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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貿易結算方式范文1
金融危機蔓延,出口貿易環境惡化,來自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數據顯示,2008年全國出口信用險的實際賠付率約為77%,比2007年大幅飆升近30個百分點。其2008年提供的一份研究報告中稱,在當前經濟危機的大環境下,無論是維系原有市場,還是開發新興市場,出口收匯安全都是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最大挑戰。從該公司在2008年的理賠數據看,2008年實際支付賠款總額增加了209%,中國企業在出口收匯環節面臨的違約率增加了189%。而從2009年1月起,我國出口損失金額大幅攀升,出險地區由美國向歐、亞、拉美地區蔓延,對外償付能力、擔??煽啃缘榷际軇訐u。
2國際貿易結算拖欠的原因
影響國際貿易結算的原因很多,而主要因素是出口業務的各個環節的銜接不當,參與活動的各個組織可能出現信用風險或是采用不當的結算方式。
2.1進口商的信用風險
進口商信用風險是指由于進口商的信用缺失和非善意行為而導致出口商的出口貨物貨款被拖欠或滅失的風險,這也是國際貿易中最常見的風險。此外,國際貿易商品運輸通常是為遠洋運輸,貨物的流轉周期較長,在此期間一旦進口商對出口商的貨物質量存在質疑,貨物的包裝不合格、在運輸過程中貨物遭到損害或缺失、交貨時間不夠及時、運輸時間不符合雙方約定、進口商的經營狀況惡化、進口國經濟政策發生變化或遭遇到經濟金融危機等,這一整套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整個貿易的順利完成就會受到影響,很可能進而影響到進口商對貨物的貨款結算甚至產生索賠糾紛。就我國的出口貿易企業而言,一旦進口商存在故意欺詐或者受各種因素影響而有違誠信原則,則貨款的回收就會被迫承擔很大的風險,而調察研究發現大多數的出口貿易企業的應收貨款產生壞賬也主要是這個原因。
2.2不同結算方式的風險
不同的結算方式和不同的報價方式也是影響貿易順利結算的重要因素。因為在不同的貿易術語下,各種結算方式要求提交的單據各不相同,各種單據的出具取決于相應部門的資信狀況,并且不同的結算方式下,出口商面臨的信用風險種類及程度各不相同。以信用證結算為例,信用證方式下進口商或開證行會利用信用證的“軟條款”造成出口方難以履約或單證不符而無法收匯。當市場條件發生變化,市場風險出現的時候,甚至可以利用所謂的單證“嚴格相符”的原則,以一些非實質性不符點為借口,拒付貨款,推脫付款責任。
2.3外貿企業自身的管理不足
出口收匯風險的產生及貨款拖欠問題的形成就其內部原因來講,是由于出口貿易企業自身管理和工作流程存在漏洞,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工作經驗不足等,給貨款結算帶來了隱患。根據調查,我國到目前為止的出口貨物貨款拖欠案例,其中以D/P或D/A的方式進行交易的約占50%,以T/T、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交易的約占25%。一些出口貿易企業的負責人員和業務人員往往習慣于用行政手段處理貿易問題,而不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甚至在因外方違約或惡意欺詐導致企業出現經濟損失的情況下,也沒有采取有效而及時的法律措施來進行維權。
2.4合同條款有疏漏,履約不嚴肅
如果出口貿易企業在出口合同的制訂過程中沒有嚴肅的、全面的核對每一項條款,就很可能使合同條款存在一定的紕漏。在一些出口合同中,對貨物的品質規格規定不夠具體,對雙方的違約責任規定不夠明確,對進口商進行貨款支付的條件規定不夠嚴格,一旦出現爭議時,這些問題就非常不易解決。在以信用證支付方式交易的出口貿易業務中,因為有的業務人員不注重審單,不嚴格制單而造成單證不符的問題,從而使進口商有了拒付、拖欠支付或壓價支付的借口。
如果出口貿易企業在履行合同時不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或信用證上的規定,出現貨物交接不夠及時而使進口商當地的銷售商機延誤,或者貨物的質量、數量和規格與合同中的規定不相符,都不可避免的會遭受到進口商的投訴、索賠和貨款拒付;如果因為出口貿易企業的貨物包裝不合格導致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壞或缺失,也肯定會造成貿易雙方在貨款支付方面的諸多爭議。
2.5對于出口貿易結算拖欠問題,國內的法律并未做出專門性規定
目前,在我國對于信用證系列問題的解決有指導性意義的法律法規是由最高人民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問題的規定》。而在國際上,目前適用的都沒有針對信用證的專門性條款,另外也缺乏相關的專業性國際公約,只有聯合國的《獨立擔保和備用信用證公約》中有一些內容涉及。另外,國際慣例為了調整信用證機制運行,在制度設計方面是側重于保護受益人的利益的。國際貿易的買方在申請開證行開出交易信用證之后的地位就會相對劣勢,因為在此后的信用證交易過程是由賣方來主要控制的。因此,賣方也就有可能濫用其優勢地位對買方惡意欺詐,從而導致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拖欠的問題。
3對結算拖欠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針對國際貿易結算拖欠的原因分析,結合國際貿易的具體業務流程,對結算拖欠的防范和管理可從以下幾點著手:
3.1加強資信調查,慎重選擇貿易伙伴
進口商的資信信息主要來源:通過對進口商的實地拜訪考察來自行收集;通過企業的駐外機構進行收集;通過我國政府的駐外商務機構或國有企業的駐外分支機構間接了解;向進口商所在國的貿易促進機構、商會或行業協會獲得進口商的資信情況;購買專業資信調查機構的資信信息或委托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考察等。出口貿易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貿易規模和實際貿易需要來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的進口商資信系統。同時,在進口商資信系統之上還需要建立相應完整的針對進口商的授信制度。針對不同的進口商,對應的實行合適的信用對策,確定合適的信用額度和期限。授信的對象要不僅限于新的客戶,同時對老客戶也要定期的考察,根據情況隨時調整對其實行的信用對策,從而最大程度上降低發生貨款結算壞賬的幾率。
3.2嚴格防范進口商利用信用證欺詐
防范進口商利用信用證欺詐主要是用于以信用證或者有信用證參與的結算方式下,其具體的防范措施是對每個特定的陷阱提出相應的修改要求,并且要做到“證到發貨”的原則。因此,在審證環節出口商的相關人員一定要遵守謹慎的原則,以防止來自進口商的信用證惡意欺詐進而導致的貨款結算拖欠。
出口商進行出口貿易時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注意防范貨款結算拖欠風險。出口商的相關貿易專業人員應該積極學習和充實自己在國際貿易結算方面的知識,選擇誠實守信的出口對象和資信良好的銀行作為業務伙伴,熟悉國際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的相關條款,這樣才能更好的辨別信用證的真偽和相關條目,不至于上當受騙,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外,信用證的開證行也應該加強對進口商資信的了解、加強對單據的控制,嚴格把好審單關,熟悉國際法律法規對銀行信用證業務和責任的各項規定。
3.3簽訂措辭嚴謹的銷售合同,采用適宜的結算方式
在出口貿易合同的制訂過程中,每一項條款都必須嚴格、明確,尤其是對有關貨物品質的條款規定更要明確。如果采用一些模糊的詞匯,非常容易導致貿易雙方因為對貨物品質認定的不同而產生糾紛,影響到貨款的及時、全額回收。所以,在貿易合同中對于貨物品質的規定和描述一定要明確、具體,避免貿易雙方在之后的交易過程中產生爭議。但也不是對貨物品質的描述越細越好,這也會給賣方在履行合同時造成不利。
另外,選擇結算方式不一定非要選擇絕對的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因為在買方市場的今天,市場交易突出的是雙贏,絕對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很可能導致客戶的丟失。選擇結算方式要從交易雙方的風險分析,利用比較風險的方法選擇結算方式,既能夠避免結算拖欠的情況,同時又能使進口商滿意。
