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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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文1

論文關鍵詞 公司 法律風險 防控體系

一、引言

在市場環境下企業總會面對各種各樣的風險,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自然風險、市場因素導致的商業風險以及法律風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都受到法律的指導,企業在法律整體框架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所以企業的行為都會涉及到法律,因此也就存在潛在的風險。企業要想取得健康長遠的發展,就要在防控自然和商業風險時,加強法律風險防控。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最主要的是建立高效、長遠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嚴格控制風險系數,及時有效監控,監控過程中要將出現的實際矛盾進行不斷的化解,實現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的優化與完善,為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環境。

二、公司法律風險防控的意義和價值

1.公司存續期間,受到法律體系的保障和約束,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可能會面臨一些法律風險,當公司生產經營出現問題時,法律風險隨之就會出現,最嚴重的情況下法律風險將變為公司法律危機,這樣會使公司遭受沉重的打擊,付出沉重代價,所以法律風險防控可以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

2.在市場環境中,公司的每一項生產經營活動都伴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的決定性因素有一些并不能為公司所掌控。雖然經營風險與法律風險相生相伴,但經營風險防控并不等于法律風險控制,公司法律風險控制意義和價值更在于主動把控經營風險中的法律風險尺度,將其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從而為公司爭取到更多機會。

煤炭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所以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顯得尤為重要,這不僅關乎企業自身的發展需要,同時也關乎國家經濟增長和產業優化升級改造,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工程。

三、公司法律風險的來源

企業法律風險的范圍非常廣泛,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通常來自于企業內部和外部環境,并且企業法律風險往往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與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各種商業風險和自然風險相融合。一般常見的有以下幾種表現:

1.處于市場競爭中的公司都力圖會利用自身優勢戰勝競爭對手,其中也包括利用競爭對手的市場弱點、市場失誤等競爭手段,這期間就會產生法律風險。

2.合同法律風險。這也是最常見的一種法律風險,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都會存在法律保障和制約,在以上過程以及合同的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利益有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

3.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過程的各個環節,包括從招聘錄用、簽訂勞動合同、直至員工離職,這一系列流程中都涉及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公司任何的疏忽都可能帶來勞動糾紛,給公司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4.國家政策效應帶來的法律風險。國家政策指引、要求著社會發展的大方向。作為法的非正式淵源,國家政策對法律的制定或實施都有指導作用,所以國家政策的傾向性、穩定性是公司必須考慮到的外部風險來源。

5.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公司的缺乏足夠的法律意識,在企業經營管理中不能切實依據法律的規定,公司制度不能與法律環境相適應,缺乏統一的法律風險防控體制。

四、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措施

1.提高和強化法律風險意識。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企業的一切經濟活動都要依法進行,這是市場經濟對每個企業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我國,許多公司并沒有把法律風險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所以一旦出現法律風險時經常處于被動局面。這就是因為沒有一套完整的事前防控體系,因而事中、事后才會陷入困境。國有企業一定要樹立強烈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員。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治企的意識和能力是做好公司法律風險防控的關鍵。領導干部要注重法律知識的學習,尤其對法律理論知識與企業經營管理有關的方面進行針對性學習,同時要做到理論聯系實際,把法律知識有效地運用在企業經營管理實踐中,依法制定重大經營決策,切實將企業改制、改組、經營管理、糾紛處理等工作納入到科學化的法制軌道中。

增強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意識,還要加強對全體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在企業中要深入開展全員法律宣傳教育和培訓,使全體職工懂得依法獲取權利、行使權利的思維方式,養成一切按章操作的工作習慣,從企業的生產到管理的各個環節有序進行,讓每一個部門在每個風險控制點各司其職,構建一個十分穩固的法律風險防范基礎。

2.建立公司法律風險評估、分析的動態管理機制。公司法律風險防控伴隨著公司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是一個動態管理過程,需要一個專業的管理隊伍,并且全面、客觀地梳理公司可能會遇到的法律風險點,對這些風險進行識別和分析,經過一系列專業的量化、評估,制定出針對每一個具體風險點的有效控制措施,將這些控制措施統籌融入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公司內部的管理規章制度對于本公司來說可以算作“內部法律”,其實這也是國家法律法規在公司內部的延伸和細化,但是外部法律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政策和關注重點會隨著社會實際做出調整,所以公司內部管理規定要不斷調整和變化以適應社會發展的潮流。這就體現了法律風險防控的動態過程,外部法律環境與內部法律風險的統一是一個動態識別的過程,公司法律風險處于動態變換之中,所以要及時對其進行分析、研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的科學性與合法性,否則一些看似合理有效的決策可能會使公司陷入隱藏的法律風險之中。

