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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獎勵辦法范文1
【法律依據】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房屋征收獎勵辦法范文2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房屋征收獎勵辦法范文3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大街未施工建設路段1.5公里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包括將東橋口段、西橋口段和東三里段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并對上述三個村征地范圍內120余戶房屋實施拆遷補償。
二、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區住宅房屋征收貨幣化補償安置的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鼓勵貨幣化補償安置,積極利用開發性金融支持,為縣城中村改造體制機制創新積累可復制的經驗。
三、征地拆遷程序及補償
(一)擬征收土地公告、組織勘測調查??h政府在被征地的東橋口、西橋口、東三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擬征收土地公告??h國土資源部門依據擬征收土地公告,組織勘測定界,并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榆山街道辦事處及建設單位,與有關村民委員會、被拆遷戶現場調查、清點、核實,填寫土地征收勘測調查清單。
(二)實施房屋評估。
1.選定評估機構??h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榆山街道辦事處按照公開公平原則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2.評估方法及標準。被拆遷房屋比照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處房屋區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場價格評估確定。評估價值中包括房屋裝飾裝修價值以及附屬于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被拆遷房屋依法配套建設的儲藏室、簡易房屋等附屬設施,給予貨幣補償,補償價格評估確定。被拆遷戶安裝的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帶網、空調、太陽能熱水器等設施,按照拆遷房屋設備遷移補助費標準給予補償,不能遷移的按照附屬物補償標準給予補償。被拆遷房屋院落內的樹木,按照征地地面樹木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3.房屋面積和用途確定。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和用途,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無房屋所有權證書但建設手續齊全的房屋,其建筑面積以批準建設文件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
(三)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h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擬定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與有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被拆遷戶簽訂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依法報省政府批準土地征收方案并土地征收公告。
(四)補償安置。
1.被拆遷戶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對被征收土地的有關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區位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20%給予土地征收補償,用于舉辦公益事業或者進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建設;被拆遷戶的房屋補償安置費用(包括被拆遷房屋價值補償、因拆遷房屋造成的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選擇貨幣補償獎勵)由縣財政部門會同國土資源部門通過榆山街道辦事處支付給被拆遷戶。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選擇貨幣補償獎勵的標準,按照《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和補助獎勵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h房屋管理服務中心要及時公布更新縣城區存量商品房源信息,為被拆遷戶提供真實準確的房源信息。
2.被拆遷戶選擇參加本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且與被征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達成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城中村改造有關規定辦理(備注:不得突破平政發〔2009〕1號文件規定)。