出口貿易結算方式范文2
關鍵詞:進出易;外匯結算;電匯方式
在對外貿易中結算方式是困擾當事人的重要問題,因為結算方式選用的正確與否,將關系到能否安全收匯,甚至影響到進出口企業自身的安危。在我國傳統的進出口貿易中,屬于銀行信用的信用證方式曾經是被廣泛使用的結算方式,在20世紀末,信用證方式曾經占我國出口結算的80%以上,我國的大多數“國際貿易實務”教科書至今仍將信用證方式作為出口結算的首選方式,理由是信用證方式風險最小,最安全。隨著對外貿易的發展,信用證方式的不足日益顯現,據筆者調查,在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在實際業務中信用證方式的使用已急劇下降,屬于商業信用的電匯方式已成為對外貿易結算的主流方式。本文擬對電匯方式成為主流方式的原因及其風險的規避做初步探討。
一、電匯方式是當前進出口貿易結算的主流方式
電匯(TelegraphicTransfer,簡稱T/T)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TestedCable/Telex)或者通過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給國外匯入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結算方式。又據其性質,分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即已收到貨款,然后,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所謂“后T/T”,即“延遲付款”,是在簽署合同后,由賣方先發貨,買方在收到貨物后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前TIT”,是一種對于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等于得到了進口方的信貸,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得到了控制;而“后T/T”則相反,是一種比較有利進口商的結算方式,出口商貨款的收回,需要等到進口商收到貨物的一段時間之后,實際上等于出口方給予進口商信貸,出口商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從某種程度反映了企業乃至整個地區外貿進出口的特點以及風險偏好。
國際結算方式的變化已經有著幾十年的歷史。在20世紀60—70年代,世界貿易的85%以上采取信用證方式。進入90年代以后,信用證使用的比例迅速下降,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電匯結算方式比例大幅度提高。根據表1的統計,21世紀初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企業使用信用證的比例已經下降到10%—20%,企業的出口結算方式主要采用商業手段,而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信用證使用仍然保持較高的比例,但除中東地區以外,也已經下降到50%以下。
上海從2002-2007年期間,出口增長率多數年份均高于全國同期平均水平,表現出了良好的上升態勢。在上海外貿出口迅速增長的背景下,通過分析其結算方式的構成,可以反映出上海出口企業的結算特點和偏好。
表2反映了3種出口結算方式在E海外貿業務中所占比例:電匯占到了50%以上,托收的比例在5%以下,而信用證使用比例介于32%到37%之間,即約1/3。顯然,電匯方式已經成為上海出口結算的主流方式。必須指出的是,上海進出口企業采用電匯的實際比例應該比統計數據還要高出一些,因為根據了解,有部分屬于貿易結算的外匯,由于種種原因,在電匯方式下直接匯入了個人賬戶,而按照銀行統計的口徑,這部分金額無法統計在貿易結算項下。
上海是全國的窗口,上海外貿結算方式的現狀可以基本反映出我國,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外貿結算方式使用的基本情況。
二、電匯方式與信用證、托收方式相比較的優勢
電匯方式之成為對外貿易結算的主流方式是同其具有的優點分不開的。與信用證、托收方式相比,電匯方式具有其顯著的優點。
1、風險比較信用證方式雖然風險較小,但也并非是一種無風險的支付方式。進口商或開證行可以利用信用證的“軟條款”造成出口方難以履約或單證不符而無法收匯。當市場條件發生變化,市場風險出現時''''甚至可以利用單證、單單“嚴格相符”的原則,以一些非實質性不符點為借口,拒付貨款,逃避付款責任,而出口方還要承擔信用證的通知費、電報費等額外費用。
托收方式和T/T一樣,也是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在托收方式下的出口方與銀行屬于委托關系。所以,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收匯客觀上存在較大風險,如進口方破產或喪失清償債務的能力,出口方則可能收不回貨款。在進口人拒不付款贖單后,除非事先約定,銀行沒有義務代為保管貨物,如貨物已到達,還要發生在進口地辦理提貨、交納關稅、存倉、保險、轉售以致被低價拍賣或被運回國內的損失。在D/A條件下,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辦理承兌手續,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款兩空的嚴重損失。同時托收方式也不利于出口方的資金周轉。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的收匯時間晚于L/C(即期),尤其是D/P(遠期)和D/A方式,更不利于資金周轉。實質上等于出口方向進口方提供了無償的信貸。由于收匯的期限較長,在匯率波動的情況下,出口方還有可能因合同貨幣貶值而帶來損失。
電匯作為一種商業信用,對出口商雖然具有較大的收匯風險,但在我們出口實際中其風險仍然處于可控狀態。例如,在出口結算方式大多數以電匯方式的情況下,上海保持了較高的外貿出口結匯率,根據上海外匯管理局的數據,2004~2007年的出口結匯率分別為:98.93%,99.03%,100.12%,99.99%,上海出口收匯的壞賬比例最高年份的2004年也只占1.07%,而2007年僅有0.01%,總體上與發達國家差距不大。換言之,對于上海出口企業而言,選擇TFF并沒有增加收匯風險,實際上是增加了企業的貿易機會,從而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
2、費用比較信用證方式費用較高。信用證的相關費用不僅有顯性費用,而且還有隱性費用。顯性的費用是指與非證結算方式相比需要額外支付的銀行費用,包括開證費、通知費、議付費、電報費、保兌費等。在帶不符點出運情況下,需要支付開證行的不符點費、電報費和單據處理費,一般一個不符點需花費的整體費用在150—200美元之間。隱性的費用是指進口商借用銀行信用需要承擔的資金成本。隱性費用高也是進口商不愿采取信用證支付方式的主要原因。
在托收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達成D/A方式付款的話,出口方還需要承擔貨幣貶值所帶來的隱性費用,增加機會成本。同時,在D/P條件下,進口人在未付清貨款前,不能取得貨運單據,無法提走貨物,貨物的所有權仍屬出口人,但如進口人到期拒不付款贖單,出口人雖然還可把貨物另行處理或運回來,但需要承擔一筆額外費用及降價處理等損失。電匯方式由于不經過銀行處理單據,其費用相對于信用證要低很多,與托收方式相比較在費用上也有較大優勢,這是人們愿意采用電匯方式的重要原因。
3、手續和時間的比較電匯方式最大的優點就是匯款手續簡便,速度快,一般3個工作日內可以到賬。而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開立信用證的手續繁瑣,銀行力、理程序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工作效率低,且只負責單據表面與信用證嚴格相符,不涉及貨物。而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需要先將貨物和全套跟單匯票通過托收行和代收行交由進口人手中,如果在D/A或是D/P遠期的條件下。出口人還需等到匯票到期日才能拿到貨款,因此在時間上并不占優勢。同時在上述兩種條件下,進口人還要在匯票上承兌,力、理相應的手續,因此在手續上也比較繁瑣。筆者在對上海10多家進出口企業的調查中發現,選擇以T/T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中,有約半數的企業結算期限在0-30天內,其余約半數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則在90天之內。然而,以L/C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均超過90天,由此可見,使用T/T方式可以大大縮短結算期限,從而提高資金的周轉效率,順應了現代物流的要求。
