月發放,就可以讓職工少繳甚至不繳個人所得稅,一般高校職工獎金納稅有如下特點:按月發放工資獎金全年應納稅額最低,按學期次之,按每年發放獎金應納稅額最高。其次,應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要注意相關規定的最新變化,以達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職工稅收負擔的目的??刹扇〉南鄳胧┯校汗べY中單列免稅補貼、津貼,這樣高校在職工就可盡可能的享受多項稅收補貼而不會有所遺漏;加大對困難職工的生活補助費支出,福利費在稅收優惠中規定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這樣就增加了困難職工的收入;對住房公積金免稅的規定要用好、用足,因此在國家規定的標準內,高校和個人所繳付的住房公積金的數額應盡可能的提高;每年為教師報銷一定額度的圖書資料費用;將部分工資適當福利化。

(四)房產稅的籌劃

稅法規定,高校自用的房產享受免征房產稅的待遇,但高校對外出租或校辦企業的房產改變了房產用途必須交納房產稅。對高校房產稅的籌劃可采取下列措施:正確劃分房屋和非房屋租賃價款,高校在簽訂房產出租合同時,應單獨標明出租標的物中不屬于房產的部分;有償出租與無償使用的選擇,當房產稅從價計征的稅負明顯高于從租計征時,高??梢赃x擇有償出租;變出租為提供服務加出租,這樣通過提高物業服務收費,降低房屋租賃的價格達到少繳房產稅的目的;注意合規享受優惠政策。

三、對高校稅收籌劃的總體建議

(一)正確定位高校稅收籌劃

根據前面對高校稅收的定義分析,高校稅收籌劃是利用國家針對高校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合理安排以達到最大限度減少稅收的目的,其前提是合法合規,這是我們給高校稅收籌劃的定位。如果偏離或違背了它的定位,則已是超出法律范圍的行為。只要將稅收優惠政策用好用足,設計出好的方案,同樣可以很大程度上的節稅。

(二)(二)有一批懂得稅法的專業人才。

開展稅收籌劃可以緩解高校教育經費的緊張,但有時會因為學校不具備一批稅收的專業人才,使得很難開展稅收籌劃,所以培養或招納一個專業人才團隊極其重要。

(三)要研究稅法不斷變化,防止合法變違法

一項稅收政策的出臺通常都有時間限制,且相關于當時的社會經濟環境。需要注意國家對高校及其后勤經濟實體的稅收政策的時效性,要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化,否則就有可能出現優惠政策已取消卻仍在享受相關優惠的情況,甚至會合法也可能會變成違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高等教育辦學要求下, 高等教育必須進行包括經費來源渠道多元化、后勤社會化、科研產業化等在內的各項改革, 這就要求能夠更好地運用高校稅收政策, 因此, 對我國高校稅收政策的全面掌握,對高校稅收優惠政策的徹底運用,對稅收政策有效地調節作用的充分發揮,對高校稅收的合理籌劃,這些都會為加快高校各項改革地深入開展, 進一步促進高校健康、持續地發展出力。

參考文獻

[1]王兆高.稅收籌劃.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2004.

個人稅收籌劃范文5

關鍵詞:稅收籌劃;偷稅;避稅;經營目標;雙贏

稅收籌劃是一門涉及多門學科知識的新興的現代邊緣學科,最早在西方發達國家興起,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葉才由西方引入我國,并逐漸被認識到其在企業管理與規劃方面的重要性。

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在其編寫的《稅務實務》中,把稅收籌劃明確定義為:稅收籌劃又稱為納稅籌劃,是指在遵循稅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企業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權益最大化,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自行或委托人,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安排和策劃,以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

盡管,對于稅收籌劃的概念已經有不少理論界定。但是,一提到稅收籌劃,仍然有一些人將其視為是降低納稅人稅收負擔的一種方法。這種看法是對稅收籌劃的片面理解。在此,筆者認為,要想真正了解稅收籌劃,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稅收籌劃不等于偷稅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一些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認識不夠準確,或是對稅法和會計知識的掌握不夠深刻,往往錯將稅收籌劃走入了偷稅的誤區,其結果不僅沒有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反而增加了企業不必要的開支,還有損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稅收籌劃與偷稅的本質區別在于其合法性上?!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偷稅是對國家法律的直接侵犯,是一種違法行為。而稅收籌劃是在遵循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的,是企業基于對稅法的深刻理解與把握,對即將進行的生產、經營和投資、建設以及各種理財活動等,在事前進行周密的規劃籌劃,因此是合法的。

二、稅收籌劃不等于避稅

避稅,也是現在國際上的一種普遍現象,尤其是一些大的跨國公司,它們往往是利用稅法漏洞鉆空取巧,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精心安排,達到少繳或不繳稅的目的。在實踐中,世界各國對待避稅的界定和看法不一樣。在我國“避稅”往往指的是非法避稅。