(五)拆除房屋、移交土地。被征收土地村集體經濟組織、被拆遷戶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清理搬遷附著物,并移交土地。未在規定期限內移交土地的,由縣政府責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其他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片區部分地段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焦衛星同志任組長,副縣長于瑞民同志任副組長,縣國土資源局、榆山街道辦事處、財政局、住建委(規劃局)、城管執法局、房管中心、物價局、司法局、法制辦、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榆山街道黨工委書記兼任,副主任由縣國土資源局、榆山街道辦事處、住建委、房管中心等有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兼任。從有關部門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征地補償、資金籌集、執法保障、群眾工作等若干工作組,實行日調度、周總結,保障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
房屋征收獎勵辦法范文4
第一條對在經濟開發區新辦的工業企業實行稅收獎勵
凡在經濟開發區新辦的工業企業,經審核投資規模、投資強度、投資進度達到規定要求,畝均納稅1萬元、年納稅總額20萬元以上或年度納稅總額不足20萬元但畝均納稅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稅收獎勵政策(出口企業的納稅總額可包含其享受的免抵退稅款,獎勵仍按實際征收入庫稅款計算),具體為:所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稅前5年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第6-10年地方留成部分減半獎勵;前5年所征的城市建設維護稅全額獎勵給企業。
第二條對進駐經濟開發區標準化廠房的工業企業分別予以稅費獎勵
(一)稅收獎勵辦法為:
按企業租賃廠房面積計算,每千平方米年納稅額在3萬元(含3萬元)—5萬元的,前5年所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50%獎勵給企業;每千平方米年納稅額達5萬元以上的,前5年所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
(二)租金獎勵辦法為:
1.簽訂投資合同在經濟開發區新建廠房的:新建單體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注冊資金2000萬元以上且在兩年內投資到位的企業,租金按50%退還給企業;新建單體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注冊資金4000萬元以上且在三年內投入到位的,租金按100%退還給企業。租金獎勵政策待固定資產投入到位后兌現。
2.只租不建工業項目:租期2年以上、租賃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租賃價格按當年出租價格的70%收取。
(三)購買標準化廠房獎勵政策為:
鼓勵購買標準化廠房,對在經濟開發區購買占地20畝以上標準化廠房的企業,即可按本意見第一條規定執行政策。
第三條加大對經濟開發區內工業存量、閑置資產特別是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力度
對盤活經濟開發區存量、閑置資產進行生產的工業企業,分別按以下不同政策予以兌現:
(一)凡與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訂投資協議的,契稅全額先征后獎,同時可享受經濟開發區工業企業的其他稅收獎勵政策,兌現日期從盤活項目投產之日算起。
(二)凡未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同意,且沒有簽訂投資協議的,一律不予兌現獎勵政策。
(三)根據經濟開發區投資協議中對稅費方面有約定的,按投資協議執行。
第四條對再生資源企業進行稅收獎勵
企業交納的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增值稅全額附征地稅(即5%的城市維護建設稅、3%的教育附加、1%的地方教育附加)部分,減半獎勵給企業。該項獎勵每半年兌現一次。
第五條設立企業增收獎
對年實際入庫稅收首次達5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且入庫稅收比上年增長20%以上的骨干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第六條降低涉企收費標準,實施收費減免政策
(一)對在經濟開發區新建的工業企業,其施工圖紙經過經濟開發區審核并符合要求的,企業在建設過程中實行“零規費”。
(二)對進入經濟開發區的工業企業,在土地使用權證辦理過程中,地籍測繪服務收費不高于省規定低限標準(0.18元/平方米)50%收取,免收土地登記費、土地證書工本費;在房屋產權證辦理過程中,免收房屋登記費。
(三)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經濟開發區工業企業用電,享受每度0.1元電費補貼。供電部門免收移表費、用戶受電及配電方案咨詢費、驗表費、供電施工管理費和單電源供電的高可靠性費用。由供電部門負責施工的,減半收取設計費。實行雙電源(路)供電的免收一路高可靠性費用。
(四)環保部門對在經濟開發區投資的工業企業免征項目環保預審費和本縣職權范圍內的項目審批費。
第七條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證券市場募集資金
對進入改制或上市實質性進程中的改制輔導企業,縣財政先期墊付200萬元的改制輔導費用,待企業成功上市后全額獎勵給企業。
第八條設立新興產業研發基金
2009年,縣財政安排1000萬元資金(以后每年按10%遞增)滾動用于扶持新能源、電子、機械產業及其他新興產業發展。對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廣、技術含量高的企業,由經濟開發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認定,并經縣政府批準后,縣財政可先期注入資金,用于支持企業廠房建設,待企業投產1年后2-3年內再按銀行貸款同期利率計算本息進行分期償還。