從以上的比較分析中可以看到,不管是從費用方面還是手續方面,T/T是在這3種結算方式中手續最簡便,速度最快,費用最低,在實際業務執行中其風險也并不大。這無疑是進出口商比較愿意采用電匯結算方式的主要原因。
三、電匯方式的風險及規避方法
綜上所述,電匯方式具有匯款手續簡便,匯款速度快,匯款費用低,占用資金少,是國際貿易結算中最便捷的一種方式。然而由于它屬于商業信用,因而仍具有較大的風險。對于進口商而言,在“前T/T”方式下容易產生損失預付款的風險,而對于出口商而言,在“后T/T”方式下容易產生收匯風險。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因采用電匯方式而遭受貨款損失的案例也時有發生。所以,在對外貿易結算中選擇電匯方式時必須注意風險的控制,采用有效手段來降低風險。一般來說,選擇這種支付方式的前提是買賣雙方都具有良好的信用,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和經歷。規避電匯方式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利用運輸單據規避收匯風險貨物在裝運港裝船后,出口方通常即可獲得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但是為了規避收匯風險,除非進口方有足夠的信用,出口方不應立即將正本提單交付給進口方,防止進口方在獲得物權象征的正本提單后,逃避付款責任。出口方的做法是:可以先將提單副本交至進口方,證明貨物已經按照合同規定裝運。在獲得銀行出具的進口方電匯貨款的收據以后,再將正本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交付給進口方。出口方還應該注意的是:在獲得進口方傳真的電匯收據與交付正本提單或指示承運人放貨之間應有一定的時間差,以保證銀行將款項匯出,從而規避進口方在獲得正本提單后立即向銀行撤銷匯款的風險,因此,最穩妥的方法是匯款到賬后再提交提單正本。
2、通過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控制收匯風險出口信用保險是在商品出口中發生的、保險人(經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向國外買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銀行)簽訂的一種保險合同。根據該保險合同,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交納保險費,保險人賠償保險合同項下買方信用及相關因素引起的經濟損失。出口信用保險有兩種:一種是承保出口商的國外風險和對出口信貸的保險;另一種是賣方信用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可以免除買方不付款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使出口人的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時不必承擔這些風險帶來的損失,達到推動外貿出口、減少出口企業收匯風險的目的,同時,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業信用等級,有利于獲得銀行打包貸款、托收押匯、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資金周轉。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還可為企業提供客戶信用調查、賬款追討等其他業務。但是,由于出口信用保險的責任范圍是因買方破產、拖欠貨款、拒收貨物等的商業風險和因買方所在國家動亂、或政府法規變動等的政治風險而導致賣方無法收匯的情形。只有當出口業務因這兩個風險導致損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才給予賠償,任何因第三方責任而引起的損失均在其免責之列。所以,并非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即可萬事大吉。
出口貿易結算方式范文3
電匯(TelegraphicTransfer,簡稱T/T)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TestedCable/Telex)或者通過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給國外匯入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結算方式。又據其性質,分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即已收到貨款,然后,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所謂“后T/T”,即“延遲付款”,是在簽署合同后,由賣方先發貨,買方在收到貨物后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前TIT”,是一種對于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等于得到了進口方的信貸,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得到了控制;而“后T/T”則相反,是一種比較有利進口商的結算方式,出口商貨款的收回,需要等到進口商收到貨物的一段時間之后,實際上等于出口方給予進口商信貸,出口商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從某種程度反映了企業乃至整個地區外貿進出口的特點以及風險偏好。
國際結算方式的變化已經有著幾十年的歷史。在20世紀60—70年代,世界貿易的85%以上采取信用證方式。進入90年代以后,信用證使用的比例迅速下降,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電匯結算方式比例大幅度提高。根據表1的統計,21世紀初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企業使用信用證的比例已經下降到10%—20%,企業的出口結算方式主要采用商業手段,而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信用證使用仍然保持較高的比例,但除中東地區以外,也已經下降到50%以下。
上海從2002-2007年期間,出口增長率多數年份均高于全國同期平均水平,表現出了良好的上升態勢。在上海外貿出口迅速增長的背景下,通過分析其結算方式的構成,可以反映出上海出口企業的結算特點和偏好。
表2反映了3種出口結算方式在E海外貿業務中所占比例:電匯占到了50%以上,托收的比例在5%以下,而信用證使用比例介于32%到37%之間,即約1/3。顯然,電匯方式已經成為上海出口結算的主流方式。必須指出的是,上海進出口企業采用電匯的實際比例應該比統計數據還要高出一些,因為根據了解,有部分屬于貿易結算的外匯,由于種種原因,在電匯方式下直接匯入了個人賬戶,而按照銀行統計的口徑,這部分金額無法統計在貿易結算項下。
上海是全國的窗口,上海外貿結算方式的現狀可以基本反映出我國,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外貿結算方式使用的基本情況。
二、電匯方式與信用證、托收方式相比較的優勢
電匯方式之成為對外貿易結算的主流方式是同其具有的優點分不開的。與信用證、托收方式相比,電匯方式具有其顯著的優點。
1、風險比較信用證方式雖然風險較小,但也并非是一種無風險的支付方式。進口商或開證行可以利用信用證的“軟條款”造成出口方難以履約或單證不符而無法收匯。當市場條件發生變化,市場風險出現時''''甚至可以利用單證、單單“嚴格相符”的原則,以一些非實質性不符點為借口,拒付貨款,逃避付款責任,而出口方還要承擔信用證的通知費、電報費等額外費用。