3.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流程。公司要建立一個由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統籌規劃、法律顧問或部門負責人合理分工的責任制,并由法律事務部門具體實施,有關業務機構予以配合的法律事務日常管理規范化工作流程。這樣一個系統的工作流程有助于及時發現潛在風險,提前制定防范措施,使得有關各方在法律事務處理中有效配合,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最大可能降低法律風險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4.法律風險防控要注重公司員工的積極參與。發揮員工積極性主要有兩方面的內容:首先,企業要尊重職工、理解職工、體貼職工,從關心職工的角度出發培養廣大職工的法律素養,使企業職工充分認識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改善職工法律知識缺失問題,企業要切實維護職工的利益,重視并關心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激發職工參與公司法律風險防范的主動性;其次,國家的人事用工制度經過改革,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障法等法律充分保障著職工的切身利益,企業在用人時不可避免地會與職工發生一定程度的矛盾,在處理這些矛盾的過程中要依照法律,保證職工利益不受損害,做到平衡國家、企業、職工的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5.進一步完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完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是一個復雜的工程,從公司外部環境到內部環境,從生產經營到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都要融入法律風險防控意識,把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納入法治化軌道,從而有效提高企業生產效率和交易效率。每一個法律風險都有特定事件作為觸發點,公司在經營運行中,最好成立獨立的法律監管部門,全面管理、維護公司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及時進行法律風險的診斷、評價、預警。法律監管部門要審查公司的制度、合同等,對存在疑慮的法律問題要進一步落實、評估,提出整改意見,制定預防措施,做好事前防御。法律風險監管預警機制要納入公司日常管理中,各部門相互配合、相互協調,保證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的各個環節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使得防控體系的運轉良好,做到未雨綢繆。

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文2

【關鍵詞】法律風險防控;石油銷售企業;意義

隨著依法治國的深入開展,社會的法制意識和維權意識不斷提高,在企業高速發展的關鍵時期,蘊含著大量的法律管控需求,尤其是像石油銷售這樣一個龐大的行業,大到投資經營決策,小到日常經營管理,行業規范、勞動和人事管理都離不開法律規范的保障與約束。因此如何在企業中建立高效可行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至關重要。

一、什么是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是指企業根據法律風險的特性,建立由企業決策層、各管理部門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在企業生產運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中,通過識別、評估法律風險,確定法律風險應對策略,對法律風險進行防范、控制和化解的一整套制度和流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是一種機制,包括機構人員、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在這個流程中應包括:預防與評估、對經營和決策行為的集中管理與控制、提出防范措施、監督與跟蹤、過程控制、預警機制、提示與警戒、補救措施、年度評估、獎懲制度;其也是一種法律管理,是企業內控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二、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的迫切性

1、法律環境變化要求石油銷售企業必須重視依法治企工作。

近幾年來,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家立法進程明顯加快,法律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別是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國家更加注重安全生產、勞動關系、土地管理、反壟斷、國有資產保護等方面的法治建設,使法律環境日益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重要外部環境因素。如何應對法律環境的變化,更好地運用法律資源,規范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防控法律風險,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是石油銷售企業當前面臨的重大課題。

2、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是提升石油銷售企業管理人員法律意識的強有力手段

普法教育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政策,國家普法辦提出的法律“六進”之一便是法律“進企業”,要求企業加強普法宣傳,保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守法、用法,但是企業普法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普法教育的出發點是個人的思想及法律意識,這無疑增加了普法管理體系建立和考核的難度,并且收效甚微,單純的普法教育難以使企業人員從行為上和企業管理、企業目標聯系起來。因此,應該把法律教育工作作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培訓單元來開展,讓受訓者參與到法律風險管理的流程中,賦予其識別個人權限范圍內法律風險點并加以控制的義務,這樣就把被動接受普法教育轉變成主動學習,實現全體管理人員主動學法意識、危機意識的提升。

3、石油銷售企業戰略宏觀性和法律專業性是建立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的必然要求

由于石油銷售企業戰略具有一定的宏觀性,在制訂企業戰略、部門戰略到組織目標分解的過程中,一般并沒有關于實現各級目標的詳細計劃,戰略的制訂組織很難遇見到實現企業目標的過程中某個環節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而法律部門很難全面參與到每項具體的策劃、計劃中,因此,有必要建立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讓戰略、目標的制定組織和具體策劃執行組織有能力預知到法律風險,并獲得法律部門的支持。同時,這也是法律專業性的要求,法律具有高度專業性,非專業的管理人員一般很難意識到較為隱蔽的法律風險存在,因此建立法律風險防控體系,使企業的每位員工意識到自身崗位上的法律風險點及防范措施,對避免法律糾紛,維護企業利益提供可靠保障。

三、如何建立石油銷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一)構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建立健全石油銷售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圍繞利益最大化為中心,運用科學的法律方法和社會學方法,是管理制度重要有機的組成部分。構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理念

企業首先應當樹立以事先防范和過程控制為主,以事后救濟為輔的法律風險防范理念。一是事先防范是基礎。一個企業在事先防范的投入與事后救濟的投入是成反比的。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就是企業自身的免疫系統。如果事先未對法律風險進行防范,等到法律風險已經產生并造成了重大的損失才尋求彌補。往往是即使請來了名氣再大的“空降兵”,結果也于事無補。二是過程控制是關鍵。過程控制關系到法律風險在企業運作中是否得到有效控制,過程控制貫徹并滲透于企業運作的每個過程,關系到企業每個部門,甚至每一個崗位。事先防范做好了,但過程控制沒有做好,同樣也不行。因此,法律風險的過程控制是風險防范的關鍵因素,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就做好了,事后糾紛也就少了。三是事后救濟很重要。雖然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目標是將企業的法律風險消滅于未然,但是實際情況中可能并不能完全杜絕法律糾紛的產生。而糾紛一旦產生,事后救濟一定要跟上,因為這是解決企業法律風險的最后一道防線。事后救濟要及時、有效。企業一旦出現法律風險,內部的法律人員應積極并及時的應對,立即采取可行措施,并分析提出最終解決方案。