第九條建立健全投融資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
各貸款擔保機構為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費減半收取,減半的部分由縣財政補貼。鼓勵企業通過信貸、上市、票據、擔保、股權、融資租賃、外匯貸款等多種形式進行融資,拓寬投資渠道。對企業新上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貸款,經驗收后,優先給予貸款貼息10個百分點(其中銀行下調5個點,縣財政補貼5個點)支持。上述政策兌現由縣金融辦牽頭負責。
第十條加大項目資金爭取工作力度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以年納稅額為主要依據,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省、市扶持政策(項目、資金等)??h各有關部門從國家和省爭取的項目資金優先向經濟開發區優勢企業傾斜??h政府各職能部門積極協助工業企業做好各類發明創造、科研成果的申報和轉化工作。此項工作由經濟開發區牽頭負責項目篩選、初定,縣財政局、經貿局、發改局、科技局等部門具體負責項目申報爭取。
第十一條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
嚴格規范入企檢查及各類評比、觀摩行為,行政執法、經濟服務部門要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充分利用網絡、報表等對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與服務,減少入企檢查次數(除安全生產以外)。對確需進入經濟開發區企業進行檢查的,由檢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注明檢查事由、范圍、時間,報經縣軟環境建設與管理辦公室、經濟開發區聯合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否則,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企業檢查;對需要進入經濟開發區企業觀摩的,統一由經濟開發區扎口管理、審批。
第十二條明確稅收獎勵兌現時間
房屋征收獎勵辦法范文5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我市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紹市委發〔*〕17號)及《*市“十一五”服務業發展規劃》,推動現代商貿、文化旅游、信息技術、中介服務、金融服務、公共服務、社區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進一步確立市區服務業中心地位,增強中心城市集聚和輻射功能,現就優化市區產業結構、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鼓勵工業企業騰地發展現代服務業
對歷史形成的市區范圍內的工業企業,凡屬根據產業導向要求必須禁止、淘汰或調整升級的,因環保、安全等問題影響人居環境的,因城市規劃調整需要改變用地性質的,在3年內都要騰地發展現代服務業。工業企業轉型發展現代服務業或搬遷改造的,經批準,執行下列政策:
(一)凡企業實施搬遷的,土地和地上合法建筑可按《*市區土地儲備辦法》或市政府房屋拆遷管理辦法進行補償。生產設備補償可按下列標準執行:化工企業按設備凈值的50%給予補償;印染企業按30%給予補償;其他企業按20%給予補償。企業的誤工損失、停產損失可按在冊員工年平均工資進行補貼,補貼最長不超過2個月。對市區二環以內騰空的土地原則上不再發展工業企業。
(二)凡在企業原址就地轉型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8號)及《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第21號令)的有關規定,依法按現行的土地市場價格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允許改變用地性質(不含已征用、未建的閑置工業用地)。
(三)大力推進生產制造企業主輔分離。對從原企業中分離發展現代物流、投資服務、信息咨詢、工業設計、技術服務、檢測檢驗、倉儲運輸等生產業的,3年內,新辦企業利潤形成地方財政收入部分,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就地發展生產業的,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保持用地性質不變。
(四)袍江工業區等園區要規劃安排一定數量的符合產業布局要求的工業用地,用于市區企業搬遷。搬遷企業投資額不滿500萬元的一律進入標準廠房。
(五)搬遷企業在市區范圍內實施易地改造的,原廠址所占用的水、電、氣使用指標、排污指標,由供水、供電、供氣、環保部門按原指標移至搬遷改造新址,不再收取費用。超過原有指標部分,由相關部門予以優惠收費。新建廠房及配套設施所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全額征收,上繳財政專戶,其中屬于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全額扶持。新上改造項目按市重點工業項目標準享受有關優惠支持。
二、鼓勵創新、引進現代服務業項目
鼓勵引進有特色、有影響,能促進市區消費、就業、稅收,提升市區集聚力、輻射力、帶動力的現代服務業項目。對引進的項目,經批準,執行下列政策:
(一)項目業主可享受市區招商引資及《關于鼓勵外地企業來紹投資的意見》(紹政發〔*〕58號)等有關政策。
(二)地上建筑物實際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大型現代服務業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1.5%以內給予貼息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投資規模特別大,并能增強區域功能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獎勵辦法。