托收方式和T/T一樣,也是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在托收方式下的出口方與銀行屬于委托關系。所以,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收匯客觀上存在較大風險,如進口方破產或喪失清償債務的能力,出口方則可能收不回貨款。在進口人拒不付款贖單后,除非事先約定,銀行沒有義務代為保管貨物,如貨物已到達,還要發生在進口地辦理提貨、交納關稅、存倉、保險、轉售以致被低價拍賣或被運回國內的損失。在D/A條件下,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辦理承兌手續,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款兩空的嚴重損失。同時托收方式也不利于出口方的資金周轉。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的收匯時間晚于L/C(即期),尤其是D/P(遠期)和D/A方式,更不利于資金周轉。實質上等于出口方向進口方提供了無償的信貸。由于收匯的期限較長,在匯率波動的情況下,出口方還有可能因合同貨幣貶值而帶來損失。
電匯作為一種商業信用,對出口商雖然具有較大的收匯風險,但在我們出口實際中其風險仍然處于可控狀態。例如,在出口結算方式大多數以電匯方式的情況下,上海保持了較高的外貿出口結匯率,根據上海外匯管理局的數據,2004~2007年的出口結匯率分別為:98.93%,99.03%,100.12%,99.99%,上海出口收匯的壞賬比例最高年份的2004年也只占1.07%,而2007年僅有0.01%,總體上與發達國家差距不大。換言之,對于上海出口企業而言,選擇TFF并沒有增加收匯風險,實際上是增加了企業的貿易機會,從而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
2、費用比較信用證方式費用較高。信用證的相關費用不僅有顯性費用,而且還有隱性費用。顯性的費用是指與非證結算方式相比需要額外支付的銀行費用,包括開證費、通知費、議付費、電報費、保兌費等。在帶不符點出運情況下,需要支付開證行的不符點費、電報費和單據處理費,一般一個不符點需花費的整體費用在150—200美元之間。隱性的費用是指進口商借用銀行信用需要承擔的資金成本。隱性費用高也是進口商不愿采取信用證支付方式的主要原因。
在托收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達成D/A方式付款的話,出口方還需要承擔貨幣貶值所帶來的隱性費用,增加機會成本。同時,在D/P條件下,進口人在未付清貨款前,不能取得貨運單據,無法提走貨物,貨物的所有權仍屬出口人,但如進口人到期拒不付款贖單,出口人雖然還可把貨物另行處理或運回來,但需要承擔一筆額外費用及降價處理等損失。
電匯方式由于不經過銀行處理單據,其費用相對于信用證要低很多,與托收方式相比較在費用上也有較大優勢,這是人們愿意采用電匯方式的重要原因。
3、手續和時間的比較電匯方式最大的優點就是匯款手續簡便,速度快,一般3個工作日內可以到賬。而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開立信用證的手續繁瑣,銀行力、理程序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工作效率低,且只負責單據表面與信用證嚴格相符,不涉及貨物。而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需要先將貨物和全套跟單匯票通過托收行和代收行交由進口人手中,如果在D/A或是D/P遠期的條件下。出口人還需等到匯票到期日才能拿到貨款,因此在時間上并不占優勢。同時在上述兩種條件下,進口人還要在匯票上承兌,力、理相應的手續,因此在手續上也比較繁瑣。筆者在對上海10多家進出口企業的調查中發現,選擇以T/T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中,有約半數的企業結算期限在0-30天內,其余約半數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則在90天之內。然而,以L/C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其結算期限均超過90天,由此可見,使用T/T方式可以大大縮短結算期限,從而提高資金的周轉效率,順應了現代物流的要求。
從以上的比較分析中可以看到,不管是從費用方面還是手續方面,T/T是在這3種結算方式中手續最簡便,速度最快,費用最低,在實際業務執行中其風險也并不大。這無疑是進出口商比較愿意采用電匯結算方式的主要原因。
三、電匯方式的風險及規避方法
綜上所述,電匯方式具有匯款手續簡便,匯款速度快,匯款費用低,占用資金少,是國際貿易結算中最便捷的一種方式。然而由于它屬于商業信用,因而仍具有較大的風險。對于進口商而言,在“前T/T”方式下容易產生損失預付款的風險,而對于出口商而言,在“后T/T”方式下容易產生收匯風險。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因采用電匯方式而遭受貨款損失的案例也時有發生。所以,在對外貿易結算中選擇電匯方式時必須注意風險的控制,采用有效手段來降低風險。一般來說,選擇這種支付方式的前提是買賣雙方都具有良好的信用,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和經歷。規避電匯方式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利用運輸單據規避收匯風險貨物在裝運港裝船后,出口方通常即可獲得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但是為了規避收匯風險,除非進口方有足夠的信用,出口方不應立即將正本提單交付給進口方,防止進口方在獲得物權象征的正本提單后,逃避付款責任。出口方的做法是:可以先將提單副本交至進口方,證明貨物已經按照合同規定裝運。在獲得銀行出具的進口方電匯貨款的收據以后,再將正本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交付給進口方。出口方還應該注意的是:在獲得進口方傳真的電匯收據與交付正本提單或指示承運人放貨之間應有一定的時間差,以保證銀行將款項匯出,從而規避進口方在獲得正本提單后立即向銀行撤銷匯款的風險,因此,最穩妥的方法是匯款到賬后再提交提單正本。
2、通過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控制收匯風險出口信用保險是在商品出口中發生的、保險人(經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向國外買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銀行)簽訂的一種保險合同。根據該保險合同,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交納保險費,保險人賠償保險合同項下買方信用及相關因素引起的經濟損失。出口信用保險有兩種:一種是承保出口商的國外風險和對出口信貸的保險;另一種是賣方信用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可以免除買方不付款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使出口人的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時不必承擔這些風險帶來的損失,達到推動外貿出口、減少出口企業收匯風險的目的,同時,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業信用等級,有利于獲得銀行打包貸款、托收押匯、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資金周轉。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還可為企業提供客戶信用調查、賬款追討等其他業務。但是,由于出口信用保險的責任范圍是因買方破產、拖欠貨款、拒收貨物等的商業風險和因買方所在國家動亂、或政府法規變動等的政治風險而導致賣方無法收匯的情形。只有當出口業務因這兩個風險導致損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才給予賠償,任何因第三方責任而引起的損失均在其免責之列。所以,并非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即可萬事大吉。