2、優化制度資源,努力提高規章制度的執行力

一是不斷完善制度體系。按照“頂層設計”原則,強化制度的統一管理,用制度管制度,提高制度科學性,維護制度的穩定性、嚴肅性和修訂的及時性。二是強化規章制度實施的檢查監督。加大規章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努力做到制度覆蓋到位、執行到位、違規處罰到位。三是加強規章制度的學習和宣貫。要采取有效措施對已的規章制度進行宣傳,使與規章制度實施有關的部門和人員能夠切實掌握規章制度內容,增強遵守制度的自覺性。

(二)完善法律防控體系,認真抓好實施工作

規章制度要靠“載體”去落實,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就是有關法律風險防控規章制度的有效“載體”,要切實把這一“載體”應用好。一是建立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手冊,以手冊為基礎,結合公司機構和職責調整以及風險評估識別出的法律風險,完善梳理各崗位防控職責和措施。二是全面完成法律風險崗位防控指引編制,每個崗位人員都要熟知自身崗位的法律風險,對重要涉法崗位強化法律風險防控責任落實。三是嘗試開展法律風險防控測試及考核,將防控措施落到實處。要結合自身實際,突出法律風險防控重點,細化防控措施,把法律風險防控的要求落實到每個崗位、每位員工,并作為崗位考核的必備內容。

(三)積極應對和處理案件糾紛,全力維護合法權益

減少糾紛的前提是在業務活動開展之前明確界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并嚴格按照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開展業務活動。在進行經濟業務活動時,企業往往由于任務重、要求急、趕緊辦而忽視法律風險防范,當時并不感覺到有什么問題,但卻已埋下了法律隱患,事后解決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要積極主導承辦的案件,學習和研究案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法律問題,借助律師專業力量但不完全依賴于律師。要深入分析案情和所有細節,提出切實可行的應對方案。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聯系,努力推進案件辦理朝著有利于我方利益的方向發展。

(四)加強法律隊伍建設,提高法律工作人員綜合素質

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文3

一、油田企業加強依法治企工作的必要性

(一)適應法律環境變化的要求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國家加強對市場經濟立法,特別是物權、土地、勞動、安全、環保等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法律環境下,油田企業作為大型能源企業,來自政府的監管和社會的關注度明顯高于其他行業和企業,尤其是安全、環保、勞動用工等敏感領域法律監管日益嚴格,油田面臨的法律環境日趨復雜,違法成本將大幅度提高,一些不規范的行為有可能導致處罰和訴訟。面對法律環境的變化,要求我們必須學習和研究新法律法規對企業生產經營環境的影響,從生產經營與法律相結合的角度去認識、觀察、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全面加強油田依法管理工作。

(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的需要

企業是經濟組織,也是社會組織,遵守法律規則做到依法管理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也是企業實現自己利益的客觀要求。法律業務來源于企業經營管理對法律的適用,企業經營管理中涉及權利的取得、行使和保護及法定或約定義務承擔的環節或過程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如工商登記、合同管理、對外授權、重大投資項目管理、規章制定、糾紛管理等。加強企業法律工作對推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機制的形成,實現企業增長方式和經營管理方式的轉變,提高油田的綜合競爭力,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油田企業當前法律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重組改制以來,油田企業高度重視法律事務工作,通過健全法律工作機構,充實法律工作人員,基本建立了適應公司發展的法律工作機制。法律事務部門緊緊圍繞公司生產經營開展法律工作,將法律業務與其他業務有機結合,建立了以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為手段的合同規范化管理體系,建立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體系,積極做好重大生產經營決策法律論證和糾紛案件的處理,維護了油田的合法權益,促進了油田和諧發展。然而,目前法律管理的水平還不能完全滿足大油田管理、大規模建設的要求。主要表現為:

(一)依法治企體系不夠健全,管理人員和員工不依法辦事的觀念和習慣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部分管理人員認為不按法律也能辦事,不注重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企業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如不按照法律要求和程序辦理各種行政許可證照,招致巨額行政罰款,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不重視合同的履約監督,承包商違法轉包分包工程未能嚴格追究法律責任;部分單位口頭許愿處理地方關系,為日后工作帶來負面效應;部分員工依法維權能力十分薄弱,護礦保油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給企業造成不利影響。

(二)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能力還處于初級階段,法律糾紛不斷增多

企業雖然建立了法律風險防控體系,但只是簡單地羅列了法律風險源點,未能細化防控部門和防控職責,防控措施過于原則,沒有責任追究,以法律部門為主線,以各項業務為依托,相互協作、相互配合的互動風險防控機制未能形成,法律風險的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功能還十分薄弱。突出表現在糾紛案件數量逐年增多,糾紛處理難度大,成本高。

(三)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度還有待于提高

先組織施工后補簽合同現象不同程度存在,不僅埋下了法律糾紛的隱患,而且影響內控測試通過;個別承包商資質審查把關不嚴,履約能力難以得到保障;超越經營范圍和資質簽訂合同,違法轉包分包工程,違約責任沒能得到嚴格追究。合同管理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容易引發糾紛。

(四)法律人員的數量和素質總體上還不能滿足法律工作的要求

目前油田公司法律人員數量遠遠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而且懂技術、懂經營、懂法律的復合型人才更是欠缺,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企業改制等領域的人員奇缺。法律專業人員少,持證上崗率低、隊伍結構不合理、專業水平低等問題制約著油田法律水平的提高。

三、加強油田企業依法管理工作的途徑與方法

面對新的法律環境和依法治企工作的要求,企業法律工作要立足于法律環境新變化、新要求,緊緊圍繞企業發展目標,秉承法律工作為經營管理服務的宗旨,堅持法律環境研究與企業經營管理實踐相結合,防控法律風險與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相結合,提升企業依法治企的水平,更好地為油田發展服務。