(三)完善項目生成、推進機制。按照“引進一批、規劃一批、儲備一批、建設一批”的原則,建立現代服務業大項目和大活動的項目庫,實行專項管理,落實項目責任,給予專項扶持。各開發區要優先安排土地發展現代服務業,市區每年用于現代服務業發展(不含住宅類項目)的土地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確保項目落地。建立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市領導聯系制度和審批“綠色通道”。
(四)鼓勵市直有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能,創新項目,吸引投資。對現代服務業項目的創新、引進工作,列入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每年評審一批項目創新獎、項目引進獎,給予通報獎勵。
三、鼓勵發展樓宇經濟、總部經濟
(一)在市區安排一定地塊,重點發展建筑產業研發總部基地、文化創意總部基地、商務服務中心。對在市區注冊登記并納稅的入駐企業,年實繳稅金首次超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分別按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獎勵企業經營者。對新入駐的大企業、大集團總部,可采取“一事一議”的獎勵辦法。
(二)對建筑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出租率達到50%以上,入駐企業在市區注冊登記納稅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商務樓宇,經認定,樓宇建設企業執行下列政策:
1.對登記注冊并在市區納稅的樓宇建設企業,在市區新開發樓宇竣工時,按商務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元的一次性補助,用于樓宇的維修保養。
2.對來市區建造樓宇的企業,3年內,按地方財政分成年貢獻額400萬元為起點基數,比上年基數增長的,其增長超過20%以上部分全部給予獎勵(房地產企業不含在市區開發的房地產稅收);對市區內企業建造樓宇的,3年內,按該企業上年地方財政分成貢獻額為起點基數,其增長超過當年市區平均增幅以上部分給予50%獎勵(不含房地產企業)。
3.以樓宇為單位,對樓宇建設主體引進市區外企業的,視對地方財政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凡地方財政分成年貢獻額超100萬元的,一次性給予10%的獎勵,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鼓勵新辦現代服務業
凡在市區新辦現代服務業的,除享受《關于加快我市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等優惠政策外,經批準,還可享受下列政策:
(一)凡在市區新辦現代服務業的,其投資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征收,上繳財政專戶,其中屬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全額扶持。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按低限標準收取。水、氣、排污收費與工業企業一并執行經營類價格。
(二)對財務制度健全,實行查賬征收的新辦服務業企業,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按規定予以稅前扣除。對上述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開發費項目,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技術開發費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企業年度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當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結轉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三)對新辦物流服務類的,其從事報關、進出口、物流咨詢、信息技術服務等業務實現的利潤形成地方財政收入部分,第一年給予50%補貼,第二、第三年給予30%補貼。
(四)對新辦會展業的,凡在市區舉辦的國家級會展活動(展示會、展覽會、博覽會等),每次獎勵會展主辦單位10萬元。
(五)對新辦社區服務業的,凡在社區內新辦的物業管理、家政服務、醫療衛生、文化服務、體育健身等服務業所得盈利,免征企業所得稅1年;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等社區服務業,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
(六)大力發展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咨詢認證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專業技術培訓機構等各類中介組織,放開中介服務市場,推進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脫鉤。對新辦中介服務業的,其相關業務實現的利潤形成地方財政收入部分,第一年給予30%補貼,第二年給予15%補貼。?
五、附則
房屋征收獎勵辦法范文6