我們在合理利用非信用證支付方式,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時還應注意:(1)應充分了解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內部規定的年度保底保額,投保人只要年度投保金額能達到雙方協議規定的要求,對出口收匯有保障的定單(如T/T結算,并已收取定金,且進口國政治穩定)就可以不必投保,以減少保費支出。(2)投保人在投保時應按“保險單明細”如實申報,如有遺漏,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補報;貨物出口后,若要更改收匯方式,應事先征得保險人的同意。否則,一旦出險,相關的損失只能由投保人自己承擔。尤其不能為吸引客戶,而聽信客戶的口頭承諾,擅自改變收匯方式,從而引發收匯風險而得不到保險公司賠償的嚴重后果。(3)合理利用信用保險進行融資業務,即可通過投保出口信用保險而及時得到銀行的融資,從而促進貿易的順利進行。(4)可以利用信保公司發達的業務網絡較全面地調查客戶資信情況,從而避免出現欺詐等難以預料的嚴重后果或不必要的貿易糾紛。
3、通過選用適當的電匯方式控制風險國際貿易的每一種貨款結算方式都有其利弊,進出口雙方必須權衡利弊,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時進出口各方也需要做出適度的讓步,以實現利益的平衡。由于電匯結算方式為一般商業信用,企業在使用這種支付方式時,應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以控制風險。電匯方式按匯款時間分為“前T/T”方式與“后TT/T”方式兩種。在基于商業信用基礎上的T/T方式下,不同的電匯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需要承擔的資金和風險是不平衡的。所以,如果在進出口貿易中單純使用“前T/T”方式或者“后T/T”方式對于交易雙方都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在買賣合同下的貸款,50%采用“前T/T”方式,50%采用“后T/T”方式,那么,買賣雙方在資金占用上就處于公平的狀態。從承擔風險的角度分析,由于進口方付款在先,風險略大于出口方。所以,在貿易實踐中,進口方通常以降低預付貨款的比例來減少風險。電匯方式下預付貨款與延遲付款的比例由買賣雙方磋商決定,主要依據雙方的信用度、信任度及資金狀況和談判桌上的實力對比。但是,如果進口方為新客戶且資信度一般的情況下,采用完全“前T/T”方式比較妥帖,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匯風險。而對于比較熟悉且資信比較好的老客戶,采用“后T/T”方式(如T/T30天或T/T60天)可能更容易被客戶接受。
出口貿易結算方式范文4
目前,傳統的貿易結算方式仍發揮著重要作用,如信用證、匯付、托收等依然占據重要地位,但是福費廷、國際保險業務等逐漸被提上議程。本文就傳統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進行了分析,指出了其存在的安全風險,并就其隱患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
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安全風險;解決措施
0 引言
國際貿易的進一步發展推動了國際結算工作的開展,國際結算要實現變革和突破,必須不斷擴大國際貿易的發展規模,而要實現國際貿易的擴大化,也要加快國際結算方式的變革??傊?,作為國際貿易重要組成部分的國際結算,在全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相關職能部門要優化結算方式,保證結算安全、高效,推動國際貿易的進一步發展。
1 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的優勢和風險分析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國際貿易市場的競爭趨于白熱化,價格已不再是影響競爭的唯一條件,選擇的結算方式日益成為競爭手段為各國所矚目,且選擇的結算方式不同造成的客觀影響也不盡相同。首先,交易雙方必須對資金的融通以及收匯風險有清醒的認識;其次,交易雙方必須將結算及其他支出作為參考依據。以下據國際貿易的幾種結算方式進行了探討,并對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做了深刻分析。
1.1 國際貿易中使用匯付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國際貿易中較常使用貨到付款和預付貨款兩種基本結算方式,能夠直接通過銀行票匯或者電匯的方式實現貨款的支付和轉移。它的顯著優點是結算的程序簡單方便,交易過程中只涉及款項的轉移,銀行收取的手續費較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必要的經濟支出。另外,貨到付款充分保障了買方的利益,所以國際市場普遍接受這種結算方式。但是,匯付在國際交易市場的廣泛應用,也帶來了一定的風險:(一)假如買方使用賒賬或者貨到付款的結算方式,出口商將承擔較大的經濟風險,會加重其經濟負擔;(二)如使用預付的結算方式,進口商需要拿出大量活動資金,且承擔了大部分經濟風險;(三)在使用匯票的過程中,有的經濟集團信譽度不高,極有可能使用假匯票,給交易的另一方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四)電匯和信匯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匯款單位可以向出口商提供匯款的收據,但是同樣可以在款項解除前撤銷匯款請求,導致交易無法正常完成。
1.2 國際貿易中使用托收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在國際交易市場,托收的成本相對小于信用證,所以,進口商普遍采用托收的結算方式。貿易雙方在交易的過程中,由于跟單托收的票據更加安全和詳細,所以結算時一般會采用跟單托收的方式。但是在實際的托收過程中,也存在較多的不足:(一)相對于貨到付款方式來說,托收相對降低了出口商的安全風險,但是托收的方式仍隸屬于商業信用性質。賣方將收取貨款的權利委托給銀行,買方的信用額度對能否收到貨款的影響極大,有些買家會臨時要求折扣甚至拒付款項,所以賣方在交易中仍處于不利地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二)社會的動蕩以及國家法律的變更對信托的影響極大,而且由于地域差異,各國的信托方式也不盡相同。南美的一些國家,在實際的托收過程中有著自己的方式,他們習慣將D/P 方式與D/A方式等同起來,而有些國家對D/P方式不太理解,極易造成收匯失敗的現象,不利于買賣雙方的正常貿易往來。
1.3 國際貿易中使用信用證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信用證作為一種結算方式,實現了以商業信用取代銀行信用,因而可靠性和安全性相對較高。但是就目前而言,信用證在國際貿易結算過程中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一)從功能上講,信用證主要用于結算和規避金融風險。在國際出口貿易中,出口商需要承擔進口商的商業風險,但是使用信用證結算方式,出口商還需要額外承擔戰爭以及政治風險;(二)從效率上講,信用證結算方式采取單一的一致性原則,有些不法商人趁機鉆空子,任何環節的變化都會給交易雙方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三)從實效方面來說,信用證計算方式較為復雜,程序繁復,它需要進出口企業至少花5-6小時來完成議付行、出口企業制單、開證行審單等,訂單提交程序復雜,而且假如所在地區無法進行銀行議付或者需開具證明,則花得時間更長。