(一)明確油田企業法律管理的目標和在企業管理中的定位

國務院國資委在《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中指出要“以事前防范法律風險為主、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補救為輔”。這實際上明確了企業法律工作三個層次上的目標。事前預防:以實現“無訟”為目標;事中控制:以減少糾紛為目標;事后補救:以降低破壞為目標。油田企業法律管理的總體目標是:圍繞企業中心工作,服務于企業生產經營建設,通過有效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為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保駕護航。

(二)完善法律機構,充實法律人員,提高法律專業化水平

隨著油田的大規模發展和法律業務的不斷深入,對法律機構的設置、法律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油田企業應高度重視油田法制建設,健全法律機構,強化管理職能,形成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努力構筑立體化工作網絡,立足于內部法律機構,適當依靠外部中介機構,把企業經營活動置于法律的監督和保護之下。建立總法律顧問領導下的法律機構工作制,調整充實法律人員,優化隊伍結構,提高隊伍素質。

(三)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樹立依法管理、依法經營理念

全面推進依法治企,領導是關鍵。各級領導干部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決策者、組織者和實施者,也是依法治企的領導者。各級領導干部的依法治企意識和能力,對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制、機制建設起著決定作用,直接關系到企業改革、發展和穩定。法律部門應立足于油田發展實際,建立依法治企評價體系,緊密開展與油田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分級分類地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干部員工的學法、守法、用法意識。領導干部注重提高法律風險意識和依法經營管理、依法決策能力、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能力,注重行政許可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牢固樹立法律風險意識、依法治企意識,提高依法引領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能力?;鶎訌V大員工,應注重護礦保油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學會依法維護礦權,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防止人身傷害案件的發生。對一般管理人員應結合崗位實際需要,加大合同法、財稅法、金融法等經營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法律業務水平,強化依法經營和合同意識。

(四)深入開展法律風險防控工作,預防和減少企業經營管理風險

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是把法律風險防控融入企業管理,實現企業有效管控的重要載體。開展風險防控工作,將有助于企業減少經營管理風險。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意識,是有效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關鍵。對不同工作崗位的員工,必須有針對性地培養不同的法律風險意識。完善現有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建立法律部門、業務部門和內控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共同推進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手冊的實施。進一步加強各經營管理領域法律風險防控流程建設,重點是資源權屬、安全環保、對外交易、企業設立及運作、勞動關系、知識產權、財稅管理、內部基礎管理等八個業務領域,梳理出可控法律風險源點,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編制簡明防控流程,形成標準控制文檔,科學界定各部門在防控法律風險中的職責,并分解落實到每個崗位和員工,把法律風險的防控流程化、制度化,形成全員防控法律風險的有效機制。

(五)加強企業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程度

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應秉承為生產經營管理服務的宗旨,堅持防控法律風險與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相結合,積極推進管理機制和方式創新,不斷加以改進。

1.嚴格合同簽約主體資格的法律審查。通過資質審查關口,提高對方履約能力。首先審查簽約對方的主體地位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其次是資信審查,主要審查簽約對方的各類資質、營業執照、信譽等是否齊全或良好。

2.加強合同履約監督改變重簽訂輕履行現象。合同訂立后承辦單位應及時做好合同的履約監督工作,落實質量、數量、進度、工程變更、工期(交貨期限)、驗收、工程交接等內容,確保合同按約定得到全面履行。

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文4

關鍵詞:油田礦區物業服務企業 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Abstract: With the progress of society, the people’s variety of legal awareness enhanced. This paper will combine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oil field mining area, to discuss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mprehensive study on the property services business legal 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Key words: oil field mining area; property services companies; legal 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

中圖分類號:[F287.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02-0020-02

隨著人們維權意識不斷提高,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大。近年來,各類法律糾紛案件時有發生,為保證油田礦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必須有效規避和防范企業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

一、油田礦區物業服務企業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

通過對油田礦區物業服務企業近幾年發生的各類法律案件的綜合分析,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供熱風險。供熱風險是指由于供熱設施發生事故或其他原因致使不能及時供熱或達不到供熱標準以及由此給用戶造成損失而帶來的風險。熱源單一、采暖管線老化、用戶私改室內供暖管線等都是供熱風險產生的原因。

幼兒看護風險。幼兒看護風險是指托幼園所在看護幼兒過程中由于看護不當或其他原因導致幼兒受到傷害所帶來的風險。這類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幼兒年齡小,易發生意外;二是托幼園所的設備設施存在不安全隱患;三是因管理不嚴導致工作人員;四是幼兒體質特殊或者疾病突發,發生不可預見的意外事件等。

勞務用工風險。這類風險是指企業在用工過程中對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保護、保險福利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而引發的法律糾紛。企業用工不規范、員工違規操作導致傷亡都是這類風險產生的原因。

收費風險。收費風險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收費過程中因業主拒交物業費、采暖費而引發的法律糾紛。據有關資料統計,物業服務收費爭議在全國都是一個普遍現象,各地住宅小區大約有15%的物業費收不上來。

治安風險治安風險是指由于外界第三人的過錯和違法行為,給物業服務范圍內的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造成人身損害、喪失生命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風險。如小區發生入室盜竊等各類治安事件時,就會給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帶來一定風險。

公共環境管理風險。這類風險是指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合同,在對小區內公共區域的管理和養護過程中未履行應盡的義務或管理、養護不善帶來的風險。如檢查井因沼氣過多,因明火引發爆炸、春秋兩季兒童焚燒未及時清理的柳絮或落葉引發燒傷、保潔員違反規定在小區內焚燒落葉而引發火災等。