為充分發揮我縣的區位和空港優勢,深入實施“三產富縣”戰略,優化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提高服務業發展水平和檔次,增創現代服務業發展新優勢,實現現代服務業發展新突破,盡快使服務業成為推動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努力將我縣建設成為全市、全省乃至西部服務業發展高地,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市委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的總體戰略,立足“中國西部航都,成都南部新城”的發展定位,深入實施以“35223”為核心的統籌推進“三個集中”發展思路,按照“規劃大手筆、結構大優化、產業大融合、推進大開放、實施大項目、發展大三產”的工作思路,深入推進“三產富縣”戰略,著力構建“附加值高、輻射力強、就業面廣”的服務業體系,努力使服務業成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的新動力,增強我縣經濟綜合實力和區域競爭力,推動縣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末(2010年),服務業發展力爭實現“一個翻番”、“一個優化”、“三個增長”、“三個突破”:服務業增加值在“*”末的基礎上翻一番;著力優化服務業結構,服務業占國民經濟比重達44.7%,提高服務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服務業增加值、實現稅收、吸納就業年均分別遞增15%、15.5%、5%以上;服務業在招商引資總量、招大引強質量和整體發展水平三方面實現突破,引進到位資金150億元以上(不含房地產),引進房地產以外上億元服務業項目50個以上,基本形成以“兩城”(東升、華陽)、“三區”(現代商貿集中發展區、成都航空物流園區、總部經濟園區)、“三走廊”(錦繡東山生態觀光走廊、蜀風牧山文化旅游走廊、麓山大道國際社區走廊)、重點鎮及區域中心鎮為支撐的服務業發展格局,力爭使我縣服務業發展走在全市、全省乃至西部前列。
*年,力爭實現服務業增加值增長16%,達112.6億元。引進到位資金50億元,引進上億元服務業項目10個(均不含房地產),在增創現代服務業發展新優勢上實現突破。
三、發展重點
(一)做大做強現代商貿業
1、傾力打造現代商貿集中發展區。完善園區規劃和配套設施建設,重點發展汽車展銷、品牌服裝直銷、知名連鎖銷售等現代商貿業態,努力將現代商貿集中發展區打造為西部一流的現代商貿基地。*年,培育年營業收入上10億元的現代商貿流通企業1戶以上、引進項目10個(其中上億元項目4個),到位資金10億元。“*”期間,現代商貿業增加值年均遞增20%以上,2010年前形成以現代商貿集中發展區為核心的“成都南部臨港新商圈”。
2、優化商業網點布局。整合提升商貿業態,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經營服務方式和新型業態。加快成都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等項目建設,完善城鄉流通服務網絡。*年,完成全縣商業網點規劃,建成大型專業市場3個?!?”期間,重點在東升、華陽城市分區及區域中心鎮,規劃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專業市場10個、綜合市場5個、商貿中心5個,規劃建設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的商業街區、社區,促進商貿流通業全面繁榮。
(二)加速發展現代物流業
加快推進成都航空物流園區建設,完善園區基礎設施,盡快形成航空、鐵路、公路“三網合一”的現代物流體系,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積極發展中轉、倉儲、配送和物流加工等現代物流業,努力將成都航空物流園區打造成“全國一流、國際知名”的物流樞紐。*年,引進航空物流項目5個以上、航空物流加工項目2個以上、航空物流企業區域總部中心2個以上,到位資金8億元以上?!?”期間,現代物流業增加值年均遞增20%以上。
(三)大力發展總部經濟
加快建設航空港、成都南湖、牧馬山新城、縣城新區、宗申總部經濟園,搭建總部經濟發展平臺,重點引進國內外高新技術產業、新興服務業等類型總部經濟服務業企業的地區總部及銷售中心、采購中心、營運中心或分支機構落戶。*年,引進總部企業15個,到位資金8億元?!?”期間,總部經濟增加值年均遞增20%以上。
(四)做精做特文化旅游業
1、充分挖掘歷史文化和自然生態資源,重點打造“一鎮”(黃龍溪)、“一山”(牧馬山)、“一河”(府河)、“兩城”(東升、華陽)和“三走廊”(錦繡東山生態觀光走廊、蜀風牧山文化旅游走廊、麓山大道國際社區走廊),大力發展以“古鎮文化、鄉村民俗、田園風光、休閑農莊”為主要內容的休閑旅游業,努力將黃龍溪古鎮和牧馬山建設為全國知名的風景名勝區,將府河沿線打造為黃金旅游水道,將錦繡東山生態觀光走廊、蜀風牧山文化旅游走廊、麓山大道國際社區走廊建設為文化旅游精品走廊,推動節會經濟、特色餐飲和都市農業融合發展。*年,引進休閑旅游項目5個以上。“*”期間,旅游業總收入年均遞增20%以上。
2、在縣城新區、西航港開發區老區、牧馬山新城等區域,積極發展文化創意、運動休閑、數字傳媒等新興文化產業,建設牧馬山文化創意與運動休閑區、文化產業聚集區及文化博覽影視區,加快四川國際網球賽事中心等一批高品位、標志性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繼承和發揚火龍和南獅等民間藝術,推動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年,引進文化產業項目5個?!?”期間,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均遞增20%以上。
(五)大力發展金融服務業
在東升、華陽規劃建設城南金融分中心,大力引進金融、保險機構。完善金融組織體系,優化金融交易環境,形成金融機構多元、金融產品多樣、存貸結構合理的金融服務體系。實現金融業務電子化、支付系統現代化、信息系統網絡化。加快發展保險業,大力發展服務“三農”的保險體系,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保險服務體系。著力改善社會信用環境,逐步建立完善的誠信體系,努力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穩定和安全,建成全省一流的“金融生態環境先進縣”。
(六)發展壯大信息服務業
以專業化、精品化、個性化、規?;癁榉较?,支持郵政、電信等信息服務業加快發展。大力發展網絡服務業,重點發展軟件外包等信息服務,拓展電子商務、遠程教育和專業信息網絡增值服務。建設電子政務和電子社區,完善網絡公共服務。加快發展農業、農村信息網站,建設行業、企業、市場等特色專業網站,逐步建立安全高效的信息、咨詢綜合服務體系。
(七)積極發展公共服務業和社區服務業