2 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在開展國際業務時,進出口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有效的結算方式,企業往往會權衡收益風險并遵循自身的風險偏好,除此之外,企業還要具體考慮交易貨物的特點、地區的法令法規以及地區的交易習慣等。為了有效規避風險,企業應該科學選擇結算方式,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國際貿易的正常進行。由此可見,進出口企業在選擇貿易結算方式時,要充分考慮每種方式的潛在風險,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防護,盡可能降低安全風險,實現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優化。
2.1 匯付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在具體的國際貿易中,匯付一般集中于小額交易中。不論交易雙方選擇何種結算方式,都不能100%保證安全收付。所以,賣方應該充分權衡利弊,盡量選取預先支付的結算方式,迫不得已可以選擇其他方式;相對于賣方,買方應該著重考察賣方的信譽度,在保證交易安全的前提下選擇結算方式。
2.2 托收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2.2.1充分考量交易的另一方,盡可能選擇信用度良好的企業。出口商在選擇合作伙伴時,要對客戶的資質有全面的認識,盡可能保證合作伙伴的可靠,即使多次合作的企業也不能馬虎,必須對其經營狀況及信用額度進行全面考察。加強對客戶的了解,必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如經營能力、資信狀況、經營范圍和產品的市場行情等,以便于全面了解企業概況。
2.2.2全面了解進口國的貿易法規及條例。由于各國的國情及經濟發展規律的限制,所以各進口國的貿易法規及條例也不相同,所以,出口國要嚴格遵循進口商的貿易管制條例,減少貿易摩擦。例如,有些國家對進口商品的管制較為嚴格,要求進口方必須在獲得進口許可證的前提下才能進口商品,所以出口商在發貨之前,必須獲得相應的進口許可證副本,保證順利發貨。有些國家要求出口企業必須獲得外匯許可,所以出口商要了解外匯的申請流程,保證出口商的收匯,促成交易雙方順利完成交易內容。[3]
2.2.3盡可能選擇即期付款交單。目前,國際上尚無明確條文規定D/P的遠期付款方式,而各國也沒有達成具體共識,所以D/P遠期托收在具體操作時還存在較大分歧,所以出口商要謹慎選用。假如出口商必須使用此付款方式,必須對付款期限有明確的限制,要保證付款時間不超過貨物的運輸時間。除此之外,D/P遠期結算方式并不適合與拉美及歐美等國家的外貿交易。
2.2.4盡量選擇信譽度好的代收行。有些進口商在進行國際貿易的過程中,會考慮D/P的結算方式,但是他們一般會自己挑選代收行,這時就需要出口商謹慎考慮。進口商一般指定與之關系良好的代收行,很容易出現提前借出貨運單據的情況,一旦他們通過特殊關系提前得到貨物,就有可能借故延遲付款,由此,出口商即使對代收行有意見,想追究其責任,也會因為地域限制而步履維艱。所以,出口商要加強與駐外機構的聯系,及時了解進口商所在地區的代收銀行的具體情況,保證收匯安全。
2.3 信用證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2.3.1提前做好客戶資信調查工作。做好客戶資信調查,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如交易另一方的經營狀況、經營業績、清償能力、經營規模以及產品的市價等。出口商要及時從相關的信息機構獲得資料,根據數據顯示科學分析進口商的交易情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口商要選擇那些經營能力強、資信可靠的進口商,進一步促成交易雙方的合作。
2.3.2完善對開證銀行的資信調查。信用證作為一種銀行信用,其開證行的信譽十分重要。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有些進口商與資信不良的小企業相互勾結,在開具相關的信用證后,延期付款,給出口商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為了有效規避風險,出口商應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對進口商所在地區的金融、經濟及銀行信用等有一個全面了解,雙方協商指定開證行,而且要有另一家銀行提供保兌,維護出口商的合法權益。
2.3.3保證買賣合同的科學性。合同是信用證結算業務的基礎。所以,買賣雙方需提前制定詳細的信用證內容,盡可能減少貿易糾紛。信用證類型多樣,優勢和風險并存,所以買賣雙方必須謹慎選擇。例如,買方應該盡可能爭取遠期信用證,緩解自身的資金壓力,提升資金的使用率,順利實現商品生產和出售。同時一旦對方出現欺詐行為,要及時申請解除貿易,減少經濟損失。就賣方而言,要保證信用證的安全,提升信用證的安全性能。
2.3.4嚴格審查信用證。出口商要嚴格信用證的審查程序:(一)保證信用證的內容與具體的文獻合同一致,及時發現條件限制。一旦發現不合理現象,出口商應該立即要求對方刪除或者修改相關條例;(二)嚴格審查信用證的類型、真偽及開證行的信用度等,銀行要充分發揮職能,保證出口商的合法權益。
3 結束語
隨著國際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際貿易呈現多元化趨勢。中國自加入WTO以來,逐漸進入全球貿易大國的行列,國內經濟的增長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國際貿易額,所以保證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安全刻不容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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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貿易結算方式范文5
關鍵詞:國際市場;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風險;防范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不斷往前發展,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商貿往來日益頻繁。進出口貿易量不斷增加的同時,貿易中各個環節中也潛伏著的風險。貿易中的每一個環節都是不容有失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都可能會導致貿易合作的失敗,甚至為雙邊或多邊貿易合作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我國的國際貿易發展相對于其他國家較晚,對貿易中存在的各種風險的認識還有很多不足之處。貿易結算是整個貿易過程的關鍵步驟,順利與否不僅決定著國際貿易的進行與否,還直接關系到兩邊企業的運營發展,可想而知,貿易結算時的風險比其他任何環節的風險都重要。
一、常見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存在的風險
(一)匯付風險匯付環節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環節,這個環節對于貿易雙方都存在較大的風險性,稍有不慎都可能會讓雙方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在這個環節中,主要存在著賒銷、貨到付款和預付貨款三個方面的風險。1.賒銷風險所謂賒銷,是貿易雙方在有一定的信任基礎上,出口商在沒有收到任何來自進口商付款之前,沒有任何的保證就先將貿易貨物發給進口商。由此可見,賒銷這種結算方式對于出口商是一種非常不公平的結算方式。采用這種結算方式,出口商在整個貿易過程中多數情況下只會處于被動地位,一旦收不到貨款,出口商面對的就只能是財貨兩失。2.預付貨款預付貨款在國際貿易中通常被稱為“前T/T”結算模式,進口商會在出口商發貨之前把貨款全額或者一部分付給出口商。這種結算方式對參與貿易的雙方都存在風險,相對承受風險更大的是進口商。全額付款給出口商之后,進口商可能會面臨著貨物發放不及時、質量不高等風險,最大的風險則是得不到貨物。3.貨到付款國際貿易中把貨到付款這種結算方式稱為“后T/T”結算方式。貨到付款與預付貨款正好相反,出口商在得到進口商的承諾后,先將貨物發出,等到貨物被進口商驗貨提貨之后再支付貨款。這種結算方式對于出口商來說風險偏大,進口商需要在提貨時對貨物進行查驗,貨款可能會因為多方面地因素被克扣,如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等不屬于出口商責任的因素,更有甚者,收到貨物之后惡意延期付款,這些都很不利于出口商后續的發展。