其它風險。這類風險是指由各類突發或不可預見的事件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如業主家因裝修、改造不當發生管線斷裂而導致樓下浸水,小區道路因動物糞便、下雪結冰致使行人跌傷等等,而一旦出現此類事件,法院會從保護弱勢群體的角度出發,往往將相關責任推向物業服務企業。

二、油田礦區物業服務企業如何有效進行法律風險防范

以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機制為核心,通過推行總法律顧問制度,加強重要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法律風險防控,培育良好的風險意識和合規文化,形成有效防控法律風險的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流程,為推動企業實現跨越發展提供保障。

(一)建立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

礦區服務事業部層面可設立總法律顧問,統籌事業部整體法律事務工作,配備專職法律顧問,協助總法律顧問工作??偡深檰栕鳛槭聵I部的高級管理人員,參與事業部的各項重大決策,使事業部決策層直接獲得法律風險防范建議,有效規避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及經營行為中的法律風險。各物業管理公司可依照事業部的模式建立內部的法律顧問體系。形成由決策層主導、總法律顧問及法律事務機構牽頭、業務部門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二)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一是結合企業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法律事務工作各項管理辦法。具體包括:法律事務工作管理辦法、訴訟和非訴訟案件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系列管理辦法。二是建立科學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流程。在信息收集、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估、風險處理、溝通與協調、監督與改進等基本內容上建立一套有效、迅捷的工作流程,確保能夠及時發現風險、迅速預警、有效應對。三是實現對法律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針對法律風險暴露出來的問題,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整改措施,及時堵塞管理漏洞。對企業內發生的各類案件尤其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要及時進行通報,防止同類風險再次發生。

(三)加強重要環節和重點領域的法律風險防控

一是經營決策中的法律風險防控。將風險防控引入決策機制,做到決策先問法,違法不決策,杜絕因違法決策導致的法律糾紛案件。二是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風險防控。對企業各業務單元、各業務流程及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風險點、風險源要進行集中清理,定期排查,并建立風險信息庫。對發現的法律風險要及時進行分析、確認,形成預警并逐級上報。三是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防控。嚴格履行合同管理的各項程序,要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對可能涉及到的索賠問題進行明示,適時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對履行周期長、標的金額大的合同,實行定期跟蹤報告制度。四是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律風險防控。企業相關部門要深入研究環保、土地、勞動、稅務、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事、按程序辦事,防范行政法律風險。

(四)積極運用訴訟、仲裁等手段建立多元化法律救濟途徑

物業服務作為一項特殊的產品,由于生產服務環節龐雜,加之外界環境條件多變、不可預見因素多等原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法律訴訟及糾紛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要建立多元化法律救濟途徑,運用法律武器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當發生法律訴訟時,涉及到的各級人員必須要有保護企業利益的意識和維權意識,要有嚴謹、認真、細致的工作態度,注重對相關證據的收集與資料保管,綜合運用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訴訟保全、申請執行等法律手段,力求以最合理的成本,通過最適當的法律途徑和方法,采取規避、減輕、轉移、化解、退出等處理手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及現實利益。絕不能消極等待或聽之任之,將風險擴大。

(五)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責任體系

一是在管理層面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企業法律風險責任認定制度。對事關企業生產、經營等重大事項的決定,每一環節要建立相應的論證責任制、評估責任制、領導責任制,當發生風險時,責任明確。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控工作的監督、考評和獎懲制度。要完善責任追究的程序、健全處罰體系,形成黨紀、政紀、法律處罰的不同責任等級,根據決策或工作失誤而產生的法律風險的大小、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主體責任的大小,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對發現法律風險并及時預警,為企業避免、減少或挽回經濟損失的,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存在的法律風險沒有及時發現,或發現后隱瞞不報、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導致企業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文5

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企業的經營行為都是法律行為,房地產企業的法律風險是指房地產企業在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過程中疏于法律常識,不守法律規則,不經法定程序,忽視國家法律監管和約束,所實施的行為產生的、可預見的或難以預見的、造成與法律相?;蛴|犯法律的可能。房地產開發的每個環節,即從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受讓、成立項目公司、房屋拆遷、市政配套到房地產的合作開發、施工建造、項目轉讓、房屋銷售、按揭貸款、物業管理等環節都有疏漏和失誤的可能性,進而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風險,只要在房地產市場中運作,就會毫無例外地面對各種法律風險,就必須事先采取預防措施,事中加以控制,事后加以補救。

由于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房地產開發過程的系統性和復雜性等特點,房地產開發法律風險呈現出以下主要特點:一是房地產開發涉及法律多且關聯性強。房地產開發涉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建筑法》、《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擔保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這些法律共同作用,影響著房地產開發的整個過程。二是房地產開發法律風險的階段性特點明顯。房地產開發時間周期長,具有明顯的階段性,因各個階段主要任務不同其法律風險表現也是不同的。三是房地產開發法律風險多且具挑戰性。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地產權屬于物權的范疇,而且是所有物權中最具份量的。房地產由于位置固定性、價值量大、附著于其上的社會關系復雜等特點,使國家針對房地產的產權確認、產權使用和讓渡等都從法律上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遠比一般物權復雜,這就決定了房地產開發面臨著更多、更具挑戰性的法律風險。綜上筆者認為,房地產業是高投入、高收益、高風險的行業,房地產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非常重要,必須采取“三點一線”模式,即以土地獲取階段防控為基點,以投資決策階段防控為難點,以建設銷售管理階段防控為重點,以完善的法律風險識別、分析、評估、防范流程管理為主線,實現“點線面”結合,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實施全面、系統、完整的法律風險管理。