稅收籌劃與避稅的本質區別在于國家對其的態度與做法上。我國法律雖然沒有對避稅的概念作明確的解釋。但根據對稅收政策性文件的分析可知,在我國,避稅主要是指納稅人使用不違法的手段主觀上刻意逃避或者減少納稅義務的行為,雖然不違法,但是這種行為減少了國家的財政收入,違背了稅法的立法意圖,它是對稅法的歪曲和濫用。面對納稅人的避稅行為,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在實際的征管中要進行“反避稅”研究與稽查。而稅收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符合稅法精神和政策導向,因此是國家提倡的行為,也是企業的正當權利。

三、稅收籌劃的目的不僅僅是稅負最小化

現在有些企業缺乏整體的稅收籌劃意識,一門心思的在少繳稅上做文章,其結果往往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一個企業如果不開展任何經營活動,那么它的稅收負擔應該是最輕的,甚至會為零,但這樣的企業還算是企業嗎?事實上,節稅只是稅收籌劃的目的之一,而稅收籌劃的真正目的應該是服務于企業的經營發展目標。

首先,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最根本的經營目標都是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因此,稅收籌劃的目標也應該立足于這點上。稅收,是企業資金的凈流出,稅收負擔的大小直接關系到企業經濟利益的大小。從這點上看,運用稅收籌劃所節約的稅款支付就等于直接增加企業的凈收益。因此,加強稅收籌劃就等于間接創造價值,對企業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權益最大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其次,企業在不同時期應該有不同的經營目標,因此也應當相應采取不同的稅收籌劃方式:比如,企業在設立之初,根據自身的財務經營狀況,可以選擇采取合伙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的方式設立。因為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必須是有法人資格的。而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就避免了重復征稅而使企業的稅負降低,減輕了新設立企業的負擔。而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當需要上市時,它的稅收籌劃方向應該是使企業的利潤持續增長,并且保證凈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超過30%。

再次,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誠信經營”已經成為一個企業提高自身競爭力的根本,而“誠信納稅”正是誠信經營的一部分。因此,要想實現企業的長期發展,稅收籌劃也一定要立足于提高企業的納稅意識,爭取做到涉稅零風險。涉稅零風險,是指企業不會出現任何關于稅收方面的處罰。涉稅零風險雖然不能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但卻可以使企業避免由于納稅不當造成的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名義損失,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從而間接為企業帶來收益。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門涉及多領域的學科,它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不論是對企業還是對國家都具有深遠的意義。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首先應當對稅收籌劃有一個準確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再結合納稅人的會計、稅收等專業素養,以及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經營管理技能,才能制定出合理、合法、科學的稅收籌劃方案,為企業進行籌劃,實現企業的長期發展。

參考文獻:

[1]陳華亭.企業該怎樣進行稅收籌劃[J].國際商報,2005,(1).

[2]何麗,賀靜.論稅收籌劃在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方式[J].中國科技博覽,2009,(6).

[3]賈圣武,翟瑞先.淺議納稅籌劃[J].管理視角,2005,(7).

個人稅收籌劃范文6

某從事裝潢及園林建筑設計業務的企業,為一般納稅人,2006年實現銷售1200多萬元,由于該企業設計安裝勞務項目所占的比重較大,購入原材料可抵扣進項稅額比較少,該企業稅負率高達12%,2006年繳納增值稅近150萬元。

2007年初該企業老板接受了稅收籌劃專家的意見,對企業的業務情況進行了詳細分析,發現該企業的業務可分為兩塊,一塊是原材料的購進加工及銷售;另一塊是建筑設計安裝勞務,其中園林藝術設計建筑安裝業務所占比重較大。于是提出如下策劃意見:將企業的業務分成兩塊,并在工商部門單獨注冊,建成兩個獨立核算的法人企業。其中一個是應納增值稅為主的,另一個是應納營業稅為主的,兩個企業有關聯關系。經過策劃后,兩個企業以正常的形式對外從事經營業務,經過一年的運作,兩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400多萬元,而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合計不到70萬元,稅收負擔率從原來的12%下降到到5%,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益明顯上升。從這個例子當中我們可以感受到稅收籌劃帶來的好處。本文將對稅收籌劃及其在企業中的應用進行探討。

一、對稅收籌劃的理解

印度稅務專家N.J.雅薩斯威在《個人投資和稅收籌劃》一書中說,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通過納稅活動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泵绹鴮W者梅格斯博士認為:“人們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可能最低的稅收,他們使用的方法可稱之為稅收籌劃?!睂Χ愂栈I劃在我國還有很多同義的稱呼,但不管如何具體表述,稅收籌劃都包括這樣幾層涵義:(一)納稅人立場。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進行的一項行為,而非政府、稅務機關的行為;(二)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所做的有關獲得稅收收益的行為,不能違法;(三)籌劃性。稅收籌劃是對籌資、經營、投資等活動等進行事先設計和安排,不是事后總結;(四)方式多樣性。各稅種在規定的納稅人、征稅對象、納稅地點、稅目、稅率及納稅期等方面都存在著差異,這就給納稅提供了尋求低稅負的眾多機會;(五)效益性。稅收籌劃要達到一定的目的,就是取得一定的稅收利益,這種利益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遠期的。