(二)托收風險相比于匯付結算方式,國際貿易中更多地采用托收結算,尤其是采用跟單托收的結算方式。出口商通過控制貨物單據,控制貨物的發放。如果沒有收到貨款,進口商就拿不到提貨單據,這種結算方式對于貿易雙方都比較公平。但是,托收結算也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因為國際貿易是發生與國家企業與其他國家企業之間,合作雙邊企業的企業規模、進口出口國家的市場條件、經濟條件以及商品價格等方面不對等,都容易使進口方難以按期支付貨款或者拒絕付款。經濟環境也影響貿易往來,各個國家內的經濟形勢是不相同的,出口商收到貨物后,會根據經濟形勢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重新給出貨物價格,并且按照當前物價支付貨款。如果因為這個原因導致貨物滯納,就會影響到后續出口方企業的整體運營。
(三)信用證風險信用證結算方式是將銀行作為貿易的中介,銀行按照進口方的要求,在符合一定銀行條款的條件下,擔保進口商在一定的期限內準時向出口方支付貨款的協議,簡單來說就是一方準時支付貨款,一方保證及時發貨、收款。這個協議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緩解雙方的不信任感,保證合作雙方的基本權益。雖然信用證結算方式有著眾多的優勢,但是不可忽略的是其潛在的風險,信用證結算是三方結算,這意味著可能會出現申請人欺騙、偽造信用證、添加軟條款、偽造單據等方面的欺詐。
二、國際貿易結算風險的防范
企業在進行國際貿易交易時,必須要對實際的各種條件進行綜合考慮,選擇最合適的結算方式。為了保證貿易雙方的利益處于平衡點,企業在結算中需要對不同的結算方式做出相應的管理和防范。
(一)匯付風險的防范對于賒銷風險和貨代付款風險,當出口商發放貨物后,失去了對貨物的控制權,就有可能會遇到進口商逾期支付甚至不支付的情況,導致貨款兩失,影響企業后續的發展,所以在結算時,應考慮使用開立信用證與其他方式結合的策略,最大化地降低匯付風險。而第三種方法——預付貨款,風險的主要承擔方是進口方,進口方需要綜合考慮各種條件,如運輸費用、貨物總值等,預付貨款。出口方不僅要考慮到企業的根本利益,還要保障出口商的利益,設置合理的預付金額。
(二)托收風險的防范在國際貿易中,如果采用托收結算方式,出口方需要對進口方的信用度進行深度考量,并準備相應的防范措施。如在貨物的運輸的過程中,需要密切關注貨物的信息,如果進口方出現了任何對雙方交易不利的操作,應該立刻指示運輸公司拒絕交貨。此外,國際市場日新月異,出口方需要考慮進口商的信用度、進口商所處國家的交易習慣、經濟環境等方面的因素。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雙方建立貿易關系之前,應嚴格選擇貿易合作伙伴,與其急于求成選擇一些根本不了解的企業,不如深思熟慮后選擇信用良好、運營穩定的客戶。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貿易政策不同,全世界的經濟運轉錯綜復雜,因此,貿易雙方都應該時時刻刻關注國際經濟、政治等方面的動向。如我國某企業與北美地區的企業一直以來都有貿易關系,但是考慮到現在北美地區的疫情因素,可以減少對該地區企業的出口量。除上述措施以外,考慮到托收結算的方式還有第三方參與了貿易交流,可以選擇與第三方簽訂協議,一方面貨物損失需要第三方承擔一部分責任,另一方面貨物成功交付,能獲得相應的酬勞等。采用以上的措施,可有效地降低托付結算風險。
(三)信用證風險的防范關于信用證風險,當雙方簽訂商貿合同的時候,需要對合同謹慎解讀,要求合同公平、合理,對于合同中的不利條件,應要求立即修改。合同的簽訂是為了雙邊利益的共同發展,任何有損國家利益或者雙邊利益的不合理條款,都應該被杜絕。除此之外,還要對其他幾個方面進行防范。1.認真審查申請人和開證行的信用在國際上進行貿易往來,許多出口商對于其他國家的企業、銀行都不是太熟悉,信用證結算方式大多是在互聯網上進行的。有些進口商就會在合同中隱瞞一些條款、政策,面對這種情況,出口商需要嚴挑細選進口商。要求對方選擇信用良好的銀行作為開證行。2.認真審查信用證當出口商收到銀行發來的信用證后,一定要及時審查信用證的內容,核實信用證的內容是否與合同一致,檢查信用證中是否有隱藏條款,把關信用證的真偽。經過以上幾個方面的審查,一旦發現有任何不合理或不符合規則的地方,及時告知合作方修改,以防對后續合作造成不利影響。國際貿易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或大或小的風險。在貿易往來過程中,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整個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是結算環節,本文就結算環節最容易出現問題的三個方面進行介紹,并對主要結算方式的特點進行闡述,經過分析之后,針對性地對三種結算方式中的風險問題提出合適的防范措施。
出口貿易結算方式范文6
但是,一直以來,許多人認為國際保理結算方式費用較高,因而對其望而卻步。本文欲通過對幾種結算方式的結算交易成本進行量化比較分析,以此來說明國際保理方式不僅能使出口商在保證競爭力的情況下安全收款,而且還是最經濟的結算方式。
一、 國際保理及結算交易成本的主要內容
國際保理業務(International Factoring),全稱國際保付業務,也稱為承購應收賬款,指在以商業信用出口貨物時(如D/A、O/A等),出口商交貨后把應收賬款的發票和裝運單據轉讓給保理商,即可取得應收取的大部分貨款(一般為應收賬款的80%,余下的20%貨款在保理商收到進口商全部貨款后支付),日后一旦發生進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則由保理商承擔付款責任的結算方式。在保理業務中,保理商承擔第一付款責任。廣義的國際保理是指當賣方在國際貿易中采用賒銷(O/A)或跟單托收承兌(D/A)結算方式時,保理商為其提供的將出口貿易融資、賬務管理、應收賬款和賣方信用擔保融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現今國際上盛行的國際保理業務也是其廣義的業務范圍。
一般來講,買賣雙方選擇何種結算方式進行結算取決于該種結算方式的交易成本(不同的結算方式產生的風險也考慮為一種成本),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結算交易成本的高低是國際貿易雙方在諸多結算方式中進行選擇的依據。目前,國際貿易中用到的結算方式很多,如預付貨款、賒銷、托收、信用證、銀行保函、國際保理、福費廷等等,為便于分析,本文只選取了幾種比較有代表性的結算方式進行成本的量化比較分析,主要有匯付(便于分析,分預付貨款和賒銷兩種方式分別比較)、托收、信用證、國際保理。
結算交易成本實質上可以概括為使用某種結算方式所花費的成本總和。根據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特點,這里的結算交易成本一般包括資金占用成本、款項轉移費用、對方違約風險和對方退出風險。具體內涵如下:
1.資金占用成本。這里的資金占用成本主要指由于付款日期的不同可能給買賣雙方造成的一些如為履約而發生的融資成本或使用自有資金的機會成本等。
2.款項轉移費用。此處的款項轉移費用是指實現貨款從進口商轉移到出口商所需的費用,主要是指支付給銀行或相關機構的傭金、手續費等等。
3.對方違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是指交易雙方在既定的支付方式下,在一方履約后遭到另一方違約的可能性。比如,在預付貨款支付方式下,在進口商支付了貨款后,出口商不按約定履行交貨義務的風險等,這也可以考慮成為選擇既定結算方式所產生的一種成本。
4.對方退出風險。這種風險是指一種支付方式下,由于條件不利,導致交易中的一方退出交易的可能性。比如,全額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來講是一種非常有利的交易方式,但如果選擇此種交易方式,進口商承擔的風險太大,即便價格和運輸條款已經談妥,也有可能導致進口方因結算交易成本太高而退出,那么出口商將遭受很大的對方退出風險。因此,交易因結算方式的選擇而失敗也可以算是一種結算交易成本。
二、國際保理與其他結算方式的成本量化比較分析
(一) 關于資金占用成本