1、把土地獲取階段作為法律風險防控的基點,搞好項目立項可研論證和風險分析,把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第一關。房地產企業在進行項目開發運作之前,應注意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詳細制作項目可行性報告、法律風險評估書、法律風險意見書等文件。對項目立項的依據手續、工作流程等都要規范,形成體系,使之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在項目立項的可行性研究論證的過程中,要結合規劃設計、拆遷安置補償和資金籌集等工作,應重點關注土地法律風險、市場法律風險、拆遷安置法律風險和和籌資法律風險,加強對項目開發經營的風險性分析、適用性分析和價值性分析,進行項目立項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比較,再決定是否進行項目運作,較大程度地降低房地產企業的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實踐經驗也證明,項目運作前和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前的法律風險預警是企業健康經營的第一道屏障。

2、把投資決策階段作為法律風險防控的難點,把握好投資的方向、力度和節奏,減輕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負擔。房地產企業的法律風險體現在投資決策的全過程,何時何地開發何種類型的房地產,能否把握好投資的方向、力度和節奏,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對于法律風險防范非常關鍵。房地產企業必須考慮有關開發區域、開發房地產類型、開發時機的法律風險,堅持分散投資的策略,對備選項目的城市布局、區位優勢、物業形態、消費市場等方面都要進行深入調研分析,全方位把控,確保摸清、看透、投準。房地產投資分散是通過開發結構的分散,達到減少風險的目的,一般分投資區域分散、投資時間分散、投資主體分散等方式。投資區域分散是將房地產投資分散到不同區域,從而避免某一特定地區經濟不景氣對投資的影響,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投資時間分散則是要確定一個合理的投資時間間隔,從而避免因市場變化、或市場脈搏把握不好而帶來的損失。投資主體分散是通過尋求良好的合作伙伴,充分調動投資各方的積極性,雙方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同擔,最大限度的發揮自身優勢,避免各類風險的發生。

3、把項目建設銷售管理階段作為法律風險防控的重點,加強運營過程的合同管理,強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載體。投資房地產是一項收益與風險都很高的經營項目,而合同條款的嚴謹和完備程度決定了合同法律風險的大小。合同是房地產企業對外經濟往來最重要的載體,在當事人之間具有意定的“法律”效果。事實證明,房地產企業發生的大量的法律糾紛都與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的不規范、不嚴謹甚至不合法有關。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銷售管理階段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在招標模式、承包方式、承包合同、工期拖延、施工索賠、租售合同、銷售時機、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等方面都存在法律風險。因此,必須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重點完善對合作方履約信用和能力的審查機制;完善對合同的定價管理機制,嚴格執行招投標、審核定價制度;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實行合同審批領導聯簽、部門會簽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制作公司內部各種規范性的制式合同文本;對公司管理人員及相關經辦人員組織合同規范運作的專業培訓;建立公司合同跟蹤、付款的監督、保護機制和辦法,實行互相制約、層層把關的監督機制。通過系統的合同管理以及履約責任制的建立,有效防止法律風險的產生。

4、以法律風險識別、分析、評估、防范流程管理為主線,建立完善的企業法律風險內控體系。房地產開發是一個涉及面廣、關系到眾多市場主體切身利益的復雜系統工程,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對外交往都可能產生法律風險。及時建立房地產項目法律風險識別、分析、評估、防范一條龍流程管理制度模式,對防范法律風險至關重要。法律風險管理必須著力從四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強化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營造企業法治文化氛圍。加強員工法律意識培育是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前提和基礎。要使法律風險防控形成長效機制,必須營造良好的企業法治文化氛圍。企業的每位成員,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業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房地產開發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關注新法新規的出臺。企業必須將學習培訓作為法律風險防范關口前移的重要手段,加強對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法律風險的警覺性和預見性,從而有效地構建起防范法律風險的無形屏障。

二是要加強法務隊伍建設,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構。法律風險防范機構建立,必須對外聘請法律顧問,對內設立法務部門。外聘律師最重要作用并不在于訴訟階段,而在于非訴訟階段,即以事前防范為主,以事后處理為輔,在房地產開發各階段為企業解決經營中的重大決策和危機處理,審點工作和重要環節的法律風險,提出法律意見。只要充分發揮專業律師的作用,就能夠有效地避免簽約環節的失誤和疏漏,并及時為企業決策者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從而順利完成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而內設的企業法律部門主要側重于企業日常法律事務的處理,負責與外聘律師的工作對接,內外銜接配合,更加細致準確地解決企業的法律問題。企業的法務部門應深入企業經濟活動,積極為重大決策發表法律意見,開展重要制度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參與易發糾紛事件的預告防范和應急處置,提前介入訴訟糾紛,找好法務工作的切入點,將業務部門和法律部門的工作有效銜接起來,處理好業務開展和風險防控的關系,使法務工作與企業的經營活動融為一體,與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切實履行法律管理和服務職能。

三是要建立企業法律風險的自我診斷體系,實施全面法律風險管理。根據房地產投資、建設、運營的特點,建立測評監控企業法律風險的指標診斷體系,用以診斷識別企業經營中的法律風險狀態及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預警機制、排查制度和糾錯機制。房地產開發風險管理是一種系統的、完整的法律風險管理過程,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是法律風險識別,通過分析研究在項目每個階段在哪些方面存在哪些法律風險,進而對這些法律風險進行歸類分析。第二是法律風險的分析評估,主要是分析研究項目實際運營中的法律風險造成后果是什么,引起后果有多大,是否可以避免法律風險等。第三是法律風險處理,根據擬定的法律風險對策,協調、解決和處理法律風險問題。