鼓勵和引導外資、民間資本參與公共交通、供電供水、環保設施、市政設施及教育、衛生等公用事業。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拓寬教育投資渠道,大力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非義務教育階段符合規劃需要的學校。加強社會體育健身服務網絡及設施建設,推動體育產業市場化步伐。深化醫療衛生投資體制改革,積極發展民營醫療機構。完善市政服務功能,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規范和發展咨詢、中介組織等服務業。積極培育社區商業,創辦社區服務實體,擴大商業網點建設,積極發展管理、家政、托幼、養老、醫療等社區服務業。
四、政策措施
(一)用地支持政策
1、統籌安排全縣用地指標,每年將全縣30%—50%的用地指標用于發展服務業(純住宅房地產除外),切實保障服務業項目特別是重大服務業項目用地。
2、對列入市、縣級的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二)財稅扶持政策
1、設立“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縣財政*年預算先安排1000萬元,以后每年按服務業入庫稅金地方所得和服務業發展需要適度追加。主要用于服務業主導產業培育和重點企業納稅、出口創匯企業獎勵、企業貸款貼息及企業購買和租用營業用房補貼等。
2、在我縣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且當年納稅縣級留成部分達20萬元以上的新辦軟件企業、文化產業企業、金融機構等服務業企業,以其當年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形成的新增縣級財力部分為參照標準,實行“533”財政扶持政策(按第一年50%、后兩年30%比例)。對有特殊貢獻的企業,可采取“一企一議”的方式確定更優惠的財政扶持政策。
3、在我縣新購買營業用房新辦軟件企業、文化產業企業、金融機構等服務業項目且當年納稅縣級留成部分達2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不超過其購房價款總額2%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在我縣租用營業用房新辦上述服務業項目且當年納稅縣級留成部分達2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稅收縣級留成部分的5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以上兩項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4、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于各行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收入按國家政策暫免征收所得稅。
5、對服務業企業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且主營業務收入達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享受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
6、至2010年底,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按國家政策實行即征即退。
7、*縣聚源融資投資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應積極協調相關金融擔保機構,為新興服務業和服務業發展重點項目提供相應的融資推薦、打捆貸款服務。
8、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
(三)獎勵激勵政策
1、對全縣服務業企業按稅收貢獻,頒發“納稅大戶獎”:
(1)企業法人(航空運輸及其服務企業除外)當年納稅縣級留成部分達50—100萬元(含50萬元)按年納稅縣級留成部分的2%對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經營者予以獎勵。
(2)企業法人(航空運輸及其服務企業除外)當年納稅縣級留成部分達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按年納稅縣級留成部分的3%對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經營者予以獎勵。
享受納稅大戶獎的服務業企業,其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必須比上年增長。享受“533”財政扶持政策的服務業企業不同期享受“納稅大戶獎”。金融機構按現行獎勵政策執行。
2、凡總部在*注冊和稅務登記的,由總部實行“七統一”的連鎖企業在城區新開設直營連鎖店,實際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且實際經營面積達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設一個網點一次性獎勵3萬元;新開設直營連鎖店,實際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且經營面積在200平方米的以上的,每新一個網點一次性獎勵1萬元。新建符合商貿規劃的規范化配送中心,實際投資額在1000—1500萬元的按1%的標準給予補助;1500萬元以上部分按1.5%的標準給予補助,此項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以上經營期必須滿一年以上并產生良好稅收。
3、新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社區商業示范社區(企業、商店),一次性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
4、新建的“放心商店”三年內稅收的地方所得部分全額返還。