通常,貨物交易包括成交日、裝運日、卸貨日和使用日四個付款時間。一般來講,付款日期越早,進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高,出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低;反之,付款日期越遲,則出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高,進口商的資金占用成本越低。根據幾種結算方式的性質以及分析需要,我們將資金占用成本分為5個等級,這樣,進口商和出口商承擔的資金占用成本的絕對等級為:
預付貨款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4,賣方的為0;
賒銷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0,賣方的為4;
托收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1,賣方的為3;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3,賣方的為1;
保理方式下:買方的資金占用成本為0,賣方的為2。
(二) 款項轉移費用
由于銀行費用在不同國家不同,在同一國家不同銀行的收費標準也不一樣。因此,這里主要是根據我國的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匯付,眾所周知,是各種轉移支付中收費最低的,一般最高不超過50元。托收費用一般每筆按匯劃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二收取,最高不超過200元(加急業務收費標準為基數加收30%)。信用證一般根據業務種類來收費,比如信用證通知費為RMB100/票,信用證修改通知費為RMB200/票等,一般來講每筆業務大約在600-800左右,也就是每筆業務占貿易額的1%-1.5%。國際保理結算方式主要涉及出口商支付的申請費、保理費、單據處理費等,一般占貿易額的1%-2%。所以,從這些數據可知,一般情況下,款項轉移費用為:匯付<托收<信用證<國際保理。因此,我們將款項轉移分為6個等級,完全不承擔款項轉移費用為0,其他的按大小依次提高,即進出口雙方在款項轉移方面的費用可量化為:
預付貨款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2,賣方的為0;
賒銷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2,賣方的為0;
托收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1,賣方的為3;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4,賣方的為1;
保理方式下:買方的轉移費用為1,賣方的為5。
(三) 對方違約風險
由幾種結算方式的性質可知,幾種結算方式的風險有以下關系:匯付>托收>信用證。根據實際情況,我們把遭對方違約的可能性分4個等級,定義自由度很大為3,較大為2,較小為1,沒有為0。這樣根據各種結算方式自身的性質和特點,每種結算方式遭對方違約的風險量化為:
預付貨款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3,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
賒銷支付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3;
托收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2;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1;
保理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賣方遭受對方違約的可能性為0。
(四) 對方退出風險
根據需要,我們將對方退出交易的可能性也分為四個等級,可能性很大為3,較大為2,較小為1,幾乎沒有退出的可能性為0,那每種結算方式下對方退出風險量化為:
預付貨款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0,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3;
賒銷支付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3,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0;
托收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2,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1;
信用證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2;
保理方式下:買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1,賣方遭受對方退出的可能性為0。
為消除不同成本指標之間的不可比性,將每一個指標的絕對數字進行百分比處理,即為相對量化。相對量化的方法是:每一個絕對數字被這一指標的總和相除,得到一個小于1的數。為了比較的方便,再將這些小數擴大100倍。這樣就得到各種結算方式下每種交易方式絕對量化和相對量化的成本。
可以看到,幾種結算方式下結算交易成本的雙方總和中,國際保理的成本是最低的(77)。因此,國際保理結算方式是最經濟的結算方式。對于進口商來講,國際保理結算方式也是五種結算方式中成本最低的結算方式(24);對于出口商來講,國際保理結算方式的成本高于預付(50),但是其遠遠低于賒銷(107)和托收(103),也低于信用證的成本(67)。因此,在當前市場環境條件下,國際保理也是出口商最經濟、最有效的結算方式。
三、國際保理對出口商的其他好處
1.提高出口商競爭力,增加營業額。隨著技術進步、勞動生產率的普遍提高,國際貨物買賣市場逐步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為了提高自身的競爭力,賣方有時不得不接受不利于己方的結算方式,比如賒銷方式(O/A)或承兌交單方式(D/A)。但這樣的結算方式無疑給賣方帶來了極大的風險,如果遇到信用較差的買方,那出口商極有可能面臨錢貨兩空的處境,所以在沒有保理業務時很少有出口商接受類似的結算方式。因此,保理業務的出現使得出口商可以向海外進口商提供賒銷等較優惠的付款條件,增強了出口商的競爭力,增加營業收入。
2.增強資金的流動性。保理商向出口商融資也是國際保理的又一大業務。一般情況下,出口商將貨物裝運完畢,就可以憑相關單據從保理商那里立即獲得不超過發票金額80%的貨款,而無須等到進口商付款后才能得到貨款,這樣縮短了資金的回收周期,加速了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的流動性。這一點對于出口導向型的中小企業來講尤為重要。在我國,銀行偏好于貸款給“大城市、大行業”的大企業,中小企業要獲得貸款非常困難。然而,國際保理的提供融資業務很好地解決了出口導向型中小企業這一大難題。
3.利于出口商獲取有關信息。出口商在與進口商交易之前需要對對方的資信、商業活動等等有一定的了解,尤其對第一次合作的進口商。保理商由于經常要對一些進口商的資信進行調查,以便進行保付業務,因此熟悉海外市場和商業活動的情況。出口商通過選擇國際保理業務可以直接從保理商處獲得進口商的相關信息,為出口商是否與進口商合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此外,保理商為提高自身在同行業中的競爭力,還經常向中小企業提供相關建議、為其尋找買主與商,協助其打進國際市場。
4.利于出口商債務的催收和管理。國際保理除了提供資信調查、融資服務外,還提供債務管理和債款的催收服務。保理公司一般都有企業的信息數據庫,擁有自己專業的收賬團隊,并且制定了公司自己的收賬方案,知道針對什么的企業該使用何種收賬方式,哪些賬款可能會成為壞賬,等等。這樣,可以減輕出口企業的收賬負擔,節約管理成本。
從以上分析可知,我國出口商在選擇結算方式時,尤其是在當下海外市場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減少風險,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增大出口量,應該首選國際保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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