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范文6

[關鍵詞] 創業教育;法律風險防控;高校責任;法律教育;法律服務

[中圖分類號] D648.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893X(2013)06?0085?03

現代社會的任何創業行為,都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依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的認可[1]。按創業活動開展的程序,高職院校學生創業的法律風險可分為創業實體設立時的法律風險、創業實體運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創業實體終止的法律風險。首先,創業實體采用何種形式設立,關涉到投資者的個人責任,比如選擇個體工商戶還是合伙企業,是個人獨資企業還是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形式的組織和個體,投資者承擔的責任是不一樣的;其次,創業組織運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包括企業組織內部治理、合同、稅收、票據、產品質量、勞資糾紛、商標專利侵權等方面的風險;再次,創業組織終止的法律風險,包括未及時注銷登記導致創業組織被不法分子冒用的法律風險和因為創業組織形式為創業者帶來的連帶債務風險。

總之,創業路上法律風險遍布,而處于創業階段的高職院校學生由于資金的限制,幾乎都沒有專門的法律服務團隊。這就對創業學生自身的法律意識、法律知識儲備和可獲得的法律服務提出了要求。因此,開展創業教育的高職院校有責任、有義務建立創業法律風險防控機制,在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務方面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幫助。

一、在創業教育中法律風險防控機制中高校責任的缺位

如前文所述,建立創業法律風險防控機制是高校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是綜觀目前開展創業教育的高職院校,這份責任卻履行得并不到位。

(一)創業教育中的法律教育缺失

大部分高職院校的創業教育尚處于探索起步階段,團隊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創業團隊、創業計劃、創業融資等方面,很少關注創業過程中必然出現的法律問題。對于接受創業教育的絕大部分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獲取法律知識僅靠大學公共課《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而該課程真正用于講授法律知識的課時并不多(大約4到6學時),而且大多偏向于講授法律與道德一類空洞的理論知識,對創業毫無實用性和針對性,無法滿足整個創業過程的法律需要;即便是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學生,由于法科教師不可能按照創業過程系統講述相關知識,同樣難以靈活運用。創業活動遍布法律風險,有針對性的法律教育的缺失,不能不說是創業指導的一塊致命短板。

法律知識的缺乏導致大學生難以妥善解決各種法律糾紛。在創業活動的成立期、運營期和終止期三個階段,法律問題始終是相伴相隨的。如果沒有有效的法律知識儲備,學生很難從容應對發生的法律糾紛。表現為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甚至用極端手段處理糾紛,對合法和非法行為之間的界限認識模糊,導致企業和自身都陷于被動地位。更為可怕的是,由于高校創業教育團隊的不重視,畢業生在自主創業時往往存在一個突出誤區:創業只需懂管理、有好策劃、金點子、并且有

[收稿日期] 2013-09-25;[修回日期] 2013-10-10

[基金項目] 2013年廣東省高職教育創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學改革立項項目(CYQN2013008);2013年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校級科研項(XJMS201310)

[作者簡介] 覃曼卿(1982-),女,苗族,貴州遵義人,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法學與職業教育.

資金保障就能順利打開創業之門,在企業經營、管理、競爭的過程中不重視法律風險的存在,忽略法律風險對創業成功的巨大影響[2]。

(二)法律配套服務缺位

與成熟企業設立專門的法務部門或律師團隊的模式不同,處于創業階段的學生由于資金的限制,幾乎都沒有專門的法律服務團隊。而創業活動的整個過程、各個方面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創業糾紛的處理也需要法律手段。如果創業者本身對法律缺乏基本認識,加上無專業人士的指導,創業活動可能會在法律問題上陷入被動。作為開展創業教育的高職院校,有義務在創業初期為他們提供盡可能多的幫助。然而目前開展創業教育的高職院校,鮮有對走出校園進入創業階段的學生提供跟蹤法律服務的,這是創業教育團隊責任缺位的表現。以筆者所在的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為例,“創業教育中心”設置在經管學院,而法律事務專業設置在人文社科學院。創業教育在經管學院開展得如火如荼,法律事務專業也在不斷拓展自己的社會服務范圍。但兩個領域可謂涇渭分明,缺乏合作和交流的橋梁。事實上,如果能將兩者結合起來,不但能改善創業法律教育空白的現狀,也拓寬了法律事務專業的服務范圍,是一個雙贏的結果。然而可惜的是,目前的創業教育團隊往往欠缺依托院校法律教育資源開展和完善創業法律教育的通盤考慮。

由于創業法律教育的缺失,高校畢業生往往在自主創業過程中法律意識薄弱,缺乏對法律風險的分析與評估,只關注創業事務的經營和利潤的增長,忽視在日常決策中對法律風險的預防。而創業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又缺乏專業團隊的跟蹤服務。因而在現行的創業教育模式下,高校創業學生的創業活動在涉法問題上可以概括為:缺乏對法律風險的認知和預判、缺乏創業法律風險的評估與分析、缺乏應對創業法律風險的有效方法。