5、連鎖經營企業在鎮(街道)每新建一個200平方米以上的連鎖超市門店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6、鼓勵爭創文明規范市場,被新評為市級、省級、國家級市場的一次性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
7、鼓勵農貿市場超市化,凡新建或改造營業面積在1000-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的,經驗收達到超市標準要求的,分別獎勵3萬元和5萬元。
8、在境外新上市的商貿、物流等企業(募集資金全額用于*發展),一次性獎勵企業主要經營者和突出貢獻人員100萬元。
9、被國家旅游局星級評定機構或授權組織新評定為五星、四星、三星賓館(飯店),一次性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10、對創建為國家3A、4A、5A級景區的,當年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11、被新列入“全國百強旅行社”和“成都一日游”旅游線路的企業、“旅游服務推薦單位”的企業,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12、對率先進入全省十強或全國百強的旅行社或同業旅游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
13、在我縣舉辦規模大、效益好、有市場潛力的國際性品牌會展項目給予適當獎勵。
14、鼓勵拓展地方產品市場,服務業企業凡在市外組織召開*產品推介會的,每次獎勵0.5萬元。
15、對經主管部門批準,新組建的具有較強行業帶動力和較大社會影響力且運作規范正常的服務業行業協會和地區商會,一次性獎勵3—5萬元。
16、出口創匯服務業企業的獎勵辦法按《*縣外經貿專項促進資金管理辦法》(雙財經〔*〕100號)執行。
17、對獲得國際國內各類名牌商標(商號)的服務業企業的獎勵辦法按《*縣爭創馳名著名商標獎勵辦法》(雙辦發〔*〕63號)執行。
(四)招商引資激勵政策
1、各鎮(街道)引進服務業項目落戶總部經濟園區的,按照引進工業項目的政策執行;其余引進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異地落戶服務業項目,由縣財政一次性獎勵30—50萬元。
2、中介機構(個人)引進服務業項目,按《*縣服務業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雙委發〔*〕60號)執行。
(五)配套政策
1、世界500強、大型跨國集團、國內100強、國內外行業知名品牌企業(包括中介機構)在我縣投資的服務業項目,在項目用地、水電氣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扶持等方面實行“特事特辦”、“一企一議”,由縣“三產富縣”戰略領導小組研究后報縣委、縣政府審批。
2、在我縣現代商貿集中發展區、成都航空物流園區、總部經濟園區投資的服務業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投資上2000萬元服務業重大項目的高層管理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縣域范圍選擇落戶地點,其子女入學、就業等方面享受優先待遇。
(六)其它
1、享受以上扶持、獎勵政策的服務業企業必須在*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以上扶持、獎勵政策房地產(含商業房地產)除外。成都航空物流園區的服務業企業按照*縣《關于加快成都航空物流園建設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的實施意見》《雙委發[*]35號》執行;總部經濟園的服務業企業按照*縣《關于加快總部經濟發展的意見(試行)》(雙委發[*]71號)執行;文化產業按照*縣《關于大力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意見》(雙委發[*]46號)執行。
2、凡需享受服務業項目扶持、獎勵政策的企業(業主)向縣商務局申請,由縣商務局組織有關部門會審后上報縣“三產富縣”戰略領導小組審核后,報縣委、縣政府審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h“三產富縣”戰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縣服務業的發展規劃、發展政策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各鎮(街道)落實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具體抓好服務業發展工作。把服務業發展作為鎮(街道)有關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科學的服務業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切實加強對服務業的統計、分析、監測和信息工作。
(二)完善發展規劃。高起點編制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完善現代商貿業、物流業、旅游業及專業市場、商業網點布局等專項規劃,沿城市主軸規劃發展新經濟帶,推進商業特色街區、大型綜合購物中心、核心商圈、中央商務區建設,集聚發展服務業,推進服務業全面優化升級。
(三)培養引進人才。面向全國重點引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急需的物流、商貿、總部經濟、文化產業等領域的高層管理人才和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建立與發達地區、大專院校的人才交流合作機制,采取掛職鍛煉、組織培訓、學習考察等方式,培養服務業發展緊缺人才。服務業企業引進高尖人才的激勵辦法,參照成都市相關政策執行。
(四)優化市場環境。大力發展行業組織,引導商會、協會等行業組織完善管理機制和加強行業自律。堅決打擊敲詐勒索、欺行霸市等擾亂市場正常經營的行為,大力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堅決制止和查處亂執法、亂攤派、亂罰款行為,為服務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