稅收籌劃一般國家都采取接受的態度,如荷蘭議會和法院就承認:納稅人有采用“可接受的方法”,用正常的途徑來“節稅”的自由。這說明,稅收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符合稅法精神。從更深一層理解,稅收的經濟職能還必須依賴于稅收籌劃才能得以實現。例如,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有的老企業根據這項政策引導,陶汰落后產業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到了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這無疑也是稅收籌劃。

二、劃分稅收籌劃和偷稅的界限

在稅收籌劃實踐中,有的納稅人則因籌劃失誤形成偷稅,不僅沒有達到節稅目的,反而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被刑事制裁。因此,要有效開展籌劃,必須正確區分稅收籌劃與偷稅的界限。

偷稅。《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稅務機關會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論是站在納稅人的立場上,還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場上,準確地判斷“稅收籌劃”與“偷稅”都是很有必要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結果與偷稅一樣,在客觀上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但不屬于違法行為。偷稅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的情況下通過種種不正當手段少繳或漏繳稅款,而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通過事先的設計和安排而規避部分納稅義務;偷稅直接違反稅法,而稅收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并不違反稅法的規定。

目前,企業在稅收籌劃問題上存在著兩個問題;一是不懂得避稅與偷稅的區別,把一些實為偷稅的手段誤認為是避稅;二是明知故犯,打著稅收籌劃的幌子行偷稅這實??陀^地說,避稅與偷稅雖然在概念上很容易加以區分,但在實踐當中,二者的區別有時確實難以掌握。有時,納稅人避稅的力度過大,就成了不正當避稅,而不正當避稅在法律上就可認定為是偷稅。例如,利用“掛靠法”進行稅收籌劃就有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只要企業的財務人員切實掌握了稅法,稅收籌劃與偷稅的區別是不難分清的。

三、稅收籌劃在企業中的應用

稅收籌劃是基于不違法并且運用稅收法律、法規以及財務會計政策的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的,所以進行稅收籌劃實際上也是一個選擇運用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會計政策以及其他經濟法規的過程。稅收籌劃在企業中的運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籌資方式是企業籌集資金所采取的具體形式。從性質上講,企業的籌資渠道一般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雖然這兩種融資途徑可以滿足企業所需資金,但不同的籌資方式將會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預期收益,同時也會使企業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

為此,企業必須權衡財務風險和資金成本的關系,確定最佳的資本結構,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支付利息、稅款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提高負債比重可以增加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負債利息必須固定交付的特點又導致了負債籌資可能產生的負效應,如果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2、融資租賃的利用。融資租賃是現代企業籌資的一種重要方式。通過融資租賃,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保存企業的舉債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租金中,利息費用及有關手續費用直接計入費用,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通過無本租賃資產的折舊費在稅前列支,起到了雙重抵稅的作用。

(二)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組建形式的選擇。現代企業包括公司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在設立企業時,企業組建形式不一樣,稅收政策也各異,以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經營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企業所得稅,再交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業主,只需交個人所得稅。而在組建時采取何種形式當事人應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慎重籌劃。

2、設置分公司的選擇。投資單位投資者在設立企業時往往有多種形式可供選擇,選擇適當與否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的利益。一般來說,在企業創立初期,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可以把分支機構的虧損轉嫁到總公司,進而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當企業建立了正常的經營秩序,設立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

3、投資方向的選擇。稅收作為一個國家的主要經濟杠桿,體現著國家政策。為了配合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實施,對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的企業投資,會在稅收上以諸如減免稅的稅收優惠待遇,這就要求投資者在投資決策前,必須充分了解和掌握國家關于投資方面的稅收政策,認真進行稅收籌劃。合理減輕企業的稅負。

(三)稅收籌劃在利潤分配中的運用

以股份制公司為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僅影響到其股東的個人所得稅問題,而且也影響到該股份公司的現金流量。常見股利的分派形式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若發放現金股利,企業須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個人股東須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若發放股票股利,便可將盈余留在企業內部,股東雖未得到現金收入,卻可以從股票價值增加量中獲取收益,也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由于不用支付現金股利,可以增加營運資金,還相對擴大了所有者權益的數額,使企業價值最大化,增加了今后發展的潛力。

(四)利用納稅期的遞延進行稅收籌劃

允許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或延遲繳納稅款稱為納稅期的遞延。納稅期的遞延給納稅人帶來的好處有:有利于資金周轉、節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貨膨脹的影晌,延期以后繳納的稅款幣值下降,從而降低了實際納稅額.主要方法有:

1、企業可以合理地安排交貨時間、結算時間、銷售方式等推遲營業收入的實現時間,從而推遲稅收的繳納。

2、通過合理的財務安排來推遲收入的確認。這主要是指在會計上合理安排營業收入的入賬時間以推遲稅款的繳納。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