二、高職防控學生創業風險責任的履行:建立法律風險防控機制

高職院校有必要利用自身資源和優勢為創業學生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教育和必要的法律支持,有效防控和解決伴隨創業過程的各種法律風險和糾紛。首先,對接受創業教育的所有學生“開發一門《高職院校學生創業法律實務》課程”,其次,為進入創業孵化和創業初期的學生“建立一個創業法律服務平臺”,增強學生的法律風險意識,提供全方位的跟蹤法律服務,把創業中的風險降到最低,提高學生創業的成功率和競爭力。

(一)開發《高職院校學生創業法律實務》課程,提示相關法律風險

1.授課目標定位方面?!陡呗氃盒W生創業法律實務》授課目標是:幫助學生樹立較強的法律風險意識,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識,掌握必要的法律技能,能解決運營中出現的簡單法律問題。授課的目的不在于把高職創業學生培養成法律精英,而是通過學習,學生能增強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識,了解創業中基本的法律知識,在發生風險和糾紛時,能依據法律做出正確的判斷,并運用法律手段處理簡單的法律問題,時時處處意識到法律的存在,既不要違法,也要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2.課內容定位方面。在選取法律內容時要明確兩點:第一,高職學生創業與本科生不同,在創業企業的性質、創業層次上有所區別;第二,創業中涉及的法律規定繁雜,包括民法、經濟法、商法、訴訟法甚至刑法,門類眾多。基于此,必須要結合高職學生創業的實際問題和特色,選取針對性最強、實用性最高的法律知識。

3.授課對象定位方面。要明確接受創業教育的學生不一定最終選擇創業,絕大部分最后選擇就業。由于課程授課對象的普遍性,在授課時要注意用多重視角來分析法律問題,做好創業和就業的兼顧。

通過開設《高校學生創業法律實務》課程,強化創業學生的守法意識、合同意識、維權意識和政策意識。

(二)搭建創業法律服務平臺,規范創業行為

課時的有限性和書本的局限性決定了一門課程不可能解決創業過程中學生遭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因此,搭建創業法律服務平臺的重要性就凸現出來了。高職院校一般都具備法律服務資源,有法律專業的教師,有的高職院校還保留有法律事務專業,而法律事務專業為了提高社會服務能力,一般都開設了相關法律咨詢或服務的機構。如果與創業教育相結合,搭建法律服務平臺,既可以解決創業學生的難題,又能拓展法學院或法律專業的社會服務范圍,提高師生的實踐能力。具體來講,法律服務平臺可分為創業法律咨詢中心和法律服務所,針對不同階段的法律問題展開不同的服務:

1.日常咨詢服務,由創業法律咨詢中心完成。創業法律咨詢中心由法律專業有律師資格的教師和部分成績優秀的學生組成,負責解決創業初期的企業在生產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基本法律問題,在創業的事前、事中、事后給予創業學生提供創業顧問、合同審查、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支持、法律援助,盡可能地將創業的法律風險降到最低。以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為例,人文社科學院的法律事務專業擁有完善的法律咨詢服務中心,該中心面向全校師生,每周二安排有律師資格的專任教師輪流值班,為學校師生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詢服務。

2.調解、仲裁、訴訟服務,由法律服務所承接。法律服務所是由法律專業有律師資格的教師組成的專業團隊,具備參與仲裁或訴訟的經驗和資格。當創業初期的企業需要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相關問題時,可以為學生提供無償的法律支持(辦案費用由學校創業教育經費支出)。以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為例,法律事務專業設立了有資質對外承接案件的法律服務所,該所由法律事務專業4名具備律師資格的專任教師和3名在校兼職的社會律師組成,完全有實力承接創業企業相關案件。

創業法律服務平臺首先可以為創業學生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意見;其次,在發生法律糾紛后,可以向創業大學生提供正確的法律引導,團隊具有律師資格的教師更可以及時幫助創業大學生解決遇到的法律問題,包括出具法律意見書、合同審查、規章制度審查,介入調解、訴訟和仲裁等,為創業學生對企業的規范管理提供法律援助。

高職院校利用自身優勢資源,開展創業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務,搭建創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見圖1):

圖1 創業法律風險防控圖

三、高職建立學生創業法律風險防控機制的意義

開展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的研究,目的不在于把高職創業學生培養成法律精英,那不可能也沒必要。但是法律課程的開設有助于學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識,掌握必要的法律技能,解決運營中出現的簡單法律問題;而在企業運營出現大的法律風險時,法律服務平臺的作用將得到凸顯。具體來講,本項目有以下作用和意義:

(一)法律因素的介入,有助于形成完整系統的創業教育體系

大學生創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包括兩個層次,第一是開發《高職學生創業法律實務》課程,二是搭建創業法律服務平臺。兩個層次的措施共同構建高職學生創業法律風險體系,能夠改變創業教育只關注“如何創業”而忽視“如何合法創業”問題的現狀,法律因素的介入,形成了由始到終的法律保護理念,有助于形成系統的創業教育體系。

(二)強化創業大學生法律風險意識,提高創業成功率

通過開設《高職學生創業法律實務》課程幫助大學生形成法律風險可防可控的觀念,樹立“事前預防是關鍵,事后控制是重點,事后補救是輔助”的法律風險防范理念,建立起創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在法律風險源發生或產生之前采取避免法律風險發生的有效措施,最終把創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都納入法制化軌道。

(三)全方位跟蹤法律服務,提高創業競爭力

創業法律服務平臺的跟蹤服務,可以向創業大學生提供正確的法律引導,團隊具有律師資格的教師可以及時幫助創業大學生解決遇到的法律問題,為創業學生對企業的規范管理提供指導意見,降低法律風險,提高創業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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